笔趣阁 > 网游小说 > 末世神枪手 > 4 斩杀
    雷蒙拖不起,敌人会越来越多,他需要尽快消灭最近的威胁。

    「距离三十多米,有两堵四十公分厚的混凝土墙,不太好办啊!」雷蒙深吸一口气,架起瞄准镜对准了刚才丧尸消失的位置。

    「红外视力,开启!」雷蒙心中默默喊道,他紧闭双眼,然后猛然睁开,双瞳中闪烁着淡淡的红色微光。他已经将红外视力开到最大,勉强能达到三十多米,但墙壁的阻隔对他干扰很大。

    他将瞄准镜慢慢向对面大楼内侧移动。终于,在左边五米的位置,他的视网膜上映出了一个模糊的黄色影子,蹲在墙角边慢慢向左边移动。

    「终于找到你了,狡猾地家伙!」雷蒙无力地轻轻笑着说,他的嘴唇苍白,长时间全力驱动红外视力的能力,正急速消耗着他的体力,他的头渐渐沉重起来,但他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身体有一丝颤抖。

    雷蒙找到了那只丧尸,它果然狡猾地将自身细胞活动降到最低,只以最慢的速度贴着墙壁移动。

    在这个距离上,他的狙击枪能够一枪把这只丧尸打穿,但是,他不能开枪。他的枪虽然经过改装,能够发射50口径的大威力子弹,但这些毕竟都只是旧时代的科技,甚至在旧时代都谈不上先进,要穿透两堵混凝土墙杀死这只丧尸,根本不可能。

    他只能等,等这只丧尸移动到墙壁薄弱的位置。耐心,是一个优秀狙击手必须具备的素质,雷蒙并不缺乏耐心。

    五分钟过去了,这只丧尸潜入了大楼内部,它如果继续潜伏,雷蒙不久就会吃不消,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计划。但它没有这么做,它似乎也很想观察一下雷蒙的情况,所以它慢慢朝着一扇窗户靠近。

    「再靠近一点,到窗户这里来,宝贝!」雷蒙心里轻轻呐喊。

    丧尸移动到了窗户下,紧紧贴着墙壁,但它并没有贸然探出头来。

    距离近了五米,雷蒙的红外视力在视网膜上有了更清晰的热成像,让他能大致判断出丧尸的准确位置。

    雷蒙不清楚这只丧尸会不会探出头来观察,但他已经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一堵墙,他有信心击杀这只丧尸,只需要连续开枪,先打烂墙壁。

    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连发,击中同一目标,即使是最优秀的狙击手,也不敢保证能做到。但雷蒙出手没有丝毫迟疑,因为他已经别无选择。果断,同样是狙击手最重要的品质之一!

    「砰砰砰……」雷蒙左手极力控制着枪身,不让它被后坐力震退太多,同时右手迅速上膛击发,瞬间完成了三连发。

    枪声响起的同时,对面的墙壁就被打得烟尘四起,夹杂其中的,还有丧尸哀嚎的惨叫。

    听到丧尸的哀嚎,雷蒙眉头紧皱,紧握拳头,「没有打中头部!」

    他看了看对面墙上的弹孔,前两枪几乎打在同一个地方,那是他判断出的丧尸头部位置,但第三枪却偏得很远,只在墙上留下一个大坑。

    雷蒙再次失去了这只丧尸的位置,而这次,他已无力再开启红外视力进行搜索。

    雷蒙瘫倒在屋顶,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主动出击的能力,只能守株待兔被动防守了。他又清点了一下手边的枪支弹药,将它们摆放在最顺手的位置。

    晚风吹起,明月隐入云层中。

    别墅四周寂静了很久,直到六只丧尸陆续来到院子里。它们皮肤惨白四肢僵硬,肺部发出破风扇一样的呼吸声,踩着地上的内脏残肢想要爬上屋顶。

    雷蒙挪到屋顶边缘,拿起霰弹枪想要了解这几只丧尸,它们虽然不构成威胁,但是却会极大干扰雷蒙的感知。

    就在雷蒙扣动扳机的瞬间,一只身上还穿着牛仔裤体格较为硕大的丧尸突然纵身跳了上来,它沿着墙壁往上爬,攀着窗户迅速上到了屋顶。

    雷蒙眼皮狂跳,这只丧尸竟然藏在几个普通丧尸中,骗过了自己的眼睛。它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几只差不多,但其实要强壮敏捷得多,肯定经过了几次进化。如果自己的红外视力还能用,肯定能及时发现它,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雷蒙拉动杠杆迅速朝它连开两枪,在他第三次扣动扳机的时候,他才发觉弹仓已空。更不利的是,这只丧尸非常敏捷,还用双手护住了头,自己的铅弹看样子并没有给它致命重创。而在他身后,他又听到了那只双头丧尸粗重的呼吸声。

    「这两只丧尸懂的合作!」雷蒙心中闪过一个念头,他迅速侧身翻滚,恰好躲过了身后致命的刀锋。

    在翻滚中,雷蒙用力将霰弹枪砸向冲过来的牛仔裤丧尸,同时捡起了地上的微型冲锋枪和军刀。他迅速开始扫射,「哒哒哒……」,狂暴的火蛇从这只小巧精致的冲锋枪枪管中喷射而出,像雨点一样泼向屋顶上的两只丧尸。

    这只冲锋枪体型虽小,后坐力却很惊人,射速更是飞快,显然采用的是新时代的科技。雷蒙心里一喜,在这种火力压制下,那两只丧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然而,让雷蒙意想不到的是,那只双头的刀锋丧尸竟躲到了牛仔丧尸身后。在前面的额牛仔丧尸很快就被打死,但双头丧尸提着它的尸体当做盾牌,在雷蒙打光弹夹的瞬间,它抛下牛仔丧尸被打烂的身体,提着刀锋冲了上来。

    「来不及换弹夹了!」,雷蒙丢下冲锋枪,双手猛一按屋顶,身体腾空而起,像炮弹一样凌空砸向双头丧尸。

    双头丧尸得意而残忍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迟疑,它显然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类有如此勇气。这一丝的迟疑让它丢掉了性命,它手臂的骨质刀锋虽然如它所料插入了雷蒙的身体,却没有刺正心脏。而雷蒙左手的军刀已扎透它脑部的薄膜,将它的大脑搅得粉碎。

    雷蒙和丧尸同时倒地,丧尸已经死得不能再死,雷蒙喘着粗气,艰难地将身体从丧尸*的刀锋上拔出来。他的肺部被穿透,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好累,好想就这样一睡不起!」过度的失血让雷蒙眼前发黑,他感觉浑身无力眼皮沉重,好像要坠入万丈深渊。

    「不行,我不能死在这里!我的家乡,我的亲人,我还要找到他们!」强烈的求生欲望在他心中升腾起来,迷糊之中他几乎完全失去意识,只是在本能地爬行,朝着玛丽的尸体爬行,他的本能告诉他——那是美味的食物!

    玛丽的尸体早就开始尸变,她的细胞几乎被D病毒完全改造,用不了多久她就会重新站起来,变成一只强大的丧尸。

    但是现在,她只是另一个人的食物!

    如果有另一个人在场,他就能看到这样一幅诡异的场景——濒死的人紧紧抓着死去同类的尸体,他的指尖生出裂缝,裂缝张开如同野兽的大嘴,血肉之中露出细密尖锐的牙齿,饥渴地吞噬着它所抓到的一切……

    在这个时代,生命已经抛弃了尊严,只剩下最后的求生意志!

    ……

    夜幕中,在城市外的草原上,一辆老旧的卡车开着车头大灯在长满草的道路上奔驰。道路已被废弃了几十年,崎岖不平,卡车在上面颠簸,车身震颤不停,发出「哐哐哐……」的声音。

    车里坐着两个人,一个穿着破烂牛仔服的年轻小伙子和一个大胡子老头。老头的胡子和他的头发一样,已经有了许多斑白,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驾驶着卡车,另一只手拿着一瓶酒,时不时往口里灌两口。坐在他旁边的年轻人有着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脸颊略微瘦削,上面爬满了青春痘,他正担忧地趴在车窗上,朝着远处的城市望去。

    「库克大叔,那边的枪声不断,我们真的不过去瞧瞧吗?」年轻人问道。

    老头灌了口酒,打了个嗝,说:「那边可是曾经的纽约,旧时代国际闻名的大都市,里面以前生活着数千万人,丧尸数量多得能吓尿你,大晚上的我可不敢过去。」

    「嘿,老头,听枪声那个人至少已经坚持了三个多钟头,他需要我们的支援,我们不能让勇士孤军奋战,这片草原上的幸存者已经不多了,难道你真的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吗?」年轻人挥舞着手臂激动地说。

    老头转过头来看着年轻人,他的眼神睿智而严肃,没有丝毫醉意,「听着吉姆,想要在末世生存下去,就必须变得冷酷,不能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你得学会动脑子,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我们只是凡人,很多事情都无能无力,那个人敢在夜晚孤身一人闯入城市之中,要么是丧尸猎人,要么就是哪个集团的能力者,你赶过去能帮上什么忙?他不杀了你就不错了,就算他死在了那里,也是他自己本事不济,怪不了别人!」

    吉姆垂下头,说:「那我们就这样离开吗?」

    老头叹了口气,说:「明天早上,我们可以一早赶过去瞧瞧,也许他还活着。我们已经昼夜赶路好几天,只要在那座鬼城里不出什么岔子,就不会耽误和队长会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