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坏蛋与恶魔 > 第二十二章 拜访
    夏天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吴冬林家里出来的,直到坐上车,他依然象身在云端,脚下轻飘,头沉得似灌铅。

    一天之内,他失去两个比亲人还亲密的人,心中的悲痛欲绝可想而知。

    他是孤儿,从小到大,真心实意对他的人并不多,所以,他远比平常人更懂得去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兄弟和亲人。

    他今天所拥有的,虽然离不开自己的努力,但无法否认,艾歌起了决定作用。对他,夏天宇充满感激与崇拜,把他当成自己的长辈,至亲的亲人。而吴冬林,象秋风和李春生一样,是他最好最亲密的兄弟,朋友,他待他比亲兄弟还亲,他的格斗基础,几乎全由吴冬林传授,当他刚出道受到挫折摔倒后甚至不想再爬起来时,是吴冬林、秋风、李春生三人挺身而出,手把手将他扶起,可惜,这一切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去,而且,从此不会再出现。

    他想哭,但流不出眼泪,心中象压了一座无比巨大的高山,压得他气闷,压得他无法呼吸,也压得他没有泪水。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

    艾歌和吴冬林的双亡,几乎将他一手建立起来的集团击倒。人们愤怒,悲伤,恐惧,心情慌乱,整个集团乱得一团糟。

    还好有李春生主持大局,苦苦支撑住局势,没让这座用无数心血汗水换来的高楼大厦瞬间崩塌。

    夏天宇已没心情回学校,晚间,他甩开众人,独身来到艾歌的别墅里,这个曾经带给他无比温馨的地方,此时已成冰冷的城堡。

    别墅里没有人,大家都聚集在医院,机械性的忙碌着什么,他们想为死去的人做些事情,可是,他们却什么都做不到。

    打开门,别墅里的摆设如故,和他离开时那天一模一样,艾歌每个心爱的玩物都擦得一尘不染,静静的摆放在原位。

    他走到书房。这里是艾歌最喜欢呆的地方,里面挂满他自己书写的字画。平时,夏天宇很少到这里,第一,墙上的字他不认识几个,第二,他觉得书房内死气沉沉,古板又枯燥,与他的个性相左,可现在,他眼中的每样东西都是如此亲切。

    他绕过巨大的写字桌,坐在后面的黑皮软椅,放下一只水晶杯,倒满艾歌最喜欢喝的红酒,鼻音浓重,低语道:“艾叔,敬你!”

    说着,他举杯将酒洒在地上。接着,他又倒满一杯酒,眼雾朦胧,道:“艾叔,我陪你!”

    他不喝酒,可今天是个例外,一口将杯中酒喝干。

    他想喝醉,喝醉之后可以忘记很多事,包括痛苦。但事实往往相反,当人越想喝醉的时候,越不容易醉。

    他随手拉开写字桌的抽屉,里面放有几本厚厚的书籍,还有一些艾国集团的资料。书籍上方有一张叠放整整齐齐的纸,他好奇拿起,摊开一看,纸上写有两个字,两个他认识的字。

    夏天宇看清这两字后,鼻子一酸,再难抑制自己的感情,泪如泉涌。

    他记不大清楚,大概是一年前,或者两年,三年,甚至更久以前,艾歌那天喝了许多酒,醉意浓浓,情绪却异常激扬,把他叫到书房,提笔在纸上写下这两个字,然后对他说:“天宇,认识这两个字吗?不管你以后做得事在别人眼中是对是错,也不管别人用怎样的眼光来看你,即使对你充满仇视与怨恨,甚至唾弃,只要你能把这两个字牢牢刻在心里,那你已上对起天,下对得起地,无论何时何地,都可问心无愧了!”他的话,象是对夏天宇所说,其实,更象在说他自己。讲完之后,艾歌靠坐椅子,仰面大笑,那股豪气,无论谁人在场,都会为之心折。

    往事历历在目,但人事已全非。

    夏天宇擦泪,那起纸,走到窗前,幽幽长叹。拉开窗户,拿出打火机,点燃手中的纸。纸张被习习夜风吹到半空中,随之飞灰湮灭,夏天宇黯然伤神。

    “天宇!”门口一声轻呼,拉回他飞到九霄云外的神智。

    秋风和李春生站立在门外,只一天光景,二人明显消瘦一圈。

    “我以为你们在医院,所以,我自己……”

    “我明白。”李春生哀叹一声,走进书房,拿起桌子上的酒,咕咚咕咚连灌两大口。

    “我以为你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喝酒的。”李春生抹一把嘴角残酒,苦声道。

    “我想喝醉。”夏天宇道:“可惜,我却没有醉。”

    “人生苦短,去日苦多!”李春生道:“想醉而又真正能醉倒的人,天下又有几个呢?”

    夏天宇道:“我不相信,艾叔的死是个意外。”

    李春生道:“我也不相信,可是,事实却摆在眼前。”

    夏天宇摸摸手指上的戒子,柔声道:“应该去找那个司机。”

    “为什么?”

    “问个清楚。”

    “可他现在在警察局。”

    “那就想办法把他挖出来。”

    李春生默然,好一会,他摇头道:“恐怕不太容易。”

    夏天宇柔柔道:“这个世界,不应该有人犯过错误后却不付出任何代价!”说完,他走出书房。

    一直站在角落里,甚至已快让人忽视他存在的秋风突然说道:“天宇,你去哪?”

    “警局。”

    D市公安分局。夏天宇在分局没有朋友,但是艾歌却有。分局刑警大队的队长冯雷便是艾歌的老朋友。

    当夏天宇走进分局大门时,被门口收发室的老警察拦住,问道:“小伙子,你找谁?”

    夏天宇道:“冯雷。刑警队的冯队长。”

    老警察上下打量他,觉得面生得很,疑道:“你找冯队?你是他什么人?”

    夏天宇毫不犹豫道:“朋友。”

    “哦!”老警察应了一声,拿出个大本子,说道:“那你先在这登个记吧。”夏天宇看也没看,接过本子,提笔在上面歪歪扭扭写下‘夏天宇’三个字。不是他有意改变笔迹,而是他写字的水平就尽此而已。

    冯雷是个年近五十的爽快中年人。俗话说人老成精,这话用在他身上一点不假。他作风素来雷厉风行,头脑灵活,想法独到,破获许多疑难案子,在全省警队里名声极大,是个响当当的铁碗人物,而且他为人正派,千金不动,但他却偏偏交下艾歌这个半黑半白的朋友,原因无它,只是他认为这个人可交。冯雷和夏天宇算不上熟悉,仅仅见过数面而已,对他的印象只有四个字,年少老成。

    今天他突来拜访,冯雷一点也不奇怪。

    “你怎么知道我到现在还没有下班?”把夏天宇让到办公室,在他对面坐下,冯雷聚睛打量眼前这个阴沉的年轻人。

    “我给你的家里打过电话。”夏天宇并不隐瞒,实话道:“如果没有事情缠身,我想你会到医院看艾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