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阿麦从军 > 树下
    周志忍怒道:“绍义小儿区区几千骑兵就狂妄至此,竟敢辱我皇使挑我军威,我看他是活腻歪了!”

    常钰青却冷笑一声,说道:“怕还不是那唐绍义狂妄,他手中骑兵不过两千,敢做此挑衅,必然还有后着。想他这次打劫后应该不会再回西胡草原游荡,而是进了乌兰山。”

    陈起看了常钰青一眼,说道:“不错,唐绍义挟劫掠的钱财锦帛等大量赏赐进了乌兰山。”

    周志忍猛地用拳击案:“堂堂南夏正规军却做山匪行径,当真无耻!”

    常钰青低声冷笑,并不说话。

    陈起脸色已比刚才初得消息时缓和了很多,他沉吟了一下,沉声说道:“先不论唐绍义此举是故意挑衅还是山匪行径,都是打在我等脸上的一记响亮的耳光。犒军队伍在我军的眼皮底下遭劫,我征南军脸面已荡然无存,皇上也必将盛怒。”他停了下,目光深沉地看了看周志忍和常钰青,缓缓说道:“天子之怒,浮尸百万,流血千里。此事必然引起朝中极大的怒火,所以不论这后面商易之是否已经挖好了圈套在等着我们,我们都得钻了。”

    屋中三人都是沉默,他们都是深知军事的统帅,是当今世上屈指可数的名将。陈起善于谋略思虑严密,周志忍老成稳重经验丰富,而常钰青却是急智果敢锐不可当,这样的三个人凑在一起,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江北军这点近似于小儿科的手段。可商易之的阴险就在于即便大家都明白这是个圈套了,可谁也不能不钻。关键就是因为大家都太过于轻视商易之了,轻视了这位南夏京都里有名的纨绔子弟,青州城中的骚包将军。虽然他领军入乌兰山已引起了陈起的重视,可谁也想不到这个小子能在自己屁股都没放稳的时候,胆敢用两千的骑兵来捋北漠十几万大军的虎须。

    事到如今,陈起他们已经是失了先招。如果不去打,众人的颜面何在?北漠大军的颜面何在?北漠朝廷的颜面又何在?北漠小皇帝那还有些稚嫩的脸蛋如何经受得住这么狠狠的一巴掌。北漠朝中腾起的这一把怒火怕是没法等到明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再烧,极可能就会命陈起手下的征南军即刻进乌兰山“剿匪”,而现在正逢寒冬,此时进山剿匪后果可想而知。

    常钰青沉默了片刻,突然轻声笑了笑,对陈起说道:“大帅,我需要您给我五万兵,步兵,不要骑兵。”

    北漠此次征南军j□j有步战兵近十五万,常钰青开口就要走了五万,那么用来驻守豫州和进攻泰兴的步兵就只剩下了十万,豫州还好,可泰兴却是南夏在江北的第一大城,城中只正规守军就三万多人,用不足十万的步兵想短时间拿下泰兴却是有些困难。

    陈起不说话,抬头看了周志忍一眼。

    周志忍面色沉毅,淡然说道:“周某只需八万兵即可拿下泰兴,大帅无需担心。”

    陈起又看向常钰青:“那好,我给你五万步兵,骑兵五千,周老将军攻下泰兴之前,还请常将军荡灭江北匪军!”

    常钰青嘴角含笑,轻松说道:“得大帅军令。”

    当下,周志忍自先下去安排军队的交接,常钰青也想走,却又被陈起喊住了,常钰青回头挑眉看他,询问道:“大帅还有何吩咐?”

    陈起目光复杂地看着常钰青,沉默了片刻后终于低声说道:“阿麦是我旧时故友,还望常将军手下留情。”

    常钰青怔了怔,随即明白了陈起话里的意思,原来那丫头叫阿麦这样一个名字,只是想不到陈起会如此干脆地承认与她相识,他轻笑了下,答道:“大帅言重了,既然是大帅旧人,那常某自然不敢为难阿麦姑娘。”

    没说放也没说不放,陈起那句话等于白说。可即便他这样说,陈起也没法再多说什么了。陈起淡淡地扯了扯嘴角,冲着常钰青拱了拱手,说道:“多谢。”

    常钰青笑笑,也冲着陈起拱了拱手,转身离去。一出城守府,等在外面贴身的侍卫就迎了过来,常钰青见他面色沉重眼中暗含悲愤,料到有事发生,接过缰绳随意地问道:“出什么事了?”

    侍卫低声答道:“那女人跑了,队里的两个兄弟全都被害。”

    常钰青正翻身上马,闻言动作一滞,身体在半空中停顿了片刻才坐到马上,再抬头时眼神已是冷若冰霜,寒声问道:“人呢?”

    “两个兄弟的尸体已经被抬回府里,身上的军甲都被扒了,据城门回报,有两人诈做元帅有令,已经骑马出城。”侍卫答道,见常钰青一脸寒意,又小心地补充道:“已是派人追去了。”

    “追不上了,”常钰青说道,他抬眼看向西方,咬牙低低念道:“阿麦,阿麦,好你个阿麦!”只听“啪”的一声,他手中的马鞭已然成了两段。

    阿麦带着张二蛋出豫州城后先向西奔了几十里,然后又突然折转向南而走。临近傍晚,天空中撒的雪粒子渐渐变大,到后来竟然飘起了鹅毛大雪,把路上的痕迹遮得一丝不露。再加上天色渐黑,豫州追出的骑兵是彻底没了阿麦的踪迹。

    阿麦与张二蛋两人先是在一个小村庄里换下了北漠侍卫的装束,然后一路时而向西时而转南,不几日就进入乌兰山脉南段。一进入山地,骑马已是难行,阿麦干脆舍弃了马匹,用两匹马从山间猎户那里换了些食物,又问清了去汉堡城的路线,直接从乌兰山系中穿向汉堡城北。

    张二蛋一直不解阿麦的意图,不过他向来敬佩阿麦,只道她这样绕远是为了躲避开北漠的追兵,所以连问也不问便跟着阿麦走。两人又在山间滚爬了几日,等到达汉堡城北几十里外的山林时,已是南夏盛元二年的最后一天,正当除夕。

    经过几日夜的辛苦跋涉,两人都已筋疲力尽,累的不成样子,张二蛋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问阿麦道:“伍长,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军中?”

    阿麦看一眼远处还有些熟悉的山林,说道;“快了。”

    张二蛋傻傻地笑了笑,说道:“经咱们这么一绕,鞑子累死也追不上咱们了。”

    阿麦点了点头,看了张二蛋一眼,突然从地上站起来说道:“你先在这里歇会儿,我去前面看一下。”

    张二蛋闻言,只当她要去前面探路,急忙说道:“伍长,还是我去吧。”

    “不用,”阿麦笑了笑,从身上的包袱里掏了个馒头出来扔给张二蛋,笑道:“你先啃着,我去去就回来。”见张二蛋仍欲跟过来,阿麦又停了下来,看着张二蛋无奈地说道:“我只是想去方便一下。”

    张二蛋闻言一愣,脸上一下子涨得通红,面红耳赤地转回了身,似乎还觉得不够,往前走了几步这才在地上坐了下来。

    阿麦笑了笑,不再看张二蛋,转身钻入了那片有些杂乱的山林,七绕八绕地来到一棵参天大树前。还是那颗树,只不过几个月前这里还是郁郁青青的,而现在只剩下了一树的白。阿麦看着面前的树,平缓了下跑得有些急促的呼吸,然后一步步走到,扶着树身缓缓地跪了下来。

    “爹爹,妈妈,你们还好么?”她用额头轻轻地抵在树身,喃喃自语,“阿麦来看你们了,阿麦还活着,好好的活着……”

    这里是父亲初次来到这个世界的落脚之处,三十多年前的某一天,就是在这个地方,他突然从半空中坠落,在撞断一根枝杈之后落到了这片土地上。短暂的迷茫过后,他把随身带的一些东西埋入了,然后从这里走出了这片山林,开始了他的另一段人生。

    也是这里,已经名满天下的父亲把所有能象征他身份的东西又埋入了,然后脱下铠甲和相知相爱的母亲归隐山林。

    这颗树,她找了好久,只凭着父母生前一些只言片语的描述,她在乌兰山中寻找了几年,终于找到了这颗树。然后又在这里,埋藏下父母仅存的遗物。

    一颗颗大粒的水珠滑落到地上,把松软的雪砸出极浅极浅的坑。她的身体蜷缩着,平日里那总是挺得很平的肩膀微微颤着,手用力地抓了树身,指节因为过于用力而已出青白之色。

    一切都无声,就连风都似乎在这一刻停住了。

    阿麦就静静地跪了半晌,然后直起身来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冲着树身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说道;“爹爹,我得借你的宝贝用一用了。”说完便用手拨开的积雪,拔出腰间的刀用力地在地上挖起来。

    现在虽是严冬,幸好的土多是松软的腐土,冻得倒不是很硬。阿麦挖了一会,便已能看到土中露出那抹灰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