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混在宋朝当王爷 > 第三十三章 酒楼插筷结兄弟
    盛章把赵四喜送出开封府衙,瞅着赵四喜远去的身影,冷笑一声,“什么狗屁王爷,我呸。”

    出了开封府,天色尚早,赵四喜步行着前往教坊衙门。

    边走边暗自琢磨,开封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从东走到西也要数日,整天东奔西走,骑马屁股受不了,坐轿子又太慢,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如果要是有车的话那就完美了,也不说是汽车,能有个自行车也是极好的。

    发明车子就算了,机械自动化倒是不错,可是钱是越花越少,王府又没有一个正经的经济来源,靠着朝廷发的俸禄只够吃喝拉撒,其他的一样也干不了。

    得,回去先找陆伯盘算一下王府的业务,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只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唉,没想到当了王爷也要为钱发愁!当电王的日子还很遥远,挣钱更谈不上了,不如……搞个宝洁日化出来?卖点肥皂、香皂、洗衣粉啥的,岂不是来钱更快?

    卧槽,我真是天才,早怎么没想到呢!

    ……

    一路胡思乱想打发走路的时间,从开封府到到教坊路程不远,过了没几道巷子,便到了其所在之地。

    宋朝教坊设立东西两教坊,位于朱雀门外,除了教坊,其余的均是民居、茶坊一类的。据说茶坊五更时候就已经电灯开市,买卖衣物、绘画之类的东西,一到天微微亮就撤市了。

    此时,朱雀门外依旧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除了包子铺、水果摊、铁匠铺等等常见的门市,甚至还有杂耍卖艺的杂耍班子卖力的赚吆喝。玩耍的项目倒是很多,上刀山,下油锅,胸口碎大石这类常见的把戏应有尽有。

    让赵四喜惊讶的一个项目是金钟罩铁布衫:一个脊背光溜溜的汉子,用血肉之躯挡住了寒气森森一刀。

    此刀刀刃锋利,吹毛断发,开场前已经试验过了,砍起木头犹如砍瓜切菜,为什么一刀砍在人身上却是一点事儿都没有?

    难道真的有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绝世武功?

    来不及多想,也没心思看完表演,赵四喜转身进去教坊。

    “兄弟。”

    一只脚刚上台阶,赵四喜就听到身后有人高喊了一声,不知道是叫谁,他下意识的回过头去。

    这一回头,便看到林冲正朝着他快步走来。

    “卧槽,怎么又遇上这货了?朝廷这帮吃干饭的,让这么大一个通缉犯堂而皇之的在京都街上散步,简直是有辱法治!还说宋朝的刑法和刑罚比较健全呢,我看简直就是儿戏。”

    赵四喜暗暗腹诽,脸上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也只有见到人民币的时候,他才会这样“会心”的笑。这丫将来是我的人,可得照顾好咯。

    “林大哥,你不是回梁山了么?”

    “诶,前些日子兄弟你不是犯了事么,哥哥心中放心不下,怕你吃了官司,刺配流放,遂在汴京逗留数日,见机会好带兄弟你逃出东京。这几日一直不见兄弟,私下里打听也不得消息。哥哥好生担心。今日见兄弟安然自若,哥哥也就放心了。”

    要不要说的这么感人?赵四喜突然感觉到鼻子里一阵酸楚,差点儿就挤出一滴眼泪来。林冲这是什么精神?这是舍己为人、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国际主义……呃,有难同当的大无畏精神!

    萍水相逢,就能推心置腹,将生命放在一旁,如何不叫人感动?唉,该说什么好呢,愚腐还是信义?

    总之,部队的热血男儿讲究的就是炽热的兄弟情手足意,本就对水浒传中为人仗义、侠肝义胆的林冲很是敬佩的赵四喜,从心底生出对林冲的敬意,对古代这种兄弟同胞信义为天的敬意!

    “林大哥。”赵四喜第一次由衷的把林冲当成了大哥。

    林冲一看二人身在教坊门口,教坊再不济也是个衙门,通缉犯还是尽量避免出现在公门口,免得被人认出来。“兄弟,你我寻一处僻静的地方再详谈。”

    本来去教坊有事的赵四喜鬼使神差的跟着林冲走了。

    二人走时,教坊里走出一三十开外的壮年人,看到林冲侧脸后,摸着胡子低头沉念:“这厮是谁,好生面熟?”想了半晌,慢慢下的台阶,忽然止住身子,眼睛一亮,“是他,林冲!赶紧去禀报高太尉!”左右查看一番,急急向着高太尉府跑去。

    赵四喜与林冲找了一处僻静的酒楼。在二楼的雅间内坐定。

    一壶老酒,两只酒盅,三盘烧菜,香溢满屋。

    林冲一边斟酒,一边问:“对了,兄弟,这么久了,还不知你的名讳。”

    “姓赵,名四喜。”赵四喜报上自己的大名,而不是舶来的赵有奕。

    “哦?没想到兄弟还是国姓。赵兄弟,我们连干三杯,干。”林冲端酒盅,与赵四喜干杯痛饮,一连三杯下肚。

    赵四喜来了大宋朝喝酒次数虽多,但喝的多是米酒和果酒,从味道和酒精度上来说,谈不上烈酒。跟林冲对饮,他以为能喝上一点烈酒,没想到喝下去三杯,极易入口,屁事没有,用他的话来说,一点酒味都没有。宋朝有度数较高的白酒,但是特别贵,特别稀少。一般酒楼中的就是度数极低的黄酒、米酒还有药酒,很少有度数高的白酒。赵四喜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是喝了吴哈儿一点果酒和米酒便认为宋朝有好酒,其实不然。

    部队里出来的人,酒量很大,与古时候的义士相仿,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赵四喜也不例外,他的酒量不是一般的大,号称千杯不倒。他曾经最好的成绩是,一人喝倒一桌人。

    “小杯不过瘾,我们换大碗如何?”林冲还没开口,赵四喜就提出建议。

    林冲眼神炯炯,“好提议。兄弟真是海量!”

    换上大碗,两个人不需要菜过五味,只需一碗接着一碗,如同喝白开水似得往肚子里灌。

    两人不知喝了多少碗,只见桌子旁边已经摆了三只能装五斤量的酒坛子,而且桌子上还有一只。

    赵四喜喝这就,只当是喝啤酒了,除了肚子撑之外,没有一点醉意。

    赵四喜“武功”了得,而且酒量过人,林冲越看越对眼,不觉放声大笑,爽朗道:“兄弟好酒量!你我二人意气相投,不如结为兄弟如何?”

    “好。”赵四喜一口答应。无论是电视中,还是现实中,林冲都是值得信赖的真汉子。

    “你我插筷为香,洒酒立誓。”林冲三下五除二把米饭乘入碗中,也不管忌讳不忌讳,直接把筷子插在米饭上。

    两只碗,六支筷。

    二人跪拜天,跪拜地,同声立誓:

    “念林冲、赵四喜,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皇天在上,后土在下,今日我赵四喜和林冲结为异姓兄弟。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诛!纳投名状,结兄弟谊;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诛之!睥睨天下,一览众山小!”

    林冲念完后,赵四喜还嘚啵嘚啵没完。

    说起结拜来,赵四喜小时候没有少干过,他小的时候,就曾把家里的酒偷出来,跟隔壁邻居家的两个小孩躲在平房顶上,学着电视剧里刘关张三结义的样子,煞有介事的拜天地,割破手指喝血酒,立誓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之后三人喝的酩酊大醉,一觉睡到大天亮。找不到孩子的三家人急坏了,最后报了警才找到三个熊孩子。

    赵四喜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能与林冲结为兄弟。

    立誓之后,两人相扶站起,彼此眼中流转着激动。

    “大哥!”

    “贤弟!”

    二人坐下继续畅饮。

    “贤弟,为兄很好奇,你打死了捕快,是如何躲过官府追拿的?”

    听了林冲的问话,赵四喜当然不能说,我是王爷,他们能奈我何?找了鬼都不信的理由搪塞,“这帮泥腿子平日里作恶多端,欺压百姓,被我教训,也是罪有应得。不瞒大哥,我家里有些银子,给官府使了些银子……”

    林冲了然的点点头,“原来如此。即便这样,贤弟亦不可掉以轻心,那许衙内与太尉府上的高衙内二人沆瀣一气,鱼肉乡里无恶不作,经常用背后动刀子,脚下使绊子的阴损招,贤弟要小心才是。”

    宋飞燕似乎叮嘱我要小心高衙内,水浒传里放的高衙内不是个只好女色的怂包么,他能翻起什么狼?“大哥告诫的是。”

    “不过……”林冲迟疑一下,坚毅道,“贤弟,实不相瞒,前日宋江哥哥飞鸿传书,要我等急急回到梁山商议要事,为兄想邀贤弟一起去梁山见过宋江哥哥。”

    商议要事,时候也差不多了,估计是要跳反了!赵四喜听后便知其中曲直,这清闲王爷还没当成,宋徽宗就要他去跟金国做交流,林冲劝他一起共赴梁山,得,如果是扈三娘邀请共赴巫山倒是可以考虑,上梁山就算了。

    赵四喜正苦恼如何拒绝的的时候,房间门被推开,店小二领着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走了进来。青年生的白净,却透露着一股子邪气。

    青年扫了林冲一眼,心中咯噔一下,认出是林冲,默不作声装作不识,咬着牙径直走向赵四喜,把手上的条子递给赵四喜,“有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说完,不等赵四喜问什么,也不做停留,急急跑了出去。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因为发现林冲在此,或许两者都有吧,他走的很急,着急的令人生疑。

    赵四喜拆开信封,抽出信条,打开一看,寥寥数言。再一读,字字如针,句句似刀,犹如蛇蝎利刃直刺内心!

    “混蛋!”

    赵四喜怒目喷火,把信纸揉作一团,扔到地上。

    “贤弟,发生什么事了?”

    “大哥,我有事不能陪你喝酒,我要先行告辞!”方要离去,赵四喜又回头提醒道,“大哥你且离去,不要在京城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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