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回到东汉末 > 第三百九十六章 白马银甲赵子龙
    其中周征仍继续管理平舆,虽然周征的并不强,但是周征的忠心和稳重是最让冯耀放心的!

    平舆东城和平舆北城的城守,冯耀想了一下,考虑到两城是新生的城市,必须要有善于管理人才来担任最好,而且还要有带兵的能力!

    吕常、徐商让冯耀非常满意,吕常被任命为东城城守,徐商被任命为北城城守。八??<[一小说〔网[(

    平舆城,平舆东城,平舆北城,三城归冯耀直接管理,这三城所在的位置,就是整个豫州的中心,将来也会成为整个天下的中心!

    汝南学院正式任命徐干为院长,王粲为副院长。

    将近午时时分

    在冯耀的迅的决断下,大事一一处置完毕,正处理一些次要的事务时,门亭长进来禀报。

    “主公!夏候兰将军已经抵达平舆城外!!”

    “好!!来得太好了!!”冯耀大喜道。

    徐庶这时低声进言道:“主公,既然众将分封完毕,不如令众将解散,午宴后各自依命行事!主公也好去迎接夏侯兰!”

    “嗯,就依军师之言!”冯耀点头,命众将可以自行离去,依命行事。

    不过,除了文官大部分依命开外,绝大部分的武将都好奇的留了下来,欲跟随冯耀一起去看看这位被冯耀从千里之外,不惜代价请来的将领。

    冯耀立即领着众将及亲随,数百人一齐迎出北门。

    北门外

    因为冯耀从青州迁来的百姓,还有不断从其它各州闻冯耀名声来投的百姓,早已如城中一般热闹,虽然很多百姓仍然住着临时搭建的营帐,但是很多地方,一座座新的住宅正在迅建设,民工在其中进进出出,显得十分的忙碌。

    不过这里还并没有建起城墙,仍然是属于城外,这种情况一直护展到了城北五里之外。

    夏侯兰、范能此时就并肩骑马走在城北的大道上,虽然因为城外百姓的拥挤,行进缓慢,但是仍然到了城北门一里的距离内。

    在他们的身后,则是风尘仆仆,一路从冀州常山迁来的百姓,其数量约有千余人,男女老少皆有,有的骑马,有的骑着驴,有的则坐在马车或驴车,还有一些健壮的汉子则是肩挑或是背扛着大包的行李。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收不扰的笑容,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茫,不时小声边走,边小声的交谈着,偶尔会从队伍中传出几声婴儿的哭声,或是一串银钤般的笑声,甚至有时,倔强的驴子在不肯迈步后,被主人抽了一鞭子,便会不满的叫唤几声,喷着粗气,得得的继续前行。

    除了这些外,一纷好奇的“本地”的百姓,则不免指指点点,议论了起来。

    “哥哥,你看,他们一定是从北方来的,如今我们这谁还有人穿这么厚的袍子啊!”一个衣服有些破旧的少女,拉着一名比她高半个头的少年,掩口笑语。

    “他们是哪里人?我怎么听着他们说话的声音有些像是河内人?但是又不像,嗯……”一位老者正坐在路边的家门口休息,见车队过来,不免引起了几分兴趣。

    “哈哈!!那个带头的将军我认识!!他是主公的手下随从领!”一名正扛着木材民工突然眼前一亮,停了下来,指了指范能所在的方向。

    “真的?哪一个?”另一名扛着木材的民工闻声也停了下来。

    这时一名监工见状走了过来,奇道:“咦!你们两人真有本事啊!这么重的木料,竟然能扛着纹丝不动!!看来我得汇报一下,得把重量增加一点才行!!”

    两名民工吓了一跳,笑着急忙跟上队伍,扛着木材而去。

    夏侯兰这次几乎已经将村子中的所有人乡亲都带出来了,除了少数不愿背井离乡的外。

    其兄夏候博,还有其最好的朋友赵云全部听从了夏侯兰的建议,举族从常山迁出。

    因为人数太多,队伍有时难免会因为道路的原因,拉得很长,所以夏侯博及赵云则是在队伍的最后方,进行护卫,防止贼人偷袭和有人掉队。

    两人的打扮与常人甚为不同,相貌更是俊秀无比,英气中带着不凡的气质,在刚一出现在城北百姓眼中时,便引起了一阵的惊呼声,不少少女见之则是芳心大动,有的羞得用袖子半掩着面偷偷观看二人,有的则是露出笑脸,出几声惊喜的轻笑。

    有几个女儿已要长大的父母,甚至走到了一起,远远的指着骑马的两人,问旁人:“你们知道那满身飞刀的少年侠士的姓名吗?我看其器宇轩昂,甚为不凡,若是能成为我的女婿,岂不是一件快事?”

    “我也想知道,不过卫兄,我倒是认为那位白马银甲的少年更为不凡,一看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少年将军,而且相貌更胜那侠士一筹,可惜我没有女儿,如果我有,我一定要让我女儿嫁给此人为妻!!……”一名中年男子抚着胡须满意的微笑点头,对赵云极为赞赏。

    “唔……,看其年纪,应有二十五岁了,这等的英雄人物,一定早有妻室了,所以……,便是让吾女成为其妾也是非常高兴的一件事……!”中年男子又若有所思的说道。

    在队伍最后方骑马缓行的两将,身带数十把飞刀的,一身劲装,背上缚着一柄环单刀的正是夏侯博,夏侯博年龄与赵云相差无几,从小一块长大,极为要好,两人为了配合,更是分别习练完全不同的武艺。

    夏侯博主练飞刀,轻功,近身武器是单刀,特别在晚上,夏侯博一双眼睛能在黑夜中闪闪光,比常人能看得更远,手中的飞刀更是例无虚,死在其手中的山贼不知有多少了,在常山国一带甚为有名。

    赵云主练弓箭,马术,近身武器是长枪,骑的是白马,标准的白马义从的装备,在家乡虽不及夏侯博有名,但亦是令山贼闻风丧胆,凡是打过他们村子主意的,无不在吃过大亏之后,再也不敢来犯。

    夏侯博喜青色劲装,赵云喜银色铠甲。

    对于两侧百姓的异样眼光,两人早已习以为常,从常山国一路来此,一千余里,大小数十城,这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注视了!!

    “公子!妾这里有一罐薄酒,欲敬公子,请公子笑纳!!”这时,一名刚刚及笄的少女,托着一个酒罐,来到赵云的马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