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龙雀》 第一章 怂娃(求收藏,求推荐) “少爷,小心点。”在丫鬟灵儿小心翼翼地搀扶下,唐霄缓缓走出房间,见到了这一个月以来的第一个太阳,虽说这太阳有点毒。 叫灵儿把躺椅搬出来,唐霄找了块树荫躺了上去,摸了摸后脑勺,还是有点疼,也不知道哪个牲口下手这么狠。 不过当视线转向眼前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唐霄心里就舒服多了。特别是当微风吹过,金黄色的麦浪起此伏的时候,他都有种扑进去遨游一番的冲动。不过每次看到地里胳膊比自己大腿还粗的妇人,他都硬生生地打断了这个作死的想法。 伸了个懒腰,呼吸着带着些许麦香的空气,看着头顶一碧如洗的天空。唐霄或者说是唐云头一次觉得这个时代其实也不错,至少没有繁重复杂的工作和令人厌恶的胖老板。 唐霄现在的身份是大秦武平侯唐震之子,一个听起来相当威风,实际上没半点卵用的身份。因为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刚在去年战死沙场,而大秦对于爵位继承有个非常操蛋的规定,他如果想继承唐震的爵位,必须得在十八岁之前通过朝廷的考核。 唐霄本来还想试试,不过当看到考核内容在边军中历练一年的时候,就果断放弃了继承爵位的念头。开什么玩笑,好好活着不好吗? 边军可是面对外敌的第一道防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嗝屁了。与其拼死拼活地去通过那劳什子的考核,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安安稳稳过日子。爵位什么的都是浮云,人要学会知足。 不过说实话,唐霄至今都没搞清楚,自己到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只知道自己所在的国家叫大秦,皇帝叫赵政,周边还有两个庞大的帝国,北边那个叫罗马,南边那个叫波斯。 三个不同时期的国家出现在同一时代,彼此之间还是相互接壤,常年处于战乱不休的状态,这算什么?平行世界还是多元宇宙? 正想着心事,突然看到一团用麦秆扎成的草球径直朝着自己飞了过来。唐霄不慌不忙地伸出右手,嘴角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对于这种速度的球他完全有把握截下来。 嘭! 草球巧妙地避开手掌,极其精准地砸在唐霄脸上,看到自家少爷的窘样灵儿并没有上前安慰,反而捂着嘴在一旁偷笑。 捡起草球,唐霄揉了揉脸,也不知道哪家的熊孩子在里面塞了一堆石子,砸得自己脸生疼。 没过多久就见到一个光着身子,流着两行鼻涕的小屁孩,屁颠屁颠地跑到唐霄面前。也不说话,就用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手中的草球。 唐霄站起来活动了下身子,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稍微动了下,全身的骨头就像炒黄豆一样噼里啪啦作响。搁前世看过的玄幻小说里,这种状态至少也得突破一个小境界。 足球算得上是唐霄前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大学期间还曾带着那支三流大学的足球队横扫全国各大高校,一度蝉联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差一点还入选国家队。不过毕业后投入到工作当中,就基本没怎么碰过足球。 现在看到草球,兴致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唐霄指着草球,对眼前晒得跟煤炭一样的小屁孩说道:“我教你玩蹴鞠。” 见到小屁孩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唐霄忍不住老脸一红,解释道:“刚才是意外。” 说着唐霄把手中的草球轻轻一抛,旋即用脚背稳稳接住,先是简单地颠了几个球,接着又分别用身体的不同部位去接球、颠球,草球宛如长在他身上一般,无论怎么动作,都掉不下来。小屁孩脸上的神情已经渐渐从不屑变成了崇拜,眼神中大放异彩。 由于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没过多久唐霄就气喘吁吁,额头上也出了汗。灵儿见状上前把他扶着坐下,从一旁递了杯水过来。 唐霄接过茶杯,喘着粗气向小屁孩问道:“看清楚没?” 小屁孩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那你试着来一遍。”唐霄只是随便问问,没想到小屁孩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点了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让他知道什么叫残忍。 小屁孩默默地把草球捡起,有模有样地学着唐霄把球抛出,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唐霄大跌眼镜。 小屁孩居然真的把唐霄之前的动作重新做了一遍,虽然看得出来还不是很熟练,球在中途也掉落了好几次。但对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来说,仅仅看过一次就能基本不差地演绎出来,绝对是个天才。 “怂娃,不去地里帮忙又跑出来偷玩。”就在小屁孩踢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个中年汉子过来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巴掌。 小屁孩摸着脑袋,眼睛一红,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扑到了唐霄怀里,嘴巴一瘪就开始哇哇大哭,鼻涕眼泪都往他衣服上抹。 中年汉子见状心中一惊,生怕唐霄因此发怒,急忙弓着身子说道:“怂娃不懂事,冲撞了少爷,还请少爷恕罪。” “无妨,孩子而已。”唐霄揉了揉小屁孩头上被打的地方,大大方方地对中年汉子说道,一脸的和颜悦色。 见唐霄的确不像生气的样子,中年汉子松了口气,把自家孩子拉过来扛在肩上,对着唐霄拱了拱手,道:“少爷,地里还有活要干,我先告退。” 低头看看身上东一块西一块的鼻涕,再抬头看看没走多远又被胖揍一顿的小屁孩,唐霄含着泪说道:“多打几下,算我的。” 第二章 诱骗(求收藏,求推荐) 五月正是麦子成熟的季节,头顶上的太阳跟个大火炉似的烘烤着大地,地面上能看见袅袅升起的热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微微烧焦的气味。 端着一只大海碗,蹲在门槛上看着庄户们汗流浃背在地里忙碌,面朝黄土背朝天,唐霄突然想起白居易《观刈麦》里的两句诗: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不过与诗中的农民不同,自家的庄户们脸上却是洋溢着笑容,看到成片的麦子倒下去,变成边上堆得整整齐齐的麦堆,唐霄心里十分的满足,这些全部都是老子的,谁也别想抢走。 灵儿端着一个小碟在唐霄边上蹲下,笑嘻嘻地问道:“少爷,要不要来瓣蒜?” “那当然,吃面就蒜,美滴很。” 用糖和醋腌制过的蒜瓣酸甜可口,搭配着爽滑劲道的面条,在大热天里相当开胃,回味无穷,唯一的缺点就是呼出去的气味有些难闻。 就着一碟蒜瓣哧溜哧溜地吃完面条,把碗交给灵儿,唐霄说道:“叫人找几个木桶,刷洗干净,放点金银花、菊花和山楂,用热水冲泡,晾凉后送到田头去。” “好嘞。”灵儿先是一愣,旋即小脸上绽放出笑容,感觉自家少爷醒来后,似乎多了些人情味。 小丫鬟蹦蹦跳跳地离开后,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唐霄却皱起了眉头,表情显得有些沉重。 听福伯说,今年迄今为止只下过两场雨,庄子周边的水渠都快干了,据说巴蜀那边已经爆发了旱灾,死了上万人,大批灾民正向内史这边涌来,照这情形如果再不下雨估计咸阳也快了。 好在今年的麦子已经成熟,如果在结穗或者之前爆发旱灾,就会引起后续反应——饥荒,到时候旱灾加上饥荒,雪上加霜,可能死的就不止上万人。 古时没有南水北调,更没有人工降雨,历朝历代旱灾都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所以无论旱灾会不会爆发,做好预防工作都是必须的,有备无患。 回到府里,池塘里的水位也已经下降了一大截,露出了部分淤泥,福伯坐在边上昏昏欲睡,岸边的石头缝里插着一根竹竿。 福伯是府里的管家,原名叫方福,人如其名,是个五十多岁、身材微微发福的老头,不过唐霄可从来不敢轻视他,谁家老人家能把院子里一百多斤的石锁当玩具一样甩来甩去。 唐霄走过去把鱼竿拔出来一看,忍不住说道:“福伯,没鱼食了。” “我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原本还在打着瞌睡的老人,听到唐霄的话睁开眼睛,淡然地答道。 唐霄又补了一句:“可是您这上面连钩都没了。” “奶奶的,肯定又是那群大黑鱼干的,这一个月来都第五个了,改天得找人把水放干,把这些祸害清理掉。”看着空荡荡的鱼线,福伯原本风轻云淡的模样瞬间变成吹胡子瞪眼。 唐霄蹲下身子,在福伯边上嘿嘿一笑,道:“不用这么费劲,我教您个法子,抓几只蛤蟆,小的就行,装钩时腹部朝上,避开骨头别给弄死了,包您一钓一个准。” 福伯听完站起身照着唐霄屁股就是一脚:“瓜怂,一天到晚不学好,净鼓捣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唐霄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屁股,对着福伯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您慢慢钓,待会我让人给您送碗凉茶,我先回房睡会儿。” “臭小子,站住。”唐霄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叫住了。 “您老有什么吩咐?”唐霄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嘴角微微抽搐,每次福伯用这种语气说话都没什么好事。 福伯捋了捋胡子,语重心长地说道:“吃饱就睡,容易长肉,别睡了,去帮我抓两只蛤蟆来。” “小雀儿,帮我抓两只蛤蟆,不要大的。”大秦有句俗语:老的指派大的,大的指派小的。用在唐霄身上再合适不过,前一刻福伯交给他的任务,转眼就被他指派给了别人。 小雀儿把一捆比自己个头还高的麦子抱到麦堆上,想也不想地说道:“不干,让额爹知道了又得揍额。” 小雀儿就是之前那个小屁孩,这年头穷人家的孩子连个完整的名字都没有,庄子里的人都叫他小雀儿,唐霄也就跟着叫了。 唐霄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麦芽糖在小雀儿面前晃了晃,刚熬制出来的麦芽糖散发着独特的香气,因为天气太热,已经有些融化,正顺着木棍缓缓往下流,这样的情形对于一个小孩来说,实在是诱惑十足。 小雀儿盯着唐霄手中的麦芽糖,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见到小雀儿那副模样,唐霄就知道这事儿基本已经成了,继续问道:“想吃吗?” 唐霄的声音仿佛带魔力,小雀儿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手不由自主地就伸了过去。 把任务交给小雀儿后,唐霄就跑到树荫底下睡觉去了,虽说没有床上来的舒服,但好歹能睡个安稳。伴着青草刺在脸上的微妙感觉,他渐渐睡了过去,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被一阵哭声叫醒的。 “哪家熊孩子在这瞎吵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来到这个时代,唐霄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滋润,这日子一好,就养出了一些毛病,比如说这起床气。 不过仔细一听,这哭声好像有些熟悉,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小雀儿正被他老爹架在腿上,黑乎乎的屁股上已经出现了好几个红通通的巴掌印,手里还死死地攥着几只蛤蟆。 “怂娃,一天到晚就知道瞎玩,不是踢蹴鞠就是抓蛤蟆。” 庄稼汉子别的没有,一身力气却是很足,蒲扇大的巴掌煽下去,看得唐霄屁股都感到隐隐作痛。 小雀儿倒是讲义气,被打成这样也没把唐霄这个幕后指使者供出来,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坚定的信念,唐霄觉得这小子如果当细作被抓了起来,绝对没人可以撬开他的嘴。 过了好久,小雀儿才被放下来,等到老爹走得老远,才一瘸一拐地朝着唐霄走了过来。 “给。”小雀儿抽泣着把手中的蛤蟆递到唐霄面前,嘴角还沾着一些吃麦芽糖时留下的糖渍。 见到唐霄又掏出一根比之前还大的麦芽糖,小雀儿原本还带着两道泪痕的脸蛋立马变得眉开眼笑,不过有句俗语说得好:又哭又笑,鼻子放大炮,挂着两个大鼻泡的小屁孩确实不怎么好看。 第三章 寻找水源(求收藏,求推荐) 不知道是不是凉茶的功劳,最近庄户们看见唐霄都会主动上前打声招呼,而且隔三差五就往府上送些东西,有时候是自家种的瓜果蔬菜,有时候是上山打的山鸡野兔,虽然对他来说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可其中代表的心意却是无法估量的。 唐震生前给庄户们制定的赋税是十税一,较之朝廷规定的五税一制度要轻上不少,但毕竟今年遇上干旱,收成不佳,唐霄知道庄户们的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舒坦,于是又把赋税调成了十五税一,而且每次收到庄户的东西,都会叫下人备一份回礼,再加上平日里见谁都和和气气的,这一来二去就成为了庄户们的主心骨。 不过这主心骨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预料中的旱灾如期而至,庄子周边的地表河流全部断流,地里的庄稼作物因无水灌溉变得蔫了吧唧,侯府池塘里的水也没剩多少,得亏当初挖的够深,否则这两天连侯府都没得水吃。 这天一早,天边刚泛起一抹鱼肚白,公鸡还没来得及扯开嗓子打鸣,庄子里就响起了一阵震耳欲聋的锣鼓声。 逐渐有人反应过来,这是主家召集庄户的信号,很快,全庄上下一百多户近五百口人就都聚集在了侯府门前。 平时分开来看还没什么,这一下子全聚到一起,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唐霄才意识到原来自家庄子里的人还真不少。 “旱灾已经来了,今天把大家叫来,是为了寻找新的水源。”其实大秦的旱灾预防已经做的很不错,在全国各郡都修建了大型的灌溉水渠,可是由于今年从年初开始就没怎么下过雨,所以水渠之中也没多少存水。 “少爷,这周边的沟渠都干了,就连山上的溪流也断了,咸阳那边都只能靠着郑国渠的存水过日子,上哪找水去?”有个庄户忍不住问道。 看着满头雾水的庄户们,唐霄说道:“地上的水找不到,我们可以找地下的水嘛。” “莫非少爷还懂得寻龙点穴、风水堪舆之术?”能说出这样的专业术语,至少也是读过两年书的人。 唐霄拍着胸脯,自信满满地说道:“那是自然,本少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乃是世间少有的奇才。” 这话一出,下面的庄户们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不过福伯却在一旁小声提醒道:“怂娃,你可要考虑清楚,这地水可不是轻易能够找到的,要是找错地方,白白浪费了力气,在这旱日子里,可是会死人的。” 听到福伯的话,唐霄收起脸上的笑容,神色严肃地说道:“福伯,您放心,我不会拿人性命开玩笑。” 探寻地下水源的方法有很多,不过唐霄使用的却是最简单的两种,一是寻找地下溶洞,二是寻找向斜构造。 地下溶洞是石灰岩地区地下水长期溶蚀的结果,往往伴随着地下河、湖,所以一旦找到地下溶洞,基本就能找到水源。唐霄记得前世的秦岭中就有不少地下溶洞,而唐家的封地恰好位于秦岭南边的华阴县,不过他唯一担心的是这个时代的秦岭是否与前世的秦岭有所差别。 至于寻找向斜构造利用的就是高中课堂上学过的地理知识,传说中曾经困扰了无数学子的背斜储油、向斜储水大法,具体原因唐霄也记不清,反正只要知道向斜是良好的储水构造这一点就足够了。 唐霄把庄子里的三百多名青壮男女分成两队,一队由福伯带队前往秦岭深处寻找地下溶洞,另一对则由他自己带队四处寻找向斜构造。 忙活了一整天,唐霄几乎把庄子周边的大小山脉都给走了个遍,心中大致有了定数,最终在太阳快下山的时候,选定了几个点。 看到唐霄指挥庄户们又是挖坑又是撒草木灰的,灵儿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少爷这是在做法吗?” “附耳过来。”唐霄对着灵儿招了招手,小丫鬟立马兴高采烈地跑到他身边。 唐霄把手贴在灵儿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 灵儿听完愣了一下,许久才反应过来自家少爷是在逗她,一张小嘴撅得老高,小丫鬟越想越气,忍不住伸脚踢了唐霄两下。 “好了好了,一边玩去,正忙着呢。”唐霄把灵儿拨到一边,拍了拍鞋子上的灰尘,继续指挥庄户们干活:“张老三,别偷懒,这块还没撒草木灰呢……” 唐霄现在采用的是以前农村寻找水井源地的土办法,就是在选定的区域整一块平地,在上面撒一层薄薄的草木灰,再扣上脸盆,次日一早依据盆中的水滴数量决定打井的位置。 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好,唐霄带着庄户们回到侯府的时候,福伯带的那一队已经回来了,正坐在大门口喝着凉茶,一个个脸上都洋溢着笑容,看到这情形,唐霄就知道今天一定收获不小。 果不其然,唐霄还没走到门口,福伯就上来问道:“怂娃,你当真懂得青乌之术?”神色虽然和往常一样,但微微颤抖的语气却是暴露了他此刻内心的心情。 福伯一开始仅仅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但没想到进入秦岭后居然真的连二连三地发现了地下溶洞,而且不少溶洞里面都有地下河湖。 “找到啦?”虽然已经猜到结果,但真正听到福伯这么问,唐霄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福伯点了点头:“嗯,大大小小的溶洞一共找到八处,其中六处都有地水。” “没人喝地水吧?”唐霄接着问了一句。 福伯答道:“有两个忍不住想喝,被我拦住了。” “那就好。”地下溶洞里的水含有大量的碳酸钙,直接饮用会闹肚子,所以在出发前唐霄就告诫过。 看着月光下一个个满头大汗的庄户们,唐霄大手一挥:“今晚少爷我请客,回去把家里人全叫过来,酒肉管够,白白的馍管够。” 听到庄户们发自内心的欢呼声,唐霄脸上也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不过眼睛里却是闪烁着一抹狡黠。 第四章 两败俱伤 侯府很大,但也容不下五百多人在一起吃饭,所以唐霄采取了自助的形式,在外面的空地摆上几张方桌,把菜和白馍用大盆装好放到上面,酒也是成坛成坛地码在一起,庄户们想吃想喝全部自己动手。 这年头对庄户来说,吃肉是件稀罕事,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机会,平日里就算上山打到猎物自己也不舍得吃,往往都会送到城里去卖掉,最多留点骨架熬个汤。至于酒,连肚子都填不饱,哪还有闲钱去买那种玩意儿。 所以当庄户们看到眼前堆在桌子上的肉和酒,一个个全都甩开了腮帮子,不过并没有出现唐霄预料中你争我抢的局面,整个场面十分和谐。 为了请庄户们吃饭,唐霄特意吩咐厨房宰了两头猪和两头羊,至于为什么不杀牛,那是因为牛在这个时代是耕田的重要劳力,私自宰杀是要受处罚的,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砍头,就连牛掉了膘,庄户都会因此受到牵连,遭到笞打。 虽然对贵族来说杀牛算不得什么,可是唐霄现在还没有继承爵位,或者说根本没打算继承,目前还只是一介白身,万一有人要整他,就比如上次让他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的牲口,一个私自宰杀耕牛的罪名就足以要了他的命。 生活在秦始皇这个大暴君统治下的国度,唐霄觉得自己还是老实点好,毕竟天大地大,老子的命最大。 唐霄提着一只酒壶,在人群中间穿梭,凡是遇上找他喝酒的庄户,他也一概不推辞,对着壶口面不改色地猛灌一口,引得其余庄户纷纷大喊“少爷好酒量”。 要知道唐霄给庄户们喝的,可不是大秦市面上随处可见的又酸又涩浑浊不堪的米酒,而是正儿八经清澈见底的蒸馏酒,也就是俗称的白酒。 古代的酒一般都是谷物发酵酒,度数很低,很少有超过二十度的,大秦的酒也不例外,唐霄估计顶多也就十来度,而他让下人制作的蒸馏酒最低也有将近三十度,庄户们一开始都喝不惯,再加上平日里也不怎么喝酒,有些人真的就是传说中的三杯倒,所以见到唐霄喝酒这么豪迈,都忍不住叫好。 绕了一圈下来,唐霄突然看见小雀儿正骑坐在侯府门口的石狮子上,手里捧着一个鸡腿,啃的满嘴流油。 “小雀儿,给我下来。”石狮子是用来镇宅辟邪的,对于唐霄这么一个贪生怕死的人来说,可不允许别人对自家的镇宅神兽有什么不敬。 小雀儿吃得正高兴,被唐霄这么一打扰,一脸不悦,旋即单手一撑,一个跟头从上面翻了下来,稳稳当当地落在地上,动都没动一下,一套动作比唐霄前世看过的体操运动员还要流畅。 唐霄没想到这个一天到晚拖着鼻涕,被他老爹揍得哇哇哭的怂娃,居然有这样矫健的身手。 唐霄靠在石狮子边上,笑眯眯地问道:“小雀儿,你这身功夫跟谁学的?” 小雀儿没好气地说道:“额爹。” “你爹还会功夫?”唐霄有些惊讶,白亮平日里看起来一副憨厚老实的庄稼汉模样,不料还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小雀儿拿着鸡腿一边比划,一边兴奋地说道:“那当然,今天跟着方爷爷进山,路上遇到一只大虫,其他人都怕,额爹三拳两脚就把它赶跑了。” 听小雀儿这么一说,唐霄对白亮更感兴趣了,这个时代的老虎可不是前世动物园里供人观赏的肥猫,秦岭的老虎是会吃人的,大秦各地每年都有不少起人被老虎咬死的案例,而白亮居然能赤手空拳打跑一头老虎,实在是不简单。 唐霄继续套小雀儿的话:“你爹以前是干嘛的?” 唐家封地里的庄户多是秦岭周边的原住民,以张李两姓为主,白家是十年前才搬进来的。 听福伯说,当时天上飘着大雪,父子俩是在侯府门口被发现的,全身都被雪盖住了,小雀儿还在发着高烧,只剩下一口气,自家便宜老爹可怜他们就让父子俩进了庄子,还帮他们安顿了下来,不过这么多年下来,庄子里却从来没人知道白家父子的来历。 小雀儿翻了个白眼:“额爹就是个种地的,还能干啥。” “我是说十年前,就是你们还没到庄子里的时候。” 唐霄的直觉告诉他,白家父子的身份一定不简单。 小雀儿突然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瞥了唐霄一眼,然后缓缓说道:“十年前额才两岁,记得个啥。” 看着小雀儿的眼神,唐霄瞬间觉得自己真的像个白痴,于是恼羞成怒,想给小雀儿一个爆栗,可刚举起手又悻悻然地放了下来,他感觉自己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小雀儿。 小雀儿吃完鸡腿,把满是油渍的双手随意地在衣服上擦了擦,一双眼睛四处转悠,最终停在了唐霄手中的酒壶上。 唐霄这边刚看到一道身影闪了一下,连眼睛都没来得及眨,就发现自己的酒壶已经跑到了小雀儿手上。 小雀儿看周围的庄户喝酒喝得那么快活,早就觊觎已久,不过奈何被自家老爹管的太严,一直无处下手,正巧现在老爹不在,唐霄又正好送上门了。 拔出塞子,小雀儿先用鼻子闻了闻,感觉这玩意儿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又举起酒壶灌了一口,到了肚子里才发现,这酒壶里装的根本就不是酒而是水。 “你骗人,这里面装的都是水。”没有喝到酒,小雀儿很生气,后果十分严重,立马扯开嗓子大声嚷道。 这一嚷不要紧,一些平日里和唐霄比较熟络的,还有之前找他喝过酒的人,全都眼神不善地朝他走了过来。 与此同时,白亮也是一脸不善地拿起一根竹条朝着小雀儿走了过来。 唐霄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扭头看了一眼边上瑟瑟发抖的小雀儿,叹了口气:“和平相处不好吗,非得弄得两败俱伤,作孽啊。” 第五章 挨揍 唐霄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太阳都到屋顶了,揉了揉脑袋,还是晕乎乎的,昨晚那群庄户简直不是人,排着队轮流上阵,不喝到吐决不罢休,喝到最后都断片了,只记得自己最后是被架回房间的。 睡了这么久,再加上昨晚光被那群牲口灌酒,一口菜都没吃,肚子里不停地在叫唤,唐霄伸长脖子朝着门外喊道:“灵儿,灵儿。” 没喊两声,灵儿就急匆匆地冲进了房间:“怎么了,少爷?” “给我弄些吃的来,要清淡点的。” 灵儿笑着说道:“早就给您备好了,一直在灶上热着呢,我这就去端来。” “慢着。”叫住正准备离开的灵儿,看着小丫头转过身来满脸的疑惑,唐霄把两只手臂一展,颐指气使地说道:“先替少爷我更衣。” 不久之后,唐霄坐在院子里就着油条喝着粥,一旁还有小丫鬟轻轻揉着太阳穴,这日子过得忒舒坦,就是给个神仙也不换。 从起床开始,唐霄就觉得今天好像有点不对劲,一碗粥下肚才反应过来:“灵儿,府上人都去哪儿了?” 灵儿又帮唐霄盛了一碗粥,道:“少爷忘了吗,昨日傍晚选了点,今日一早都去帮忙挖井去了。” 唐霄猛地一拍脑袋,喝酒误事啊,得亏昨晚把方法告诉了福伯,不然今天一整天就全浪费了。 吃完早中饭,唐霄带着灵儿来到昨天选的那几处位置,男人们正干得热火朝天,边上盖了一个简易的长棚,里面一群小孩围着福伯在玩耍,妇女们没见踪影,庄子里倒是升起了一缕缕的炊烟。 古代打井其实不难,先把辘轳架在井口的位置,用工具往下挖,挖到一定深度之后,由于土壤含有水分,容易塌方,这时就需要用木头加固,与此同时要不断地用辘轳把下面的泥土送出去,等挖到水层,彻底加固井壁,再在井口加上围栏就完工了。 一屁股坐在福伯旁边,唐霄翻过一个水杯问道:“福伯,出水了吗?” 福伯闻言扭过头来上下来回地打量他,可就是什么话都不说。 “您老别这么看着我,有话直说。”被福伯盯得全身发毛,唐霄忍不住把板凳往边上移了移。 福伯撑着脑袋,突然说了一句:“我在想这人的脑袋被敲过之后,是不是会变得更聪明?” 注意到福伯跃跃欲试的眼神,唐霄瞬间捂上脑袋和他拉开一段距离:“别,我这脑袋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呢,您要再给我来上这么一下,非得残了不可。” 福伯白了他一眼,旋即自言自语道:“一共十处,处处都有水,莫非你这怂娃真的被人敲开了窍?” 对于以前的唐霄,福伯是再了解不过,整个就是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唯一比咸阳城里那些纨绔子弟好上一点的就是从不仗着家中的势力作威作福,当然主要也是因为唐震下手比较狠,可自从这次醒过来后,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 灵儿在一旁笑着竖起了大拇指:“少爷真厉害。” 唐霄也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这么逆天,毕竟利用向斜储水寻找水源是高中学的知识,而且他也从来没有实际运用过,他昨天之所以选那么多地方,也是因为心里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现在听到福伯这么说,才彻底放心。 “福伯,我问您件事。”唐霄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把手中刚倒好的凉茶递给福伯,压低声音问道:“听小雀儿说,他爹会功夫,看那架势貌似还不低。” 福伯喝了口茶,缓缓开口道:“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怎么会?”唐霄大吃一惊,福伯的功夫有多高他是知道的,现在居然亲口承认自己不如白亮。 “你应该知道昨天我们进山找溶洞时遇到了大虫吧?” 唐霄点了点头。 “那只大虫被白亮赶走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就悄悄跟了过去,结果还未跑到五百步,那只大虫就哀嚎一声,倒在地上,我走进一看已然没了气息,再一查看,大虫腹部的肋骨基本全部断掉,有几根甚至直入心脏,这也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能有这样劲力,至少也得练了二三十年的内家功夫。” “而且我上次没有告诉你的是,当初发现白家父子的时候,两人身上除了白雪还有已经干了的血迹,你父亲和我都从白亮的眼神看得出来,这个人手上绝对有人命,而且还不止一两条。” 福伯说的话,简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却让唐霄对白亮更感兴趣,越看在那边忙碌的那道身影就越顺眼。 “怂娃,我知道你打的什么心思。”福伯看到唐霄的目光,哪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提醒道:“不过我劝你可别耍什么歪门邪道,不然到时候惹祸上身,我都保不住你。” 唐霄很无语:“您看我像那种人吗?” “你个瓜怂,就没你小子干不出来的事,我养了那么多年的乌龟你都敢炖了吃,要不是灵儿告诉我,我到现在都还蒙在鼓里。”福伯越想越气,说到最后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根竹条,追着唐霄在长棚里四处乱窜。 唐霄和福伯隔桌相望,气喘吁吁地劝道:“您老仔细想想,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它肯定活得比您长,万一您哪天两脚一蹬撒手人寰,到时候绿毛龟送白发人,它心里得多难过,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我这是为了您好。” 那天晚上唐霄半夜起来,实在是饿得不行,鬼使神差地就把福伯养在天井水缸里的大乌龟给炖了,整整花了好几个时辰才炖软乎,不过说实话,那只乌龟的味道是真不错,不仅肉好吃汤还特别的鲜。 福伯听到唐霄咒自己死,还见到唐霄嘴角不由自主流出的口水,怒不可遏,举起竹条,怒吼一声:“还敢咒我,找打!” 灵儿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丝毫没有上去拉架的意思,反而举起小拳头为福伯加油。 唐霄一边和福伯周旋,一边抽空狠狠地瞪了灵儿一眼:“还乐,回去再收拾你。” 第六章 黑袍少年 唐家庄子的旱灾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十口水井加上六处溶洞,根本不用为水发愁,庄户们脸上个个都有了笑容,地里的庄稼也重新焕发出了生机,在赤地千里的大秦土地上尤为显眼。 唐霄自认不算什么好人,但是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来到了自家便宜老爹拼死都要守护的这个国家,要让他眼睁睁看着成千上万的黎民百姓因为旱灾而死去,他确实做不到。 所以这两天唐霄正忙着把记忆中所有寻找水源以及治理旱灾的办法写成册子,然后呈交给华阴县令,至于结果如何,那不是他能干预的,至少求得一个问心无愧。 唐霄坐在田埂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双手撑着脑袋搭在膝盖上,眼神飘忽不定,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灵儿在一边歪着脑袋静静地看着唐霄,她很想知道自家少爷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个人在发呆,一个人看着另外一个人发呆,画面看起来有些好笑,却又莫名的和谐,不过这个场景很快就被打破了。 迎面走来三个人,左边一个穿着青衣,微微佝偻着身子,看不清面貌,右边一个一身劲装,腰边配着一柄长剑,脸上有道横跨半张脸的疤痕,最讨厌的是中间领头那个,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岁的模样,却生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看起来颇具儒生气质,个头倒是不高,但也有近一米七,一袭黑袍更为其增添了几分英气。 见对方径直朝着这边走了过来,唐霄低声对着身边的灵儿说道:“灵儿,回去叫福伯带上人手过来,来者不善。” 灵儿闻言看了看对面,又看了看唐霄,重重地点了点头,起身朝着侯府方向跑去。 黑袍少年走到唐霄身前,拱了拱手,轻声问道:“敢问兄台,此处是谁家的土地?” 动作儒雅,声音温和,语气诚恳,可唐霄就是不想鸟对方,他不喜欢眼前这个长得比自己帅,气质还比自己好的人,而且他也讨厌仰着头跟人说话的感觉。 见到唐霄没有反应,黑袍少年倒没什么,一旁的青衣男子却有些恼火:“你这小子好生无礼,我家少爷好言好语与你说话,你怎的当做没听见一般。” 青衣男子的声音很难听,唐霄掏掏耳朵,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对方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刚才的做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得无礼。”黑袍少年训斥了青衣男子一声,旋即面微笑,继续说道:“兄台不要误会,在下并无恶意,只是想知道秦地四郡自五月初就遭遇旱灾,如今已是赤地千里,为何唯独此处没有受到影响?” 唐霄把嘴里的狗尾巴草吐掉,准备起身,可由于保持一个动作太长时间,刚有所动作,腿肚子就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身子不听使唤地向后倒去。 黑袍少年见状立即一个疾步上前,把即将倒地的唐霄扶了起来。 唐霄一直认为偶像剧里那种帅哥把美女扶起,然后顺势搂在怀中的剧情纯属扯淡,这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不过当这种情况真的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觉得那些编剧也不全是傻蛋。 或许是发现两人目前的状态有些暧昧,黑袍少年急忙把唐霄松开,不知为何脸上居然浮现出一抹红晕。 看到黑袍少年瞬间变得通红的面孔,唐霄内心感到一阵恶寒,他觉得眼前这位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小哥,可能就是传说中有着龙阳之好的人,于是不动声色地与对方稍稍拉开一段距离,毕竟自己这张脸蛋还是有些看头的。 黑袍少年整理了下衣衫,向唐霄问道:“兄台没事吧?” 看着对方一脸关切的模样,唐霄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越来越坚定对方有龙阳之好,声音有些不自然地答道:“没事,多谢。” “没事就好,那么还请兄台告知在下,为何此地能免受旱灾之苦。” 前一刻还在客套,下一刻就又回到最初的问题,唐霄皱了皱眉头,望着对方问道:“你为何如此笃定我就一定知道?” 黑袍少年解释道:“方才一路走来,所见之人俱着粗布衣衫,唯独兄台与刚才离开那位丫鬟身穿锦衣华服,所以在下猜测,兄台就算不是此地的主人,至少也与其有几分瓜葛。”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虽说对方刚刚才帮了自己,但被一个陌生人三番五次的追问,唐霄已经有些不耐烦,语气稍微加重了些。 黑袍少年却丝毫不以为意,继续不温不火地说道:“若是,就请兄台告知原由,救秦地百姓于水火之中。如若不是,还请兄台指引一条明路,在下感激不尽。” 原本以为对方怀着什么不良心思,没想到只是单纯地为了治理旱灾,唐霄突然觉得自己被前世那些所谓的尔虞我诈荼毒太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对方有三个人,而且其中那个配剑男子一看就是高手,如果真有什么想法,自己也讨不到哪去。 唐霄也不是那种死不认错的人,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于是拱手道:“是我误会了,如若兄台不介意,还请过府一叙。” “如此甚好。”黑袍少年闻言嘴角微微上扬,掀起一抹弧度,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看到对方的笑容,唐霄突然间觉得搞基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这个念头刚升起,就被他瞬间掐死在摇篮里,开玩笑,本少爷可是正儿八经的直男,谁特么的也别想掰弯我。 回到侯府,刚好遇到福伯带着一群家丁庄户正准备出门,个个手上都拿着家伙,气势汹汹。 看到唐霄站在三人中间,福伯还以为他是被对方挟持了,急忙说道:“你们要什么直说,还请不要伤害我家少爷。” 听到福伯这话,唐霄顿时心头一热,虽然福伯平时总是打他骂他,可到了关键时刻还是一心为他着想。 感动之余,唐霄突然瞥见黑袍少年一脸的愕然,旋即红着老脸上前摆手道:“大家都散了吧,没事了,一场误会而已。” 第七章 安能辨我是雄雌 进了大堂,叫人把茶水糕点奉上,唐霄坐在主座,福伯老态龙钟地坐在下方首座,黑袍少年坐在客席,至于剩下的青衣男子和配剑男子则一左一右地跪坐在黑袍少年身后。 “方才进府前看到门上的匾额,莫非令尊就是大名鼎鼎的武平侯唐震?”黑袍少年坐下后,便有些心急地问道,与之前镇定自若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唐霄愣了一下,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大反应:“正是,有什么问题吗?” 黑袍少年知道自己反应过激了些,平复了下心情道:“无事无事,只是在下从小就听说过唐将军的英雄事迹,突然来到贵府,有些情不自禁,还望兄台不要怪罪。” 在唐霄继承的记忆中,唐震常年在外领兵打仗,回到家中就摆着一张臭脸,三天两头就揍他一回,不过也难怪,原来的唐霄确实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二世祖,整天只会提笼架鸟、斗鸡遛狗,任谁看见家里有这么个倒霉孩子,心情估计也不会好到哪去。 “英雄事迹?”唐霄对于唐震的了解真不多,唯一知道的只有武平侯这个封号,偏偏这玩意儿还似乎注定与他无缘。 “唐将军十六岁从军,三十岁带领大军横扫六国,助今上完成华夏一统,受封武平侯,赐大秦军神称号,一生征战无数,皆无败绩,只可惜天妒英才。” 见对方说的激情澎湃,两眼冒精光,唐霄就知道感情眼前这位还是自家便宜老爹的铁杆粉丝,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他没想到唐震居然这么厉害。 唐霄十分配合地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泪,道:“家父已不在人世,我不想再多做提及。” 黑袍少年闻言急忙道歉:“是在下唐突了。” 寻找水源和治理旱灾的法子唐霄昨天就写成了册子,本来想交给华阴县令,但仔细一想还是准备交给黑袍少年,因为刚才进门的时候,福伯在他耳边提醒,对方腰上的玉佩是宫里的物件。 黑袍少年一拿到唐霄昨天夜里才写好的《抗旱手册》,就忍不住翻阅起来,只不过刚展开竹简,眉头就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因为这上面的字实在是惨不忍睹,歪歪扭扭、横七竖八,毫无美感。 唐霄看到黑袍少年的表情,也是一脸的不自然,这个时代没有纸,只有竹简和绢帛,绢帛由于造价昂贵不能用于大规模的写作,而竹简上本就不易书写,再加上小篆结构复杂,写出这一手狗爬字也是情有可原。 随着竹简的缓缓展开,黑袍少年皱着的眉头也逐渐舒展开来,最终脸上布满了欣喜之色,收起竹简,黑袍少年起身对着唐霄深深鞠了一躬:“唐兄此书犹如天降甘霖,可救万民,在下代秦地四郡千万百姓先行谢过。” “不必如此,我身为大秦人,也不忍心看众多黎民百姓为此受苦。”唐霄将黑袍少年扶起,道:“其实你今日不来,我也正准备将此书交与朝廷。” “唐兄深明大义,在下佩服。” 看完《抗旱手册》黑袍少年又提出要看看庄子里的水井,唐霄知道对方对于自己所写的东西还持有怀疑,也不多说什么,亲自领着三人把十口水井走了一遍。 亲眼见到每口水井中都有源源不断的井水冒出,黑袍少年的惊讶之情溢于言表,沉默良久便提出了告辞,毕竟刚认识不久,唐霄也不好意思挽留。 自始至终,两人都非常默契地没有问及对方姓名,唐霄是懒得问,黑袍少年则是觉得不用问。 ——分割线—— 咸阳宫章台 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约摸二十岁的青年跪坐在书案前,虽然脸庞还略显稚嫩,但眉眼之间已然能看出一股睥睨天下的英武之气,在其左右各堆着一叠成山的案牍,几乎将其淹没。 批完一份奏章,蓝衣青年打了个哈欠,一旁的宫女见状立马递上一杯茶水,同时为其轻轻地捏起了肩膀。 蓝衣青年端过茶杯还没喝,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道急切的声音:“大哥,大哥。” 没过多久,只见一个黑袍少年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雀跃地扑到蓝衣青年怀中,要不是后者眼疾手快,手中的茶杯就被打翻。 屏退侍者,蓝衣青年把黑袍少年扶正,帮其整了整衣衫,佯怒道:“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莽撞,跟个孩子一样胡闹。” “我在你面前,不永远是孩子嘛。”黑袍少年拉着蓝衣青年的臂膀左右晃悠,撅着嘴巴撒起了娇。 上下打量了黑袍少年一番,白衣少年点了点他的鼻头笑着说道:“又跑出去偷玩了吧,让公父知道肯定又得罚你抄写经文。” “你不说我不说,公父怎会知道。”黑袍少年眨了眨眼睛,灵动之中透露出一丝狡黠:“再说这回出去我可帮了你大忙。” “你能帮我什么忙,别给我添乱就谢天谢地了。”蓝衣青年指着堆在一边的奏章满面愁容地说道:“这边的奏章半数以上都是关于秦地旱灾的,据下面传来的消息,此次旱灾死亡人数已逾十万,涉及灾民达数百万,秦地四郡处处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公父这几天因为此事都砍了好几个官员的脑袋。” “我正是为此事而来。”黑袍少年说着拿出一卷竹简放在白衣少年面前。 蓝衣青年看着竹简一脸不解:“这是什么?” “你看看就知道了。” 蓝衣青年半信半疑地举起竹简,打开竹简的第一反应和黑袍少年在武平侯府时简直如出一辙,看得黑袍少年在一旁忍不住偷笑。 一盏茶后,蓝衣青年合上竹简,一双瞳孔瞪得滚圆,面目通红地冲着黑袍少年问道:“这上面写得是否属实?” “绝对属实,我和赵文赵武都亲眼见到了华阴县的那十口水井。” “太好了,这下我秦地百姓终于有救了,有救了……”蓝衣青年状若癫狂,举着竹简仰天大笑。 相比于蓝衣青年的癫狂行为,黑袍少年此时表现极为平静,不过心里却对那道坐在田埂上,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的身影始终挥散不去。 唐霄吗,有意思,记住你了。黑袍少年把头上的发簪抽出,轻轻一晃,三千青丝就如瀑布一般垂直落下,柔顺地披在腰间,精致的俏脸上带着盈盈笑意。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第八章 隔空取冰 虽说不用再为旱灾发愁,可最近这鬼天气是越来越热,想找把折扇,在纳凉的同时还能顺带着装个逼,结果却发现这个时代居然没有这玩意儿。 折扇的做法很简单,把步骤跟下人说了两遍,没过多久就有人把做好的折扇送了过来,不过纯白的扇面看起来十分单调,唐霄拿过炭笔在上面随意画了几笔,一副简洁明了的山水画就跃然卷上。 光有画还是显得有些单调,唐霄又在上面题了四句诗: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这是唐代大诗人王维《山居秋暝》的前半首,后半首由于唐霄觉得不太符合画境所以并没有添上去。 说到唐诗,比起大多数人喜爱或者附庸风雅提及的大小李杜,唐霄则更钟意闲适静谧的王孟诗派,二者诗中所描绘的山水田园生活,正是他前世所求今生所得。 一位翩翩佳公子眯着眼睛,躺在院子里的树荫底下,轻轻挥动着手中的折扇,边上还有漂亮小丫鬟时不时地把水果送到嘴边,这个场景怎么看怎么养眼,只是唐霄身上穿的背心裤衩有点破坏气氛。 啪! 把手中的折扇拍在灵儿的手背上,制止了她下一步的动作,唐霄睁开双眼,看到小丫鬟像仓鼠一样塞得圆鼓鼓的腮帮子,一瞬间哭笑不得。 帮小丫鬟把嘴角的汁水擦了擦,唐霄说道:“想吃就跟我说,干嘛偷偷摸摸的。” “我已经吃掉一盘了。”小丫鬟含糊不清地说道。 唐霄扭头一看,果然原本摆在桌子上的两大盘水果现如今只剩下了半盘,而这距离水果送上来还不到半炷香,这丫头也忒能吃了。 唐霄想了想,突然对着灵儿说道:“信不信少爷能让你吃上冰镇的水果?” “少爷犯糊涂了吧,咱家可没有冰窖,这大热天的上哪找冰去?”嚼了好久才把嘴里的所有水果咽进肚子,灵儿撇了撇嘴,她才不信唐霄的鬼话。 “你家少爷可是仙人弟子,无所不能。” 小丫头依旧摇了摇头:“我不信。” “那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神通。” 听说自家少爷要隔空取冰,府上所有人包括福伯在内都来了兴趣,纷纷跑到后院想看看唐霄究竟是在故作玄虚,还是真有神通。 一个大木盆,一个陶罐,一堆硝石外加一缸水,没人知道唐霄如何用这四样东西取冰,或者说根本没人认为唐霄能在这样的天气里变出冰来。 众目睽睽之下,唐霄先把陶罐放进大木盆里,然后往陶罐里倒水,接着在大木盆里加入硝石,最后再在大木盆中倒入水。 做完这一切,只见陶罐中的水立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凝固,半晌过后,当看到陶罐中散发着寒气的冰块时,在场所有人都是一模一样的表情,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得老大,满脸的不可思议,因为这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其实硝石制冰的方法由来已久,原理非常简单,硝石的主要成分是硝酸钾,而硝酸钾在溶于水的时候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使水迅速降温,达到零度以下就会变成冰。 不过这种办法需要的硝石量很大,而且速度很慢,制成的冰也不多,前世制冰一般用的是盐水制冰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需要的工序非常繁杂,以大秦目前的工业水平暂时还做不到。 唐霄举着陶罐,耀武扬威地在所有人面前转悠了一圈,嚣张无比地说道:“看见没,这就是少爷我做法从昆仑雪山上取下来的冰块。” 福伯踢了唐霄一脚,没好气地骂道:“怂娃,你再厉害,还不是跟我们长得一样,也没见你多出一只胳膊一条腿来。” 本来那些下人看到唐霄真的能够隔空取冰,心里下意识地就对他产生了敬仰或者说是距离,但是被两人的对话这么一捣乱,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了笑声,刚升起的那种异样感觉也随之消散。 见到所有人都盯着陶罐中的冰块,眼神中透露出强烈的渴望,唐霄笑了笑说道:“把这些冰块分了,再一人到福伯那边领些水果,回去后加入井水冰镇一下再吃。” 下人们闻言连忙道谢,暗道自家少爷出手真阔绰,旋即屁颠屁颠地跑去领冰块和水果去了。 因为在这年头只有皇室贵族才能在夏天享用到冰块,平民百姓包括官员在内即便有钱都很难吃不到,市面上甚至有“夏冰贵如金”的说法,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充分显示了冰块于夏日的珍贵。 这边刚打发走一群下人,院子外面就响起了一道咋咋呼呼的声音。 “唐霄,额家地里出现了一只怪物,额爹让我来叫你去看看。” 整个庄子里敢直呼唐霄名字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福伯,还有一个就是小雀儿。 唐霄不以为意地问道:“什么怪物?” 小雀儿脖子一梗,反驳道:“额要知道是什么怪物,还能来叫你吗?” 唐霄嘴角不停地抽搐,强忍住内心那股想把小雀儿掐死的冲动说道:“走。” 白家的田地在庄子边上,隔着老远唐霄就看见一团圆滚滚的东西趴在地中间,白亮手中拿着一个锄头正在与其对峙。 唐霄走近一看立马就乐了,只见这怪物体长接近两米,身上黑白相间,肥硕似熊,丰腴富态,头圆尾短,分明就是前世的中华国宝——大熊猫。 不过此时这只国宝的状态似乎非常不好,眼皮耷拉着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看起来有气无力,一点精神都没有。 很多人只知道四川有大熊猫,实际上秦岭才是全国大熊猫种群密度最高的地区,而且比起四川大熊猫,秦岭大熊猫由于脸型更圆,更加像猫,所以显得更为憨态可掬。 不过秦岭大熊猫一般生活在海拔两千六百米至三千五百米的高纬度地区,基本上很少有人能见到它们的身影,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九章 熊猫崽子 白亮虽然武艺高强,但人类对于未知事物都是具有恐惧心理的,更何况面对的还是这么一个体型庞大的巨兽,他也不敢轻易动手。 “少爷认识这怪物?”白亮注意到唐霄的表情,开口问道。 唐霄起身指着大熊猫说道:“这就是传说中黄帝的坐骑——食铁兽。” 这个世界也有三皇五帝时期,传说在逐鹿之战中,黄帝就是骑着大熊猫打败了蚩尤,当然当时被人们称之为“食铁兽”。 大熊猫在古代本来数量就不多,而且作为一个中国人,好不容易在这陌生时代见到一只国宝,亲切感倍生,可不敢让这些庄户给打死。 听说眼前这东西是传说中的神兽,周围有些庄户不自觉地跪倒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唐霄甚至听到有人念叨让神兽保佑家里的母猪多产几只崽。 看这只大熊猫的情形,估计已经快饿得不行了,唐霄扭头朝着庄户们喊道:“快去找些竹子和清水来。” 庄子附近就有一片竹林和一口水井,很快就有人把竹子和清水送了过来,不过唐霄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毕竟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野生熊猫究竟是个什么脾气,万一突然暴起,给自己来上一巴掌,这瘦弱的小身板哪里受得住,保不准就得去见自己那个便宜老爹。 小心翼翼地拿竿子把东西递到大熊猫跟前,闻到食物的香味,大熊猫耸了耸鼻子,睁开了眼睛,不过没过多久就又合上了,继续在原地哼哧,发出令人心疼的呻吟声。 见到大熊猫的这副模样,唐霄也不管那些三七二十一,直接朝着它走了过去。 “少爷,不可。” 白亮在身后喊了一句,见唐霄依旧自顾自地往前走,便提起锄头跟了上去。 走到大熊猫边上,唐霄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手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柔软,但是非常舒服,在唐霄的抚摸下,大熊猫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发出的声音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痛苦,貌似还带着些许的欢悦。 唐霄一边轻抚着大熊猫,一边不由自主地柔声哼着:“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 “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最后一句唱完,唐霄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布满了泪水,手下的熊猫脸上一片安详,仿佛静静地睡了过去。 在脸上胡乱地抹了一把,唐霄起身对着白亮说道:“找些庄户把神兽埋了,就葬在那边的竹林里,日后能保佑庄子。” 白亮感觉唐霄跟这所谓的“食铁兽”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但是看了一眼唐霄现在的模样,也没有多问什么,轻轻点了点头。 来到这个时代后,唐霄每天的日子都过得很舒服,不过对他来说这里所有的一切始终都是陌生的,直到看见这只大熊猫才对这片土地产生了一些亲切感,但是随着这只大熊猫死去,他的心里像是被抽走了什么东西,突然间又变得空荡荡的。 就在唐霄躺在地里,看着天空陷入沉思的时候,有个庄户突然喊道:“少爷,这里还有两只小神兽。” 一听这话,唐霄立即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了起来,朝着庄户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那只大熊猫边上还有两只圆滚滚的团子,在那里一拱一拱的。 两只熊猫崽子此时还没意识到母亲已经死去,依旧死死地咬着母亲的ru头使劲往外嘬,唐霄看得鼻子一酸,跑过去把小家伙们抱在怀里。 乍一离开母亲的怀抱,两只熊猫崽子有些不适应,再加上唐霄抱的姿势让他们很不舒服,毛茸茸的小短腿在空中不停地挥舞,在唐霄怀里又咬又抓,搞得唐霄手足无措,却又丝毫不敢松手,生怕把他们摔出个好歹。 不过唐霄忘记了一件事,他穿的是背心,而且怀里总共就那么大点地方,两只熊猫崽子已经饿了很久,四处寻找食物,没过多久,其中一只就准确地咬住了他胸前的一点,另外一只也不甘示弱,紧随其上把另外一点含在了嘴里。 忍着胸前传来的异样感觉,唐霄抱着两只熊猫崽子疾步走回府上,可不敢跑,一跑那颠簸的感觉简直让人欲仙欲死。 回到房间,把两只熊猫崽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唐霄开始想把他们从自己胸前拿开,之前把小家伙们从母亲怀里抱出来的时候他还没觉得有多困难,现在轮到自己那真的是难于上青天,无论他怎么哄,小家伙们看都不看他一眼。 而被唐霄惨叫声吸引来的灵儿一进门就看见了两只圆滚滚,事实证明,无论哪个时代的女人对于毛茸茸的东西都是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小丫鬟的视线落在两只小家伙身上就再也移不动,眼睛里充满母性的光辉。 唐霄指了指自己胸前的湿润,又指了指两只圆滚滚,打断了灵儿准备去抱两只熊猫崽子的意图。 灵儿递给唐霄一块毛巾,脸上还带着红晕好奇地问道:“少爷,这是什么东西?” “大熊猫。”唐霄擦了擦胸口说道:“也叫食铁兽,传说中的神兽。” “能养吗?”灵儿一脸期待地问道,眼中冒着精光。 小丫鬟的脑回路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样,根本不在意什么神兽不神兽,不过这正合唐霄的心意,把手中的毛巾一甩道:“咱家就没什么不能养的。” 不顾灵儿的强烈反对,唐霄最终给两只熊猫崽子取名叫熊大熊二,其实取这两个名字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熊大熊二看似普通,实则包罗万象,大道至简。 傻乎乎的灵儿听到唐霄的解释,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两个名字,在两只熊猫崽子身上摸摸来摸摸去,嘴里来回念叨着“熊大熊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霄老觉得两只熊猫崽子不是很喜欢这两个名字,不过管他呢,老子自己喜欢就好。 第十章 偷狗屋 两只熊猫崽子看那样子也就两个多月,毛发还没覆盖到全身,隐约还能看见一些粉嫩,说是熊猫,可目前看起来似乎更像老鼠。 野生的大熊猫要到一岁左右才会断奶,而且必须要母乳喂养,但两只熊猫崽子的母亲已经被埋进了竹林,唐霄只能在庄子里找几头母羊给两只小家伙充当奶妈,至于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们自己。 两只熊猫崽子一开始对羊奶十分抗拒,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不过最终还是因为肚子饿得呱呱叫,选择了向邪恶势力低头。 喝完羊奶,两只熊猫崽子伸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脑袋一歪趴在桌子上,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时不时还吐一吐粉嫩的小舌头。 一直想抱两只熊猫崽子的灵儿见小家伙们睡着了,上前把他们轻轻搂在怀里,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的幸福。 唐霄从小就有个愿望,那就是养只大熊猫当宠物,曾经还一度萌发去动物园偷国宝的冲动,如今两只活生生的熊猫就在眼前,那种满足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虽然很喜欢国宝,不过唐霄从来没有抱着宠物睡觉的习惯,要抱也得抱个女人,但又不能直接把两个小家伙放在外面。 听见外面传来的烦躁声音,唐霄眼睛一亮:“灵儿,把旺财的屋子给我搬过来。” 旺财是福伯继乌龟之后新养的宠物,一条黑色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但唐霄严重怀疑它有二哈的血种,牵回来第一天就把府上闹了个天翻地覆,追得他到处上蹿下跳,一人一狗就此结下血海深仇,誓不两立。 “少爷怎么不去?”灵儿倒不是不敢去,而是越看怀里的两只熊猫崽子越顺眼,抱上就不愿意撒手,一刻都不想分开。 “你可想好,我这一去可能就回不来了。” 唐霄对旺财的凶狠还是心有余悸,那牲口下嘴是真狠,那天要不是福伯及时出现,保不准会出什么事,怀恨在心的他老早就在考虑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它给弄死,这回不炖,改吃狗肉火锅。 灵儿抬头看了唐霄一眼,想起了什么,憋着笑把两只熊猫崽子放了下来。 唐霄从书桌下面掏出一个小竹筒,对灵儿说道:“去厨房弄点骨头,把这东西掺进去,丢给旺财,小心点,别叫人发现。 “少爷心肠太坏了,才炖了福伯的乌龟,现在又打旺财的注意。”灵儿没去接小竹筒,眉毛一竖满脸不高兴。 “想什么呢,我这是蒙汗药,顶多让它昏睡过去。”唐霄佯怒道:“再说,你不把旺财弄睡着,你怎么偷它的屋子,偷不着屋子,熊大熊二可就没地方住了。” 熊大熊二的魅力真的没话说,原本还一脸不愿意的灵儿,听到他俩的名字,看了看睡得正香的两只小家伙,一把夺过唐霄手中的小竹筒就跑了出去, 看着灵儿跑开的背影,唐霄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抹阴笑,他没告诉小丫鬟的是,小竹筒里除了有蒙汗药之外,还有巴豆,那个量至少得让旺财拉上个两三天。 灵儿走了后,唐霄正趴在桌子上看两只熊猫崽子睡觉,福伯进来瞥见了,眉头一皱,道:“怂娃,多大人咧,还逮老鼠玩?” 唐霄急忙上前把两只熊猫崽子护在怀里,然后赶紧把大熊猫的来历跟福伯说了一遍,并且多次强调大熊猫的重要性和稀有性,生怕福伯一个不高兴把这俩小家伙给拍死了,到时候他哭都没地方哭。 福伯觉得这传说中的食铁兽长得实在太丑,还是旺财看着顺眼,看了两眼就没了兴趣,扭头对唐霄说道:“蒙家女娃三天后回来,你去接一下。” 听见蒙家女娃四个字,在这大热天里唐霄立时如坠冰窖,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了童年的噩梦。 当年帮助赵政统一六国的,除了唐霄的便宜老爹唐震之外,还有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蒙恬蒙大将军,两人之间有着过命的交情。 由于唐震和蒙恬私交甚笃,蒙恬隔三差五就把女儿蒙雪丢到唐家,但这女人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琴棋书画一样不会,刀枪棍棒却是样样精通,把侯府上下一天到晚弄得鸡飞狗跳,偏偏唐震还说什么将门女子,本该如此。 这下倒好,把唐震的话奉为圭臬的蒙雪拿着鸡毛当令箭,两个老的领兵出门打仗去了,把两个小的丢在家里,蒙雪就成天欺负比她小两岁的唐霄。 偏偏唐霄又打不过蒙雪,只能任由对方蹂躏,有一回在撒尿的时候被蒙雪看到了,硬是拽着他的小鸟研究了半天,搞得最后他只要一看见蒙雪就想捂着下面。 “不去行不行?”一想起那女人,唐霄就感觉自己某个部位隐隐作痛。 福伯吹了吹胡子,没好气地说道:“你不去,难不成让我去?我这老胳膊老腿可走不动。” “您这腿脚比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都利索。”唐霄小声地嘀咕了一声。 “瓜怂,就不知道体谅下老人家?”一个爆栗狠狠敲在唐霄脑袋上,声音在房间里显得清脆无比。 唐霄捂着脑袋,满脸痛苦之色,他不知道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为什么听力还那么好。 “少爷少爷,我回来了。”好说歹说好不容易把福伯劝得要走,这还没出门,就听见了灵儿的声音。 不好,要完,唐霄心里咯噔一声。 往门外一看,只见灵儿偷偷摸摸地搬着旺财的狗屋一路小跑,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兴奋地喊着:“少爷,你给我那药真管用,旺财吃了没一会儿就倒了。” 唐霄小心翼翼地看了福伯一眼,只见后者嘴角抽搐地缓缓地从身后掏出一根竹条,转过身对着他轻轻招了招手。 “福伯,你听我解释。”唐霄一边赔笑,一边不动声色地向着门口摸去:“这事儿不是你听到的那样,其实吧……” 没等唐霄话说完,福伯手中的竹条就落了下来,舞得那叫一个顺畅,简直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根本无路可逃。 第十一章 夜遇 第二天中午刚吃过饭,唐霄就被福伯赶出了家门,不过也好,来到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还没出过庄子,正好出去转转,见识见识大秦帝国都城的繁华,当然,如果不用去接那个女人的话就堪称完美。 不过这好心情随着马车的颠簸一点点地被消磨殆尽,才走了一个多时辰,唐霄在车厢里就像个猴子一样,怎么坐怎么不舒服,屁股硌得难受,还有点想吐。 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古人出行不喜欢坐马车,这个时代的马车没有减震系统,也没有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轮,再加上只有治所之间才修建了平坦宽阔的官道,其他地区都是坑坑洼洼的小路,所以比起马车,速度更慢的牛车反而更受欢迎。 怪不得早上看到自己没选牛车选了马车的时候,福伯脸上的神情有些怪异,原来在这等着。还好车厢空间够大,唐霄干脆眼睛一合,趴在里面睡觉,白亮则双臂抱胸在一旁闭目养神,颇有高手风范。 这回灵儿并没有跟着,一是因为唐霄怕自己离开后福伯会对两只熊猫崽子下毒手,二是因为灵儿实在舍不得小家伙们。 华阴县离咸阳足足有三百多里,即便是坐马车也要一天时间,由于天黑赶路十分危险,又错过了客栈,所以三人只能在路上休息一晚。 看见白亮找来一堆树枝,唐霄兴冲冲地跑了过去,他老早就想试试古人的生火方式。一块火石,一个火镰,一堆火绒,简简单单的三样工具,但想要顺利地生起火可没那么容易。 看着唐霄鼓捣半天,满头大汗却连一点烟都没冒出来,白亮终于看不下去了,照这情形下去,估计今晚这火是生不起来了:“少爷,要不还是我来吧?” 唐霄把火石什么的一股脑全部塞到白亮怀里,起身擦了擦汗,异常坚定地说道:“白叔,这火石有问题。” 话音未落,只见白亮拿过火石,用火镰在上面使劲地刮了几下,一连串的火花落在火绒上,一缕淡烟袅袅升起,火焰由小到大,缓缓燃起。 白亮扭过头正好和唐霄尴尬的视线相对,握拳咳嗽了两声,起身说道:“我打些猎物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的样子。白亮走后,唐霄陷入了沉思。 车夫刚把喝完水的马套上马车,白亮正好带着猎物回来了,是一只傻狍子,四十斤左右,这个时代的大秦几乎没有含维生素A的蔬果,所以大部分大秦人都拥有严重的夜盲症,一到晚上就跟瞎子一样,也不知道白亮是怎么抓到猎物的。 一把短匕被白亮使得出神入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只狍子大卸八块,还剥下了一块完整的狍子皮。 在河边掰了几根柳枝,把切好的狍子肉串上去,一人拿着两串架在火堆上烤。 狍子肉被称为瘦肉之王,但这只狍子平时运动好像有点少,肉质的纹理有点像雪花牛排,不过唐霄更喜欢这种,因为没有肥肉的肉烤出来没有油,吃起来太干,吃烧烤就要有那种一咬下去肉汁油水一起在嘴里爆开的感觉。 狍子肉的大小被白亮切的正好,既不容易烤焦,也不会烤不熟,没过多久,肉块开始慢慢收缩,油脂不断地从中渗出,滴到火焰里,发出滋滋的声音,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令人着迷的肉香。 见状,唐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把里面的粉末均匀地撒在肉块上,又烤了一会儿,空气中的香味立时变得更加浓郁,引得三人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小瓷瓶里装的也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就是后世所说的五香粉,五香粉因为配料不同,也有不同的口味,唐霄选用的是最常见的,主要原料就是砂仁、丁香、豆蔻、肉桂、山柰以及八角,这些香料大秦都有,不过一般都是贵族用来做熏香或者是泡茶的,像唐霄这样舍得单独拿来做烧烤的,估计还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就在三人咽着口水等待狍子肉熟的时候,寂静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而且似乎正朝着他们所在的方位赶过来。 白亮一个扫腿,把火堆熄灭,旋即让车夫和唐霄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躲着,自己则跳上一根延伸出来的树枝,静静观望。 马蹄声越来越近,最后在原来火堆的地方停了下来,唐霄借着微弱的月光,隐约能看出对方是两个人,一高一矮。 “莫要惊慌,在下不是什么剪径贼人,只是由于星夜赶路,错过客栈无处投宿,见到此处有火光才想着过来,彼此之间有个照应。”其中一人抱拳高声喊道,声音很清脆,估计岁数不大。 紧随其后,一道略显苍老却有些尖细的声音也传了出来:“上面那位以及石头后面的两位请出来吧,我们没有恶意。” 见对方精准地指出己方三人的藏身之处,唐霄就知道对方也是个高手,奇了怪了,这个时代的高手就这么不值钱吗,自己庄子上就有福伯和白亮,前些日子有个配剑男子,这刚出庄子就又遇见一个。 重新生起火堆,唐霄这才看清两人的面貌,一个岁数跟他差不了多少,穿着一身常服,面容白净,五官端正,双眉斜飞入鬓,嘴角微微上扬,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种好感。另外一个是个小老头,不苟言笑,佝偻着身子,长长的胡须被编成辫子,看那模样貌似比福伯岁数还要大,不过唐霄可丝毫不敢小觑。 “在下苏胡,这位是我的管家,家中在咸阳城内做些小生意,请问几位是?”青年见场面有些沉闷,主动自我介绍,虽然是问三个人,但目光却始终放在唐霄身上,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才是主人。 “在下唐云,这两位是我的庄户,此次是去咸阳探亲的。”唐霄才不相信对方所说的,所以也编造了一个身份,其实也不算编造,毕竟他的确是叫唐云。 第十二章 官制 唐霄老感觉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自称“苏胡”的青年,可脑海里又找不到与之对应的人。 “唐兄,我二人一路奔波,肚子有些饥饿,可否分与我们一些吃食,这里有块玉佩且拿去当做饭钱。”闻到重新架在火堆上烤的狍子肉散发出的浓郁肉香,苏胡的肚子也叫唤起来,掏出了一块不知道材质,但做工十分精美的玉佩。 唐霄直接递了两串过去,推回玉佩说道:“肉还多,不够再烤,玉佩就算了,萍水相逢,即是缘分。” 苏胡笑着点了点头,正准备去接,小老头却抢先夺过肉串大嚼特嚼,然后连连高呼“好味道”,眼看着手里的肉串快吃完一半,才把另外一串分给苏胡。 苏胡对着唐霄拱手道:“唐兄见谅,我这管家就好这一口,美食当前,就管不住自己。” “无妨,这说明我烤出来的东西好吃。”唐霄表面上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但好像发现了些什么。 苏胡拿起肉串轻轻咬了一口,一股汁水顿时溅了出来,肉的香味混合着香料味,在口腔里发生奇妙的碰撞,浓郁的汁水在齿间迸发开来,回味无穷。 柳枝很长,唐霄串得也实在,所以一串差不多有半斤多重,可即便这样,苏胡手上的肉串也没经住咬上几口。 吃完肉串的苏胡和小老头眼巴巴地望着唐霄三人,模样十分可怜。 唐霄被两人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毛,指着边上一堆处理好的肉块说道:“肉在那边,想吃自己动手。” 听到这话,两人可就不客气了,麻溜地掰了几根柳枝,串上狍子肉围着火堆烤,估计再来上几回,这边的柳树就得秃了。 这年头的野生狍子肉真不是前世那些圈养的肉可以比得上的,即便是瘦肉居多,吃起来也没有那种柴的感觉,反而肉质细腻,鲜嫩多汁,五香粉的味道也没有掩盖住肉的原味,少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吃得就是一个香。 光吃肉有些不尽兴,唐霄又从车厢里搬来两坛白酒,看见这酒,白亮眼睛立马一亮,自从上次过后,他可是一直对侯府的酒念念不忘,只是这坛子有点小,估计喝不上几口。 掀开封口布,一股醇厚诱人的酒香从中飘散出来,在场之人都不由自主地耸了耸鼻子,苏胡忍不住问道:“唐兄,这是什么酒,为何香味如此独特?” “自家酿的土酒。”唐霄打了个哈哈,把其中一坛送到苏胡手中,由于车夫不喝酒,所以剩下一坛刚好两人喝。 这回小老头没有再去抢酒,苏胡举起酒坛闻了一口,立时精神一振,旋即仰起头对着嘴巴猛灌一大口。 唐霄和白亮看到苏胡的举动,正想出言阻止,可已经来不及,下一刻只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小老头见状急忙伸出手掌在他后背拍了拍。 唐霄这回带的白酒是四十度左右的,也就是前世大多数人喝的一般度数,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属于高度酒,这么个喝法怎么受得了。 过了好久苏胡才缓过来,眼睛通红地说了一句:“好酒。”可接下来却是不敢再像刚才那样喝。 典型装逼,唐霄笑了笑没有说话,喝了一口后把酒坛交给眼睛都快绿了的白亮。 唐霄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大热天晚上坐在火堆边上,吃着烧烤还喝着白酒,搞得全身大汗淋漓,不过说实话,这种感觉真心舒坦。 苏胡一边转动着手中的肉串,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唐兄是哪里人士?” “就是秦岭边上的一个小庄子,苏兄呢?”对于不熟的人,唐霄没有必要把底细告诉对方,毕竟这年头在外还是得留点心眼。 “在下是咸阳人士,之前一直在巴郡做生意,家中出了些事情这才急忙赶回来。” 唐霄感叹了一句:“据闻巴郡那边旱灾严重,路有饿殍,野有白骨,也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唐兄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巴郡的旱灾早在半月前就已经得到缓解,如今百姓大多恢复了正常生活。” “哦,有此事?”唐霄是真的不知道这事,主要是古代交通太不发达,信息传递非常困难。 “一月前,今上令大公子巡游秦地四郡,负责赈灾救济一事,每到一郡便开仓放粮,寻找地水,发放种子,还查明四郡郡守相互勾结,私吞赈灾粮饷一案,如今旱灾基本已经消除。” 唐霄一听就知道这是采用了自己《抗旱手册》里的办法,看来那黑袍少年果真是宫里的人,不过对于秦地四郡郡守私吞赈灾粮饷一事他是真的没有预料到,一想到有很多无辜百姓活活被饿死,就忍不住破口大骂:“狗官,嘴里吃着皇粮还想着搜刮民脂民膏,烂到骨子里了,连百姓的救命粮都敢贪污,死上万次都不足惜,一群官仓鼠。” “何谓官仓鼠?”苏胡见到唐霄一脸气愤,不解地问道。 “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 “说得好,贴切至极。”苏胡大喊一声,极为赞同,那些贪官污吏正如这官仓老鼠一样贪得无厌,万般可恶:“那唐兄认为此事根源出在哪里?” “官制!”唐霄从白亮手中拿过酒坛,猛灌一口,满脸通红地吐出了两个字。 “何解?” “今上平定六国背后有众多秦国贵族的支持,郡县长官虽说是由今上亲自任命,但实际上现任官员大多都是贵族,贵族之间几百年来相互联姻,血缘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组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足以与今上正面相抗,动摇国之根本。”唐霄酒喝得有些多,再加上说到尽兴之处,一时之间也收不住嘴。 苏胡急切问道:“如何改变?” “寒门取士,达者为官,将任命官员的权力真正从贵族手中收回……” “少爷,你喝多了,我扶你去歇息。”唐霄话未说完,白亮就把他手中的酒坛夺走,扶起他往车厢方向走去。 白亮不知道苏胡和小老头是什么人,但肯定不会是他们自己所说的普通生意人,唐霄所说的话已经牵扯到多方利益,再说下去可能会有杀身之祸。 “我……没醉,我还能……喝,不信……你看……”唐霄举起酒坛对着嘴巴滴了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把酒坛随手一扔,不满地喊道:“拿……酒来……” 遗憾地看着唐霄离开的身影,苏胡陷入了沉思,许久之后,猛地抬起头来,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第十三章 神迹 苏胡和小老头次日一早就离开了,只是昨夜没收下的玉佩还是留了下来。唐霄拿起玉佩,入手处一片温凉,材质肯定不差,不过奇怪的是,上面刻的居然是一棵树。 没想太多,唐霄把玉佩收了起来,坐上马车又是一路颠簸,期间只在中午停下啃了几口干粮,终于在太阳快下山之前见到了咸阳城的城墙。 看到城门,唐霄都快哭了,从马车上跳下来,摸着已经被颠得没有知觉的屁股走了过去。 作为大秦的帝都,咸阳无愧于他的风采,高大的城墙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更显巍峨,却又似乎带着一股古老沧桑,不断进出的车水马龙在显示出他的繁华之余,也增添了几分生机。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也是一座新生的城市。 城内的主干道在赵政的坚持下,被修成足以令两辆六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宽敞道路,路面全部铺上青石板,道路两旁种植着四季常绿的青松。街道上随处可见肤色各异的外国商旅,叫卖声不绝于耳。 如果不是身上的服饰提醒着他,唐霄真的以为自己回到了前世的帝都,这简直就是一座国际大都市 不过唐霄现在可没心思欣赏,一整天的颠簸,让他疲态尽显,他现在只想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 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客栈,车夫跟着小二把马车牵到后院,白亮在柜台开了两间房,进了房间唐霄就把自己甩到床上,一点儿都不想动弹,至于吃饭,先睡足了再说。 一觉醒来,月亮已经升得老高,漆黑的夜幕中繁星点点,月光透过窗户正好洒在脸上,揉了揉眼睛,唐霄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精神倒是充沛了,肚子却饿得难受,走下楼正好看见白亮和车夫两人在吃饭,两个人一共就点了一盘蔫不拉几的葵菜和一盆看不出是什么的清汤,没有半点油水。 “店家,一碟酱肉,一条鲈鱼,一盆鸡汤,再来二斤酒。”唐霄坐下后就高声喊道,店里人很多,嘈杂得很,声音小了根本听不见。 白亮抬起头说道:“少爷不用这么破费。” 唐霄把筷子用水烫了下,板着脸道:“我饭量大不行吗?” 唐霄饭量如何,白亮很清楚,知道这些菜是专为自己二人点的,嘴上没说什么,素来不苟言笑的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不过唐霄却提不起半点食欲,大秦的菜果然无论在哪都是一个模样,不是蒸的就是煮的,酱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腌制的,看起来乌漆墨黑,鸡汤勉强还能入口,但也仅限如此。 喝了碗鸡汤,唐霄无聊地转着筷子,却偶然听到周边几桌人似乎都在讨论着同一个话题。 “听说了吗,今晚西市来了一群波斯人,说是要展示什么神迹。” “有这事?” “额还能骗你不成,白天都传遍了。” “等会吃完饭一块去瞧瞧?” “那当然,这可是难得一遇的神迹。” …… 抿了口酒,唐霄轻蔑地笑了笑:“什么神迹,都是唬人的。” 一刻钟后,唐霄站在西市里,顺着拥挤的人潮缓缓地向前挪动,手里还拿着一根不知道是什么的玩意儿吃得浑身是劲。 白亮亦步亦趋地跟在唐霄身后,死死盯住他的背影,生怕他走散或者发生什么意外。 没走多远就看见一群大秦人围在一起,虽然有身强体壮的白亮护着,但唐霄还是费了老大劲才挤到人群前面。 只见三个穿着奇装异服的波斯人正站在一米多高的木台上,做着一些旁人看起来叹为观止的怪异动作,可唐霄一看就忍不住笑了,因为这明显就是瑜伽。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波斯位于大秦南方,地域辽阔,前世的印度现在貌似正好属于波斯的领土,估计这三位就是那一片神奇土地上的阿三。 做完一套动作,在周围人惊讶的掌声中,其中一个小胡子微微翘起的波斯人开口说道:“我们三兄弟来自万里之外的身毒,费劲千辛万苦,历时半年才来到大秦,只是想让更多人见识一下我摩尼教的神迹。” 小胡子的一口大秦官话说得异常流利,如果忽略他的外貌和穿着,可能没人会以为他是一个波斯人。 不过唐霄没猜错,这些人果然是印度阿三,身毒就是印度的古称,而他们口中所说的摩尼教就是前世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明教的正式名称。历史上明教真的存在过,是由古波斯人摩尼所创立,于公元六至七世纪传入我国新疆地区,盛行一时。 这些印度阿三宣传神迹是假,传播教义才是真。 “接下来就由我这两位兄弟向诸位展示神迹。” 小胡子说完就从木台上跳了下来,虽然火光有些暗,但是唐霄还是眼尖地发现对方的右脚似乎在落地的时候崴了一下,脸上的神色有些痛苦。 唐霄很不道德地笑出了声,看来这些人也没什么真本事,无非就是想用一些伎俩骗些钱财,说传播教义都是高看他们。 小胡子下来后,台上的人拿出了一个竹篮和一根粗麻绳,看见这两样玩意儿,唐霄终于知道他们口中所说的神迹是什么。 台上岁数稍大的波斯少年把竹篮提起,给众人看了看,又把那根粗麻绳抖了抖,证明并没有什么问题,接着把绳子一圈圈地盘进竹篮里,像跳大神一样剧烈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嘴里还念叨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咒语。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波斯少年从怀中掏出一个拨浪鼓,鼓声缓缓响起,越来越急促,旋即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竹篮中的绳子居然在没有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主动地升了起来,上升一段距离后,波斯少年把竹篮提了起来,众人明显可以看见下面什么都没有。放下竹篮,波斯少年又把绳子放了回去,鼓声响起,绳子又再度升起,这次一直升到接近两米的高度才停了下来。 这还不算完,绳子上升停止后,台上的波斯小孩活动了下筋骨,便抓住绳子向上攀爬,虽然边上有波斯少年扶着,但真真切切地可以看到完全是绳子在支撑着他的重量。 在绳子上停留了一会儿,波斯小孩才下来,而随着鼓声的再次响起,原来笔直得像有生命一般的绳子突然从空中落下,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从头到尾目睹这一过程的大秦人此时都已呆滞,沉默许久突然有人大喊一句“神迹”,旋即只见周围人纷纷高呼“神迹”,朝着木台跪倒下去,脸上神情各异,有惊喜也有恐惧。 第十四章 揭穿 很快周围的人基本全部跪倒,只剩下包括唐霄和白亮在内为数不多的几人依旧站在原地,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 对于大秦人这种遇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就下跪的行为,唐霄有些厌恶,正所谓跪天跪地跪父母,顶多再加一个跪皇帝,当然这是为了活命。 小胡子见还有人站着,眼中闪过一抹阴狠,暗地里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手势,旋即只听人群中又传出一道声音:“这些人竟敢对神迹不敬,万一惹怒天神,降罪下来,咱们都会受到牵连。” 这话很毒,表面上说是怕受到牵连,实际上是将众人的矛头指向唐霄等人,让他们引起众怒,果然只见跪倒的人看向他们的眼神中都带上了不善。 “白哥,你能找到刚才说话的人吗?”唐霄明白如果再由那人继续蛊惑下去,今晚怕是不能轻易脱身,而且有很大可能会因此发生一些不可控的事情。 白亮顿时明白了唐霄的意思,身子一转,几步迈出,就在人群中揪出了一个贼眉鼠眼的瘦子。 白亮把瘦子扔在地上,一脚踩在他背上,瘦子费尽全力想挣脱开来,却发现无论怎样都是徒劳无功,有些惊慌地大声喊道:“放开我,你们凭什么抓人?” 没有理会瘦子的反应,唐霄走到小胡子身边,面带笑容地附耳说道:“我本来不想招惹你们,这可是你们自找的。” 小胡子看到瘦子被揪了出来,又听到这话,忍不住身躯一震,可旋即又摇了摇头,他不相信这个年轻的大秦人会知道他们的秘密,毕竟这即便在身毒也是数百年来无人可解的神迹。 唐霄指着被白亮死死踩在地上的瘦子,对众人说道:“刚才就是这个人说的话,之前率先喊神迹的也是他,他是这些波斯人的托,所谓的神迹不过是一场骗术罢了。” “你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即便这样,瘦子还是异常敬业,唐霄话还没说完就开始嚷嚷。 小胡子跟在后面说道:“很多人都知道我们今天才来到咸阳,怎么会认识他?” 大秦人和波斯人的长相有着很大区别,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而那瘦子明显是个大秦人。 “别急,我会慢慢解释。”唐霄对着小胡子露出一抹别有用意的笑容,继续说道:“这个神迹在身毒被称之为通天绳,是一种古老的戏法,实际上只是一种障眼法,问题就出在这台子下面。” 说着唐霄跑到木台边上,把用来围台子的四块长布全部撕了下来。 看着木台下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小胡子冷笑一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急什么?”唐霄没好气地说道,随即对着白亮招了招手:“白哥帮我把这个木台移开。” 白亮闻言把瘦子拴在一旁的柱子上,跳上木台把两个波斯人赶了下去,两人离开的时候准备把竹篮带走,却被唐霄硬抢了过来。 只见白亮抓住木台,低喝一声,双臂青筋骤然暴起,木台被缓缓抬起,推到一边。 唐霄不急不慌地走到原来木台所在的正中间,直到这时,原本一直云淡风轻的小胡子脸上终于浮现出惊恐之色,气急败坏地想要冲上去阻止,却被白亮给拦了下来。 唐霄蹲下身子自言自语道:“是你自己出来,还是我抓你出来?”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地下传来一道沉闷的声音,口音有些古怪,不过依稀还是能听清说了什么:“我自己上来。” 随即只见地面上突然出现一个足以容纳一人的深洞,一个络腮胡子的波斯大汉从中慢慢地爬了上来。 看到波斯大汉,小胡子满脸绝望,放弃了挣扎。 通天绳的原理其实很简单,竹篮、木台、包括地下都有一个洞,三个洞成一条直线,事先安排一个人带着金属管子在地洞里待着。 事先展示的麻绳和后来升起的麻绳根本不是同一根,之所以将之前的麻绳一圈圈盘在竹篮里,是为了便于后面套上金属管子的麻绳从中间升起,鼓声就是信号。 至于中间提起竹篮却发现下面什么都没有,那是因为一共有两根金属管子,一根长的,一根短的,拿起竹篮的时候,用的是短的那根,升到最高的时候,用的是长的那根。 唐霄的解释简单明了,在场的人虽然有些愚昧,但都不傻,知道自己被骗,纷纷从地上爬起来,恼羞成怒,叫嚷着要把这群波斯人送交官府,有几个脾气暴躁的说着就要上前动手。 而这个时候,被绑在柱子上的瘦子也被人认了出来。 “这不是城西的泼皮侯二吗?” “我之前就觉得有些像,听你这么一说,果然是他。” “这小子可是出了名的坑蒙拐骗,无恶不作。” “他胆敢串通波斯人骗我们,简直罪无可恕。” …… 看来马后炮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有,唐霄摇了摇头,跟白亮一起挤出人群,此时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俩。愤怒的人群会干出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想来那五个人肯定不会好受。 通天绳有多种表演版本,广为传颂的一版是爬上绳子的小孩突然肢解,从空中落下。表演者把小孩的肢体放进竹篮里,绳索也落在地上,但是在最后,小孩居然安然无恙地从竹篮中站了起来。 另外一个版本是小孩爬到绳子中间,表演者让小孩下来。小孩没有听,依旧继续向上爬,在爬到顶端的时候居然奇迹般地消失了。 更为高级的一版则是不用竹篮,直接将麻绳扔在地上,没有任何遮挡物,在众目睽睽之下,麻绳主动升了起来。 这三种版本在前世都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对方今晚表演的是这三种版本,即便唐霄知道是假的,也束手无策。不过正好这群人表演的是最简单的一版,也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版。 本来唐霄是真的不想去揭穿他们,毕竟这种东西是别人的生存之道,揭穿了就等于断人财路,至于骗不骗人跟他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不过这些人千不该万不该试图把他拉下水,要知道上一个想坑他的人叫小雀儿,被自己身边这位打得老惨了。 第十五章 蒙雪 灞桥,一座历史悠久的古桥,因秦穆公称霸西戎,改滋水为灞水修建而成,历来是大秦临行话别的地点,也是迎接归人的场所。 唐霄打着哈欠坐在亭子里,一辆辆的粪车从刚打开不久的城门中被推出来,本来还带着一丝泥土芬芳的空气里立时充斥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人生最幸福的两件事: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对于唐霄来说,前者明显比后者更为重要,所以大清早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的白亮,就是他这一天中最大的敌人。 感受到唐霄哀怨的眼神,正在另一边练习吐纳的白亮动作一滞,旋即不动声色地把头微微扭到一边。 随着日头的不断偏移,进出城门的人流也变得越来越多,可始终都没有见到蒙家人的身影。 随手折下一根还带着些许露水的狗尾巴草放在嘴里,唐霄有些怀疑地问道:“白哥,咱是不是记错日子了?” 白亮缓缓吐出一口气,道:“不会,福伯说的就是今天。” 用手掌放在额头上遮住有些刺眼的阳光,唐霄皱着眉头说道:“会不会是他自己记差了?” 白亮突然看向唐霄,两人面面相觑,觉得这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唐霄想了想道:“等到中午,还不见人影就回去。” 嘴里的狗尾巴草已经被嚼得没有味道,驰道上也能看到一缕缕的热浪升腾起来,几乎将空气融化,可还是没有等到。 把狗尾巴草吐掉,唐霄起身拍了拍屁股,对白亮说道:“不等了,回去吃饭。” 两人刚走出亭子,就见到远处一个女人身着红色劲装,骑着一匹枣红马朝着城中急速驶来,长发迎风飘扬,衣袍随风飞舞,当真配得上鲜衣怒马,英姿飒爽八个字。 唐霄不由自主地赞叹了一句:“这女人真漂亮。” 也不知道是听见了唐霄说的话,还是怎么的,红衣女人在路过他身边的时候,猛地一拉缰绳,马匹顿时抬起两只前蹄,发出一声嘶鸣,马蹄落下,红衣女人顺势翻身下马,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连白亮这个马术高手看得都有些惊讶。 红衣女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唐霄面前,脸上突然绽放出如花的笑靥,朱唇轻启:“小糖糖~” 女人的声音如玉珠落盘,清脆动听,但说出来的话却让唐霄瞬间如临大敌,外加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唐霄终于认出红衣女人,吓得大叫一声:“你是蒙雪!” 啪! 一巴掌拍在唐霄脑袋上,蒙雪蛾眉一竖,原形毕露,凶巴巴地说道:“没大没小的,叫我什么?” 这女人果然还是和以前一样,一言不合就动手,唐霄揉着脑袋,唯唯诺诺地喊了一声:“雪儿姐。” “这还差不多。”把唐霄拉到身边比了比身高,蒙雪笑着说道:“两年不见,长高了不少。” 废话,唐霄忍不住在腹诽了一句。 唐霄一米七五的个头,按照秦朝的度来说就是七尺六,而蒙雪站在他边上一点都不显低,这女人净身高至少有一米七。 “伯母她们呢?” 蒙氏兄弟深受赵政器重,在两年前被派去镇守北疆,特许携带家眷。不久前兄弟二人跃进千里,突袭敌军,斩杀两万,俘虏十万,使得罗马边军元气大伤,赵政龙颜大悦,令二人回咸阳任职,妻眷先行归来。 蒙雪牵着马匹和唐霄并肩而行,道:“我娘和二婶她们坐马车,还在后面,我先回来安排一下。” “两位伯伯什么时候回来?” “还不清楚,北疆那边还有很多事要处理,不过我爹说了,肯定会在你加冠之前赶回来,亲自为你举行冠礼。” 听到这话,唐霄既感动又难受,感动是因为蒙恬即便身在北疆还一直念着他,难受是因为只有蒙恬能镇住蒙雪,蒙恬一天不回来,他就得多受一天折磨。 唐霄苦着脸说道:“那就好。” 蒙恬帮助赵政统一六国后,被封为武清侯,官拜太尉,府邸离咸阳宫不过五百米,由此可见蒙恬在赵政心目中的地位。 “我去买些东西。”蒙雪把缰绳塞到唐霄手中,也不等他回话,就进了一家店铺。 唐霄看着面前的枣红马,只见其体型饱满优美,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完美的身形曲线。刚运动过后的它肩膀处慢慢鼓起,渗出一层细汗,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而且由于本身就是枣红色的,看上去就像是在流血一般。 “乖乖,这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啊!”唐霄忍不住上手摸了摸,虽然摸了一手的湿汗,但明显能够感受到蕴藏在肌肉群中的强劲爆发力。 公元前一百一十三年,有个名叫“暴利长”的敦煌囚徒,在当地捕得一匹大宛宝马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得到此马后,欣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歌曰:“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汗血宝马因此得名。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常用“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来形容汗血宝马,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它的速度与耐力。 “汗血宝马?”白亮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这个词语的含义,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倒也贴切。” 唐霄对这匹汗血宝马是越看越喜欢,不停地在它身上来回摸索,眼神说不出的痴迷,却又带着一丝猥琐。 摸着摸着,枣红马突然叫了一声,甩了甩脑袋,唐霄凑过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可刚把头凑过去,枣红马就猛地打了一个大喷嚏,喷得他满脸都是口水。 唐霄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口水,结果看见枣红马正朝着自己咧开嘴巴,露出一口大白牙,仿佛在嘲笑他。 这下唐霄就不乐意了,举起手正准备照着枣红马的脑袋来上一巴掌,却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嘲讽的声音:“我说唐霄,你这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居然跟头畜生一般见识。” 第十六章 天子怒 唐霄转过身来,见到一群身着锦衣华服的少年,岁数有大有小,领头岁数最大,是个扎着小辫子的黄袍少年,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鄙夷。 黄袍少年叫孙晨,是武成侯孙琦之子,孙琦和唐震在朝堂上政见不一,素来不对头,所以平日里孙晨没少欺负唐霄。而自从唐震死后,就更是变本加厉,唐霄怀疑上次自己被打晕,十有八九就是这孙子下的黑手。 不过唐霄的心理年龄可是一个将近三十岁的“成熟”男人,对他来说这不过是小孩子的激将法而已,对于一个前世在公司底层受尽折磨的程序员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他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没有理会这群小屁孩的自娱自乐,也没工夫和他们一般见识,唐霄自顾自地帮着枣红马梳理毛发,白亮见他没有动作,也没说话。 “我跟你说话呢,聋了吗?”见唐霄对自己的话充耳不闻,孙晨走到他面前,不由得提高了声音。 白亮见状想上前,却被唐霄的眼神给阻止了,看着对方,他淡淡地说道:“孙晨,上次敲我闷棍的是你吧?” “看来你还不笨。”孙晨轻笑一声,道:“不过看你现在这模样,我上次下手还是轻了,要不今天再帮你舒展舒展筋骨?” “我告诉你,按照大秦律,凡当街斗殴者,重打五十大板,罚金一百。”唐霄故意把身子往后缩了缩,装出一副害怕的模样。 “你我都是勋贵之后,这些东西对我们有没有约束力,你还不清楚?” 对百姓来说,大秦律是不可触碰的,但对贵族来说,大秦律就是一纸空文,有时候甚至可以凌驾于其之上。 孙晨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道清冽的声音从店铺中传出:“大秦律约束不了你,那我呢?” “你算哪根葱,滚一边去。”孙晨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一句,可下一刻就倒在了地上。 孙晨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胸口气急败坏地喊道:“谁特么的偷袭我?” 可是当孙晨看到站在他面前,把两只拳头捏得咔咔作响,脸上还带着盈盈笑意的蒙雪时,背后突然冒出一身冷汗,两条腿都开始打颤。 作为咸阳城的混世魔王,年轻一辈中就没有没被蒙雪欺负过的,两年前她去北疆的时候,整个咸阳城的纨绔在谪仙楼摆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就差没有敲锣打鼓放鞭炮。 孙晨也是曾经饱受蒙雪摧残的受害者之一,最惨的一次是在大冬天被她丢进护城河,被捞上来的时候连路都走不动。 虽然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恐惧的气息,可孙晨还是壮着胆子说道:“女魔头,你想干嘛?” “你不是想打架吗?来,我陪你,咱俩比划比划。”蒙雪对着孙晨招了招手,语气不善。 唐霄顺势在旁边拍了一记马屁:“雪儿姐威武霸气。” 蒙雪扭头瞪了唐霄一眼,后者立马感觉如芒在背,把脑袋缩了回去。 “晨哥,上!” “就是,好好教训她一顿。” “用你家传的拳法。” …… 孙晨真想回头冲着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大吼一声,给老子闭嘴,你们知道个屁,我要能打得过她,还用得着在这叽叽歪歪。 “我从来不打女人。”孙晨的语气有些颤抖,丢下这句话后就头也不回地疾步走开。 蒙雪朝着已经跑了老远的孙晨喊道:“告诉他们,我蒙雪,回来了。” 这话说完,唐霄明显看到孙晨身子一震,步子也突然变得有些凌乱。 与此同时,在街边一家逆旅的包厢中,一个身着黑色锦袍,仪表堂堂,不怒自威的中年男子注视着牵马离开的唐霄,向站在边上的一个相貌阴柔的紫衫男子问道:“赵高,那边那群小子是谁家的子女?” 黑袍男子的声音不大,却含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威慑力。 赵高上前低头躬身,战战兢兢地回答:“穿红衣的是武清侯的女儿蒙雪,穿白衣的是武平侯的儿子唐霄,穿黄衣的是武成侯的儿子孙晨,至于剩下的都是武成侯手下的儿子。”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话果真不错,这才两年不见,蒙恬的女儿我都认不出了。”黑袍男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笑着说道:“我记得她已经二十岁了吧?” 赵高上前把空酒杯斟满,道:“主人记性真好,蒙家小姐前不久才过完二十生辰。” “扶苏也二十多了,我看这丫头挺不错,等蒙恬回来,把他俩撮合撮合。”黑袍男子吃了一口小菜,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笑容。 赵高奉承道:“主人英明,大公子和蒙家小姐那是郎才女貌,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黑袍男子突然想起了什么,朝着赵高问道:“那个唐霄是否就是进献《抗旱手册》的那人?” “回主人的话,的确是同一人。” 虽然离得有些远,但黑袍男子还是清楚地目睹了整个事情的全过程,唐霄的一举一动他看得一清二楚,一想到刚才那小子脸上装出来的神情,他脸上就直抽抽,这小子蔫坏蔫坏的。 “这小子可帮我解决了一件大麻烦,我该怎么赏赐他才好?” 赵高提议道:“那人主动放弃了承爵考核,主人可以破例让他继承爵位,这部《抗旱手册》可是功盖千秋的奇书,它的作用主人也已经看到,丝毫不亚于攻下百城。” “我可不会让他这么舒坦,这小子看样子就是个怕吃苦的惫懒货,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我要好好地敲打敲打他。”看着唐霄渐渐消失的背影,黑袍男子面带笑意地说道。 黑袍男子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身着黑甲的兵士推开房门,对其单膝跪地道:“报,秦地四郡郡守不服从大公子的判处,现已集结军队,杀掉郡监,发动叛乱,正朝咸阳进发。” 闻言,刚才还满面春风的黑袍男子立时变得杀气腾腾,转瞬之间就做出对策:“传朕口谕,命内史赵腾领十万精兵前去镇压,取胜之后将四郡郡守抄家灭门,诛其九族,剥皮充草,以儆效尤。”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第十七章 亲自下厨 回到武清侯府,见到蒙雪,可把留在府上的老奶奶给高兴坏了,着急忙慌地吩咐下人又是弄火盆,又是准备柳条,忙活好半天,跨过火盆,洒上净水才进了家门。 古人的寿命普遍较短,活过五十便不算短命鬼,而老奶奶今年已过耄耋之年,又是老来得子,将两个儿子抚养长大后,就将所有的精力放在蒙雪身上,老奶奶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概念,即便是蒙毅的儿子也不如蒙雪得宠。 把自家孙女拉在身边坐下,一边摸摸脸蛋,一边摸摸身上,嘴里不住地念叨着瘦了,脸上却始终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只是看向唐霄的眼神就像是在防贼一样。 唐霄哭笑不得,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他以前跟孙晨那群纨绔也没什么区别,给老奶奶留下的印象确实不太好。 “小雪,你爹和二叔呢?”两年没见,老奶奶抓着蒙雪的手就不愿意撒开,生怕她下一刻又会离开。 蒙雪把手抽出,反过来捏住奶奶皱巴巴的手掌说道:“爹和二叔还要过段时间才能回来,不过娘和二婶过两天就能回到咸阳,到时候咱家就又热闹了。” 前半句话让奶奶心情有些低落,可听到后面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热闹好,奶奶就喜欢热闹,自从你们走了之后,这么大个院子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一天到晚心里都空落落的。” 老奶奶说着说着,不由自主地落下两行浊泪,别看蒙雪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像个男子汉,这个时候转眼也哭成了泪人。跟那种见不得女人哭的男人不一样,唐霄这个时候倒是在一旁吃着水果,看得津津有味,丝毫没有回避一下的觉悟。 祖孙俩哭完,才意识到唐霄还在一旁,齐刷刷地向他看过来,吓得他手一抖,把即将塞到嘴里的苹果都给弄丢了。 把地上的苹果擦了擦塞进嘴里,唐霄自觉地退出了房间,留给许久不见的祖孙俩叙家常。 看着正在屋外逗弄着看门狗的唐霄,老奶奶自言自语地说道:“感觉这娃子跟以前不一样了。” 蒙雪伸头一看,刚好见到唐霄的衣服被看门狗一口咬住,不以为意地说道:“有什么不一样,还不是跟个孩子一样。” “具体哪里不一样还真说不上来,反正至少看起来比以前顺眼多了。”老奶奶摇了摇头说道:“不像以前那样痞里痞气的,一天到晚没个正型。” 蒙雪起身帮老奶奶揉了揉肩膀,道:“我看呀,是奶奶心里一直惦记着他,乍一见面,心里高兴的紧。” “这孩子说起来也苦的很,刚出生就没了娘,还没加冠呢,爹也没了。他爹生前一直在外领兵打仗,也没工夫管教他,让他养出了一身的坏毛病。我把他爹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他爹和你爹又是生死之交,你这个当姐姐的日后要多帮帮他。”老奶奶语重心长地说道,想起唐震,眼神又黯淡了几分。 蒙雪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会的。” 废了老大劲才把衣角从看门的大黑狗嘴里拔出来,看着被咬得稀巴烂的衣服,唐霄决定在自己的菜单里继旺财之后,再添上一条狗,寻思着什么时候有机会做上一桌全狗宴。 用一根竹竿隔着老远抱了衣角之仇,唐霄心情大好,在府上四处闲逛,突然瞥见一个下人拿着块牛肉进了厨房。 唐霄前世对于牛肉那是真爱,只可惜到了这个时代,由于耕牛的珍贵加上极度怕死的性格,一直没有吃上牛肉,曾经一度在夜里对着牛棚流口水。 不过以唐霄对大秦厨子厨艺水平的了解,这块牛肉到他们手中十有八九就废了,要不就是切成小块,放在火上烤,也不刷油,吃起来又干又柴,要么就是直接整块放进白水里煮,取出来后撒上点盐,一点味道都没有。 跟进厨房,果然看见胖嘟嘟的厨子正在清洗牛肉,旁边的釜里正在煮着水。 “唐少爷。”唐霄是武清侯府的常客,只要不是这两年新来的,府上的下人基本都认识他,负责打下手的帮厨眼尖,见他进门立马躬起身子喊了一声,厨子闻言也把手中的牛肉放下,跟着喊了一句。 唐霄走到厨子面前,说道:“今天你们小姐回家,老夫人高兴,我想亲自下厨,做两道菜给她们尝尝。” “唐少爷,这厨房可不是您该来的地方,如果您有什么想吃的,知会一声就成。”厨子腆着脸说道,他可不敢让这位大少爷下厨,万一磕着碰着,烫着烧着,自家老夫人怪罪下来承受不起。 唐霄哪能不明白对方是什么心思,笑着说道:“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有什么事我自己担着。”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厨子也就放心了,走到一旁,静静地看着唐霄,想看看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到底能做出什么样的菜。 厨房里的食材很齐全,基本上外面能买到的这里都有,正好这块是牛腩肉,适合红烧和炖煮,所以唐霄决定做一道红烧牛肉加一道白萝卜炖牛肉。 牛肉逆着纹理切块,先在清水里浸泡半个时辰以上,中间勤换水,泡去血水。釜中倒入冷水,放入部分牛肉、葱、姜、八角、桂皮等调料,边炖边撇去血沫。 炖牛肉有个小秘诀,那就是加入两三颗山楂,由于山楂的有机酸含量高,既可以嫩化牛肉纤维,从而使其更容易炖烂,也可以起到解腻的作用。 牛肉在炖煮的同时,唐霄开始准备做红烧牛肉,值得一提的是,烧牛肉和炖牛肉是不一样的,前者需要焯水,后者则不需要。 由于没有植物油,唐霄只能用荤油代替,釜中放油,油热后将葱姜爆炒出香味,放入剩下的牛肉块进行翻炒,再加入盐、糖、酒、八角等调料,最后加水没过牛肉,小火慢慢煮至汁浓稠、肉酥香。 另外一边的牛肉在炖煮至软烂后,加入白萝卜继续炖煮,炖至白萝卜熟透,放入适量的盐即可。 两道菜做完,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喷香扑鼻的牛肉味,唐霄端着菜走了出去,只留下两个人在原地目瞪口呆,直咽口水。 第十八章 倒霉的一天 蒙雪夹了块牛肉,扒了口米饭,含糊不清地说道:“奶奶,两年没回来,家中厨子手艺见长。” “慢点吃,别噎着。”老奶奶关心地说道,接着舀了勺肉汤用来泡米饭,里面的牛肉和萝卜炖的火候正好,入口即化,加上味道也不错,让牙口不好的她吃得非常开心。 唐霄没说话,看着祖孙二人吃得高兴,心里却突然有些伤感,毕竟人家都是其乐融融的,只有自己是孑然一人。 回过神来,唐霄发现自己碗里多了一堆菜,刚抬头看了一眼,就被蒙雪呛了一句:“看什么看,吃你的饭。” 老奶奶却是和蔼可亲地说道:“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哎。”唐霄轻快地应了一声,埋头对付碗里的饭菜,头一次在这个时代感受到亲情的氛围。 老奶奶看着唐霄苦口婆心地说道:“小霄,奶奶是看着你长大的,虽说平日顽劣了些,但本性并不坏,等你两位伯伯回来后,我让他们好好调教调教你,日后必能成为像你爹一样的英雄人物。” 老奶奶的语气诚恳,感情真挚,但从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把唐霄给吓了个半死,赶紧喝了口汤,直摆手道:“奶奶,两位伯伯身居要职,事务繁忙,就不必劳烦他们了。” 过惯了悠闲懒散的日子,唐霄现在是绝对不愿意一天到晚累死累活,再说蒙氏兄弟练兵的手段他是见识过的,简直和后世训练特种兵没什么区别。 “不劳烦不劳烦,都是自家人。”老奶奶明显没看出唐霄的本意,还真以为他是怕给自己两个儿子添麻烦,想都不想就拍板决定:“此事由奶奶做主,就这么说定了。” 看着老奶奶关怀备至的眼神,唐霄不忍再拒绝,苦笑着点了点头,只是一想到即将远离自己现在的快活日子,就忍不住流下了两行悔恨的泪水,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见到唐霄这副模样,老奶奶急忙问道:“你这孩子,怎么说着说着还哭了?” “奶奶您别理他,他这是高兴坏了。”唐霄没来得及说话,蒙雪就接过了话茬,奶奶不了解唐霄,她可是知道他的德性,在桌底狠狠地踩了他一脚,笑盈盈地问道:“你说是不是啊?” “是是是。”唐霄立马认怂,忙不迭地回答,这女人完全不讲道理,自己从头到尾没招惹她,居然下这么重的脚。 吃完午饭,唐霄就准备回去,奶奶不同意,非要留他在府上住一晚,所以第二天早上才启程,可没想到蒙雪非要跟着去,奶奶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阻止,只是说了一句路上注意安全,就眯着眼睛继续打起了盹。 回去的路上,唐霄搞死不愿意坐马车,一方面是因为确实颠得难受,另一方面却是打上了蒙雪那匹汗血宝马的主意。 没等唐霄开口,蒙雪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拉上马,旋即扬起手中的鞭子轻轻一抽,身下的汗血宝马就如同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吓得唐霄下意识地伸出双手环抱在蒙雪腰上。 感受到腰上和背后传来的温热,蒙雪脸上不由自主地浮上一抹嫣红,神情也有些慌乱。 不过唐霄这时候可顾不上这些有的没的,紧紧抱着蒙雪的腰,感受到耳边呼呼的风声,此时的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永远不要让女人骑马,女骑手简直比女司机还要恐怖。 汗血宝马的速度和耐力真的没话说,从咸阳到华阴,只用了不到半天时间,而且在此期间就喝了一次水,连草料都没吃,这也让唐霄坚定了要弄到一匹汗血宝马的信念。 回到侯府,刚一下马,唐霄就扶着石狮子吐了一地,跟镇宅神兽道了声谦,叫来一个下人把这些污秽之物清扫干净,这才脚步虚浮地跟着蒙雪一起走进府里。 进了院子,就见到小雀儿骑在旺财身上撵着一只大白鹅到处乱飞,活像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福伯正坐在一旁喝着茶水看得有滋有味,灵儿则在逗弄着体型明显大了一圈的熊大熊二,不时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唐霄张开手臂冲着众人大喊一声:“少爷我回来啦!” 三人一齐扭头瞥了唐霄一眼,旋即又十分默契地把头扭了回去,仿佛根本不曾见过这个人。 见到唐霄吃瘪,蒙雪心情异常好,从月洞门后走出,俯下身子在福伯耳边说道:“福伯,您老最近身体怎么样?” “好滴很,前不久才把这个瓜怂揍了一顿。”福伯对于蒙雪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淡淡地说道。 “那就好。”蒙雪说完,看向还有些茫然的灵儿道:“灵儿都长这么大了,瞧这脸蛋和身段,真是个小美人。” 灵儿被蒙雪说的都不好意思了,低着头不停地揉着衣角,扭扭捏捏地说道:“雪儿小姐就别取笑我了,论漂亮,我哪里及得上你万分之一。” 唐霄撇了撇嘴,对于之前灵儿不搭理自己还怀恨在心,在心里暗骂一声“马屁精”。 “瞎说,咱家灵儿就算是在咸阳城里,也是一等一的美女,那些大家闺秀都比不上。”蒙雪佯怒道:“还有,跟你说过多少次,叫我雪儿姐就好,叫小姐显得太生分。” “雪儿姐。”灵儿笑着喊了一声,露出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十分可爱。 就在两个女人聊得火热的时候,不知道是熊大还是熊二突然叫了一声,轻声细语,奶声奶气的,就像是小孩撒娇的声音。 蒙雪这时候才注意到石桌上的两个黑白相间的圆团是活物,看到两只毛绒绒的熊猫崽子蠢萌蠢萌的模样,一颗心瞬间就被融化了。 跟灵儿刚见到两只熊猫崽子的反应一模一样,蒙雪上前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又摸摸那个。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日里十分闹腾的熊大熊二,似乎对于蒙雪的抚摸很是受用,还主动地翻个身,把白嫩嫩的肚皮露出来让她挠。 动物的腹部由于太软弱,基本属于禁区,一般不会轻易露出,唐霄和灵儿平时都没这个待遇。看着熊大熊二一脸享受的表情,唐霄感觉这俩小东西绝对想叛变。 正想着心事呢,被小雀儿撵着跑的大白鹅突然扇着大翅膀,朝着他扑腾过来,唐霄气得直接一脚踢了过去。 这下倒好,要知道鹅可是家禽中最凶猛的存在,而且十分容易被激怒,果然大白鹅被踢到在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后,就来势汹汹地冲着唐霄拱了过去,速度快的惊人。 唐霄见形势不妙,立马跑路。于是院子里出现了这样怪异的画面,唐霄在前面撒丫子跑,大白鹅在中间使劲追,小雀儿则骑着旺财紧紧跟在后面。 第十九章 封伯 作为中车府令,赵政面前的大红人,传递诏书这种事本不该由赵高来做,可他看得出来,上面那位对唐霄很感兴趣,于是自告奋勇,亲自来华阴走一趟。 在下人的带领下,赵高来到后院,刚进院子,就见到一个人着急忙慌地朝着自己冲了过来,在即将撞个满怀的时候,又突然拐了个弯。 赵高逃过一劫,刚松了口气,一只大白鹅就扑棱着翅膀撞到他身上,紧接而来是一条吐着舌头的大黑狗,直接把他撞了个人仰马翻。 小雀儿见自己闯祸了,从旺财身上跳下来,一头扎进福伯怀里,不敢抬头。 唐霄叫下人把大白鹅抓住,决定今晚就吃它了,一半红烧,一半清炖,撩咋咧。 上前把赵高扶了起来,见是自己没见过的人,身上还穿着官服,唐霄心里一惊,仔细一想自己最近也没犯过事,顿时硬气起来,坦然问道:“官家可有大碍?” 其实大秦对于朝廷中人的尊称一般是“官人”,“官家”用的较少,但对于看过白蛇传和水浒传的唐霄来说,实在无法以一颗平常心正视这个称呼。 赵高站起来还有些头晕,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听到唐霄的问话,急忙连连摆手道:“无妨无妨。” 见对方似乎真的不像有事的样子,唐霄松了口气,请他坐下后,拱手问道:“请问官家所为何事?” 赵高整理了下衣冠,拱手回道:“某乃朝廷的中车府令,今日来此是为了传达帝诏。” 我滴个乖乖,圣旨啊,即便唐霄两世为人也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事,不由得有些紧张。不过总感觉中车府令这个官职听起来有些耳熟。 唐霄搓着手问道:“府令,接诏书有何讲究,是否要沐浴焚香?”其实唐震之前也接过不少诏书,但无一例外,唐霄当时都不在场。 赵高一愣,旋即笑了笑道:“不必不必,如此就好。” 福伯一脚踢在唐霄屁股上,没好气地说道:“瓜怂,从哪听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丢侯府的脸面。” 唐霄揉了揉屁股,在心里把那些垃圾影视剧的编剧狠狠地骂了一顿。 大秦接制书并没有那么多讲究,既不用跪拜,也无需沐浴焚香,但还是要躬身以示尊敬。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皇帝诏曰:始皇三十一年,午月初至,秦地大旱……” 赵高巴拉巴拉念了一大堆,唐霄的腰都快折断了,虽然中间有一连串的晦涩古文听不大明白,不过最后一句倒是听懂了。 “诚封唐霄为华阴县伯,赐田千亩,赏金千两,食邑百户。望尔戒骄戒躁,体恤圣训。” 把手中的诏书递给唐霄,赵高坐在石凳上,天气热再加上刚才废了那么多口水,不免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见到赵高的模样,唐霄立马吩咐下人端来一碗冰镇的桂花酿。 看着面前冒着缕缕寒气,触手之处一片冰凉的桂花酿,赵高迫不及待地将其端起一饮而尽,桂花的芬芳混合着白酒的醇厚,从喉咙顺流而下,瞬间感觉一阵凉意袭来,连周边的温度都降了下来,只是脑袋有点晕乎乎的。 赵高放下碗,掏出手帕擦了擦嘴道:“没想到贵府居然还有这种佳酿,即便是比之宫中的琼浆玉液也丝毫不差。” “府令若是喜欢,临走的时候捎上几坛便是。”唐霄笑着说道,反正府上的桂花酿还多的是,制作也不难,做个顺水人情也无妨。 赵高乐得脸上都笑开了花,道:“那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想到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唐霄问道:“还不知府令姓名,以后去了咸阳也好有个照应。” “某名赵高。”赵高答了一句。 轻飘飘的四个字却让唐霄心中掀起滔天骇浪,他实在无法将面前这个白白净净、和颜悦色的人,和史书上那个权倾朝野、指鹿为马的奸臣联系起来。 怪不得先前觉得中车府令听起来耳熟,历史上的赵高在秦始皇时期正任职中车府令,看着对方满嘴的胡须,唐霄突然下意识地问了一个问题:“你到底是不是太监?” 话一出口,唐霄就后悔了,如果赵高真的是史书上所描述的性格,那么绝对会被他记恨在心,免不了在赵政面前说自己坏话,给自己穿小鞋。 不过赵高闻言却是一头雾水:“何谓太监?” 历史上把宦官称作太监这个词是在隋唐以后才出现的,这个时代的大秦也没有这个称呼。 “太曰极,监为官,我的意思是说赵府令是今上最为重视的官员。”唐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嘴巴一张就来。 听了唐霄的解释,赵高很高兴,但嘴上依旧十分谦虚地说道:“唐爵爷过誉,某只是今上身边的一名小吏罢了。” 见蒙混过关,唐霄擦了擦冷,心想以后还是得管好这张嘴,不然万一哪天又说了不该说的,惹了不该惹的人,保不准那天夜里就被人偷偷抹了脖子。 坐了一会儿,赵高起身说道:“唐爵爷,某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就不多做打扰,日后若来咸阳,某必定好生招待。” 唐霄把赵高送到门口,让下人帮忙把二十多坛桂花酿搬到他的车驾上,说是送几坛怎么可能真的只有几坛,赵高回去后肯定会献给赵政一些,索性就多备了点。 在赵高即将上车前,唐霄从福伯手中接过一张托盘,道:“劳烦府令不辞辛苦,千里奔波,在下感激不尽,怎能让府令空手而归,特地备了些薄礼,不成敬意,还望府令不要嫌弃。” “某谢过爵爷赏赐。”给传诏之人打赏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但赵高这回从唐霄这里拿了这么多桂花酿,而且又是为了结交而来,对于打赏是不奢求的,但见唐霄主动送上,也不会傻到拒绝,笑盈盈地去接托盘。 接过托盘赵高只觉手上一沉,脸上笑容更甚,对着唐霄拱了拱手,便令车夫驾车。 不得不说,从头到尾赵高的表现都让唐霄觉得很舒服,无论是说话语气,还是行为举止,都是恰到好处,既让人觉得拉近了距离,又不会觉得太过突兀。 对于赵高,唐霄不会一昧地去否定他,甚至于抵触他,毕竟他现在只是个无官无职的小伯爵,对方却是赵政身边的大红人,两者之间根本没有相抗衡的力量,而且赵高究竟是否和史书上所写的一样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十章 祭拜 赵高离开后,唐霄就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在庄子里四处溜达,逢人就说自己现在是伯爷,看到庄户对自己行礼,然后一脸傲娇地说“免礼免礼”。 蒙雪一开始还能忍,可后来见到唐霄连走路都嘚瑟,还让自己喊他伯爷,实在是压制不住内心的那团火,把他按在地上疯狂地蹂躏。 福伯匆匆赶来,唐霄原以为是来搭救他的,结果说了句“来迟了”就扭头走开。 吃晚饭的时候,唐霄顶着个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大猪头,连饭都不吃,就坐在那一脸哀怨地望着对面的蒙雪。其实倒也不是不想吃,实在是咀嚼的时候,稍微牵扯到肌肉脸就疼得厉害。 这一点蒙雪和唐霄很像,丝毫不搭理他,你看任你看,我吃我的饭。只是吃了几口,总感觉唐霄家的饭菜味道和自家厨子昨日中午做的很像,至于晚上做的就差了不少。 不过唐霄这一天都在赶路,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后来实在饿的不行,闻到饭菜的味道,也顾不上疼不疼,一边疼得倒吸凉气,一边忙着大快朵颐。 不得不说,今晚这大鹅做的确实不错,红烧的入味十足肉酥汁浓,清炖的鲜香可口回味无穷,强忍着脸上带来的疼痛,唐霄一连吃了三碗米饭,外加两碗鹅汤。 吃完饭,蒙雪突然眯着眼睛对唐霄说道:“糖糖,跟你打个商量。” 唐霄知道,蒙雪每次露出这个表情多半没什么好事,一脸警惕地看着蒙雪:“什么事?” “你过来点,太远说话不方便。”蒙雪嘴角露出一抹动人的微笑,对着唐霄勾了勾手指。 唐霄把身子往后缩了缩,道:“没什么不方便的,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保持点距离为好。” 嘭! “白天腰都搂过了,还跟我说这些,给我过来。”蒙雪一掌拍在桌面上,发出一声巨响,把所有的碗筷震得东倒西歪。连坐在一旁的灵儿都被吓了一跳,不过眼神中却流露出一缕失落之色,福伯倒是不急不缓地继续吃着饭。 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唐霄立马朝着蒙雪那边挪了过去,欲哭无泪地说道:“雪儿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看到唐霄现在这副模样,蒙雪是又气又好笑,道:“让你家厨子去我家待两天。” 一听是这事,唐霄终于放下心来,大手一挥,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只要不动手,什么都可以商量。 吃过晚饭,在唐霄的带领下,蒙雪来到了祠堂,按照大秦的习俗,一般来说,女人是不能进祠堂的,但现在府上是唐霄当家,所以没这些讲究。 祠堂大门上刻着一副对联:雨顺风调四时无害,民安物阜一视同仁。由此可见,唐家先人的思想很是超前,心中所念的并非小家,而是大家,简单的对联却寄托出对家国人民的期望。 寝堂里摆放的牌位不多,一共只有四排,最上面设有神龛,供奉的是唐姓先祖,上古五帝之一的尧。这一点倒是和唐霄前世在家族祠堂里看到的一样,来源已不可考,不过看来前世今生还是一个祖宗。 第二排是唐霄的两位太爷爷,第三排则是唐霄的亲爷爷和他另外两位兄弟,第三排就是唐霄的父辈,包括唐震在内一共三个,全都死绝了。 牌位前的供桌上置着一个大香炉,里面插着三根粗黄香,正袅袅地冒起青烟,周边还有数不清的香尾,香炉前有三个供盘,上面摆放着一些瓜果糕点。 福伯每天早上都会定时来清扫祠堂,顺带着上三炷香。虽然福伯不姓唐,但是自唐霄爷爷开始就已经在唐家,就连唐震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可以说是陪伴了祖孙三代,唐霄早就把他当做自家人。 唐震生前一直把蒙雪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一度萌发和蒙恬订娃娃亲的念头,只不过每次都在唐霄的以死相逼之下不了了之。 从唐霄手中取过三炷香,在供桌上的烛火上点燃,蒙雪把香举过头顶,紧贴额头对着众多牌位拜了三拜,将香插进香炉后,跪在蒲团上磕了三个头,起身的时候眼眶已经红了。 “唐伯伯,去北疆前您说等我回来就教我枪法,我现在回来了,却再也见不到您了。” 蒙雪说着说着,已经泣不成声,在她心里,唐震就是和父亲一样的存在,而且由于小时候在唐家呆的日子更多,唐震扮演的父亲角色甚至比蒙恬还多。 谁会想到在外面让敌军闻风丧胆的大秦军神,在家里也有压低嗓音唱着软糯的民谣哄自己睡觉的一面,百炼钢也有化作绕指柔的时候。 虽说唐霄平日里挺没心没肺的,但这个时候心情也有些沉重,他对唐震没有怨恨,只有敬佩。在这个只看出身的时代,唐震能于乱世之中,从一名普通军士做起,最终封候拜将,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原来的唐霄对唐震只有偏见,所以唐霄无法评判唐震究竟是不是一个好父亲,但他绝对是一个好侯爷,一个好将军,一个好臣子。 蒙雪对着唐震的牌位低声念叨着,一会儿绽放出如花的笑靥,一会儿却又哭得梨花带雨,过了许久,才抹抹眼泪,对唐霄说了一句:“走吧。” 蒙雪的声音很轻,唐霄差点没听清楚,不过知道她现在心情不好,也不敢多问什么,脸上的肿还没消呢,老老实实地跟着她走出祠堂。 两人走到院子里,蒙雪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唐霄说道:“陪我上去聊聊。” 看似在询问,却是用一种不容反抗的语气,唐霄丝毫不怀疑,自己若是从嘴里蹦出半个不字,立马会被蒙雪打出屎来。 搬来一张梯子,唐霄小心翼翼地爬上屋顶,却见到蒙雪踩了几下墙壁,身子越拔越高,转瞬之间便出现在自己身边。 唐霄一直认为轻功是所有武学中最强的,毕竟打不过至少还可以跑,这个时代没有达摩祖师一叶渡江的那种夸张身法,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也不是什么难以企及的境界。 对于武功,唐霄无法用具体的科学来解释的,但既然穿越这种离谱的事情都发生在他身上,就别讲什么科学不科学。 第二十一章 猛兽伤 蒙雪随心所欲地躺在屋顶上,月光勾勒出她傲人的身体曲线,唐霄暂时没有心思欣赏,因为他正紧紧地抓住屋脊,生怕自己从上面掉下去。 蒙雪枕着自己的手臂,看着头顶的夜空问道:“我们有多久没这样聊过天?” 蒙雪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拉着唐霄上屋顶聊天,说是聊天,其实就是蒙雪单方面的倾诉。那时候的唐霄根本不愿听蒙雪说那些女儿家的心事,所以经常是在被暴揍一顿后,强行拖上屋顶。 “嗯?”唐霄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把身子挪了挪,找了个确保不会掉下去的位置,想了想道:“记不太清,最近一次好像是在五年前。” “是啊,五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蒙雪感叹了一句:“你今后有何打算?” “没什么打算,顺其自然就好。”唐霄现在的心态放的很平,得过且过,说好听点叫符合道家的“无为”思想,说难听点其实就是懒。 蒙雪对唐霄的态度很不满,有些恼怒:“难道你就真的准备混吃等死,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 “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知道,文不成武不就,既不会官场上的那些尔虞我诈,也不会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像现在这样偏安一隅,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挺好。” 蒙雪闻言柳眉一竖,举起手掌,作势要打,想了想又放了下来,毕竟现在整个唐家只剩下他一个,若是出了意外,就等于断了香火。 唐霄急忙抱住脑袋,可等了许久,也不见巴掌落下,偷偷瞅了一眼,却发现蒙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了起来,呆呆地看着天空,有些出神。 蒙雪今日穿的是一袭白色长衫,微风拂来,衣袖翩翩,宛若一位从月宫中走下的仙子,唐霄一时之间竟是看得有些痴了。 蒙雪举起纤细的手掌对着月亮晃了晃,道:“小时候总听奶奶说,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人死后会升到天空,变成星星给走夜道的人照亮儿,注视着人世间的一切。你说唐伯伯现在能在天上看见我们吗?” “肯定能。”唐霄安慰道,可说完才反应过来,这时候应该是蒙雪来安慰他才对,毕竟唐震是他爹。 蒙雪指着天空说道:“唐伯伯肯定是那颗最亮的。” 土老鳖,那叫天狼星。 虽然这个时候说这种话很不合时宜,但唐霄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把蒙雪鄙视了一番,不过表面上还是要装作一副极度认可的模样:“你说的对。” “我感觉你在敷衍我。”蒙雪淡淡地瞥了唐霄一眼,女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是十分恐怖,特别面对的还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看到蒙雪的眼神渐渐变得不善,唐霄惊出一身冷汗,急忙解释道:“怎么会,你想多了。” “你就是在敷衍我。” 如果蒙雪之前的语气还带着些许的疑问,那么这回就是完全的肯定加明显的恼怒,唐霄感到失态不妙,起身就要逃跑,蒙雪微微一笑,轻轻伸出左脚。 预料之中的一个狗吃屎,唐霄被绊倒在地,顺着屋顶向下翻滚,就在即将摔下去的一瞬间被一只手拎起,一阵腾空后安稳地落到地面,不过脸朝下的姿势有点不太雅观。 唐霄觉得如果再让这女人在自家待着,不出三天,自己就得去见唐震那个便宜老爹。不过所幸的是蒙雪次日就要回咸阳了,当然顺带的还有唐府的厨子。 看着蒙雪一骑绝尘的背影,唐霄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不过眼中的泪水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这女人是真狠,府上的桂花酿和白酒全被她搜刮了个干干净净,简直就是流氓、土匪、无耻败类。 蒙雪离开后,唐霄又恢复了原来的日子,赵政赏赐的黄金到了,府上的匾额也已经由武平侯府换成了华阴伯府。每次进出门,看到头顶上的四个大字,都有一股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唯一让唐霄感到不满的是,赵政这个老阴比赏赐的良田千亩和食邑百户就是原来自家拥有的,用赵高的原话说就是:“爵爷已经过了参加承爵考核的年龄,按大秦律,武平侯原有的土地食邑都已归朝廷所有。” 一想到眼前的万亩良田只有一小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唐霄的小心肝就传来一阵阵的绞痛,这种感觉比一个赤裸裸的女人躺在床上,却只能看不能吃还要来的难受。 正在思索着如何从赵政手中把剩下的土地夺回来的时候,唐霄突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起身一看,隐约见到一群庄户正从山上着急忙慌地下来。 等那些庄户走近,才看到他们抬着一个人,只见那人已经昏迷过去,呼吸微弱,全身都是血,腹部有道巨大的口子,血肉模糊,正源源不断地向外流着鲜血,连肠子都若隐若现,像是虎狼之类的猛兽造成的。 刚到伯府门口,见到福伯,一个头发花白的妇人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方管家,求求您救救小儿。” 福伯不仅是府里的管家,也是附附近远近闻名的医师,庄子里的人有些什么小病伤痛一般都会来找他,而福伯也是来者不拒,隔段时间还会办个义诊,十里八乡的人也都会慕名前来。 福伯蹲下身子,仔细地检查起伤口,不一会儿便神情凝重,摇头说道:“张家婶娘,请恕老夫无能为力。” 一听这话,妇人立时跪着上前抱住福伯的大腿,苦苦哀求:“方管家,求您大发慈悲,救救我家柱子,他爹去年就摔死了,家中只剩下孤儿寡母,若是他也走了,我怎么活的下去。” “不是我不肯帮你,实在是柱子受的这伤太重,我也束手无策。”看着妇人的模样,福伯心里也是五味杂陈,毕竟让一个医师,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那种感觉也不好受。 就在众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从人群外面传来一道声音。 “或许我可以试试。” 第二十二章 缝合伤口 众人纷纷扭头看去,见发出声音的人居然是唐霄。 原本已经绝望的妇人听到唐霄的声音,宛如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急忙松开福伯的腿,朝他跪倒,使劲磕头央求。 “张四婶,你先起来,不然我不好施救。”伯府门口铺的是青石板,唐霄看到妇人额头上已经有血迹渗出,急忙劝道。 张四婶闻言立马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爬起,生怕自己耽误了唐霄救治的时间,却不料起身太猛,差点一头栽倒,辛亏周边几个庄户眼疾手快,将其扶了起来。 福伯走到唐霄身边压低声音,面色沉重地说道:“瓜怂,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容不得你胡来。” “福伯,说实话我并没有太大把握,但既然已经这样了,不如让我试一试。”唐霄老老实实地回答,他的确把握不大,只能说尽力而为。 福伯闻言也不再说什么,默默退到一边。 让下人取来一坛七十多度的白酒后,唐霄先用高度白酒仔细地清洗伤口,虽然已经因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但柱子的五官依旧全部皱在一起,苍白的脸上显露出痛苦之色。 唐霄见状立马让几个庄户上前把柱子的四肢按住,又往他嘴巴里塞进一块木头,防止他因疼痛咬到自己的舌头,那样就麻烦大了。 紧接着唐霄用消过毒的匕首,将伤口处已经烂掉的肉一一剜去,这是为了彻底清除坏死的组织,但在这个过程中柱子居然出乎意料的没有任何反应。 用清洗干净的手将伤口捏合,然后用沾了水的布帛覆盖在上面,这样做既能防止血液外流,也能防止小肠露出与空气接触,避免细菌感染,失水干燥坏死。 昨完这一步,唐霄突然朝着一边正捂着眼睛,不忍直视这血腥场面的灵儿说道:“灵儿,针线。” “哦哦。”灵儿反应过来,急忙把手中的针线递了过去。 唐霄接过针线,先将青铜针在火焰上消毒,然后穿上羊肠线,这玩意是唐霄一早就备好的,没想到今天居然真的派上了用场。 在场之人都不明白唐霄拿针线出来做什么,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众人都大吃一惊,只见唐霄把本来用来缝衣服的针线居然用来缝伤口,针从血肉中穿进穿出,一针两针……若无其事。 实际上唐霄也是第一次帮人缝合伤口,虽然手还有些哆嗦,但好像就是驾轻就熟一般,感觉自从穿越过后,脑子里就多出了许多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 缝合完毕,唐霄便用干净的布帛将伤口包扎好,至于古代医师经常用于治疗外伤的金疮药,他根本不敢用。以大秦目前的医疗水平,那玩意儿指不定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制成的。 做完这一切,唐霄一直高度集中的精神终于放松下来,全身的衣物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手上和身上都沾满了血迹。 整个过程看似很短,实际上已经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唐霄终于明白前世那些外科医生做一场手术有多么辛苦,他现在的脸色甚至不比躺在地上的柱子好多少。 “灵儿,扶我回去休息会。”唐霄能做的已经全部做完了,至于能否活下来就看柱子自己的求生欲望。 看到灵儿扶着脚步虚浮的唐霄走回府里,福伯摸起柱子的脉门,惊讶地发现对方的脉象竟然已经趋于平缓,脸上也逐渐有了一丝血色。 过了一会儿,福伯放下柱子的手腕,对张四婶说道:“张家婶娘,你放心吧,柱子的性命算是保住了,接下来就看天意。” 由此就可以看出,唐霄和福伯的世界观,唐霄心里想的是个人的意志,而福伯则说的是上天的旨意。 “多谢伯爷大恩大德,多谢管家大恩大德。”知道自家儿子现在就醒过来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妇人对于目前这个结果已经很知足,急忙对着已经走远的唐霄和面前的福伯拜谢。 回到房间,唐霄就躺在床上眯了起来,不过在此之前还吩咐灵儿去煮葛根汁,葛根汁可以用来消炎,也是治疗猛兽伤的良药。 唐霄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次日早上,刚醒来就听到灵儿传来的好消息,柱子在昨天夜里就睁开了眼睛,送去的葛根汁也已经服下去。 吃早饭的时候,福伯看了唐霄好几次,唐霄知道他想问什么,于是直接开口问道:“您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能救活柱子?” 出乎意料的是,福伯居然摇了摇头:“问你那些作甚,我只要知道你的法子能救人就够了。不过我接下来说的话,怂娃你给我好好记住,要知道这世上总有些心怀叵测,居心不良之人,有些秘密如果你不想让人知道,就永远烂在肚子里。 你现在只是一个伯爷,头上还有侯爷、公爷、今上,以及那些在大秦屹立数百年的勋贵家族,他们想弄死你,只需动动手指即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要学会收起羽翼,敛去锋芒。” 福伯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和唐霄说话,而福伯的这番话也如同当头棒喝,让唐霄茅塞顿开。的确如此,从最初的寻找水源、硝石制冰再到昨日的缝合伤口,他的表现太过锋芒毕露。幸亏只是在自家的庄子里,如果是在咸阳城绝对会被很多人盯上,到时候的后果绝对不是唐霄想看到的。 “我明白了。”唐霄重重地点了点头。 唐霄救活柱子的事在庄子里已经传遍了,所有庄户都对他敬若神明,甚至有人说他昏迷的那段时间是去天上神游了一圈,不仅学了仙法,就连脑子都变灵活了。 麻了个蛋! 唐霄听到这个说法,差点气得想和旺财商量一下,咬死一个人要多少骨头。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做“就连”脑子都变得灵活,不过仔细一想才反应过来,昏迷的唐霄和醒来的唐霄并不是同一人,前者是原来的唐霄,后者是他自己,这样一想忽然觉得那人反而是在夸他。 第二十三章 同时来访 柱子很幸运,攻击他的那头熊瞎子并没有伤及到他的内脏和主动脉,而且由于经常干农活,拥有异于常人的体质,伤势好得很快,仅仅过了一周就可以翻身。 唐霄听说后派人送了些补身体的药材过去,反正这些东西在家里放着也是放着,不如拿出来做些善事。收到药材,母子俩对唐霄又是一阵感激,硬说要入伯府为奴。 而作为一个在五星红旗下成长起来,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唐霄对于大秦的奴隶制度近乎深恶痛绝,虽然没有办法在大范围进行改变,但从自家做起还是可以的。 伯府如今的下人全部都是自由身,却没有一个愿意离开,毕竟像唐霄这种每月准时发工钱,时不时还给补贴的主人整个大秦都没处找第二家。 虽然没有让母子二人卖身为奴,但唐霄看他们日子过得清苦,便把二人接到了府上,这着实让其他庄户羡慕了好一阵。 都说七月流火,可大秦的七月这“火”怎么也“流”不下去,天气热得让人心生烦躁,好在还有冰镇桂花酿这种消暑利器可以抚慰以下唐霄躁动不安的内心。 在书房里,唐霄手上拿着一册竹简,心思却有些不在焉,熊大熊二这两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接连拉起了肚子,有气无力的,一点也没有平日里的活泼模样,看得唐霄很是心疼。 按理说两只小家伙一直以来喝的都是羊奶,虽说起初有些抵触,但喝了这么久也已经习惯了,现在一到饭点就会主动往羊奶妈身边靠,而那几只母羊也似乎把两只小家伙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彼此之间相处的十分融洽。 既然没吃其他东西,难道还有人会在奶里下毒?正当唐霄准备进行深层次推理的时候,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他的胡思乱想,紧接着书房的门就被猛地推开,随之而来的是灵儿的声音: “少爷,上次那位少爷又来了。” 家里就没一个有敲门习惯的,唐霄无奈地放下竹简,随口问道:“哪位少爷?” 灵儿想了想解释道:“就是上次来咱家做客,穿着黑衣,长得比少爷还好看的少爷。” 听完灵儿说的话,唐霄知道来的是谁,可这后半句怎么听怎么不舒服,忍不住瞪了小丫鬟一眼。 到了大堂,福伯正和上次那人相谈甚欢,两个人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反正老人家脸上布满笑意,嘴巴一直都没合拢。与上次不同,这回那人换上了一身白色长衫,一根简单的青玉簪子将长发高高束起,搭配上那张俊俏面孔,当真是一位翩翩公子。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上次唐霄和青衣男子有些言语冲突,白衫少年这次只带了配剑男子一人,不过依旧还是抱着剑跪坐在白衫少年身后,一言不发。 看到唐霄出来,白衫少年起身对着他拱手行礼,唐霄也拱手回礼。只是原本还笑盈盈的福伯,一见到他就立马收起笑容,眼中充斥着怒火,恨不得把他剁吧剁吧喂旺财。 原因无他,只因唐霄昨天见旺财不停地在吐舌头,觉得它一定是热坏了,于是本着助狗为乐的好意,叫一群下人把它摁在地上,帮它剃了毛。可他要真是好心,福伯也不至于生气,可他干的那叫什么事,旺财一身浓密有光泽的毛发,愣是被他故意剃得东一块西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得了什么病。 不敢去看福伯充满怒火的眼神,唐霄故作镇定地坐下,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 “在下赵越,上次离开的匆忙,未来得及告知姓名,还望唐兄见谅。”白衫少年一脸歉意地说道。 果然姓赵,唐霄嘴角露出一抹难以察觉的笑容:“唐霄,估计赵兄早已知晓。” “莫非唐兄猜出了我的身份?”赵越有些惊讶,他觉得自己并未露出什么破绽,不知道唐霄是怎么知道的。 唐霄拿出折扇轻轻地挥了挥,云淡风轻地问道:“不知赵兄是今上的哪位公子?” 赵越看到唐霄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心里暗觉好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地说道:“我上面只有两位哥哥,一位是公子扶苏,一位是公子将闾。” “见过三公子。”唐霄闻言对着赵越微微躬身,福伯也跟着行了一礼。 唐霄只知道秦始皇有四个比较有名的儿子,分别是公子扶苏、公子将闾、公子高和公子胡亥,扶苏和胡亥都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公子高和将闾也有所提及,至于这个公子越却是听都没听说过。 “免礼,你我二人不必如此”赵越笑着说道。 除去赵越暂时还不能确定的“龙阳君”身份,唐霄觉得两个人还是挺聊得来的,对方也不愧是皇家子弟,表现出来的学问和见识都让唐霄十分钦佩。而唐霄有着前世记忆这个大杀器,随口说出的一些奇闻异事也让赵越听得目瞪口呆,就连一旁的配剑男子也似乎听得有些入迷。 就在唐霄说得兴起,另外几人也听得聚精会神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一道洪亮而不失动人的声音。 “小糖糖,我又来了。” 听到这声音,唐霄的身躯下意识地抖了一下,完了,这个女人怎么又来了。 话音刚落,只见一道红色身影出现在大堂门口,能把唐霄吓成这副模样的除了蒙雪还能有谁。 见到有外人在场,蒙雪瞬间愣在原地,脸上浮现一抹嫣红,但瞬间便恢复过来,大大方方地坐到唐霄边上,挽着他的手臂问道:“这位是?” 蒙雪没有问唐霄,而是直接问向赵越,语气动作都相当自然,仿佛自己就是这府上的主人。 看到蒙雪和唐霄的这副模样,赵越眼中闪过一丝难以觉察的失落,正准备说话,唐霄却先一步说道:“这位是今上的三公子,赵越。” “要你多嘴,问你话了吗?”毫无预兆地一巴掌拍在唐霄脑袋上,蒙雪没好气地说了一句,旋即目光炯炯地看向赵越,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怎么从未听说今上有个三公子叫赵越?” 第二十四章 赵越?赵月? 蒙雪的眼神仿佛能够穿透人心一般,看得唐霄心惊胆战,生怕她脾气上来给赵越也来上这么一下,以赵政那小心眼的性子,搞不好直接来个株连九族,到时候要么揭竿而起,要么全部玩完。 不过唐霄现在有些懵逼,赵越是赵政儿子这件事基本没跑,但蒙雪又说从未听说赵政有个三儿子叫赵越,看两人的模样也都不像是在说谎。 面对蒙雪充满进攻性的逼问,赵越却是丝毫不以为意,对方的眼神语气跟自家那位比起来差得远了,一点威慑力都没有,旋即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你既然了解我家的情况,那你应该认识这个吧?” 令牌通体即便在屋内看起来都有通透感,上面刻着两条相互交错的蟠龙,将一个小篆“赵”字环在其中。 见到玉牌,蒙雪眼中的警惕顿时消散,松开唐霄的手臂,对着赵越盈盈施了一礼:“是我唐突了,请三公子见谅。” 当年赵政一统天下后,便命匠人从楚国手中获取的和氏之璧雕琢成传国玉玺,龙鱼凤鸟钮,玺文为左相李斯亲自手书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至于剩下的边角料,则被制成十块玉牌,被赵政赏赐给自己喜爱的子女,正巧赵越就是其中之一。其实玉牌背面还刻着各自的姓名,不过他可不敢把背面给露出来,那样就露馅了。 赵越收起玉牌,抬了抬手道:“无妨,不知者无罪。” 实际上赵政的确有个三儿子,不过却不叫做赵越,而是唤作赵阳。这家伙就是个十足的书呆子,平日里只喜欢待在宫中研究百家典籍,基本不出来走动,也很少与外人接触。 再加上赵政不喜欢赵阳的这个性子,懒得管他,也不曾主动与人提及。如此一来,以至于除了宫中之人,基本上没人知道除了大公子扶苏和二公子将闾之外,还有个三公子阳。 确认了赵越的身份后,蒙雪就像是突然变了性子,跟个乖宝宝一样坐在唐霄边上,一句话也不说,老老实实地听着两人谈话,只是偶尔会不经意地往唐霄身上靠一下。 两人之间似乎有着说不完的话题,不过每当赵越问到关于国家方面的问题时,唐霄都会巧妙地将其避过,或者点到即止。 同样的错误,唐霄绝不会再犯第二次,上次去咸阳的路上,酒喝多了被苏胡那家伙套了话,这次面对赵越,他可不会再上当。 两人聊得十分投机,直到灵儿传来“酒菜已备好”的声音,才意识到已经到了用餐时间。 府上的厨子被蒙雪一起带了回来,也不知道在咸阳遭受了怎样非人的对待,看到唐霄就上来抱住他的大腿。一边可怜兮兮地抹着眼泪,一边声情并茂地向他诉苦,反正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以后打死也不去蒙家。 看到一个大老爷们抱着自己嚎啕大哭,唐霄实在是有些恶心,一脚把厨子踢翻在地,道:“咱家我说了算,只要我不允许,谁也别想把你带走。” 有了唐霄的保证,厨子立马变得眉开眼笑,一高兴又做了两道菜,而且都属于超水平发挥的那种,诱人的香味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刚端上桌就被一扫而光。 一顿饭吃得是宾主尽欢,就连赵越都对府上的饭菜赞不绝口,说是比宫中尚食做的还要美味,而且尤其对桂花酿情有独钟。 不过俗话说得好,不作不死。这两道菜不做还好,一做出来,蒙雪尝过之后非说府上厨子藏私,没把真正的手艺教出来,一怒之下要求再次把厨子带回咸阳。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看到蒙雪变得愈发阴沉的脸色,唐霄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把刚才对自家厨子说的话完全抛之脑后,开玩笑,自己做的死,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吃完午饭,赵越就带着配剑男子离开了伯府,看到二人离开后,蒙雪突然没头没脑地冲着唐霄说了一句:“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正在剔牙的唐霄根本不知道蒙雪在说些什么,停下手上的动作问道:“什么艳福不浅?” “我的傻弟弟。”蒙雪笑着摇了摇头,觉得唐霄实在是傻得可爱。 唐霄最讨厌人说话只说一半,忍不住接着问道:“到底咋回事嘛?”, 蒙雪拍了拍脑袋,有些无语地问道:“难道你从头到尾都没看出来,那个所谓的三公子其实是个女人?” “不可能!”唐霄斩钉截铁地回了一句。 这回轮到蒙雪有些疑惑:“为什么?” “具体说不上来,反正我感觉不是。”其实唐霄想说的是,如果赵越真的是女人的话,那她的胸部也实在太小了,估计还没灵儿那小丫头片子的大。 “还是让我来说吧。首先,据我所知,当今三公子并非叫做赵越,而是赵阳,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书呆子;其次,当今大公主就叫赵月,不过却是月亮的月,而且正好在今上的所有子女中排行老三;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就没有闻到她身上的熏香吗?” “熏香又不是只有女人才会用。”前两点唐霄无法反驳,但听到最后一点却是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熏香是大秦上流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用于安神助眠和熏制衣服,但却没有性别之分,不知蒙雪为何仅凭这一点就断定赵越是个女人。 “宫里凡事都讲究一个规矩,就连熏香也因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男人用的是檀香,女人用的则是沉香,两者的香味相距甚远。所以我敢确定,这个赵越就是女扮男装的大公主——赵月。” 蒙雪的分析环环相扣,毫无破绽,唐霄承认他的确被说服了,不过愣了好久还是回了一句:“就算她是女人,那跟你说我艳福不浅又有何关系?我和她总共才见过两次面。” “没听过一见倾心,二见倾情?”蒙雪翻了个白眼,继续说道:“从一进门我就发现她是个女人,而且看你的眼神有些不对劲,所以我故意装作和你一副亲昵的模样,结果发现她脸色不太自然。而且在你们谈话的时候,我又不经意地往你身上靠,每次这个时候,她说话的语气都会不自然地停顿一下。种种一切都表明,她对你有意思。” 第二十五章 搬家 听完蒙雪的话,唐霄突然从心底升起一股浓浓的恐惧,这女人的心思居然缜密到如此地步,简直恐怖如斯。 不过这至少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唐霄的性取向是正常的,虽然极致的美貌可以让人忽视性别,但如果赵月是女人的话,那就说得过去了。 “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其实说实话,知道赵月是女人后,唐霄心里除了惊讶之外,还有些淡淡的窃喜。 “你就装吧你。”蒙雪没好气地说了一句,旋即起身伸了个懒腰,知道唐霄这是在故意揣着明白当糊涂。 不得不承认,抛去性格不说,这女人的长相和身材都堪称一流。 注意到唐霄不怀好意的目光,蒙雪突然笑眯眯地问道:“好看吗?” 唐霄点头道:“好看。” 蒙雪眨了下眼睛,双眸之中眼波流转,声音亦是妩媚无比:“还想看吗?” “想。”唐霄老老实实地答道,丝毫没有察觉到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那就靠近点。”蒙雪对着唐霄招了招手,还故意挺了挺胸,动作无比诱人。 蒙雪的声音似乎带有某种魔力,唐霄下意识地朝着她的方向移了过去。 见距离差不多了,蒙雪突然转身,屈膝蹲下,背贴唐霄,单手抓住对方右臂,猛地发力,一提一甩,还未反应过来的唐霄便在一阵天旋地转后,被这一记干净利落过肩摔狠狠砸在地上。 躺在地上,唐霄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蠢事,所幸这女人下手还有点分寸,留了些力道,不然只这一下,自己就得在床上躺上个把星期。 “下次再乱看,可就没这么简单。”蒙雪拍了拍手,丢下一句话后就转身离开屋子。 制止笑得前仰后合的灵儿准备来扶自己的意图,唐霄看着屋顶的横梁,咬着嘴唇留下两行清泪,宛若一个刚被玷污过的少女。 熊大熊二拉肚子的毛病,被福伯一副简简单单的方子就治好了,一问才知道,两只小家伙只是简单的着凉腹泻,可怜唐霄这些天为此茶饭不思,寝食难安。 蒙雪霸占了唐霄的藤椅,两只熊猫崽子一边一个,抱着她的小腿坐在鞋面上,随着椅子的晃动上下起伏,嘴里不时还发出一些听不懂的声音,玩得不亦乐乎。 两只小家伙长得很快,已经初具大熊猫的模样,圆头圆脑,短手短脚,屁股后面还拖着一团小尾巴,看起来憨态可掬,甚是可爱。 不过跟前世那些在动物园里看到的,懒得都不想动弹的大熊猫不一样,自家这俩货是真能闹腾,自从学会爬之后,一天到晚就在府里爬来爬去,一刻也不停歇,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精力。 “我爹过两天就回来,明天你收拾收拾,跟我一起去咸阳。”蒙雪逗弄着两只小家伙,头也不抬地说道。 唐霄笑嘻嘻地道:“要不我就不去了,老给你们添麻烦也不好。” 蒙雪挑了挑眉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的什么心思?这话有种你跟我爹说去。” 一听这话,唐霄立马蔫了,蒙恬的性格比唐震还暴躁,如果这话真跟他说了,别的不提,一顿打是跑不了的。 唐霄觉得如果再谈下去自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换了个话题:“对了,我听说原秦地四郡的郡守造反了?” 蒙雪轻蔑地说道:“造个屁的反,二十多万人的军队,还没出郡界,就被赵伯伯带领的十万精兵给打得落花流水,领头的全被诛了九族,尸首到现在还在各郡治所的城门上挂着。” 株连加曝尸,果然是赵政的行事风格,看来大秦只要赵政还在一天,就是铁桶一块,造反绝对是死路一条。 “哪个赵伯伯?”从蒙雪的话语中,唐霄听出她似乎对口中的“赵伯伯”很是推崇。 蒙雪鄙夷地看了唐霄一眼,吐出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名字:“内史赵腾。” 比起秦朝的其他将领,内史腾可能是最不引人注意的一位,就连姓氏在史书上都没有记载,但作为曾经攻灭韩国的主帅,后来又任负责管理京畿重地的内史,足见赵政对其之信任。 对于内史腾,唐霄了解的不多,但既然是蒙雪崇拜的对象,脾气肯定不好,还是少招惹为妙。 “赵伯伯果然厉害。”唐霄急忙附和了一句,生怕迟一步,蒙雪的巴掌就会落到头上。 “那是自然,赵伯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听到唐霄对赵腾的推崇,蒙雪傲娇地点了点头。 看着蒙雪一脸花痴的模样,唐霄心里一阵恶寒,旋即起身去找福伯商量去咸阳的事宜。 听说唐霄要到咸阳长住后,福伯整个人一下子就像年轻了十几岁,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手脚异常麻利地帮他收拾起了东西。 “福伯,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去?”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福伯时时刻刻在身边提醒,唐霄少犯了很多错误,所以如今真要离开,还有些舍不得。 “不去了,我岁数大了,经不起折腾,对这里也有感情,到了那边反而不适应。”福伯嘴里说的话那是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可手上的动作却是丝毫不见停顿,一点都不像是五十多岁的人。 “那我经常回来看你。” “瓜怂,要知道整个大秦能让你两位蒙家伯伯亲自调教的人,除了你之外就找不到第二个,你怎么就不懂得珍惜。”福伯是铁了心要把唐霄弄到咸阳去,这样他才能过些清净日子,在他看来,唐霄还比不上旺财,至少旺财知道逗他开心,而唐霄只知道惹他生气。 在老头子这里碰了壁,唐霄连忙去灵儿那里寻找安慰,结果听说要去咸阳,灵儿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熊大熊二去哪,我就去哪。” 虽说唐霄本就准备将两只小家伙走到哪带到哪,可听到灵儿这么说总感觉心里不是滋味,感情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已经卑微到连两只熊猫崽子都比不上。 第二十六章 居咸阳 驰道上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地缓缓行驶,前面一辆里面坐的是唐霄和灵儿,当然还有熊大和熊二这两兄弟。 可怜两只小家伙早上还没睁眼就被唐霄拎到马车上,现在正在气头上,一个用自己圆溜溜的小眼睛狠狠地瞪着他,一个则用自己的小爪子在他身上不停地拍来拍去。 还别说,熊二的力度刚刚好,拍在身上舒服得很,唐霄翻了个身,让它继续拍另一边。 自从受了上次去咸阳所受的颠簸之苦后,唐霄回来就将家里的马车进行了改造,这个时代的铸造水平还不足以制造出弹簧这种精细零件,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车轮替换成插销反铆的结构,再用稻草包裹在车轮上。 改造后的马车虽然没有前世游览观光乘坐的四轮马车舒适,走在道路上依旧有些颠簸,但幅度很小,已经属于唐霄能够接受的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中国古代,自始至终都没有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四轮马车。主要原因是无法解决转向问题,而且在城区狭窄的道路上,相比较之下,还是转向灵活的两轮马车更为便利。 两只小家伙还知道接力,一个拍累了,就换另外一个来拍,然后自己代替对方继续坐在旁边瞪着唐霄,以此表达它们强烈的不满。 熊大的体型不比熊二大多少,可手上的力道却让唐霄都有些承受不住,而且这崽子居然还知道专门找他的薄弱位置,终于在一巴掌狠狠拍到唐霄脸上后,被他一个脑瓜崩从软榻弹了下来。 软榻不高,底部也铺设了垫子,所以熊大从上面掉下来一点事都没有。不过由于是往后翻下去的,正好脑袋朝下被卡在软榻边上。 熊大奋力地挥舞着自己的小短腿,想要翻身,结果用力过猛,一连翻了好几个跟头。 灵儿心疼地把熊大抱在腿上,温柔地摸了摸小家伙,抬头剜了唐霄一眼:“要是雪儿姐在车上,看少爷还敢不敢这么做。” 唐霄脖子一梗道:“开玩笑,真以为你家少爷怕她不成?平日里那是少爷我让着她,不跟她一般见识而已。” 灵儿笑了笑,旋即掀开车窗的布帘,冲着外面喊了一句:“雪儿姐。” 只见蒙雪驱着枣红马靠近车厢,弯下身子靠近窗户问道:“什么事?” 看到蒙雪把头伸进来,唐霄吓得立马从软榻上坐起,急忙朝着她一阵挤眉弄眼。 “少爷让我问你……” 灵儿说到这里突然来了个大喘气,扭过身子笑盈盈地望着唐霄。 这个笑容在别人看来似乎天真无邪,但在唐霄眼里却比妖魔鬼怪还要恐怖,瞬间让他的心脏跳到了嗓子眼。 “咱们现在到哪了?” 还好灵儿没有狠下心来坑唐霄,只是问了一句丝毫没有意义的话。 蒙雪闻言冲着躲在角落里的唐霄没好气地说道:“能不能动动脑子,这才走了不到半个时辰,连华阴都还没出。” 虽然挨了一顿骂,但总比被打得鼻青脸肿好,唐霄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知道了。” 等灵儿放下布帘,马蹄声渐渐远去,唐霄一把夺过熊大,和熊二并排放在一起。随后在灵儿的惊呼声中把小丫鬟身子朝下架在腿上,举起巴掌对准那圆润挺翘的屁股拍了下去。 受此重击,灵儿忍不住发出一声诱惑十足的呻吟,整张脸蛋瞬间变得如同熟透的水蜜桃一样,看得唐霄血脉喷张,于是又在小丫鬟的屁股上多停留了一会儿。 “下次还敢不敢戏弄我了?” “不敢了。”灵儿弱弱地回了一句,声音细如蚊吟。 虽然灵儿的声音很轻,但毕竟车厢就这么大,唐霄还是听得非常清楚。不过这个时候,就算听见了,也要装作没听见,顺势又在小丫鬟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唐霄恶狠狠地说道:“大点声,我听不清。” 灵儿强忍着身体传来的异样感觉,提高声音脸色通红地说道:“不敢了。” “这还差不多。” 熊大熊二兄弟俩简直是大熊猫界的臭流氓,小小年纪就不学好,看着唐霄欺负灵儿,反而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两双小眼睛瞪得滚圆,一眨都不眨。 在兄弟俩的脑袋上分别拍了一下,结果两个小家伙又生气了,一起爬到唐霄身上对着他一顿拳打脚踢。 有灵儿和熊大熊二作伴,一路上的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咸阳。 上次封伯的时候,赵政还顺道赏赐了一座咸阳城里的府邸,就在东市边上,离武清侯府也不算远。 唐霄这次来咸阳还不知道要住多久,反正肯定是要长住,虽说可以住蒙家,但总不能一直寄人篱下,所以还是决定住在自家的府邸。 新府邸很气派,走进府门是一个大院子,前院和大堂之间竖着一面萧墙,也就是俗称的照壁,上面绘着一些花鸟鱼虫,墙角种着几簇文竹。 大堂后面是厢房围聚而成的天井,正中间摆着一个风水缸,里面养着几株荷花,正散发出阵阵淡淡的清香。 唐霄低头一看,还有数条肥美的鲤鱼在荷叶间往来翕忽,怡然自得,顿时觉得自己日后的夜宵又有了着落。 穿过天井是后院,里边有一个池塘,水面上铺满各式各样的荷花,有含苞待放的,也有怒放盛开的,池塘正中立着一座凉亭,用曲折蜿蜒的大理石走廊与岸上连接,数不清的锦鲤在其间嬉戏玩耍。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之际,池中的荷花在落日余晖的交相辉映下,显得格外娇艳,美不胜收。偶尔有几条锦鲤从水底跃出,在空中划过数道优美的弧线,激起的水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五彩缤纷的虹光。 后院里有个花园,种着许多花花草草,熊大熊二一看见这些东西就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在灵儿怀里不停地扭来扭去。 灵儿见状急忙蹲下身子把它们放在地上,两只小家伙一落地就迫不及待地迈着小短腿,冲到花园里使劲撒欢。 唐霄看看在不远处玩耍的灵儿和熊大熊二,又看看面前的荷花莲叶,嘴角不由自主地掀起了一抹弧度。 第二十七章 公子扶苏 对于赵政没有赏赐丫鬟这件事,唐霄十分的不满,如今府上的下人都是蒙家奶奶派过来的,家丁丫鬟在内一共二十多个。新管家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也姓蒙,据说是蒙家的远亲,国字脸,八字胡,看起来有些古板,却很有能力,刚来没多久就把偌大一个府邸打理得井井有条。 虽然福伯没来咸阳,但出乎意料的是,只在离开前随口提了一句,白家父子居然就真的跟了过来,有白亮这么个高手在一旁护着,唐霄感觉自己跟人说话都能硬气不少。 晚饭是灵儿做的,自家的厨子生无可恋地被蒙雪带回了蒙家,临走前那怨恨的眼神让唐霄一辈子都忘不了,吓得他晚上多吃了两碗饭才压下心头的恐惧。 吃完晚饭,唐霄准备带着灵儿和白亮去东市逛逛,被小雀儿瞧见了,非要跟着一起,抱着他的大腿就不撒手,结果白亮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狠揍。 唐霄发现自己认识的高手里面,就没有一个脾气好的,福伯如此,蒙雪如此,就连白亮也是如此,还好白亮对他还算客气,要不然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看白亮揍得差不多了,唐霄这才好心好意地出言相劝,把小雀儿从地上扶起来,恶趣味地在其刚才被重点照顾的屁股上多拍了几下,惹得还挂着眼泪的小雀儿对他怒目相视,却又丝毫不敢出声。 出门看到街头各处都挂上了灯笼,唐霄这才想起今天是七月初七,也就是七夕节,传说中牛郎和织女相会的日子,当然目前的大秦暂时还没有这个前世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 东市由于靠近咸阳宫和诸多官员的住宅,所经营的商品多为上等奢侈品,以满足皇室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要,所以比之西市,其热闹程度相距甚远,但街头依旧能看到不少人。 谁说古代的商人不会做生意,在东市走了没多久,唐霄就看到好几家店铺借着灯谜的幌子售卖货品。 不过这些灯谜一个个出的刁钻得很,唐霄在一家胭脂铺前停下脚步,想要大发神威,结果想破脑袋却连一个都没猜出来。最终只能红着老脸买了一盒胭脂,巴掌大的玩意儿居然要五百钱,简直就是抢钱。 灵儿平白无故得了一盒上好的胭脂,心里高兴的紧,唐霄却在边上不停地咒骂胭脂铺的胖老板吃饭被噎,喝水被呛,扶老奶奶过官道被碰瓷。 就在唐霄闷闷不乐的时候,迎面走来三人,中间一人突然出声问道:“前面可是唐兄?” 唐霄抬头一看,发现问话之人竟然是上次去咸阳时偶遇的苏护,右后方跟着的依旧是那天夜里的小老头,左手边则是一位身着素衫,蒙着面纱的女子,看不清面貌,但身材相当不错,前凸后翘,很是诱人。 不过让唐霄感到有些奇怪的是,面纱女子原先正勾着苏护的手臂,不知为何在看到自己后却突然松了开来。 说实话,唐霄不太想和苏胡见面,因为这家伙忒无耻,上次居然趁他喝醉了套他话,但既然碰见了,也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唐霄拱了拱手,客套地打了个招呼:“原来是苏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上次唐兄一席话,让苏某受益匪浅,在下今日正好在谪仙楼置办了一场宴席,唐兄可否赏脸,让苏某略尽地主之谊。” “在下方才已经用过晚膳,就不劳苏兄破费。”作为咸阳城最好的酒楼,唐霄自然听说过谪仙楼的名字,但他才不愿意吃那些与猪食无异的饭菜。 “那就随意用些点心酒水,还请唐兄不要推辞。” 话都说到这份上,唐霄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便让苏胡在前面带路。 谪仙楼是一座五层的酒楼,除了咸阳宫,整个咸阳城中就属它最高,远远地就能看见它挂满灯笼的木质招牌。 让唐霄感到有些惊讶的是,在谪仙楼的门口居然一动不动地站着四位手持武器的士兵,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寒芒,由此可见,苏胡的身份绝对不会是他所说的出身于商贾世家那么简单。 直到四位士兵看到苏胡,纷纷低头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大公子”,唐霄才知道,自己身边这位苏胡原来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扶苏公子。 上楼的时候,注意到唐霄自从进门就没有说话,扶苏忍不住开口问道:“唐兄是在怪扶苏当日隐瞒了身份?” 日了狗了,欺君是杀头大罪,那欺骗大公子是什么罪名,想到这里,唐霄额头上瞬间渗出一层汗珠,准备如实相告,争取个宽大处理:“其实当日我也有所隐瞒……” 唐霄话未说完,扶苏便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原名叫唐霄,是武平侯唐震之子,因进献《抗旱手册》有功,前些日子刚被封为华阴县伯。” 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以前听说大秦有个秘密组织叫黑冰台,专门负责暗中刺杀和搜集情报,现在看来估计十有八九是真的。 看到唐霄愣在原地,扶苏急忙解释道:“扶苏不是有意打听,还请唐兄莫要怪罪。” “不敢不敢。” 还好扶苏真的如同史书上所言,为人宽厚仁义,所以这件事就算揭过去了,实际上从头到尾扶苏也没说什么,全都是唐霄的被迫害妄想症在作祟。 宴席设在谪仙楼最顶层,唐霄和扶苏上去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两排食案上放着一些水果糕点,几个舞姬正随着音乐在中间翩翩起舞。 不过唐霄看得很是尴尬,不仅因为音乐难听,一点韵律都没有,舞跳的还难看,就在那一直转圈,最主要的是衣服穿得那么严实,一点也不知道半遮半露对于男人的诱惑力。 上楼之后,扶苏让唐霄找位置坐下,自己则带着小老头和面纱女子进了幕帘后的房间。 唐霄环视一周,找到两张空的食案刚准备坐下,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怒吼:“唐霄,你简直胆大包天,居然连大公子的诗会,都敢偷偷混进来。” 第二十八章 借机报复 听到这个声音,唐霄此时的心里只有两个想法:第一,怎么到哪都能遇见这牲口;第二,说好的宴席怎么变成了诗会。 与前世不同,这个时代的诗词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逐渐兴起,像屈原宋玉之流,都是当时盛极一时的诗词大家。 时至大秦,诗词的发展进入了成熟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诗人词人,当今左右两位丞相就分别是诗界和词界的执牛耳者。 唐霄刚转过身,就被孙晨怒气冲冲地拎住衣领,在旁边一张食案的白亮见势正要起身,看到唐霄手上的小动作,又默默地坐了回去。 爱凑热闹是人的天性,见场中起了冲突,立马有客人围了过来,其余的就算没离开食案,目光也不约而同地投射过来。 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过来,孙晨指着唐霄对众人说道:“诸位可认得此人?” “呦,这不是咱们的唐大少爷吗?” “怎么,你不好好在家待着,不怕又被人敲闷棍?” “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 这些人说话时的语气充满嘲讽,嘴脸亦是丑陋无比,对于原来的唐霄能同时得罪那么多人,唐霄也是相当佩服, 见扶苏掀开幕帘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唐霄突然对着孙晨竖了根中指,语气淡然地吐出了三个字: “尼玛币!” 孙晨当然不懂唐霄的手势和所说的话,但从他脸上显露出的轻蔑神情能够知道,这多半没有什么好的含义,当下大怒,眼珠瞪着滚圆:“你敢辱我!” 旋即不由分说便举起铙钹大的拳头,朝着唐霄面部狠狠砸下,吓得灵儿用双手捂住嘴巴,白亮也已经站起身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身影瞬间出现在唐霄身边,伸出一只干枯瘦弱的手掌接住这一拳,旋即一掌轻飘飘地印在孙晨胸口,后者便立时倒飞出去,厚重的身躯将一张食案砸得粉碎。 孙晨只觉胸口一阵痛苦,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抬头看见面前的扶苏便出声说道:“大公子,此人未经您的允许,擅自闯进诗会,我上前好言相劝,他竟然还派人殴打与我,品性实在恶劣,还请您……” 孙晨知道唐霄在咸阳也就认识蒙家人,所以笃定场中没人会为他说话,果然他说完这番话,都没人反驳,不过他没注意到众人和扶苏的脸色都有些怪异。 唐霄没想到孙晨这家伙的无耻程度即便跟自己比起来也仅仅稍逊一筹,还好刚才事情的经过扶苏都看在眼里,要不然真有可能被他蒙混过关。 听着孙晨的话,扶苏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最终忍不可忍,大喝一声:“够了!” 正在口若悬河的孙晨被扶苏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喝吓得身躯一震,扭头看了下,这才注意到唐霄身边站着的小老头,想到在场之人唯有大公子能够指挥得动这位老先生,当下惊得出了一身冷汗。 “孙晨,你方才所做一切,本公子俱看在眼里,现在居然还恶人先告状,凭空污人清白,莫非以为本公子是任人愚弄的三岁小儿不成?”扶苏说着,一双剑眉已然竖起,言语之中蕴含着滔天的怒意。 唐霄在一旁却是暗自摇了摇头,怪不得都说扶苏不适合当皇帝,因为他现在即便是在生气,依旧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丝毫没有威慑力。 不过即便如此,也把孙晨吓得够呛,急忙躬身说道:“在下知错,请大公子恕罪。” 看到孙晨的模样,扶苏缓了口气道:“念你是初犯,我就不多做追究。不过你得罪唐兄,必须亲自向他赔礼道歉。” “呵。” 孙晨应了一声,不情不愿地走到唐霄面前躬身作揖,用几乎没人听得见的声音说道:“唐兄,请恕在下刚才多有得罪。” 唐霄听完不等孙晨抬头,就一拳打在他鼻梁上,然后怒不可遏地朝着扶苏喊道:“大公子,他辱骂我。” 孙晨捂着血如泉涌的鼻子,难以置信地看着一脸气愤的唐霄,正欲还手,却又又被小老头一拳击飞出去。这一拳用的力道明显比之前大了不少,孙晨倒在地上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你太让本公子失望,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立即离开。”扶苏这一回是真的怒了,直接对孙晨下了逐客令,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孙晨费了老大劲才从地上爬起,眼神怨毒地从唐霄和扶苏身上扫过,什么话也没说,踉踉跄跄地下了楼。 派人收拾孙晨刚才造成的局面,扶苏带着面纱女子走到唐霄面前问道:“唐兄可有受伤?” “没有,劳烦大公子关心,说起来还得多谢老先生及时出手相助。”唐霄说完对着小老头微微躬身施了一礼,旋即把手背到身后揉了揉,没想到孙晨那家伙的鼻子还挺硬。 小老头瞥了白亮一眼,轻蔑地道:“我只是奉大公子的命令行事而已,再说我不救你,自然也会有人救你。” 小老头说话阴阳怪气的,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但是唐霄却不以为意,高手嘛,总要有点脾气。 扶苏面带歉意地说道:“我只离开片刻,实在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是我考虑不周,还请唐兄恕罪。” “此事与大公子无关,切莫自责,在下早前就与那人积怨已久。” 除去自带不经意间坑人的光环,扶苏的脾气性格真的好到无可挑剔,也正因为这样,唐霄感觉跟他说话实在太累。 “那就好。”扶苏点了点头,随即对众人说道:“时辰不早了,请诸位尽快入座,诗会马上开始。” 众人闻言纷纷找到原先的食案,等到扶苏在最中间的食案坐下后,才依次坐下。让唐霄感到有些惊讶的是,原先一直跟着扶苏的面纱女子,居然坐到了他正对面。 小老头也没有立即跟在扶苏身后,而是看着唐霄突然从嘴里冒出一句话:“你小子太阴。” 听到这句话,唐霄知道自己的那些小动作终究还是没有瞒过小老头,忍不住老脸一红。 却没想到小老头紧接着又捋了捋胡子丢下一句话:“不过老夫喜欢。” 第二十九章 砸场子 待众人都落座之后,扶苏举起酒樽高声说道:“诸位,今夜是一年一度的七夕佳节,她们女人乞求智巧,我们男人便饮酒作诗。当然,虽名曰诗会,但如果在座哪位有上好的词作,也不妨拿出来让吾等一观。” 扶苏话音刚落,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道略带揶揄的豪爽声音:“大哥,你可真不够意思,如此盛会怎的不叫上我?” 旋即只见一名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领着两人从楼梯口走上来,领头那人虽身穿儒袍,左配玉珏,右备容臭,却体型健壮,满脸络腮胡,看起来十分不伦不类,但眉眼之间隐约透露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此人的相貌与唐霄曾经看到过的秦始皇画像颇为相像,要不是先前听到他喊扶苏大哥,唐霄还真以为是赵政本人来了。 唐霄细心地注意到,扶苏在见到此人的第一时间眉头便紧锁在一起,看来扶苏与他这位弟弟的感情似乎不怎么和谐。 久居高位的扶苏也不是一般人,瞬间将眉头舒展开来,笑着说道:“原来是二弟,为兄知道你向来不喜舞文弄墨,还以为你不愿来这种场合。” 与此同时,坐在唐霄对面的面纱女子起身对着络腮胡男子盈盈施了一礼,朱唇轻启:“见过二哥。”面纱女子的声音如黄莺出谷,宛转悠扬,但唐霄总感觉似乎在哪里听过。 见其余诸位客人齐刷刷地从食案前站起,异口同声地喊道:“二公子。” 唐霄也手忙脚乱地站起来,跟着喊了一声,不过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二公子是谁,毕竟史书上只说赵政的长子叫扶苏,第十八子叫胡亥。 其实唐霄忘记了上次赵月来访时说过,她上面只有两位哥哥,一位是大公子扶苏,另一位即是面前这位二公子将闾。 不过管他呢,是谁都不关我事,打过招呼,唐霄便一屁股坐下,继续埋头吃着面前的西瓜,做一个真正的吃瓜群众。 原先坐在扶苏左手边的第一张食案前的人,见到将闾朝他缓缓走来,便非常识趣地主动将位置让了出来。 将闾也毫不推辞,顺理成章地坐下说道:“公父平日里总说我戾气太重,让我多读点书,所以今夜特地来见识见识,沾染些文人气息。” 将闾脸上的笑容很真诚,从嘴里说出的话却是绵里藏针,看似奉承,实则嘲讽。 扶苏眼中闪过一抹怒意,但掩饰的很好,没有人发现:“既然来了,那就与我一同好好欣赏诸位的文采。” 将闾捏了一块水果放入嘴里,道:“大哥,小弟有话要说。” “曰。”扶苏眉头一挑,不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又要搞什么幺蛾子。 将闾指着坐在自己身边的两人说道:“小弟前些日子结识了两位来自异地的好友,沉浸诗词之道多年,听闻我咸阳才人辈出,特来请教。” 如果说将闾之前说的话还有些委婉,那么现在就是直接赤裸裸的挑衅。 此话一出,在场之人俱对三人怒目相向,扶苏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说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吾等不敢妄自菲薄,指教谈不上。” 扶苏说完,就有一位书生在他的暗示下,起身对着众人拱手说道:“周斌不才,日前偶得佳句,望诸位品鉴。” 这周斌乃是咸阳城内久负盛名的才子,十岁时就因一首《春归》名动大秦,被誉为“神童”,只见他走到书案前,提笔一边书写一边吟诵: “玉露金风报素秋, 穿针楼上独含愁。 双星何事今宵会, 遗我庭前月一钩。” 大秦没有牛郎织女的故事,却有七夕双星相会的传说。此诗旧俗此时,妇女尤其是未婚少女,尽皆欢天喜地,满怀憧憬地聚集欢会,祈祥祷福。唯有诗中女子形单影只,望着天上的牵牛织女星独自幽怜,内心孤寂,无人知晓。 这首诗比去年左相的学生程浩所做的那首《七夕感怀》还要略胜一筹,扶苏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抹笑容。 周斌放下毛笔,将布帛上的墨迹吹了吹,高声说道:“诗名《秋夕》。” 谪仙楼中立时掌声雷动。 “不愧是周大才子,此诗真乃佳作。” “《春归》对《秋夕》,相得益彰,岂不妙哉。” “一个‘遗’字当真是点睛之笔,将诗中女子的孤苦无依,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为之动容。” …… 屁,我怎么没听出来。听着众人的吹捧,唐霄嘴里的动作微微一滞,忍不住腹诽了一句。 “不过尔尔。”就在众人都对周斌的这首《秋夕》大为赞扬的时候,一道傲气十足的声音在场中响起,打破了这个极度和谐的画面。 众人纷纷向发出声音的人看去,只见坐在将闾旁边的白衫男子缓缓站起,嘴角掀起一抹略带不屑的弧度。 人眼有时候会自动忽略认为不重要的人和物,唐霄之前的注意力也就在将闾身上停留了片刻,不曾注意其身后两人的长相,现在听到有人如此嚣张,便抬头瞧了一眼,结果差点把刚才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听声音原以为是个放荡不羁的翩翩公子,没想到却是个蒜鼻兔唇斗鸡眼的丑八怪,笑起来漏出半颗黄牙,实在是丑得令人发指。 周斌见白衫男子起身,眼中闪过一抹不快,却依旧面带笑意地问道:“不知这位兄台有何指教?” 白衫男子将双手背在身后缓缓说道:“我说你所做之诗不过如此,通篇只知倾诉悲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为言悲而悲,终究还是落了下乘。” “哦,还请兄台拿出大作,让在下明白差距所在。”周斌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毕竟能被称为才子的人多少有些傲气。 没想到白衫男子闻言居然点了点头,旋即走到书案前,提笔疾速书写,周斌不服气地紧随其后。 数息之后,白衫男子将笔放在一旁,周斌却是目光呆滞,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一名客人见此情形,忍不住上前将白衫男子所作之诗高声诵出: “烟霄微月澹长空,” 银汉秋期万古同。 几许欢情与离恨, 年年并在……此宵中。” 第三十章 《鹊桥仙》 当那人将最后一句念出,全场已然是鸦雀无声。 虽说才华与相貌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此之前根本没人会想到这位奇丑无比的白衫男子能作出这种水平的诗。 这首诗无论是在用词还是意境上,都比周斌所作的《秋夕》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在座之人大多不喜白衫男子的行为,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才华。 见众人皆被震住,将闾嘴角微微上扬,拍手称赞道:“好一个年年并在此宵中。” 无可否认,诗的确是好诗,扶苏也跟着鼓起了掌,见大公子带头,场中旋即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心生不愿,毕竟对方是来打脸的。 “能写出此等佳作之人,绝不会是无名之辈。”掌声渐渐停息,扶苏看着白衫男子,目光灼灼地问道:“你究竟是何人?” 白衫男子躬身不急不缓地答道:“在下太原萧然。” 听到白衫男子报出姓名,在场之人突然间觉得周斌输的也不算冤。 萧然,太原郡守萧文之子,三岁读书识字,七岁博览群书,十岁便可出口成诗,不及弱冠之年就已有近百首佳作流传于世,人送外号诗公子。 周斌虽然在咸阳有几分才气,但与萧然比起来基本算是小巫见大巫。 对于萧然的身份,扶苏也有些惊讶:“你便是有着诗公子之称的萧然?” 白衫男子不卑不亢地道:“正是。” 得到萧然的确认,扶苏向坐在将闾身后的紫衣男子问道:“素闻诗词双绝形影不离,那么想来这位就是词公子尹寒了。” 紫衣男子闻言面露浅笑道:“大公子心思缜密,尹寒佩服。” 与自幼便冠以神童名号、受到万众瞩目的萧然不同,尹寒幼年资质平平,但十六岁之后就像是开了窍一般,于词之一道突飞猛进,其所著的《寒玉词集》更是被诸多文人奉为经典。 诗词双绝,其中任意一人就足以碾压在场所有人,但扶苏没想到自己这个弟弟为了让自己出丑,竟然会将两人全部请来,还故意隐瞒他们的身份,可见其城府之深。 扶苏扭头不再看三人的得意嘴脸,高声问道:“还有何人愿意上来作诗?” 无人作声。 大秦文人皆听说过诗词双绝的名号,更有刚才周斌的前车之鉴,所以听到扶苏的问话,一个个的都缩起脑袋,不敢抬头。 “咸阳的文人如果只有这种水平的话,那可太让我们失望了。”丑人多作怪这句话用在萧然身上简直是再合适不过,见到没有人敢回话,便又跳出来作妖。 这一番话看似在说咸阳文人,实则暗指扶苏,因为此次七夕诗会是他所举办,如果没人能压住萧然的风头,他的声誉必定会因此受到极大的影响。 扶苏脸色阴晴不定看着面前如同缩头乌龟般的众人,叹了口气,正欲宣布此次诗会的魁首归萧然所有之时,从角落里突然传出一声异响。 “嗝~” 众人的目光纷纷被这一声气息悠长、震耳欲聋的打隔声吸引过去,集中在唐霄身上。 见这么多人齐刷刷地望着自己,唐霄老脸一红,不住地点头赔笑道:“抱歉抱歉,你们继续。” 坐在对面的素衫女子瞧见唐霄这副模样,却是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这位兄台可是有何高见?”当众打嗝不是什么大事,呵呵一笑也就过去了,可萧然似乎却要硬揪着不放,走到唐霄面前,仰着脖子,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唐霄连忙摆手说道:“没有没有,我只是吃饱了打个嗝而已。” 萧然把袖子一甩,气愤填膺地说道:“你早不打嗝,迟不打嗝,偏偏在我说话之时打嗝,分明就是看不起萧某。” 尼玛,这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吗?知道对方明摆着是在找茬,唐霄也不客气,虽说他不愿意惹事,当然主要是因为怕死,但是人都欺负到这份上了,再不反击,就要被骑到头上拉屎撒尿了。 唐霄收起笑容缓缓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比自己整整矮了一头的萧然,一边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一边一字一顿地说道:“就看不起你了,怎么着吧?” 在华阴县三天两头不是被旺财追着咬,就是被福伯追着打,早就练出了一身结实的腱子肉,手指头上的力量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萧然被戳得连连后退。 “君子动口不动手。”见到比自己高那么多的唐霄,萧然的嚣张气焰顿时就消了不少,愣了半天才蹦出这么一句话。 唐霄本不准备动用前世那些脍炙人口的古诗词,毕竟不知道这个世界今后的历史发展会是怎样,如若今后某个人因为自己盗用了他的诗词,而泯灭于历史长河之中,他是不会心安的,但被逼到这个份上实在是忍不住了。 “动口是吧?我这正好有首七夕词,不知你能否给出点什么高见。” 唐霄话音刚落,就见尹寒走到萧然身边说道:“萧兄方才说了那么多话,想来也是有些口干舌燥,不如坐下来喝杯茶水,点评就由尹某代劳。” 唐霄刚才也得知了萧然和尹寒的身份,知道这俩一个善诗,一个善词,却没想到两人居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要脸。”灵儿见到萧然果然坐了回去,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其余人也都对尹寒投去了鄙夷的目光。 尹寒却对众人的目光熟视无睹,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道:“请。” 唐霄冷哼一声,朝着尹寒踏出一步: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尹寒脸色微变,这上阙的前三句就已属佳句,寥寥数词既描绘出七夕的美丽夜景,又营造出七夕的美好氛围,暗含情人相见时的真挚情感,用墨经济,笔触轻盈,不过还不足为奇。 唐霄继续迈出一步: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尹寒神色大变,这两句瞬间将前面所暗含的情感升华,以“一”和“无数”对举,用两个极端,突显出真挚的爱情胜过人间无数的虚情假意。 唐霄再度向前一步: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尹寒稍稍松了口气,下阙开头又回到情人相会的柔情蜜意和即将分别的复杂情感,还是有些俗套。 唐霄最后一步走出,已然是与尹寒几乎面贴着面: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化腐朽为神奇的两句一出,尹寒瞬间瘫坐在地,眼神之中充满难以置信的目光。 第三十一章 震惊 在前世,秦少游的《鹊桥仙》可谓古往今来七夕诗词第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是成为千古绝句。 尹寒虽是大秦人人皆知的词公子,却也无法与前世中华上下五千年的诗词作者相比。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打击得体无完肤,输得一败涂地,尹寒坐在地上,目光呆滞,久久回不过神。 萧然也是惊讶得合不拢嘴,他在词这方面虽不如尹寒,但好歹也有几首拿得出手的作品,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他清楚光是唐霄这首词的上阙就足以胜过他之前所有的词。 “好一个‘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知是为了故意气将闾,还是真的有感而发,扶苏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说道:“唐兄这首词一出,怕是从今往后都无人敢做七夕词。” 扶苏说完,只见将闾的脸色果然变得十分难看,看向唐霄的眼神中都带上了几分不善。 感受到将闾的目光,唐霄有些后怕,从先前表现出的种种来看,这位将闾绝对不是什么好脾气,甚至可以说是睚眦必报,得罪了他,估计今后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不过既然已经得罪了,想再多也于事无补,唐霄下意识地撇了撇嘴,旋即笑着说道:“大公子过誉。” 原以为今晚会颜面尽失,却不料半路杀出个唐霄,把诗词双绝弄得一点脾气都没有,扶苏现在的心情很好:“唐兄这首词的格律似乎有些怪异,不知用的是何种词牌?” 唐霄随口答了一句:“鹊桥仙。” 听到唐霄说出词牌,扶苏却是愣了一下:“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似乎从未听说过这词牌,在座可有知晓之人?” 见在场之人全部面面相觑,一脸茫然,唐霄这才意识到可能这个时代的大秦还没有《鹊桥仙》这种词牌,心想这下装过头了。 其他人跟唐霄的想法却是南辕北辙,扶苏瞪大双目问道:“莫非这《鹊桥仙》是唐兄自创的词牌?” 面对扶苏灼热的目光,唐霄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全场哗然。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词牌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创作出来的,而是从战国至今总共加起来也不过百余种而已。凡是能够自创词牌之人,如《浪淘沙》的唐勒、《破阵子》的景差,无一不是赫赫有名的大词人。 而唐霄居然创作出《鹊桥仙》这一词牌,仅凭这一点就足以青史留名,加之词的内容更是锦上添花,妙不可言,注定会是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 最重要的是,看唐霄的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这意味着什么,在座之人心里多少都有点数。 扶苏有些好奇地问道:“不知这《鹊桥仙》与七夕有何渊源?” 唐霄就知道扶苏会问这个问题,所以在刚才已经想到了应对之策:“在下母亲乃是苗疆人,他们族内一直流传着一个感人至深的神话故事,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个放牛郎,依靠哥嫂为生……” “天帝无奈,只能允许牛郎织女每年七月初七在鹊桥上会面一次。这便是《鹊桥仙》的词牌由来。” 就这样,随着唐霄的娓娓道来,前世广为流传的牛郎织女传说逐渐出现在了大秦。 也不知道是这群人泪点低,还是唐霄说得太过动人,说完只见场中不少人都偷偷抹起了眼泪,灵儿和素衫女子更是哭得格外伤心,惹人怜惜。 就连扶苏的眼眶也有些发红:“没想到这《鹊桥仙》背后竟有如此催人泪下的故事,由此来看,这首词的意境与情感较之先前,还要高出几分,唐兄果然大才。” “年纪轻轻就能自创词牌,做出此等好词,唐兄今后的前途简直无可限量。” “依我看,这七夕诗词,唐兄的《鹊桥仙》若称第二,便无人敢称第一。” “凭什么要称第二,这《鹊桥仙》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 之前自己被孙晨欺负的时候,这群人没有一个出手相助,现在见自己作出好词,就接二连三地上来拍马屁。唐霄冷笑一声,没有理会这群人的吹捧,对扶苏拱了拱手便坐回座位。 坐下去的时候,灵儿这丫头还在低声啜泣,身子一抖一抖的,根本停不下来。 唐霄伸出手掌帮灵儿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笑着说道:“傻丫头,不过是个故事而已,用得着哭成这样吗?” 灵儿一抽一抽地说道:“少爷说的太感人了,灵儿忍不住。” 唐霄拿起一块重新端上来的水果,递到灵儿嘴边道:“别哭了,来,吃东西。” 灵儿立马破涕为笑,一口把水果咬下,傻乎乎地说道:“少爷真好。” 看到灵儿一脸的满足,唐霄暗自叹了口气,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贪嘴,他毫不怀疑,若是某些心怀不轨的人想要拐卖她,都不用什么蒙汗药,只需一包吃食就够了。 就在唐霄和灵儿打情骂俏的时候,丝毫没有注意到对面素衫女子充斥着怒火的眼睛和面纱下快要咬碎的银牙。 唐霄坐下没多久,扶苏便高声说道:“我宣布,此次七夕诗会的魁首归唐霄所有。” 唐霄觉得扶苏是真能搞事,有什么话不能一次性说完,非得分开来说,自己这才刚坐下又得站起来:“承让。” “让我们为唐兄满饮此樽。” 扶苏说着便将酒樽中的酒一饮而尽,唐霄见状不得已也把面前的酒樽倒满,端起来一口灌下。 果然这咸阳第一酒楼的酒也不怎么样,又酸又涩,难以入口,但周围人全都喝得津津有味,唐霄暗道一句,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诗会一直延续到酉时才结束,这群平日里一个个道貌岸然的读书人,喝醉酒后就原形毕露,不是胡言乱语,就是手舞足蹈,简直丑态百出。 唐霄觉得今晚来参加这个诗会完全是浪费时间,可当小老头板着张臭脸将魁首的奖品,一盘黄金送到他手上的时候,他顿时就改变了这个幼稚的想法。 第三十二章 班师回朝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扶苏原本还带着些许醉意的双眸顿时变得清澈无比,看着送完黄金回来的小老头问道:“无常,如何?” 无常突然咧嘴笑道:“那小子就是个十足的财迷,看见黄金眼珠子都直了,半天抹不开。” 扶苏还没回话,一旁的素衫女子就抢着反驳道:“君子爱财,有什么不好的。” “小丫头片子,怎么,见不得老夫说你心上人坏话?”无常没好气地瞥了素衫女子一眼,心里却鄙夷道,就那小子还君子,一肚子花花肠子,到处憋着坏,指不定哪天就被他给阴了。 扶苏也跟着帮衬道:“就是,刚对人家有点意思就着急忙慌地胳膊肘往外拐,要是真嫁出去了,还不得把咱家给掏空了。” 素衫女子上前一边摇着扶苏的袖子,一遍撒娇道:“大哥,无常说我就算了,你怎么也跟着嘲笑我。” “好好好,不逗你了,快松开,袍子都快被你扯坏了。”扶苏被素衫女子晃得头晕脑胀,急忙认输。 理了理衣衫,扶苏正色对无常问道:“无常,对于今晚老二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无常捋着小胡子思索道:“诗词双绝都跟在他身边,说明太原萧家和尹家已经做出了选择,今晚敢派人与你作对,想来已是有了几分依仗。” “上次处理秦地四郡郡守贪污受贿一案,公父对我很不满意,说我太过心慈手软,以至于发生后面的叛乱。”扶苏揉着脑袋说道:“所以最近有些疏远我,这才让他有了四处拉拢势力的机会。” “今上对你只是恨铁不成钢,一将功成万骨枯,更何况是一统六国的帝位,那可是由六国军民的尸骸堆积出来的,今上生性杀伐果断,自然不喜你这优柔寡断的性子。” 扶苏叹了口气道:“唉,我又何尝不想做出改变,只是这性子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掉的。” 素衫女子见到扶苏满面愁容,上前安慰道:“大哥放心,公父如今只是在气头上,等过一阵子就好了。” “但愿如此。”扶苏点了点头,旋即突然想起了什么:“无常,蒙家两位将军何时回京?” 无常想了想道:“据探子来报,前日蒙家兄弟率领的大军就已进入内史境内,预计顶多明日正午便会回到咸阳。” 扶苏脸上浮现出一抹喜色:“蒙家两位伯伯早前对我多有教导,届时我定要去亲自迎接。” “蒙家兄弟素来对你忠心耿耿,此番立下大功回到咸阳,必定会加官进爵,成为你的一大助力。” 唐霄觉得自己只要在咸阳就天生注定与睡懒觉无缘,上一回早早地被白亮喊醒去接蒙雪,这一次又被蒙雪从被窝里拉起来去接蒙恬蒙毅。 一大早咸阳城的主干道上就挤满了人群,说是人山人海也丝毫不夸张,与此同时一众文武百官都在灞桥前侯着,静静等待大军归来。 远方渐渐传来一阵低沉有力、节奏稳定的踏地声,抬头望去,不过多时,只见一股黑铁洪流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从旭日中缓缓走出,手中的利刃在阳光下折射出异样的寒芒,杀戮之气宛若一只择人而食的巨虎扑面而来,整支军队除了行进的声音之外,再听不到一丝杂音。 领头两人一前一后骑着高头大马,全身都笼罩在黑甲之中,从头到脚只能看见一双眼睛,不过仅是眼神中透露出的杀气就足以令人心惊胆战。 “止。”随着最前方一人的一声怒吼,整个大军立时止住前行之势,停在诸位官员面前,天地之间瞬间失去任何声响。 扶苏见状领头喊道:“吾等恭迎诸位将士凯旋而归,大秦万胜!” “大秦万胜!” “大秦万胜!” “大秦万胜!” 成千上万的秦军共同发出的声音通天彻地,直入云霄,迅速扩散至整座咸阳城,引发众多百姓的共鸣,也跟着一起欢呼雀跃,吓得在人群中原本呵欠连天,还未完全睁开眼的唐霄瞬间就没了睡意。 赵政身着袀玄服,头戴通天冠,站在城楼上眺望着远处的大军,心中豪情万丈,高声喊道:“这就是我大秦的虎狼之师,有此大军,何愁罗马不灭,波斯不服,有朝一日,朕当一统天下,万国来朝!” 赵高急忙跪伏在地,低头恭维道:“陛下文治武功冠绝古今,我大秦如今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横扫他国指日可待。” “善。” 领头两人同时翻身下马,掀开面罩,单膝跪地对着扶苏说道:“臣蒙恬(毅)拜见大公子殿下。” 扶苏急忙上前一手扶起一人,道:“二位将军快快请起,你们为我大秦立下汗马功劳,扶苏可万万受不起这一拜。” 蒙恬与二公子一样,生得满脸络腮胡,却没他那么多花花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臣子跪公子,有何受不得。” 蒙毅倒是生得一表人才,白白净净,两人完全不像是亲生兄弟,闻言在一旁应和道:“大哥说的对,此乃天经地义之事。” 扶苏这嘴巴真是厉害:“二位将军对我有教导之恩,扶苏早就将你们当做长辈,哪有长辈向晚辈行跪拜之礼的道理。” 看着三人在那客套来客套去,半天都没进入正题,唐霄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结果被边上的蒙雪赏了一个爆栗。 “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得脑壳都疼。”最终还是直性子的蒙恬率先打破了僵局:“两年不见,大公子过得如何?” “扶苏身处京畿之地,自然是衣食无忧,倒是两位将军镇守北疆,环境恶劣,生活贫苦,似乎消瘦了不少。” 蒙恬指着身后的数万军士,对扶苏说道:“吾等身为军人,自当为国效力,戍边御敌乃是分内之事,遑论身形消瘦,便是马革裹尸,也是义不容辞,只求护得我大秦国泰民安。” “诸位将士在上,请受扶苏一拜。” 语毕,扶苏长袖一挥,对着蒙恬蒙毅及其身后的数万军士重重拜下。 第三十三章 好日子到头 唐霄被扶苏这一拜给吓到了,高,实在是高,这笼络人心的手段简直绝了,看到蒙氏兄弟和数万将士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这些人今后绝对会对他死心塌地。 伏在地上良久,扶苏才缓缓起身,也不知道是时间长了血液循环不畅,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刚直起身子就恰到好处地晃了几下。 蒙恬见状一个疾步上前将其扶住,问道:“大公子这是怎么了?” 扶苏摇头道:“兴许是跪得久了有些头晕,没有什么大碍,蒙毅将军无需担心。” 唐霄暗自竖起拇指,不愧是扶苏,果然厉害。 蒙毅有些担忧地说道:“大公子为国劳心劳力,自己还需注意身体。” “多谢二位将军挂念。”扶苏对着蒙毅躬了躬身说道:“公父已在宫中备下宴席,为二位将军接风洗尘,尚食局也准备好美酒佳肴犒赏三军,诸位请随我而来。” 扶苏翻身上马,那矫健的身手根本看不出刚才那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蒙氏兄弟旋即也上马跟在其后,随着一声令下,大军再度开拔,浩浩荡荡地进了城。 唐霄觉得蒙雪完全是在瞎操心,自己起个一大早不说,还打扰了他的清梦,结果马不停蹄地跑到这来,自家老爹和二叔从头到尾连正眼都没瞧过她一眼。 不过蒙雪却毫不在意,看到大军远去,便把唐霄拉上马背,一阵飞驰过后带回了家中。 刚一进门,唐霄就遇见了蒙恬的妻子,也就是蒙雪的母亲卜香莲。别看这蒙恬长得五大三粗,在外威风八面,实际上却是惧内的很,所以迄今为止只娶了一房正妻,连个侧室都没有。 唐霄对着卜香莲躬身行礼,尊敬地说道:“小侄见过大伯母。” 见是唐霄,卜香莲脸上布满笑容:“原来是霄儿,快进屋坐。” 进了大堂又正好遇到蒙毅的妻子玉漱,与前世唐霄看到过的电影《神话》中的剧情不同,这个时代的蒙毅在护送朝鲜公主玉漱进咸阳的途中与其暗生情愫,最终为赵政所知晓,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赵政并未因此大发雷霆,而是直接下旨将玉漱赐给蒙毅,让两人永结连理。 玉漱不愧是一国之公主,不仅相貌出众,行为举止更是端庄得体,落落大方,有这样一位妻子在家,蒙毅也没有再娶。所以在这个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的时代,大名鼎鼎的蒙氏兄弟居然贯彻的是一夫一妻制,这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 唐霄向玉漱行礼问好,对方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么早就过来了,想必还没有用过早膳,不如一起吃些。” 被蒙雪这么来回一搞,唐霄的确是有些饿了:“那小侄就不推辞了。” 早饭异常丰盛,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很是热闹,吃饭的时候,唐霄又见到了两个人,一个是蒙恬的小儿子蒙颖,另一个是蒙毅的儿子蒙新。 蒙颖和蒙新简直就是蒙恬和蒙毅的翻版,前者生得虎背熊腰,体型健硕,后者则是文质彬彬,一副书生气。 也不知道蒙氏兄弟吃得是什么宴席,从早上一直吃到傍晚太阳下山才酒气熏熏地相互搀扶着回到府上。 唐霄今天一天就跟被软禁了似的,蒙雪那恶毒女人说了,在他爹和二叔没回来之前,绝不允许离开蒙家半步,否则后果自负。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唐霄选择屈服于蒙雪的淫威之下,老老实实地在蒙家待了一整天。现在看到蒙氏兄弟简直如蒙大赦,朝着两人飞奔过去,结果还没到跟前,就被蒙恬一脚踹飞出去。 还好蒙恬没用多大劲,加上唐霄体质还可以,揉了揉肚子就从地上爬起。 可蒙恬就惨了,见到唐霄被踹飞后,卜香莲立马冲上去拧住他的耳朵骂道:“你个老东西也不看清楚就踢,你那好兄弟可就这一根独苗,要是把他给踢坏了,老娘看你怎么向九泉之下的唐震交代。” 蒙恬也是硬气,脖子一梗就嚷道:“臭婆娘,给老子松手,老子平时忍你很久了,不要逼老子动手。” 这话一出,整个院子里突然没了声音,似乎连周围的温度都降了下来,唐霄看到几乎所有人都同时闭上了眼睛。 旋即只听见卜香莲一边对着蒙恬拳打脚踢,一边怒不可遏地数落道:“这才几天不见,脾气见长,居然敢这么对老娘说话,来来来,你动手啊,动一个给老娘看看……” 一盏茶的功夫后,也不知道是被打得还是吓得,醒了酒的蒙恬鼻青脸肿地坐在唐霄面前,蒙毅坐在他边上,看着自家大哥的模样,一阵后怕,至于其他人都被屏退了。 看到唐霄脸上止不住的笑意,蒙恬一双铜铃大的眼珠子瞪得滚圆:“小兔崽子,笑什么笑,我告诉你,我这不是怕她,是敬她,夫妻之间争吵在所难免,总要有人做出让步。” 蒙恬说完越想越来气,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臭婆娘下手也忒狠了点。” 蒙毅见状急忙提醒道:“大哥慎言,小心隔墙有耳。” 蒙恬瞬间用手捂住嘴巴,却没想到用力过大,触及伤口,疼得眉头直皱在一起。 见卜香莲许久没有破门而入,蒙恬咳嗽了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旋即正色说道:“你父亲已经不在人世,我作为他兄弟,不能对你坐视不理,你以前是什么模样我管不着。但从明天开始,随我到军中历练,任你是如何扶不上墙的烂泥,我也能把你炼成一块好铁。” 听别人说成是烂泥,那感觉无论如何都有些怪异,唐霄摸了摸鼻子道:“小侄明白。” 蒙恬喝了口水,突然问道:“听闻秦地大旱是你进献的解决办法,今上还因此封你为华阴伯。” 唐霄点了点头:“确有此事。” “你切莫因此骄傲自满,在这咸阳,伯爷还真算不得什么,从城楼上扔块砖头下去,都能砸出好几个。”毫无征兆地一巴掌拍在唐霄脑袋上,蒙恬说道:“但也无需处处小心,只要你不主动惹事,凭我兄弟二人,偌大的京城之内,还没人能够动你分毫。” 这蒙恬下手可比蒙雪重多了,唐霄撅着嘴巴不满地揉了揉脑袋,不过心里却是暖洋洋的,不是把自己看做自家人,蒙恬是万万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第三十四章 蒙家军 蒙家军是大秦唯一一支以姓氏为番号的军队,由蒙恬的祖父蒙骜所创立,经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秦始皇四朝,跟随历代秦王四处征战,为大秦的统一大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蒙家军的正式属军有龙虎两支,分别由蒙氏兄弟统领,直接听命于赵政,不受任何人调遣。除此之外还有一支豹军,是龙虎两军的预备兼后勤,也是唐霄接受训练的军队。 龙虎豹三军共同驻扎在骊山脚下,这里素来是蒙家练军之地,同时靠近咸阳,也便于听从赵政调遣。 唐霄发现蒙恬和蒙雪这父女俩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特别不尊重人,比如说蒙恬现在正把自己夹在马背上一路驶向骊山。 还没进入军营,就听见一阵接一阵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从中传出,门口有身披盔甲的士兵在站岗,旁边的箭塔上同样也有守卫,营帐之间还有数十支小队在分批次不间断地进行巡逻,简直密不透风。 到了校场,唐霄被蒙恬从马背上扔下来,一边揉着被硌得生疼的肚子,一边揉着被摔得厉害的屁股,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到唐霄这幅怪模怪样,蒙恬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照着他屁股来了一脚,面无表情地说道:“麻溜点,进去站着。” 唐霄被踢得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磨磨蹭蹭地站进队伍中,才发现扶苏正在不远处对着自己眨眼睛。 对着扶苏点头以示打过招呼,唐霄观察了下周围的情况,校场中人数不多,也就一百来人,不过却泾渭分明地分成两派。 唐霄和扶苏所在的一派衣着华丽,脸上布满不屑与玩味,估计都是咸阳城内的皇室子弟、勋贵之后。另一派穿着普通,眼神对周围充满好奇,应该是今年从平民中选取的新兵。 蒙恬站在高台上,扯开嗓门对着底下喊道:“我叫蒙恬,我身边这位叫蒙毅,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我兄弟二人的名号。你们中有的是勋贵,有的是平民,但从现在开始你们什么都不是,只是蒙家军豹军的一名新兵。” “在蒙家军中,没有任何特权,有的只是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若有违者,军法处置。如果有人想要以身试法,尽管来,我绝不会手下留情。” 蒙恬这一番话说出,在场之人全都变得战战兢兢,没人会以为前不久才杀了数万罗马士兵的人是在开玩笑。 蒙恬扫视了一圈,继续说道:“你们共有一百人,我会将你们分成十什,每什设什长一名,具体是谁由你们自行决定。军中会不定时进行测试,每次垫底的三什都要接受相应的惩罚。别怪我不曾提醒你们,蒙家军的军规是连坐制,也就是说如果一人犯错或者未完成任务,全什都会受到牵连。” 蒙氏兄弟就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蒙恬才板着脸说完这番话,蒙毅就面带笑容地朝着众人宣布道:“现在开始分什。” 分什是随机的,大竹筒里有一百根竹签,对应的是在场一百人的名字,每次从中任意抽取十根竹签组成一什,好巧不巧的是扶苏居然和唐霄分在同一什。 看到扶苏笑眯眯地朝着自己走过来,唐霄突然怀疑很有可能是这家伙操纵了抽签结果,不过一想到蒙恬那张臭脸旋即又摇了摇头,以他的性格估计不会干出这种无聊的事情。 “唐兄,咱俩之间还真是有缘,又见面了。”还没走到跟前,扶苏就招手喊道,同时眼睛不停地眨巴。 去他喵的“缘,妙不可言”,你个坑货,我才不想跟你在一起,唐霄都快抓狂了,这家伙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无视扶苏使的眼色,唐霄嘴角掀起一抹弧度,对着他拱了拱手:“见过大公子。” 这下倒好,周边人一听唐霄叫扶苏大公子,立马跪倒在地,颤颤巍巍地喊道:“大公子。” 扶苏看了一眼耸了耸肩满脸无辜的唐霄,觉得他十有八九是故意的,旋即叹了口气对众人说道:“快快请起,刚才蒙恬将军说的你们都忘记了吗,蒙家军中没有出身之别,只有上下之分,以后见到我无需行礼,叫我扶苏即可。” 众人闻言陆续从地上站起,纷纷感叹大公子平易近人,不过却没人真的胆子大到敢直呼扶苏的姓名。 就在扶苏缠着唐霄问一些乱七八糟地问题的时候,他突然目光一转,朝着唐霄身后问道:“王离,你也跟我同一什吗?” “是的,大公子。” 王离,这不是王贲之子,王翦之孙吗?正儿八经的将门之后,武力值绝对爆表,听听这声音多么的浑厚洪亮,唐霄顿时对自己所在的这支队伍充满信心。 不过当唐霄转身看到面前这个顶着张娃娃脸,个头只到自己胸口,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屁孩时,那股莫名而来的自信瞬间从千仞高峰跌落至万丈深渊。 “大哥,咱们这么做真的好吗?”高台上,蒙毅贴在蒙恬耳边小声问道。 蒙恬眉头一挑,不以为意地说道:“有什么不好的?” 比起腹黑的蒙恬,蒙毅就显得正直多了:“咱们这明显是在徇私舞弊。” “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公子知,除此之外再无第四人知晓,怎会泄露出去。再说,就算被他知道又能如何,那小兔崽子还敢找我算账不成,揍不死他。”说到最后,蒙恬大眼珠子一瞪,杀意滚滚。 如果让唐霄听到蒙恬这些话,绝对想死的心都有,碰到这么个无赖的伯伯,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暗中为唐霄祈福,蒙毅接着问道:“那大公子为何非要跟霄儿分在一什?” “管那么多作甚?大公子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咱们做臣子的只需服从即可。” 说完,蒙恬再度走到高台正中,高声宣布:“接下来开始首次测验,以此处为起点,跑到骊山之巅,再返回此地,必须全员到达才算完成,垫底的三什今天一天不许吃饭。” 第三十五章 立威(求收藏,求推荐) 一共十什,每什都有各自的编号,分别对应的是十天干,唐霄所在的一什就是甲什。 甲什内共有唐霄、扶苏和王离三个贵族,其余七个全是平民,由于扶苏具有天生优势,被一致推选为什长。 对于谁当什长,唐霄倒是无所谓,就怕扶苏借此机会,拿着鸡毛当令箭,一天到晚跟在他屁股后面问东问西。 随着蒙恬一声令下,测试正式开始,一大帮人顿时如同脱缰的野马般冲了出去。 这个测试没有什么可取巧的地方,就是单纯的体力测试,唐霄他们的思路很简单,既然是按照全什最后一个到达的人员来算,那么无论第一名跑的多快也没什么用,所以十个人决定共同进退。 骊山是历代秦国皇室的陵墓所在,为了方便后人祭拜,修建了阶梯,一来一回至少有三千多米,对于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新兵来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 原本以为队伍里最先受不了的应该是王离那小屁孩,结果没想到跑到半山腰,他依旧脸不红气不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唐霄这才正视起这个起初被自己小瞧了的人。 甲什十人的体力都不弱,一口气直接爬上了山顶,不过其他小队的体力就层次不齐,有的还没爬到五百米就叫苦叫累,但这基本上都是勋贵之后,平民子弟还没这么矫情。 山顶处有专人在那里侯着,每上来一个都要进行签到,不识字的就摁手印,这是为了防止有人中途作弊,还未爬上山顶就返程,毕竟任何时代都不缺投机倒把之人。 在山顶休息了一会儿,见到陆续有人上来,唐霄一行人便开始下山。 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不是没有道理的,上山时人体重力向下,作用力向上,二力平衡,能保持稳定。而下山时重力与作用力都是向下,不好掌握平衡,若是前冲力太大,还会导致滚落。除此之外,如果下山速度过快,腿脚会发酸且发抖,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下山时甲什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却又不敢相互搀扶,因为那样的话,如果其中一人摔倒,另外的人全部都会收到牵连。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甲什一行人刚下山没多久,就听到身后传来好几道连绵不绝的惨叫声,紧接着只见接二连三地有人从上方疾速滚下。 幸亏蒙恬有先见之明,每隔五十米安排了两名身强力壮的士兵,一旦发现有人滚落,就用两块巨大的盾牌封死阶梯,将其拦下。 阶梯两旁的灌木树丛及尖锐物体也全部被清除干净,即便是滚落到阶梯外面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当然如果真的运气太差,一头摔死就只能自认倒霉。 嘭!嘭!嘭! 一连串的巨响过后,共有五个人撞到盾牌上,其中两个当场昏迷过去,另外三个也不好受,抱着被撞部位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 还好距离不算远,再远些这么大的冲击力就足以撞伤内脏,到时候可就不是像现在这样来回打滚那么简单。 看着五个人的悲惨模样,唐霄有些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刚才那些人滚落下来的时候,其中有人想要趁机捞他的腿,好在他手脚利索反应灵敏,没让那人得逞,不然现在躺在地上的肯定有他一个。 有了前车之鉴,剩下的人在下山时都万分小心,以至于所花的时间比上山时多了不少,不过当甲什返回校场时,已经有不少人先一步到达,零零散散横七扭八地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除去中途因故退出的人,当最后一人返回校场时,距离测试开始已经将近半个时辰。 听到手下汇报人已到齐,蒙恬的大嗓门又开始响了起来:“全都给我站起来,才跑了这么点路就累得跟条死狗一样,若是以后行军打仗日夜奔驰怎么办?” 众人不情不愿地从地上站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注视着高台上的蒙恬。 蒙恬在上方踱来踱去,目光却始终不曾离开台下:“接下来凡是念及姓名者,全部站到高台前来,赵英、李立、陈安……” 蒙恬一连报出十多个姓名,这些人无一例外,全是功勋之后,看到其中有人脸上浮现惊恐之色,唐霄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还真有这不怕死的。 “首次测试就敢舞弊,你们这是把我刚说的话当做耳旁风?”把手中的名册丢到一边,蒙恬瞪大双眼盯着台下的十多人:“既然你们想以身试法,我也不能让你们失望。” 顿了一下,蒙恬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们就不再是蒙家军的一员,尽快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蒙恬话音刚落,台下就有人发出抗议:“蒙恬将军,你不能这样。” “为何不能?”蒙恬的视线瞬间转移到说话那人身上,目光瘆人。 那人被蒙恬的眼神吓得抖了三抖,连说话都变得不怎么利索:“我们……只是初……犯,罪……不至此。” 蒙恬冷笑一声:“初犯又如何?我今天就是要拿你们立威,日后若有谁再敢违反军纪,这些人就是下场。” 那些人闻言大多低下头默不作声,但也有胆子大的依旧不服气:“我们都是功勋之后,你这样做就不怕惹众怒吗?” 蒙恬瞥了那人一眼道:“记住了,蒙家军我说了算,是走是留全凭我一人做主,当初要不是你们老子多多少少都跟我有些交情,硬要把你们塞进来,我才不愿意收你们这群一无是处的废物。” 那些人回去之后,少不得一顿毒打,蒙家军是多少人想进而不得进的,更何况这一次的训练还是由大秦久负盛名的蒙氏兄弟亲自主导。最为关键的是大公子也在其中,这其中蕴含的意味,大秦勋贵多少有些明悟,不然也不会挤破脑袋都要把自家怂娃送来。 蒙恬脸色阴沉地看着校场上剩余的八十八人,过了许久才说道:“刚才那些人让我现在的心情变得很糟糕,所以我决定把今天的训练内容,翻倍!” 第三十六章 训练 唐霄原本还在幸灾乐祸,可当别人引起的灾祸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他就笑不出来了。 浑身上下脏兮兮地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以后谁再跟唐霄说古代练兵就是单纯的跑步和演武,他会冲上去先给那人一巴掌,如果不解气,还得再踹上一脚。 也不知道蒙恬从哪学来的练兵方法,虽然还不太完善,但基本上和前世部队中的日常体能训练相差无几,什么爬高墙、过独木桥、匍匐前进,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更要命的是蒙恬把离开那群人带给他的不爽,全部发泄到了剩下的人身上,动作稍微慢上一点,立马就是一鞭子抽过来。 要不是后来得知这些方法都是蒙家兄弟平日里没事干瞎鼓捣出来的,唐霄还真的怀疑,在自己之前是不是有个叫项少龙的家伙也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基本训练虽然都有了,但还缺少一些锻炼特定部位肌肉的方法,不过唐霄才不会傻乎乎地跑去告诉蒙恬应该用俯卧撑练胸肌,用仰卧起坐练腹肌,用引体向上练背阔肌和二头肌,因为最后遭罪的还是他自己。 完成最后一个项目的时候,月亮都已经悬在头顶,八十八个人只剩下不到一半,训练期间陆续有人受伤或者晕倒。 蒙恬对此早有准备,受伤的只要不影响行动,一律不准休息。晕倒的二话不说先抽两鞭,一声不吭眉头不皱,恭喜过关,叫人抬走。但凡发出半点声响有半点动作,不问原由再来三鞭,沾了茱萸水的鞭子抽在身上,那感觉简直欲仙欲死。 离开十二人,剩下八十八人被分成九什,其中一什只有八人,也不知道这八人是幸运还是不幸,反正如果打群架,人数上不占优势,不过估计也没谁敢在蒙大胡子眼皮子底下动手。 原先云淡风轻自信满满的王离,在经历一连串非人般的折磨后,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扶苏一直以来在世人面前风度翩翩的形象被破坏殆尽,披头散发满面泥渍,跟街边乞讨的叫花子没什么分别。唐霄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全身上下只能看得出一双眼睛。 凡是能动弹的人在蒙家兄弟的注视下,一个个脱得赤条条的跳进木桶,校场上空顿时飘荡起各种乱七八糟的叫声。 原本以为木桶里面是药液,结果没想到就是普通的热水,但水温非常高,人一下去整个身子立时变得红通通的,活像一只烧熟的大虾。想跳出来,可蒙大胡子就拿着鞭子在边上转悠,看那眼神,似乎正期待着有谁能够做出点出格的事。 从木桶里爬出来,换上一身玄色军服,额头绑上缝有云纹蒙字的抹额,这就代表正式成为蒙家军豹军的一员。 洗澡的时候,火头军已经把饭菜端了出来,大盆大盆的牛肉被炖得软软乎乎,边上是码得整整齐齐白花花的大馒头,肉香混合着面香让这群饿了一整天的牲口眼冒精光,垂涎三尺。 在听到蒙恬下达完可以进食的命令后,一群牲口瞬间如同下山的猛虎朝着摆在桌上的吃食冲了过去,一手抓馒头,一手抓牛肉,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就是狼吞虎咽。 扶苏起初还顾及身份,故作矜持,可当看到眼前的东西瞬间消失一半的时候就坐不住了,大吼一声“给我留点”,卷起袖子冲进人群,再迟一步真的会饿肚子。 把馒头一掰两半,一大块炖得稀烂的牛肉被塞到中间,夹起来咬上一口,牛肉入口即化,丰富的肉汁在口腔中溅射开来,搭配上香喷喷的馒头简直是天作之合,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个吃起来更有满足感,唐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吃着吃着,唐霄突然看到不远处出现一张十分熟悉的幽怨面孔,可怜自家厨子刚从蒙雪手中死里逃生,就被蒙大胡子绑到军中做了火头,怪不得饭菜吃起来这么舒适。 扶苏看到唐霄这么吃,就学着试了试,不想吃了一口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再也停不下来,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效仿。唐霄不知道今后有人提到肉夹馍时,会不会想起他这么一号人物。 洗完澡,吃完饭,当然要休息,一什共住一个帐篷,坑爹的是帐篷居然要自己动手扎。饶是唐霄两世为人也没扎过这种帐篷,扶苏平日里养尊处优自然也不会,那七个平民就更不用说,连军帐都没见过几回。 好在一直闷不做声的王离居然是个中高手,在他的指挥下,一顶足以容纳十人的大帐篷很快就出现在众人面前,只有扎好帐篷才能去领床铺,不然就只能睡在草地上。 天气已经开始逐渐转凉,这个时候露天睡上一夜,第二天起来头疼脑热是少不了的,十有八九还会感染风寒,所以甲什一行人领完床铺后就开始帮其他什搭建帐篷。 蒙大胡子在白天说过,晚上的时间任他们自由支配,只要不离开军营,不违反军纪,干什么都行,所以帐篷搭好之后,很快就有人开始互相串营帐,这让唐霄想起大学期间晚上串寝室的情形。 男人间的友谊一天时间就能建立起来,但平民和勋贵之间因为社会地位而产生的隔阂过于根深蒂固,因此基本都是勋贵聚集,平民扎堆,形成了一个个的小团体,这不是什么好现象。 唐霄枕着手臂躺在草地上,耳边偶尔传来几声夏末的蝉鸣,仰望夜空,皓月高悬,繁星流动,浩瀚银河宛如一条星光点点的绸带横跨天际,没有被工业污染破坏过的夜晚实在迷人。 不知怎的,唐霄突然想到在遥远的天那边,父母是否也在像他这样望着夜空。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个多月,不知道原来那个世界的自己究竟是消失还是死亡,也不知道这么久没有打过电话,父母会担心成什么样,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浸湿双眼,淹没天地。 第三十七章 受罚 万事开头难,撑过第一天的训练,后面的日子就好过多了。人都是这样,一旦有人陪你一起受苦,心中的意志就会增加几分。原本承受不住的,到最后也能莫名其妙地混过去,说是彼此鼓励,实则暗中较劲的成分居多。 扶苏已经完全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也不讲究什么皇家风度,宫室礼仪,现如今正翘着二郎腿,一边剔牙,一边和其他几人打斗地主,脸上被画的东一块西一块。 除了刚开始几天还没适应训练强度,一到晚上倒在床上不消多时就能传出鼾声,之后漫漫长夜实在无聊,好在骊山边上有竹林,把竹子削成薄片,写上数字,扑克牌就这样出现在大秦。 一个帐篷里的人全是赌徒,教会之后都不肯撒手,就连小屁孩王离也对此颇有兴趣,端着小板凳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但始终不敢上手,说是家教严不让沾染赌博。 唐霄可不会放过他,本着有福同享,有难多拉几人当的原则,劝道:“没有赌注,算甚赌博。” 一听这话,王离立马喜笑颜开,推开一人,自己加入战局,奈何牌技手气都不佳,没过多久,白白净净的一张脸就变得不忍直视。 扑克牌很快就风靡全营,一到晚上各个营帐里传出来的全是三带一、管上、要不起的声音。 唐霄最初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由于部分新兵前一天夜里玩得太晚,导致次日训练脱节,严重影响进度,蒙大胡子慧眼如炬,发现端倪。 东窗事发,唐霄庆幸甲什的人都很讲义气,没有主动把自己供出来,但都特娘的直愣愣地盯着我算怎么回事? 好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们忘记蒙家军实行的是连坐制度,一人犯错,全什受罚,出卖兄弟的人是绝不会有好下场的。 每人扎好马步,两只手臂上各放三只盛了水的陶碗,脑袋上顶一只,屁股下面点一根香,但凡洒出半滴,不好意思,鞭子伺候。这哪是惩罚,简直就是要人命。 这半个时辰感觉过得比往常慢太多,说是度秒如年都不为过,听到蒙大胡子从嘴里说出“结束”二字,简直比世间最美妙的声音还要动听百倍。 身子一抖,陶碗全部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一脚把屁股下面的香炉踢开,都是这玩意儿害得自己动都不敢动,活动活动已经变得麻痹的手脚,感觉整个身体都不是自己的。 其他人刚要这么做,就看到蒙大胡子那蒲扇大的巴掌落在唐霄的脑袋上,后者顿时抱头痛呼,当下绝了这个作死的念头。 不许吃晚饭是惩罚的一部分,饭菜早就被那群丧心病狂的牲口吃得精光,一点都没得剩,连口汤都没留下,不过火头军头目是自家厨子,让他给自己开个小灶应该不是问题。 李四原来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自家少爷不知从来弄来许多稀奇古怪的菜式,言传身教之下,自己的手艺长进一日千里,做出来的菜吃过的人没有一个不点头称赞。 可这菜做的好居然成了一件坏事,自从蒙家大小姐吃了自己做的菜后,二话不说就把自己掳到她家,非让自己教她做菜,没办法,教就教呗,谁让人家跟自家少爷关系好。 可这位姑奶奶实在不是这方面的料,一道普普通通的炒三丝死活就是学不会,做出来的菜跟色香味哪样都不沾边,还非要逼着自己全部吃掉。 好不容易趁着蒙家大小姐去找自家少爷的时候跟着回到家,自家少爷信誓旦旦地保证家里他说了算,结果第二天一早就把自己给买了。 这回在蒙家倒是没呆上几天,转眼就被蒙大将军拉到军营里当了火头军,虽说还是个头目,手底下管着四五号人,可这毕竟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期待的是媳妇怂娃热炕头。 一边洗着碗,一边憧憬着未来的美好日子,却见到自家少爷带着一群人走了进来,把手上的水擦干净,走到面前请个安,李四笑着问道:“少爷有何吩咐?” 唐霄一看没有其他人在场,正合心意,随手拿起篮子里的萝卜咬上一口,大手一摆:“李四,咱哥几个训练太迟,没赶上吃晚饭,给咱炒俩菜,蒸两笼馒头。” 李四闻言面露难色:“少爷,不是小的不愿意,实在是大将军有令,过了饭点,一律不准生火,违者军法处置。” “放心,这大晚上的,你这离主帐远着呢,看不见。”这萝卜有点苦,唐霄吃了一口就放在边上,苦口婆心地商量道。 李四都快哭了:“少爷,蒙大将军的脾气您也知道,您就别为难小的了。” 唐霄盯着李四的眼睛,眼神犀利,一字一句地问道:“当,真,不,行?” 李四为难地摇摇头:“当真不行。” 得罪谁也千万不要得罪饿急眼的人,这是李四被绑之后悟出来的道理。不过也好,这样一来既不会让少爷饿肚子,自己也不用受处罚,只是不知道他们往自己嘴里塞的是什么东西,味道实在有些刺鼻。 扶苏和王离是肯定不会做饭的,另外七人深受大秦美食的荼毒,想来也做不出什么好吃的,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唐霄只能自己亲自动手。 看到厨房里的食材还有不少,肉蛋蔬菜齐全,唐霄决定吃顿火锅,反正估计明天的处罚是少不了的,不如痛痛快快吃饱喝足,养足力气迎接明天的挑战。 对于唐霄这么一个无辣不欢的人来说,没有辣椒真的是件麻烦事,他觉得早晚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辣椒,而带领军队乘着战船横穿太平洋来到墨西哥这片土地上,不用怀疑,他真的做得出来。 厨房里正好有口小铜锅,把食材都准备好,火锅底料自己调,没有辣椒,口感肯定会大打折扣,但能在这个时代吃到火锅就谢天谢地。 火锅这种新奇吃法在大秦是第一次出现,扶苏都没见过,更不用说其他人。唐霄把切得足以透光的薄片牛肉放进沸腾的汤里涮上几下送入嘴中,没有辣椒的遗憾完全被牛肉的鲜嫩所弥补。 在吃这方面,唐霄是绝对的权威,看到他一脸享受的神情,其他人就知道这东西的味道铁定不会差,顿时加入到食物的争夺之中。 第三十八章 马蹄不碰地 无论是牛羊肉还是蔬菜,在火锅里走一遭,立马变成人间美味,就在众人大快朵颐的时候,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不知何时已经站着一位紫髯如戟面如黑炭的大将军。 “吃得可还舒坦?”蒙恬的声音异常柔和,但仔细听却是能听出其中压抑着的无尽怒意。 众人忙不迭的点头,都没有听出这是谁的声音,继续你一口我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唐霄随口答了一句:“就是肉少了些。” 这句话瞬间点燃了蒙恬心头的怒火,十个人,每人一巴掌,谁都跑不了,打完之后,挨个排好队站在角落。 “谁带的头?”蒙恬踱着步子在众人面前徘徊,目光锐利的像是一把直刺人心的刀子,原本只是因为心烦出来随便走走,没想到还能顺便逮到几只偷吃的老鼠。 全部低着头一言不发,反正是连坐,惩罚是逃不掉的,何必再为此得罪人,背上一个不讲义气的骂名,虽然这群牲口在唐霄心里早就和义气俩字沾不上边。 “不说话?”蒙恬淡淡地说了一句,语气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抽出一双筷子,学着唐霄他们的手法,涮了一片羊肉,果然鲜嫩无比,美味可口。 一行人在边上看得直咽口水,蒙大胡子来的太快,还没吃上两口就被抓了个现形,好在唐霄动作够快,倒是吃了个半饱。 蒙恬发现自己似乎对这稀奇古怪的吃法有些上瘾,下筷的速度一下比一下快:“不说我也猜得出来,十有八九是唐霄这小兔崽子出的主意。” 想诈我,没门,傻子才会主动站出来承认,唐霄不动声色地撇了撇嘴,眼中闪过一抹不以为意的神色。 “大公子品行端正,绝不会做出此等事。王离天性乖巧,自然也不会。他们七人还没有这个胆子,不是你还能有谁。” 蒙恬说一句,唐霄就在心里顶一句,这群牲口私底下根本不是这样的,全部都是表面兄弟。 唐霄反驳道:“这只是您的推断而已,空口无凭可不能冤枉人。” “整个蒙家军我最大,我说的话就是凭证,,再说,冤枉你又怎的。”蒙恬完全不讲道理,头也不抬地说道:“鉴于你们知错不改,从明天起我会另外安排训练任务,完不成的话,后果你们应该清楚。” 蒙恬说完也不理会众人的反应,自顾自的吃着火锅,吃了两口觉得不过瘾,不知从哪弄来一坛酒,揭开封布,对准嘴巴就猛灌一口。 看着坛口印着的独特标志,唐霄知道这酒肯定是前阵子蒙雪从自家搜刮去的那批之一。正想看蒙大胡子喝完酒的狼狈模样,结果后者只是脸色微微泛红,赞了一声“好酒”,这让唐霄有些怀疑自家的酒是不是被人给掉包。 “大老远的就听见这边闹哄哄的,你们这群小子又惹什么幺蛾子了。” 账门被掀开,蒙毅笑着走了进来,见到蒙恬在吃火锅,却是愣了一下,旋即说道:“大哥,吃独食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我哪有功夫搞这些玩意儿,都是他们几个弄出来的,还没怎么动就被我逮了个正着,倒是便宜了咱俩。”蒙恬递了一双筷子给蒙毅,对着边上站成一排望眼欲穿的人努努嘴说道。 蒙毅对肉食不太感兴趣,烫了几片白菜,发现确实比往常好吃许多,接过蒙恬刚斟的酒,满饮一口,顿时觉得喉咙像是被火灼烧般,传来阵阵刺痛,连脑袋都有些微微的晕眩。 “这酒太烈,不适合我,你也少喝点,伤身体。”正史上的蒙毅是个十足的文官,这个时代用儒将来形容他或许更加贴切,无论何时都会尽量使自己保持一种清醒的状态。 蒙恬似乎没有听见蒙毅说的话,依旧大口大口地喝着酒,眉头紧紧地缩在一起,应该是在想着什么心事。 蒙恬夹了几片蔬菜进锅里,看到蒙恬的模样,开口问道:“还在为战马的事情发愁?” 蒙恬点点头,满面忧愁:“今年战马损耗已逾万匹,长此以往,即便是有西北地区的多处牧场供应,也经受不住这种消耗。” “今上已经发布诏令,征召大秦有才之士,承诺谁能解决此事,封爵县男,赏金万两。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相信此事很快就能得到解决。” 蒙恬心不在焉地答道:“但愿如此。” 就在蒙家兄弟尽情享用着火锅带来的美味之时,边上突然传出一道声音:“二位将军,我有话要说。” 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唐霄,蒙恬没好气地说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唐霄故弄玄虚地说道:“若是我能解决战马损耗的问题,今日之事二位将军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且当做没发生过,如何?” “战马损耗一事由来已久,不知困扰世间将帅多少年,岂是你个怂娃一时之间就能解决的?再胡搅蛮缠,当心我将你军法处置。”蒙恬只当唐霄是为了逃避惩罚,故意编出来的说词,并未放在心上。 蒙毅却是看出了些什么,劝道:“看他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必定有所依仗,反正闲来无事,不如听他说上一说,若是能解决此事,那再好不过,倘若解决不了,到时候再收拾他也不迟。” 瞧瞧,这才是明白人说出来的话,不像你个莽夫,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打杀杀,唐霄在心里把蒙恬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听见没,还不快说,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揍不死你。”蒙恬放下筷子,扭过头来看着唐霄,眼中杀气腾腾。 唐霄翻了个异常隐蔽的白眼,继续缓缓说道:“战马损耗皆因马蹄磨损所造成,一旦磨损严重甚至破裂,就会导致战马失去作用,倘若我有法子能使马蹄不碰地,不就能解决磨损问题。” 话音刚落,唐霄的脑袋上就连着挨了两巴掌,一巴掌是蒙恬打的,另外一巴掌却是向来好脾气的蒙毅打的。 “瓜怂,我看你是饿糊涂咧,马蹄不碰地,这马还能飞不成?” 蒙毅面色不善,蒙恬举起手掌还要再打,唐霄急忙抱着脑袋补充道:“我是说在马蹄上钉上铁块,这样就能防止其与地面的直接接触。” 第三十九章 军中斗殴 蒙恬的手掌悬在半空,与蒙毅四目相对,愣了半晌,一把拎起唐霄,凶神恶煞地问道:“给马蹄钉铁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给我说清楚,不然抽死你。” 唐霄心想您能别老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话吗?威胁人也不知道换点花样,一点新意都没有。 “您先把我放下。”蒙恬的手劲太大,唐霄整个人都被拎得离开地面,难受的很。 蒙恬蛮不讲理:“不放,快说。” “马蹄和人的指甲一样,是感受不到痛楚的,给马蹄钉上半环状的铁条,就可以避免马蹄直接接触地面,从而解决磨损问题,若是马蹄铁损坏,差人更换即可。”打不过人家,唐霄只能老老实实把马蹄铁的原理说了一遍,只是被拎在空中感觉难受的紧,说话有些不太顺畅。 听完蒙恬猛地一拍脑袋,看着被自己扔在地上的唐霄,神情复杂,这困扰了天下将帅千百年的问题,居然只需四个简简单单的铁条就能解决,究竟是世人太愚笨,还是这小子太聪明。 其实很多时候,只要稍微转换下思路,或者换个角度,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但大多数人都被这一道天堑阻挡在答案之外,甚至终生触摸不到。 蒙恬回过心神,正声说道:“蒙家军赏罚分明,你们违反军纪是一回事,解决战马损耗问题又是一回事,一码归一码,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您这是过河拆桥!”唐霄急了,听这话的意思,蒙恬是要赖账。 “我刚才又没答应你。”在众人的注视下蒙恬把最后一片羊肉塞进嘴里,抹了抹嘴巴,拍着唐霄的肩膀说道:“放心,该是你的功劳,跑都跑不掉。” 唐霄正要反驳,却被蒙恬拍的肩膀一歪,差点没站稳,看到对方眼中闪烁着的浓浓威胁,才反应过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又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解决了战马损耗的问题,蒙恬心情大好,没有再为难甲什,把他们赶回营帐后,便和蒙毅回到主帐继续商量接下来的具体事宜。 看到两只老鼠搬着东西大摇大摆地从自己面前经过,李四欲哭无泪,你们走之前倒是先给我松绑啊。 战马损耗之事刻不容缓,蒙恬次日一早就驾马赶往咸阳,准备将马蹄铁一事禀告赵政。 得知蒙大胡子离开军营,甲什高兴了半天,以为能暂时逃过一劫,却没想到他昨晚就已经制定出全新的训练兼惩罚方案,交由蒙毅监督执行。 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腿肚子在不停地打颤,喉咙干燥得像是着了火一样,感觉说话都能冒出烟来,每一次呼吸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汗水流进眼睛,辣的难受,意志已经有些恍惚,完全靠着身体的本能在机械地重复着迈开双腿的动作。 不想说话,只想安安静静地歇会儿,这是唐霄在完成今天训练后的唯一想法。躺在草地上,万里无云的天空中只有一只老鹰在孤零零地不停盘旋,看着看着也不知是发现了猎物还是怎的,它突然将翅膀收在身后,朝着下方极速俯冲,因为懒得翻身,老鹰最终消失在视线当中。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躺着躺着就睡了,唐霄属于后者,可刚眯上眼睛没多久,耳边就传来一阵激烈的打斗声。 起身一看,好家伙,居然在打群架,除去甲什的十人,剩下的人基本都加入其中,观察了会,发现基本是贵族和平民间的战斗,起因尚且不明。 这群贵族大多出身军武世家,自由学习拳脚棍棒,也是咸阳城内有名的纨绔,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所以即便在人数上明显落了下风,却从头到尾都在压着对方打。 不过也有可能是平民顾及到双方身份地位的差距,不敢还手。至少唐霄就看到其中有两个似乎没有那么简单,一个身材瘦小动作灵活,在人群中穿梭自如,一个体型健硕坚如磐石,拳脚触身不动如山,两个人搭配起来天衣无缝,让贵族吃了不少苦头。 “全部给我住手!”近一个月的训练很有用,别的不说,单就扶苏这一声怒吼,就比七夕诗会上气势强了不知多少,瞬间镇住所有人,隐约间散发出一股震慑人心的威严。 扶苏的目光从众人身上逐个扫过,嘴里念念有词,眼神像是要喷火:“自己人打自己人,都挺有本事啊?以为二位将军都不在,就没人管得了你们?知不知道军中斗殴乃是大罪?” 走到其中一个满脸是血的人面前,扶苏问道:“李超,我看刚才就属你打得最凶,跟我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超是秦将李信之子,李信虽在率兵攻打楚国平舆时为项燕所败,但依旧在大秦攻灭燕齐二国之时立有大功,被赵政封为陇西侯。 李超指着唐霄先前注意到的瘦个说道:“方才训练之时,我不小心撞到吴海,害他从独木上落下,被二将军罚了,他气不过找我理论,我俩争执了几句,他便与我动起手来。” “放屁,独木前那么大块地方,如果不是有意会撞到我?你平日里就看我兄弟二人不顺眼,今日分明是蓄意报复。”吴海是个暴脾气,听到李超故意歪曲事实,当着扶苏的面就骂道:“我先动手不假,但究其原因是你辱我父母在前。” 唐霄早就料到吴海不会忍气吞声,敢和这群纨绔动手还没让他们占到半点便宜的人,怎么可能是善茬,估计如果扶苏不在场,或者不是在军营之中,仅凭他们兄弟二人就能放倒这群勋贵。 “你俩如今各执一词,我也不知该相信何人,反正你们在军中斗殴是事实,我会如实说与二位将军,至于该如何处置明日自有分晓。”其实扶苏心里还是倾向于相信吴海的说辞,因为李超在咸阳的名声确实不太好,他明白现在再怎么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不如把这件事交给蒙恬和蒙毅处理。 第四十章 休沐(求收藏,求推荐) 骊山距咸阳总共也就一百多里路,以军中战马的速度,一来一回最多一个上午,不知道蒙恬除了见赵政之外还干了啥,一直到晚饭后,才骑着马悠哉悠哉地回到营地,看那模样似乎心情不错。 得知蒙恬回来,扶苏放下竹简,屁颠屁颠地跑去打小报告去了。 蒙恬的方法很简单,从当时参与斗殴的人中任意选取四人,两个贵族,两个平民,依次录下详细口供,再将其与李超吴海二人的说词相比较,差漏多的便是在扯谎。 其实唐霄早就想到这个办法,不过当时那种情况如果强出头,势必会将那群纨绔得罪个遍,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把自己今后在咸阳的路都堵死,他可没有那么高尚。 两个平民说的十分客观,两不相帮,不过这种情况就已经算是帮了吴海。看得出两个贵族想要极力为李超开脱,可惜脑子不怎么够用,在蒙恬的眼神攻势下,说出的口供前言不搭后语,错漏百出。 情况很明朗,事实基本和吴海所说的没有什么太大出入,李超是始作俑者,但毕竟是吴海先动的手,所以蒙恬各打五十大板,两人明日停食,训练加倍,其余参与者每人负重多跑十里路。 反正最终结果都是一起受罚,唐霄不明白蒙恬为啥还要追究责任,完全是多此一举,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扶苏回来的时候将赵政的赏赐结果也一并带来,爵位没有变动,因为唐霄在此此之前就已经是伯爵,不满十八岁的伯爷自大秦立国以来还是头一回,在往上升就不是赏赐,而是捧杀,深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道理的赵政自然不会做出这种蠢事。 赏金万两倒是确有此事,不过却被蒙恬以保管为由,全部拉回了自己府上。虽然唐霄知道蒙恬不可能吞下这笔钱,但亲耳听说自己的钱进了别人家库房,依旧心痛的无法呼吸。 除此之外还有个好消息,赵政把原先收去的自家土地,作为这次解决战马损耗问题的赏赐一并还了回来,一想到又能躺在藤椅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麦田,享受风吹麦浪的美景,唐霄晚上睡觉差点没乐醒。 因为蒙大胡子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受罚的这群人身上,所以甲什今天的训练异常轻松,既不用担心时不时地加些项目,又不用担心不经意间抽过来的鞭子。看着校场上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战友,都暗自庆幸当时没有一时脑热参与进去,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力气。 蒙大胡子着重照顾李超和吴海,两个人都是狠人,连受罚都在暗中较劲,李超是纨绔不假,但毕竟出自军武世家,即便终日混迹于花街柳巷,身体素质依旧没得说。 至于吴海,唐霄打听过,他和弟弟吴山也就是昨日与之配合的那个健壮少年,是蒙恬从北疆带回来的,所在的村落在罗马人打秋风时屠了个干净,兄弟二人当时躲在地窖侥幸逃过一劫。别看其貌不扬,体型不显,但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都相当出色,似乎比李超还要强上不少。 唐霄哪里知道,吴家兄弟之前在北疆虽然没有正式加入蒙家军,但凭借对地形的熟悉,一直在军中担任斥候一职。若非有他二人领路,蒙氏兄弟奇袭罗马大军后能否安全脱身,还是个未知之数。 和大部分新兵不同,吴家兄弟是真正上过战场的,也曾沾染过鲜血,也曾手刃过仇敌,有军功在身,按大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来分,年纪轻轻就已是第三级爵簪袅。 李超起初还能勉强跟上吴海的节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逐渐变得有些力不从心,到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的背影不断远去。 看到两人之间的差距悬殊,唐霄这才明白蒙恬的险恶用心,吴海之前在北疆的时候就跟在他后面,估计早已适应这种高强度的训练。在这件事的处理上蒙恬看似公平公正,实际还是有所偏颇,即便李信和他是莫逆之交,依旧不能阻止其护短。 当所有的训练和惩罚在一片哀嚎声结束后,蒙恬宣布了有史以来最令人兴奋的一则消息。 “明后两日休沐,今晚就可以离开军营,最迟后日开始训练前归营,后果自负。” 鬼才愿意待在这个破地方,蒙恬话音刚落,人群顿时作鸟兽散,那些原本躺在地上不愿动弹的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个跑得比一个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人影,只留下校场上漫天飞舞的尘土,看得唐霄在原地目瞪口呆。 和扶苏等人约定好明天相聚的地点,唐霄腆着脸跑到蒙恬跟前,搓着手掌说道:“大伯,小侄想跟您商量件事。” 蒙恬似乎预料到唐霄接下来想说的话,掏出一块令牌扔到他手里说道:“我知道你小子想干什么,拿着这个自己去马丞那里领。” “大伯真是神机妙算,小侄对您的敬仰简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唐霄把令牌装进口袋,昧着良心恭维道。 蒙恬对唐霄这番俏皮话很是受用,听得笑容满面,却故意没好气地说道:“别跟我来这些虚头巴脑的,我看着你从小长大,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是要拉屎还是放屁。” 低俗!粗鄙! 唐霄在心里对着蒙恬狠狠地竖了根中指,不过表面上还是得笑嘻嘻地回道:“那小侄就先告退。” “滚吧。” 拿着蒙恬的令牌,唐霄从马丞那里领了一匹马,临走前,五十多岁的老倌三番两次交代,说这是战马,属于军资,每一匹都记录在册,可不敢有半点差池。 使出一记声东击西,才从老马丞的喋喋不休中摆脱出来,军营中除了训练骑术其他时间一律不准纵马。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快步走出军营,翻身上马,扬鞭落下,一声嘶鸣响起,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之下,唐霄正朝着咸阳城飞奔而去。 第四十一章 偷娃贼 作为大秦最精锐的军队,西北牧场每年产出的马匹都会优先供应蒙家军,因此蒙家军中的战马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皆属上乘,每一匹都极为珍贵。这也难怪马丞会对唐霄千叮咛万嘱咐。 紧赶慢赶唐霄终于在城门关闭前入了城,虽然已近戌时,街道上依旧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酒楼派出自家的胡姬站在门口,用漂亮的脸蛋妖娆的身段吸引着来往的路人,赵政说“大秦国土之外,皆为蛮夷”,罗马人是胡人,波斯人也是胡人,只要不是大秦人都是胡人。 不过还真别说,这些胡姬跳的舞的确好看,因为她们懂得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去抓住他人的目光,勾起男人内心深处对原始诱惑的冲动。 唐霄只看了两眼就牵着马匆匆离开,倒不是说有多正直,主要是感觉鼻子里似乎有股热流即将喷涌而出,再不走就要出洋相了。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可爱的小丫鬟,萌萌的熊大熊二,调皮捣蛋的小雀儿,额,这个就算了,唐霄内心的激动又增加了几分,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可没走两步,就发现无论如何都拽不动身后的战马,扭头一看,只见它正对着路边一个摊位上的吃食大嚼特嚼。 小贩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愣在原处,谁能想到平白无故会突然冒出一匹马,还当着自己面吃自家的吃食。 战马和小贩见唐霄回头,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他,战马还把自己正在吃的东西用嘴巴往边上推了推,示意唐霄也一起吃。 哥们儿,现在可不是讲义气的时候,唐霄不动声色地摸遍全身,结果悲催的发现一个铜板都没有。两人一马,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赔钱!”小贩深谙先声夺人的道理,一声低喝,饱含怒意与悲愤,企图在气势上压倒唐霄,让其乖乖交出赔偿的钱财。 唐霄哪会被这种小伎俩吓到,不甘示弱地虎躯一震,把一条腿搭在桌子上,用大拇指指着自己,语气嚣张地问道:“你可知我是谁?” 小贩闻言仔细打量了唐霄一番,见这位郎君虽然肤色黑如焦炭,却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身上的衣着看起来也不似普通货色,像是出自大户人家,不过还是摇头说道:“不认得。” “当真不认得?”唐霄把脸凑到小贩跟前,难以置信地追问道。 小贩害怕自己得罪贵人,凑上去睁大眼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终依旧摇了摇头:“真不认得。” “不认得就好。” 听到小贩的肯定回答,又见战马吃得差不多,小声地嘀咕完这句话,唐霄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跨上马背,鞭子忙不迭地抽在马屁股上,战马吃痛飞奔出去,转瞬之间就消失在街尾。 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小贩的破口大骂,唐霄觉得自己真特么的机灵。 城内不准纵马狂奔,在确认小贩没有跟上来后,唐霄就下了马,牵着马朝着家中走去。 没有商铺的街道看不太清路,油灯在这个时代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没人愿意将自家那点光亮借给过路的人照明。 一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硬生生的把唐霄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变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健壮少年,加上穿的蒙家军军服和挑的战马好死不死也是通体黑色,一人一马简直与黑夜融为一体,一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行人。 有个醉鬼撞上唐霄后,居然顺势对他掏出自己的小兄弟,准备痛痛快快地放水,幸亏他视力够好,直接一记手刀砍在那人脖颈上,不然还没到家就得惹上一身尿骚。 嘭! 唐霄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人撞到,每次自己看到人都会提前让开,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对方最后偏偏还是会撞上来。 这回那人跑的速度太快,撞到唐霄身上竟被弹了出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唐霄挨了这一下也不好受,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骂道:“大晚上的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倒地那人脾气也是好,闻言急忙起身,不住地点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有急事,实在没注意,您见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您在哪儿呢?” 一听这话,唐霄更是气得肺都快炸了,破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小爷我在这。” 虽然身上黑,但是唐霄牙口好,一口闪闪发亮的大白牙在黑夜里成了别人能够找到他所在的唯一标志。 “真的对不住,我这实在是有急事……” 那人好不容易才找到唐霄,正说着话,突然从怀中传出婴儿的啼哭,那叫一个凄惨,唐霄这才注意到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 “您看孩子都饿哭了,我得赶快回去让我家那婆娘给他喂奶。”听到婴儿的啼哭,那人的神色瞬间变得有些慌张,语气也有些焦躁不安,不过天色太黑,加上一时气急,唐霄也没怎么留神。 那人说完就要离开,唐霄却一把将其拉住:“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带着孩子还跑那么快,也不怕伤着孩子。” 噌! 一道寒光掠过,只见那人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匕首,眼中闪过一抹凶狠,猛地朝着唐霄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臂划过。 蒙大胡子的训练不是没用的,要搁一个月前,这一刀下去,唐霄十有八九得见血,搞不好这只手臂就废了。不过现在的唐霄在那人掏出匕首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立时将手臂抽回,身子往后一退,与那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就在此时,远处接二连三地亮起火光,唐霄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抓贼”“偷娃”的字眼,再联想到面前这人的异常,他顿时觉得这件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唐霄冷哼一声:“原来是个偷娃娃的贼。” 见有人朝这边赶来,那人不再理会唐霄,转身就跑。 唐霄差点在那人手上吃了苦头,以他那有仇必报的性子,自然不可能任由那人就此逃走,旋即翻身上马,赶到那人前面将其拦下,一脸戏谑地望着那人。但这似乎是无用功,因为那人根本看不到他的脸色。 第四十二章 陷害 那人将匕首转过来对着唐霄,神情狰狞地说道:“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唐霄嘴角掀起一抹弧度,冷冷地道:“放下娃娃,小爷饶你不死。”特娘的,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句装逼话。 “找死!” 话音刚落,那人便低喝一声,举起匕首朝着唐霄刺来。 一般人面对手持利器的凶徒,都是下意识地避而远之,而经过蒙大胡子的摧残,蒙恬已经能够坐到面不改色,谁特么的会想到空手夺白刃居然也是训练项目之一。 躲过之前那一刀后,唐霄基本上已经了解对方的实力,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战五渣。出刀没有力度,速度不够,毫无章法,漏洞百出,从豹军新兵营里随便拎出一个都能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装逼就要装全套,见匕首刺来,唐霄一动不动地保持着高手风范,等到匕首近身,才撑起马鞍,伸腿一脚。 一个月的训练还是有些效果的,这一脚又快又狠,准确无误地踢在那人手腕上。 腕骨吃痛,一阵麻痹感传来,那人的匕首顿时脱手而出,掉落在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知道自己不是唐霄的对手,那人抱着娃娃前冲两步,侧身一滑,竟直接从战马腹下穿了过去。 在新兵营被蒙大胡子翻来覆去地折磨,唐霄心里早就压制着一股无名之火,好不容易逃出来,回家路上还差点被人给废了。唐霄现在急需一个发泄对象,面前这人就是个再好不过的选择,可不能让他轻易逃脱。 那人刚站起身,唐霄便从他头顶一跃而过,为了孩子的安全,直接趁着对方还未反应过来,先将其怀中的襁褓一把夺过,紧接着就是一记干净利落的扫堂腿。 肉体砸在青石板上传出一声沉闷声响,唐霄上前用脚死死踩住那人,蹲下身子拍拍他的脸,语气十分欠扁地说道:“你特么的倒是再跑啊?” 那人使劲地扭动着自己的身躯,企图从唐霄脚下挣脱开来,却发现毫无作用。 与此同时,唐霄先前看到的那一大堆火光也已经赶了过来,将所在的道路照得亮如白昼。 来的人中既有家丁也有衙役,还有不少衣着华丽之人,一眼看过去,黑压压的一片,直接将半条道路堵了个水泄不通,两旁的人家听到声响纷纷打开门窗观望。 唐霄注意到那些人的目光迅速集中到自己手上的襁褓,随后面色立时变得不善,知道这群人明显是误会了,正欲开口解释,没想到身下那人却抢先一步说道:“诸位,此人就是偷娃贼,在下方才听见呼喊声赶了过来,碰巧遇到此人正在一路狂奔,怀里的娃娃一直在啼哭。在下觉得事有蹊跷,便上前阻拦,不曾想此人拳脚颇高,在下不是对手,你们快将其擒住。” 那人的演技简直绝了,脸上的神情搭配上说话的语气,完全将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路人演绎得淋漓尽致。 我尼玛,唐霄突然觉得自己刚才不应该光顾着装逼,而是应该直接把这人的舌头给拔了,这样他就不能胡言乱语,污蔑自己的清白。 “你们听我解释,其实他才是偷娃贼,我是见义勇为……” 见那些人脸色阴沉地朝着自己缓缓围过来,唐霄急忙开口解释,可没说两句就被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打断。 “给我将其拿下,若有违抗,乱棍打死。” 说话之人是个头戴纶巾,身着锦衣,蓄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子,此时看向唐霄的眼神中正燃烧着熊熊怒火。 人贩子不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百姓深恶痛绝的对象,大秦律规定抓住人贩子,如果证据确凿,可以不必向官府报备,直接就地正法。 自己现在这情况正好是人证物证俱全,对方明显是想置自己于死地,所以听到小胡子的话,唐霄顿时跳了起来,指着对方骂道:“你大爷的,你还是不是人,难道就一点不顾我手中孩子的死活?” 此话一出,朝着唐霄围过来的众人立时脚下一滞,小胡子见状眼中的怒火都快要喷发出来,冲着唐霄吼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派一辆车送我到码头,再准备一艘快艇,外加一百万美金,不许派人跟着我,否则我就撕票。”呸呸呸,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听到对方的问话,唐霄下意识地就将港片里绑匪对警察提的条件脱口而出,好在现场没人能听得懂他说的话,不然这个偷娃的罪名估计是摘不掉了。 小胡子不耐烦地说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尽早束手就擒,乖乖地将小少爷还回来,兴许我家老爷还能网开一面,饶你一条生路。” 唐霄觉得这个小胡子有些怪异,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自己怀里这个小家伙家里的管家之类。自家小少爷被绑走,一般下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慌张,而这个人在看到自己抱着襁褓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无休止的愤怒,除此之外,似乎还对自己起了杀心。 唐霄用脚踢了踢身下那人说道:“我根本不是偷你家小少爷的贼,这个才是。” 小胡子怒喝道:“人证物证俱全,你还想狡辩?” 就在唐霄和小胡子正进行着激烈的言语交锋时,人群外突然响起一道苍老而不失洪亮的声音:“老夫相信他。” 旋即只见一位须发皆白,鹤发童颜的老者拨开人群出现在众人面前,老者虽身着长衫,气质儒雅,浑身上下却散发出一种久居上位者的气势。 见到这位老者,在场之人纷纷躬身喊道:“右相(老爷)。” 右相?那不就是冯去疾?唐霄看着面前的老者,神色复杂。 关于冯去疾的史料记载仅有寥寥数条,但他既然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还是压着李斯这等妖孽的右相,就足以证明他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过人之处。 第四十三章 真相大白 冯去疾朝着唐霄边走边道:“原先老夫还不敢肯定,但如今老夫能够确信你不是偷我孙儿的贼人。” 听冯去疾这么一说,唐霄倒是来了兴趣,问道:“右相为何会下此断论?” “之前瞧见边上的战马,老夫便料想你是军中之人,现在看到这身军服,便可以确定你是蒙家军的人,老夫相信蒙恬那小子带出来的兵绝对不会做这种事。”冯去疾佝偻着身子,捋了捋胡须:“最重要的一点,被你擒住那人鞋底沾染了老夫家中后花园独有的红泥。” 唐霄偏头一看,见身下这人的鞋底果然沾满红泥,当下心中一惊,这老头洞察力好生敏锐,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心思观察这些。这是个老怪物,能不招惹最好还是别招惹。 唐霄将怀中的襁褓送到冯去疾手上,也真是奇了怪了,原先在偷娃贼怀里哭个不停的娃娃自从被唐霄抢过来后就一声不吭,没想到现在回到自己亲爷爷手里却又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唐霄伸手轻轻挠了挠小家伙的下巴,小家伙立马就变得眉开眼笑,还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想要去抓唐霄的手指。 唐霄一边逗弄着小家伙,一边对冯去疾说道:“若不是右相明察秋毫,今夜晚辈可就要被乱棍打死,横尸街头了。”说到最后,唐霄故意加重声音瞪了小胡子两眼。 冯去疾见状暗觉好笑,心道这小子还真记仇,旋即对着小胡子喝道:“冯强,还不快向这位小兄弟道歉。” 冯强一脸不悦地对着唐霄抬了抬手:“我有眼无珠,误把小兄弟当做贼人,言语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见谅你大爷!”平白无故遇到这么多事,还差点被人弄死,唐霄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现在又见到冯强那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直接引燃了他内心的火气,指着冯强的鼻尖骂道。 冯强身为右相府的管家,平日里遇见的都是些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达官贵人,就连不少官员为了巴结右相,看见他都要恭恭敬敬地喊声三爷,他万万没想到唐霄竟会直接当着右相的面对他破口大骂。 气得吹胡子瞪眼,冯强举起颤抖的手臂指着唐霄说道:“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右相面前放肆。” 唐霄摆手说道:“别给我扣这么大一顶帽子,明眼人都知道我骂的是你,与右相无关。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的勾当?” 听到唐霄的最后一句话,冯强刚才那股子冲天气势瞬间偃旗息鼓,瞳孔猛地收缩,目光变得有些躲闪,袖子一甩,背过身去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听不懂?”唐霄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旋即指着被众人控制住的贼人向冯强问道:“那他应该听得懂吧?” “你什么意思?”听得出来,冯强在试图努力使自己保持镇定,但微微颤抖的语气已经将他出卖。 冯去疾没有阻止唐霄的行为,他此时似乎已经明白了些什么,望向冯强的眼神逐渐变得锐利起来。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唐霄冷哼一声,转身走到贼人面前问道:“说吧,冯强是如何找上你,又是如何指使你偷走小少爷的?” 贼人一脸迷茫地问道:“你在说什么?什么冯强?什么指使?” 冯强紧跟着说道:“你休想陷害我,我根本不认识此人。” 真的,这个贼人如果生在唐霄前世,不拿个奥斯卡小金人都对不起他这一身出神入化的演技,不过唐霄现在可没有耐性陪他在这里浪费时间。 没有理会冯强的叫嚷,见贼人还在嘴硬,唐霄二话不说直接对准他的腹部锤上一拳,后者立时面色扭曲,神情痛苦,想要弓起身子缓解疼痛,却被其余人擒住四肢无法动弹。 “你这是在严刑逼供!”冯强扯着嗓门愤怒地喊了一句。 听到这话,唐霄又是一拳击在贼人的腹部,还是同一个部位,不过力道却比之前那一拳还要重上几分,贼人忍不住吐出一口苦水。 唐霄缓缓扭头看向冯强,眼中闪烁着戏谑的光芒:“你这么紧张干什么?莫非是怕他说出什么对你不利的话?” “荒唐,我向来行的正坐的直,有何惧。再说我与此人素不相识,他又能说我什么坏话。”冯强面色一滞,旋即朝着冯去疾躬身说道:“老爷,此人擅自动用私刑逼供,已然违背我大秦律例,不能再任由他这么胡闹下去,还请老爷派人将其拿下。” 冯去疾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冯强一眼,却让他瞬间如坠冰窖,额头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掉落。 看到冯去疾对待冯强的态度,唐霄知道这个老怪物基本已经猜到事情的来龙去脉,走到贼人面前说道:“相信你也听到了,我身后这位就是当今右相,而你偷的娃娃正是他的孙子,这个罪名你觉得你能够承担得起吗?” 贼人闻言,低头半天不语,似乎是准备嘴硬到底。 唐霄这时候既没有继续问话,也没有动手,而是朝着冯去疾问道:“右相,请问此人所犯之罪该如何量刑?” 冯去疾十分配合不急不慌地说道:“大秦律规定:以不法途径获取他人幼童者,处肉刑,若为官家子女,罪加一等,处死刑。” 听到“死刑”二字,贼人顿时变得狂暴起来,愤怒地朝着冯强大吼大叫:“冯强,你竟敢欺我!”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唐霄在心底默念了一句,旋即抬头看向冯强:“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根本不认识他,我根本不认识他……”冯强目光呆滞地连连后退,像是疯了一样地重复着这句话。 “冯强,老夫自认对你不薄,你为何要做出这种事?”冯去疾看着冯强的模样,厉声喝道。 这一声厉喝顿时让冯强从魔怔中脱离,扑通一声跪倒在冯去疾面前,泪流满脸地说道:“小人一时之间被钱财迷了心窍,才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求老爷恕罪,求老爷恕罪……” 冯强一边说着,一边不停地将头磕在青石板上,没过多时地面上便多出一摊血渍。 冯去疾叹了口气道:“好在我孙儿无事,念在你服侍老夫多年的份上,只要你说出幕后指使,老夫便饶你一命。” “多谢老爷,多谢老爷。”冯强感激地起身,走到冯去疾身边正欲附耳说出幕后指使,却突然身子一挺,直直地向后倒去。 唐霄见状急忙上前查看,只见冯强翻着白眼口吐白沫,躺在地上不停抽搐,几息之间便已没了呼吸,而死因似乎是脖子上的一根十分不起眼的银针。 第四十四章 老怪物和小狐狸 见到有人暴毙,围观的人群立时乱作一团,惊呼和尖叫不断响起,场面根本无法控制。 唐霄曾经问过福伯和白亮有关这个世界武功的问题,结果发现根本就没有内力和真气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所谓的高手不过是五感六识与身体素质异于常人。 而由于白银的特性,用其制成的银针质地很软,要想将银针插入人体,必须在很近的距离之内才有可能,也就是说凶手就在周围的人群当中。 冯去疾也意识到这一点,迅速下令让家丁与衙役封锁现场,不让任何人出去,但很显然这时候已经迟了一步。 唐霄起身走到冯去疾身边道:“右相还是不必大费周章,凶手肯定已经混在人群中趁乱逃走。” 冯去疾看着混乱的场面,挥了挥手道:“放他们走吧。” 听到冯去疾的命令,家丁和衙役便放弃阻拦,人群瞬间四处奔散,不知去向。 冯去疾笑着问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晚辈唐霄,见过右相。”唐霄对着冯去疾躬身正式施了一礼,老老实实地报出姓名,在这种老怪物面前,最好还是不要耍什么小手段。 冯去疾有些惊讶地问道:“你就是唐霄?” 唐霄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反问道:“右相知道晚辈?” 冯去疾笑道:“先是凭借抗旱手册救我大秦众多黎民百姓,后以一首《鹊桥仙》力压诗词双绝名动大秦,最近又用四根铁条解决大秦千百年来的战马损耗问题,如此出类拔萃的少年英杰,老夫怎会不知。” “右相谬赞。”不得不说,被人夸奖的感觉相当不错,虽然唐霄自认不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对于今夜发生的事,你有何看法?”冯去疾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唐霄笑道:“右相这是在考校晚辈?” 冯去疾颔首:“说说也无妨。” 唐霄想了一会儿说道:“冯强受人指使委托贼人潜入贵府偷取小少爷,其直接目标虽是小少爷,但最终目标应该是令郎或者右相您。 凶手既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利用银针毒杀冯强,就说明他拥有杀死当时在场每一个人包括您的能力,但他并未这么做,证明幕后指使只是不想泄露自己的身份。 由此可见,幕后指使与令郎或者您之间的矛盾并非什么血海深仇,还不足以到伤人性命的地步,杀死冯强估计也是为了自保,迫不得已而为之。” 唐霄一口气说完,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不由得舔了舔嘴唇,对着冯去疾拱了拱手道:“晚辈能想到的暂时就这么多,若有错漏,还请右相校正。” 妖孽!冯去疾暗骂一句,旋即苦笑着说道:“你这是在故意羞辱老夫,想看老夫的笑话?” “右相何出此言?”唐霄愣了一下,不明白冯去疾的言外之意。 冯去疾佯怒道:“你分析得如此周密,还叫老夫校正,不是在打老夫的脸,又是如何?” 唐霄笑道:“晚辈只不过是将右相心中所想说出来罢了。” “也是个溜须拍马的家伙。”冯去疾笑骂了一句,旋即却是突然想起什么,对着唐霄说道:“不对,老夫记得蒙家军军纪甚严,蒙恬那小子从不许士兵随意离营,你此时为何会出现在这,莫非是偷跑出来的?” “右相也知道蒙家军的军纪,没有大将军的允许,晚辈怎敢擅自离营,若是被大将军发现,打一顿军棍都是轻的。”唐霄一想到蒙恬那层出不穷的折磨人的手段,就不寒而栗,浑身汗毛恨不得都竖立起来。 冯去疾倒是对蒙恬的做法极为赞同:“倒也是,蒙恬那小子脾气太爆,不过正所谓慈不掌兵,若无蒙家历代治军之严,我大秦何来蒙家军这一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虎贲之师。” “右相所言甚是。”唐霄适时地送上一记恰到好处的马屁。 冯去疾大手一挥道:“老夫与你有眼缘,你又恰好救了老夫的孙儿,老夫可得好好感谢你一番,且随老夫去府上,咱俩青梅煮酒,一醉方休。” “救下小少爷只是随手之劳,不足挂齿,右相言重。今日天色已晚,晚辈家中还有人在侯着,就不过府叨扰,改日必定登门拜访。”与这种老怪物最好保持距离,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反正明日是改日,明年也是改日。 冯去疾一眼就瞧出唐霄的花花肠子,直接说道:“明日你若不来,老夫就亲自去你府上走一趟。” “右相实在是折煞晚辈,怎敢劳烦您亲临,不过晚辈明日的确是有要事在身,后日一定去贵府讨杯酒水。”这老怪物实在太过烦人,唐霄不得已许下承诺。 “一言为定。” 得到唐霄的准确答复,冯去疾这才满意地捋了捋胡须,抱着哭闹不停的孙儿转身离去。 华阴伯府与右相府的方向正好相反,见冯去疾离开,唐霄随即也转身牵着马往家中走。 有意思的是,两人在转身的同时,都低声念叨了一句:“老怪物(小狐狸)。” 回到伯府的时候,院子里还没熄灯,两个门房大老远的只听见一阵马蹄声,却看不见任何东西,差点吓了个半死。 其中一个鼓起勇气冲着声音传出的方向喊道:“不论你是人是鬼,都请速速离去,咱这可是伯爷府,若是不识趣的话,定不饶你。” “瞧你们这怂样。”唐霄从黑影中走出,给了两个门房一人一个爆栗, 见是唐霄,两个门房立时松了口气,高的那个眼力见足,立马接过缰绳,将战马牵到后院的马厩。 矮的那个揉了揉脑袋,一脸谄媚地问道:“少爷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唐霄眉头一挑,语气不善地道:“怎么着,我什么时候回来还得向你禀报一声不成?” “瞧这破嘴,真不会说话。”矮个门房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子,道:“小人的意思是少爷这么晚回来,肚子指定饿了,小人去叫厨房给你做点吃食。” 矮个门房说完就要向厨房跑去,唐霄在后面说道:“记住咯,少爷我要吃馄饨,多加点芫荽。” 第四十五章 回家 进了府里,屋里都点着灯,挨个敲过去,可就是不见人,绕了一大圈,才在后花园看到聚在一起的人群。 灵儿和小雀儿在逗熊大熊二玩,一个月不见,两只小家伙又长大了不少,身上的绒毛变得更密,模样也显得更加可爱。 比起两只熊猫崽子,小雀儿更像是个熊孩子,熊大熊二在地上爬,他非要把两只小家伙的后腿提拉起来,推着它们往前走。 两只小家伙还不满半岁,哪里禁得住小雀儿这么折腾,还没走上几步就前爪一软,身子一歪,倒在地上,翻了个滚。 熊大熊二那暴脾气,能是这么好欺负的吗?从地上爬起来,迈动小短腿气势汹汹地就要去找小雀儿算账。 小雀儿二话不说,直接一边推一下,两只小家伙立时往后一仰,化作两团圆滚滚,一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停下。 熊大熊二的熊脾气一上来,谁劝都不管用,翻个身子晃晃脑袋,再度朝着小雀儿冲去,结果又一次四脚朝天。 看着两只小家伙不折不挠地想找小雀儿报仇,唐霄觉得如果它们吃饭能有这个劲头,也不至于到现在才长这么点点大。 灵儿在一旁笑得乐不可支,任由熊大熊二被小雀儿翻来覆去地蹂躏,一点儿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 凉亭里,石桌上摆了几道精致小菜,白亮正在和蒙管家举杯共饮。 令唐霄没想到的是,福伯居然也在场,不过他此时好像喝的有些多,胸前衣裳大敞,一条腿搭在石凳上,右手提着个酒壶,右手不断地比划着,嘴里也不知道在嚷嚷些什么。 旺财正趴在福伯脚边,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面前的大骨头棒子,以至于连唐霄进了院子都没有发现。往常只要唐霄出现在方圆二十步之内,冲着他就是一通乱叫。 看着院子里一幅其乐融融的景象,唐霄忍不住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众人齐刷刷地转动脖子,见是唐霄又纷纷把头扭了回去。 只有灵儿盈盈地走到唐霄身边,温柔地帮他整理衣衫,拍打身上的灰尘,嘴里轻声念叨着:“少爷怕不是糊涂了,您叫唐霄,可不叫什么乱七八糟的胡汉三。” 唐霄撇了撇嘴,不置可否,等灵儿停下手上的动作,才朝着凉亭走去。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旺财一见到唐霄,连眼前无比美味的骨头棒子都顾不上啃,抬起狗头就冲着他叫个不停。 “福伯,您怎么来了?”没有理会旺财的叫嚣,唐霄坐在福伯边上,一脸谄媚,表情跟之前的矮个门房有的一拼。 福伯瞥了唐霄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我做什么,还需要向你禀报不成?还是说你不欢迎我,想赶我出去?” 要不是看到福伯现在这副醉醺醺的模样,唐霄真的怀疑自己之前对矮个门房说的话都被他偷听了去。 唐霄陪着笑脸说道:“怎么会呢,您能来咸阳我高兴都来不及,哪还有把您往外赶的道理。” 再说,我就是有这心也没这胆。唐霄在心里边补充了一句。 福伯提起酒壶喝了一口说道:“之前蒙家女娃把家中的酒都搜刮得干干净净,我又命人酿了不少。还有你说的果酒和麦酒我也试着酿了些,果酒的味道倒还可以,只是那什么麦酒实在不合我胃口,和马尿一样,一股子骚味。” 福伯所说的麦酒其实就是啤酒,不过啤酒的“啤”字原本在汉字当中是不存在的,是前世国人根据外文译音译出来的,大秦自然也没有这个字,所以唐霄用麦酒来代替,因为啤酒的主要成分是小麦。 唐霄很想问福伯是不是曾经喝过马尿,不然为何会这样形容啤酒,不过他不敢,因为他知道如果真的那样问了,他会死的非常惨。 福伯吃了口菜接着说道:“果酒酿的不多,那玩意儿成本太贵。麦酒倒是有不少,不过那种马尿一样的东西,你准备拿去祸害谁?” 本来听到福伯说酿出了果酒和啤酒,唐霄的心情十分不错,可现在听他左一个马尿,右一个马尿,原本的好心情很快就被破坏殆尽,毕竟他最喜欢喝的就是啤酒。 唐霄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自己喝。” “没想到你小子的口味这么独特,反正我是不会再喝那马尿一样的玩意儿。”福伯摇了摇头,对唐霄喜欢喝麦酒的选择很是不能理解。 好气哦,可还是要保持微笑,骂又不敢骂,打又打不过,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唐霄内心十分的无奈。 说话间,矮个门房把馄饨送了过来,刚下好的馄饨上面铺了一层碧油油的芫荽,也就是俗称的香菜。蒙家派来的新厨子很有心,下馄饨用的是熬了许久的骨头汤,还在上面点了几滴麻油,闻起来喷香扑鼻,令人食指大动。汤白,菜绿,皮薄,肉厚,在有些微凉的夜里吃上这样一碗馄饨,实在是再舒坦不过。 唐霄是真的饿坏了,结束训练饭都没吃就往家赶,回到咸阳又遇到一堆破事,就着三人的下酒菜,一碗馄饨很快就下了肚,连汤水都喝得一滴不剩。 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长长的饱嗝,唐霄拿筷子剔着牙,向一旁的蒙管家问道:“成叔,最近府上没发生什么事吧?” 蒙成说道:“倒是没发生什么大事,不过这一个月来,陆续有人往府上递拜贴,还有不少人带了礼物上门求见。” 对于这种情况,唐霄其实早有预料,自从那天在七夕诗会上做出《鹊桥仙》以及扶苏对自己的态度,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 对于那些人来说,自己如今还未成气候,在现阶段拉拢自己,不需要付出什么太大的代价,可一旦自己成了气候,到时候再想拉拢或者说攀附自己,所付出的代价可能会是现在的百倍甚至千倍。 “礼物您收下了吗?” “没有,我对他们说少爷不在家,我一个下人做不了主。” “您做的很好。” 在咸阳,唐霄不想和除蒙家之外的任何人扯上关系,如果可以,他甚至不想和扶苏有来往。但在豹军新兵营的一个月时间,已经注定他和扶苏之间不可能毫无关联,一起扛过枪的革命友谊可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第四十六章 客临门 咸阳城的一天永远是在喧闹中开启的,天边刚露出一缕鱼肚白,各个府上的门房就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睡眼惺忪地打开府门,招呼着在街道上四处吆喝的妇人来倒夜香。 街道两边的商家也在此起彼伏的鸡鸣声中打开店门,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为一整天的生意做准备。有起的更早的人,此时已经在摊位上和小贩讨价还价,最后以低于原价一钱的价格心满意足地拿走了两颗白菜。 清晨的咸阳城,喧嚣而和谐。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对于这个观点,唐霄相当赞同。谁会想到原本在家中能睡到日上三竿的人,居然会早早地爬起来绕着街道跑起了步。都怪那该死的训练计划,短短一个月就将自己完美无缺的生活作息全部打乱了。 唐霄觉得自己在新兵营被蒙恬摧残久了,很有可能产生了受虐倾向,跑起步来还非要跑完十里路,没跑完就老觉得心里有口气堵得慌,十分不痛快,直到绕着街道跑了三个大圈才停了下来。 回到家中的时候,厨子已经将早餐做好端到圆桌上,熊大熊二是两只小懒虫,到现在还在睡觉。福伯、蒙管家和白家父子已经就座,灵儿在帮他们盛粥,看到唐霄进门,灵儿正准备多盛一碗,却被他制止,示意众人先吃。 跑步出了一身的汗,被汗水浸湿的衣服穿在身上黏糊糊的很难受,再加上已经进入八月份,天气早就开始转凉,如果不洗个澡换一身干燥衣裳,很有可能就会感染风寒。 洗完澡打开门窗,阳光迎面照了过来,虽然还不是那么温暖,却让唐霄心情大好,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摇头晃脑地朝着大堂走去。 坐到主座上,其他人基本都吃的差不多了,一人捧着一杯清茶在话家常。像这种下人和主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还让主人吃剩菜剩饭的场景,在大秦无论那个地方都不可能出现,也就唐霄没有那么多讲究,因为他根本没有把这些人当成下人,而是家人和朋友。 灵儿盛了碗粥放在唐霄面前,又拿过一个鸡蛋在桌边轻轻磕了两下,剥完壳之后送到他手边的盘子里。 粥是大秦最常喝的小麦粥,用粳米和小麦熬成的,厨子煮的不稠不稀,喝起来刚刚好。而且也不知道是李四还是灵儿教的,煮粥的时候还知道加点菜籽油,很提食欲。 唐霄早上吃的不多,一碗粥,一个鸡蛋,再加一根油条就够了。吃完饭抹抹嘴,就见到自家胖厨子拖着一大袋东西从偏门慢吞吞地挪进来。 今天甲什的另外九个人都要到府上来,唐霄昨晚就跟胖厨子说了,拿出自己最好的手艺,让那群孤陋寡闻的家伙开开眼,让他们明白谁家的伙食才是整个咸阳城最好吃的。 胖厨子接过唐霄赏的一片金叶子,笑得合不拢嘴,承诺一定把自己最拿手的菜肴全部做出来,保证让客人吃完之后回味无穷,恨不得连舌头都咬掉。 吃完早饭,刚收拾完毕,就有客人上门,第一位来的是王离,个子不高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看起来有些滑稽,不过撑马鞍下马的姿势却相当潇洒。 王离说明来意,把缰绳和礼物递给门房,自己踏进府里,一眼就看到坐在院子里喝着茶水的唐霄,脸上露出了笑容。 看到自己面前的阳光被遮住,唐霄抬头看了下,见是王离,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来得这么早?” 王离对唐霄躺的藤椅十分感兴趣,上前一边来回摸索,一边嘲笑道:“我家也住在朱雀街上,离你家不过三四百步,你方才晨跑我就在门口瞧着,跟个二傻子一样。” 军营就是一个大染缸,原来多有礼貌的一个小孩,在新兵营待了不过一个月,就变得满口脏话,唐霄对此深恶痛绝,觉得自己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最初讨厌的模样。 “你才二傻子呢。”互损是唐霄、扶苏和王离之间的日常,唐霄回了一句接着说道:“就四五百步还要骑马,跑两步会死?” 王离翻了个白眼道:“我乐意,你管得着吗,再说,我又不像你,在军营没跑够,回到家还要给自己找罪受。” 把唐霄从藤椅上赶下去,王离自己躺了上去。 看着一脸享受的王离,唐霄警告道:“你再多话,今天中午没你的饭。” “别啊,为了蹭你这顿饭,我专门空着肚子来的,你看到现在还瘪着呢。”王离说着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唐霄没好气地说了一句:“饿死算咧。” 王离嘿嘿一笑,指着自己身下的躺椅问道:“这是什么玩意儿,我怎么从未见过?躺着还挺舒坦。” 唐霄讽刺道:“这叫躺椅,你说躺着舒不舒坦?” “我阿爷年纪大了,不便久坐,做兄弟的,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王离对着唐霄疯狂眼神暗示,就差没直接开口要了。 被王离一连串的眼神给恶心到了,唐霄急忙答应下来:“行行行,给你,我立马差人送到府上。” 见目的得逞,王离嘴角微微上扬:“谢谢霄哥儿。” 就在唐霄和王离拌嘴之际,甲什的其他人也陆续上了门,每个人都带了礼物,虽然看不出是什么,反正都没空手。 甲什七个平民中有一对猎户兄弟让唐霄尤为关注,哥俩是双胞胎,哥哥叫郑大乾,弟弟叫郑大坤,皆有一技之长。哥哥射术惊人,百步之内,箭无虚发,是新兵营里唯一一个每次射术考核都拿甲等的牛人。弟弟据说是个陷阱高手,大到黑熊野猪,虎豹豺狼,小到兔子野鸡,狍子山羊,就没有他抓不住的猎物。 兄弟俩这回登门直接扛了一头三百多斤的大野猪过来,看得唐霄目瞪口呆。 人一多,府上就开始热闹起来,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居然还随身带着两幅牌,七个人加上王离,正好凑齐两桌,直接就在院子里斗起了地主。至于唐霄则被他们自动忽视,因为这狗日的打牌喜欢赖账。 第四十七章 不受欢迎的啤酒 周边人家屋顶上都升起了炊烟,两桌人地主不知道斗了多少轮,胖厨子把菜也做的差不多了,可就是迟迟不见扶苏的身影。 “对三。”王离把两张竹牌甩到桌面上,向其他人问道:“大公子不会来不了了吧?” 郑大乾紧跟着抽出两张盖在王离的牌上:“对八。会不会是今上不许他出来?” “对勾。应该不会吧,大公子又不是小孩子。”另外一人说道。 “对二。那说不准,搞不好大公子犯了什么错,现在正被今上罚着面壁思过呢。”郑大坤笑着猜测道。 “要不起。你别说,搞不好还真是这样。” 你们就幸灾乐祸吧,等扶苏来了,老子把你们说的话全部告诉他,到时候有你们好受的,叫你们不带老子。 看着这群家伙在自己面前,一边打着牌,一边有说有笑的,自己却孤零零地坐在一边,唐霄就气不打一处来。 众人说话间,不远处传来一道爽朗的笑声:“我这一路上喷嚏打个不停,指定是你们在背后说我坏话。” 旋即只见扶苏领着两人走了进来,右后方依旧是小老头无常,左后方的人却让唐霄大吃一惊,竟然是赵越,或者说是赵月,不过联想到她和扶苏的关系,也就不觉得惊讶。 赵月还是男装打扮,看到唐霄后便对着他一阵挤眉弄眼,想到对方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唐霄的内心就不禁有些荡漾,这是一颗两世处男的春心在萌动。 搁以前要是突然见到扶苏,这群人肯定手忙脚乱地地起身行礼,但在新兵营相处了这么久,现在没一个人离开座位。 “三条七带对四。”王离笑着说道:“我们只是在推测你为什么会来的这么迟。” 扶苏耸了耸肩无奈地说道:“公父准备九月进行第三次东巡,昨日我刚回去就被叫了过去,交代了许多事情,一直到丑时才结束,这才起晚了。” 唐霄很快就注意到扶苏这段话中的重点,问道:“东巡短则三五月,长则一两年,也就是你不能和我们一起训练了?” 扶苏闻言脸上浮现出一抹愁容,随即又笑着说道:“没事,反正大家都在咸阳,之后相见的机会还有很多。” 似乎是感觉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低落,扶苏拍着唐霄的肩膀说道:“不说这些,唐霄,我刚起来洗漱完毕就跑到你这儿来了,你可得好好招待我。总是听你和小月吹嘘你家的饭菜有多好吃,我倒是要尝尝看到底有没有那么夸张。” 唐霄笑道:“就怕你肚子装不下。” 因为这次是正宴,所以唐霄采取了分食的就餐方式,也就是像上次扶苏在谪仙楼那样,众人全部落座之后,家中的下人就开始轮流上菜。 酱肘子,红烧肉,红烧狮子头,糖醋排骨,拔丝苹果……一道道在大秦从未出现过的菜肴,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食案上,诱人的香味让场中每个人都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看得出来自家厨子是真的用了心,做出来的菜不仅香味扑鼻,就连摆盘和装饰都很讲究,称得上是色香味俱全。 如果说菜香还不至于让众人失去理智,那么紧随而来的白酒、果酒和啤酒所散发出的各式酒香,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特别是王离,在白酒揭盖的一瞬间,鼻子都凑到了坛口,恨不得把头都塞进去。唐霄没看出来,这么点大一个小屁孩,居然还是个小酒鬼。 白酒和果酒是给客人喝的,至于啤酒是唐霄给自己准备的。自从昨晚被福伯左一个马尿右一个马尿刺激到之后,唐霄就不敢把啤酒给别人喝,万一又来一个马尿,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会忍不住当场把那个人给掐死。 倒酒的时候,注意到唐霄喝的酒和自己喝的酒颜色不一样,扶苏故意板着脸说道:“好你个唐霄,居然藏私,有好酒都不跟我们分享,自己一个人偷偷享用。”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自己都特意用装白酒的坛子来装啤酒,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唐霄苦着脸说道:“倒不是我小气,不愿意给你们喝,只是我喝的这酒名为麦酒,乃是利用一种特殊的方法酿造而成,味道颇为怪异,我怕你们喝不惯。” “还没喝你怎么就知道我们喝不喝得惯?”王离是唯恐天下不乱,故意在一旁捣蛋。 看到王离那副模样,唐霄就来气,道:“那行,先说好,我给你们一人倒上一杯,无论喝不喝得惯,全都得给我一滴不剩地喝掉,谁若是做不到,就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行。” 众人异口同声地应允下来,人都是有猎奇心理的,他们也想尝尝这所谓的麦酒,味道到底有多怪异。 把装啤酒的坛子递给边上的下人,下人旋即给客人们逐一将酒樽斟满。 “我干了,你们随意。”唐霄原本打的算盘是自己喝啤酒,客人喝白酒,一方面的确是怕他们喝不惯,另一方面也是存着灌醉他们的念头。为此还特意换了大号的酒樽,这一樽酒至少也有三两。 看到唐霄眉毛都不皱一下就轻而易举地把一樽酒喝下,客人们旋即端起酒樽一口灌下,结果不到一息就纷纷喷了出来,看得唐霄心疼不已。 唯一让唐霄感到诧异和高兴的是,赵月居然一小口一小口地把一樽啤酒全部喝完了,整个过程脸上笑容不断,似乎对啤酒的味道很是喜欢, 不愧是老子看上的女人,连口味都如此相像。唐霄在心里十分满意地意淫道。 不过赵月也不知道是容易上脸还是不胜酒力,只喝了一樽啤酒整张小脸就变得红扑扑的,看起来美艳不可方物,格外诱人。 “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难喝,跟马……”王离喷完就忍不住抱怨,可“马”字才刚说出口,就被唐霄的模样给吓到。 只见唐霄杀气腾腾地盯着王离,一字一顿地缓缓说道:“你要敢把后面那个字说出来,我就掐死你!” 第四十八章 初步攻陷 在唐霄的淫威之下,王离非常识趣地选择了闭嘴,闻到菜肴散发出的浓郁香味,没吃早饭的肚子发出了不争气的声响。 其他几个家伙已经顾不上喝酒,一心一意地和桌子上的吃食较劲。红烧肉肥而不腻,糖醋排骨酸甜可口,狮子头软糯咸鲜,酱肘子最是美味,酥烂醇香,用筷子轻轻一扯就能撕开,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在口腔中瞬间融化,简直就是味蕾的顶级享受。 其实说实话,唐霄觉得李四的手艺比现在家里这个胖厨子还要好上几分,可惜军营里的伙食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更多注重的是填饱肚子,讲究速度和数量。像这种要花费大量时间的精致菜式在军营里根本不可能出现,李四的那一身好厨艺算是被埋没了,不过好在蒙家军的军饷待遇都不错。 “放开了吃,酒肉管够!”看到众人吃得开心,唐霄心里也高兴,大手一挥十分豪迈地说道。 众人本来还担心吃食不多,怕吃快了,品不到真正的精髓,都吃得很慢很细。现在听唐霄这么一说,瞬间化作一头头饥狼饿虎,吃东西的速度一个比一个快,令唐霄瞠目结舌。 “来盘红烧肉。” “我也要一盘。” “那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要吃就吃大肉丸子。” “你们懂什么,这酱肘子才是极品。” …… 唐霄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不停跳动,奶奶的,感情这群牲口把他家当成酒楼了。 酒足饭饱,客人们一个个吃得嘴角流油,肚子变得圆滚滚,下人适时地送上一碗消食的山楂水,酸酸甜甜又解油腻,进了肚子十分舒坦。 这群牲口简直就是强盗,就这么点人居然吃掉了半扇猪肉,喝掉了五坛白酒,十坛果酒,宴席结束唐霄才知道自己先前说的那句话有多么的愚蠢,这群牲口根本就不拿自己当外人,一点儿也不知道客套一下。 郑大乾躺在毯子上,摸着肚子自言自语地说道:“退伍后我就不打猎了。” “那你想干啥?”郑大坤好奇地问道。 郑大乾指了指唐霄说道:“卖身入唐府,给霄哥儿当下人,工钱什么的倒是其次,只要管吃管住就行,当然最主要是管吃。” 郑大坤兴奋地说道:“那我和你一起。” “你不行。”郑大乾直接拒绝了弟弟的提议。 郑大坤有些不解:“为啥?” 郑大乾白了弟弟一眼:“你傻啊,咱俩要是都过来了,爹娘岁数大了,谁照顾他们?” 郑大坤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咱俩一年一年轮着来,反正咱俩长一样,霄哥儿也分不出来。” “好主意,我看行。”郑大乾眼睛一亮。 拜托你们商量这些东西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声,当我耳聋吗?唐霄在心里怒吼。 扶苏突然一拍食案说道:“哦,我想起来了,上次赵高把你给他的酒献给了公父,公父喝了之后赞不绝口,今日来赴宴之前还特意嘱咐我,要我多带一些回宫。” “行,待会儿我再命下人搬些出来。”既然赵政都开口了,这酒不给也得给,不过看扶苏那副模样,唐霄怎么都觉得这是他自己在自作主张。 无常在一旁跟了一句:“给老夫也捎上两坛。” “成。”对于无常,唐霄还是挺感激的,上次在谪仙楼孙晨突然动手,要不是他出手相助,自己很有可能就得吃点苦头。 “那个,我也想要几坛,不过不是白酒,是麦酒。”赵月红着小脸说道。 唐霄十分爽快地答应道:“没问题。” 见唐霄这么好说话,王离也笑嘻嘻地说道:“霄哥儿,其实我……” “滚!” 吃完饭,一群牲口又支起了牌摊,这回九个人居然分成三桌,玩起了三人斗地主,照例没有带唐霄。 不过这次唐霄没有生气,因为他此时正忙着和赵月在后院谈人生,聊理想。 秋日午后的阳光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池塘里的鲤鱼聚在一起来回游动,像一团在水中的火焰,领头的墨鲤不急不缓地摆动着自己的身躯,动作优雅而高贵,宛若一位威风凛凛的君主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唐霄把手上最后一点鱼食洒进塘里,拍拍手掌说道:“我到底是应该叫你三公子,还是应该叫你大公主?” “啊?”正趴在栏杆上看着锦鲤的赵月听到唐霄的话突然一愣,旋即低着头不停地揉着自己的衣角轻声说道:“你都知道啦?” 看到赵月这幅极为娇羞的小女人模样,唐霄一时之间竟是有些痴了,半晌没有回话。 赵月见唐霄半天没有回应,不由得感到有些奇怪,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可刚一抬头就和唐霄那痴痴的目光相对,瞬间一抹绯红由颈部直接蔓延至脸上,好在喝酒之后的脸还是很红,看不太出。 虽然心底有着一丝窃喜,但赵月还是翻了个十分好看的白眼嗔怒道:“呆瓜,知不知道这样盯着一个女人看是很无礼的行为?” 唐霄没有回答赵月的问题,而是紧紧盯着她的双眸,深情款款地说道:“月儿,我想看你头发放下来的样子。” 赵月被唐霄的目光看得心底如同小鹿乱撞,都没有注意到唐霄对她的称呼,居然真的鬼使神差地把头上的青玉簪子取了下来。 如果说女扮男装的赵月是玉树临风,那么现在的赵月就是倾国倾城,那是一张足以魅惑众生的脸庞,有着身为皇室与生俱来的高傲,却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优雅的气质之中又带着一丝俏皮可爱。 唐霄觉得自己的模样现在肯定跟猪哥没什么区别,因为这女人特娘的也长得忒漂亮了,简直就是天仙下凡。 见唐霄就这么傻乎乎地盯着自己,也不说话,赵月有些恼怒地说道:“你看够了没有?” 唐霄再次深情地说道:“没有,永远都看不够。” 赵月从小在宫中长大,接受的都是正统的皇家教育,何曾听说过如此赤裸裸的表白,脸色羞红地狠狠踩了唐霄一脚,丢下一句“登徒子”便转身跑开。 看着赵月匆匆离去的背影,唐霄嘴角掀起了一抹自信的弧度。 第四十九章 上门拜访 本来宴会只是中午一顿,结果这群牲口吃了午饭后就死乞白赖地不肯走,一直磨蹭到府上再度升起炊烟,于是又顺理成章地蹭了一顿晚饭。 吃过晚饭,唐霄才见识到什么叫做无耻,扶苏居然弄来两辆运货的马车用来拉自家的酒,还说要全部装满。 开玩笑,这两车要是装满了,家里的酒也就不剩多少,不愧是皇家人,这无耻的程度也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经过一阵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扶苏终于答应去掉一车,不过剩下那辆马车装的要全部是最好的酒。 虽然中午吃饭的时候,唐霄严词拒绝了王离的无理要求,不过临走的时候还是派人送了十多坛酒到通武侯府上。 剩下每个人都送了一坛白酒加一坛果酒,还给他们准备了食盒,把府上的菜肴也带些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这群牲口拿了东西就心满意足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有赵月在上马车前依依不舍地看了唐霄一眼,让他心里就像是被什么挠了一下,痒得很。 明天要去右相府上拜访,加之吃晚饭的时候被这群牲口被灌了不少酒,所以唐霄洗漱过后就早早地上了床。 听闻右相酷爱酒和茶,唐霄准备了两坛酒加一筒茶叶,今天的早饭吃得格外饱,因为他觉得中午在右相府上估计是吃不下去的。 东市附近多为达官显贵的住宅,右相府自然也不例外,和白亮一起乘着马车没过多久就到了。 唐霄上前对着门房说道:“华阴县伯唐霄今日特来拜访右相,烦请小哥进去通报一声。” “爵爷不必客气,我家老爷早已恭候多时,请随我来。”估计是冯去疾早有交代,听到唐霄自报家门,门房便弯腰伸手,态度十分恭敬。 看看,这才是大户人家下人的教养,不像自家那几个憨货。 右相府的内部和外表看起来一样简朴,没有什么太过豪华的装饰,顶多只有几株花草树木,完全不像是一个当朝大员的府邸。 实际上赵政对于官员的俸禄发放相当大方,冯去疾身为右相,一年的俸禄至少有四千多石,如果换算成钱财,修建一座像模像样的府邸完全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现在的右相府还是这副模样,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抠门要么节俭,其实唐霄觉得这俩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门房的指引下,唐霄来到大堂,此时冯去疾正和另外一位老者手谈,老者身着玄袍,头戴束发冠,侧容刚毅。 唐霄见状让白亮把抱在怀里的两坛酒递给下人,自己则带着茶叶缓步走进屋内,寻个位置坐下,静观两人对弈。 两个老头下棋下得很专心,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人进屋。 一个是大秦右相,一个能和其平起平坐,原本以为两人的棋艺肯定都是当世顶尖,至少也是大国手级别,可没想到两个老头都是臭棋篓子。 手中的棋子刚落到棋盘上,冯去疾就突然瞳孔一缩,随即陪着笑脸和玄袍老者打商量:“老李,你容我悔一子。” “方才是沙子迷了眼睛没看清,现在又是什么借口?”玄袍老者轻蔑地瞥了冯去疾一眼,淡淡地道。 冯去疾用手掌在眼前扇了扇,一本正经地说道:“有只苍蝇一直在我耳边绕来绕去,弄得我心神不宁。” 玄袍老者用手指点着桌子说道:“一炷香的工夫不到,你数数都悔几次棋了?” 一听这话,冯去疾不乐意了,脖子一红怒道:“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不也悔了好几次。” 玄袍老者摆摆手道:“行行行,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再饶你这一回。” 两个老头你悔一次,我悔一次,玩得不亦乐乎,本来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解决的棋局,愣是被他俩拖了一个多时辰,唐霄在旁边看得眼皮子都开始打架。 “哈哈,我赢了。老冯啊,你棋艺虽精,但比起我来还是略逊一筹。” 我滴个天老爷,终于下完了,玄袍老者的一声欢呼瞬间让唐霄来了精神,可接下来冯去疾说的话又差点让他崩溃。 “这局是我大意了,再来一局,我要让你见识下我的厉害。” “晚辈唐霄见过右相,见过老先生。”唐霄觉得自己再不说话,这俩人能一直嗨到天黑。 见到唐霄,冯去疾依旧不服输地放了一句狠话:“我有客人上门,今日就暂且放过你,改日再大战三百回合。” 玄袍老者撇了撇嘴道:“怕你不成,手下败将。” 冯去疾看到唐霄面前的竹筒,皱着眉头问道:“今日是老夫专门为了答谢你,还带礼物作甚?” 唐霄把竹筒递到冯去疾面前说道:“就带了两坛家中自酿的酒和自制的茶叶,不值钱。” “哦,你也喜欢喝茶。”冯去疾没想到唐霄居然会喜欢喝茶,因为茶叶在此前一直都是作为药用,成为饮品只是近两年才兴起的,爱好者甚少。而且大多是上了岁数的老人,最初目的也仅仅是听说具有消除疾病延年益寿的效用。 唐霄笑道:“晚辈的茶叶可与右相平日所喝的不大一样。” “有何不同?”听唐霄这么一说,冯去疾何玄袍老者都来了兴趣,异口同声地问道。 唐霄答道:“晚辈的茶叶是炒出来的。” “茶叶又不是干货,如何能炒,你这小子简直是在暴殄天物。”茶叶在这年头还是属于奢侈品,对于唐霄如此浪费茶叶的行为,冯去疾有些痛心。 唐霄不准备多费口舌和这两个老头解释,直接用事实来打脸:“让晚辈为二位泡上一杯,待品尝之后再下定论。” 冯去疾捋着胡须笑道:“这小子还不服气,好,老夫就尝尝你这炒出来的茶叶到底是个什么滋味,若是不合胃口,老夫可是会发脾气的。” 虽然茶道那一套花里胡哨的东西都在唐霄脑海里,可大秦根本没有那么多茶具,再加上他也不准备将那些纷繁复杂的步骤弄到这个时代来,就是两杯很普通的茶水。 将两杯茶推到冯去疾和玄袍老者面前,唐霄说道:“请二位品鉴。” 第五十章 拜师 冯去疾和玄袍老者一脸茫然地看着唐霄从竹筒中抓出一小把茶叶放入茶壶,接着将一壶刚煮沸的热水稍微晾凉倒入其中,一段时间过后便翻开两只茶杯,把茶水缓缓灌入。 之前茶叶闷在茶壶里面闻不到香味,现在一倒出来,醇厚的茶香瞬间就弥散开来,两个老头下意识地耸了耸鼻子,不自觉地伸手将茶杯挪到自己跟前。 端起茶杯放在鼻前用手掌轻轻一招,只觉一股馥郁芬芳涌进肺部,沁人心脾,仿佛整个胸腔都打了开来。 虽然心里早就按捺不住想尝尝这茶的味道,冯去疾还是傲娇地说道:“闻起来还不错,只是不知道这喝起来如何。” “虚伪!”玄袍老者鄙夷地骂了一句,旋即笑着对唐霄说道:“茶香扑鼻,茶汤清亮,想来味道也不会差。” 冯去疾亦不甘示弱地骂了回去:“马屁精!” 玄袍老者没有理会冯去疾,吹了吹热气,小嘬一口,旋即眉头一皱,片刻后便舒展开来,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瞪大,惊呼出声:“好茶!入口虽有苦涩,但回味清爽甘甜,余香久久不能消散,远非新鲜茶叶可比。”说着便将茶水一饮而尽,伸手去拎唐霄面前的茶壶。 玄袍老者的手刚放到茶壶上,就被冯去疾拦下,只见他一边小口地品着手上的茶水,一边开口说道:“这是人家小辈孝敬我的,你在这一杯接着一杯,算怎么回事?” 玄袍老者说道:“现在知道护食了?方才也不知是哪个老不修说别人暴殄天物来着?” 冯去疾毫不客气地说道:“我爱怎么说是我的事,与你何干,反正现在这茶叶是我的,你若想喝,自己问人家要去。” 唐霄送给冯去疾的是秦岭的古树茶叶,无论是炒制后的形状颜色,还是泡出来的茶香茶汤,比之前世那些所谓的十大名茶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玄袍老者笑道:“小子,你可听见这老不修的话了,你今日若是不予一些茶叶与老夫,老夫这颜面可就算是丢尽了。” 能和冯去疾有说有笑骂来骂去的人,绝不会是什么简单货色,唐霄明白冯去疾的意思,这是想让自己借此机会与这玄袍老者扯上关系。玄袍老者自然不会不清楚个中含义,既然他还开口向自己讨要茶叶,就是表示想结交自己,自己可不能不识趣。 理清思路,唐霄对着玄袍老者拱手说道:“老先生说笑,不过是些茶叶而已,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倘若老先生真的向晚辈讨要黄白之物,晚辈还不一定舍得。待会儿老先生给个地址,晚辈差人送去府上。” “你这小子嘴上就跟抹了蜜一样,说话让人心里舒坦。”玄袍老者笑道:“老夫可不会白拿你的茶叶,日后若是遇到麻烦便来左相府找老夫,只要不是什么作奸犯科之事,自有老夫为你做主。” 唐霄才不会信这老头说的话呢,这些当官的一个比一个精明,明哲保身是他们最基本的本领,自己如果真的有什么麻烦,到时候都不一定见到他。 等等,他刚才说什么来着,左相?那不就是李斯?这么说,大秦的左右两位丞相现在都坐在自己面前?想到这,唐霄突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过唐霄没想到的是,这个史书上以严于律己著称的法家执牛耳者,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冯去疾没好气地说道:“是你左相府的大门比我府上宽些,还是你老李的能耐比我老冯大些?我认识的晚辈,用得着找你帮忙?” 李斯冷笑一声道:“大门既比你家宽些,能耐也比你大些,别的不说,只这下棋你便比不过我。” “上一局我有心让你,居然还来劲了,来来来,让我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冯去疾哪能忍得下这口气,当下拿过棋盘便要与李斯分个高低。 我的天哪,李大爷,您老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您说您没事非要去招他干嘛!不行,绝不能让两个老头下棋,这一落子没有一个时辰指定结束不了。 “右相,这时辰不早了,晚辈肚子也有些饿了,您看能不能先用饭。饿着肚子脑袋不灵光,影响发挥,不如吃饱了,您二位再分伯仲。”吃完饭,老子就滚蛋,才不愿意留在这看两个棋艺烂的一塌糊涂的糟老头子下棋。 冯去疾也会给自己找台阶下,立即跟着说道:“怪不得方才那局我脑袋有些迷糊,原来是因为腹中无食,算你走运,先吃饭,待会儿再收拾你。” 李斯淡淡地说道:“怕你不成。” 右相府准备的午饭大大出乎唐霄的意料,不紧不难吃,反而十分合他胃口,更令人震惊的是,不仅味道和自家厨子所做的颇为相近,菜式居然都是自己爱吃的。 看到唐霄吃了一口菜,脸上便布满疑惑,冯去疾笑着解释道:“别想了,老夫打听到你小子对吃食要求极高,寻常东西根本入不了你口,便从蒙家借了一位厨子,做的都是些你爱吃的菜式,老夫今天也算是沾了你的光。” 冯去疾这番话一出,唐霄内心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其实来右相府之前,他一直认为老怪物是另有所图,从来不认为对方是真心想感谢他。但是现在忽然想给自己两巴掌,觉得自己真特么的不是个东西。 唐霄放下碗筷,神色严肃地对着冯去疾躬身说道“右相厚爱,晚辈如何承担得起。” 感受到唐霄行为和语气的变化,冯去疾脸上笑容更甚,缓声问道:“你可愿拜我为师?” 唐霄愣了一下,不知道冯去疾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旋即便反应过来,对着冯去疾重重拜下:“老师在上,请受弟子一拜。” 冯去疾见状抚着胡须,一脸欣慰地道:“孺子可教也。” 李斯愤愤地说道:“这可是根好苗子,假以时日必能成为我大秦的股肱之臣,你可莫要误人子弟。” 冯去疾嘲讽道:“如何教徒弟我自有方法,就不劳左相费心,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那个无法无天的弟子再说吧。” 提及弟子,李斯瞬间变脸:“那臭小子,再这么下去迟早有天要吃大亏。” 唐霄忍不住插了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 “是极是极。”听到唐霄这句话,李斯忙不迭地点头同意,旋即神色复杂地看着他说道:“若不是被这老不修抢先一步,老夫都想收你做弟子了。” 第五十一章 冯家 古代拜师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弟子先要献束脩六礼,再献茶行跪拜礼,言明心志,接着老师要回赠礼物,劝诫鼓励。 不过冯去疾似乎对这一套繁文缛节不太感兴趣,只让磕了个头就算完事,唐霄倒也乐得自在。 吃完饭,看到两个老头又坐回棋盘前,唐霄便准备脚底抹油,可冯去疾非要留她吃晚饭,说是今日老妻带着儿子儿媳去城外的青云观上香,要到傍晚才能回来,到时候一来让他见见家中其他人,二来再好好感谢他一番。 拗不过老爷子的性子,唐霄只能乖乖留下来,正准备到院子里到处逛逛,结果两个老头硬要拉他当裁判,约定谁也不准悔棋,各凭本事。 唐霄原本还真以为两个老头能老老实实地下一回棋,虽说棋艺都不咋地,但好歹有些看头,不过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 “老冯,我手滑了,这一子不算。” “老李,我被风迷了眼睛,你容我悔一步。” “老冯,这步我看错了。” “老李,你看谁来了。” …… 老子信了你的邪,这特娘的也叫各凭本事,决不悔棋?看这俩老头下棋简直就是折磨,唐霄想死的心都有。 昏昏欲睡地度过一个下午,直到傍晚冯去疾的家人从青云观归来,唐霄才得以脱离苦海。 冯去疾的正妻冯王氏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妇人,衣着简朴,身上也没佩戴什么珠光宝气的首饰,但为人十分和善。一听说唐霄是救了自己孙儿的恩人,而且还被自家老头子收为弟子,一进门就拉着他的手不肯放开,嘴里“霄儿霄儿”的喊个不停。 虽然“霄儿”听起来有些像小二,但唐霄却是能够感受到老太太对自己的一片真心,心里暖洋洋的。 唐霄不仅“师娘”叫的勤快,溜须拍马的功夫那也是一绝,没几句话就把老太太逗得合不拢嘴,脸上洋溢着掩盖不住的笑意。 除了正妻冯王氏之外,老爷子还有一房小妾冯陈氏,约摸五十多岁,据说出身红尘,但信奉道教,常年深居内苑,很少出门见客。 老爷子膝下一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唤作冯旭,是正妻冯王氏所出,今年四十多岁,老来得子,唐霄前日救下的就是他的儿子。小儿子叫做冯曦,是侧室冯陈氏所生,已过而立之年,育有一子,年方十二。 “霄儿,这是你大哥冯旭,这是你二哥冯曦。”老太太把唐霄领到两个儿子面前,为他一一介绍。 唐霄对着弟兄俩依次躬身说道:“小弟见过大哥二哥。” “既然是父亲的弟子,那就是自家人,不必如此见外。”冯旭笑着将唐霄扶起说道:“况且你救了齐儿,便是我夫妇二人的恩人,按理来说应当我们先向你道谢才是。” 唐霄直身说道:“大哥都说了一家人不必见外,那这事就别再挂在嘴上。” 冯旭虽是文官,性格却相当豪爽,拍着唐霄的肩膀大笑道:“好,那大哥也就不跟你矫情,不过今晚咱哥几个可要好好喝上几杯。” 唐霄笑道:“那是自然。” “前些日子西域进贡了不少上好的葡萄酿,今上赏赐了些与我,咱们今晚就喝它,听闻喝这葡萄酿就得用夜光杯,父亲书房里正巧有套今上御赐的夜光杯。”冯曦在一旁笑着说道。 冯去疾闻言没好气地骂道:“小兔崽子,就知道惦记着我那点东西,早晚得被你们搜刮干净。” 李斯本来打算吃过晚饭再回去,但有个下人跑来在他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便急匆匆地离开了右相府。唐霄估摸着十有八九是因为午饭时所提及的那个弟子。 因为要欣赏“葡萄美酒夜光杯”的美景,晚饭是在院子里进行的,晚上做的据说都是从蒙家借来那个厨子的拿手好菜。 也不知道赵政是怎么想的,不值钱的葡萄酒只赏了五壶,装酒的酒壶却是全部由银子打造而成的。虽说银子在大秦还不是通用货币,但依旧是属于贵重金属,单这一个酒壶就不知道能够买多少壶葡萄酿,当然也不排除这是赵政收买人心的高明之处。 如同琥珀一般晶莹剔透的液体从银壶里缓缓流至夜光杯中,在皎洁的月光下,杯体当真散发出熠熠光彩,令人心旷神怡。 据唐霄所知,前世所说的夜光杯大多指的是酒泉夜光杯,就是一种琢玉而成的名贵饮酒器皿,原料多为祁连山的老山玉、新山玉和河流玉,按颜色来分有墨玉、碧玉及黄玉三种,有墨黑如漆、碧绿似翠、白如羊脂的特点。 冯去疾的这一套夜光杯就是由碧玉制成,质地光洁,一触欲滴,色泽斑斓,宛如翡翠,皓月映射之下,酒液晶莹澄碧。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时代西域的酿酒技术的确比大秦要领先,单是这葡萄酿就不知甩了大秦那些浑浊苦涩的谷物酒多少条街,香味醇厚浓郁,口感细腻棉柔,即便是比之前世那些享誉国内外的名酒也不遑多让。 喝下一杯葡萄酿,冯去疾语重心长地对唐霄说道:“蒙家军是我大秦最精锐的军队,蒙恬那小子脾气虽然爆了点,但无论是领兵打仗还是治军之道都可称得上是当世一流,你在他麾下要好好训练,对你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唐霄自然明白这道理,颔首道:“弟子明白。” 冯去疾正欲接着训导,冯王氏却突然转了个话题:“霄儿,告诉师娘,如今有没有意中人?” 老太太突如其来的关心,一瞬间让唐霄想起前世过年走亲访友期间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不厌其烦的那些个问题,语气几乎一模一样,看来不论古今,婚姻大事都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有了。”脑海中浮现出那张娇羞欲滴的脸庞,唐霄脸上就不由自主地露出一抹微笑。 冯王氏佯怒道:“你可莫要敷衍师娘。” 唐霄拱手道:“弟子怎敢诓骗师娘,弟子的确是已经有了心上人。” 冯王氏闻言笑着说道:“那告诉师娘,那女娃是哪家的掌上明珠?” 唐霄走到冯王氏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老太太脸上瞬间露出震惊之色,旋即却又变得满是欣喜:“好,这个女娃师娘见过,不仅长得好看,人还聪明,你可得好好把握,若是成了,让你老师亲自去求亲。” “那就有劳老师师娘了。” “都是一家人说这些见外话作甚,来,吃菜。” 第五十二章 中秋月饼 由于次日一早就要去军营报道,在右相府唐霄也没敢多喝,只是这葡萄酿味道的确不错,冯去疾估计看出了他的心思,特意留了一壶让他临走时带上。 冯王氏则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在军营里要好好听话,专心训练,不要和上级顶嘴,不要打架,休沐的时候多来府上探望探望。 临上马车的时候,冯去疾让冯旭搬来了一大堆竹简,说让唐霄必须在下次休沐之前全部读完,回来之后还得考校学业,若是不合格,便等着受罚。 唐霄本就不是那种爱看书的人,不然前世也不会只考了一所三流大学,更何况还是这种古籍,全是文言文不说,还没有标点符号,看起来又累又难受。 唐霄一脸苦笑:“不看行不行?” 冯去疾伸出两根手指说道:“两个选择,一是把这些书看完,二是把诗三百背完,你自己选一个。” 唐霄闻言忙不迭地从冯旭手中接过竹简就往马车里搬,一边累得步履蹒跚,一边笑着说道:“其实弟子觉得多看看书还是有好处的。” 一夜无话。 迫于蒙大胡子的军威,次日天还未亮,八十八位新兵就已经提前集合在校场上。因为扶苏要暂代赵政处理国务,所以不能继续参加训练,唐霄对此深表遗憾。毕竟有扶苏这位大秦最强皇二代做护身符,甲什的人在新兵营里完全可以横着走。 也不知道蒙恬吃的哪门子错药,说是目前的训练任务已经不足以锻炼众人,他与蒙毅特意利用两天休沐的时间制定出了一套更加完美的训练计划。 在一片凄惨的哀嚎声中,新的一天再度开启。 白天玩命训练,晚上挑灯夜读,这就是唐霄目前的生活状态,好在老爷子给的竹简都做过注释及断句,不然的话又得花不少时间在这些事情上。 日子虽然过的有些忙碌,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充实,书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不知不觉时间已经推至八月十五。 八月十五中秋节,又称仲秋节、八月节、团圆节等,既是前世华夏亦是这个时代大秦的传统文化节日,是仅次于春节的重大节日。不过大秦目前还没有月饼这种食物,只有家人聚在一起饮酒赏月赏桂花的习俗。 中秋都不曾休沐,由此可以看出在蒙家军中果然还是蒙大胡子说了算,不过到了晚上,蒙大胡子居然大发慈悲地给每一什都发放了一壶酒。 打开酒壶一闻那香味就知道是自家的桂花酿,虽然不多每人一口也就没了,但好在聊胜于无,喝完酒其余八个人都跑到营帐外面赏月,唐霄则偷偷地跑到了伙房。 对于月饼,唐霄本来没什么太大兴趣,也不怎么喜欢吃,但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对前世的那些东西就越发的想念,于是便就进伙房准备做些月饼尝尝。 李四现在看见唐霄就头疼,说又说不过,打也不见得能打过,主要是每次遇见他还都会发生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最终连累到自己身上。 见唐霄进门,李四急忙把灶台边上的一盘菜端到他面前:“少爷,这刚做好的红烧肉,您尝尝?” 唐霄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称赞道:“李四,你这手艺见长啊。” “多谢少爷夸奖。”李四急忙躬身道谢,见到唐霄把筷子放下,心中一震,接着问道:“您不多吃点?” 唐霄摆手道:“不吃了,跟你打个商量。” 李四闻言脸色瞬间一变,苦着个脸告饶道:“少爷,您就别折腾我了,上次那事大将军打了我十军棍,到现在屁股还肿着呢,不信您摸摸。” 看到李四把屁股翘起来,唐霄上去就是一脚,没好气地说道:“边儿去,你又不是小娘们,我摸你作甚。” 挨了这一脚,李四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一样蹦了起来,一边神情痛苦地揉着屁股,一边倒吸凉气。 “别这么看着我,今天这事我保证大将军不会怪罪,若是真的出了什么差错,由我一人承担,绝对不会连累你。”李四那哀怨的眼神看得唐霄心里直发毛,连忙说道。 一听这话,李四立马不乐意了:“少爷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李四虽然胆子小了点,却也不是不讲义气之人,大不了再挨一顿军棍,怕甚?” “放心,不会有事,我跟你说……” 对于李四这种老厨子来说,做月饼不过是信手拈来的事情,更何况还有唐霄在旁边一步一步地悉心教导。 与豆脑和豆浆一样,前世月饼的甜咸之争历来也是个终极辩论。为了照顾众人的口味,唐霄特意让李四做了很多种口味的馅料。不过作为月饼届的扛把子、执牛耳者,唐霄觉得五仁月饼是绝对少不了的,怎么着也得让其他人尝一尝这令无数人闻风丧胆的口味。 第一炉烤出来的月饼稍微有些焦,但也没什么太大问题,和前世那些月饼的不同在于这刚烤好的香味更浓,更加诱人,不过却没有回油,色泽上看起来差了许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为了保险起见,唐霄先把月饼给新兵营里的其他人分了,到第三炉的时候才送到主帐里。 送去的时候蒙家兄弟正在对酌,看到唐霄掀开帐门,还喊他坐下一起喝,他就知道今天这事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跟蒙家兄弟解释了中秋吃月饼习俗的含义,唐霄便把月饼放下自己退了出去。 月饼没做出来前,唐霄内心想吃的欲望无论如何都压抑不住,等真正做出来后,那种欲望却又没有那么强烈。 令唐霄没有想到的是,他最讨厌的五仁月饼居然在新兵营中广受好评,还有人吃完专门向他讨要,无可奈何之下他又让李四多烤了两炉五仁的。 看到这么多人都喜欢吃,唐霄还以为这个时代的月饼有什么特别之处,忍不住拿过一个试了试。结果还是一样,没吃两口就吐了,特娘的,果然是这群古代人的口味有问题,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味蕾。 第五十三章 准备冠礼 唐霄的生辰是九月初,过完中秋没多久就到他行冠礼,与前世历史上年至二十,二月加冠不同,这个时代的大秦男子到了十八岁生辰便要举行冠礼。 冠礼是“五礼”中嘉礼的一种,《礼记·冠义》:冠者,礼之始也。冠礼是从古时氏族制时的“成丁礼”演化而来,是礼的根源。《礼记·冠义》: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加冠赐字之后,标志这位男子已入成年,可以结婚生子,肩负起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过冠礼一般只在达官贵人世家大族中举行,贫穷百姓对此则不加以重视,毕竟都是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东西。 蒙家军非战时实行的就是一月休沐两日的制度,亏得之前众人还以为是蒙恬大发慈悲,对他感恩戴德。 八月三十傍晚结束训练不消一刻,整座军营立时变得空荡荡,外面的驰道上全是战马嘶鸣的声响。 唐霄九月初二实行冠礼,正好处在休沐期间,提前和新兵营的人都讲了,让他们届时都来府上赴宴。 初一夜里唐霄把冯去疾和蒙恬都邀来府上商议冠礼的具体事宜,原本主持冠礼仪式的应当是加冠者的父亲,只是唐震已不在人世,便由蒙恬替代。冯去疾作为唐霄的老师,则负责宣读冠词。 原先唐霄还没发现,等到老爷子和蒙恬都聚在一起,他才想起来,他是老爷子的弟子,而蒙恬是老爷子的世侄,这么说的话,他和蒙恬岂不是平辈。 似乎是看穿了唐霄的心思,蒙恬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恶狠狠地说道:“你小子别给我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以后咱俩各论各的,要是敢跟我没大没小的,抽不死你。” 奶奶的,这就是个不讲理的人精,自己只是在心里暗爽,什么话都还没说呢,就平白无故挨了一巴掌。可想而知,要是把方才心里想的说出来会有怎样的后果。 商量完加冠之事,送走蒙恬这尊瘟神,唐霄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来自冯去疾的考校。 冯去疾手捧一盏清茶,淡淡问道:“对于《中庸》这篇文章你有何理解?” “《中庸》为《礼记》第三十一篇,由孔子嫡孙子思所作,其提出的‘五达道’、‘三达德’、‘慎独自修’、‘至诚尽性’等内容,对为人处事,人性修养有重要影响……” 唐霄的确在读书方面下了苦功夫,每天结束训练后基本就陷入到书海当中。从起初只要周围有一点声音就烦躁不安,到后来营帐里有人敲锣打鼓依旧可以充耳不闻,这一个月来他的定力提升可不止一点半点。 随着唐霄将自己心中对于《中庸》的理解缓缓道出,冯去疾不停地点头,脸上地笑容也变得越发灿烂。 “中庸,以“过犹不及”为核心,做人处事追求适中、守度、得当,不偏不倚为宜,不到位和越位、缺位都不合适。 中庸之道的主旨是教导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 待唐霄说完,冯去疾喝了口茶缓缓开口:“对于中庸之道,你已理解得十分透彻,不过中庸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相当困难。中庸不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而是执两段而取中用,对每种存在事物的感知都有极致追求,并非是说等同于平庸。中庸不平庸,既是今日所考校的内容,也是为师对你日后人生的期盼。” 冯去疾话说的很白,唐霄听得一清二楚,知道老爷子这是在教自己为人处世之道,闻言整衣正冠,对着老爷子俯首拜下:“弟子受教。” 冯去疾笑着捋了捋胡须,轻吐一字:“善。” 第二天一早,全府上下就开始忙碌起来,没有一个敢偷懒的,福伯正拿着一根竹条在府里四处巡视,碰见不干活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一下。 今天来的宾客很多,有冲着冯去疾来的,有冲着蒙恬来的,而自从上次的风头过后,真正冲着唐霄本人来的反倒没多少,基本都是新兵营的人。 由于蒙恬要准备冠礼的具体事宜,接待宾客的任务就交给了蒙毅。脱下铠甲,换上素袍的他显得风度翩翩,言谈举止都彬彬有礼,不像是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更像是个腹有诗书的文人。 “陇西周家,赠玉如意一对,黄金百两。” “太原李家,赠上等绸缎十匹,黄金百两。” “通武侯府,赠黑珍珠一串,红珊瑚一座,黄金五百两。” …… 每有一位宾客带着礼物进门,门房就扯开嗓子喊上一声,脖子上青筋暴起,怕是吃奶的劲都使上了。蒙管家发过话,今天是少爷的大日子,谁若是再像平时一样惫懒,这个月的月钱就别想领了。若是做的好,少爷还有赏。 “公子扶苏,赠白玉狮子一对,琉璃酒具一套,夜明珠一颗,黄金五百两。” 全场哗然! 昨日始皇开始东巡,扶苏暂代帝位处理国内大小事务,今日想来必定是忙得脱不开身,即便如此还差人前来参加唐霄的冠礼,果真像传闻中那般,唐霄与大公子私交甚笃情同手足。 有了这个小插曲,之前那些四处寻找结识对象的人纷纷将目光转移到唐霄身上,不过无论如何都寻不到唐霄的身影。 其实在自家门房喊出“公子扶苏”这四个字的时候,唐霄就知道事情不妙,提前藏了起来,看到外面那群人像无头苍蝇似的乱撞,他就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 “郑家兄弟,赠虎皮两张,鹿皮两张,熊掌一对,鞭酒一坛。” 郑家兄弟每次送的东西都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听到自家门房喊最后一样礼品时颤抖的语气,唐霄就能想象得出那家伙一副憋着笑的模样,他突然觉得某人这个月的月钱是不是该取消发放。 从郑家兄弟过后,新兵营的人就陆陆续续地上了门,除了个别因事无法到场的,基本都来了,即便如此那些人也托人带了礼物。 新兵营中平民占的成分远大于贵族,送的礼物或许都不是太贵重,但唐霄收的心安理得,比那些趋炎附势之人送的贵重礼品好上太多。 第五十四章 加冠赐字 新兵营共来了七十九人,被分成八桌,甲什那一桌只坐了九人,幸好府邸够大,前院后院加在一起摆了近六十张桌子,不然还真容不下这么多人。 巳时一到,冠礼仪式开始。冠礼主要有三大步骤,首先是占卜。古人遇事喜欢通过占卜来寻求上天的指点,加冠是男子一生的大事,自然也不例外。 《礼记·冠义》云:“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筮日筮宾”就是用拈蓍算定举行冠礼的日期和邀请的宾客。占卜的地点一般在宗庙之外,大概除在庙中乞求祖先赐福外,还有求于天地之神的护佑。 不过在大秦来说,这也就是走个形式,因为举行冠礼的日期就是男子生辰之日,无需再进行占卜,而宾客有不少都是怀有其他目的不请自来的。 除去占卜这个无意义的步骤之后,便是挽髻,即将受冠者的头发聚束于头顶,挽成发髻。 这个工作一般由来宾来完成,但唐霄在咸阳总共就认识那么点人,还都是等于是自家人,所以就让蒙毅来充当正宾,蒙恬在身为主持的同时也兼当赞者即正宾的助手,也称礼宾。 冠礼仪式开始,唐霄作为受冠者由正宾蒙毅从东房接出,他平日里喜穿白衣,但传闻早年秦文公外出狩猎之时,曾经捕获过一条黑色的龙这正是五行之中“水德”的象征。因此秦国统治者认为自己是水德,其对应的标志颜色是黑色,所以自秦文公开始至秦始皇时期,大秦都崇尚黑色,国内凡遇隆重之事,皆着玄服。 换上一袭玄服的唐霄与往日里脸上痞笑连连没个正经的他完全像是两个人,不仅将其刀斧削成的面庞映衬得更加立体,还为其增添了几分庄严肃穆。 于清晨蒙恬设在阼阶偏北的受冠者之席上就位,接着便由蒙毅为其挽髻。古人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自打出生十八年来基本没剃过头的唐霄,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早已及腰,只是奈何无人可娶。 蒙毅从蒙恬手中接过檀木梳子,动作轻柔地梳理着唐霄的长发,将其轻轻盘在头顶,用一根白玉簪横插进发髻之间。至于利用蓍筮卜定加冠者这一环节则可以跳过,因为早已确定好人选。 至此,加冠的准备工作就算完成,接下来所进行的才是真正的加冠,因为共分三次,故称“三加”。 第一冠,缁布冠。缁布冠就是用黑色麻布做成的帽子,象征将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务,即拥有人治权,表示受冠者从有参政的资格,能担负起社会责。 冯去疾站在唐霄面前,高声吟诵祝辞:“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旋即从蒙恬手中取过缁布冠戴在弯下身子的唐霄头上。 老爷子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但身子骨依旧硬朗,声音铿锵有力,高亢洪亮,念出来的冠词由其所在之处向四周散去,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第二冠,皮弁冠。皮弁冠是用白鹿皮做的帽子,这种冠大多缀饰有玉,冠顶尖高,常由象骨做成。根据受冠者的地位等级不同,其缀合成的皮弁冠的鹿皮块数也多寡不一。 皮弁冠,古为朝服。加此冠的目的,象征入朝之贤,即望其拥有入朝治理之才,是希望受冠者以后能行仁德,勤政恤民,或希望受冠者能顺利进入仕途。 冯去疾再度高声吟诵祝辞:“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言毕将皮弁冠加在唐霄头上。 第三冠,叫爵弁冠。这种冠,一般广八寸,长一尺二寸,前小后大,其色红中带黑,多用极细的葛布或丝帛做成。由于其形如“爵”,“爵”又似“雀”,故名爵弁冠或雀弁冠。 爵弁冠,古为祭服。加爵弁冠的目的,主要是要冠身以后“敬事神明”,拥有祭祀权,表示从此可以参加祭祀大典,即为社会地位的最高层次。 冯去疾三度开口吟诵祝辞:“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 将爵弁冠加在唐霄头上,三加便算正式完成。始加布冠,意为冠者具备衣食之能;二加皮冠,皮冠亦称武冠,意为冠者具备基本武技;三加爵冠,爵冠亦称文冠,意为冠者基本具备知书达礼之能;三冠连加的礼意在于激励冠者由卑而尊不断进取,是谓“三加弥尊,谕其志也”。 三加之后是赐字,冯去疾看着唐霄霸气侧漏地说道:“霄有九霄之意,为师便为你取字青云,愿你日后凌于九霄上,不坠青云志,我冯去疾的弟子就该是个胸怀天下,腹藏乾坤的主。” 唐霄伏下身子,对着冯去疾拜了三拜:“弟子必定谨遵师训,不敢忘却。” 加冠赐字全部完成,冠礼仪式到此就基本结束,大秦的这套仪式已经是简化过的,实际上古代的加冠比这还要复杂得多。 冠礼仪式结束,接下来就是大宴宾客,作为这次仪式的主角,唐霄不得不陪每桌宾客喝上一杯,一共五六十桌,全部实实在在地喝下来是会死人的,所以他使出了老方法。 即便是水,连续喝上五六十杯正常人也承受不住,陪每桌宾客都喝完唐霄便去了趟茅房,放完水之后,就坐回了甲什那桌。至于剩下来的事情他是一点都不想理会,一股脑全部交给了老爷子和蒙家兄弟。 虽然扶苏要处理国务没能亲自到场,但却让赵月代替他前来赴宴,也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上次唐霄调戏自己的情形,赵月在吃饭过程中一直低着脑袋,不敢和唐霄对视。 不过唐霄却从头到尾都在盯着赵月,所以每当赵月不经意间抬头之时,总会看到他的灼灼目光,旋即一张小脸就会瞬间变得通红,看起来格外诱人。 其他人都在埋头吃着饭菜,只有王离注意到唐霄和赵月之间的猫腻,摇头暗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第五十五章 神射手 九月还有秋老虎,烈日当空,一群身染泥泞的人在校场上奋力奔跑,身上的衣衫已经全部浸湿,脑袋上的汗珠如雨滴般洒下,掉落在地面上不消多时便蒸发殆尽。 李超一边气喘吁吁,一边断断续续地说道:“奶奶的,大胡子摆明是在整咱们。” “小点声,看着呢。”旁边有人提醒道。 “咋咧,只许他做,不许我说?”李超脖子一拧,话说的倒是硬气,可声音还是不自觉地放低了些许。 “就是,昨日分明是他一个劲地灌咱们酒,还说什么训练暂且不提,结果今日就翻脸不认人。”有人义愤填膺地附和道。 一个昨日有事未去赴宴的人怒骂道:“你们好歹还被人家好吃好喝地伺候着,我特娘的啥也没干,还得跟你们一起受罚,招谁惹谁了。” “快别说了,大胡子过来了。” 见到蒙恬朝着这边走来,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还有力气交头接耳,看来处罚还是太轻,再加十圈。”蒙恬迈着阔步,昂首挺胸地走到众人面前,轻飘飘地丢下这句话后便转身离去,丝毫不顾背后传来的接二连三的哀嚎。 等到训练和惩罚结束,夜幕已然悄悄降临,一群人歪七扭八地躺在地上,胸膛大幅度地起伏着,都知道剧烈运动后不能立马休息,但这个时候谁也不愿意起来走那几步。 蒙恬看着躺在地上喘着大气的新兵们,眼底浮现出一抹少见的恶作剧式的笑意,咳嗽了两下,正声说道:“明日进行新一轮的考核,此次考核与前几次不同,改单人考核为团体考核,以全什为单位。考核内容共计三项:射术,马术以及拳脚,前三什有奖励,垫底三什受惩罚。” 听到底下零零散散传来有气无力的应答声,蒙恬突然高声喊道:“明不明白?” “明白。”众人立时提起一口气齐声答道,声音震耳欲聋,响彻云霄。 因为考核还有奖惩,所以众人吃过晚饭就早早睡下,养精蓄锐,以应对次日的挑战。 甲什完全不用担心考核的事情,论射术,郑大乾百步穿杨,箭无虚发,论拳脚,王离承继家学,未逢敌手。唯一不太有信心的就是马术,不过白亮是马术高手,曾经手把手地教过唐霄,相信对付这群新兵蛋子应该够用。 吃过早饭,众人精神饱满地来到校场,第一场是射术考核,一共十个靶子设在距离远近不一的位置,最近的仅有五十米,最远的甚至有四百米。 前世历史记载秦弓的最大射程是五百步,相当于现如今的七百米左右,但那多半有吹捧夸大之嫌,目前秦弓的有效射程也就在三百米左右,所以最后那个四百米的靶子基本就是个摆设。 考核所用弓箭可以自备,所以郑大乾把他那把藏在床底视若生命的角弓拿了出来,据他透露,这把弓是他阿爷亲手制造的,是为数不多的复合弓。 弓胎所用的材质是大秦特有的木材,梢子是用牛角打磨而成,用鱼泡熬制鱼胶黏合,要对弓体和牛角刷胶,晾干后再刷,反反复复至少二十遍。 牛角弓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据郑大乾自己交代,这实际上还是把两石弓,在军中一般士卒都能开半石弓,能开一石弓的都是精英,至于能开两石弓的那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神射手。 蒙恬曾经试着开过郑大乾的这把牛角弓,废了老大劲才成功,旋即拍着他的肩膀仰天大笑:“好,就该是个射雕手。” 听得郑大乾激动不已,要知道射雕手可是弓箭手中的佼佼者,原意指的是箭术高超、可以射雕的能手。后来专指在战场上执行特殊任务的弓箭手,如侦察敌情和射杀敌方主要将领等,几乎相当于古代军中的特种部队,说是百万里挑一都毫不为过。 考核按照什名顺序依次进行,首先上场的是甲什,每个人发挥得都很稳定,基本都命中了前八个靶子,唐霄走了狗屎运蹭到了第九个靶子的边。 郑大乾作为整个新兵营唯一每次射术考核都拿甲等的人压轴出场,平日里他就像是个见谁都憨笑的傻大个,可一旦拿起弓箭,整个人就仿佛脱胎换骨一般,从眼神到气势,完全变了个人。 古代弓箭传统的三种射箭方法:分别是地中海式射法、捏弦法、蒙古射法三种。古代弓箭由于没有弦卡,控线手法主要起到捏住箭,拉弦两个作用。 地中海式射法主要是西方人玩的,我们华夏人主要使用蒙古式,即以拇指勾弦,用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右手勾弦,则箭杆在弓弣右侧。使用蒙古式拉弦法,必须在拇指上套上韘,也就是俗称的指环和扳指。 不过郑大乾用的却是异于常规的捏弦法,即依靠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箭尾,用箭尾去拉弦,人手不与弦发生直接关系。 这种手法能够有效地规避掉箭的问题,能够保证每次都能射出箭,而不是射掉在地上,缺点是这样手部不好发力,无法拉开大磅数的弓。但即便是利用这种手法,郑大乾依旧能够拉开两石弓,足见其臂力之强。 站在考核线上,郑大乾收起脸上的笑容,神情瞬间冷峻下来,做了个深呼吸,张弓搭箭,眼神变得如同鹰隼般尖锐,毫不犹豫地一箭射出。 在第一支箭离弦的瞬间,郑大乾就从腰间的箭筒抽出另外一支箭,丝毫没有停顿地射出了第二箭。 一共十箭,一箭接着一箭,每两箭之间的间隙全都一模一样,看起来如行云流水般顺畅,令人赏心悦目。 嘭!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郑大乾不同时间射出的十支箭居然在同一时间命中靶子,而且还俱是靶心。 原来郑大乾在一开始瞄准的就是距离最远的那个靶子,然后依次是离自己越来越近的靶子,由于时间间隔把握的恰到好处,才会产生如此令人惊讶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一幕。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夹杂着一片骂声: “奶奶的,这还比个腿!” “狗日的,这就是个怪物。” “还让不让人活,敢再离谱点吗?” …… 第五十六章 技惊四座 “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咱们留啊?”看着收起弓箭,再度露出憨厚笑容的郑大乾,王离笑着对唐霄说道。 唐霄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脚说道:“等会拳脚不就轮到你大出风头了吗?” 王离拱手称赞道:“不敢不敢,新兵营里论马术,你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过奖过奖。” “彼此彼此。” 因为甲什和壬什都不满十人,所以考核成绩取均值。甲什原本八人的射术平均成绩虽不至于垫底,但也排不进前三,不过有了郑大乾这十箭红心的强力加持,直接一步登天,暂列第一。 射术过后是马术,马术考核简单来说就是骑马绕着校场跑一圈,看似容易,但做起来难,因为在途中设有各式各样的障碍物。最困难的一关是有人会从侧面射出没有箭镞的箭,顶端涂满石灰,最后根据衣服上所沾染的白点评判成绩。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蒙恬亲自骑马绕了一圈,将所有障碍物出现的位置展示给众人看,即便他武艺高强,经过侧翼齐射这一环节后,身上也多出了一个白点。 马术考核依旧是甲什先上,甲什之中公认马术最好的人是唐霄,所以这次让他最后参加。 其他关卡都不算难,可那侧翼齐射实在是太烦人,甲什中最差的身上甚至有十多个白点,最好的王离身上也有五个白点。 轮到唐霄出场,好巧不巧的是,他这次分配到的战马正是两月前休沐回咸阳从军中所借的那匹。 唐霄用刷子轻轻地梳理着战马身上的鬃毛,俯下身子笑着在它耳边低喃道:“老伙计,咱们又见面了。” 战马似乎是听懂了唐霄的话,抬起脑袋仰天嘶鸣,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唐霄作为甲什最后一人站在起跑线前,随着蒙恬一声令下,左脚踩马镫,左手抓马鞍,用力一蹬,已然跨坐在马背之上。 常人上马多是依靠一股瞬间爆发出来的劲,双手抓鞍不仅便于发力,也容易掌握平衡,所以唐霄展露出的这手单手上马的功夫使得众人叫好连连。 “驾!” 扬鞭挥下,战马顺势极速冲出,转瞬之间就来到第一道关卡,是三道高度相同的连续栅栏,彼此间距很短,仅有三米多。 一般人来到这里都会放慢速度,老老实实地一道道跳过去,即便是蒙恬在示范时也是如此,可唐霄看到这三道栅栏,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第一道栅栏到第三道栅栏之间的总间距大概也就六米左右,而马的弹跳力和爆发力是很强的,最远的甚至能跳十多米。 如此看来,《三国演义》中的卢背负刘玄德跃过三丈阔的檀溪,也不是没有可能之事。 战马奔驰的速度越来越快,唐霄将身子伏在马背上,手中缰绳逐渐放松,在即将行至第一道栅栏时,双腿猛地拍在马腹处。 伴随着一声长鸣,战马立时曲起前腿,后腿猛然发力,唐霄顺势弓起身子,屁股离开马鞍,一人一马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弧线,直接跃过三道栅栏,完美落地。 “大哥,这小子还挺厉害。”因唐霄这一出乎意料的举动,场中掀起一阵山呼海啸,蒙毅走到蒙恬身边说道。 “厉害个屁,一肚子鬼主意,正经的不学,全是些歪门邪道。”蒙恬板着张臭脸骂道,只是眼中洋溢出的笑意却是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住。 经过三道高度相同的栅栏之后面临的是三道高度逐渐递增的栅栏,这次栅栏间的距离却是加大不少,约摸在四米左右,三道栅栏的总距离有近九米。 这次助跑的距离有些远,稍微费了些劲,不过唐霄依旧只用一个跳跃就搞定,见他再次完美落地,场中又发出一连串的叫好声。 不管你是高度相同还是高度不同的栅栏,只要距离不超过唐霄预估的范围,话不多说,直接跳过。 从起点到通过第二道关卡,唐霄总共只用了不到五十息,一般人这个时候还在第一道关卡慢吞吞地跳着栅栏。 总共三道关卡,前面两关过后即是最令人讨厌的侧翼齐射,该区域用白线划分开来,一旦人或马踏入区域内,就会有大批弓箭手接连不断地朝其射箭。 唐霄对此早已拥有应对之策,驾着战马高速疾驰,就在即将踏入侧翼齐射的区域之时,只见其身子一转,左手抓在马鞍一侧,右腿从马镫间抽回,整个身躯紧紧贴在马身侧面,从弓箭手视角看去根本见不到他的身影。 弓箭手最怕的不是近战,而是失去目标,因为没有目标,也就意味着无法进行攻击。所以突然看到唐霄消失在视野当中,不少弓箭手都愣了一下,旋即才反应过来,急忙拿起弓箭朝着战马的方向攻击,只是这时已经迟了一步。 侧翼齐射的区域也就二十米左右,战马跑上几步就出了范围,再加上大部分弓箭手都没怎么反应过来,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唐霄这一举动几乎将其立于无懈可击的境地。 通过侧翼齐射区域,没跑多久就到达终点,都没人来数唐霄身上的白点,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在马术考核后的衣服比他更加干净。 看到一群人瞬间将唐霄围了起来,蒙毅苦笑着说道:“大哥,看来我们失算了,没想到这小子还有这一招,当初设计侧翼齐射的时候,应该两边都安排上弓箭手,看这小子怎么钻空子。” “这个先不提。”蒙恬摆了摆手,沉吟道:“我倒是觉得这小子最后那一招可以用在战场上,无论是躲避弓箭还是突袭都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蒙毅稍加思索后说道:“的确如此,从明日开始我便将这一式纳入骑兵的日常训练当中。” 唐霄不知道的是,他无意间将前世在内蒙古那达慕大会上看到的赛马动作,变成了大秦铁骑日后南征北战的一大杀器。 这小子的小聪明,有时候还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蒙恬有些欣慰地想道,但扭头看到唐霄在人群中那一脸趾高气昂的模样,内心不知怎地突然又升腾起一股想冲过去把他掐死的强烈欲望。 第五十七章 决赛 在白亮的调教下,唐霄在新兵营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也就只有马术,射术和武功最多只能算是中上之流。 也不知道是不是踩了狗屎,今日的射术算是超常发挥,平日一般只能十中七八的他,第九箭居然也射中了靶子,虽然差一点就脱靶了,但好歹在靶子上。 有了唐霄这丧心病狂的成绩,马术毋庸置疑取得第一,再加上射术的第一,甲什已将两项第一收入囊中,只要武功这一项成绩不要太差基本前三是稳稳的,更何况还有王离这个高手在。 拳脚考核采取淘汰制,八十八人,抽签选定对手,两两对决,同什不遇,胜者晋级,败者淘汰。剩十一人时,一人轮空,最终余下三人,混战决出前三归属。 唐霄好死不死地第一轮就遇见了吴山,宛如一座铁塔般的厚重身躯矗立在擂台上,任你雨打风吹,我自岿然不动。 吴山也不还手,就站在那里面带戏谑地看着唐霄跟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 在尝试了多种办法都无法将这座铁塔挪动半步后,唐霄果断放弃,转身走下擂台,直接在众目睽睽之下认输了。 小兔崽子,等考核结束,老子非得打断你的腿!看到唐霄上台没多久就认输,蒙恬气得直拍桌子。 刚走下擂台的唐霄突然没来由地打了个喷嚏,抬头看了下天上散发着滚滚热意的太阳,心想这天气也没转凉,肯定是有人偷偷在背后说我帅。四处随意看了下,正巧和蒙恬那充斥着滔天怒意的双眸对上,顿时打了个寒颤,整个身体如坠冰窖。 故作镇定地将目光转移开来,唐霄不动声色地快步走回了边上的看台。 甲什除了唐霄第一轮就被淘汰,还是认输的之外,其余八人全部晋级第二轮,王离第一轮更是只用三招就将对手打下擂台。 第二轮淘汰一人,第三轮淘汰两人,第四轮王离轮空淘汰三人,第五轮淘汰两人只剩下王离一人,至此,进入决赛的三人已经产生。 值得一提的是,当真应了冤家路窄这句话,在第五轮的时候,吴海正好抽中李超,两个人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上场二话不说就动起手来,当真是拳拳到肉,毫不留情。 李超家世显赫,自幼有专人教授武艺,之后又在咸阳城内横行霸道,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拳脚功夫那不是盖的。 吴海作为蒙家军在北疆的斥候,感知敏锐,反应迅速,虽然武功与李超相比还差了些许,但好在意识超前,每每都能预测到对方的攻击动向,所以两人也打得有来有往。 两人心里都恨不得将对方置于死地,但知道蒙家军的军纪,所以出招虽凶狠,却并没有下死手,即便如此也让众人看得直呼过瘾。 这是一场事关尊严的比试,或者说是平民与勋贵之间的比试,两人都十分小心,不愿意漏出一丝破绽,端的是一场持久战,但最终还是以李信体力不支,被吴海一脚踢下擂台而告终。 而吴山依靠一身强悍的横练外家功夫,五轮下来就没有遇到过能撼动他位置的对手,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便晋级决赛。 进入决赛的三人中就有吴家兄弟二人,王离如果单独对上吴海,想要取胜应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如果单独对上吴山,胜负却是个未知数,因为从头到尾都没怎么见他出过手。 坏就坏在决赛是混战,吴家兄弟肯定会联合起来先将王离淘汰,也就意味着现在王离要以一己之力对抗配合默契的吴家兄弟。 决赛开始,三人呈三角形站在擂台上,王离眼神警惕地注意着吴山吴海,他是万万没想到吴家兄弟居然会同时晋级,对上其中一个都够呛,更何况是两个一起。 吴海看着王离的目光笑着说道:“不用担心,我们兄弟俩还不屑于干以多欺少的事,我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你和我弟单挑,赢了就是第一,败了便是第二,这第三你们就别跟我争了。”说完便朝着擂台下走去,看得众人不知所以。 王离闻言顿时松了口气,吴家兄弟一个擅长防御,不动如山,一个精于进攻,侵略如火,两人配合起来天衣无缝,估计整个蒙家军都找不出一个能够同时对付这兄弟俩的人。 王离个头只有一米六,而吴山身高却接近两米,两个人面对面站在一起,看起来既滑稽又充满视觉冲击。 吴山双臂自然下垂,就那样简简单单地站在擂台上,却散发出一股常人难以逾越的气势,宛如一尊不怒而威的神祇。 反观王离却轻轻踮起脚尖,微微弓着身子,看似怪异,实则戒备十足,随时随地都能发动雷霆攻势。 吴海一下台,王离和吴山便不约而同地朝着对方发起攻击,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冲撞在一起,带动周边尘土四处飞扬。 一阵拳脚交锋过后,王离和吴山心中俱是一惊。 王离自幼饱受家中那几个久经沙场的老兵摧残,才得以拥有一身高强武艺,在咸阳城同辈之中未逢敌手,尤以速度见长。但吴山这么庞大的身躯,在速度上居然能和他平分秋色,实属不易。 吴山生于北疆,家境贫苦,打小就帮着家中做体力活,锻炼出了一身惊人力气,加上身形体重的缘故,传闻有徒手毙牛之力,虽然有些夸张,但王离竟能从如此瘦小的身板中爆发出丝毫不逊色他的力量,简直骇人听闻。 王离和吴山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颇为相近,拳脚功夫也各有千秋,当真算的上是棋逢对手,打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两人出手的速度都快得惊人,不断地分开和冲撞,一般人以肉眼根本捕捉不到他们的动作,只能看到交手时的一连串虚影,比如唐霄。 “看个蛋蛋!”在多次尝试都看不清王离和吴山的出招之后,唐霄果断把视线转向别处,揉了揉已经有些发酸的眼睛,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第五十八章 考核结果 王离和吴山此前在同辈中根本找不到真正对手,这一战正好让两人打得酣畅淋漓,甚是快哉。 “大哥,两年不见王家小子的功夫似乎又精进了不少。”以蒙毅的眼力,自然不会像唐霄那个渣渣一样两眼一抹黑,啥也看不清,看到两人交手时的激烈战况,便对身边的蒙恬说道。 蒙恬颔首道:“的确如此,看来这次吴山是碰到对手了。” “大哥觉得谁有可能胜出?”蒙毅注视着擂台上的两人,再度问道。 蒙恬毫不犹豫地吐出两个字:“王离。” “为何?” “直觉。” “……” 蒙恬和蒙毅说话之间,台上的战斗已然进入尾声。 吴山脚下布鞋在地上一扭,身体立时宛如一支箭矢爆射出去,难以置信的是,其原来所站的位置居然瞬间出现两个不浅的土坑。 王离毫无章法地踏前一步,也在瞬间朝着吴山冲将出去,即将照面之时,突然跃向空中,右腿以一种极其刁钻的角度直捣对方胸口。 王离这一记钻心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使出的,想在高速运动中强行扭转身体的惯性,对力道的控制要达到精妙绝伦的地步。更何况他这一脚当真称得上是千锤百炼,后院光是碗口粗的树干就踢断了十多根。 “来的好!”吴山说了自从考核开始以来的第一句话,声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粗犷,反而秀气的很,反差甚是强烈。 因为吴山进入军营就没怎么说过话,以至于好多人都以为他是哑巴,现在王离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说话,这声音与体型的差距实在太大,单听声音,谁都不会将其与这样一个彪形少年联系起来。 吴山立时捏起咔咔作响的拳头,携带雷霆之势顺势轰出,不偏不倚地砸在王离踢将过来的脚底。 只听一声闷响,一拳一脚砸在一起,王离只觉脚底传来一阵麻痹,吴山手臂也不由自主地弯曲。 出人意料的是,王离这一脚被挡下后,竟是顺势以吴山的拳头为跳板,在空中扭身又是一记鞭腿向其头部横扫而去,速度之快,隐约能听见破空之声。 吴山实在没想到王离居然还藏着这招,大惊之下匆忙举起双臂挡在脑侧,他深知王离这一腿所蕴含的力道,如果托大仅用一只手臂去接,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猝不及防之下做出的防御,根本抵挡不住王离这记蓄谋已久的连环踢,腿与手臂接触的一瞬间,一股大力汹涌而出,虽有臂膀作为缓冲,这一腿还是结结实实地踢中。 手臂砸在脑袋右侧,吴山只觉耳边嗡嗡作响,眼前有着金星闪现,强烈的眩晕感不断袭来,使劲甩了甩脑袋,试图将意识重新集中,王离却已是一拳砸了过来。 嘭! 吴山庞大的身躯从擂台上落下,尘土激扬之间已然决出胜负。 见胜负已分,没等蒙毅宣布最终结果,王离便跑至吴山身边,将一只手掌伸到他面前。 吴山愣了一下,旋即露出会心的笑容,抓住王离的手掌把自己从地上拉起。 吴山摸了摸脑袋,看着王离说道:“厉害。” 王离笑道:“侥幸而已。” “有时间再切磋。” “乐意奉陪。” 虽然拳脚考核的个人第一是王离,但甲什的总体排名却只有第三,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唐霄这个坑货,第一轮上场不到三十息就主动投降认输,严重拖了队伍的后腿。 即便如此,射术、马术和拳脚三个项目加在一起的平均成绩,甲什也依旧遥遥领先于排名第二的丁什,即吴家兄弟所在的队伍。 接过下面传来的考核结果,蒙恬在台上高声宣布道:“此次考核到此结束,排名前三的队伍分别是甲什,丁什和庚什,垫底的三支队伍分别是乙什、辛什以及戍什。前三什明日可以不用参加训练,另外还能享受到火头军提供的一顿大餐,后三什训练加倍,不准进食。” 听到蒙恬的通知,台下众人的反应大多是两个极端,一部分在欢呼雀跃,一部分在叫苦连天,至于剩下的则既对前三什羡慕嫉妒又对后三什幸灾乐祸,不过更多的还是暗自庆幸。 听到蒙恬下达解散的命令过后,校场上的人立时一哄而散,唐霄正和王离勾肩搭背地朝着饭堂走去,却听到身后传来蒙恬那如同勾魂般的大嗓门。 “唐霄留下。” 唐霄欢快的步伐瞬间一滞,身体僵硬地缓缓扭过头来,看到蒙恬眼中蕴藏着的无限怒意,他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王离见到蒙恬脸色不善,顿时把唐霄的手臂从自己肩膀上拿下,二话不说脚底抹油,一溜烟便不见人影。 见王离如此不讲义气,唐霄在心里亲切地问候了他的家人,旋即面带谄笑地朝着蒙恬缓缓挪去。 看着唐霄像只蜗牛似的半天才迈出一步,加之脸上那吊儿郎当的谄媚笑容,蒙恬心中一股无名怒火油然而生,怒吼道:“给我滚过来。” 唐霄闻言虎躯一震,面露惧色,苦笑着加快步伐,走到蒙恬面前,拱手问道:“大将军有何吩咐?” 啪! 呼啸声响起,它,终究还是来了,这久违的一巴掌,还是熟悉的力道,还是熟悉的痛感。 唐霄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况,用手捂着脑袋,脸上神情痛苦,不敢说话。 蒙恬厉喝一声:“跪下!” 蒙恬平日里虽然严厉,不过多半是玩笑为主,没有真正生气,但唐霄从未听他用现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看来自己是真的触及对方的底线。 纵使心中对下跪有百般不愿,千种抗拒,唐霄还是老老实实地跪倒在地,不管怎么说,毕竟蒙恬都是在为自己着想。 蒙恬身子前倾,沉声说道:“知道错在何处吗?” 唐霄把头低到胸口说道:“不该和人比试时,不战而降。” “若没这句话,我现在立马就将你赶出军营。”听到唐霄这句话,蒙恬阴沉的脸色缓和不少:“想你父亲当年率领我大秦铁骑横扫六国是何等威风,立国后更是打得蛮夷闻风丧胆划江而治,都说虎父无犬子,怎就生出你这般贪生怕死的惫懒货? 世人如今皆知我蒙家军,殊不知其中最精锐的龙军,却是由你父亲麾下的擒龙军演变而来,擒龙军军规第一条: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故凡擒龙军成员,无一逃兵,无一降卒。 长沙之战中,你父亲为波斯皇子巴尔迪亚率十万大军所围,竭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死时佩剑杵身,屹立不倒,紧握大秦军旗怒目而视。敌军对其敬若天神,迟迟不敢近身,巴尔迪亚亲自为他收敛尸首,派军护送棺椁回咸阳。 今上闻讯,痛哭流涕,不能自已,对其棺椁三叩九拜,以诸侯礼入葬,古往今来,获此殊荣者,唯汝父一人者尔。” 唐霄闻言脑袋上像是被狠狠砸了一拳,眼冒金星,血液直往头上涌,一想到唐震战死时的场景,便肃然起敬,悲情愁绪充斥胸口,久久不能平静。 生前号令千军,死后受敬万民,这是何等之荣耀,正如蒙恬所说,古往今来,也就唐震一人能够做到。 整理衣冠,唐霄伏倒在地,正容亢色道:“青云知错。” 第五十九章 军事演习 自从上次被蒙恬训过之后,唐霄平日里依旧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不过却再没有抱怨过,训练也从不偷工减料,甚至主动要求加量,接着的几次考核无论是射术还是拳脚,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甲什原本以扶苏为首,但自从始皇东巡,扶苏代其处理国务,不能前来参加训练后,便唯唐霄马首是瞻。 其他人虽然不知道那天蒙恬到底跟唐霄说了些什么,但在他的带动下,整个甲什仿佛改头换面脱胎换骨一般,由内及外焕然一新。无论是训练强度还是考核成绩,比之龙虎两军的精英也不遑多让。 新兵营本是蒙家兄弟试验新式训练方法的对象,也就是说唐霄等人都是任人宰割的小白鼠,所以训练周期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不过五个月,时间虽不算长,但效果甚是明显。 如今新兵营的士卒说以一当十或许有些夸张,但轻松对付两三个成年男子却丝毫没有问题,那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腱子肉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转眼间你们来到蒙家军已经过了五个月,原本以为这个时候,还能剩下五十人就算不错,没想到你们居然全部坚持了下来,这倒是让我对你们刮目相看。 不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过却足以使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看你们刚进军营是什么模样,如今又是什么模样,说是改头换面都不为过,军人就该有个军人的样子。 现在即将对你们进行最后一项考核,实战对抗加山野求生。昨天夜里,驻扎在骊山的所有军队已经撤回,你们将会被逐一送至山中各个地方,随后我会派周远率两百虎贲士卒进山围剿。 双方武器均涂有商陆液,凡要害处沾染者,自动退出考核,成绩不合格,七日后剩下的视为通过考核。现在解散,尽快回去收拾东西,一盏茶后开始考核。” 《集解》引孔安国疏:虎贲,勇士骼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虎贲军乃是虎军中的精锐,传闻个个武艺超群,而周远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入伍不过两年,便以弱冠之龄成为二五百主,统御千人。 北疆突袭一战,罗马主将格兰度仓皇出走,周远一人一骑奔袭百里,以一杆月牙戟将其亲卫屠杀殆尽,活捉其人。凭此一功,连升六级,官至校尉,嘉爵左庶长。 蒙恬话音刚落,台下便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连虎贲军都派出来了,大胡子还真看得起我们。” “虎贲军我倒不怎么怕,关键领军的是周远,这可是个狠角色。” “废话,单枪匹马,百里追杀,整个军中谁不知道他周疯子的名号。” “也不知道王离和吴山联手能不能打得过这尊煞神。” “很难说,在北疆的时候,我和他交过手,没撑过一百招。”吴山突然插了一句,空气中顿时响起一连串倒吸凉气的声音。 吴山的实力在新兵营那是有目共睹,上次输给王离也不过是大意了,就连他在周远手下都撑不过百招,那对方的实力当真是恐怖至极。 说是收拾东西其实就是挑选适合自己的装备,为保险起见,此次考核或者说军事演习所采用的武器都是未开封的, 以新兵营的实力想要正面和周远率领的虎贲军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想要取胜,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狗,只要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狗一点都不可耻。 为了更好地躲避围剿,众人异常同步地纷纷选择轻装上阵,标准配置基本都是一把匕首加一张弓或弩。 作为甲什的成员,做什么事都要身先士卒,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唐霄等人被逐一送到骊山各处。 被两个士卒夹带着,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停了下来,听到周围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唐霄把蒙在眼上的黑布一把扯下,黑布绑的太紧加之时间过长,导致眼部血液流通不畅,过了许久才适应周边环境。 结果刚看到眼前的景象,唐霄就被吓得往后一跳,奶奶的,那两个牲口居然把他带到了悬崖边上,他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深渊不过数步之遥。 战战兢兢地离开崖边,唐霄坐在石头上休息了片刻,便起身开始在林间四处转悠,既是在观察地形,也是在查找标记。 进山之前,为了能够尽快将人员聚集在一起,唐霄提议做标记,在合抱粗的树干上画箭头,朝着箭头指示的方向寻找,既方便又高效。 唐霄没走多远就发现了一个箭头标记,顺着标记一路找下去,很快就遇到了正在给猎物下套的郑大坤,考核不过刚开始,这货的收获就已经颇丰,几个陷阱里都有猎物。 “咱们现在是继续上路寻找他们,还是在这里等着他们前来汇合?”两人躲进一个山洞,郑大坤向唐霄问道。 唐霄一边观察洞内情况,一边思索道:“这个地方还算不错,既干燥又隐蔽,关键还可以遮风挡雨,可以充当这七天的临时住所,咱们就在这里等他们。” 郑大坤搓着手掌说道:“听你的,我先去找些干柴来生摊火暖暖身子,这鬼天气也不知道怎的,说变就变,冻死我咧。” “小心点。” 正如郑大坤所说,这鬼天气真的像变脸一样,说变就变,不久前还艳阳高照,现在就已经下起了细雨。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寒,更何况是这冬雨,落在身上都能够明显感受到有股寒意想要往骨子里钻。 因为事先商议好了对策,所以当郑大坤抱着一大把干柴回来时,除了王离和郑大乾,其他甲什成员都已经聚集在山洞中。 出乎意料的是,当郑大坤刚把火生起来的时候,王离和郑大乾正好寻着标记找到山洞来,不过身边居然还跟着吴山吴海两兄弟。这着实令唐霄有些措手不及,不过旋即又变得喜笑颜开,毕竟这兄弟俩都不是什么善茬,保不准会成为一大助力,说不定遇上周远都有一战之力。 第六十章 计划 新兵营一般是起床洗漱后就开始跑圈,然后才用早饭,但因为今天要进行最终考核,所以蒙恬连早饭都没让他们吃,此时众人早已是饥肠辘辘。 正好郑大坤抓了不少野兔山鸡,又生了火,众人便自然而然地把那些猎物褪毛扒皮,除去内脏,架在火堆上烤。 郑大坤捡的全是那种干枯的树枝木柴,燃烧时可以尽量减少烟雾及有毒气体的产生。如果是在外面,这样光明正大地生火那就是找死,升起的烟雾会瞬间暴露位置,然后就乖乖待在原地等着被周远率军前来一网打尽吧。 “这玩意儿一点味道都没,真特娘的难吃。”王离咬了一口烤好的野兔肉,忍不住抱怨。 “这种条件下,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不吃给我。”郑大乾三下五除二解决掉自己手上的山鸡,听王离这么一说,便劈手去夺他的吃食。 王离什么身手,怎么可能让郑大乾这种战五渣从虎口夺食,一个灵巧的转身便让对方摔了个狗吃屎,还故意狠狠咬下一大口肉,道:“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吃总比不吃强。” “别闹了,这么长时间,周远肯定已经带人进山了,动静太大会暴露位置,从现在开始,如何可以,尽量不要发出声音。”见郑大乾从地上爬起来气势汹汹地要找王离算账,唐霄急忙阻拦,看到王离一脸嚣张的模样,又忍不住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不得不说,唐霄在甲什的威信还是有的,这话一出,两个人都乖乖地闭上了嘴,只不过依旧在做着一些无用功的眼神交锋。 吃完东西,一群人便商量起如何在这七天内躲过虎贲军的围剿。 “若是平时,周远肯定会将所有虎贲军分散开来,呈环状从外围朝中心层层搜寻,骊山总共也就那么一块地方,说大也不算大,七天时间足够。 不过关键在于,周远现在手底下只有两百虎贲军,仅凭这么些人想要在七天内搜完整座骊山绝非难事,除非不眠不休,而且即便这样,也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这对我们来说那是天大的好消息。 也许周远会将虎贲军划分为小队,那样的话如果我们遇上其中一队,只要不超过三十人,就有机会尽数歼灭,甚至遇到周远都有一战之力。 不排除为了谨慎起见,会出现所有士卒聚集在一起的情况,那样的话,只要碰见他们十有八九会被淘汰,但与此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搜寻的难度,提高了我们存活下来的几率。 这个山洞目前来看还算安全,暂定为居住地,每天至少需要派遣四人,白天夜晚各两个,在周遭观察放哨,但凡有点风吹草动,便学狼叫示警,声音三长两短。”唐霄把自己所有能够想到的东西都说了出来。 吴海语不惊人死不休:“如果他们没有抱团的话,我们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 唐霄先是一愣,旋即一拍脑袋,发觉这上过战场的人思考问题的角度就是不一样,而且说的也的确在理。从一开始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在内一心都只想着如何躲避围剿,从未想过主动出击。 实际上只要将虎贲军的人数逐渐削减,最终完全可以形成一种以多打少的局面,即便届时人数不占优势,也可以避而不战,化整为零,重新一头钻进深山老林,到那时就算他周远武艺再高超,面对这种情况也束手无策。 唐霄对吴海说道:“你的提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行度很高。这样,你在北疆当过斥候,擅长隐匿和追踪,就由你去探查虎贲军的具体情况,如果他们真的是分小队进行搜寻,我们便将其各个击破。” 吴海点了点头,二话不说便出山洞探查敌情去了。 与此同时,一群全副武装,身着白衣,臂膀处绣着一只老虎图案的士卒在山中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 “周哥,你说大将军为什么要派咱们来对付这么一群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一个虎贲士卒用手中的青铜剑拨开草丛,朝着走在最前方一个男子问道。 领头男子着一身白服,年纪约摸二十多岁,五官端正,棱角分明,眉眼处点着一颗黑痣,手中持着一杆月牙长戟,威风凛凛,正是那有着周疯子之称的周远。 周远回头扫了一眼,说话的士卒立即自觉地闭上了嘴巴,把头低下,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如果我跟你说,吴家兄弟、通武侯之子王离和陇西侯之子李超都在这座山里,你还会认为他们是群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吗?” 周远冷冰冰的声音加上说话的内容瞬间让那个士卒的心凉了一半,在北疆的时候,他可是亲眼见识过吴家兄弟的厉害。在战场上和罗马人作战,比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还要勇猛,尤其是吴山,身中数箭依旧手持长剑大杀四方的模样让他记忆尤为深刻。 周远继续说道:“你们即将面对的这群新兵,虽然只经历了短短五个月的训练,但他们所接受的是二位将军精心打造出来的新式锻体之法,其中更是有近一半的将门弟子,论身手绝对不比你们弱,剩下的也都是些各有所长的能人奇士。 如果小瞧他们,我们很有可能会死的很惨,所以这一次不仅是对他们的考验,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的考验。全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谁要是出了差池,回去之后自领三十军棍。” “是!” 两百虎贲军的回答整齐而有力,将林中的飞鸟走兽吓得四处逃散,也将正在附近寻找虎贲军踪迹的吴海吸引过来。 周远在北疆带的就是斥候部,所以名义上算是吴家兄弟的直系上属,虽然兄弟俩实际上只听命于蒙家兄弟,但也少不了与他打交道,接触时间不短。 清楚周远的实力,吴海没敢靠的太近,爬到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借着枝叶掩盖住身躯,暗中观察虎贲军的动向。 第六十一章 节外生枝 唐霄的运气很好,选的那个山洞所在方位与周远率先开始搜寻的区域恰巧相反。吴海小心翼翼地跟在虎贲军屁股后面走了一段,途中正巧撞上两个四处乱撞的新兵。 两个倒霉蛋看到这么多虎贲军第一反应就是跑,撒丫子跑,玩命了跑,怕虎贲军发动箭雨攻势,逃跑的过程中还使用秘技反复横跳,不断利用树木当掩体,一溜烟就跑出老远。 周远反应异常迅速,在见到两人的瞬间便下令放箭,可当箭雨射出再落下的时候已经迟了一步。 目睹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茫茫林海当中,包括周远在内的一众虎贲军一时之间都有些瞠目结舌。对天起誓,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跑得这么快的人,即便是战场上那些为了保全性命的逃兵也没这种速度。 “刚才跑掉的是猴子是人?”一个虎贲士卒呆呆地地问道。 “周哥,这不会就是二位将军教的新式锻体之法吧?”另外一个虎贲士卒也忍不住开口。 周远现在的脸色很难看,嘴角微微抽搐地说道:“闭嘴,不该问的别问,二位将军自有打算。” 周远本来还信心满满,但自从见识过刚才那两个新兵的逃跑速度后,突然就有些泄气。如果新兵营人人都是这种速度,那还打个屁,不对,应该说是根本就打不到。 不过周远不知道的是,刚才遇见的那两人正是新兵营里以速度著称的,再加上双方距离较远,才会让两人跑掉,不然光是那一阵箭雨,就足以淘汰两人。 除了这段小插曲外,路上并未发生其他事,吴海跟着虎贲军又走了一段路程,基本摸清对方的行动路线后便开始返程。 在林子里反复绕来绕去,确认无人跟踪后,吴海才朝着之前来的方向一路飞驰。 吴海的隐匿手段当真了得,今天负责放风的两人直到他潜到跟前才发现,这还是他现身要进山洞的结果。 唐霄和郑大坤在此之前查看过附近的环境,山洞虽然隐蔽但也有个坏处,那就是离最近的水源有近两百米,饮水是个大问题。如果在取水过程中被虎贲军发现,这么一大帮子人估计全都得完蛋。 回到山洞,看到吴海一副唇干舌燥的模样,唐霄适时地把一个水囊递到他面前。 古代行军打仗饮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多半是依靠寻找就近水源,如果遇到唐霄便把水囊弄了出来,这种用动物膀胱和羊皮制成的容器,既可以装水也可以装酒。 深知取水不易,吴海接过水囊拔出木塞只喝了一口,便还给了唐霄。 吴海喘了口气说道:“虎贲军暂时还是集体行动,虽然搜寻时分散开来,但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远,都在视野当中。我跟着他们走了一路,发现他们搜寻的方向正好和我们所在的方位相反,所以暂时不用担心。” 听完吴海探查来的信息,唐霄想了想说道:“周远没将虎贲军分散开来,证明他想稳中求胜,他肯定也考虑到我们聚集起来的可能,怕在阴沟里翻船。 既然他们和我们背道而驰,那我们就不必待在这个山洞里,朝着反方向继续前进,与他们拉开距离,这样的话,他们即便知道我们行进的方向,也要多花不少时间,路上还要尽可能与其他散落在山中的人汇合。” 吴海靠在石壁上说道:“对了,我跟踪的时候,虎贲军遇上了宋飞和孟凡,那两家伙一看到周远他们,扭头就跑,连弓箭都没能撵上,我隔着老远都能看见虎贲军那群人脸上错愕的表情。” 知道虎贲军不在附近,这话一出,众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郑大坤笑着说道:“真不知道是该说他俩运气不好,还是虎贲军运气不好。” “他俩参军简直是暴殄天物,应该去当信使,连驿马都省了。”郑大乾开玩笑道。 把负责放哨的两人叫回,又去最近的水源地将每人身上的皮囊装满,众人便开始朝着相反的方向转移。 两人在前面探路,两人在后方殿后,一行人都是轻装上阵,再加上被蒙大胡子摧残了三个月,速度即便比不上宋飞和孟凡那两个变态,也远超常人,即便山路比较崎岖,也是如履平地,健步如飞。 前进了一段路程,作为斥候的老五着急忙慌地赶回来向唐霄报告:“霄哥,我们在前方遇到了李超一行人,准备让他们过来和我们汇合,结果他们二话不说就动起手来,还把老六给抓了,我好不容易才从他们手中逃了回来。” 唐霄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和李超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也没听说老六招惹过他,为何会在最终考核的时候,突然发难。 唐霄眉头紧锁,面色沉重地问道:“他们有多少人?” “七八个左右,当时情况太紧急,我没来得及看清楚,反正不会超过十个。”老五有些模糊地回答道。 “先去看看情况,如果他们真的想找麻烦,只管动手便是,只要不出人命,一切后果由我承担。”话到此处,唐霄眼中有着杀意涌动,李超,希望你不要做出什么愚蠢的事情。 众人跟在老五后面朝着原方向赶去,路上正巧和李超一行人迎面相撞,双方人马在相距十多米的地方同时停下脚步,唐霄一眼看过去却没有见到老六的身影,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唐霄语气冷漠地问道:“我的人呢?” “你的人当然要问你自己,我怎么会知道?”李超摊开双手耸耸肩以示无辜,只是脸上那幸灾乐祸的神情却表明他是在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 唐霄眉头上挑,浮现出一抹怒意:“你确定要这样?” “别跟我来这套,不好使。”李超把手使劲一挥,掏出一把匕首在面前晃来晃去,阴险地笑道:“实话告诉你,那家伙已经被我淘汰了,用的就是我手上的这把匕首。” “你找死!”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唐霄也不想再追问原由,直接手腕一翻,一把匕首从袖口掉落,被他反握在手。 与此同时,郑大乾也将箭头对准了李超的脑袋。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第六十二章 一言惊醒 论身手,李超在新兵营可能连前三都排不进,但论玩匕首,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一把普通的匕首在其修长的手指间翻转跳跃,愣是被他玩出了蝴蝶刀般令人眼花缭乱的感觉。 李超虽然不怎么招人喜欢,胆识却相当过人,即便被郑大乾用弓箭指着脑袋,依旧不慌不忙地转着匕首说道:“你别忘了,现在可是在考核期间,我们人数上虽不占优势,但真打起来还不知道鹿死谁手,你确定要为了一个下贱的平民跟我们拼个鱼死网破?” 李超从头到尾,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自信笑容,同为勋贵,他笃定唐霄不会因为一个平民和他动手,他不相信不同阶层之间只相处了短短三个月能产生什么太深的感情。 唐霄闻言顿时破口大骂:“去特娘的考核不考核,我现在只知道你动了我兄弟,我要为他报仇,仅此而已。” 唐霄话音刚落,脚下一点,便率先朝着对方冲了过去,王离等人见他出手,也纷纷加入战斗,一场混战直接开启。 知道自己不是李超的对手,所以唐霄一开始选择的攻击目标就不是他,而是位于他左手边的那人。 李超没想到唐霄居然会真的动手,但反应极为迅速,手腕一转,匕首停止运动,继而出现在掌心,顺势握住刀柄向着唐霄的手臂狠狠扎下。 郑大乾一直盯着李超,见他想偷袭唐霄,手中牛角弓瞬间拉满,一支羽箭破空而出,转瞬之间已然击中对方握着匕首的拳头。 考核中所使用的羽箭虽然没有箭头,但牛角弓拉满后射出的力度根本不是人体所能承受的,李超右手被击中,一阵剧痛传来,手上的匕首立时掉落在地,旋即躲到一棵巨木后面,躲避郑大乾的下一次攻击。 唐霄一伙原本有十一人,除去被李超淘汰的老六还剩下十人,其中还包括王离和吴山这新兵营两大高手,而李超一行总共加起来就八人,唯一能打的他手还受了伤。 由于人数和实力的极度不对称,这场战斗完全就是一边倒,唐霄等人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迅速结束战斗,不过李超和另外一人却在混战中偷偷溜走。 唐霄一行人把对李超的怨恨全部发泄在剩下的六人身上,既然这些人选择死心塌地地跟随李超,说明他们十有八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必须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和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把六个人揍得鼻青脸肿,估计连亲生父母都不一定认得之后,唐霄用匕首在每个人的脖子上都划了一刀,即便在此之前他们身上可能已经有其他要害部位沾染上了商陆液。 刚才那场混战来的快去的也快,但还是有两人身上的要害部位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商陆液,不得不退出考核。 收掉六人的武器,唐霄等人继续前进,不过没走多时夜幕就已悄悄降临。 年关将至,关中地区夜间的温度已经降至零下,更何况是在山上,要在野外过夜,火堆是万万不能熄灭的。像之前那样隐蔽的山洞是可遇不可求的,众人将就着找了个背风的山壁,点起了火堆。 骊山是蒙家军驻扎之地,山中所有的猛兽早就被军队清扫干净,剩下的都是些毫无攻击性的萌物。由于没有天敌的制衡,这些小东西开始大肆泛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因此蒙家军每年都会定期组织狩猎活动,就连赵政也会时不时地将春秋围的地点定在这里。 所以说在这骊山中根本不用为食物发愁,不仅有漫山遍野的猎物还有数不尽的果子,幸运的是,郑大坤在下套的时候,还无意间发现了一洞猴儿酒。 猴儿酒,据传是山中野猴采百果于一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唐霄前世也曾听说过猴儿酒,不过那种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把几种果子打碎,人为发酵后所酿成的果酒,与真正的猴儿酒相差甚远。 真正的猴儿酒仅存一季,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酒液会逐渐蒸发,想取猴儿酒,可谓难上加难。而且,猴儿酒在最初发酵的时候最佳,逐渐滴答下的是百果发酵后的精华,不曾腐坏,只是发酵。 初次滴落为百果液,聚集而成称为百果酿,等到没有果汁滴下,收集所有发酵果汁后逐渐产生酒味,才称得上猴儿酒,或者猴儿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本就是可遇不可及,说是千金不换也毫不为过。 郑大坤本想把这一洞猴儿酒与众人分上一分,唐霄却急忙搓着手掌上前阻止道:“这可是好东西,给他们喝简直浪费,再说总共就这么点,一人一口都分不上,不如你把这酒给我,我拿回去孝敬老师,回头补偿与你。” 听完唐霄的话,郑大坤脸色立即一板,语气不悦地说道:“霄哥儿,你这话什么意思,不把我当兄弟?一洞猴儿酒而已,拿去便是,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至于补偿就算了,等考核结束,请我们兄弟俩去你府上吃一顿就行了。” “别说一顿,天天来吃都行。”唐霄笑道。 “那我要吃酱肘子。” “行。” “我哥喜欢吃红烧肉。” “可以。” “红烧狮子头味道也不错。” “没问题。” “不过我不喜欢喝马尿。” “滚!” …… 一座巨大的温泉被众多营帐围在其间,袅袅的热气从水中升腾而起,宛如人间仙境,唯一有些煞风景的是,泡在水里的不是一个个美丽动人的天仙,而是一堆毛发旺盛的大汉。 “周哥,咱们在骊山驻扎了那么久,居然没发现这山中居然还有这么个好地方。”一个虎贲士卒游到周远身边感叹道。 周远点了点头,把身子又往水中沉了沉,只露出一个脑袋在水面上,感受着热腾腾的水气在身体周边环绕,顿时觉得一直以来的疲惫都被一扫而光,整副身心都放松下来。 虎贲士卒看着自己捧起的水,有些惋惜地说道:“周哥,这水还真清,只可惜不能喝。” 周远原本即将合上的双目在听到这句话后,突然猛地睁开,从温泉中站起,眼中精光大作,嘴角扬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水珠顺着周远健壮的身躯缓缓流淌,勾勒出一副令人触目惊心的躯体,伤疤密布,箭孔丛生,令人心生畏惧的同时又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这是属于一个士卒最好的勋章与荣耀,这是组成大秦盛世的壮阔画卷。 第六十三章 机灵和傻蛋 李超捂着已经肿胀起来的手掌,在另外一人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跑出好远,确认没有人追上来后才靠着树一屁股坐下。 “狗日的唐霄,你给老子等着,还有那个郑大乾和吴家兄弟,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你们!”李超面目扭曲地咆哮道,本来还算清秀的脸庞变得甚是可怖。 “他们人多势众,我们还是不要和他们硬碰硬,先撑过考核再说。”沈玉在边上劝阻,之前李超想淘汰老六的时候他就试图阻止过,可惜对方当时根本听不进去,执意将其抹了脖子,结果不到半个时辰就遭到了唐霄等人的疯狂报复,差点全军覆灭。 李超闻言旋即怒火中烧地说道:“不行,老子忍不下这口气。” 沈玉是李超的表弟,所以和他说话很直接:“那你想怎么做?论人数,他们比我们多,论功夫,他们比我们强,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李超嘴角勾出一抹阴险的弧度:“我们打不过他们,但有人可以……” 次日一早,天光未亮,周远便将两百虎贲军召集起来,昨天夜里他对着蒙家军在骊山的布防图研究了许久,终于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这句话不假,人体有百分之七十左右都是水分,人可三日不进食,不可三日不饮水,天地万物,凡有生命,无论人畜,亦或花木,皆需饮水。 与其漫山遍野地去搜寻这群不知道藏在何处的新兵蛋子,不如直接控制住水源,在周边设伏,守株待兔,等着他们自投罗网。 骊山东西横亘二十五公里,南北绵延约十四公里,海拔一千三百多米,但总共探明的水源地却只有十一处,其中十处都是湖泊水潭,至于剩下那条溪流附近正好昨天搜寻过。 如此一来,需要控制的水源就只剩下十处,将两百虎贲军分为十个小队,二十人把控一处水源,应当是绰绰有余。 周远唯一担心的地方就在于这十处水源距离有些远,兵力过于分散。万一这群新兵蛋子不按套路出牌,全部聚在一起,来个以多打少,逐个击破。要是栽在这群新兵手里,自己今后在军中怕是会被笑死,永远抬不起头。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周远让每队的队正都携带了军中秘制的狼烟,一旦发现敌人就放狼烟,届时即便那一队被新兵联手歼灭,其余人也能迅速赶去现场,将其一网打尽。 将每个小队负责的水源地分配完毕,两百虎贲军便分散开来,奔向各自的目的地。 而唐霄这边虽然知道虎贲军离自己这边还有老远的距离,依旧没有放松警惕,晚上还是安排了四个人轮流值夜。 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夜,唐霄刚起来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声响,走近一看,只见一人被五花大绑围在中间,郑大乾此时正拿着匕首在那人脸上拍来拍去。 见唐霄过来,众人立马让出一道缺口,吴海也把匕首收回手中。 被绑那人正是沈玉,见到唐霄便立马开口说道:“唐霄,你来的正好,快让他们把我给放了,我是专程来投奔你们的。” 唐霄瞥了一眼见是沈玉,直接摆了摆手语气淡然地说道:“弄死。” “好嘞。”郑大乾闻言,手腕一翻,匕首再次出现在手中,不等沈玉说话便一刀从其脖子上抹过。 沈玉,淘汰! 面对这么一群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人,沈玉此时的心情异常复杂,不说话吧,只觉得心里堵得难受,破口大骂吧,又担心会被群殴,只能在暗地里一一问候这些人的直系亲属。 李超原本打的一手好算盘,安排沈玉前去诈降投奔唐霄,然后让他找机会将唐霄一行人的位置暴露给虎贲军,到时他们便会无路可逃。 不过可怜的李超此时还不知道,他自认为完美无缺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就已经被彻底扼杀在摇篮之中,仍旧在傻乎乎地幻想着,唐霄等人被一网打尽时那大快人心的场景。 王离伸了个懒腰,走到唐霄身边不经意地问道:“直接就淘汰了?不问问?” “若是其他人来投靠,我还有可能相信,但凡是跟过李超的人,不管是真心投靠还是假意受降,我只有一个原则:宁杀错,勿放过!”唐霄的语气十分平淡,不起一丝波澜,但说出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也对,李超那家伙一肚子坏水儿,在这种时候让沈玉投靠我们,十有八九憋着什么坏主意。”王离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接着又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我突然开始有些同情李超。” 听见这话,唐霄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 王离心有余悸地说道:“他招惹谁不好非得招惹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为什么非得招惹我。”对于李超的行为,唐霄真的是很费解。 王离摸着下巴想了想,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或许我知道原由。” 唐霄皱了皱眉头:“怎么回事?” 王离缓缓说道:“中秋前天晚上,我半夜睡得迷迷糊糊出来小解,无意间看见李超带着另外两人在围殴吴海,正要上前帮忙,结果老六先我一步出手。 老六的性子你也知道,最见不得不平之事,当即和吴海联起手来。虽然没能打过李超三人,却也不曾落入下风,双方僵持良久,后来估计是怕动静太大,把蒙大胡子招来,便不了了之。应当就是这时结下的梁子。” “那你和老六后来为什么不说?”唐霄有些恼怒,要是早知道这事,就让老六在探路时不要和他们碰面。 “我当时刚睡醒,连脑袋都是迷糊的,回去一觉睡醒就忘记得一干二净。至于老六为什么不说,我就不得而知,不过以他那大大咧咧的性格,估计是压根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谁知道李超居然会在这时候借此发难。”王离一脸无辜地说道。 听完王离的话,唐霄当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没想到李超居然会睚眦必报到这种程度。 第六十四章 谋划 作为第一批进山者,甲什被送到的地方本就相当靠近骊山最东端,加之昨日一路奔驰,过夜的地方已然处在山区边缘,再往前进便得出山,按照军演的规定,这同样也算失去考核资格。 作为众人当中经验最丰富的斥候,吴海一早便出去探查情况,直到日头移至头顶才回到正绕着边缘行进的队伍之中。 吴海皱着眉头道:“周远把虎贲军分成小队,每队二十人,埋伏在周边的水源旁,估计山中其他地方也是如此。他这是想趁我们取水时发动偷袭,即便我们没有上当,他也可以借此封锁水源,逼我们主动现身。” 唐霄笑道:“这不正好顺了我们的心意,一队二十人足以应付,待我们挨个去灭了他们。” “很难。”吴海面色沉重地吐出了两个字,接着说道:“因为周远不在,这次我离得比较近,我清楚地看到每队的队正腰间都别着狼烟筒,那玩意儿只要一拉,就会迅速升起狼烟,直上云霄,到时附近的虎贲军赶来,我们可就成了瓮中之鳖。” 如果是在之前,唐霄等人还可以想办法依靠地形和虎贲军打游击,但现在山中的所有水源都被对方控制住,而且还是暗中设伏。若不是碰巧被吴海遇见,下次取水就是他们被集体淘汰之时。 周远心思缜密到连彼此之间联络的方法都考虑到了,唐霄想钻空子都没办法。更要命的是此时已值寒冬,山上连果子都找不到,这么下去,要么被虎贲军抓到,要么被渴死。 “霄哥儿,这家伙怎么处置。”把沈玉一顿胖揍后,郑大乾扭头冲着唐霄喊道。 唐霄正在为水源的事情发愁,哪有功夫理会这种小事,头也不抬地说道:“老规矩。” 郑大乾闻言兴高采烈地回过头来把沈玉身上所有装备,包括水囊在内全部搜刮干净,然后牢牢地将其绑在树上。 看着郑大乾无师自通相当熟练的手法,两道几乎不分先后的清脆声音突然响起。原是唐霄在拍脑袋,吴海在拍大腿,两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旋即异口同声地说道:“怎么把他给忘了?” 郑大乾翻弄着从沈玉身上搜刮来的东西,不由得感叹一声“万恶的贵族”,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来参加考核还是来踏青的,居然还随身带着各种吃食,天晓得他是怎么弄来,又是如何躲过那些士卒的搜身。 当着沈玉的面,郑大乾光明正大地将那些吃食全部收入囊中,还挑衅地对着他挑了挑眉。至于边上的贵重物品诸如首饰之类,他是不会碰的,这种玩意儿,一旦落入平民手中,就会成为催命符。 没吃早饭的郑大乾实在抵挡不住那些吃食所散发出的浓郁香味,掏出一块糕点正准备往嘴里塞,突然发觉肩膀上多出了两只手,回头一看,只见唐霄和吴海同时朝他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郑大乾立即把糕点塞进嘴里,两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活像只仓鼠,一顿狼吞虎咽后,朝着自己空荡荡的嘴巴指了指,得意洋洋地道:“没了。” 上帝是公平的,给你打开一扇窗,必定要帮你关上一扇门,郑大乾打开的窗是射术,关上的门是智商。 “谁要吃那玩意儿。”看到郑大乾这副傻乎乎的模样,唐霄上前踢了他一脚,没好气地道:“这次考核所使用的无镞羽箭,你最远可以射多大距离?” 得知唐霄和吴海不是来抢自己的吃食,郑大乾顿时松了口气,不慌不忙地道:“那得分情况。” 吴海在一旁问道:“怎么个分法?” 一说到弓箭,郑大乾就来劲,一张嘴巴吧嗒吧嗒地说个不停:“无镞羽箭的射程本就比有镞的要短上一半,同时还要考虑天气因素,风力风向雨水等都会对羽箭的精准和射程产生影响,如果当日……” 唐霄最讨厌听这种专业性的知识,急忙出言制止:“别管那些乱七八糟的,就说通常情况下。” “若是一般人,顶多也就能射个百八十米。”郑大乾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显然是想卖个关子,但在看到唐霄面色不善地抬起腿后,立马接着说道:“不过我可以射到两百米。” 吴海兴奋地道:“足够了。” 唐霄问道:“距离我们最近的水源在何处?” 吴海思索了下道:“东南方位,约摸两百步。” 唐霄突然想到一个关键问题:“有见到周远吗?” 两百虎贲军被分散在各个水源,那周远现在身在何处,以他的实力,如果有心埋伏起来,即便是吴海也发现不了。不知道周远的动向,唐霄绝不会贸然行动,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 吴海答道:“起先没见到,后来准备离开时,看到他正赶过来,在水源周边巡视一圈,又跟队正说了几句话便离开了,看那方位似乎是另外一处水源。” 唐霄分析道:“如此一来便说得通,如果没猜错的话,骊山上应当是有十处水源,此时全部落入虎贲军手中。而周远则负责在水源之间来回奔波,既可以搜寻漏网之鱼,也便于及时支援。 现如今我们不知道的是这十处水源究竟相距多远,如果太近,我们攻打其中一处的时候,即便提前将队正射杀,动静闹的太大,也势必会将附近水源地的虎贲军吸引过来。” 闻言,吴海提议道:“我去跟踪周远,摸清他的路线和水源所在。” 唐霄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行,太危险。之前你没被发现是因为跟在他身边的人数众多,嘈杂声太大,现在只有他孤身一人,以他的实力,稍加注意,应当不难发现你的存在。” “放心,我自有分寸,不会跟得太近,只要他的身影在我视线范围内即可,发现不了。” 吴海说的很轻松,但唐霄明显能够听出其间透露出的一丝沉重,看来即便是他,遇到周远这样的狠人也没有什么太大把握。 见对方去意已决,唐霄也不再阻拦,郑重地道了一声:“小心。” 第六十五章 神秘的老头(卖萌打滚求收藏推荐票) 清楚周远及虎贲军的准确位置,唐霄一行人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地东躲西藏,直接在原地等着吴海归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幕再次降临,众人燃起火堆,继续烧烤白天捕来的猎物。今天运气不错,郑大乾布下的的陷阱困住了一只不小的山羊,扒皮去内脏后仍有六十多斤,足够九人填饱肚子。 处理好的山羊被一根木棍从头到尾贯穿而过,肚子里边塞上了唐霄从附近找到的一些天然调料,用竹签把开口封上,剩下的调料则被弄碎抹在羊肉表面。 砍下两根粗树杈插在火堆旁,把全羊架在上面,烧烤要不断地转动,保证食物均匀受热。可六十多斤的东西不是那么容易转动的,王离见状自告奋勇地要来帮忙,代价是一条羊腿。 吃牛羊肉,相比较之下,唐霄还是更加喜欢吃排骨上的肉,况且羊有四条腿,分出一条又何妨,反正羊又不是自己抓来的,还得个免费劳力供使唤,何乐而不为。 在唐霄的指挥下,王离一身是劲地转动着手上的全羊,野生的山羊因为经常运动,所以身上的油脂很少,高温加热过后基本都渗入肉中。 随着烤的时间越来越久,羊肉散发出的香味变得愈发浓郁,咽口水的声音和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相互交替,在这寂静的环境下显得格外突兀。 唐霄抬头一看,只见周围一群人手中都拿着匕首,死死地盯在烤全羊身上,眼中泛起绿光,口水直流而不自知。 “你们都想死吗?”唐霄看着这群家伙的匕首,没好气地骂道,这些人为了吃真的可以啥都不顾。 商陆是一种能结出紫黑色扁球形浆果的植物,浆果轻轻一捏,果皮就会破裂,流出有毒的暗黑色汁液,误食后轻则呕吐腹泻眩晕头痛,重则神经麻痹丧失生命。 而此次考核的所有武器都涂有商陆液,如果用这些匕首来切羊肉吃,别说通过考核,就连能否活着走出骊山都是个问题。 在唐霄的提醒下,这群吃货才收起匕首,继而找了些锋利的石块,擦拭干净后用来切羊肉。 烤全羊其实应当选用绵羊肉,相比较之下,绵羊肉的脂肪含量比山羊肉高,口感更加细腻,但山羊肉的胆固醇含量比绵羊肉低,更加健康。 除此之外,山羊肉中还含有一种独特的脂肪酸,挥发后会产生一种特殊的膻味,正如这个时代的罗马著名美食家沃斯基所说:“羊肉如果没有膻味,跟猪肉有什么区别。”这也是大多数人对山羊肉情有独钟的原因所在。 四条羊腿,王离和郑家兄弟一人一条,剩下一条则留给了冒着生命危险去跟踪周远的吴海。 郑大乾撕下一条羊腿,走到被绑在树上的沈玉面前,把羊腿放在他面前使劲吹气,诱人的肉香顿时弥漫开来。 沈玉一早前来诈降就被绑在树上,到现在依旧是滴水未沾,粒米未进,此时闻到这香味,哪里还受得住,肚子立即不争气地响了起来,口水也是止不住地顺着嘴角往下淌。 郑大乾一边大口大口地咬着羊腿,一边看着嘴巴被堵得紧紧的沈玉喋喋不休地说道:“你想吃啊?你要是想吃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吃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吃的。你真的想吃吗?那你就拿去吧!你不是真的想吃吧?难道你真的想吃吗……” 唐霄听到郑大乾嘚吧嘚说了这么一大堆,不知为何总感觉有种异常熟悉的既视感,而且内心深处极度想给他狠狠来上一拳。 就在郑大乾恶趣味地逗弄着沈玉的时候,王离和吴山突然放下手中的羊肉,朝着正南方向的一处灌木丛惊喝一声:“来者何人?” 旋即只听灌木丛中传出两道中气十足的声音: “叫你不要乱动偏要动,这下倒好,被这群猴崽子发现了吧。” “这也能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没注意。” “谁叫这烤羊肉的味道太过诱人,勾动了我肚子里的馋虫。” 两个身着黑衣,约摸四五十岁的老头从灌木丛后走出,闲庭信步般地走到郑大乾面前,一个略瘦,一个微胖。 瘦老头指着被绑在树上,眼睛都快喷出火来的沈玉对郑大乾说道:“小兄弟,老夫是此次考核的监察人员,他现在已经被你淘汰,按理来说应当退出考核,可否给老夫一个面子,把他放下来。” 瘦老头说话的语气看似温和,实则蕴含着一种不容反驳的强硬,身上隐约透露出一股久居上位者的气势。 听到这话,郑大乾有些不知所措,急忙将目光投向唐霄寻求帮助,直到看见后者点头示意,他才去将沈玉解绑。 “多谢小兄弟体谅。”瘦老头的话是对郑大乾说的,眼睛却一直停留在唐霄身上。 被绑了一天加之饿了一天,沈玉被放下来时,已经没有站起来的力气,只见胖老头单手便将其轻松提起,和瘦老头一起对唐霄露出一抹诡异笑容,旋即脚尖轻点,两道身影瞬间消失在茫茫黑夜当中。 就在唐霄思索两个老头最后那笑容有何含义之时,前去跟踪周远的吴海终于返回队伍,而且还带着两个熟人。 唐霄看着一来就和众人抢起羊肉的孟凡和宋飞,有些意外地问道:“你俩怎么来了?” 好不容易抢到一块羊肉,孟凡急忙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道:“怎么着,不欢迎咱们?” 唐霄笑道:“欢迎,怎么会不欢迎,你们能来高兴我们还来不及。” 吴海啃着羊腿道:“今天要不是他俩,我可能就要交代在周远手中。” “怎么回事?”唐霄皱起眉头,发现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吴海心有余悸地说道:“我的确小看了周远,前面九处水源我一直处处小心,所以他未曾有所察觉。但在最后一处水源时,我只稍微放松了些警惕,便被他发现,当即提起武器前来追赶我。那家伙简直就像一头猎豹,要不是在路上遇见他俩,将其引开,我可就回不来了。” 第六十六章 反击(求收藏推荐) “十处水源大致分布在同一条线上,周远的行进路线是由中间第五处水源出发,先向东,至最后一处,再向西,至最后一处,最终返回起点,以他的脚力,不用一天便可跑个来回。 我先前看见他的水源便是最东边那一处,距离另一处水源仅有八百多步的距离,战斗时发出的声响很有可能会引来其他虎贲军,不过如果行动迅速点的话,应该可以搞定。”吴海一手拿着羊腿,一手拿着树枝在地上边画边解释道。 一直未曾说话的郑大坤突然指着吴海画出的地图问道:“这条就是另外一处水源的虎贲军前来支援的最近路线吧?” 吴海不知道郑大坤问这个干嘛,但还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郑大坤指着那条路线继续说道:“我可以事先在支援路上埋好陷阱。” 凭借王离和吴山的实力,己方九人突袭地方二十人完全有可能,可就担心附近的虎贲军赶来支援,到时就进退两难了。 听郑大坤这么一说,唐霄顿时有些兴奋地问道:“你的陷阱能够阻拦他们多久?” 郑大坤嘴角扬起一抹自信弧度,反问道:“为什么要阻拦,何不趁此机会将前来支援的另外一队虎贲军也一网打尽?” 其他人大多被郑大坤的这番听起来不切实际的话给吓到了,只有郑大乾似乎对此习以为常,暗自从腰包里摸出一块点心塞进嘴里,不动声色地咀嚼起来。 郑大乾了解自己这个孪生弟弟,以他的性子,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地说出这样的话来,根本不用担心。 “有多大把握?”唐霄问道,心中隐隐对郑大坤的回答有些期待。 “八成以上。”郑大坤颇为自信地答道,在陷阱这一道,他是当之无愧的行家里手,实际上八成还是他往少了说的。 唐霄咬咬牙大吼一声:“干了!” 为了保持充沛精力以应对次日的战斗,众人用过晚饭便早早睡下,次日一早被吴海从睡梦中叫醒。 清晨的林间被薄如蝉翼的雾气所笼罩,地面的植被全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白霜,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寒意直往骨头里钻,一群人都不由自主地缩起手脚。 检查完装备之后,一行人悄无声息地朝着最近的水源地潜伏过去。 赶到目的地的时候,弥漫在林间的薄雾已经尽数散去,太阳也从大山后面露出半个圆滚滚的躯体,天边的白云被朝霞染上缕缕鲜红,没来由地为这方天地之间增添了几分肃杀之意。 看守水源地的虎贲军早已醒来,此时正埋伏在水源周边。不愧为虎军中的王牌,这些士卒所在的位置看似杂乱无章,实则暗藏玄机,在便于求援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将视线布散开来。 “躲在树后面的那个就是队正。”吴海指着远处躲在树丛后,只露出一个脑袋的虎贲士卒,对郑大乾低声说道。 “放心吧,交给我。”郑大乾拍着胸脯说道,他能把箭射进天上飞的大雁嘴里,何况是在这不到两百米的距离内,射中一个蹲着一动不动的大活人。 张弓搭箭,弓如满月,眸似鹰隼,凝神屏息,指松箭出。没有箭镞的羽箭飞行速度原本应当大大降低,不过郑大乾射出的这支箭却依旧去势惊人。队正虽有所察觉,但当他发现羽箭是从哪个方向射过来的时候,额头上已经多出了一个暗黑色的圆点。 队正知道自己已然被淘汰,临死之前之前用尽全身力气大喊一声:“敌袭!” 随着这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战斗正式开启,唐霄等人瞬间冲出树丛,朝着剩下的虎贲士卒飞奔过去。 令唐霄等人始料未及的是,队正身死之后,居然还有一道黄色浓烟自林间升起,青云直上,连接天地,极为显眼。 这道浓烟一出现,估计所有的虎贲军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这片区域,不过此时已经无路可退,众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上冲,企图快点解决这场战斗,然后迅速撤离战场。 唐霄最大的错误就是太过低估虎贲军的实力,作为虎军精锐,虎贲士卒个个身手不凡。而且这次考核中蒙恬所挑选的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不论是单打独斗还是配合作战,都不是唐霄这群只经历过五个月苦训的菜鸟所能比的。 不过好在有王离和吴山这两大战力在,这两人即便是在这群虎贲精锐之间依旧勇不可当,王离爆发强劲,吴山大开大合,两人联手,近乎无敌。 虽然多花了些时间,但最终结果还是以这一队虎贲军全军覆没而告终,这场战斗唐霄一方直接损失四人,只剩下唐霄、王离和吴家兄弟。 可怜郑大乾虽然射术数一数二,但拳脚功夫却不是一般的差,在战斗中被一个虎贲士卒近身之后,连三招都没过完就被抹了脖子。 众人迅速将身上所有水囊都装满水后,便急匆匆地离开水源地,至于郑大乾则因为惨遭淘汰,主动选择了留下。 众人前脚刚走,被郑大乾淘汰掉的队正后脚便召集人把他围了起来,语气不善地问道:“小子,刚才是不是就你射的我?” 郑大乾故作镇静地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队正闻言直接招手道:“死到临头还敢嘴硬,给我狠狠地揍他。” 郑大乾义正辞严地道:“打我可以,但我有个要求。”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眼看着仇人就在跟前,队正实在是按捺不住内心那股强烈的报复欲望,没等郑大乾回答,便直接招呼众人对其大打出手。 眼看着拳头就要落到身上,郑大乾立马抱住脑袋,连忙告饶:“莫要打脸。” 另外一边,郑大坤在看到黄烟升起的瞬间,就知道唐霄那边指定是出了什么差池,心里不由得暗自为众人捏了把汗。 果然没过多久,便有一队虎贲军朝着唐霄他们攻打的水源奔去,来势汹汹,令人畏惧,可没走出几步,便有一大部分直接踩入郑大坤一大早起来挖的坑中。 坑挖的倒是不深,关键是郑大坤这瘪犊子居然在里面填满了淤泥,脚一陷进去便很难再拔出来。 剩下的虎贲军见状立即变得有些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行军速度顿时放缓下来。 即便如此这队虎贲军也没能逃过郑大坤的陷阱攻击,什么吊脚套、吊网、撞木等陷阱都被他运用的出神入化,不消多时,这二十人便在连敌人都没见到的情况下全部被困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只需要把这群不能动弹的虎贲军全部弄死即可,为了以防万一,郑大坤带着孟凡和宋飞站在离虎贲军很近的地方,用弓箭挨个把对方给点死。 第六十七章 斩首行动 “奶奶的,被周远那家伙给阴了,今天要不是大坤事先布好陷阱阻拦援兵,估计我们全都得交代在那。”跑到事先商量好的集合地点,唐霄扶着一块岩石,气喘吁吁地骂道。 “这事怪我,没有考虑周全,没想到除了队正之外,其他人居然也有狼烟。”这一战虽然取得了胜利,但对于干掉队正之后依旧升起狼烟,还损失了四人,吴海深感自责,即便后面这事与他并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王离解释道:“霄哥儿就这性子,他不是在怪你,只是发发牢骚,再说,你怎么就知道是其他人也有狼烟,而不是狼烟每天都会出现在不同人身上。” 一直不说话的吴山也站出来道:“在北疆待了那么长时间,真没看出来,周远的城府居然如此之深。”看似矛头直指周远,实际上却是试图借此来安慰吴海。 吴海一直以来都很骄傲,这种骄傲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境遇所造就。自幼生存的村庄在一日之间变成废墟,任谁都会发生点改变。而他的改变就是像刺猬一样把自己蜷缩起来,只露出一身尖锐的利刺,令人望而生畏,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自我封锁。 不过由于事先收集的情报不够完整准确,差点导致今天这次行动的失败,吴海对此深怀愧疚,但众人不仅没有怪他,反而一个劲地安慰,这让他原本紧紧关闭的心扉逐渐打开。 “经此一事,周远势必会将兵力集中起来,搜索范围大大缩小,我们的活动区域将受到限制,稍有不慎,便会被发现,下次行动需得万分注意,多加小心。”想起今天发生的意外,唐霄还是有些后怕,如果没有郑大坤在支援路上布置的那些陷阱,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真的是心里想什么就来什么,唐霄话音刚落,就见到郑大坤、孟凡和宋飞正朝着这边疾速奔来。 一眼扫过去,没有见到哥哥的身影,郑大坤心中不由得一震,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连脚下的步伐都加快了几分。 还未到众人面前,郑大坤便遥声问道:“我兄长呢?” 众人面面相觑,默不作声,最终还是唐霄开口说道:“大乾被淘汰了。” 郑大坤接着问道:“我先前看到狼烟升了起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他并未问郑大乾是否失手,因为他根本不怀疑哥哥的射术。 吴海如实说道:“狼烟不在队正身上。” 郑大坤对吴海的回答很不满意,情报是他亲自带回来的,如今却出现这种情况,要是在战场上就属于谎报军情,是要掉脑袋的。 无论哥哥被淘汰,与吴海提供的情报失实有无关联,郑大坤多多少少都对对方有些怨念,不过了解目前的情况的他对此也没多做追究,闻言后一言不发。 见气氛有些尴尬,唐霄急忙出来打圆场,朝着郑大坤问道:“你那边情况如何?” “无一幸免。”郑大坤的语气颇为平淡,上下两片嘴唇一碰一分之间,便道出了一个令众人大惊失色的消息。 唐霄这边八个人拼死拼活打了半天才消灭一队虎贲军,郑大坤居然仅凭一己之力就将另外一队给团灭了,而且观其说话时那副轻描淡写的模样,似乎并无什么太大难度。 震惊过后,唐霄看着地上的众多水囊说道:“这段时间我们不必再为水源发愁,这么多水囊,省着点用的话,应该足够撑到考核结束。” 王离闻言却开口说道:“我们与其这样东奔西跑地躲来躲去,不如主动出击。” 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看向王离。 唐霄忍不住问道:“怎么个主动出击法?” 王离将自己的想法缓缓道来:“现在看守在另外八处水源的虎贲军估计正在赶来的路上,他们肯定以为我们现在正在作战或者已经撤离战场。 我们反倒可以借此机会,出其不意地绕道埋伏在第二处和第三处水源之间,正巧这两处水源相距较远,大坤在远离主要路线的地方埋下陷阱,其他虎贲军经过时不必理会。 等到周远出现后,便由孟凡和宋飞充当诱饵,稍微放慢速度,引诱其率军追赶,带他们进入陷阱圈,将其一网打尽。 如果他是只身一人那再好不过,如果带着一队虎贲军也无需畏惧,大坤的陷阱足以解决其他人,我们就齐心协力对付他。” 王离所说的这个计划的确可行,经过这次偷袭,周远势必不会再将兵力分散开来,若是错过这个时机,估计今后都不会再有,他们的日子会变得更加难受。 “行还是不行?给句准话。”见自己说完,其他人一点反应都没有,王离有些心急,毕竟如果不快些做出决定,很可能会贻失良机。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旋即异口同声地答道:“我看行。” 迅速在细节上达成共识,众人便绕道赶往第二处和第三处水源之间,在郑大坤的指挥下,一行人手脚麻利地将陷阱布置下来。 早上的陷阱是郑大坤领着孟凡和宋飞埋下的,所以其他人没有见识过,现如今亲自上手后,才知道郑大坤这小子有多阴。 郑大坤不仅能够将各式各样的陷阱运用得出神入化,就连山上诸多植物的特性都了如指掌,于是结合着各种含有毒性却不足以致命的毒液的陷阱应运而生。 比如一种利用竹筒吹出的竹针,上面不知涂了什么毒液,一旦命中敌人便会让其四肢在短短数十息内陷入麻痹状态,根本无法动弹。 陷阱刚刚埋好,便有一队虎贲军风尘仆仆地从边上经过。接下来的三个时辰内,又有四队虎贲军呼啸而过,但其中都不曾见到周远的身影。 太阳已经开始西斜,依旧没有看到周远,王离有些怀疑地问道:“会不会是我们集合的时候周远已经过去了?或者说他走的根本不是这条路?” 王离的问题其实也是此刻大多数人心中所想,但无人能够确切地回答他,然而就在他话音刚落之时,郑大坤突然低声说道:“来了!” 第六十八章 埋伏 众人抬头,只见一道提着长戟的身影由远及近,这是唐霄第一次见到周远,虽然隔得有些远,看不清面貌,但观其身姿,的确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强大气势迎面扑来。 王离扭头看向孟凡和宋飞,两个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旋即猫着身子从侧面绕了过去。 狼烟升起的时候,周远正在赶往第六处水源的路上,一看到狼烟便调转方向,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沙沙哗哗! 树叶作响的声音兀地从边上的树林间响起,周远瞬间将视线转移过去,心底暗生警觉,放慢脚步朝着声源缓缓移去。 故意弄出这些声响的孟凡和宋飞,见周远已经上钩,急忙开始跑路,等到周远走近,到时候再想跑可就来不急了。 两道身影几乎不分先后地从林间跃出,再次落下时已然出现在数米外的另外一棵树上,经过几番腾跃,转眼间便与周远拉开一段距离。 周远早有防备,见孟凡和宋飞窜了出去,旋即用脚掌在树干上连点几下攀了上去,迈着阔步,踩着树枝,朝着两人追去。 两人逃跑时无意间朝后面瞥了一眼,结果差点从树上掉落下来,周远就在身后不到十米的地方紧紧跟着,手中提着一杆长戟,眼中布满凶狠之色。 孟凡和宋飞新兵营是出了名的跑得快,无论是障碍跑还是越野跑都是个中能手,此时正如同两只猿猴般在林间肆意穿梭。 难以置信的是,周远此时却能丝毫不费力地紧跟其后,甚至隐约有赶上的趋势,更重要的是他手中还提着一杆看上去就不轻的长戟。 看到周远的眼神,孟凡和宋飞觉得落入他手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跑,撒丫子跑,玩命了跑。两人使出吃奶的力气,速度再次得到提升,又与周远拉开一段距离。 周远原以为这种速度就是两人最后的倚仗,却没想到居然还能做出提升,嘴唇轻抿,露出一抹冷战,步伐迈开,竟再度追上他们。 孟凡和宋飞来到事先约定好的埋伏地点,跳到一棵树上,前者立时大喊一声:“动手!” 周远闻言身形一滞,硬生生将前行的脚步停了下来,然而就在此时,数根微不可见的吹箭夹带着破空之声从四面八方朝其射去。 因为周远早有防备,所以一听有着异样的声音传出,瞬间脚下一蹬,身子拔高,吹箭齐刷刷地与其擦边而过,连衣角都未曾沾到。 然而就在周远即将落回树枝上的一瞬间,又有一根吹箭以一种异常刁钻的角度自下而上射出。 唐霄早就料到这第一轮攻击很有可能会被周远躲过,于是在树上安排四人后,又让最擅长吹箭的郑大坤在树上埋伏,待四人齐射过后,再由他补上一箭。 即便是周远也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在看到郑大坤射出的这根吹箭时,眼中闪过一抹惊慌,落地瞬间斜踏一脚,腹部收缩,整个身子往后退去。 周远的反应异常迅速,奈何郑大坤本就是玩吹箭的高手,加之早有预谋,吹箭穿过衣角后依旧擦到他的面庞,血液旋即从伤口处缓缓渗出。 落在地上,周远只觉得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还未有所反应,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在下沉,与此同时,又一轮吹箭攻击已然来临。 同样的招式对周远是无效的,手上长戟挥舞起来,速度之快俨然形成一道屏障,将那些吹箭尽数弹开。但淤泥这种东西,越用力就陷得越深,挡住这轮攻击后,身子下沉的速度反而再次加快。 唐霄等人这回可是下了苦功夫,挖的坑足有半米多深,要不是时间太过紧急,他们甚至想再挖深几分,至少得把人半个身子都埋进去,如今的深度只能埋到周远的小腿。 周远在全神戒备的状态下,也许能在短时间内抵挡住几波攻击,但时间一久,体力注意力都会下降,到最后绝对会落入这群新兵蛋子手里,到时候他在蒙家军可就混不下去了。 为了自己的一世英名不毁于一旦,周远说什么也不能被这群新兵蛋子抓住,低喝一声,手背青筋暴起,长戟杵地,猛然发力,身子立时从淤泥中拔出。 不过周远太小看郑大坤的陷阱和唐霄的阴险程度,刚从淤泥中脱离,就觉得自己的脚踝被什么东西套住,正要低头去看,便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竟被倒吊在树上。 从反过来的视角中看到唐霄等人掏出弓箭,周远心中一急,腹部用力,上身弓起,与腿部呈直角,挥动长戟,将套在脚上的藤蔓割断。 要知道此次考核所使用的武器都是未开锋的,但周远却能用一把未开封的长戟轻而易举地将坚韧的藤蔓割断,足见其实力之强劲。 藤蔓断开,周远的身子垂直下落,在即将碰地之时,这才伸出长戟往地上一插,以其为支撑,一个空翻稳当落地。 周远虽然外号叫做周疯子,平日里也是一副不苟言笑生人勿近的模样,本人脾气却是意外的不错,但今日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这群新兵蛋子设计,弄得他狼狈不堪,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是一个大老爷们儿。 周远站在远处,看着周围举着弓箭缓缓走出来的唐霄等人,眼中有着无尽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恨不得将这群新兵蛋子生吞活剥。 王离离得远远地冲着周远打了个招呼:“周哥,好久不见。” 吴家兄弟随后齐声喊道:“周哥。” 周远没有做出回应,眼神凶狠地从众人身上逐个扫过,最终沉声问道:“今日这局是你设的,还是你设的?”前半句问的是王离,后半句问的则是吴海,新兵营他熟悉的只有三人,吴家兄弟算是他在北疆的战友,王离则是他未入伍之前的小弟。 “我哪有这本事。”王离苦笑,旋即先后指着郑大坤和唐霄道:“陷阱是他制作的,主意是他出的。” 见周远望向自己的眼神变得越发不善,唐霄和郑大坤瞬间感觉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住,背后不由自主地冒出汗来。 既然你不讲义气,那就别怪兄弟我了,唐霄立即毫不示弱地指着王离说道:“埋伏你的计划是他提的。” 王离闻言心里咯噔一声,刚想解释,就见到了周远那双凶狠暴戾的眼睛,吓得他顿时把后面的话全都吞回了肚子里。 第六十九章 决战(求收藏,求推荐,虽然没什么脸) “从军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战役打过不少,尸山血海我爬过,龙潭虎穴我闯过,鬼门关外不知道徘徊过多少趟,但像今日这么狼狈却还是头一遭。”周远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旋即平举长戟,遥指众人道:“俗语云:兵不厌诈。被你们算计埋伏,按理来说是我自己技不如人,但心中就是憋着一股子火气,正好王离和吴山都在,就让我与你们战个痛快。” 语毕,周远眼中精芒闪烁,身子微微前倾,长戟别在身后,朝着唐霄等人冲将过去,戟尖拖在地上,划出一道细长痕迹,隐约有着烧焦的气味传出。 唐霄等人先前与周远对话时,手上的弓箭始终没有放下,一直对着他的身体,此时见他有所动作,立时松手放箭,旋即扔下长弓,换上长剑。 长剑是虎贲军的武器,新兵进山时没有人带,因为那玩意儿太重,不便于跑路。不过今天偷袭两拨人后,每个人都有意识地收缴了一柄长剑,因为他们知道周远的兵器是长戟。 虽然目前还没有“一寸长一寸强”这个说法,但大秦深知此道理是战场取胜之道。一般青铜剑的长度多为六十公分左右,大秦所制造的青铜剑却能达到一百公分。 除此之外,大秦还有种特殊的步兵方阵,士卒手持七米长矛,将其端平,凭借长度优势,抢先攻击敌人。 如果唐霄等人遇上手持长戟的周远还用匕首做武器,那就是脑子秀逗了。 周远原先与唐霄等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二三十米,全速奔跑之下,不消片刻便可抵达,不过途中因为要躲避羽箭攻击,却是稍稍多花了些时间。 周远转瞬即至,众人提起长剑从不同角度朝其攻去。剑在技击格斗中,首要功能是刺杀敌人,穿透对方的铠甲,劈砍、划拉只是辅助功能而居于其次,七个人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刺击。 周远原本还担心唐霄等人会用不同的攻击方法,如今看到七柄长剑径直朝自己刺来,不仅没有一丝惊慌,嘴角反而露出一抹讥笑,这让唐霄不由得心生警惕。 七柄长剑角度各不相同,从上到下将周远围在其中,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无解的死局,唐霄不知道他为什么还会露出那种表情,可下一刻他就明白了。 只见周远将长戟竖在胸前,脚下一扭,身子立时如同旋风般旋转开来,将那些即将刺到他身上的长剑尽数拨开。强大的力道爆发开来,瞬间让除王离和吴山之外人的长剑脱手而出,身体也被带的连连后退,孟凡和宋飞甚至被掀翻在地。 王离和吴山的长剑虽不曾脱手,但同样也被震得踉跄几步,觉得手上有些滑腻,低头一看,虎口处已然裂开一道口子,鲜血正朝外缓缓流淌,湿了手掌。 久经沙场的周远深谙趁你病要你命的真理,见有人倒地,旋即将握戟之手朝上一翻,长戟一挑,刺向离他略近,还未爬起来的孟凡胸口。 周远出手之快,让王离和吴山都没反应过来,更不用说其他人了,瞬息之后,孟凡胸口便多出一个黑点。 孟凡,淘汰! 淘汰掉孟凡,周远还不罢休,长戟一摆,竟是再次冲着也在地上的宋飞刺去。 淘汰孟凡是趁众人不备,这次可就没这么容易,周远刚提起长戟,王离和吴山便举起长剑一上一下地朝其攻去。 周远见状不得不将长戟抽回,以应对两人的攻击。 王离自幼习剑,无论长短脚俱为精通,若说李超是玩匕首也就是短剑的行家,那么他就是使长剑的高手,而且他学的是传统的剑术,主要以刺击为主。 吴山用剑做兵器也就是在北疆成为斥候之后,先前一直用的都是一把劈柴斧,所以即便是用剑依旧改不了用斧头劈砍的习惯。 王离和吴山两人,一个擅长刺击,一个精通劈砍,实力还都属于高手一流,若是换做其他人可能早已招架不住。周远却能以一己之力抵挡住两人的联手攻势,更为恐怖的是,似乎还略占上风。 王离和吴山在不断地成长,周远又何尝不是,从北疆回来后,他从未懈怠,每日的训练强度比之新兵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才能稳稳当当地压制住两人。 其余人都没有插手,倒不是因为什么不想以多欺少,只是他们知道以他们的实力,此时如果加入战斗,很有可能会帮倒忙。 唐霄觉得三英战吕布之所以只能打个平手,主要还是因为刘大耳实力太弱,拖了关二爷和张大眼的后腿。 “大坤,你那药到底管不管用?”唐霄看着面前独战两人依旧勇猛无比的周远,压低声音在郑大坤耳边问道。 郑大坤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管用,我们村子里打猎用的都是我这种药,剂量大的话连熊瞎子都能放倒。” 唐霄不解地问道:“那为啥这么久还没反应?” 郑大坤解释道:“那根吹箭只擦破了他的面庞,毒进入体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等着瞧吧,过会儿他就不行了。” 正如郑大坤所说,周远打着打着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原本能够稳占上风,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竟逐渐反被二人压制,若说是体力原因,为何王离和吴山没有丝毫变化。 周远感觉自己的动作在慢慢变得迟钝,明明已经预测到对方下一步的攻击,想要提前抵挡,却总是在对方出手后才能做出反应,力度也远不如先前。 感受到眼前的图像渐变模糊,四肢也不怎么受控制,周远立时咬了一口舌尖,腥甜的血液流进嘴里,企图用疼痛将那种异常的感觉驱除,却是徒劳无功。 意识模糊,四肢失控,周远却毫无办法,手中长戟毫无章法地肆意挥舞,状若疯癫。 王离和吴山见此情形,反应到是郑大坤先前射出的那根吹箭上的药效开始发挥效用,旋即和其他人一样躲在树上,静观其变。 周远真不愧是狠人,一般猛兽中了这种毒,不到三十息便会四肢麻痹,昏倒在地,而他从中箭到药效发作至少已经过去一柱香的功夫。 嘭! 过了许久,一声怒吼传出,周远终于轰然倒地,长戟散落在旁,众人见状纷纷松了口气。 第七十章 通过考核(卖萌打滚求收藏,求推荐) 周远倒在地上,第一时间却没有人敢靠近,这家伙之前的模样实在太过恐怖,双目通红布满血丝,面容狰狞似要吃人,给唐霄等人幼小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唐霄推了推边上的王离道:“你过去看看。” 王离没好气地道:“你自己怎么不去?” 唐霄十分光棍地道:“我怕。” 王离闻言不由得把声音提高几分:“我特娘的也怕。” “一群瓜怂。” 郑大坤给唐霄和王离丢了个大大的白眼,就在众人以为他要过去查看时,只见他不慌不忙地取过吹筒,再次对着周远吹了一箭。 …… 众人此时心里只有两个想法:首先,话说的倒是硬气,不也是个瓜怂。其次,周远都这样了,还要再补上一箭,简直凶残至极。 吹箭毫不费力地直接命中,周远却毫无反应。 唐霄见状有些担心地道:“你这又补一箭,万一药量大了,把他弄出个好歹,大胡子能把你给活剥了信不信。” “放心,我的毒液只会使人昏迷,没有其他危险,而且刚才那根吹箭没有抹毒,只是单纯想试试他到底有没有晕倒,真以为我傻?” 郑大坤说着便从树上跳了下来,大摇大摆地走到周远边上,蹲下身子,掏出匕首在他脖子上抹了一刀,旋即得意洋洋地向着众人炫耀道:“看见没,周远是被我淘汰的。” 王离忙不迭地点头道:“是,你厉害,等他醒了我绝对会把事情经过,还有你在吹箭上抹毒的细节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他。” 郑大坤一听这话立马就怂了,前一秒还趾高气扬,下一刻就满脸谄媚地道:“离哥儿,我错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与我一般见识。” 王离见状老成地拍了拍郑大坤的肩膀,满意地点了点头:“孺子可教也。” 虽然过程几经波折,但最终还是将周远这个最难对付的目标给解决了,众人都很高兴,唯有被周远一戟刺死的孟凡苦着个脸坐在地上,如丧考妣。 唐霄这边是皆大欢喜,李超这边则是疲于奔命,原本八个人的队伍由于他的一己私利如今只剩下他一人,无论是搜集情报,还是寻找食物和水源,他都必须亲自出动。 而他既没有孟凡和宋飞的速度,又没有王离和吴山的身手,还没有吴海的潜伏隐匿能力,在寻找水源的途中恰好被赶来支援的一队虎贲军撞了个正着。 好死不死的是,他逃跑途中用来借力的树枝还断了,刚使出一记屁股着地平沙落雁式,没来得及去揉不知摔成几瓣的屁股,脖子上已然被架上一堆兵器。 一句话都还没说,李超便被一个虎贲士卒异常干脆地抹了脖子,虽然心有不甘,却也无计可施。不过他到现在仍抱有幻想,希望沈玉能把唐霄那群人全部害死,却没想到对方早已先他一步被淘汰。 干掉周远和两队虎贲军,剩下群龙无首的一百六十名虎贲军在唐霄等人眼里,已经掀不起什么大浪,自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偌大的骊山何愁找不到一个绝佳的藏身之所。 唐霄等人刚离开伏击周远的地点,昨天夜里将沈玉带走的那两个老头便如鬼魅般凭空出现。 瘦老头低头看看躺在面前的周远,又抬头看看唐霄等人离开的方向,神色复杂地朝着胖老头问道:“老不修,你怎么看?” 平时听到“老不修”三字,总会忍不住反驳几句的胖老头,今日却是微微叹了口气道:“都是妖孽啊。” 瘦老头问道:“最看好哪个?” 胖老头毫不犹豫地答道:“唐家那小子。” 瘦老头不置可否,接着问道:“理由。” “够阴。”胖老头直截了当地吐出了两个字。 瘦老头嘿嘿一笑,道:“我也这么觉得。” “可惜身手太差,回头我可得好好调教调教。”胖老头自言自语道。 “嗯,没错。”瘦老头下意识地附和了一句,旋即便反应过来,指着胖老头说道:“不对啊,有我在,什么时候轮得着你来调教,别忘了我可是右卫统领,大你半级。” 胖老头冷冷地道:“我身手比你好。” “我掌握着天底下最齐全的武功秘籍。” “我身手比你好。” “我手下有着数不清的高手。” “我身手比你好。” “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你身手没我好。” …… 安静片刻后,瘦老头突然跳起来指着胖老头鼻子嚷道:“老不修,你这明摆着是想打架?” 胖老头斜睨了瘦老头一眼:“打什么打,又打不过我,何必自取其辱。” 一听这话,瘦老头更加暴跳如雷:“我还就不信了,今天非得叫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胖老头淡淡地道:“这是你自找的。” 一盏茶的工夫过后,胖老头拍了拍手,看着地上躺在周远旁边的瘦老头,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道:“一大把年纪了,这又是何必呢。”旋即伸出一只手臂将瘦老头拉了起来。 瘦老头拍掉身上的灰尘,对着仍昏迷在地的周远努努嘴,冲胖老头说道:“这小子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扛回去呗。”胖老头没好气地说道,随即走到周远边上,用脚踢了踢他的身体,喃喃自语:“臭小子,咱老周家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瘦老头见状忍不住喊道:“老不修,有你这么对自家儿子的吗?” 胖老头把周远抗在肩上,头也不回地骂道:“干你屁事!”言毕,健步如飞,朝着林中奔去。 没有周远指挥,还少了两队人马,人手本就不够的虎贲军,在这偌大的山林之中,拿唐霄等人根本是毫无办法。 更何况唐霄还将前世的游击战运用得淋漓尽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余下的那些虎贲军根本无迹可寻。 除去周远这个大威胁,唐霄等人在这大山之中简直如鱼得水,与其说是在参加考核,倒更像是在游山玩水,吃吃野味,看看美景,好不快活。 第八天一早,唐霄等人在山里吃完最后一顿早饭,精神饱满地走出了骊山,这也意味着他们成功地通过了考核。 第七十一章 神秘老头的身份(求收藏、推荐,顺便把书评区的打赏楼刷一刷) 唐霄等人前脚精神奕奕地走下山,余下的虎贲军后脚就垂头丧气地跟了出来,随后又零零散散地出来了两个新兵,不过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根本看不出人样。 唐霄一行本来还昂首挺胸,威风得很,一看到站在蒙恬蒙毅身后的周远,就立马蔫了,十分有默契地纷纷把头低了下来。 此次最终通过考核的人数共有八人,除去唐霄一行六人之外,仅有两人,而且看他们那副模样,估计考核时间再多两天就得饿死了。唐霄不明白这山上到处都是食物,怎么会饿成这副模样。 可唐霄哪里知道,自从周远被淘汰掉后,余下的虎贲军又被他们弄得晕头转向,憋了一肚子火没处发泄,于是就跟发了疯似的漫山遍野搜寻其他新兵。 唐霄等人有吴海做斥候,能够提前洞晓虎贲军的动向,避其锋芒,但其他新兵可就没那么幸运,在剩下的短短数天内几乎被淘汰殆尽。 这两人能够存活到最后,那是相当之不容易,看着他们拿起馒头就往嘴里塞,噎得直翻白眼都不舍得吐出来,难以想象他们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境遇。 待两人吃饱喝足换上一身干净衣裳,蒙恬便开始宣布最终的考核结果,其实唐霄觉得这根本用不着,因为具体情况基本上一目了然。 校场上,通过考核的八人得意洋洋地站在队伍前列,后面的则是考核失败的七十九人,全部低着头一言不发。 蒙恬的大嗓门在时隔一周后,再次在校场上空响起,站在最前面的八人上一秒还在高兴,下一秒就被这声音震得脑袋里嗡嗡作响。 “起初我本想派四百虎贲军进山,但后来二将军跟我说你们只是新兵,虎贲军又是蒙家军中的精锐,担心人数太多,你们难以应付,于是我便有意将人数缩减至两百。 没想到即便如此,最终居然只有区区八人通过考核,你们告诉我,这到底是我蒙恬教的不好,还是你们学的不精……” 蒙恬这回似乎是真的被考核结果给气到了,原本话不算多的他今天居然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 可怜通过考核的八人站在队列前方,离蒙恬最近,既要承受震耳欲聋的大嗓门,又要忍受不断喷洒出来的口水。 足足训了半个多时辰,直到感到口干舌燥,蒙恬才肯罢休,随即将通过考核的新兵名字念了一遍,然而事情至此还尚未结束。 蒙恬宣布完考核结果后,那天夜里出现过的瘦老头旋即佝偻着身子,双手负在背后,缓缓走到众人面前。 “诸位此时心里是否在想这个我糟老头究竟是谁?”瘦老头上来就进行了一波自我嘲讽了,将原先蒙恬带来的严肃气氛变得轻松起来:“老夫百里臣,诸位或许对这个名字不太熟悉,不过诸位或许听说过老夫的外号——庖丁。” 庖丁?我还解牛呢!听到百里臣的自我介绍,唐霄忍不住在心里一阵吐糟,不过却发现,当百里臣说完这番话后,周围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凝固,甚至连温度都降低不少。 唐霄嘴巴不动舌头动,以一种很奇怪的方式压低声音向左手边的王离问道:“他是谁?” 王离轻声答道:“黑冰台右卫统领。” 乖乖,特务头子。唐霄心中一惊。 黑冰台始于战国末期,前身是秦国秦军大将白山曾经建立的铁鹰千人队,铁鹰即铁鹰剑士,乃是当时秦军中最优秀的习武之人,不仅武艺高强,还头脑灵活,勇猛善战。 这只军队专门袭击敌国要害部门,袭击运粮队,速战速决,毫不恋战,不抓战俘,神出鬼没,出奇制胜,成为当时令其余诸国闻风丧胆的“鬼军”。 不过白山终究是带兵之人,不懂政治斗争,不愿阿谀奉承,最后由于得罪一名秦军开国元勋,千人队被迫拆散。 后来秦国为了破六国合纵,专门派人去对六国进行挑拨离间,但由于一次出动人数物资众多,又没有专门机构管理,且随行的保护人员多为临时招募而来。 所以在工作初期错误百出,甚至有些特情人员在他国就被刺客杀死,对秦国散布在六国的情报网很是不利。 关键时刻,国相张仪的夫人,赵驷的妹妹,秦国公主赵华主持建立了专管对六国情报刺探和策划壁裂六国的机构,这使得秦国出任务到六国的特情人员开始有了正规的领导和安全的保护。 之后这个机构逐渐慢慢壮大,一些专管秦国内部事物的小机构又衍生出来。再往后,为了使秦国机密不被泄露,以及应对六国的一些紧急情况,这个庞大复杂的情报机构里出现了个新队伍——秘法队(秘密执法队)。 秘法队由三百名铁鹰剑士组成,常年处于备战状态,专门对六国的要员、秦国的叛逃以及泄密人员进行逮捕、秘密处决,除此之外还对一些任务失败的直接负责人进行暗杀。 这也就是特种部队的雏形,这个机构,秦国内务官称之为“黑冰台”。黑冰台直接听命于当今皇帝,设左右两卫,既相互合作又彼此钳制,每卫又设统领一人,副统领两人,辖天地玄黄四等卫士。 “不知诸位可曾听说过铁鹰剑士?”百里臣笑着问道,看到大多数人一脸茫然的模样,旋即解释道:“铁鹰剑士乃我秦军中的佼佼者,也是我黑冰台的重要组成人员,你们平日的锻体之法便是由大将军在铁鹰剑士的选拔之法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改良。 之所以让你们用近乎于铁鹰剑士选拔之法的方式参与日常训练,是因为黑冰台近年来人手日益不足。这次的考核与其说是蒙家军进行的,不如说是黑冰台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从你们当中选拔出合适的人员加入黑冰台,为国效力。 接下来凡被老夫念及名字者,三日后上任。王离、吴海、吴山……。” 也不知道百里臣挑选人员的标准是什么,报出的名字中既有通过考核的,也有未通过的,不过有一点相同的是,凡是被念到者都是一副欣喜若狂的模样,因为加入黑冰台是件有莫大荣耀之事。 听到这一大串中都没有自己的名字,唐霄的心情有些复杂,庆幸之中又夹杂着一丝遗憾,不过老天爷经常会在你失望的时候给你一缕希望。 “唐霄!”念完最后一个名字,百里臣顺势合上手中竹简,头也不回地离开,没有人看见他眼中隐藏着的一抹狡黠。 第七十二章 小黑 蒙家兄弟领着胖瘦老头朝主帐走去,周远眼神复杂地瞥了唐霄等人一眼,旋即跟了上去。 见几位大佬离开,新兵们长舒了口气,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唐霄松了松筋骨,朝着王离问道:“那个瘦老头到底是谁?” 王离没有直接回答唐霄的问题,而是问了他一个问题:“百里奚听说过吧?” 唐霄没好气地说道:“这不废话吗,整个大秦谁不知道五羖大夫。” 《孟子·告子下》中有一篇散文名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其中有一句“百里奚举于市”,说的即是春秋时期的秦国大夫百里奚。 百里奚原为虞国大夫,晋献公借道伐虢灭了虞国后被俘,并被作为秦穆公夫人陪嫁的奴隶送往秦国。因为不堪其辱,逃到南阳,被楚人所捕,让他以牧牛为生。秦穆公知道百里奚有治国之贤能,便以缉拿逃奴为由,用奴隶的身价——五张羊皮将他赎回,拜为大夫,因号“五羖大夫”。 百里奚相秦七年,辅佐秦穆公倡导文明教化,实行“重施于民”的政策,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好处。并内修国政,外图霸业,开地千里,称霸西戎,统一今甘肃、宁夏等地区,使得秦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为最终统一中国奠定基础。 王离解释道:“百里臣即是百里奚的后人,现任黑冰台右卫统领,在官位上比左卫统领周不易还要大上半级,然而真正让世人知晓他的还是因为‘庖丁’这个外号。” 看到王离那神秘兮兮的模样,唐霄突然来了兴趣:“怎么说?” 王离继续说道:“《庄子·养生主》云: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传闻多年前曾有他国贼人潜入咸阳刺杀我国高官要员,黑冰台四处搜索,最终被时为右天卫的百里臣发现踪迹,夜间悄悄跟踪至城郊一破庙。 没人知道那天夜里在破庙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次日黑冰台一众卫士寻去时,百里臣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胡饼,地上散落着一地的断肢,切口处平滑无比。 百里臣一战成名,因其所用武器为厨子所用之剔骨刀,刀法亦如庖丁解牛般出神入化,故人称庖丁。” 唐霄听得头皮直发麻,这特娘的简直就是个武艺高强的变态,亏他之前看到百里臣那副笑眯眯宛如邻家大爷般的模样,还真以为对方是个性格随和之人。 唐霄目光呆滞,嘴唇喏喏地道:“我可以选择不去吗?” “那你就在家等着黑冰台无穷无尽的暗杀吧,瓜怂。”王离说完这句话后便转身离开,留下唐霄一人在原地目瞪口呆。 作为奖励,蒙恬大手一挥,让每个即将入职黑冰台的人自行挑选一匹军马,唐霄兴高采烈地直接去把和他相当有缘的那匹黑马牵了出来。 兴许是近些日子在马厩里待的太久,给憋坏了,一出来黑马便迫不及待地绕着校场跑了好几圈才停下。 通常情况下,马儿绕着护栏疯跑是表明它们压力山大或是宝宝不开森,但唐霄能够感受得到,黑马现在的心情似乎相当不错。 停下后,黑马打了个响鼻,用长长的脑袋在唐霄胸前蹭了蹭,前蹄在地上不断地刨来刨去。 大多数人都以为马儿用前蹄刨地是心情不好的表现,实则不然,这恰恰证明它玩的很开心。 唐霄伸出手掌顺着黑马的颈部抚摸着它的鬃毛,时不时还轻轻地捏上两下:“既然你与我有缘,以后就跟着我吧。” 黑马似乎是听懂了唐霄的话,仰起脖子发出一声嘶鸣,旋即低头下嘴唇下垂,还滴滴答答地流着口水,虽然有些恶心,但唐霄知道这是马儿高兴时的反应。 唐霄恶趣味地说道:“你跟了我,自然要有个名字,不然也不好唤你,你通体漆黑,不如就叫做小白吧。” 黑马原本还很高兴,一听唐霄这话瞬间抬起头对着他喷了一脸的口水。 唐霄惊了,这马貌似真的能听懂他的话,于是用袖子抹去口水,又试探性地喊了声:“小白?” 二脸口水。 “小白?” 三脸口水。 “小……” 四脸口水。 唐霄顾不得去抹口水,跳起来指着黑马大骂道:“哎呦卧槽,你特娘的耍无赖啊,我还没喊完呢!” 或许是知道自己做了错事,黑马闻言把脑袋深深地低了下来,两只耳朵也随之下垂,四只蹄子在地上不安地刨动,像是一个正面对大人训斥而感到惴惴不安的小孩。 看到黑马这副委屈的模样,唐霄当下的火气立时消失的无影无踪,转怒为笑,摸着它的脑袋道:“不跟你闹了,你就叫小黑吧。” 听到这名字,黑马抬起脑袋,露出了一抹异常人性化的鄙夷眼神,似乎对于这个也不是很满意。 察觉到黑马的眼神,唐霄感觉自己很失败,堂堂八尺男儿居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撇了撇嘴开始一本正经地道:“你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名字,它有两层含义:一来,秦代水德,崇尚黑色,黑乃我大秦国色,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皆着黑衣。 二来,黑亦有玄之意,玄者,幽远也。黑而有赤色者为玄。象幽而入覆之也。凡玄之属皆从玄。 为你取名小黑,并非我懒,实为对你寄寓众多期望,你可莫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 黑马似乎对唐霄的这番解释甚是满意,咧开嘴巴露出一排好牙口,给了他一个丑萌丑萌的笑容。 看到黑马的反应,唐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松了口气,哔了狗了,这年头糊弄动物怎么比糊弄人还费劲,熊大熊二如此,小黑也是如此,我特么的到底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看守军马的老马倌起初看到唐霄在和黑马说话,还以为这娃娃得了失心疯。可后来见黑马似乎真能明白唐霄话中的意思,甚为惊讶。最后见到黑马那抹人性化的笑容,口中直呼着“妖孽”跑了出去,腿脚麻溜的程度完全不似一个五十多岁的人。 一头雾水地看着老马倌跑开的背影,唐霄百思不得其解,旋即摇了摇脑袋,翻身上马,遥指咸阳方向,高呼道:“小黑,我们回家。” 身下的小黑抬起前蹄,发出一声嘶鸣,马蹄落地瞬间,便如一支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鬃毛迎风飞扬。 纵情狂奔之际,唐霄似乎全然忘却了军营中的某条军纪。 第七十三章 冤家路窄 骑在小黑身上一路狂奔,很快便抵达咸阳,下马进城,城中繁华依旧,只是不知为何多出了许多外域人。 作为大秦都城,咸阳算的上是当今一等一的国际城市,虽然平日里外域人也不少见,但也从来不曾像今日这样多。 唐霄看着街道上摩肩接踵,身穿奇装异服的外域人,随手拉过街边的一个小贩问道:“小哥,这城里什么时候多出了这么些外域人?” 小贩正在低头摆弄货物,听见唐霄问话,抬头答道:“你说这外域人啊,这不前不久……是你!”小贩说着说着,突然在唐霄耳边大喝一声。 唐霄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暴喝吓得差点尿裤子,下意识地扭头问道:“什么是你,咱俩认识……”可见到小贩的长相后,便将最后那个“吗”字给咽回了肚子里。 创造出冤家路窄这个词的人大致是亲身经历过不少次,唐霄此时的心情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个小贩居然就是他四月前第一次休沐时遇见的那个。 正所谓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仇人见面,那是分外眼红。小贩死死抓住唐霄的衣服,表情似怒似笑道:“自从上次被你逃了过后,我便天天来此,四个月间雷打不动,风雨无休,连摊位都不曾挪动过半分,就是为了等你归来,终于让我给逮着了,这回可不会轻易叫你逃脱。” 大秦果真是个崇尚武风的国家,被这街上随处可见的小贩揪住衣领,唐霄一时之间居然没能挣脱开来,要知道经过近五个月的特种训练过后,他如今的力气至少要强于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 识时务者为俊杰,见挣脱不掉,再加上又是自己理亏,唐霄旋即觍着张脸笑道:“小哥,咱有话好好说,莫要动手动脚。” 小贩伸出两根手指在唐霄面前晃了晃:“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赔钱,要么上官府。赔钱的话,我也不多要你的,这匹马上次吃掉的东西正好价值三百铜钱,少一枚不行,多一枚不要。如果不然,我便将你扭送官府,交由官人处理。” “赔钱赔钱,其实上次我只是想快点回家取钱,并非有意逃脱。”唐霄说起谎话来当真是脸都不带红一下。 小贩露出一抹讥笑,旋即抓着唐霄衣领用力将其晃来晃去,凶神恶煞地道:“要不是你再也没回来过,我差点就相信了。” “那天夜里回到家中时辰太晚,加之被诸多事务耽搁,一时之间竟将此事忘却,实在是该死,你容我回去取来。”唐霄被小贩晃得晕头转向,声音一边打着颤,一边说道。 小贩在这咸阳城内摆摊做生意,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也是个人精,一下就注意到唐霄话中的重点,脸色变得愈加凶神恶煞:“你的意思是,你现在身上没钱?” “我身上的确是没钱。”见小贩缓缓举起拳头,唐霄急忙摇头摆手道:“不过我可以带你回我家中去取。” 小贩想也不想便严词拒绝:“不行。” 唐霄愣住了:“为何?” 小贩指着边上的摊位道:“我跟你走了,这摊位怎么办?” 唐霄还以为是什么大事,闻言道:“你把摊位收了,到我家后,我将今天的摊位费和预估利润一同付与你。” 小贩看看唐霄,又看看摊位,咬咬牙问道:“你说话可算数?” “自然算数,如果不然,届时你再将我扭送官府也不迟。”唐霄说着说着把声音压低,伏在小贩耳边道:“再说你看我这匹马如何,若是拿不出钱财,便将它抵押与你。” 唐霄本以为压低了声音,小黑便听不到,殊不知马耳组织结构发达敏锐,分辨声音频率、音色的能力更是强于人类。话刚说完就被喷了一脸口水,捎带着小贩也遭受了无妄之灾。 唐霄和小贩相当有默契地同时用袖子抹去口水,小贩上下打量了下体形健美四肢修长的小黑,眼中有着强烈的欲望,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看到小贩摇头,唐霄却是有些惊讶:“怎么,不满意?” 小贩正色道:“不是,只是你这马太过贵重,足以抵我数月利润,我所失不过数百枚铜钱,即便你拿不出钱财,我也不能要你的马。 我娘教过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虽不是什么君子,却也有我自己所坚持的道义。” 听完小贩这番话,唐霄不得不对其另眼相看,原以为这就是个市井小民,没想到还有如此之见解,笑了笑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放心,那点钱少不了你的。” 小贩说着,又举起砂钵大的拳头在唐霄面前扬了扬,故作凶狠地道:“最好如此,不然这顿打你怕是跑不了。” 唐霄点点头,旋即指着小贩揪住自己衣领的手道:“你先把我放开,两个大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的算怎么回事,既不成体统,也有失颜面。” 小贩原本手掌已经有些松开,闻言手上的劲又加大了几分:“不放,绝不能叫你跑了。” …… 最终在唐霄三寸不烂之舌的攻势下,小贩终于妥协,把他松了开来,不过目光却始终不曾从他身上移开。 小贩没有收摊,而是让边上的其他摊主帮忙照看一下,随后自己牵起小黑,让唐霄在前方带路。 小贩越走越心惊,因为他发现唐霄居然正带着他往东市那边走。要知道凡是能住在东市周边的人,皆是有权有势之人,即便是东市里的店主那也是非富即贵。 两人一马最终停在唐家门口。 看着匾额上铁画银钩的华阴伯府四个大字,小贩一时之间愣在了原地。 高矮两个门房这回学精明了,一见到唐霄便陪着笑脸迎了上来:“少爷。” 唐霄摆了摆手道:“回去告诉管家,说我回来了,再让他去账房取八百枚铜钱,送到正堂来。” 矮个门房反应依旧机灵,一听唐霄这话,立时像阵风一样冲进了府内,边跑嘴里边喊道:“少爷回来啦!” 高个门房半只脚已经迈出去,结果还是迟了一步,不由得懊恼地捶了下手掌,不过当他看到唐霄身后牵着小黑的小贩后,立马眼珠一亮,对其厉声喝道:“你干嘛呢,发什么愣,还不赶紧把马牵到马厩去。” 第七十四章 小贩 小贩被高个门房的怒斥吓了一跳,有些迷茫地朝四周看了看。 “别到处看了,说的就是你,怎么做事的,身为下人一点眼力见都没有,还不快把马给牵进去。”高个门房见唐霄没有阻止,单手叉腰,单手指点江山,越说越来劲,气势如虹。 小贩只是个市井小民,何曾见识过大户人家下人的这身嚣张气焰,再加上气势就差了一大截,唯唯诺诺地应了一句,便下意识地牵着小黑向府内走去。 刚走出两步,高个门房的声音又在边上响起:“往哪走呢,马能走正门吗,侧门在那边。” 小贩闻言旋即顺从地调转方向,向着侧门走去。 唐霄见状暗自觉得好笑,把小贩拉住,旋即在高个门房脑袋上拍了一巴掌,没好气地道:“你这狗仗人势的嚣张气焰从哪学的?” 高个门房捂着脑袋,低着头朝旁边指了指,轻声道:“隔壁甘家。” “好的不学,净学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下次再让我撞见,腿都给你打折。”唐霄故意摆出一副严厉面孔,语气令人胆寒,门房的这种嚣张行为不可取,本就不是名门望族,还学人家摆谱,若不改改,早晚要出事。 自打来到唐家,府上就没人说过唐霄坏话,都说自家少爷性子好,待人和善,从不发脾气。但高个门房见唐霄这回的模样似乎是真的生气了,急忙做出保证:“知道了,少爷,绝不会再有下次。” 唐霄笑道:“那就好,快给这位小哥道歉,人家可是我的客人,却被你无缘无故当做下人训斥了一顿。” 高个门房闻言,走到小贩面前弓下身子态度诚恳地说道:“这位小哥,方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您大人有大量,莫要与我一般见识。” 小贩自从看到华阴伯府的门匾后,脑袋就处于一种蒙圈状态,直到高个门房向他道歉才真正回过神来,连忙摆手道:“无妨无妨。” 唐霄见状上前踢了高个门房一脚:“还不快谢过人家。” 高个门房顺势说道:“多谢小哥高抬贵手。” “别在这碍手碍脚的,把马牵去后院,给我好生照料,若是出了什么差池,我唯你是问。”唐霄拿过缰绳,放到高个门房手中,后者点了点头,旋即老老实实地牵着小黑朝后院走去。 唐霄右手负背侧过身去,左手指着大开的府门,微微弯腰对小贩道:“请。” 唐霄脸上的笑容和犹如请君入瓮般的架势,让小贩如临大敌,哪里还敢进去。刚才那矮个门房十有八九是在故意通风报信,谁知道门内有什么东西在等着自己。听邻居张大妈说,平民在大户人家府内被打死,官府是不会受理的,这一定是阴谋。 见到小贩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唐霄大致能猜到对方的心思,嘴角扬起一抹弧度,对小贩说道:“怎么,不进来?” 小贩有些结巴地答道:“不,不用,我在这等着就行。” 唐霄故意逗弄小贩道:“你若不进来,我便不把钱给你。” “你!”小贩闻言脸上浮现出一抹怒容,旋即想到家中老母,一咬牙一跺脚,道:“我进便是。” 左顾右盼,四处张望,小贩小心翼翼地跟着唐霄走进府中,结果却发现是自己多疑了,门后啥也没有。 来到正堂,唐霄坐上主座,示意小贩也一同坐下,后者却看着面前干净的席子,低头揉搓衣角,有些局促不安,说什么也不肯坐下。 就在这时,蒙成端着八百枚铜钱走了进来,看见两人,先是冲着唐霄喊了一声少爷,后又对小贩点了点头,将铜钱送到两人之间的案几上。 唐霄将铜钱推到小贩面前:“八百枚铜钱,不多不少,你数数。”说着从桌上的托盘中翻出两只茶杯,提起茶壶倒出茶水,一杯自己端起,另一杯则对着小贩指了指。 听完唐霄这句话,小贩不知为何突然感觉没那么紧张,脱去鞋子缓缓坐到唐霄对面,第一时间并没有去数铜钱,而是伸手端过茶杯小酌一口。 小贩端茶的手仍然有些颤抖,但唐霄明显能够察觉到对方瞬间的心态变化,有些诧异地问道:“你为何不害怕了?” 小贩放下茶杯,缓缓说道:“你是达官贵人,我是平民百姓,你若想对我不利,简直易如反掌,我又哪里逃的掉。再者说,既然进了府上,我便如同那刀俎上的鱼肉,任你宰割,你若真想对付我,何必多此一举。” 要知道在大秦,上下尊卑的等级概念可谓根深蒂固,除了唐家,哪家下人谁敢对自家主子大呼小叫开玩笑,抽不死他也打残他。 寻常的平民百姓见了王公贵族,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唯恐避之不及。而这小贩在面对自己时,居然能够头脑清晰有理有据地做出分析,这让唐霄不得不再次对其高看一眼。 唐霄把手压在案几上,用无名指不停地敲打着案面,也不说话,单单目光炯炯地盯着小贩,直到对方全身都变得不自在,才开口说道:“你就不怕我是在故意玩你?要知道,我们这些纨绔子弟,拿别人寻乐子可是家常便饭。” 小贩颤颤巍巍地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故作镇定地道:“既来之,则安之。” 这话说的直白点就是:既然都已经来了,我有什么办法。 唐霄闻言一下子就乐了,道:“不逗你了,把钱数数,我派人送你回去,随身带着这么些钱财,难免会惹来贼人的觊觎。” 小贩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信得过你。” 唐霄随即朝着站在身后的蒙成说道:“成叔,可有布袋。” 蒙成闻言笑了笑,掏出一个黑色布袋道:“早给您备好了。” 八百枚铜钱有近五重,装进布袋里拎起来沉甸甸的,放进衣服或者系在腰间显然都不太现实,小贩干脆直接紧紧地抱在怀里。 “等下。”小贩抱着铜钱刚走到正堂,却又被唐霄叫住,当下心头一颤,脚步也随之停滞,旋即听到后方遥遥地问了一句:“你叫甚名字?” 小贩闻言立时松了口气,吐出两个字:“章邯。” 小贩说完便快步朝着大门走去,完全没看到唐霄在听到这个名字后,端着茶杯独自凌乱的模样。 第七十五章 外使寻衅 说起章邯,那可是秦二世时期的军事支柱,秦王朝的最后一员大将。秦末各地百姓苦于酷吏统治,纷纷揭竿而起,陈胜发难于野,诸侯并起,携数十万大军逼近函谷关。 就在此危急存亡之际,章邯临危受命,临时组织骊山刑徒,一退周文,二败田臧,接连击败各路起义军,挽大厦于将倾,使秦廷得以苟延残喘。 随后章邯又大破齐楚联军,击败楚军统帅项梁,杀之定陶,陆续消灭伪齐王田儋、伪魏王魏咎以及伪赵王武臣,使得平乱形势一片大好。 不过正当其准备大展拳脚之时,却在巨鹿之战中败于项羽,旋即秦二世听信奸臣赵高谗言,责让于他,章邯心惊,遂投靠项羽,被立为雍王。 章邯的结局甚为悲壮,楚汉之争中,与刘邦军屡战不利,退保废丘,汉军久攻不下,便用计水淹城池,城破之时遂拔剑自刎。 除此之外,据西汉竹书《赵正书》显示,奸臣赵高正是被章邯所杀。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秦末战争中,章邯只负于两人,一为项羽,一为韩信。 项羽何人?霸王!韩信是谁?兵仙!那都是不世出的天才人物,便是纵览华夏上下五千年,也没有哪位将领敢拍着自己的胸脯说定能胜得了他二人。 作为一名将领,章邯可以说已经做的相当出色,只可惜生不逢时,成为项羽和韩信的垫脚石,还迫不得已背上“三秦罪人”的骂名。若是生在其他时代,或许能够成为擎天巨擘式的人物。 唐霄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刚才那个抱着铜钱不肯撒手的小贩,与历史上那位大败各路起义军的将领联系在一起。 唐霄对着章邯离去的方向发起了愣,茶杯始终端在手里,既没喝也没有放下。直到下人高声喊有贵客来访,唐霄才回过神来,此时杯中的茶水已经没有任何温度。 贵客?什么贵客消息这么灵通,自己才刚回来,就找上门来了。就在唐霄疑惑之际,只见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带着一个瘦弱佝偻身影绕过照壁走了进来。 扶苏走进正堂,一屁股坐下,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茶壶就往嘴里灌,咕嘟咕嘟几声响完,一壶茶水也随之被喝了个精光。 喝完茶,扶苏把茶壶放回托盘,突然一掌重重地拍在桌面上,怒喝一声:“欺人太甚!” 唐霄将被震得东倒西歪的茶具挨个收拾好,有些好奇地问道:“怎么了这是,谁招惹你了?” 扶苏皱着眉头解释道:“父皇三月前东巡,命我暂代处理国务,有冯李两位老丞相在旁辅佐,起初倒也顺利。不料前些日子,波斯使臣突然来访,说是前来学习我大秦文化。” 唐霄听完漫不经心地道:“学习?这种鬼话你也相信?八成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扶苏先是翻了个白眼,旋即叹了口气道:“我又不傻,怎么可能会信,可不信又能如何,我大秦乃天朝上国,他国要来学习借鉴,还能阻止不成。” 唐霄真的搞不懂古人的想法,有些时候会把某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视作禁脔,外人甚至看都不给看一眼,有些时候却又对某些相当重要的文化技术不屑一顾,任由他国人肆意窃取。 不过这种事情现在说了也没什么用,唐霄继续问道:“后来呢,他们做了什么事情令你如此气愤?” 扶苏答道:“他们借交流学习之名义,在七国学宫内摆下棋局,与诸多学子博士对弈,败者留下姓名,连日来,竟无一人取胜,后来逐渐也就无人应战。 这时间一久,便有谣言传出,说我堂堂大秦,围棋起源之地,数千万人口,居然找不出一个厉害些的棋手,简直可笑。” 唐霄看到扶苏始终拧在一起的眉头,笃定地道:“事情肯定不单单如此,否则你绝不会气成这样。” 扶苏点了点头道:“正如你所说,如果单是这样我也不会生气,毕竟事实的确如此,下不过就是下不过,技不如人就得承认,这一点无需狡辩,这点气度我还是有的。 可恶的是,今日上午波斯主使居然跑来跟我说,既然我大秦如今连个像样的棋手都没有,不如将围棋让与波斯,好让他们将其发扬光大。” 唐霄一听,突然觉得这波斯的行径简直跟前世某个半岛上的小国如出一辙,都是同样的无耻之尤。 唐霄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整个大秦就真的找不出一个大国手?” 关于围棋的起源,大秦的文人目前主要认为有两种,一说为五帝之一的尧所作,二说为尧之臣乌曹所作。至于究竟如何,如今已不可考,反正围棋传至大秦,少说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传入波斯顶多不过百余年时间。 两千年对百余年,唐霄怎么想都不觉得大秦会输,而且华夏人自古以来除了在体力对抗上或许会略逊一筹,在其他凡是需要动用脑力和技巧的领域皆有不俗的成就。 扶苏说道:“倒也不是找不出,只是这些人大多是闲云野鹤,不愿为俗事缠身,或隐居于深山老林,或置身于千里之外,这一时半会上哪寻去。” 唐霄难以置信地问道:“咸阳城内没有?” 扶苏摇摇头道:“或许有隐藏的高人,只是他们若不愿意露面,也没人知道。” “七国学宫里的那些书生平日里不都自命不凡,高人一等吗?说什么四书五经六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吗?怎的如今一遇到事情,便齐刷刷地当起了缩头乌龟。”唐霄讽刺道,他可是个相当记仇的人,上次七夕诗会上羞辱他的书生,大多出自七国学宫。 对于唐霄所说的这番话,扶苏表面上不置可否,实际上心里还是相当赞同,但目前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寻找到一个能打败波斯来使的棋手,好好打击打击他们的气势。 扶苏朝坐在边上喝着茶水的无常问道:“黑冰台那边可有消息?” 无常放下茶杯道:“目前还没有。” 看到扶苏那副愁眉苦脸的面孔,再联想到波斯使臣的嚣张模样,唐霄最终开口说道:“我来。” 第七十六章 冲突 “什么你来?”听到唐霄的话,扶苏第一时间尚未反应过来,片刻后才相当惊讶地问道:“你是说你要和他们对弈?” 唐霄重重地点了点头。 扶苏摆了摆手,没好气地道:“说正事呢,别开玩笑。” 唐霄正色道:“我没开玩笑。” 扶苏有些生气地道:“我就没见你下过围棋。” “你没见过,不代表我不会。”唐霄故弄玄虚道:“你方才不也说过,或许咸阳城内有着隐藏的高手,那个人说不定就是我。” 扶苏沉声问道:“你有多少把握?” 唐霄拍着胸脯自信满满:“没有十成,至少也有九成。” 看着唐霄那副貌似胸有成竹的模样,扶苏当机立断:“今日午后你随我去迎战波斯使臣,定要将其挫败,扬我大秦国威。” 唐霄问道:“这么心急?” 扶苏捏着桌角,杀气腾腾:“我不想再看到他们在我大秦地界肆无忌惮地耀武扬威。” 唐霄暗自叹了口气,虽说经历过两个月的军营训练,但扶苏的性子依旧没有多大变化。要是换做赵政,这群波斯使臣不死也得掉层皮,甚至有一百种法子能够让这些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哪里还轮得到他们在咸阳城内搞出这么多事。 此时黑冰台肯定已经将咸阳城内发生的一切,传递到东巡途中的赵政手上,如果扶苏不能将此事处理好,待赵政东巡归来必定会责怪于他。 上次秦地叛乱本就让赵政对扶苏心怀不满,这次若还不能让他满意,以其性格,估计会让扶苏吃些苦头。 扶苏的心情一直很坏,连唐家的美食都不能挽救,连平日最喜欢的酒也没喝一口,吃完饭便急匆匆地领着唐霄朝七国学宫走去。 七国学宫是在战国时期稷下学宫的基础上建立的,是秦国统一后官办的最高学府,里面负责教授学识的博士既有原六国遗贤,又有秦国本土贤士。 七国学宫沿袭原稷下学宫制度,容纳先秦诸子百家学说,凡至七国学宫的文人学者,无论其学术派别、思想观点、政治倾向和年龄资历如何,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 众多学者在此争辩、诘难、吸收,重现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盛态,从而使七国学宫成为当今世界学术交流最为璀璨的地方。 除此之外,更难能可贵的是,赵政还效仿齐国统治者对学者采取优礼态度,封学宫内著名的学者为“上大夫”,并授予相应的爵位和俸禄。 学宫中植着一片桃林,冬日已至,树无花果,寒风萧瑟,叶落微霜,正中建有一亭,名曰争鸣。 争鸣亭此时里里外外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亭中两人正在对弈,一方是身着青色儒袍的大秦学子,另一方则是衣着艳丽头戴怪帽的波斯使臣。 看着棋盘上自己费劲千辛万苦连接起来的黑色大龙被白色长刀拦腰斩断,学子此时额头上正不断向外渗着汗珠,手中的棋子举了半天犹未落下,手指已经开始有些微微颤抖。 死局!死局!死局! 过了许久,棋子吧嗒一声落在棋盘上,学子把头低了下来,神态沮丧地道:“我输了。” 全场哗然。 “怎么会,竟连杨旭都败了。” “听荀老说,以杨旭的棋艺,当世能出其右者,不足五指之数。” “难道这波斯人棋艺竟已至如此境界?” …… 波斯使臣听见杨旭认输,脸上露出一抹戏谑的笑意,对着边上的下人点头示意,后者旋即将装有布帛和毛笔的托盘送到杨旭面前。 波斯使臣伸手对杨旭说道:“请。” 杨旭闻言缓缓抬头,颤颤巍巍地举起毛笔,动作迟钝地在砚台中蘸上墨汁,手悬在布帛上,却迟迟没有下笔,脸上神情复杂。 “堂堂大秦学子,该不会是想耍无赖,不履行承诺吧?”波斯使臣见到杨旭这副模样,出言嘲讽道。 波斯使臣此话一出,周围学子纷纷对其怒目相向,指责于他,言语要多激烈有多激烈,神情要多愤怒有多愤怒。 波斯使臣随意瞥了一眼围观的学子,淡淡地道:“你们若是有能耐,便坐到我对面,用棋艺堂堂正正地打败我。别一天到晚只知道在这谈天论地,对旁人指手画脚,惹人生厌。” 如果说波斯使臣之前说的那些话还有些委婉,那么现在这番话便等于是彻底撕破了脸皮。 大秦崇尚武风,即便是学子也有不少会拳脚的,还有许多心高气傲之辈,哪里能够忍受得了一个波斯人的如此羞辱,闻言接二连三地撸起袖子,欲冲进争鸣亭对其大打出手。 波斯使臣对此毫无畏惧,依旧冷冷地道:“怎么?下棋下不过,争辩争不过,现在准备动用武力,以多欺少?难道这就是堂堂大秦的待客之道?” 学子们此时正在气头上,哪里听的进波斯使臣说的话,一个个摩拳擦掌,只待有人一声令下或者先行动手,便会一拥而上,将亭内的几个波斯人尽数打杀。 反正法不责众,而且现如今是大公子暂代国务,以大公子的仁义,聚众打死几个波斯人,想必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波斯使臣原以为自己这番话说完,会让这些人顾及到国家颜面,不再动手,却没想到根本不起作用,看到周围一副副凶神恶煞的面孔,他表面虽故作镇定,实际两腿已经打起了摆子。 “说得好!”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众人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道叫好声。 一众学子及波斯使臣闻言不约而同地扭过头去,只见扶苏正和一位白衣男子并肩走来。 扶苏身为大公子,大秦未来的帝王,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常人与其同行,都会有意无意地落后半步,而这位白衣男子居然能和他并肩齐行,绝非简单之人。 唐霄如果知道自己刚来留给这些学子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形象,非得笑死不可,什么高人不高人,只是他骨子里依旧是个现代人,根本没考虑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第七十七章 沙普尔 扶苏看到这些学子的行为,本就努力压抑着的火气瞬间被点燃,眼神凌厉地扫向众人,怒斥道:“我大秦的颜面都让你们给丢尽了。” 学子们闻言悻悻地把袖子放下,纷纷自觉后退,让出一条道来,二人旋即顺着这条道走进亭内。 杨旭依旧没有下笔,目光呆滞地坐在原地,对于扶苏进来就没有察觉到,笔尖上的墨水滴到布帛上浸出一大团的墨渍,周边还有许多汗珠落在上面形成的印记。 外人只当他是天赋异禀,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实际上是大国手秋的孙子,三岁起便随祖父学棋,能有如今的水平,天赋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刻苦训练。 波斯使臣初来学宫摆下棋局,首日击败数人,杨旭并未在意,只当输的都是些棋艺不精之人。但接下来几天,陆续有人前去挑战,皆以落败告终,就连学宫里几位沉淫此道多年的老博士都铩羽而归。 即便如此,杨旭仍不愿出手,直到一位与他有着知遇之恩的老人家,在输棋后不愿在降书上写下名字,选择一头撞死在亭柱上,他才决定出面,想要为老人家讨个公道。 不过令杨旭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波斯使臣的棋艺竟然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得多,在他生平所见之人中,唯有那已经逝去多年的祖父能够与其一较高下。 杨旭在此之前,于围棋一道,可谓顺风顺水,从小到大,未逢敌手。然而第一次落败却是在一个波斯人手中,而且输得一败涂地,这让心高气傲的他根本无法接受。 “写吧,我大秦学子,言出必行,莫要让外人看了笑话,你是为国而战,即便败了,也是英雄。”扶苏将手扶在杨旭肩头,高声说道。 杨旭闻言身子一震,回头看见扶苏和搭在自己肩膀上的那只手掌,不知为何,原本惊慌不已的心境忽然就平静下来,点了点头,旋即在降书上挥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做完这一切,杨旭旋即起身,将座位让与扶苏,波斯使臣见状急忙起身,他只是一介小小外使,怎敢与大秦储君同坐,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我记得你叫沙普尔?”扶苏坐下后,看着棋盘上的局势,既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波斯使臣伸出一只手臂贴在胸前,对着扶苏微微躬身道:“回大公子,的确如此。” 沙普尔说完,扶苏却没有说话,他的心思依旧沉浸在棋局中。从局势来看,黑棋从一开始就明确进攻战略,打法相当激进,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压着白棋打,而白棋似乎也毫无还手之力。 就在黑棋一帆风顺,大龙刚刚成型之时,异变突生,白棋终于露出了它的利刃,直接举起屠刀,将横贯整个棋盘的黑色巨龙拦腰斩断,一击致命,直接打入深渊,万劫不复。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杨旭在与沙普尔对弈之时,根本没有发现对方给他布下的陷阱,如今在旁边仔细端详,才发现自己自始至终都在对方的局中,每一步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看似逐渐占了上风,实则正朝着对方的虎口步步深入。 杨旭看出其中的玄机,扶苏也看了出来,由衷地称赞道:“沙普尔先生好算计。” 沙普尔笑着答道:“大公子谬赞。” 扶苏接着却是话锋一转:“不过正所谓四艺艺德,君子人品。围棋乃是君子之学,自当直来直往,大开大合,沙普尔先生却勾心斗角,精于算计,是否有失棋道本义。” 扶苏这番话实际就是在拐着弯地骂沙普尔下棋为了取胜,不择手段,棋德如此之差,人品肯定也不咋地。 沙普尔闻言却不以为意,反驳道:“大公子的看法,在下不敢苟同。” “哦?”扶苏眉头上挑,手臂一伸,示意沙普尔继续,他倒是想听听对方究竟能说出什么惊人的言论。 沙普尔换换说道:“棋盘对弈,一黑一白,正如两军交战,但求结果,不论手段。” 实际上唐霄倒是颇为赞同沙普尔的观点,下棋定有胜负之分,若是平日里同好友对弈,那自然不必计较输赢,只需享受手谈的乐趣即可。 但若是像如今这般,一盘棋上升到两个国家的角度,胜负自然比过程更加重要,如果还拘泥于什么君子之道,那就是傻蛋。 扶苏是傻蛋吗?很明显不是,这家伙比谁都精,但他被那些所谓的君子之道荼毒太深,这也是他性子始终难以改变的根本原因。 见扶苏还想与沙普尔争辩,唐霄突然拱手说道:“在下与沙普尔先生的看法不谋而合,可否让在下讨教一下沙普尔先生的棋艺。” 沙普尔此前的视线一直放在扶苏身上,不曾注意到站在边上的唐霄,直到听到声音才朝他看去。 沙普尔见是一位岁数不大的青年男子,微微愣了片刻才开口说道:“那是自然,在下此次来大秦,就是为了请教贵国的高超棋艺,只可惜……啧啧……” 沙普尔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在场之人都知道他的意思。 唐霄突然有些后悔,刚才扶苏出言阻止学子们冲进亭子的时候,他应该制止的,这个沙普尔整个一贱骨头,命里缺德五行欠揍,打死一了百了。 唐霄冷冷地道:“我大秦棋道高手不计其数,只是大多不愿自降身份,与一番邦蛮夷对弈罢了,你的那些冷嘲热讽之语,还是等赢了我之后再说吧。” 之前听到波斯使臣怒斥那些学子的时候,唐霄还在暗自为他叫好,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也是唐霄心中所想,可现在才发现,这人纯粹就是为了逞一时嘴舌之快。 沙普尔脸上浮现出一抹怒意,旋即嘴角微微上扬,心中暗下决心,待会定要使出全力,以雷霆之势迅速结束战斗,让其颜面尽失。 将棋盘整理干净,唐霄和沙普尔相对而坐,扶苏则坐在棋盘右侧。 沙普尔将装有白子的棋罐推至唐霄面前,微微一笑道:“请。” 第七十八章 对弈 古代围棋和现代围棋的规则有着诸多不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座子制和还棋头。 座子制即开局便将两黑两白四枚棋子放在对角星位上,最大限度限制先手的优势。 还棋头即每分断对方一块棋,最后计算胜负时对方就要贴一子,因此分断的越多,获利越大。 除此之外,古代围棋是以子多为胜,数空需扣除眼位、公气不计,一般是白先黑后,不实行贴目。 然而令唐霄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时代大秦实行的围棋规则竟和前世现代的围棋规则差不多,没有座子制、还棋头等限制,不过用的是十七路棋盘。 唐霄前世对于围棋只能说是一知半解,但穿越后,脑子里却多出了不少和围棋有关的专业知识,否则他也不敢贸然应战。 大秦围棋依旧是执白先行,沙普尔让唐霄拿白子,就是让他先手,不过唐霄却又将棋罐推了回去,风轻云淡地道:“远来是客,你不远千里来我大秦,自然是你先手。” 见唐霄将棋罐推了回去,学子中立时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这人究竟是谁,居然敢让波斯人先手。” “我记得上回让波斯人先手的家伙,最终连半盏茶的工夫都没撑过。” “我认得他,他是武平侯之子,如今的华阴县伯——唐霄。” “原来是他,听闻他文采斐然,想来棋艺也不会太差。” …… 沙普尔本来是想让唐霄执白,占先手优势,再摧枯拉朽地将其击败,使其颜面尽失。但既然如今对方胡乱托大,那么自己也不介意迅速结束对局,让他体验一下绝望的感觉。 沙普尔将白棋棋罐拿回,放在右手边,嘴角露出一抹冷笑道:“既然如此,那在下便恭敬不如从命。” 拿起棋子,沙普尔收起笑容,白棋第一手落在左下角的小目上,唐霄紧跟着将黑棋落在右下角的小目上。 你来我往,四手棋过后,黑白双方分别占据对角,开局平淡无常,没有什么太大变化。 白五小飞,沙普尔企图彻底稳固右上角的地盘。 唐霄在此时却选择了主动发起进攻,黑六小飞挂,想要与白棋争夺左下角的地盘。 沙普尔见状也不甘示弱,白七小飞挂,如果唐霄不理他,他便将右下角夺去,大不了以角换角。如果唐霄转而防御的话,他便与之缠斗,对方就无法占据他的左下角,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气势。 唐霄这两种都没有选择,而是选择用黑八去争夺边缘,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御。 沙普尔见势也在右边贴上一子,即可以巩固自己原来的右上角,又能够阻止黑子的继续入侵。 黑棋入侵不成,顺势在右下角作尖,同时与黑二、黑八对白七形成包夹之势。 沙普尔没有理会,白十一落下,抢占下边,隔断黑棋相连意图。 唐霄微微一笑,这沙普尔果然中计,举棋落下,黑十二左下角大飞罩。 唐霄这步走完,沙普尔从棋罐中取出一子,正欲落下,仔细一瞧,却是愣在半空。 “波斯人怎么不动了?” “这一步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 “那可未必,或许是我们眼力不够。” …… 左下角目前有三颗棋子,从黑方来看就等于是,黑棋先落在目外,白棋小目挂角,黑棋紧跟大飞罩。 这看起来颇为寻常的三步棋,却让沙普尔迟迟不敢落子,扶苏和杨旭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沙普尔眉头皱在一起,思索良久,正声说道:“在下收回之前那番话,阁下单凭这手大飞罩,便可跻身当世一流棋手之列。” 实际上唐霄所用的是前世地球上三大难解定式之一的大斜定式,因为由此可以衍生出成百上千的复杂变化,所以又称“大斜千变”。 大斜定式在前世的国际比赛上基本没人会用,一是因为变化太多,暗含杀机,稍有不慎便会满盘皆输;二是因为该定式既能伤人也会害己,棋手们大多都形成共识,有意避开。 唐霄心中微微有些惊讶,这沙普尔果真有些本事,居然这么快就看出自己这步棋有问题,不过旋即便释然,对方如果连这点实力都没有,又怎敢不远千里来围棋的发源地进行挑战。 不过沙普尔说的这些话,却让唐霄对他的印象有所改观,这人嘴巴是欠了点,但性子却是相当直率,有一说一,不虚伪。 可心里这个念头刚升起来,沙普尔又开口说道:“不过,阁下如果只有这点本事,想要赢我还是远远不够的。”说完便落下一子,白十三跨断。 唐霄觉得自己刚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简直就是大错特错,居然还异想天开地认为对方只是性子直,不懂人情世故,现在看来,这人根本就是说话不经脑子。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沙普尔的棋风的确凶悍,面对这凶险的大斜,竟然直接选择跨断,向唐霄发起攻击。 唐霄既然主动用出大斜,自然也不愿退缩,于是两人在左下角展开激烈厮杀,最终结果却是谁也不曾占到便宜。 仅仅是左下角这一小块地盘的争夺,就看得扶苏和杨旭心惊胆战,黑白双方不断地给对方设伏,引诱对方进入圈套,处处都是陷阱。 两人的风格是扶苏和杨旭生平闻所未闻,完全颠覆了他们原本对围棋的看法,但不知为何,看完这种充满计算的局部厮杀,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酣畅淋漓之感。 结束左下角的对局,唐霄率先将战火引向左上角,黑五十关。 沙普尔没有跟过来,继续将白五十一落在下边,想要与左下角的棋子相连。 黑五十二右下角小飞,再次缩小对白七的包围圈。 沙普尔将视线转向左上角,白五十三落下,对黑棋形成压迫之势。 黑五十四并,企图将白七彻底围死。 沙普尔没有理会右下角,左上角继续白五十五点,向黑方入侵。 此时若再任由沙普尔继续下去,黑方这左上角很有可能会被夺去,为了保险起见,唐霄选择回防,黑五十六挡,拦住白棋继续进攻的势头。 沙普尔见势不妙,白五十七退,想与白五十三相连。 黑五十八关,扩大地盘,不让白棋轻易将其包围。 沙普尔见左上角暂时无机可乘,转回左下角,白五十九挡一手。 至此,第一次封棋,却是沙普尔所执白方略占上风。 第七十九章 封棋琐事 封棋是在博弈棋类中实行的特殊形式,多存在于古时,现在已不多见。 过去重大赛事往往不是一天就能结束,因此就要采取封棋,已落子的一方应当立即退场,另一方思考后,把准备落的点写在布帛上,密封后交由公证人。 续赛时,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当场启封,按写好的点落子,比赛继续进行。 封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双方都充分利用好休息时间,以最充沛的精力完成棋局,最大限度地保持赛事的公平公正。 大秦封棋的规则是半日一封,即巳时和酉时皆可封棋,若是错过这两个时辰,除非征得对手同意,否则便不可封棋。但倘若双方一时下得兴起,无人提出封棋,自然也可以略过这个步骤。 唐霄和沙普尔虽然在棋盘上仅仅走了五十九步,实际时间已经过了两三个时辰,冬日的夜晚来得特别早,酉时刚至,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封棋是唐霄提出的,沙普尔此时正占上风,自然是不愿意,但无奈大秦有这个规矩。 由于在场的除了波斯人就是大秦人,无论哪一方当这个公证人,另一方都会反对,所以经过协商,双方决定将装有落子点的信封压在棋盘下,由大秦波斯双方共同派人看守。 留下四个波斯士卒,沙普尔心有不甘地离开了争鸣亭。 望着沙普尔渐渐走远,扶苏开口说道:“这沙普尔的确棘手,你此时选择封棋是明智之选,待今夜好好休息,明日再与其一决胜负。” 扶苏话虽这么说,但实际上心里一直在为唐霄捏冷汗,特别是当他看到封棋时,黑方仍处于劣势。 至于学子们,此时大多都对唐霄不抱有什么希望,因为自从沙普尔来到学宫后,凡是在前期拿到优势的棋局,便会从头到尾地将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也往往意味着这场比赛很快便会结束。 听到扶苏的话,唐霄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我提出封棋不是因为下不过他,只是由于腹中无粮,饿得发慌而已。” 扶苏和杨旭以及那些离得近的学子,听到唐霄这番话,都当他是在死要面子,可谁知他之所以提出封棋,的确只是因为肚子饿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扶苏自己吃得倒快,可怜唐霄刚喝完一筒啤酒,就被生拉硬拽地带到了学宫。 用唐霄的说法就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饭归吃饭,下棋归下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再说了,不吃饱饭,哪来精力下棋。 唐霄心里是这么想的,其他人可不这么认为。 “什么肚子饿了,分明就是下不过这波斯人,故意寻的借口。” “我看也是,起初口气倒是不小,没想到却也是个绣花枕头。” “我看他那步大飞罩,说不准也只是误打误撞。” …… 说话的基本上是两类人,一类是沙普尔的手下败将,因为自己没下过,所以也不希望别人能够下过。另一类则是曾经和唐霄有过节的人,纯粹是不希望看到他好。 听见这些学子的窃窃私语,唐霄也没多做解释,毕竟这世上总有些苍蝇喜欢在人耳边嗡嗡作响,扰人清闲,令人不得安生。 扶苏由于要处理国务,留下四名士卒,拍了拍唐霄的肩膀,便和无常回宫去了。 唐霄回到家中,饭菜和碗筷早已备好,众人都已落座,就等他了。 由于在咸阳不用顶着大太阳,风吹日晒地干农活,小半年过去,白家父子都变白了不少。 小雀儿本就生得不丑,个头也不算矮,如今穿上一身精致的绸缎衣裳,根本看不出原先是个农家子弟,分明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富家少爷。 熊大熊二如今已经八个多月,唐家的伙食很好,两个小家伙被养得白白胖胖,足有三十多斤重。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熊大熊二此时正在打架,熊大比熊二体型还要大些,此时却被熊二骑在身上一顿胖揍。 说是打架,其实就是在闹着玩,两个小家伙下手都很有分寸,顶多在无关紧要的部位轻轻捶上一拳或者咬上一口。 熊大被熊二压在屁股底下,无论如何都翻不了身,迫不得已发出求饶的声音。 熊二见状用小拳头捶了捶胸口,旋即把两只手臂高举过头顶,嘴巴张的老大,发出一声奶声奶气的怒吼。 唐霄见到这个场景,脑海中无缘无故浮现出“兽人永不为奴”和“熊人族无所畏惧”这两句话,然后瞬间乐得不行。 熊大见熊二分心,知道自己翻盘的唯一机会终于来临,两只小短手往地上一撑,猛然发力,屁股向上顶起。熊二猝不及防之下,直接被顶得向后一仰,四脚朝天地栽在地上。 虽说大熊猫皮厚毛多,但这一下还是把熊二摔得够呛,翻身起来,两个小黑眼珠里已经泛起了泪花,看到灵儿在旁边,立马一头钻进她怀里嚎啕大哭,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熊大此时也知道自己闯祸了,跑到熊二旁边,伸出小短手在弟弟脑袋上轻轻揉了起来。 熊二却不领情,用力地把熊大推开,然后继续扑到灵儿怀里哭。熊大见状一屁股坐在地上,也开始放声大哭。 两个小家伙的哭声十分尖锐,相互交织在一起,居然还形成共鸣,震得鼓膜都疼。 唐霄走到熊大身边把他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背,熊二那边,灵儿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每当两个小家伙哭闹的时候,这个方法都很有效。 果然没过多久,两个小家伙的哭声就逐渐变小,最后只时不时地传出两声轻微的啜泣。 唐霄早就饥肠辘辘,安抚好两个小家伙,洗完手就迫不及待地坐上桌子,开始狼吞虎咽,军营里和那群牲口抢饭养成的习惯,短时间内是改不过来了。 一碗饭三下五除二就下了肚,唐霄这才感觉稍微舒服了些,拿出一筒啤酒,拔出木塞,倒进碗里对着蒙成举起说道:“成叔,虽说我现在从军营退了出来,但三日后便要去黑冰台入职,届时家中的大小事务还得劳烦您多多费心。” 蒙成也跟着端起酒樽道:“少爷说的这是什么话,这本来就是我分内之事。” 唐霄接着说道:“都是自家人,我也不说那些虚的,全在酒里。” 蒙成笑道:“少爷这话我中听,都在酒里。” 两人说完这句话,便将各自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继续有说有笑。。 不过没有人注意到,白亮在听到“黑冰台”三个字的时候,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神情。 第八十章 古今无类之妙手 唐霄来到争鸣亭的时候,沙普尔早已在那里等候,因为昨日两人对弈时,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今日来观看的人还要多些。 也不知道是谁,居然想到在亭外立块大木板,上面划出棋盘,棋盘上将唐霄和沙普尔昨日封棋时下的五十九步棋完全复制过去。大棋盘前此时围着很多人,一众文武官员也在其中。 见到冯去疾,唐霄快步走过去,对着老爷子深深行了一礼:“老师。” 冯去疾摆了摆手,语重心长地道:“青云,今日此局关乎我大秦尊严,务必不可掉以轻心。” 唐霄直起身子,重重点头:“弟子谨记,必当全力以赴。” 冯去疾捋了捋胡子,露出满意的笑容,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一起。 亭内的双方士卒已经全部撤去,只余沙普尔和扶苏还有无常三人,唐霄对着扶苏和无常点了点头,坐到明显已经有些不耐烦的沙普尔对面。 扶苏见状将昨日压在棋盘下的信封取出,让唐霄和沙普尔轮流检查,确认没有被动过手脚,在两人都检查完毕后,当众开启信封。 扶苏将信封里的布帛取出,待唐霄和沙普尔过目后,旋即从棋罐中取出一子落在前者昨日写好的点上。 无常旋即将落子点喊出,与此同时,亭外的大棋盘上也将这一手复制过去。 不过令唐霄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重新开局后,沙普尔的第一手竟然就出现失误。他的第六十一手拆,虽然瞄准黑棋右下角的地盘,但不免犯了攻坚之弊。 亭外棋艺精湛之人,看到沙普尔这手棋,立时议论纷纷。 “波斯人为什么会落在这点?” “黑棋这一块的防守颇为坚固,根本无机可乘。” “难道失误了?” “不好说,可能是陷阱,还有后手。” …… 在场之人大多被沙普尔前些日子轻松连胜所带来的雷霆之势给吓到,即便他是真的出现失误,这些人第一时间也不敢相信,反而会猜测他还留有后手。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唐霄见沙普尔露出破绽,抓住机会于上方打破白棋防守,局势瞬间陷入一片混乱,沙普尔原先所保持的局面优势也不复存在。 沙普尔第六十一手刚刚落下的时候就感到不妙,此时见到唐霄这一手,心里立时咯噔一声,他本应该继续在上方进行防守,那样既能对黑棋左上角形成威胁,又可以扩大优势。 如今被唐霄反手一打,就不得不从主动转为被动。沙普尔见此情形,心中愈发着急,黑六十五、六十七立马在左上角硬抢官子。 看到沙普尔这两手棋,唐霄知道对方已经开始着急,嘴角掀起一抹弧度,不慌不忙地落下一子。 当亭外大棋盘上将唐霄这一手落下后,又是一阵轩然大波。 “他要做什么,这一手怎么看都是自寻死路。” “之前分明已经扳回劣势,保持下去未必不可取胜。” “黄口小儿,简直肆意妄为,弃我大秦颜面于不顾。”一位和冯去疾不和的高官如此说道。 冯去疾却是颇为平静地端起茶杯道:“胜负未分,许中丞未免言之过早,还是说,许中丞此时已经认定那个波斯人会获胜。” 这话许不言可不敢随意乱接,搞不好就会牵扯上通敌叛国之嫌,冷哼一声,暗骂一句“老狐狸”,却是没有再说话。 外面那些蠢材看不出来,沙普尔却清楚地明白唐霄这一手的厉害。黑六十八看似在送死,其实正中白棋要害,乃是鬼斧神工般的妙手。 思索良久都无法应对,沙普尔只好默默忍受。 趁你病,要你命! 唐霄深知这局绝不能手软,当机立断,黑七十轰然落下。 杨旭的棋艺虽然无法与唐霄和沙普尔相比,但自幼在秋的教导下,眼力远非常人可比,在大棋盘上见到唐霄这手棋,顿时忍不住拍手叫好:“妙手,妙手!” 没看出其中奥妙的学子在一旁问道:“杨兄,此话怎讲?” 杨旭兴奋地解释道:“黑七十看似平平无奇,实则凌空一点,与黑六十八隔空相应,将白棋夹在其中,令其动弹不得,实乃古今无类之妙手!” 听到杨旭的解释,众人这才明白唐霄这手棋的绝妙之处,冯去疾示威似地看了许不言一眼,像是在自言自语:“古今无类之妙手啊!”尾音拖得老长。 许不言心虚,不敢与其对视,干脆将头扭到一边。 唐霄这凌空一点,顿时让沙普尔如坠冰渊,同时也让棋局进入自己的掌控之中。 短短数手间,局势逆转,沙普尔变得越发急躁,但唐霄棋风强硬无比,步步紧逼,偏偏又毫无破绽破绽可寻。 唐霄进攻,沙普尔防守,如此几个回合过后,唐霄再次弈出一手出乎意料的怪着——黑八十曲,这手既蠢到极点,又强到极点,白方棋形明显露出破绽。 沙普尔的棋风也算得上是凶狠凌厉诡谲多变,却从未见过唐霄这一连串的怪着,根本承受不住这疾风骤雨般的攻势,黑棋自此一举取得优势。 杨旭由衷地赞叹道:“黑六十八、黑七十、黑八十,这三手任选其一都是绝佳的妙手,没想到竟会出现在同一盘棋中。” 正是因为杨旭这一句无心之语,成就了唐霄在大秦棋史上赫赫有名的“青云三妙手”之称。 知道此局事关重大,沙普尔仍然顽强抵抗,但唐霄的力量在接触战中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白棋在后半盘纵然使出浑身解数,可双方之间的差距依旧越拉越大。 下到第二百四十六手,沙普尔暗中清点目数,发现取胜无望,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弃子投降。 听到“认输”两个字从沙普尔口中吐出,即便是以无常那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的心性,也忍不住尖着嗓子高声喊道:“波斯服输!” 无常话音落下,亭外先是陷入一阵死一般的寂静,旋即突然爆发出惊天的欢呼声。 见到沙普尔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唐霄也没有继续落井下石,起身欲和扶苏一起走出亭子,沙普尔却突然抬起头,声音有些嘶哑地问道:“你用的这些招式可有名称?” 唐霄头也不回地丢下四个字: “天地大同!” 第八十一章 沙普尔的来历 为了庆祝打败沙普尔,唐霄在府上宴请宾客,来的都是熟人,除了扶苏和部分新兵之外,还有冯去疾一大家子,当然还有赵月和蒙雪两女。 冯去疾来到唐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考查学业,一听这个唐霄瞬间就怂了,因为上个月他基本就没怎么读过书,一问三不知后,被老爷子用竹板打了十下手心。 老爷子那么一大把年纪,手上的力气却是一点儿都不小,十下抽完,唐霄的手掌已经肿得老高。 冯去疾将竹板放在一边,缓缓道:“荀子曰: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做学问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长时间的慢慢积累,为师先前要求你看书背书,是想让你每天都能读些东西,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头来只能是一事无成。” “弟子受教。”唐霄躬身应道,对于冯去疾的教导,他是打心底愿意听,老爷子既有大学问,又不迂腐,两人间的关系说是师徒,其实更像是祖孙。 话音刚落,冯王氏正好推门进来,一眼就瞥见唐霄那只红通通的手掌。 老太太把唐霄的手拉到自己跟前,心疼地吹了吹,抬头和蔼地问道:“疼不疼?” 唐霄笑着道:“没事师娘,我皮糙肉厚。” 冯王氏狠狠地瞪了冯去疾一眼,不满地说道:“你个老不修,下手不知道轻点?” 冯去疾不以为意地道:“我这是在教育他,你个妇道人家知道些什么。” “妇道人家怎么了,没有妇道人家哪来的你?”冯王氏也是剽悍,出口就是惊人之语。 冯去疾被冯王氏这句话气得吹胡子瞪眼,却又无法反驳,只能挥挥衣袖丢下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说完就见到唐霄在一旁憋着笑,冯去疾心中怒火更盛,忍不住喝道:“笑什么笑!” 唐霄闻言瞬间收起笑容,只是嘴角的肌肉还是不由自主地抖动着。 看到唐霄这副模样,冯去疾真想拿起竹板再抽他几下,冯王氏始终在边上虎视眈眈,只能作罢,冷哼一声,拂袖离去。倒不是说冯去疾惧内,只是对于自己这个糟糠之妻,他的内心更多的是愧疚。 冯王氏当年虽不是什么名门望族的大小姐,却也是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上门提亲的人都快踏破王家的门槛。然而她却不顾家中长辈的阻拦,执意嫁给了当时家境贫寒的冯去疾,两人同甘共苦许多年,直至冯去疾被赵政看中,入京为官后,才开始过上好日子。 但冯去疾后来却因官场上的尔虞我诈,遭人陷害,于烟花之地破了一个清倌人的身,出于负责任的态度,将其娶了回家,这便是其侧室冯陈氏。 所以对于冯王氏,冯去疾一直都心怀愧疚,因此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基本都会选择退让。而冯王氏也知道冯去疾的这个心结,时常会故意耍些小脾气,让夫妻生活多些调剂。 离开书房,饭菜已经准备好,唐家的宴席从来都是在大圆桌上进行的,起初客人们大多不习惯,后来却发现这样吃起饭来似乎更有意思。 部分新兵坐一桌,冯家一大家子坐一桌,唐霄则和剩下的人坐一桌,唐霄那桌上除了扶苏和王离之外,还有赵月和蒙雪,若是让那些言官看到这情形,免不了要说上几句目无尊卑男女有别之类的话。 菜刚上齐,王离便端起酒樽对唐霄说道:“虽然我看不懂围棋,但我知道你下赢了那个波斯人,挽回了大秦的颜面,就为这个,我得敬你一杯。”语毕,将樽中之酒一饮而尽,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 蹭了那么多酒,怎么就不长记性,我家的酒能这么喝?唐霄苦笑着摇了摇头,旋即用左手举起酒樽对王离点了点头,因为右手还肿着。 浅尝辄止后放下酒杯,唐霄开口说道:“我得纠正你两个错误。” 王离听到唐霄的话,瞪大双眼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唐霄接着说道:“首先,我也是大秦人,这件事本就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次,那个沙普尔并非波斯人,或者说,不是真正的波斯人。” 王离不解地问道:“什么叫不是真正的波斯人?” 唐霄解释道:“我昨日听沙普尔说话时,隐约听出他口音中夹杂着一些蜀地方言,昨天夜里便托无常派人去打探他的来历,结果还真查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 沙普尔本姓张,名叫张扬,张家当年乃是蜀中当地有头有脸的名门望族,其父张心诚自幼天资聪颖,于围棋一道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纵之才,区区十八岁便获得“棋圣”称号。 年轻时的张心诚体弱多病却又心高气傲,误中贼人奸计,同时和蜀中四大围棋高手下生死棋。最后虽然打败四人,但在明知败局已定的情况下,其中一人依旧坚持用收单关来消耗时间,张心诚最终因体力不支倒在棋盘上,从此再也没有醒过来。 张扬的祖父母老来得子,五十多岁才育下张心诚,张心诚去世后,二老也接连撒手人寰,张家自此每况愈下,日渐衰败。 后来不知何故,其母带着年仅八岁的张扬流落至波斯,被波斯骑兵统帅达提斯看中收为侧室,并为其改名沙普尔。 波斯上流社会当时极为推崇围棋这种来自大秦的博弈棋类,沙普尔本来在达提斯府中受尽欺凌,后来却因表现出极高的围棋天赋而受到重视,在官途上也是一帆风顺。 此次波斯使臣来我大秦,他执意要跟随,主要目的估计还是想为其父报仇,为张家正名。” 听完唐霄的话,在场之人大多陷入沉默,过了许久,扶苏才长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啊。” 本是为庆祝打败沙普尔而举办的宴席,此刻众人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气氛颇为压抑。 第八十二章 解开心结(打劫,收藏推荐打赏,通通拿来) 就在场中气氛有些低沉的时候,蒙成走到唐霄身边,将一封请柬递到他手上。 与此同时,扶苏和冯去疾也收到了同样的请柬。 唐霄接过看了一遍,大致内容就是邀请他明日前去赴宴,署名居然是此次来秦的波斯主使——巴赫拉姆。 待扶苏看完请柬后,唐霄问道:“怎么看?” 把请柬往桌上随意一扔,扶苏霸气侧漏地道:“去呗,在我大秦地界,量他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吃完宴席,众人全都死乞白赖地待在唐家,不为别的,只因唐家装有壁炉,屋子里像春天一样暖和。 根据西方历史,壁炉起源于古罗马和古希腊时代,具体时期已不可考。但现代考古研究者却在咸阳宫遗址里发现了壁炉,说明华夏至少在秦朝时期就已出现壁炉。 不过看到扶苏学着新兵们,双手揣袖挤在壁炉边上取暖的土鳖模样,唐霄估计咸阳宫里目前应该还没有这玩意儿。 冯去疾正在煤炉上煮茶,老爷子自从喝过唐霄送的炒茶后,就再也不愿意碰其他茶叶,还和李斯一起在大秦上流阶层掀起一股新式饮茶风。 知道冯去疾酷爱饮茶,唐霄把古典茶道的那一套也教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老爷子如今已经很熟练,一连串的动作做出来如行云流水,令人赏心悦目。 完成前面所有步骤后,泡好的茶汤被倒入茶杯当中,汤色深红稍褐,茶香沁人心脾。 在场之人,除了冯去疾之外,也就唐霄平日里没事喜欢喝点茶,不过却是分不出什么好坏,也不喜欢喝浓茶,因为太苦。 巧的是冯去疾就喜欢喝浓茶,老爷子把茶杯推到唐霄面前。 唐霄皱着眉头端起茶杯,装模作样地尝了一口,正准备违心地夸赞几句,却发现舌尖上并未传来苦涩感,反而有股回味无穷的淡淡甜味,眉头随之不由自主地扬起。 看到唐霄的神情变化,冯去疾哪能不知道他的想法,笑着说道:“知道你不喜欢喝苦茶,这茶是你大哥专门给你的,我喝过几次,不怎么合我胃口。” 唐霄顿时一喜:“这是大哥送给我的?” 正在旁边逗弄儿子的冯旭,闻言走到唐霄身边道:“我有个同窗在九江做官,前些日子进京述职,知晓父亲喜爱饮茶,便带了些当地近来备受青睐的茶叶赠与我。 本来我将那些茶叶分了两份,一份给父亲,另一份给你,但父亲说他不爱喝,便都拿来给你。” 九江郡辖境范围大致为今徽州、豫州淮河以南,荆楚黄冈以东和江右全省,这些地方自古以来就盛产红茶。 不过令唐霄感到惊讶的是,红茶起源于华夏不假,世界上最早的红茶也是由武夷山茶农所发明的正山小种,但那毕竟是在明朝时期,而大秦目前居然就已经出现了红茶。 而且要知道,喝炒茶的潮流兴起最多不过两三个月,以大秦目前的信息传输速度,鬼知道九江那边是怎么知道的,居然还阴差阳错地弄出了红茶。 对于这些东西唐霄不想考虑太多,毕竟大秦、罗马、波斯这三大帝国都能以相互接壤的状态存在于同一时空,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唐霄此时只觉得这个红茶是真的好喝,将杯中的茶水全部喝完,举起空茶杯对冯旭说道:“多谢大哥。” 冯旭拍了拍唐霄的肩膀道:“都是自家兄弟,说这些岂不见外,你要是爱喝,有机会我再让他多带些过来。” 唐霄笑道:“那感情好。” 看到唐霄一杯接着一杯,很快就将一壶茶水喝个精光,冯去疾没好气地说道:“照你这么个喝法,再多茶叶也不够你喝的。” 听到冯去疾的话,唐霄笑着说道:“老师,我本就不是什么世家子弟,打小便没有娘亲,父亲出身行伍,常年在外领兵打仗,也没时间管我。 父亲在我心中,一直以来都是个只会用拳头说话的粗人,从小到大不知道被他打过多少次,原以为听到他战死沙场的消息,我不会有多伤心。 可那几个月里我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即便是在后半夜勉强合上眼,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枕边也早已被泪水浸湿。 那些什么贵族礼仪,我不懂,也不想学,喝茶我也品不出什么好歹,只知道哪些我喜欢,哪些我不喜欢,在我看来,合胃口的就是好茶。” 唐霄说的话语无伦次,笑容渐渐被泪水所淹没,这些话他一直憋在心里,从来不曾对其他人说过,今天也不知是因为酒喝多了,还是因为面对的是冯去疾,只想把心中的郁结一吐为快。 冯去疾看着哭得像个孩子一样,鼻涕眼泪一起往下流的唐霄,脸上却浮现出一抹笑容,把身子倾过去,将其搂在怀中,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道:“为师知道你有心结,因为你无论表现得有多豁达,眉头从来都没有真正舒展开来过。我寻思着什么时候找机会问问,却没想到你会在此时说出来,不过既然说出来了,那就没事了。” 唐霄这番话其中有一半是他自己真正想吐露的心声,来到这个世界将近半年,父母昔日的音容笑貌时常会出现在眼前,每当此时,他都会不由自主地留下泪水。 另外一半则是原来唐霄的潜在意识在作祟,虽然唐云穿越到奄奄一息的唐霄身上,但原来的唐霄仍然留有一缕意识或者说执念。平时由于唐云的意识太强大这缕执念无法出来,今日借着唐霄吐露心结的机会,才能将心中对于唐震的愧疚一股脑全部说出来。 说完这些话,这缕执念也就不复存在,唐霄突然觉得脑海里一阵轻松,这也意味着自此他成为了真正的唐霄。 第八十三章 晚宴(打劫!收藏推荐打赏,通通拿来!) 波斯使团这次来大秦,住的是一个波斯富商在城南的房产,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光论豪华程度,即便是唐家现在的府邸也比不上。 城南的房价丝毫不低于城东,后者是因为东市这个高档商业区,前者则是因为七国学宫这个著名学府。由此看来,无论古今,学区房的价格都不便宜。 时至傍晚,夜幕渐临,波斯使臣所在的大宅子前,已经停了不少车驾。 既然是赴宴,自然不能空着手来,唐霄特意从酒窖里拎了两坛酒。 这两坛酒可不简单,是唐家在华阴的工坊目前所能酿造出的最烈的白酒,经过反复蒸馏,高达近七十度,即便是强如白亮,喝上两杯,也得倒下。 出示请柬,拒绝了门房的请求,白亮把两坛白酒夹在腋下,跟在唐霄后面进了门。 穿过两道门进入内院,才见到来参加宴会的人,扶苏还没到,作为大秦储君,自然要在最后出场,才能凸显出他的重量。 今晚举行的宴会,已经和唐霄前世所见的宴会颇为相像,一排排长桌被蒙上白布,各种瓜果美食摆在其上,身姿绰约的胡姬端着美酒在人群中穿梭。 唐霄在咸阳认识的人总共就那么几个,由于冯去疾和李斯没来,在场之中他基本都不认识。不过由于昨日与沙普尔的对弈,让他为很多人所知,所以不断地有人来找他唠嗑喝酒。 唐霄不喜欢这种虚伪的应酬,便找准时机抽个空隙,提上一壶葡萄酿捎上两只酒杯躲到角落里。 “可是唐霄唐爵爷?”刚把酒倒进杯里,就听到一个相当奇怪的口音在耳边响起。 唐霄放下酒壶抬起头,第一时间只能看到个大肚腩,身子往后仰了仰,再向上看才见到那人的面貌。 这是个肥头大耳,五官全部挤在一起的波斯人,纵向长度和横向长度基本相同,说简单点,就是个球。 唐霄没见过这个人,却能猜出他的身份,因为前天无常去查沙普尔的时候,顺带着也搜集了波斯使团其他重要人物的信息。 唐霄点了点头,试探性地问了句:“巴赫拉姆先生?” 球也点了点头,旋即非常自来熟地一屁股坐在唐霄身边,道:“阁下的棋艺果然精湛,在下相当佩服。” 这球,哦不,巴赫拉姆可不是一般人,出身于波斯最底层的贫民窟,却凭借着自己的手段硬生生地挤进上流社会,还担任如今首屈一指的外交大臣,绝对不可小觑。 “过奖过奖。”唐霄脸上虽带着微笑,心里却是忍不住嘀咕,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无论是大秦人,还是波斯人,只要做了高官,都会这套奉承吹捧。 “其实在下也很喜爱贵国的围棋文化,只可惜苦于无人教导,不知从何学起,阁下有机会可否指点一二。” 看得出来,巴赫拉姆对大秦的文化做了不少研究,说出的话也很符合大秦人的习惯,但他那口音实在是太过奇怪,听起来总让人感觉有些不舒服。 你要是想学围棋会没人教?光是沙普尔的棋艺就够你学一辈子的。唐霄才不相信巴赫拉姆的鬼话,笑着拒绝道:“其实我认为贵国的沙普尔先生更适合教巴赫拉姆先生下棋,他的棋艺并不在我之下,昨日我能胜出实属侥幸。 此外我只会下棋,不会教人,为了避免将巴赫拉姆先生引入歧途,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且不说这巴赫拉姆是否怀有其他想法,即便他是真心想学围棋,唐霄也绝无可能教他,不为别的,只因他是波斯人,他永远不会忘记唐震是死在何人手中。 唐霄之所以答应参加蒙家军训练,一方面是因为不想辜负蒙家上下的恩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内心潜在着想为唐震报仇,企图亲自手刃敌人的欲望。 听到唐霄的话,巴赫拉姆眼中闪过一抹怒意,却被他借着喝酒很好地掩饰了过去。 知道唐霄对自己的态度,巴赫拉姆也没多做纠缠,起身朝着人多的地方走去。 一壶葡萄酿下肚,扶苏这才姗姗来迟,与他一起的居然还有王离。 唐霄记得这家伙昨日根本没有收到请柬,而且就算巴赫拉姆要发请柬,那也是给他老爹王贲。不过王贲因为代死去的唐震镇守南疆,已经离开咸阳一年多。 唐霄估计,十有八九是王离死乞白赖地求扶苏带他来的。 见到扶苏进门,众人齐刷刷停下手头的事情,准备向他行礼。 扶苏见状急忙摆手道:“不必多礼,今日是巴赫拉姆先生举行的晚宴,我与诸位一样都是客人。” 众人闻言,旋即继续谈笑风生。 “大公子当真有贤君之风。”巴赫拉姆适时地送上一记马屁。 扶苏笑道:“巴赫拉姆先生过誉。” “大公子,在下有一事相求……” 巴赫拉姆见扶苏心情不错,想借此把目的说出,可谁知话未说完,就被扶苏爽朗的笑声所打断:“巴赫拉姆先生,我近来处理国务实在太累,今夜我们只谈风月,莫谈国事。” 巴赫拉姆欲言又止:“可是……” 见巴赫拉姆还想说些什么,扶苏再次将其打断:“别可是了,今晚我们一定要喝个痛快,不醉不罢休。” 扶苏怎会不知道巴赫拉姆想说什么,昨天夜里,根据下面提供的确切情报,黑冰台接连捣毁了数个波斯在咸阳设立的情报机构,其中最大的机构便是城中最知名的烟花场所——天香阁。 虽然抓到的大多细作,无论如何都不愿吐露身份,但仍有些软骨头不堪痛苦将一切都说了出来。 巴赫拉姆无非想说那些都是普通的波斯人,想让扶苏把他们都给放了。 虽然细作这种东西,无论哪国都有,彼此也都心知肚明,但都不会摆到台面上说。 一般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查明,然后将其一举铲除,一是怕打草惊蛇,二是处理这种事情很麻烦。 不过既然已经证明那些人是细作,扶苏自然没理由把他们放了,便直接将巴赫拉姆想说的话给堵死。 第八十四章 不知死活(老规矩,你们懂的) 扶苏在那边和巴赫拉姆侃天侃地侃人生,唐霄则在这边经过王离的指点,逐个认清场中各人的身份地位。 “穿红衣的那个是奉常王鎏,据说是我家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不过逢年过节也偶尔串串门。” 那就是表面亲戚。 “坐在边上那个是廷尉郭玉,出身河东贵族,为人正派,铁面无私,由他经手的案件从不会出现冤假错案。” 正直的人惹不起。 “正在喝酒那个是御史中丞许不言,十足的老狐狸,他跟冯老是政敌,你可得提防着点。” 许不言是吧,你等着。 …… 一圈认下来,唐霄发现今晚来赴宴的几乎都是大秦的高官要员,论起身份地位,敢情就属他最上不了台面,当然,身边坐着的这位死乞白赖要跟来的家伙不算。 唐霄举着装有葡萄酿的酒壶向王离问道:“味道还不错,要不要试试?” 王离喜欢喝酒是不假,但他喜欢的是华夏的白酒,至于胡人弄出来的这些所谓的红酒,他没有什么太大兴趣,不过此时听唐霄对这葡萄酿颇为推崇,心里不由得有些痒痒。 唐霄把另外一只酒杯倒满,推到王离面前。 王离端起酒杯放在鼻前闻了闻,发现这酒的香味的确比之前喝过的那些要好很多,而且这酒杯也不算大,于是大着胆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下。 入口的第一时间,王离就后悔了,好喝个屁,又酸又涩,根本没有白酒喝起来舒坦。 好不容易把酒咽下去,王离放下酒杯,不满地冲着唐霄嚷道:“这特娘的也叫好喝?还不如你家那马尿,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品味。” 本来唐霄看到王离那扭曲的五官正开心着呢,突然听到这句话,瞬间像是吃了屎一样难受,忍了半天,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一个翻身上前掐住他的脖子。 王离也不甘示弱地跟唐霄扭打在一起,两人都没太使劲,所以打得有来有回,要真打起来,十个唐霄绑在一起也不是王离对手。 “哼,就你们大秦那种廉价酒也配和我们波斯高贵的红酒相比,简直可笑。”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人,就在唐霄和王离闹着玩的时候,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突兀地在边上响起。 两人停止打闹,颇为默契地斜睨了说话之人一眼,企图用凌厉的眼神将其逼退,结果却反而被对方的相貌吓了一跳。 唐霄原以为自己两世为人,阅历颇丰,见过最丑的的人就是在七夕诗会上作妖的诗公子萧然,却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能出其右者,而那人此时正站在自己面前。 一张鞋拔子脸上布满脓疮似的不明物,两只眼睛一大一小,鼻子又塌又歪,嘴巴还是个兔唇,唯一正常的就只有耳朵。 唐霄和王离都没喝醉,但只看了面前这个波斯人一眼,胃中就忍不住一阵翻滚,感觉有什么东西挣扎着想要从喉咙里跑出来。 两人自觉地低下头,避免和对方直视,在连续咽了不知道多少口水后,终于才将那股强烈的呕吐感压下去。 然而唐霄和王离这样的行为却被那个波斯人当做软弱的表现,于是便得理不饶人,接着说道:“怎么?不说话了?难道你们大秦人就只会在背后说人坏话?一群缩头乌龟!” 因为的确是自己有错在先,所以王离不准备辩解,可没想到对方居然蹬鼻子上脸,听到这话他顿时就坐不住了,蹭的一下站起身来,指着波斯人的鼻子,双目睁圆道:“你有种再说一遍!” 出身将门的能有几个是善茬,更别说是王离这种有本事的,脾气一上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直接就跟那个波斯人杠上了。 王离本就是长身体的时候,在新兵营待了半年,如今个头已近一米七五的他,站在顶多一米六的那个波斯人面前还是颇有威慑的。 看到王离猛然起身,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那个波斯人吓得无意识往后踉跄几步,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你想做什么,我警告你,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可不要乱来。” 王离闻言立时笑出声来:“你们的地盘?你们如今身在我大秦地界,何来你们的地盘一说。” 角落里的争吵终究还是引来了其他人的注意,扶苏和巴赫拉姆领着一群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扶苏望着王离,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随着王离把事情的经过逐渐如实说出,扶苏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阴沉。 “巴赫拉姆先生,你觉得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扶苏问的是巴赫拉姆,目光却是放在挑事的那个波斯人身上,直看得后者冷汗连连。 巴赫拉姆搓着手掌露出憨厚的笑容道:“大公子,我看这件事,双方都有错,不如就此作罢。” 对待胡人扶苏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眼神变得越发凌厉,沉声问道:“巴赫拉姆先生的意思是,此人辱我大秦百姓就这么算了?” 跟这个波斯人比起来,沙普尔就显得聪明的多,他虽然嚣张,但他知道掌握个度,而这个波斯人完全就是说话不经过脑子。 巴赫拉姆急忙把那个波斯人拉到身前,在他耳边说道:“霍尔木兹,快向大公子道歉。” 霍尔木兹有些不情愿地走到扶苏面前,右手贴在左胸微微俯身道:“大公子,我承认我不该侮辱贵国子民,我向您道歉。” 听到霍尔木兹的道歉,扶苏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些,然而就在此时,却又听见对方继续说道:“可那也是因为您身边这位辱我波斯美酒在先,所以我认为,他也应该向我道歉。” 唐霄原以为沙普尔已经够没眼力见,可现在才见识到什么叫做真的是不知死活,闭上眼睛,他准备为这个什么霍尔木兹默哀三分钟。 要不是霍尔木兹是家里那个母老虎的弟弟,巴赫拉姆真的想一剑刺死他,这特娘的完全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第八十五章 品尝红酒的正确打开方式(卖萌打滚求收藏,推荐,打赏) 本来在霍尔木兹道过歉后,扶苏已经准备将此事揭过,因为这种事情也搞不出什么所以然,到最后往往都会不了了之,可没想到对方居然不领情。 扶苏直愣愣地盯着霍尔木兹,大秦储君的威严在此刻散发无疑:“你认为把我大秦的酒和你波斯的酒相比,是一种侮辱?” “虽然这样说可能很没有礼貌,但贵国的酒实在令在下不敢恭维。”看得出来,面对处于暴怒边缘的扶苏,霍尔木兹很害怕,但他很固执,或者说死脑筋。 身为波斯最好的酿酒师,在酒这方面霍尔木兹有着自己的骄傲。他不是第一次来大秦,也不是第一次喝大秦的酒。在他看来,那浑浊不堪又苦又涩、一点度数都没有的液体,根本配不上酒的称呼。 “大公子,霍尔木兹是我们波斯最好的酿酒师,他酿出来的酒连造物主阿胡拉都无法抗拒,所以我认为在酒这个区域,他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虽然很讨厌霍尔木兹这个人,但巴赫拉姆不得不承认,他酿出来的酒真的是无可挑剔,光闻味道就令人沉醉。 见扶苏正欲说话,唐霄拉了下他的衣袖,起身指着边上的酒道:“这两坛酒是我自家酿造,本来是想送给巴赫拉姆先生的,但既然霍尔木兹先生认为贵国的酒比我大秦的酒好,不如我就用这酒,与你酿造的酒比试比试,也好让我们输得心服口服。” 霍尔木兹闻言朝着四周看看,撇撇嘴道:“这里都是你们大秦人,谁来做评判?” “你放心,我也算是半个懂酒之人,虽算不得有多精通,但酒的好坏还是能分出来的。为保公正,此次比试的评判者只有你我二人,同为好酒者,咱们平心而论。”唐霄哪能不知道霍尔木兹的心思,无非就是担心评判的人都是大秦人,会互相偏袒颠倒黑白,影响比试结果。 闻言,霍尔木兹毫不犹豫地点头道:“比就比。”他不认为大秦会有什么好酒能够比得过自己酿造出来的酒。 片刻过后,原本用以摆放食物的长桌被分出一张,桌面上放着一坛白酒、一壶红酒以及两只银杯、两只玉杯,唐霄和霍尔木兹相对而立,其余宾客则在不远处观望。 唐霄伸手对霍尔木兹说道:“请。” 霍尔木兹也不客气,提起银壶便将酒倒入两只银杯当中,自己端起一杯,示意唐霄取走另一杯。 唐霄端起酒杯轻微晃了晃,接着将鼻子探入杯中,短促地轻闻几下,然后才把杯口放在嘴唇之间,头部稍往后仰,吸入一口红酒。待红酒进入口中之后,他闭上双唇,头微向前倾,面部肌肉开始动起来。 唐霄这一连串的动作,令所有人都是一头雾水,霍尔木兹也只当对方是在装神弄鬼,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瞬间怒火中烧。 只见唐霄面部肌肉停止抖动,喉结上下滚动过后,竟然将口中的红酒吐了出来。 霍尔木兹怒不可遏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此次拿出来的红酒,由于葡萄生长的年份气候和降雨绝佳,可以说是霍尔木兹这么多年来酿出的最好的一批。这批酒除了向居鲁士大帝进贡了一些之外,许多波斯的达官贵人问他讨要,他都没舍得给。而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当着他的面把酒吐了出来,这对于视美酒如性命的他来说,是绝对不可容忍的。 看到霍尔木兹双目通红,脖子上青筋凸起的模样,唐霄严重怀疑对方随时都有可能暴走,连忙摆手说道:“霍尔木兹先生不要误会,我这是在品酒。” 霍尔木兹怒气不减,接着吼道:“酒是你这么品的?” 唐霄将酒杯放回桌上道:“你先别急,且听我细细道来。” 霍尔木兹指着唐霄道:“你今天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跟你没完!” 你能咋地!唐霄翻了个隐蔽的白眼,在心里不以为意地说了一句,旋即对着众人说道:“很多人都认为酿造是决定红酒质量最关键的环节,殊不知品酒也是提升其口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品酒之前应当先醒酒,即在红酒开启过后,应当静置一段时间。一是为了让其与空气充分接触,增加酒香去除异味;二是为了让因倒置产生的木屑沉到底部。当然,根据酒的年份及特质,是否需要醒酒以及醒酒时间长短也各不相同。 品酒一般有五个步骤,分别是观酒、摇酒、闻酒、品酒及回味。 观酒时,应当把琉璃杯放在光亮下,微微向外倾斜,以清楚地观察酒的颜色和透明度,从而得知酒龄、酿酒葡萄的品种以及风味等信息。 …… 最后才是品酒,只需品尝一小口即可,让酒液布满整个口腔,用舌头快速搅动,使舌头充分品尝到舌尖的甜味、两侧的酸味以及舌根的苦味。 至于吐酒,一方面是因为人的喉咙无法分辨出酒的味道,即使不将酒咽下去,也能充分领略到酒的魅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吐酒之后,可以用舌头舔牙齿和口腔内表面,更好地鉴别余韵回味。” 听完唐霄这段如同老太太的裹脚布般又臭又长的话,在场之人大多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只有霍尔木兹脸上布满震惊之色。 虽然唐霄刚才所说的话中有些东西他没听明白,但也有不少是事实,比如冬天喝红酒的确会比春秋两季更涩一些,又比如红酒的颜色的确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变淡。 喋喋不休地说了一大堆,唐霄只感觉一阵口干舌燥,旋即把杯中剩下的红酒一口闷下,对着霍尔木兹问道:“敢问霍尔木兹先生,贵国储藏红酒的容器一般是由什么材质制成的?” 霍尔木兹还未从震惊当中恢复过来,听到唐霄的文化,下意识地答道:“陶器。” “实际上这储藏红酒的容器也有讲究,最好是用橡木桶。”唐霄放下酒杯继续说道:“红酒当中有种特殊的成分叫做单宁,单宁的含量正是决定红酒风味与品质的重要因素。而橡木本身就含单宁,因此用橡木桶储藏红酒,桶内自带的单宁以及其他成分便可溶于酒中,从而使得葡萄酒的颜色更为稳定、口感更为柔和、香味更为协调。” 第八十六章 大秦酒,就要用大秦的方式来喝(收藏,推荐,打赏) 霍尔木兹一直以为,在红酒这方面他就是权威,没想到今晚却被唐霄打击得体无完肤,虽然他听不太懂对方话中的那些专业性知识,但他估计对方说的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霍尔木兹忍不住问道:“据我所知,大秦目前还没有人会酿造红酒,你为何会知道得如此清楚?” “此事说来话长,我便长话短说。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无意间救了一个白胡子老头。没想到那老头居然是个游走四方的酿酒师,为了答谢我,便将他多年来的心得记录成册传授于我。”唐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反正也没人能查到。 霍尔木兹迫不及待地问道:“那位老先生叫什么名字?” “米歇尔·罗兰。” 唐霄恶趣味地说出一个人名,不过这个并不是他胡编乱造的,而是前世世界上最著名的酿酒师之一。 “米歇尔·罗兰?”霍尔木兹复述一遍,自言自语道:“听起来有些像是高卢地区的姓名。” 唐霄故意装出一副惊讶的模样,神情激动地道:“对对对,没错,我记得他跟我说过他就是来自高卢。” 霍尔木兹追问道:“那他如今身在何处?” 唐霄继续漫无边际地胡扯:“他将心得传于我后,便继续踏上行程,说是要走遍世界各地,酿造出天底下最好的美酒。” “那他的心得呢?”霍尔木兹问话的速度越来越快,这种顶级酿酒师的心得对于他来说有着无上的诱惑力,他相信只要能把那册心得弄到手,他的酿酒技术绝对可以更进一步。 唐霄转过头看着霍尔木兹,反问道:“我凭什么告诉你?” 霍尔木兹一下怔住,对啊,他凭什么告诉自己,凡爱酒之人得到这种东西,必定视若珍宝,怎会轻易示之以人。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搓了搓脸,回过神道:“既然你已经喝过我的酒,那么请你向大家描述下口感。” “不急,等你喝过我的酒之后再说。”说着,唐霄拍掉封坛的黄泥,揭开封布,将酒倒入两只玉杯当中。 见唐霄将酒斟满,霍尔木兹便要伸手去拿,可手刚伸到半空却被唐霄一把拍开。 霍尔木兹捂着手掌,怒气冲冲地问道:“你什么意思?” 唐霄笑道:“大秦酒,就要用大秦的方式来喝,要不然一不小心,它就会像一只狂妄的龙,会伤了你。” 霍尔木兹怒极反笑:“好啊,你先来。” 只见唐霄伸出手指做莲花状,道:“莲花指。因为酒比花香,所以持杯如捻花。” 唐霄又指着桌上被斟得满满当当的酒杯,道:“杯满为礼,不溢为敬,所以是轻举杯。”边说便用莲花指将酒杯轻轻举起。 霍尔木兹见状不由得露出一抹冷笑。 唐霄举着酒杯继续说道:“先文后武,先礼后兵,谓之君子深入喉。” 说完唐霄将酒杯凑到嘴边,闭上双目一口灌入,喉结滚动间将酒液吞下。片刻过后,睁开双目,舒展眉头,长舒了口气道:“舒展眉。酒气奔腾如狂涛席卷,一扫千秋一解千愁。” 嘭! 伴随着一声巨响,酒杯被唐霄重重地掷在桌上,道:“重掷杯。代表一饮而尽,一滴不留,痛快!” 与此同时,唐霄神手示意霍尔木兹可以开始。 霍尔木兹冷哼一声道:“好,我就学你耍的把戏来喝酒,希望酒可以好喝点。” 只见霍尔木兹学着唐霄,做出莲花指道:“你看着,莲花指。” 接着举起酒杯道:“轻举杯。” 最后将酒杯凑到身前道:“深入喉。” 说完霍尔木兹便学着唐霄,一口将杯中之酒全部饮下,可酒刚入喉,本就扭曲的五官瞬间变得无比狰狞,急忙喊道:“水,快给我水!” 周围有胡姬闻言立马要端水送过来,却见唐霄一个疾步上前,一只手掌死死地捂住霍尔木兹的嘴巴,另一只手掌按在其身后,在他耳边轻轻说道:“别急着开口,深呼吸,放开你的胸襟,让龙有空间可以飞翔。” 霍尔木兹的身体不停地抖动,却被唐霄死死擒住无法挣脱,不得已便学着对方所说的做,片刻过后,竟渐渐舒缓下来,翻来覆去地看着自己手中的酒杯,他满脸惊奇地问道:“这是什么酒?怎么这么神奇?” 唐霄淡淡地答道:“大秦酒,二锅头。” 没错,唐家的酒的确就叫二锅头,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告他侵权,不用白不用。 二锅头,顾名思义,就是在经过第二锅烧制时的“锅头”酒,虽然唐霄今晚带来的这两坛酒不止烧制了两次,但唐家酒坊制出的酒大部分都是经过二次烧制的头酒。 唐霄正色道:“霍尔木兹先生,你所酿的酒,在原料和年份上都是上佳。只可惜在储藏时没有选用正确的容器,从而导致品质有所下降。除此之外,也没有采取正确的品酒方式,所以没有达到其原本应有的口感。至于这两种酒究竟何者更胜一筹,相信你心中自有定数。” 平心而论,能在这个时代,喝到这种程度的红酒,唐霄已经相当诧异,没想到这霍尔木兹貌不惊人,在酿酒这方面却拥有如此高的天赋。 听到唐霄的话,霍尔木兹愣在原地,短短半个时辰内,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接连受到好几次打击,这对于向来自傲的他来说,有些难以接受。 看到霍尔木兹的模样,唐霄笑了笑,旋即走到扶苏和巴赫拉姆面前拱手说道:“大公子,巴赫拉姆先生,唐霄突然记起家中还有急事需要处理,恕难奉陪,还望见谅。” 扶苏有些疑惑,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既然唐先生有要事在身,我也不便强留,来人,送客。”巴赫拉姆笑呵呵地说道,他看得出来,这场比试显然是唐霄胜出,此时对方提出离去,十有八九是想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乐不为。 听到巴赫拉姆要派人送自己,唐霄连忙摆手道:“不用麻烦。”说完便快步朝着门外走去,步伐隐约有些凌乱。 王离和白亮觉得唐霄有些反常,急忙跟了上去。 三人刚走出宅子,唐霄的身体便如同泄了气般瘫软下来,王离见状立即将其扶起,关心地问道:“霄哥儿,你咋了?” 唐霄费尽力气弱弱地吐出了四个字:“不……胜……酒……力……” 第八十七章 记仇的熊大熊二(求推荐,最近推荐票太少了) 唐霄发誓以后再也不强行装逼了,因为后果太难受,昨晚他是被王离和白亮轮流背回来的。两人力气都不小,之所以要轮流来,是因为他吐了一路,两个人的衣服全都被吐的脏不拉几。 见到唐霄趴在床边干呕,灵儿端来一碗颜色颇为怪异的汤道:“少爷,这是我给你煮的醒酒汤,快趁热喝了,喝了就舒服了。” 唐霄抬头看看灵儿,又看看碗中的不明液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水浒传》中潘金莲对武大郎说的经典台词:大郎,起来吃药了,吃了药,病就好了。 四肢酸疼,没有一点力气,在灵儿的搀扶下,好不容易才爬起来,拿了一个枕头垫在身后,坐在床上,闻着醒酒汤散发出的刺鼻气味,唐霄用手捏住鼻子,皱着眉头朝灵儿问道:“这能喝吗?” 灵儿一边用勺子在碗中搅拌,一边缓缓说道:“我早猜到来咸阳后,少爷少不得要应酬,便提前跟福伯学了这醒酒汤,里面除了该有的食材外,还加入了一些药材,味道虽然难闻了些,但效果可好了。” 手刚松开,那股令人作呕的气味便再次选入鼻腔当中,唐霄急忙又把鼻子捏上,瓮声瓮气地道:“不喝行不行?” 灵儿吐出了两个无情的字眼:“不行。” 唐霄换了个请求:“那给我拿些蜂蜜来,去去苦味。” “不行。”灵儿再次无情地拒绝了唐霄,接着说道:“福伯说了,蜂蜜会影响汤里药材的成效,不能喝。” 唐霄全身上下都在散发着抵触情绪:“可这实在是太难闻了。” 看着自家少爷跟个小屁孩似的耍着小性子,灵儿哭笑不得,哄道:“少爷听话,乖乖把醒酒汤喝了,不然还得难受。” 感觉到脑袋里传来的疼痛和胃里泛起的恶心,唐霄最终还是妥协了,捏着鼻子把醒酒汤一口气全部喝完。 放下碗后,唐霄只觉得舌头上什么乱七八糟的味道都有,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那种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接过灵儿递过来的一大碗水,唐霄咕嘟咕嘟就喝了下去,与此同时,熊大熊二手拉着手,迈着小短腿进了房间。 兄弟俩之间哪有隔夜仇,前天还气得屁股对屁股,颇有老死不相往来的势头,今天就又黏在了一块。 唐霄觉得或许是自己取的名字的缘故,熊大熊二现在走路的姿势,越来越像前世动画片里的那两只胖熊,一点都没个熊猫样。 熊大熊二进门看见唐霄,就屁颠屁颠地冲他跑了过去,摇头晃脑的,看起来十分高兴。 唐霄却是打起了警惕,这俩小家伙平日里对他一直是不冷不热的,绝不会这么亲热,事出无常必有妖。 唐家的床和大秦寻常人家用的那种矮榻不同,离地很高,对于腿短的熊大熊二来说,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扑腾了半天都没能爬上来,最后还是灵儿把他们抱上去的。 唐霄目不转睛地盯着熊大熊二,一刻也不敢放松,这兄弟俩看起来蠢萌蠢萌的,实际上鬼精的很,一肚子坏水。 被唐霄注视着,熊大熊二表现得很乖巧,老老实实地坐在床上,两双小眼睛瞪得滚圆,满脸无辜,一人两熊,就这么大眼瞪小眼。 对视许久,两个小家伙或许是感到眼睛酸了,开始自顾自地玩耍起来。唐霄的床又长又宽,活动空间很大,足够兄弟俩翻来滚去。 看熊大熊二似乎真的只是单纯想玩,唐霄放松了警惕,加上醒酒汤中的药材开始发挥效用,眼皮开始打架,没一会儿就打起了盹。 听见唐霄传出的平稳呼吸,灵儿收拾好东西,对着两只小家伙招招手,想带他们一起出去。 熊大熊二却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下床。 灵儿杏眼一瞪,准备伸手去把兄弟俩从床上抱下来,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熊大居然举起自己胖嘟嘟的手掌放在唐霄脸上,威胁似地对她望着。 见小家伙竟敢威胁自己,灵儿气得脸蛋通红,撸起袖管准备硬来,可刚往前走上一步,熊大的手掌就靠近唐霄的脸一分。 唐霄昨晚几乎吐了一夜,现在好不容易才睡着,担心熊大把他给弄醒,灵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狠狠地瞪了熊大一眼,便端着东西出了房间。 灵儿把门带上,转过身没走几步,就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怒吼,紧接着就见到房门被拉开,熊大熊二着急忙慌地从中跑出,再就是唐霄光着脚追到门口,把枕头对着兄弟俩猛地砸了出去。 身体还是有些虚弱,只跑了几步,唐霄就扶着门沿喘起了粗气,脸上两个红通通的熊掌印在阳光下十分显眼。 枕头没飞出多远就落在地上,熊大熊二扭过头来对着唐霄吐了吐舌头,一阵龇牙咧嘴。 见到两个小家伙这副模样,唐霄气得肺都快炸了,正准备收拾他们,兄弟俩见势不妙一溜烟就跑远了,鬼知道这俩货长得这么胖,为什么还能跑得那么快。 至于前世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说什么熊猫的奔跑速度在海拔两千米高度的山地里能超过刘翔,那都是废话,野外密林那么多树枝树桠,换谁来也比不过。 灵儿搀扶着唐霄重新回到床上,抚着他上下起伏的胸口安慰道:“少爷,消消气,别气坏了身子。” 唐霄喝了口水,气鼓鼓地说道:“那俩小崽子现在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灵儿歪着脑袋想了想问道:“少爷,你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们?熊大熊二虽然顽皮,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去主动招惹别人。” “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不知道,上个月我一直呆在军营里,前天才刚回来,等等……”唐霄想都不想就答道,可话到一半突然想起了什么,突然一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该不会是因为上次我回来的时候,把厨子专门给他俩做的点心全吃光了吧?” 灵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说呢,他俩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都一个多月了,也太记仇了吧。”唐霄欲哭无泪,毕竟是自己先造的孽。 灵儿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一句:你还好意思说,这么大个人,还跟两个小屁孩抢东西吃。 第八十八章 玄鸟服与百兽刀(卖萌打滚求票票) 在家修养了两天,就到了该去黑冰台正式上任的日子,官服早在前一天就被送到了府上。 赵政规定大秦的礼服承袭周制的韦弁服即上衣下裳,武服则效法赵武灵王的胡服改为上襦下裤,以便于骑射。 黑冰台属于武官,官服主体是黑色,镶着赤边,一只翱翔的巨鸟由下及上横亘至胸前,看起来威猛无比。 成叔告诉唐霄这玩意儿叫玄鸟,是大秦的图腾。《史记·秦本纪》中也有这样一段记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 由此可见,这玄鸟不仅仅是大秦的图腾,同时也与大秦人的祖先息息相关。不过关于玄鸟到底是什么物种,从古至今都没有一个定论,一说类似燕子,一说类似凤鸟,不过从黑冰台的官服来看,大秦明显更倾向于后者。 头一天上任,加之是在凶名远扬的“庖丁”手底下做事,唐霄可万万不敢迟到,天光微亮,就逼迫着自己从暖和的被窝里爬了起来,在灵儿的伺候下换上官服。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果然不假,换上一身崭新玄鸟服,黑冠束发的唐霄,整个人都精神不少,剑眉星目,棱角分明,浑身上下英气逼人。 看到灵儿在一旁眼中直泛桃花,唐霄嘴角扬起一抹弧度,伸出手指勾起小丫头圆润的下巴,目光富有侵略性地直视着她的双眸,用略带沙哑的声音问道:“少爷我俊吗?” “俊。”灵儿点头重重应了一声,旋即飞快地低下头,小脸涨得通红,有些不安地揉搓起衣角。 唐霄微微一笑,接着问道:“我孰与三公子美?” 灵儿抬头望了自家少爷一眼,娇羞地道:“三公子美甚,少爷何能及其也。” “……”唐霄被灵儿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给愣住,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服气地追问道:“为啥?” 灵儿毫不犹豫地答道:“因为少爷太黑。” 听到灵儿的回答,唐霄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这丫头补刀太狠。 带着一肚子气来到黑冰台的官所,一众身着玄鸟服的黑冰卫正笔直地挺在院子当中,唐霄见状急忙跑进队伍站到王离边上。 此次进入黑冰台的新兵一共有十人,包括唐霄、王离、郑家兄弟、吴家兄弟、孟凡和宋飞,还有另外两个平日里不显山不显水的家伙。 至于李超,早在考核中故意挑起内战的时候,就被百里臣和周不易淘汰掉了。 除了新兵营的十人之外,院子里还有四五十人,此时也都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地站着。 没过许久,只见百里臣双手背在身后踱着小步,悠哉悠哉地从边上走了出来。 站到众人面前,百里臣笑眯眯地问道:“昨晚睡得好不好?” 凡是在院子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庖丁的名号,迫于他的凶名,根本无人应答,或者说无人敢答。 百里臣走到站在最边上的郑大乾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轻松点,老夫只是随意问问。” 郑大乾吓得身子一抖道:“回……右统领,昨晚睡得很……好。” “那就好。”百里臣笑了笑,旋即在众人周围边绕边问道:“咱黑冰台的官服好不好看?” 出乎意料的是,对于这个问题,一众黑冰卫却是异口同声地回道:“好看。” “咱黑冰台的官服可不光是好看,天命玄鸟,佑我大秦。”百里臣神情陡变,慷慨激昂地道:“你们既然穿上这身玄鸟服,自当尽职尽责,护我大秦百姓平安。诸位,愿否?” 百里臣话音刚落,人群中便响起一道怒吼:“护我大秦,有死无生。” 不明真相的其余人听见这声音,也齐刷刷地举起拳头,跟着高声喊道:“护我大秦,有死无生。” 唐霄不得已也举起右手,一边上下摆动,一边张大嘴巴,不过却没有发出多大声音,他严重怀疑头一个出声的家伙是百里老头找来的托。 待众人连续喊了好几声后,百里臣伸出手臂向下压了压,庞大的声潮旋即渐渐平息下来。 “除了这玄鸟服之外,咱黑冰卫还有专门的佩刀。”百里臣说着,便有四名黑冰卫将两个巨大的木箱抬到院中。 掀开箱盖,只见其间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五排精致的木盒,百里臣取出一个木盒,高声念出上面的名字:“陈典!” 闻言,一个体型匀称的黑冰卫从队列后方走出,走到百里臣面前,双手举过头顶,对其微微躬身后,百里臣便将木盒放到那人手中。 接过木盒,陈典情不自禁地伸手抚摸,就像是在摸着一具光洁无瑕的酮体,眼神迷离,半天不能回神,最后还是在百里臣的咳嗽声中,灰头土脸地溜回了队列里。 “王离。” “卫沙。” “郑大乾。” …… 两大箱的木盒很快便被全部派发出去,唐霄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木盒。木盒入手很重,估计有十斤左右,盒面上除了刻着他的名字之外,什么都没有,看起来朴实无华。但打开木盒后,他的目光瞬间就被里面的物件吸引过去。 这是一把通体漆黑的刀,刀柄端带金属环,刀把缠黑布,百兽纹缠绕在刀鞘之上。 看到周围人都在挥刀,唐霄也忍不住将刀抽出,出鞘的瞬间竟传出一声厚重刀吟,这时他才看清这把刀的真正面目:环首、窄身、长刃、直背,锋利的刀刃在阳光下反射出令人心惊的寒光。 环形的刀头可以防止兵器在激烈的战斗中脱手,直窄的刀身蕴含着前所未见的凌厉杀气,厚实的刀背能够轻易承受住猛烈挥砍的应力,唐霄只看一眼就知道,这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利器。 哪个男人不爱刀,唐霄自然也不例外,看到刀把上绣着自己的名字,他就知道这是一把属于他自己的刀。 不过让唐霄感到惊讶的是,这种造型的环首刀在前世最早的诞生时期是在汉朝,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这么早就出现了。 第八十九章 秋后算账(求推荐票啊,要死人啦) “都把刀收起来,晚上回去之后有的是时间耍。”看着面前这群人满脸兴奋地把刀挥来挥去,院子里寒光四射,百里臣仿佛看到多年前自己刚来黑冰台时的模样,不过还是担心这群小崽会失手,万一伤到人,砸坏东西就不好了。 众人闻言,立马听话地把刀插回刀鞘,放入木盒当中,木盒上有布带,可以直接背在身后。 百里臣解释道:“此刀名为百兽刀,因刀鞘刻有百兽纹饰而得名,寓意杀敌勇猛,凶如百兽。 百兽刀是黑冰卫的象征,你们也都见到了,刀匣和刀柄上都刻有你们的名字,从现在开始,这把刀就属于你们。 咱不说什么刀在人在,刀亡人亡的狗屁话。刀比人贵重,刀没了,可以再造,人要没了,刀再好有屁用。 不过虽说话是如此,这刀你们还是得好生保管,若是丢了或者坏了,麻烦可不小。” 玄鸟服,百兽刀,黑冰卫。 飞鱼服,绣春刀,锦衣卫。 两者跨越时空,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百里臣对着众人说道:“黑冰台分左右两卫,各设统领一人,副统领两人,右卫统领就是老夫,左卫统领叫周不易。 实话实说,论功夫,老夫的确是不如那个莽夫。但要论起头脑,他拍马都追不上老夫。” 百里臣话音刚落,院子里就响起一阵善意的笑声。 “早在三日前,你们就已被分配好所属队伍,接下来念到名字的便是我右卫之人。”百里臣说着,便从胸前掏出一份名册,打开后朗声念道:“姜楠、吕良、朱文杰……” 最终的分配结果是,甲什的四个人全都在右卫,吴家兄弟和另外两名新兵在左卫,至于孟凡和宋飞这对好基友,却是被无情地分隔开来,以致两人整整一天都没什么好脸色。 百里臣合上名册,指着边上一名身材魁梧,蓄着胡子的黑冰卫道:“剩下的人都属于左卫,周统领今日有要事在身,不能到场,暂时由方华方副统领向你们交代今后需要注意的事宜。现在,按照左右卫分开列队。” 能进入黑冰卫的大多是各军营中的精锐,令行禁止的军规早已烙进心里,众人很快就分成两队,一队五排,一排五人,两队中间留着一条足够一人通行的走道。 百里臣对着二十五名新右卫面前道:“黑冰卫自上而下分为天地玄黄四等卫士,执行任务时等级森严,下级必须无条件听命于上级,若有违抗,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置。” 得亏百里臣没说“若有违抗,先斩后奏”,不然唐霄就觉得自己是进了贼窝。 “除这四等卫士之外,就是你们这些入职不满一年的黑冰卫,被统称为后卫,即后备卫士,一年后经过考核方可评定等级。” “后卫?我还前锋呢!”听到百里臣的话,唐霄忍不住小声地嘀咕了一句,与此同时,百里臣的耳朵居然轻微幅度地动了动。 百里臣笑道:“说了这么多相信你们也都烦了,我就不多做赘述,具体细节你们今后自有体会,接下来由咱右卫的栾晋栾副统领给你们分派任务。” 栾晋是个黑面大汉,眉开脸阔,豹头环眼,长相甚是粗犷,声音也相当浑厚。 “跟我来。” 面无表情地丢下这句话后,栾晋便一声不吭地朝着后院走去。 栾晋的冷若冰霜和百里臣的温柔和善形成强烈对比,众人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一阵面面相觑,见他快要走远,才跟上去。 唐霄见状刚迈出一步,却听到百里臣的声音再度响起:“唐霄,你先留下。” 唐霄一头雾水地留在原地,不知道百里臣要做什么,不过看着老头面带微笑地朝自己走来,心底却是隐约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唐家小子,你可知罪?”百里臣缓声问道,不过那表情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兴师问罪,反而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唐霄抱拳拱手道:“回统领,下官不知。” 百里臣眯起眼睛道:“那老夫给你些提示:三日前,军营中,纵马。可还有映象?” 听到“纵马”二字,唐霄瞬间惊出一身冷汗,那天通过考核又入选黑冰台,还得了小黑,算得上是三喜临门。欣喜若狂之下,便将营中禁止纵马这条军纪抛之脑后,如今听到百里臣提起,就知道老头是代蒙恬来秋后算账了。 犯了错就得认,唐霄没想过要逃避,拱拱手爽快地说道:“下官知罪,愿听统领处置。” “按照蒙家军的军纪,营中纵马,杖责三十。”说到这,百里臣突然来了个大喘气,过了会儿才接着道:“不过老夫估计,这三十军棍下去,你至少也得在床上躺些日子。黑冰台人手本就不够用,又适逢波斯使臣来访,大批外域人进入咸阳,正值用人之际,这三十军棍权且记下,待日后有空再执行不迟。” 作为一个人精,话都说到这地步,唐霄哪能听不出百里老头的言外之意,权且记下,其实就是放他一马。虽说犯了错误就要勇敢地承担相应的惩罚,但能不挨打自然是极好的,于是急忙躬身谢道:“下官谢过统领。” 百里臣笑了笑,对着唐霄挥手道:“去吧。” 黑冰台的官所远比外面看起来要大的多,除了刚才集合的院子外,还有一个巨大的演武场,以供黑冰卫们平日练习武艺,避免手脚生疏。 唐霄来到演武场的时候,二十四名后卫正在接受栾晋的训话,在他的招呼下回到队列中,只听其说道:“所有任务我已分派完毕,刚才没来的那个自己去问其他人,现在开始正式上任。” 满打满算,唐霄记得自己和百里老头说话的时间不过半盏茶工夫,栾晋就把包括他在内的二十五名后卫的任务全部布置完了。这说话的速度得有多快,怕是一点废话都没有,摊上这么个一丝不苟的上司,也不知是福是祸。 第九十章 缉盗(卖萌打滚求收藏推荐) 唐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讨厌波斯人,即便得知唐震是死于波斯人之手的时候也没有。正是因为这群波斯人趁着使臣访秦大肆涌入咸阳,巡城士卒人手远远不足,使得他堂堂黑冰卫,居然干起了城管的活。 巡城是两两一组,也不知道百里臣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的,唐霄正好和王离分在一组,负责的区域是西市的其中一块。 唐霄和王离此时正按照事先规划好的路线在负责的区域里来回溜达,两人在此之前几乎都没怎么来过西市,早就听说这里比之东市要繁华的多,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东西市的总面积是一样大的,但由于临近的居住区不同,西市里的人明显更多,可谓是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这地方太乱了,咱可得多加小心。”唐霄走在街道上,手掌始终放在刀柄上,目光始终在来往的行人身上瞟来瞟去,看谁都不像好人。 唐霄已经做好万全的准备,一旦发生意外,他就会飞快地将刀抽出,耍一串刀花,然后对着贼人大吼一声:“帮我照顾好我七舅姥爷!”届时想必贼人早已会被吓得肝胆俱裂、屎尿齐流。 “霄哥儿,放松点,咱俩都有刀,怕啥?再说,你还不相信我的身手吗?”王离手上拿着个梨子像个土拨鼠似地用牙齿飞快地把皮啃掉,不以为意地说道。 唐霄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撇撇嘴道:“你一个人能打得过这么多人?” 王离把去完皮的梨子放在嘴边,狠狠咬下一口,甘甜饱满的汁水瞬间充斥口腔,听到唐霄的话,翻了个白眼,含糊不清地道:“打不过,我还跑不过吗?” 唐霄一想也是,以王离的身手,基本很少会遇到对手,即便对方人多势众打不过,想带着自己脱身还是不难的。再者说,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哪有那么多事情发…… “抢劫啊!”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唐霄念头未落,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呼喊。 两人扭头看去,只见一个男人手中拿着个包袱拼了命地在前面跑,后面一个妇人边喊边追,奈何体力不支,追了一段便停下喘起粗气。 大秦律法相当严苛,规定: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翻译过来大致就是说,有贼人在大街上杀伤人,凡在百步之内的路人不施以援手,当罚二甲,当街劫掠亦属此列。 二甲的钱对于皇室贵族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平民百姓来说,可能就足以伤筋动骨,甚至于倾家荡产。因此听到这声呼喊,周围的行人摊贩便纷纷朝着那贼人追赶而去。 只是那贼人似乎是个老手,逃跑的路线很熟练,速度也不慢,追赶的人似乎对此也不是很上心,感觉仅仅是做做样子而已。 眼看贼人就要逃脱掉,唐霄对着王离点点头,后者旋即把咬了一半的梨子放在他手中,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如一支离弦之箭般冲将出去。 小心翼翼地用两根手指捏住梨把儿,看着上面的汁水不停地往下滴落,唐霄就一阵反胃,这小子吃梨的方式太恶心,也不知道这大冬天他从哪弄来的梨子。 被抢了包袱的妇人大概是觉得自己的东西追不回来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哭声甚为凄惨。 “拿着,别哭了,以后小心点。”就在妇人哭个没完的时候,一个包袱被扔到她怀中。 妇人睁开眼睛,见到自己的包袱完好无损躺在怀里,顿时破涕为笑,正想对恩人道谢,却见到对方已经拎着那个贼人逐渐走远,便对着那个方向行了个大礼。 走到唐霄面前,把贼人扔到地上,王离坐在那人身上气喘吁吁地道:“奶奶的,这活应该让孟凡和宋飞来干,这孙子太能跑了。” 唐霄急忙把梨子还给王离,擦了擦手道:“休息下,过会儿把他送到府衙去。” 王离点了点头,接过梨子心满意足地咬了一大口,汁水滋润了即将冒烟的喉咙,这才感到舒服些。 “两位官人,小人上有六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家中无食果腹,迫不得已才行此下策,实属无奈之举,求两位高抬贵手,念在初犯,放小人一马。”听到唐霄的话,贼人顿时紧张起来,挣扎着求饶道。 唐霄在心里暗骂道:你才是官人,你全家都是官人。 感受到身下贼人的异动,王离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恶狠狠地道:“老实点,就你还初犯,跑得又快路线又刁钻,手脚麻溜得很,今日要是换做别人,搞不好还真叫你给逃了。” 王离话音刚落,路边的一名摊贩便站出来说道:“官人好眼力,此人名叫牛大,乃是咱西市有名的破落户,平日里就好做些偷鸡摸狗之事,只是乡邻苦于没有证据,奈何不得他。没想到他竟变得愈发嚣张起来,今日做出这等当街劫掠之事也不足为奇。” 没等小贩说完,牛大便气急败坏地朝其吼道:“汝安敢污我?” 唐霄记得这个小贩刚才似乎也参与了追捕,而且还颇为卖力,这一点从他额头上的汗珠就能看出来,这是个古道热肠之人。 “你今日抢的若是他人的包袱,我也不会站出来做这落井下石之人,但你却偏偏抢了董家大嫂的包袱,你明知她家中有小儿身染恶疾,这是人家抓药治病的救命钱,你也敢抢,就不怕遭天谴?”小贩对牛大的行为颇为气愤,话至最后已然是吼出来的。 唐霄居高临下地看着牛大,冷冷地道:“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牛大闻言,把头深深地低了下来,不再出声。 或许是感到良心有愧,在将其送往官府的路上,牛二一直很顺从,移交进行得很顺利,按照大秦律,捉拿本国盗匪者可得赏金七两。 虽说王离不缺这点钱,但这毕竟是他亲手赚来的第一笔钱,意义非同寻常。 得了赏金,在府衙讨了杯水喝,两人便返回区域继续巡视。至于牛大,等待他的将是无比严苛的处罚。 第九十一章 小店美食(我,作者,收藏,票票,打赏) 太阳逐渐移到头顶,街上的行人不知不觉间少了很多,唐霄和王离的肚子也随之不满地叫唤起来。 唐霄走到路边,一屁股坐在石阶上,揉着肚子道:“我饿了。” 早上被灵儿那小丫头搞得一肚子气,什么都没吃就去官所上任,再加上在西市连续巡视了两个多时辰,唐霄早已是饥肠辘辘。 黑冰台的福利还是不错的,每日中午提供伙食,若是不愿在官所用餐,还有半个时辰的进食时间,无论是回家还是下馆子都足够了。但唐府和官所都在城东,巡视的区域在城西,一来一回早已过了时间。 王离把上午抓牛大时得的赏金掏出来晃了晃,得意洋洋地道:“走,我请你吃饭去。” 唐霄看着王离一本正经地问道:“你确定我俩能吃得下这地方的吃食?” “不吃就等着饿死吧,瓜怂。”王离丢下这句话,便不管唐霄自顾自地朝前走。 唐霄一见就急了,连忙追了上去。所谓食色性也,食与色都是人类最基本的原始欲望,食还排在色前,可见食才是最重要的。 古人言:民以食为天。这是真理,只有填饱了肚子,才有心思考虑别的东西,没得吃,首先生存就是问题。 找了家还算干净,人也不少的饭馆,两人刚一进门就有店伙计笑呵呵地迎了上来:“二位官爷,吃些什么?” 王离随口答道:“先看看。” 两人找了张光亮好的案几坐下,把刀放在案面上,将墙上挂着写有菜名的木牌大致看了一遍。 唐霄对正在擦桌子的店伙计道:“两斤酱羖肉,两碗羖肉汤,再来六个胡饼。”(羖音同古,羖肉就是羊肉) 店伙计把抹布往肩上一甩,笑着应道:“好嘞,二位官爷请稍等!”旋即扯着嗓子把唐霄点的东西大声复述一遍,接着便听到后厨传来一声应答。 唐霄补充道:“羖肉要肥瘦相间的,切成碎块再送上来。” 店伙计正准备去招待其他客人,听到唐霄的要求却是有些不明所以,肉要肥瘦相间的可以理解,毕竟有人喜欢吃带些肥的,但肉切碎了,吃起来不是很麻烦吗? 不过既然开门做生意,就要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店伙计笑着应下,旋即起身朝着后厨走去。 上菜的速度倒是不慢,很快点的东西就全部上齐。这家的酱羊肉跟唐霄之前见到过的都不太一样,并不是那种令人倒胃口的漆黑色,而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有食欲的棕红色,散发出的香味也很不错。 羊肉汤也很不错,汤汁发白,里面有着不少片羊肉,问起来没什么膻味,不过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好事,对唐霄这种对羊膻味情有独钟的人来说就是遗憾。 胡饼很实惠,一人三个加起来就快接近一斤。用竹片把胡饼从侧面划开一道口子,把切碎的酱羊肉塞进饼里,咬一口多汁的肉夹馍,喝一口滚烫的羊肉汤,在这大冬天里暖洋洋的,实在是舒坦不过。 唐霄和王离地饭量都不小,两个大肉夹馍外加一碗羊肉汤下肚,才吃了六七分饱。 店家做生意很厚道,羊肉汤可以续碗,店伙计给两人加汤的时候,还顺带着送来了一小碟羊油。 红通通的羊油很好看,唐霄不知道在没有辣椒的情况下,怎么能做出这种颜色羊油。 唐霄取过一块羊油放入冒着热气的羊肉汤中,轻轻搅拌几下,汤色就由原先的奶白色变为鲜红色,看起来相当诱人。 把剩下的胡饼撕成小块,放到汤里,唐霄端起喝了一口,鲜而不膻、香而不腻、烂而不黏,丝毫不亚于前世喝过的任意一碗羊肉汤,只是用茱萸来替代辣椒,在辣味上就稍微差了些。 以王离对唐霄的了解,在吃这方面他是相当讲究,看到对方一脸的享受,便学着也将羊油和撕碎的胡饼放入汤中,喝了一口,瞬间眼前一亮。 喝完一大碗不太正宗的羊肉泡馍,两人先后打了个饱嗝,这才心满意足地揉了揉吃撑的肚皮。 “没想到在这不起眼的小店里,居然还有这样的美味。”付完钱,站在门口,看着这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店,唐霄由衷地赞叹道。 王离打趣道:“霄哥儿,总说你家的饭菜天下第一,这下算遇到对手了吧。” 唐霄这次倒是破天荒地没有反驳,只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依旧沉浸在那碗羊肉汤的美味中。 就在此时,从街边的小巷子里突然传出一阵剧烈的犬吠,打断唐霄的回味。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事有蹊跷,立即朝着发出声音的巷子跑去。 跑到巷口一看,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正蜷缩在墙角,瘦弱的身躯瑟瑟发抖,手上死死地抱着一样东西,四五只毛发肮脏、身上有着癞斑的野狗正围着他一通乱叫。 因为担心小乞丐会被咬伤,两人急忙从腰间抽出百兽刀,朝着那群野狗冲过去,想将它们驱散。 狗的听力异常敏锐,一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顿时齐刷刷地扭过头来,龇牙咧嘴地盯着唐霄和王离,两人的脚步也随之停了下来。 从它们眼中冒出的绿光可以看出,这是群饿了很久的野狗。狗本就是由狼驯化而来,如果在外游荡久了,便会逐渐恢复原始的野性。 唐霄毫不怀疑,如果今天自己和王离没有过来,明天这条巷子里就会多出一具骸骨,而且很有可能过了很久都不会有人发现。 那群野狗和两人对视许久,最终或许是感受到这手持武器的两个人类不好惹,领头的那条灰狗不甘心地发出一声类似于狼嚎的长叫,旋即带着其余的野狗翻过将近两米的墙壁离开。 有趣的是,其中有条小野狗翻了好几次都没翻过去,只能壮着胆子想从唐霄和王离面前从巷口走出去,刚走过两人脚下,便撒丫子跑了起来。 结果距离巷口不过数十步的路程,这只小傻狗居然还跌倒了好几次,看得唐霄和王离都忍俊不禁。 第九十二章 小乞丐 驱散野狗后,两人走到小乞丐面前,唐霄蹲下身子轻声问道:“你叫什么?” 听到唐霄的声音,小乞丐立即把头埋进双腿之间,将身子像刺猬一样抱得更紧,身子不停地发抖,全身上下都散发出恐惧的气息。 为了打消小乞丐对自己的忌惮,唐霄接着说道:“你不用害怕,我们是大秦的兵卫,不会伤害你的。” 原先一直低着头的小乞丐在听到唐霄这句话后,却是猛然抬起头来,死死地盯着他。 唐霄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双眼睛,整个眼珠包括瞳孔都是血红色的,愤怒到极点的冰冷,不带丝毫感情,像是在看个死人。 被这小乞丐看着,唐霄感觉自己仿佛被一条毒蛇盯住一般,浑身起鸡皮疙瘩,说实话,他的确被小乞丐的眼神吓到了。 即便是蒙恬、周远这类久经沙场,身上不知沾染多少鲜血的杀神的眼神,也只能让唐霄感到畏惧,而眼前这个小乞丐的眼神,是真的让他从心底感到害怕。 就在此时,小乞丐手中握住的东西掉了下来,唐霄定睛一看,不免感到有些心酸。原来只是一根吃剩的骨头,上面隐约还沾着一丝肉,但早已被他的脏手染成黑色。 这种东西哪里还能吃,唐霄准备将那根骨头扔掉,刚把手伸出却没想到小乞丐突然暴起,抓住他的手掌狠狠咬下,然后飞快地抢过骨头,躲回墙角背对着两人啃了起来。 小乞丐下嘴很凶残,唐霄举起手掌一看,虎口处出现一排牙印,正往外渗着鲜血,周围还有两个黑乎乎的手印。 王离见状忍不住开口道:“你这小乞丐怎的一点不识好歹?” 唐霄抬手,制止王离接下来要说的话,对他说道:“小离,去买个胡饼和一碗羖肉汤来。” 王离不乐意地道:“霄哥儿,这小乞丐就是个白眼狼,你还管他作甚,由他自生自灭算了。” 王离人是不错,但那仅限于对待和他同阶层或者入得了他眼的人,至于那些身处社会底层却又与他素不相识的平民,他不去欺负他们就算不错了。 唐霄做拱手状道:“算我求你还不行吗?” 王离看看唐霄,又看看墙角的小乞丐,冷哼一声,转身向之前那家饭馆走去。 唐霄拉了拉小乞丐破烂的衣衫道:“别吃了,会坏肚子的。” 小乞丐没有理会唐霄,把身子一扭,将衣角抽回,继续抱着那根脏不拉几的骨头啃。 没过多久,王离便端着碗汤上面盖着一个大胡饼回来了,侧着身子把东西往唐霄面前一递,一句话也没说。 唐霄接过吃食,看见王离这副模样,忍不住拍了他一下,笑着说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他毕竟只是个孩子,你说你跟他呕什么气。” 王离依旧没说话,不过脸色却是缓解了不少。 唐霄一手端着羊肉汤,一手拿着胡饼将香气对着小乞丐扇了扇道:“那个不好吃,来吃这个。” 或许是闻到了羊肉汤的香味,小乞丐将身子缓缓转了过来,眼睛死死地盯着唐霄手中的吃食,眼神中透露出强烈的欲望,不停地吞咽着口水,好几次都想伸手去拿,可每次伸到一半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唐霄知道小乞丐的顾虑,于是照着之前王离拿来的样子把胡饼和羊肉汤放在地上,自己则带着王离一起往后倒退了好几步。 见唐霄和王离距离自己有些远,小乞丐立即把手中的骨头丢到一边,拿起胡饼便一阵狼吞虎咽,也不管边上的羊肉汤,直到被胡饼噎得直翻白眼,才端起羊肉汤喝上几口。如此重复数次后,一个大胡饼和一大碗羊肉汤便入了小乞丐那看起来不起眼的身躯里。 注视着小乞丐把东西都吃完后,唐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站起身子,用灵儿给的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血液,便和王离一起朝巷口走去。 走到巷口,王离突然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不要跟着我们。” 唐霄回头一看,只见小乞丐正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一见他转身立马就把脑袋垂了下来。 弯下腰用双手撑着膝盖,唐霄神色严肃地对小乞丐说道:“我们还有正事要做,别跟过来。” 小乞丐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低着头,不安地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头。 唐霄见状叹了口气,他不是什么老好人,今天能够遇到这小乞丐,救对方一命,赠对方一顿饭,就已经算是行善积德,至于小乞丐今后的命运如何他也没有办法。 走了两步,唐霄突然一个转身,跟在后面的小乞丐一时之间没来得及停下脚步,直接撞到他身上,腹部旋即传来一阵疼痛。 唐霄捂着肚子无可奈何地道:“你到底想怎样?” 王离眼珠子一转,巴掌一拍道:“霄哥儿,我看不如这样,咱直接把他送到官府去。看他这样子,肯定没有验、传,到时候就会被抓起来,看他还怎么跟。”(验、传即秦朝的身份证) 听到王离的话,小乞丐脏兮兮的小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惊恐,急忙伸出小手扯了扯唐霄的衣服,抬起头用那双恢复原色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对上这双无辜的眼睛,唐霄心底那块最容软的地方瞬间被触动,揉了揉小乞丐跟鸟窝似的头发,笑着说道:“不怕,他跟你开玩笑呢,我们不会把你送到官府去的。” 王离闻言一下愣在原地,他可不是在开玩笑,他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这种不识好人心的白眼狼他可不待见,送到官府正好眼不见心不烦。正要说些什么,却看到唐霄给他使的眼色,于是便将快到嘴边的话又咽回肚子里,不过越想越气愤,所幸直接扭头走开,自己一个人巡视去了。 见王离独自离去,唐霄苦笑一声,他今天确实做的有些过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乞丐起初的眼神,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其硬下心来。难道自己真被吓到了? 第九十三章 唐红豆(求收藏,求票票,求打赏) 唐霄最终还是把小乞丐带回了家,天知道他为什么会一时脑热做出这种事情,不过既然已经带回来了,也就是添双筷子加个碗、多个房间的事而已。 小乞丐对除唐霄以外的任何人都抱有很重的戒心,自从进了唐府就一直拉着他的衣摆不愿撒手,每遇到一个人就会马上躲到他身后。 本来准备让灵儿帮小乞丐洗个澡换身衣服,水都烧好了,可无论灵儿怎么哄,小乞丐就是不愿意脱衣服,唐霄无奈只能自己亲自动手。 让灵儿退出房间,唐霄把热水倒进沐浴桶里,又加了些凉水,觉得水温差不多后,对小乞丐道:“快把衣服脱了,我帮你好好地洗个澡,再换身新衣裳,咱家可不要不爱干净的人。” 小乞丐瞪大眼睛看着唐霄,犹豫了好久才像是突然下定决心,旋即转过身背对着他开始脱身上残破不堪的衣衫。 看到小乞丐背对着自己,唐霄不禁笑了笑,岁数不大,还知道害羞。 注意到小乞丐脱衣服时身体在不停地颤抖,不过也没多想。毕竟是大冬天,煤炉才刚点起来,房间里温度还没升起来。自己穿着衣服都有些冷,更别说小乞丐,等会泡进桶里就暖和了。 “天气冷,手脚麻溜点,别冻坏了身子。”见小乞丐慢慢吞吞的,好一会儿才脱掉上身的衣服,唐霄喊了一句。 听到唐霄的话,小乞丐的身子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旋即加快手上的速度,很快便将身上的衣衫全部褪了去。 唐霄见状道:“进去吧。” 小乞丐缓缓转过身来,唐霄首先看到的是他那瘦骨嶙峋的上身,锁骨肋骨全都清晰可见,完全就是皮包着骨头。 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黑一块白一块,青紫是伤痕,黑色是污渍,白色则是他原来的肤色。 目光刚往下移了一点点,唐霄便飞快地将头扭到一边,一张脸瞬间变得通红,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之前小乞丐的行为有些异常,因为对方根本就是个女孩。 “抱……抱歉,我……我不知道你……你是女的,我不是有……有意的,你……你快进去吧,别……别冻着。”唐霄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丝毫不敢动弹,说的话也有些语无伦次,但大致还是能听得懂。 见到唐霄这副模样,小乞丐脏兮兮的脸上居然破天荒地浮现出一丝笑容,旋即踩着板凳进入沐浴桶中。 听到身后传来入水的声音,唐霄这才松了口气,小乞丐是女孩这件事,的确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不然就算他再禽兽,也不会去帮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洗澡。 “毛巾在桶上挂着,旁边有胰子,沾水之后擦在身上就会有沫沫,用水把沫沫洗掉,就可以把脏的地方洗干净。衣服在我手边,洗完记得换上,我先出去,你慢慢洗,水不热了自己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说了一大堆话后,唐霄直接转过身走出房间,顺势反手把门带上。 唐霄守在房间门口,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小乞丐出来,担心她会出事,便准备上前敲门,手刚抬起来,房门就从内打了开来,见到从中走出的小乞丐,他瞬间傻眼了。 小乞丐之前一直是蓬头垢面、脏不拉几的模样,现在却是白白嫩嫩、干干净净,柳叶弯眉樱桃口,眼波流转琼鼻挺,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胰子香味,一袭白衣为其更添清纯。 小乞丐岁数不大,相貌还未长开,眉眼之间已然能看出几分倾国倾城之姿。 看见唐霄犯傻的模样,小乞丐羞得低下脑袋,原本被热气蒸红的小脸这下变得更红,心中却是在暗自窃喜。 唐霄正准备将她带到众人面前,令他们大吃一惊的时候,却在路上遇见了灵儿。 灵儿忍不住问道:“少爷,这是谁家的小姐,怎生得如此好看?” 唐霄故意反问道:“你不认得?” 灵儿翻个了好看的白眼道:“少爷净说胡话,我又不曾见过这位小姐,怎会认得她?” 唐霄笑道:“你再仔细瞧瞧。” 灵儿闻言往小乞丐面前凑了凑,小乞丐见状立即躲到唐霄身后,把脸贴在他背上。 端详了一会儿,灵儿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跳起来指着小乞丐惊呼道:“她身上穿的不是少爷你叫我买给小乞丐的衣裳吗?” 唐霄颔首笑道:“还不算笨。” 可接着又听到灵儿说道:“少爷,你把小乞丐的衣裳给别人了,那小乞丐怎么办?” 唐霄伸出手指在灵儿的脑袋上点了点,没好气地道:“笨死算了。”旋即领着小乞丐头也不回地朝着前院走去。 没走几步,灵儿的声音又从身后传了过来:“少爷,你还没告诉我,小乞丐到底去哪了。” “少爷,她真的是小乞丐吗?”大堂里,众人全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灵儿指着坐在唐霄边上的小乞丐问道,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就是之前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唐霄有些不耐烦地答道:“是是是,算上这次,你都问十多遍了,有完没完。” “这变化也太大了,人家不敢相信嘛。”灵儿撅起小嘴巴,相当的委屈,不过紧接着突然说道:“等等,既然小乞丐是女孩,那少爷你刚才帮她……” 唐霄知道灵儿想说什么,没等她话说完就急忙接过话茬道:“我刚才帮她把东西都弄好之后,便退出了房间,说实话我一开始见到她这副模样时也吓了一跳。” 灵儿由衷地赞叹道:“少爷真厉害,在街上随便捡个小乞丐长得都跟天上的仙女似的。” “那当然,你家少爷我是谁啊。”见自己成功地将话题转移开,唐霄暗自捏了把冷汗,灵儿这丫头怎么有时候笨的要死,有时候却又鬼精鬼精的。 蒙管家突然开口说道:“可是少爷,咱总不能一直叫她小乞丐吧。” 唐霄点头道:“也是,既然来了我唐家就随我姓唐吧,至于名,容我好好想想。” 就在唐霄绞尽脑汁准备给小乞丐起个好听的名的时候,大堂中突然响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红豆。” “红豆,唐红豆。”唐霄默念了一遍,猛地一拍大腿道:“这个姓名好,就这么定了。” 唐霄抬起头想看看到底是谁给出的意见,却发现众人全都一脸惊讶地望着小乞丐,他这才意识到刚才那个声音似乎是从自己身边传来的。 第九十四章 海量王翦(求收藏,求票票,求打赏) 唐霄一脸惊愕地望着小乞丐:“你会说话?” 小乞丐有些疑惑地点了点头,她不明白为什么唐霄会问这种奇怪的问题。 从最开始被发现到刚才帮她起名之前,小乞丐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唐霄想当然地认为她是个小哑巴,因此刚把她带回来的时候对其他人也是这么说的,这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话,把所有人都给吓了一跳。 唐霄接着问道:“红豆是你的名?” 小乞丐轻微地嗯了一声。 “那你可有姓氏?”如果小乞丐自己有姓氏的话,唐霄就不能自作主张地让她随自己姓,毕竟大秦人对于这个还是很重视的。 小乞丐歪着脑袋蹙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也就是说有,唐霄思索片刻后道:“那你暂时先随我姓,明日帮你去府衙弄张验、传,待日后想起来,再将你姓氏恢复,在家中就叫你红豆。” 小乞丐,不,现在应该叫红豆,闻言再次应了一声,脸上却是突然升起一抹嫣红,看的唐霄满头雾水。 唐霄没有想到的是,在大秦,除非嫁入夫家,不然女人的姓氏一般来说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据红豆说,她来自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但记不清究竟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咸阳,唯一记得的只有红豆这个名和长时间挨饿的高手。 唐霄看得出来,红豆绝对有事情在瞒着自己,比如为什么会对大秦的兵卫怀有那么大的仇恨。 不过唐霄并没有继续追问,毕竟两人认识不过才短短一天时间,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红豆不想说自然有她的道理,等到时机成熟,相信不用问,她也会主动说出来。 或许是感受到其他人对自己的关心,红豆对府上的人不再那么冷漠,但话依旧不多,平时就喜欢独自一人坐在湖心亭中发呆。 近来一段时间,咸阳城里很平静,原先大肆涌入的波斯人开始逐渐离去,素来喜欢挑事的波斯使臣也突然像是偃旗息鼓一般,一直待在住所很少出来,这让负责巡视的黑冰卫轻松了许多。 在黑冰台点过卯后,去西市的路上,王离对唐霄说道:“明日波斯使臣离京,大公子今晚要在宫里举行送别宴,让咱一同去赴宴。” 唐霄恍然大悟:“我说怎么最近两天,城里的波斯人突然少了那么多。” 王离有些不解地问道:“往年波斯使臣来访,怎么着也得待上一两个与,为何这次走的这么急?” 唐霄轻笑一声道:“能不急吗?今上马上就要结束东巡,他们这次在咸阳搞了那么多事,以他老人家的脾气,回来之后,十有八九不会让他们有好果子吃,直接砍了他们都有可能,他们现在不是急着回家,而是急着逃命。” 王离问道:“你说今晚那群波斯人会不会又搞出什么幺蛾子?” 唐霄挥挥手,不以为意地道:“管他的,宫里那么多人,哪还轮得到咱操心,咱只要去吃好喝好就行。” 王离颔首道:“也是,不过你得带上两坛白酒,自从喝过你家的酒后,其它的酒对我来说简直连水都不如。” 一听这话,唐霄没好气地骂道:“你大爷,前阵子不才被你顺走半车,这么快就喝完了?” 唐家的酒是王离的七寸,一说到这个,立马就陪上一副笑脸:“你也知道我家亲戚有点多,这个伯伯拿几坛,那个叔叔拿几坛,一来二去那还有的剩。再说了,我阿爷的酒量你又不是没见识过。” 听王离说起王翦,唐霄就一阵心悸,因为和王离玩的来,所以有次休沐期间,老爷子把甲什一行人全都邀到府上吃饭。 这下可把那群牲口高兴坏了,对于他们来说,王老爷子那简直就是神话般的存在,说他们从小是听着老人家的丰功伟绩长大都丝毫不为过。可谁知这一去差点就回不来了。 王老爷子不愧出身行伍,将近九十岁的高龄,身子骨却依旧硬朗,更令人吃惊的是他的酒量,吃饭的时候,老人家直接单手提着一坛酒,挨桌找人喝酒。 起初一群人还担心老人家身体,不愿意和他喝,见没人陪自己喝酒,气得老爷子破口大骂,说他们是龟蛋。 甲什一行全都是满腔热血的大好青年,听到这话,哪里还能忍得住,当下就有人直接拿起酒坛跟老爷子对吹,结果没喝到三口便趴倒在食案上狂吐不止。 老爷子的激将法很成功,一群牲口全都急红了眼,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嗷嗷直叫,非要跟他一较高低,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架势。 原以为八个年轻力壮的小伙怎么着也能把一个八九十岁的老爷子喝趴下,可万万没想到,想象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提着酒坛的老爷子宛如一名手持长矛的猛将,而甲什一群人就是敌方那一个个不知死活的小兵,胆子大得很,冲锋也很无畏,但武力终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有去无回。 亲眼看着前面七个家伙依次被老爷子放倒后,唐霄曾经试图用装醉来蒙混过关,却被老爷子无情地揭穿。 当看清老爷子手中提着的酒之后,唐霄才体会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绝望,因为老爷子喝的居然是自家产的高度酒,足有五十多度,而他们喝的不过才四十来度。 只剩唐霄一个,老爷子反而放慢速度,和他喝起了慢酒。 一边看着歪七扭八躺在边上的伙伴,一边和将他们弄成这样的老爷子喝着酒,联想到过会儿自己就会成为其中的一员,这对于唐霄幼小的心灵来说简直就是双重煎熬。 毋庸置疑,唐霄最终还是被老爷子轻而易举地拿下,不过因为喝的是慢,他喝下的酒至少是其他人两倍的量,第二天的后劲简直让他生不如死。 打那以后,唐霄就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珍爱生命,远离王翦。 第九十五章 死里逃生(卖萌打滚求收藏票票打赏) 结束巡视之后,唐霄回府换了身正装,便提前去了咸阳宫,虽然和扶苏关系很好,但这咸阳宫他还是第一次来。 咸阳宫始建于秦孝公时期,当时秦国迁都咸阳,营建宫室,直到秦昭王在位期间才初步建成。 此后的秦国国君曾在此基础上进行多次修建,如今的咸阳宫则是赵政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不断扩建而成。 与前世史书上记载不同的是,这个世界的赵政似乎并没有传闻中那么残暴,也不曾修建历史上那极尽奢华的阿旁宫。 东市离咸阳宫本就不远,走了没多久就可以见到巍然屹立的高大宫墙,屋檐上的玄鸟纹饰在名匠的鬼斧神工下栩栩如生,似要展翅飞翔,夕阳的余晖为其镀上一层薄薄金光,远远看去,庄严肃穆。 唐霄还没来得及感叹这蔚为壮观的华丽景象,右眼皮突然剧烈跳动起来,心头也没来由地升起一股预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紧接着便听到一道弓弩声呼啸而来,与此同时,一根冒着寒光的青铜弩箭正斜插进他先前所站立的地方,尾部还在轻微地抖动着。 唐霄毫不怀疑,刚才只要自己反应稍微慢上一点,那根弩箭就会毫不留情地贯穿他的身体,将他死死地钉在地上,然后亲眼看着自己的血液从体内流出,最终绝望地死去。 莫名其妙地与死神擦肩而过,任谁都不会有好脾气,唐霄抬眼朝弩箭射来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站在皇城墙上面带戏谑的李超,眼中顿时像要喷出火来。 唐霄深吸口气,冲着宫墙吼道:“李超,你特娘的给老子滚下来!” 这一声怒吼惊动了在皇城附近巡视的士卒,很快便有一队禁军朝他走了过来。 领头的什长伸出长矛指着唐霄厉声喝道:“你是何人,竟敢在皇城前大呼小叫?” 唐霄阴沉着脸,强忍着内心的怒火道:“三十息之内,让李超滚下来。” “还敢口出狂言,当真是不知死活,来人,给我将其拿下。”什长话音刚落,便有两名士卒准备上前拿下唐霄。 唐霄见状不慌不忙地将腰间的玉佩取出,放到什长面前道:“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 什长十分配合地瞪大了眼睛,当看清玉佩上雕刻的图案后,立即阻止了手下的动作,对着唐霄拱手,语气略带惊慌地道:“我不知你是……” 玉佩正是唐霄和扶苏初次见面时,扶苏留给他的。唐霄原先以为只是块材质稍好的玉佩,后来才得知是扶苏的私人玉佩,类似于前世电视剧中的御赐金牌,见佩如人,还可在宫中行走。 “把李超给我叫下来。”唐霄没等他话说完,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知道这什长是在依法办事,所以也没有多为难对方。 不料什长闻言却有些吞吞吐吐地道:“这个……” 唐霄看出对方的为难之处,问道:“怎么了?” 什长苦笑一声,老老实实地答道:“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巡城什长,李超是皇城百将,论官阶我差他两级。而且平日里他就自恃勋贵的身份,看不起我们这些出身贫寒的士卒,我去叫他,他肯定不愿下来。” “狗改不了吃屎。”唐霄想起在新兵营的时候,李超也是这幅狗眼看人低的德行,忍不住骂了一句,接着对什长道:“带我上去。” 既然唐霄有大公子的玉佩,什长也就不用担心自己失职的问题。而且他隐约觉得唐霄似乎来头不小,或许可以帮自己教训教训李超,出口恶气,便领着他上了皇城墙。 两人刚登上城墙,李超那令人厌恶的声音便在耳边响起:“大胆王岿,你竟敢带外人入皇城,该当何罪?” 王岿,也就是那什长闻言正要说些什么,却见到身边的唐霄突然迈出一步,抡圆手臂直接一拳砸在李超脸上,这一击蕴含了他无尽的怒火,一点力都没收。 李超没想到唐霄上来居然二胡不说就动起手来,猝不及防之下,这一拳挨得结结实实的。只觉得口腔里涌起一股猩甜,一口血水吐出,里面还夹杂着两颗牙齿,左半边脸瞬间肿起老高,火辣辣的疼。 在两名眼疾手快的士卒的搀扶下,李超踉踉跄跄地回过身来,捂着脸望向唐霄,眼神中夹杂着无尽的狠毒,阴笑着说道:“本来还不知道该怎么整你,没想到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只凭袭击皇城守卫这一条,就足以置你于死地。” 李超一直认为,自己没能进黑冰台,最终沦落到看守皇城全都是唐霄害的。 黑冰卫和皇城守卫,两者今后的前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况且唐霄还和那群跟他有过节的平民关系特别好,这更加深了他对其的憎恨程度。 “置我于死地?”唐霄冷笑一声:“刚才的事,老子还没找你算账呢!” 李超义正辞严地道:“今上有令,无故靠近皇城五十步内者,杀无赦。” 唐霄怒极反笑:“我先前所在的地方距离皇城足有六七十步,你分明是在公报私仇。” 李超冷笑道:“即便是我判断有误,上面顶多打我几十军棍。而你无故闯入皇城和蓄意殴打皇城守卫都是铁打的事实,无论哪项罪名,你这脑袋都是保不住的。” 见到李超那副自作聪明的得意模样,唐霄忍不住骂道:“你怕不是脑子进水了。我还没靠近皇城五十步,你便动用巨弩想将我射杀,这属于私自动用禁武,报到上面去,你觉得咱俩到底是谁先掉脑袋?” 听了唐霄这番话,李超瞬间大惊失色,额头上豆大的汗珠顺着两鬓不停向下滴落,他先前只想着怎么报复唐霄,根本没考虑到这么多。 那一箭如果成功将唐霄射杀,凭借李信在军中的势力,完全可以颠倒黑白,给唐霄安上一个无故靠近皇城、图谋不轨的罪名。然后再将目睹此事的禁军全部调往边关,便可将此事掩盖过去。 可令李超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一箭不仅没能将唐霄射杀,反而还成为了自己的催命符。 第九十六章 李信(求票票啊) 李超此时心里害怕得不行,却又拉不下脸向唐霄求饶,只能在原地硬撑着,在这大冬天里,额头上的汗竟然一直没停过。 唐霄知道李超现在内心肯定慌的要死,于是他也不说话,就用那仿佛能刺穿人心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对方,让对方备受煎熬。 倒不是说唐霄不想借此直接干掉李超,只是依照大秦律,私自动用禁武是死罪,殴打皇城卫士也是死罪。 虽说唐霄殴打李超是因他私自动用禁武在先,但一码归一码,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如果真的依法处理,两人的脑袋都保不住。 不过唐霄了解李超的性子,算准他不敢与自己拼个鱼死网破,因为在他看来,他的命可比其他人金贵多了。 唐霄有些懊悔,刚才太冲动,要是不打那一拳,这李超绝对是死的挺挺的,即便有李信为他求情,那也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最低也是充军三千里,去和那些未开化的土著为伴。 就在两人在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边上响了起来:“一个个的围在这里干什么?都没事情做?” 话音刚落,只见一名穿黑甲着披风的中年将领顺着楼梯走了上来。 见到此人,所有卫士立时叉手行礼,异口同声地喊道:“卫尉。” 卫尉为九卿之一,掌率卫士守卫宫禁,也就是俗称的卫士统领,而大秦现任卫尉正是李超他老爹——陇西侯李信。 大秦军中极为强调上下之分,在官阶上,李信不知大了唐霄多少级,所以唐霄不得不也跟着喊了一声。 因为唐霄是最后单独喊的,而且在场之人中就他一人身着便服,所以李信一眼就注意到了他,旋即皱着眉头问道:“你是何人?可知擅闯皇城,乃是死罪?” 好家伙,上来就给自己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这父子俩果然一个德行。唐霄暗自冷笑,表面却不动声色地拱手说道:“回禀卫尉,属下乃黑冰台右后卫唐霄。 今日原是来参加大公子在宫中举行的晚宴,不曾想还未靠近皇城,便险些被令郎用巨弩射杀。 若不是属下事先有警觉,此刻怕已是血溅当场,气急之下才登上皇城楼,想找令郎讨个说法。” 唐霄说话时的语气很平静,但任谁都能听出一股兴师问罪的意味,而且上来直接挑明李信和李超的父子关系,也可以让李信稍加忌惮,不敢光明正大地徇私枉法。 李信这才注意到李超在旁边捂着脸,神色有些慌张,地上还有一摊血水,两颗不知道是什么部位的牙齿正躺在其中。 自家儿子平时是什么德行,李信很清楚,看到李超这副模样,再联想到唐霄刚才说的话,他大致能猜出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料李信闻言却是冷哼道:“你不过是一小小黑冰卫,大公子怎会认识你,更别说邀你入宫赴宴,我看分明是在胡言乱语。 来人,此人假借大公子的名义,擅自闯入皇城,欲图谋不轨,给我将其拿下。” 唐霄没想到人居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一般将领在听到自己那番话后,第一反应肯定是将整个事件调查清楚。 但李信竟故意忽略唐霄话中所说的距离问题,不分青红皂白地给他安上一个擅闯皇城的罪名,直接就要将他抓起来。 更重要的是,唐霄绝不相信李信会不认识他,即便除去进献抗旱手册与发明马蹄铁这两大功劳,在他加冠当日,李信可是派人送过贺礼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话用在李家父子身上实在是再合适不过,有李信这样的父亲,生出李超这样的儿子也就不足为奇。 唐霄相信,如果自己真的被抓了起来,到时就只能任凭这对父子处置,十有八九的结果是有去无回。 唐霄见状再次将扶苏给他的玉佩掏出,对着李信喝道:“我有大公子亲授玉佩,可于宫中行走,何来擅闯皇城一说!” 作为宫中卫尉,李信哪能不认得扶苏的玉佩,当下制止手下的动作,飞快地换上一副笑脸道:“既然如此,那便是一场误会,犬子不懂事,令小兄弟受惊了,实在是对不住。 如今犬子被你教训了一顿,你也不曾受伤,我看只是虚惊一场,不如就此作罢,改日我必定带犬子登门请罪。” 李信换脸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快,这一点倒是令唐霄没有预料到,不过却也令他松了口气。 若是李信胆子再大些,强行夺去唐霄的玉佩,再将他拿下,在狱中随便寻个借口把他给做了,来个死无对证,到时候即便是扶苏也没有办法。 唐霄实在是懒得看到这对父子俩的丑恶嘴脸,拱了拱手没好气地道:“请罪就不必了,属下还得赶去宫内,恕不奉陪。”说完便拨开周围的卫士,径直走下城楼。 这件事如果较起真来,唐霄和李超一个都跑不了,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两人同时人头落地。 李超觉得自己的命金贵,唐霄何尝不是如此,为了一个纨绔子弟,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实在不值当。 李信也正是拿捏住这一点,才能如此淡然。 目送着唐霄下了城楼,李信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脸阴翳,双目中也布满狠厉之色,环顾四周后,凶神恶煞地道:“今日之事,任何人不得外传,违令者斩!” 一众卫士齐声应道:“唯!” 李信挥挥手道:“做事去吧。” 待众人都回到各自的岗位后,李信带着李超来到城楼上的一处角落,二话不说先给了他两巴掌。 这两巴掌是打在左脸上的,正好与之前唐霄打得右脸相互呼应,肿起来后,看起来颇为对称。 李信用手指戳着李超的脑袋骂道:“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省点心?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皇城前动用禁武杀人,可笑的是居然还让对方躲过一劫,授人以把柄。 若不是那小子年轻气盛,没忍住动手打了你,你就等死吧。” 李超顶着个猪头道:“孩儿知错。” 李信接着道:“下次做事之前多动动脑子,不要太过冲动。比如今日这事,你若是等他走近些再动手,或者一箭不中后再补上几箭,就不必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要知道,只有死人才不会产生威胁。” 话至此处,父子二人互相看了一眼,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一抹阴笑,只是李超嘴角刚扬起一点弧度便不得不恢复原来的表情,因为脸还肿着稍微动弹就疼的厉害。 第九十七章 赵月患病 据《史记》记载:“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也就是说,以咸阳为中心,方圆二百里内皆为咸阳宫。 秦时的二百里相当于今天的八十三点五公里,现今咸阳市东西最宽处也只有一百零六公里,咸阳宫的范围之广,气势之盛,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而如今看起来规模宏大的故宫,占地面积不过零点七三平方公里,换算下来,广义上的咸阳宫总面积竟是故宫的两千多倍。 这其中或许有夸大的成分,却能充分证明咸阳宫规模之大,空前绝后。 咸阳宫大不大,唐霄可是深有体会,若不是有眼前的这个郎官带路,他觉得自己八成会迷路。 郎官和卫士一样都是宫廷护卫,区别在于,郎官负责宫内的安全,卫士负责宫外的安全,前者治内,后者御外。 平日进宫需要有专人引领,唐霄今日是独自来的,自然没有引路之人,所以一入宫内便有郎官上来盘问,这次倒是极为温和。 看到唐霄掏出扶苏的玉佩,又得知他是首次入宫,问话的什长便命一名郎官带着他去见扶苏。 走了许久,才来到章台宫,也就是扶苏代赵政处理日常政务的场所。 待内侍禀告过后,扶苏直接从没跑了出来,看到唐霄也是有些惊讶:“怎来的如此之早?我还没派人去接你呢?” 郎官知道,能有扶苏玉佩之人必定有其过人之处,但没想到扶苏竟会主动出来迎接,这不由得令他对唐霄再次高看几眼。 唐霄笑道:“结束巡视无事可做,便想着提前进宫来瞧瞧,看看你这皇家子弟住的地方与我那狗窝有何区别,也让我这个乡下人开开眼界。” 至于此前发生的事,唐霄则闭口不提,在这一点上,倒是和李信颇有默契。 扶苏捶了唐霄一拳笑道:“取笑我是不是。” 唐霄装模作样地揉了揉胸口道:“不敢不敢。” 扶苏收起笑容道:“晚宴还有一个多时辰才开始,我还有些政务要处理,就不同你闲聊,我令人带你在宫中四处走走,打发打发时间。” 唐霄答道:“也好。” 依旧是那名郎官带着唐霄,因为目睹唐霄和扶苏说话时的情景,他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绝对不简单,一路上对唐霄恭敬有加。 每到一处宫观,郎官便会十分详细地为唐霄介绍一遍。除此之外,凡是唐霄问的问题,只要不涉及机密,也会不厌其烦地为其解答。 “你可知秦阳公主的住所在何处?”逛了好一会儿,唐霄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 以唐霄的性子,才不会无缘无故想起提前进宫看景色,他主要目的还是来看赵月,秦阳公主正是赵月的封号。以国号为封,足见赵政对自己这个大女儿的喜爱程度。 郎官答道:“宫中女眷一律住在后宫,也就是咱们此时所在的区域,秦阳公主的秦阳宫就在前方不远。” 唐霄拱手道:“小哥可否领我前去。” 郎官有些为难地道:“郎君,这女眷的宫观是不允许外人擅入的。” 唐霄解释道:“我与秦阳公主是旧相识,只是想与她闲谈一番,没有其他目的,你可以先去通报一声。再说我有大公子的玉佩,即便出了事,也怪不到你身上。” 郎官闻言笑道:“郎君说的这是什么话,既然您与秦阳公主相识,这自然是小事一桩。” 到了秦阳宫门口,郎官正欲前去禀报,却见到秦阳公主的贴身侍卫赵武走了过来。 赵武抱着长剑,不咸不淡地朝唐霄问道:“郎君来此有何贵干?” 唐霄答道:“今日进宫赴宴,宴会尚未开始,闲来无事,想找大公主叙叙旧。” 赵武冷冰冰地道:“公主近来身体不适,不方便见客,郎君还是请回吧。” 一听说赵月病了,唐霄立马就急了,连忙问道:“前几日见她还好好的,怎就突然身体不适,可有请医官来看过?” 赵武瞥了唐霄一眼道:“与你无关,后宫重地,闲人免进,还请郎君速速离去。” 唐霄反驳道:“怎就与我无关,我是大公主的朋友,表达一下我的关心有何不可?” 唐霄话音未落,却听到一道虚弱的声音从宫殿内传出:“不要……吵了。” 紧接着就见到赵月在侍女的搀扶下出现在众人面前,原本红光满面精神饱满的她,此时却是脸色苍白萎靡不振,白嫩的脸蛋陷了下去,罩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体型明显瘦了一圈。 女为悦己者容,几乎每个女人都想让喜欢的人看到自己最漂亮的一面,赵月自然也不例外。她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肯定不好看,神色复杂地看了看唐霄,最终对赵武说道:“让他……进来。” 赵武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见到赵月皱起眉头便又吞了回去。 进了宫殿,赵月躺在布帘后的卧榻上,随后对周围的侍女说道:“我与郎君有私事相商,你们先退下。” 当最后一名侍女退出宫殿后,唐霄便掀开布帘,蹲到榻边,一手抓住赵月的手掌,一手放到她的额头上,心疼地问道:“几日不见怎就成了这副模样?” 感受到手上和额头上同时传来的温度,以及唐霄散发出的强烈男性气息,赵月苍白的脸上立即浮现出两抹嫣红,想将手掌抽回,却由于身子太虚,半天都没能成功。 察觉到赵月的异动,唐霄将她的手掌抓得更紧,语气相当霸道地道:“别动,病了就老实点。” 赵月闻言,脸蛋变得更红,翘着嘴巴轻声道:“要是叫……公父见到你……如此轻……薄于我,指定……饶不了你。” “闭嘴,都这样了还那么多话。”听到赵月的话,唐霄没好气地道,旋即又贱笑着补了一句:“再说你舍得吗?” “登徒子。”这三个字赵月倒是说的中气十足,一点听不出病重的感觉,脸上又羞又怒,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把放在赵月额头上的手抽回,唐霄发现她似乎并没有发烧,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第九十八章 厌食症(求票票,这个很重要) 赵月见实在没办法把手抽回,便任由唐霄捏着,躺在卧榻上缓缓说道:“原先还……好好的,半月前……不知怎的,开始……莫名其妙……地吃不下饭,便是平……日里爱吃……的菜肴……端到面前……也提不起……胃口,更甚者……一闻到味道……就会想吐。” 唐霄试探着问道:“是不是还会经常觉得疲乏无力,头晕眼花,晚上睡不好觉,有时还会早醒?” 赵月下意识地点起了头,旋即才反应过来,十分惊讶地问道:“你怎会……知道?” “你先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找医官看过吗?”唐霄当然知道,因为赵月患的分明就是前世的神经性厌食症,这是种严重的心理生理障碍,如果不好好治疗,后果不堪设想。 赵月答道:“看过……了,他们……说不曾……见过……这种症状,只是给……我开了……几副健胃……消食的……方子,吃了几日……仍不见……好。” 唐霄想了想严肃地问道:“你之前是不是为了保持身段故意不进食?” 赵月闻言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道:“前些日子……大哥……看见我,说我……圆润了……不少,我便……开始有……意识地……少吃……甚至不吃,起初……经常饿的……心里发慌,后来也就……习惯了,等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吃不……进东西了……。” 奶奶的,撒比扶苏,不会说话就别乱说,老子的女人要是出了什么差池,我跟你没完。唐霄在心底狠狠地将扶苏骂了一顿,旋即对赵月道:“这便是根源所在。你一心想着保持身段,不让自己进食,时间一久,便会打心里对食物产生厌恶。” “那该……如何……是好?”听唐霄这么一说,赵月不由得慌了起来,急忙向他投去寻求帮助的目光。 对上赵月的眼神,唐霄也很心疼,追问道:“那你现在究竟是想吃吃不下,还是根本就没有食欲?” 赵月苦着张小脸,哀怨地道:“自是……想吃的,只是……闻不得……一点油烟味。” “那这几日吃的是什么?”既然还想吃东西,就说明病的还不是很严重,而且唐霄看得出来,赵月的身体虽然虚弱,但还是有些精气神的。 赵月答道:“红果……倒是能……吃下一些,只是……吃多了……腹内总……泛酸水。” “那便好,宫中可有糖霜?”听赵月说还能吃下红果,唐霄顿时眼前一亮。 “有,不过……不多了。”赵月打小就爱食糖,平日闲来无事也喜欢吃些甜食,也就是最近患了病没怎么吃,不然估计连这些糖也没得剩,所以提到糖,嘴角竟不由自主地泛起一丝晶莹。 唐霄看着觉得好笑,伸手把赵月嘴角的口水擦去,打趣道:“怎么还流起了口水?” “要你管。”赵月脸色刚刚恢复正常,又被唐霄这句话激得通红,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猛地一下把手抽了回来。 唐霄也没再逗弄她,坐在榻边问道:“你这里可有做菜的地方?” 赵月老实答道:“没有,宫中的……一切膳食……都是由……尚食房……统一负责。” 唐霄起身整了整衣衫道:“派人领我去尚食房。” 猜出唐霄是要去尚食房做东西给自己吃,赵月很开心。在这个君子远庖厨的时代,有个男人愿意为了自己亲自下厨,足见对方的心意。 看着唐霄离开的背影,赵月捏着拳头暗自做了个决定,不管待会他做的东西有多难吃,她都会尽可能多吃点。 尚食房离秦阳宫倒是不算远,在侍女的带领下,没走多久两人就来到了目的地,由于要准备晚宴,此时里面正忙得热火朝天,外面一道道炊烟袅袅升起。 忙的满头大汗的胖尚食好不容易才腾出空来,听侍女说唐霄是来为大公主做吃食的,眼神就变得有些怪异,近些日子他们几乎将全咸阳的食物都做了一遍,就没见大公主吃过第二口。 上下打量了唐霄一番,尚食得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结论,眼前这模样俊俏的郎君十有八九是大公主的追求者,为了赢得她的欢心,才硬着头皮跑到这边来的。也罢,是个痴情郎,待会随意拿几道菜肴给他便是。 尚食房的布局和唐家的厨房几乎一模一样,进门后两边各有一排灶台,每个灶台上都置着一口铁锅,与之对应的墙体里嵌着烟囱,烟囱旁边有个通气口,中间是长长的案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的厨具与食材。 之所以这样布局,是因为扶苏和赵月自从吃过唐家的饭菜后,就再也吃不下宫中的膳食。于是扶苏便下令仿照唐家厨房重建尚食房,打造新式厨具,还专门请来唐家的厨子到宫中教导厨艺,真要算起来,这里面的厨子至少都是唐霄的徒孙辈。 见每方灶台上都有厨子在工作,唐霄把尚食拉到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锭金子,不动声色地塞到他手中道:“劳烦尚食给我腾出一方灶台。” 掂了掂分量,尚食肥嘟嘟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轻车熟路地将金子收下,转身对手边一个刚刷完锅的厨子道:“你先去处理其他食材,把这个灶台让出来。” 那个厨子闻言十分听话地放下手中的东西,走到案台边干起了其他的活。 “郎君,要不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在边上说,我来做?”俗话说拿人手短,尚食拿了唐霄的钱财,也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做。 唐霄摆了摆手笑道:“不用,这玩意儿尚食还真不一定会做。” 这不说还好,一说尚食就不乐意了。作为宫中手艺最好的人,他年轻时也曾走南闯北,见识过各个地方的美食佳肴,即便是罗马波斯的菜式也有所涉及,毫不吹嘘,这世上还真没多少他不会做的菜肴。反正晚宴上的菜品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他不介意留下来看看这个明显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郎君,到底能做出什么他不会做的吃食。 第九十九章 冰糖葫芦 红果在来之前就已经挑选好了,全都是圆润饱满、大小均匀的那种,红彤彤的颜色十分诱人,看上一眼,嘴里的的唾液便会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将红果洗干净,去除根和蒂,切成两半后去掉核,做到这一步时,有人会在里面填上红、绿豆沙或者其他馅料。 不过唐霄并不准备这么做,冰糖葫芦吃的本就是裹糖的甜和红果的酸,如果混入其他的味道,总感觉有些奇怪。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大秦目前没有豆沙这种东西,现做的话又得耗费不少时间。 接着,唐霄让尚食帮忙削了一些竹签,还真别说,这宫中御厨的刀功就是厉害,削出来的竹签那是又长又直。 把分成两半的红果合起来,串在竹签上,至此,冰糖葫芦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唐霄便开始着手熬制糖浆。 冰糖葫芦好不好吃,里面的红果很关键,外面的糖浆也很重要。 将锅重新洗了一遍,唐霄把带来的糖霜倒入其中,糖霜和水的比例是二比一,于是又往锅里加了一半的水。 这个时候要用大火熬制,在唐霄的授意下,烧火的小家伙干得格外卖力。没过多久就见到锅里的糖浆开始沸腾起来,与此同时也冒出了细小密集的泡沫,略泛金黄的颜色有些像是他平日里喝的啤酒 唐霄用筷子在锅里蘸了一下,拿起时能够看见微微有丝被扯出来,这说明糖浆已经熬制好了。 接着需要迅速地将大火转成小火,因为一旦熬制的时间过长,糖浆的颜色就会变为棕色,表示糖已经焦了,失去了原来的甜味,甚至还会带上一丝苦味。 接下来就是制作冰糖葫芦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蘸糖。 唐霄将锅微微倾斜,拿起一根串好的红果,贴着锅中泛起的泡沫轻轻转动,一圈过后便裹上一层薄薄的糖浆。 蘸糖看似简单,实则很需要技巧。裹得太厚,一口咬下去吃不到果;裹得太薄,红果的酸味则会掩盖住糖浆的甜味,要裹得厚度适当而均匀才算成功。 裹好的冰糖葫芦被唐霄放在一边的砧板上,砧板提前在清水里浸泡过,所以放上去不会粘。而且由于是冬天,上面的糖浆很快便冷却了下来。 虽然气温低不用担心变质问题,但唐霄还是没有做太多,毕竟放了一段时间的冰糖葫芦肯定没有现做的好吃。 当唐霄把冰糖葫芦做完后,边上的尚食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原以为能看到这位小郎君手忙脚乱的模样,却没想到从头到尾对方一点错误都没出,不管是处理红果还是熬糖裹糖都相当熟练,根本不像是一个富家子弟。 最主要的是,尚食见过糖,也见过红果,但唐霄作出的这种将糖浆裹在红果上的吃食,他真的不曾见过。 见尚食的目光一直盯在旁边的冰糖葫芦上,唐霄笑了笑,从中取出一根递到他面前道:“还请尚食帮忙尝尝味道。” 尚食本来就对唐霄做的冰糖葫芦很感兴趣,但一想到对方是为大公主做的,也不好意思伸手要。此时见唐霄主动递过来,下意识地就接了过来,嘴上连忙说道:“多谢郎君。” 接过冰糖葫芦,尚食问道:“吃这东西可有什么讲究?” 唐霄答道:“直接吃即可。” 尚食闻言迫不及待地咬下一颗,入口的第一感觉是冰,然后是甜,再接着是酸,最后是酸甜两种味道的完美混合,脸上的表情也随之不停变化着,让唐霄莫名奇妙想起前世的川剧变脸。 一颗冰糖葫芦进了肚子,尚食顿时觉得自己吃下一头牛都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唐霄有些紧张问道:“如何?” “酸甜可口,胃口大开。”尚食没想到将简简单单的红果裹上一层糖浆之后,会有如此美妙的口感。 “那就好。”唐霄当然知道冰糖葫芦是什么味,只是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否纯正,听到尚食的回答,心中隐隐松了口气。 见唐霄打完招呼端起东西就要离去,尚食忍不住开口问道:“郎君做的这吃食可有名字?” 唐霄回头答道:“冰糖葫芦。” 看着自己手中的冰糖葫芦,尚食说道:“倒也贴切,这两个两个红果连在一起可不就像葫芦一样吗。” 作为一名厨子,尚食清楚地知道这冰糖葫芦的威力,宫中时常有不少皇室吃不下饭,有了这玩意儿,今后就不用再担心会被上面责骂。 唐霄刚踏出尚食房,就见到迎面走来一群人。 领头的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锦袍,长得倒是明眸皓齿,白白嫩嫩,然而此时的行为却无论如何让人对他喜欢不上来,因为他正将一名宦官骑在身下,一双小手在那人屁股上拍来拍去。 宦官的身形已经有些摇晃,看得出来,他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但小男孩依旧不管不顾地在那手舞足蹈,玩的一屁股是劲。 果不其然,宦官摇摇晃晃地又往前爬了一段路程,突然手脚一软,朝着边上倒去。 事情发生的有些突然,小男孩和边上的其他宦官都没反应过来,两人同时倒在了地上。 小男孩很快便被扶了起来,看见躺在地上的宦官后,第一反应居然是上去狠狠地踹他,一边踹还一边骂道:“废物,当马都不会,本公子养你何用?” 正领着唐霄回秦阳宫的侍女远远地看到这一幕后,脚步突然停顿了一下,旋即把脑袋深深低下,等到走近之后,才对着小男孩躬身施礼道:“见过小公子。” 得,又是赵政的儿子,虽然很看不惯这小屁孩的行为,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唐霄躬下身子跟着喊了一声:“见过小公子。” 侍女施完礼后下意识地加快脚步,想要快速离开现场,唐霄一心念着赵月,也跟了上去,可还没走出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小男孩那令人生厌的声音:“本公子让你们走了吗?” 第一百章 治熊孩子(一百章啦,求收藏,票票,打赏) 唐霄明显注意到,听到小屁孩的话,侍女的两条腿立马就跟筛糠似的打起了摆子。 把人小姑娘都给吓成了这样,看来这小屁孩平日在宫里没少欺负人,小小年纪就如此飞扬跋扈,无法无天,长大后还了得。 小屁孩跟个小大人一样把手别在身后,迈着鸭子步走到唐霄面前,下巴挺得老高,斜睨着他,趾高气昂地缓缓问道:“你是何人?” 唐霄没想到小屁孩的目标居然是自己,虽然对方说话时的语气很正常,但他观察到,就这短短的四个字,小屁孩的目光已经三番两次地从冰糖葫芦上闪过,说完之后还不自觉地咽了好几下口水。 作为一个曾经冒死偷钱卖冰糖葫芦,事后被父母吊起来混合双打的过来人,唐霄清楚地知道这玩意儿对小孩子究竟有多么大的诱惑力。 看到小屁孩扬起下巴,用鼻孔瞪着自己,目光却始终不曾从冰糖葫芦上移开,唐霄觉得自己作为他的未来姐夫,有义务好好地治治他。 故意装出一副惶恐不已的模样,唐霄嘴唇颤抖着说道:“回小公子的话,下官乃是宫中的太医。” 小屁孩闻言,语气突变严厉:“胡说,太医府的医官本公子俱都认得,唯独不曾见过你,老实交代,你究竟是何人?” 哎呦不得了,居然还知道来个下马威,唐霄暗道,表面上却依旧哆哆嗦嗦地答道:“下官原是江湖一游方郎中,前不久才被招入宫中,小公子没见过下官实属正常。” “那你这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说了两句铺垫的话,小屁孩终于直入正题,看着唐霄手上的冰糖葫芦,一双大眼睛中散发出强烈的欲望,就差没有直接上手抢了。 还是太年轻,这么快就憋不住了,唐霄暗自冷笑,旋即不动神色地答道:“冰糖葫芦。” 小屁孩迫不及待地接着问道:“能吃吗?” “吃倒是能……” 唐霄话还没有说完,就见小屁孩直接伸出小手,拿出一根冰糖葫芦,咬下一口,然后一张小脸瞬间做出各种各样的表情。 小屁孩吃冰糖葫芦的速度很快,等他一连吃下好几颗之后,唐霄才故意惊慌失措地哭喊道:“哎呀小公子,这可万万使不得啊!” 听到唐霄的话,小屁孩故意狠狠咬下一颗冰糖葫芦,一边大口大口地咀嚼,一边含糊不清地道:“有何使不得,本公子吃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别不识好歹。” 唐霄神色严肃地道:“下官刚才的话还未说完,下官此次进宫是专为医治大公主的怪病而来。” 小屁孩又咬下一颗冰糖葫芦大嚼特嚼,不以为意地道:“你说的这些与本公子吃这冰糖葫芦有何关联?” 唐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实不相瞒,大公主得的乃是厌食症,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不治之症,在任何医书典籍上都不曾有过记载,得过此病的人寥寥可数,更不用说是医治。 也就是下官游历四方时曾偶然遇到过一次,且误打误撞之中研制出一偏方,成功将此病治愈。” 小屁孩闻言急忙说道:“那你还不快去帮我大姐医治,她最近为此可难受的紧。” 唐霄没想到小屁孩居然还知道关心赵月,心里对他的映象刚稍微有些改善,却听到他接着恶狠狠地道:“若是医治不好,当心你的屁股。” 这谁家熊孩子,没人要我掐死了。 强忍住内心那股想把小屁孩掐死的冲动,唐霄继续胡扯道:“小公子勿急,且听下官慢慢道来。 医书有云:以毒攻毒。大公主的病是由毒素侵入体内引起,因此下官这偏方也是由诸多毒物融合而成。 而制出的成品正是小公子手中拿着的冰糖葫芦,此物看起来艳丽诱人,实则剧毒无比。” 小屁孩原本吃着正高兴,连听到唐霄的最后一句话,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呆呆地愣在原地。 过了片刻,小屁孩猛地把手中的冰糖葫芦扔出,一屁股坐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边哭便指着唐霄骂道:“你竟敢谋害本公子,我要打你的屁股,来人啊,给本公子将他抓起来,不对不对,先快去请太医,我要死啦。” 边上的侍从闻言纷纷大惊失色,一部分上前将唐霄围在其中,一部分则朝着太医府跑去。要知道小公子可是今上最宠爱的儿子,若是他出了什么差池,这些人全部都得陪葬。 唐霄见状暗自觉得好笑,旋即装作相当害怕地说道:“小公子,下官这偏方混合了七七四十九种毒物,根据先后顺序与剂量地不同,有着成千上万种变化,其他人即便知道原料,不知道具体的配制手法,也只能束手无策。” 边上有个宦官急的尖声喝道:“那你还不快帮小公子解毒?” 唐霄缩着脑袋说道:“小公子,这么多人围着下官,下官心里害怕,这越是害怕就越是想不起来这解毒之法。” 闻言,小屁孩朝着那群侍从吼道:“听见没有,还不赶紧退下,你们想害死本公子吗?” 侍从们听话地退了下去,不过全都一个个神色紧张地看着唐霄,希望他能够尽快想起解毒的办法。 看着小屁孩鼻涕眼泪一起不停地往下流,唐霄心里乐得不行,表面上却是一副陷入沉思的模样。 时间一点一滴地逝去,小屁孩依旧在哭个不停,唐霄突然一拍大腿道:“我想起来了。” 小屁孩突然停止哭泣,对着唐霄怒吼:“那你还不快点!” 唐霄摸摸后脑勺道:“哎呀,小公子这一吓,下官有些东西好像又记不太清了。” “本公子错了,你快些想吧,我不会再吓你了。”小屁孩说这话时,嘴巴一瘪,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这次倒是没有再哭出来。 又“沉思”了一会,唐霄对小屁孩说道:“小公子,下官帮你解毒可以,但你得先答应下官一个条件。” 小屁孩立即说道:“只要你帮本公子解毒,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这冰糖葫芦是小公子从下官手中抢去的,待下官帮你解毒之后,请小公子恕下官无罪。” “本公子答应你。” “小公子说话可算数?” “算数算数,一定算数。” 第一百零一章 解毒之法 人的生命一旦受到威胁,一般都会变得乖顺无比,小屁孩此时就是这样,汪汪的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可仍旧死死地捂着嘴巴不敢让自己哭出来。连带着周围的侍从也都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再吓到唐霄,忘记解毒之法,危及到小公子的性命。 走到小屁孩面前,唐霄语重心长地道:“小公子,这解毒的过程有些痛苦,你可得忍住,不然很有可能会功亏一篑。” 小屁孩小心翼翼地问道:“有多痛苦?” “万蚁噬骨,万蟥吮血……” 唐霄本来还准备好好吓吓小屁孩,结果话刚出口,就见到小屁孩白眼一翻,身形摇摇欲坠,似要晕倒,便急忙改口道:“倒是有些夸张,不过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难受。” 小屁孩晃晃脑袋恢复过来,恭恭敬敬地对唐霄拱手道:“烦请太医为我解毒。” 毕竟是皇室子弟,自幼就在宫中接受最正统的宫廷教育,小屁孩虽然年纪不大,但这举手投足之间居然隐隐有着一丝大家风范。 不过这并不能掩盖其熊孩子的本质,该治的还是得治。 唐霄对着边上两个侍从道:“请你们拎着小公子的脚,让他倒立在空中。” 两个侍从呆呆地看着小屁孩,谁也不敢先动手。 开玩笑,这就是个混世魔王,得罪了他,这今后还有好日子过吗?想到这里,两个侍从不由得齐刷刷对唐霄投去怨恨的目光,看的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见两个侍从半天都不动弹,小屁孩忍不住朝着他们吼道:“还愣着干嘛,快点照太医说的做,难道你们想害死本公子不成?” 两个侍从互相看了一眼,给了彼此一个鼓励的眼神,旋即走到小屁孩身边,一人伸出一只手握住他的一条腿,另外一只手分别贴在他胸前和后背,然后相当谨慎地将他翻转过来。 小屁孩被倒吊起来后,急忙向唐霄问道:“太医,接下来该怎么做?” 唐霄答道:“需要他们拎着小公子你上下抖动。” 唐霄这话一出,两个侍从简直杀了他的心都有,这是要让小公子把他们记恨到死的节奏。 一听说要遭受这样的对待,小屁孩一张小脸吓得苍白,连忙追问道:“这是为何?” 唐霄面不改色地解释道:“这冰糖葫芦才刚进入小公子腹内,毒素还未被人体吸收,若是能够尽快吐出,便可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而这倒立抖动之法,可以有效催吐。” 小屁孩苦着脸道:“太医可有其他催吐之法?这法子本公子不一定能够承受的住,再说即便成功了,估计也就剩半条命了。” 唐霄摇摇头,忧心忡忡地道:“别无他法。小公子,实不相瞒,我这毒因为是混合在糖浆之中,所以发作并没有那么快。 但如今已经过了不少时辰,若是再不快些,一旦发作起来,顷刻之间便会夺去你的性命,即便是大罗金仙都回天无力。 这剩下半条命总比丢掉一条命好。” 小屁孩想了想,咬着牙对其他侍从说道:“从现在开始,一切都听太医的,他让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既然小公子都这样说了,那两个侍从也豁出去了,再次确认过眼神后,便拎起小屁孩的脚踝开始上下抖动起来。 这不抖不要紧,一抖就抖出事来了。 两个侍从抖着抖着,不约而同地想起小屁孩平时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这越想就越是气愤,于是便下意识加大了手上的力度,导致抖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到最后居然隐约都能看见一些残影。 小屁孩一开始还能忍受得住抖动带来的晕眩感,但后来不知怎的,突然感觉自己上下的速度开始加快。正想告诉侍从稍微慢点,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抖得根本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情急之下,只能发出断断续续的叫声。 周围的侍从听见小屁孩的惨叫,想要上前解救,唐霄却站出来将他们拦住:“小公子方才有令,一切都需听我指挥,我现在不准你们过来。” 一个侍从瞪着唐霄,眼神凶狠地说道:“给我滚开,小公子若是出了什么差池,你有九条命都不够死的。” 唐霄答道:“小公子现在发出的哭喊,是即将吐出来的前兆。 若是你们此时前去打扰,耽误了解毒的最佳时机,极有可能会令小公子失去性命,到时候咱们一个都跑不掉。 再说,这冰糖葫芦是我做的,若是解不了小公子的毒,第一个死的肯定是我,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侍从看看小公子,又看看唐霄,犹豫再三,最终说道:“我姑且信你一回。” 侍从话音刚落,忽然听见一阵呕吐声,众人脸上旋即纷纷浮现出喜色,只有唐霄眼中闪过一抹难以察觉的失落。 呕吐声把两个侍从从之前近乎魔怔的状态中拉回现实,看到小屁孩耸动着脑袋,不停地往外吐出不明物体,又想到之前他们到底做了什么,瞬间吓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可以把小公子放下了。” 听到唐霄的话,两个侍从顿时如蒙大赦,手忙脚乱地将小屁孩翻转过来。 被倒吊着抖了那么久,小屁孩现在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刚落地就手脚一软,趴在地上接着呕吐,边上立马有人上前顺着他的后背从上到下抚摸起来。 见到小屁孩这悲惨的模样,那两个侍从彻底绝望了,他们已经能够预料到今后将会面临怎样非人般的折磨。 吐了许久,小屁孩最终闭上眼睛往后一仰,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胸腹腔随着重重的呼吸大幅度地上下起伏。 歇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侍从的搀扶下,小屁孩缓缓从地上爬起,看到唐霄后,立马指着他大喊道:“来人,给本公子把这家伙绑起来,敢让本公子受那么大的罪,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见到一群侍从瞬间把自己围了起来,唐霄故意装出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道:“小公子,你先前分明答应恕下官无罪的。” 小屁孩捂着还有些痉挛的肚子,微微冷笑一声道:“小孩子的话你也信,是不是傻?” 唐霄不慌不忙地接着说道:“可是小公子的毒,还未完全解开。” 小屁孩的笑容瞬间停滞,片刻过后,嘴巴一瘪,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你欺负小孩!” 第一百零二章 胡亥 咸阳宫大有大的好处,至少之前那些去请太医的人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然唐霄这简陋的骗局无论如何也坚持不到现在。 小屁孩的哭声很难听,很尖,刺的人耳膜疼,哭相也很丑,仰着脑袋对着天,鼻涕都流到嘴巴里了。 被围在中间,唐霄伸着脑袋对小屁孩道:“小公子,你现在只是暂时没有性命之危,但这毒依旧存在于你的体内,还需尽快进行医治,否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毒发身亡。” 果然还是这个管用,小屁孩一听会死,上一秒还在嚎啕大哭,下一刻就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可他忘记鼻涕还在嘴里,这猛地一闭,直接把给吞了进去。 小屁孩挂着两条泪痕,瞪着两个圆滚滚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唐霄道:“太医,还请你继续为我解毒。” 看见小屁孩的模样,唐霄心里早已乐开了花,表面却十分光棍地道:“小公子出尔反尔,下官横竖都是个死,与其大费周章,不如安心等死,小公子还是另请高明吧。” 小屁孩陪着笑脸道:“太医,我刚才只是与你开个玩笑而已。我乃堂堂一国皇子,怎会言而无信,你快些为我解毒,事后必定重重有赏。” 唐霄思索片刻道:“我看不如这样,小公子命人取来笔墨,你我二人立下字据,这有了凭证,下官才好放心为你解毒。” 小屁孩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依太医所说。” 很快便有侍从取来笔墨,唐霄的字丑得清新脱俗,不愿亲自动笔,小屁孩才七八岁,认识的字也不多,所以找了一名肚子里有些墨水的宦官负责写下字据的内容。 唐霄说得快,那宦官记得也快,速度丝毫不亚于前世那些专门负责记录会议纪要的人员。但唐霄觉得这宦官可比那些人厉害多了,因为这是用毛笔在狭长的竹简上书写,而且写的还是笔画繁多、字形复杂的小篆。 当唐霄最后一个字音落下,那宦官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笔。 看着竹简上如行云流水般洋洋洒洒的数百字,唐霄不得不感叹这宫里果然是卧虎藏龙。 那宦官端起竹简轻轻地吹了吹,待墨迹彻底干透之后,才恭恭敬敬地呈到小屁孩面前。 小屁孩接过竹简,也没有去看,直接提笔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姓名,然后便递给唐霄,道:“请太医过目。” 宦官写的时候,唐霄从头到尾都在边上看着,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于是也在上面签下姓名。 不过当唐霄无意间看到小屁孩的姓名后,心里却是猛然掀起一阵惊涛骇浪,因为在他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三个字——赵胡亥。 唐霄早该想到的,小公子是赵政最小的儿子,那可不就是胡亥?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在前世臭名昭著的秦二世居然从小就这么嚣张跋扈,如果现在不好好治治他,很有可能会重蹈前世历史上的覆辙。 回过神来,唐霄望向胡亥的眼神相当复杂。眼前这个小屁孩虽然很顽劣,但良心似乎并未泯灭,这一点从他认为打屁股就是对人最大的惩罚可以看的出来。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将竹简插进腰间,唐霄对胡亥说道:“下官这就写下解毒的药方,小公子随后派人去太医院,让医侍按照上面取药煎制即可。” 胡亥有些担心地问道:“太医不亲自为我煎药吗?这其中若是出了差错该如何是好?” “小公子放心,只要按照药方上所写的剂量与步骤一一进行,绝无可能出错。小公子既然已经立下字据,下官自然会尽力医治,毕竟事关下官的身家性命。”唐霄怎么敢去太医院,这一去指定得露馅,到时候自己这白白嫩嫩的屁股十有八九会被腹黑的小屁孩开花。 胡亥问道:“太医还有其他要事?” 唐霄答道:“下官此次本是为医治大公主的怪病而来,这出来的时辰已经过了许久,现在需要尽快赶回秦阳宫。小公子若是有何疑问,直接派人来寻下官便是。” 胡亥忙不迭地点头道:“对对对,大姐的病也很严重,那你快去吧。” 胡亥的这番话,更加坚定了唐霄对他的看法,这小屁孩可恶是可恶,但还没有到那种无可救药的地步。 虽说药方就应该写的飘逸潇洒,越看不懂就越高大上,但此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仍旧是由唐霄念,之前的那名宦官写。 唐霄写的是福伯自己研制的一副泻药配方,虽然药材都很普通,但药效相当猛烈。 之前庄子里有头耕牛一连便秘好几天,红着眼睛到处顶人,一剂药下去,当天晚上就拉的连腿都站不直。 福伯说这药方无论是人还是畜生都可通用,不过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因为考虑到胡亥还是个孩子,所以唐霄把剂量大大缩减。 写完药方,唐霄对着胡亥拱手道:“小公子,药方已经写好,那下官就先行告退。” 见药方写好,胡亥又恢复到之前那副嚣张模样,看都不看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滚,这次就放你一马,以后不要再叫本公子瞧见你,不然有你好看的。” 哎呦喂,瞧我这暴脾气!要不是周围有这么多人,唐霄真想把这倒霉孩子给掐死。 唐霄想了想说道:“其实下官还忘了一件事……” 唐霄话音刚落,就见到胡亥的眼眶再度迅速变红,眼看着眼泪就要落下来。 小样儿,还治不了你。唐霄心中冷笑一声,旋即不慌不忙地穿过人群,最终走到一开始被胡亥叫住的地方,弯下身子把放在地上的冰糖葫芦捡了起来。 见唐霄捡起冰糖葫芦,胡亥长舒了一口气。 不过当唐霄端着冰糖葫芦从胡亥眼前走过时,后者瞬间吓得一连退了好几步。在他眼里,这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嘴里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这东西的美味,而且这口水怎么就止不住呢? 第一百零三章 赵月的心意 回到秦阳宫,侍女的目光依旧有些呆滞,被胡亥叫住的一瞬间她就已经做好经受百般折磨的准备,却没想到对方是冲着唐霄去的。然而侍女更没想到的是,唐霄居然能够将平日里无恶不作的小公子治理得服服帖帖,还能让对方不敢找他麻烦,果然不愧是公主看上的人。 唐霄端着冰糖葫芦坐在榻边,轻声细语地对赵月道:“试试看能不能吃下这个。” 事实证明,冰糖葫芦无论在什么时候,对于女人和孩子的杀伤力都是不可小觑的。 本来还无精打采的赵月,看到唐霄手上的冰糖葫芦,一下子就来劲了,强撑着从榻上坐起来,兴致勃勃地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冰糖葫芦。”这是唐霄今天第三次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与前两次相比,这一次的气氛和环境都明显好太多:“就是在红果外面裹上了一层糖浆。” 唐霄拿出一串递给赵月道:“闻起来想吐吗?” 冰糖葫芦泛着琥珀光泽,散发出诱人香味,赵月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摇摇脑袋道:“不想。” 不想吐是个好兆头,说明有吃下去的可能,唐霄笑道:“尝尝。” 胡亥那熊孩子的吃相跟寻常百姓没什么二样,赵月却连吃个冰糖葫芦都要严格遵守宫廷礼仪,讲究细嚼慢咽、食不露齿,同为老赵家的子孙,怎么差距就这么大捏。 吃相越好看往往意味着吃东西的速度越慢,当第一颗冰糖葫芦被赵月吃了上十口才吃完,唐霄更加坚定了这个念头。 吃东西是唐霄在大秦为数不多的享受之一,如果让他像赵月那样进食,他会发疯,不能大肉吃肉、大碗喝酒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胡亥吃冰糖葫芦时脸上的表情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相比较而言,赵月就显得风轻云淡多了,只是那对不安分的眉毛似乎暴露了其不太平静的内心。 唐霄试探性地问道:“合不合胃口?” 赵月抬头看着唐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抹如花的笑靥,微微点了点头:“好吃。” 听到赵月的答复,唐霄也露出平日里不常见的憨笑道:“那就好,好吃你就多吃点,不够我再为你去做。” 望着盘子里还剩不少的冰糖葫芦,赵月微微一怔,丢给唐霄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嗔怪道:“你把……我当……什么了,哪里能……吃的下……这么多。” 话虽这么说,但赵月此时心里却是欢喜的紧。原以为唐霄做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所以一早就做好硬吃下去的准备,却不曾想到这冰糖葫芦竟然相当合自己的胃口,仅仅吃了一颗,往常不太旺盛的食欲似乎就被勾了起来。 唐霄突然深深地叹了口气。 赵月有些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唐霄皱着眉头,满面愁容道:“以后得离你远点。”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唐霄这句话,赵月突然感觉心里一空,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抽了出去,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为……为何?” 唐霄没有注意到赵月的异样,含情脉脉地望着她继续道:“因为见到你,感觉我连脑子都不会用了。” 按理来说,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赵月都会似娇似羞地回一句“登徒子”。可唐霄等了半天都没有听到,赵月就一直这么望着他,而且眼眶似乎在逐渐变红,隐约有掉眼泪的趋势。 看到赵月的变化,让唐霄措手不及,有些着急地问道:“怎么了这是?哪里又不舒服吗?” 赵月也不说话,只是眼泪突然像断了线般,吧嗒吧嗒掉落下来,哭得梨花带雨,配上那张漂亮到极致的面孔,当真是我见犹怜。 唐霄不像某些男人,一见到漂亮女人哭就手足无措,百般安慰,他向来的准则是:你哭任你哭,鸟你算我输,而且多少一丝幸灾乐祸的意味。当然,这也是他前世为何一直单身的原因。 不过赵月不一样,这是唐霄两世以来,唯一一个真正动心的女人。看到她哭,他有些烦躁,不是厌恶,而是担心,隐约还能感到一丝心痛。 好在此时宫殿内只有他们两个,加之赵月哭的时候很平静,只流泪,不出声。要是像胡亥那样哭得惊天动地,估计这时候十有八九已经有一堆武器架在唐霄的脖子上。 耸着肩膀不断啜泣的赵月看得唐霄很是心急:“到底怎么了这是?” 哭着哭着,赵月突然一头扑进唐霄怀里,伸出手臂环住他的腰,泪水再度如同决堤般涌出,很快就把他的衣衫打湿一片。 赵月突如其来的举动令唐霄有些意外,因为她很矜持,从来不会主动与自己发生肢体接触,虽然有些奇怪,但他知道现在不是多说废话的时候。 将赵月的头贴在自己胸口,唐霄伸出手掌在她背上轻轻拍打。 过了许久,赵月才逐渐平静下来,似乎是发现了两人此时的姿势颇为暧昧,脸色通红地从唐霄怀中离开,随后说道:“以后……不要和我……开这种……玩笑,我好……害怕。” 想追一个人,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是必须的,经过冯去疾的帮助,唐霄获得了很多赵月的资料,比如赵月从小丧母这件事。 赵月的母亲云妃原是赵政最宠爱的妃子,即便是与扶苏的生母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造化弄人,云妃在赵月六岁之时就因病去世。 云妃死后,赵月就生了一场重病,一只脚都踏进了鬼门关,后来虽侥幸活了下来,却性情大变,再也不像原先那般活波开朗。 正所谓爱屋及乌,自从云妃逝世,赵政便将对她的爱尽数倾注到赵月身上,到处搜寻奇珍异宝,想着办法逗她开心,这才使得她逐渐从丧母的伤痛当中走出。 听到这句话,唐霄突然有些感同身受,其实原来的唐霄也是由于幼年就失去母亲才会变成一个纨绔子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个人的遭遇颇为相像,所以他能够理解赵月害怕失去的心理。 只是唐霄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一个玩笑,居然会让赵月有如此大的反应,不过值得高兴的是,这也变相地证明了他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 第一百零四章 善变的女人 无论是从生理学还是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女人往往都比男人要脆弱,尤其是生病的女人,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敏感的很。 唐霄无意识说的几句玩笑话,却要用一大堆话来弥补,花了好半天时间才把赵月安抚好。 人在哭的时候,感情会得到发泄,心情会得到放松,但同时也容易感到疲劳,所以哭完之后往往都想睡觉。 唐霄扶着赵月躺下,帮她掖好被角,在她耳边道:“好好休息。” 赵月露在外面的脸蛋红扑扑的,听到唐霄的话轻轻嗯了一声,旋即乖巧地合上了眼睛。 唐霄起身正欲退出房间,却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何时被赵月抓住,回身一看,只见她睁开眼睛,可怜巴巴地轻声道:“别走。” 生病的女人很缺乏安全感,唐霄闻言露出一抹笑容,坐回榻边,双手反握住赵月的手掌,柔声道:“好,我就在这里陪着你。” 赵月微笑着闭上眼睛,没多久就传出了平稳的呼吸声,看来她这几天真的是被厌食症给折磨坏了。 赵月睡下不久,宫殿的大门就被人推了开来,进来的是扶苏和无常。见到唐霄和赵月紧握在一起的手,两人都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惊讶。 找个地方坐下后,扶苏便开始打趣道:“之前见你的时候,就准备跟你说月儿生病之事,可一时之间竟没有想起来,没想到你小子早就跑过来了。 幸好我有先见之明,没让其他人跟着进来,不然我这好妹妹的名声可就算是彻底毁了。” 唐霄不以为意地道:“郎有情,妾有意,两情相悦,有何不可。” 扶苏轻笑一声反问道:“也就你能说出这种不害臊的话,那我是不是应该改口叫你妹夫?” 唐霄厚着脸皮道:“可以先试试,不然以后不一定叫的顺口。” 扶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你就使劲嚣张,让公父看到你俩现在这副模样,一剑刺死你都是轻的。” 唐霄嘿嘿笑道:“这不看不见吗?我的大舅哥。” 担心会将妹妹吵醒,扶苏压低声音怒喝:“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唐霄下意识地回了一句:“诸葛村夫,你……” 扶苏不明所以地问道:“什么诸葛村夫?” 怎么就管不住这张破嘴呢!话刚出口,唐霄就后悔了,要不是边上还有人看着,他真想给自己来上两巴掌。 看着扶苏一脸懵逼的模样,唐霄脑袋飞速转动,找了个借口道:“我突然想起以前在华阴县的时候,有个姓诸葛的老叟也经常这么说我。” 扶苏有些疑惑地问道:“诸葛?还有这么奇怪的姓?我怎么从未听过?无常,你可曾听说?” “公子如此博学多才都不曾听说,我这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老奴又怎会知道。”无常在回答问题的同时,还不忘给扶苏拍上一记恰到好处的马屁。 扶苏笑着问道:“无常,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些溜须拍马的话了?” 无常连连说道:“肺腑之言,肺腑之言。” 跟聪明人说话很轻松,因为对方轻而易举就能理解你的意思,但有时候也很费劲,因为不好糊弄。 这对主仆在这有说有笑,唐霄心里却暗自捏了一把冷汗,表面依旧耸耸肩故作轻松地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嘛。” “好个‘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甚为精辟,要说这世上的奇人异事,还真不少。前些日子会稽郡守送来书信,说是有人在海外仙山寻到一头异兽,无论外形还是习性都与传说中的麒麟无二,现已派人护送着向咸阳赶来。 公父即将回京,不久后就是他的生辰,此时天降祥瑞,乃是对他文治武功的莫大肯定。想来公父看到祥瑞,一定会很高兴。”扶苏说着,眼神中散发出精光,似乎已经预料到赵政见到麒麟时的情景 虽然穿越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切切实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唐霄仍旧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麒麟。那玩意儿只可能存在于神话传说当中,要说出现在世上,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他怀疑十有八九是有人找类似的动物冒充的。 不过看到扶苏那满脸憧憬的模样,唐霄还是没忍心把这个残酷的事实告诉他。 回过神来,扶苏突然拍了下自己的脑袋道:“跟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干嘛,我是来找你去参加晚宴的,这时辰也差不多了。” 唐霄闻言点点头,小心翼翼地将赵月的手松开,然后重新把被子盖好。 唐霄觉得自己的动作已经够轻够慢的了,可当他刚把被子盖到赵月身上的时候,就发现她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唐霄扭头看向扶苏,无可奈何地道:“要不我就不去了,反正也不少我一个。” 赵月这才注意到扶苏和无常也在宫殿之内,一抹红晕瞬间由颈部蔓延到整张脸上,羞得她把被子向上一拉,直接把整个人都蒙在里面。 扶苏颔首道:“也好,那你就留下来多陪陪月儿。” 唐霄正准备点头,却听见被子里传来赵月闷闷的声音:“不用,正事要紧,你快随大哥去参加晚宴,我没事的。” 让扶苏撞见两人的事就已经很没面子了,如果此时赵月再让唐霄留下来,还不知道扶苏会怎么看自己。 扶苏笑道:“月儿害羞了,你还是随我去参加晚宴吧。” 唐霄有些不放心地问道:“真的没事吗?” 赵月把被子拉下去,红着脸说道:“真的没事,你快去吧。” 唐霄还是担心赵月会生气,再次试探性地问道:“那我真走了?” 赵月此时已经羞得不行,见唐霄还在不依不饶地追问,有些不耐烦地推着他的身子道:“哎呀你烦不烦啊,走就是了。” 唐霄抓了抓头,满头雾水,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赵月前后反差如此之大,之前还抓着他的手不让他走,现在却又推着催他离开。 经过这件事,唐霄相当赞同前世流传的那句老古话:女人,都是善变的。 第一百零五章 东窗事发 唐霄和扶苏前脚刚离开,胡亥后脚就气势汹汹带着一堆侍卫来到了秦阳宫。 胡亥的小脸此时依旧有些苍白,双手叉腰,目露凶光,对赵武问道:“那个庸医在哪?” 赵武拱手施礼,却依旧冷冰冰地道:“回小公子的话,属下并不知道什么庸医,也不曾见过什么庸医,公主如今正在里面休息,还请小公子不要大声喧哗。” 听说赵月在宫殿内休息,胡亥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本公子的人分明看见他进了秦阳宫,怎会没有,你莫非想包庇他不成。” 原来之前唐霄回秦阳宫的时候,胡亥害怕万一出事找不到他人,便派了两个侍从跟着,亲眼见他走进秦阳宫后才返程。 胡亥之所以会来找唐霄算账,是因为他去太医院抓药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太医令李方。 这位可是大秦赫赫有名的神医,祖上三代都在太医院任要职,拿过药方仔细一瞧就知道这是泻药,便问胡亥为什么要抓泻药,胡亥不得已将事情经过全部吐露。 李方行医多年还从未听说过有这种奇毒,便主动为胡亥检查身体,结果发现他全身上下都健康的很,而且太医院最近也没有新入职的官员。 胡亥这时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从头到尾都在被别人当猴子耍。胡亥是谁,那可是咸阳宫一霸,向来只有他耍别人,哪有别人耍他的份。 一想到自己一直被那个庸医玩弄于鼓掌之间,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从太医院出来,便带着一大批人到了秦阳宫。 赵武抱剑踏前一步,眼神不善地道:“属下当真没有见过什么庸医,还请小公子莫要在此无理取闹,以免打扰公主休息。”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本公子如此说话?”胡亥别的没学会,倒是把他老爹赵政的暴脾气学了个全,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赵武虽然武艺高强,但毕竟是下人,之前那么说话已经有些逾越,闻言微微躬身道:“属下知罪,只是宫中的确没有小公子口中所说的庸医,请小公子描述下那人的相貌特征,属下也好去帮您问问。” “这还差不多。”胡亥点了点头道:“那家伙身高八尺左右,穿一袭白衫,长的倒还算是人模狗样的。哦对了,最重要的是他手上端着一盘冰糖葫芦,就是外面裹了糖浆的红果。”说到冰糖葫芦,胡亥感觉自己的口水似乎又要流下来。 听胡亥这么一说,赵武立马就知道对方要找的庸医是谁,不过他并没有告诉胡亥,唐霄刚刚才和扶苏离开。 赵武不喜欢唐霄,甚至可以说是讨厌,因为他曾在暗中调查过这个人,发现对方整个就是一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作为看着公主从小长大的人,赵武打心底不愿意她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但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护卫长,不可能干涉到公主的选择。 虽然很讨厌唐霄,但赵武并不准备将他刚刚才和一大公子起离开的事实告诉胡亥。 胡亥是什么德性,宫里人都清楚,如果让他知道唐霄的下落,对方八成得倒霉。虽说有可能大公子在场,不会让小公子得逞,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稍安勿躁,属下这就去帮小公子询问一番。”赵武说完便朝着其他地方走去,装模作样地询问起来。 随便转了一圈,赵武回到秦阳宫门口对胡亥道:“小公子所说之人,今日的确来过秦阳宫,但他并非什么庸医,而是公主的好友,听说公主病了,特来探望。” 胡亥闻言迫不及待地问道:“他如今身在何处?快领本公子去找他,居然连本公子都敢骗,看本公子怎么收拾他。”边说边把牙齿咬得嘎吱作响,双目之中凶光毕露。 赵武答道:“巧的很,那人在小公子来之前刚离开秦阳宫。” 胡亥继续追问道:“去了何处?” 赵武摇摇头道:“这就不得而知,兴许是出宫去了。” 胡亥仍旧不甘心:“他是什么人?” 赵武无奈地道:“公主的客人,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哪敢问东问西。” 赵武的一问三不知,瞬间让胡亥变得如同泄了气的气球般无精打采,从小到大,他还没受过这份罪,太憋屈了。 就在此时,有个侍卫提议道:“小公子,这咸阳宫这么大,或许他一时半会还未出宫,我们一边令人在各大宫门蹲守,一边派人在宫中四处搜寻,就不信找不到他。” 胡亥眼前一亮,拍着那个侍卫的肩膀,兴奋地道:“好主意,就这么办,等抓到那个庸医,本公子重重有赏。” 胡亥捏着小拳头暗自想道:死庸医,今日就算掘地三尺,本公子也要找到你,敢骗本公子的你是第一个,本公子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阿嚏!” 走在半路上的唐霄突然没来由地打了个喷嚏。 扶苏见状有些担心地问道:“感染风寒了?要不要请太医帮你看看。” 唐霄揉了揉鼻子,不以为意地道:“没事,不知道哪个王八蛋在咒我,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扶苏将之前说的话再次重复了一遍:“我说你如果想娶月儿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唐霄问道:“此话怎讲?” 扶苏缓缓说道:“我们兄弟姐妹十八人中,月儿最受公父疼爱,这一点即便是最小的亥弟也及不上。 有些比她小的妹妹都已嫁做人妇或者住在宫外的公主府内,她如今已过二八年华,却仍旧留在宫中。 近两年来,向公父提亲的人越来越多,他都不曾答应,主要还是因为他舍不得。” 没想到赵政这家伙居然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儿控,不过也幸亏如此,不然这么好的媳妇还不知道会被哪个天杀的给抢走。 唐霄嘿嘿笑道:“这不正好便宜我了吗。” “跟你说正经事呢,别嬉皮笑脸的。”扶苏瞪了唐霄一眼,继续说道:“你虽然年纪轻轻就已经封了伯爵,为我大秦做了不少贡献,但这些在公父眼里还算不得什么。 另外我得到消息,李信决定在公父寿辰当日为李超提亲,对象正是月儿,而他准备的聘礼是陇西所有世家贵族的效忠。” 第一百零六章 天价聘礼 从秦先祖秦非子养马有功被周孝王封为附庸开始算起,秦国距今已有近七百年历史。 从秦襄公派兵互送周平王东迁被封为诸侯国开始算起,秦国距今也有五百多年历史。 但若是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算起,大秦建立国祚不过短短五年历程。 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年轻帝国。 历史悠久,所以孕育出了一大批底蕴深厚的世家贵族,而赵政之所以能够倾举国之力横扫六国,背后少不得这些世家贵族的支持。 年轻则是因为根基不稳,六国覆灭,剩下的王公贵族加起来不计其数。虽然其中大部分都被赵政迁到咸阳就近控制,但仍有许多流落在外,甚至渗透到各地世家贵族当中,这些都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如今的大秦看似国泰民安、四海升平,实际内忧外患一直以来都不曾断绝,内有世家贵族、六国余孽暗中作祟,外有罗马波斯虎视眈眈。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按照历史发展,千百年后会不会出现一个叫常申凯的家伙喊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但实际上早在春秋时期,五霸第一的齐桓公就已经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尊王即安内,攘夷即攘外。 身为统治者的赵政,自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专心对抗外敌之前,他得先想办法解决一些内部问题,比如——秦地四郡郡守叛乱。 赵政原本是想借彻查贪污赈灾粮饷一案,大举削弱四郡郡守所在家族的势力,却没想到四大家族胆大包天,居然趁机发动叛乱,虽说最后被镇压了,但也给他提了个醒。 在这种时候,李信如果用陇西所有世家贵族的效忠当聘礼向赵政提亲,结果还真不好说。 唐霄现在很烦躁,他搞不懂,自己也没想着去招惹李家父子,怎么这两人总跟自己过不去。小的一心想致自己于死地,老的现在还想帮小的抢自己媳妇。 唐霄狭长的眸子里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凛冽杀意:李家父子必须死! 看着扶苏,唐霄正色问道:“你之前不是还说今上舍不得吗?” 扶苏嗤笑一声道:“你太天真了。舍不舍得是一回事,嫁不嫁又是一回事。 虽然不想承认,但无情最是帝王家这话说的确不假。 我大秦国祚初立,朝政不稳,若是能够争取到陇西所有世家贵族的效忠。 我相信即便公父再不舍得,月儿十有八九也是嫁定了。” 唐霄面色凝重,神色严肃道:“如果我一定要娶月儿,有什么办法?” 扶苏答道:“你若是能拿出比李家更让公父心动的聘礼,我相信公父最终还是会选择你,毕竟李超那家伙是什么样,他心里也有数。” 唐霄白了扶苏一眼道:“你这跟没说有什么区别,我要是有那种东西,还用得着问你。” 唐震生前虽被封为武平侯,但由于出身平民,没有底蕴,在世时也不曾结交其他贵族,所以一旦身死,其影响力也就随之烟消云散。 别说是陇西所有世家贵族,就是其中随便出来一个,也是如今的唐霄不可撼动的存在。 扶苏没好气地道:“好心当成驴肝肺,本来还准备在公父面前帮你美言两句,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 一听这话,唐霄立马就怂了,腆着张脸道:“别啊,大舅哥,咱俩什么关系,你不帮我帮谁。” 扶苏瞥了唐霄一眼,阴阳怪气地道:“某人刚才不是还嚣张的很吗?” 唐霄抓着扶苏的衣袖,边摇边求道:“我错了还不行吗,再说,你也不希望月儿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人吧。” 唐霄的力气还真不小,扶苏好不容易才把衣袖从他手里拽回来,旋即用一种极其鄙视的眼神看着他道:“但我也不希望他嫁给你这么个无耻之人。” 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唐霄突然往后跳了一步,指着扶苏道:“赵扶苏,我告诉你,你要是不帮我,我就把你在新兵营干得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全部抖出来。” 扶苏语气顿时一滞:“你!” 唐霄眼神一凛道:“你什么你,别忘了,你可有不少把柄在我手上,最好乖乖帮我在今上面前美言几句。 否则的话,你扶苏公子的一世英名可就要毁于一旦了。” 不甘示弱地和唐霄对视了许久,扶苏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算你狠。” 要是其他人敢和扶苏这么说话,现在已经被无常狠狠地修理了一顿。可如果是唐霄,无常不仅不会去理会,反而会在边上看得津津有味。 首先,无常本来就很喜欢唐霄这个腹黑腹黑的小子。其次,唐霄可以算是扶苏认可的为数不多的真正朋友,以他俩的关系,这很正常。 唐霄也明白扶苏的用意,自从听说李超要娶赵月的消息之后,他就变得有些心神不宁。而扶苏之所以会和他斗嘴,说这些无意义的玩笑话,就是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唐霄不得不承认,扶苏还是很了解自己的,经过这番对话,他的心情的确转变了不少。 两人一路顶嘴,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举行晚宴的场所——兴乐宫。 兴乐宫修建于始皇二年,周回二十里,前殿东西十九丈七尺,两序中三十五丈,深十二丈,高四十丈。上面建有一座观宇,因赵政曾在此射下过鸿雁,故得名鸿台,是兴乐宫的标志性建筑。 因为是扶苏举行的晚宴,这回来的人明显比上次的波斯晚宴多了不少,唐霄在场中见到了不少熟悉面孔:沙普尔、霍尔木兹、巴赫拉姆等,基本上此次来秦的所有波斯使臣都来了。 就连平时不愿来这种场合的冯去疾,此时也坐在案几前和周边的官员畅谈,唐霄便走到老爷子面前乖乖地施礼请安。 老爷子不知道在和那些人说什么,正说到兴起之处,突然被唐霄打断,旋即有些不耐烦朝他摆了摆手道:“去去去,别来打扰老夫,没见老夫正忙着呢吗?” 知道自己闯了祸,唐霄抓了抓后脑勺,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识趣地去了别处。 绕了一圈下来,唐霄发现了一件怪事,他居然没找到王离,要知道这小子平日里可是最喜欢凑热闹的。 第一百零七章 狮虎相争(好像狮子比老虎厉害) 以唐霄目前的身份,参加这种宴会最多只能坐在边角,与其被人请过去,不如自己主动坐过去。 唐霄刚坐下不久,就听入口处传来一阵喧嚣,抬头一看,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家伙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这也是个熟人,二公子将闾。 唐霄看得出来,这家伙表面看似豁达大度,实际却是睚眦必报之辈,而且还拥有着极大的野心,像他这样的人绝对不会甘心沦为臣子。 之前在七夕诗会上唐霄坏了将闾的好事,从当时对方的眼神来看,这事绝对不会轻易了结。 但唐霄等了很久都没等来将闾的报复,后来进入新兵营参加训练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事也就被慢慢淡忘,直到今天再次见到对方才想起来。 这回诗词双绝倒是没跟将闾一起,不过出乎意料的是,李家父子居然紧随在他其后,亦步亦趋。 唐霄坐在最边上的角落,虽然离扶苏很远,但离入口很近,本来是为了悄无声息地离开,却没想到一下就被进门的将闾看见。 见到唐霄,将闾瞳孔一缩,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狠厉,不过转瞬便将视线移开,和围上来的官员寒暄起来。 李超也见到了唐霄,但他没有将闾的城府,连最基本的喜怒不形于色都做不到,直接傻了吧唧盯着唐霄,双目之中杀意盎然,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俩有仇。 察觉到李超的眼神,唐霄想起自己白天差点被对方弄死,还有对方想娶月儿的事,顿时感觉胸腔之中充斥着愤怒,旋即眼神冰冷地朝他望去。 这是和红豆学的,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红豆就是这种眼神,差点没给唐霄吓出心理阴影来。 对上唐霄的目光,李超突然心神一怔,感觉像是被一条阴戾的毒蛇盯上,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似乎连周遭的温度也随之降低下来,甚至觉得呼吸都有些不顺畅。 直到李超把头扭向别处后,这种压抑的感觉才逐渐消失,但里面的衣物早已被汗水浸湿。他不明白,一个没上过战场、没沾染过鲜血的人,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眼神。 一阵寒暄过后,将闾走进宴会大厅,大摇大摆地坐在左手边第一张案几前,然后对着坐在上方的扶苏拱手道:“见过大哥。” 大厅之左也就是扶苏之右,秦国以右为尊,按理来说,这座位应当属于远道而来的波斯主使巴赫拉姆,但此时却被将闾鸠占鹊巢。 能和扶苏玩心机的,没有一个是傻蛋。将闾不会不知道自己坐的位置有什么含义,却依旧选择堂而皇之地将其霸占,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既是对作为东道主的扶苏的挑衅,同时也是对作为主客的巴赫拉姆的挑衅。 扶苏下意识地皱起眉道:“二弟,你坐错位置了。” 将闾闻言,一双虎目环顾四周,淡淡问道:“这里莫不是已经有人了?” 众人低首,无人回话。 将闾见状,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看着扶苏缓声说道:“既然无人落座,容小弟我坐上一坐,又有何不可?” 嘭! 一声巨响在大厅之中凭空乍起,原是扶苏一掌重重拍在了面前的案几之上,紧随而来的是一声厉喝。 “放肆!” 扶苏目光像一把刀子死死地盯着将闾,俊秀的五官已经变得微微有些狰狞,几缕发丝从束发冠中跑出,落在面庞两侧,整个人宛如一头暴怒的雄狮。 扶苏脾气的确很好,但不代表他不会发火,但平时就算是发火也不会失态,从来都是一副谦谦君子的姿态,这是唐霄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见到扶苏这副模样。 倒不是说扶苏平时都是装出来的,显然是因为将闾这番话触及到了他的逆鳞,他哪里听不出对方的话中之意,这是在变相摆明对皇位的觊觎之心。 唐霄丝毫不怀疑扶苏是个胸怀天下的人,这一点从他主动请缨去秦地四郡治理旱灾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且自从赵政东巡他暂代国政后,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就已经连续颁布十多道体恤百姓的政令,可见他是真正想要为百姓做点事。 如今的咸阳城,街头巷尾,老少妇孺,凡提及扶苏公子者,无不交口称赞。 想要将一个国家真正治理好,使其变得日益繁荣昌盛,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是最好的选择。扶苏现在是大秦的大公子,离目标只有一步之遥,所以他绝不容许有其他人染指。 扶苏一直以来都知道将闾有争夺帝位的野心,但对方从未表露出来,他也不想去挑明,毕竟这种事情终归见不得光,一旦拿到明面上来讲就是彻底撕破脸皮的时候,他不愿意为了争权夺利与兄弟反目成仇。 对于将闾,扶苏可以说是一再容忍,只是对方野心实在太重,从上次的七夕诗会到此次晚宴,种种迹象都表明对方已经即将按捺不住。 据黑冰台报上来的消息,将闾明里暗里已经拉拢了诸多势力,太原郡的世家贵族以诗词双绝所属的萧尹两家唯首是瞻,既然上次萧然和尹寒甘愿追随他向自己发难,就说明整个太原郡的势力基本都已被他拉拢。 除此之外,方才将闾居然和李家父子一同入场,虽然后来分散开来,但以李信向来谨慎小心的性格,如果不是确定立场,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将闾丝毫不惧扶苏那凌厉的目光,双目瞪得滚圆,与其对视。他本就是豹头环眼,天生恶相,再加上这一脸络腮,铜铃般的眼睛,整个人宛如一头择人而噬的猛虎。 一头雄狮,一头猛虎,狮眼与虎目相对而视,空气之中似乎有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硝烟味。 本来对于将闾抢占自己座位之事,巴赫拉姆非常的不满,但当他见到扶苏和将闾有反目成仇的趋势之时,瞬间觉得这个座位似乎失去的还挺有价值。 面带笑容地坐上扶苏左右边首位,用大秦话来说就是巴赫拉姆准备“坐山观虎斗”,不过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他的意。 扶苏和将闾对视良久,连空气似乎都为之凝固,突然之间,两人不约而同地发出大笑,这是两个权谋者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第一百零八掌 艰难选择 扶苏和将闾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家兄弟关起门来怎么吵都没关系,但万万不能叫外人看了笑话。 见两人笑得前仰后合,巴赫拉姆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搞不懂,前一秒还剑拔弩张,眼看着就要动手的两个人,怎么转眼间就可以笑得那么开心,虽然这笑声怎么听都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两人笑着笑着,突然没有预兆地停了下来,不动声色地将视线转向在一旁看戏的巴赫拉姆,后者十分识趣地低下了脑袋。 经过这段小插曲过后,两人颇有默契地都没有再提起座位之事,而宾客也开始陆续入场,按照身份地位依次落座。 唐霄猜的不错,他的座位从头到尾都没有人过问。倒也不意外,因为这种边角位本来就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种,连负责倒酒水的侍女都没有一个,不过这却正合他的心意,一个人吃点东西,喝点小酒,美滴很。 可当唐霄拿起面前的酒坛时,差点没忍住骂出声来。天杀的扶苏,晚宴上用的酒水居然全都是自家产的白酒,亏那家伙前两天还好意思腆着脸跟自己说宫里没酒了。更蠢的是,自己竟然还信了,硬生生地从牙缝里挤出了几十坛。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唐霄发现每次当他想独自一人静静的时候,总会有莫名其妙的人来打扰,这次也不例外,声音虽然不是很熟悉,但一听就知道是沙普尔。 抬起头,唐霄眯着眼睛对沙普尔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字正腔圆地缓缓吐出三个字:“不!可!以!” 沙普尔半个身子都已经挨到垫子上,听见唐霄的话,动作顿时一滞,随后勉强挤出一抹笑容道:“唐先生真会开玩笑。”说完便自顾自地坐了下去。 唐霄敷衍地笑了笑,心里却忍不住回了一句:谁跟你开玩笑。 任谁都能看出来,唐霄明显不想搭理沙普尔,但沙普尔却似乎视而不见,坐下后便笑问道:“阁下的棋艺当真是高深莫测,不知师承何人?” 斟了杯酒,唐霄漫不经心地答道:“自学成才。” 沙普尔难以置信地问道:“自学成才?” 难怪沙普尔如此惊讶,他之所以能有如今的高超棋艺,天赋过人只是一方面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潜心钻研张心诚留下的棋谱二十多年。 端起酒杯小酌一口,唐霄毫不犹豫地道:“是的,你没听错,自学成才,我是天才,有什么问题吗?” 沙普尔虽然在波斯长大,但八岁之前都在大秦生活,在他的印象里,大秦人大多很谦虚,而且讲究“伸手不打笑脸人”。 但沙普尔没想到会遇到唐霄这么个不要脸的货,被他一连串的回答噎得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过了许久才连忙摆着手道:“没问题,当然没问题,阁下果然天资聪颖。” 唐霄觉得有些奇怪,按照沙普尔那心高气傲的性格,今晚为什么会这么低声下气地跑来和自己说话,难道真的是因为被自己的棋艺给征服了? 不对,事出无常必有妖,唐霄觉得自己还是小心点为妙。 唐霄放下酒杯,眯起眼睛看着沙普尔道:“有话直说,如果没事,请不要打扰我喝酒。” 沙普尔叹了口气道:“在下只是感到有些惋惜,今晚过后,在下就要回到波斯。 或许如阁下所说,大秦还有许多不为人知或者不愿意出手的高手,但阁下的确是在下迄今为止遇到的唯一对手。 下次相见会在何时是个未知之数,当然很有可能没有再见之日,也不知何时能有机会再与阁下痛痛快快地对弈一场。 既然如此,请允许在下敬唐先生一杯。”说着便将酒杯斟满,双手端起。 看着沙普尔满脸真挚的神情,唐霄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举起酒杯道:“我也敬你,你是一名值得尊敬的对手。” 酒杯重重地碰到一起,唐霄的神情陡然变色,不过转眼便恢复正常,因为坐在角落,所以无人注意。 酒杯分开,两人同时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喝完这杯酒,唐霄突然捂起肚子道:“沙普尔先生,我肚子有些不舒服,恕我失陪一会儿。” 沙普尔闻言笑道:“无妨。” 宫中举行晚宴,戒备相当森严,离开宴会现场,唐霄还被接连盘问了好几次。 来到一个墙角,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人后,唐霄才摊开手掌,掌心当中是一团皱不拉几的布条。 绢布是沙普尔在之前碰杯时趁机塞给他的,唐霄本来想问个清楚,但看到对方拼了命地挤眉弄眼后,当下觉得这事并没有那么简单,便找了个借口离开宴会现场,想看看这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 打开布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小字,借着淡淡的月光,唐霄好不容易才认出上面的字迹——纵火,大牢,调虎离山。 看到这八个字,唐霄瞬间心神一凛,想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后果。 扶苏曾和唐霄说过,前段时间黑冰台接连捣毁了好几个波斯的情报机构,抓捕了众多细作,其中肯定不乏重要人物,但这些人骨头大多硬的很,严刑拷打了许久都没问出什么很有价值的信息。 这些细作现如今正被关在内史大牢之中,再联想到沙普尔递给自己的布条,唐霄觉得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波斯人会在晚宴其间,于咸阳城内四处纵火,然后趁乱袭击内史大牢。 想到这个可能,唐霄心中便焦躁起来,如果那些细作真的被救走,赵政东巡归来必定会龙颜大怒,到时候扶苏可就要遭殃了。 唐霄迫不及待地想将这个消息告诉扶苏,却又担心沙普尔给的是假信息,那个后果绝对不是他可以轻易承担起的。 权衡再三,唐霄最终还是决定不将这个不明真假的消息告诉扶苏,却也不愿意坐以待毙,于是便拿着扶苏的玉佩一路畅通无阻地朝着咸阳宫外跑去。 第一百零九章 调虎离山,守株待兔(一) 一出咸阳宫,唐霄便马不停蹄地赶往黑冰台,冯去疾在参加晚宴,蒙家兄弟在骊山军营,王离那家伙也不知去向,他目前唯一能够寻求帮助的就是百里臣。 一路奔袭,当唐霄气喘吁吁地来到黑冰台时,却发现前院里面灯火通明,数不清的黑冰卫正手持火把,全副武装,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百里臣和周不易正站在队列前方说着些什么。 天地玄黄四卫加上后卫,总人数在两千左右,执勤采取两班制,白天一半,晚上一半,每半月轮换一次,唐霄最近轮值白班,所以今晚才有时间出来活动。 对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唐霄,百里臣也有些意外,瞥了正扶着门槛喘粗气的他一眼问道:“你小子怎么现在跑过来了?” 看到眼前这情景,唐霄觉得自己这一趟十有八九是白跑了。 深吸一口气,肺就里像火烧一样,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唐霄苦笑着道:“您也得到消息了?” 百里臣皱了皱眉头,觉得此事并不简单:“为何要用也字?” 唐霄直起身子,走到百里臣身边,将布条递到他手中,旋即附耳将自己的猜测尽数说出。 百里臣一边展开布条,借着火光辨认上面的字,一边听着唐霄所说的话,听完之后,眼睛眯成一条缝道:“他为何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你?” 唐霄摇摇头道:“属下对此也感到颇为疑惑。” 百里臣摆了摆手道:“此事容后再说,现在时间紧迫,不知道那群波斯人何时会发起行动,须得先做防范,既然赶上了,就跟着一起吧。” 百里臣似笑非笑的神情,让唐霄突然有种自投罗网的感觉。 “属下是从宫中出来的,佩刀未曾带在身上。” 离开军营,没有蒙恬三天两头的鞭策,唐霄又恢复到之前惫懒的性子。在他看来,既然消息已经送到,还是早点抽身为妙,打打杀杀的实在不适合自己这种翩翩公子。 谁料话音刚落,一把与平时所见样式不同的百兽刀便落在唐霄手中,百里臣的声音随之在耳边响起:“这是老夫的佩刀,虽多年未用,但保养得当,依旧锋利,你且拿去使。” 唐霄张了张嘴,还要说些什么,突然见到百里臣正用他那双仿佛能刺穿人心的眸子盯着自己,于是自觉地将那些找死的话尽数吞回肚子里。 得,看来今晚是跑不掉了。唐霄也认命了,拿着刀朝队伍后方走去。走到最后一排时,却惊讶地发现王离竟然也在其间,此时还在对着自己疯狂眨眼,便不动声色地走到对方边上。 “出发!” 随着百里臣一身令下,所有黑冰卫立时将手中的火把熄灭,刀提在手,依次跑出官所。 然而一众黑冰卫还未完全离开官所,就见到咸阳城四面八方的天边同时亮起红光,红光越变越大,蔓延的速度极快,瞬间就染红了大片天空,隐约还能听见女人和孩子的哭喊声。 看到这些红光,唐霄顿时相信了沙普尔在布条上所写的信息,不过这也令他更加摸不着头脑,他实在是搞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冒险告诉他这个信息。 “火速赶往咸阳大牢。” 百里臣也意识到波斯人开始动手了,高喊一声,队伍奔袭的速度顿时加快不少,一众黑冰卫在黑夜之中宛如鬼魅般极速行进。 按照火光亮起的方位来看,着火的地方应该主要集中在东西二市,这是城内最大的的交易场所,也是人员最为集中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必定会产生重大伤亡。 赶往大牢的路上,黑冰卫们见到了接二连三拎着木桶去救火的士卒衙役。 赶到目的地的时候,看守大牢的狱卒已经寥寥无几,不过好在波斯人还未发动攻击。 因为有部分黑冰卫常年在外执行特殊任务,一半和唐霄一样值的是白班,所以今夜召集起来的人数不过五百人。 虽然只有五百人,但黑冰卫在大秦的威名可不是吹出来的,突然间见到这么多黑冰卫,狱卒们一个个都吓得不敢说话。 百里臣看着一群瑟瑟发抖的狱卒问道:“谁是狱头?” 无人应答。 百里臣提高声音再度问了一遍。 仍旧无人应答。 百里臣眉头紧锁,厉声问道:“最后再问一遍,狱头到底是谁,快站出来,老夫耐性有限。” 百里臣话音刚落,只见一个脑满肥肠的胖子惊慌失措地从人群中滚出,抱住他的大腿便抹起眼泪,嘴里着急忙慌地喊道:“小人……知罪,我不……该被贪……欲蒙蔽……双眼,私自收……受贿赂,还请……官爷从……轻发落。” 百里臣闻言愣了一下,旋即一脚将胖狱头踢翻外地,抖了抖沾染上鼻涕眼泪的衣衫,没好气地道:“没问你这个。” “啊?”听到百里臣的话,胖狱头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 刘浩当狱头近十年,这些年间他里里外外陆陆续续地赚了不少外快,日子过得相当滋润,硬是从起初一个骨瘦如柴的小伙变成如今这幅肥头大耳的模样。 不过刘浩多年以来一直也都在提心吊胆,毕竟依照大秦律,私自收受贿赂乃是大罪,轻则剜鼻割耳,重则人头落地。 所以在听到百里臣寻问狱头是谁之时,刘浩差点就吓尿了,心想自己不过收受一些贿赂而已,为何要如此兴师动众。 百里臣看着刘浩道:“老夫是黑冰台右卫统领百里臣,你收受贿赂之事老夫暂且不管。 从现在开始,只要你听老夫号令行事,若是表现得好,便是向上面求情,免了你的罪名也尚无不可。” 知道是自己不打自招说漏了嘴,刘浩连肠子都悔青了,但见事情还有转机,立马忙不迭地点头道:“小人一定言听计从。” 第一百零十章 调虎离山,守株待兔(二) 百里臣看着刘浩问道:“前些日子抓来的波斯细作如今身在何处?” 面对眼前这个凶名远扬的屠夫,刘浩不敢有丝毫隐瞒,如实答道:“关押在大牢最深处。” 百里臣手臂一挥道:“带老夫前去看看。” “请随我来。” 刘浩说完便主动在前面带路,百里臣旋即带着右卫的所有人员跟了上去。 咸阳大牢建于始皇二十七年,由公输般后人设计建造,内含各种机关秘术,若是不了解其中构造之人贸然闯入,十有八九会困于其中,甚至失去性命。 大牢设有内外两道门,外门由坚硬的千斤巨石所制,牢不可破,只有从内部借助机关才能打开。 进入外门,是一片极其空旷的广场,这里白天是官兵们的日常操练之所。 广场四周建有高墙,正中间铺着一条相当宽阔的青石路,足以容纳一辆六驾马车于上行驶。 道路两旁每隔二十步便设有一只三脚火盆,此刻全都被点亮,将整个广场照的亮如白昼。 周不易所率的左卫此刻已经尽数登上高墙,出发前每人都带着一把秦弩,此刻布下天罗地网,就等着波斯人自投罗网。 大牢外,数不清的身着夜行衣之人一动不动地潜伏在各个角落,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一般,仿佛与这漆黑的夜幕彻底融为一体。 几道红光突然出现在咸阳城上方,并迅速扩散开来,转眼间已然照亮了大片天空。 看守大牢的官兵被划分成数个队伍,各自奔向城内起火的方位,与那些潜伏在黑暗中的人擦肩而过。 行动进行得如同计划中一样顺利,蓄意纵火,官兵救火,防守空虚,现在是最佳的进攻时机。 然而就在这群人抽出武器准备动手之时,一阵整齐划一的步伐声瞬间由远及近,只见一群身着玄鸟服、腰佩百兽刀的卫士正朝着这边极速赶来。 见到这群黑衣卫士,一个冷酷又夹带着惊讶与愤怒的声音陡然响起:“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因为担心会被发现,说话的声音被压的很低,如果此时有其他人在场,就会发现这人说的并不是大秦的语言,而是波斯语。 另一个声音答道:“看他们的衣着应当是大秦的黑冰卫,至于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我也不太清楚。” 最先说话那人仅仅暴露在外的眼睛中散发出冰冷的寒意:“难道有人提前走漏了消息?” 另外一人询问道:“目前看来也只有这个可能,现在怎么办?” 领头之人想了很久,最终下定决心咬牙说道:“照原计划进行。” “是!” 第一百零十一章 调虎离山,守株待兔(三) 石门开启后,栾晋领着一半右卫留在中门与内门之间,犯人纷纷被开门声从睡梦中惊醒。 睁开眼就见到面前黑压压的全是人,一个个的还都手持武器,犯人们心头没来由地涌上一股惊慌,待看清这些人的穿着之后,惊慌直接转变成恐惧。 一个面黄肌瘦的犯人颤颤巍巍地朝着边上一个秃头犯人问道:“老……老大,为……为什么会……会有这……这么多……多黑冰卫?” 黑冰卫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的人才,随便拉出一个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存在,如今两百多名黑冰卫一起出现在眼前,任谁都会感到害怕。 秃头犯人也被吓到,有些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也不……不清楚,但肯……肯定有……有大事要……要发生。” “会……会不会是……是有人要来……来劫狱?”瘦个犯人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却没想到居然直接猜中了事情的真相。 秃头犯人看了看周围道:“不……不能吧,这里戒……戒备如此森……森严,来劫狱不……不就是找……找死吗?” 窃窃私语的不止这两人,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就像有无数只苍蝇在耳边飞来飞去,令人心生烦躁。 “闭嘴!” 栾晋的怒吼在牢中猛然响起,原先还嘈杂无比的大牢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百里臣领着另外一半右卫进了石门,门内的牢房连窗户都没有,只有过道两边墙壁上的火把散发出忽明忽灭的光亮。 与内门外不同,内门里的每间牢房只住一名犯人,关押在这里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背负着人命,然而他国的细作比这些亡命之徒还要危险千百倍。 恶徒再凶残,顶多能杀十人、百人,但细作只要窃得重要机密,轻则战役失败、影响大局,重则国破家亡、山河破碎。 前些日子黑冰台共捣毁波斯在咸阳的情报机构八处,抓获细作一百三十五人,连日来因承受不住严刑拷打死去的有五十七人,如今剩下的七十八人全都关押在这里。 这些波斯细作大多经过专业训练,宁死都不肯吐露半点消息,不过终归有贪生怕死之辈,波斯人中也不乏软骨头,因此陆陆续续也获得了一些重要信息。 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信息就是在这些细作之中有位波斯的重要人物,那具体是谁,并不清楚,但那人手中有一本名册,上面详细地记录着波斯安插在咸阳城内所有情报机构的地点和人员,只要拿到这卷名册,就可以将城内的波斯情报网连根拔起。 因此百里臣一得知有人要袭击咸阳大牢,就火速召集黑冰卫,马不停蹄地赶往这边。 也正式因为如此,波斯人才会选择在离开大秦的前一晚孤注一掷,不顾一切前来劫狱。 待所有人都进入内门之后,厚重的石门就轰然落地,激起的灰尘四处飞扬,庞大的气浪吹得墙壁上的火把都灭了好几根。 唐霄进门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发现石门足有半米多厚,材质是石英石,再结合石门的长度和高度,可以推算出,这扇石门至少有千斤之重,单凭两个人的力气,根本不可能拉的起来。 再仔细一看,唐霄才发现青铜链的顶端有着类似滑轮组的机关存在,可以极大地节省力气。 对于滑轮组能够出现在大秦,唐霄并不意外,因为早在春秋时期成书的《墨经》当中就有着对滑轮的记载,时至今日,有人能够研制出更进一步的滑轮组也不足为奇。 刘浩带着百里臣走到大牢最深处,清点了一下细作的人数,发现又有三个人失去了呼吸。 因为得到了那条重要信息,所以最近一段时间狱卒并没有对剩下的细作进行拷问,百里臣查看了一下,死去的这三个人皆是由于伤口感染。 就在百里臣探查完最后一名死者的情况,从牢房中走出来时,旁边的牢房里突然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百里老贼,老子草你祖宗,有胆子放老子出来,老子要和你大战三百回合。” 百里臣走到那间牢房外,只见说话那人披头散发,身上的囚服破破烂烂,露出瘦骨嶙峋的身躯。 见到百里臣,那人的情绪相当激动,两只枯瘦的手臂伸出青铜栅栏外胡乱挥舞,嘴里不停地说着不堪入耳的脏话,眼中露出连绵不绝的滔天杀意,恨不得把他给碎尸万段。 借着火把的光亮,百里臣看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认出此人,不过并没有理会他的叫嚣,转头向刘浩问道:“他怎么还没被处斩。” 刘浩拱手答道:“回百里统领,此人罪大恶极,依我大秦律例,应当处以车裂之刑,只是最近适逢波斯使者来访,大公子说不宜行此酷刑,便被耽搁了。” 原来此人名叫温杰,原是一名恶名昭彰的江洋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最爱行采花之事。 每每看到合心意的女子,便会半夜偷偷摸入女子家中,对其施行贱淫之事,事后竟然还残忍地将其一家老小屠杀殆尽。 多年以来,被温杰奸丶杀的女子居然高达百人之数,惨死在其手上的无辜者更是不计其数。 其实早在多年前,百里臣就注意到了温杰,只是此人行踪飘忽不定,而且为人十分谨慎,实行的多次抓捕都让他给逃脱了。 直到前些日子黑冰台在捣毁波斯的情报机构之时,无意间将正在天香阁喝花酒的他捕获。 “既然如此,就由老夫来代劳吧。”百里臣说完便指着牢门上的青铜锁链道:“把门打开。” 刘浩大惊失色道:“百里统领,万万不可,此人武艺高强,且性格暴虐,之前有个狱卒给他送饭时,一时疏忽,差点被他给拧断了脖子。” 百里臣踢了刘浩一脚,没好气地骂道:“让你开就开,哪那么多废话,出了事老夫顶着。” 刘浩闻言慢吞吞地取出腰间挂着的钥匙,小心翼翼地将牢门给打了开来。 牢门刚打开仅能容纳半个身子的空隙,刘浩便感到耳旁一道疾风掠过,嘭的一声响起,牢门被再次关上。 一阵令人眼花缭乱的刀光在牢房内闪过,一声撕心裂肺的凄厉嚎叫随之响起,但这声音刚刚响起便戛然而止,紧接着便见到百里臣从中走出,掏出一块白布仔细地擦拭着剔骨刀上的血液。 众人借着火光向牢房内看去,见到了令他们终生难以忘怀的一幕,只见墙面上溅射着几道由下及上的血痕,六个尸块躺在地面上的血泊当中,分别是头颅、躯干以及四肢,头颅上的眼睛还未闭合,散发出难以置信的目光。 百里臣说到做到,居然亲手将温杰处以了车裂之刑。 第一百一十二章 激战 温杰死的很惨,整个人被分成了六段,切面很平整,难以想象,百里臣究竟是如何用一把小小的剔骨刀做到这种程度的。 地面和墙上,到处都是血液,唯独百里臣的衣服上和牢房外面,连一丝血迹都没有,可见其刀法之精妙,简直恐怖如斯。 虽然温杰已经死了,但唐霄还是有种想把他臭骂一顿的冲动,之前那么嚣张,还以为能有多厉害,结果瞬间就被百里臣给秒杀了,连带着给自己都留下了终生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好奇心害死猫,这话一点不假,唐霄很后悔,后悔去看牢房内的景象,他现在脸色一片惨白,没有一点血色,胃里不停地在翻滚,呕吐物到喉咙边好几次都被他硬生生地给咽了回去。 这是唐霄两世为人,第一次见到杀人的场景,第一感觉就是恶心想吐,还是源源不断的那种,他现在算是体会到女人孕吐时到底有多难受。 紧跟着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波动,这是一种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感受,隐含着对生命脆弱易逝的感叹,又夹杂着面对死亡时的恐惧。 百里臣将擦拭完的剔骨刀收回腰间,从头到尾,神情没有一丝变化。对于他来说,把温杰分尸不过是随手为之而已,根本不值一提。 直到这时,唐霄才突然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平日里见谁都笑眯眯,一副和蔼可亲模样的老人家,可是当年令无数贼人闻风丧胆的“屠夫”。 唐霄虽然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但他忘记右卫之中还有不少和他一样的后卫,有些心里素质差的,见到牢房里的场景后,直接就扶着墙壁吐了出来。 人一旦产生呕吐的欲望,但凡听到一丁点有关呕吐的字眼,就有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更别说看着好几个人围在身边大吐特吐,难闻的呕吐物遍地都是。 于是唐霄和另外一些之前原本已经忍住的很快也崩溃了,纷纷加入到呕吐大军之中,不过他们都很有默契的吐在墙边,有的直接隔着栅栏吐在牢房里。 关押在这里的犯人,除了那些细作,被抓进来前哪一个在江湖上不是凶名显赫、心狠手辣之辈。 要是以前,有人敢在他们的牢房外面呕吐,他们早就气得跳脚大骂。 脾气差的搞不好会直接伸手把那人脑袋捞过来爆锤,甚至直接勒死的都有。 但自从目睹了刚才温杰惨死的场景,又或者听到温杰临死前发出的震慑灵魂的惨叫之后。 每个人现在都变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不小心惹得百里臣一个不高兴,落得个身首异处,四分五裂的下场。 看着这些呕吐不止的后卫,百里臣淡淡地道:“听见没,外面已经打起来了,你们得吐快点,不然等会敌人打进来,可别连刀都来不及拿。” 也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怎么的,百里臣话音刚落,就有人直起身子,擦了擦嘴边的污秽之物,紧接着其他人也都结束了呕吐,不过一个个全都脸色苍白,神情恍惚,脚步虚浮。 唐霄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刚才差点连胆汁都吐出来了。 百里臣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还是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因为想当初他第一次见到杀人的场景时,可是整整吐了一天。 唐霄直起身子,压低声音向身边面不改色,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的王离问道:“你怎么没吐?” 王离闻言,突然收起笑容,冷冷地说了句:“我杀过人。” 唐霄翻了个白眼,不以为意地道:“吹吧你就。” 话虽如此,唐霄却能感受到,王离说的似乎并不是假话,而且其中肯定还隐含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不然以他的性格,绝不会是这种语气。 就在两人说话之间,外面早已打的是不可开交。 决定照原计划继续行事后,潜伏在大牢外面的波斯人便学着发出了四声狗叫,前三声很短,最后一声拖得老长。 听见这狗叫声,正在高墙上来回巡视的周不易,心头突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在这种敏感时刻,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周不易的怀疑,更何况他还从中听出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于是周不易继续巡视,边走边对边上的黑冰卫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以防敌人来袭。” 话刚说完,周不易就想到了很关键的一点:咸阳大牢的外墙将近两丈高,基本上不可能翻越过来,即便要翻越,也很容易被发现,到时只要斩断绳索,那些人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那么这样一来,唯一的突破口就只剩下——大门! 想到这里,周不易便飞速地朝着大门方向赶去,可才刚有所行动,就听到远处传来吱吱呀呀的金属摩擦声。 原来看守外门的两名狱卒早已被波斯人买通,那四声狗叫就是提前约定好的信号,而周不易此时听到的奇怪声音就是狱卒听到信号后,合力抬起门栓时所发出的声响。 嘭! 青铜门栓砸地面上传出的巨大声响在寂静的黑夜里显得十分刺耳。 如同导火线一般,原本潜伏在大牢外的波斯人听到这声巨响后,瞬间如同潮水般涌向外门,齐心合力之下,很快就将高大的青铜大门推了开来。 外门一开,所有波斯人便拼了命地朝内部冲去,至于为他们开门的那两名狱卒此时已经被巨大的人潮所淹没,十有八九是活不成了。 听到这声音,周不易就知道外门已经失守,于是立马回到高墙之上,准备对即将进来的波斯人进行第一波攻击。 几乎是在波斯人露面的第一时间,就听到周不易高喊一声:“放箭!” 数不清的箭矢立时如同滂沱大雨般,朝着广场中的波斯人疾射而去,由于弩箭是直射出去的,所以速度极快,转眼间就到达波斯人身上。 但周不易没想到的是,这些波斯人居然早有防备,每个人都携带着一面青铜盾牌,一边飞速行进,一边用盾牌护住身体。 咚咚咚! 青铜弩箭显然无法突破青铜盾牌的防御,在撞击到盾面的一瞬间便无力地落在了地上。 第一百一十三章 激战(二)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攻击与绝对的防御,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战国时期那个愚蠢的楚人,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的难题,能让他终生怀疑自己的智商。 而劫狱无疑是一件有着超高风险的活动,在这个时代的危险性仅次于造反。 为了保证高机动性,必定要轻装上阵,为此波斯人携带的盾牌不过半人大小,而且此次的配合并没有那么默契,所以在移动的过程中,盾牌之间会不断地产生空隙。 弩箭虽然无法直接刺穿盾牌,但漫天的箭雨连绵不绝,见缝就钻。 青铜制成的箭镞上带有血槽,一旦钻入缝隙当中,就会瞬间刺入波斯人的体内,血流不止。 为了此次劫狱,波斯总共派出了一千人,但在几波箭雨之后,广场上便留下了两三百具尸体,这其中有的是被箭矢直接射死,有的则是中箭后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踏而死。 这还是在盾牌抵挡了大部分弩箭的伤害情况下,如果没有这些盾牌,波斯人的伤亡至少得翻两番。 三百米的距离转瞬即至,箭雨结束之时,波斯人也到达了中门之外。 原本看守咸阳大牢的狱卒总共有一千名,救火去了八百人,还剩下两百人,此刻全部聚集在中门周围。 然而这些狱卒根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斗,一见到这些手持利刃、来势汹汹的波斯人,立马吓得瑟瑟发抖,连武器都举不起来,有的甚至瘫坐在地上,下体顺势流出金黄色的液体,并散发出难闻的气温。 一到中门,波斯人便向着这群狱卒高高地举起了屠刀。 狱卒们的军心早已溃散,根本毫无还手之力,两百人被波斯人如同砍瓜切菜般瞬间消灭殆尽。 不过人在面对死亡之时,往往会爆发出超乎寻常的潜能。两百狱卒在临死之前的奋力反扑,还是拉了一些敌人陪葬,虽然只有仅仅数十人。 很显然,看守中门的狱卒也被收买了,虽然他们没有为波斯人开门,也没有给波斯人钥匙,但这群波斯人居然有另外的钥匙,显然是提前配好的。 中门打开的一瞬间,波斯人便举起了手中的盾牌,下一刻就听到了密集的弩箭破空之声,再接着就是咚咚铛铛的金属撞击声。 听到门外传来打斗声之时,栾晋就让门内的右卫提前将弩箭上好弦,在中门开启的第一时间便下达了放箭的命令。 敌人的反应之快在栾晋的意料之中,只是他实在没有想到,这群波斯人居然会带着盾牌,很显然,对方在劫狱之前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工作。 意识到战斗开启之后,百里臣便带着另外一半右卫从石门里出来,和剩下的一半右卫汇合,身后的石门则紧紧关闭着。 与此同时,周不易所率领的左卫也已经从高墙上下来,围在波斯人身后。 现在的情形就是,两百多名右卫此刻正在石门外不停地朝着波斯人放箭,两百多名左卫也在中门外对着波斯人放箭,前后两面夹击。 波斯人虽然是腹背受敌,但由于弩箭的攻击方式是直射,有着盾牌的防御,即便黑冰卫的弩箭再厉害,也无法对盾牌后面的敌人造成多大伤害。 波斯人半蹲身子举起盾牌,缓缓地朝着前方行进,无数的弩箭继而连三的射出,但始终无法阻止敌人前进的步伐。 见弩箭的确无法对这些波斯人造成伤害后,作为多年的老搭档,百里臣和周不易颇有默契地同时下令让手下收起弓弩,抽出百兽刀御敌,旋即便率先冲入到敌方阵营当中。 百里臣手掌一翻,一柄剔骨刀便出现在手中,随即如同鬼魅般地出现在敌军当中。 身形掠动之间,在其周边的数个波斯人只见到一阵刀光闪烁,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喉咙处便多出了一道血线。 还没感受到疼痛,血线便毫无预兆地爆裂开来,血肉翻卷间,鲜红的血液瞬间如同喷泉般喷射出去,在空气中划过数道优美的弧线。 这些波斯人慌乱地伸出手掌想将伤口捂住,但剔骨刀所造成的伤口过于深长,血液流出的速度极快,这样的举措只是徒劳无功,很快便瞪着眼睛无力地倒在地上。 周不易的武器和周远一样,也是长戟,不过周远的长戟杆身是木头所制,而周不易的长戟从头到尾全是由青铜锻造而成。 周不易手中的长戟飞速旋转,如同驾驭着一头横冲直撞的青龙,瞬间将波斯阵营撕开一道口子。 手臂顺势极速抖动,长戟随之左右横扫,强大的力道瞬间将围在戟身周边的十多个波斯人撞开。 百里臣身法灵动,攻击角度极其刁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击毙命,总结起来就是快准狠。 周不易的攻击则是大开大合,敌人要么直接被戟刃刺死划死,要么就是被戟身撞得骨骼碎裂,口吐鲜血。 两个人在波斯阵营中,如同虎入羊群一般,直接杀得周围形成一块真空地带,无人敢靠近。 五百多名黑冰卫中,大约有一百名后卫,除了之前在石门内见过温杰被五马分尸的那些人之外,其他人见到这种血腥场面,也都感到胃里一阵翻腾。 不过大敌当前,也顾不得这些,愣是硬生生地压下这种感觉。 而且有百里臣和周不易的身先士卒做表率,这些后卫们体内的鲜血很快就沸腾起来,仅仅迟疑了片刻,便加入到战局之中。 唐霄的手在不停地颤抖,不过不是害怕,而是兴奋,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讨厌战争的,但此时此刻,内心深处居然有股跃跃欲试的感觉。 “跟着我!”王离面色凝重,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对着唐霄丢下一句话,便冲进了战场。 唐霄闻言便提刀紧随其后。 百里臣和周不易的凶猛攻势,令波斯人猝不及防,瞬间就损失了数十人。 但这一千个波斯人都不是普通人,其中不乏高手之辈,就在两人大开杀戒,无人可当之时,两个猿臂蜂腰的波斯人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第一百一十四章 激战(三) 这两个波斯人的四肢极长,按照整个身体比例来说,相当不协调,活像两只长臂猿。 百里臣和周不易见到这两人,丝毫没有停下进攻的势头,互相看了一眼,心有灵犀地点了点头。 剔骨刀被百里臣反握在手中,脚尖轻点地面,几番跳跃过后,已然出现在左边那个波斯人身边,举刀朝着对方的喉咙割去。 眼见剔骨刀就要划破那人的喉咙,对方却在一瞬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侧过身子,躲过这凌厉一刀。 百里臣似乎早已预料到对方能够躲过自己这一刀,一击不中,动作丝毫没有停滞,手腕一转,剔骨刀立时调转锋刃,对着波斯人的胸口刺下。 波斯人脚下一踏,身子极速向后退去,堪堪躲过这刀之后,脚掌一转,硬生生止住退势,旋即一蹬地面,立时化退为进,朝着百里臣冲将过去。 百里臣小拇指一顶,剔骨刀在手中翻转半圈,被正握在手,刀尖直指对方,刚屠杀过波斯人的刀刃上还有着血液在流动。 就在两人即将接触的一瞬间,波斯人突然屈膝,上半身向后一挺,面颊几乎是紧贴着刀刃而过,旋即一拳捣向百里臣的腹部。 百里臣眼神一凛,飞起一脚,脚掌与波斯人的拳头撞在一起,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两人的身子同时向后倒飞出去。 脚掌不停地在颤抖,感受到脚心传来的剧烈麻痹感,百里臣的面色变得逐渐凝重起来,这个波斯人相当棘手。 在百里臣暗自心惊之时,波斯人也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忌惮。要知道,他是事先算计好的,而百里臣则是仓皇应对,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只打了个平分秋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次交锋,其实是波斯人落了下风。 稍作停顿,两人便再次纠缠在一起。 百里臣这边打了好几个回合,周不易那边才刚刚动手。 周不易将斜杵在地上的长戟往后一拉,一脚踢在戟身之上,长戟立时横在空中,脚下猛地一跺,身子前冲,戟尖便向对方径直刺去。 波斯人见状不退反进,冲着周不易极速奔去,眼看即将被戟尖刺个对穿,对方却突然侧身贴在戟身上,向周不易靠近。 周不易冷笑一声,猛地将长戟抽回,戟刃立时朝着波斯人倒滑过来。 波斯人瞳孔猛地收缩,立时弯下身子,速度很快,但周不易的速度明显更快,锋利的戟刃瞬间就刮去了对方背部的一块血肉。 一击得手,周不易丝毫不给对方以喘息的机会,立即将长戟横扫过去。 波斯人刚直起身子,就见到一杆长戟朝着自己极速扫了过来,根本无处可躲。 青铜长戟狠狠地扫在波斯人的胸膛,千钧之力瞬间作用其上,一阵清脆的骨折声随之传出。 一大口鲜血喷出,在空中形成一团血雾,波斯人的身子如同炮弹般撞上牢房的栅栏,瘫软在地。 受此重击,波斯人依旧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却是徒劳无功,喉咙里的血腥味不断上涌,胸腔里的疼痛剧烈无比,单是刚才那一下,他的肋骨就至少断了一半。 看着将长戟斜提在手中,屹立在自己面前的老头,波斯人从心底升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和恐惧。 但是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下一刻周不易的长戟就贯穿了他的身体。 在周不易结束战斗的同时,百里臣这边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 与之前相比,波斯人如今身上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近十道伤口,虽不致命,但从中源源不断流出的鲜血已经使得他隐约感到有些头晕。 百里臣身上也多出了一些血迹,他起初以为对方没有武器,但在后来的战斗中才知道,原来对方的武器是一种套在手指之上的尖锐物体。 两人都是擅长近身战斗的人,在速度上基本不分伯仲,短短的时间内就已经交手多次,每一次都是有来有回。 但百里臣毕竟上了年纪,拳怕少壮这句老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几次高强度的交锋之后,他的呼吸已经变得有些紊乱。 必须得速战速决! 这是百里臣和波斯人同时产生的念头,前者是因为体力不支,后者则是因为流血过多。 念头刚起,两人便同时朝着对方冲将过去。 铛铛铛! 金属交击声不断响起,刀光和火星接连亮起,两人再度交起手来,转眼间两人已经过上数招。 交手中,波斯人突然再度以一种难以置信的角度对着百里臣胸膛踢出一脚,速度极快,已然带出了幻影。 百里臣连忙将剔骨刀收回,挡在胸前。 脚掌踢到剔骨刀上,强大的力道爆发开来,百里臣踉跄着向后倒退几步,身形摇摇欲坠,似要跌倒。 波斯人见状眼前一亮,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旋即双腿猛地一瞪,身形立时出现在百里臣身边,十指相扣对着他的身体猛然砸下。 见波斯人来到自己身边,百里臣突然狞笑一声,即将跌倒的身体瞬间站直,举起剔骨刀抵挡住这一记重拳。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组团自刎 两柄剔骨刀掉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百里臣也随之扑通一声倒地,睁大眼睛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胸膛不停地上下起伏。 见此情形,两个波斯人趁乱朝其所在方位偷偷摸了过来,在距他只有数步之遥时,突然暴起,眼中凶光大作,提起大刀向他猛然劈下。 躺在地上的百里臣,余光早就注意到这两个鬼鬼祟祟的波斯人,只是之前那一击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体力,如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屠刀向自己头上砍来。 就在百里臣的脑袋即将被砍下的瞬间,一杆长戟突然从旁边飞来,挡在他眼前。 两柄大刀几乎不分先后地狠狠劈在戟身之上,长戟微微颤抖,多出两道白痕,不过也仅此而已。 反倒是两个波斯人被戟身传来的巨大反作用力猛地弹开,高举大刀踉踉跄跄地连连后退。 感受到虎口处传来的剧烈疼痛,两个波斯人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急忙使了个眼色,分头跑开。 但周不易岂会让他们如此轻易地逃脱掉,将脚边百里臣的剔骨刀向后一搓,一脚踢出,剔骨刀立时像一只离弦之箭朝着左边那个波斯人爆射出去。 在剔骨刀飞出的同时,周不易也挺起长戟向右边那个波斯人刺去。 转瞬之间,锋利的戟刃便无情地撕开右边那个波斯人的后背,从胸前穿出。 另外一个波斯人此时也已经趴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往外吐着鲜血,身体时不时地抽搐几下,脖子上插着的剔骨刀说明这人很显然是活不成了。 周不易将长戟抽回,波斯人瘫软在地,胸前一个大洞贯穿身体,俨然能看见一些内脏器官。 走到另外那个波斯人身边,周不易踩在那人背上,把剔骨刀拔出,那人立时瞪大眼睛,扬起脑袋,身体猛地一阵痉挛,旋即无力地低下了头。 把百里臣扶起,周不易将两柄染血的剔骨刀递到他手中,有些幸灾乐祸地道:“怎么弄成了这副模样?” 百里臣接过刀插在腰间,狠狠地瞪了周不易一眼,之前看到周不易把自己的刀用脚踢出去的时候,可把他给气坏了,但想到周不易刚刚才救了自己一名,而且自己也不是对手,便忍下了这口气。 百里臣对着边上的血人啐了一口道:“奶奶的,选错了对手,这小子的功夫诡异的很,差点阴沟里翻船。” 素来喜欢和百里臣唱反调的周不易这回倒是没有反驳,点了点头道:“能让你使出第二把刀,可见此人非同寻常。” 虽说平日里切磋,周不易都能将百里臣压得死死地,但那是在没有武器,且没有下死手的情况下。 真正殊死一搏的话,以百里臣那层出不穷的刺杀手段,他有九成把握能够拉着周不易陪葬。 而这个波斯人居然能够逼得百里臣使出保命的第二把刀,其武艺可见一斑。 靠着石门坐下,百里臣心有余悸地道:“要不是阴了他一手,现在躺在地上的搞不好就是我。” 对方的武功相当奇怪,总是能在不经意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刁钻角度发起攻击,整个人就好像没有骨头一般,可以做出很多违背认知的动作。 如果唐霄在这里,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个波斯人的功夫里面都融入了瑜伽和柔术的因素。 百里臣和周不易不知道的是,之前和他们交手的两人正是这次劫狱行动的指挥者,同时也是这一千人中功夫最好的两个。 和百里臣交手的是总指挥,和周不易交手的则是副指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力却是云泥之别,因此周不易能够轻易解决副指挥,并不代表他就比百里臣厉害多少。 “自己注意点。”周不易现在没有心思听百里臣在这絮絮叨叨,丢下这句话后,便再次提起长戟加入战局。 唐霄从头到尾都跟在王离身后,自从壮着胆子砍出了第一刀之后,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对这种利刃砍入人体的感觉有些着迷。 但是以他目前的武功,毫不怀疑,只要离开王离,不出片刻,就会被人乱刀砍死。 于是唐霄便开始了猥琐大计,凡是王离交手的时候,他就偷偷地在旁边捅上一两刀。 王离发誓,他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如果在战场上遇到这种人,他绝对会第一时间把对方给弄死,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由于唐霄猥琐的次数过于频繁,使得越来越多的波斯人开始注意到这对组合,暗中朝着两人围了过去。 当唐霄和王离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一群波斯人已经将他们围在了一个直径不过五米的包围圈内。 王离功夫好是不假,但还没到百里臣和周不易那种在人群中来去自如的程度,双拳终归难敌四手,更何况身边还有唐霄这么大一坨累赘。 就在唐霄即将陷入绝望之时,周不易宛如天神般出现在两人面前。 正副两个指挥都已经躺在地上,剩下的波斯人中再也没有能够阻挡周不易这尊杀神的存在,长戟挥动之间,这群波斯人便死的死伤的伤。 黑冰卫的平均实力在这群波斯人之上,虽然在人数上不占优势,依旧形成了压制之势。 随着时间的推移,波斯人的人数逐渐减少,左右两边的黑冰卫也逐渐向着中间推进。 这场战斗最终在三更天的时候进入尾声,前前后后总共经历了两个时辰左右,此时波斯人只剩下不到五十个。 周不易举起长戟,遥指被围在中间的波斯人,冷冷地道:“波斯贼人,放下武器,留尔等全尸。” 闻言一个黑衣人突然将面罩和头巾摘下,笑嘻嘻地道:“官爷可莫要血口喷人,咱们可不是什么波斯人,咱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大秦人,是吧,兄弟们?” 其余黑衣人异口同声地应道:“没错,咱都是大秦人。” “既然这狱劫不成,咱哥几个也无颜回去见老大,不如黄泉路上走一遭,正好有个伴。” 说完这句话,只见这群波斯人纷纷哈哈大笑,同时将大刀架在脖子上,笑声未停,手腕一转,数十道血泉一齐喷出,竟是一同自刎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拦路虎(周五上架,求首订) 大战落幕,一千零二名波斯人全军覆没,黑冰卫重伤一百三十六,轻伤两百八十五,受伤人数逾八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死亡人数只有五十三人。 不过留下来看守咸阳大牢的两百多狱卒几乎是死绝了,只有刘浩一人因为躲在石门之后,没有参与战斗而捡回一条命。 就在黑冰卫打扫战场的时候,另外八百名狱卒才姗姗归来,此时的咸阳城内已经看不见任何火光,看来大火基本被扑灭了。 这些狱卒比死去的那些狱卒也好不到那里去,一进外门见到无数的断指残骸躺在暗红色的血液当中,如同炼狱般的场景,一个个全都忍不住吐了出来。 见到这些吐的遍地都是污秽之物的狱卒,百里臣的脸色相当的难看,如果不是这些狱卒擅离职守跑去救火,如果这些狱卒之中有人被收买,今晚黑冰卫根本不用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 要知道自从黑冰台建立以来,除了在统一六国过程中刺杀他国重要人物之外,这还是首次死亡人数超过五十人,而且在重伤的一百三十六人中,日后能有一半继续任职就算烧高香了。 已经恢复了些体力的百里臣,强压着心头的无名怒火,走到刚吐完不久的刘浩身边问道:“除了已经战死的,看守外门和中门的狱卒还有何人?” “还有陈玖、孙越……”刘浩想了想,依次说出了八个人名,最后又补充道:“不过其中李强和王三前些日子不知为何突然暴毙了。” 暴毙?百里臣闻言不由得冷笑一声,他才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那两人十有八九是因为不愿接受波斯人的收买,被暗中杀害了。 百里臣道:“把他们全部叫到老夫面前来。” 波斯人前来的劫狱的时候,刘浩从头到尾都在内门里面,所以并不知道其间发生了什么。 虽然不明白百里臣为什么要见这些人,但想到自己的把柄还握在对方手中,刘浩应了一声便走到那些狱卒面前。 场中此时全是此起彼伏的呕吐声,一片混乱,刘浩站在狱卒面前,不由得扯开嗓门喊道:“陈玖、孙越……” 话音落下不久,就见到六个高矮不一,肥瘦各异的狱卒从人堆中走了出来。 刘浩指着百里臣对六人说道:“跟我过来,那边的百里统领要见你们。”说完便扭头朝着百里臣的方向走去。 六人隔着老远就见到百里臣那张极度阴沉的脸,过了许久都无人挪动脚步。 刘浩走出几步后,回头看了一眼,见六人依旧停在原地,心头突然升起一股无名怒火:“还愣着干嘛,都给老子滚过来。” 六人互相看了看,突然先后朝着外门的方向冲去。 见到这些人的举动,唐霄虽然不理解,但他隐隐觉得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立即朝着其他狱卒喊道:“拦住他们!” 一些正在吐或者已经吐完的狱卒闻言,立即迈开双腿朝着六人追去。 不过六个人都知道自己一旦被抓回去,绝对没有好下场,因此跑得异常拼命,至于后面的狱卒则是听命行事。 一个是为了保命而跑,一个是为了命令而追,速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两拨人之间的距离竟是在逐渐拉大。 眼看六人就要跑出外门,两个黑冰卫却突然从边上蹿出,拦在他们面前。 其中一人将百兽刀抱于胸前,眼中布满戏谑之意。 另外一人则左手负于背后,右手提着长刀,刀尖斜指地面,嘴角轻微上扬,勾起一抹冷笑。虽说这人长相俊俏,气势很足,动作也很潇洒,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怎么看怎么猥琐。 这两人正是唐霄和王离,当然,猥琐的那个自然是唐霄。 之前在百里臣询问刘浩看守外门和中门的狱卒是谁之时,两人碰巧在边上。以唐霄的智商,很快就猜出了百里臣的意图,因为担心这些人会趁机逃脱,便提前守在了门口,却没想到居然真的等到了。 看到唐霄和王离,六人微微愣了一下,不过并没有停下脚下的步伐,比起身后的那么多人,他们宁愿和眼前的这两个黑冰卫殊死一搏。 事实证明,在死亡即将来临之时,人的潜能是可以被无限激发的,六人原本的速度就已经够快的了,此时卯足了劲,竟然再度有了提升。 六人红着眼睛,如同六头发了疯的斗牛一般,直冲冲地朝着唐霄和王离撞去,颇有共工怒触不周山时的气势。 不过王离是什么人,面对那么多波斯人都不曾退却,岂会被这几个小小的狱卒给吓倒,直接飞起一脚将跑在最前面的两个狱卒踹翻在地,紧接着落地就是一拳捣向另外一个狱卒小腹。 受此重击,那个狱卒的身子顿时像一只烧熟的大虾弓了起来,吐出一口苦水,捂着小腹便倒飞出去。 前面一人倒地的瞬间,王离又是一记扫堂腿扫向最右边那个狱卒,后者立时重心不稳,侧着身子向旁边倒去。 王离瞬间就放倒四人,然而唐霄也不是吃素的,虽然第一时间见到六人朝着自己冲过来时,有些胆怯,但不消片刻就恢复了过来,提起长刀狠狠拍在一个狱卒的胸口。 挨了这一下后,那个狱卒也摇摇晃晃地连连倒退,最终单膝跪地,捂住胸口,神情痛苦至极。 放倒这人后,唐霄也学着王离飞起一脚,踹在最后剩下那个狱卒的胸口。 不过唐霄忘记了两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他的力气明显比不上王离;第二,这个狱卒的体型明显比其他狱卒要来的健壮。 一脚正中胸口,狱卒仅仅朝后退了两三步便停了下来,反倒是唐霄被震得向后倒去。 察觉到不对劲,唐霄飞快地做出反应,立马跟着一脚瞪在狱卒身上,借着反弹力,靠着一个后空翻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落地之后,唐霄没有丝毫犹豫,便提起长刀,手掌在地上一撑,身子朝着狱卒猛冲而去,瞬间来到狱卒脚下,唰唰两刀砍在狱卒双腿之上。 随着一声惨叫的响起,最后一名狱卒的庞大身躯也倒在了地上。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共犯(周五上架,求首订支持) 其实唐霄的功夫并不算差,之前在新兵营考核时对上吴山之所以会选择投降,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和对方之间的差距,不想浪费时间在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结果还显而易见的事情上。 打不过吴山那个变态就算了,要是连这几个只会点三脚猫功夫的狱卒都打不过,蒙恬现在就会跑过来把他腿给打折。 虽说中间出了点小意外,但最终还是成功地将这两个狱卒给制服了。 唐霄起身,将百兽刀收回鞘中,下巴挺得老高,颇为挑衅地对着王离努了努嘴。 王离瞥了一眼正洋洋得意的唐霄,冷冷地说道:“废物,对付这两个人还要花那么长时间。” 唐霄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上前一把勒住王离的脖子,在他耳边气呼呼地吼道:“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从小就练武吗?老子才学了半年,半年!” 王离怎么可能会容忍唐霄这个战五渣在自己身上作威作福,二话不说抓住唐霄勾在脖子上的手猛地向下一拉,后者立时在空中翻了一个完美的大圈,砰的一声落在地上。 不过王离这时也反应过来,貌似唐霄真正练武的时间,的确只有半年多。这么一想,王离突然发现,这家伙在武学上的天赋好像有点恐怖,连带着看向他的眼神也有些不对劲。 唐霄从地上爬起来,一边下意识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边眼神幽怨地看着王离,因为刚才那个过肩摔,让他一瞬间想起了某个女魔头,心里顿时被一层厚厚的阴影所笼罩。 王离见到唐霄起身后那无比幽怨的眼神,不由得心生恶寒,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内心深处有股强烈的欲望在滋长,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具体表现为想把某人狠狠地再揍上一顿。 百里臣将事件的经过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王离的表现,基本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武成侯王翦的孙子,通武侯王贲的儿子,如果连这么几个人都对付不了,那才是怪事。 反而唐霄的表现却让百里臣眼前一亮,最初决定收唐霄进黑冰台的时候,是因为他和周不易都觉得唐霄够阴,适合当黑冰卫。至于唐霄的拳脚功夫,两人则纷纷表示嗤之以鼻。 不过唐霄刚才对付那两个狱卒时,出手倒是干净利落,即便有些小失误,但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出调整,最终制服对方,这就是一个好苗子的表现。 本来就打算好好调教调教唐霄的百里臣,见到他先前的表现,心里变得更加满意。 走到唐霄和王离身边,百里臣伸出手掌在两人的肩膀上拍了拍,笑着说道:“做得不错,这一功暂且为你俩记下。” 虽然话是同时对两人说的,但百里臣的目光始终放在唐霄身上,连看都没看王离一眼。 被百里臣满怀笑意的目光一直盯着,唐霄暗自一惊,因为刚才百里臣将温杰分尸之前就是这个表情。 唐霄颤颤巍巍地道:“谢过统领,不过您老能不能别用这种眼神看着属下?属下有点慎得慌。” 听见这话,百里臣眼中的笑意瞬间烟消云散,差点就没忍住掏出剔骨刀把唐霄给捅个对穿。 百里臣就纳了闷了,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这小子,感觉自己多年来的养性功夫就一点不管用,三番五次被他气得吹胡子瞪眼。 更可气的是,偏偏这小子每次事后都是一副不明所以、不关我事的模样,让他连个可以发泄的对象都没有。 百里臣嘴巴动了半天,最终将满腔怒火化作一个字音吼了出来:“滚!” 听到这个声音,唐霄顿时如蒙大赦,忙不迭地拉着王离跑得老远。 看着唐霄慌不择路,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走的身影,百里臣是又气又好笑。 不过当他将视线移到东倒西歪躺在地上,还在不停发出哀嚎声的狱卒身上之时,眼神又再度变得冷冽起来。 百里臣面如寒霜地道:“如实说出波斯人收买你们的过程,老夫可以给你们一个痛快。”语气之中不带一丝感情。 最后被唐霄割伤双腿,也就是最健壮的那个狱卒闻言忍着疼痛,连忙答道:“官爷您可不能凭空污蔑咱们,私通外族,乃是抄家灭门的大罪。咱们只是小小的狱卒,波斯人怎会费尽心思来收买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人物?” 百里臣冷笑一声,缓缓说道:“你们是狱卒不假,但关键就在于你们是守门狱卒,掌控着整座咸阳大牢的进出。 今夜波斯人前来劫狱时,外门是守门狱卒主动打开的,中门虽不是守门狱卒所开,但他们手中居然有中门的钥匙。 如果波斯人仅仅收买了今夜死去的那四名守门狱卒,绝不可能冒如此大的风险前来劫狱。 因为今夜城内四处的火灾就是波斯人所纵,城北一旦起火,距离最近的咸阳大牢必定会派狱卒前去救火。 倘若这四人恰巧被派了出去,那么这场劫狱就会功亏一篑,根本无法实施。 唯一的可能就是所有的守门狱卒都被提前买通,今夜不管派多少狱卒去救火,总会留下几个守门狱卒。 这样一来,无论如何,波斯人的劫狱计划都可以照常进行。 再加上你们的狱头告诉我,前些日子有两个狱卒无故暴毙身亡,我猜他们应该是不愿接受收买,遭到了波斯人的谋害。” 百里臣的分析环环相扣,毫无破绽,听完他的话,健壮狱卒的额头上瞬间渗出豆大的汗珠,吧嗒吧嗒地掉落在青石板路上。 不过即便如此,健壮狱卒依旧嘴硬,仍试图狡辩道:“这只是官爷的一番推论而已,算不得数,按照大秦律,没有实际证据,是定不了咱们的罪。” “好,这些权且算是老夫的推论。”百里臣点了点头,但旋即便朝着六个狱卒吼道:“那么你们告诉老夫,如若不是做贼心虚,老夫刚才指名要见你们时,为何要拼命逃跑?” 这一声怒吼瞬间击溃了健壮狱卒内心的最后一道防线,立即痛哭流涕地对着百里臣不停拱手求饶:“官爷饶命,官爷饶命,小人实在是被逼到了绝路,若是不与他们合作,性命难保,那李强和王三就是前车之鉴……” 第一百一十八章 通敌叛国者,夷三族 在百里臣的重重威压之下,加之内心的惊吓与肉体的疼痛,其他狱卒早已是饱受煎熬,此时见到健壮狱卒率先认罪,便紧随其后忙不迭地求起饶来。 六个大老爷们儿此时哭得一个比一个凄惨,为了活命,都争先恐后地向百里臣叙述着事情的经过,乱七八糟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吵的百里臣太阳穴直突突,脑袋都快炸了。 “都给老夫闭嘴!”百里臣怒不可遏地朝着六个狱卒大吼一声,待他们全部闭上嘴巴后,才指着其中一个看起来稍微老实点的瘦狱卒道:“你,将事情的过程仔细说与老夫听,若有半点隐瞒,我黑冰台的手段你是知道的。” 见百里臣指着自己,瘦狱卒突然有些受宠若惊,但听到对方的话后,却被吓得不轻,两条腿直打颤,哆哆嗦嗦地答道:“小人绝对不敢有所隐瞒,必定事无巨细。 半月前小人在回家路上,突然被一群素未谋面的人堵在一条小巷子里,小人原以为是剪径贼人,便将全身上下的钱财都掏了出来。 可他们不仅没收,反而笑嘻嘻地许以重金,让小人与他们合作,不过并未说明是何事。小人觉得事有蹊跷,加之他们许诺的钱财数额实在过于庞大,因此并未答应。 不料话音刚落他们就瞬间翻脸,说小人若是不答应,便要屠小人全家。小人见对方人多势众,便表面装作应下,准备次日再将此事报与上头。 可不曾想,小人回到家中时,竟然见到那些人劫持了小人一家老小。至亲身处险境,小人逼不得已答应与他们合作,并与他们签下契约。 他们这才告诉小人关于劫狱一事,小人心想此事非同寻常,一旦事发便是株连的大罪,于是想要暗中将此事告与上官。 结果次日一早点卯时,便听说了李强与王三突然暴毙身亡的消息。他人不知其中缘由,只当他俩是染了什么恶疾,但小人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有了这前车之鉴,小人再也不敢生出其他心思,答应老老实实配合他们今夜的劫狱行动。可即便如此,他们仍旧隔三差五便派人来警告小人一番。 小人虽然收了那些人的钱财,可自始至终都在提心吊胆,这些日子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那些钱财小人是一丝一毫都没敢花,甚至连动都不敢动一下,至今还在小人家中榻下藏着。” 虽然瘦狱卒从头到尾说话都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将事情的经过完完整整地叙述了一遍,而且条理也很清晰。 百里臣皱着眉头问道:“那些人是波斯人还是我大秦人?” 瘦狱卒想了想,随后相当确定地答道:“大秦人。” 对于瘦狱卒斩钉截铁的回答,百里臣这下倒是有些意外:“你为何如此笃定?” 瘦狱卒答道:“他们说的是地道的大秦官话,没有一点口音,而且相貌特征也都和大秦人一模一样。” 在这个世界,波斯男子一般是卷发,多为黑色,眼睛大而稍圆,向内深陷,双眼皮居多,睫毛弯弯长长,蓄着圈脸胡。 而大秦人的相貌基本和现代的华夏人没有什么差别,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 听完瘦狱卒的话,百里臣的眉头锁得更紧,用拳头杵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见到百里臣这副模样,瘦狱卒却是突然急了起来,站起来冲他大喊道:“官爷,小人今夜可什么都没做,求官爷网开一面,绕小人一命。” 很多时候,一群人做一件事,必定要有个表率,一旦有了表率,便会有其他人跟着效仿,而此时正是这种情况。 随着瘦狱卒一喊,其他狱卒也跟着七嘴八舌地喊起来,都说自己今夜并没有帮波斯人。 其他黑冰卫此时早已围了过来,瘦狱卒刚有所动作,便被一个黑冰卫擒住双手绕到背后,然后被对方用双腿压在身下。 黑冰卫下手很重,瘦狱卒的手臂被扭到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瘦狱卒瞬间疼得汗如雨下。可即便如此,仍旧不停地挣扎着大喊,状若疯癫。 百里臣回过神来,看着在地上不断扭来扭去的瘦狱卒,冷冰冰地道:“你们的命老夫饶不了,也不敢饶。 依大秦律记载:凡通敌叛国者,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主犯具五刑。 不仅你们自身难保,就连你们的父族、母族、妻族都活不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未来的帝王(第一更,求首订啊) 哭声没持续多久,昏迷过去的健壮狱卒就被黑冰卫给强制弄醒了。 健壮狱卒似乎并不像他外表看起来那么憨厚,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辩解:“官爷,小人被收买这事的确不假,但收买小人的是大秦人,今晚来劫狱的这些人看相貌也是大秦人。 论起来,小人顶多算是勾结贼人,意图劫狱,何来通敌叛国这一说。” 健壮狱卒很聪明,回到咸阳大牢的第一时间,就注意到来劫狱的人都是大秦人。 因此醒来之后,便准备从这方面为自己开脱,毕竟意图劫狱和通敌叛国比起来,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作为一个老狐狸,百里臣早就看出这个健壮狱卒不怎么老实,所以之前找人叙述事情经过之时故意没有让她来说。 事实证明,他的这个选择是相当正确的,否则还真不知道从这家伙嘴里蹦出来的能有几句老实话。 瞥了健壮狱卒一眼,百里臣沉声说道:“收买你们的是不是波斯人,老夫不清楚。今夜来劫狱的是不是波斯人,老夫也不清楚。 不过老夫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波斯人所指使的,你们或许不知情,但罪不可免。 老夫目前的确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会暂且将你们收押,待事情水落石出之后,再按罪论处。 你们也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不论是意图劫狱亦或是通敌叛国,你们的这条性命都保不准。” 一听这话,健壮狱卒立时心如死灰。因为在六人中,只有他是孤家寡人。别说家人,连个亲戚都没有,杀他一人和夷他三族根本没有什么区别。 至于其他五个狱卒,都是有家室之人,如果按通敌叛国罪论处,他的家人亲戚都会遭殃。可如果是按意图劫狱罪来算,他们的家人虽然会受到牵连,但还罪不至死。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罪名,对于健壮狱卒来说,丝毫没有任何改变。 打扫完战场的时候,天边正好露出一抹鱼肚白,整个咸阳城都被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当中,新的一天开始了,但有些事情还未处理完。 咸阳宫兴乐宫 昨天夜里来参加晚宴的人除了唐霄之外,一个都不曾离开。 扶苏端坐在上位,面色阴沉,难看至极,双目之中布满交叉纵横的血丝,看起来相当恐怖。 巴赫拉姆在案几前坐立不安,肥嘟嘟的胖脸上尽是不耐烦,小眼睛里同样也有着血丝。 将闾依旧在时不时地斟上一杯白酒,浅浅抿上一口,一双虎目清澈透亮,嘴角还挂着淡淡微笑,精神似乎好的很。 这并不意外,因为这家伙刚刚才睡醒。 至于其他一众大秦官员和波斯使臣,要么趴在案几上,要么用手杵着脑袋,要么靠在身后的圆柱上。 这些人的姿态虽然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眼皮子都在打架,无一例外,全部都是一副昏昏欲睡却又不敢睡的模样。 过了许久,巴赫拉姆终于忍不住了,起身对扶苏拱手说道:“大公子,你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们早就收拾好行李,即将启程回波斯,若是耽误了归国的期限,尊贵的居鲁士大帝会降罪于我们。 还请大公子放我们速速离去。” 扶苏猛地扭过头,用那双血丝密布的双眸直直地瞪着巴赫拉姆,直到后者目光不自觉地变得有些躲闪,才缓缓吐出两个字:“不行!” 一夜未睡,加之心力交瘁,已经让扶苏的喉咙变得沙哑,发出的声音很低沉,不仔细听根本分辨不出来。 听清扶苏所说的话后,巴赫拉姆有些愤怒地追问道:“为何?难道强留客人,也是大秦所谓的待客之道?” 没等巴赫拉姆把话说完,扶苏便不耐烦地抬手道:“别跟孤扯这些乱七八糟的,孤说不行就是不行,在这件事情没有彻查清楚之前,孤绝不会放尔等离开兴乐宫半步。” 扶苏很谦虚,平日里不管谁对谁,一般都自称“我”或者“吾”,这是尽量试图把自己与对方放在同一个阶层。 最多自称为“本公子”,不过这已经是他处于愤怒之时,用于告诉对方,他是公子,让对方注意身份。 一旦他以“孤”自称,就说明他是完完全全的爆发了,这是在彻底划清双方之间的界限。 这一次,扶苏是真正的生气了。 他不敢相信,一夜之间,在他眼皮子低下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先是有人在城内蓄意纵火,然后利用调虎离山之计,趁着狱卒救火之际,去咸阳大牢劫狱。 好在百里臣提前得到消息,率领黑冰卫前去防守,否则先前根据汇报上来的信息来看,以咸阳大牢这些狱卒的战斗力,今夜这场劫狱必定会取得成功。 一旦劫狱成功,如何面对公父东巡归来后的滔天怒火倒还是其次,关键在于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将波斯安插在咸阳城的所有情报机构一网打尽的机会,就这么从嘴边溜走了。 而这很有可能会使得大秦在未来损失更多的子民,这对于扶苏来说,是最难以忍受的地方。 巴赫拉姆急忙解释道:“大公子,这劫狱之事真的与我们无关。 你也知道,此次来大秦,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不过才一百余人,而且俱是土生土场的波斯人。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来大秦后,我们每个人都经过内史衙门的报备,个人信息全部记录在案。 你可以派人将那些信息与死者逐一对照,但凡能找出一个属于我们的人,这罪我们就认了。 如若不然,还请大公子还我们一个公道,尽快放我们离开,让我们回波斯去。” 扶苏双手撑着案几,探出半个身子,血红的双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巴赫拉姆,一字一顿地沉声道:“不用你来教孤怎么做。” 突然有股莫名的恐惧在巴赫拉姆内心深处逐渐蔓延,因为扶苏此时的模样,不禁让他想起三年前,同样也是在这个地方,同样也是坐在那个位置上的另外一个男人。 当年的巴赫拉姆还只是波斯使团的一名小使臣,而当时的主使正是居鲁士大帝的弟弟,整个波斯帝国真正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存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只因为在宴会上言语过激,冲撞了那个男人,直接就被暴怒的那人当众砍掉了脑袋。 那个男人正是扶苏的父亲,当今大秦帝国的缔造者——秦始皇赵政! 两点左右还有一更,晚上还有一更,至于第四更我尽力 第一百二十章 我有办法(第二更,求订阅啊) 将咸阳大牢这边的事大致处理完过后,百里臣和周不易就进宫了。 来到兴乐宫,两人没有理会其他任何人,甚至连将闾都没看上一眼,径直走到扶苏面前拱手行礼。 见到百里臣和周不易,扶苏的脸色这才稍微变得好看些,今夜如果没有黑冰卫,那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 抬手让两人起身,扶苏沙哑的声音随之响起:“二位统领,战果如何?” 两人对视一眼,最终百里臣踏前一步道:“回大公子,此次参与劫狱的贼人共一千零二名,现已全军覆没。” 听到这句话,巴赫拉姆肥胖的身体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眼中闪过一抹慌乱,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 巴赫拉姆虽然掩盖得很好,但却被一直暗中注视着他的扶苏察觉到,因此更加确信,今夜的劫狱之事指定与波斯人脱不了干系。 不过对于百里臣回报的信息,扶苏也感到很惊讶:“一个活口都不剩?” “无一存活。”百里臣点了点头道:“这些人似乎都是死士,眼看劫狱无望,纷纷自刎而亡。” 扶苏接着问道:“我方伤亡如何?” 百里臣神情复杂地答道:“留下来看守大牢的二百零八名狱卒,除狱头之外尽数阵亡,黑冰卫亡五十三人,伤四百一十一人。” 扶苏面容严肃地分析道:“黑冰卫乃是我大秦万里挑一的锐士,此番仍旧遭受如此严重的损失,可见这些人绝非常人。 且据先前报上来的消息来看,这些人在劫狱之前,必定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 百里臣颔首道:“的确,臣查出咸阳大牢所有的守门狱卒都被贼人提前买通。 不仅泄露了内部的布防情况,还为对方提供了中门钥匙,甚至连外门都是守门狱卒主动打开的。” 扶苏的模样变得比之前还要可怕,拳头不停地砸在案几之上,同时不停地咆哮道:“岂有此理,这些污吏,吃着朝廷的俸禄,竟然通敌叛国,安敢如此?安敢如此?” 巴赫拉姆一听这话就急了:“大公子,你不能妄下定论,现在并无证据证明那些劫狱的贼人就是我波斯人。” 扶苏猛地朝巴赫拉姆吼道:“你给孤闭嘴,从现在开始,孤不问你,不得说话,若有违抗,孤便将你当场杖毙!” 扶苏本来就已经很烦躁,巴赫拉姆却三番两次地在边上聒噪,几番容忍,终于是忍不住了。 巴赫拉姆此时才意识到,如今在自己面前的是大秦未来的帝王,秦始皇的儿子。 大秦有句话叫“虎父无犬子”,秦始皇能让居鲁士大帝都心生忌惮,那这位大公子又怎么会是简单人物。 看着扶苏那双暴戾的双眸,巴赫拉姆丝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再多说一句话,就会和三年前那位主使一样横尸当场。 扶苏回过身去,继续朝百里臣问道:“来劫狱的人是什么身份,可有头绪?” 百里臣答道:“臣早已派人去内史衙门取来波斯使团的登记档案,与死去的劫狱之人逐一对应,相信很快便会有结果。” 百里臣话音落下没多久,便有一名黑冰卫在内侍的引领下走进宫内,这人正是唐霄。 唐霄进宫之后,见百里臣和周不易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便对两人摇了摇头,旋即对着坐在上方的扶苏拱手行礼。 此时进来的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扶苏自然也注意到唐霄与两人之间的动作交流,当下心里便凉了半截,不过依旧还存有侥幸,急切地向唐霄问道:“结果如何?” 唐霄再次摇头说道:“经过排查,今夜那些劫狱者中并无波斯使团的人。” 既然巴赫拉姆敢主动提出让扶苏利用内史衙门报备的信息档案,去和劫狱之人对照,就说明他早有准备,有恃无恐。 虽然早已猜到了结局,但扶苏还是不愿死心,追问道:“一个都没有?” 唐霄点了点头:“一个都没有。” 听到唐霄的回答,扶苏充斥着怒火的双目突然间失去光彩,黯淡下来,就像是丢了魂魄一般。 虽然今夜的劫狱没有成功,但这场劫狱前前后后却给大秦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首先最大的损失,自然是在劫狱过程中,死伤的黑冰卫以及狱卒。 其次就是劫狱前有人在城内蓄意纵火,纵火的地点还都选在人员最为密集的场所,其中就包括东西市在内。 光是被烧死的百姓就达到数百人,伤者则须以千来计算,至于那些被烧毁的房屋钱财更是不计其数。 这是大秦自定都咸阳以来,首次遭受如此重大的损失,难以想象,东巡归来的赵政看到这幅景象,暴怒之下,会有怎样的反应。 其实与即将面临赵政的怒火相比,扶苏此时内心的自责却让他更加的煎熬。他觉得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才让波斯人有了可趁之机,以致于发生如此惨烈之事。 见到扶苏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巴赫拉姆暗自松了口气,将闾却丝毫不为所动,甚至还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 然而就在此时,唐霄的声音却在大殿中再次响起:“虽然那些劫狱者中没有波斯使团的人,但臣可以证明他们是波斯人。” 听到唐霄的这句话,扶苏眼中再度恢复神采,瞬间冲到唐霄面前,抓着他的手臂,惊喜地问道:“当真?” 只要能证明今夜来劫狱的是波斯人,即便他们中没有波斯使团的人,无缘无故出现一千多名持有武器的波斯人,这劫狱之罪波斯使团也决计是跑不掉的。 唐霄严肃地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道:“当真。” 兴奋过后,扶苏恢复了理智,有些担心地问道:“可有把握?” 唐霄看着扶苏道:“应该没问题。” 以扶苏对唐霄的了解,如果没有九成以上的把握,他是万万不会做出承诺的。反之,只要他许下承诺,这件事基本就没跑了。 唐霄故意扯开嗓子,高声喊道:“请大公子派人去取三具劫狱者的尸首来。” 虽然不知道唐霄要尸首做什么,但扶苏并没有问,而是选择支持他,挥手说道:“准!” 果不其然,唐霄注意到,在自己说完这个请求之后,巴赫拉姆就突然变得有些慌张,不仅目光有些躲闪,就连手都不安地揉搓起来。 第一百二十一章 千鹤(第三更,求订阅) 很快便有护卫将三具劫狱者的尸首带到兴乐宫中,跟着的还有一位身着玄鸟服、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 女子虽然整个身体都被笼罩在宽大的玄鸟服当中,但走动之间依稀可看出其窈窕的身段。 至于相貌,不太好判断,因为凡是戴面纱的女子,基本上会出现两种极端,一是太丑,二是太漂亮。不过单从对方露出的眉眼来看,再丑应该也不会丑到哪里去。 当然,不排除这个女人整张脸只有眉眼好看点,毕竟这种人也不在少数。 唐霄走到面纱女子身边,笑嘻嘻地说道:“千鹤姐,待会儿可就要麻烦你了。” 女子面无表情地回了两个字:“无妨。” 女子的声音十分动听,就像是黄莺一样悦耳,只是语气相当冰冷,听不出一点感情。 不过唐霄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因为面前这位叫千鹤的女子可不是一般人。 她是黑冰台的首席医师,医术高超,据传是春期战国时期名医扁鹊的传人,医术相当高超,不仅擅长治病救人,同时也擅长下毒害人。 除此之外,她还是黑冰台继百里臣与周不易之后,战力最强之人,一手暗器功夫使得出神入化,不过却很少有人见过她出手。 虽然三具尸首此时已经被全部处理干净,但看着他们身上密密麻麻、蜿蜒纵横的伤口,唐霄胃里还是感觉一阵阵不舒服。 走到唐霄耳边,扶苏轻声问道:“你准备怎么证明他们是波斯人?” 唐霄拍了拍扶苏的肩膀,给了后者一个坚定的眼神:“放心吧,相信我。” 唐霄旋即对着旁边的千鹤说道:“千鹤姐,请你帮我检查一下他们的骨架。” 千鹤闻言轻轻嗯了一声,蹲下身子撸起袖管,就开始用手在尸首身上摸来摸去。 把三具尸首从上到下、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全部摸了一遍,千鹤缓缓站起身来。 见到千鹤起身,唐霄急忙问道:“千鹤姐,你有什么发现吗?” 千鹤冷冷地道:“有。” 等了半天,都没听见千鹤说下文,唐霄这才反应过来,拍了下脑袋,接着问道:“具体说说看。” 千鹤淡淡地道:“这三人的骨架普遍都比正常的大秦人要大的多。” 唐霄接着问道:“这能说明什么?” 千鹤解释道:“这些人要么是其他国家的人,要么是骨架较大的大秦人。” 唐霄故意看了巴赫拉姆一眼,然后朝着千鹤继续问道:“那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今夜来劫狱的一千多人,基本上都是这种骨架较大的大秦人?” “有。”又是一个字。 唐霄发现跟这女人说话实在太累,不得不补充道:“可能性有多大?” “不大。”这回是两个字。 唐霄再次补充问道:“能否说得再具体些。” “一般来说,与波斯人和罗马人相比,大秦人生来骨架就要小一些。 同样体型的波斯人、罗马人和大秦人在一起,往往也是大秦人的骨架最小。 如果说同时出现几个甚至几十个骨架大的大秦人,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但要是说一千多人全都是这种骨架大的大秦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回终于不是一两个字。 走到巴赫拉姆身前,唐霄笑着问道:“巴赫拉姆先生,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巴赫拉姆闻言先是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然后又看了看重新坐回上位的扶苏,嘴唇动了动,想说却又不敢说。 可见他对刚才扶苏的话颇为忌惮,生怕多说一句,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 之前扶苏对巴赫拉姆发火的时候,唐霄并不在场,因此并不明白巴赫拉姆这一连串的举动到底有何含义。 就在唐霄正感到疑惑之时,却见到扶苏摆了摆手道:“孤现在准你说话。” 听到扶苏的话,巴赫拉姆像是突然打开了话匣子,指着千鹤说道:“刚才这位医师小姐也说了,骨架大的不止是我们波斯人,还有罗马人。 今夜来劫狱的是罗马人也说不定,你不能单凭这一点就断定劫狱的人是我波斯人。” 要的就是你这个反应,唐霄暗自冷笑,旋即说道:“我也没说劫狱者就是波斯人,巴赫拉姆先生为何如此激动?” 唐霄话音刚落,扶苏和在场所有官员便齐刷刷地将目光移到巴赫拉姆身上。 被这么多人同时注视着,而且眼神还都不怎么善良,巴赫拉姆一下子就怂了,把脑袋缩下去,不敢抬头和众人对视,嘴里嘟囔着:“我没有激动,我只是觉得你是在有意污蔑我们。” 唐霄笑盈盈地看着巴赫拉姆道:“巴赫拉姆先生请放心,我既然说能够证明这些人是波斯人,自然会拿出确凿的证据,还请稍安勿躁。” 巴赫拉姆不焦躁才怪,他现在越看唐霄脸上的笑容,就越感到心慌,他突然想起大秦有个说法叫做“笑里藏刀”,他觉得唐霄现在就是这副模样。 走回大殿中央,唐霄对千鹤说道:“千鹤姐,请你帮我把他们的衣服全部扒了。” 千鹤冷冷地看了唐霄一眼,什么话也没说,不过眼神中的威胁意味却是十足。 唐霄嘿嘿一笑:“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三具尸首身上的衣服早就被兵刃砍得破破烂烂,因此唐霄没费多大力便将他们的衣服扒得一干二净,大殿之中立时多出三具白花花的男性躯体。 见到赤裸的男性躯体出现在眼前,大殿内的侍女一个个全都用手把眼睛捂了起来,但指缝却是张得老开,一双双大眼珠子在后面滴溜溜地转动着。 这些侍女好歹还知道害羞,看也偷着看。千鹤却把唐霄推到一遍,旁若无人地凑上前去,仔细观察起这三具赤裸的躯体。 虽然都知道她是在检查尸体,但还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唐霄站在旁边问道:“千鹤姐,他们的右后腰上有没有什么东西?如果有的话,是什么?” 唐霄这回学聪明了,直接把所有问题都问出来,免得后面再一个个补充。 千鹤把三具尸首全部翻过来,仔细看了看后答道:“有,是一只鹰的刺青。” 第一百二十二章 水落石出 (这本书扑了,一万八的收藏,首订只有五百多,三十比一的收订比,我都懵逼了,说老实话,心理落差很大。 但我会坚持写下去的,不过更新就没那么给力了,望各位体谅,毕竟我写书主要目的还是想改善下生活。 以后打赏就不必了,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完本,打赏越多就越觉得对不起你们。) 听到千鹤说完这句话,巴赫拉姆瞬间大惊失色,瞳孔急速放大,脑袋上的汗珠变得更加密集,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刚捞出来一般。 看到巴赫拉姆这副模样,唐霄暗自冷笑,故意调侃道:“巴赫拉姆先生,你现在很热吗?” 巴赫拉姆讪讪答道:“哦,是的,这天气有点热,我穿得有比较厚。”说着便把外面的貂皮大氅脱了下来,还用手对着自己扇了扇。 这就完全是在说胡话了,今天的温度至少也有零下四五度,一盆水放在屋外过不了多久就会冻得硬梆梆的。 更何况唐霄还注意到,脱下大氅的一瞬间,刚好有股寒风从殿外吹了进来,巴赫拉姆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透过好几件衣服都能看见对方身上,层层叠叠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宛如波涛一般柔顺。 强压下内心的那股厌恶,唐霄继续问道:“不知道巴赫拉姆先生认不认得这刺青?” 巴赫拉姆勉强挤出一抹笑容道:“阁下真会说笑,我与这几个人连面都没有见过,怎么会认得他们身上的刺青。” 唐霄直愣愣地盯着巴赫拉姆,沉声逐字问道:“当真不认得?” 巴赫拉姆坚持说道:“的确不认得。” 唐霄闻言在大殿中徘徊了两步,突然回头对着巴赫拉姆道:“可我怎么听说,你们波斯的图腾就是鹰。” 巴赫拉姆急忙反驳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以鹰为图腾的国家多了去了,可不止我们波斯。” “着什么急,我话还没说完呢。”看着巴赫拉姆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唐霄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容:“据我所知,你们波斯有个相当古老的习俗。 那就是每当一个新生男儿降临之后,便会有专人为其刺青。 而刺青的部位和图案,正和这三人一样,是右后腰上的一只雄鹰。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巴赫拉姆先生的身上也有着同样的刺青。” 巴赫拉姆猛地一下站起身来,冲着唐霄吼道:“简直是一派胡言,我们波斯根本就没有这样稀奇古怪的习俗。” 为了避免巴赫拉姆喷出的口水溅到脸上,唐霄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试图与对方保持一段安全距离。可万万没想到对方的攻击范围实在过于庞大,即便如此依旧没能幸免。 一脸嫌弃地用袖子把脸上的口水擦了擦,唐霄笑着说道:“有还是没有,巴赫拉姆先生只需要把身上的衣物尽数褪去便可证明。” 巴赫拉姆下意识地将身上的衣物紧紧裹了起来,恼羞成怒道:“我拒绝,你们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践踏我的尊严。” 唐霄抬手说道:“巴赫拉姆先生,话不要说的那么严重,我们只是在进行查证,同时也是为了帮你们洗脱嫌疑。 如果你身上真的没有这种刺青,就证明我的一切猜测都是错误的,你们波斯的确与今夜的劫狱一事无关。 到时候我任你处置,你看这样如何?” 巴赫拉姆严词拒绝道:“不行,我绝不接受这样无礼的要求。” 巴赫拉姆话音刚落,大殿中的其他使臣也纷纷站起身来,异口同声地说道:“没错,我们绝不允许你们如此对待巴赫拉姆先生。” 之前唐霄和巴赫拉姆对话的时候,扶苏从头到尾都没有插过嘴,但此时见到这么波斯使臣同时气势汹汹地站了起来,一下子就怒了。 “来人,全部拿下!” 扶苏的声音刚刚落下,从大殿四面八方的黑暗里便涌出一群黑甲卫士,一阵刀剑出鞘声过后,那些站着的波斯使臣脖子上就多出了好几把锋利的武器。 扶苏眉毛竖起,凌厉的目光在那些波斯使臣身上来回扫视,嘴里缓缓说道:“你们想做什么?在我大秦皇宫之内,也敢造次?” 扶苏于无形中散发的威压,让那些波斯时辰一个个变得战战兢兢,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 见到这些波斯时辰的模样,扶苏冷笑一声,旋即将目光转向巴赫拉姆,对着把武器架在他脖子上的那两个黑甲卫士道:“把他的衣服给孤扒了。” 两个黑甲卫士闻言应了一声,收起武器,将巴赫拉姆踹翻在地,一人把他死死压在身下,另外一人便开始相当暴力地撕扯起他身上的衣物。 巴赫拉姆在地上拼命挣扎,一边挣扎一边怒吼道:“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是波斯主使,你们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在侮辱我,也是在侮辱波斯帝国。” 巴赫拉姆的体型几乎和那两个黑甲卫士加起来相当,但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挣脱不掉其中一人对他的束缚,在地上不断咆哮的姿态,就像一头即将面临死亡的肥猪在发出最后的嚎叫。 巴赫拉姆身上厚重的衣物很快便被黑甲卫士全部扒去,白花花肉嘟嘟的上身便暴露在众人面前,地面的寒冷让他不得不蜷缩起来瑟瑟发抖。 扶苏问道:“他身上究竟有没有雄鹰刺青?” 黑甲卫士点头答道:“回大公子,此人右后腰上的确有一块雄鹰刺青。” 唐霄蹲下身子,把脸凑到巴赫拉姆身前笑着问道:“巴赫拉姆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从扶苏下令扒衣的那一刻起,巴赫拉姆就已经预料到这个后果,此时满是肥肉的脸上布满绝望。 听见唐霄的问话后,巴赫拉姆丝毫没有反应,只是嘴里不住地念叨着“你们不能这样对我,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唐霄不知道巴赫拉姆此时到底是真的魔怔还是在装疯卖傻,不过他知道,无论哪种情况,巴赫拉姆都得承受扶苏接下来的熊熊怒火。 果不其然,扶苏的声音再次在大殿之中响起:“你们这些蛮夷,来我大秦,孤以礼相待,你们却三番五次寻衅滋事。 孤一再忍让,可你们非但不知好歹,还于今夜做出纵火劫狱此等伤天害理之事,害我大秦遭受巨大损失。 孤现在判你们枭首示众,翌日于西市入口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章 麻沸散 所有的波斯使臣,不管是来参加晚宴的,还是没来参加晚宴的,一律被关押进了咸阳大牢,但这回肯定是没有人再来救他们了。 处理完一切,扶苏一直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等到所有客人都离开之后,就一下子瘫在了地上。 无常准备上前将他扶起,却见到扶苏摆了摆手,然后躺在毛茸茸的虎皮垫子上,苦笑着说道:“这次公父回来,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 无常叹了口气道:“你做的已经够好了,谁也不会想到这群波斯人竟然如此嚣张,敢在我大秦都城劫狱。” 扶苏摇了摇头道:“不管怎么说,如今都是我在代理国务,出了这样的事,我难逃其咎,就是不知道公父会如何处置我。” 无常安慰道:“放心吧,你的所作所为今上俱看在眼里,不会单因这一件事就否定你,不过这次的事情后果有些严重,今上多少会对你施以惩戒。” “无论公父如何对我,我都认了,毕竟这事的确是由于我疏忽了。”扶苏的目光变得有些低落:“我先休息会儿,午时让人叫醒我。” 无常有些担忧地道:“现在已是辰时三刻,距午时只有不到两个时辰,你昨天一夜未睡,不如多睡会儿。” 扶苏揉了揉太阳穴道:“不行,此次劫狱带来的后果太过严重,还有许多后续事宜需要尽快处理,不然的话百姓会有心生怨言。” 无常劝道:“我扶你回房休息吧,这里寒气过重,睡久了容易着凉。” 扶苏挥了挥手道:“我现在实在太累,没力气走路了,你去拿床被子过来,我在这里睡会儿就行。” 无常坐在扶苏边上道:“那我在这陪着你。” 扶苏笑道:“不用,你也是一宿没睡,趁着这功夫去休息休息,在宫里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看到扶苏的模样,无常再次长叹了口气,起身向着宫外走去。 从咸阳宫出来,唐霄并未回家,而是跟着百里臣和周不易回到了黑冰台。 千鹤的医所此时已经是人满为患,地上铺了很多垫子,一群黑冰卫躺在上面面目狰狞,汗如雨下,可就是没人喊一声疼。 这都是响当当的汉子! 看着自己身上已经结痂的几道小伤口,唐霄根本没脸让忙的抽不开身的其他医侍帮他处理。 就在唐霄准备默默离开,不打扰这些医师救治伤员的时候,有个小医师跑到千鹤面前说道:“千鹤姐,有个人强势过重,需要尽快进行截肢,可是他一直在奋力挣扎,他的力气太大,我们按不住他,没办法下手。” 千鹤正在为一个伤员处理伤口,听到小医师的话,头也不抬地道:“多找几个人便是,这种小事也需要来找我吗?” 小医师答道:“其他人都跟着左统领出去办事去了,如今官所里只剩下这么些人。” 千鹤一听,把手上的动作加快,将面前伤员的伤口处理好,便跟着小医师走到那个需要截肢的伤员边上。 唐霄愣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那个黑冰卫的右小腿不知道被砍了多少刀,上面的肉变成一条一条的,依稀可见从中暴露出的骨头,更可怕的是,连骨头也被砍断,整条腿软趴趴地搭在垫子上,血液到处都是。 此时这名黑冰卫正在上面翻来覆去,可始终没有哼出一声。 从伤势来看,这名黑冰卫的右腿肯定是保不住了,即便是以前世那些大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面对如此重的伤势,恐怕也只有截肢这一个办法。 千鹤沉默了一会儿,对小医师说道:“去拿绳子来,越粗越好,直接把他给绑起来。” 听到千鹤的话,小医师便去找绳子去了,唐霄却走到千鹤边上道:“千鹤姐,我听说你是扁鹊先生的传人?” 听到唐霄的问话,千鹤有些生气地道:“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你快出去,不要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唐霄解释道:“不是,我曾听说扁鹊先生曾让鲁人公扈与赵人齐婴饮下毒酒,迷死三日,剖胸探心,易而置之,投以神药,即悟,如初。 不知道千鹤姐会不会制作这种毒酒?” 千鹤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那种骗小孩子的故事你也相信?” 唐霄答道:“我自然是不相信的,我只是想问,你有没有那种服下便能让人失去痛觉的药。” 千鹤现在已经不想搭理唐霄了,随口敷衍道:“没有。” 唐霄接着说道:“我这里有副药方,是多年前一个行脚郎中给我的,据说以酒服之,则醉无所觉。” “我行医多年,从未听说过此等灵药,你快去将药方写与我。” 唐霄这话一出,千鹤立时来了兴趣,一是因为治病心切,二是因为作为一名医者对新药方的好奇。 每一副药方都是前人经过无数次实验总结出来的,每多出一个新药方对医者来说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千鹤身为一介女流,却能成为黑冰台首席医师,足见其对医术的痴迷,自然也不例外。 因为平时要写药方,所以千鹤的医所里就有笔墨,唐霄很快便将药方写了出来。 唐霄刚放下毛笔,墨迹还未干,千鹤便将竹简一把夺了过去,只见最右边上方写着“麻沸散”三个字。 第一百二十四章 争执 麻沸散据传由东汉名医华佗所创制,专门用于外科手术的麻醉,是世界上最早的麻醉剂,而华佗本人也被尊为世界上最早使用麻醉剂的人。 千鹤将药方上的内容轻声念了出来:“曼陀罗花一斤,生草乌、香白芷、当归、川芎各四钱,天南星一钱。” 念完之后,千鹤突然把竹简猛地往唐霄身上一扔,一双秀目狠狠地瞪着他。 唐霄抱着竹简,不明所以地问道:“千鹤姐,怎么了?” 千鹤黛眉紧蹙,冷冰冰地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曼陀罗花有剧毒,你到底是要救人还是要害人?” 唐霄答道:“千鹤姐,我自然知道这曼陀罗花有剧毒,不过除此之外,它同样也拥有极强的麻醉效用,而其他五味药材正好可以用来中和其毒性。” 千鹤再次把竹简夺回,仔细端详过后,神情严肃地道:“这五种药材似乎的确可以中和曼陀罗花的毒性,但你说这药方是一个行脚郎中交由你的,你实话告诉我,这药方你可曾试过?” 在这种事情上,唐霄并不想撒谎,摇摇头老老实实地答道:“没有。” 听完唐霄的话,千鹤愤怒地道:“没经过试验的药方,你也敢给人用?你这是拿别人的性命当儿戏!” 都说“医者父母心”,别人做没做到唐霄不知道,但千鹤绝对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医者。虽然平时接人待物总是冷冰冰的,却是的的确确做到了“慈善为怀,医德为镜”这八个字,典型的面冷心热。 因此在听到唐霄想将没经过试验的药方直接给病人使用时,千鹤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唐霄看着千鹤的双眸,眼神坚定地道:“千鹤姐,我有把握,请你相信我!” 说起蒙汗药,可能大家再熟悉不过,不论是在古装剧里,还是在武侠小说里,亦或是在古典小说里,出场率都极好,而且用它的人几乎无往不利,,可谓是最佳道具。 结合有关古典医书及史料记载来看,所有的蒙汗药都用到了曼陀罗花,而几乎所有资料显示出的这类药物的药性和中毒特征,都与曼陀罗花的药性相吻合。 除此之外,曼陀罗花自身的气味辛辣苦涩,所以要用酒来调和并掩饰其味道。与此同时,酒精本身的麻醉作用与曼陀罗花所具有的麻醉作用配合起来,有相得益彰之妙。 这一特性刚好可以解释为何较多史料中在研磨曼陀罗花以及投药时都要加之以酒。 综上所述,基本上可以确定,所谓中国古代三大奇药之一的“蒙汗药”,主要成分其实就是曼陀罗花。 而之所以会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曼陀罗花中的主要活性成分,能够抑制汗腺的汗液分泌功能,不得不承认,古人起名还是相当贴切的。 “你有把握?你有什么把握? 每个药方都是前人经过千万次的试验,甚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才总结出来的。 你这药方不仅含有剧毒药材,还没有经过试验,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看得出来,千鹤是真的担心病人的安危,否则以她那淡漠的性子,绝对不会和唐霄费那么多口舌。 就在唐霄准备和千鹤争辩的时候,从旁边突然传来一个痛苦万分的声音: “千医师,就让霄哥儿试试吧,若是有效自然最好,不行也就罢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说话的正是那个即将要被截肢的黑冰卫,叫景森,家住蓝田,唐霄认识,但是不熟,入职以来两人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不过唐霄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 因为这人平日里不管见谁,都会露出一副憨厚的笑容,与唐霄大多数时候伪装出来的面具式笑容不同,他是真正的乐观开朗。 可即便是这样一个人,也被痛楚折磨得死去活来,因此唐霄才会想要帮助他。 见千鹤还在犹豫不决,景森咬着牙齿冲千鹤吼道:“千医师,我相信霄哥儿!” 看了看景森,又看了看唐霄,千鹤最终选择了妥协:“我去制药。” 因为这药方千鹤从来没见过,而且唐霄自己也承认没有经过试验,药物这种东西,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的安危,她决定亲自制药。 景森目前的状态很差,脸色因为失血过多变得惨白,脖子却因为剧痛变得通红,上面青筋毕露。 此时的景森早已没有之前翻来覆去的那股劲头,整个人侧着身子蜷缩在一起颤抖,汗水顺着脑门不停地滴到垫子上。 景森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唐霄见状立即蹲到他边上和他说话,人在这时候一旦睡着,十有八九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唐霄和他说了很多东西,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好不容易才撑到千鹤将研磨好的麻沸散端进来。 如果是别的医师,肯定是没有曼陀罗花这种剧毒之物的,但千鹤除了是一名医师之外,还是一个用毒高手和暗器高手。 暗器和毒经常是不可分的,喂了毒的暗器,即便命中不了要害,上面蕴含的毒也能够夺去敌人的性命。 千鹤取来一碗酒,让唐霄把景森从垫子上扶起来。 景森的牙齿在打颤,意识开始恍惚,眼皮即将合在一起,已经看不见瞳孔,只能看见眼白。 在尝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将麻沸散倒入景森的嘴里后,千鹤有些焦急地道:“不行,他现在这个状态根本服不下药。” 唐霄闻言想了想,旋即将景森慢慢放下,一溜烟冲了出去。 见唐霄在救人的紧急关头,无缘无故跑掉,千鹤正要发火,却见到唐霄很快又跑了回来,手上还拿着一块竹片。 千鹤清冷的声音从面纱下传出:“这个时候,你拿竹片做什么?” 唐霄没有回答她,而是将竹片卷成一个漏斗的形状,然后一手捏着竹漏斗,一手将景森再次扶起,然后用膝盖顶着他的后背,不让他倒下。 接着唐霄找准时机,将竹漏斗插进景森嘴里,对着千鹤说道:“快,把麻沸散往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