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囚唐 > 五十五 指环,王
    “在城里,马一般跑步起来,只能快走,用缰绳引导方向即可,用不上马鞭。”

    闫寸命一名皂吏将马牵走,重新换来一匹。他又扶着吴关上了马,并提醒道:“可记住要领了?”

    吴关“嗯”了一声,上马,学着熟手的样子松松垮垮地坐下。闫寸将缰绳递给他,道:“你试试。”

    吴关向右微微一拽缰绳,那马果然走了起来,走到吏舍东边的矮墙旁,吴关又向左拽缰绳,马随他所指的方向拐弯,继续前行。

    就这样,吴关骑马在吏舍前的空地饶了两圈。

    吴关喊了一声“驾”,一抖缰绳,马便小跑起来。

    “诶我好像学会你的窍门了……哈哈果然管用,多谢闫县尉。”

    闫寸站在空地中心,抱臂看着吴关骑马,问那牵马来的皂吏道:“这匹马叫什么?”

    “四九。咱们县衙第四批采购的马里,编号老九。”

    闫寸点头,对吴关道:“你记着,它叫四九,以后出门办事,就骑它。马要认准了一匹骑,越骑越熟,人马有了默契,能省许多事。”

    “好。”吴关已自顾自玩嗨了,应答的声音十分雀跃,“闫县尉,我请你吃饭如何?报答你教我骑马。”

    “你是想找个路远的地方吃饭,这样就能骑马出门了,又怕自己不行吧。”

    被拆穿想法,吴关也不急,只道:“你去不去?”

    “去,你往门口骑吧,我去牵马,我追你。”

    “好。”

    闫寸带吴关去了与西市相隔一坊的嘉会坊,他知道那儿有一整条街全是食肆,物美价廉,味道正宗。

    午后时分,不在大唐居民的饭点儿上,卖食物的店铺、小摊没什么人,街道上行人倒不少。

    闫寸看着天色道:“终于来了片云彩,这些天人可快要热死了。”

    “也不知能不能下场雨。”吴关道。

    “有雨也等咱们回去再下吧,我可不想淋成落汤鸡。”

    吴关倒是满不在意,路过一家售卖炖骆驼蹄子的小摊,深吸一口气道:“好香啊。”

    看着大釜内咕嘟咕嘟的肉汤,以及炖得十分香软的肉,吴关很想买一只骆驼蹄子尝尝,可古人实在实诚,那哪儿是蹄子,简直就是半条骆驼腿。

    太大了,他一个人可吃不完。

    闫寸并不下马,只对老板道:“挑只大的,切成两半。”

    老板以长竹筷和大木勺捞起一只骆驼蹄子,炫耀一般问道:“这个如何?您看看这肉,这筋。”

    “就它了。”

    “得嘞。”

    骆驼蹄子被摔在案板上,肉直颤。

    “要剔骨吗?”老板问道。

    闫寸想了想,问吴关道:“咱俩吃一半,剩下一半给安固带回去,如何?”

    “那最好了。”吴关眼睛都看直了,狠狠咽了下口水。

    闫寸暗自觉得好笑,又问道:“你想吃哪一半?”

    蹄子和腿,二选一。

    “安兄喜欢哪一半?”吴关问道。

    “不用管他,他那肚子就是个杂货铺,给啥吃啥。”

    “那你呢?”

    “你选就是了,不用问我。”

    老板看着两个大男人推让扭捏,打着圆场道:“哪边都入了味,都好吃的。”

    “就那个吧。”吴关指了指带蹄子的半边。

    闫寸交代道:“那就将他选的剔骨,剩下半截带骨头包好……多少钱?”

    “我来我来。”吴关道。

    “不用你。”闫寸拦住他,“我不让属下花钱。”

    “还有这规矩?那跟着你当差可享福了。”

    “让属下花钱,总有种仗势欺人之感觉。”

    “那多谢喽。”吴关痛快地收起钱袋,继续道:“我发现你这人选择困难症还挺严重啊。”

    闫寸自然没听说过这种病症,却很快通过字面意思理解了其含义。

    “我那是无所谓。”闫寸道:“生活琐事而已,太计较了,累。”

    闫寸提上两个荷叶包,驱马至一家胡人开的酒馆前,道:“这儿的果干很是香甜,羊乳加了糖,又经冰镇,也极好喝,咱们就在这儿吃,如何?”

    “好。”

    两人将马缰挂在店门口的拴马桩上,店小二迎出来,招呼道:“呦,闫县尉,快请进,今日店内有胡姬表演歌舞。”

    “那可好!”

    闫寸抬脚进屋,在舞台近处找了张桌子落座,“我还是那老三样,至于这位……”

    他指了一下吴关,道:“给他来一碗羊奶,一碟果干,包子你看着上。”

    “得嘞”

    店小二刚一离开,又有胡姬上前打招呼,显然也与闫寸相熟。

    那胡姬满头栗色卷发,眼窝极深,鼻梁高耸,睫毛又长又翘,睫毛末梢几乎能挨上眉毛,是个颇具异域风情的美人。

    饭菜刚上来,她便站上舞台,唱起了胡人的小调。

    吴关迫不及待地打开荷叶包,将一块肉筋送到嘴里,香得连连咂舌。

    连吃几大口,解了馋,他指了指闫寸的手,道:“你这指环,跟那胡姬的有点像啊。”

    闫寸转了转皮质指环,道:“胡人的普通玩意儿罢了。”

    “我看汉族人所喜爱金银玉石,戴皮质指环的着实少。”

    “故人送的,懒得换下来罢了。”

    吴关不再多问,专心吃着东西。闫寸将果干盘子向他跟前推了推,道:“酸甜,解腻,就着肉吃最好。”

    吴关捏起一块看不出是什么水果做成的果干,丢进口中,登时果香四溢,他连连竖大拇指称赞。

    吃喝间,吴关注意到有人来了。

    店小二正招呼一群衣着光鲜的青年进店,有男有女,为首的还是个熟人。

    清河王李孝节!

    李孝节也看到了吴关,老远便嚷道:“你果然也放出来了!”

    他又对同行的伙伴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跟你们提起的狱友,奇人一个,那狼人杀的游戏,便是他教我玩的。”

    吴关大方起身,冲众人拱手道:“某姓吴,白身。”

    他以眼神征求闫寸的意见,意思是问“用不用帮你介绍引见一下?”

    闫寸微微摇头,吴关便继续道:“清河王竟也来这小店?”

    “躲清净呢。”清河王道:“明日我要跟与几个兄弟同去骊山猎场,圣上要去围猎,我们先行打个前战……”

    “进山待几日,避避暑,挺好。”吴关道。

    “也对,反正我等不过是去玩乐,一应事务有秦王操持。”

    “秦王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