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段小庄达成默契后,姬冰雁的态度大变,对他那叫一个和蔼可亲。

    当然了,这就是以后姬氏文化产业的头号招牌了,一个合格的老板对摇钱树态度自然要好。

    段小庄也从善如流,一口一个老板喊得可亲热了。

    秦老板,不要怪我,谁让你把我出卖给楚留香!

    当三人要离开时,姬冰雁也坐上了他的马车。

    胡铁花说:“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和你们一起去。”

    “别开玩笑了,你……”胡铁花顿住了,看着他的腿不语。

    姬冰雁淡然道:“我的摇钱树要和你们一起去,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带个拖油瓶,但若是发生了什么事可怎么办,你们上来吧。”

    “不行!”胡铁花急道:“你别去了……”

    楚留香拉住他,悠然道:“好了,我们上去吧。”

    胡铁花瞪他,“老臭虫,你怎么能这样。”

    楚留香含笑道:“让你上去自然有让你上去的理由,他愿意去,自然也有愿意去的理由。”

    胡铁虎好像领悟了什么,被楚留香推着上去了。

    段小庄看着高大的马车:“……”

    好吧,不知道他能不能试着……爬上去。

    段小庄坐在马车里,像只刚被阉了的小公鸡。

    胡铁花撇着嘴道:“陆小鸡,你也太丢人了吧,这都上不来,还摔了一跤。”

    靠,你以为那种高度是随便什么人都爬得上的吗?武林高手也不要随便看不起人啊!段小庄捂着摔青了胳膊,满身尘土,灰扑扑坐在三个高手中间被围观,大概在他们的世界里还没有上不去马车这个概念吧……

    段小庄闷闷的道:“我不叫陆小鸡。”

    哥不叫陆小鸡,何况你也不是司空摘星。

    “啧,还发脾气,好吧,陆小凤。”

    哥更不叫陆小凤,这里是楚留香传奇。

    姬冰雁道:“体力确实不大好,这么怎么能更好地为老板工作呢,小陆,好好锻炼身体啊。”

    段小庄苦逼着脸说:“是,老板。”

    “说到这个,”姬冰雁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我和秦老板已经联系上了,谈的很愉快,他得知你我这,托我带封信给你。”

    这么有效率?果然是有钱人。

    段小庄接过信,展开。

    血淋淋的大字占据了纸面,刺目惊心。

    “你再不交稿,回来就一起以死谢罪吧!老板我已经被读者包围三天三夜了!”

    血书催稿。

    很久没发生这种事了啊,段小庄不禁怀念的想起,在现代时他也常常被自己那个小受责编各种催稿。比如在他通宵DOTA不码字时打电话过来,用幽怨的声音说:“再不交稿我们就一起淋汽油吧。”又或者是把一个骨灰盒摆在他电脑旁,说:“XX日前不交稿,我们可以一起住在这里面。”

    不过想完他就觉得自己贱了,这有什么好怀念的啊!

    楚留香瞧见那抹刺眼的红色,微微一笑,“看来你要烦恼怎么向读者解释。”

    段小庄:“……”

    说的也是,他不仅要解释为什么这么多天没更新,还要解释为什么才连载了三章的小说不能继续了!更要写个新坑堵住读者的嘴!

    段小庄幽幽的看着楚留香:“我恨你。”

    楚留香摸摸鼻子,“嗯,很多女人都恨我。”

    胡铁花补一句:“又爱又恨。”

    段小庄:“……”

    三个人一面喝酒一面讨论,段小庄就狂吃姬冰雁收藏的美食。

    这真的可以算是段小庄穿越以来,不,加上穿越以前,也是吃的最豪华美味的一餐了。

    这种暴发户一般的生活多么美!

    姬冰雁说:“我们先睡一觉,不能浪费精力!”

    于是他们三个一起躺在榻上。

    段小庄啃着一根金华火腿看三个狗男男躺成一排,这种场景要让女频的写手看到尖叫声还不把屋顶都掀翻,看胡铁花还睡中间,肯定是总受。

    胡铁花笑着喃喃道:“我们三个又睡在一起了,就像十几年前一样,那些甜蜜的美好的日子。”

    段小庄:“……”

    楚留香:“……”

    姬冰雁:“……”

    胡铁花:“……”

    楚留香摸摸鼻子,“难道我们做了奇怪的事?否则他的眼神还真是让我不解。”

    胡铁花忍不住翻身坐起来,换了个地方躺下,“不聊了,我看我还是睡那边好了。”

    段小庄是真的无法控制自己不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虽然早就看过原著,但是亲耳听到胡铁花说出这么腐的台词,他还是扛不住啊。本来很温情的场景,三个人却都因为段小庄毛骨悚然的眼神而不自在。

    姬冰雁木然把一方手帕罩在眼睛上,翻身背过去睡着了,最后只剩楚留香和段小庄对视。

    段小庄放下火腿,矜持的道:“香帅,我也休息了,午安。”

    楚留香身形晃了一下,段小庄只觉得眼睛一花,就被楚留香搂着躺在榻上,刚好占了胡铁花原来的位置——也就是他下过定论的总受的位置。

    段小庄:“……”

    楚香帅笑道:“午安。”

    段小庄:“……”

    经过数日的跋涉后,他们才抵达了沙漠边缘的小镇。在购买了水并将马匹卖出去后,这才正式进入沙漠。

    为了不被晒伤——段小庄可能是一群人中唯一有这种烦恼的人了,这么说吧,这个团队中有三种人,第一:武林高手,第二:生存能力很强的人,第三:段小庄。

    因为常年宅在家里,他的皮肤苍白到有些不健康,而且可能是由于不规律的作息,也有些脆弱,他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对大家说:“看,我是阿三。”虽然没有人意识到他幽了一默。

    沙漠是个恐怖的地方,白天热的要命,夜晚却冻得让人发抖,强烈的气温差异使得段小庄不止一次后悔自己为什么手贱写小说。而且行走在沙漠里,对水的控制绝对是一个在现代长大的人无法想象的。

    段小庄一边抱怨一边苦苦等待剧情下一步开展,书上寥寥数十字,他却要等待很久。

    当听到马蹄声时,段小庄兴奋了,双眼发亮,小说终于熬过这数十字了。

    五匹马,四个人,武师打扮,他们面带惊惧之色,拔出佩刀对着虚无的空气砍杀,用尽平生力气,就为了斩杀那并不存在的恶魔,最后四人尽皆力竭而死。

    段小庄摸着最后死的那个人的肩膀,期期艾艾的道:“我好像摸到什么了……”

    姬冰雁蹲下来,在尸体肩膀上一划,一颗鸽蛋那么大的宝石,骨碌碌滚了出来,绽放着迷人的光芒,仿佛最璀璨的那颗明星。

    极乐之星。

    段小庄目光炯炯的看着姬冰雁:“你这么有钱,一定不稀罕它了?”

    姬冰雁随手一抛,段小庄眼疾手快接住,“谢谢,我的了!”

    这要是回现代,拿这个镶在首饰上,不知道有多少妹子要排队和他结婚呀。

    楚留香道:“我还以为文人都是轻富贵之人呢。”

    段小庄耸肩,“能轻富贵,也不能轻一轻富贵之心,我要是能轻富贵,就不卖字了。”

    楚留香笑道;“有趣。”

    段小庄把宝石举在眼前,凝视它,“我们家的传家之宝告诉我,附近有绿洲,谁信?”

    楚留香忍俊不禁,“传家之宝?好吧,我先说,我信。”

    根据原著所说,石观音所在的地方离这里不远了,而那个地方,距离绿洲也就是三天路程了。在段小庄的着意安排下,他们避开了石观音和她的手下,跟着石驼寻找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