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汉阙 > 第88章 灌园小儿
    “任君不要粟特人奉上的黄金、宝石、美婢,却要了这些种子,安息芹我买过,知道它贵如黄金,其余两样也算稀缺,可这小白花看着也不能吃啊,用来作甚?”

    在任弘允了粟特人的请求,下个月带商队去见傅介子,打发他们离开后,也曾当过商人的卢九舌便表达了不解,觉得任弘这笔买卖做亏了。

    任弘却反问他:“你先前随傅公去大宛时,可曾见到集市上见过身毒布?”

    卢九舌一拊掌:“见过,那布倒是很软,红蓝相间,不似丝麻,我还给吾妻买了一匹!”

    “那你可知身毒布是用何物织出的?”

    卢九舌道:“我曾问过大宛人,大宛人说,身毒有一种树木,树上会生毛,洁白如雪,比羊毛更软,身毒布便是由树上的毛织成。”

    说到这他停住了,盯着任弘手里的棉花看,诧异道:“莫非这白花,便是织成身毒布的树毛?”

    “是棉花,跟我念,棉,花。”

    任弘将带着棉籽的棉花塞回袋子里,粟特人一共给他带了两袋,足够种上几十亩了。

    不过任弘寻来棉花,倒不是为了织布,眼下中原崇尚的是丝麻,身毒棉布虽然在葱岭以西走俏,但在中原,因数量稀少,价格高昂,根本够不成竞争力。

    它相较于丝麻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容易染色,不易落色。

    任弘替棉花琢磨的最初用途,是用来做填充物,制出棉袄棉被来。

    来到汉朝一年多了,他发现,最难熬的莫过于冬天,尤其是在河西边塞。

    每到严寒之季,富人可以窝在炕上,披着裘服,穿着塞了羽毛的厚袍子取暖。穷人戍卒可没这条件,只能往袍子夹层里塞芦花、柳絮、稻草,几个人瑟瑟发抖挤在一起,烧着冬日里稀缺的柴火,靠抖来取暖。

    每当需要外出时,遇大寒风雪,室外能到零下十几度,冻死人是常有之事,哪怕不死,也常缺只耳朵,少根手指。比如白登之围,汉军冬日行军,卒之坠指者十二三。

    而西域冬天的寒冷,比之河西更甚!

    任弘算着时间,三月之期将至,他十月份就能离开了,但却心疼那些要继续留守此地的屯卒吏士们啊!

    留守鄯善城的五十个人,任弘能保证他们人人都穿上羊皮裘,头戴厚实的毡帽。但若以后汉朝在西域的兵力变成五百人、五千人,迁往西域甚至更往西的民众达到五万人呢?恐怕就不能人人如此了。

    这时,若能广种棉花,穿上一件夹层里塞了棉花的小棉袄,晚上有大棉被盖,那简直是暖洋洋,美滋滋。

    当然,这的前提是,任弘能将手里的棉种种活,并普及开来……

    他手里有两袋棉种,一袋棉朵略大,这是来自身毒的印度亚洲棉,乃是多年生的木本棉花,后世黄道婆织的就是这种棉花。

    另一袋则略小,这是康居、月氏的草本棉花,后世的学名是“非洲草棉”,是历史上最先被淘汰的棉种。

    换了别人,肯定选棉朵更大的亚洲棉来种啊。但任弘却将那袋亚洲棉封存起来,让它继续等待,来年开春,先在鄯善试种棉絮粗短的草棉。

    说起来也好笑,棉花能帮人御寒,但来自印度的亚洲棉自己却不耐寒。在历史上,它是从东南亚传入中国,只在云南、海南两广这些热带地区传播,很难继续往北。因为多年生的亚洲棉,在寒冷的北方熬不过冬天,无怪元朝时还得从海南引进棉纺技术。

    直到整整花了一千年时间改良适应,亚洲棉才能越过长江,抵达北方,依靠产量,慢慢取代麻布和丝绸,衣被天下。

    任弘不可能打个响指,就让亚洲棉实现千年进化,所以还是先种草棉罢,这种棉花乃是一年生的草本,春种秋获,倒是挺适应南疆气候的。

    如此想着,任弘换了一身干活穿的短打,下面穿犊鼻裤和草鞋,头上戴斗笠,扛起锄头,喊卢九舌和几名吏士跟自己出门。

    吏士们对这一幕毫不陌生,都笑道:

    “任侍郎又要去灌园种菜了。”

    ……

    屯田卒们的坞院外,特地从大渠开了一条水沟过来,在院外围了几十亩田地,专门用来种植蔬菜,流水潺潺,滋润了这片干燥的土地,勤劳的吏士更让它焕发了生机。

    其中多是葱韭葵等汉人常吃的蔬菜,但也有十亩地单独用田埂隔开,那便是任侍郎的自留地,专门用来种植异域瓜果的试验田。

    经过半年栽培,在宋力田指点下,任弘亲自浇水施肥,锄去杂草,他的小菜园已经十分丰茂,在烈日炎炎下仍满是绿意。

    这里生长着蚕豆、大蒜等西域蔬菜,小沟渠边上那一片绿色的草本小植株。靠近后若仔细闻闻,除了大粪味外,还能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这蔬菜便是“胡荽“。

    也就是后世的涮火锅必不可少的香菜,它和葱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搭档。

    任弘吃面时总喜欢将胡荽切碎撒在上面,滚烫的面汤一浇那叫一个美。

    但其余五十名吏卒,却一分为二。

    以赵汉儿为首的一半能够接受,吃着吃着还挺香的。

    以韩敢当为首的另一半人,则对香菜闻之色变,表示坚决不能接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你能带着一个拒绝大蒜的人吃大蒜,并让他爱上它。

    但你永远不可能让一个讨厌香菜的人爱上香菜。

    除了已经要萎的香菜外,任弘今天还能在芦苇杆红柳枝架起来的瓜架处,收获满满一箩筐胡瓜。

    也就是后世的黄瓜。

    但这原始的黄瓜,却跟后世子孙完全不像,它个头很小,短短粗粗,长得跟生气的河豚似的,外表鼓囊囊,还布满了尖刺。嫩时还好,放进嘴里一样可以大嚼,但若是放太老了,上面的尖刺变得干硬,能扎人一手血!

    这种来自西亚的蔬菜已被张骞引入中原,但数量仍然不多,任弘觉得,是因为汉人尚未找到正确的吃法。

    随便洗洗擦擦,任弘将一个黄瓜塞进嘴里,瓜肉的质地嘎嘣脆,不过味道略带酸味,不像后世黄瓜那样,只有清爽的风味。

    但仍是消暑神器,当然,偏好重口味食物的任弘更喜欢另一种吃法:他在坞院厨房的瓦坛里,用盐水泡了整整三坛腌黄瓜!

    眼下卢九舌怀里正抱着一坛呢,脸确别到一边,似乎很害怕这味道。

    而当任弘亲自开坛,一股浓浓的酸味在田间四溢时,吏士们就躲得更远了。

    “吃么?”

    任弘拿着一根已泡得微微发黄的腌黄瓜邀约众人,目光中满是期待。

    但从卢九舌到其余吏士,都大摇其头,任侍郎用铁锅炮制的食物倒是美味,但这腌黄瓜,他们怎么都接受不了。

    众人只胆战心惊地看着任弘将黄瓜放进嘴里猛嚼,一脸的酸爽和满足。

    酸中带甜,冰爽可口,开胃消食,朝食吃过的羊肉一点都不觉得腻了,只要有一根腌黄瓜,任弘能美滋滋地干掉一碗粟饭,它真的不香吗?

    只可惜无人能与任弘一起品尝,这一刻,任弘只感觉,自己是个孤独的美食家。

    吃完腌黄瓜后,任弘便带着众人干活,小心翼翼地将洋葱和胡萝卜种下。它们是能在地里越冬的,倒是孜然似乎不行,得忍到明年开春,才能与草棉一起播在这片土地上。

    任弘计划着,先让这些来之不易的作物在鄯善成活,收取种子后,再如接力一般,传到河西,传到长安去。

    中国人是有种菜天赋的,以中原农夫的勤劳与刻苦,定能照料好这些植物。

    但大自然有其规律,农业真的没法着急,距离这些蔬菜真正大行于世,最快也要十几二十年吧。

    差不多干完活时,远处却来了一群人,却是今日去屯田区,教授楼兰官、民以牛犁田和精耕细作之术的宋力田等人。

    任弘拄着锄头朝他们打招呼:“宋力田,如何了?”

    “任侍郎,朽木不可雕,粪土不可上墙,而若是天性懒惰,这农稼之事,是万万教不成的!”

    宋力田却气呼呼的,甩下这么一句话,便直接回了坞院,嚷嚷着说要喝酒。

    “出了何事?”任弘看向韩敢当和鄯善国的译长左摩,二人今日与宋力田同去。

    “别提了!”

    韩敢当很生气,瞪着心虚的译长骂道:“任君与宋力田好心要教楼兰农夫牛耕精作之术,但你猜那群农夫怎么说?”

    “如何说?”任弘皱眉。

    译长左摩小心翼翼地说道:“彼辈说,收成多寡,全凭贤善河神做主,烧了湖边荒地,种子洒下踩实后,就不能再管,若管,就是违背贤善河神之意。”

    韩敢当则直截了当,道出了真相:“所以,他们宁可天天闲着晒太阳嚼白草根,也不愿意下地锄草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