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血火天衣 > 第273章 黑色星座
    每个参赛队伍的宿舍都各有自己的风格,比如革新者的宿舍就永远不会打开窗帘,里面神神秘秘的,偶尔会透出一点光芒,但还是显得诡异。√√网

    名叫第三马戏团那个黑马等级的队伍总是笼罩着欢快的音乐,就和真正的马戏团一模一样,这支队伍堪称神秘,除了少数相关人士之外,绝大部分人竟说不出他们的来历,更不知道这竟然是一群强的家伙。

    而血迹的宿舍则永远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称之为监狱也不为过,其实他们的确以前一直生活在监狱里,否则也不会称之为罪人之塔,即使胆子大如程铁轩,也不敢直接靠近血迹的宿舍,其威慑力可见一斑。

    更有传说,饶是处于铜墙铁壁之中,夜里也偶尔听得到其中传出的恐怖哀鸣。

    与这些个性十足的宿舍相比,黑色星座的宿舍看起来就不是那么有个性,最多只是杂乱,而“杂乱”是“宿舍”这种东西的固有特征,算不上个性。

    能够容纳更多人的宿舍已经被各式各样的垃圾堆满了,其中绝大部分是酒瓶,酒桶,其中夹杂着些生活垃圾,甚至还有女人的衣裙,颇有些微妙。

    黑色星座总共有十一名成员,以团长万胜军和副团长周德为,这两人其实权势不分上下,是结义兄弟,其下有一名军师李相臣,也就是参谋,这人没有什么像样的谋略,天衣的力量也平平,但是个管账的好手,,一张嘴也很利落,佣兵团平日的工作也是由他联络,颇受器重。

    这三个人,组成了黑色星座的铁三角,武力过人的两名团长为根基,擅长交涉,门路广泛的李相臣将一切事物串联起来,三个人的绝对统治牢不可破。

    大6上,佣兵团这种行业自古有之,现在也有,规模较大的甚至有数千人之多,这种佣兵团名义上不受一国约束,实际上往往都有特定的主公,平日的工作就是一些正规军队不方便插手的事。

    自然,多数都是些昧着良心的工作。

    尤其是在国土广袤,民风封闭的震国,甚至有佣兵团出人头地,割据一方。

    追求少数精锐的黑色星座却不属于其一。

    他们的性质其实更接近于强盗,擅长的是镇压与掠夺,往往与当地的山贼海盗串通一气,临时拉起队伍,工作完毕分赃后就地解散,甚至有时候主动去做一些掠夺的事情。

    这样的优点是他们能够以比大型佣兵团更快的度行进,纵使队伍里只有临时拉起的乌合之众,但兵贵神,往往就会收到预料之外的效果,也就逐渐打出了名号。

    只不过不是好名声罢了。

    “请帖?”

    胸前生满黑毛,人高马大的团长万胜军瞪起一双丑陋的怪眼,一把丢开了怀中已经奄奄一息的女人。

    女人披散着头,看起来还像当年轻,双臂已经被万胜军捏断了骨头,肿起一大块,在凶暴的蹂躏之下早已失去了意识,只是还没断气而已。

    边上一个光头上刺着蝴蝶刺青的大鼻子壮汉知道这个女人老大已经不要了,于是兴奋地将她拖下了楼梯,下面还有几个正在狂饮的兄弟,他们也需要女人泄一下,当然,是死是活没什么关系,就算是尸体,刚死的时候也是温热的。

    “老李,什么情况?”

    阴测测地坐在角落里的黑脸汉子声音如同长相一样阴森,深深凹陷的面颊,近似梯形的额头,身为黑色星座的副团长,周德对女人不太感兴趣,他更喜欢新鲜的血肉与内脏溅到脸上的感觉。

    不过若是屠杀女人的话,倒是有点意思。

    “那个来送请帖的还在楼下,只是个小孩子,看来是高门大户的奴仆,而且带来了不少见面礼。”

    回答的正是军师李相臣,在佣兵团中他的年龄算大的,今年正好三十九岁,但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长者,始终在团长与副团长面前保持着谦卑的姿态,算是兢兢业业。

    正因如此,实力平平的他才能在佣兵团中获得这样的地位,以及万贯家财。

    “大哥,我下去看看。”

    周德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他上身很短,下身却不成比例地长,所以坐下之后看起来好像很矮,实际上却不然。

    “小孩子……见面礼……等等!看来对方不一般,我亲自去!”

    万胜军咚咚捶了两下胸膛,盘绕全身的丝线凝聚成了一身沉重的黑色铠甲,胸前镶嵌着一个狮头装饰,头盔上伸出两根牛角,使得他的身体看上去又大了一圈,几乎有两米五左右。

    万胜军这个人,性格暴戾易怒,同时也是个凶残的屠夫,但脑子并不算傻,在江湖横行多年,耳濡目染,他也知道一些各式各样的规矩。

    比如烈国北方沙漠地区的豪族就有这样的习惯,他们的信使都是小孩子,因为当地曾经暗杀盛行,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就会派遣没有什么武力的小孩执行这样的职责,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地方习俗。

    烈国拜火,而在传说中,沙漠地区是最接近火的地方,所以很多有历史的贵族都选择在沙漠的绿洲或湖边居住,这些人往往是极有油水的。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没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没有人敢不服从。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来到了一楼。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来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没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来者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来?”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没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来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来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

    “你把东西搬下来看。”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逐个打开,做得轻松利落。

    李相臣虽未说话,心中却已经信了九分,他对各地习俗了解更多,烈国这些老贵族中,派来传话的少年往往是专门培养的亲信,不仅文武双全,更要懂得如何待人接物,而今这个黑皮肤少年正是如此。

    而车上的东西也大都是传统的香料,金器,瓷瓶,珠宝等,纵使万胜军是个有资格在金币堆里洗澡的人,也照样看直了眼睛。

    “老李,你看如何?”

    万胜军恨不得一口把车上的财物吞下,不过团中有规矩,财物必须按照一定规则分配,即使他骄横跋扈,又是团长,也绝不能触动这条底线。

    “我看没问题,就算是有什么古怪,那可是龙凤第一楼,在那儿闹事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保险,我看还是全体出动的好。”

    李相臣先是看了看周德,见周德脸上没有表情,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也这么想,这小子没问题,车上的东西也没问题,至于有什么事儿,我看多半是好事。”

    周德像猫头鹰一般笑了起来,他喜欢不干不净的委托,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访的人送礼越重,委托就越不干净。

    “好!给我通知兄弟们,浇冷水清醒清醒,分东西,然后去龙凤第一楼!”

    万胜军咧开了大嘴,仿佛看到一大堆金币摆在自己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