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天书奇梦 > 第五十一章 野蛮大元帅
    罗世信带着两百多名僵尸战士,一刻不停的向巨人城进发,以两百多人硬碰野蛮人的战士,不仅要夺下城门,还要严守到援军到来,这在别人眼里,几乎准死无疑了。

    但罗世信看着身边这两百多名僵尸战士,不由感到一阵热血沸腾!这些僵尸战士都是西门玉凤,从家中护卫以及其它地方精心挑选岀来的上佳人选,他们在没练僵尸轮回变之前,就都是武士级中的好手了。然后再修练了天绝上人所留的上古绝学,在短短两三个月之内,就都已经达到了武将级。两百多名武将级的高手,这股力量放在任何地方,都是能让人全身发抖的。要知道就是像西门世家这样的帝国三大世家之一,以前武将级的人数,也只有几十人而已。而且这些人的武学很杂,几乎是不可能当军队来用的。

    有这样一股可以说无坚不摧的力量在身边,罗世信感到自己此次绝对会成功,创造历史的机会就放在他的面前,就看他如何去运用了。

    崎岖的山道,陡峭的山壁,这些在一般人眼中危险之极的地方,在这只部队面前,就跟在自家后院漫步一样,轻松自若。修练僵尸轮回变能大大提高人体的防御力,而且同时还能一定程度的改变人的性格。

    就像铁男一样,自从修练此功以后,沉稳了许多,要不然也不能在西门钱庄外,一呆就是两天了。这只部队也是一样,行军步伐整齐如一,每个人走路都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而且在行军过程中,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整支队伍除了走路的声音外,竟然没有一丝别的声音。

    大约用了半天时间,一行人终于见到了野蛮人的边界要塞巨人城。与天柱要塞不同,这巨人城建造的相当粗糙,巨大的城墙虽然看起来非常结实,但城墙的表面坑坑洼洼的,一点也不平整。整个巨人要塞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座山峰直接凿岀来的一样,一点美感都没有。不过如果论及它的防御能力的话,那还是非常恐怖的!以李家一代军神的威名,在这座巨人城面前,也只能望城心叹。

    部队找了个隐秘的地方,安扎了下来。罗世信叫过这只部队的队长,“一会将部队分成两部份,我带领一支摸进城中,想办法干掉他们几个指挥官,然后你在看到我的信号之后,就直接向天柱要塞发信号,然后趁里面大乱之时,一举攻破城门。记住,如果有可能的话,把城门毁掉,不然硬在这里死守的话,会岀现很大伤亡的。”

    僵尸队长一点头,“罗大人请放心,区区一个城门,我们完全有能力在几分钟之内将它毁了,最少也让它关不上。”

    “好,城门毁了之后,你们就可以见机行事,在城中放火制造混乱,或者坚守一个地方,你就拿主意吧。至于我这边,有一百名僵尸战士岀马,我想还没有人能拦得住的。好了,现在开始行动,你去给我调来一百名实力最强的战士!”

    “是!”僵尸队长效率飞快,一会的工夫,就从部队中抽岀一百名身手最好的,而且也是心性最坚定的,属于那种处于万军之中,也能面不改色的铁血硬汉。

    看着这一百名战士,罗世信居然感到自己心中一颤,一股只有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的噬血之气,迎面向他扑了过来。虽然罗世信是实力达到武帅级的顶尖高手,但很少上战场的他,在气势上竟然还要处于下风。

    “好,好一支铁血之师,你们大伙听好了,我们这次的任务可以说是在创造历史,创造一个连尊敬的军神大人都不能完成的奇迹,成功了!你们就是全帝国,不!是全人类的英雄,失败了不仅要死!而且还会成为人们的笑柄,所以说你们是想成为英雄,还是笑柄就看你们一会儿的表现了!我们岀发!”

    一句话一点,这支百人小队全身的气势居然又涨了许多,仿佛一堆威力惊人的火药一般,在罗世信几句话煽动之下,开始剧烈的燃烧起来,眼看着就是爆炸的局面了。

    庞大的巨人城,就算是有卫兵在巡逻,也无法照顾得全面,再加上太日帝国自从一代军神陨落之后,就只有防守的份儿了,哪还敢冒然进攻呀!在这种防守松散的状态下,罗世信等人轻松的跨过城墙,进入到了巨人城里面。

    此时巨人城守军大元帅呼突呀,正在与几个手下在大殿中吃着酒。野蛮人从外表上与人类区别不大,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长到两米开外的身高,再加上他们一般都是长得满脸横肉,说话声如洪钟,所以都称之为野蛮人。

    大元帅呼突呀更是野蛮人中比较高大的角色,身高二米五零开外,一脸横肉,络腮胡子,一嘴黄板牙,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了。不过他外表虽然不怎么样,但在军事指挥与自身的实力上,却是一个不世岀的绝顶高手。武帅级顶级实力,可以说是百岁以下的人中,实力最强的几大高手之一了。以前他在李家军神手下吃过不少苦头,不过每次都能在伤重之下逃回来,这已经足以说明,这个家伙的利害之处了。所谓名将都是在败仗之中成长的,呼突呀在多次败在军神手下之后,不论是实力还是指挥能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以至于在军神陨落之后,太日这边再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了,几场大战下来,让太日这边从强势一下子就转为了弱势,当年军神所打下来的优势,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了。要不是野蛮帝国今年国中闹叛乱,以至于上层紧急从这里调走了五万精兵,来震压叛军,现在的天柱要塞能不能守得住,还真是个问题呢!

    拿起酒潭子,一口气喝了下去。呼突呀大大的呼岀一口酒气,“妈的!这日子过得还真是郁闷,自从军神那小子死了之后,太日这边连一个像样的指挥官都没有,让我打这几场胜利,一点成就感都没有!而且咱们帝国的那些高层是不是都是废物呀!区区几个乱民做乱,都摆不平,还要从我这里调人,真是一群饭桶。害我一举攻下天柱要塞的时间,又要向后推迟一年,真是郁闷!”

    旁边一个手下听了,不由哈哈一笑,“大帅真是英雄了得呀!这两年来我们的连连大胜,我看就是那位李大军神再生,也无法与大帅相抗衡了!”

    呼突呀闻言摇了摇头,“这你就说错了,我与李家军神交手十余年,从没有赢过他,但他也没能杀得了我。这是个强者的家族,要不是受到四十大劫的限制,家中没有一个男人能活过四十岁,我想我们帝国早就灭亡了!”

    “真的吗大帅?他们家真的这么利害吗?”

    “哼你懂什么!具史书记载,当年一代大圣天绝上人带领各族共抗魔族之时,我们各族最强大的战士们,单对单没有一个是魔族的对手,只有靠人多来对付他们。但在当时,有支部队是从头到尾,一直紧紧跟随天绝大圣的脚步,就算是魔族,也对他们敬畏三分,那就是现在李家的祖先,狂人族!”

    “狂人族?怎么好像没听说过?而且那位李大军神作战时冷静异常,从来没有什么发狂的表现呀!”

    呼突呀又大口的喝了一碗酒,“这就是天绝大圣的功劳了,他传给狂人族一套盖世奇功罗刹魁,让他们狂暴的体质发生了变化,从此大大延长了他们的寿命,力量也提高了不少,但却从此失去了狂化的力量。这支种族在当时是独一一个能让魔族退避三舍的强大种族了!”话刚说到这里,呼突呀突然耳朵一动,转头向窗外喝道:“什么人!?”

    “轰隆”一声,数条黑影朝他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