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万界种田系统 > 第1404章 来自异界的趾骨
    老五说话了,“我要一份手抓饭。”

    向师德说话了,“我要手抓饭加羊肉汤。”

    林庸说话了,“三份手抓饭,两份羊肉汤,再来三个馕。”

    “好嘞。”

    伙计应声而去。

    就在这个时候,在店内玩耍的一个孩子的手里一样东西引起了林庸的注意。

    看起来是什么东西的骨骼。

    表面呈现梯形,但是在梯形上面有不小的弧度,连接起来,成为了一个鼓起。

    下面非常平滑。

    中间,还有一个孔洞。

    小孩子拿在手里,时不时把这节骨头放在嘴巴里吹,竟然能吹出“呜呜”的声音。

    更让林庸惊讶的是,这节骨头散发出一股蛮荒的气息。

    曾经在魔兽世界接触的角年,蛮龙身上,感觉到过这样气息。

    林庸顿时眼睛一亮。

    这节骨骼看起来不像是地球上动物的骨骼,倒是像魔兽世界蛮龙身上的脚趾骨骼的第二节。

    林庸走向了这个小孩子,“小朋友,你手里的东西,能给我看看么?”

    小孩子看着林庸。

    这个小孩子穿着民族服装,头上戴着帽子。

    就算如此,这个孩子身上,脸上,头发上还都是灰尘。

    看起来脏兮兮的,一点也不惹人喜爱。

    小孩子的眼睛倒是亮晶晶的,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

    小孩子犹豫着,“这节骨头很神奇。”

    林庸问道,“有什么神奇的呢?”

    “夜里,会闪闪发亮,到了下雨的前一天,上面会凝结一滴水珠,预示着明天下雨。

    而且,晚上睡觉,放在胸口,非常暖和,暖洋洋的,可舒服了。”

    小孩子说道。

    林庸皱起了眉头,就算是蛮龙的骨骼,也没有这样的用途。

    难道说,是比蛮龙更高级的魔兽的骨骼?

    林庸说道,“给我看看,我又不拿走,只是看看。”

    说着,林庸拿出了三张百元大钞,“给我看看,这三百元就是你的了。”

    小孩子看着三张百元大钞,眼睛亮晶晶的,犹豫了一下,伸手递给林庸,“你看吧。”

    林庸把三张百元大钞塞进小孩子的手,接过了那节骨骼。

    刚刚入手,好像被烫了一下,差点丢下。

    顿时,无数记忆涌入了林庸的神魂。

    原来,这的确是蛮龙的一节骨骼。

    就是脚趾上的第二个指头的第二节。

    比林庸在魔兽世界见到的那只蛮龙蛮蒙要巨大很多,实力也要强大很多。

    这只蛮龙没有什么天敌,是那一带的霸主,每天就是吃吃喝喝,睡觉。

    饿了就打猎,打来几只动物吃。

    吃饱了就在洞穴内睡觉。

    好不悠闲快活。

    可是有一天,下雨了,闪电了,打雷了。

    不知道怎么了,这只蛮龙就被雷给劈了,直接死翘翘了。

    然后尸体被附近的食肉蛮兽给分食了。

    要知道,蛮龙的尸体内蕴含巨大能量,吃下去对修炼极有好处。

    那些蛮兽怎么能忍住不吃呢?

    何况蛮龙已经死了,已经威胁不到他们了,自然就吃了。

    剩下了一堆骨骼。

    有一天,刮起了一阵奇异的旋风,这旋风说起来真的有些奇怪。

    虽然是风,能让人感觉到阵阵的凉意,但是就算是附近的小草,都没有被吹动。

    似乎这阵阵的凉意是针对神魂,针对灵魂的。

    这股风刮过蛮龙的骨骼的时候,几节骨头就被带走了,消失了。

    不知道刮了多久,这风也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节指骨,在一条光影交换的通道内不知道行进了多久,等到光影消失,就落在了一片荒漠内。

    过了几天,就看到一个放羊的孩子,赶着羊儿在荒漠上玩耍。

    小孩子自然就是眼前的小孩子了。

    这个小孩子看到了几节骨头,觉得这节骨头最好看,还能吹出来“呜呜”的声音,就拿着这节骨头走了。

    骨头就落在了这个小孩子的手里。

    林庸笑了,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有想到,这节骨头的确是来自异界的。

    难怪看起来不像是地球上动物的骨头呢。

    林庸突然感觉到,这个趾骨散发出一股荒莽的气息。

    似乎带着一股悲凉,带着一股无奈,带着一股委屈。

    林庸猜测,蛮龙本来生活的好好的,结果竟然被一道雷给劈死了,内心自然是很不忿的。

    死了之后又被那么多比他弱小很多的蛮兽给吃了,内心自然是委屈的。

    一点精魄附着在这这节趾骨上,就随着趾骨来到了地球世界。

    林庸把趾骨递给小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子说话了,“我叫做买买提。”

    “买买提,你能带我们去你得到趾骨的地方看看么?”

    小孩子犹豫了,看向了柜台后面的老板。

    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特别壮实,“阿爸,这个客人让我带他们去死亡之海看看。”

    林庸连忙面向了老板,“我给孩子一千块钱的领路费。”

    老板抬头,“那就去吧。”

    似乎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林庸点头,“那我们明天出发,好不好?”

    买买提点了点头,“好的,是坐你们的汽车去么?”

    买买提自然看到了林庸几个人是开车来的。

    林庸点了点头,“就是,坐我们的车子过去。”

    买买提抓着趾骨,欢呼起来,“哦耶,能坐汽车了,能坐汽车了。”

    这个时候,林庸他们三人点的东西都送了上来,三人就开始吃喝起来。

    手抓饭味道很好,羊肉汤有些油腻了,总体来说还不错,倒是馕,味道真的好。

    就算干着吃,也十分美味。

    吃完了饭,要了三个房间,三人就上楼了,准备洗漱一番。

    自然,老五要做面膜,要给肌肤补水,要好好护理他的肌肤。

    林庸也懒得出去了,这里到处都是风沙,一出去,吃满口的沙土,滋味真的不好受。

    第二天一早,三人洗漱完了,就下楼了,吃了简单的早饭,带上买买提就出发了。

    外面的风沙还是很大,好在在车子里面,感觉不到。

    倒是车子,在外面放了一夜,都认不出来了,上下都是灰黄色的,看起来特别破烂,特别脏。

    买买提坐在副驾驶上,给向师德指路。

    车子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地头。

    买买提说话了,“就是那里,是我捡到骨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