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与叔说 > 第十二章 谁说好男人一定入得厨房
    小宛生病了,得的是吃药一星期,不吃药一个礼拜就会好的感冒。

    兴许是之前连续没日没夜的工作,接着又去漫展扑腾了几天,以至于体力透支过于严重。现下躺在**上裹得圆圆的,只路出大半个脑袋,鼻子红红的。

    “你又把病攒到一起生了,昨天还在漫展活蹦乱跳的,感冒总有些症状的,多关注自己身体给你的讯号啊。”罗衫熬了小米粥送到小宛身边。

    “咳咳。。。我真的没感觉到讯号啊,咳咳咳。。。今天醒来就这样了,咳咳”

    “你是有多迟钝。”罗衫再次惊叹于小宛的身体构造。

    认识小宛那么久,在罗衫的记忆里小宛只病倒过一次。据说小宛一直很好养活,打小就很少生病,如若不是被折腾得太厉害,坚决不会倒下。

    上一次小宛病倒了,是林檀带队到新疆拍摄纪录片----学校惯例,每年寒暑假都组织学生到全国各地拍片实践。在北疆的高山草原和林场完成拍摄,实在抵挡不住一日四季,七月飞雪的山地气候,大家身体都已经很虚弱了,也都比较注意。偏偏就小宛毫不在意,最终在吐鲁番病倒了,从晚上开始上吐下泻,折腾了好久,半夜被120送去了医院。

    林檀和罗衫急得一身汗,还以为是食物中毒。所幸医生得出结论是急性肠胃炎,原因是拉条子和小白杏。当地人吃了拉条子还要喝碗汤为的就是助消化。小宛倒好,原本肠胃就不适应这样的饮食,加上前几日长途跋涉,还玩命吃,不仅是拉条子,还有一兜子新鲜小白杏。

    小宛因为上吐下泻有些脱水,正躺着挂点滴。面目血色,气若游丝这八个字形容最贴切不过。

    林檀在一边自责走到**边摸摸小宛的额头,“怨我不好,你一直吃小百杏的时候该拦着你。”

    “她怎么肯听劝啊,不吃完那一兜子她根本不会停下的。”

    小宛抬头却实在虚弱得说不出话来。

    “别说话了,好好休息,我们在这里。”

    林檀要罗衫先回去了,自己守了小宛**。

    之后因为小宛还要挂三天的水,但大部队又不得不返程,林檀将大部队委托给副队老师,自己和罗衫留下陪小宛,等小宛差不多好了再返程。

    林檀的队伍在报名的时候永远是爆满的,每次都不得不筛选人,这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冲着林檀来的。能够让林檀抛队照顾,这是多少女生愿意像小美人鱼一样用自己的声音去交换的待遇。

    医生嘱咐这几日小宛不能吃油腻的,肠胃受了刺激,需静养,尽量吃清爽的流食。

    而后几日,林檀买了电磁炉,每天给小宛煮粥喝。一旁的罗衫也趁机学了不少。

    挂水第四天,小宛也好得差不多了,耽误了四天,也该返程了,学校还等着林檀回去签字交片子和报告。林檀自己的工作也一大堆积压了。

    喝完最后一碗粥,小宛看上去没什么精神,懒懒的。

    “还不舒服麽?”伸手探探小宛的额头。

    “没有,已经没事了,前辈很忙,耽误你那么久时间了,我们赶紧回吧。”

    “不急,我可以安排,倒是你,看上去那么没精神。回去要好好调理。”

    『只是还贪恋你的温柔而已,你的一句安心,温暖到深入骨髓,不炽热,却永恒』

    小宛盯着罗衫送到嘴边的小米粥若有所思。那次从新疆回来,林檀把电磁炉给了小宛,鼓动她们在宿舍里做火锅什么的。毕业之后电磁炉一直跟着小宛,用到现在也没坏。这次罗衫来照顾生病的小宛,也是用的这个磁炉做的小米粥。

    “咳咳。。好男人。。咳咳咳。。。果然都是下得了厨房的,咳咳”

    “你就少说几句,我早上和老大请了半天假,中午一定要去公司了,估计晚上要很晚。你自己能行麽?要不打个电话给小夕姐?”

    “不要麻烦姐姐了,我自己没问题的。”

    “那你乖乖躺着,粥我放着了,晚上你热热就好,有事情给我打电话。”

    “好的好的,咳咳咳。。快去吧,你快进化成老妈子了。”

    翻了一个白眼,罗衫帮小宛掖好被角,出了门。

    小宛睡得并不安稳,一直在做梦,一直梦到小白杏,梦到有人在摸自己的额头。醒来的时候看见窗外已是日落西山。

    忽然闻到一点焦味,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按照常理来说是感冒的人是闻不到任何味道的,但气味似乎越来越浓,莫不成是罗小衫走的时候忘记关火了?!

    小宛急忙起身冲进厨房,只看见刘君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四处烟雾茫茫,一股子焦味瞬间让小宛有加重自己鼻塞症状的冲动。再看一旁的刘君,被烟呛得像已经结果的黄瓜花。

    “你怎么起来了!?快回被窝里去,感冒加重了怎么办?”

    “你怎么在我家里!你把我家厨房怎么了!小八!咱家进贼了,你去哪里了!”槽点太多,小宛瞬间语无伦次,激动得连咳嗽都止住了。

    “什么叫贼啊!”刘君也不急着辩解,把小宛先塞回被窝,卷好被子,才细细道来:“是你学长打电话给徐夕的,说不放心你,怕你到下午发烧什么的。正好徐夕有个case实在走不开,客户都在。我今天没什么事,就去问你学长拿钥匙过来了。”

    “咳咳。。咳咳。。。你在厨房咳咳咳。。。做什么?”

    拍拍小宛,顺顺气。

    “给你做晚饭啊!来之前还特意向小言请教了做胡萝卜小米粥的方法,罗衫还说有小米粥给你放着了。结果。。。。还是。。。失败了。”

    →_→“不要勉强自己做没有天份的事情,你把罗小衫给我留的晚饭也实验掉了。”

    “刚刚进门的时候你家小八还想挠我来着,幸好我特意买了罐头,给他开了罐头他就不挠我了。”

    →_→“太没有节操了。”

    “对啊,猫随主人的哈哈哈”

    “我说的是你。。。咳咳咳咳咳”

    ^_^|||“一直咳嗽,你少说几句,我给你去买晚饭,你乖乖躺着别乱动,厨房那摊子我会收拾的。”

    小宛盯着眼前铺满桌子的食物,深感无力。抬头看看将始作俑者,那厮却笑得一脸灿烂。光是粥就有五种,更别提一旁的小菜、蔬果了。

    抬头,盯。

    被注视的一方准确无误的接受到了讯息,“别担心,吃不完有我呢。”

    翻了一个白眼,小宛端起一碗白粥开动。X记的白粥销路一直很好,许多人都不知这其中奥秘。倒是那时林檀尝了一回便晓其中诀窍了。原来是煮粥的过程中加入了细碎的腐竹,故而熬出来的粥清香四溢。

    『你四散在我的生活里,到处都是』

    小宛慢悠悠喝完这一碗白粥,却丝毫没有动一口小菜,似是在回味什么。

    刘君捕捉着小宛的举动、眼神,不动声色的把几碟小菜往小宛面前推推。看着刘君的细微举动,小宛笑了笑,夹了块豆腐送到嘴里,还没咽下又动筷取了一小块卤水蛋白。再瞄一眼刘君,好像已经开始自顾自安心吃饭了。

    男人的温柔向来分很多种,其中入得厨房显然是不可小觑的一种类别,特别是那些事业有成胸怀大志的男人,回到家还能下厨房做饭,此类温柔的杀伤力无疑是致命的,譬如林檀。但还有一种男人,平日里吊儿郎当,嘴贱毒舌,但意外流露出来的温柔却成为了难得的风景。

    下不了厨房,就几乎把城区跑了个遍,买齐了X记白粥,S记的卤水蛋白,W家的小翠瓜,K家的蛋挞。。。。。。为了按时在饭点赶回来,驾照的计分约莫又要减去许多。现下正是一月,某人还能热得只剩下一件衬衫和马甲,那马甲的作用估计还是用来遮挡衬衫背后映出的汗迹的。

    小宛咬了一口蛋挞,决定不去计较厨房的一片狼藉了。

    好男人一定要入得厨房?关键时刻能整出一桌子菜来,也不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