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认识了晓兰,方少爷吃就吃上了瘾。
那些安神补脑恢复体力的饮料,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更别说炒饭和方便面,看着就觉得恶心。
董震也一样,每天不来个两碗三碗晓兰卖的,他就觉得没什么战斗力。
有时候忙着“加班”,也曾经叫服务员去晓兰的摊位抬过几次。
天天“修电脑”也不是个事儿,晓兰已经问过好几回,像这样没日没夜的,那个学费应该也凑的差不多了吧。
为了继续跟晓兰交往还不漏底,方雄和董震一致决定先休息几天,装模作样地去补习班混混日子。
可没想到,这一混,还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因为,有人愿意看着他们进学校,他们也愿意被人送,那个人就是晓兰。
晓兰愿意看着别人进学校,她原来也送过弟弟,不过每一次,只能是远远望着弟弟的背影。
她很好强又很渺小,她只是个卖的小贩,她不想让弟弟因为她的缘故遭到同学们的奚落。
现在有机会每天都送人进学校,还不用偷偷摸摸,而且还离得那么近。
她甚至在心里都感激方雄和董震给她这样的机会,她感到很幸福,仿佛只要像这样坚持下去,过不了多久,自己的弟弟也就该完成学业了。
其实,晓兰虽然淳朴,却也不是傻子,刚开始她就发现,方雄和董震跟她弟弟就不是在一个地方上课,而且他们两个白天几乎没事可做。
老懂多聪明啊,马上就把这个疑问化解了。说是学校本部来旁听的学生太多,像他们这种好同学,只能辛苦些多走几步……白天嘛,主要是靠自觉。
自觉是不假,想旁听还要再等些日子,到了那时候,方少爷就真的该去旁听了。
两位“英雄”还定下“攻守同盟”,只要晓兰在一天,他们就坚持补习。
补课很重要,因为他们只有坚持补课,晓兰才会每天送他们,这种感觉是很幸福的。
上完课他们就得自己回来,那个时候晓兰已经出摊开始卖了。
过了没多久,大家都已经混得很熟悉,可每次算账,晓兰也不会多要,也不会少要,还是小心翼翼地,把收到的钱包进手巾里。
老懂经常劝晓兰早点儿收摊回去休息,把卖剩的拿去方少爷家先冰起来,第二天拿出来一样可以卖。
晓兰不愿意这么做,她始终觉得,冰过的和当天包出来的不一样。
有几次,方雄悄悄地背着老懂,约晓兰单独去看电影,晓兰忙着包手上的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听清楚没有。
方少爷和老懂,平时也帮晓兰干些顺手的事情,比如说抬个水,收个碗什么的。
这个时候如果刚巧被认识的小伙伴看见,那些小伙伴们肯定会调侃几句:“两位大哥,换地方上班啦?天天守着啊,佩服佩服!以后你们两个,谁是老板啊?哈哈哈。”
冬去春来,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这天没课,没课是没课,方雄和董震还是如约而至。
因为晓兰昨天晚上说了,今天请他们一起吃饭。
“晓兰,你今天是怎么了,还请我吃饭?以前请你好几次,你都不愿意。”
“她今天就请你一个人啊?我老懂也没少请过,熊孩子,就你有钱!”
“噗。”晓兰笑了。
今天稍微收拾打扮了一下的晓兰,看上去是那么的平凡而又秀丽,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一瓶清澈的纯净水。
方少爷认为今天机会难道,必须他请,而且还必须找家大餐厅,老懂也是随声附和。
晓兰则坚持自己来安排,两位“英雄”怕失去机会,就只好跟着晓兰下了个小馆子。
几个人要了三个莱一个汤,都是家常菜。
不多一会儿,菜和饭都上齐了。
平时下馆子,少爷和老懂都是要喝几口的,今天他们没敢点。
晓兰一边让菜一边吃饭,吃得很香,那是真的香。
她旁边这两位,一边看她吃饭,一边秀色可餐,这种秀,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秀。
“晓兰今天心情不错啊!中奖了吧!”
“你话真多!不该问的别问!晓兰,吃完饭我们看电影去吧?这段时间忙着上课,有好几部大片我都没看着。”
晓兰低下头红着脸,继续吃饭。
“熊孩子!你小子还想看电影啊!蹬鼻子上脸了你是!”
“我出来已经好几年,过几天就准备回家……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照顾我。”晓兰红着眼眶。
“你被欺负啦!谁那么大胆子!我弄不死他才怪!老懂,抄家伙!”
“就是!你说是谁!”
店里的伙计和客人,都朝这边望过来。
“快坐下,别人在看我们了。”晓兰低着头,小声说道。
“好,我们不吼了,你继续说。”
“是不是方雄?”
“呸!小子我喷你一脸!小子我亭亭玉立玉树临风,堂堂正正光明正大,没你想得那么龌龊!”
晓兰放下碗,扭过脸笑了。
“你还笑啊?”
“对啊,你笑什么呢?”
“告诉你们吧,我弟弟今年就要找地方实习了……唉,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看看了。”晓兰幽幽喘了口气,仿佛如释负重。
“那你要去几天啊!不会不回来了吧!”
“不知道。”晓兰低下头又红着脸。
“你回去干嘛啊?你弟弟倒是实习了,可我们还都没毕业呢!”
“就是,你弟弟可以去熊少爷他爹那里实习的,你想卖我们继续帮忙,如果不想了,我们再想办法。”
“你算老几啊,帮我爹做主,一边儿凉快去!晓兰,别理他,我们自己想办法就可以。”
“谢谢你们了,今天不说这些……来到这里那么久,好多路我还不认识,过几天是我生日,我想麻烦你们,带我到处走走,可以吗?”晓兰睁大眼睛,微笑着问。
“好啊!今天就好好转转,不说那些!”
时间过得真快,马上又到了晓兰该出摊的时候。
“今天不去了吧?”老懂提议道。
“这怎么好,出来之前我还包好一些,放到明天就不新鲜了!”
“我送你去吧,你会迷路的!认识这么久,你住哪儿我们都不知道。”老懂殷勤道。
“把我送到公车站就好啦,下了站,我能找到,”
晓兰匆匆忙忙急着往回赶,老懂在后面跟着。
老懂是很聪明,可是在对异性方面,他没有方雄细致。
在几个人一起逛街的时候,方雄早就注意到,晓兰在一个精品店,对橱窗里那条粉红色的水晶手链流连忘返。
其实也没那么严重,就是多站了两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