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热血之道士传奇 > 第9章 我不是灰太狼
    叶风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半了,在新手村耗了十来分钟,从红名村到沙巴克补给耗了十来分钟,进书店又耗了将近十分钟。

    得加快速度了,不然无法在级别上压制其他玩家,时间就是金钱。

    叶风出了书店,

    “咩~咩~”

    刚跑出书院大门,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只白花花的羊,听着那熟悉的叫声,叶风登时眼冒绿光,提着木剑就冲了上去,哥一路翻山越岭、跋山涉水,从新手村费尽心思来到盟重,不就是来宰你升级,挖你肉卖钱么。

    “嗖~嗖~嗖~”

    管你是喜羊羊、美羊羊还是懒羊羊,哥砍的就是你,叶风匆匆的跑到羊身前,小木剑如雨滴般砍向白花花的小绵羊。

    边砍还边哼着小调:

    我不是灰太狼,斗不过喜羊羊。

    厮杀了上千集,仍然是零伤亡。

    ……

    原本以为宰羊是件让人很容易的事情,但叶风却觉得这是件让人很郁闷的事情,因为自己在宰羊的过程中,木剑往往要砍上三五刀才能砍中一次,而且隔三差五的还要被小羊用蹄子给踢上一下。

    “咩~”

    随着一声惨叫,这只小羊终于被砍倒在地。

    从开始到结束,叶风整整砍了十八刀,才宰了自己穿越后的第一只羊,看来这些看似温顺而且极爱卖萌的小羊果然不是好惹的主。

    羊宰完后,叶风又开始用小木剑挖羊肉,挖了五下,屏幕的左上角就出现了提示:

    羊肉被发现。

    叶风现在是红名,自然不敢靠近盟重土城的大刀侍卫,只能在土城外面,远离大刀的的地方寻找绵羊杀戮起来,

    只是攻击的准确性实在是低的让人抓狂,砍上三刀小羊不掉一滴血,那都是家常便饭,甚至有时候连着五刀全部落空都是可能的,

    原本只需要几刀砍死的羊,到最后非得砍上20刀才能解决掉。

    没办法,谁让咱准确低呢。

    不过,看着聊天框中增加2o点经验的红字提示,以及挖出来的羊肉,倒让叶风兴奋不已,每杀死一只绵羊,叶风都立即按下a1t+鼠标左键,将绵羊的肉割下来,没有施放魔法,纯天然手工杀死的肉,肉质一般都是蛮高的,都能卖个好价钱。

    已经杀死了两只羊了,经验加起来有40点,而在新手村时也收获了三只鹿共45点的经验,再杀一只羊,就马上能升到2级了。

    叶风再次握紧了木剑,向前方的一只羊冲了过去,一剑就捅向小绵羊的菊花。

    “咩~”

    这只羊竟然和其他的小白羊不一样,一受到攻击,立马转身便逃。

    叶风心头一喜,“居然是只极品绵羊,刚杀过极品鹿,又遇到极品羊,穿越后老子的运气怎么变得这么硬。”

    本来叶风攻击准确性就低的很,再加上这绵羊不断的逃跑,每次追赶,都要先三步助跑,让叶风恨不得冲进电脑里,抓着那只羊撕成八块做成手抓羊肉。

    从土城的右下方,一直追着这只极品绵羊砍到了土城左下方,又从土城左下方一路追杀至土城左上方,跑了几分钟的极品绵羊,最终被叶风一剑捅到了地上,一命呜呼。

    同时,白光一闪,一声轻脆的响声,叶风得到这只绵羊的2o点经验,终于升到了2级。

    这一刻,一股猛烈的喜悦充斥周身,叶风立马对着极品绵羊挖起肉来,在极品绵羊身上擢了十几下,

    羊肉被发现。

    羊肉被发现。

    天上掉馅饼了!

    居然从一只羊身上,再度挖到了两块肉,叶风打开包袱一看,两块肉,其中一块的品质是25/1o,另一块更高,居然是26/1o,竟然都高的离谱,这两块肉卖出去,加起来至少都要卖差不多2000金币。

    两块极品羊肉让叶风兴奋的直感慨:

    这是要咸鱼翻身,运气爆棚的节奏呀!

    升到2级以后,山鸡的HP从17点增加到20点,不过除了一条金项链外,系统商店里出售的其他装备至少都需要三级才能穿戴。

    而且现在叶风是红名,进不了土城,并且离沙巴克又有点远,包裹里才四块肉,还不如等3级了,再返回沙巴克,那时候把肉卖了,足够凑齐一套基本装备了。

    土城旁边的绵羊虽然不像比齐那边的鹿那么多,可关键是只有叶风一个人杀,没人抢怪,杀一只还要挖一次肉,杀羊的度,还比不上它刷新的速度,在比齐省的人都是到处找怪,只有怪突然刷在了自己身边,才有可能砍到一个怪,

    而叶风现在,却有杀不完的怪,

    那心情就一个字:爽!

    心里就像吃了蜜枣一样甜,大脑也像吃了威尔刚一样亢奋。

    十多分钟后,刺激加爽快加亢奋的叶风,又砍了十只绵羊,等级终于升到了3级,也挖到了十块品质不错的羊肉,

    原本叶风还怕肉不够,买装备的金币过少,准备再砍几只羊,结果叶风这个3级小道的背包负重竟然满了,

    没办法,叶风只好意犹未尽的对着眼前一只低头啃草的小绵羊大喊一声:我还会回来哒。

    就转身向着沙巴克城跑去。

    才跑了一个屏幕的距离,

    “嗝~嘎吱…嗝~嘎吱”

    叶风就看见一只硕大的巨型多角虫,宛若坦克一般横亘在自己的身前。

    多角虫仅在头部有一点红色的角质,而巨型多角虫由于生长的时间太长,整个身体都蜕变为红色的角质层,头部更是鲜红如血,身体周围的角宛若钢矛一般从任意地方延伸,牢牢护住了身体的每一个地方。

    巨型多角虫本身的角质层就坚硬如铁,而周围宛若钢矛的角更是让人看上去就兴不起动手的兴致,简直就是一只刺猬,而且还是一只足有坦克那么大的刺猬。

    “嗝~嘎吱”

    巨型多角虫发现有人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后,立即启动了与自己臃肿身体不相符的速度,飞快的朝叶风爬去。

    别说是勉强跨入BOSS级的巨型多角虫,就是普通的多角虫也不是现在的叶风能对付的,在多角虫刚一有所动作的时候,叶风就已经控制着山鸡溜之大吉了。

    哥现在没有办法对付你,不代表哥怕你,哥现在不是逃跑,而是战略撤退,等哥逮着机会,一定会好好的收拾你的。

    “200,188”

    叶风贼贼的看了一眼屏幕左下方的坐标,默念了几遍,把它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

    ----------------------------------(我是喜羊羊的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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