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大宋的智慧 > 第十二章没了外壳的陈琳
    “口蹄疫啊,这东西只对蹄子是两瓣的动物有作用,对战马这种一块蹄子的动物一点用处都没有。

    再说了,疫情这东西一旦爆发是不分敌我的,一旦疫情传到大宋,造成的损失恐怕就大了。”

    从苏洵那里得知这个秘密之后,云峥并不是很感兴趣,这东西伤害牛羊,也伤害猪,如果单单以数量来计算,一场口蹄疫爆发之后,大宋的损失绝对要比辽国大的多。

    大宋才是这世界上猪牛最多的国家。最麻烦的是大宋人都喜欢聚在一起生活,这样就会导致瘟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瘟疫造成的火烧连营在大宋比比皆是。

    辽人和西夏人他们对口蹄疫的发生有着非常高的警惕之心,只要稍微发现有口蹄疫的症状,他们就会立刻下手除掉病牛和病羊,根本就不用官府下令,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生存的自觉。

    在大宋根本就不会有这种事情,百姓会把病死的猪羊立刻拿去卖掉,用来弥补家庭的损失,至于会造成什么后果他们一般是不管的,即便是有官府三令五申,也无法阻挠他们这样做。

    “苏先生,这个主意不能出,如果被外人得知,你苦心经营多年的清誉就会毁于一旦,到时候万夫所指之下,您恐怕只有跟我去海上钓鱼这一条出路了。”

    苏洵冷笑几声道:“出了这种杀千刀的主意,你以为老夫还会苟活人间?别人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至少老夫自己知道,当时以为,只要这个计谋的效果达到了,老夫披发入山也就是了!”

    云峥瞅了苏洵一眼笑道:“最烦你们摆出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的模样了,自己把坏事情做了,然后向天下人大呼,老子一人做事一人当,要命拿去就是!好像你们的性命很值钱一样。

    老百姓养一口肥猪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农妇为了养好这口猪,可谓操碎了心,有时候比养自家娃子还要操心,就盼着年节时分杀掉。给家里换回一些钱财,落一些下水和碎肉吃。

    如果被你弄出来的口蹄疫给毁了,你披发入山屁事没有,了不起拿自己的脑袋来说事。

    可是农妇一年多的辛苦谁去偿还?家里的娃子流着口水盼年节杀猪吃口肉的心思被你毁了,谁来偿还?

    到了那个时候。你的脑袋在农妇眼里未必有一颗猪头值钱,所以啊,你还是收起这个心思吧,如果能弄瘟疫,我早就弄了,燕云十六州必须是一刀一枪打下来才成,唯有这样才有威慑力,取巧在某些时候能成,但是不适用于燕云地!”

    苏洵皱眉道:“当初在进攻侬智高的时候,你不是一样利用了瘟疫?没听说大宋人说你的不是。”

    云峥皱眉道:“乌巢城的瘟疫是因为尸体太多。再加上蚊蝇肆虐,以及乌巢城特殊的气候才引发了那场瘟疫。

    你当时就在乌巢城,不会不清楚那场瘟疫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吧?云某人没有刻意的去引发瘟疫,事后还在积极的扑灭瘟疫,我们付出了多少努力你应该都看在眼里了。

    这样的情形之下,谁能指责我?”

    “老夫记得你曾经说过,战争就是没有人性的地方,为了取胜无所不用其极乃是制胜之道。

    你在杀戮萧打虎的步军之时,老夫未曾看到半点仁慈之心啊!”

    云峥摇摇头,拖着苏洵来到比例最大的一个沙盘跟前。指着大宋,西夏,辽国,这三国的疆域道:“先生。你先看看这里的沙盘,然后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苏洵瞅了一眼就长叹一声道:“你之所以不同意老夫用这个法子,原因就是害怕别人对大宋使用这一招?”

    云峥苦笑道:“看了地图你应该发现,我大宋的疆域上城寨密密麻麻,辽国,西夏多是一片片的空地。

    一旦瘟疫降临。我们的损伤将十倍百倍于辽人或者西夏人,没人是傻子,我们能用瘟疫来当做武器,别人也能,到时候大家都用这东西,这世上还能有几个活人?

    除非我们能够研究出一种药物可以抵御各种瘟疫,否则,使用瘟疫作为武器这件事你想都不要想。”

    苏洵叹息一声,用麻布掩盖上了那个沙盘,同时也把自己心地里最阴暗的部分也给掩盖了起来。

    云峥见苏洵不再坚持使用瘟疫,他自然也会快速的把这件事完全忘记,就好像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郎坦那里云峥也给了他严厉的警告,终于把这件事彻底的平息了下去。

    大军在草原上行军,前军已经没入了地平线,后军依旧源源不断的从草原上冒出来,大军之所以会摆成一个长蛇阵,原因就是草原上糟糕的路况。

    草原上本来是没有路的,走的牲畜多了之后也就成了路,这样的羊肠小径密密麻麻的分布在草原上,对牧人来说非常的方便,但是对数十万人的大军来说就是偌大的麻烦。

    组成方阵一路推进根本就不可能,这里的丘陵和沼泽实在是太多了,因此长蛇阵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军阵两边的斥候不断地站在远处的丘陵上四处瞭望,探马也不断地在青黄交接的草丛里现身,而天上的海东青更是从未停止过盘旋。

    几乎没有变化的环境,几乎让所有的人都失去了观看景致的想法,埋头赶路是唯一的选择。

    云峥不再骑马了,坐在一辆大车里,长途的骑马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了。

    马车颠簸,金黄色的茶水不时的从茶杯里荡漾出来,陈琳习惯性地拿着一块抹布擦拭茶盘,这样的活计他干了好几十年,早就形成条件反射了。

    “元狩六年,大司马大将军、冠军侯霍去病薨逝,时年岁。”陈琳丢下抹布,自言自语的道。

    正在看书的云峥看了陈琳一眼,继续看书。

    “元狩六年,大司马大将军、冠军侯霍去病薨逝,时年岁。”陈琳提高了嗓门又说了一句。

    云峥无奈的放下书,给陈琳倒了一杯茶水懒懒的道:“不劳您说两遍,这事我知道。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冠军侯的灾难降临不到我身上,说实话,你是怎么知道瘟疫这件事的?”

    “老夫不知晓!”陈琳回答的很是生硬。

    “不知晓你拿那个死于瘟疫的冠军侯来警告我做什么?快说啊,你今天赖在我车上一天了,再不说就没道理了。”

    “苏洵把他的想法告诉老夫了,事后告诉老夫的……”陈琳有些丧气的摊开双腿,很无赖的样子。

    “既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你把这事忘记了不就完了?”

    “老夫害怕!”

    云峥哑然失笑道:“你一个人密谍司的大统领会有这种非常负面的情感?难道说关于你密谍司乃是人间地狱的说法都是错的?”

    “老夫面对的全都是一家一户的目标,你们的目标却往往都是一个国家,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杀一个人和杀死一百个人没什么区别吧?”

    “有,区别很大,非常的大,老夫杀人处置的都是乱臣贼子,那些人都有取死之道,你们杀的人不同,仅仅是因为他和我们不是一个国家的人。”

    “我记得杀辽人的时候好像你是最愉快的一个!”

    “瘟疫是不同的……”

    “所以我没有答应啊!”

    “你当然不应该答应!瘟疫是人世间最恐怖的恶魔,至道三年,老夫亲眼看着爹娘兄弟姐妹一个接一个的死于瘟疫,十二岁的我把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掩埋掉,然后挖了一个大坑躺在里面等死……结果老天不要我,我在死寂的村子里活了一年之久。

    说实话,感觉不错,因为不论谁家我都能轻易地进去,谁家的粮食我都能自由的吃,谁家的鸡鸭都是我一个人的,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就不在乎我的性命了,因为不论怎么样我都死不掉……”

    “口蹄疫而已,又不是人瘟!”

    云峥话音未落,陈琳就一把扯起云峥对着他怒吼道:“都是一样的,只要是瘟疫,都是一样的。”

    陈琳看见云峥在向他笑,恨恨地把云峥丢在车厢里,跳了出去吗,这对一个老人来说,身手不错!

    陈琳走后,云峥就比较得意,挠挠头皮继续看自己的书,能让这个老家伙在自己面前吐露心迹太难得了,这就是说从这一刻起,这家伙称之为自己人也不为过。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他开始接纳你的时候,礼仪这东西就会逐渐消失,话语里的修饰词汇慢慢地就会消失。

    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女恋人,刚认识的时候或许会文雅的像是绅士和淑女,一旦熟到一定地步之后,放屁磨牙打呼噜各种陋习就会出现。

    至少,云峥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陈琳能帮着自己擦桌子就说明老家伙在自己面前已经没有什么伪装了,刚才发怒可能就是因为他自己也发现了这一点。

    “猴子,把从家里带来的罐头给陈琳送两罐子,听说那家伙比较喜欢橘子的……”(未完待续。)

    ps:第一章,前晚,岳母大人发病,由于岳家没有儿子,孑与必须顶上去,老人家被脊椎骨刺折磨的痛不欲生,却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求问,哪里有好方子,至少不要让她那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