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惊悚乐园 > 第989章 逆转审判(上)
    整个法庭的人,都循声转头,望向了门口的那道人影。≧,

    那是一个身着紫色长西装,身形消瘦,嘴角带着一抹邪恶笑容的男人。

    “封不觉?”鬼骁看到觉哥之时,几乎是脱口而出地道出了对方的名字。

    这不说不要紧,一说……法庭里就炸锅了。

    “什么?他就是疯不觉?”

    “那个传说中的疯不觉?”

    “奇怪啊……我听说他有四个脑袋,眼睛还会喷射死光啊。”

    “胡说!我听人讲,疯不觉是众魔之首的结拜兄弟,会七十二般变化,毛脸雷公嘴……”

    “你少扯淡,疯不觉明明应该是个白面小生、生得俊秀无比,头部以下是半兽人……”

    很显然,觉哥在剧本世界中的名声已经广大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听审席上那些来自主宇宙各个星球的np全都听过他的名号。只不过……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似乎有点问题,得到的基本都是以讹传讹又传讹再传讹再再传讹后的内容……以至于他们对觉哥有着各种不同程度的奇葩误解。

    不过,在关于觉哥的情报中,还是有那么一部分核心内容……并未在人们的传颂中失真。

    因此,在场的所有np都有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疯不觉,是一个创下了无数传奇的、卑鄙的、阴险的、极其不好惹的家伙。

    乓乓乓

    “肃静!”数秒后,书记官猛敲法槌,喝停了喧闹的群众。

    很快,法庭内又安静了下来。

    黑袍法官也在这时开口了:“疯不觉,你竟敢在开庭期间破门而入?你可知藐视真理法庭,该当何……”

    “我只是进门时有点着急,不小心把门弄坏了而已。”觉哥一边朝前走来,一边就打断了对方的话语。“最多算是毁坏公物,和藐视法庭有个半毛钱关系?”说着,他还拧出八字眉、歪着嘴,指着身后那扇被毁坏的大门道,“何况……这扇破门,本来也是年久失修、一触即溃的样子了;与其说我毁坏了公物,不如说是这门的使用寿命正好在我正常使用时耗尽了。”

    “放肆!”面对这**裸的诡辩,书记官陡然而怒。他好似是县太爷上身了一般,吼出了两个“法庭”上几乎不可能出现、但在“公堂”上使用频率很高的字眼儿,并且再次扬起法槌猛敲了一下。

    乓咔……

    不料。由于其用力过猛,这一击敲下去后,法槌应声断了。

    “你瞧,到处都有东西破破烂烂的,你们法庭的硬件设施缺乏保养……也能怪到我的头上来吗?”封不觉这下更有理了,“那书记官把法槌敲断也是在藐视法庭咯?”

    “你……”书记官怒意再升,可他已经没什么能敲的了,直接用拳头砸桌子又怕把眼前的讲席给捶塌,所以他也只能对着觉哥干瞪眼。

    “好了~好了~”两秒后。黑袍法官低头对那书记官道,“波克,你冷静一点,注意影响。”

    他淡淡的一句话。竟让那声如炸雷、气势迫人的书记官吓得一哆嗦。

    “对……对不起……法官大人。”被称为波克的书记官毕恭毕敬地回过头去,“是我失态了……”

    “算了。”法官摆了摆他那掩于黑袍之下的手,拿起了自己面前的法槌(审判席上还有一把,这把自然是供法官使用的)。“总之……”

    说话之间,法官轻扬法槌,朝桌上的木制槌垫上一敲。

    霎时。一股无形的能量绽开,让庭上的每一个人都为之一震。

    “原来如此……法官用的是精神系的能力……”半秒不到,鬼骁就从这一槌分析出了法官的主要能力体系。

    而法官对此是浑然不知的,他只是看向觉哥,接着说道;“疯不觉,打破大门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但你突然闯入本庭、打断庭审,还说什么‘异议’……算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觉哥说这话时,已走到了被告席的旁边,并举起一臂,指着鬼骁道,“我在阻止我的委托人认罪啊。”

    “嗯?”法官闻言、迟疑片刻,问道,“你是吞天鬼骁的辩护律师?”

    “是啊。”封不觉面不改色地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复。

    “喂喂……”鬼骁则是虚着眼望着觉哥道,“谁要你给我辩护了?”

    封不觉完全无视鬼骁的质问,面朝法官,接着说道:“法官大人,真理法庭是允许被告自行委托律师来辩护的吧?”

    “没错。”法官沉声回道,“但是……被告人所委托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从业资格才行。”他顿了顿,“疯不觉,我事先声明,你别想以自己异界旅客的身份蒙混过关……”他用手指轻叩桌面,接道,“我说的律师资格,必须得是主宇宙中的、某个合法领土的合法政府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哼……”此时,那个褐色皮肤的检察官站了起来,冷笑着对觉哥说道,“疯不觉,你若是无法证明自己的律师资格,那你一样是在藐视法庭!”

    “哦?”觉哥一听这话,顺势转身,看向了那位检察官,“你这屎脸鸟人,又是哪根葱蒜?”

    “屎脸……鸟人?”检察官这辈子也没听过这种词汇,“混蛋!我乃大名鼎鼎、威名赫赫……人称‘不败之检察官’的比夫.莫瑞!你敢叫我屎脸鸟人?”

    “屎脸鸟人,屎脸鸟人!屎脸鸟人”封不觉在听完对方的自我介绍后,又将这个称谓当着对方的面重复了三遍,且语气呈渐升之势。

    比夫气得直哆嗦,但他又不便和眼前这个无赖般的男人计较,他只能像是个受了欺负的小孩一般,向法官告状:“法官大人!我抗议!他侮辱我!”

    “抗议有效。”法官应了一句,看向觉哥道,“疯不觉。请注意你的措辞。”

    “好的。”封不觉冲法官点点头,然后转过身,走到比夫面前,“对不起,比夫检察官,我不该叫你屎脸鸟人的。虽然这个词比较贴切地描述了你的外表在我们地球人眼中的整体形象,但这样称呼你……似乎还是有伤风化。我以后再也不叫你屎脸鸟人了,至少在法庭上我不会再叫你屎脸鸟人了,至于私下里叫不叫你屎脸鸟人,或者在你不在场的前提下无意间跟人提起屎脸鸟人……”

    “你给我适可而止啊混蛋!”

    当比夫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脑中还稍稍闪过了“这个疯不觉似乎还挺有礼貌的”的念头;但紧接着,对方的一整段话里又用那个词骂了他五遍,并且毫无停止的意思,这不禁让比夫暴跳如雷。

    “疯不觉,你再提那个词,我就要叛你藐视法庭了。”法官给出了最后的警告。

    “ok~ok~”封不觉耸耸肩,朝审判席走去。

    “你要干什么?”波克立刻警觉地站了起来。

    “放松,书记官先生。”封不觉悠然地从行囊里取出了一件东西,“我拿件东西给你看而已。”说着。他已经把一张纸质文件递到了波克的面前,“请你拿给法官大人过过目。”

    递上了文件后,觉哥便踱步回身,用挑衅的眼神望着屎脸……哦不……望着比夫道。“我这份……是篆劼尊亲自颁发的‘书世界律师资格证’。尊哥的推理俱乐部,无疑是主宇宙中的‘合法领土’;而他本人呢……就是那里的‘合法政府’。”说到这儿,他舔了舔嘴唇,朝比夫做了个鬼脸。“某些人所质疑的……我的律师资格,现在应该已不是什么问题了吧?”

    “嗯……证明文件没有问题。”法官很快就将文件看完了,“疯……”他想了想。改口道,“辩方律师,本庭承认你有资格为吞天鬼骁进行辩护。”

    “我说……”鬼骁这会儿已将两手的手肘撑在了被告席的台面上,托着腮帮子,摆出一脸不耐烦的表情,“到底有没有人在听我说话啊?我都说要认罪了……而且我也不想让那家伙给我辩护啊……”

    “辩方律师,你听到了,你的当事人拒绝你为他辩护。”法官看向觉哥道。

    “我反对。”封不觉回道。

    “喂……你这也能反对啊?”鬼骁闻言都惊了。

    “是啊……辩方律师,你在反对什么?”法官也感到很蛋疼。

    “被告是未成年人,辩护相关的事宜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来决定,他无权拒绝我的辩护。”封不觉回道。

    “嗯……”法官想了想,“原来如此……”他微顿半秒,“那么,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是谁?”

    “就是我。”封不觉想都不想,一拍胸脯就给认了。

    “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法官又问。

    “我是他干爹。”封不觉又是不假思索地给出了一个很恶劣的答复。

    “你放屁!”鬼骁转头就骂。

    觉哥听罢,继续无视鬼骁,看着法官道:“法官大人,我放屁了。”

    “呃……”法官道,“那又怎么样……”

    “没什么,既然我的委托人提了,我就说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封不觉回道。

    “哦……”法官应声后,沉默了三秒,“辩方律师……请你不要再提这种和本案无关的事情。”

    “好的。”觉哥点头回道。

    三句话之间,封不觉就利用“放屁”一词的双关意义和游戏的翻译问题,把这事儿给揭过去了……

    “那么……”法官接着又道,“辩方律师、兼法定代理人……你现在是要给被告做无罪辩护吗?”

    “是的。”封不觉回道,“并且……”他转向陪审团,“我希望陪审团可以忽略掉被告的所有证词。”

    “嗯,本庭允许你提出的要求。”法官立即接道。

    “喂!这都可以啊!”鬼骁显然不是很懂法律,更加不懂真理法庭里的那套法律,他的惊讶也是可以理解的。

    “行啦……”这时,封不觉终于凑到了被告席前,压低了嗓门儿悄声对鬼骁言道,“想脱身就乖乖站着,看我表演。”

    “切……”鬼骁却是不怎么领情,他也压低了声音回道,“且不说我们现在是在比赛,应当是你死我活的立场;就算我肯跟你合作对付这些np吧,难道你不觉得……我俩直接动武会更有效率吗?”

    “你我联手,确是可以血洗此地。”封不觉回道,“但那毫无意义……”他将说话声控制得更轻了,“真理法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四柱神’,‘它’并不像其他柱神那样具备一个独立的具象化实体;真理法庭是一种概念、一种意志……并不是用武力就可以摧毁的东西。”

    “哦?”鬼骁接道,“那你准备怎么做?把‘它’活活说死?”

    “哼……”觉哥,笑而不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