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演武令 > 第五十章 各怀心思
    张明德领命在身,带着二十个士兵出了镇守府,直奔城门而去。

    夜晚凉风吹在面上,吹乱了一丝不苟的飘逸中分短发。

    他扶了扶鼻子上金丝眼镜,不知为何,心里就是有些不舒服。

    他其实很看不起谭方。

    这个小子,在他看来,若非父亲念着昔日同袍情义,一直颇为照拂,恐怕这时候,早就不知道烂在哪处泥坑里,哪里还能有如今的风光?

    是的。

    在他眼里,谭方就是风光。

    能够在镇守府议事大厅侃侃而谈,指点江山,并且得到父亲张子阳的赞许和认可,是多大的荣耀?

    这可是自己想做都做不到的。

    是从什么开始,渐渐变成了这般模样来着?

    要知道,还在很早的时候,自己也是深得父亲大人万分期待的。

    并指望着,有那么一日能干出天大的成绩来。

    这从名字都能看得出来。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三年前,甚至还送他去日本学习,学一学别人家先进的军事技术。

    他觉得,自己每一步都走在时代的脉膊之上。

    回国之后,再看这些旧官僚,旧地主,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无他。

    眼皮子太浅了。

    本事也太差。

    ……

    而谭方,又是一个什么人?

    事实上,张明德这些日子早就打听过了。

    那家伙在巡捕房公干的时候,别看年纪不大,却早就混成了个老油子,一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倒是挺不错的。

    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与一些三教九流的泥腿子们,成天扯瞎篇。

    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扯上许久,至于身为一个巡捕的本职工作,捕贼缉盗。

    根本就没他么事情。

    而且,在谭明德看来,谭方此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胆小。

    不说王振威,就连王振威家最是没用的小舅子,一个啥也不是的小混混,也能成天欺辱于他,这就有些过份了啊。

    如果让人知道他是镇守府的人,指不定把镇抚使的脸都丢光了。

    “呸……”

    张明德重重吐了一口血痰。

    这些天,回国之后,就感觉处处不顺。

    内火也重了些。

    凝香苑的妹子也是那般粗俗不懂得情趣,比起隔海那国的老师们,品质差得太远。

    人家不但学文,还学艺术,甚至还能玩一玩角色扮演游戏。

    那才是真正的水平……

    街道上面,有几个晚回家的百姓,瑟瑟缩缩的躲在一旁,看着奔跑前行的一行二十身携武器的大头兵,眼中就露出惊恐,更有两人,慌不迭的就趴在地上磕头。

    张明德没有停下,反而重重的蹬了蹬马腹,不想看到这种情景。

    这个国家的百姓,看着也是那么倒胃口,奴性太重了。

    看这个会跪,看那个会跪,完全失去了血性。

    民众如此,官员如此。

    个个都心无大志,不思进取……

    与他们呆在一块,简直感觉到自己身上都透出难堪的腐臭气息。

    心里虽然想得有些多。

    但是,张明德还是知道的。

    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

    在杭州城,镇抚使的命令就是天意,所以,他并不准备拦截攻击杨家一行。

    事实上,他也不在意那些残兵败将。

    再怎么了得,还不是终于被清帮一行吓得逃出城外,想要逃到上海。

    去干什么?

    当然是想着上海相对安稳的大环境。

    那里万国林立,一些强国各有租界,各有武装。

    国内一些大型组织,也在那里各自牵制,各有图谋。

    任何一家,都不可能独大。

    因此,从某一方面来说,那里虽然也是清帮的基本盘,但是,他们能做的事情反而不多。

    至少,不敢在明面上胡作非为的。

    杨家逃难去上海。

    这其实就是一种心虚胆怯的行为。

    整个杨家如此,那位杨家三少呢?

    从这次的迁移行动,也能看出其人本质。

    根本就没有谭方说的那么了不起。

    就算是心里觉着无所谓,也不太在意那杨家小子,张明德却还是决定,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他想要看看对方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场面。

    更想看到,当谭方知道杨家那种外强中干的模样,其实根本就是纸老虎,是一些废物。

    是自己随时随地都能搓圆揉扁的没用家伙。

    不知道,谭方会不会吞下自己所说的话。

    还天生圣人?

    天生反贼?

    你反一个给爷看看……

    那,真是太喜闻乐见了。

    然后,他看到一群车队逶迤而来。

    速度并不快。

    甚至还带着些防备。

    有些人暗暗握住腰间短枪……

    跟在车队旁边的一些人等,更是拖家带口的,肩挑背扛的,负着许多行礼。

    就像是逃荒的队伍。

    急急惶惶如丧家之犬。

    见到此景,张明德心里就有些好笑了。

    这就是谭方畏之如虎,还让镇守府慎重对待的杨家。

    哈哈……

    城门这里,本就有十余个带枪士卒,再加上自己带来的镇守府二十精锐。

    总共三十余条枪这么指着,竟然还想搏一搏,真是太过天真了。

    难道不知道,民间武装,离着军中精锐差得太远吗?

    无论是枪法,还是纪律,甚至是斗志,都完全不是同一个档次。

    “放你们出城,那是爷的恩典,至于礼送,那是鸣枪礼送呢,还是……”

    谭明德眼神睥睨,看了一眼自家带来的精锐,就有些皱眉。

    说是精锐,其实还差得有些远了。

    比起自己曾经见过的那支军队,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乌合之众。

    但是,他没得挑。

    将就着用用吧。

    伸手重重一挥。

    张明德就准备下令。

    站在城门洞子前方的两列士卒唰的一声就举起枪来。

    “停下。”

    “否则……”

    话刚出口,还只是喊到一半。

    士兵们的枪支将抬未抬。

    张明德的声音就突然顿住。

    就像是被卡住喉咙的公鸭。

    只发出沙哑的嘎嘎声,再也说不出一句囫囵的话来。

    “否则怎样?”

    耳边听到一声问话,太阳穴处,一个冰冷的家伙什,正重理的顶着自己的脑袋。

    那是手枪。

    他闻到了浓浓的硝烟味。

    强忍住腿软的冲动。

    张明德用力转过头,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一双淡然冷漠的眼睛。

    他毫不怀疑,自己只要一个不小心,说出不中听的话来。

    脑袋就会爆成烂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