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山海云谣 > 第八十二章 虎出山林
    赢州位于大胥西北,东连燕、中二州,南边是分隔蜀、赢的三千里横山山脉,往西可沿昙沙古道抵达西域金胡三十六国,其最西端的古剑关算得上是大胥境内数得上的雄关隘口,出了此关,就意味着已经脱离大胥的国土,即将抵达西域金胡的地盘了。不过这百十年来,西域金胡各城邦势力与中陆朝廷关系友善,双方商业往来十分频繁,古剑关渐渐变成了一座商品往来的聚集之地,军事作用反而有些淡化。而赢州的主要军事力量都放在了北边,也就是和草原各部相邻的北疆一带,防御北疆蛮胡南下侵扰。

    而这里的驻守的主要军事力量,就是纪无骇的赢虎卫。大胥建国之初,朝廷拥兵四十万众,军饷花费几乎占了新朝廷府库的一半,冗兵问题十分突出。到了太宗皇帝当政时期,大胥已经承平近二十年,在“军神”宗元的提议下,太宗皇帝开始大刀阔斧改革军政,头一件事,就是解决冗兵问题。

    按照宗元的提议,朝廷只保留原本一半的兵力,超过五十岁、或未满十八岁、以及家中独子的兵卒都可以申请返乡,朝廷一次性发放赏银,以供其日后自力更生。另,在战争中伤残的兵士,通通卸甲还乡,由朝廷每年发放抚恤金,直到当事人故亡为止。

    原先大胥十六卫兵马,被缩减为府兵十卫,同时招募各地青壮劳力补充军中,凡通过选拔者,必须要在军中服役到五十岁。按月领饷,每日操练,最大化保持军队的战斗力,使府兵成为朝廷直接掌握的终身制武装力量。

    至于地方武装,又以募兵制为主,就是由各地郡县按照规定的数字自行招募士兵,军粮饷银由地方政府独立承担,也可由当地乡绅世族募集捐赠,为的就是保一方平安,抵御匪寇流盗,性质大约与民团相当,其战斗力当然也无法和府兵相比。

    这十卫兵马中,惟有赢虎卫以骑兵为主,是整个大胥赖以对抗马背民族的首要利器,这取决于赢州的特殊地理位置,也取决于这里彪悍的民风。

    这片广袤的土地十分贫瘠,全境大概只有五分之一的土地适合耕种,剩下的多是风岩沙土地貌,不要说是耕种农务,就连盖个房子都十分困难。气候更是出奇的恶劣,冬冷夏热,春风秋冻,又因为缺少得天独厚的水利条件,当地人多以种植黍米、荞麦这些耐旱宜长的作物为生,南陆的一些地方,稻米一年能够三熟,赢州的农人小心翼翼伺候着庄稼,碰上风调雨顺的年景,也最多能收获一季。

    所以说,大胥十二州之中,赢州是最穷苦的一方土地,不要说和富庶的“南国三州”相比,就连同为北疆的幽、燕二州,也比它强的多。起码幽州多林多川,气候相对要湿润许多,百姓随意耕种就能填饱肚子。燕州更是平原之地,北地第一大河饮马河曾在这里改道向南,留下大量的冲积平原,这种油亮发黑的土地最是肥沃,很适宜耕种,只要没有兵乱天灾,百姓生活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其首府泊云城更是北疆第一大城,官道畅通,交通便利,算得上是北方平原上的一颗闪耀明珠。

    而赢州,除了风化的岩石,就是满目的沙地,唯一肥沃点的地区,还和蛮族的格尔沁草原相邻,在那里开荒种地,时不时就要被南下打草谷的蛮族各部骚扰,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谁也不会到那里去送死。

    也就是这样恶劣的生活环境,才造就了赢州汉子好勇斗狠的性格,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祖祖辈辈为了生存的权利,都在和天地斗、和蛮族斗、和自己斗。为了一口热饭,他们不惜捉刀杀人,为了一枚铜板,也可以打的头破血流,在这种蛮荒之地,人命并不值钱,甚至比不上一张卷肉的胡饼。

    况且赢州还有一个便利的条件是别处比不了的,这里是大胥十二州中唯一的养马之地,因为靠近格尔沁草原,每年都有大批的野马从这里迁徙,当地百姓就着地利,冒着风险,捕获野马进行驯养,再高价卖到中陆,也算是无计可施下的一条生财之道。久而久之,靠近北疆地区的一些靠猎马为生的中土百姓也和游牧民族一样,马上技艺逐步娴熟起来,俨然就是汉家子弟中的“蛮子”,也正因为这得天独厚的条件,才养出了名震天下的“风火之旅”---炎团,才有了让纪无骇称霸天下的虎狼之师---赢虎。

    后世《胥书》对年轻时期的纪无骇记录很少,只用了短短八个字“任性好侠,少有城府。”同时提到了他并非赢州本地人,而是出身在中州河间郡一个没落的将门家族,其祖上是七百年前大汉帝国的开国将军--纪幽煌,算的上是真正的名门之后。可惜七百年的岁月流逝足够让石头改变了原本的样貌,不要说是世间的一个望族了。到了纪无骇这一代,家道早已败落,仅能靠祖上留下的几亩薄田养家糊口,偏生纪无骇的父亲去世较早,留下孤儿寡母艰辛度日,当地的几个泼皮无赖馋涎于他母亲的美貌,整日里上门骚扰,给这个落难的家庭更是蒙上一层寒霜。

    一日夜间,其中两个无赖醉酒,趁着酒意再次摸上纪家,当着纪无骇和他幼小弟弟的面,奸淫了他的母亲。事后又以两个孩子的性命作为威胁,让他母亲不要声张,为了自己的孩子,纪母含羞忍辱,硬生生咽下了这口苦水,只想把兄弟两人抚养成人。谁知那两个泼皮尝到了甜头,事隔几天又来逼奸。可是进门之后,看见的却是一个提着剔骨尖刀的十岁孩子,以及那阴测测犹如鬼火一般的眼睛。

    这是纪无骇平生第一次杀人,干净利落,手法狠辣。一刀捅进了一个无赖的下体,另一刀切开了另外那人的脾脏。完事之后,安安静静地向母亲告罪,搂着自己的弟弟,翻了个身便沉沉睡去,自始至终,连手都没抖一下,却把纪母吓的面色苍白,唯恐引人报复。

    事发之后,当地官府以纪无骇护母心切为由,加上年纪幼小,免了他的刑罚。但纪无骇杀伐果决的性格却引起了河间郡丞的注意,觉得此子年纪虽小,却有常人难以企及之勇,如果悉心加以培养,来日必成大器。遂将纪无骇收于帐下,和自家子弟做了同窗,一起学文习武,希望为将来的大胥朝培养出栋梁之才。

    那一年是文帝承平二年,金临大族出身的任娬终于登上了梦寐以求的皇后宝座,在往后的五年当中,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以其过人的政治天赋,打破大胥朝堂中的权力平衡,以宗氏皇族为代表的中州本土世家和以任家为代表的南陆豪门,开始了明争暗斗的权利角逐。

    在这场没有硝烟却更加残酷的党派政争当中,隶属于中州本土世家的河间郡丞颜辉山,成为了斗争中的牺牲品。不仅自己锒铛入狱,连带全家也遭受拖累,女子充宫为奴,男子发配北疆戌土。当时寄养在颜家的纪无骇本可以逃过罪责,可惜他为了报答颜家的养育之恩,不愿独善其身,硬是陪着颜家兄弟赴赢州服劳役,可能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呆,就在赢州呆上了二十年,最终将那里当成了生养自己的故乡。

    到了赢州之后,正赶上北疆蛮族南掠,接连几场硬仗过后,赢虎卫损失惨重,文帝下令就地补充兵员,许是因缘际会,许是命中注定。少年魁梧的纪无骇很快便被募兵官选中,从此开始了自己的行伍生涯。

    事实证明,纪无骇天生就是吃皇粮的料,在战争中,他体内的名将之血滚滚沸腾,多次凭借卓越军功受到提拔。在他的提议下,赢虎卫组建了后来不可一世的“炎团”,全团三千精壮勇士,配斩马刀和连弩,胯下是清一色的混血赤背彪骏马。暗合兵家“其疾如风,其掠如火”的骑兵战法,成为可以和北疆蛮胡的“鸣镝骑射”和“黄沙骑兵”相媲美的百战精兵。

    那一年,纪无骇刚刚二十八岁,以他惊艳绝世的帅才之姿,凌空于北疆的大小草原之上,以骑兵对抗骑兵,以凶狠对抗凶狠,扭转了大胥几十年来面对蛮胡骑兵的劣势。

    也是在那一年,红花岗大战当中,纪无骇功勋卓著,受天策上将乔雄的举荐,和另一位声名赫赫的年轻将领、“百步箭旅”的创始者黄石琮一起,被文帝钦封为云麾中郎将,领从三品军衔,享万户侯待遇,成为大胥历史上最年轻的两位中郎将。

    同样是在那一年的年末,这两位不世出的名将再次合作,联袂出击,将蛮族大小部落搅的是寸土不宁,收复翰澜山以北的大片土地,蛮族各部纷纷北迁,再不敢轻易南下骚扰大胥,其中距离赢州最近的百锦部更是主动向大胥示好,加强双方边贸往来,为大胥北疆赢得了少有的承平之世。

    自此之后,“风火之虎,黄石美玉。”的名号传遍天河南北两岸、雷古东西山麓,成为大胥“兵家四公”之外,又两颗光耀斗牛的将星。

    可随着任家势大之后,一切忠于宗氏皇族的势力都开始慢慢受到排挤,纪无骇虽做壁上观,依然难逃牵连,赢虎卫勇则勇之,可惜钱粮物资都要靠朝廷拨付,饿的皮包骨头的老虎与病猫无异,任娬打的算盘很精明,她知道纪无骇在军中声望极高,赢虎卫又是悍兵骄卒,贸然换将只会激起更大的反弹,而且任家在军中资历尚浅,是无法取代纪无骇在军中的地位的,所以就在经济方面制约赢虎卫,使其无法摆脱自己的控制。

    可以说这些年来,赢虎卫始终都被朝廷掐着脖子过日子,一则粮饷确实不多,二则经过大小官吏层层克扣,实际到了兵士手中的饷银不足一半。加上赢州地穷,本就是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纪无骇又是出了名的倔脾气,上上下下不曾打点过,到了事上,谁又肯替他出头帮他说话呢?

    数年积怨,一朝爆发。赢虎卫众将士早已对朝廷心怀不满,纪无骇貌似愚鲁,实则心细如发,在得到杂家的大力扶持之后,他获得了大量钱粮资助,有了足以抗衡朝廷的资本,然后,他听从常若水的建议,小心谋划,隐忍不发,只为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而宗贤携天策卫起兵,无疑给他创造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狼行千里,只为扼喉一击。虎出困山,只为啸傲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