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金枝夙孽 > 第一千七百三十四章 火罗列
    大汗脸上还有那些神鹰之怒,但,温柔乐声和柔美舞姿柔和了那些愤怒,让他被重重负担挤压的身体得到了舒张,仿佛他的一些年岁飞走让他重新变成了一个快活的年轻人!

    大汗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一个美男子,至少史官的笔下是这么记述的。

    大汗一眼就看出了他们二人是有事回报,想了想,挥了挥手,让这些尘世上他看起来最顺眼的姑娘们退下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这样的人也变得慌慌张张,像那些奴才一样无首尾的,失了礼数!”把叶护叫过来,问话之前,大汗能想到的,在这沙漠之上发生的,会让叶护觉得有人会惊慌失措的事情,就是那些反叛者们的铁蹄已经踏近的消息。他的叶护大人要是因为这点事情就真的吓成这样,来扰乱他的军心的话,那么,他这就会派人把他推出去杀了。杀一个懦弱者,是对整体军队的救赎。要不然,还留着他做什么呢,看着他有一日,到底怎么样背叛自己吗?

    大汗已经注意到叶护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他瞪了瞪眼,叶护不敢再拖延,“是阿,阿修达大人出事了!”叶护说完,水晶一样的泪珠已经在他的眼睛之中闪动!

    大汗冷冷的看着他,能够感觉到自己身体,能够分辨出来阿修达到底是自己什么人的那些部位都开始变得隐隐作痛。

    那孩子是她唯一的儿子。原本要娶的也是阿修达的母亲。只不过,到真正完成仪式的时候,他才知道那个如同狐狸一样狡猾的部落是按照他们最初的设想,把他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他,第一个是阿修达的母亲因为已经怀有身孕会被留在他们的部落里。他们说她不用再与大汗共同生活,无论何时拥有大汗子嗣的她都会是大汗的妻子。现在他们会送给他,家族里面的第二个女儿,他们的贪婪让大汗哭笑不得。这样的做法简直与那些一生都在收集食物,而且永不觉得疲乏的动物一样。但是那时是他在争夺汗位的节骨眼上,为了能够得到大阏氏母族家的支持,不得不答应他们这样做,把自己唯一的儿子留在了他们的部落里面,也因此再也没有获得第二个儿子。

    可是现在他的手下竟然告诉他说阿修达出了事情。在这一瞬间,他想到了阿修达的脸,他的脸像一朵鲜花那么鲜艳,生活沙漠的上的人,从来没有看过那种鲜花,但是,他们能够从汉地送过来的丝绸中看到那样的鲜花。阿修达的脸就是那样的脸,像那些花那么漂亮。也跟他的名字一样,他的名字。取自他们古老语种中神的儿子的意思。神的儿子永远不会夭折。在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和阿修达的阿娘曾经这么盼望过。幸亏那些留住他儿子的家伙们还记得让他来起这个名字。可是现在长老们口口声声的保护,竟然变成了这样。当然了,凶手还有我自己,我竟然相信了这些永远贪得无厌懦弱之极的家伙,以为他们是全世界最大的存在!

    有件事情大汗是一直知道的。大阏氏母族的长老们长着全世界上最大的鼻子,但是,却一直闻不到,不利于他们的对手的气息,如果不是自己出手相助,他们早就已经消失在这世界上,他们的眼睛是讨厌的灰色。还他给自己的部落起名叫做赫达,意思是什么完美的脸,他们与那张脸相去甚远,他们那样坚持,他们的后代是比得上这世界上最美女神的。那简直是放屁放屁。原本,他们还只是丑不自知,但是现在,他们却害了他的唯一的像花儿一样的儿子!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他会让他们所有人都去陪葬。

    叶护已经被大汗的眼神彻底吓到,他不敢在像他最初想象的那样,多绕几个圈子,尽量委婉的表达整个悲惨,反而变成了真正的平铺直叙,“他们……他们已经连小主子的尸体也找到了。”

    “凶手!这群可恶,该千刀万剐的凶手”大汗已经像猛虎一样的嚎叫,“快,快告诉我谁是凶手,我要撕了他,吃了他!”

    叶护又一次艰难开口,“现在,现,现在,还没有找到”

    “又要让我杀掉一群窝囊废,这是我最不想要的。他在哪里?”大汗最后的问语,已经声音颤抖。从那孩子一生下来,他就想把他带来我身边好好教导长大。可是他的母亲一直在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之前,是她太小了离不开母亲,她让他体谅,他就那么耐心的等着,等他长大了六岁,他再一次去接他。这一次他的母亲终于松口说,可以把儿子交给他。不过那小男孩可并不相信他。他刚刚碰了碰他的手,他就又重新跑回到他母亲身边了。当时,他长得像一只小猫。全身上下都粉嫩粉嫩的。他狠狠心将这小粉团抱起来,想要强硬的带回来,但是,阿修达这小家伙又踢又打,甚至大哭起来。又心软了一次,把他留在了那里,结果,竟然变成了这样,所以围绕这个孩子的人都是凶手。他们剥夺了他与他相处的机会,他给他孩子带去最好吃的食物和最完美的弓箭,他不再对他认生,但是,也不肯自己一个人跟他去任何的地方,他们这对儿父子,最亲近的时刻,只不过留下了这么一点点的记忆罢了。多么可惜,多么珍贵,可是稍稍握紧拳头,稍稍破动呼吸就会让一切记忆粉碎……

    “跟他的侍卫在哪里,把他也带过来,我要将他碎尸万段,现在!立刻!马上!我要让那家伙知道他到底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大汗将他的坐姿改变成站姿的时候,顺势将面前的匕首取出。现在,只是那么一点点轻轻的重量握在他手中,已经使他忍不住颤抖。他扶住他的额头,帽子上的风带滑落下来,被他疯了一样的扯断抛弃。然后,一把抓起面前食案上的罗列杯盘一只接着一只的抛扔出去,最后,又一股脑将它们全部掀翻。这些东西留着,到底有何用?他们所有即使是几倍于他们所有,还有自己手中全部的东西,怎么能够抵过阿修达的性命?“到底是什么人做了这件事情,他为什么这么恨我?竟然向一个孩子下毒手,他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就应该直接冲着我来他们这群懦夫,混账无赖,该被送进烈火里炙烤三生三世的家伙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