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典》 序章 靡不有初 小村的孩子 临清风,对朗月,登山泛水,肆意酣歌,云识欢心亦欣然。 一叶小舟,上有童子三四,有说有笑,拍打嬉闹,若不是小舟狭窄,怕是少不得要追逐一番了。高兴归高兴,但月上树梢之时一群孩子划着小舟,意欲往何处去,要做何等事?顺着水流回望,依稀可见有一小村散落于水畔,伴着几点灯光,在半睡半醒之间呓语。划得远了,也就听不清了 “阿修罗,你干嘛闷闷的啊,跟大家一起玩啊”一个粉嘟嘟的小丫头摇着“闷闷的”小男孩儿,小男孩儿不言语,就是笑着摇摇头,也可能是想说什么,但是小丫头一看他摇头立刻“哼”了一声转向了别处,终究是没给其“开尊口”的机会。 “你说,阿修罗是不是个哑巴啊,听说他出生的时候就不哭,这几年你们有没有人听过他说话啊”,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孩悄声问旁边的小孩。 “虎子,净瞎说,阿修罗是闷了点,也不能说人家是哑巴啊”,小丫头发飙了。 “行行,雪儿,怕了你了,不说好了吧”,虎子把头转向阿修罗,“喂,闷葫芦,你相好替你说话咯,噢噢啊啊、哎呀呀呀呀”,小丫头把虎子的话狠狠地掐回去了,虎子呲牙咧嘴手舞足蹈的样子惹来了一阵哄笑。 “到了到了,咱们得快点,天亮之前要是回不去被爹娘发现就糟了”,一个瘦削的小男孩儿说着说着打了个冷噤,可想而知其爹娘的“凶悍”。 “雪儿,哎呦,放手了好吧,没听竹竿说到了么”,虎子告饶,一支童子军就“浩浩荡荡”地登陆了,竹竿在前望路,虎子一边揉耳朵一边嘟囔着什么,雪儿面带胜利的微笑看向阿修罗——闷葫芦果真名不虚传,三个人那么热闹就当没看见始终一言不发,就在小丫头伸出玉手准备伸张正义时,看到虎子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竹竿似乎发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小脸骇得煞白。 狼嚎?村里的老人说雪狼通常数九寒天没吃的才会从森林里出来,此时正是仲夏,为何此地会有狼?无论一头抑或一群,对于这群满脸稚气的探险家而言都不是好消息。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竹竿看着虎子,虎子望向雪儿,雪儿倒是谁都没看,自顾地打着哆嗦,阿修罗——闷葫芦果真名副其实,三个人怕成这样就当没发现还是一声不吭,就在雪儿以为他在发呆伸出小手拉他时,他反手一握,拉着她就一路飞奔。虎子和竹竿不知阿修罗是何用意只好紧跟其后,一行人就这样在寂静中奔跑,最后气喘吁吁地停下时,已身处一处洞穴之中。 “这个洞,不是咱们要来探险的鬼洞吗”,虎子搞清了状况,当真是逃了狼口又进鬼洞,也不晓得是福是祸。 “反正来了,进去看看”,一听探险竹竿立刻精神了,蹦蹦跳跳地就想往洞穴深处进,却被拉住了,“闷葫芦,拦着我干嘛,你要是胆小不敢进就留下”,听这话似乎竹竿并不知道刚刚是谁怕得脸都白了。 “等一下,看阿修罗的意思是要把洞口堵上”,雪儿看到阿修罗向洞口搬石头便知其用意了,“堵上了咱们怎么出去啊,阿修罗你不是吓傻了吧”,竹竿觉得自己丢了面子有些不依不饶,“猪头,先堵上不让狼进来,等咱们要出去了再搬开就是了”,虎子狠敲了竹竿一下,这下竹竿不吭声了。幸好洞口不大,几个孩子搬了一会儿石头便堵得七七八八了,心想即便还有些小缝隙却不用担心狼这种“庞然大物”进来了。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这种四处透风大概只能遮挡住眼光的“防御工事”真的起了效果,总之狼嚎声小了许多。接下来该当如何,听着竹竿粗重的喘息声就晓得他大抵是提议休息一下的,其他人则用沉默与静坐表示附议。浓厚的黑暗,宛如刚刚惊醒的幽魂开始压迫众人的神经,一步步、一点点、一丝丝慢条斯理地舔食着恐惧的芬芳,在雪儿的惊叫声为摆脱喉咙的束缚而不断挣扎时,一团光彻底地击碎了它的斗志。 阿修罗手持木枝和碎布制成的火把站了起来,关切的目光随着温和的火光投向雪儿,发觉她刚刚因惊吓而发白的小脸开始慢慢的红润起来,便换了种目光扫向竹竿,最后停留在虎子的脸上。显然,此次探险的领导者是虎子,所以也该他提出下一步行动的。 虎子倒也胆大,站起来就欲往洞穴深处走,却不知耳朵何时落入了雪儿的魔爪。 “你想干嘛?” “进去瞧瞧啊,之前不是说好了么?”虎子眼中充满“你白痴啊”的神色,不过耳朵上随即传来的疼痛确确实实地告诉了他谁才是白痴,“诶呦、诶呦,那你说现在该怎么办,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好吧,先放手好不好?” “那时候你和竹竿可没说这里有狼,早知道这么危险说什么都不来!从石堆往外瞧瞧,狼要是走了,咱们就回家!”小姑娘用不容置疑的眼神扫向四周,再加上虎子的现身说法,竹竿将不同的想法和着口水咽进了肚子,不过阿修罗似乎对黑黢黢的洞穴产生了兴趣,火把随着他的目光指向了远处的黑暗。 雪儿不高兴了,刚要冲着不识时务的闷葫芦发威,不料石堆发出了窸窣的响动,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扒着石头。 难道狼跟过来了?众人望向石堆的缝隙,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晃。竹竿忍不住了,“妈呀”一声就冲向了黑暗中的洞穴,全然不管火把在阿修罗手中,没有火把就只能如盲眼般乱冲乱撞,如果幸运的话——接下来竹竿的惊叫声与翻滚声宣告了他并不幸运的事实。 虎子立刻就急了,“竹竿,竹竿,你怎么了?”,见半响没有回音马上往洞里摸,阿修罗拿着火把紧随其后,雪儿没有更好的选择只好也跟上,一行人走向洞穴深处,渐渐的模糊在黑暗中,不知前方等待的,会是什么? 路上的将军 “鬼洞”外二里处,一支十余人的骑兵队疾驰,马披灰黄色革甲,人着灰黄色劲装,尘土飞扬,若非马上之人目露精光浑身散发凛冽的气息,一眼看去真是像极随风舞动的沙尘。数息过后,已在百米开外,便是这样的好马,这样的速度,也没将马上之人的心思追回。 “怎么还没回来”,声音沉稳,透出丝丝威严,配上周围人恭敬的举止态度,这应该就是为首之人了吧? “回将军,许是有意外”,此人倒是有些心不在焉,可能平时就很散漫吧,几乎所有人都未觉不妥,之所以用“几乎”是因为一个粗鲁的声音吼起,惊如炸雷,“他奶奶的,兄弟不知死活,你还在这儿没心没肺!”,“呦呦,吼着不过瘾,还准备动家伙”,依旧散漫,所以霎时间气氛转冷,眼看要上演全武行 “来人”,将军要发令,无人敢妄动。长满络腮胡的大嗓门不高兴地直哼哼,那位散漫的仁兄倒是笑嘻嘻地从马上翻到将军面前,看这俊逸的身手,可能大嗓门真未必拿他有办法。 “属下在!” “速去速回!” “得令!”,言罢,策马,众人眼前便只剩飞起的尘土了,想不到散漫兄驱马也是一把好手! “将军,那混球这么讨厌,能行吗,还是叫俺跟着去吧?” “噢,莫不是担心逸尘会有意外?” “怎、怎会,俺不是、不,哎呀呀,将军,俺这不是怕那混球”,显然大嗓门的口才没有嗓门那么犀利,笨嘴拙舌得竟至面红耳赤,再配上抓耳挠腮急吼吼的样子,噢,还有那身灰黄色革甲和满脸的络腮胡,活脱脱一只大马猴。周围人看得直欲发笑,但现在的情形又需严肃,所以只好抿着嘴努力憋着。 将军看着四周人憋得在马上颤抖,先行笑了,看着大嗓门点点头,“有你跟逸尘,应该十拿九稳,找到李军侯,以安全为上,不可胡来,否则” “俺不胡来,要不吃将军板子!”声音传来,人跟马却已远去。看来虽然大嗓门跟散漫兄吵得厉害,但心里感情还是十分深厚。 将军与其余人马继续前行,一路无语,但看得出除将军外所有人都觉得疑惑——这次的任务究竟是什么,只不过找一把刀需要将军带队,还带数个军侯?此时虽是仲夏,不担心九宏来犯,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丢下防务来这个偏远的小地方有些说不过去吧?李军侯凶吉未卜,将军怎么跟没事儿人一样,莫非将军知道些什么? 行得越远,想得越多,却无人问出口,看来这些人对于将军有一种近似乎本能的信任,也可能是因为眼前出现了一个被石头堵住的洞口而分散了注意。这个洞就是要找刀的“鬼洞”吧,是谁用石头堵住了呢,还用这么小的石头?要将谁堵在洞外呢,地上有火把燃尽的残骸,还有丝丝血迹和衣服的残片,应该发生过什么使得想进洞的人没能成功? 想不如做,一人下马,在将军的默许下准备推开石头进洞,正要动手之时,听到了马蹄的声音,想来是风逸尘、云雷雳二位军侯回来了。却见风逸尘一脸不知所以、云雷雳满脸水花各夹着两个孩子走了过来,两人都湿透了,马也不见了,那刚刚的马蹄声又是怎么回事? 事情总要一件件解决,将军看着湿漉漉的二人,“可见到李军侯?” “回将军,不曾见到”,风逸尘行礼后答道。 “这几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将军,就说那个混、风军侯碍事吧,俺赶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有人策马离开,想要去追,哪知道他不仅不追还往水里跳,捞这四个不知打哪儿来的野孩子”,云雷雳心有不甘地吼着,同时狠狠地瞪着已经恢复散漫像的风逸尘。 “将军,末将赶到之时看到数个黑衣人将这几个孩子丢到水里,驱马就走,若末将去追,能否追到并未可知,不如先救这几个孩子,或许他们知道些什么”,众人一听,顿觉有理,便将目光投向四个昏迷的孩子。 三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看年龄应该十岁上下,奇怪的是有两个男孩儿手里抱着什么,凑近一看,众人不觉心中一跳——一个男孩儿抱着一柄刀,刀长约三尺,刀身、刀柄俱是漆黑,唯靠近刀柄处有一银亮的“戰”字,莫非这就是此次要寻的刀?另一个男孩儿抱着的,外表倒是雪亮,但是太破了,不是锈蚀,而是被什么打凿过似的,刃身折了且布满坑洼,要不是还有刀柄还真是很难认出这个东西竟然是刀,奇怪的是这个破破烂烂的东西上竟然隐隐约约也有个“戰”字!这下有些难办了,究竟哪个才是呢? “救人要紧,这附近应有村子,去打听一下是谁家的孩子!” “是,将军”,众人行礼后迅速四散而去,没有动的唯有风逸尘与云雷雳二位军侯,当然,还有四个昏迷的孩子。 “你们为何不去?” “将军,一定要这样做吗?”风逸尘试探道。 “不可留后患!”,将军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得令!”、“俺去了!”,二位军侯去如闪电,融在惨白的月色里。 “上命难违啊”,将军低声的叹息着,举头望月,似是希望飘过的灰云带走喃喃的自语,却没发现此时一个男孩儿的耳朵抖动了一下 云城的城主 苍州,辖郡、国十二,县九十八,治所云城。北拒九宏,西挡沙尘,天下五雄关占其三,多少热血好男儿埋骨于此,有词云“老了玉关豪杰,唯留一骑笑风尘”。 按理说百年来总在金戈铁马、腥风血雨中沐浴,苍州应是肃杀、苍凉的,但要是真站到苍州界内就会发现,这里除了民风强悍粗犷,到也与他处无异,甚至云城还有种说不清的繁华。所以说说不清,是因为云城并没有高楼玉宇,也没有琉璃金瓦,但是云城的市场却是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好不繁荣;云城的百姓脸上也有浓浓的幸福感,当然,腰包也很鼓,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了——云城是民富官也不穷,家家生活都很好,这一切,理应归功于苍州的刺史,也就是云城的城主,云不羁。 这位大人此时正在官邸里发着牢骚,“这是什么事儿啊,淼州洪灾怎么我们苍州就得加赋?有钱就可以这么被折腾啊,那廪州自古便是富庶之地、天府之国,为何不加赋?” “老爷,朝廷说这是体恤民情,且廪州前些日子接济灾民着实耗费颇多”,云府的老管家云常轻声回应,递上一杯清茶并将今日的邸报送了上去。 云老爷直取过茶盏,看都不看邸报一眼,“还不是各处哭穷,看了也烦心,送柴房去,听老实讲这个做火引子很是顺手”,语气甚是戏谑,表情却甚是严肃,“不可为外人道!” “小人明白”,云常拿了邸报退下,刚到门口便碰到一名急匆匆的驿卒,手执火漆封住的快报。 “报,大人,有司隶来的快报!” “辛苦,可有秦将军的消息?” “尚没有。” “好”,不过云不羁的面色却没有那么“好”,轻挥了下手,驿卒行礼后便退下了。 看着手中的信,云不羁的面色有所好转,竟然还轻笑出声,“这个东西也真应该给老实拿去生火,朝廷里怎么尽是些无知之辈,军饷岂是擅动得的?想坑老夫也得高明些才是,果然果然,后手在这儿呢,‘可用戰与典将功补过’,问题是这过从何而来,真以为老夫出不得这笔赈济款”?思念及此,心中已有了计较,这时云常也回来了。 “老常,你来看看这信。” 云常恭敬地接过了快报,速速浏览一遍,看向云不羁,“老爷,这莫不是” “就是这个意思,要么出钱,要么去找戰与典,找不到就不仅仅是出钱的问题了,这招够毒的!” “老爷,那该如何是好?” “不就是洪灾么,回复朝廷那帮人,钱实在没有,但我们也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百姓受苦,如有灾民或流离失所之人,苍州可以救济,朝廷运来多少就收多少,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了!”,云不羁一脸坏笑地看着云常。 “小人明白,这就去办。” 随着云常退下,屋子里除了寂静就是摇曳的烛光了,云不羁起身、背手,踱步至窗前,怔怔地看着滚圆的皓月,似是要将自己写入浓密的夜色里。“咚!——咚!咚!”,清脆的梆子声响起,原来此时已是子时 第一章 天门天隐 礼云: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是年,大兴天德五年。五年前,先淼州洪灾,再廪州大旱,后和帝身染重疾不治崩殂。殇帝即位,祭天罪己,大赦天下,改元天德,意为上天有好生之德。然,朝廷于司隶行为之种种,终究无法根本上改善淼、廪二州之民生,无奈之下,只好采取苍州刺史所提的“分流之法”。 愿意去他乡再谋生计的,朝廷负责遣至各州,各州或发款赈济,或拨地安抚,给个生活;不愿背景离乡的,先至丹州、菀州避灾,灾害去后再返乡,朝廷的意思是“酌情处置,量力安抚”,就是说“自己想办法吧,朝廷没这个能力”!两相计较,百姓为了活命,多选了前者,却不想朝廷下拨的赈济款经层层盘剥,到了百姓这儿仅是聊胜于无。 结果,想走的走不了,不想走的活不了,加之一些官吏看来为惯例百姓看来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出现,流民成了新的洪水,席卷四方的洪水 “阿鱼,你怎么来的苍州?”闲聊时大家都觉得好奇,一个这么胖的小伙子怎么从最南方的淼州千里迢迢来西北边疆的苍州的。 “家里发了好大的水,俺抱着树飘,到了地上就跟着好多人走。本来想去丹州求大和尚收留,不知道怎么就跟了去苍州的商队,俺啥都不会,听说边关招人就去了,在镇西关呆了一阵儿,军老爷嫌俺胖吃得多就把俺赶出来了”,阿鱼说到这儿有些不好意思,不过看周围的伙伴儿脸上除了好奇就是关心,并无嘲笑之意,便鼓起勇气接着说,“后来俺就在天门镇外帮人弄田,给天门关的军爷们送过粮食,,万俟军爷看俺有两膀子力气收留了俺,说是打九宏鬼,给俺饭吃。俺说俺吃得多,因为这个给镇西关的军爷赶出来了” 周围人听到这儿都笑了,“咱天门关不缺饭吃,九宏鬼来的时候还不是咱们玩命上,吃不饱可不行”,“就是就是,咱天门关饭就是给爷们儿吃的,镇西关那群怂包哪儿能跟咱们比,来这儿就对了”,“阿鱼你大名叫啥啊,不会是大胖鱼吧”,终于有人觉得“阿鱼”这个名字太秀气了,尤其是安在一个大胖子身上。 “俺只有这个名字,俺那儿总发大水,老人们说起个水里物什的名字好养活,俺会水,就叫俺阿鱼”,阿鱼说到这儿有些难过,恰好此时有人招呼他,也避免了些尴尬,“万俟军爷叫俺了,俺得过去了”,说罢起身而去。 阿鱼口中的“万俟军爷”指的就是五年前跟着秦将军来天门关的孤儿——万俟天隐。当时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两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因为军中粗人多,女孩子不方便,秦将军便将那个女孩儿带到城里托人照顾。剩下的三个男孩儿据说出身的村子所有的大人都没了,自然没有别的地方去,就留在军中了。 “阿鱼好像很敬重万俟队率啊?” 阿鱼确实敬重万俟天隐,当初自己被镇西关的赶了出来,又没有亲戚可以投奔,只得每天找些侍弄田亩的零活,农忙时还好,能混口饭吃;农闲的时候就只能过朝不保夕的日子了,一年前的冬天,自己在天门镇,几天都没找到活干,饥肠辘辘,实在经不住冬日的冷风,被吹倒在镇口。 想站起来,没有力气,就是觉得想睡,连饿的感觉都没有了,要是就这样去见家乡的乡亲们,也还算好吧?就在阿鱼失去希望的时候,有一只温暖的手扶起了他,恍惚中看到一个面如白玉、体态修长的少年人,正用晶亮的眼睛看着自己,好像在问着什么,阿鱼没来得及回答就晕了。 醒来时,阿鱼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床板有小又硬,周遭还有一股浓烈的汗臭味。眼前有一脏兮兮的帷帐遮蔽,帷帐之前,赫然站着自己晕倒之前见到的少年人。 “俺、俺这是在哪儿?” “天门关,材官营兵舍。” “是军、军爷,救了俺?” “你饿昏了,我就把你带到这里来了。” “请问军爷是?” “我叫万俟天隐。” 阿鱼听了,立刻想起身磕头,以谢天隐的救命之恩,怎奈身上实在乏力,怎样也起不来。天隐见了,笑着过来,轻轻扶住他,示意他不必如此,阿鱼终于可以藉此看清眼前的救命恩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朱唇皓齿,黑发黑眸,眼神炯炯有光,笑起来还带着浅浅的酒窝。这么一个性格温和、年轻的少年,竟然没在父母跟前玩耍、享福,而是跑来这里跟一群喝酒打屁、粗俗的大兵终日为伍,真是有些难以想象! “我见过你”,少年人每句话似乎都不长。 “小的,小的很、很、很荣幸!”阿鱼憋了半天,才挤出“荣幸”这个词,除了结巴些,倒也没失礼。 “你为什么倒在那里?” 阿鱼听天隐如此问,不禁叹了口气,道:“军爷是不知道啊,俺老家是淼州的,前些年发大水,活不下去,跟了支商队,一路就到了苍州。开始还好,做个力夫,还能混口饭吃,后来商队去了西域就再没回来,小的就没了吃饭的地方;后来帮人侍弄田地,也帮忙往军里送粮草,最近天寒地冻,没活儿干,就没饭吃,加上冷风一直吹,就实在撑不住了。要不是军爷心好,俺阿鱼现在就变了死鱼了。” 天隐听这话才知道面前的人叫阿鱼,“阿鱼,你很有力气。” “军爷怎么知道?” “我见过你送粮食,一个人扛了半车米”,在苍州,运送粮草多用板车,半车米差不多有三百斤,一个人就扛了,难怪天隐说阿鱼力气大。 “小的、小的,就力气大、大点”,阿鱼有些不好意思,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些。 “留在天门关吧。” “军爷,肯收留小的?小的因为吃得多,曾经被镇西关的赶出来了”阿鱼说到这儿神色有些黯然。 “认真操练,饭随便吃。” 不知是被天隐的关心所打动,还是被“饭随便吃”所吸引,阿鱼就留下了。因为天隐那时已是步兵曲的一名队率,所以受其引荐的阿鱼自然就加入了天隐所率的步兵曲二营一队。自此,吃饭在饭堂,睡觉在兵舍,确实是无冻馁之患了,不过吃水不忘挖井人,阿鱼始终在心中感激着天隐。 其实在天门关中,不仅阿鱼,所有认识天隐的人,无论新老大小兵,都很喜欢这个言语不多、待人和善、面相俊雅的少年人,尤其这个少年还是天门关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队率,天隐十三岁就当上队率的“壮举”,一向是天门关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乖乖,万俟队率可不得了,那么年轻能当上队率的可没几个,十三岁啊!一般能混个伍长就不错了,听说队率以上的军爷吃饭的时候肉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人说着还咂巴咂巴嘴,似乎队率真正的吸引力在于多的那几块肉。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羡慕的,偶尔也有嫉妒的,“不会是靠山硬,走了后门吧,听说那个娃娃可是将军亲自带来的。” “看你那点出息,少跟这儿犯红眼病,我听跟万俟队率一块儿来的,那个瘦得跟竹竿儿似的,叫、叫万俟什么的”,“叫万俟宏”,“对,万俟宏,他说啊,他们几个是被将军救了的,以前并不认识。” “他们的姓怎么那么怪异,听着像是九宏那边过来的,不会是探子吧?” “你看你瞎想什么,人家可是土生土长的大兴人,几代人都在苍州过活!” “还有还有,他们村就叫万俟村,所有人都姓万俟,好像都是单字名,就这个万俟天隐最特殊,名是两个字的!” “你老兄可小点声,随便叫军爷小名可是不敬哟,当心惹着人家吃板子!” “没事儿,万俟军爷人很好的,除了闷了点儿哪儿都好,他就算知道咱们说他,也不会生气的。听那个万俟宏讲啊,万俟军爷出生的时候是冬天,不哭不笑,安静得可怕,屋外面是黑压压的阴云,还有狂卷的烈风,压得人喘不过来气,鸟雀也都不叫,连村里的野狗都趴在地上直发抖,那排场,就好像神魔降世一样。他们村里老人说啊,这可是大人物出世的征兆,所以按天象和族规起了双字名叫天隐,小名就叫阿修罗!” “感情还有这故事,不会是你自己编的吧?” “你怀疑我?赶明儿你自己去问炊房的‘大嘴宏’不久知道了?” 这时,一声大吼如平地炸雷,“你们这群兔崽子,在这儿躲懒,还不给老子滚过来,皮子紧了是不!”几人闻声立刻爬起来,捂着屁股就往校场赶,姿势甚是别致,看来没少挨这位天门关有名的大嗓门——云军侯管教。 第二章 何谓良材 苍州三关校场最大的当数镇西关,其次就是天门关了,校场以骑兵训练场和材官训练场为主,辅之以角抵场、手搏场,连蹴鞠场地都有。场地与场地离得很近,就有些匪夷所思了,骑兵要练骑射,材官要练发矢张弩,万一一时手滑射偏了可不那么好玩,奇怪的是流矢偶有出现,误伤却凤毛麟角,这主要得益于秦将军手下风、云两大军侯的管教。 风逸尘虽以散漫著名,训导手下时却很文雅,“校场如战场,有流矢很正常,不过你们听好了——误射友军以违犯乙等军规论,被友军射伤按违犯甲等军规论,包括我在内”,说完就跑到一边躺着晒太阳去了。曾有新兵不服气也不信邪,偷偷拿箭射风军侯,结果箭离人尚有一尺时便被牢牢抓住,风军侯毫发无伤,那位“英雄”的屁股“壮烈牺牲”了。 云军侯没那么“温柔”,直接用吼的,“你们这群兔崽子,给老子听好了,这里就是战场,不想少些零碎就把尾巴夹好、招子放亮”,“你们的命是将军的,没叫你丢就好好护着”!有好事者问过云军侯“战场上乱云横飞,如要保命,跑路是否可以”,“他奶奶的,怎听着像镇西关的怂包,真汉子是挺着胸膛往前冲的”,就是这个回答加赏一顿板子;对于为何既要打赢又得活命云军侯也有着精辟的见解,“打赢了将军赏大块儿肉,没脑袋你他奶奶的用屁股吃?” 士兵们集合,于手搏场前列队,今日恰逢每半月一次的“全军手搏”。“手搏”在中原就等同于“拳术”,但在天门关是大大不同的,不仅可以用拳术,各种体术都行,还可以任意使用兵器,总之原则只有一个——“打赢就好”!这种纯粹兽性的搏斗总是能激起士兵们心中的野性,兼之天门关的最高统帅秦将军及麾下两大名将风、云二位军侯俱会到场观看,更是让士兵们向往着获胜的荣耀与喜悦。 虽然每天操练后都有“手搏”,但“全军手搏”却只有最强的好手才有资格参加,在天门关,“最强的好手”是不会超过八人的。万俟天隐和万俟虎均名列其中,因由却是大大不同——简而言之,万俟虎是主动的,万俟天隐是被迫的。 五年前几个孩子随将军来到天门关,当时还算活泼,但得知万俟村已空无一人时,情况就有些不同了:万俟天隐很小就成了孤儿,是由村子里的人合力养大的,所以反复地要求回村子;万俟宏原本就胆小,一惊之下更是如风中之竹,哆嗦个不停,嘴里还念叨着什么;万俟雪也不再笑闹了,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落,粉嘟嘟的小脸此时也变得煞白;最奇怪的是万俟虎,他狠狠地抓着怀里的刀,不知为何竟向着将军散发出浓浓的恨意,若不是左右人紧紧按住怕是就要冲上去了;将军没多说什么,只是问了一句话。 “几个娃娃,自此离开可能保命?” “不用你管,你、你、你不是好人!”万俟虎声音嘶哑地吼着。 “也罢,你手中有刀,男人的路,自己开!”言毕将军屏退左右挡在万俟虎面前。 “啊!——啊!呀!”万俟虎举刀便劈,速度倒还差强人意,准头就不敢恭维了——半晌时间竟连将军的衣袂都未碰到!结果将军背着手信步离开,虎子跪地大喘,四个孩子就留下了。后来雪儿被将军托付给城中的友人照顾,离开了天门关;竹竿儿身体瘦削,胆子又小,就遣去炊房帮手,平时端茶送菜,胡侃扯皮,竟还混得自如;虎子和阿修罗除了操练就是操练,开始还未有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渐渐向着两个极端发展。 天隐性情内敛,不愿与人争执不愿伤人,对体术有着浓厚的兴趣加之天赋的好目力,日积月累之下练就了超人一等的体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快”——曾有一次,天隐与人耍蹴鞠,那人一时力大将球踢到了骑兵场,而偏偏当时骑兵在操习骑射。那人就想再去取一球,回头一看万俟天隐径自走进了骑射场,那人见场中铁蹄铮铮,漫天飞矢脸都骇白了。正当那人喊人帮忙时,天隐在众目睽睽之下捡了球回来了,不仅毫发未损,还抓了三支骑兵用的短箭,据其本人言是“顺手为之”。从此,万俟天隐声名大噪。 这件事就天隐看来一点好处也没有,反而多了许多麻烦:原本为了不与人相斗,偷着不去参加手搏也没人发现,此事传开之后云军侯心血来潮想看下天隐的手搏记录,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你个混球,他奶奶的一次都没去过,你还是条汉子不”,一边吼着一边像拎小鸡一样把万俟天隐丢在了手搏场上,“没输之前不得离开”,云军侯以为能看场好戏了。 结果天隐更狠,一句“承让”转身就走,把对手晾在场上了,云军侯一时间愣住了,继而憋得脸通红,瞪着铜锣大的虎目,心里那个悔啊,“俺怎么就没想过那个兔崽子自己认输这茬儿呢,他奶奶的!”云军侯这是这么跟将军说的,风军侯在一旁听到了,脸上立刻浮出了“你想不到太正常了”的表情。 将军闻言,对这个行状奇异的小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逸尘,去看看”。 “是”,风军侯随着将军走向校场,一路众人为之侧目,不知发生了什么竟能使将军在平常的日子亲临校场。 风军侯举目四顾,未发现万俟天隐身影,叫人疑问,原来是躲在帐子里看书。 “叫他来我帐中”,当兵的多是大老粗、好狠斗勇,识字的没几个,跟着这帮人一起的天隐竟然在读书!将军对他越来越好奇了。 “看得什么书?” 天隐站定、行礼后回答,“回将军,《将论》”。 “哦?你现在何人治下,居何职?” “回将军,我在材官曲步兵营二队一什四伍伍长刘大彪治下。” “为何看《将论》?”将军觉得这个来了没多久的新兵甚是有趣,识字不说,举止言谈也很得体,而且有着与年纪不相符的老成。 “回将军,军必有兵,兵蕴将材,其良者可为将!” “何谓将材?” “回将军,夫将材有九: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知其饥寒,察其劳苦,此之谓仁将;事无苟免,不为利挠,有死之荣,无生之辱,此之谓义将;贵而不骄,胜而不恃,贤而能下,刚而能忍,此之谓礼将;奇变莫测,动应多端,转祸为福,临危制胜,此之谓智将;进有厚赏,退有严刑,赏不逾时,刑不择贵,此之谓信将;足轻戎马,气盖千夫,善固疆埸,长于剑戟,此之谓步将;登高履险,驰射如飞,进则先行,退则后殿,此之谓骑将;气凌三军,志轻强虏,怯于小战,勇于大敌,此之谓猛将;见贤若不及,从谏如顺流,宽而能刚,勇而多计,此之谓大将。” “何谓将之良者?” “回将军,战必胜,攻必取者,将之良能也。良将之所挟,亦曰智、勇而已。徒智而无勇,则遇勇而挫;徒勇而无智,则遇智而蹶;智勇相济,然后以战必胜,以攻必取,天下孰能当之!” 将军闻言,抚掌而笑,“好!好!好!”,继而看向风、云二位军侯,“二位以为此‘小将军’如何?” 云军侯何时听过此种高谈大论,只能干咂巴嘴,倒是风军侯挂着“谅你也听不懂”的笑容回了将军,“小小年纪能有如此见识实在难得,不妨磨砺一下,许是良才亦未可知!” “当如何做呢?” “可取刘大彪而代之!” 将军看向万俟天隐,“你可听清?” “谢将军抬爱!”,见将军挥手,天隐深施一礼后便退下了。 “他倒不客气”,将军看向风军侯,“逸尘,他是如何得的《将论》?” 风军侯立刻对军帐的穹顶产生了非常的好奇心,目不转睛地盯着,将军见状便了然于心,大笑着起身离帐,“你这主意一出,他怕是不会太好过了!” “玉不琢不成器,千锤百炼始成材!”风军侯随将军离开,任由云军侯在那里好奇、不甘、气愤 第二天,麻烦随着天隐升至伍长来了,刘大彪不甘心被新兵抢了位子,早早跑到手搏场上叫骂,点名要万俟天隐上来,“老子要好好教教你个小娃子”!在军中,若是被人点了名,就算明知不敌硬着头皮也得上,否则便回大失颜面,走到哪儿都抬不起头。天隐倒是好定力,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硬是不应阵。伍中其他三人原本心中就有不服,看到天隐不上以为他小孩子软弱可欺,就跟着刘大彪一起起哄,继而开骂,什么难听骂什么。终于,万俟天隐出现了。 “你们可知辱人父母先祖极之无礼?” “少废话,滚上来给爷爷们磕几个响头,爷爷们一高兴没准饶了你,哈哈哈哈啊哈哈——!”笑声粗野而猖狂。 “看来好好说是不行了,你们一起上吧!”天隐面无表情地进了手搏场。 “围住他,往死里揍!”四个身强力壮的兵痞扑向了看起来有些文弱的天隐,想将其逼到角落,然后以四人之力合围接下来想必可以为所欲为了。奇怪的是,每每要触到天隐时,这个男孩儿总有办法腾闪至安全之所,就如个泥鳅滑不溜秋,怎样也抓不稳;更奇怪的是,看身法天音是稳占上风的,若是恃其快、灵先行制服一两人,必可大大减轻压力,但天隐却没有这么做,只是在腾、转、挪、移,一次手也没出,一次也没有! 场中五人相持的同时,其他人也渐渐围了上来,看到天隐自如地与明显不怀好意的四个兵痞周旋,不禁义愤填膺。一个个骂起兵痞的娘来,同时给天隐打气,那几个人被骂得急火攻心,又迟迟拿不下那个“大泥鳅”,俱是羞愤交加,一时脑中空白,竟纷纷从场边抄起了长短家伙!刘大彪力大,将一对铜锤使得虎虎生风,其余三人手持枪矛棍在外围掩护。他们却忽略了一点:若是正常对敌,一内三外没什么错,但现在对手是万俟天隐,如何去防一个不进攻的对手? “不去阻止么?”将军和风、云二位军侯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观军台上,远远的望向手搏场。 “回将军,未见有败迹,如何去帮?” “总算看那个兔崽子打一场了,痛快、痛快,哈哈哈哈!” “很好,身陷敌阵而不乱,敌强己弱而不忧者,此谓之何?” “回将军,此谓之智!” “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迎难而上者,此谓之何?” “回将军,此谓之勇!” “智勇兼备,或许真是良材!” 虽是如此说,将军还是派人制止了这场斗剧。刘大彪等四人以多欺少、手段不正犯了甲等军规,本应逐出军籍,但因其伍长除为四人无礼而不齿之外并没追究,故按侮辱上官处以乙等军法。四个人心中感念,自此以后再无二言,一敛其痞气始终对万俟天隐毕恭毕敬,甚至于危难之时舍身相救,当然,此为后话。 如果天隐算是以德服人,万俟虎就是另一种风格的典范了 第三章 勇而不仁 古训:勇而无义是为乱,勇而不仁是为祸。 万俟天隐一战成名,众人因其仁义且身法高超,推举他为“八大高手”,时至今日,天隐仍然是。虽然当年的一战让大家知道若是触犯了天隐心中的禁区他是会决然出战的,但那时他一招未出便已令得四个手执兵器壮汉束手无策的表现,给所有人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众人私底下都曾想过,能够拥有这么可怕身法的人,如果出手,会有多骇人?没有人会天真到认为天隐几年来毫无进展,也没有人敢保证万一应战他仍然会一招不发,真正能够鼓起勇气挑战万俟天隐的寥寥无几。 偶尔遇到挑战者,若是天隐碰巧被云军侯“押着”去手搏场,还是不得不应战的,不过每次都是一招不出,只是躲闪。这种作为常常气得云军侯七窍生烟,但也拿天隐无可奈何,毕竟这位小哥肯比斗又没说句“承让”就走人,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奇怪的是,无论挑战者怎么进攻,或快或烈或是密不透风,无论用的是什么兵器,或长或短或是奇门兵器,总是连天隐的衣角都碰不到,常常到最后就是挑战者累得气喘如牛、一滩烂泥,而天隐则是气定神闲、怡然自得,拱个手行个礼,拍拍连灰都没沾的衣角,就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开始还有人不信邪,认为是天隐运气好,接连挑战他。在云军侯的“特意关照”下,天隐曾不得不一次连战七场,从中午一直到日头西下。结果就是七个挑战者累得站不起来,而天隐毫发无损,只是出了些汗。 如是再三,脾气本就火爆的云军侯再也忍耐不住,大吼:“你个混账东西!被人追着打连手都不还,还是不是条汉子!你这样的上了战场,小命肯定难保!” 天隐倒也不脸红,只是用晶亮的眼睛看着云军侯,语调平和地道:“军侯请息怒,我只是不忍兄弟相残、同门操戈而已。” “什么兄弟、同门,手搏场就是战场,战场就是你死我活的地方,只要是对手,统统是敌人!” “恕我不能苟同,请军侯责罚!” 云军侯一听天隐这话愣住了,这娃不是哪根脑筋坏了吧,怎么还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呢。责罚?虽然云军侯对天隐的做法很是愤怒,但就结果而言,天隐确确实实不曾输了。既是胜者,就没道理责罚于他。 最后的结果就是,云军侯摇摇头不管天隐了,可能觉得他的做法太不够痛快,自此,再也没有强迫天隐参加手搏。同时,天隐的“作战方式”也广为人知了,不知是因为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还是不想浪费难得的“全军手搏”的机会去做“体能训练”,总之再也没人挑战天隐了,所以,天隐就一直是“八大高手”。 万俟虎跟天隐比起来,要“正常”得多。他邀战,也应战;他惨败过,也大胜过。总的说来,就是一路磕磕绊绊地打上来的。虽然描述起来很简单,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单纯——应战和惨败只存在于他刚来天门关的一段时间。 那时候他是个新兵,一个丝毫不会刀法、没有任何武力的小孩,脾气又臭不可闻,他不愿意与别人相处,渐渐地别人也对他敬而远之。但是老兵痞气上来的时候,还是会想欺负万俟虎一番,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手搏场叫阵,人人都知道万俟虎是毎战必应的。之后就是把他打得落花流水羞辱一番,但想叫他认输却是不可能的。曾有一战,对方不住地殴打万俟虎,只要他认输便万事大吉,万俟虎一言不发,只是发疯似地挥着手里的黑色战刀,直到最后被打晕了过去。 说来奇怪,万俟虎来天门关时随身带的刀竟然通身上下俱是黑色,唯有刀身接近刀柄处有一枚银亮的“戰”字,所以此刀就被称为“战刀”。手搏时用战刀,平时操练舞战刀,万俟虎对于这把刀有着近乎病态的执着,一天一天地挥,一月一月地练,除去吃饭休息,他的刀从没停歇过。 结果,万俟虎的刀越来越快、越来越猛、越来越厉,能够欺负他的人越来越少,并非兵痞们良心发现,而是或者没这个能力,或者没这个胆力——万俟虎开始主动搜寻猎物,最先遭殃的便是往昔欺负他最凶的老兵。 “你,上来!”当时万俟虎只用了三个字就完成了宣战。 “哟嗬,你这娃娃还真是贱皮子,挨揍没够啊,还点名叫老子伺候,胆儿肥了!”这个老兵显然没有未卜先知之能,并不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 开场两句话,战斗就开始了,万俟虎用刀,老兵用斧。老兵自恃身高力强,双斧舞得密不透风,招招刚猛有力。开始时万俟虎尚能招架,但毕竟孩子是无法力拼成年男子的,渐渐的便力有不支,被老兵一点一点逼到了角落,情势已然危急。 “哈哈哈哈啊哈哈——龟儿子,无路可退了吧,老子今天不打得你满脸桃花开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老兵嚣张起来,一斧一斧地罩向万俟虎的命门,竟似要取其性命!老兵之所以为老兵是因为在军中的时间久,训练得自是比新兵多,招招式式都已熟络于心,出招已成为了一种本能,新兵通常是难以招架的。 但他忽略了一点,平时训练时无论靶子还是配手都是以成年男子为标准的,但现在他的对手是一个未长成的男孩儿,以平时的方式出招,距离的掌控上一定会出现偏差。老兵意识到了这一点,万俟虎也意识到了。就这么短短的一瞬,老兵门户洞开,万俟虎不退反进,执刀上挑,老兵仓促间回手抵挡 “啊——啊——!”剧痛袭来,老兵发觉自己已永远地告别了右手,但是万俟虎眼中邪异的光芒清楚地告诉他,这远不是结束,他想要认输,但并未来得及开口,万俟虎便猛然出招了。 好快的刀!犹如一道道幻影在前后翻飞,但是腾空的血雾惊醒了围观之人。当众人拉开万俟虎时,老兵已永远地从天门关除名了。满脸的血、凶异的目光、嘴角若有若无的微笑,手里漆黑的战刀还在滴着血,万俟虎此时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感到了莫名的惊恐。欣赏着周围人对自己如临大敌的样子,万俟虎笑了,放肆地笑着。 “你们,听好了,我手里有刀,男人的路,自己开!”言罢转身而去。 此次的事件虽然恶劣,但手搏之时伤及性命并非没有先例,加之老兵欺辱万俟虎在先,算是咎由自取,但万俟虎下手狠辣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最终,万俟虎领受乙等军法以示惩戒。 此后,万俟虎不断邀战,起初还有人将老兵的事儿当做意外,毕竟谁也不会认为十几岁的小孩能这般狠心,也不曾真的将那天万俟虎最后时刻展现出的刀法放在心上,他来邀战,就当陪小孩子玩玩儿了。 等站到手搏场内,对着手执漆黑战刀面带诡异微笑的万俟虎时,就觉察出不对劲了,一个小孩子的气势怎会如此逼人?不对!一个小孩子在这种地方不害怕倒能说是勇敢,那兴奋得如同打了鸡血该怎么解释?小孩子不懂事儿?不对,不对!这种凌厉的刀法即便天门关的教习也未必能够使出,这个来这儿没多久的小孩如何做到的?不对,不对,不对!为什么看起来并无出众之处的黑色战刀一旦挥动起来,总是带起血腥之风,感觉像是一头猛鬼在收魂? 没有人能够解释所有的问题,但当万俟虎一而再、再而三地重伤应战者,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没有人可以全身而退!万俟虎拿起战刀就不再是个孩子,是一头猛虎,一头黑色的猛虎,而他又从不肯放下刀,所以不要靠近他,不要接受“黑虎”的邀约! 万俟虎就成了“黑虎”,嗜血的“黑虎”,没人想要成为“黑虎”利爪下的牺牲品,所以他只能成为“八大高手”,因为“八大高手”除去万俟天隐这个跟他一起来到天门关的孤儿,没有人会拒绝应战! 只有在这时“黑虎”才能享受捕猎的快感,只有在这时“黑虎”才能释放压抑着的本能,尽情地咆哮、恣意地厮杀。这时就是此时,就是这天,就是“八大高手”齐聚的“全军手搏”之日。 “不知道这次是哪个倒霉鬼碰上黑虎?”几乎所有在手搏场边列队的士兵,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个问题。 “要是万俟天隐对上黑虎,一个体术超群,一个刀法超群,有的看咯!”“万俟天隐向来隐而不发,黑虎则是刀不留情,不知谁能更胜一筹?”几乎所有人心底里都期待万俟天隐与黑虎大战一场 第四章 初次交锋 今日,是每半月一次的全军手搏;今日,将军和风、云二位军侯都会聚于观军台;今日,所有的士兵都会成为见证,胜利,就意味着至高无上的荣誉! “战鼓,鸣——”司礼官高亢的声音令众人收心,随之响起了雄浑的鼓声。激昂的鼓点不禁使人热血沸腾,隐然间此处已不是天门关,不是手搏场,而是实实在在的战场,面对的,是真真切切的敌人! “战歌,起——” “风从龙兮云从虎 金鼓齐鸣兮撼苍穹 手执刀兮战八方 堂堂男儿兮气如虹 且尽碗中酒兮热血涌 千里冲杀兮不回头” 万人齐吼的场面真是蔚为壮观,歌中说不尽的雄壮似使人梦回吹角连营,眼中尽是刀光剑影、万马奔腾之象,胸中气血上涌,真真有种“不斩敌酋誓不归,马踏九宏始称雄”的感觉。没有人不想成为英雄,但此时此地永远只会有八个英雄! “八大高手”在歌声消散之时齐齐入场,当然,依“惯例”只会有七个人在“观军台”下向着将军和风、云二位军侯行礼。 “那混球又没来,将军,让俺去把他抓来!”云军侯对于万俟天隐屡屡“避之不战”和“胜之不武”的作为始终耿耿于怀,还未落座便迫不及待地向将军提出请求。 “看看再说”,将军示意开始,入座,似有深意地看着台下的七位“八大高手”,尤其是那头配着黑色战刀的嗜血猛虎。 “全军手搏”在天门关等同于战争,而战争,意味着在交战前未必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但只要成为了自己的对手,就一定是敌人!因此,天门关的“全军手搏”总是最为凶残,最为暴力,也最为迅猛的——六位“八大高手”迅速认定彼此的对手开始了拼斗,而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吞噬猎物的“黑虎”此刻却静静地立在自己的场中。 “又是这样么?”将军见此景微微皱着眉头。不知从何时起,除天隐和万俟虎外的“八大高手”产生了出奇的默契,不论谁人处在这个位子上都会远离“黑虎”,彼此结为对手,这也是为什么最为凶残暴力的“全军手搏”从那时起从不再血腥。起初,“黑虎”会随意加入战团、恣意拼杀,以一敌二竟也甚少吃亏,还往往以对手负伤而告终。当然,这也是多亏将军给“黑虎”特定下的规矩——“不得伤及人命!”饶是如此,也没人敢吃这个螃蟹,久而久之,不知黑虎是碍于颜面,还是厌倦了,亦或是另有想法,他不再加入任何一个战团了,仅仅在自己的场中静立,似乎在等着谁 “你在等他么?”万俟虎在心中问着战刀,这把黑刀给他武力,给他荣耀,帮他斩开前路的障碍,让他像个男人一样生存在这里;当他知道父母不在了之后,这把刀就是他的父母、兄长、朋友,听他在黑夜里的哭诉,听他心中的委屈、不甘、嘶吼,只要他在说,黑刀绝不会拒绝倾听。 直至有一天,黑刀回应了他的期望,给了他力量,令他生平第一次消灭了自己的敌人,自此以后他好像总能听见黑刀印在心中的话,“变强、冷酷、无情、杀!杀!杀!”,他听见了,“黑虎”就诞生了;他很享受被人畏惧的感卷,也喜欢看对手因疼痛恐惧而扭曲的脸,当双手染上腥咸的鲜血时总能使他产生难以言状的舒适和快感。 渐渐地,一切都不同了,他厌倦了,它的声音也更强了,它不会再因为鲜血而给他快感了,它越来越躁动,越来越兴奋。当万俟虎看到万俟天隐时,这个跟他在一个村子长大,一起探险。一同来到天门关的少年竟一天天的陌生起来,直至天隐成为一个传奇,他成为“黑虎”——黑刀开始了鸣响,它说它恨,它要毁掉这个传奇! 不知为什么,黑刀从不肯万俟虎去向天隐邀战,它有种特殊的执着,它竟然相信那个从不应战的人有一天会回应它,出现在它的面前。因此每逢“全军手搏”,万俟虎都会出现,都会静静地等 “他不会来了吧?”万俟虎看着渐渐西下的太阳,问着怀中的“武士”。 寂静、无声的寂静、令人难以忍受的寂静,明明旁边就是“八大高手”在厮杀,为什么这么静,为何他什么都听不见?很吵、很吵、很吵,周围的士兵怎么突然间炸了锅,发生了什么? 一个身影划破了“黑虎”的寂静,,在周围人的议论纷纷中,信自走进了手搏场。 “你在等我?” “很久了!”黑虎久违地笑了,开心、畅快、淋漓,竟使人产生了错觉——“这,这还是嗜血的黑虎吗?”拔刀出鞘,尖锐的铮鸣声、漆黑的刀身、银亮的“戰”字,宣告了,这就是黑虎,手执黑色战刀的黑虎! 人刀已合一,刀花一震,锋芒四起,掠起一道道黑影,犹如黑色的毒蛇袭向对手,等待许久的对手!这对手倒是不解风情,只是不断避闪、不断拆招,却不肯出手反击,哪怕一次也好! “他、他,那个混球怎么来了?”云军侯跟台下的兵士一样觉得不可思议,“他怎么知道万俟虎等的便是他?”没想到云军侯竟有如此好的耳力,如此嘈杂的环境中竟能听清万俟天隐的话。 “这其实是一种共鸣,刀的共鸣”,将军留下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就不再言语,弄得云军侯莫名其妙,转头看看,发现头脑一向精明的风军侯在搔着头,好像也没能听懂将军的话。霎时间,云军侯的心头便如拨云见日般舒畅,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看向了手搏场。 此时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万俟天隐和万俟虎身上,这场争斗太令人难以置信了——万俟虎挺着黑色战刀不断地突、刺、挑、劈,难以形容的迅猛,天隐则不断地以退、闪、挪、移化解,匪夷所思的灵巧!因天隐只防不攻,场面看上去猛攻的万俟虎很是占据上风,但是短时间内还是难以拿下天隐。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肯出手?”万俟虎觉得心中的恨意越来越浓,虽然他清楚地明白自己不应该恨面前的少年。 没有表情,没有回答就是天隐给的全部答案。 万俟虎怒极,一刀刺向天隐的左臂,天隐身形微动闪向万俟虎的左侧,却猛然间发现一道黑影已冲至面门,心下一惊,探手一抓,竟是刀鞘!原是万俟虎出招前便已算好方位用左手将刀鞘甩了出来,而后利用天隐手抓刀鞘的一瞬间变刺为劈,劈向天隐的腰间,若劈实可是大大不妙了!天隐果然不负其“大泥鳅”的美名,直接后倒,就地滚向万俟虎的右方,以一身灰的代价化解了这一击! “他为何只攻天隐左侧?”风军侯此时看出了蹊跷,不由得说出了口,云军侯也有同感,恰好此时天隐正面对观军台,二人便默契异常地将同时将目光扫向天隐的左侧,发现他腰间别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原是当初捞起几个孩子的时候,天隐就抱在怀里的银色“破刀”。这刀实在不能用“残”来形容,因为刀上既无锈迹也无泥污,雪亮非常,但是刀刃断掉一截不说,剩下的部分也是坑坑洼洼,刀柄都是扭曲的,难怪那时连云军侯这种见惯了各种奇形兵器的人见了都直咧嘴,若非将军制止险些将这个“破刀”甩飞。 “取弓来!”将军发话了,虽不知将军要做何用,但身后的侍卫仍然快速地取了来恭敬地递给将军。将军用的,乃是先皇赐予的“乌龙铁脊弓”,配赤茎白习铁首的“飞凫”箭,此弓是货真价实的“九石弓”,全力射出可轻易射穿骑兵铠甲。将军看了眼场中,开弓便射!风、云二位军侯俱是一惊,不知将军是何用意。 场中激战正酣,准确说来也算不得激战,应是一方攻的激烈,一防守的严密。万俟虎甩飞了刀鞘,想故技重施已然不可能,所以祭起了虚实相生之法,倒也给天隐造成了相当的麻烦,迫使他不得不更换位置以求避其锋芒。 随着两人位置的转换,此时天隐刚好背对观军台,而将军不知是无意,还是有心,射出的箭恰好向着天隐的右侧疾驰,若天隐避开,便会正中万俟虎的前心! 天隐似有所觉,身形为之一顿,这短短一瞬间的停顿被万俟虎敏锐地察觉到了,立刻疾步前突,刀人合一,以雷霆之势袭向天隐的心口! 此时,天隐面临艰难的抉择,背后,是破风而来的箭,若不避开必会危及性命;身前,是充满杀机的突刺,若是闪躲,万俟虎势必九死一生!自己还是万俟虎,难道必须二者择一?进退只在一瞬间,生死尽在一念间,怎么办,怎么办,究竟该怎么办?! 第五章 秦府养伤 黑暗,无尽的黑暗,是那时探险的鬼洞吗,但是火把那里去了?前方有光,但为什么怎么走都到不了前方?我在哪儿,你又是谁,你为什么总在我身旁叹息?我有些疲累,你要是能走就走吧,向着光的方向走,也许会有出路的。 “竟然叫老夫走?老夫若是能走,一早便走了,哪会跟在你身边这么久!前方有光,你便以为黑暗中这唯一一点光是出路,若真的是,老夫这百余年来为何始终触不到前方的光?” “你是谁?” “老夫,老夫是谁?老夫是谁呢,这百多年忘掉的事情太多了,不过也罢了,你来这里之前只有老夫自己,是谁都无所谓。倒是你,想留到什么时候,想跟老夫一样连自己都忘掉?看你还是个娃娃,心性也不坏,老夫就再帮你一次吧!” 万俟天隐感觉在黑暗中被人恨恨地推了一把,身不由己地飞向了前方的光点,光越来越亮,越来越刺目,然后,天隐就发现——自己醒了。身体疲乏僵直得厉害,一时间难以移动,只好转目四顾,发现自己正侧卧在柔软的床上,眼前是一扇雕花木窗,外面是大好的蓝天,阳光直射在脸上,柔柔的,暖暖的,倒也舒服得紧。缓了一会儿,天隐试着翻转身体,这一试不要紧,背后剧痛袭来,直疼得他倒吸冷气、头晕目眩,神魂又飘荡于天地之间,恍然间好像回到了那时的场景。 前方,是万俟虎充满杀机的突刺,后方,是疾驰而来的箭矢,心里,有个声音不断地叫他避开。避开?倒不是不可,但凭声音判断这支箭的走向,应该向他的右侧,也就是万俟虎的前心,若他闪开了,以万俟虎此时的速度怕是会直接撞在箭上吧,而且此箭来势凶猛,万俟虎十之八九丢了性命。 尽管心中的那个声音催促得紧,但他心中还是隐隐地浮现出小时候,一起在村子里玩耍的虎子,那个有点愣的虎子,经常被雪儿欺负的虎子。虎子不能死,这是阿修罗一瞬间下的决心,也使他在短短的刹那间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 他没有躲开,而是凭借过人的腰力迅速转身!以一斜线的角度背对万俟虎,双手迅速上举,于是当箭与刀相逢于一点时,手搏场内传来一声闷响,而后便是惊人的一幕——天隐用双手握住了那支来势汹汹的箭,也用背部的角度卸掉了万俟虎突刺的一部分力,但因接箭带来的强大力量,后背还是被黑色战刀狠狠地刺入了! 血,一滴一滴沿着黑刀的血槽落在手搏场的黄土上,最先袭上天隐心头的,却不是疼痛,而是一声叹息。这叹息显然不是“黑虎”发出的,也并非自己,那是谁呢?这叹息有些苍老,有些彷徨,不知从何而起,但确确实实明明白白地印在心上;另一件奇怪的事是,当黑刀刺入后背时,天隐竟有熟悉之感,好像暌违多年的老朋友回到了身边,继而眼前不断闪过支离破碎的画面,战场、厮杀、鲜血,孤独、悲愤、后悔,复杂的场景,复杂的心绪,谁?是谁在哪里诉说着什么?是你么,虎子? 身后,手执黑刀的万俟虎此时眼前也飞快地闪现断续的场景,虚幻而又真实。兄弟情义、月下对饮、快意沙场,快乐、舒爽、自由,而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血红色,疯狂、凶残、恐惧,还有一种深深的无助,好似一个柔弱的孩子在黑暗中一声声地唤着娘亲。触景而生情,万俟虎的眼泪,一滴一滴顺着面庞流淌,泪眼模糊中他好像回到了小村,在逗着“闷闷的”阿修罗,在吓唬着胆小瘦削的竹竿儿,在被刁蛮的雪儿欺负着。这一切好熟悉,好熟悉,万俟虎伸手想要触摸,却发现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了。 万俟虎竟然晕倒了,手握着带血的黑刀晕倒了,没人知道为什么,但他确实先行倒下了;随着万俟虎的倒下,黑刀离开了天隐的身体,一阵剧痛如潮水般涌了上了,眼前一黑,也倒在了地上,恍惚间似乎感到有人来到他身边,然后便彻底失去知觉了。 不知又过了多久,天隐再次醒了过来,眼前的窗还是那扇雕花木窗,蔚蓝的天空与暖和的阳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靛青色的苍穹,配以点点星光,此时,怕已是戌时了吧?感觉身上有了些气力,腰眼用力,从床上翻身坐起,这一翻,恰好迎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眸子的主人吓了一跳,“呀”的一声跳出了门,然后从门外探出一个小脑袋,原来是个小姑娘。那小姑娘见天隐望着自己,忙把脑袋向门后缩了缩。 “小妹妹,这里是哪里啊?”天隐尽量使自己的声音轻柔,生怕再吓到这个小丫头。 “这里是我家”,小姑娘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很是好听。 天隐听了不禁大感犯难,只好再问一句,“那你家是哪里呢?” “这里啊”,小姑娘有些奇怪地看着天隐,似乎不明白他为什总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 天隐彻底迷糊了起来,心里大声请求着苍天,虽然不知道晚上神仙睡不睡觉,但还是希望能告诉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也许抬头三尺真的有神明吧,天隐听到了脚步声,有人朝这边走来! “巧儿,这么晚了怎么不去睡觉,在做什么?” “娘,巧儿不困,不要去睡!”原来这个小姑娘叫巧儿啊,这对母女是做什么的呢,为什么自己会在她们家里呢? “娘,那个人醒了,还会说话呢”,小姑娘像献宝似地说着,天隐不禁哑然,自己会说话很奇怪么?还没待多想,巧儿娘就进来了。这是个年约三旬的女子,岁月已给她的面庞留下了细细的痕迹,但还是能看出曾经的甜美,加之嘴角挂着淡然而温柔的微笑,使天隐恍然间以为见到了自己很小的时候就逝去的娘亲,一时间呆呆愣愣的。 那名女子看着天隐呆呆地望着自己也并未恼怒,而是轻轻地说道,“你感觉还好?外子送你来时你就一直昏迷不起,至今已有三日了”。原来自己来这里三天了,是谁送自己来的呢? 那女子像是看出了天隐的疑问,接着说道,“这里是秦将军的府邸,你无须担心其他,好好养伤便是。”这里是秦府,加之从前在天门关天隐曾听人说将军有个女儿,乳名叫巧儿。如果那个小姑娘就是将军的女儿,那眼前这个女子不就是、不就是想到此处,天隐忙想起身行礼,但又力不从心,致使场面甚为尴尬。 “不妨不妨,秦府没有这许多规矩的,你好好歇着吧,现在外子还未从天门关回来。有疑问,等他回来再问也不迟。”秦夫人很是善解人意,怕耽误天隐休息,安慰几句便牵着巧儿离开了。屋中除了天隐再无他人,睡了三天了,现在如何还睡得着?望着窗外闪烁的繁星,天隐陷入了沉思。 “将军为何送我来这里呢?秦夫人为什么言语间似有些歉意呢,难道那天用箭射自己和虎子的就是将军?如果是,将军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那天我为什么要去手搏场呢,那个告诉我有人在那里等我的声音究竟来自于何处?” “还有,当虎子的刀刺入我身上的时候,我看到的画面是什么?是谁在叹息?” 疑问越想越多,越想越不明白,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天隐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天隐准时于卯正时分醒了,这是他多年军中生活养成的习惯。令他惊奇的是,此时秦府上下已开始了忙碌,显然他手旁那一大碗香喷喷的浓汤和圆滚滚的大馒头是不会自己走过来的。 吃了饭就觉得有劲儿了,天隐拿过床头叠放平整的军服,很快便穿戴整齐,发现自己一直别在腰间的“破刀”不见了!不管怎说,这把刀也跟在身边五年了,就这么不见了一时间使天隐有些急躁,便出了房门叫了几个秦府的仆从询问,发现他们全不知晓,只是告诉天隐将军曾交代说他在秦府可随意走动,书房里的书也可任意取阅,只是不可损毁。 书房?可以随便看书?读书对于天隐总是有莫大的吸引力,但军中书太少了,所以当风军侯给他一本《将论》时,他便一头扎了进去,连云军侯令他参加手搏都想法避掉了,此时有这么好的机会岂能错过?问清路后,天隐便径直走向书房。 秦府的书房并不大,但除了一张几案、一把椅子就都是一架架的书了。令天隐惊喜的是,那把“破刀”就静静地躺在几案上,他走上前去取了刀,发觉这把刀好像没有那么破了,上面的坑洼少了许多,原本隐约可见的“戰”字也清晰了不少。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反正刀找回来了就好,天隐将刀别至腰间,低头时瞥见几案上有一张写了些字的纸,拿起细瞧,令天隐大为震惊,上面写的是—— “得其形者战天下,取其魂者游九重”。 为什么,为什么这些字会出现在这里?这不是五年前他在鬼洞里看到的字吗,将军是真么知道的呢?看来那时将军离开天门关出现在鬼洞附近,绝非是偶然! 第六章 落跑巧儿 “得其形者战天下,取其魂者游九重”!看着几案上的字,天隐不禁想起五年前鬼洞探险的情形。当时竹竿儿跌落进黑暗中,外面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扒着垒起的石块,情急之下,天隐、雪儿和虎子便走进了黑暗深处。 一路笔直向下,地面上竟然铺的是大理石,这条路显然是人工制造的!大理石本就磨得光亮,加上从上方滴落的水珠,若是不小心,就会步了竹竿儿的后尘。还好路不是很长,一会儿就到了底,恰在此时,天隐手中的火把灭了。 当天隐再度燃起火把,使三人能够看清周围的环境时,“阿!——”雪儿发出了一声惊叫。 “阿、阿修罗,你、你看、看那里!” 天隐顺着雪儿指的方向望去,发现竟是散落的骸骨!原来这是一个拱形洞窟,地面上乱七八糟地散着不知是什么东西的骨头,竹竿儿正抱着一具骷髅“酣然沉睡”,这竟是一具人的骸骨,难怪雪儿会害怕! “雪儿,不怕,有我在!”说着,天隐握住了雪儿颤抖的手。 虎子是不愿意落于人后的,尽管心中也害怕,但还是想向雪儿展现一下“男子气概”,“雪儿,不、不怕,我、我也不怕,我来保护你!” 可能是天隐和虎子的安慰起了作用,雪儿不像先前抖得那么厉害了。 见雪儿无碍了,天隐便放心地观察起四周来,除去面前散落的白骨,前面还有丝丝冷风,难道有另外一个出口?若是如此,那可真是天大的喜讯,天隐抬脚踢掉竹竿儿怀里的骷髅,对着雪儿道:“雪儿,你先坐在这里看着竹竿儿,我跟虎子去前面看看,可能会找到出去的路。” “阿修罗,我、我有点怕,带、带我一块儿去吧?” “没事的,我跟虎子马上就回来,听话!”天隐说着,给了雪儿一个鼓励的微笑。 “那、那你们快点回来!” “嗯,好。” 说完天隐就举着火把跟虎子向前方的黑暗探去,走了约十几步,“啊!——”,这次是虎子发出的惊叫声。原来前方已是尽头,有一个石台,上面有一尊漆黑的石像,雕刻得栩栩如生,就像活的一样。奇怪的是,石像没有右手,腹部插着一柄黑色的刀,左手向前伸着,看起来就像濒死之人渴求着什么。 冷风就是从石像的位置吹来的,莫非石像后面别有洞天?天隐想着向前踏了几步,贴近了石像,这时才发现,石像前面的台子上有两行字:得其形者战天下,取其魂者游九重! “阿、阿修罗,这、这些字是、是什么意思啊?” “我也不太明白,先找出口要紧,雪儿还在等着呢!” 说着,天隐就开始顺着石像上传来的冷风摸索起来,摸着摸着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一看,发现虎子在定定地看着插入石像腹中的刀,好像想把它拔出来。或许是一种直觉,天隐总觉得那把刀有蹊跷,是以决定上前阻止虎子。 “叮,咚咚”,好像踢到什么东西了,天隐低头一看,是一把破的不能再破的刀。 然后发生了什么,好像看到了一道光?之后呢,我、雪儿、虎子跟竹竿儿是怎么离开的鬼洞,是怎么落在了水里 “哗——”,书房门扉突然的响动打断了天隐的思索,一个小小的身影躲了进来,原来是巧儿。天隐刚想打个招呼,发现巧儿用小手堵在嘴前示意噤声。接着就听一个苍老的声音由远及近,“大小姐,大小姐?该上早课了,快点出来吧!”原来巧儿在逃课! 小丫头躲在了门后却忘了关门,老先生一路寻来至此,正好跟天隐打了个照面,便开口询问,“不知万俟队率可看到秦大小姐?老夫寻了半天了,若队率看到了还望告之,多谢多谢!” 天隐刚想据实以告,发现小丫头在门后摇手示意,就摇了摇头,老先生也未疑有它,转身寻往了它处。 “得救了!”见先生走了,巧儿大松一口气,看着天隐也亲切许多,“你还蛮机灵的嘛!”看这丫头的表现就知道是个逃课老手了,而且今天也不像昨天那般怕生,显得十分熟络,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之交”? 天隐苦笑着摇摇头,觉得有些对不住老先生,“小姐怎么不去上早课?” “哎呀,别小姐、小姐地叫了,我爹娘都叫我巧儿,你也这么叫吧”,小丫头很喜欢“巧儿”这个名字,也可能是被老先生叫得烦了吧? “哦,好,那巧儿,你怎么躲着先生啊,有书读多好啊?”天隐想着自己在天门关除了《将论》就没别的书看了,觉得巧儿真的是太幸福了! “那老头儿太讨厌了,整天摇头晃脑的,还满嘴‘子’啊,‘曰’啊的,听都听不懂在说什么!”巧儿可算找到人抱怨一下了,此时正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还有,成天叫我拿着个带毛儿的竹竿,说什么练字,我看爹娘写字什么形状都有,那老头却只要我一横一横的画,太无聊了”,“还有啊,我抓个鸟儿他摇头,逗个猫儿他也摇头,还说什么‘玩物者必丧其志,悲夫’就好像我做了什么大坏事儿似的!”小姑娘学老先生摇头晃脑,说着“之乎者也”的样子逗得天隐忍俊不禁。 “你要是不跟先生学,怎么认字呢,不认字好多好玩儿的书就没法儿看了。” “我就是不要跟那个老头学,不要不要不要!再说我认识好多字儿了,风叔叔教我的,风叔叔最好了,每次来都给我带好多好吃的,还有好玩儿的!”说着,巧儿就从腰间取出一个做工精巧的竹蜻蜓,小手摇晃着向天隐显摆。 “你说的是不是风逸尘风军侯?” “什么猴儿?你也喜欢看猴儿?等去集市的时候带着你,有个坡脚老李耍猴很厉害呢!” “” “还有啊,我也看书啊”,巧儿说着蹦蹦跳跳地从书架的下面抽出一本书,“我最爱看的就是这本《异物志》了,风叔叔给我的,上面讲的都是鬼啊、精怪啊,反正比那老头叫我看的书有意思多了!”小姑娘乐得手舞足蹈。 “你怎么把书放那里啊”,天隐觉得书应该是放到书架上的,怎么这个丫头把书塞到书架下面了? “都怪那个老头,跟我娘告状,说什么怪力乱神、奇什么巧什么什么的,总之一大堆,然后娘就把书收了,这本是我偷偷问风叔叔要的,所以风叔叔最好了!” 感觉上这明显是个不良中年在带坏小孩子嘛,小丫头的想法真是简单。想到这儿,天隐不禁笑了,自己也还不大啊,怎么变得老气横秋了。 “你笑什么啊?”巧儿看天隐笑了觉得很奇怪。 “”其实天隐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笑,记忆中好像自己几乎没有笑过,来了秦府这么短时间,就笑了出来,看来巧儿真是不一般啊,越想越开心,就又笑了起来。 可是乐极难免生悲,一大一小两个孩子说话声大了些,而此时老先生在秦府寻了一圈恰好走回来,听见声音就走了进来。尽管巧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藏在了天隐的身后,天隐镇定自若地摇着头向来人示意此处只有他一人,都无法阻挡老先生前进的步伐,眼看来到了近前,天隐觉得背脊一凉,原来是小姑娘见已“暴露”,又来不及“销毁赃物”,灵机一动,把书塞在他衣服里了! 书是硬的,牵动了背部的伤口,立即一阵剧痛,可是看巧儿可怜兮兮的样子,天隐实在不忍心“出卖”她,只能铁青着脸硬挺,直到老先生一边摇着头一边把巧儿领出了书房,才把书自后背抽出来放于几案上,深吸一口气缓解了下,终于没有刚刚那么痛了。 原本天隐来书房就没有固定的目标,只是想看书却不知看什么好,正好眼前有小姑娘大为赞扬的《异物志》,不禁觉得好奇,就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看封面很新,就是有些灰点,可能是塞在书架下面的时候粘上的吧。书封是宝蓝色,上有隶体“异物志”三字,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字样,所以此书的刊本来历就无从得知了。翻开一看,发现这竟然是一部手抄本!隽秀的小楷看上去赏心悦目,内里还有许多插画,用的是巧密而精细的工笔,配以多彩的色泽,看上去十分生动,也难怪巧儿说这本书“有意思得多”了。 《异物志》分人、物、天地、书、事、典六部分,其中“人”有“人神”、“精怪”、“国族”三小类,“物”有“动”、“静”、“器”三小类,“天地”有“天”、“地”、“山”、“川”、“邑庙”五小类。其他的倒也还好啊,肯定是“人神”、“精怪”触了老先生的“逆鳞”。 “不知我大兴是什么国什么族?”天隐好奇地在书中寻觅着大兴,突然,天隐竟如触电般抖了一下,而后紧紧地盯着一行字——“万俟部” 第七章 万俟往事 《异物志》中竟有关于“万俟”一族的记载,这是天隐所料未及的,通读下来,发现语焉不详之处甚多,但大意还是可以看出的:万俟部最早现于两百年前,其族人英勇善战,曾为前朝太祖立国立下汗马功劳,与拓跋部、独孤部、耶律部等四个氏族一同被封为“四大贵族”。直至本朝立国,“四大贵族”分为两派,一派南迁进入中原,一派留守祖祖辈辈生活之地,具体分离原因不详。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万俟部,其族人多力大、迅猛、长寿,此大异于寻常之人,传曰其为上古氏族,神之苗裔”,如此看来,自己的身法与体术并非是后天习得,更多的是承自先祖。上古氏族、神之苗裔是什么意思,自己不是人? 另,据传说,万俟部拥有从极北“和神国”继承来的铸造之法,锻造出的战刀不仅长存不锈,还有极少数技艺高超的工匠可以打造出能供魂灵精怪寄宿的“空心刃”。不过,因“空心刃”无存世之物可供参考,所以详细情形不得而知。 《异物志》中关于“万俟部”的描述到这里就没了,剩下的一部分被人用墨涂掉了,什么都看不出来。以后有机会得跟巧儿说说,不要随便弄污书,影响阅读,多不好! 不过,从寥寥无几的记载中,天隐还是大致掌握了三点情况:其一,他所在的“万俟村”极有可能是由南迁入中原的万俟部后裔组成;其二,万俟部应该还有一部分存在于漠北之地;其三,万俟虎和他在鬼洞中得到的,很有可能就是万俟部锻造的战刀。 即便明白了这些,还是无法解决天隐心中的诸多疑问,也许将军会知道些什么吧?应该找个时间向将军请教一番,天隐一边想一边看书,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秦府的仆人前来请天隐进午餐时,他才发现此时已是午时,日上竿头三尺高了。一听吃午饭,还真觉得肚子有些空了,于是天隐便随仆从来到客厅。 秦府的客厅并不奢侈,简洁且大方,更重要的是采光极好,坐在这儿使人心情十分爽朗,心情一好胃口也就好了,拥有一个好胃口似乎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秦府上下俱是红光满面、健健康康。 秦府用餐时通常是将军和宾客一桌、女眷一桌、仆从一桌,但午时将军是一定不会在的,而天隐既不能跟女眷一桌,又不好跟仆从一桌,最后只得自己孤零零地坐在可供十余人围坐的大桌前。 午餐是两荤两素一份汤,考虑到天隐受伤未愈且一人食量未必如此之大,秦夫人特意叫厨房给他顿了了一道人参乌鸡汤,外加一道甘草茯苓霜。秦府的厨子当真不得了,这菜烹得是色、香、味、型俱全,最好的证据莫过于开饭后不久,就有一只白嫩嫩的小手执着象牙筷袭向天隐的人参乌鸡汤,当天隐“猛然发觉”时,两只鸡腿已进了巧儿的小肚子。这小丫头得了便宜还卖乖,直冲天隐拌鬼脸,似乎天隐早上没能将她从老先生的“虎口”保下来,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 天隐一边消灭着“没腿鸡”,一边“恶狠狠”地想着,除非她拿鸡腿来换,否则没看完之前绝对不把书还给小姑娘! “万俟队率”,秦夫人饭后叫住了天隐。 “夫人,叫我天隐就好”,被年长他许多的秦夫人叫着敬称,怎样都觉得不舒服。 “天隐,你下午是否有空闲?将军下午会回来一趟,想与你聊聊。” “有的,夫人”,天隐有太多的疑问想请将军解答了,怎么肯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再者他除了去书房看书,也确实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那好,下午将军回来时我会派人来找你。” “全听夫人安排。” 天隐随后便栽进书房,直到仆人通知他将军在后花园等他。 “想必你有很多疑问吧?”并无任何寒暄,将军直奔主题。 “是的,将军”,天隐只说了这四个字。 “那为何不问呢?”将军见天隐久久不提出问题,有些奇怪。 “不知从何问起”,天隐的问题太多了,确实不知道该先问哪个。 “也对,那就我说,你听,如何?” “请将军赐教。” “五年前,我有任务在身,要去‘鬼洞’找一样东西,据说是当年云战用过的战刀”,云战就是当年追随太祖开疆拓土的大兴第一猛将,与其弟云典并称“大兴双杰”。 “当我赶过去的时候,鬼洞已经塌了,而你们四个娃娃被几个黑衣人丢在了水里”,天隐知道自己跟雪儿四个是风、云二位军侯救上来的,但却一直不知道黑衣人的事。 “当时我看到了两把战刀,万俟虎有一把,你也有一把”,万俟虎的的确可以称为战刀,自己的那把,勉强算是“破刀”吧。 “我不知道哪一把才是真正的战刀。” “然后我派人去你们的村子,但村子里空无一人”,这话若不是从将军口中说出,天隐绝对会认为此事是天方夜谭。 “万俟村所有的人都不见了?” “所有人,至今关于这件事我知道的都并不不比你多。” “把你们留在天门关,并非我本意,而是受人之托。” “随着时间的推移,你跟万俟虎都有了一定的变化。简单地说,你更沉静稳重,万俟虎更躁动不安”,天隐也的的确确感觉到了这种不能仅仅用“成长”来解释的变化。 “直到四天前,你与万俟虎在手搏场比斗,产生了出乎我意料的‘共鸣’。” “共鸣?” “就是刀与刀之间对彼此的呼唤”,原来如此,怪不得那天天隐总是听到一个声音在叫他去手搏场。 “这种共鸣很危险,那日手搏场四周离你们最近的士兵统统受了伤!” “以上,是我知道的全部事实,据此,我推测云战的刀也许不止一把,万俟村的村民可能还在某个地方生活,你可有什么疑问?” “将军为何突然告诉我这些?” “受人之托,再者,你也必须做出选择。” “什么选择?” “你跟万俟虎已经不能同时存在于天门关了,万俟虎更像个军人,所以你现在在这里。” “我不能回去了?” “是的,你有两个选择,其一,暂时留在这里,想清楚将来要走向何方,之后悉听尊便;其二,你五年来并未支领薪俸,所以即便现在离开,数年之内是无冻馁之患的。” “就是说,或早或晚,我都必须离开?”天隐的声音微微有些颤动,毕竟被迫离开生活了五年的地方任谁也不会好受的。 “是的。” “为什么是我?” “你不适合做军人,而且有人要求我这样做”,将军竟然用了“要求”这个词,可见那个人颇有身份和能量。 “将军可否告知,那人是谁?”虽然明知不太可能,但天隐还是心有不甘。 “你以后会知道的”,将军果然拒绝告诉天隐。 “我需要考虑”,天隐生平第一次感到心乱如麻,他从未想过今后该何去何从。 “多久都可以”,将军留下这句话便离开了,留下天隐一个人在花园。 有一个问题天隐终究没能问出口,那就是将军为什么射出那一箭。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将军是不会害他的,但也没道理害万俟虎啊。还有,丢他们入水的黑衣人是什么人,如果目的是战刀的话为何不取走?现在想来,当时洞外应该是有人的,那些人又是谁,为何不进到洞中,而且那时传来的狼嚎是怎么回事?派将军去“鬼洞”和要他将这些事情告诉给自己的,应该是同一个人吧,他的目的是什么? 种种思绪乱成了一团麻,想要解开怕是没那么容易,最关键的,应该找到托付将军的那个人,天隐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有那个人的影子,或是那个人参与的,或是那个人引导的,也许自己现在的遭遇也是那个人一手导演的吧? “我、我应该怎么办?”天隐在心中问自己,很小的时候父母就逝去了,村里人虽然好心抚养他,却不会告诉他以后做什么,自己也就是活着罢了;后来去了“鬼洞”,一切都不同了,原本熟悉的人都消失了,一切也没什么变化,仍然没有人告诉他将来要怎么办,自己还是就这样活着,只不过是在天门关;现在,天门关应该是回不去了,将军只留下了两个选择就走了,该何去何从? “我、我到底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不断地盘旋在自己的脑海,“我还真是有些可笑啊,一直活着,偏偏仅仅是活着而已,竟然完全不知道往后的日子是什么样子的”,天隐不禁笑了,轻轻地,也带着点苦涩。 “我是不是该问问别人呢,可是该问谁好呢?”自己好像真的没有什么交心的朋友啊,这也并没什么所谓,军中之人大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愁与忧,就算说了也不会有什么裨益吧?看来只能靠自己了,男人的路,自己开! 第八章 风中之花 花园中,繁花似锦,有一少年人,身形修长,面如冠玉,紧锁着眉头,心中似有无法开解之事。一切,很复杂,捋不出个头绪;一切,又很简单,尽是源于一柄刀,一柄无意间得之,十分奇怪的刀。 天隐从腰间摘下了“破刀”,这把刀破是破了点,不管怎么说还是忠心耿耿地跟了自己五年了。仔细地看着、摩挲着,不觉有些异样——这把刀的坑洼之处又少了少许,而且刀身似乎也变长了,只是之前从没量过,也不是十分肯定,但坑洼确实少了,“戰”字也清晰了,这种情况,就好像战刀是有生命的一样,从重病在身缓缓地恢复着,是不是有一天可以完全“康复”,成为一把威风凛凛的战刀? “大概是不可能吧。”天隐给了自己一个回答,四顾无人,便挥起刀来,缓急相济,配上其灵巧的身法,看上去潇洒飘逸,时而刚劲犀利,时而绵柔细腻,残破的战刀在他的手中竟似长出了无形的刃身,随着天隐恣意地挥舞散射出无形的壁垒,气势逼人! 刀之法门,一言蔽之,无非六字而已,“主、客、老、嫩、迟、急”。以主欺客,以客犯主,均是使刀之势;以刀尖开砸敌器为“嫩”,以近柄处刀刃开砸敌器为“老”,磕托稍慢为“迟”,以刀先迎为“急”。兵家有云,与其以主欺客,不如以客犯主。嫩胜于老,迟胜于急。 观天隐之刀法,缓迟舒张,虚实有道,内敛不狂,与其俊逸的身形相辅相成,硬是将百兵之胆舞出了君子的气度与儒雅!真的很难想象,天隐一个未加冠的少年人,如何使出这等老成、沧桑的刀法;也很难想象,若是以此刀法与“黑虎”相峙,胜负谁属! 天隐会刀法,真的会,且比想象中要好得多,但为何从不肯在人前显露?显然,是性格所致,天隐不愿伤人,也怕自己变得如万俟虎一样嗜血残暴,所以有意隐瞒,使众人只知其体术高超,不晓其刀法深浅。 其实,天隐也没办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学会这套刀法的,就如天生的一般,拿起刀就水到渠成了,因为自觉不太喜欢进攻,自保倒是十分必要,加之一握住“破刀”心台便异常清明,所以天隐在无人时或是心有困惑时,就舞一舞刀。 心静了,思绪就不再纷乱了,渐渐地,天隐找到了些头绪,关键的问题有:其一,虎子是怎么知道“鬼洞”的;其二,“那个人”和黑衣人为何都要去鬼洞,却不取云战的战刀,他们的目的究竟为何;其三,万俟村的人如果还在生,都去了哪里,为何偏偏在那天夜里离开;其四,万俟虎为什么会性情大变,是不是那把刀在作怪;其五,将军口中的“共鸣”是什么意思,那日手搏场周围的士兵为何会受伤,自己受伤时看到的是什么;其六,自己时常听见的那个苍老的声音是谁发出的,难道刀会说话,若果是,倒是能解释刀为何会像有生命一样生长。 微风袭来,百花奉迎,天隐以刀轻点,撩起落英无数;刀借风势,风迎刀舞,空中似是有条无影之河裹住了天隐,各色的花瓣,便是河中飘荡的小舟,时而密集,时而散开。一个少年在恣意地挥着刀,此时刀的残破竟与漫天的飞花相衬,闪烁着难以名状的光辉。 俄顷,风停、刀住,尘,归于尘,土,归于土。落红岂是无情物,轻轻的,轻轻的躺落在野草的怀中,紧紧相拥,似在诉说往昔的情怀。看着花朵似悲似喜的泪痕,天隐有些痴了,就算浪迹天涯,终究也是应该有个归宿的;落叶,归根,落花,有情!即便是野草,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住得久了,也便扎下了根。 天门关应该回不去了,难道继续过从前居无定所、独面冷月的生活?可是该如何活下去,连阿鱼这等体壮力大之人都撑不住苍州冬季的刺骨风寒,饿到在外,自己怕会更惨。天隐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不是害怕,不是恐惧,也不是矛盾,就是觉得心头似有迷雾笼罩,朦朦胧胧看不到前方的路。唯一的光亮,就是静静垂落的夕阳,挥手洒下的火红。 “总归应该做些什么,好男儿立于天地,岂能低头俯首、任由风雨?现下,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吧?”,收起“破刀”,眉头舒展,静静躺下,躺在满地的落花中,静静地想着,想着前方凄迷的路,想着少年人未解的梦。 许是将军有过交代,一直没人来打搅过天隐。是以,秦府后院,一个人,一地花,一片残阳;少年人,心惆怅,无以名状,正是: 夕阳依旧垒云间,寒馨满园幻成真。 惆怅古今多少事,孤草独自怨凡尘。 尔后,繁星满空,残月挂苍穹,一不小心,就铺了孤影在心头。天隐从未如此孤独过,一个人,静静地,静静地,和着夜鸟的空鸣,融入了浓稠的夜色 一天,两天,天隐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花园,白天看着百花争奇斗妍、野草欣欣向荣;晚间对着夜风冷月,随星空闪烁。 第三天,清晨,露水滴落,拍打在天隐的脸上,只见他猛然起身,拍掉身上的尘土,走向了客厅,将军,风军侯,云军侯竟然都在!云军侯在跟早饭做激烈的搏斗,风军侯斯文得多,将军则是若有深意地看着天隐,似乎等他很久了。 “见过将军,见过二位军侯!” “考虑清楚了?”问话的是将军。 “尚没。” “那为何来此?” “肚子饿了”天隐面色一红,不知再说什么好。 将军及风、云二位军侯皆是一愣,而后开怀大笑,笑得天隐更加不好意思,直在地面找蚂蚁洞,想着钻进去躲上一躲。笑归笑,将军还是没忘叫人给天隐添上碗筷。早餐跟他醒来的那天是一样的,喷香的浓汤、滚圆的大馒头,但这次吃起来味道却不太一样,好像有了种暖暖的感觉,心里暖暖的。 将军好像看出天隐有异样的神情,便问了一句,“如何?” “好吃!”天隐并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就是清早起来不再是跟一群大兵抢饭,不再是听着他们海吹胡侃,不再是先上早操然后吃饭,不再是必须准点进餐否则便得饿到中午,还有,云军侯没有瞪着眼睛吼他“那个兔崽子”,而风军侯也没有变着法子戏弄他。他可以说“饿了”,而将军不仅不会斥责他,还会开怀大笑,天隐觉得自己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你可以留下!”将军加了重音,天隐明白这代表的意义。 “我可不可以再考虑一下?” “我说过,多久都可以!” 这时风、云二位军侯已用完早餐,听了几句不知道二人在打什么机锋,而将军显然又不准备详细告知,便下了客厅。 天隐再不言语,其实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看到将军望着自己时眼神透出的关切,想着鬼灵精怪的巧儿与和蔼如娘亲的秦夫人,他甚至有股冲动想要说自己决定留下。可是想想生活了五年的天门关,那里有喜欢他的人,有敬重他的人,有愿意听从他号令的人,怎么可以因为贪图安逸便弃他们而不顾?此时,他真的觉得自己经历的东西太少太少了,做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决定真的太难太难了! 猛然间,天隐脑中灵光一现,为什么自己不去问问风军侯呢。风军侯虽然看起来散散漫漫,又好捉弄人,但事实上,他有着超众的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一个连将军都曾为之叹服、与云军侯合称天门关“智勇双璧”的男人。如果他肯指点一二,一定比自己这么闷着多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要来得好。是了,吃完了去请教风军侯! 主意既定,心情豁然开朗,馒头吃着好像也比那天的甜了。将军不知道天隐为什么突然开心了,不过这总是个好事,就放心地离开了。 吃罢早餐,天隐急急忙忙地往前院赶,因为他刚刚从备马的仆从那里得知风军侯在前院,正准备随将军去云城,一来一回可能需要半个月,而他实在等不了这么久。 到了前院,却只有一个老仆在扫地,一问,原来将军与风军侯已经走了。虽然秦府不缺快马,现在追也能追上,但总不能当着将军的面问风军侯吧,这下天隐可犯了难。看来只能老老实实地等将军回来,再另觅良机了。现下既然有空,还是去书房多看看书为好,毕竟机会难得。 突然,一声怒吼响起,如平地炸雷,吓了天隐一跳。 “哪个兔崽子毁了俺的花,看俺不扒了他的皮!”这吼声怎么这么耳熟? 是云军侯!想到这儿天隐不觉浑身一紧,怎么云军侯会养花,还是在将军府中的后院?自己在他老人家的宝贝花园里躺了两天,接下来的日子看来不会太好过了 第九章 护花种草 养花的竟然是云军侯,这可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正应了那句老话: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听着那骇人的震天吼声,想着自己打落一地的花瓣,这次真是闯了大祸了,天隐有生以来第一次为自己的过错感到深深地懊悔。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个道理天隐不是不懂。可是自己的腿此时变得不太听使唤,想着去向云军侯认错,但就是怎么走都不是去后院的方向。若是别人,天隐或许不会这么犯难,但想想云军侯的火爆脾气,还有那双碗大的拳头,胸中的勇气怎么也聚不到一块儿,这可如何是好? 不觉间,天隐来到了书塾门前,只见老先生在用万年不变的声音讲着《弟子规》,摇头晃脑,眼睛微睁,神情甚是陶醉。另一面坐着的巧儿听得是昏昏欲睡,全无兴趣,迷迷糊糊中看到了天隐,小姑娘一下子精神了,水汪汪的大眼睛向外放着光,好像是将天隐当成了“拯救人民于水火之间”的大救星。 看着小丫头一脸期盼的表情,天隐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这儿还一个大麻烦不知道怎么解决呢,你还是死了这条心老老实实地听先生讲书吧。转身欲走,却发觉后衣襟被拽住了,感觉上是一只小手,莫非是? “嘘——”,巧儿把手放在嘴边,示意噤声,然后扯着天隐蹑手蹑脚地向别处溜。原来,老先生不知是太投入了,太困顿了,抑或氛围需要,还是寄希望于巧儿“感化顿悟”,总之不再作声,眼睛一闭,“神游太虚”去了。憋了许久,早已不耐烦的小丫头怎会错过这天赐良机,转瞬间便溜至门外。可能是觉得自己一个人“违法乱纪”太过孤单,就顺手拉了正欲离开的天隐做垫背。 其实天隐心中也是很敬重老先生的,毕竟不是谁都能只用一个声调就可以完成全部课业教授的,也不是谁“入定”起来都这么有仙风道骨的,所以他实在没忍心出声打搅,任由巧儿把自己拉走了。 走着走着,就觉得路越来越熟悉,大事不好了!正欲挣扎一番,就眼前一亮,晴天白云尽入眼帘,风声鸟语萦绕耳畔,鼻间也隐隐飘荡着丝丝幽香,加之背后被犹如实质的“杀气”刺痛,天隐不由得心中大呼不妙。怎么这般不小心,竟让巧儿拉到后院去了,看来这坏事做不得啊,当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自己到底是自投罗网了!希望云军侯没看见自己,苍天啊,大地啊,各位大小神仙啊,给个机会,让我溜走吧!可老天从来就是不肯从人愿的,怕什么就一准来什么。 “云伯伯!”巧儿十分欢快,用脆生生的声音叫着,天隐立刻就高兴不起来了,这还如何开溜?只见天隐用尽气力,僵硬地转过身,勉强挤出一丝比哭好还难看的笑容,行礼道,“见过云军侯。” 云军侯“哼”了一声,算是听见了,依旧是瞪着圆眼怒气冲冲地扫视着四周,身旁是被落花满地、凌乱不堪的花园。是了,这就是自己舞刀时留下的“丰功伟绩”,只怪自己当时脑袋一团浆糊,没有仔细想想,闯了这番大祸,该如何是好? “云伯伯,花都怎么了?”哎呀呀,这小丫头,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知被哪个兔崽子糟蹋了,俺要是知道了,扒了他的皮!”怒气上涌,云军侯脸色变得黑红,声调不觉大了起来。只可怜那只即将被扒皮的“兔崽子”,在一旁心下发慌、冷汗直流。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了,毕竟错是自己犯的,也不能不认。天隐重施一礼,用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颤抖地说道,“禀军侯,此事是我无心所为,还望军侯宽宥!”天隐尽量选了些既诚恳,又不会刺激到云军侯的话说了,希望不会太糟。 忽地眼前一花,云军侯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一跃到天隐面前,咬牙切齿地吐出三个字,“你、干、的?”既已承认,就没抵赖的必要了,天隐默默地点了点头。 突然一股劲风扑面袭来,云军侯怒极出拳,这时太好的目力反而麻烦了,眼睁睁地看着毛茸茸的大拳头朝着自己飞来。天隐有些害怕了,真的害怕,自己当初面对四个手持兵器且不怀好意的兵痞都没怕过,但此时云军侯怒眼圆睁、含愤所出的一拳却使得天隐大为惊骇。可是又不能躲,犯了错误就要承担后果,这点骨气必须要有,所以天隐闭上了眼睛,硬着头皮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准备承受这“雷霆一击”。 拳风迫近,打得脸生疼,而后就没什么感觉了。天隐心下奇怪,微微睁开眼一瞧,原来拳头并未打在脸上,而是在离自己不足寸许之处被硬生生地收住了。 “你有伤,俺不揍你!”丢下这句话,云军侯再不理天隐,转身进入花圃,收拾起残局。 天隐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一时间不知该做什么,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拿不定主意,就在那里呆呆地站着。 只见云军侯在花圃里忙碌着,仔细地拣出残花,将还能救活的花儿扶正,小心翼翼地填上土,又将满地的花瓣敛了,埋在没被损毁的花四周。云军侯面色和缓、出手轻柔地做着这些事,好似这些花都是自己的亲骨肉一般。天隐甚至都怀疑自己之前是不是看错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刚刚那个怒发冲冠、扬言要扒了自己皮的云军侯? 看了一会儿,天隐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云军侯并不像寻常人一样拔掉花周围的杂草,而是小心地挖出,不加毁损,直接在另外一处全是杂草的角落重新种下。天底下竟然还有种野草的人,但看看巧儿,却是一点都没惊奇,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想来云军侯种杂草有段时间了。 可能是气氛太凝重,太压抑,巧儿有些受不了,就拉着天隐的衣襟,示意他跟着自己走,天隐一见,如蒙大赦,趁云军侯不注意,急急忙忙地随着小姑娘走了。 “你呀,闯大祸了”,离开后花园,巧儿用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教训着天隐。 “是”,想想要不是云军侯收住了拳,脸上硬挨一记的后果,天隐就冷汗涔涔。 “云伯伯很宝贝他的花儿草儿的,除了爹爹,没人会去后花园的”,怪不得,怪不得自己在花园里躺了两天都没有人来,难怪巧儿要往后花园溜,先生也是人,定然是不会去“洪荒巨兽的巢穴”的。可是云军侯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养花之人,而且就算养花也不大可能占了将军府上的后花园吧? “这里原来好像是云伯伯家的,后来爹和娘在这儿盖了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的花园”,这里曾是云军侯的,那为何将军的府邸立在这里?莫非那花园有着特殊的意义,所以留下了?想到这里,天隐觉得十分愧疚,若真是如此,也难怪云军侯发了那么大的火气,自己确实是犯了无法弥补的过错。 巧儿想的可没有这么多,也没发现天隐此时心头思绪万千,仍是自顾自地说着,“云伯伯隔几天就会来一次的,每次来了都是望花园一钻,天黑了才出来,不想风叔叔,跟我玩儿,还给我带好多好东西!”小丫头的声音透着深深的埋怨,看来云军侯不陪巧儿玩、不跟她说话真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有一次,有个很讨厌的人来找爹爹,那人说话跟那个老头儿一样一样的”,看来老先生是把巧儿得罪苦了,人家仅仅说话语气相像,就光荣地被巧儿纳入“很讨厌”的行列了,“他一串串地说着听不太懂的话,讨厌死了!不过那天爹爹有事,还没回来,那人就等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去了后花园,看云伯伯在侍弄花,就说了几句不像是好话的话,还随手摘了支花”,戏弄两句云军侯可能懒得理会,但摘了花,天哪,后果可是 “然后云伯伯就追着他满屋子跑,吼着要扒了他的皮,谁都拦不住,幸好爹爹恰巧回来了,劝住了云伯伯。然后,那个很讨厌的人以后就再也没来过,哈哈哈哈哈!”巧儿幸灾乐祸地说着,有热闹看她就很高兴。 不过云军侯发怒的样子,天隐可是刚刚见过的,那来势汹汹的一拳大概自己是很难忘记了,想着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冷汗便顺着脸颊不住地流。 “被追的又不是你,你出那么多汗干嘛?” “”天隐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巧儿解释这么深奥的问题,只好讪笑着。 此时,一阵香味飘来,巧儿的小鼻子微微一动,立刻丢下天隐,蹦蹦跳跳地去了厨房,“你要是不来,就不管你了哦,我肚子可是饿了,去看看中午有什么好吃的!” 这天午饭吃了什么天隐毫无印象,只记得云军侯阴云密布的脸了。看来又多了一个问题要向风军侯请教,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 第十章 巧儿姐姐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高洁之士忧国与忧民,平常之人忧家与忧人,若是个少年人呢?若是问天隐,他会告诉你,他所思虑的问题很小,小到只是自己的事情罢了;这事情却又很大,大到自己短短的人生里是从未遇到过的。 天隐很迷茫,他的前方,一边是一团迷雾,另一边,是将军指给他的路,但这路却是延至前方的迷雾中的,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短短的一段,短到只需十余天,就不得不面对前方的迷雾了。 他在等,等风军侯回来,也许会给他指出新的路,也许,会给他挑起一盏灯;他在等,等自己灵光一现,也许能够拨开云雾见青天,也许,自己可以找到未来的方向。他却从未想过,还是会有人能帮他的,这个人可能只是无意中的,这个人可能经历的比他还少,这个人,可能只是个小丫头。 “喂,你怎么又在这里发呆啊?” “噢?啊,我在想事情。” “想什么啊?” “想将来何去何从,你还小,不懂的!” “我不小了!哎呀呀,别总闷在书房里,走,跟我去后花园玩儿!” “你不是该跟先生上早课吗?” “不要管那个老头儿了,你不说,他找不到我的!” 这些对话在将军离开后几乎每天都会上演的,情形都很相似:用过早餐,天隐去书房看书,小丫头被秦夫人“押着”去书塾,然后天隐开始试图从满头的浆糊里打捞些灵感,巧儿开始“监视”老先生的一举一动,只要老先生入了定就立刻溜出书塾,一路奔向后花园。路上是会经过书房,每次都能看到“好战友”天隐在几案前“手托香腮”想着什么,按照巧儿的理解就是“发呆”。但巧儿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弃“战友”而不顾的,一定会拉上天隐。 起初,天隐还有些纳闷,你去后花园玩儿干嘛拉上我啊,那里面有个极其恐怖的存在你不知道?天隐还是对那天发生的事心有余悸,再说现在伤也逐渐开始好了,保不准云军侯心情一好来个“秋后算账”,自己可没把握一定能躲过去。 奇怪的是,巧儿说什么也要拉着他去,挣扎了几次未果,天隐就只能从了。直到很久以后,天隐才偶然间知道,巧儿拉着他是有原因的,当时他们正在一起回忆小时候的故事。 “巧儿,你那时候怎么总拉着我去后花园啊,你不知道我很怕云军侯?” “谁管你啊,我也不想的,但我自己溜,娘是一定会把我抓回去上课的;跟你在一起,娘就不管我了,那老头儿又不敢自己去后花园,嘿嘿嘿,我从小就这么聪明!” 天隐闻言无语,总觉得此时的巧儿与风军侯特别像。 “你干嘛不说话了?” “难道那时候,我稀里糊涂的就当了你的‘免死金牌’?” “就是如此!”巧儿说着,嘿嘿地笑了起来。 不过现在,天隐是没机会知道个中缘由的,只能是提心吊胆地跟着落跑的巧儿去“洪荒巨兽的巢穴”。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云军侯不会天天来,偶尔来的时候也只是专心侍弄花草,完全将这一大一小两个“入侵者”当了空气。 “巧儿,这里的花都是云军侯种的?” “云伯伯哪会种花啊,娘告诉我,这个花园早就有了,花是一个大姐姐种的,那时候我家还不在这里呢。” “那花是谁种的呢?”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是有人种的就是了”,小丫头对于这种话题是不感兴趣的,“诶,诶诶,你看那里,那里!” 原来是飞来了几只彩蝶,巧儿立刻高兴了,蹦蹦跳跳的就去追蝴蝶了。看着两只小辫子在阳光下摇曳,听着巧儿清脆的笑声,天隐觉得,这样的生活,悠闲自在,怡然自得,似乎,也还不错,正是: 云淡风轻近午天,将谓偷闲彼少年。 其乐融融蝶恋花,欢心笑语陶陶然。 可惜,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然秦夫人有意纵容,但老先生发了狠。毕竟有学生才称得上先生,每次“入定”之时,那个顽皮的丫头肯定要上演一出“胜利大逃亡”,长此以往可怎么了得?老先生不愧为饱读诗书之士,熟谙“和则离之,各个击破”的道理,先是跟秦夫人婉转地说了此事,然后大赞天隐好读书、无师自通,进而说这样一块璞玉弃之不顾有违天理,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不如就叫着天隐一块儿进书塾学习好了。 秦夫人虽然对巧儿有些宠溺,但对天隐还是很关心的,当下应允,于是这对好战友就变成了好难友。刚开始,天隐还不觉得什么,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太新鲜了,而且他原本就好读书,有了先生指导不就是如鱼得水了? 不过,开始几天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天隐也开始承受不住老先生亘古不变的声调,以及对着《三字经》都能深深为之陶醉的作为了。但要是就这样跟着巧儿一起溜,有些对不起先生不说,更是会辜负秦夫人的好意。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天隐决定,每天早饭后乖乖去听早课,然后在先生“入定”之时溜走,为了不使自己过于“愧疚”,先去书房读书,然后再去花园玩儿。巧儿倒是不反对,反正只要那个老头儿不在,去哪儿都行。 巧儿刚刚七岁,字识得还不多,大部头的书基本是看不懂的,书里图越多自然是越好,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显然只有巧儿的最爱——《异物志》了。 “喂喂喂,你快来看!”小姑娘看着看着竟激动起来,冲着天隐挥着手。 天隐过去一看,原来是小姑娘看到“天地”之卷的“地”之中有彩绘的大兴全图,高兴的不得了。 “快帮我找找,我家在哪里?” “嗯,应该是苍州,天门镇”,天隐指着地图左上角上的一块位置。 “这么小?那我家在哪里呢?” “那么小,这张地图怎么画得出来啊?” “为什么不可以画出来啊,我将来长大了一定要画一张好大好大的地图,把我家也画进去!”巧儿说着用胖乎乎的小手比划着,神情很是认真,天隐被她的样子逗乐了,哈哈地笑着。 巧儿显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笑,仍然看向地图,“那你家在哪里啊?” 家?应该是万俟村,可是爹娘去世后,自己虽然还生活在村子里,但已没有家,现在,村子里的人都下落不明,自己也就没可能回去了。 “你怎么怪怪的啊?” “啊?” “我在问你你家在哪里啊?” 天隐找了一下,指着苍州沙林关东南处,“我家就在这里,叫万俟村。” “好奇怪的名字诶。” “那是因为我们村子里的人都姓‘万俟’啊。” “既然你有自己家,干嘛来我家啊?” 又不是我想来的啊,是将军在我昏迷的时候把我带来的,还留了个大难题。当然,天隐是不会把心里想的告诉巧儿的,只能说些模模糊糊的话。 “是将军带我来的。” “我记得,我记得,你受了伤,睡了好多天!” “我起来的时候,是不是还吓了一个小姑娘一大跳?” “谁,谁吓了一大跳了?”巧儿想到那天自己的表现,原本粉嘟嘟的小脸现在是通红通红的了,“再说,我不是小姑娘了,人家已经长大了!”,说着便使劲地昂着头显示自己已经长大了,但不管怎么使劲儿,都还是比天隐矮上好多,不觉又泄了气,低着头不理睬天隐了。 “好咯,好咯,巧儿不是小姑娘,巧儿长大了,是大姑娘了,好了吧?”说着这样的话,天隐不禁觉得自己变了,好像开朗了一些,以前的自己是不会说这么多的话的,也不会想去哄一个生气的小丫头。 巧儿到底是小孩儿心性,一哄就好,一下子就乐了,两个眼睛笑得如弯弯的月牙,脸上也浮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那巧儿今年多大了?” “七岁了,你呢?” “我十五岁了。” “那咱们谁大?”巧儿对这个问题十分关心,睁着大大的眼睛,满怀期待地望着天隐。 “当然是我大了,你得管我叫哥哥,天隐哥哥。” 小丫头显然不能接受这个回答,“为什么是你大啊?我可是七岁了!” 七岁是个很大的岁数吗?天隐觉得有些头大,“可我是十五岁啊,十五岁,比你大八岁呢,所以是哥哥!” “不行,你凭什么比我大啊,我可是七岁!”巧儿开始掰着她胖胖的手指算了,似乎怎么也不能理解十五比七大这个事实。算了半天也没算出个所以然,但又不能认输。 “那你是哪年出生的?” “永兴十年,己丑年冬。” “哪个月份?” “腊月廿五日。” “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我是腊月廿一出生的,我比你大,你得管我叫姐姐,快叫!” 你怎么就成我姐姐了?天隐彻底被小丫头搞糊涂了,一时间除了“决不能叫她姐姐”,心头是一团浆糊。 第十一章 柳暗花明 从巧儿的话里,天隐还是不难听出,小丫头很想做姐姐,觉得很是好奇,便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想要个弟弟啊?” “我以前有弟弟的,但娘说他被仙女接到天上去了,我就不能逗他玩儿了,也不能跟他抢吃的了。但娘说弟弟到天上会过得很好,我是姐姐,我得祝福他”,巧儿说着大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层雾,声音也有些抖,“所以,我就是姐姐!你得叫我姐姐,以后你有好吃的、好玩的都得给我,听到没?叫我姐姐,快叫!快叫!” 不叫,小丫头难免会伤心,叫了,自己也太吃亏了吧,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脚底抹油,天隐撒腿就跑。巧儿腿短,哪能追得上在天门关生活了五年且又是以身法迅疾著称的天隐啊,但追不上也要追,这么个便宜弟弟不能随随便便就放了! 秦府本就不算大,书塾那边又是去不得的,只能往后花园跑。好在一般到了花园,小丫头就差不多跑累了,再见了花花草草、蝴蝶蜻蜓,就立刻蹦蹦跳跳地跟着玩儿了,暂时算是放过天隐了。 但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巧儿一想起来天隐还没叫自己“姐姐”,就立刻抓着天隐软磨硬泡,甚至做出各种许诺,“只要你叫我姐姐,过些日子我带你去吃冰糖葫芦,很好吃的哟!我还带你去集市,看坡脚老李耍猴儿,很好玩的哟!” 结果,从这天起,天隐除了要趁“入定时刻”躲先生外,还多了一项热身运动——在整个秦府“躲巧儿”。好在,这样的日子过起来也并不烦闷,一不烦闷,时间就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来秦府已十余天,掐着指头算算,将军和风军侯就要回来了。 天隐很是希望风军侯快点回来,最好比将军早一些,因为他仍不知该怎样答复将军,不过这些天还是想清楚了一些事——“我需要兄弟,兄弟在天门关”,这是一条简单而又不可更改的原则!他开始想念天门关,因为那里有跟他一样的人,也有彼此熟悉的人,比如竹竿儿,不知道他胖些了没有;比如阿鱼,不知道他瘦些了没有;比如刘大彪他们,不知道自己不在天门关,他们是不是还守规矩? 确实,在秦府的生活平静、安宁,也不会有人逼他跟人手搏;确实,在秦府,自己会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除了云军侯每个人对他都很亲切;确实,在秦府有很多在天门关看不到的书,也有先生教书,但为什么自己总是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是每天早起后,听不到阵阵操练的声音?是没有大兵在手搏场拼得热火朝天,没有人在饭堂抢饭?还是不再有热血沸腾的感觉,不再有充实而激动的感觉?是了,这应该就是这些了。虽然之前莫名其妙地去跟万俟虎拼斗,又受了伤,但天隐知道,其实自己是很享受搏斗的快感的,自己其实很向往那种充满刺激的手搏。只是,自己真的不愿意伤害别人,尤其是那些绝非自己敌人,而是跟自己一同生活,一同操练,有朝一日也会一同在沙场上拼杀的兄弟! 兄弟!这并不是现在这种平淡的生活能够给予的,只有在铁与血的洗礼中,才能生出真正的兄弟。自从爹娘离去,自己一个人太久,太久了,这种滋味真的太难以忍受了。多少个白天,自己漫无目的地在村子里闲逛,渴了,就喝井里的水,饿了,就去谁家讨点东西吃;多少个夜晚,自己蜷缩在别人家的柴房里,瑟瑟发抖,不是因为冷,只是因为害怕。 白天,不知道自己晚上去哪里,晚上,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见到下一个白天。就这样,一个人,不算流浪地流浪,不算孤单地孤单,为什么我只能是一个人啊,我也想有伙伴!我也想,在下雨的时候,能有人为我撑一把伞;我也想,在生病的时候,能有人为我熬一锅药;我也想,在高兴的时候,有能人跟我分享;我也想,在难过的时候,能有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着自己的头,轻声安慰我不想再是一个人,我不要再一个人走、一个人笑、一个人哭,我想要伙伴,哪怕一个也好! 所以,当听虎子他们说要去鬼洞,自己想都没想就跟着去了;当被将军带到天门关,虎子他们决定留下时,自己想都没想就跟着留下了;当刘大彪他们辱骂自己,虽然十分气愤,却始终没有想过将他们赶出天门关。这些,全是因为,在我的心里有一个小小的愿望,我希望能跟大家在一起! 看来我还是不能留在这里吧,这里没有竹竿儿,没有阿鱼,也没有真正跟我熟识的人。我应该回去,去看看虎子,他是善良的,也许只是因为孤独而锁住了内心,也许,是因为那把刀的缘故,不管怎么说,我不能留下他一个人! 这时,感觉一只小手在轻轻地拉着自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写满了担心,原来是巧儿啊。小丫头刚刚看天隐在发呆,觉得这是一举俘获“弟弟”的大好时机,就冲了上去,结果晃了半天都没有反应,使得小姑娘不由得担心起来。 “喂,你怎么了?” “我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哭了?” 伸手抹去了眼角噙着的泪水,“没事儿,可能是进了灰尘。” “真的没事儿?要不我叫娘来给你看看?” “真的没问题。” “我不信!” “” “那你把刚刚想的东西讲给我听,有道理我就信你!” 一个刚刚七岁的小丫头,有可能理解自己刚刚想的事吗?对啊,自己也不过才十五岁,也没有大多少,怎么想起事来像一个老头子一样? 天隐不禁一笑,便将来秦府前后发生的事简单地说了说。 “原来你是跟别人打架受的伤啊?” “是啊。” “娘说好孩子是不可以打架的!”巧儿很是认真地教训着天隐,“就是因为打架,爹爹不让你回去了吧?” “差不多,其实是我的刀很危险。”天隐不由得看向别在腰间的“破刀”。 巧儿一点都不信,因为那把“破刀”怎么看都不像是很厉害的样子。 “就这把刀?很危险?” “是的,很危险,尤其是与另外一把在一起的时候。” 巧儿有一点点明白了,“所以爹爹不让你回去,就是不要这把刀见到那把刀?” “嗯,可以这么说。” “那你去跟爹爹认错,说你不带这把刀,也不打架了不就好了?” “什么?” “我说你不带这把刀不就好了,没刀你也不能打架了。我爹爹好好的,你好好认错,他会原谅你的!” 对啊,不带这把刀,如果如将军所言这把“破刀”与万俟虎的战刀会产生危险的共鸣,那只要自己不带着这把刀,不就不存在之前的问题了?对,就把刀留在秦府!想必这样一来将军也能放心,不会再阻止自己回天门关了! 心头霎时间豁然开朗然,天隐大笑了几声,拍拍小丫头的头,竟然跟巧儿似的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什么嘛,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啊,喂!回来,你还没叫我姐姐呢!” 第十二章 凶者仁者 一旦想清楚,天隐便很是盼望将军早些回来,自己也好早日回到天门关。不过此时,天隐“朝思梦想”的将军与风军侯,正在去往云城的路上,短时间内肯定是回不去的。 云城,位于天门镇西南,两地相距约四百里,是苍州的治所,也是苍州刺史云不羁的封邑,。正常情况,快马加鞭需四天,若是日夜兼程,不出两天就能到了。将军和风军侯就是在两天后出现在了云不羁的府邸门前,不知是因何事如此急促地赶路。 “少爷、风军侯,请随我来,老爷正在客厅等候”,说话的是云府的老管家,一个身材魁梧、相貌硬朗、待人和善的老人,名唤云常。 将军与风军侯随云常来到客厅,此时云不羁已叫人置好了酒席,见二人来了便笑着招呼入座。 “见过刺史大人”,风军侯一敛其散漫,严肃、恭敬地向云不羁行礼。 “见过义父大人”,秦将军竟是苍州刺史的义子! “不妨不妨,咱自家人,没那许多规矩!”,云不羁并不端架子,叫两人入了席,之后屏退了下人,只留云常在一旁守候。 “现在,说说这些天过得如何吧”云不羁看向将军。 “一切尽按义父吩咐的做了。” “结果如何?” “可以确定,两把刀都是战刀!” 云不羁闻言,眉头微微一皱,凝声道:“云战只有一把战刀。” “但根据那日两人产生的共鸣来看,两把刀分明都是战刀”,接着将军便将那天手搏场发生的事详细地讲给云不羁。 “这就奇怪了,既然已经确定,为何还要射那一箭呢?”云不羁听将军说用九石弓朝着手搏场射了一箭,脸上不禁显露出紧张的神色,似是怕将军造成不可挽回的过错。 “战刀本有精怪寄宿,会随人心的特点而变化,遇善则仁,遇恶则凶。曾有传说,戰,可得天下,仁义之主总好过凶恶之徒,是以我用七分力射那一箭作为试探!” 其实几人都知道,战刀是有保护主人不受损伤的能力的,但前提是刀认了主。万俟天隐和万俟虎比斗的时候,谁敢保证两把刀都是战刀,同时两把刀又都分别认了主?不过事实证明,将军并没做错,这一箭的效果是立竿见影,很明显就能看出,万俟天隐仁厚善良,而万俟虎则凶猛嗜杀。 听到这里,云不羁算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照此看来,二人是一凶一仁,仁者当怎样,凶者又怎样?” “凶者对敌,必是一员猛将,仁者善加引导,将来或可为治国良才!”将军还是坚持认为天隐不适合留在天门关做个军人,虽然也觉得万俟虎太危险,但要是控制得当,应该还是能称为强大的战力。 “那万俟虎与万俟天隐可知道事情的原委?” “义父曾允我在适当时候吐露一部分实情,所以我几日前已将告之万俟天隐,至于万俟虎,还没遇到合适的机会。” “你决定如何处置万俟天隐?” “此子现时正在我的府中,天门关是不能让他回去了,‘共鸣’的力量实在是有些超乎想象,而且万俟天隐过于心善,难以成为合格的军人!” “万俟天隐又是如何想的呢?” “还未得知。” “逸尘,你认为万俟天隐会作何决定?” “回大人,下官以为万俟天隐不会独自作出决定。” “这是为何?” “下官看来,万俟天隐涉世未深,并没有足够的阅历可供参考,也许现在正在左右为难之中”,风军侯果然厉害,一语中的,天隐现在的确还不知道怎么办为好。 “此事不可拖得太久,你可有应对之法?” “万俟天隐还是个孩子,而孩子如果有了问题,一般是应该想去问问别人的。” “他回去问谁呢?”如果能知道天隐会向谁求助,就可以事先安排一番,顺利地对其加以影响和引导。 “与他熟络的人都在天门关,现在在将军府中,与他相识的只有将军、云军侯、下官、秦夫人和将军的千金。既然之前是将军告诉他的实情,决定也是将军所做,想来万俟天隐在下定决心之前不会再去找将军;云军侯一般在天门关,去了将军府中也只是关心花草,帮不上万俟天隐;秦夫人与将军伉俪情深,必是夫唱妇随,而将军的千金此时也还年幼,万俟天隐是不会找她们的。”风军侯娓娓道来,说得头头是道,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 “那就是说,他最有可能去找你?”云不羁接受了风军侯的分析,但还是想确认一下。 “是的,因为下官曾教他识字,算是有师徒之谊;而且下官看起来,至少与云军侯相较,还是聪明一些的”,风军侯的脸皮功夫算是练到家了,贬损着云军侯自夸聪明,竟然毫不脸红! 云不羁与将军显然早已熟知风军侯此项“绝学”,两人并没说什么,俱是点点头。 “照你看来,万俟天隐是一定会去找你了?” “下官认为,如果万俟天隐需要向人求助,十之八九回来找下官,但也有可能他自行想通,不需他人帮忙了”,风军侯将话说得滴水不漏,的确除了这两种,再无其他可能了。 “若是他去找你,你可知如何去做?” “下官明白!” “若是他自己想通了,倒也不是坏事”,云不羁似乎更期待天隐靠自己做出决定,“到时再见机行事吧。” “是!” “近日,九宏会遣使来我大兴”,听到云不羁说出这番话,将军与风军侯尽皆一愣,已经五年多没有互遣使者,这个时候派使节,意欲何为? “此次是私下的接触,朝廷发了密报,说来使会从镇西关入苍州,经韬州去司隶”,镇西关?为何不经宓州从镇北关入颉州,在进京城,如此会近得多,而且将军是天门关的将军,风军侯是天门关的军侯,云不羁为何要将镇西关的事情告诉他们呢? 云不羁似乎很愿意看面前二人困惑的表情,说了一句就停住了,慢吞吞地夹着菜、品着酒,就像之前就是一直在进餐一样怡然自得。不过,将军与风军侯太了解面前这位大人了,知道这位大人喜欢卖关子,更喜欢听者就着他的话头自行发挥,如果能猜中他心中所想,那就太有意思了。 “莫非此次并非皇上的意思?”风军侯看出了些端倪。 云不羁闻言抚掌而笑,“不错,不错,说得不错,这次确实不是陛下的意思,而是胡公公私自发函关外,邀请九宏大单于进京协商。”原来如此,天门关名义上是皇帝直辖,实际上是苍州刺史任督管,所以没有皇帝的手谕或云不羁的信物,任何人都没法进出天门关的,虽然胡公公眼下权势滔天,但这两样东西却是无法搞到的;镇西关则不然,其守军将领多是由京中官宦家的子弟,所以实际上是由京中官宦集团共同控制的,因此只要在京中打点一下,出入便不受阻挠。 “大单于应该不会来,但如果所要商议之事事关紧要的话,来使的身份也不会简单了”,将军说着自己的看法。 “应该是这样的,所以以使者之身份,不好空着手进苍州吧?”云不羁眼中开始射出狡黠的光芒,显然开始了“惨绝人寰”的算计。 “义父插手此事,是否不妥?” “此话怎讲?” “胡公公现下的权势已是一时无两,此次却偷偷摸摸地行事,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只是觉得贸然插手,会不会刺激到胡公公,进而使我们不得不直面其锋芒?” “你认为我需要避开一个阉人?”云不羁有些不以为然,语气很是不屑,言下之意,阉人也能算人? “义父常说,不要引发无谓的冲突,不要做无谓的牺牲”将军倒是诚恳,言下之意是此时时机不好,而且过去五年并未发生大的动荡与冲突,这种难得的平静还是不要打破为好。 “若是来使在我苍州吃好喝好,活蹦乱跳地去了韬州,而后在京城?”云不羁用手做了个抹脖的动作,“会不会很好玩儿呢?” “义父想要我如何去做?”将军见云不羁铁了心想“好玩”,也就不再挣扎了。 “整顿战备、军纪,做足开战准备,然后就准备看戏!”云不羁说着竟笑了起来,也不知想出了什么损招,要看谁的戏。 “镇西关的怕是要倒霉咯”,风军侯看着乐不可支的刺史大人低声嘀咕着。 “若是事成,又是大笔的银钱入账!”打仗最是耗钱,怎么这位大人反而想发战争财,再说这又怎么发呢?“前些年安顿淼州的难民可着实耗费了不少积蓄,现在想想还心痛不已”,云不羁一边说一边抚胸唏嘘以印证自己说的话,尽管他的听众明显持相反的意见。 看来这位大人是决意要“兴风作浪”一番了,却不知会不会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第十三章 大兴权阉 “有信儿了么?”这声音阴阳怪气的,听了令人十分不舒服。 “禀公公,九宏已派人动身。”回复的人倒是恭恭敬敬,不知这个“公公”是何许人也,莫非就是云不羁口中的那个“姓胡的阉人”? “来的什么人呀?”公公伸出惨白的手,翘着兰花指拿过茶盏,轻轻地抿着,铺着厚厚胭脂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让人琢磨不透他是在回味香茶的滋味,还是真的有些疑问。 “回公公,来的是九宏楼烦部的世子,护送之人也不简单,是被称为‘草原智者’的二王子卡萨巴!” “噢?就是那个左大将卡萨巴?” “回公公,正是此人。” “那楼烦部世子又是什么来头儿,怎么以前也没听说过?” “回公公,此子乃休屠王穆恩库克的私生子,之前一直由大萨满阿塔卡姆抚养,前些天才被立为楼烦部世子,并封为右安乐王。” “原来如此,找了个无足轻重之人,想就这样糊弄咱家,那群草莽也太瞧不起咱家了吧?”感觉被轻视了,公公的语气已开始显得不快。那禀报之人发现了,便不出声,恭敬地立在下边。 “哼,你怕什么,咱家又没气你。有件事很蹊跷,若是那草莽懂得避重就轻,又怎会同意二王子随行,不怕出了什么闪失?” “据说二王子是主动提出护送世子的,或许休屠王觉得仅凭一般使者不足以面对公公的英明睿智,特意派个‘智者’来。” 这个不着痕迹的马屁拍得公公很是受用,不由得眯起眼睛微笑起来,但这笑容配着惨白的脂粉,看起来十分可怖。 “你倒是很会说话,那草莽之人,四肢是发达,脑子么,可能还没他们的坐骑灵光呢!行了,你下去吧,告诉那人盯紧点,九宏的一举一动咱家都要知道得清清楚楚!”听这话,公公竟然在九宏埋了暗桩,看来人不可貌相,当真不能小瞧这位公公的手段! “是,公公!”那人恭敬地行了一礼,退了下去,刚至门口,便见一下人躬身而入。 “禀公公,闵洪成闵大人想要求见公公,此时正在客厅等待。” “来得正好,咱家正想见他呢,叫他进来吧。” 不一会儿,进来一身高七尺有余、浓眉大眼,头戴进贤冠、身配青绶银印的年轻文官,看这身装扮,身份绝不会低了,不是九卿之属,就是郡守一类。此人的举止与之前的人截然相反,昂然而入,对着公公说话也是声如洪钟。 “胡公公,自五年前淼州洪灾,百姓流离失所,这五年来生活的困苦你不是不知道,皇上都下令减赋了,你怎么还要如此做?”这官员对着大兴第一权阉竟然毫不客气,张口就是责问。 “闵大人,您这么说可就冤枉咱家了。天下谁不知陛下最是仁厚,这些年来减赋养民,百姓谁不对陛下感恩戴德?”胡公公顾左右而言他,可能是觉得直接回答有失身份。 “皇上圣明,本官怎会不知?所以问你为何冒皇上之命,给淼州加赋?” “陛下宅心仁厚,自是不忍,但百姓也应知些好歹不是?这些年朝廷用度大增,国库空虚,身为大兴子民哪有不为国分忧之理?即便愚钝如咱家,不也想着帮陛下分担?” “照你这么说,这加赋却是大大有理了?” “不错,这加赋又不仅仅是闵大人的同水郡,不仅淼州,全天下都一样!” “那本官再问你,要本郡上缴的‘防灾银’又是什么名目,百姓承担重赋,已难以生活,这五万两又如何出得?” “出得出不得那是你闵大人的事儿,可跟咱家说不着!” 闵洪成本就是怀着怒气的,见胡公公在这儿耍无赖,不觉怒上心头,指着胡公公鼻子便骂,“你这无耻阉人,仗着皇上宠信就敢无法无天了!国库怎么空的,不是你个阉人跟一帮狗腿子掏空的?你个阉人倒好,在这儿吃香喝辣,享着荣华富贵,竟满嘴喷粪变着法儿坑害百姓!本官告诉你,要钱,我同水郡没有!你再敢接着干这损人缺德的事儿,当心本官去皇上哪儿说道说道,你个老小子已经没个头了,当心另外一个也保不住!” 闵洪成这下骂的有些很了,只见胡公公脸上就像开了染坊,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但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忍功,竟还能不怒反笑,“哟嗬,闵大人火气挺冲的么,不过你也给咱家听好了,你想去陛下那儿触霉头便去,看咱家能不能掉一根毫毛!你也别以为有闵老相公撑腰,咱家就拿你没办法!明白儿告诉你,今天咱家见你不是听你说这些没滋味儿的,赋,一定要加,银子,一分也不能少!想跟咱家硬着来,呵呵,闵大人,别逼咱家使些个手段,到时候大家颜面上都不好看!” 闵洪成不想这阉人口齿如此犀利、态度如此强硬,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只得转身便走,顺带踢坏两扇门。 “蛮子就是蛮子,除了脾气冲什么都不会,闵老相公竟养了这么个夯货,真是跌份儿到家了”,胡公公一边抿茶,一边在心里嘲笑着大败而归的闵洪成,却想到他一口一个“阉人”的叫自己,再也忍耐不住,猛地起身,狠狠地将茶盏摔在地上,任由上等香茶撒了一地。 “这是你自找的,可别怨咱家,咱家不仅要你死,还要让你死得很难看,给全天下做一榜样,看谁还敢对咱家的做法说三道四!”,说着,胡公公的眼中散发出无比怨毒阴狠的目光。 若说现下在大兴有谁是一定不能惹的,连三岁小孩儿都知道是胡公公。 胡公公早年生在官宦人家,少年时突遭变故,家破人亡,自己衣食无着,就一狠心,自宫做了公公。和帝在位时国泰民安,虽有九宏屡屡犯边,但有五大雄关在,终是难以推进一步。百姓生活好,谁会愿意自己的孩子去了势一辈子困在宫里,胡公公本是富家子弟,知书达理,所以便很顺利地进了宫,后来去东宫照顾年幼的太子,也就是现在的殇帝。胡公公因为拥立殇帝即位有功,被封为六百石黄门令,后升为小黄门,再后来加封千石中常侍。 自此,胡公公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独霸朝纲,权倾天下,欺压百姓,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胡公公短短几年内立下了无数“丰功伟绩”,其中大改更赋和算赋的“壮举”一举让胡公公扬名于天下。 在大兴,年满十八岁的男丁就有服三年徭役的义务,即戍守京师一年、戍守本郡一年、戍守边境。为了照顾男丁较少的人家,朝廷特颁“更赋令”,准允这样的人家每年只服一个月徭役,其余的徭役以每户每年一百二十钱代替;算赋则是为造兵器、扩军马加收的,凡大兴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丁,皆按每户每年一百五十钱的标准课算赋。 在大兴,若非遇上灾年,一般人家一年下来大致可赚七八百钱,即便课两种赋税,生活虽然困难些,但还是过得下去的。胡公公可倒好,大笔一挥,将“更赋”、“算赋”统统改为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年幼的皇上又对胡公公言听计从,想都没想就准了。 如此一来,除非一户只有一个人,可一般人家谁没有个四五口人?这下一家人一年的收益统统充作赋税都未必能够,逼得百姓不得不卖房卖地、卖儿鬻女、外借债务。几年下来,大兴的流民不断增多,饥民暴动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大兴的国力和生气。 百姓敢怒而不敢言,便取“胡”字谐音,暗地里骂他为“除了好事儿,什么都做的天杀的活王八”。此次,“活王八”又想出了新的名目,叫做“田亩税”,每户按人头增收十钱;又以“防灾银”的名义,强制每郡、国上缴白银五万两或等值铜钱。刚刚从五年前淼、廪二州大灾中缓过气来的百姓,登时又要陷入困顿不堪、无以为继的境地,眼见好好的天下即将因为胡公公毫无节制的恶行陷入危难,朝中百官无不反对此次加赋,怎奈胡公公圣眷正隆、权势正盛,寻常官员难以与之抗衡。 其实,国家和百姓的事儿,胡公公是一点都不在意的,他的目标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云不羁。该更赋、算赋是因为苍州连年与九宏相抗,需要服徭役的人家最多,胡公公想藉此大伤苍州的元气,要是因而不敌九宏,那就是再好不过了,苍州有失,云不羁是难辞其咎的,正好可以借刀杀人。 可谁知几年下来,全天下都乱了,苍州不仅蒸蒸日上、百姓安居乐业,每年上缴的赋税还一分都不少。难道云不羁会妖术?胡公公想不明白怎么唯有苍州是例外,无奈,只能偶尔搞些小动作,可令他抑郁非常的是,连这些小动作也没有能成功的。 胡公公接连失败,是因为朝中有人掣肘,而这个人,又是胡公公实在惹不起的。 第十四章 暗流涌动 如果说,大兴朝廷之上还有人可以制衡胡公公,那就一定是三朝元老、当今丞相兼太师闵苍了。可这位被人寄予厚望的老丞相,今日廷议时却做了“泥塑木菩萨”,任由百官攻讦胡公公,他是岿然不动,好像一切都与这位当朝丞相无关。 很多官员对于闵苍此次毫无原则、明哲保身的做法深表不满,一些仍对闵苍寄予厚望的官员则乐观地认为他私下里会有一些动作。其实。没有人能想到,这位三朝老臣,此时只是端坐家中,听着二儿子闵洪成诉苦。 “爹,那阉人太过可恶!如此下来,将置苍生于何处?” 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哪儿都好,为官清廉,也知爱惜百姓,就是脑筋太直、脾气太冲,不通为官之道,“儿啊,你可知天下百姓俱受胡公公之害,为什么只有你去直面其锋芒?” “还不是那帮人没有心肺,只管自己享福,不问百姓生死!”,闵洪成愤愤地说着,看来也成试图找过同僚寻求帮助,而且结果很是不尽人意。 “倒是不能这样说,朝中百官进言,欲劝阻此事,你不是不知吧?” “孩儿知道,但孩儿不明白,皇上为什么不肯采纳百官之言,反而对那个阉人听之任之!” “你也晓得皇上对胡公公很是宠信,那就应该明白,此次加赋是皇上应允了的。” “啊?皇上怎能如此糊涂,这一加赋,收的可都是百姓的命啊!” 闵苍闻言,面色一变,“话不可乱说,皇上尚年幼,自然是信身边的人多一些,也正因为皇上年幼,才会由得胡公公胡来。” “可是,可是” “你是想问我为何明知如此,为何却不闻不问吧?” 闵洪成面色一红,毕竟这样问会使父亲很不光彩,但也不能欺瞒父亲,“是的,孩儿不明白。” “我问你,进言的官员下场如何?” “好像、好像不甚好”闵洪成刚从同水郡赶至盛京不久,对于近来朝中百官发生的事所知甚少。 “何止是不甚好,你可知韩少府就是因此事被罢了官?你又可知谏院六名谏官有四名因为此事丢了性命?”闵老相公越说越激动,不住地咳嗽了起来,闵洪成见状,赶忙上前帮父亲顺气。 “成儿啊,你是不是不明白既然为父心中愤然,为什么却没有动作?” “请爹爹告诉孩儿。” “你啊,哪儿都好,就是心眼太直,你这样做官,早晚会吃亏的!”歇了口气,闵苍接着教导儿子,“韩少府为什么被罢官,那四名谏官因何丢了性命?他们做错了么,也错也不错。不错,是因为身为百姓之官,就应当心系百姓之福祸安康,就应该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这确确实实是不错的;错,是因为身为天子之臣,当了解君之喜好厌恶,加赋之事虽然是胡公公提出,但是皇上也应允了。百官这一反对,好嘛,皇上就当是反对的自己,能不怒吗?皇上一怒,本来可以改变的结果也挽回不了了,就然这样,与其意气用事,不如先给皇上留个好印象,再图后变,是以为父就做了次装聋作哑的‘榆木丞相’!” “那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阉人为非作歹、祸害百姓?”闵洪成一时间脑袋还未转过弯。 “有些事,急是急不得的。你听好,人在做天在看,胡公公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已然有违天和了,况且皇上早晚会长大,早晚会明白为君之道,那时,就是胡公公的死期了!” “这,这还要等多久,那时还能有百姓活着么?” 闵苍被自己的笨儿子气乐了,“千百年来这片土地上并非只有我大兴一朝吧?” 闵洪成点点头。 “哪个朝代不会出现个把个混蛋,百姓不依然顽强地延续下来了?就好比窗外之青天,时有云朵飘过,若是多了,天就黑了,就要变天,或是细雨,或是暴风,之后天不就晴了么?” “孩儿,孩儿还是有些不懂。” 闵老相公早就知道会这样,决计是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就这样跟胡公公硬撼的,很是用心做了些准备。 “成儿,你暂时就别回同水郡了,为父已跟亲家翁说妥,你就去天门关做一阵子监军御史吧。” “爹爹,那同水郡的百姓怎么办,天下的百姓怎么办?孩儿怎可以在这种时候外出避祸,为天下所耻笑?” “放心,有你爹在,这件事就不会有看起来的那么糟,别忘了为父可是掌着诸郡国上计和考课的权力,虽然财政之权被胡公公窃了去,大司农邢步正又跟他狼狈为奸,但只要为父睁只眼闭只眼,那些官员绝对会巴不乐得蒙混过去的!” 闵洪成一听,放心了,“那孩儿就去姐夫那里住一阵吧,反正九宏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开战,估计到时候孩儿这个监军会闲得很了。” 闵苍听得直摇头,九宏什么时候开战谁说的准?谨慎些总是没错,“到了苍州,别忘了去云城拜见一下亲家翁,见了你姐姐跟她说说,什么时候回盛京看看爹爹,可不能有了情郎就不要老爹了!” “孩儿记住了!”闵洪成说完就下去准备了,反正爹爹说的不会错,自己照着做就是了。 闵洪成加紧做着准备要赶去苍州做个逍遥刺史兼探亲小舅子,却想不到,此时闵老令公的这位亲家翁,还在府邸里谋划着如何“好玩儿”一下。 “义父,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为今之计,应以稳妥为主”,秦将军本想放弃劝说,但听了朝廷发布的加赋令,便觉得猛然间加如此重的税赋很有可能引致地方动荡,此时若是因其他事情过多牵扯精力,一旦有意外发生,难以及时解决的。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若是我完全不理会朝廷加赋的命令,你担心的事情还有可能发生么?”云不羁笑得极其奸诈,朝着将军眨眨眼睛。 “但若不执行,等同于抗命啊,这后果可是不堪设想的!” “放心放心,此事已在朝廷掀起了轩然大波,虽然引得皇上发了火,那也不过是小孩儿心性使然。具体这赋税何时加、何时交、如何考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确定,再说原本百官就反对加赋,虽不能像韩少府和几位谏官那样迎难而上,但制造些麻烦、拖拖时间总是手到擒来的。而且,你泰山大人也来了信,不知道你那个小舅子怎么惹了那个姓胡的,要来天门关呆上一阵,避避风头。” “香玲会很高兴的”,香玲便是秦夫人的本名。 “下官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既已说是自家人,就不必那么拘束” “下官看来,虽然闵老相公可以使加赋一事的影响降至最小,但看皇上的意思,这赋税终究还是要加的。难得近年九宏没有来犯,苍州的百姓也算是过上了一段难得的安稳日子,大人刚刚所说之法不过一个拖字,这又能为百姓拖多久,实难标本兼治;若是九宏来使一事再有个闪失,两事并行,很可能使大人进入两难的境地!” “倒也有理,那你可有两全其美之法?”云不羁到底是没有听进去风军侯的话。 风军侯也很无奈,“下官还需考虑”。 “那就尽快,三天之内我要答复!” “是!”面对着隐隐露出霸气的云不羁,风军侯不自觉地严肃起来。 “哈哈哈,刚刚还说自家人不要拘束呢,怎么就严肃起来了?罚酒罚酒,若再敢犯,定罚得你酩酊而归,哈哈哈哈!”风军侯这回算是碰上了面皮功夫的祖师爷,只得乖乖饮了三杯。 “有一点逸尘倒是没有说错,我的确在拖,只要能拖上一阵,使得我们能有时间处理掉九宏的事,就会有足够的银钱可以冲抵加赋的金额,到时候百姓甚至都不会知道加赋之事,如何动荡?那胡公公即便知道是我从中作梗,难道他敢声张?逸尘,你需要做的,就是想一个万全之策,使得我们可以顺利行事且不为人知,哈哈哈哈哈!”云不羁显然是志在必得,心情也好得很。 风逸尘就没那么轻松了,饶是聪明如他也想不明白这“大笔银钱”是怎么得来的,难道改行去做土匪,帮了九宏的来使要赎金?或是以此事要挟,叫胡公公出血?苍州有户一百余万,人口四百九十余万,每人十钱就是近五千万钱,再加上五万两“防灾银”,那就是近十万之数,如此巨资胡公公肯痛痛快快地出? 再者,即便成功了,后患也是明显存在的,难道刺史大人有什么办法获得远超于此的利益?若是如此,倒真的有必要冒险一试! 云不羁看着风逸尘阴沉不定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便离近将军与风军侯,说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继而,三人不约而同地笑了,将军笑得莫可奈何、风军侯笑得钦佩有加、云不羁则笑得老奸巨猾。没有人知道,就在这三个人的笑声中,驱散天下乌云的飓风已开始悄悄酝酿,蓄势而待发。 当然,在此之前还是要妥善处理万俟天隐和万俟虎的事情的,云不羁对着将军和风军侯说着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也不知天隐将会面对,怎样的未来 第十五章 重返天门 嗅着熟悉的味道,躺在硬邦邦的床上,天隐心中却有说不出的舒适感。看着手边竹竿儿特意给他带来的火腿,感动之余不禁有些无奈,这将近十斤重的大火腿自己怎么消灭的掉啊!还是过会儿叫阿鱼和刘大彪他们一起来吧,仅凭阿鱼的战斗力估计就能耗掉十之七八了。 还得找个机会跟虎子聊聊,反正刀留在秦府,也不担心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在秦府呆的十几天就像做梦一样,大概自己会永远记得吧。天隐如此想着,心头不禁浮现出那天在秦府,将军和风军侯回来后发生的事。 将军和风军侯从云城策马而归,进了秦府,依惯例一定是巧儿先急吼吼地冲出来,喊声“爹爹”,就开一脸期待地看向她的“风叔叔”了。果然,风叔叔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制作精巧的袖珍木水车,说是在水里能转动。巧儿一听,马上不管“爹爹”和“风叔叔”了,拿过小水车就冲进屋里找水去了,看得将军和风军侯齐齐大笑着摇头。 “逸尘,既然回来了,天隐的事就得解决了。” “将军说得是,就是不知他会不会来找我,又或是自己有了计较?” “万一他不肯来,自己又想不明白,咱们就这样等下去?” “不如将军找他来问一下,直接而快捷。” “何时好呢?” “大人交代的事眼见快到了,所以天隐的事得尽快解决,选天不如撞日,不妨就今天吧。” “也好,想来十余天的时间,也够他想明白很多事了!”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天隐竟主动来见他们,而且说出了出乎他们意料的话。 “见过将军,见过风军侯!” 将军怕天隐紧张,轻声安抚道:“现下不是在天门关,不必那么拘束,随意一些无妨。” “将军,我想明白了!”天眼抬头看向将军,眼中闪烁着无比坚定的目光。 将军和风军侯对望一眼,对天隐接下来的回答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与期待,风军侯更是脸上写满“不懂可以来问我哦,随时都可以,千万不要勉强自己”的表情,跃跃而欲试。 “想清楚了?那说来听听!” “我不想离开天门关!” 将军听到天隐如此说,脸上虽有欣慰的表情,但还是微微皱起了眉头,“我说过了,你不能留在那里,因为你跟万俟虎遇在一起会很危险!” “将军曾说我的刀与万俟虎的战刀会产生共鸣,伤害到周围的人。” “既然知道,为何还执意要留下?” “天门关里有我的伙伴,有我的兄弟!” “既然是伙伴,是兄弟,你为何还要令他们陷入随时可能受伤的境地?”将军语气有些不善,可能是觉得天隐有些“巧言令色鲜矣仁”,为了自己竟不顾他人的安慰! “我有办法可以不使他们受伤!” 见天隐如此坚持,将军有些无奈,但该说的话一定要说,叹了口气,道:“我知你品行仁厚,我也看得出那日你从箭下救护万俟虎的用心,但只有善良的心是不够的,纵使你的体术再精,身法再妙,你能同一时刻救下几人?况且,同在天门关,你如何能避得开万俟虎?不行,你还是再想别的去处吧!” 天隐闻听此话并没气馁,仍然面如止水、语气平定,直直地看着秦将军道:“请将军允我把话说完!” “说!” “我仔细地想过那天将军说的话,再凭借我当时的感觉,我觉得产生‘共鸣’的原因,在刀而非在人,只要两把刀不在一起,应该就不会有事。所以,如果将军允许,我想将这把刀留在这里”,说着天隐便解下腰间的银白色“破刀”,双手捧至将军跟前。 “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将军略一思索,觉得天隐说得不错,便要接过他手上的刀。在触到刀身前的一瞬,将军的手停住了,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转头看向风军侯道:“逸尘,你看看,这把刀是不是哪里不一样了?” 风军侯凑前,仔细地看了看,“确实有些不一样,刀身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刀面上的坑洼也几乎没有了,而且那个‘戰’字清晰了很多!” “天隐,这把刀与那日你在鬼洞中得到的可是同一把?” “回将军,正是,且我日夜携带,从未离过身!” “那它为何会有这种变化?” “我也不明白其中奥妙,感觉上这把刀好像有生命似的,不断地在生长,有自己的记忆,而且好像还能说话!”天隐便将那天脑中传来的声音和‘共鸣’发生时看到的片段详详细细地讲给了将军和风军侯听。 “逸尘,你怎么看?” 风军侯沉思了一会儿,“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出现,曾有古籍记载,在极北的和神国确实有可以令精怪魂灵寄宿在刀上的技艺,所以刀可以说话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像这般会自己修复、生长,还拥有记忆,很是匪夷所思,至少我是闻所未闻的。” “照你看来,当如何处理呢?” 反正之前云不羁也有过交待,看将军的意思十有八九是同意天隐回天门关,风军侯就势来了个顺水推舟,道:“将两把刀隔开,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天隐一听回天门关有戏,赶忙接道:“将军,风军侯,我还以为,万俟虎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很可能是因为受了那把刀的影响!” 将军听了,觉得这种说法很是有趣,“噢?当真如此?” 天隐点点头,道:“我跟万俟虎是在一个村子长大的,他从小就很善良,还有些莽撞,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好斗、嗜血。这些天我仔细地想了想,发现自从他得了那把刀,就开始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所以恳请将军准我回天门关,我想跟万俟虎谈一谈,或许他还能脱离那把刀的控制!” 不知是被天隐恳切的言辞打动了,还是觉得“两把刀不同时出现在天门关”是个好办法,总之将军点了下头,算是同意天隐回天门关了。不过跟天隐不是一个人回天门关的,还有一大摞书随行,这些书都是从秦府的书房借的,有意思的是,秦府的书房竟然不是将军置的! “你想借书?”将军听到天隐的请求,有些诧异。 “是的,在天门关实在难以找到如此丰富的书,请将军答应。” 将军闻言,两手一摊,作无奈状,道:“这我可就无能为力了。” “可是、可是”,一听这话,以为将军不肯借,天隐有些急了,结结巴巴的,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将军好像很爱看天隐着急的样子,顿了一会儿才说,“书房里的书都是逸尘收集的,没有他的允许,是不能擅自外借的!” 原来是这样,天隐不禁松了口气,谢过将军后就去找风军侯了。风军侯听天隐说要借书,出奇的没有捉弄他,还给他推荐了几部古籍——《盐铁论》、《大同书》、《山川录》外加一部六卷本的《博物典》。之后还不忘揽着天隐的肩膀,在耳边笑眯眯地说,“书,不可以有一丁点损毁喔,记住,一丁点都不可以哟,否则,也就会比折损了云军侯的花儿严重一点点!”风军侯一边说一边还用手比划着“一点点”的大小。 言罢,风军侯哈哈大笑着离开,留下天隐在书房里寒毛直立、冷汗直流,心头不断地重复“此人笑着比云军侯发火还可怕”!而后小心又小心地搬动着借来的书,天隐实在不想亲身体验“比折损了云军侯的花严重一点点”的感觉,若想好好活下去,就不能什么都好奇、都去尝试! 天隐借回的书里,有一本皱皱巴巴的,而且封面还有些模糊,那是巧儿听说他要走了塞给他的饯别礼物。不知是因为这些天的“并肩作战”培养了“深厚的友谊”,还是因为这些天的“威逼利诱”没有取得“辉煌战果”,总之在秦府的大门口,小丫头既不蹦跳,也没有闹,垂着小脑袋站在将要离开的天隐面前,豆大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掉。 天隐见巧儿哭得稀里哗啦,心中顿生不忍,伸手轻轻揉着她的小脑袋,“下一次,如果有机会再见,如果你长大了、变乖了,我说不定会考虑让你做姐姐哦”,天隐此时纯粹是在安慰伤心欲绝的小丫头,因为他并不知道,下次再见巧儿就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而那时,巧儿已不再想做他的姐姐。 突然,天隐觉得手中一湿,原来巧儿塞给他一本书,一本被眼泪打得湿湿的书,定睛一瞧,竟是巧儿最喜欢的《异物志》! 拿书、转身、离去,没有告别,也没有不舍,就这样离开了。天隐不敢回头,他怕,一旦回头,就再也不忍心离开了;他怕,一旦回头,就再也放不下了。一路和风轻云,莺莺燕语,杨柳飘飘,竟模糊了天隐的视线,正是: 伤心难及风前燕,杨柳总碍离人目。 男儿并非浑无泪,只是不洒离别处。 第十六章 启程前夕 就这样回了天门关,天隐心里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却一点也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他也说不出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坚定,只能归结为天意使然吧。 天隐受伤还未痊愈,所以不用操练,可以在兵舍自行做些事。可是天门关不比镇西关,都头以下的军官统统跟普通士兵一起住兵舍,天隐离都头还差上一级,所以只能住在除了硬板床和为了照顾军官而搭上的帷帐外,什么都没有的兵舍里。就是因为什么都没有,令得天隐十分无聊,也不能总是看书,所以偶尔也会出去走一走,看看其他人操练。 令他奇怪的是,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万俟虎,问了几个士兵,只是知道将军把他和几个士兵叫走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可能去执行什么任务了吧。 “万俟军爷,你回来了!”阿鱼迎面见了天隐,十分激动,在那里不住地搓着手。 “嗯,回来了。” “那、那,军爷没事儿吧,听说军爷受了重伤?”,那天阿鱼被天隐叫去做事了,所以并没看到手搏场发生的一幕。 自己的确是被万俟虎刺了一刀,但一来是在后背,二来角度也有些偏,所以虽然看上去很吓人,其实是算不得“受了重伤”的。 “唔,嗯,还好。” “军、军爷,要、要是有什么事俺能做的,就说,俺一定去做!” 阿鱼是个憨厚人,口舌有些笨,天隐此时并没什么事需要阿鱼帮忙,也就不知道该怎么说,场面一下子就尴尬了,就看见一胖一瘦两个人杵在这里大眼瞪小眼地干看着。幸好此时来了个亲兵,说风军侯要天隐去见他。天隐赶忙跟阿鱼说了下晚上下了操去他那里吃火腿,就跟着亲兵走了。 “军侯找我有事?”行礼之后,天隐问道。 “书看得如何?” “这些天读了《盐铁论》,翻看了一下《博物典》。” 风军侯笑了,笑得天隐汗毛直立。在天门关,能让天隐打心里怕的,除了云军侯的拳头,就是风军侯的笑了。莫非这两本书有什么不对,天隐紧张地盯着眼前坏笑着的风军侯,只听他慢条斯理地道:“我们论一下如何?” 原来只是要讨论一下书中的内容,天隐放下心来,谦虚地说:“我并未细细研读军侯所借之书,而且自知才学远不及军侯,怕会令军侯见笑。” “不妨不妨,放松些,当是平日聊天一般就行了。” 看来风军侯是不准备放过自己了,希望自己别太丢人就成,于是天隐正色道:“请军侯出题。” “我们就说说九宏如何?”也不知风军侯为什么好好的突然要跟自己这个,天隐只好木木地点点头,“依你看来,大兴与九宏形势如何?” “回军侯,论单兵实力、作战速度,九宏略胜一筹;论粮草补给、兵员人口,我大兴胜一筹。” “若是此时大兴与九宏开战,会怎样?” “宓州百姓首当其冲,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之事怕不会少了;而后是天下百姓,真正上战场的,从来都是百姓的男儿,战争必然会死人,如此一来不知天下会有多少痛失亲人。再者,一旦开战而国库又无法负担所需之资,必然会给百姓加赋,原本百姓刚刚从五年前淼、廪二州的灾害中缓过一口气,这下势必会雪上加霜;最后便是天下,天下是百姓之天下,国是百姓之国,若是百姓的生活难以为继,我大兴怕也会奄奄一息。”不知为何,天隐心中总有一个声音,诉说着战争的哀痛与暴虐。 “哈哈哈哈哈,说得好!”风军侯抚掌大笑,好像天隐恰好说出了自己的心声,“那九宏呢?” “九宏必然也会遇到跟大兴相似的情况,但对九宏而言却有一定的益处。” “噢?此话怎讲?” “历来九宏犯边,均是在九、十月份,此时恰是丰收时节。九宏之人向来烧杀抢掠之后就走,并没有谋图我大兴国土之意,可见九宏来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粮食不足,无法养活众多人口,若是因战争消耗些人口,反而会减轻粮食不足的压力,如此看来竟有些好处,但是” “但是什么?” “我始终认为,还是不战为好,毕竟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意义。” “没有意义?你我能呆在这天门关还得要感谢九宏呢,当然,镇西关那群怂包也是功不可没的!”不知为什么,天门关上下对于镇西关的人是一点好感也没有。 “我看过军侯给巧儿的《异物志》,知道天下之大、天地间所存物类之多实难想象。既然同是生在这天地间,为何一定要互相残杀呢?九宏缺少粮食作物,我大兴有;我大兴缺少牛羊牧马,彼九宏有,为何不可互惠互利、互通有无呢?”天隐说着竟有些激愤,紧紧地握住了拳头。 风军侯闻言,微微叹了口气,语气轻柔地对天隐道:“原本倒是有可能,不过年年征战、代代厮杀,死在彼此手中的人太多了,这其中的仇恨怨结不是那么容易解开的。” 天隐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刻骨的仇恨的,因为来天门关五年,除了打过几次土匪,还真没没遇到过九宏来犯,只能回“军侯说得有理”。 “有些事,是一定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的,现在正好有个机会,不知你可愿把握?”风军侯话锋一转,抛出了早有准备的问题。 “不知是什么机会?” “三天后,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会从镇西关进我大兴,就那群草包大概很难护得来使周全,所以咱们天门关会派人协助。你精于体术身法,很适合这项任务,只是不知你是否愿意?” “这个任务就是护送九宏的世子和二王子?” “是的,要从苍州一路送至冷水江边,之后会有人接九宏一行去盛京。当然,你愿意的话,也是可以去一趟盛京的,借此良机见识见识天下之大也不错。” “我愿意。” 天隐竟然什么都没问就干脆利落地答应了,这大大出乎了风军侯的意料,不过少了些麻烦倒也不错,“你可以选五个人随行,选好后告诉我,还有,不可让外人知道任务的内容!” 天隐应诺了一声就行礼退下了,他之所以很痛快就接下了任务,是因为心里隐隐有种感觉,纯粹是一种感觉,就是这次的护送任务是没有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的,在去往盛京的路上,一定会发生什么。 后来发生的事的确证实了天隐的预感,他确实将要面临一个极大的危机,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转机。不过此时,他要先面临另外一个危机。 “哟,队率,怎么才回来啊”,原来刘大彪他们已经把火腿切好了,竹竿还带了几坛酒。天隐那小小的“军官宅邸”原本就放了一些书,现在又多了五个人、几大坛酒,立刻就没了空隙,这就意味着自己一旦进去就逃不掉了,而看着那几个人猥琐的笑容和放着邪光的眼睛,显然不会有什么好事等着自己,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吧。 一边转身一边苦笑,在秦府被小丫头追着跑,回了天门关被几个“不怀好意”的人吓得跑路,还真是对得起自己灵巧的身法。 “乓——”撞上了一堵肉墙,竟是阿鱼!哎呀呀,阿鱼,你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出现? “万俟军爷,这个不关俺的事啊,是他们说军爷看了这架势一定会转身就跑,让俺在这里等着的。”阿鱼像是受了很大委屈地解释着,但此时,他那张老实憨厚的脸,在天隐眼中怎么看怎么可恶,不关你的事?你这明明就是跟这帮家伙“同流合污”,是同谋,要陷害我嘛! 看着这些人默契的坏笑着,天隐明白自己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不过,若是就这样任由这六个人为所欲为,好像心有不甘。 “我伤还没好,不能喝酒!”天隐挣扎着。 “没关系嘛,轻伤怎么能下战场呢?”竹竿儿平时没这么大胆吧,这今天是怎么了? “那个,我、我年纪尚小,不能多喝酒!”天隐被逼得实在没办法,只能祭出杀手锏,毕竟这群人不能这么狠心,欺负一个少年人吧? “俺在队率这个年纪都能把村里的大人喝趴下了,队率肯定比俺强得多!”,怎么把刘大彪这个前资深兵痞忽略了? “阿修罗,我可比你还小一岁喔,我可已经是个男人了,‘年纪尚幼’,喝点酒算什么!”竹竿儿,你又来凑什么热闹,还敢自称已经是个男人了,莫非你忘了自己在鬼洞中的“英勇表现”了? 历史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挣扎是毫无用处的,尤其是在天门关!天隐终究“寡不敌众”,被迫屈服了,最后的结果,是近十斤重的大火腿和几大坛酒统统一扫而光,至于过程怎样,天隐是记不得了,只知道自己晕晕沉沉地睡着了,再醒来时,已经过了整整一天一夜 第十七章 镇西初遇 大兴天德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是注定永载史册的一天,因为,就在这一天,影响未来历史走向的两个重要人物,也是协力缔造了百年“大同盛世”的两个人,“中原王”和“草原王”,第一次在大兴见面了 “哥哥,卡萨巴哥哥?” “什么事,尤提兹?” “哥哥不是说来大兴会有危险,为什么要跟着来啊?” 卡萨巴看着身旁还显稚嫩的弟弟,温和地笑了,伸出手揉揉尤提兹乌黑柔顺的头发,轻轻地问道:“我跟来不好吗?” “我很愿意跟哥哥在一起,可是如果去了大兴发生发危险,可能会连累哥哥啊。” “傻弟弟,就是因为会有危险,哥哥才更要保护你啊”,卡萨巴微笑着安慰弟弟。 尤提兹知道哥哥很关心自己,一直以来,除了额吉伊斯卡姆,就数卡萨巴对自己好了。所以,绝对不能让唯一爱护自己的哥哥陷入危险,想了一下,继续说道:“哥哥,阿妈说尤提兹是天上的星辰,是九宏圣山赐予的礼物,一定可以逢凶化吉的!所以,到了大兴的边关,哥哥就回去吧,尤提兹不要紧的!” 就因为我是你的哥哥,我唯一的、亲爱的弟弟,所以我才更要好好保护你!卡萨巴用手抚着猛烈跳动的心,他知道,这其实并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他内心最深处,始终藏着一个温柔的声音、一个美丽的身影,他必须保护她唯一的孩子!但这些,是不可以告诉尤提兹的,至少现在还不可以。 “尤提兹,你听好,我卡萨巴,是你的哥哥,所以必须保护你,竭尽全力地保护你!”这些话听起来与其说是安慰尤提兹,不如说是卡萨巴发的誓言,对着自己、对着弟弟、对着心头的倩影。 尤提兹听得感动得很,心绪翻滚不停,眼眶也变红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定定地看着这个一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哥哥。 “尤提兹,也许有一天,你会陷入危险,不要害怕,因为,我一定会站在你的身边!也许有一天,你会陷入迷茫,不要担心,因为,我一定会在你身边!也许有一天,我用了有损草原荣耀的手段,哪怕天地间的人都唾弃我,我的弟弟,我只希望你能是那唯一一个理解我的人!我会永远跟你在一起,只希望,你能永远信任我!” “尤提兹会的,尤提兹会永远信任卡萨巴哥哥!” “以大地女神的名义!” 尤提兹伸出自己的小手,紧紧地握住哥哥的大手,坚定地说,“以大地女神的名义,尤提兹永远相信卡萨巴哥哥!” 看着弟弟闪烁着晶莹光芒的眼睛,卡萨巴笑了,举目望向窗外,此时已经看不到草原上的雄鹰,也看不见飞奔的骏马了,卡萨巴的心,不禁飘回了很久的从前,那时有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地,低矮的帐篷,拉着马头琴高歌着的小伙子,还有古老而熟悉的歌谣——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呦,拴在门外,那榆木的车上; 善良心好的我的妹妹呦,嫁到了山外那遥远的地方。 走过了一口叫做哈莱的井啊,那井台上没有水桶和水槽; 路过了两家当作“艾勒”的帐篷,那人家里没有我思念的妹妹。 向一个放羊的人打听音讯,他说,听说她运羊粪去了; 向一个牧牛的人询问消息,他说,听说她拾牛粪去了。 我举目眺望那茫茫的四野呦,那长满艾可的山梁上有她的影子; 黑骏马昂首飞奔呦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呦,却不是她! 眼前,确实没有她的倩影,有的,只是大兴五大雄关之一,镇西关!看着巍峨雄壮的城关,卡萨巴收敛了漂游在远方的心神,示意随行的人停下,跟随关前的来者入关。现下正是晌午,他们会在这里停留几个时辰,直到护送他们的人到来。 护送他们的人,是从天门关赶来的,一共只有六个人。这六个人,此时离镇西关已不足三十里,策马奔腾,卷起漫漫尘沙,为首的竟然是一个平静淡然的少年人,身后,是一个看起来老实忠厚的黑皮肤胖子,还有四个浑身散发着悍勇气味的壮汉。 “队率,咱们干嘛来镇西关啊,看那群怂包心里就有气!” “这是风军侯下派的任务,我们要在这里迎接九宏的来使,然后护送到冷水镇。”天隐简要地说了一下此行的目的,因为风军侯此前交代要保密,所以只是叫了阿鱼和刘大彪等五人跟着他走,却没有告诉他们要做什么。不过依当时的情况,估计这五个人也不会多问什么,因为他们急切地想躲避军法的惩罚。 那天竹竿儿、阿鱼和刘大彪几个,因为许久不见天隐,又是担心,又是焦躁,等天隐活碰乱跳地回了天门才算放下心中的大石。这一放松不要紧,几个人在竹竿儿的蛊惑下,准备捉弄捉弄天隐,于是就有了轮番劝酒的那一幕。可谁知天隐实在是不胜酒力,些许米酒就让他醉了一天一夜。 风军侯知道此事后,倒是没有发怒,只是翻了翻军法簿,然后笑咪咪地恭喜这几个人,可以不花一文钱品尝一顿“翠笋炒肉”。天隐受伤未痊愈免打,但是罚俸半月,因为天隐说需要阿鱼和刘大彪等五人随他执行任务,所以五人暂时免打,令其戴罪立功。 竹竿儿就倒霉了,身为“罪魁祸首”,又没有机会戴罪立功,只能结结实实地挨了三十军棍,屁股肿得像天门关一样高,又因为他偷拿军中的火腿和米酒,被罚了一个月的薪饷,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阿鱼几人听着竹竿儿杀猪般的嚎叫,又见风军侯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生怕他没看过瘾再改主意,赶忙跟着天隐走了,什么都没来得及问。是以,现在天隐说了,他们才知道这次原来是要做九宏来使的护卫。 “不是俺说,队率,这种小活儿,哪用得着咱们啊,镇西关的不是最喜欢做这种拉风又不费力的事儿么?”刘大彪很是不愿意跟镇西关的士兵一起出任务,也不想受这个气。 再说,在苍州,土匪山贼一类的从业者,很多年前就放弃了这份曾经最有前途的职业。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就是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独自走夜路,也是十分安全的。况且,镇西关的再怎么草包,也比婆娘强点吧? 天隐听着刘大彪咋咋呼呼,知道他向来瞧不上镇西关的士兵,所以也不生气,只是说:“风军侯要我们这样做,自然是有他的原因,要是实在不愿意,现在回去也不晚。” 刘大彪立刻没声儿了,虽然镇西关的草包自己看不顺眼,但也不能拿屁股开玩笑啊,乖乖,没瞧见“大嘴宏”的惨样儿么,好汉不吃眼前亏!再说,俺要是受了伤肯定是没有火腿和米酒吃的,还是别说了,省得队率一生气把俺赶回去。 刘大彪不说话了,阿鱼腼腆,天隐乐得耳边清净不想重开话匣,所以接下来的几十里路就是在哒哒的马蹄声中度过的,一行人在黄昏时分到了镇西关。 新月已生飞鸟外,落霞更在夕阳西,天隐不知不觉地为流云的那抹晕红着了迷,想起了在秦府,巧儿玩儿得疯了的时候小脸就会红扑扑的;关内,尤提兹也在痴痴地望着天边,那里,有雄狮,有巨龙,那里,也有火焰般的骏马在奔腾 “吱——咚!”镇西关内门开启的声音,打断了两个少年人的凝思。 策马入关,见了九宏一行,天隐下马、行礼。 “我是大兴天门关云家军步兵曲二营一队队率,万俟天隐,此次前来协助镇西关护送九宏世子、二王子!” 卡萨巴闻声掀起车帘,只见一英气勃发、相貌俊朗的少年人在对着自己行礼。这个少年人竟然姓“万俟”,他跟万俟部是什么关系?这么年轻,有可能做自己和弟弟的护卫么,南人莫不是在想着法儿的消遣自己吧?若是这样,也无妨,反正自己带来的贴身护卫都是个顶个的好手,大兴的护卫就当个摆设好了。 卡萨巴想归想,但客套话还是要说的:“不妨不妨,此次我与世子的安危就多劳万俟队率费心了!”卡萨巴声音虽不大,却有如实质地刺入天隐的耳朵,看来这个二王子身怀不弱的功夫。 天隐抬头,正对上一对明亮的眼睛,原来是一个黑头发的小男孩探着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自己,说话的那个是二王子,那这小孩就是九宏世子了,竟然派这么小的小孩出使大兴,真搞不懂九宏人的想法。 其实不光天隐,连卡萨巴也曾反对过自己父王的这一决定,甚至还引起了父子间的冲突。不过这些,尤提兹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自己最敬爱的,也是最疼自己的哥哥突然就跟着自己一同来大兴了。 第十八章 九宏星辰 遣使来大兴,是九宏草原王穆恩库克在十几天前的一个傍晚做出的决定。当时,尤提兹正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的落日。 他最喜欢此时的云霞,看着阳光为她们披上一层淡金色的薄纱,看着她们随风而舞,听着她们欢快高歌,歌声是金色的,印在心上会是暖暖的;风若是来得大些就更好了,他就能看到雄狮、猛虎和巨龙,还有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在天上奔驰,带起一阵阵苍红色的云涛。看着看着,他就会无声地笑起来,然后就这样一直呆呆地看到太阳落下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夕阳,其实他最喜欢的就是久久地看着天空,看着白云,听听风儿在耳边呢喃,听听鸟儿在身旁歌唱;或者找个万里无云的日子,骑着马在草原上漫无目的地奔腾,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头顶大片大片的蓝,脚踏大块大块的绿。若是跑到了静水湖畔,那就这样跃进清澈的湖面,任由飞溅的水花打湿自己的鞋;若是跑到了九宏圣山脚下,那就仰望一下圣山的皑皑白雪,诚恳地感谢大地女神的赏赐与温柔。 他不喜欢拼斗与战争,不喜欢血腥与暴力。他觉得日子就该悠闲平静,骑骑马,放放羊,偶尔抓些野兔,在夜晚的时候点一堆火,跟喜欢的人一起常常歌,跳跳舞,然后酣然入梦。所以,在这个粗犷凶悍、人人崇拜英雄的草原上,他是那么的刺目,那么的格格不入。也因了这温和的性子,他不能像两个哥哥一样得到父王的喜爱。 “尤提兹,进来吃饭吧。” “好的,阿妈。” 香甜的奶茶,撒上盐巴考得油汪汪的羊腿,入口即化的奶酪,一直都是他最爱吃的。额吉伊斯卡姆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堆满慈祥的笑容。 尤提兹并不是伊斯卡姆的亲生儿子,他的生父是赫赫有名的草原之主穆恩库克,生母是一名女奴。十年前,穆恩库克想要掩盖一次酒醉犯下的错误,在女奴生下尤提兹后残忍地杀害了她,又命人将刚出生的婴孩丢到圣山脚下供奉狼神。 当时伊斯卡姆恰好跟随自己的丈夫,同时也是萨满大祭司的阿塔卡姆去圣山祭祀大地女神,看到了躺在草地上不住蠕动的婴儿。想到自己一直未有子嗣,不由得将这个孩子当做了女神的恩赐,便收养了他,起名尤提兹,意为“星辰”。 后来穆恩库克知道此事,也莫可奈何,毕竟只有草原上最尊贵的萨满及其配偶才能拥有“阿塔卡姆”和“伊斯卡姆”的称号,阿卡塔姆就等同于神的化身,若他收养了婴孩,那就只能视为天意了,所以伊斯卡姆便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尤提兹的额吉。 伊斯卡姆是个善良、温和的女人,尤提兹不觉间也成长为一个和善的少年,他最大的志向就是成为下一代的“阿塔卡姆”,然后找一个像额吉一样的“伊斯卡姆”。当同龄人向往着去战场拼杀时,他希冀能够登上圣山朝拜;当龄人练习马术刀法时,他在研习经书;当同龄人拼命地锻炼身体时,他在练习祭祀礼仪。 久而久之,因为不合群,加之身体瘦弱,远不如其他草原上的孩子壮实有力,尤提兹便被同龄人称为“软弱的尤提兹”,穆恩库克得知此事后愈发的讨厌他。尽管草原上的人都知道他是王的儿子,但穆恩库克却从不肯与他相认。 “尤提兹?”伊斯卡姆轻轻地唤着吃得正香的孩子。 “什么事,阿妈?” “王命你明天去金帐见他。” “他不是不要我了么,为什么叫我去见他?”尤提兹十分憎恨这个狠心杀掉他生母,又要把他喂狼的男人。 “阿妈也不知,但王的命令是不能违背的啊。” “那我明天骑着泥巴去吧” 泥巴是尤提兹捡来的小马,因为捡到它的那天是个雨天,这匹小马就在泥巴里打着滚,加上它有一身棕褐色的毛,所以尤提兹给它起了“泥巴”这个名字。 穆恩库克召见尤提兹并非出自本意,而是事出无奈。前日南方大兴来了封密函,信中说大兴内侍胡公公想和“九宏撑犁孤涂单于休屠王”于盛京城中一晤。什么是“内侍”?内侍就是阉人,阉人给堂堂草原王做奴隶都不配,还妄想“一晤”?穆恩库克本想丢掉密函,但信中接下来的内容吸引住了他,信的大意如下: 九宏与大兴已经争战了近百年,最近五年才略有和缓之势,所以胡公公想借此良机促成大兴与九宏永久的和平,为表诚意愿意将宓州作为礼物送给九宏单于,同时也愿意以大兴之礼仪诗书教授单于之子,为九宏培育未来的文武双全之主。希望单于能于下月十五前遣使来复,促成这千古美事。 这封密函用鼻子闻都能嗅出阴谋的味道,但穆恩库克也知道此时大兴权势地位最为显赫之人莫过于宫廷内侍胡公公,而且此公全然不把国家百姓放在眼中,所以割让国土这种大手笔未必使不出来,而且密函所列的条件实在太过诱人。 草原人游牧为主,生活很是艰辛,经常闹饥荒,全因并无足够的耕地与擅长耕作之人,若是能够取得宓州的田地和百姓,将一举缓解缺粮的压力,这无疑会大大增强九宏的国力;同时宓州的战略意义也很突出,北临万俟四部,南扼大兴咽喉,凭九宏骑兵之强悍,一旦攻破可大兴的防线,他穆恩库克就很有可能君临中原,成为九宏数百年来最伟大的雄主! 穆恩库克虽然凶残贪心,却并不傻,他深知胡公公提出这种看似诚意十足,实为卖国的条件一定有其他用意,仅从密函看,就是要他一个能成为草原之主的儿子去做人质,而且下月十五之前就要动身。 穆恩库克正式册封的王子有两个,长子卡拉提恩骁勇善战、猛力过人,跟他年轻时一般无二,现在已贵为左贤王;次子卡萨巴心思缜密、智勇双全,被称为“草原的智者”,尤其擅长民政,九宏能有今时之兴盛他居功至伟,现在位列九宏左大将,号“亦都兀惕”,意即“大地女神的赐予”。 若是按信中所言,穆恩库克是应该派卡拉提恩同使臣前去大兴的,毕竟在草原上,左贤王就等同于下任休屠王。但此去吉凶难料,不能把自己最宠爱,同时也是九宏第一勇士的长子送进虎口;可是派卡萨巴也不行,他已将九宏的政事处理得井井有条,民生在他的调理下日益兴旺,草原上无人可以替代他的位置。 两个儿子都不行,急得穆恩库克团团转,经人提醒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尤提兹。反正当初也想把他喂狼,现在喂了老虎也是差不多的,而且最关键的,尤提兹在穆恩库克心中什么都不是,活着无所谓,若是在大兴有个三长两短,确是能给九宏开战提供一个极好的借口! 一个可有可无的儿子换垂涎已久的宓州,两相计较,穆恩库克就有了结论。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尤提兹茫然地站在金帐之中,他不知道见了穆恩库克该如何称呼,若是叫“王”,他却是货真价实的王子,按规矩是该叫“父王”的;若是叫“父王”,自己心里不舒服不说,穆恩库克也从未承认过他是休屠王之子。 “你过来!”穆恩库克冷冷地看着第一次见面的儿子。 尤提兹上前几步,迎着穆恩库克的眼睛站定。 “不错”,穆恩库克见尤提兹没有任何畏缩,倒是有些意外,“你为何不称我父王?” “父王!”声音中除了隐隐的愤怒,没有任何父子相见的感动。 “从今日起,你就正式成为九宏楼烦部的世子,赐封右安乐王,号‘亦都护’,赏牛羊千头,奴隶二百”,穆恩库克一口气决定了尤提兹的未来,可能是觉得他十之八九回不到草原了,所以赏赐上大方得很。 尤提兹对于身份猛然间的变化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呆愣愣地站在那里,看得穆恩库克十分不满。 “你还不谢恩?” “谢父、王”,父王二字尤提兹说得无比生硬,穆恩库克倒没什么感觉,自顾自说着,“封地我会派人打理的,你尽快启程,下月十五之前到达大兴国都盛京,不得有误!”言罢也没管尤提兹听没听懂,就令人将他带下去了。 “别怪我心狠,只是你命苦!”穆恩库克大笑着看着尤提兹离去,心情很是不错,也许是为即将到手的宓州而兴奋不已吧? 那位新鲜出炉的“右安乐王”显然高兴不起来,他完全搞不清楚状况,怎么穆恩库克突然要见他就是为了给他个正式的名分,然后再去趟大兴的国都?不对劲,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是尤提兹脑袋昏昏沉沉的一时也想不明白。 一般来说,如果尤提兹有想不通的事情,一定会去问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哥哥,也是有名的“草原智者”——卡萨巴。 第十九章 草原智者 骑着“泥巴”,尤提兹不自觉地就向着九宏二王子卡萨巴的封地去了。卡萨巴是穆恩库克家族中唯一一个真正当尤提兹是兄弟的,不仅时常给他送一些打来的野味,还帮他搜罗了一批很难见到的萨满古籍,最关键的,在尤提兹心中,卡萨巴是“草原智者”,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他一定可以解决自己心中的疑问。 “哟,感谢圣山的风,将我最亲爱的弟弟吹了来!”卡萨巴看到尤提兹出现在自己的帐篷里,很是高兴,笑着张开双臂,迎接自己年纪尚小的弟弟。 看到尤提兹罕有地皱着眉头,卡萨巴赶忙关切地问:“我亲爱的弟弟,因为什么事而感到烦心了?” “哥哥、哥哥怎么知道我有心事?” “我的帐门是永远为亲爱的弟弟敞开,但你平时也没有骑着泥巴就进来啊;而且你的眉头都快皱成一团了,当心过早地在你那小额头上留下皱纹哟”,卡萨巴欢快地说着,好像他很喜欢逗卡萨巴。 看着帐内贵重的地毯被“泥巴”踏得都是泥巴,尤提兹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赶忙把跟他一样瘦小的“泥巴”牵出去拴好,这才进来把刚刚遇到的事情说了,卡萨巴一边听一边也皱起了眉头。 “哥哥,我总觉得心中不安,但又不知道为什么。” “这是肯定的啊,你这次可能真的有些麻烦了。” “请哥哥教我!” “父王,嗯,一直对你,咳咳,不是很亲近”,卡萨巴好不容易才措好词,“这次不仅承认了你,给了你应有的地位,还让你出使大兴。表面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为什么连你的封地都不让你回就急着让你出发呢?” “也许事情紧急?” “亲爱的弟弟啊,这么多年了,九宏难道从没有过紧急的事情?为何偏偏这次叫了你去呢?” “也许是、也许是哥哥脱不开身?” “即便我与卡拉提恩走不开,也还有其他叔伯们在,右谷蠡王就闲得很嘛!” “那,这”尤提兹想不明白了,反正哥哥说的就是有道理的,听下去就是了。 “最好的解释是,这次的事情很危险,但又需要一个身份足够尊贵的人去,这个人又不能太重要,最好是无足轻重的那种,而你,我的弟弟,毫无疑问是符合这个条件的!” “有、有多危险?我会不会再也见不到阿妈、哥哥,再也骑不了泥巴了?”听到有危险,尤提兹真的有些急了,他舍不得的虽然不多,但也绝对不少了。 卡萨巴虽然能看出此事有危险,但毕竟知道的太少,仓促间没法立刻解决,只能先安抚住心中焦急的弟弟,“这样,我现在就去见父王,会有办法的,我回来前你就留在这儿!” “好!”,哥哥说有办法就肯定会有,尤提兹这样相信着。 离开自己的帐篷,卡萨巴一路策马飞奔,在月亮洒下银光的时候赶到了草原王的金帐。 “父王,孩儿卡萨巴求见!” “进来!” 灯火通明,穆恩库克正兴奋地研究着九宏与大兴的地图。 “父王在看地图?” “你来得正好,帮我参详一下,如何接手大兴宓州,又不会让万俟四部占了便宜。” “宓州?莫非父王想要攻打大兴,请父王三思啊!”想到战斗力强悍且态度暧昧不明的万俟四部和从来没占过便宜的天门关,卡萨巴就觉得头疼无比,说什么也得劝阻看起来头脑发热的父王。 “哈哈哈,这回草原的智者可大错特错了,这宓州不是抢来的”,穆恩库克高兴地大笑起来,一边兴奋着“草原智者”犯了次错误,一边把大兴内侍胡公公发来密函的事,详细地告诉了卡萨巴。 “所以父王便派尤提兹前往大兴?”想那胡公公的官职为中常侍,再权倾朝野也不大可能随随便便就割让国土吧,大兴的文武官员难道都是摆设?要是他们不济到这个地步,那大兴早就成了草原王的牧场了! “为什么不呢?” 卡萨巴突然觉得此时面前的这个人远不是往常精明过人的那个穆恩库克,决不能因为他一时亢奋,就把自己几年来心血付之一炬,更不能把尤提兹推倒火坑里!所以卡萨巴劝阻道:“请父王三思!密函所说之事含糊不清,一定不会简简单单便让父王取了宓州去,而且南人最是阴险狡诈,惯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此次又没光明正大地递交国书,要求互遣使者,还是用的一个见不得人的阉人的名义,一定是布了各种陷阱,尤提兹此去,恐怕是凶多吉少!” 对于卡萨巴的顾虑,穆恩库克倒是不以为意,“不过是做个使者罢了,两国交兵不还斩来使呢,何况现在九宏与大兴并无战况。阉人固然不可信,但此人现下在大兴是一手遮天,或许真有诚意也说不定!” “尤提兹尚年幼,怕就这样去会丢了父王的脸面,孩儿愿意接替他!”卡萨巴见穆恩库克铁了心要牺牲尤提兹,想要以己代之,毕竟自己年长一些,有些武艺,头脑也不错,自保应该没有问题。 “你去了,政事谁替我处理?”穆恩库克已隐隐显露出不快。 “父王放心,孩儿会将一切安排妥当,定不让父王失望!” “胡闹!我的决定岂是说改就改的?”见卡萨巴故意装糊涂,穆恩库克发了火。 “但父王的决定会将尤提兹推向万劫不复之地,他是父王的骨肉,也是孩儿的亲弟弟啊!” 穆恩库克闻言面色一冷,喝道:“放肆!我的决定由不得你来说三道四,就这么定了,你给我出去!” “父王三思啊!”卡萨巴仍不死心。 “滚!” 事已至此,卡萨巴只有离开,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一直把自己当神一样信任的弟弟,也不知道如何告诉弟弟在父王心中他其实只是一枚弃子,更不知道父王如此刚愎自用、丧心病狂地拿自己的亲生骨肉去做交易,是会给草原带来生机,还是灾难? 回到帐子,已是夜半,尤提兹还在等着,不过已困得不行,用小手托着脑袋不住地打着瞌睡。看到卡萨巴回来了,尤提兹立刻清醒了,抬起头直直地看着脸上阴云密布的哥哥。 “尤提兹,跟我出来走走吧”,卡萨巴还是第一次用对同龄人的语气跟年幼的弟弟说话。 “好的,哥哥!” 草原的夜,很干净,很美,点点繁星就如点缀于青色丝绒上的宝石,映得尤提兹的眸子闪闪发亮。 “多漂亮的眼睛啊,尤提兹,你知道自己名字的含义吗?”卡萨巴最喜欢的,就是尤提兹好似蕴藏着无数星辉的眸子。 “听阿妈说,是星辰的意思。” “知道吗,现在星辰就映在你的眼睛里!”的确,尤提兹的眼睛十分的明亮,就像有无数的繁星在闪耀一般。 尤提兹并不太懂哥哥说的话,只是觉得此时的哥哥跟平常有些不一样,便没有应声。 “你听着,既然你的眼里有星辰,就应当做一个心中有天空的男儿!” “我会的,哥哥!”尤提兹听了哥哥的话,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好像沸腾起来了。这种奇妙的感觉,使尤提兹牢牢地记住了卡萨巴的话,并在小小的心中暗暗地发了誓。卡萨巴不知道,因为他的这句话,多年之后“软弱的尤提兹”变成了“天空的尤提兹”。 “那你知道卡萨巴这个名字的含义吗?卡萨巴就是牧羊人的意思,牧羊人只能管着羊,对上恶狼就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最亲爱的弟弟,你要坚强,即使自己面对残暴的狼也不要害怕。有没有发现狼总在夜晚活动,那是因为草原的狼都是畏惧天空的!”卡萨巴觉得自己很难直视弟弟闪亮的眼睛,他恨得自己无能、懦弱,他从没有这么懊恼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草原的智者连自己的弟弟都保不住! 尤提兹看出了卡萨巴的异样,伸出肉肉的小手拍着哥哥有力的大手,“哥哥,哥哥,不用担心,尤提兹不怕的,天空就在尤提兹的心中!” “那就好,那就好”,有些话,卡萨巴实在说不出口,他并不希望弟弟的眼中失去快乐。虽然事情已无法挽回,但总有一些事是自己这个“牧羊人”可以做的! “我送你回伊斯卡姆那里,好不好啊?” “好啊,我去牵泥巴,看看我跟哥哥谁快!” 夜幕下,静谧的月色,洒在深绿的草原上,映出的,不知是银色的希望,还是浅浅的忧伤。轻风拂过,一大一小两个草原的男儿策着马儿,尽情地奔腾,一个心事重重,一个无忧无虑 看着尤提兹欢快的身影,卡萨巴暗下决心,就算不能阻止穆恩库克的无谋之举,也要争取亲自护送尤提兹去大兴,自己羊羔般温顺善良的弟弟,当然要由自己这个“牧羊人”来保护! 第二十章 前往云城 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总之卡萨巴最终说服了穆恩库克,使之同意自己随尤提兹一同出使大兴。赶了十余天路,终于进了大兴的镇西关,镇西关的防卫远没有想象中的森严,守兵个个疏于训练、油头粉面、散漫至极,一看就知这群纨绔子弟上不了战场,就算上了,也是不堪一击!可为什么几十年来九宏却从不来捏镇西关这个软柿子,而非要屡屡去碰天门关的钉子? 个中原因卡萨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也因此一直以来卡萨巴就反对攻打镇西关,现在又多了一个反对的理由,那就是尤提兹,他最爱的弟弟,要在大兴生活了。和平维系的越久,尤提兹就越安全,直到有一天,自己有能力接回尤提兹! “不知我们何时可以启程?”此时在镇西关见了前来接应的天隐,卡萨巴突然很想知道何时能到盛京,毕竟大兴国都比这镇西关安全不知多少。 “若二王子与世子已休息好,现在就可以。” 卡萨巴用眼神询问着尤提兹,尤提兹想早点到盛京,这样哥哥就能早点回去,也就早日脱离危险的境地。所以越早启程越好,尤提兹恨不能马上飞到盛京,此时见哥哥有意赶路,连忙点点头。 “哈哈哈,草原之人,生来强壮,这点路途算不得什么,万俟队率若是受得住天门关至此的劳顿,那我们随时可以上路!”卡萨巴看上去礼节周全,语气和蔼,但话里却是隐隐地带着刺的。 天隐倒没什么反应,刘大彪却不干了,提着一对铜锤就想上前“理论”,却发现天隐正看着自己,微微地摇着头。刘大彪只得作罢,用小眼睛狠狠地“锤打”着卡萨巴,反正眼神又杀不了人,卡萨巴全当没看见,依然望向天隐。 “既然如此,我们先去往云城,若是快的话,不出两天就能到了。”天隐估计的倒是没错,镇西关离云城虽然比天门镇远一些,但路却是修得极好,赶起路来着实可以省下许多时间。 “好!”卡萨巴见眼前的这个少年队率不愠不火、不卑不亢,不禁有些刮目相看,也未再多说它话,只是坐回了车里。 一行人便离开了镇西关,去往苍州治所,云城。镇西关的护卫在前,卡萨巴和尤提兹的马车在中,两侧是九宏的骑兵,天隐等六人殿后。 刚开始时,因为并不熟悉,所以一行人只是闷头赶路,除了刘大彪在自顾自地哼哼着。他似乎很不满意镇西关的人在前面拉风,自己在后面吃灰。但看看镇西关护卫的装备,清一色高头大马、银甲金盔,配得是上好的乌金环首刀,就连人看起来也俊朗许多,再看看自己这边,马匹矮小、身着皮甲,用的兵器五花八门,还都是旧的,虽然自己用着顺手吧,但也太寒碜了点。 刘大彪终究是忍不住了,驱马到天隐近前,小声地问:“队率,咱天门关就不能换换装备,跟镇西关的比起来忒也丢人了吧?” “装备如何有什么关系,咱们是做护卫,趁手就行。” “哎呀,队率,俺不是那意思,俺不是说咱装备不好,就是、就是觉得不能让镇西关的那么得意!” “镇西关的守军多是京中官宦子弟,咱们是普通百姓之子,这是不能比的。” 刘大彪搔搔头,觉得也是,自己穷的叮当响,那可能置的起这么好的装备啊,再说,就算自己有这份钱,那也是打了酒痛饮才过瘾。想着想着,刘大彪的小眼睛就滴溜溜地盯着镇西关护卫的装备直打转,此时,这些人在他眼中已经完全变了样,那是“胯下骑着上好酒,身上披着香火腿,腰间还别着花姑娘”,啊呀呀呀,可恶,太可恶了! 看着刘大彪流着口水的猪哥儿相,天隐苦笑着摇摇头,看来路上得看紧些了,别让刘大彪跟镇西关的护卫起了冲突,真是令人头疼啊。 骑马的人头疼,坐车的人未必就轻松,至少卡萨巴也有很烦心的事。 尤提兹看着哥哥闷不做声、眉头紧皱,不禁担心地问:“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从出了镇西关就一直皱着眉头啊?” “哦,没事儿,没事儿”,卡萨巴随口应着弟弟,其实他有很多费解之事,只是不想尤提兹担忧才没跟他说。他觉得自从进了镇西关,一切都怪怪的——其一,镇西关的守军见他们来了,为何不用国家之礼待之,反而像防贼一样小心翼翼,生怕他们四处走动,最明显的是连饭食都是派了人送至车上;其二,镇西关号称大兴五大雄关之一,难道连几名护卫都凑不齐,还需要从天门关调派?其三,天门关也太儿戏了些吧,竟然派了个小孩和几个杂兵,他们是胸有成竹呢,还是毫不在意?其四,这个少年姓万俟,他跟万俟四部有什么关系,大兴跟万俟四部究竟联系到什么地步? 以上的疑问,还有些头绪,也有诸多猜测,但为什么自己隐隐地感觉有些不妙呢?以草原人天生的敏锐,卡萨巴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盯着自己,他们意欲何为? 探手示意,车外的九宏骑兵会意地退至后方,找来了正在头疼怎么克制一下刘大彪的天隐。 “听说二王子找我?” “是的,前路漫漫,很是无趣,就想找个人聊聊,不知队率可否相陪?” 这个二王子不简单,竟然通晓大兴礼仪,遣词用句也很是得体,天隐突然对这个九宏二王子产生了兴趣,便轻轻点了点头。 “此处也非是正式场合,我们就不要那么拘束吧,队率以为如何?” “二王子叫我天隐就好。” “卡萨巴,在草原上,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牧羊人”,卡萨巴说着还眨了眨眼睛,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加重了草原二字,见天隐没什么反应,只好直奔主题,“听你的姓,中原应该不多见吧,倒有些像草原人。” “我自小在苍州长大,我村子里的人都姓‘万俟’。” “可否告知你的村子在什么地方?” 天隐不知道九宏的二王子怎么对自己的姓这么感兴趣,但出于礼貌也不能不回答,“回二王子,我家就在沙林关东南处。” “都说了不要拘束了,叫我卡萨巴就好。天隐,你可知道你们村子是一直生活在这里,还是从什么地方迁徙过来的?”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爹娘就去世了,所以没有人跟我说村子的事儿。” 眼前这个少年人竟然是个孤儿,怪不得这么小就去当了兵。卡萨巴不觉有些同情天隐,语气变得和缓了许多,“你的村子一定很美吧,不知是否有机会去看一看?” “恐怕是不行”,天隐便将村子的人都不见了的怪事简单地告诉了卡萨巴。 “竟然会是这样”卡萨巴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天隐了,这个少年怎么经历了这么多蹊跷事儿。 天隐倒是没有往这个方向想,只是想到了那天跟风军侯关于九宏的对话,“有些事,是一定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的”,风军侯的话清晰地印在心上,现在九宏的二王子就在眼前,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不知,二、卡、卡萨巴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天隐用惯了敬称一时不好改口,有些结巴。 “草原自然是美的,广阔的、蔚蓝的天,一望无际的绿色之海,草原的男儿可以是雄鹰,自由地翱翔;草原的男儿也可以是骏马,自在地奔跑!草原的男儿更可以是诗,欢快地歌唱!”一提起草原,卡萨巴的脸上便显现出无比自豪的神情,令天隐不由得对九宏草原心向往之。不过,直到很多年后,天隐才有机会踏上九宏的土地,以盟友的身份与“草原王”结成永久的和平。 “草原是美的,大兴也有美好之处,为何我们就要分隔城墙两边?为何我们就要时刻准备互相厮杀?为何我们不能一起生活,不能互通有无?”天隐就这样急迫地、直接地、一连串地说出了数百年来无数人在心里问却始终说不出口的问题。 卡萨巴被问得一愣,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少年竟会有如此的情怀,虽然有些意外,但若是这样的人若是多些,很多问题都是可以不通过战争就能解决了吧?自己又何尝没有想过,让草原的人们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自己又何尝没有痛苦过,看着草原上大好的男儿消失在铁与血之中,看着原本美丽宁静的草原被泪水与烈火切割得支离破碎。但是,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阻力了,很多时候,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无能为力,比如眼睁睁地看着尤提兹被送进虎口。 卡萨巴看看已经睡着的弟弟,小小的脸上挂着恬静的笑容,不觉眼中流露出无比的关心与爱护,他多么希望,弟弟可以永远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永远,直到永远 第二十一章 道高一丈 天隐和九宏一行人启程上路,第一站便是苍州的治所,云城。提到云城,有一个人便不得不说,那就是苍州刺史,也是云城城主的云不羁。此人现在自己的官邸,照料着生病的孙儿。 “老常!老常?”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应声而入,手里还端着一副药,云府的老管家人虽上了年纪,腿脚倒很是利索,一点也未看出老态。 “老爷,我来了。” “好了好了,这儿没人了,你还端着药干嘛,快放下快放下!”很是奇怪,这个房间原本应该住着云不羁的孙儿云天隐,此时除了云不羁和云常,竟然再无半个人影! “老爷,这样能行吗?” “怎么不行,老爷我耍阴谋诡计的时候,那个活王八还是个蛋呢!老常,人到哪儿了?”云不羁口中的“人”指的就是天隐和九宏世子一行人。 “明儿就能到云城。” “哈哈哈,抓紧时间准备,明天咱们要做场好戏!” “老爷,容我问一句,这么做没问题吗?” “噢?老常,你信不过老爷我的英明神武、神机妙算?” “老爷自然是智计过人,我只是觉得,那胡公公虽是靠着皇上的宠信,但这短短几年内就能剪除异己、独揽朝政,除了闵老相公再无敌手,想来也绝非是泛泛之辈啊,老爷!” “老常,你这是话中有话啊,怎么,是担心老爷我小瞧了那只王八,不小心吃了他的暗亏?” “老爷英明!” “不用担心,不用担心,此次虽是兵行险招,但所获也会十分丰厚啊,起码,老爷我能得个便宜孙子吧?不对,似乎也不能这样算,这个、这个”,云不羁好像想起了什么,直搔着头,“老常,我兄弟的玄孙儿,该如何称呼我啊?” 云常听了,细细地想了一会儿,回答道:“应该称老爷高叔祖父,或称四世叔祖父。” “啊呀呀,这难听死了,若是按云不羁的身份算,我该算什么辈分?”云不羁的话问得莫名其妙的,那不成他还有其他身份?谁又是他兄弟的玄孙儿? 显然,云常对自己老爷的事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丝毫没有意外之感,直接答道:“若是按老爷现在的身份算,应该属于祖父辈。” “行了,那就是爷爷了,听着多舒服!” 云常拿自已这个又贪“好玩儿”又图“舒服”的老爷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由着他自乱辈分,不过其他的,云常是一定要劝的,“老爷,我还是觉得此次老爷的行事有些莽撞,若是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那胡公公可是条毒蛇啊,请老爷三思!” 知道云常是关心自己,云不羁叹了口气,一敛刚刚的嬉皮笑脸,平静而严肃地看着面前这个跟了自己几十年的老管家,“老常,我平素是有些恶劣,但可曾有过一次鲁莽行事?” “没有,老爷”,云常也知道虽然老爷看起来随性而为,但其实每次做事都是有目的和深意的,只是这一次,怎么看都没有道理。 “那为什么这次我会一意孤行,甘冒如此大的风险呢,你觉得我仅仅是为了‘好玩儿’么?” “老爷做事肯定有老爷的道理!”云常口上这样说,心中也是这样想的,他对于云不羁有一种近乎本能的信任,即便这次老爷错了,又如何?无论在哪里,云常都是老爷的管家! “那个孩子,是云家仅存的后人,我决不能不管,不管冒多大的风险,我都要将他留在身边!” “云常会追随老爷左右!” “老常,你听好,那个姓胡的一定会派人来对‘云不羁的孙儿’下手的,因为他恨我,恨之入骨。一个心怀极端仇恨的人,通常行动都很好把握,因为他在恨!” 云常闻言,叹了口气,心说“老爷这又是何必”,但他也知道三十年前发生的事,当时胡公公的父亲胡政经因事构陷云不羁,却被云不羁反手一击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家人也受了牵连,除了年纪尚幼的胡公公,再无一人幸免。 虽然追本溯源,云不羁是没什么错的,但在胡公公看来,云不羁就是使他家破人亡、令他忍受非人痛苦的罪魁祸首。所以,只要胡公公还活着,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地报复。奇怪的是,云不羁明知如此,却只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守不攻,为什么不将胡公公除去,永绝后患呢? 云不羁看出了云常心中的疑问,缓缓地说道:“你是不是在奇怪,我为什么明知道那是一条毒蛇,却听之任之,而不去想个一劳永逸之法?” 云常轻轻地点点头,这问题确实困扰了他很久。 “因为,在我眼中,他什么都不是!就算他有剧毒的獠牙,只要碰不到我,便毫无用处。留着他,我才能偶尔有些刺激的事做,比如这次的事儿。老常,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能笑到最后的,一定是我,也只能是我!” 看着云不羁兴奋自信的神情,云常放下心来,老爷的确从没输过,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没理由不是这样。 “话又说回来,老常,你不觉得这个人很有趣吗,你见过能将天下的怨都集于己身的人吗?” 仔细地思索了一会儿,云常摇摇头,在自己不算短的人生阅历中,确实没见过第二个能恶得如此透彻的人。 “历朝历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出现,到最后,或者被消灭,国家迎来中兴之世;或者,国家慢慢枯萎,在气息奄奄中痛苦的死去,然后进入一个新的轮回”,云不羁此时竟像是在自言自语,说着心底里的沉思,“是什么造成了这种情况,仅因一个人或几个人就可以毁掉几代人的心血,这种轮回能否避免,能否被打破?我大兴现时就在此关口,皇上年幼、奸人当道,是就此陷入宿命的深渊,还是能迎来全新的曙光?我很想知道,很想亲眼看到答案!” “老常,你不觉得,严格说来,大兴与从前的朝代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吗?” 云常点点头,大兴除了官制与前朝略有不同外,其他的几乎是一模一样。 “不出意外,大兴是绝对无法跳出轮回的,而那活王八却有可能促成一些变数。所以,这条毒蛇,不能动,老爷我会好好地养着他!” “老爷说的变数,莫非是指九宏?” “正是,所以,这次我可说是将计就计,有意而为之!” “老爷确实英明!” “哈哈哈哈哈哈!老常,这下放心了吧,好好准备一下,要是坏了我的大事可不会轻饶你哟”,云不羁心情一好,立刻就恢复了原样,拿着云常就开涮。 “请老爷放心,我这就去办!”,说着,云常就退下了。 看着老管家一脸严肃地走了,云不羁不禁笑着摇摇头,“几十年了,还是这么无趣!”。 在云不羁和云常说话的时候,天隐与九宏世子一行人已经到了离云城只有几十里的小村子,正准备投宿客栈。因为小村只有小客栈,而客栈小客房自然就少,镇西关的人又强烈要求住在客房里,美其名曰“就近保护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客房被占完了,天隐和阿鱼、刘大彪等五人就只能露宿在外。 天隐很小就成了孤儿,柴房、破庙、树洞,哪儿都睡过,所以对于睡在外面并不排斥。刘大彪就受不了了,倒不是他娇贵,只是觉得镇西关的草包睡可以客房,自己这种天门关出身的“精兵”露宿在外,心里十分的不满。 “队率,凭什么镇西关的怂包就能睡客房啊,咱天门关的比他们强多了,要说保护九宏世子和二王子,那也得找咱们啊,队率,是不是去找他们理论一下?” “今夜满天繁星,以地为床,以天为盖,这等享受不也是很难得的么?” 刘大彪闻言,咂咂嘴,这明明就是睡外面嘛,怎么在队率嘴里就成享受了?这地这么硬,哪有软床舒服啊,那天看着是大,可是“盖”在身上也没什么感觉啊,白天是热,可夜里凉啊,着凉了怎么办?再说这外面的蚊子,也太多了吧,啊呀呀,怎么把俺的胳膊当火腿了呢,别咬了,去咬俺们队率多好,年轻,官儿大,有学问,还特喜欢睡外面,有客房都不肯去,蚊子大哥,听俺的,去吧,去吧,去吃顿好的,哎呀,还咬! 身上越来越不舒服,刘大彪只好起身轰着蚊子,顺便把胳膊也抬到了天隐眼前,希望队率大人看到他那“小号火腿”能改变主意,却发现,天隐已经睡着了。那就活该自己倒霉吧,刘大彪找了一块草地躺下,却发现虽然比起硬土地是软了些,但身上没有皮甲护着的地方被草尖扎得十分难受。刘大彪只好嘟囔着爬到了一颗树上,斜倚在了树杈之间,一边与蚊子做着搏斗,一边骂着镇西关的怂包,一边气着天隐不肯争口气最后也不知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入了梦乡。 第二十二章 梦之即景 走着,慢慢地走着,好像有只白皙而温柔的手在牵着自己,是了,我还很小。牵着我的是你吗,娘?光,刺眼的光,为什么不让我看清娘亲的样子?隐约中,好像有个老者来接他,好魁梧的老人家,娘,娘,别丢下我,别走!你又是谁,你不是刚刚的老人家,你为什么总是冲着我笑? 继而,眼前的光消失了,黑暗,一片黑暗,一如那时的一样无边无尽,唯有前方,有一点点光。可是不论天隐如何努力,就是无法触及那抹光亮,只能任由流动的黑暗一点一点地将自己包裹住。 “你不属于这里,走吧”,突然,天隐耳中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透露着无奈、懊悔,还有一丝关爱,这个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猛然间,天隐感觉自己受到了重重一击,想动却全身都使不出力气,想喊又发不出声音,娘或许会回来救我吧?娘,我不要自己留在这里,带我一起走吧!前方的身影愈行愈远,好像并未听到天隐的心声,天隐心中大急。 “啊——!”,眼前的光好像越来越多,不断地驱逐着身边的黑暗,天隐感觉突然间有了力气,于是猛然坐起身。 “哐!”,好疼! 青天白日飞鸟过,黄土绿草尘沙拂,顶好顶好的一个早晨啊,原来刚刚是在做梦!不过头顶的疼痛却很是真实,用手一摸,竟然起了个大包!咦,刘大彪,你干嘛捂着鼻子蹲在那儿啊? “俺、俺从树、树上掉下来了”,刘大彪此时捂着鼻子,说话细声细气的像个受了气的小媳妇。 原来刘大彪睡梦中迷迷糊糊中翻了个身,却忘了自己不是睡在床上而是斜倚在树杈上,这下好了,结结实实地跌在了地上,脚还砸在了天隐的身上。刘大彪搞清楚状况的一瞬间,脸就骇白了,腿也有些抽筋儿,自己竟、竟然伤了上官,这下那三十军棍无是论如何也逃不掉了。顾不上安抚自己“娇嫩”的屁股,刘大彪赶忙贴近了看天隐有没有事,见天隐还在睡着,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谁知就在这时,天隐突然暴起,天灵盖狠狠地撞在了刘大彪的鼻子上。 于是乎,现在刘大彪眼捂着鼻子泪模糊地蹲在地上,天隐则揉着脑袋在一旁哈哈大笑。 从树上掉下来了,在地上睡不是挺好的么,上树去干嘛?树,天隐转目看向那颗不待见刘大彪的树,这一看不要紧,这棵树的形状像是一只雄鸡,天隐心中登时升起一个疑问——这棵树为什么看起来十分的熟悉呢? 举目四顾,这周围的草木,包括小客栈,都隐隐约约有种熟悉的味道。莫非自己来过这里?天隐想想,又笑了起来,怎么可能嘛,自从爹娘去世了,自己就一直没出过万俟村,后来就是天门关和秦府,没可能会来过这里,再说就算来过了,自己怎么会一点都不记得了呢?可能是睡糊涂了吧,天隐揉揉头认同了心中的这个观点。 此时,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也梳洗完毕,一行人便继续上了路,估计今日酉时之前就能到云城了。 路上,刘大彪不住地哼哼,他现在的造型真可谓是“潇洒至极”——顶着一个肿胀通红的大鼻头,配上满脸被蚊虫叮咬的包,又因为屁股疼得厉害,只好前胸贴紧马颈,撅着屁股趴在马背上,姿势说不出的滑稽。 见天隐脸上白白净净、俊逸依旧,连一个蚊子叮的包都没有,刘大彪不禁心下大奇,问道:“队率,那可恶的蚊子怎么只咬俺,不咬你啊?” “可能是我比较瘦小,不合蚊子兄的口味吧?” “哎呀呀呀,队率,你看俺都这么惨了,就别拿俺开涮了”,说着刘大彪把遍布大包小包的胳膊伸到天隐眼前,用力地挤着本就不大的眼睛,好像是想挤出几滴泪以示痛苦。 天隐看见刘大彪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中一时不忍,就从怀中掏出一捧白边黄心的小花。刘大彪见了直咧嘴,怎么队率年纪轻轻有这嗜好,大老爷们带花干什么?不过这话刘大彪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天隐一看他提溜乱转的小眼睛就知道他想歪了。 “这花叫洒金花,戴在身上能防蚊虫的。” “队、队率,真是,真是有学问,哈哈,哈哈哈”,刘大彪尴尬地笑着。 在一旁的阿鱼听了,有些不以为然,也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洒金花,一脸骄傲地冲着刘大彪说“俺家那边管这种花叫指甲花,夏天赶蚊子管用着咧!” 哎呀呀,气死俺了,怎么连阿鱼都知道呢,再说知道就知道呗,平日也没见你这么多话!刘大彪觉得阿鱼这次大尾巴狼装得令自己十分丢面子,侧过脸狠狠地等着阿鱼,可能是眼睛过小,阿鱼并没被他的目光“刺痛”。刘大彪一激动,忘了自己是趴在马背上了,差点掉了下来。吓得他再也不敢乱动,定定地扒着,也不再言语了。 “哈哈哈哈哈!”看着刘大彪小心翼翼的滑稽样,天隐忍不住开怀大笑,旁边的阿鱼也跟着偷笑,起得刘大彪直翻白眼。人家队率有学问,可以笑俺,阿鱼你个死胖子,不就是知道个洒金花么,得意什么啊,气死俺了,啊呀呀呀,等俺好了决不能轻饶了你! 阿鱼要是知道刘大彪已经开始在心里算计起自己,且又因为身形的原因扛了两人份的“仇恨”,估计就不会笑得这么开心了吧?但现在,还是笑一笑,十年少,开怀大笑、心中偷笑,都是可以的。 一行人不快不慢地赶着路,因为有九宏世子的马车在,不能快马加鞭,不过好在离云城只有区区几十里路了,赶起来也不是很慢,不知不觉间云城的城门已出现在视线之中。 看着前方巍峨的城池,城上随风飘扬的硕大的“雲”字旗,天隐心中的熟悉感越来越强烈,不过未及细想,云城城主派来的接应队伍已近在眼前。 古人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依山而建的云城一眼望去就是如此,最低处如临深渊,最高处高耸入云,是以得名“云城”。苍州尚未建制时,云城就已存在,不过那时只是因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而被作为边关的要塞,抵御九宏南侵;而后,前朝武帝武勋盖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一路北上,最远曾策马于九宏的静水湖畔!云城自那时起就不再作为要塞存在,而是逐渐转为保障远征军、边关军兵员粮草等后勤的运输型城市。 及至大兴立国,兴建天下五大雄关、千里边防墙,苍州正式建制,云城则成为时任苍州刺史的“大兴第一智将”云典的封邑,自然而然就成了苍州的治所。云典凭借其高超的治理手段,将云城发达的运输线发挥至极限,硬生生地“运”来了一座集商业、农业、手工业、军事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 云典的“运”字诀用的可谓是登峰造极,他的继承者云不羁在此基础上施展了“换”字诀,在朝廷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以镇西关为主,与九宏开展小规模茶马互市。饶是规模较小,赚取的利润仍是难以想象的巨大,也正是巨量银钱的注入,使云城迅速膨胀为与盛京、金陵齐名的“大兴三大城”之一。 云城崛起速度之快,使得眼红之人、好事之人源源不断地在朝廷聒噪着、争吵着、诋毁着,栽赃陷害等各色手段一应俱全数见不鲜,却从来没能动得云不羁分毫。奇怪的是,明明镇西关的互市是一个隐患,但几十年来却从无大的战事,即便有些小的冲突也多是集中在了天门关沿线,因云不羁从不肯多做说明,所以也没人能猜透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朝廷也不会无事生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默许了云不羁的作为。 另外一点令人捉摸不透的地方在于,苍州建制后的云城,实际上已经远离战端了,但无论云典还是云不羁,都在坚持巩固城防,即便云城与从前相比庞大了数十倍,但坚固程度照要塞相比仍然毫不逊色。也不是没有人试图构陷云城“拥兵自重”,只是每每到核心之处都说之不通,建城所耗的银钱造几次反都足够了,而且云城除了必要的守卫并无多余的兵员,于是朝廷上下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云家的人就喜欢建城! 任何一座城被苦心经营了近百年,其繁华程度都会是难以想象的。《清夏闲记》中有记载:(云城)皮货、丝绸、衣饰、珠宝、参药铺,戏园、酒肆、茶店、珍馐堂,如山如海,不知几千万人。 看着城中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各色店家鳞次栉比,满眼望去,似乎每个人的衣着打扮都很考究,所用佩戴更是珍奇贵重,一应俱全。对此,天隐很是好奇,如果这都不是国都,那盛京得是什么样子? 第二十三章 魔高一尺 大兴,盛京,一国之都自是有说不尽的繁华。白天像端庄的仕女,一颦一笑千金重,夜晚则尽显丰娆,一如夜明珠般放出奢华的光彩,有词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萧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便是面对这样的景色,还是会有人心头阴云密布,此人便是大兴赫赫有名的“活王八”胡公公。从他阴翳的脸色,不难猜出,肯定是有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般出乎胡公公意料的事,通常不会是坏事。 “啪!”,刚刚更换没多久的贵重茶盏步了它前辈的后尘,粉身碎骨,无语凝噎,只留一地香茶泪;“哐——哗!”,曾被闵洪成踢下的门扉为了承接飞出的兄弟,梨木雕花凳,折了自己,虚弱地躺在身后姊妹盆栽的温软怀抱里,却无力消受这难得的艳福,此时布满裂痕的门扉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 “混蛋!混蛋!混账东西!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他怎么敢这样拂咱家的面子!他怎么、他怎么如此的混账!”胡公公歇斯底里地叫骂着,毫不心痛地毁坏着周身可以触及的东西,只不知是谁使他愤怒如斯。 在他身边有一人,赫然就是那次向胡公公汇报九宏动态之人,此人倒是沉得住气,胡公公发了这么大的火气硬是一声不吭,仅是恭敬地站在一旁。见胡公公怒气发的差不多了,变戏法似的递上一杯茶,恭声说:“请公公息怒。” 胡公公此时也叫得声嘶力竭、口干舌燥,接了茶饮了几口,停了一下才算把气喘匀。 “那个天杀的云不羁,这次是不是他在搞鬼,他究竟想干什么?”原来,在胡公公看来,此次九宏遣使来大兴,是自己暗中操作的,除了自己的心腹外无人知晓。 来使没有正式的国书就算不得使臣,九宏世子与二王子来了大兴,却不是使者,没有国书却能进得了苍州地界,这说明什么?说明自己可以舒舒服服地给苍州刺史云不羁编排个“叛国通敌”、“与敌合谋”的罪名。这种罪,可是好说不好听的,闹到朝廷上,可就全看皇上的心情了,只要自己添些油加些醋,量云不羁就是逃得不死也得脱层皮! 当然,胡公公也知道云不羁不是白丁,如此显而易见的栽赃不可能看不出来,应当会想办法制止九宏世子一行入关。可不管用的是什么办法,只要九宏世子没能成行,就能看得出自己被耍了,以草原人的高傲如何能忍得下来,必定诉诸于兵戈。 一旦战端开启,自己只要添加点佐料说出个一二三,再仗着皇上对自己的信任,安顶“处置不当、祸国殃民”的帽子给云不羁,也是手到擒来啊。就算有个万一,前两手都没奏效,自己也可以安排人手令九宏世子一行永远出不了苍州地界,最后得利的,一样还是自己。 但云不羁不仅不想办法阻止,还派人护送九宏世子一行,竟然还把这烫手山芋往云城领,他想干什么,他难道看不出自己此计的阴毒之处?那镇西关的校尉是当今丞相闵苍的长子闵洪范,天门关的督军是其小儿子闵洪成,若是云不羁获罪,那此二人连同闵苍通通都逃不了干系。只要斗倒了这干人,那可真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了! 不知怎的,胡公公就是高兴不起来,反而越想越是心中起疑,以云不羁屹立苍州四十载而不倒的老奸巨猾,怎么这次能让自己顺利得超乎想象?不对劲,不对劲,肯定有哪里不对劲!难道今日早朝发生的事是云不羁背后指使的?可他又是如何得到的消息,如何搞到的正品九宏国书呢? 做惯了坏事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各方面的经验都会丰富许多,胡公公就深知凡事太顺利就一定有问题。他隐隐觉得今日早朝发生的事定是跟云不羁有关系的,因为令他吃瘪的两个人,丞相闵苍是他云不羁的亲家,大鸿胪梁文恕是他云不羁的忘年交,但云不羁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动的手脚,胡公公却怎么也想不出。是以越想越气,越想越急,进而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想来对上胡公公这等人,不死是为可恶,死得太痛快也是可恶,真是活王八在前,好人也难当! “云不羁最近有何动作?” “回公公,苍州刺史因孙儿生病,近几日都未离开过官邸。” “孙儿?云不羁那个老东西不是绝后了么,连儿子都没有哪来的孙子?”胡公公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狠毒。 “回公公,据属下人回报,这个孙子是苍州刺史两个月前从本家过继来的。” “本家?他的老家不是在那个孩子姓甚名何?” “回公公,云家在苍州还有一些旁支,那个孩子姓云,名天隐。” “长得什么样?” “回公公,还未得知。” “嗯?”胡公公闻听此言,眉头立刻竖了起来,狠狠地盯着面前的人,隐隐地又要发作。 “属下也曾派人打听过,但因苍州刺史的孙子并非嫡亲,又不常露面,是以无人注意过此子的相貌。” 胡公公想想也对,一个过继来的孩子确实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那这几日云不羁可曾见过什么人?” “回公公,只有云城名医叶回春出入过云府。云府下人拿药的时候,属下也派人跟过,俱是些甘草、薄荷、大黄、莪术、焦三仙等小儿顺胃通肠的药物。” 看来云不羁的孙子生病是真的了,莫非他是因为孙儿有病而无心顾及其他的事?照此看来,这次自己设计果真是很顺利的,今日早朝的事可能只是个意外,真是天助我也!但是这也不能解释云不羁为何将九宏世子一行人引至云城,至少无法说服胡公公。 “云不羁既然如此紧张他那个孙儿,为何还要九宏世子一行到云城,他都不嫌乱的么?” “回公公,属下并未听说云不羁与此事有什么关系,就连天门关派人协助护送,也是因的镇西关的请求。” “镇西关一向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帮纨绔子弟能成得了什么事,以闵洪范跟云不羁的关系,叫天门关帮帮忙应个急倒也不稀奇。看来风水轮流转,这次该咱家坐庄了,哈哈哈哈哈哈哈!”胡公公越想越是高兴,闵苍肯定是插手了此事,一旦出了问题,那就是好用至极的把柄啊!就算出不了问题,自己也可以想办法制造些问题,一念及此,胡公公不禁得意地笑了起来。 “云不羁!既然你这么配合,咱家要是不痛痛快快地将你打落十八层地狱又怎么能对得起之前付出的心血呢?咱家也要你尝尝家破人亡的滋味,孙儿是么,算这个孩子命苦了,下辈子再投个好人家吧!”胡公公恨恨地说着,惨白的脸扭曲着看向面前的人,“让云不羁的孙子消失!” 听着胡公公如此残忍的说话,那人竟还是面无表情,只是躬身行礼,“是,请公公放心!” “还有,天门关终究是个障碍,物色一个人选,位置不可太低,不管用什么方法,拉到咱家这边。” “是,公公!” “记得,要谨慎,不可坏了咱家的大事!” “属下明白!” “下去吧。” 那人行礼后离开了,留下胡公公在一片狼藉的屋子里狂乱地幻想着,幻想着胜利果实的甜美与芬芳。一不小心,想起了早晨发生的事,心下又生起难以抑制的愠怒,不禁手脚乱舞,开始了新一轮的疯狂,只可惜此时屋中可供他破坏的东西,委实不多了。 事实上,胡公公因为阴谋没能得逞,或者没以他的设想发展,完全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翻开历史的书页,纵观天下之风云际变,不难发现,所有权谋的博弈永远都不会是单方面的,胡公公在算计着云不羁,云不羁有可能会束手就擒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再者阴谋永远是由人来实施,不论多小心,总会有疏漏之处。胡公公很了解云不羁,但却不够全面,或者说因为自身的性格缺陷,使得胡公公无视了云不羁的一些优秀特质。 胡公公自得宠以来,行事过于嚣张,也过于顺利,难免自我膨胀了起来。人一旦发生自我膨胀,做事就难免会考虑不周,考虑不周的阴谋等同于幼稚。胡公公的一系列动作在云不羁看来就很是幼稚,甚至连点挑战性都没有,为了刺激点、好玩些,就顺手给胡公公下了点绊子。 云不羁从不自恃过高,从不异想天开,几十年的宦海浮沉,使得云不羁做事的细致程度、完整程度、严密程度,均远非胡公公之流可以企及的。所以理所当然的,胡公公又一次,狠狠地吃了云不羁的暗亏;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在胡公公看来异常的顺利,但心里就是难以安生,总觉得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就如今天早朝发生的事 第二十四章 云城城主 这天早朝究竟发生了什么,能使胡公公发了如此大的脾气?说来简单得很,仅仅是发生了一件大大出乎胡公公意料的事,然后他就因此而狠狠地吃了个憋。 这天早朝,一切都与往常一样,官员们就着加赋的事儿扯一通皮。胡公公挑了几个看着不顺眼的“酌情处置”了,其他人也就会意地噤了声。胡公公见又到了自己“一言堂”的时刻,便信心满满地准备参云不羁一本,编排编排这个早就该死的夙敌。可就在胡公公要出列报奏时,却有人抢了先,原来是大鸿胪梁文恕,想来又是哪个海外藩属来朝了吧? “爱卿有何要奏?”殇帝的声音还很是稚嫩,毕竟只是个十余岁的孩子。 只见梁文恕双手抱礼,朗声说:“今有一事臣要恭喜陛下!” “噢?何喜之有?” “大兴百年之盛世即将由陛下一力促成,如此难道不是千古未有之喜事么?” “爱卿,快详细道来!” 梁文恕从袖袍中取出一本青白相间的薄册,上面用九宏、大兴两国文字写着——“国书”! “此是九宏来使递交的国书,希望能觐见陛下。” “他们,他们要见孤做什么?” “九宏自觉文治武功都远远不及我大兴,交战多年从未占得上风,反而损失惨重,故想求得和平,此次遣使来朝就是为的此事,希望能于我大兴永保和平!” 胡公公听到这里已经蒙了,这件事不是自己私下谋划意欲嫁祸云不羁的么?而且之前给穆恩库克的密函中也特意交代过此事千万要保密,这、这、这都应该是在暗处秘密进行的,那国书又是从何而来?其中必定有诈! 一念及此,胡公公再也按耐不住,出列大呼:“陛下,此事过于蹊跷,或许是九宏的阴谋也说不定!陛下万万不可被一些个奸人所害啊!” 此言一出,梁文恕眉毛立刻立起来了,上前一步,“不知胡公公口中的‘一些个奸人’指的是何人?” “梁大人,九宏与我大兴百年来征战不断,只是近几年才有所好转。咱家只是觉得既然近来一直没有战端,那维持现状就好,只要九宏不来犯,我大兴一贯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九宏断没有在这个时候遣人来朝、乞求和平之理啊!” “胡公公也是出身书香门第,这国书二字难道不认得么?” 听到梁文恕出言讥讽,又戳自己的痛处,胡公公气得咬牙切齿,“梁大人,奸人之所以为奸人,就是因为其为成事会不择手段,又有谁知道梁大人手中的国书不是伪造的呢?” “胡公公何出此言?若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便是别有用心了,想我大兴自高祖以来,哪一代不是圣明之主,哪一代不想收服九宏以永决边关之患?如今陛下仁厚,天下归心,九宏之人亦是一心来归,眼看着陛下就要成就一番千古佳话。陛下,陛下可万万不能被‘一些个奸人所害’啊!” 这个梁文恕,甚是混账!胡公公气归气,但也发现梁文恕似乎不肯直面国书真伪的问题,难道那国书果真是假的?好!落在咱家手里,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梁大人,你这样说可就冤煞咱家了,咱家何尝不愿陛下之仁德威加海内啊。现如今奸人当道,小人误国,咱家提醒陛下多加注意难道有错?倒是梁大人你一直不肯说明那国书的来历真伪,究竟安的是什么心?” “既然胡公公这样说,为了陛下的威德,本官也需找人对这份国书验上一验了。现下百官之中唯有闵大人曾出使过九宏,也带回过九宏的国书,不如请他验一验,还请陛下应允!” “如此,便有劳闵先生了”,因闵苍不仅是三朝元老,还是当今太师,所以殇帝对其十分敬重,言必称先生。 “臣,遵旨”,说罢闵苍接过梁文恕手中的国书仔细地瞧了起来,前后上下左右无一不至。 “陛下,臣年轻时曾出使过九宏,知到草原之宝有二,一为日行千里之汗血宝马,二为翱翔于九空之神鹰雄库鲁。而彼九宏为显其对国书的重视,或是会以宝马之汗染红封面,或是会以青白丝绒作封,意指蓝天,而后包入雄库鲁所褪之白羽,若想判断国书真伪,只需观察颜色或剖开面封即可。” 听着闵苍的话,再看看九宏国书,这份国书是青白相间的,那即是说,只要里面包有白色羽毛就应该是真的。 “来人,剖开九宏国书!孤要瞧瞧究竟是真是假。”虽然殇帝极为信任胡公公,但九宏称臣的成就感远远凌驾于这份信任之上,皇帝再小也还是皇帝,永远不可小瞧一位帝王的雄心与壮志! 侍卫上前,只见他用双手手指抵住九宏国书封面,用力一错,封面便一分为二了,之后有一物轻轻飘落,赫然便是一根白色羽毛! 胡公公当即傻了,国书竟然是真的,好你个穆恩库克,竟然摆了咱家一道!正暗自发狠却觉得不对劲,此事应该不是穆恩库克所为,以九宏的高傲怎会主动臣服于大兴?而且若是正式的遣使来朝,那宓州他是断断得不到了,他肯舍得? 殇帝一见国书是真的,立刻兴奋了起来,梁爱卿不是说了么,令九宏臣服,这可是连高祖都没能做到的事啊,自己竟然做到了! “梁爱卿,如今九宏的使臣在何处啊,若九宏真心来归,孤绝不会亏待了他们!” “如今九宏的世子和二王子已经到了云城,估计本月十五之前可以到盛京。” 庭下百官听了殇帝和梁文恕的话,个个大摇其头,这事很明显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国书应该是由使者连同礼物一同奉上的,怎么可能使臣未到,国书就先至了呢。还有胡公公的反应也有点奇怪,平日他不是最会顺着皇上的意思做事,马屁拍的震天响,这次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没有好好把握? 这边胡公公也恨得快把牙齿咬碎了,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凭空就冒出来了,怎么没人提前告诉他,竟使自己落入如此被动的局面! 沉默是金,直到退朝,胡公公一直阴沉着铺满厚厚脂粉的脸,再没说一个字。下朝时,众官员看着胡公公匆匆而去的身影,就知道,新的风暴要来了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用来形容此时的盛京最是恰当不过了。但是在离盛京十万八千里的云城,一切都是那么平静,那么安宁,至少在天隐看来就是这样。 一路走来,人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微笑,个个腰间都挂着圆鼓鼓的钱囊。天隐看得是啧啧称奇,刘大彪嘴张的老大,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阿鱼则是低头不语,在他看来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这里就是传说中的仙境?在他的老家淼州,不发洪灾时人们的脸上都是愁云密布的,生活经常难以为继,若是来了天灾,那场景更是惨不忍睹,哀鸿遍野,饿殍满地云城的生活怎么会好得令人不敢相信? 严格地说,云城中也不是人人都这么好了,至少云不羁的府邸看起来就寒酸至极,既没有雕梁画柱,也没有朱漆大门,比秦府看起来好不了多少,这就是传闻中“富得流油”的苍州刺史、云城城主云不羁的宅邸? 在门口迎接九宏世子及天隐一行人的老管家云常,用和缓的笑容告诉来者,云不羁的确住在这里。 天隐看到云常的第一印象就是——魁梧,这个老人竟然比刘大彪还高壮一些,而且步履极是矫健,没有一丝老态。他、他怎么这么像梦里从娘亲手中接走他的那个老人?那另一个呢,笑得比较坏的那一个在哪里? 进了客厅,赫然发现坐在其中的就是“笑得比较坏的那个”! “见过世子、二王子,我乃大兴苍州刺史,云不羁。” 什么!这个在自己梦中笑得很坏的人竟然是云不羁?难道自己曾经来过这里,见过云不羁?天隐在那里愣愣地看着云不羁,直到云常轻轻咳嗽示意才回过神来,红着脸赶忙行礼,道:“下官天门关队率万俟天隐,见过大人!” 云不羁挥挥手示意天隐不用多礼,然后便安排人带九宏世子去休息。 “二王子,你的房间在这边,请随我来”,堂堂苍州刺史云不羁竟然亲自给九宏二王子带路!临走时云不羁侧头看了天隐一眼,眼中似有深意,好像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口。 云常在云不羁走后上前一步,道:“各位的住处也已安排好,请容我带各位前去歇息。” 天隐一行、镇西关的护卫、九宏的随行骑兵纷纷跟着云府的管家走了,毕竟明天一早又要赶路,不好好休息是不成的。 明天,也许仍是普通的一天;明天,也许还是舟车劳顿的一天;明天,也许会是迎来未知战斗的一天,但不论怎样,对于天隐等人而言,明天总是值得期待的。而有些人,比如“活王八”胡公公,今天就很难熬了。 第二十五章 为虎作伥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活王八”胡公公不是好汉,却也有一文一武两个胆。现下武的派到苍州去了,文的还在身边,虽说以现在的情况看,用文的跟朝中百官斗肯定是落下风,耗费时日久不说还未必能见效,但也聊胜于无了。胡公公此时是真的有些急了,谁都行,只要能给他出个主意,挺过这一次就什么都好说了。 今日早朝自己棋错一着,出了大丑,先是被梁文恕那个混账羞辱了一番,而后又被闵苍那个老东西当众摆了一道。虽然皇上并没有明显的不快,但自己确确实实低估了小皇帝心中的壮志,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能使自己在皇帝心中地位更上一层的机会溜走了。 皇帝还小,自己还有机会哄得他开心,弥补今天的过失,可是朝中百官终究是个麻烦。先前自己仗着皇上宠信强行增加加赋和收取“防灾银”,已经在大小官员之中引起轩然大波,被群起而攻之了;加赋的事还可以以“忠心为国”之名搪塞过去,可是这次自己怎么着都脱不掉“居心叵测”的帽子了,如果百官借此大做文章,一定会麻烦得很。 如果因此说胡公公“懦弱无能”,还是很不恰当的,毕竟胡公公能凭一己之力将天下搅得鸡犬不宁,而且还能使朝中百官罕有地团结一致对付他,使天下百姓齐齐咒骂他,饶是如此还能毫发无损并始终压制着百官,令其只能想方设法拖延、设障,却没办法彻底推翻他的决定,当然,表面上是借着小皇帝的口说出的。如此看来,胡公公的确是有着非凡的作恶天赋和卓越的为恶手段的。 胡公公心里也明白,自己能做到这一步,能有今天的地位,最根本的凭借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的宠信。自己最担心的也是这一点,所以尽管皇上还年幼,自已还是始终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自己最担心的,就是今天的事情会在皇上心中留下芥蒂,为将来留下隐患;同时,胡公公也不甘心,不甘心自己挖空心思设下的连环计就这样失了效,不甘心云不羁在出现了明显疏漏的情况下又一次全身而退。 必须要扭转局面,而且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胡公公利用各种条件达成自己目的的手段固然高超,可是却没有创造有利条件的能力,是以,胡公公派了人去请他的“文胆”——文谦正。 文谦正,单名良,表字谦正,此人生得是风流俊逸,看上去也给人温文尔雅、锦绣满腹的感觉,但实际上,此人品行跟他的字“谦正”是截然相反的,清高自傲、卑鄙下流、行事龌龊,总之与胡公公很是臭味相投。当年文谦正因为殿试舞弊被下了大狱,是胡公公将他保了出来,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反正功名是无望了,文谦正索性留在了胡公公身边做了客卿。可以说胡公公能有今时之势,此人功不可没。 “谦正啊,来来来,快坐快坐,咱家正心烦着呢,等着你给咱家指点一二呢。” 文谦正看着满屋除了自己将要坐的椅子外一片狼藉,就已知道一二了,是以也不多话,一屁股坐下,而后直勾勾地看着胡公公。 “情况是这样的”胡公公将今日早朝发生的事简单地说了一下。 “梁文恕这个老匹夫确实可恨,公公何不将其除去,也算在百官之中立个威?”梁文恕恰是当年令文谦正功名尽数被夺的主考官,所以听到这三个字,文谦正立刻气得咬牙切齿,恨不能生啖其肉。 “咱家当时是想用假传国书为名收拾了梁文恕,可谁知那九宏国书竟然是真的!” “公公如何知晓那国书是真的?” “咱家当然不知道了,若是知道也不会去寻那个晦气,是闵老相公鉴定国书为真,而且皇上命人当众剖开书封,证明了闵老相公的说法。”胡公公一边说一边叹着气,很是后悔当时走了这一步。 “即便是真的又如何?公公就拿他们被办法了么?” “咱家就是想不出什么办法了,想叫谦正你给咱家出个主意。” 文谦正想了一会儿,道:“此事倒也不难办,若是办好了,或许公公还能更上一层楼!” “快、快说说有什么办法!” “使臣未到国书先至并不合大兴礼法,就算草莽不懂规矩,梁文恕也有责任派人教化,没道理就这样把九宏国书呈给圣上。所以,不论国书真假,梁文恕妄传九宏国书、无视祖宗礼法、玩忽职守肯定是逃不掉了”,一口气说到此处文谦正显得十分亢奋,顿了一下,“再说那九宏国书除了闵苍没人见过,他若根本跟梁文恕是一伙的,事先做了准备,谁又能知道?” “这事应该做不得假吧,一旦被拆穿那可是杀身之祸!” “就算是真的,就不能变成假的了么?” “九宏的来使都在路上了,来的还是世子和二王子,任谁看来都是毫无问题的啊!”胡公公说着心下开始发愁,自己这次怎么输得这么莫名其妙? 文谦正似是看出了胡公公的想法,抿了口香茶,竟然摇着个二郎腿嬉皮笑脸地看着胡公公,也不言语,好像存心要他着急。 “哎呀呀,这都火烧眉毛了,谦正你有什么注意快快跟咱家说说啊!” “此时的关键还在公公,若如公公所言,九宏休屠王穆恩库克是断不会在此时的情形下遣使臣服我大兴,那就说明递交国书的其实另有其人!” 对呀,咱家怎么就没想到!胡公公茅塞顿开,但也就是开了那么一点点,知道了这点也不能说出来啊,这种事是好说不好听的,自己一个几乎没出过宫的中常侍怎么能对九宏的事这么清楚呢?要真是照实说,自己是绝对讨不了好的,那可是会比现在糟糕上许多的! “公公莫急,只要九宏国书不是穆恩库克的意思就好办,公公明日开始必须死死咬定九宏国书是假的,与此同时还要派人快马加鞭赶到九宏找到穆恩库克讨要一份文书,证明此份国书虽然本身是真的,但上面所表的意思却是假的。只要九宏不是真心臣服,那国书就真不了了!” “可这不过是拖刀计,只要九宏世子和二王子承认国书上的内容,咱家那时的下场只怕会更凄惨!” “那就让九宏世子和二王子永远也到不了盛京!公公不是派了武濑去苍州了么?” “咱家派他去是为了除掉云不羁的孙儿,原本还想在苍州界内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九宏的来使,让云不羁陷进内忧外患之中!” “现在也可以如此做。” “如何做?现在满朝文武都知道九宏世子和二王子本月十五日前就会抵达盛京,咱家还怎么实施先前的计划?” “只要事情不是公公做的不就成了?” “除了咱家,谁还会做啊?”胡公公难得有了回自知之明,也知这等卑鄙之事只有自己才会去做。 “公公最恨的人是谁?” 虽然知道文谦正是明知顾问,但胡公公还是觉得胸中火烧,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云、不、羁”! “那这件事就是云不羁做的了”,文谦正构陷起人来倒是毫无顾忌,“公公只要事先做些准备,能让皇上相信就行,况且云不羁的确有着样做的理由”。 “什么理由?” “公公你看,云不羁之所以屹立苍州四十年不倒,凭的是什么?” “与当朝丞相闵苍是亲家,与朝中百官关系也很融洽,几十年来政绩卓越且没有大过,苍州在其治下政通人和、百姓富足安康”胡公公对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了解得极为详细。 “公公所说的只能证明云不羁是个好官,但近些年来那些所谓的‘好官’被公公斗倒的还少么,为何偏偏他云不羁是个例外?朝廷不是不想动他,而是不能动他,因为他手里掌握着天门关、镇西关、沙林关三关的兵权,可以说天下兵马他掌了一半!而且天门关的云家军又等同于他的私家军,一旦云不羁有个三长两短,天下必然大乱!” 胡公公好像听明白了,但又不能很清晰地抓住重点。 “所以,如果云不羁没了兵权,那无异于猛虎没了爪牙。为今之计,公公应该先想办法卸了他的兵权。” “镇西关和沙林关倒不是不能解决,但天门关很是麻烦,云家军上下俱是唯云不羁马首是瞻,兵权即便得到手也没什么用,仍然无法动得他分毫。” “公公可知云家军为何云不羁如此死心塌地、忠一不二?” 胡公公闻言摇摇头,自己一直以来都是直接以云不羁为铲除目标,还真的从未仔细想过这个问题。 “云家军统军的校尉镇北将军秦忠远及其部属材官曲军侯云雷雳、骑兵曲军侯风逸尘与云不羁可是颇有渊源啊,秦忠远还是云不羁的义子,此三人忠于云不羁,是以云家军忠于云不羁。” “那就是说” 第二十六章 万无一失 见胡公公一脸佩服的表情,文谦正不禁得意起来,二郎腿翘得越发高了,不住地摇着,就像一条癞皮狗在摇着尾巴乞求主人赏块骨头一样。 胡公公看出了文谦正的意思,皮笑肉不笑地道:“谦正,此次若能帮了咱家迈过这个坎儿,咱家绝不会亏待你的!” 文谦正闻言,知道自己的“骨头”小不了,继续道:“除掉此三人,安插进忠于公公的人,云家军自然就改姓胡了!云家军一去,云不羁就武功尽失,只能任人宰割,而且云不羁与闵老相公是亲家,与梁文恕的父亲梁栋是旧识,一旦云不羁出了事,他们也难逃干系,到时候公公就可以借机将他们一网打击、永绝后患,而后天下间就再无人可以掣肘公公了!” “如此甚好,甚好,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胡公公听了心下大喜,放声大笑,脸上厚厚的胭脂震得掉落了一地,看起来煞是恶心。 “若想使一切顺理成章,那么首先公公得派人将九宏世子一行永远地留在苍州界内。” “这又是为何,咱家直接派人接管了天门关不就成了?” “公公如此做并非不可,但只要秦将军、风云二位军侯和闵老相公等人在,云不羁就永远可以咸鱼翻身。公公若是不能一击毙命,那恐怕以后也很再动云不羁了。” “你的意思是?” “先前说了,云不羁有暗害九宏来使的理由。九宏此次前来是为了与我大兴缔结永久合约的,若是没了这头草原之狼的威胁,边防军也就没了存在的意义,那时候云家军该何去何从?所以,按常理看云不羁为了自己地位牢固应该尽全力维持大兴与九宏的平衡,来使是绝不能踏进盛京的。若如我所料,云不羁应该在抵达盛京的必经之路上安排了人手,所以不妨就请公公费心,在苍州就地解决这些人,让云不羁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好!” “世子和二王子双双出事,加之有人假传国书,穆恩库克肯定不会善罢干休,必定会举兵来犯。战争,就会死人,无论普通士兵还是将军,如果秦将军和风、云二位军侯不幸为国捐躯,一向公忠体国的公公您肯定是要主动为皇上分忧的,以皇上对公公的信任,定会重用推荐公公推荐的将领!” “好!好!” “云不羁就此没了爪牙,而公公又‘偶然间’发现,当初暗害九宏来使的竟然是云不羁。那时,云不羁可就成了众矢之的了,皇上不会轻饶他、穆恩库克不会放过他、天下千千万万的百姓也会狠狠戳他的脊梁骨,谁还能保得住他?只要云不羁倒下,闵苍、梁文恕等人自然难辞其咎,到时候,公公再力挽狂澜,拯救大兴于水火之中,即便公公不想流芳百世,怕也是很难了!” “好!好!好!”哈哈哈哈哈,云不羁,这次看你还有什么办法逃出咱家的手掌心!” “还有一件事公公最好立刻去做。” “什么事?” 文谦正面露憎狞地道:“除掉梁文恕!” “这个当口儿恐怕不妥吧,谁都知道那个混蛋拂了咱家的面子,若是此时他有个三长两短,即便是别人做的,也得安在咱家头上!”胡公公心头恨梁文恕是真,但也没恨到处之而后快,然后给自己招来极大麻烦的地步。 “公公怕么?” 胡公公胸中一窒,尖声喝道:“咱家有何可惧,有皇上护着,谁能动得了咱家分毫!” 文谦正就是激胡公公说出这句话,“那就是了,做掉梁文恕,手段越凶残越好,知道的人越多越好!这就叫杀鸡儆猴,朝廷里要是还有想朝着公公乱吠的,这就是个榜样!” 虽说文谦正怂恿胡公公除掉梁文恕有借刀杀人的意思,但表面上看来的确可对朝中百官起到有效的震慑。胡公公知道这一点,他也知道既然百官中肯与自己“同流合污”的寥寥无几,那么用恐惧使他们怕自己、不敢反对自己,也是很不错的。想到此处,胡公公微微点了下头,示意采纳了这个阴损的建议。 文谦正一见,想到可以报了功名被夺的仇,显得极为高兴,对着胡公公做了一揖,道:“若能成功,公公不仅能除去一个强敌,威慑百官,还可借此机会强行推广‘加赋令’和征收‘防灾银’,到那时谁还敢拂逆公公的意思?再者,梁文恕是云不羁的忘年至交,从其父梁栋起就与云不羁关系极为密切,多年来此二人没少为云不羁在京中活动,可以说云不羁在京城的关系主要就是他们打下的。梁栋以死去多年,如今再除掉梁文恕,无异于卸掉云不羁的左膀右臂,也可以将云不羁孤立起来,到时候公公就可为所欲为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胡公公此时心中已是云去天青,大步踱至窗前,凝望着西北方向,周身释放出无比恶毒的气息 可能在胡公公想来,云不羁此时应是毫无防范、只顾着照顾自己生病的孙儿。然而,世事难料,若果真的完全被胡公公猜中,那云不羁也就不是云不羁了。云不羁现在在做什么呢?当然是在接待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一行人。 派人安顿好九宏世子和天隐等人,云不羁亲自带着九宏的二王子走了。众人只道他是给二王子带路,虽然觉得以云不羁的身份没必要也不需要这样做,但想想这些年来云不羁从九宏与大兴的互市中赚取的利润,也就不难理解云不羁为何对九宏民政民生的实际管理者二王子卡萨巴如此的热情了。 直到第二天临行前,卡萨巴才出现,而云不羁却始终不见踪影,听说是照顾生病的孙儿去了。云府的老管家倒是亲切周到依旧,不仅以特产为名给九宏世子和二王子送了一份沉甸甸的厚礼,也给其他的人都备了一份小礼物,说是聊表心意,而且还一路将众人送到云城的东门才告辞返回。 “队率,这老头儿还真是够大方啊!”刘大彪看着手中的精钢打制的护心镜,上面可有个十分神气的虎头,一面摸一面乐得合不拢嘴,心想以后这种肥差可得多出点儿。 “啊,噢”,天隐随口应和了一下,他现在想不明白的事情又多了一件,明明自己没有带刀,老管家却送给他一只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刀鞘,通体银白色,上面刻着不知是什么含义的图案,一面看起来好像是一些动物在一片丛林里追逐,这些动物长得千奇百怪,自己竟无一认识;另一面看起来好像是树上长着像人一样的脸,甚至还有不同的表情,似乎在议论着什么,难道还有会说话的树? 还有一点奇怪的是,这只刀鞘看尺寸和材质,竟好像跟自己那把“破刀”是一副!再联系自己对云城沿途、云府管家、云不羁莫名的熟悉感,云不羁看向自己时似有深义的眼神,难道自己真的曾来过这里,甚至还见过云城的城主?而且要求将军去鬼洞寻刀、告诉自己许多事情的人,莫非就是云不羁?如果是,拿自己究竟还有多少不知道的事? “队率?队率?”刘大彪看天隐在发愣,便叫了他几声以示提醒。 天隐闻声,回过神来,原来是到了苍云山的山脚。山上松柏森森,即便是飞雪的冬季,也是青翠碧绿、薄雾绵绵的。听说苍云山曾经山贼众多,平日就藏在树林深处的寨子里,若有富家或商队路过,便呼啸而下,将值钱的物什统统抢了去,活口一个不留,若是有貌美的女人,就掳走做压寨夫人或是丫鬟。 曾有一段时间,人们皆是谈苍云山色变,除非有极为急迫的事,否则宁肯绕道,多行近三百里路去云城。朝廷也曾派兵围剿,但精锐之兵尽在边关,普通官兵又如何敌得过身经百战的悍匪,因此屡屡以失败为告终。直到有一天,当时还是普通士兵的秦将军,单枪匹马破了山贼的寨子,从此苍云山的山贼便一蹶不振,直至销声匿迹。 大概受了秦将军的鼓舞,大兴上下的山贼土匪竟然纷纷被剿,一时间行路的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百姓逐渐开始习惯走些较近的山路、小路。直到最近几年,因为胡公公的“丰功伟绩”流离失所、难以过活的百姓越来越多,使得消匿了许久的古老职业又迎来了新的春天,各地又开始不太平起来。 不过苍云山始终是个例外,即便是那段极为平安的日子,除了采药的郎中、打猎的猎户,几乎没有人肯走进苍云山的,毕竟人心中的恐慌不是那么容易抹去的。九宏世子一行要在本月十五号之前赶到盛京,时间紧迫,所以不得不选择直穿苍云山。 不过,有镇西关、天门关的精兵护卫,还有悍勇的九宏骑兵围绕左右,即便镇西关的不作数,想来也还是极为可靠和安全的,一行人迅速而有序地消失在了苍云山的山林里 第二十七章 苍云之变 苍云山的山路,崎岖而多变,一段缓坡之后,直趋向上,而后急转直下。严格说来,算不得“穿越”苍云山,彻彻底底就是翻山。 阿鱼身体胖,开始骑着马还不觉,到了陡坡得徒步牵马而行,就有些受不了了,一会儿工夫就气喘如牛,原本黝黑的脸也喘得通红。 “阿鱼,你这也太虚了吧,你看看俺,多精壮,看看队率,也没你这么费劲啊”,刘大彪不仅不准备帮忙,还在那里“落井下石”,自己埋汰着阿鱼不说,还一并捎带上了天隐。看来在他心中自然是自己最壮实,阿鱼和天隐,一个大胖子一个小孩子,都是没什么气力的。有力气的说什么没力气的都得干听着,因为没力气,自然是没法还嘴的。 可惜,好景不长,刘大彪没得意多久也开始喘了。其实凭他的力气还是能多挺一段路的,可是他自己张着大嘴眉飞色舞地说着,空耗着力气,而且老管家送的精钢护心镜也不肯挂到马身上,死活要戴在自己身上。可能是觉得这样一来自己一身皮甲配个银亮的护心镜,虽还是比不上镇西关的光鲜,但也不会显得那么寒酸了。远道没轻载,那护心镜精钢打制,还衬了一圈黄铜纹饰,少说得有十余斤重,相当于在身上挂了只大火腿爬山,怎可能不喘?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刘大彪是绝对不肯说的,他之前回头笑话阿鱼的时候,不小心看了下后面,好家伙,满眼烟雾蒙蒙,已经看不到来时的路了,加上脚边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云,登时脚就有些软。虽然刘大彪阵前杀敌从没脚软过,但他是真的怕高。 脚软加心虚,气力就耗费得多了,是以没多久也开始喘了,喘得粗糙厚实;阿鱼则喘得急促尖锐,这两人合在一起喘息,竟颇有韵律! “坚持一下,再走几步就到顶了,之后就全是下坡。”天隐看出两人已经累了,出言安慰。 “队率,你怎、怎么不喘、喘啊,这么、这么高的地方,队率怎么还走得这么快?” 别看阿鱼胖,反应还是很快的,听到刘大彪说这话,不等天隐说话,自己先回上了:“刘、刘大彪,你、你、你这也太虚了吧,你看看队率,多精壮,看看俺,也不比你费劲啊!” 刘大彪小眼一瞪,似乎忘了自己还在喘,张嘴就想顶回去,却被口水呛到了,一个劲的咳嗽。 “行了,都少说些话,爬山的时候说得越多越费力气!”说着,天隐伸手把刘大彪像挂铜锣一样挂在胸前的护心镜摘了下来,搭在了马背上。 刘大彪一下子觉得轻松了不少,想要趁着状态回勇跟阿鱼掐一架,但看到天隐眼中透出制止的神情,只能作罢,转为在心里狠狠骂着,还狠狠地盯着阿鱼,似乎想用眼神刺穿阿鱼肥胖的身体。 “你、你,再、再怎么瞪,眼睛也、也变不大!” 刘大彪闻言脸刷的一下青了,他最讨厌别人说他眼睛小,尤其讨厌眼睛就比自己大一点点的阿鱼在自己明显“忍让”的时候说这种话,登时火气上涌就想抡锤子,一伸手,却摸了个空,原来铜锤太沉,自己解下来挂在马背上了。 看着阿鱼一击命中,令刘大彪脸上像开了染坊一般不断变着颜色,天隐想笑又不能失了“威严”,更不能任由刘大彪在九宏世子一行人面前跟阿鱼掐起来,是以努力憋着笑发出了极为怪异的声音。 “刘大彪!阿鱼!” “有!”、“是!”听到上官叫自己的名字,两个人条件反射地挺立在那里干脆地回了话。这一停不要紧,手里牵着的马没停,把两人带一趔趄,险些摔倒。再看看其他人看自己的怪异眼神呢,两人双双老脸一红,算是彻底消停了。 天隐很享受这难得的清净,可惜不多时,前方便传来一阵喧哗,难道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出了什么事情?天隐心中一紧,立刻快步走了上前。 此时一行人已经过了山顶,前方虽然有些陡,但也好走许多。奇怪的是,地上明显出现了一个低矮的垄包,而且这个垄包还会动,向着众人不断蔓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下面追着上面的人。一行人本就是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护卫,是以不敢大意,停在了垄包的前方,小心翼翼地戒备着。 没听说苍云山有穿山甲啊,即便有,也不大可能像这样在众人面前挖洞吧?天隐觉得那个垄包很是可疑,难道是碰上了“传说中”的苍云山山贼?应该也不是,山贼要是会打洞,当年也不会被秦将军单枪匹马破了寨子,被打得七零八落了。 正想着,垄包不动了,上面开始耸动,逐渐破裂,“唰——”的一下,地下飞出个身影,带起了漫天尘土。 “打劫!银钱细软大姑娘小媳妇统统留下,照着办了,兴许留条命,否则,哼!” 好大的口气!众人定睛一看,前方赫然站着一个“人”,也不能说完全是人,鼠头鼠脑、眼睛细小、门牙奇大、浑身灰黄泥土,配上其矮小敦实的身材,竟活似一只大老鼠!这位“老鼠兄”手里还攥着一对形似镐尖的奇怪金属,可能就是用这个在地下打洞的吧?不过这位“老鼠兄”是缺心眼呢,还是艺高人胆大呢,一个人面对着这么多护卫竟然还敢如此嚣张。 “哈哈哈哈哈啊哈啊哈哈——!”打头的镇西关士兵看着“老鼠兄”的尊容忍不住大笑起来,或许也是觉得区区一个毛贼如此表现很是可笑吧。 “老鼠兄”不知是被笑得恼了,还是见对方没有交出“银钱细软大姑娘小媳妇”的意思觉得“威严扫地”,面色一青,小眼睛瞪得圆鼓鼓,不再言语,单脚一点地,握着“镐尖”就冲向了仍在大笑的镇西关士兵。 别看“老鼠兄”长得像老鼠,动作却着实不慢,瞬间就冲进了士兵群中。镇西关的士兵反应也很快,立即止住笑声,抽出兵器就袭向眼前的毛贼。但有些时候,人多是起不到任何效果的,“老鼠兄”身材矮小,镇西关的士兵却个个人高马大,基本上三个人就足以围住“老鼠兄”了,所以外围的只能干看着,希望里面的人能速速解决了这个讨厌的山贼吧。 希望往往是会落空的,就像现在,镇西关的士兵身着骑兵铠甲,双臂双手倒是能任意活动,下盘就不那么灵活了,这就给了“老鼠兄”可乘之机。只见其利用自己敏捷细小的身材不住地变换着位置,伺机而动。 终于,一个士兵没来得及转身,被“老鼠兄”钻到了背后,一道银芒飞闪,这个士兵就倒在了地上,背后血流如注,眼见是不活了。看不出“老鼠兄”竟有如此大的手劲,镇西关的精制铠甲在他手中就如纸糊一般被戳出了一个大洞! 镇西关的士兵见自己的袍泽瞬间就被解决掉了,一时有些慌乱,再也不敢小看这个口出狂言的山贼,立即布起了左右对称的“鸳鸯阵”,左五右五,前四后六,短兵器在前对敌,长兵器在后压阵。 这个决定本身没什么错,对付单一敌人,只要不是过于强悍,基本是十拿九稳的。可惜,阵中少了盾牌手,无法护住行动不灵便的下盘和两翼士兵的软肋。“老鼠兄”倒是不笨,立刻看出了阵型中唯一的一处缺陷,只见他身形一动,顶着后侧长枪的攻击,冲向了前方一名手执长刀的士兵。 “老鼠兄”突然卧倒侧滚,避开长刀的劈砍,也使枪刺了个空,接着飞速出手,身前一名士兵便捂着腿倒地不起;“老鼠兄”见此招有效,便如法炮制,接二连三地放到了数个镇西关的士兵。 眼见前方护卫已是抵挡不住,而中央的九宏骑兵又是马上的好汉,此时下了马能否跟“老鼠兄”一战还未可知。九宏世子和二王子是决不能有任何损伤,天隐知道自己必须出手了,转头一看,不禁哭笑不得。 原来刘大彪和阿鱼几人正看得眉飞色舞、口水直流,见镇西关的草包被狠狠收拾了心中很是爽快,咧着大嘴,眉眼含笑,就差给“老鼠兄”大声喝彩了,完完全全是个看官角色。一点也没想起自己也是护卫,此时应该做些什么。 就这样派他们上去迎敌能讨好么,这群人别一时兴起,帮着“老鼠兄”一起收拾镇西关的士兵。虽然天隐还是相信刘大彪他们的操守的,但是看他们一脸兴奋、跃跃欲试的表情,天隐不禁觉得他们还是有可能做出帮倒忙这等匪夷所思的事的。 再者,看“老鼠兄”的对战风格,应是以巧取胜,同时他的腕力也是不容小觑的。镇西关的士兵已经证明人多未必能奈何“老鼠兄”,那么自己就应该派一名力气大、防守稳且对敌经验丰富的上去克敌。 扫视一圈,天隐心中有了计较。 第二十八章 天隐擒贼 “刘大彪!”天隐唤过刘大彪,将阿鱼和其他三人留在后方伺机而动。 “队率,有何吩咐?”刘大彪明知故问,其实他很是希望“老鼠兄”多发挥一会儿,镇西关的怂包越出丑越好。再说,他也很欣赏“老鼠兄”的眼睛,多么的晶莹剔透啊,多么的精巧玲珑啊,跟自己的眼睛简直是一般无二! 天隐却不能放任刘大彪在一边跟“老鼠兄”惺惺相惜,“刘大彪,去保下镇西关剩余的人!” “是!”天隐此时是天门关的队率、是自己的上官,说出的话就是命令,军令如山倒,刘大彪未说二话,挥着双锤就冲上前去。笑话归笑话,之前镇西关士兵吃的暗亏刘大彪是确确实实看在眼里的,知道论速度自己不是对手,是以也不与“老鼠兄”缠斗,只是将双锤挥得密不通风令其近不得身,守得是四平八稳。 镇西关的士兵见刘大彪渐渐将“老鼠兄”逼得后退,赶忙扶了受伤的袍泽退出了战圈。此时,面前的山路闪出了一片空旷,只剩刘大彪在跟“老鼠兄”对峙。“老鼠兄”灵敏快速,刘大彪碰不到他;刘大彪沉稳周全,“老鼠兄”也不敢近身,所以看场面,短时间内两人谁也拿谁没得办法。 “刘大彪,退后!”天隐不希望刘大彪有任何闪失,派他上去就是为了救下镇西关的士兵。现在目的达到了,若是拖得久了,恐对刘大彪不利。况且论身法、体术,自己应该能稳稳压制住“老鼠兄”。 刘大彪闻声一面舞着双锤令“老鼠兄”不敢靠前,一面逐渐退向后方。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刘大彪这种脑袋一向没嘴巴灵光的,他双眼只顾着盯着前方,一时没注意脚下,一脚踩到了“老鼠兄”跳出来的洞上,身形一个踉跄,挥舞的双锤也随之停滞。“老鼠兄”见天赐良机,岂能放过,双腿用力,急速向前冲,眼看手中的“镐尖”就要刺进刘大彪的心脏。 “这下玩儿完了”,刘大彪心忖没法躲开这一击,倒也光棍,干脆不挣扎了,扬手就将铜锤掷向“老鼠兄”,想与其同归于尽。“老鼠兄”见眼前飞来一个带着风声的黑影,赶忙侧头避开,速度却是没减,手向前用力一刺,却刺了个空,人呢?这么大个人怎么转瞬间就不见了?“老鼠兄”望着眼前的空旷一时间有些难以置信。 “嗷——呜!”刘大彪在一丈外捂着屁股发出了好似狼嚎的叫声,原来在刚刚危急的一瞬,天隐赶了上去,拉住刘大彪的皮甲,猛一用力,竟将身型魁梧的刘大彪生生丢了出去!刘大彪直飞出了一丈地才落下,而最先着地的竟是那日摔得生疼还未好利索的屁股,是以再也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 天隐任由刘大彪在那里叫,双眼紧紧盯着前方的“老鼠兄”,只是在戒备,看样子并无出手之意;“老鼠兄”却不敢轻举妄动,眼前这个少年人绝不一般,速度和爆发力俱是上上之选,若草率出击,自己一定会吃亏。两人就这样定定地站着,警惕着彼此,场面的气氛瞬间冷了下来。 “可不可以让开?我们要赶路。”天隐率先打破了沉默,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哈?小子,你见过打劫的山贼主动让路么?” “看来你是不肯让了。”天隐显得有些无奈,低着眼睛握着双手,没继续说什么,是以没有人能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想我让路也不是不可,只需将银钱细软大姑娘小媳妇统统留下,看在你身手了得的份上,大爷我可以放你一马!”天隐此时的言行举止任谁看起来都像是底气不足,所以“老鼠兄”认为这个小子是怕了自己,又恢复了先前的嚣张。 一瞬,只有一瞬,“老鼠兄”就深深地后悔了,后悔自己没有趁早离开,冷汗不住地顺着脊梁向下流,这个小子,怎么、怎么会如此之快?他、他什么时候到了身后的? 其实不仅是“老鼠兄”,周围人都没有看清,只是眼前一花,就看到天隐出现在“老鼠兄”的身后,制住了他脖颈的命门,只要稍稍一用力,“老鼠兄”就可以永远留在土里了。 “你投降,我不伤你!”天隐在身后的声音虽然还是那么平静,但此时在“老鼠兄”听来,无异于阎王的催命符。 “当啷——”,老鼠兄丢下了手里的“镐尖”,周围人一见,立刻上前将其绑了个严严实实。一名镇西关的士兵高高扬起了银亮的环首刀,看架势是要将其就地砍杀! “你们,要做什么?” “此人大逆不道,拦路抢劫,还杀我袍泽,很是该死!”镇西关的士兵恨恨地说着,一心想着为死去的和受伤的同伴报仇,也不理会一旁的天隐,扬起刀就砍向被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山贼。 “老鼠兄”此时已在闭目等死,但刀却迟迟没有落下,心下奇怪,睁眼一看,散发着寒气的刀刃就停在自己眼前,竟是那个制住自己的小子牢牢抓住了挥刀士兵的手腕。这个少年人为什么要救自己,难道他们不是一伙的? “此人抢劫杀人自是可恶,犯的却是国法,你我无权处置他!” “我不管!他杀了我的兄弟,我就要杀他!你放开我的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镇西关的守兵多是京中官员子弟,来戍边纯粹是混个资历,将来好升官。指着这群平日就疏于管教的纨绔子弟遵纪守法,那真是白日做梦。只见那个挥刀的士兵脾气一来,全然不管现在的场合,扯着嗓子就朝天隐吼。 听那人如此说话,天隐不禁皱起了眉头,难怪刘大彪他们瞧不上镇西关的人,果然是草包一个!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就在这里,自己等人是大兴派出的护卫,代表的就是大兴颜面,十余人拿不下一个山贼已是令人笑话了,再对着毫无还手之力的俘虏痛下杀手就更令人不齿了。最重要的是,此人究竟还有没有同伙,如果有的话,有多少、在哪里,在摸清楚状况之前此人必须好好地活着。 “他是我的俘虏!”天隐言下之意,依照惯例自己是有着对这个山贼的处决权的。 “那又如何?你们天门关的可管不着我们镇西关!”这人当真有些不知好歹,但关爱袍泽的心情又确实可以理解,天隐一时不知怎办才好。 其实很多时候,讲理未必有效,尤其是对着明显头脑发热、蛮不讲理的人。所谓恶人还需恶人磨,对上这种人,就得比他还不讲理。这种事天隐自是做不来,但他的麾下可是“人才济济”的! “他奶奶的,你们这群怂包还有理了!”刘大彪见镇西关的士兵对天隐出言不逊,是可忍孰不可忍!捂着屁股,跳过来就骂,“自己没本事折了性命活该,老子在战场上见得多了,这种草包活着也是累赘!你他娘的还敢这么跟万俟队率说话,知不知道点好歹?要不是俺们队率出手相救,你个老小子早就陪着你那怂包兄弟见阎王了!你懂不懂规矩,谁抓的俘虏就算谁的,别人敢抢那是犯军法的!老子早就看不惯你们镇西关的混蛋了,被九宏打得哭爹喊娘的,还不是老子们去给你们擦屁股,你不磕个头叫声爷爷老子纯当你是个畜生,现在胆儿肥了,敢冲着天门关乱叫,爷爷我今天就好好教教你怎么当个听话的畜牲!” 刘大彪敬重天隐,所以在天隐身边时的确有所收敛,但因此认为他是个善类那可是大错特错了,而那人对着天隐大放厥辞可是触了刘大彪的逆鳞,是以刘大彪盛怒之下现了原形。这位前资深兵痞一出手,果然非同凡响,震得那个刚刚还出言不逊的人哑口无言。 天隐心中知道刘大彪的想法,所以见他骂得痛快,也觉得舒服。但看他越骂越激动,竟要上前动手,不觉头大了起来。无论如何是不能放任两人大打出手的,必须优先解决自己先前的顾虑以确保九宏世子一行的安全。心中主意已定,便上前制止冲动的两人。 突然,天隐心中一惊,身随心动,张手一握,竟然握住了一只木朴头箭!刘大彪跟镇西关的士兵见了也不觉一愣,双双停了下来,莫非还有人埋伏在四周? 但看四面松柏森森,随着微风拂过发出簌簌的声响,附近竟是一个人影也没有!但手中的箭确实货真价实的,射来的力度也掺不得假,看来是有人从远处射来的,颇为值得玩味的是箭射向的方向。若是自己没有上前,那这支箭就会直接射在地上,那人是射偏了呢,若是没射偏是想袭击谁?还是那人猜测出自己行动,提前射了这一箭,如果是,为什么想要伤自己? 这些问题一时半刻也想不清楚,天隐知道此时最该做的是什么。 第二十九章 虚惊一场 “保护世子和二王子!”天隐有条不紊地下着命令,“九宏骑兵向内收缩,保护好世子和二王子!刘大彪、阿鱼,你们带镇西关五名护卫在附近搜索!其他人,原地警戒,张弩御敌!” 在护送队伍中,天隐这个队率是最大的,所以镇西关的士兵也得听他的命令进行布防;九宏的骑兵虽然听不懂天隐说什么,但看他的手势和其他护卫的动向,就知道该如何做了,其实不知道也无所谓,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好世子和二王子。 亏得天隐反应快,队伍在没乱之前就稳定了下来,看着天隐将护卫调派得井井有条丝毫没有慌乱,卡萨巴不禁连连点头,心想“看来大兴果然人才辈出,兴许磨砺个几年,这位万俟队率就是新一代名将了”。欣赏归欣赏,卡萨巴还是对天隐产生了戒备,刚刚那一手徒手接箭无论力道的把握,还是时机的判断,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而且先前对付“老鼠兄”时天隐显露的身法,快得实在超乎想象。 像这等智勇兼备之人,卡萨巴自忖即便放眼整个草原,也难以寻得一二,一旦放任其成长起来,怕是会成为九宏的心腹大患!看看身旁紧紧贴着自己的尤提兹,此时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不安的神情,小小的身子也有些发抖,卡萨巴心头莫名地产生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怒火,暗暗发誓,一旦抓到袭击的人一定不能轻饶! 另一方面,卡萨巴直觉地感觉,车外正在布置防御、指挥搜查的年轻队率,总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劲敌,要不要寻个时机将其除掉?但自己到盛京前难保不会再受到袭击,虽然自己留有后手,但有这样一个人才在身边还是能安心许多,要不想些办法将其招致麾下? 卡萨巴在车里天人相斗,外面的天隐却没功夫胡思乱想,眼见日头西倾,天黑之前必须离开苍云山,否则一旦被暗处的敌人趁机包围,后果将难以想象! 不多时,刘大彪、阿鱼等人回来了,皆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原来方圆百米之内除了自己一行人和“老鼠兄”,再没发现一个人影,那支木朴头箭会是谁放的呢? 天隐听完汇报,转头一看,被捆成粽子的“老鼠兄”正像一只毛虫般在地上拱,似乎想要趁乱逃走,二话不说一脚踏在“老鼠兄”后背上令其动弹不得。 “刚刚放冷箭的是什么人?” “小的、小的不知!” “真的不知?” “真的,真的!小的要是知道,哪能不告诉军爷啊。” 天隐闻言,脚尖用力一挑,轻轻松松地将“老鼠兄”掉了个方向,让其正对向镇西关护卫充满杀意的眼神。“老鼠兄”一看那人手里银亮的环首刀,心里“咯噔”一下,刚刚消掉的冷汗又涔涔地流了下来。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带着你也是个麻烦!” 一听天隐有意把自己交给刚刚那个要砍了自己的人,“老鼠兄”差点没吓尿裤子,落在这个军爷手里或许还能九死一生,要是到了那群身穿亮银骑兵铠的人手里,可就是十死无生了。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军爷,你行行好,放小的一条生路!” “刚刚放冷箭的是什么人?” “小的、小的确实不知道啊!” “嗯?” 见天隐脸色一变,“老鼠兄”赶忙接道:“小的一直是独来独往,确实不认识那帮强人啊!” “那帮强人?那帮强人是什么人,把话说清楚!” “是、是,那些人也是苍云山里的,但小的与他们可是绝无瓜葛的!” “他们是什么来头?” “小的只知他们是六七年前来的苍云山,后来陆续又来过一些,平日并没见过他们‘干活’,他们没来找过小的,小的、小的也不会去触那个霉头,主动找他们的麻烦。” “他们有多少人?” “小的不、不清楚,小的平日是躲在苍云山东南的山洞里,那些人是在北面的林子里,小的只知道他们人不少。” 看来苍云山中确有蹊跷,另有一伙强人,但听“老鼠兄”的意思这些人平日里还算安分,为何今天会对着自己一行人突然下手,而且他们人应该不少,己方刚刚因为“老鼠兄”的缘故折了不少人手,为何这些人只是放了一箭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天隐想不通,索性不再去想,暗处的敌人最可怕,只要天黑前离开苍云山,这些人若还是想加害自己一行人,就势必得露头。在开阔地上明刀明枪对上,己方有九宏骑兵,还有操练多年的步兵曲精兵,未见得会吃亏! 现在只有一件事得马上解决,就是怎么处置眼前鼻涕一把泪一把、跪地求饶的“老鼠兄”。虽说他伤了人命,但一来自己本就和镇西关的人没任何感情,二来自己实在没法眼睁睁看着这个山贼被乱刀砍死,不如就这么放了他;可是放了他又怕他刚刚没有说实话,其实他是跟放冷箭的是一伙的,一旦获了自由去通风报信,自己保不准就出不了苍云山了。 “军爷,军爷饶命啊,小的再也不敢了!”老鼠兄见天隐面色变幻不定,知道自己可能还有救,“小的一定洗心革面,以后专心伺候老娘,再也不下苍云山了!” 天隐一听这话,觉得奇怪,“你一直生活在山里?” “小的自出生起就跟老娘相依为命,平日栖身在山东南的山洞里,最近老娘得病,小的又抓不起药,眼见老娘一日日病重,无奈之下,才打起了军爷的主意。小的再也不敢了,求军爷开恩!”老鼠兄说着说着已是泣不成声,小眼睛里流露出的悲痛,与跟刚刚讨饶时的恐惧截然不同,联系先前他脑袋缺弦儿般的打劫“壮举”,或许事情果真如此。 百善孝为先,而且天隐很小就成了孤儿,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朦朦胧胧的娘亲,所以“老鼠兄”的话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弦。若说刚刚还有所犹豫,现在天隐真的是有心放“老鼠兄”一马了,可是周围镇西关的士兵阴沉着脸,若是自己就这么放了这个山贼,怕是会种下芥蒂。以现在的情况看,前路或许不会太平,若是因为一个山贼跟镇西关的闹翻,一定会大大削弱己方的实力,实在是得不偿失。 “你杀了人,杀人当偿命!”镇西关的士兵听天隐如此说脸色变得好多了,个个憎狞地看着跪在地上的“老鼠兄”。 “小的、小的知罪”,老鼠兄一听天隐的说话,知道自己这次是逃不掉了,“只求军爷能容小的安顿了老娘!” “当啷——”老鼠兄见到一个东西滚到自己面前,拿起一看,竟是一锭白银! “拿着去抓药,安顿好老娘去云城官衙伏法!” 老鼠兄愣住了,“军爷、军爷,肯相信小的?” “好男儿生于天地,当以信义为重,你若肯发誓我便信你!”天隐说着手掌用力,震开了“老鼠兄”身上的绳子。 老鼠兄闻言极为激动,紧紧攥住银锭,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军爷如此待小的,小的绝不敢有负军爷!”言毕,窜身消失在茫茫树林中。天隐见其走远,用天门关特有的手势示意刘大彪,刘大彪会意地派出一个人跟上了“老鼠兄”。镇西关的士兵见此也无话可说,此时他们也知道周围应当还有埋伏,天隐这是用欲擒故纵之计引埋伏之人现身,保自己平安,实在是无可厚非的。 不过,镇西关的士兵要是知道天隐心中的真实想法一定会气得跟他拼命。若真是如他们所想是去找埋伏之人,区区一个人岂不是白白送死?其实天隐根本就想放了那个山贼,他刚刚那个手势的意思是“速回云城报信,请求援手”,刘大彪正是明白此中含义,才只派了一个人。天隐此时也不知道,“老鼠兄”说的确实是实话,但却没有信守诺言。他安顿好老娘后没有去官府自首,而是去寻了天隐,也恰恰因此,歪打正着救了天隐一命。 天隐见镇西关的士兵默许了自己的做法,放下心来,另派了两个人护送伤员返回,一行人重又上路。 因为急于在天黑前出苍云山,是以所有人专注赶路,并无人说话。天隐在马上默默地看着自己抓下的木朴头箭,越看越觉得熟悉,越看越觉得像天门关操练时用的箭,难道那些人是天门关的?但也没道理啊,如果那些人是天门关的为何藏在苍云山中这么多年,又为什么在暗处放冷箭? 还有一点令天隐想不通的是,苍云山就在云不羁眼皮底下,若说他没注意到“老鼠兄”及其老娘的存在倒有情可原,但一帮身含武艺之人在苍云山生活这么多年他会不知道?莫非那些人与云不羁有什么渊源,是以云不羁放任他们在苍云山上游荡? 若真是如此,那云不羁究竟想做什么呢? 第三十章 暴雨将至 如前所述,天底下没人能知道云不羁在想什么,也没人知道他准备做什么的,除了一个人,那就是云府的老管家,云常。 这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家此时正匆匆赶向云不羁“孙儿”的房中。一进门,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原本云天隐所在的床上赫然乱淋着黑红的血液,而云不羁却在那里嘻嘻地笑着,好像看到的并非恐怖的一幕,而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哈哈,老常,我说什么来着,那活王八会来暗害我的孙儿,看看,果然来了!” “老爷,这是”云常对云不羁“孙儿”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不理解床上的血是从何而来。 “这是一种警告,意思是随时可以对我的孙儿下手,想藉此叫老爷我心中恐慌、惴惴不安,从而犯些错误,好叫那姓胡的钻了空子!” “老爷,那我们?”云常其实知道云不羁接下来会怎么办,只是深知自己老爷的脾气,还是用疑问的语气说出较好。 云不羁哈哈笑着,越笑越厉害,竟然笑疼了肚子。好不容易喘了口气,缓了一下,云不羁开口道:“既然活王八想跟老爷我玩心眼儿,我自然得配合一下咯,总不能让他唱独角戏吧?” “可是,老爷,继续放任胡公公,到最后会不会难以控制?” “老常,你怎么总是这么紧张兮兮的,老爷我这几十年来可曾输给过那活王八?” 云常仔细地想了一下,回道:“确实没有!” “那不就得了,姓胡的从前赢不了,现在赢不了,将来依然赢不了!” “老爷英明。”云常看着情绪高涨的云不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云不羁当真是连风军侯都甘拜下风的“面皮功夫”祖师爷,当即心安理得地应承下来,“哈哈哈哈哈哈!老常,这算你说对了,老爷我一贯都很英明,这次作戏更是要做足!明儿早上对外面说,就说我的孙儿因惊吓过度病重了,老爷我焦急万分,无心处理政务,这几天不去官府了;然后再放出些风声,就说我对于意图暗害我孙儿的黑手还没有头绪,仍在追查中,叫那个活王八得意一阵吧。” “是,老爷。” “还有,那姓胡的已经派了人手赶到九宏,去向穆恩库克询问国书的事了,老常,你说该怎么办呢?” 云常闻言,一反其平日的和善,面露凶色道““中途拦截,毁尸灭迹!” “这可不是个好办法啊,你拦一个,姓胡的就能派十个,拦十个,他就能派一百个,此法终究还是被动,可有其他办法?” “抢先一步,派人赶在胡公公的前面跟穆恩库克谈妥,坐实国书上的内容。” “穆恩库克跟大兴打了一辈子,没少吃亏,可谓是苦大仇。如今在二王子的治理下,这些年九宏实力大增,他肯在形式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心甘情愿地俯首称臣?就算他肯,老爷我还不肯呢,九宏降了,咱们吃谁喝谁去?而且天门关、镇西关、沙林关的将士又怎么办?牺牲了无数袍泽的生命,跟九宏硬撼了近百年,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和了,就算我肯,他们肯吗?就算他们肯,那些埋骨他乡、血染沙场的英灵肯吗?” “这” “老常,我不是说过么,天道不可违,不要总想着强行逆转什么,很多时候只需顺其自然,结果反而好的多。所以,老爷我这次,还是将计就计!” “敢问老爷如何将计就计?” “姓胡的愿意派人去就派,你说穆恩库克听了国书的事会如何?” “一定是勃然大怒。” “然后呢?” “可能盛怒之下就会举兵犯我边疆,百姓自此又是不得安宁了!” “九宏来犯对我们是有好处的,之前我不是说过处理好九宏来使一事会有大笔银钱入账么,这钱就是穆恩库克出的!” “老爷何出此言?” “九宏来犯,天下俱是同仇敌忾,谁还会提加赋的事儿?况且老常你也曾是天门关的,难道不知以天门关将兵的实力,活捉几个九宏将领是一点问题也没有,而能被活捉的草包杀了多可惜,拿去跟穆恩库克换些碎银不是更好?如此一来,此消彼长,到头一算还是咱们赚了!” 看来天隐的感觉还是很准的,云常果然出身于行伍,竟然还曾戍守于天门关,想来与天门关将士应该有些渊源。果然,云常略加思索便点点头,“确是如此,但不知老爷可否想过,一旦两军对垒,胡公公会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我军横加干涉,并藉此获取兵权?” “依皇上对他的宠信看,姓胡的阉人掌兵也不是不可能,但想插手我云家军那是毫无可能的,除非军中出现内鬼,所以从现在起,加强戒备,同时排查可疑人物,不要留下任何隐患!” “是,老爷!”云常行礼后便退下了。 云不羁一个人静静地想着什么,不一会儿便皱起了眉头,看起来竟是在发愁,只见其口中喃喃道:“我虽然留了些后手,但也希望不要到那个地步,有些事还是永远不要发生为好!”若是云常还在屋里,见了云不羁此时阴翳的脸色一定会大为惊奇,任谁也不会想到,一向信心满满、嬉皮笑脸的刺史大人竟也会有发愁的时候! 其实,云不羁发愁并不是没有道理,几十年的权力斗争使他明白,在这个黑色的漩涡中是不会有永远的赢家的,有的,只是一种平衡。若是掌握了这种平衡,便可以在这漩涡中自如地浮沉,可一旦出现了变数、打破了平衡,纵然没有永远沉没,也会失去很多珍贵的和不应失去的东西。 纵观历史的发展轨迹,不难发现,能够打破权力平衡的变数,无非是来源于内外两点。就大兴的现状而言,内部的变数一在百姓,百姓如水、朝廷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是百姓最终不堪重赋奋起反抗,大兴就会像云不羁之前所说,“陷入历史的轮回,逐渐枯萎而死”。 内部的另一变数在胡公公,此人心思歹毒、被仇恨所控,皇上又偏偏宠信于他,是以胡公公具有常人所不具有的能量,此人可以以天子之名行一己之事,倾天下之力打击云不羁。没有人知道,当胡公公陷入彻彻底底的疯狂,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若说外部的变数,在一般人眼中,只有一个,那就是九宏。九宏的可怕之处在于顽强的生命力和强悍的战斗力,虽然受自身环境所限,时时被饥荒威胁,但仍必须承认九宏具有影响大兴走向的力量。 尤其是现在,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在“草原智者”卡萨巴的英明治理下休养生息了五年之久的九宏,究竟可怕到了什么地步;若是加上休屠王穆恩库克的愤怒,九宏会瞬间变成一张张满的巨弩,当这雷霆的一击挟着破风之力袭向大兴,会产生怎样的结果,“草原智者”卡萨巴不知道,胡公公不知道,就连似能预知未来的云不羁也不知道 如果一定要说有谁知道将来的结果,那就只能是草原王穆恩库克了。 第三十一章 九宏传说 宏,在九宏语中意为“人”,所以九宏就是“九人”的意思。据传说,草原上原本是遍布野兽、渺无人烟的的,后来从九宏圣山上降下九位神祇,分散到草原的四面八方,创立了自己的部落。所以九宏其实是由九个部落组成的,西边的山戎、鬼戎,东边的义渠、余无,位于中部的燕毫、大荔、荤粥、猃狁和楼烦。楼烦部位于草原的正中央,在九宏圣山下,故世代草原王都是从楼烦部的苗裔中选出。 到了穆恩库克的父王丹格兹克这一代已是第六代草原王,穆恩库克还有一个哥哥巴斯,原本正常选举,是轮不到穆恩库克继承草原王的,因为巴斯比他更勇武善战,也更英明睿智,甚至品性也更宽厚仁德,巴斯在草原上的声望是穆恩库克难以望其项背的。 丹格兹克也为有巴斯这样的儿子感到骄傲,曾多次明确表明支持巴斯即位。可惜,巴斯在攻打大兴宓州时俘虏了一个大兴罪臣的女儿,并与之坠入爱河。草原之人是神的后裔,怎么能与低贱的南人通婚,况且还是一个被流放的罪人的女儿? 巴斯想要与异族女子结姻的事情令全草原为之哗然,也使丹格兹克极为震怒,但是巴斯毕竟是草原百年来难得一见的、智勇双全的英雄,丹格兹克甚至将复兴草原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了他的身上。所以丹格兹克顶着众人的压力,给了巴斯一个赎罪的机会——亲手杀死那个异族女人!照此做,巴斯就依然是草原无可置疑的英雄,依然是众望所归的第七代草原王! 巴斯拒绝了,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他的老阿爸,丹格兹克绝望了,穆恩库克却充满了希望,他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趁丹格兹克伤心之时,穆恩库克猛进谗言,终始丹格兹克做出了令其后悔一生的决定——处死巴斯和那个异族的女人! 数百名悍勇的草原战士围困了巴斯整整三天三夜,终趁其力竭将其捕获。当被五花大绑的巴斯出现在穆恩库克眼前时,穆恩库克第一次露出满意的笑容。他的哥哥压制他太久了,从小到大自己都只能是哥哥身后的影子,受万人瞩目的永远是巴斯,自己不论如何努力都只能看着巴斯的背影,听着所有人对巴斯的赞美、对自己的不满“为什么、为什么巴斯永远比我强?”、“为什么、为什么你们眼中永远只有巴斯?”、“为什么,明明我也是父王的儿子,为什么你们都不肯给我一个机会,哪怕一次也好?” “哈哈哈哈哈哈!巴斯,聪明如你,也没想到有一天会落在我的手里吧?”穆恩库克看着浑身血迹斑斑的巴斯,突然觉得生活是那么的美妙,就像久旱的草原迎来了甘甜的雨露,穆恩库克心中惬意极了。 “穆恩库克,我的弟弟,让我离开吧!” “噢?我智勇双全、民心所向的哥哥,草原的英雄巴斯哟。走到这一步只能怪你自己不好,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父王的身边还有我,我会扛起复兴草原的大任的,你可以安心的去见大地女神了!” 巴斯见穆恩库克一心想除掉自己,却毫无意外的神色,依然用浑厚的声音说:“穆恩库克,你是我的弟弟,难道你想我的血染红你的双手吗?” “有何不可?哥哥,你应该觉得欣慰,因为你不必在草原的人民面前接受惩罚,感激父王的仁慈吧,令你可以像个英雄一样去见我们的祖先!”此时的穆恩库克已经激动至极点,面色也因亢奋而变得血红。 “穆恩库克,你可知道,为何草原上从没有父子相杀、兄弟相残的事情发生?” 穆恩库克闻言一愣,好像的确没有这种事情发生,莫非是个罕见的巧合? “我的弟弟,你听好,九宏的九位先祖是圣山所孕育,自然便是兄弟;九个兄弟建立起九个部落,缔造草原的兴盛。为防止九宏因内讧而走向衰败,先祖们发下了毒誓,若草原的子孙互相残杀,必会引发天谴,彻底地毁掉九宏的一切!” “为何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你不是怕得胡言乱语了吧?哼,亏的还是草原的英雄呢。”穆恩库克出言讥讽,显然并不相信这种奇闻怪谈,九位先祖的毒誓?自己身为草原王的儿子都没有听说过,显然这些话是巴斯为了多苟延残喘一阵编出来骗自己的。 “这是天谕啊,我的弟弟,只要心中有草原就能在风中听到女神的低语。” 心中有草原?别说笑了,自己的心中当然应该有自己,也只可以有自己,只有这样,自己才是穆恩库克,而不是巴斯的影子!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只要杀了英雄,自己就能成为英雄! 听啊,我的心中只有这样的声音,我的哥哥,你走错了路,怨不得我,不过我倒是很感激你呢,因为你可以使我成为草原的英雄,成为第七代草原王!看啊,我的战刀已经开始兴奋,我的血液已开始沸腾,我的灵魂已开始高歌。英雄的战鼓,总是为胜利者鸣响的,这一次,是你输了,我的哥哥! 看着穆恩库克扭曲的面庞和他手中颤抖的战刀,巴斯知道,他已经没有时间了。默默地合上眼睛,面色依然安详,满是血迹的身躯依然稳固,似乎巴斯即将面对的不是死亡,而是新的开始。 “我的哥哥,那个诱使你背离草原轨迹的异族女人呢?既然你为了她可以舍弃一切,我总是要尽些弟弟的本分,送她陪着你上路!” 那个洁白如云朵一样的女孩儿吗?她应该已经走远了吧,带着我的生命,好好地活下去,永远不要回到草原,在这里你只会成为偏见和仇恨的牺牲品!巴斯笑了,因为那个螓首蛾眉、巧笑嫣然的倩影又一次浮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儿,为什么你的花圃里种着杂草?我明明是个杀戮者,为什么你不怕,不怕浑身是血、手舞战刀、面目憎狞的我?为什么,你愿意跟生于草原、长于草原、野草一般的我在一起? 巴斯想不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他甚至至今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了这个奇怪的女孩儿与自己的父王、与全草原为敌。但是他从没后悔过,尽管父王怪他、弟弟恨他、草原上的人不理解他,甚至那个女孩儿鲁莽的弟弟仇视他,他也没后悔过。 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有无人可敌的武力?不是;那是因为有出类拔萃的智慧?不是;那会不会是因为百战百胜、带领草原走向兴盛?也不是。那会是什么原因?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从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无怨,亦无悔! 所以,此时的巴斯依然是个无可争议的英雄,穆恩库克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恨,恨巴斯始终强于自己;他恨,恨巴斯即便输了也还是英雄;他恨,恨自己始终无法成为英雄。恨有时是很强大的,它可以蒙蔽一切,令人失去理智,做出为人所不齿的事情。 手起、刀落,巴斯挂着安详的微笑、带着烙在心中的倩影,去了永远宁静、永远幸福、永远翠绿的草原。留给穆恩库克的,只有永远难以开解的恨和挫败,他永远没有机会令草原的英雄向他低头了。 丹格兹克在巴斯死后陷入了深深的愧悔之中,未过多久便随着骏马的嘶鸣声魂归圣山。终于,踏着金色的鲜血,穆恩库克走向了梦寐以求的宝座,成了第七代草原王。穆恩库克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几乎将整个草原翻了个遍,却始终没能找到那个延续巴斯生命的女人。 巴斯的死,还给穆恩库克带来了恒久的噩梦。每当他进入梦乡,总会看到鲜血淋淋的巴斯在瞪着自己,不断地说着“天谴”、“天罚”。一次又一次,在梦中惊醒,一次又一次,冷汗浸湿衣服。 第三十二章 云之碎片 没人知道穆恩库克是否害怕了,只知道他逐渐变得冷酷、残暴、敏感,甚至能够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而将亲生儿子丢去喂狼。穆恩库克原本并没将巴斯的话放在心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心中越来越觉得不安。直到最近,这种不安达到了顶峰,是以他没经仔细考虑就把尤提兹送去了大兴,而后又同意了卡萨巴随行。 起先,穆恩库克没有想太多,只当卡萨巴挂念弟弟。但昨天见到大兴胡公公的信使,得知了国书的事,他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来人,把白音宝力格叫来见我!”白音宝力格是穆恩库克的军师,也是卡萨巴年幼时的老师。原本穆恩库克甚为倚重卡萨巴的头脑,还将“草原智者”的称号赐予了他,但现在卡萨巴去了大兴,已经没人可以给穆恩库克指点迷津,是以他想起了很久未见的军师,白音宝力格。 “拜见大王!” 见白音宝力格恭敬如昔,并未因长时间被冷落而表现得不快,穆恩库克感到很是满意。当下拉过他在一旁坐了,将国书的事和卡萨巴与尤提兹前往大兴的事一并说了,希望他能解答自己的迷惑。 “不知您觉得那里不妥呢,我的大王?” “为何我九宏的国书被递至了大兴,我这个草原王却一无所知?” “国书一向由二王子卡萨巴保管,若是他动的手脚,大王您没发觉也实属正常。” “不可能,卡萨巴是高傲的草原王的儿子,是我最为倚重的‘草原智者’,怎么会私自动用国书?又怎么会恬不知耻地想要向大兴臣服求和?”穆恩库克说到这里已经气得双手发抖,怒眼圆睁。在他看来,私动国书还没什么紧要,但竟然用国书向宿敌大兴摇尾乞怜,这真真是奇耻大辱,真真气煞我也! 白音宝力格竟似没有看到穆恩库克的愤怒,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如此看来,应当就不是二王子做的了。毕竟二王子呕心沥血数载,才将草原经营得欣欣向荣,他没有任何理由将自己的心血白白送给大兴。” “倒也有理,那这件事会是谁做的呢?”穆恩库克急于知道谁是幕后黑手,这个人必须为折损草原人的荣耀而付出代价! “一般说来,能够接触国书的人,或是身份显赫、身居要职之人,或是二王子身边的人。只有这两种人才有可能在大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送出国书。” 看来有必要好好请查一下卡萨巴身边是否有图谋不轨的人了,也有必要仔细排查一下大贵族中是否有居心不良的,一旦找到,绝不手软!穆恩库克暗暗在心中发了狠,算是暂时解决了一个问题。 “如果卑鄙的南人以此为凭据,要求我九宏俯首称臣,该如何是好?” “那要看大王心中的想法了。” “此话怎讲?” “大王想和,那就和;大王想战,那便战。一直以来,草原王的意志就是整个草原的意志,故一切在于大王。” “和,是绝对不可能的!战,该何时战、如何战?” “大王是否对现下身在大兴的世子和二王子有所顾虑?” 那个早该葬身狼口的小子倒是无所谓,可是卡萨巴无论如何要平安归来。但既然自己给了那个小子世子的身份,就不好让外人知道自己厚此薄彼,所以穆恩库克只是点点头算是回答了白音宝力格的问题。 “那就可以等待世子和二王子归来,再作打算。” 若是依大兴胡公公的意思,世子就等同于质子,极有可能一生都回不来了,自己难不成还一辈子不跟大兴开战?只要卡萨巴回来就成了。 “若是那时开战,是否合适?” “世子和二王子本月十五号会到达大兴盛京,若是快马加鞭,二王子当可以在下月月初赶回我九宏。”有些话白音宝力格没有直说——如果你不在意世子的生死,那时就可以发动战争了。 不过穆恩库克显然听出了白音宝力格话中的意思,不住地点着头,而后又皱起了眉头,似乎想到了什么。 “大王不必担心,十月是丰收之际,且天气尚未转冷。那时攻打大兴,粮草可以就地解决,是以毫无问题;而且不论战事是否对大王有利,只要在冬季来临之前退回九宏,大兴就只能望洋兴叹,拿大王毫无办法,想必那时就会主动向大王求和了!” “照你说来,十月当是个不错的时间。但若是攻打大兴,该选择哪里呢?” “回大王,大兴宓州虽在千里兵墙之外,但却北有镇西、天门、镇北、东海四大雄关的兵力戍守,南有万俟四部虎视眈眈。是以,宓州不可妄攻。” “不可妄攻?那就还是要攻宓州?” “正是,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历来大王征战都集中在了大兴苍州沿线,是以无人会想到大王竟然会突然改攻宓州,此时攻打宓州,正是合了出其不意这一点。” 白音宝力格不知为何,似乎十分赞同与大兴一战,竭力为穆恩库克出着主意。穆恩库克只当他在尽军师的本分,也没多想,继续问道:“攻其无备呢?” “这就要看大王您怎样运作了。” “喔?” “大王之前所说的那个胡公公,深得大兴皇帝宠信,又有求于大王。何不藉此好好地利用此人一番?” “他肯为我们所用?”穆恩库克的声音显得有些厌恶,他心底里是瞧不上胡公公的,因为阉人放弃做一个完整的男人,这是草原之人无法理解的。 “此人连宓州都肯让给大王,这般丧权辱国的事都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呢?为今之计还是要先弄清此人的目的究竟为何,一旦得知,大王就可因势利导,为九宏争取莫大的利益!” 看来还是要等啊,不过白音宝力格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道理自己也是懂的。穆恩库克虽然有着难以抑制的好战欲望,明白此时更应该耐心等待,做充足的准备。其实在卡萨巴的经营下,草原这五年来已经积蓄了一股可怕的能量,估计这次可以狠狠地打击大兴了,若是战事顺利,也许可以立下草原百年来未有之功绩。那时,自己就是无可争辩的英雄了,最重要的,如此一来,巴斯所说的“天谴”就只是濒死之人的呓语了! 穆恩库克心情突然变得很好,挥挥手屏退了白音宝力格,想着现下如何找出擅动国书、使九宏受辱的罪人。即便心中在想着残暴的事,穆恩库克也在笑着,不过他却没有注意到白音宝力格也在笑。 白音宝力格笑,自然是他的心情也很好,只是不知道是因为重又得到穆恩库克的注意,还是因为战争一起自己这个军师又会有用武之地,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只见他出了金帐,策马急速走远,待金帐已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中,便从袖中取出一只信鸽,在它的脚上绑了一块绢布,不知上面写了些什么,也不知是要送给谁。只是见洁白的信鸽振翅一飞,就如云朵的碎片,随风飘向了东南的远方 第三十三章 草原佳酿 草原有两宝,一为骏马一为鹰。马之极品当为日行千里、滴汗如血的“汗血宝马”,鹰之至尊当属翱翔九重、全身似雪的“雄库鲁”。传说十万头鹰中只有勇敢、智慧、坚忍者才能得蒙神赐,用九宏圣山上的万年积雪重塑神髓,成为鹰中之神——“雄库鲁”。 ”搏风玉爪凌霄汉,瞥日风毛堕雪霜”对神鹰英姿的描述可谓精准传神,雄库鲁平日在青空中飞翔,只有在捕食的一瞬才会疾驰而下,用锐利有力的双爪牢牢地制住猎物,而后双翼一张,重又回到白云之上。百年来竟无人见过有猎物能够从神鹰的爪下逃脱,传说只有拥有天空和白云颜色的生灵可以得到雄库鲁的庇护,拥有自由穿行神鹰领地的资格。 白音宝力格放飞的信鸽很幸运,能够成为白云的一角,是以高高在上的神鹰听任她穿越自己的领地,静静地看着“天边的云”飘向遥远的南方。 当时百姓发信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送至驿站,由驿卒分发至目的地;一是使用信鸽,将信绑在信鸽的腿上放飞。前种方法是寻常人家用的,费用低廉,但耗时长久而且并不稳妥,因为驿站向来以官府的文书和军文为重;后者是富贵人家常用的,一只训练良好的信鸽百分百的可以将信件送到接信人的手上。最关键的是,驿卒晚上是要投宿沿途驿站的,信鸽则可彻夜飞行,直到完成任务。 信鸽可以做驿卒之不能,一方面是训练使然,另一方面很有可能是身上并无银钱可以投宿客栈,而且也不能燃起篝火露宿在外,无奈之下,只好用此权宜之计。 天隐等人不能飞,又刚刚经历一场恶战,晚上是要休息的;这一行人身上银钱是不少,但苍云山脚边的小村里没有客栈,为了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安全又不能分开借宿在老乡的家中,是以只能在村边安营扎寨。 露宿在外最重要的就是燃起一堆篝火,既可以抵挡夜里风寒,又可以驱逐暗行猛兽。柴火不缺,旁边就是苍云山脚的林子。可也不能用军刀砍柴吧,至少镇西关的士兵是绝不肯用自己精制银亮的军刀做这种粗活,又自恃身份不肯去问村里的人借砍柴刀;九宏的骑兵一是言语不通,二是进了村子肯定会引起恐慌,总不能让堂堂九宏二王子做这种事吧;阿鱼是在村子里长大的,知道如何跟老乡打交道,刚要进村却被刘大彪拉住了。刘大彪还是对刚刚镇西关的人对天隐出言不逊耿耿于怀,而且现下又身怀从阿鱼那里强抢来的护身法宝“洒金花”,看谁今晚喂蚊子! 天隐看着刘大彪不怀好意地拉住阿鱼就知道他想看戏,可是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就在一旁,而且刘大彪毕竟也是为了自己跟镇西关的怄气。无奈之下,只好摇摇头,一个人去了林子,选了些碗口粗的松树,也不管上面是否有刺,抬腿便踢。 “哐!哗——”,一棵树拦腰折断,如是再三,天隐踢断了数颗松树。有头野猪被突然倒下的松树吓了一跳,没头没脑地向“入侵者”冲了过来,却被天隐灵巧地避了开,“当——”,硕大的猪头结结实实地撞在树上,是以天隐又多了一棵可以做柴火的树和一头晕厥的可以做晚餐的野猪。 天隐看了看自己踢断的树,用手握紧树干,自上而下用力一捋,大大小小的枝桠便纷纷掉落在地上;剥了枝桠,天隐握紧拳头,算好距离,猛出数拳,光秃秃的树干就裂成了长度几乎一致的几段。 这一切,天隐只用了不到两刻钟就完成了,伸手招过了下巴已经掉在地上许久的刘大彪和阿鱼,要他们把野猪和“劈好”的木柴搬走。这次阿鱼和刘大彪倒是极有默契,走进了齐齐瞧向天隐,发现他的手上连一丁点损伤都没有! 刘大彪一边搬着木柴一边后怕,就凭这几手,当年队率要是真被惹火了,自己不是跟那头野猪作伴,就是变成了手里的柴火。不行不行,找机会得问问队率是怎么练的,一般人要么身法快,要么力道狠,怎么队率可以兼而有之?还有,既然队率有这等骇人的武力,怎么从没见过他出手伤人呢,对不怀好意的自己是、对出手狠毒的“黑虎”是、对来路不明的“老鼠兄”也是,就是这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野猪,也是它自己撞晕的,真不知道队率是怎么想的。 觉得后怕的可不仅仅是刘大彪,曾对天隐大为不敬的镇西关士兵也深感震惊,怎么天门关里这么年轻的都有这般能力,怪不得出了一柄空荡荡的刀鞘,没看到他佩带任何武器,这个人本身就能成为凶器!幸好他脾气好,否则自己现在就躺着回云城了。 身上一激灵,镇西关的士兵们也赶忙去帮手。九宏的骑兵要保护世子和二王子离不开,但也在一旁满怀敬意地望着天隐,草原人凶悍、高傲,但也是重英雄的。卡萨巴心情就没那么好了,先前的犹豫又涌上心头,如果就这么放任这个可怕的少年成长,九宏怕是不会有好日子过了,一定要找个机会除掉他,就算用有损草原荣耀的卑鄙手段也在所不惜!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令人惊奇,天隐竟然从腰带里摸出了两片火石、一小袋盐巴巴、一小包调料,手法极其娴熟地生起了火,并将已经收拾好的野猪架在上面烤了起来。卡萨巴一时间看糊涂了,这个自己视为大患的少年究竟是来做护卫的,还是来旅游的,怎么身上什么都有? 不一会儿,肉香便飘入了众人的鼻中,引得大家肚子里的馋虫大声叫好。 哎呀呀呀,队率这也太、太贤惠了吧?俺将来要是找个婆娘,得像队率这样的!刘大彪胡思乱想着,但又觉得不对,怎么能拿队率跟婆娘比呢?大不敬,大不敬,真是大大不敬!赶忙从自己的心头驱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实也是不得不集中精力,出手晚了,香喷喷的肉可就没了,哎哎,阿鱼,你那么胖往里急什么啊,怎么动作比俺还快?气死老子了,老虎不发威,你拿我当病猫是不? 可怜的阿鱼,难得发挥一次,就被刘大彪“无情”地压了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肉离自己越来越远,一双胖胖的手在空中无力地挥舞着,在黑夜中抒发着对逝去的野猪肉的哀思 “想不到万俟队率还考得一手好肉,不错!”卡萨巴的那份任谁都是不敢抢的,是以他现在正满意地吃着手下递来的肉,跟天隐闲聊起来。 “小的时候一个人过,就会了”,天隐自从父母逝去后就过着无家可归的生活,睡过破庙,住过树洞,偶尔也窝在别人家的柴房里。为了活下去,他学会了很多生存的技巧,比如生火、比如烤肉,天隐身上随时都会带着火石,所以那时在鬼洞他才可以点起火把。看着手中的火石,天隐不禁笑了,想起了那时一起探险的伙伴,也不知雪儿是否还好,虎子还能不能变回原来的模样? “嗖——”迎面飞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天隐下意识地伸手一接,原来是一只酒囊。 酒囊不会自己飞来,卡萨巴朗声笑道:“有肉,自然不能无酒,天隐你不尝一下草原的佳酿么?” 第三十四章 森吉德玛 “多谢二王子!” “嗯?不是说了叫卡萨巴就好吗,这可是你犯了错,来来来,罚酒吧!” 天隐看着面前毫无威严的九宏二王子,不觉有些哭笑不得,只能捏着鼻子狠灌了一口。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一股强烈的灼烧感猛烈地侵袭,呛得天隐瞬间脸色通红,不住地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草原的烈酒就像性子烈的野马,哪儿那么容易驾驭?” 天隐看着卡萨巴得意的神色,就知道他是故意的,不过自己不胜酒力倒是真的,一口就有些晕了,看来草原的酒不仅烈,劲道也很足。 “队率,你这太怂了吧!”刘大彪也拿着一只酒囊,与天隐不同,正大口大口地牛饮着,面不改色心不跳,引得周围九宏的骑兵一阵叫好。继而,刘大彪又跟一个草原的汉子对上了,两个人面对面地开喝,好像嗜酒的人是没有任何语言障碍的。 看着刘大彪狂放的样子,天隐不禁摇摇头,可别喝多了误了任务。 “你们大兴不是最为讲究礼仪、等级极为森严么?怎么你的手下敢这么跟你说话呢?”卡萨巴根据自己以往的认识,觉得刘大彪对上官的态度有些不可思议。 “天门关不讲究这个的,平日里都头以下的军官都是跟士兵们同吃同住的”,天隐仔细回想了一下在天门关的生活,“大家都是兄弟,平日里一同操练,将来上了战场一起杀”天隐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天门关守的就是九宏,那上了战场不就是,九宏的二王子就在面前,这样说可是有些失礼了。 卡萨巴倒是没在意天隐最后的那句话,兄弟么,难怪天门关的战斗力最是强悍,手足之情可是能够激发超越极限的战斗力的,这是冷冰冰的军令做不到的。 “你上过战场?” “来天门关五年,只打过土匪。” “怪不得,哈哈哈哈哈,怪不得你对付那个山贼手法那么娴熟!”一听天隐还没经历铁与血的洗礼,卡萨巴放心多了,一头没舔过血的狼是成不了气候的,心情不由得也稍有好转。 “我不喜欢战争。” 这句话使卡萨巴一愣,继而觉得十分好奇,“噢?那你为什么留在天门关,又练得一身不凡的武艺?” “我没有别的去处,而天门关有兄弟在,自然就留下了。至于武艺,在天门关天天操练,人人都很强的。” 对于天隐的话,卡萨巴只相信一半,天门关怎么可能个个都像这个年轻队率这么强悍?要是如此,九宏早就并到大兴版图中了。 “那你不喜欢战争又是从何说起?” “应该没有人喜欢战争吧?” 这种想法太天真了,卡萨巴略含讽刺地跟面前的少年人说:“为何没有?战争对于大人物们可是有利可图的,每一次战争,都会有人谋得更大的权力,有人攫取更多的财富,也有人获得平常时候难以得到的荣誉。” “战争会死人,死人就会有人悲伤,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权力、财富、荣誉,不要也罢!” “战争怎么可能没有牺牲呢?你不觉得为了国家、为了信仰牺牲自己,对于战士而言,是一种崇高的幸福吗?” 天隐闻言竟隐隐有些愤怒,声音也不觉提高了,“死怎算是幸福!即便是也是苟且活在战场之外的人恬不知耻地说辞吧!没有人,生来就应该牺牲自己,即便是为了国家,即便是为了信仰。国之本为民,若是为了国,自当是所有人民为之奋斗,只靠几个人的牺牲难道不是一种自私吗?信仰非是与生俱来,总是有人宣扬才有,难道为了别人的说辞就要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弃之如敝履吗?平平安安活下去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铁与血浇灌出来的,只能是恶鬼之花!” 听着天隐激烈的言辞,卡萨巴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应对。饶是“草原的智者”也从没想过没有战争的日子,甚至因为战争,自己永远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得到的,只是对另外一个人刻骨的仇恨。自己的老师,白音宝力格,即便身为九宏的军师,也是轻易不主张发动战争的,甚至连草原人视死如归的气度也没有,所以渐渐被穆恩库克冷落。 此时周围原本正在拼酒的众人听到了天隐的声音,不知发生了什么,全都静了下来看着卡萨巴和天隐。卡萨巴见状,挥挥手示意没事,场面便立刻又热闹起来,一些九宏的骑兵开始围着篝火,挑起粗犷、雄壮的草原战舞。刘大彪不会跳舞,但也不肯示弱,一边甩着酒囊,一边扯起破锣嗓子,吼起不知是哪里的调子,虽然刺耳,但配上篝火与战舞,竟也有别样的韵律感。 “卡萨巴,看一看他们,难道不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吗?” “有些事,不是你我能够决定的!”卡萨巴想起自己正在进行的计划,也许眼前这些开心的人再不会有机会在一起拼酒抢肉,再见面时已是战场厮杀,你死而我活,想想与眼前截然相反的情景,自己又何尝不觉得痛心呢,只是,有时自己是无力的、身不由己的。 “但有些事,是你我可以改变的!” “你为何会如此痛恨战争呢,你应该没有上过战场吧?” 是啊,自己为什么会没来由地痛恨战争呢?战争对于自己而言应该是极为陌生的,应该是毫无感觉才对,但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的心中总是有一个声音,痛诉着、悲泣着、惋惜着,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对战争的厌恶与痛恨。久而久之,自己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种想法,一听到战争就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 不对啊,之前的声音应该是自己的“破刀”发出来的吧,现在那把刀应该静静地躺在秦府的储物柜中,离自己很远很远才是,怎么自己还是能听到这个声音呢?天隐突然觉得有些事,可能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那把“破刀”一定还藏有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你总不会是因为痛恨,所以痛恨吧?”卡萨巴见天隐久久不说话,便以为他只是少年人脾气。 “我心中有个声音告诉我,战争会给人难以磨灭的痛苦!” 卡萨巴闻言一窒,不再说话,只是示意旁边人为他取来一个奇怪的琴——身长约三尺,上有木制马首,方柄,槽椭而下锐,凿空纳弦,绾以两轴,左右各一,以木系马尾扎之。 “这是我们九宏特有的乐器,马头琴”,卡萨巴说着,自顾自地拉了起来,琴声圆润、低回婉转。接着,卡萨巴便用沧桑、低沉的声音和唱了起来: 从那弦子的一端生出美妙的乐曲嗬,从你的内心里倾吐出温存细语嗬,想起了你的聪明智慧,啊,森吉德玛纵然提着黄金的水桶,何处寻觅。真叫人痛苦,森吉德玛。 生的比那东海的水还要清澈嗬,如果能在人世上获得再生,啊,森吉德玛但愿我们能在一起自由生活。啊,真叫人痛苦,森吉德玛。 生的比那碧海的水还要清秀嗬,想起了你的聪明才智。啊,森吉德玛就是从青春盼到衰老也毫不怨尤。啊,叫人痛苦,森吉德玛。 生的比那潺潺流水还要清秀嗬,想起了你的聪明灵巧。啊,森吉德玛今生不能相聚来世也要同欢。啊,真叫人痛苦,森吉德玛。 尤提兹看到哥哥拉琴,便走过来坐在卡萨巴的身旁,托着小脸听了起来。卡萨巴看到尤提兹,脸上浮现出温柔的微笑,但不知为何,天隐却觉得卡萨巴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哀痛与愧悔,一如自己心中的那个声音,两相共鸣之下,天隐再也忍耐不住,眼泪不由自主地滴落下来 第三十五章 庙堂之高 古语云: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意思是说边疆的防御,应该谨慎地防守一定疆界,防备敌人偷袭的事情发生。如此一来,即便有了战事,也不会有任何祸患。 大兴天德五年九月三日,在苍州刺史云不羁的要求下,耗时二十余日,镇守天门关的云家军彻底地巩固了城池防御、清查了武库军备。墙体外侧加水平木椽若干层,墙身用砖石修补包砌,个别城墙还用糯米灰浆重新砌筑。城顶外侧加砌垛口,内侧砌女墙。墙身每隔数丈筑突出的马面,马面上建敌楼,城顶每隔十步建一战棚。 兵武库更换陈旧兵器、箭矢,增加大量火油、抛石机、床弩;粮草库增运了云不羁不知从哪里调度来的口粮与牧草,还有大量的蔬果生肉。城外则在原有的羊马墙和护城壕基础上增铺一条拒马坑、一道鹿角木,在防线之间又铺设了大量的蒺藜和拒马枪,赫然便是防范骑兵来攻,而骑兵最多的,就是北方草原遍布的九宏了。 粗略算来,仅凭现时天门关的布防、兵力、粮草器械储备,即便九宏十万大军压境,云家军只守不攻,轻轻松松也可耗上半年。只是现在并无任何迹象表明,九宏会在短时间内来犯,是以云不羁突然加强天门关防务的行为使得朝中百官引论纷纷,有赞同苍州刺史未雨绸缪的、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有紧张万分高呼云不羁图谋不轨的,当然,也有浑水摸鱼暗下黑手的,能做到这一点的,放眼朝中,也是寥寥可数。很不幸,“活王八”胡公公就有这样的能量。 这些天来,胡公公听从“文胆”文谦正的建议,死咬国书有假,并说有小人耍弄阴谋、万不可被轻易蒙蔽云云。这朝中有这种能力的真小人不就是你胡公公么,百官也知其与苍州刺史云不羁有宿怨,又恰好因此事胡公公无暇顾及加赋和强收“防灾银”的事情,便也由得“活王八”搅浑这潭水。 天门关突然增强军备,可给了胡公公一个大好的机会,使他可以合情合理地弹劾云不羁“意欲不轨、危害社稷”。可惜,闵老相公平时虽是纸糊木菩萨,对胡公公的胡作非为不闻不问,但一旦想对云不羁不利,闵老相公是绝对会出手的。 开始时,有大鸿胪梁文恕助阵,闵苍是稳稳压制胡公公。然而有一天夜里,梁文恕的宅子突然莫名其妙地发了大火,梁府上下数百口人竟无一逃出,全都被燃了两天两夜的冲天大火化成了灰!此事在朝野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活王八”使的手段。大鸿胪梁文恕为人正直谦和,虽不算知交甚广,却也没有得罪过谁,只是那日和闵苍合伙令胡公公极为难堪。若说谁能如此心狠手辣、冷酷无情,连梁文恕刚刚满月的小儿子都不放过,直接灭了梁府满门,只有“活王八”可以。但苦于没有证据,贵为大兴九卿之一的大鸿胪梁文恕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掉了。 既然百官都能看出此事是胡公公所为,而又无法扳倒圣眷正隆的“活王八”,那梁文恕的死就是一种警告,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警告。朝廷百官多已到了壮年,谁不是拖家带口、儿孙满堂?虽然苍州刺史云不羁的人缘不错,虽然胡公公的无法无天人神共愤,但又有谁有这个勇气与胡公公针锋相对,谁又敢保证自己不会步了梁文恕的后尘? 是以,在百官出奇默契地沉默中,闵苍渐渐力有不逮,被胡公公占了上风。对于大兴而言,此时当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胡公公一摆脱闵苍的压制,记性便好了不少,加赋与强收“防灾银”之事又被重新提起。此次又与上次不同,这一次是以殇帝令谕为名,给地方大小官吏下了死命令,十月十五之前,必须将全部款项押解进京,否则——胡公公只是“哼”了一声,但仍吓得有关官吏一身冷汗。 见再无人敢与自己作对,胡公公可谓是春风得意、威风八面,原本煞白的脸现在更是只能看到鼻孔了。看到闵苍独木难支,此时不乘胜追击,更待何时?所以这天早朝,胡公公重新开始攻击云不羁“图谋不轨、意欲拥兵自重、分疆裂土”,总之是什么死得快就往哪儿上贴。 “以咱家看,这事儿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么,那云不羁定然是没安好心,意欲对圣上不忠!” “不知胡公公何以说出此话?”闵苍虽然处于下风,但三朝元老的气度仍在,不紧不慢地问着已经问烂了的问题。 “闵相公,您不会是老糊涂了吧?那云不羁名为苍州之刺史,实际却是割据一方之藩王,而现在更是有势而无恐,公然武装起实为其私人部队的云家军,这不是想要谋反,又是什么?” “敢问胡公公,戍守边关的军队更换军械、加固城防,难道不正常么?” “难道正常么,苍州有三关,天门、镇西、沙林,为何云不羁不是全员更换军械、巩固城防,偏偏只在天门关上做文章,而天门关的守军又偏偏是他的云家军?” 闵苍闻言不禁笑了,“哈哈哈哈!这胡公公可是有所不知了,沙林关自建成之时起就是为了抵御西北的黄沙,说白了就是防止沙漠南下的堤坝,除非九宏可以飞过万顷黄沙,否则是根本不需要构建城防的;镇西关就不必说了,因为互市的缘由,其城池构造与布防是三关中最为坚固严密的,其守军的装备也是三关中最精良的;所以说到底,天门关是唯一极有可能被九宏袭击却一直为避嫌而没有用心建设的边关!不知胡公公是否同意老夫的说法?” “哼!谁不知道你闵相公的小儿子闵洪成现下是天门关的监军刺史,就是为了摘清闵洪成,你也得这么说,何况,咱家没记错的话,相公的二女儿还下嫁给了云不羁的义子吧?咱家就有些想不通了,相公口口声声说云不羁清白,可是因为这惊天阴谋也有闵相公的份儿?只不知云不羁许给了相公什么好处?” 胡公公这话说的有些过分了,先前编排云不羁就是主观臆测多过真凭实据,但也还算能沾上边,但闵老相公谁不知道是三朝元老,对大兴最是忠心耿耿。可是,梁府的灭门惨案仍然历历在目,自己是在是不想步其后尘啊。 看着朝中百官各怀心事、深有顾忌的表情,胡公公更为得意了,接着阴阳怪气地说了起来,“噢——咱家明白了,镇西关的校尉是相公的大儿子,天门关的校尉是相公的女婿,苍州的刺史是相公的亲家。相公这盘棋下得妙啊,丞相做了三朝肯定是倦了的,力保云不羁是假,想要藉此更进一步才是真吧?” 活王八不愧是活王八,能坑人的时候是绝不会放过的,几句话直接将了闵老相公的军。此时若是自保,必定要与云不羁撇清关系以求清白;若是继续力保云不羁,怕是直接就坐实了胡公公的说法,与云不羁必定是有什么默契在的,即使有百口也难以自辩了。众官一想到自己的同僚又要倒下一个,不禁纷纷摇起头来,大有兔死狐悲之意。 可是闵苍却毫不着急,踏前一步,对着坐在庭上还不明所以的小皇帝深施一礼,朗声道:“陛下,臣闵苍现年六十有六,为官四十余载,历经三朝,一向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今却被奸人污蔑,臣情知只要袖手旁观,自然可以自保,但臣却不忍我大兴因小人当道而自毁长城!是以,臣以大兴命官之清誉担保,苍州刺史云不羁是断断没有反意的” 第三十六章 一着不慎 闵苍这番话说得感人至深,庭中百官闻言纷纷点头,胡公公见势不妙,赶忙打断闵苍的说话,“闵大人,说话可是要讲究真凭实据的,没有证据,仅凭‘大兴命官之清誉’是不够的,咱家还可以以侍候皇上数载的忠心与忧国忧民的人格担保,云不羁一定是有问题的!” 忠心?人格?这两样要是连你胡公公都有了,那全天下就没有小人了。百官闻言想笑,但看着胡公公惨白的脸上浮现出的憎狞表情又生生忍了回去,是以现在庭上的氛围跟百官脸上的表情一样,极是奇怪。 “胡公公既说有真凭实据,但不知所谓的‘真凭实据’究竟是什么?”闵苍仍然说话,仍是不急不躁,似乎完全无视了胡公公刚刚喷出的致命毒药。 嗯,这个老家伙黔驴技穷了,看咱家不好好痛打一下落水狗,今天你跟云不羁一定得统统完蛋!胡公公心中想定,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咱家一直所说的不就是真凭实据么,好端端的云不羁突然布防,目的为何?难道不是准备揭竿而起、裂土封疆?” “胡公公问得好,苍州刺史此时加强城防是想做什么呢?” “闵老相公若是患有耳疾,不妨就此致仕回家、颐养天年如何?云不羁的用心已是尽人皆知,相公为何故意装糊涂呢?” “如此,敢问公公如何判断军队布防的目的为何?据本官所知,胡公公自入宫起,就是内侍,而后得蒙圣恩,做了中常侍,平日是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竟不知公公何时起对军政也有独到的见解了,而且公忠体国到了可以替代大司马的地步,大兴能有公公这样的‘忠臣’真是万民之福啊!” 胡公公一听闵苍明褒暗贬的话,心里咯噔一下,看来还是太过得意,犯了“宦官不得干政”忌讳。不过看看皇上似乎没什么反应,胡公公又放下心来,赶忙转换话题,“多谢闵大人谬赞,咱家做这些个,也都是为了皇上,为了大兴,是以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云不羁之流结党营私、图谋不轨!” “敢问胡公公,天门关可是大兴五大雄关之一?” “是。”闵苍该不是老糊涂了吧,这种问题都问得出来?胡公公未疑有它,如实地回了话。 “五大雄关除沙林关外,其他的俱有北抗九宏之职责,公公可是知道?” “咱家当然知道!” “既有御敌之责,巩固防务、加强军备难道不正常,何以被公公说得如此不堪?” “与九宏对峙又非在此一时,为何在并无战乱征兆之时增强武装,不是谋反又是什么?” “公公又是如何知道并无战乱征兆呢,九宏历来是不宣而战,而马上又要进入秋收时节,虽然九宏已有五年未来犯边,但谁敢保证今年仍不会来呢,公公敢以性命担保?” 胡公公当然不敢打这个包票,他自己正谋划着煽动一场战争呢,但这话肯定不能为外人道。而且自己要想个办法扭转局势,不对啊,如果闵苍有这种杀手锏为何不早使出,非要等自己把他逼到死路才用,闵苍是太自信了,还是太不把自己放在眼中了? 其实闵苍也是兵行险招,他一直用的是“乱”字诀,把场面搞得越乱越好,胡公公的打击面越广越好。胡公公虽是在宫中呆了数十载,耍阴谋在行,搞政治就嫩得多了,至少跟闵苍这个混迹官场几十年的老油条是远不在一个层次的。闵苍在等,等胡公公陷入混乱,等胡公公犯下致命错误,虽然有皇上的庇佑动不了他,但自己的目的是保下云不羁。只要胡公公犯了错误,自己就能达到目的! 胡公公此时也在想,怎么样能证明九宏是不会来犯的呢,只要能证明这一点,云不羁就死定了,连带着闵苍也会载个跟头。如何证明呢,对啊,自己不是找了使者来大兴缔结和约了么,这就是铁证啊!哈哈哈哈哈,看你个老东西是怎么死的! “闵大人真是健忘啊,前些日子不是有九宏国书递交,说明意欲遣使谈和?闵大人也应当记得,此时九宏的世子和二王子就在路上了吧?难道九宏会在这个当口悍然发动战争,全然不顾世子和二王子的死活?” 就是这句话!闵苍等的就是胡公公这句话,看来这次赌对了!只见闵苍面色一轻,哂笑道:“公公这些天不是死命地说九宏国书所言的假的么,而且还说此为‘九宏声东击西之计’,想要趁我大兴疏于防范之时大举犯边,至于来使的世子和二王子,肯定是‘有了全身而退的方法’。而且,公公还竭力说服陛下赋予你戍边之权,莫非公公都忘了?苍州刺史的所作所为不正与公公的想法不谋而合么,难道公公也是‘准备揭竿而起、裂土封疆’?” 胡公公闻言不觉一窒,糟了糟了,自己怎么会忘了这茬儿呢,明明应该是自己听了文谦正的话借国书有假之事搞混了水,不仅除掉了梁文恕,强硬地推行了加赋令和增收“防灾银”,还把闵苍搞得灰头土脸。自己一直是稳占上风的啊,怎么会、怎么会,到嘴的肥肉就这么没了? 胡公公心中焖的透不过气,他实在想不明白,怎么搞着搞着云不羁和闵苍,就把自己搞进去了呢,不行!我不服!我不服!我不服! 其实胡公公现在认个栽也没什么,仗着有皇上宠信,就说国书的事和天门关的事是自己的推断、全是为了国家着想,打个哈哈,耍耍无赖,谁也拿他没办法,若是足够无耻,给闵苍赔个不是,以闵苍的身份资历定然是不好再追究的。等此事风平浪静,再在背后捅刀子,又有谁能管得了他胡公公? 可胡公公做惯了赢家,习惯了百官对他唯唯诺诺,若是有人不顺他的意,就下黑手搞掉,梁府的灭门惨案就是个典型。偏偏这个闵苍,自己一直就动不得,趁着没了梁文恕的助力,眼看自己就要一举压垮最后一个敢对着干的人,怎么就犯了这种要命的错误呢? 胡公公不肯放开,又实在想不明白,气郁于胸,只能两眼一黑,活活气晕了过去。胡公公今天被人抬下去,明天还能站上来。但今天的败阵却使百官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也令自己最大的弱点暴露了出来。可以说今天没能压垮闵苍,胡公公便亲手为将来埋下了祸患的种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其实今天的事原本是算不上什么大事的。无怪前人常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这边闵老相公虽然扭转了局势,今天算是保下了云不羁,但却并不轻松,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胡公公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政治手段,而是暗下黑手。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自古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看来自己以后须得处处小心、时时提防了,最紧要的,就是加强人手戒备自己的宅子,防火措施也需做得万无一失。 胡公公处心积虑地算计闵苍,闵苍也不得不绞尽脑汁地见招拆招,正是: 偶得乐而后有忧,偷得利其后存害。 真小人时常戚戚,高洁士难得自在! 第三十七章 手足之情 若问大兴现时哪里最乱,肯定是朝廷,先辩九宏国书真伪、再遇苍州紧急布防、后有梁府灭门惨案,中间还挤着空隙被“活王八”硬是推行了加赋令和向各地强收“防灾银”。虽然胡公公被闵苍绝地一击打得晕了过去,但只要没死,明知是危国害民的事儿,其他大小官员还就不敢不做。 本来大兴的机构就多,人员也冗杂,做事效率就低下,这下又加上了“心不甘情不愿”,与“加赋令”直接有关的官员处理政务的能力立刻降至了最低,连带着间接有关的也怠起工来。官府之中自古便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好的不出门、坏的传千里”,这下可好,大兴国都盛京自建国以来头一次被全面消极怠惰的情绪笼罩。不仅官员如此,百姓也是如此,连平日活泼欢快的孩子都不笑闹了。 这种情况其实也好理解,胡公公晕了,朝廷乱着,百官乱,可以,也没人能管;盛京乱,却是万万不行,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哪个都知道此理,故当机立断,下了戒严令,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身着银甲、手执宝剑的执金吾士兵巡逻,禁止百姓随意出门,更严防有人趁势作乱、作奸犯科。 如此一来,盛京的治安倒是达到了建制以来的顶点,但却失去了一直以来得生气。加之捕快仍在搜寻梁府一案的疑犯,不时地闯入民宅,抓捕一些“可疑”的人,搞得盛京百姓鸡犬不宁、神经紧绷,大人不敢喘大气,小孩儿也被管得死死的,是以,表面上看起来,盛京被浓厚的消极紧张气氛包裹住了。 但要说所有人都是如此,也还是有例外的,比如驿站的驿卒和飞舞的信鸽就勤奋依旧,维持着国都与全国的信息通畅。尤其是飞翔的信鸽,数量远远多于往昔,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空飞舞离去,此场景看起来十分诡异,只是执金吾放的是不法之徒,捕快抓的是犯法之人,这些都不在天上,是以没人注意到数量远过于往昔的信鸽。 这些信鸽飞抵的都是大富大贵之家,也偶有飞向消息灵通之士的。苍州刺史云不羁消息很灵通,一直都是,这主要归功于云府豢养的良种信鸽。此种信鸽一天之内就可从云城飞抵盛京,所以在胡公公气晕之事还没传遍盛京时,云不羁就知道了。 只是此时,云不羁拿着信笺的手颤抖得厉害,口中不住地道:“文恕、文恕,不在了?”,眼中也没了往昔的狡黠之光,唯留一片混沌,瞳孔不住地扩张收缩着,斑白的两鬓随着脸颊不住抽动着。此时,云不羁好似老了数十岁,在岁月的压迫下颓废着、喘息着。 云常看着云不羁此时的样子,心中也很是难受,出言安慰道:“老爷,节哀吧,梁大人求仁而得仁,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哗——”,云不羁猛地挥臂一扫,几案上的文书、草纸、笔墨统统掉落在地上,留下一块乌黑的泪池,“什么死得其所?文恕是怎么死的?是被火活活烧死的!全家老小,一个不剩!为什么!凭什么!”云不羁此时心中翻江倒海般的痛,懊悔、惋惜、痛苦。 “老爷,节哀!”云常不知说什么好,只能重复这句毫无用处的话。 “节哀!节的甚么哀,我痛啊,心里痛啊,几十年的老友了,他、他怎么就落得了这个下场?是我的错,我不该养着那条毒蛇!这是天、天要罚我,为什么不直接找我,非要去找文恕!”此时云不羁已声嘶力竭,满面不自然的红晕,头上青筋暴突。 心中闷,很闷,心中痛,很痛,“噗!”,云不羁吐出一口鲜血,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云常见状赶忙上前,扶住云不羁。 “老、老常,你说我是不是个白痴?” “老爷,一向英明睿智!” “英明个屁!”云不羁又激动起来,只是此时声音已不能发得那么大,“我自作自受,我养虎为患,老天怎么罚我都不过分,可为什么偏偏罚我眼睁睁看着文恕一家就这么没了啊,这、这叫我怎么办,我心安理得地接受?我把一辈子的好友玩儿死了?英明睿智,我、我、我” 见云不羁又气郁于胸,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云常立刻轻拍云不羁后背帮其顺气。过了一会儿,云不羁又吐出几口鲜血,脸色才算转好,不似刚刚那般惨白。 “老爷,看开些!” “老常,我经历的事情不算少了,我输过,也赢过。不论是输是赢,后果都是我自己担着,从没连累过别人!而今,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文恕是我害的,我可怎么跟梁栋交待!” “老爷”说实话,云常跟了云不羁几十年,头一次见云不羁如此悲伤愤懑。 云常能理解老爷此时的心情,云不羁几十年前就与梁文恕的父亲梁栋是好友,可以说是看着梁文恕出生、长大、成人。梁文恕为官做人与其父很像,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正直清明,若说那里不一样,那就是少了梁栋的圆滑和左右逢源的手段。云不羁曾说过他“过刚易折、至察无徒”,果然,梁文恕因了品性过于周正,而朝中为官之人多多少少都存些猫腻,是以相处不甚愉快。不过看在其父梁栋的面子上,云不羁也私下四处活动过,加之梁文恕从未与人为恶,加官大鸿胪后,一心与外邦打交道,倒也轻松自在,也将其周正严谨、一丝不苟的性格发挥得淋漓尽致。 梁栋去后,云不羁与梁文恕引为忘年之交,一是为了保护梁文恕不被小人落井下石,自己的存在毕竟是个震慑;二是,云不羁无后,在他心中,自己看着长大的梁文恕与亲生孩子无异,若非梁文恕是梁家的独苗,云不羁甚至都动了过继来做自己儿子的心。 此次梁府惨案,给云不羁带来的痛心等同于失去至亲之痛,甚至犹有过之;也给云不羁带来前所未有的触动,对他一贯原则之触动。 缓了一会儿,云不羁脸色好了些,眼神也通透了许多,散发出异样的色泽,“老常,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报仇!” “什么方法?” “不择手段!”,没想到这种听来令人不寒而栗的话,竟然是出自一向老实温和的云常口中。此时的云常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浑身散发着说不出的凛冽气息,就如在战场上厮杀多年的猛士。 “姓胡的做得太绝了,休怪我不义!云常,活王八派来的人,不论何种目的,一个不留,统统让他们有来无回!” 异常的沉稳、不同往昔的威严,闻声,云常魁梧的身躯不由一震,发现从前的云不羁回来了,此时在他面前的已不是刚刚伤心欲绝、不知所措的老人,而是无往不利、所向披靡的苍州刺史——云不羁! “是,老爷!” “以我对姓胡的了解,他心黑是黑,手段狠是狠,但也一向是直接针对我的。此次他竟然知道从侧面刺我软肋,可见是有人指点的,找出这个人,他和他的家人,统统要给文恕陪葬!” “是,老爷!” “也是时候教训一下这头癞皮狗了,朝廷中,凡是跟姓胡的走得近的,利用咱们的力量和收集的把柄,能搞倒的,叫他们滚蛋!暂时动不得的,放出风声,叫他们夹好尾巴,老实点!老爷我倒要看看,没了狗腿子,这头癞皮狗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是,老爷!” 看着严肃紧张的云常,云不羁的脸色缓解了许多,拍了拍老管家的肩膀,“老常,派下面的人去,你不要露面,绝对、绝对要保证平安,那个时候的老兄弟,就剩你我二人了”,云不羁说着,情绪又激动起来,竟难以说下去。 云常知道“那个时候”跟云不羁一起扛过来的兄弟们,这些年来都渐渐老去、离开了。云不羁平日虽洒脱不羁,终日嬉皮笑脸,但那是因为他将痛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将一种名为“快乐”的东西做成了面具,戴在脸上;云常知道,刚刚短瞬间的爆发,其实是云不羁积压了许久的情感,猛然间宣泄了出来。这是真正的云不羁,脱下面具的云不羁。 云常觉得欣慰,之前他在担心,为云不羁担心,有些面具,戴得久了,就摘不下来了。没有人可以永远快乐,偶尔悲伤,才是真实;云常很高兴,尽管知道此时不应该高兴,但他就是难以抑制这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觉,因为云不羁仍然是真实的,仍然可以脱下面具,更因为,云不羁仍当他是兄弟! “会的,老爷,云常永远会伴随老爷左右!” 再无言语,只有两个老人,两个彼此引为兄弟的老人,任岁月叹息、压迫,兄弟之情永远顽强不倒 第三十八章 饱餐战饭 若说兄弟,先前天隐就说了,天门关的都是兄弟。之所以天门关可以做到上下皆兄弟,其他雄关却不能,即便条件更为优越、更讲究人情的镇西关也不行,是因为天门关最高的三个人——校尉秦忠远、骑兵曲军侯风逸尘、步兵曲军侯云雷雳就是有着过命交情的兄弟。 “将军,最近有必要这样搞吗?训练都不能照常了,再说咱这儿再结实,有镇西关那群怂包在,怎样咱们这儿也没危险吧?” “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再说这也是义父的要求。” “哎呀呀,将军,俺不是说这么搞不好,就是说,那九宏也不是呆瓜,怎么会放着镇西关那么软的柿子不捏,非啃咱镇西关这块硬骨头?” 云军侯竟然在动脑筋!最先发现这个罕见的事实的,自然是嗅觉敏锐的风军侯,只见他脸上挂着在云军侯看来“很是欠揍”的表情,用着极之散漫的语气道:“老云,你看,就连你都能想到的事,云大人会想不到么?” “你个混球,说什么!什么叫‘就连俺也能想到的事’,俺聪明着呢,俺这叫、叫‘城墙’,哪像你这个家伙四处显摆!”云军侯一急,把“城府”说成了“城墙”。 “老云果然聪明”,云军侯闻言,长满络腮胡的脸上浮出了胜利的笑容,不过秦将军却是在苦笑,风军侯什么时候夸过人啊,果然,风军侯接着便说,“我还是刚刚知道老云是城墙呢,若是对上了九宏,只要老云出马,一定是坚如磐石、稳如泰山啊!佩服,佩服,老云的存在,真是我天门关之幸、大兴百姓之福啊!” 云军侯虽然听得心里很舒爽,当又隐隐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看看秦将军努力憋着笑的样子,加上风军侯眼里不怀好意的神情,白痴也能得出“风军侯在坑人”的结论,对付这等“一脸欠揍相”的人,云军侯一向很有心得。 “呼——”,碗大的拳头挥了个空,风军侯猴子般敏锐的反应和灵敏的身法一向很令人头疼。 “喂喂喂,你个蛮子,别突然动手动脚的,很危险的好吧,万一伤到将军怎么办?”风军侯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云军侯打到,倒是很关心将军的“安危”。云军侯闻言,作势又要挥拳。 “好了好了,都别闹了!”将军发话可谓立竿见影,两人立刻老实了。 “将军,那混球太可恶,你得教训教训他!” “老云,你不是‘聪明绝顶’么,用你伟岸的‘城墙’关我个禁闭不就成了?”风军侯还不忘特意在聪明绝顶和城墙两个词上加了重音,气得云军侯直哼哼,脸色变得黑红。 “逸尘,你这可是伤了老云的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听说镇上的‘香满天’新做了一批火腿,你就称一只,外加几坛好酒,就算赔罪了,老云你看怎么样?” “将军怎么说,俺都没意见!”一听有好吃的,还是“香满天”的火腿,云军侯乐了。 你能有什么意见!风军侯眨眨眼睛,难以相信将军会这样跟云军侯“同流合污”坑自己,想到自己的荷包即将受到洗劫,不觉哭丧起脸,“将军,你可不能这样啊,我是真的很佩服老云的,真的在夸他,真的!” 看到云军侯此时看向自己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火腿型的光芒,就差流口水了,而将军又在假装“痛心疾首”的样子,风军侯只能认栽了。 将军见大餐有了着落,又怕以风军侯之智想出什么反悔的办法,赶忙岔开话题,“不过,逸尘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义父不会想不到这一层,那又为何下令这样做呢?” 风、云二位军侯听到此话,齐齐看向将军。 “这说明,义父有把握,一旦九宏来犯,一定会来攻天门关!” 虽说这种看法缺乏实证,但听起来也还算合理,只是云不羁是哪里来的把握呢? “自大兴建国、五大雄关落成以来,九宏几乎年年犯边,或是入侵宓州,或是犯我苍州,但是奇怪的是,九宏从没攻过镇西关,这是为何呢?” 将军提出的问题云军侯自是从没想过,但风军侯确实思考已久了,于是接上:“对此,我倒是有些解释,其一,天门关距云城较近,一旦被破,以九宏骑兵的速度,可直抵云城,若能一鼓作气破掉云城,就等于控制了苍州,倒是进退皆是有利;其二,从前人刺史云典开始,镇西关就充作互市之所,想必几十年来九宏的贵族得了不少实惠,若是攻了镇西关,互市必会停止,这绝不会是那群腐烂透顶的贵族愿意看到的;其三,镇西关守军多由朝中官宦子弟组成,一旦有失,九宏就等于跟整个大兴卯上了,虽说近年来大兴国力在胡公公的努力下‘蒸蒸日下’,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倾全国之力,未必拿不下九宏。是以纵观利弊,天门关就成了九宏的首选。”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风军侯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也许云不羁与九宏有过什么默契,茶马互市可不是说开就开的,云不羁必定与九宏的大贵族有些渊源。只是,这种话好说不好听,实在不想让将军听到自己说出这种等同于暗示云不羁私下通敌的话。 将军听了风军侯的话,觉得甚是有理,不住地点头。看看身旁的云军侯,也在点头,就是不知道他是因为认为风军侯说得有理,还是认为火腿配美酒是正配。 “既然如此,防务就必须趁此机会大加巩固,现在城外器械布置好了,城墙也算加固完毕,但内部还不算整修完毕,尤其是士兵的心理和意识。从明天起,所有的操练以城外实战为主,加大强度,越真实越好!” 将军的言下之意就是,真刀真枪,受伤算倒霉,能做到多严酷就多严酷。五年无战事,即便是老兵,也难保不松懈,何况这些年来加入的新兵?毕竟操练越严格,真上了战场,保命的可能就越高。 “云军侯!” “有!” “去整顿步兵曲,明日开始与骑兵和同演练阵法!” “是!”云军侯颔首行礼,而后离去。 “风军侯!” “在!” “去称火腿,还有沽酒,今晚我们饱餐战饭!” “哈?” “不要担心,骑兵曲我会亲自去整顿,记住,火腿一定要是‘香满天’的,不得有误,速去速回!”将军说着留下满脸挂着“难以置信”表情的风军侯,老神在在地走向了骑兵操练场。 不管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今晚的晚饭是不能含糊的,这也是天门关的风格之一! 第三十九章 苍云山脚 走着,慢慢地走着,娘亲在牵着我,好温暖。娘亲,我们要去哪儿?娘亲,娘亲,慢些走,等等我,等等我!水,水,好大的水,娘亲救我!天隐觉得胸口好似被一块巨石压住,怎样也喘不上气,又动惮不得,眼前一片漆黑,不由心中大骇。 几番挣扎不得,只能由得浓厚的黑暗一点一点吞噬自己,奇怪的是,自己心头除去闷压并没其它感觉。没有悲伤,没有愤怒,没有不甘,没有恐惧,倒隐隐有着一丝丝希望,好像笃信一定会有人来救自己。 “你又来了么,你这娃娃真是奇怪啊”,熟悉的、苍老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好像每次自己陷入黑暗,这个声音都会响起,然后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在这种黑暗中,心中还能有希望,你认为会有人来救你?” 天隐想要回答,但被压得无法出声,不过那个神秘的存在倒好像听到了他心中的想法,“是吗,你的兄弟会来救你?不错,不错,曾几何时,老夫也是有兄弟的,很多。不过,他们都走了,一个一个地离开了”那苍老的声音好像陷入了无限痛苦的追思,沉默了下来,也给四处蔓延的黑暗染上了悲哀的色彩。 “你不属于这里,走吧”,好像每次都是这样,这个老者似乎并不欢迎自己,那还是离开比较好吧,可这个老人是谁呢? “娃娃,老夫并不知道自己是谁,好像在这黑暗中呆了很久、很久了。但你不能留在这里,除非,有一天,你也忘记了自己是谁!” 再无声音,但黑暗的前方有了一点闪烁的光,犹如风中之烛般在摇曳。那犹如实质的黑暗好似很怕这点点的光,不断地退却,不断地闪避,黑暗愈退,光芒愈盛。而后,天隐睁开了眼睛。 天边已泛白,清晨的鸟四处鸣叫着,在找寻倒霉的虫子,村中的野狗也在不住地嗅着,大概是想看看有没有啼累的公鸡可做早餐;闻着泥土的芬芳,感觉脸上潮潮的,许是被露水打湿了吧?多么美好的一个早晨,原来刚刚的一切都是梦境,可为什么那么真实,心口现在还是闷得很。 晃动脖颈,天隐找到了自己胸口闷的原因——一个大胖子实实在在地压在了自己身上,怎么可能不闷? 天隐一边感慨着自己身体结实,活着见到了早晨初升的太阳,一面伸手摇了摇还在熟睡的阿鱼,“阿鱼,阿鱼!起来赶路了!” “啊,啊?还早,俺再睡会儿”,阿鱼迷迷糊糊地,完全没搞清楚状况,还扭了扭肥胖的身子,似乎觉得自己的“褥子”很软很舒服。 本来天隐就被压得受不了了,阿鱼又扭上一扭。这下可好,天隐的脸直接变成了紫茄子色,不得不用仅剩的一口气叫着,“上操了!” 或许是天隐发出的声音过于尖锐,或许是天门关早操很是严格,总之阿鱼闻声一个激灵,立刻就以与身形不相符的速度蹦了起来,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天隐只觉胸口一轻,久违的空气传入了胸中,脸色不觉好了起来。 “阿、阿鱼,你怎么睡这边了?”在天隐印象里,阿鱼应该跟刘大彪睡在一边,什么时候跑来自己这里了? “万俟军爷,小的不是有意的,都怪刘大彪抢了小的的洒金花,半夜被蚊子咬得受不了,刘大彪又一身酒味儿,小的就、就凑到军爷这里了。”阿鱼说得一脸委屈,听这话也不难判断刘大彪是罪魁祸首,可就算自己“香喷喷”的,也不能当成肉垫躺吧? 天隐觉得十分郁闷,先是被从树上掉下来的刘大彪砸个结实,再是被阿鱼当成了“人肉褥子”,怎么跟他们在一起就没好事儿呢?再看看刘大彪,这也太不成体统了吧,竟然还睡得那么香,没看到九宏一行都起来了么? 天隐怎么看怎么觉得刘大彪此时撅着屁股、流着口水、面带猥琐笑容的睡姿太可恶,看了看四周,顿时计上心来,冲着阿鱼使个眼色,阿鱼立刻会意地进了村子。不多时,提了个木头水桶回来,看来是向农家借的。 刘大彪,这你怪不得别人,谁让你图凉快睡在井口边了,睡就睡吧,还把屁股撅的那么高。阿鱼在天隐的默许下,迅速提了满满一大桶水上来,冲着刘大彪高高撅起的屁股,“哗——”,一滴没剩,全浇上了。 此时虽是夏天,但过了夜的井水还是冰凉的,只见不知在做着什么梦的刘大彪受此刺激,一下子翻了起来,不小心又碰了受伤的地方,登时疼得小眼睛滚圆,差点眼泪都掉下来了。刚想叫骂一番,却发现天隐在瞧着自己乐,阿鱼手里还拿着“凶器”——木水桶! 队率俺不敢惹,你个混蛋胖子是死定了!刘大彪“嗷——”的一声,冲向了还在心中暗自舒爽的阿鱼。天隐见状,觉得毕竟自己是始作俑者,怎么也不好让阿鱼背黑锅,在说刘大彪强抢阿鱼洒金花,害自己被压了一宿腰酸背痛,捉弄一下也是应该,便用力咳嗽了几声。此招果然见效,刘大彪闻声立刻停住了。 “都别闹了,去做准备,辰时开始赶路!” “队率,你看这混账胖子,浇俺一身水,你可得为俺做主啊!” 看刘大彪小眼睛眨的很是可怜,天隐只好对着阿鱼道:“这个,阿鱼,你浇了刘大彪一身水,是也不是?”,说完还冲着刘大彪努努嘴。 阿鱼立刻会意地道:“军爷,是刘大彪太可恶,抢了小的洒金花,还让小的喂了一晚上蚊子!”说着也学刘大彪努力做着可怜样,大呼:“军爷可得为小的做主啊!” “刘大彪,你抢了阿鱼的洒金花,可有此事?” “这个,俺、俺是借、借一些,阿鱼心好,都给了俺,俺、俺这不感激这呢么?” 看着刘大彪上前捏着阿鱼的胖脸以示“亲热”,天隐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如此甚好!既然你们感情这么好,那还要我做什么主,都快去准备一下吧,一会儿要赶路。” 阿鱼一听,立刻欢快地扭着胖胖的身子走了,刘大彪就没那么“欢快”了,总觉得好像被天隐和阿鱼合伙坑了,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个子午卯酉,看天隐背着手离开了,自己只能认倒霉吧。先找个地方把裤子烘干再说,刘大彪就这样“湿漉漉”地进了村。 看着九宏一行人、镇西关士兵、阿鱼、刘大彪纷纷去做了准备,天隐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也许是此时还未上路,不用时刻紧绷着心弦,也许是清晨的一切都使人心神舒畅,也有可能,是眼前的村子看起来很舒服、很熟悉。 现在是夏天,这个时候玉米应该快熟了吧,好像棉花也快好了,嗯,水稻也应该开始种了。想着,天隐望向不远处林边的田地,只见一片五光十色,随风飘摇的银白,是已趋饱满的棉桃;仍略显青涩的高个子,肯定是玉米了,自己小时候饿得受不了就会去摘村外白发老头种的玉米,别看那个老头很老很老了,他种的玉米可是村子里最甜的,而且小孩子摘他的玉米,他从来都是慈祥地笑着,也不会舞着棍子赶他们走。 现在想来,自己那些年着实吃了老人家不少玉米,如果有机会再见,一定得谢谢那个好脾气的老人。不知这个村子的玉米甜不甜,咦?旁边还有金黄的向日葵!摘了花盘,把饱胀的瓜子取下,用火烘熟,可是顶顶好吃呢,又甜又酥。 有时,人一旦陷入回忆,从前的记忆就会如潮水般涌来,天隐就是这样,他不仅想起了村子的田地与作物,还想起了好多小时候的事情。 第四十章 小的时候 那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趁着黄昏,踏着篱笆的影子走,好像这样就不会迷路,就会有方向,虽然当时连在哪儿过夜都不知晓;也喜欢追着蝴蝶走,或者抓些蜻蜓,也许这样自己就能有对翅膀,就能在天空中任意飞翔,最重要的,可以永远追着太阳,那就不会有天黑,不会有寒冷,不会有噩梦;其实自己也蛮喜欢看月亮,看星星,不过那时有娘亲陪着,不用怕孤独,也有软软的床,暖暖的被,听娘亲说月亮上还住着一个漂亮的神仙姐姐,要是自己乖。姐姐就会给自己带很甜很甜的粘糕吃。 总之小时候,娘亲在的那些时日,就像画一样美好,还记得村里的先生教过一首诗: 儿童篱落带斜阳,豆荚姜芽社肉香。 一路稻花谁是主,红蜻蛉伴绿螳螂。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回村子,不过就算回了村子,娘亲不在了,其他人也不在了。昔时人已去,可还会有昔时之景? 想到此处,天隐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回一趟村子,将军不是说“村子里的人都下落不明”么?那就是说还有活着的可能,应该回去亲眼看看状况,也许有可能把大家找回来,虎子、雪儿、竹竿儿就都能回家了,那时田地里就还会有香甜的玉米、银白似雪的棉桃、香酥的瓜子,偶尔也还可以挖个红薯烤了吃 可是我呢,我还是一个没有娘亲的孤儿,还是得住在村外的破庙或是人家的柴房,我难道要就这样过一辈子?我、我也想有个家,我不想再是一个人,即便在梦里的黑暗中,我也知道会有个老人陪着我,只要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就有希望,就能安心!我要怎样做呢,怎样才能有个人,一起说说笑笑? 天隐突然觉得心中有些难过,莫名地难过,可能是因为自己从没有过真正的目标吧。当初将军问的时候,自己就是想回天门关,除了想劝一下万俟虎,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回了天门关,没几天就出了这个任务,护送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去盛京。那到了盛京呢,接下去做什么,回到天门关,继续一日复一日的操练,偶尔剿剿土匪,等到九宏来犯,或是就这样战死沙场,或是活下来以后再剿匪、上战场? 我并不适合这种生活,我喜欢看书,喜欢静静地想着连自己也不明白的事情,就是陪着巧儿玩儿,只要没弄坏云军侯的花,也是很快乐的。反正我的薪饷也攒了不少,这次任务结束就离开吧,先回村子看看,再去找大家,然后,然后该做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每每到这关键的问题,我都没有答案?天隐突然有些痛恨自己,恨自己无能,恨自己有太多太多无法解决的事情。 “军爷?万俟军爷?你怎么了?”阿鱼看天隐紧皱着眉头、握着拳头、喃喃自语,一脸的阴翳,不觉有些担心,赶忙上前询问。 天隐听到阿鱼的话,从回忆的漩涡里抽了回来,“没什么,想了些事情”,这些也确实不算什么。要是问阿鱼将来做什么,他无非是说找机会立些功、升个官,有钱了就成个家,安顿下来,种种田、养养鸡鸭猪鹅,也就了此一生了;若是问刘大彪,那一定是小眼睛放着精光,大呼“好酒、好肉、好婆娘”,有仗就打,活下来就活下来,仅此而已。 但这些都不是天隐想要的答案,人生于天地间,总有些事是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的,究竟是什么事,天隐头疼的就是自己完全不知晓,也不知道该如何知晓。 不过,就算他想不明白,逝者依然如斯夫,不舍昼夜,立刻就到了该赶路的时间了。 一行人重新上路,天隐在心中发愁,阿鱼在担心天隐,刘大彪倒是很开心、很快乐——镇西关的士兵被“老鼠兄”吓怕了,死活不肯再打前锋,口里说着“万俟队率武力高强,可担大任”就自觉地缩在队尾了,也没想过衣着装备如此精良光鲜的“尾巴”看起来会不会很怪异。镇西关的士兵没去想,刘大彪当然更不会想这些,也将自己差点被“老鼠兄”留在苍云山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反正自己做了前锋就好。 看着意气风发的刘大彪,天隐不禁暗自摇摇头,看来自己得加倍小心了,不可辜负护卫之责。可自己、阿鱼、刘大彪一共就三个人,如果敌人人多势众,一个冲锋,自己就算身法再好也难以护得所有人周全。 正想着,后方来人对天隐说九宏二王子有请,天隐无奈,只得驱马与九宏来使的马车并行。 “天隐,可知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儿?”卡萨巴一点没客气,省了寒暄的话直奔主题。 “先去冷水镇,整修一下就去渡头,横渡冷水江,之后便进了司隶界内。” 卡萨巴闻言眉头略微一皱,语气倒是没变,“为何不是先取道韬州,再东行进司隶?” “我接受任务时天门关的风军侯就是这样说的,具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风逸尘风军侯?” 听卡萨巴语气该是认识风军侯,不知他为何又确定一下,天隐只能如实答道:“正是。” “云雷雳云军侯近来可好?” 天隐被卡萨巴跨度过大的问题搞得有些糊涂,不是正问风军侯么,怎么又说上云军侯了?但有问就得有答,是以天隐回道:“一向都好。” “他还在种花么?” 天隐一听卡萨巴问云军侯是否在种花,眼前立刻出现了那日在秦府后花园,云军侯大发雷霆、自己差点与毛茸茸的大拳头来个“亲密接触”的一幕,不觉冷汗开始横流,脸色也变得有些不自在。 卡萨巴发现了天隐的异状,略一思衬,便问:“莫非你摘了他的花?” 这个九宏的二王子究竟是什么来历,怎么什么都知道?自己何止是摘了花,那根本就是毁了一片花圃,天隐不知该怎么回复卡萨巴,就捡了主要的说了,尤其是详细描述了一下云军侯硕大的拳头和刚劲的拳风。 “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如此,他还是那个样子啊!不过你也真是好运,竟然这样都没事!”卡萨巴大笑起来,似乎觉得天隐安然无恙是个天大的奇迹。 天隐被笑得面色通红,恨不能立即策马离开,但就这么离开了也太失礼了,是以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直觉比当时面对盛怒的云军侯还为难。但从卡萨巴的话里不难听出,他从前是认识云军侯的,而且对其还十分了解,这件事情还是得问清楚些,省得以后有人散发什么不利于云军侯、不利于天门关的流言。 “你从前来过大兴?”天隐觉得直接问会引起对方警觉,反而问不出什么,所以决定旁敲侧击、声东击西。 “你想问我是不是与云军侯熟识?”卡萨巴一句反问宣告了天隐计策的失败。 “是、是的!”此时天隐真觉得自己很是失败,竟然一下就被卡萨巴看出了意图,但看看卡萨巴此时的神情,好像在看着遥远的彼方,释放着淡淡的忧伤,一如追念离去的先人。 “很久很久以前,曾有故人与他相熟”,说完此话,卡萨巴立刻恢复了往日的狡黠、乐观,看着天隐的眼睛轻轻道:“放心吧,云军侯可是大大的忠臣、猛将,一直都是!” 第四十一章 白鱼淡虾 自离开苍云山脚,一路很是平安,全无山贼土匪打家劫舍之人,天上风轻云淡,地下草长马奔,一路顺风,天隐一行四天后到了冷水镇。 冷水镇,因毗邻冷水江而得名,盛产白鱼和淡虾,同时也因为拥有全大兴最好的渡口——冷水渡,使得天南海北的人纷集于此,很是一派兴旺景象。不过由于冷水镇更多的充作中转之用,即借由联通水路开通云城与大兴东南部的连接,所以冷水镇本身的商业不是十分发达,不过旅店酒肆倒是自渡头开始鳞次栉比、络绎不绝。 所以,天隐一行想找个旅店歇息休整很是容易,有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在,肯定是要找个“相称”的店住才好。这个“相称”其实就是够排场、够奢华,这种场所天隐几个苦出身的人如何能够知道,于是镇西关的纨绔们当仁不让,一番“考察”过后,选定了冷水渡旁最奢华的旅店——归云居。 之所以说归云居是最奢华的,是因为此处确非冷水镇最大的旅店,恰相反,归云居的规模只能算是中等偏小,客房只有十余间,其中还有几间被人住了去。所以,安顿好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再给镇西关的军爷“几间上好房”,天隐等人瞬间就可以住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了。 “队率,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忍,俺真是受不了了,那群怂包有这么金贵,就得住房间?凭什么咱们不是睡地上,就是睡柴房?”刘大彪的嗓门比他的眼睛大得多了,震得归云居地板直颤,也引来来来往往的侍者侧目。 天隐其实是无所谓的,说心里话他还真不习惯布满熏香、铺着上好绫罗绸缎、到处缀着不知是哪里产的宝石的房间,此外,房中的家具除了紫檀木,就是桃木,天隐觉得住这里面能不能睡着都是个问题,万一碰坏点什么,自己几年的积蓄可就打了水漂。 还不如睡柴房,一来小时候睡得多了,二来离马棚近,有突发事件可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反应。再说,归云居不愧有着冷水镇奢华之最的名号,连柴房也修得高大敞亮,柴垛码得整整齐齐,蓬松的苜蓿草还带着淡淡的泥土香味,全然没有一般人家柴房的土灰味和汗臭味,地上也被扫得干干净净。平心而论,这柴房除了没有床铺,其他的比一般农家都好太多了。 阿鱼看起来也很满意这间“豪华”柴房,用胖手不住比划着,看样子是在想晚上怎么铺个床,“军爷,俺看这里挺好的,俺从前在淼州时的房子比这个差多了。这里有柴垛,有草,铺一下很软的” 刘大彪一听阿鱼有“屈服”的意思,立刻不高兴了,没等阿鱼说完就又嚷嚷起来,“哎哎哎,阿鱼,这事儿不能这么说吧,咱这是出公差,花的是官府的钱,凭什么咱们就得睡这儿啊,咱又不是没钱,出去有的是店家,找几间房不是容易得很,是吧,队率?” 感情这刘大彪是在跟镇西关的怄气,天隐想打个哈哈就算含混过去了,“大彪,住哪儿不是住,明天就启程了,是吧?” “队率,话可不能这么说,这一路上那群怂包都干什么了?屁都没干,遇个毛贼都能折上几个人”,刘大彪越骂越激愤,彻底忘了要不是天隐出手相救,自己也得留在苍云山,“还不是队率出手,一个顶俩,把那毛贼办了,要不然,咱们能不能到这儿都两说呢!” 看来刘大彪是想那自己当幌子啊,天隐头立刻就大了起来,觉得自己小看了刘大彪,这位仁兄眼睛是小,可心眼却是不小的,只得说:“咱们做的就是护卫,抓个毛贼能算什么?”言下之意就是住这儿得了,那毛贼不抵归云居的房钱的。 谁知刘大彪愣是装糊涂,大手一挥,道:“队率,那群怂包不是说住上房里可以就近保护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么,咱们就找他们比划比划,谁拳头大谁‘就近保护’!俺一个就能把他们全撂倒,队率你就瞧好吧!” 看着刘大彪兴吐沫星子横飞,越说越奋,挥着拳头就想去找镇西关的士兵“理论理论”,天隐不禁在心中哀叹,怎么当时偏偏就选了这么个主儿呢? 恰在此时,阿鱼的肚子“轰隆隆”地响了起来,天隐一听,如蒙大赦,赶忙说:“咱们去尝尝这里的白鱼和淡虾,如何?” “好啊好啊,俺、俺早就饿了!”比起晚上住哪,阿鱼显然更为关心午饭吃什么。 “哪里做的比较好吃呢?” “要是在淼州,俺闭着眼睛都能带军爷去最好的店家,但这边,俺就不熟了。” 天隐看看“羞赧”的阿鱼,拍拍他的肩膀道:“咱们出去问问吧,大彪,你来不?” “队率,俺这不、这不”刘大彪小眼睛瞪得滴流圆,他想说这不是要去办了镇西关的怂包么,怎么突然就扯上吃的了呢,但看着天隐一付悉听尊便的样子,很明显是不准备管他午饭啊,这可是去吃冷水镇名产淡虾和白鱼啊,这、这,肯定还有好酒! 马上好酒好吃的,还是为了晚上住好房、错过好吃的,刘大彪心头做起了剧烈的交锋,最后伴着肚子强烈的抗议声,战斗宣告结束,“好酒好吃的”完胜! 天隐三人出了归云居,先前来的时候只顾着将九宏一行人安顿好,也没细看周围的环境。现在细细看来,才发现冷水渡比自己想象的大多了,高矮大小行船数以千计,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江面,离停船不远处又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包裹,其间的缝隙又被上下船只的行人、过客、力夫、船家占下了。 看着这番景象,天隐不禁好奇,这个样子船还能开得出去吗,那些人不会被挤到水里去?听说明天来迎接九宏一行人的是大兴最大的官船,这哪里还有地方靠岸了? “来来来!让让让让!借过借过嘞诶!”天隐退后一让,一个背抗一人大小木箱的力夫灵巧地从缝隙中穿了过去,大箱子竟然一点都没碰到天隐等人,引得几人啧啧称奇。 天隐其实还想多看看冷水渡,毕竟少年人,头回见到如此宽广的江面、如此巨大的渡头,一切都是陌生又新鲜的。可惜刘大彪和阿鱼是没这种雅兴的,心神老早就飘向散发着酒香和肉香的“神圣之所”了。 看着刘大彪和阿鱼两人馋涎欲滴、心神往之的样子,天隐不禁摇摇头,看来此二人不仅是活宝,还是纯正的“酒囊饭袋”!还真是不敢想象不带他们去吃“说好的午餐”,会有什么后果,天隐只得领着此时脑中一团浆糊,喂有美酒和佳肴的影子闪闪发光的刘大彪和阿鱼离开了冷水渡。 天隐第一次来冷水镇,人生地不熟,只能拦了个路人问了下,才知冷水镇里做白鱼和淡虾最有名的,当属百年老店——白宝堂。据说那里做的白鱼和淡虾堪称冷水渡一绝,不仅味香、型美,还颇具意境,令人食之不仅可以大饱口福、尽享眼福,还能有种如沐春风般的舒畅感觉,神奇至极! 刘大彪不管意境不意境,好吃这点是没跑儿,立即小眼睛冒起精光,照耀着身旁的天隐;阿鱼一向能吃,此时饿着肚子听到好吃的就在眼前,眼睛一瞬间竟比刘大彪还亮百倍!天隐被这四盏亮灯照的浑身不自在,一声令下,三人便浩浩荡荡地杀向了白宝堂。 要说这白宝堂,当真不简单,堂内宽敞亮堂,陈设朴实,既无雕栏玉柱,又没绫罗绸缎,但看起来就给人种心旷神怡之感。想来布置之人应是博学儒雅之士,将一切都做得恰恰好,增一分则浓,减一分则淡,光是坐在这里,已是极为舒坦的事了。 天隐就觉得很舒服,刘大彪和阿鱼也很舒服,只是此二位是因为看着面前香气扑鼻的食物舒服。既然来的是做白鱼和淡虾的名店,自然不做它选,所以天隐想都未想便点了五人份的,尽管如此,看着面前食指大动、蠢蠢欲动的两员“饭场虎将”,天隐立刻英明果断地加点了三人份。 所以,现在天隐面前的桌子上铺满了各色碟子与碗,虾倒是好认,那几盘黑漆漆的是什么东西,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白鱼”?还有那几盘面做的花是做什么的,摆着好看?而其,就算是讲求意境,赠的汤也太多了吧,粗略一算,竟有五六碗! 当然,这些疑问,天隐是不好问出口的,毕竟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展现自己的无知,算得上是一种罪过了。更关键的是,刘大彪和阿鱼已经开始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吃了起来,虽然面前有八人份的,但要是不尽快下手,照此架势,真未必能偷得一星半点。 “啊——呸!这是什么玩意,要咸死爷爷啊!”刘大彪一口把刚刚塞进嘴里的淡虾吐了出来,大口地喝了几口汤。 “噗——”,汤被刘大彪喷了一地,“我的娘嘞,这种狗屁东西也能叫汤,他奶奶的,这是给人喝的?” 第四十二章 不咸不淡 “啪!”一声巨响,桌子险些没震碎,还没待他人细想,而后传来的震天吼声又吓了人一跳,“小二,把你们掌柜的找来!快点!”竟然是刘大彪在发火,也不知什么事情惹到他了,非要找店家的掌柜不可。 一会儿工夫,身形富态、面带谄笑的掌柜就赶来了,抖了抖上等布料做成的衣服,正了正嵌着方形翡翠的帽子,开口道:“不知小店哪里照顾不周,让客官不高兴了,客官尽管指正,小店立刻改过!” 此话说得不卑不亢,加之伸手不打笑脸人,看着店掌柜满脸的笑容,刘大彪的气儿算是消解了一大半。 “你说说,这是啥,黑不溜秋的,俺点的是‘白鱼’,你这儿倒好,拿墨斗鱼糊弄俺!”刘大彪一边吼一边用筷子点着面前的盘子,盘子里确实装了些黑色的东西。刘大彪夹了一块儿放在嘴里,嚼了几下立刻吐了出来,“墨斗鱼俺也认了,这他奶奶的怎么一点味儿都没有,别说是拿白开水涮的!还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汤是什么,怎么味道这么怪,这是给人喝的?明白告诉你,快给爷爷个说法,不然爷爷就给你个说法!” 其实依刘大彪的性格,这下就要杠上了,但是被天隐一瞪,顿时没了底气,只能先要那掌柜的给个说法,重新酝酿一下气势。能在冷水镇这等鱼龙混杂的地方开店的,又怎会是白丁,那掌柜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略微一扫眼前情形,就已心下了然,虽然刘大彪咋呼的很是厉害,一旁还有一个胖子沉默不语,但只一眼就让这个意欲动手的莽汉收敛住的少年人,显然才是正主,是以掌柜的也不理睬刘大彪,对着天隐略行一礼。 “这位客官,可莫要污了小店的名声,敢问客官,‘白鱼’就一定是白色的?那如此说来,‘生菜’就一定是熟不了的了?” 天隐闻言,点点头,也不言语,依然看着胖胖的掌柜,显然这个回答并不能使他满意。其实他也不是很明白,为何这盘黑漆漆毫无味道的东西能称为“白鱼”,就连长在江边上的阿鱼都说不出个所以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只要不动手伤人,就默许了刘大彪的行为。 掌柜的见此架势,心道是碰到不懂行的了,擦擦脸上的虚汗,依旧恭敬地道:“客官,咱这冷水江里产的‘白鱼’非指鱼的色泽,而是指鱼的味道,就如白水一般清澈!但因其肉质鲜嫩、口感上佳、色如黑玉,故用高汤烹煮过后,辅以五色佐料,品尝起来还是有一番情趣的。” 天隐闻言,面色不觉一红,看来真是自己孤陋寡闻了,难怪还上了几碗“难喝的汤”,之前只道那时店家增送的,感情那是人家用来佐鱼的调料!罪过罪过,错怪了好人。刘大彪虽然也听懂了,但还是觉得不能就这么咽下这口气,“少来,‘白鱼’算是你说的有道理,佐料你用那么大碗干什么,不会用个碟儿啊?还有,你这‘淡虾’是什么情况,咸成这样你想齁死人啊,可别跟俺说‘淡虾就得咸’!” “诶哟,客官,您还真懂行!”这掌柜的拍起马屁来是脸不红心不跳,一句话就让刘大彪咧着大嘴乐了起来,“这‘淡虾’确实就是咸的,而且是越咸越好,之所以叫它‘淡虾’,是因为咱这冷水江是淡水江,为了与海虾区别,就起了个‘淡虾’的名字,再者,您瞧这儿。” 掌柜的指着淡虾旁边,一盘卷成花朵状的薄面饼,道:“与白鱼不同,淡虾是不需佐料入味儿的,而是包在这‘鲜花饼’里,再辅以清汤去其咸味儿,配上‘白鱼’,可是别有一番情趣的,不妨容鄙人为几位客官演示一番?” 见天隐点头应允,掌柜的示意小儿另取一副象牙筷,说了句“您瞧好咯”,便下了筷子。只见掌柜的先夹取‘白鱼’,在几色佐料中清沾,将碗面带起微微涟漪,而后放下形似黑玉的‘白鱼’,再取‘淡虾’,探入鲜花饼中,之后在一碗清汤中点沾。全部动作,一气呵成,竟似带着种说不出的优雅,一点也看不出是个体型跟阿鱼有一比的胖子做出来的。 看着天隐几人略显惊讶的表情,掌柜的显然并不奇怪,声音依旧平和,“客官您看,这才是‘白鱼’和‘淡虾’的正宗吃法,雅致、淡然,有诗为证,‘鱼吹细浪摇歌扇,燕踏飞花落舞筵’,不知极为客官是否满意?” 这还真是这么个意思,掌柜的刚刚的演示跟这诗还真配!好一个“鱼吹细浪摇歌扇,燕踏飞花落舞筵”!此时,天隐真是心服口服,直觉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看来自己真是孤陋寡闻。刘大彪倒没这么好涵养,但也明白是自己不对,挠挠头,也不再说话了。 掌柜见状,知道麻烦已除,告声恕罪,退了下去;天隐见那个小二先前被刘大彪吓得不轻,腿还有些抖,觉得有些惭愧,丢了块碎银算是补偿,小二一见银子,立刻腰不酸了、背不痛了、腿也不抽筋了,满脸堆笑地走了开。 “大彪,学着点,以后别急着发火,先问明白了再说。” 虽然刘大彪心有不服,但也不敢跟天隐顶嘴,只能“哦”了一声,把头扭过一边去算是无声地抗议,但这抗议也就持续了一会儿便宣告结束,“哎哎,阿鱼,你斯文点儿,还吃!给俺留点,你个死胖子,慢点!” 阿鱼有些时候是很敏捷的,比如吃饭的时候,而且他还有着不言不语、埋头猛吃的优点;天隐就更不用说了,只要他愿意,用“出手如电”来形容是绝不为过的。尽管刘大彪将小眼睛瞪到了极致,也只能看见面前的有黑影在闪,而后白鱼和淡虾随之不断减少。 是可忍孰不可忍,刘大彪当即加入战团。不大工夫,鱼和虾就消失在充满活色鲜香的“战场”中。 “呵呵呵呵,还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突然,一阵银铃般的嘲笑声传了过来,天隐等人闻声一看,不禁呆住了。 发出嘲笑声的,是一二八佳人——秀发云髻,柳叶弯眉,朱唇皓齿,肤色胜雪,白中透着淡淡的粉红,配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色长裙,当真是惊为天人!可惜这位“人间仙子”性子坏了点,之间伊人轻启朱唇,接着嘲笑道:“看看你们那吃相,这是猪八戒吃人参果,糟蹋了好东西!刚刚拍桌子吓本小姐一跳也就算了,看你们那恶鬼托生的吃相,本小姐的食欲就大减!想这白宝堂也是有品味的地方,怎么就放了你们这群土包子进了来?” 这位大小姐全然不顾刘大彪已经变成紫茄子样的脸色,狠狠地嘲讽着天隐几人,到是一旁的侍女有些看不下去,低声劝了几句。 谁成想,不劝倒好,一劝可坏了事儿,这位大小姐立刻以高八度的声音尖叫道:“什么,叫本小姐小心些?凭什么,就许这帮土包子用愚昧无知和恶心的吃相败坏本小姐的兴致,不行本小姐稍微提点他们一下?” 这丫头长得这么俊,声音也挺好听,怎么就是得理不饶人呢,天隐心里暗自摇头。其实以天隐的性格,被说了就说了,再说确实错在自己也不能不认,而阿鱼是只要有的吃就好,从不管别人怎么说。 但是刘大彪就没那么好的雅量了,听那位大小姐一口一个土包子地叫着,不由无名火起,登时两眼一瞪,扯着嗓子就吼:“你个小娘皮,乖乖地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怎么着,不喜欢爷爷的吃相?不喜欢你别看啊,你这么看着爷爷,莫不是因为爷爷长得俊就动了春心吧?嘿,爷爷还就不待见你这种讨人烦的婆娘,你还是哪凉快去哪儿歇着吧,别打爷爷的注意了!” 要说这位大小姐看向这边,还真是因为有人长得俊,但绝不是小眼睛比绿豆打不了多少的刘大彪就是了。不过刘大彪骂得恶毒,还恰恰好戳中了女儿家的心事,叫那本就刁蛮的大小姐如何不怒? 只见那俊俏的丫头玉面一红,双手一掐腰,大喝道:“你也不照镜子瞧瞧,眼睛跟黄豆差不多大,拄跟拐棍儿就活脱一瞎子,本小姐会看上你?告诉你,惹火了本小姐,让你们统统去镇口跪着,你信不信?” 刘大彪见这个俏生生的丫头骂起架来犀利的很,不觉气血上涌,也不管一旁的天隐不住示意他收声,撸起袖子,指着那位大小姐精巧的鼻子就骂:“你个小娘皮,爷爷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启染坊了,当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爷爷告诉你,惹火了爷爷,现在就让你跪地上,你信不信?” “你敢动手试试?”那丫头不知是不是脑袋缺弦,还真就跟刘大彪杠上了。 此时的局势当真是一触即发,不过白宝堂的胖老板闻声赶了过来,隔在了两桌中间。不住地说着好话,鞠躬行礼,朝着天隐道:“几位客官,都消消气,来的都是朋友,只怪小店照顾不周,万望海涵,还请几位多担待!” 见天隐按下了刘大彪,示意没事儿后,胖老板转向那个刁蛮丫头,行礼道:“沈大小姐,您经常照顾小店,鄙人是感念在心,这不,小店新来了一批海物,还请沈大小姐赏脸品评一番!” 闻言,那位大小姐狠狠地瞪了天隐几人一眼,跟着胖老板走了。 第四十三章 铁嘴直断 “从胖老板的话中,天隐得知这位大小姐姓沈。叫住了旁边的小二一问,才知道这位沈大小姐可是大有来头的,竟然是冷水镇有名的富户沈家的千金! 据小二讲,沈家的生意不仅仅在冷水镇,旗下的沈记商行,足迹遍布大兴南北,日进斗金一词用在沈家身上,是毫不为过的。话是如此说,但天隐对于沈家还是没有明晰的印象,可能是沈大小姐刁蛮的大小姐脾气给他的记忆太过深刻了些。 只可怜天隐等人,原本在白宝堂待得挺开心,被沈大小姐这么一闹,是既没颜面,又无心情再继续吃下去了。匆匆付了饭钱,没头没脑地出了白宝堂,天隐在心中暗自下着决心,以后万一再遇到这个姑奶奶,一定得绕道走!现下,沈大小姐还在白宝堂里,所以白宝堂之外便是大好天地,任我遨游! 东逛逛,西逛逛,天隐才发现冷水镇的繁华程度并不下于云城。南来北往的商人游子,络绎不绝,各行各业的商家店铺,鳞次栉比,就是当街摆开的摊子,一个个看起来也是琳琅满目的。 一时间,天隐竟然看花了眼,不知该去哪里好。但刘大彪和阿鱼就没这种烦恼,刘大彪两眼直勾勾地望着街上来往的大姑娘小媳妇,不住地瞄着,还不时砸吧砸吧嘴,只是他并没说任何话,所以也就没机会聆听他的高见了。 阿鱼可比刘大彪正派多了,只是对着街边的小吃摊留着口水,眼睛不住地闪烁着精光,就差直接奔过去大饱口福了。就见阿鱼可怜巴巴地看着天隐,双手揪扯着衣服,抿着嘴欲言又止。 天隐一看阿鱼的样子,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从腰间摸出一块儿碎银,放在阿鱼的手里,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这一瞬间,阿鱼的眼圈竟然有些红,想说什么,终是没说出口,就径直走向小吃摊了。 看着阿鱼离去的背影,天隐不禁笑着摇摇头,这个腼腆的胖子有时候真的很有意思。还没等天隐多回味一下刚刚的场景,就感觉有人扯着自己,抬头一看,原来是刘大彪。刘大彪也不说话,就是小眼睛不住地瞥着天隐腰间的荷包。 他又跟着凑什么热闹,在天门关他好歹是个伍长,饷银不多但也不少了;阿鱼只是个兵,除了管吃住,什么都没得,所以才给他点优待。但刘大彪脸上写满了“俺也想要”的神情,弄得天隐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想来是不患寡唯患不均,此乃天下间之至理啊! 正要掏钱,突然打从身旁的小巷闪出一个身影,冲着天隐和刘大彪直直地奔了过来。只一会儿就到了天隐的面前,吓得天隐和刘大彪暗地里做好了戒备,就见这个瘦小的老头大嘴一张,“走走走,游游游,天南海北我不发愁!求姻缘,问前途,咱就掐掐小指头!说得准,说得好,谁不知我铁舌头!既有缘,哈哈哈,客官何不问一卦?” 这个一脸猥琐相的干瘪老头,用唱戏似的音调念叨着,原来是个算命的!天隐虽敬天地,但并不信鬼神,直接就想走,就在这时来了个面有愁云的大娘,说是想请铁舌头算一下女儿的姻缘。几个人当即停下了,也想看看这个猥琐老头有什么道行。 “这位妹子你别愁,说一说,算一算,要是不准我是狗!”,铁舌头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晃着卦桶,一边叫那位大娘抽了个签,只见那签上画着一堆鬼画符似的东西,也不知什么意思。猥琐老头瞧了,掐着指头一通摇头晃脑,也不言语,急得那位大娘直跺脚。 “来来来,去去去,这位妹子你别急!签好坏,我来批,的确无忧全是喜!”大娘一听,面色好转了一些,但还是有些紧张地拧着手中的丝绢,只听那铁舌头继续说,“大神通,小天下,需得记此四句言!” 话到此处,铁舌头从袖口里取了一张写满字的纸出来,递给了那位大娘。大娘一看,立刻转忧为喜,口中直呼“活神仙”,赏了卦礼便兴匆匆地走了。天隐目力好,趁着大娘致谢的一瞬间,看到了那纸上的字,原是四句卦辞: 孩儿有喜不须惊,应下援身喜气临。 良药能驱夙小症,三头四目即安宁。 原来如此,天隐会意一笑,转身就要离开,可刘大彪不干了,这么准怎么能不算上一算呢,小眼睛瞪得滴溜圆,脚下像生了根,一步也不肯挪。天隐见状,觉得无奈,不过时间尚早,等一等也无妨。 铁舌头一见又有生意上门,裂开嘴乐了,露出满口大黄牙,唾沫星子横飞地道:“壮大哥,俊小哥,有事问我铁舌头!南来的,北往的,谁不知我算得准!” “俺、俺也问问姻缘,啥时候能、能讨个婆娘?不用太俊,贤惠的就成!”刘大彪说着脸还红了,扭扭妮妮的像个刚出嫁的小媳妇。天隐和阿鱼一旁见了,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看了看刘大彪抽出的卦签,铁舌头眯着眼睛咕噜了些什么,而后道:“不好说,不好说,在下直说您莫怪!” 刘大彪一听,不乐意了,怎么人家的就那么顺,俺这儿就不好说了?当即撸胳膊挽袖子想让铁舌头变“没舌头”。不过,历史总是会重演的,刘大彪毫无意外地又被天隐拦住了,“大彪,别冲动,听听再说!” 天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面前这个相貌猥琐的铁舌头好像突然冒出来似的,而且刚刚给那个大娘算的时候,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铁舌头的眼睛在不住地瞄着自己这几人。同时,天隐直觉的认为,铁舌头好像很希望自己等人跟他问卦,而这种热切又不太像纯粹见了金主想赚钱的感觉;再者,刚刚那个大娘,满脸紧张、一身的药味儿,定然是亲近之人害病,又问的是女儿姻缘,任谁都会说病会好的,孩子的事儿是没有问题的。 总的来说,天隐很好奇面前这个突然出现的铁舌头是徒有虚名呢,还是确有其他目的,是以想听听他接下来说的什么。铁舌头竟似看出了天隐的想法,略略点点头,重新操起唱戏的音调,道:“好好好,妙妙妙,神仙的事我知晓!壮大哥,你听好,四句真言可知道?” 与之前那位大娘一样,铁舌头又从袖口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同样写了四句话: 求缘宜缓不宜急,允时宜少定无多。 一去无返方有望,卦爻注定断无讹。 前面两句还好理解,就是不要着急的意思,那后面一句“一去无返”是什么意思,前面有俺的婆娘,还是温柔贤惠的那种?刘大彪想不明白,天隐也想不通,只得齐齐看向铁舌头,望他能解释一番。铁舌头见状,朝着盛放卦礼的木盒努了努嘴。 刘大彪急着知道自己那将来的“贤惠婆娘”在哪儿,赶忙放了卦礼。铁舌头见是一块碎银,很是满意,继续唱到:“我不说,你不晓,一去不返即不回;只管走,别回头,一旦回头命到头;命到头,去鬼府,阎王哪来好婆娘?” 听这话的意思是说,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而且一旦脱离决不能回头,否则就小命休矣。不过会发生什么呢,刘大彪想不出来,天隐只是隐约觉得铁舌头可能在暗示他会遇上极为危险的事情,而且遇上了就要快走,绝对不可以再回来。 可是应该也没什么危险的了,明天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就登船去司隶了,自己等人本来就是协助镇西关的护卫的,明天就算任务结束了,所以觉得前方有危险,就此告辞不去也是可以的。再说司隶在天子治下,久无匪患,也无暴民,想来应是比苍云山太平不知多少。铁舌头若是靠好口才骗人钱财的那种江湖术士,应该说尽好话才是,怎么能说这等晦气话呢?天隐挠挠头,觉得可能是自己太过敏感了,也许此人只是想藉此引他们多付些卦礼以求破解之法。 天隐刚想示意刘大彪再付些银钱,铁舌头却收起了卦礼盒,口中还唱着:“信不信,由着你,在下从不欺人钱!铁舌头,人人夸,一天只开三支卦!少年人,算有缘,最后一卦你心安!” 说着,也不管天隐愿不愿意,硬要他抽了支签,当然,还是画满鬼画符的。不过这一次,铁舌头看了,既没眯眼嘀咕,也没摇头晃脑,反而放声大笑,“好好好,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好好好,少年人,好好好!” 天隐被铁舌头笑愣了,也不知他说的好在哪里,突然眼前一花,飘来一张纸,上面还是四句话: 卦占孕育有虚惊,男在秋兮女在春。 壬申庚午方遇吉,不须疑虑苦忧心。 这话是什么意思,算的卦有不准的时候?不过现在是秋天了,自己应该是正行运,壬申庚午?九月七日,那不就是明天么,莫非接下来真的会发生什么事情? 天隐抬头想要问个清楚,却发现眼前空无一人,铁舌头竟已走远,唯留其歌儿,在空中回荡,“走走走,游游游,天南海北我不发愁!求姻缘,问前途,咱就掐掐小指头!说得准,说得好,谁不知我铁舌头!” 第四十四章 柴房天隐 铁舌头来的突然,去的也快。虽然天隐有诸多疑问,但人都离开了,也就没再细想。叫了阿鱼回来,带着满脸失望神情的刘大彪,接着在街上溜达。 回到归云居,已是傍晚。天隐觉得下午过的像梦一样,有好吃的,长了见识,还被送了一卦,虽然奇奇怪怪的,但也很有意思。这几年来,好像除了在秦府住的那些天,就数今天过的最热闹。 进了柴房,刘大彪虽不再嚷着要住上等房,但也是满嘴牢骚,尤其是看着阿鱼一脸幸福地舔着下午买的“心里蜜”,更觉火大,扬言非要抢了阿鱼,让他痛苦流涕不可。阿鱼为了保护自己的“战果”,突然间变灵活了,抱着一大把“心里蜜”在宽敞的柴房里躲避着刘大彪的“铁手”。 天隐看两人又闹了起来,很是无奈,正想着怎么让这对活宝安静些,来了一名侍者,说是有人相请。有人相请?这不大的归云居里认识自己的除了九宏一行人,就是镇西关的士兵了,难道他们有事情找自己? 带着满腹狐疑,天隐随侍者走了,留下了一脸可怜相的阿鱼和嘴角挂着猥琐笑容的刘大彪。 上楼,转弯,行了几步,侍者示意就是住这间甲等房的客官有请。这间房,不是自己这些人订的啊,这里面是什么人,为什么点名要找自己?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吧,在这种地方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才是,天隐想着,推门而入。 门内,柔和的烛光,淡淡的幽香,刁蛮的笑容,一旁静立的侍女,怎么这个姑奶奶会在这里?看清了房间主人样貌后,天隐心中暗自叫苦不迭,硬着头皮行了一礼,道:“没想到沈小姐住这里。” “呵呵呵,你想不到的多着呢,你是这里柴房的?” 这其中好像有什么误会,自己是“住在”柴房,但明天就走了,不过解释起来太麻烦,况且言多必有失,还是别让这个刁蛮的丫头抓住什么把柄的好,于是天隐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这回学乖了,知道少说话了?不错,不错!”沈小姐说着,往椅子上慵懒地一靠。此时是夏末秋初,天气还热,穿的自然不多,所以一下就显现出沈小姐玲珑有致的身形,加之她娇美的脸庞带着懒洋洋的气息,配上摇曳的烛光,竟是美得不可方物。 天隐一时间看愣了,也不知怎地,脸色就是一红,低下了头,再也不敢对着沈小姐看。好像这个刁蛮的丫头存心想让天隐难堪,嘴角一垂,故意用一种无比幽怨的语气对着天隐道:“怎么,人家就这么丑?你都不肯多看一眼,真是太伤人家的心了,呜呜呜呜” 真的假的,沈小姐说哭就哭,使得天隐心头慌乱,不知该如何做是好,又是搓手,又是挠头,窘态十分。虽然好像不是自己的错,但毕竟女孩子哭了,怎样也得安慰一下,可是该么安慰呢?天隐苦苦回忆着短暂人生中的点滴经历,发现关于“安慰哭泣的少女”的经验,竟是一点也没有! 想着想着,不经意一抬头,发现沈大小姐满脸堆着坏坏的笑容,哪有一丝哭的痕迹?天隐瞬间就明白了,这个丫头在使坏,故意捉弄自己!可不知怎的,对着这个下午才认识,不算熟悉的陌生女孩儿,天隐怎样也生不起气来。只能怪自己,干吗跟着侍者来这个鬼地方,当时看不是自己一行人来找,回去不就好了? “哈哈哈啊哈哈哈!”沈小姐好像特别喜欢看天隐左右为难、不知所措的样子,笑得是前仰后合,一点也没大家小姐的端庄样子,“上当了吧,你怎么这么笨,一骗一个准儿?” 天隐闻言挠挠头,我怎么就笨了,谁知道天底下还真有人没事儿闲的骗人玩啊。不过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自己今天可是受够了惹恼这位姑奶奶的教训。 见天隐不说话了,沈小姐更是得意,身形一转,手托香腮道:“去,给本小姐提几桶热水来,动作快些。做得好了,本小姐给你赏钱哦!” 天隐一听,如蒙大赦,误会就误会了吧,眼前的是个妖精,还是少招惹为妙。行了一礼,“柴房的天隐”就匆匆退下了,留下沈小姐一个人在屋内眯着眼睛笑着,不知在盘算什么新的整人招法。 回了柴房,一开门,“哐!——”一个柴垛飞来,正好砸在天隐手边的门框上,吓了天隐一跳,这对活宝是怎么了?定睛一看,好家伙,屋里被搞得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歪斜的、散开的柴垛,还有漫天飞舞的苜宿草。刘大彪头发散了,脸上被划出几道血痕,阿鱼的胖脸也被抹得黑乎乎的,咋一看,还真是像昆仑奴!两人此时正在对峙中,看架势还要大战三百回合,才能罢休! 揉了揉发痛的额头,天隐大喝一声:“全都给我停下!” 两人闻声,打了个激灵,齐齐扭头对着天隐笑,只是这两位仁兄此时的尊容实在有碍瞻观,那似哭似笑的表情又吓了天隐一跳,“你们在干什么,我出去这么一会儿就闹起来了?” 阿鱼和刘大彪对视一眼,“哼”了一声扭开了头,不去看对方。 还真是头痛啊,天隐心里苦笑一声,看着阿鱼道:“阿鱼,你说说,发生什么事儿了?” 阿鱼一听,鼻翼翕动,眼睛变得通红,声音颤抖地说:“军爷,他、他抢我的‘心里蜜’!”说着,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可见“心里蜜”对于阿鱼是何等的重要啊! “大彪,你干什么抢阿鱼的‘心里蜜’?”天隐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个德高望重的一家之长,在调节着两个“小孩子”的争端,抢吃的,这两位仁兄都多大年纪了? “队率,俺本来没想抢的,都怪这死胖子吃得那么滋润,还在俺面前显摆。俺就想尝尝那玩意,看看有没有那么好吃,就问他要一点,谁知道这混蛋胖子那么抠门,才给了指甲大的一点!”刘大彪说着还十分委屈地用手比划着,以表示阿鱼的吝啬和不仗义,“队率,你说说,俺见了他这么小气,能不火么?” “然后你们就打起来了?”看着天隐似有愠怒的表情,两人都想做了错事的孩子般,低着头不敢说话了。看着这两个活宝委屈的表情,天隐想笑,又怕失了“威仪”,强忍着笑意道:“把屋子收拾好,再烧几桶热水!” 啊,烧热水,不会是要用开水烫吧?自己可不是死猪,而是活生生的人啊!闻言,两人抬头看向天隐,使劲做着讨饶的表情,就差给天隐磕头认错了。 天隐一看就知道他们误会了,但也不说破,给他们点教训也好,省得以后再为了抢吃的大打出手,传出去太丢人!那边沈大小姐还要热水呢,赶紧送去以免后患,天隐一边揉着绷得太紧有些痛的脸颊,一边冲着“可怜二人众”甚有威严地道:“叫你们烧水,就快去!” 两人没办法,一边狠狠地盯着对方,一边嘟嘟囔囔地收拾着屋子。幸好这两个人都是苦出身,干活甚是麻利,不一会儿功夫,就已生上火烧上水了。 看着渐渐变热的水,想着沈大小姐刚刚俏丽的样子,天隐不禁也觉得有些热,脸变得通红。不过刘大彪和阿鱼此时正在全神贯注地烧着热水,希图“将功折罪”,是以并没注意到天隐的异状。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即便天隐不愿意,水也还是会烧开的。在刘大彪和阿鱼忐忑不安地注视下,天隐提着两大桶水,施施然地走了。 天隐提着水做什么去呢,自然是给沈大小姐送去。不知为什么,虽然那个丫头脾气坏了点,但天隐并不讨厌她。是因为她生的美丽?天隐不知道,只是觉得这个丫头身上好像有跟自己一样的味道,至于具体是什么,天隐说不清楚。 几步便到二楼,轻轻敲门,“沈小姐,热水来了。” 不一会儿,传来沈大小姐的声音,“嗯,提进来,然后在外面等着!” 这回天隐学聪明了,一眼都不看沈大小姐,放下水桶就退了出去。出了房门,天隐直接回了柴房。反正沈大小姐又没说外面是哪里,要他等着做什么,回了柴房也没什么问题。 一进柴房,天隐差点没笑出声来,刘大彪和阿鱼还在那里可怜兮兮地望着自己,一动都不敢动。我平时有那么凶吗,能把这两个人吓成这样?天隐心中暗暗地想着,冲着“没出息二人众”道:“好了好了,天色也不早了,去睡吧,明天还得继续执行任务呢!” 闻言,刘大彪和阿鱼如蒙大赦,赶忙跑到一边,生怕天隐改变主意,拿自己试试刚烧开的热水。 看着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两人,天隐笑了笑,而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已铺好的牧草床上,静静地想着今天发生的事,也回忆着,从前的日子 第四十五章 夜半静思 此时已是三更天,刘大彪和阿鱼早在一旁睡熟了,吸取以前的教训,为了不让这两位仁兄再度“袭击”自己,天隐用柴垛码出了一条线。线的那边,是睡相极差,刚刚还因为抢零食而大打出手的“没出息二人众”,线的这边,是被两人搞得无比头大,又被沈大小姐欺负的“柴房天隐”。 冷水江的夜晚,很静,只有流水的声音,很冷,只有自己的体温,很奇怪,只有天隐醒着。天隐不是睡不着,而是因了一种莫名的亢奋而太过清醒,听着线那边传来的鼾声,天隐倒有些羡慕起刘大彪和阿鱼了。想睡就能睡,还真是幸福啊。 起身,在黑暗中静静地坐着,接着皎洁的月光,天隐开始晾晒起封在心中很久的记忆。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娘亲刚刚过世,又没有亲戚可以投奔,只能自己一个人过活。那个夜晚真的是静的可怕啊,没有蛐蛐的鸣叫声,没有夜鸟的咕咕声,连更夫打更的声音都听不到;那个夜晚也很黑,明明窗外是有一轮圆月和点点繁星的,但就是觉得黑,也不敢碰触月光,好像那是会灼痛自己的冷火。 我好想并不喜欢一个人过夜啊,天隐微笑着搔搔头,只不过很多事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自己出生时的怪异天象,虽然村中的老人笃定天隐是神魔降世,但其他的人,尤其是小孩儿们,更多的是把天隐当成了妖魔。 我走到哪里,只要被小孩子看到,就一定会被丢石子,被唤做“克死爹娘的妖怪”,好像就只有雪儿对我最好了。那时候只有雪儿肯跟我一起玩儿,偶尔还给我带些她娘亲做的糕饼,很甜,也很软。我那时候好羡慕雪儿有个做饭手艺那么好的娘,不过论起来,还是我的娘亲更好,因为她还带我出去玩呢。 天隐经常做同一个梦,就是娘亲牵着自己的手,走在什么地方。先是有水声,而后是两个老人,一个很魁梧、很和善,一个很爱笑、很有趣。最后就是无尽的黑暗,只有一点点光,这光却是任自己如何向前跑,总是无法触到的,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个苍老的声音跟自己说话,每次说得都是差不多的话。 姑且叫那个声音的主人为老爷爷吧,那个老爷爷总是说我不属于这里,要我离开。可是,如果我不属于这里,又是怎么来的呢?还有,那个老爷爷好像并不认识我,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可为什么听着他的声音,我总觉得熟悉呢? 好像这一路来熟悉的事情太多了,先是刘大彪掉下来的那棵树,然后是云城的城门。云府的老管家跟梦里的那个魁梧老人像极了,而云不羁笑起来跟梦中的另外一个老人真是一般无二。而且在云府的时候,云不羁看我的眼神好像很特别,难道我真的去过云城,去过云府?若果是的话,那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认识娘亲? 如果这些人都是认识的,那秦将军口中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苍州刺史云不羁?若是看身份,云不羁的确有资格要求将军做事,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呢?是不是怕有些事说出来,我承受不住? 究竟是什么事呢,还有万俟村的人统统下落不明的事情云不羁是否知道,对了,将军说把雪儿寄养在一个大户人家,不会就是云府吧?那这次任务结束可得去看看雪儿,给她带些“心里蜜”,还有白鱼、淡虾,要是还能碰到铁舌头,就给雪儿也求个挂! 天隐越想越开心,不仅仅是因为要见到雪儿,还因为突然就知道盛京之行结束后该做什么了,有了目标毕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等找到了雪儿,看看她想怎么办,没准儿还能一起去找万俟村的人呢! 找到了,就一起生活,有雪儿在,自己就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可是也不对,雪儿得跟她的爹娘在一起啊。想到这儿,天隐又有些矛盾了,一方面想雪儿跟自己在一起,就有人说说话,还有甜蜜糕吃;另一方面,又觉得雪儿应该跟她的爹娘在一起,毕竟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真的很幸福,很幸福。 天隐拍拍自己的脑袋,咧着嘴笑着,心中道:我怎么这么傻,找到了雪儿,叫她自己决定就是了。她要是不愿意离开她的爹娘,我就在她家旁边盖个房子,反正我现在长大了,也有力气了,种个地什么的,养活自己应该不成问题。 哈哈哈哈哈,就这么办!天隐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心,之后便开始回忆起在秦府的生活,也不知道巧儿现在乖一点了没有,风军侯有没有再送她一本《异物志》,我走了,老先生想没想出新的法子“困住”巧儿?云军侯的花怎么样了,现在天气尚暖,不过过些日子就要转凉了,那些花会不会冻坏了啊? 这次去盛京,找些老花匠问问吧,找个冬季也能护住花的法子,算是弥补一下我之前犯的过错吧,就是不知道云军侯肯不肯原谅我。我现在伤是好差不多了,云军侯不会一时兴起,开个秋后算账吧? 想到此处,天隐不禁打个寒噤,那种出拳的速度,还真没把握一定闪躲得开。还是尽量离云军侯远一些吧,等等问出了法子求风军侯带去就好了,虽然免不掉要被挖苦一番。现在想来,在天门关呆着也挺有意思的,可以练武,还有饭吃我怎么跟阿鱼一样了,竟然还把天门关当成了武馆,真是罪大恶极,大大不敬! 用手轻轻捶了自己几下,算是惩戒过了,天隐终于觉得有些倦了。困意如潮水般袭了上来,眼皮越来越沉重,迷迷糊糊中,天隐回到了梦中的彼岸,那里,总是有微笑这的娘亲,那里,总是有浓浓的暖意,不是身上的暖,而是心头的暖。 轻轻地睡去,身旁是静静流淌的冷水江,头顶是默默凝望的皓月,正是: 冷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离情。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 夏已去,心还暖,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明月夜,何处沉吟各自知。 第四十六章 螳螂捕蝉 脚步声,有序而又轻急的脚步声!这么晚了会是谁在外面走来走去,归云居的侍者?可是人数也太多了吧,侧耳倾听,在心中默数着来人的数量,一个、两个十五个,竟然有十五个人!而且还有意放轻脚步,他们在做什么? 天隐被突然出现的脚步声惊醒后,就在小心地戒备着,在摸请对方的意图之前,天隐决定先按兵不动。所以,天隐没有叫醒刘大彪和阿鱼,深怕他们发出声响,打草惊蛇,再者也还是有误会的可能的。天隐小心翼翼地贴到窗前,借着皎洁的月光向外瞧。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心中骇然,外面竟有一群黑衣人,全黑劲装、黑色布鞋、黑色裹头,唯有一双双雪亮的眼睛闪烁着灼人的凶光! 一股浓厚的危险气息,传入了敏锐的鼻子,看着此时黑衣人已将归云居的迎客楼围住,天隐心中大呼不妙。悄悄地摸了回去,捂住刘大彪流着口水的大嘴,轻轻将他拍醒。 刘大彪正在睡梦中啃着香喷喷的火腿,突然觉得有人在拍自己,迷迷糊糊中又觉得嘴被封住了,不由得打了个激灵,一下子清醒了,立刻伸手摸向身旁的铜锤。 天隐见状,赶忙露出头,轻声道:“别紧张,是我。”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刘大彪是想说队率你大下晚的捂我嘴干什么,再说想捂你也等俺把火腿吃完了啊。 “别出声,听我说。”天隐的声音真是小得像蚊子在飞,要不是离得近,差点被阿鱼的鼾声掩盖掉。 此时刘大彪也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了,毕竟队率不会用严肃的神情跟自己开玩笑,是以用手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表示自己明白队率的意思了。天隐见了,放开了捂住刘大彪的手,依然细声道:“去把阿鱼摇醒,别发出声音。外面有情况,我先出去看看,你们先埋伏在屋里,听我示意在出来,明白?” 刘大彪点点头,“嗯、嗯嗯嗯嗯、嗯嗯”,刚要说话,又被天隐捂住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身法轻快,不会被人发现。在我发暗号前,你和阿鱼老老实实地呆在屋里,千万、别、出声”,天隐用坚定的眼神告诉刘大彪,自己刚刚这番话是必须执行的命令! 刘大彪虽有异议,却不敢违抗命令,只得点点头,而后看向阿鱼。天隐见状,也点点头,再度回到窗前,仔细看着外面的状况。 不好!这群黑衣人在向楼底浇着火油,还有几个想壁虎一样的在楼壁上爬来爬去,看动作是在封着各个客房的窗子。这个情景,傻子也能判断出这群人是想火烧迎客楼,而且要赶尽杀绝!看这群人娴熟麻利的手法,应该是受过严格的训练,究竟是哪个大人物惹得这群人出面,又是谁派了他们来呢? 心头灵光一闪,天隐猛然想到,莫非他们的目标是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可是不对啊,自己在订房间的时候说九宏一行是西域来的商旅团,而自己这些人则是雇来的护卫。冷水镇是个交通要冲,天南海北,各色人等,应有尽有,应该不会暴露才对啊。 不论如何,世子和二王子有危险是错不了的,得想办法制止那群黑衣人!天隐看了下窗户四周,发现归云居不愧奢华之名,连柴房都有飞檐和雕梁,而那群黑衣人此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迎客楼。机不可失,不再来,天隐抓住机会,转身用后手猛力一撑窗沿,借力一跃,便用脚面挂住了飞檐下的横梁。再腰眼直绷,顺着跃出的势头直接上了房顶。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天隐就想夜晚觅食的猫一样,悄无声息地上了柴房屋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倒不能怪黑衣人粗心大意,任何人都想不到,有人会来赫赫有名的“冷水镇第一豪奢”归云居——住柴房! 天隐见没人注意自己,心下了然,突然觉得住柴房也不错,除了被沈大小姐支使着烧了几桶热水,也不知是做什么用。心中在胡思乱想,脚下却是不能停的,一会儿工夫,天隐就悄悄地摸到了屋顶的边缘,只可惜,柴房离迎客楼有几丈远,虽有围墙相连,但在墙头上如何藏得住自己的身形? 举目四顾,围墙边还有数株枝桠繁密的大树,很好,猫都是会上树的,何况比猫还灵巧的天隐?恰在此时,一片浮云遮住了银月的面庞,只留一片令人无限遐想的暗影,只见趴在屋顶的天隐身随心动、四肢一弹,直直地飞到了树上,动作煞是轻柔,除了树叶发出一点点如夜风拂动般的簌簌声响,并无其他令人起疑的响动。 之后,利用枝叶的掩护,天隐手脚并用,迅速地攀到了树顶,再看那群黑衣人,似乎已经准备好要火烧迎客楼了!必须加快动作,测了测距离,直接跳有些远,是以天隐选了只较粗的树干,蹲坐在上,暗暗地运着力气。 蓄势而待发,双脚猛一用力,天隐就像青蛙一般弹跳了出去,刚刚好落在前面的树上。如是再三,天隐就到了迎客楼附近的树上。 一片火花闪动,难道黑衣人要点火了?决不能让他们得逞,天隐折下一小截树枝,颠了颠重量,手臂猛地一挥,小树枝就如弹子般破风向前! “啪!”,火石被树枝打到,掉在了地上,由于天隐的力度拿捏得恰到好处,天色又暗,所以被弹到的黑衣人未疑有他,只当是自己一时手抖,没拿稳。捡起火石,接着打火。 “啪!”,火石又掉了,这次那个黑衣人觉察出有些不对劲了,因为他感觉出火石是因受到外力而被打掉的,莫非这附近还有其他人? 只见那黑衣人收起火石,对着其他人做了个手势,那些人接到讯号,迅速四散开了,看样子是去搜索捕蝉的螳螂了。见黑衣人的注意力被自己引开,迎客楼短时间内不会出问题,天隐高悬的心暂时算是放下了。 第四十七章 以寡敌众 眼见黑衣人又压了上来,天隐不得不后退。突觉眼前变黑了,原来刘大彪和阿鱼不仅没有退,反而齐齐上前护住了天隐。刘大彪魁梧的身形,加上阿鱼胖胖的体型,把天隐挡得严严实实。 刘大彪一面挥着铜锤,使黑衣人不敢进前,一面喊道:“队率,快走,找救兵!” 阿鱼不说话,但是朴刀可是不曾停下,黑衣人未带遁甲之类的护具,不敢直面其锋,不住退后,是以阿鱼硬是与刘大彪合力将十二名黑衣人驱得退了数步。只是若再向前,必然露出空隙,很有可能会被分而治之、各个击破,所以阿鱼和刘大彪在刚刚好的距离停住了。话说在天门关,对于长短兵器攻击距离的测算和防守距离的把握,可是专门进行过严酷的训练。所以刘大彪和阿鱼几乎可说是凭着丰富的经验停在了最合适的地方。 短时间内,阿鱼和刘大彪是完全可以护住身后这方小小的空间的。虽说几步算不上很大的距离,但对于身材较小的天隐而言,是有了足够的回旋余地,他完全可以趁着黑衣人不能进前的时机越墙而跑。 只是不知为何,天隐总是觉得身后一丈多的墙有万仞之高,要他放弃刘大彪和阿鱼自己走?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阿鱼是自己带到天门关的、刘大彪是自己保下来的,所以他们就是自己的一份责任。现在,他们肯用命换自己的平安,那不是兄弟,又是什么呢?在天门关,没有人会弃兄弟而不顾! 但要怎么做,天隐有生以来第一次痛恨自己的软弱,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痛下杀手,为什么我要对想要我命的敌人手下留情?如果我不能对这群黑衣人产生致命的震慑,那刘大彪和阿鱼就性命堪忧了,如果、如果他们有了什么三长两短,那就是我害的! 不行,我必须改变目前的形式,天隐猛挥一拳,狠狠地砸在身后的围墙上。“咚!——”,咦,这堵墙,好像没有想象中的结实啊。再仔细一看,没错,是青砖垒砌的,但手上传来的震动确确实实能证明这堵墙是空心的。感谢偷工减料的黑心瓦匠,正是他们给自己的生还埋下了伏笔! 天隐准备破墙而出,不过四周黑衣人是不会干看着的,只听“嗖”的一声,刘大彪中了招。 “他奶奶的,这群狗/娘养的混蛋,竟敢用暗器伤你爷爷!”刘大彪破口大骂起来,原来是一枚飞针直没入肩头,当时鲜血就洒了出来,如此小巧的针上竟然刻有血槽! 天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对方到底还是出了暗器,在这么暗的夜晚,己方可以说已经陷入了绝境。再者,天隐还担心暗器上喂了毒,若是如此,就更不好办了。不过看刘大彪此时的面色,仍然还好,不觉松了口气。 刘大彪用手掐住针尾,用力一拔,就见一道血箭射了出来,疼痛、鲜血,这些刘大彪竟好似浑然不觉,挥锤就要上,“你们这群龟孙子,吃爷爷一锤!” 见暗器奏效,四周的黑衣人纷纷改变了姿势,天隐一看就知他们准备用暗器一举解决刘大彪了。此时,天隐超卓的耳力和异于常人的爆发力就发挥了作用。耳动、心动、人动,天隐猛地向前一冲,挥手一抓,正往前冲的刘大彪就感觉自己被一股大力扯到了后面。 这一幕怎么这么熟悉,是了,是队率!“队率,你个混蛋怎么还不走,留在这儿等死啊!”果然是天隐把自己拉了下来,刘大彪却毫不领情,痞气一上来,也不管是不是上官了,劈头就骂。 不过天隐是听不到的,只见他扯下衣服对空抡了一圈,被截住的飞针“叮叮当当”地掉落了一地。黑衣人的飞针显然不会只有一轮,所以天隐如法炮制,又拦下数枚。可惜,天隐刚刚是借着拉动刘大彪的势连转了两圈,此时前进之势尽失,而第三轮飞针又飞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倒不是躲不开,而是避不得,身后就是受伤的刘大彪,不可再让他有任何损伤! “队率,还有俺呢!”,虎虎生风的朴刀,舞得是密不透风,只见一片火花,飞针全被磕飞了。再看那又高又胖的身形,不是阿鱼又是谁? “队率,你带他走,俺留下!”阿鱼的话一向不多,在天隐的印象中他一直是个很能吃、很有力气、很闷的胖子。但天隐不知道,往往这种人最是可怕,一旦拿定主意,几匹马都拉不回头。 阿鱼拿定主意了,自己的命是天隐救的,还给他是应该的;刘大彪是很讨厌,但对天隐的忠诚没说的,虽然受了伤,但还是可以保护天隐的。自己不过是个无家可归、早就该死了的胖子,多活的这些年,都是天隐给的。这位年轻的军爷不嫌弃自己吃得多,不嫌弃自己笨手笨脚,不嫌弃自己不会说话。 而且,刚刚天隐没有丢下他们自己跑,还出手救了刘大彪,这些阿鱼都看在眼里。阿鱼是笨,但他不傻,他知道天隐一直是真心待他们的,虽然不曾说出口,但这种感觉确确实实跟兄弟一样!在天门关,没有人会弃兄弟于不顾!天隐不会,刘大彪不会,阿鱼更不会! 挥刀向前,完全不顾身后的空当,这就是死战,这就是以命搏命,这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发出拼死攻击的阿鱼,竟然有一种不可抵挡的气势,连连逼得前方的黑衣人后退。 黑衣人刚开始被这个突然发了飙的胖子吓了一跳,所谓一人用命十人莫敌,短时间内十余个黑衣人竟被阿鱼逼得连放飞针的机会都没有。然而,人力终有尽时,阿鱼力尽之时,就是毙命之时。黑衣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不断变换着包围圈,忽远忽近,空耗着眼前正发着疯的胖子的气力。 阿鱼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不能停下,他要为军爷争取足够的时间。刚刚天隐用拳头敲墙的声音阿鱼也听见了,知道再加上刘大彪的铜锤,绝对有希望破墙而出!不能停下,不能停下,决不能停下! 这可能是阿鱼有生以来最为淋漓尽致、酣畅痛快的一次进攻,不管前方有多少敌人,不管自己会不会死掉,只为保护心中最敬重的人。进攻,进攻,进攻!阿鱼的蛮力与厚重的朴刀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此时的他,与其说是个充满杀气的士兵,不如说是个充满铁与血的激情的舞者 第四十八章 我在这里 阿鱼大口大口地喘着,像牛一样喘着,刚刚真的累了、疲了。见到天隐和刘大彪顶了上来,护住了自己,一时间百感交集。 刘大彪铜锤舞得威武,天隐拳脚使得灵巧,两人一前一后,硬生生地打破了黑衣人的包围,愣是给阿鱼争取到了喘息的机会与空间。阿鱼不知该说什么好,就是觉得心里热热的,气力回来的特别快。不一会儿,阿鱼就生龙活虎地加入了战团。 三人各守一方,放心地将自己的后背留给身旁的人。身旁站的,是兄弟,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受过罚,一起在拼命的兄弟;身旁站的,是兄弟,是决不能放弃,决不能丢下,决不能不管的兄弟;身旁站的,是兄弟,是可以并肩战斗,可以彼此信任,可以托付身家性命的兄弟! 因为是兄弟,所以讲义气,因为讲义气,所以不放弃!天隐不会放弃,他觉得三个人在一起就是无敌的;刘大彪不会放弃,他觉得阿鱼必须由自己收拾掉,而且还得痛骂一顿迟迟不走的天隐;阿鱼不会放弃,终于有人肯与他并肩作战,放弃了就一无所有了。 “哈哈哈哈哈哈!真他娘的痛快,痛快!”只见刘大彪的铜锤横向一劈,带着呼呼的风声招呼在一个刚躲过阿鱼的朴刀,跳到自己眼前的黑衣人身上。只听一阵骨断肉折的声音,那个黑衣人再也没机会站起来了。 很多时候,以多欺少未必能占得便宜,除非是单兵作战能力相当,或是相差无几,倒是可以凭借人数优势,耗掉对方体力,再趁其气力不支一拥而上,一举拿下。现在的情况是黑衣人还有十一名有作战能力,可以说对上天隐三人是有绝对的数量优势的,所以开始时可以将他们困住。 但随着战斗的进行,天隐等三人好像都打了鸡血一样,愈战愈勇,而且站位又恰到好处,正好形成一个圆型的范围。黑衣人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侵入这一范围,这样就将这三个人分而治之,再以多击少,各个击破只是迟早的事。可不知为何,就是做不到,十余人真的就对这三个人莫可奈何。 只见好像是头领的黑衣人打个呼哨,所有的黑衣人改变了队形,放弃了同时围攻三个人,留下四人牵制天隐和阿鱼,其他人集中攻击受了伤的刘大彪。或许是认为刘大彪必会受伤势影响,相对于好整以暇的天隐和阿鱼更容易拿下。只要拿下一人,就无法形成掎角之势,拿下剩下的两个人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头领的想法就兵法的角度而言没有错,但他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四个人都对付不了天隐,两个人就可以么? 只见两名黑衣人上前,一高一矮,俱是含胸收腹,双肘护住软肋,下颌抵在琵琶骨之间,看来吸取了之前那名黑衣人被天隐斩了喉结的教训。一俟靠近,立即动手,高的手臂修长,招式大开大阖,招招直取天隐面门;矮的善于腿法,出脚异常迅猛,每每攻向天隐的下盘,同时想绕到天隐身后,至于想做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天隐脚下轻点,令矮的攻击落空,同时左臂前探、护住面门,挡住了高的拳头。这一挡不要紧,天隐是没什么感觉,但那高个黑衣人显然是受不住了,觉得自己这一拳好像击在了精钢上一样,疼得不由自主地发抖。 因手骨作痛,高个黑衣人的攻击瞬间一顿,就是这短短的一瞬,被天隐抓住了机会,利用腰腹之力率身一个鞭腿,直接抽向正好起腿攻击的矮个黑衣人。同时攻击的时候,腿长的自然占优势,而且矮个子用的是小腿,天隐用的是脚,攻击距离长了许多。只见矮个黑衣人的腿还未碰到天隐,天隐就一脚将其踢飞了。 之前在苍云山脚,天隐可以轻松踢断碗粗的松树,此时矮个黑衣人中了他的全力一击。结果就是,黑衣人又折损一人。天隐的面前只剩高个黑衣人了,虽然一对一压力小了很多,但还是很麻烦,因为高个黑衣人实在高了些,若还是像刚刚那样硬撼,飞出去的就是自己了。 天隐观察了下,发现那个高个的下盘远没有矮个的稳,想来这两个人应该一直是联合战斗的。现在矮的被解决了,只要能令高的站不起来,就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了。可是该怎么做呢,高个的拳法实在凌厉,打在四肢上倒不要紧,但万一招呼在脸上,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天隐一面护着面门,一面与之周旋。 若是时间充足,天隐是完全有把握拿下高个黑衣人的。但看看刘大彪,天隐不禁急火攻心——此时面对七名黑衣人潮水般的攻击,刘大彪已经顶不住了,他觉得整个肩膀都没了知觉,平时像长在手里一般的铜锤,此时好像有千钧之重。看来之前伤到刘大彪的飞针上涂了麻药,只是刘大彪很快就拔了出来,又流了些血,所以挺到现在才发作。 刘大彪举不动铜锤了,眼看着黑衣人的拳脚带着阎罗王的微笑向自己飞来,突然觉得不甘心,很不甘心。在他看来,大丈小丈打了无数,兵戈铁马见了不知凡几,只有力竭而亡、马革裹尸这种壮烈的死法才配得上自己,怎么自己就这么窝囊的中了毒,丝毫不能挣扎地等着去投胎。就这么死了,那就成不了英雄了!刘大彪今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个英雄,不用盖世的那种,只要是英雄就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刘大彪用尽气力大吼着,俺不服!俺不服!俺不服啊! 一道银光闪过,一切都是那么安静,静得可怕。落到自己面前的,只有黑衣人的断肢;传入眼中的,只有黑衣人痛苦的神情。一个胖子,一个威风凛凛的胖子,挥着沾满鲜血的朴刀,立在他的面前。 “你鬼叫什么?” 第四十九章 不再孤独 阿鱼关键时刻,拔刀相助,解了刘大彪的围,却不知刘大彪是否会因此而对他感激涕零?看他恨恨地瞪着小眼睛,浑身不住地颤抖,不太像激动的样子。 “你个混蛋胖子,俺才不用你来帮什么忙呢,就这几头烂蒜,俺三下五除二就能统统搞定!”刘大彪虽然身体渐渐麻木,无法动弹,但嘴上功夫却显得异常犀利。 阿鱼一挥着朴刀架住一波接一波扑上来的黑衣人,一面道:“三下五除二?你知道那是多少么?” 一句话噎得刘大彪没词儿了,他是棒槌一个,斗大的字识不得一箩筐,更别说算学了。但又不能这么认了,输给谁都行,就是不能不如阿鱼,刘大彪心中如此想着,开始假装思考起来,希冀着老天会赐下一个奇迹,令自己知道答案。 天隐和阿鱼要是知道深陷重围、动弹不得、凶多吉少的刘大彪还有闲心求老天这等无聊事,那就不用黑衣人动手了,都得被气吐了血。果然,只听见天隐大喝:“大彪,躲到一边去!” 哎呀呀,队率,俺要是能动,早就杀上去了,哪能由着这个死胖子在这儿逞威风?刘大彪真的动不了,刚刚还能动动手指,现在觉得全身都好像变成了石头一样,僵硬、冰冷,且毫无知觉。 见刘大彪动也不动,黑衣人知是麻药完全发作了,那就意味着可以先八个人一同对付这个一身蛮力的胖子,而且这个胖子还要保护身后倒地不起的刘大彪的安全,可以想见,战斗即将迎来尾声。隔着裹头,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黑衣人已经开始在心中狂笑起来,想象着将这些难缠的蟑螂拍得粉碎的快感。 有人欢喜就有人忧,忧的那个,自然是天隐,迟迟拿不下高个黑衣人,无法对阿鱼进行增援。阿鱼力大,但毕竟刚刚脱过力,这次能定多久还是未知。情急之下,天隐忍不住转头看向被黑衣人紧紧围住的阿鱼。 高手过招,是一点都含糊不得的,哪怕走神一点点,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面对身高体型俱是胜于自己的对手。高个黑衣人见天隐看向他处,心道机会来了,双拳并出,一拳打向天隐心窝,一拳罩向天隐后脑。无论天隐中了哪一拳,后果都是极其严重的。 两拳带着风声,异常迅猛地袭向前方,却打了个空。天隐消失了,明明刚刚还在眼前的,而且还因担心自己的同伴,转头看着身后,为何现在不见了?高个黑衣人正在纳闷,却觉腿部一阵剧痛,竟然再也站立不住,倒下的时候只看见天隐自下而上发出猛力的一击,直中下颌。而后,高个黑衣人眼前一黑,完全晕了过去,直到晕厥的那一刻,他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瞬间自己稳赢的形势就被逆转了。 若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一切就都好理解了。天隐担心阿鱼是真,转头看向阿鱼所在的方向也不假,但若是以为天隐是一时走神,那就大错特错了。天隐是见正面攻击,面对手长脚长的搞个黑衣人,短时间内难以讨好。故兵行险招,卖个破绽,引他出手,换言之,这一切都是有意为之的。 那高个黑衣人果真上了当,以为自己十拿九稳了,使出了双手拳,却不曾想,双手拳靠的是腰眼的力量上传,也就是想保证拳势,下盘必须要稳。出拳时下盘要稳,意味着不能随时改变位置或进行防御。天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脚下向前一滑,侧倒在地,然后利用手肘的力量转动身体,甩出一记鞭腿。 这记鞭腿论力量,远不及踢飞矮个黑衣人那一脚,但这一脚踢的位置刚刚好,正中高个黑衣人左腿斜侧方的腓骨上。众所周知,腓骨要比胫骨脆弱得多,毫无防备之下受到大力冲击,极易折断的。一击之下,腓骨粉碎,是以高个黑衣人站立不得,向下倒去。这一倒,正中天隐下怀,右手舒舒服服地送了他一记标准的上勾拳。 天隐眼前的高矮黑衣人俱已晕厥,意味着天隐可以全力增援孤军奋战的阿鱼。他此时并不知道,或者说即便知道也不会去做,在战场上对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以一定要赶尽杀绝,以绝后患。天隐因性格使然,只是击晕了事,但晕倒的还会苏醒,只要没有失去战斗力,醒来的就还是个敌人,而且是最为危险的敌人!天隐没能做到斩草除根,亲手留下了祸根,也因此,吞下了令自己遗恨一生的恶果。 此时,天隐却没有想那许多,朝着包围阿鱼的黑衣人冲去。天隐的脚程极快,转瞬间就到了黑衣人身后,黑衣人首领见状作一手势,示意后方的同伙注意。但要是天隐肯给那些黑衣人防御的时间,那天隐就不是天隐了。 只见人借势而起,拳脚并用,电石火光之际接连集中两名黑衣人。一名因后脑遭受重击而倒地不起,另一名则因背部中了天隐大力一脚,直接飞向了前方对付阿鱼的同伴身上,两人像叠罗汉一样被阿鱼的朴刀刺个对穿,登时没了气息。 一瞬间,黑衣人又折损多人,只剩五人还能战斗。二对五,表面上看起来比三对十五好很多,但场面仍然不容乐观,天隐、阿鱼战斗至今已耗费了极大气力,而刘大彪又中了麻药、倒地不起。那个首领刚刚轻描淡写地就把天隐弹出的门板震得粉碎,明显武艺高于其他黑衣人。 接下来该怎么办,天隐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要活下去,阿鱼要活下去,刘大彪也要活下去!不知为什么,跟他们一同战斗,是那么的痛快,那么的酣畅淋漓,那么的奇特。好像在挥洒着汗水与热血的恶斗中,天隐得到了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东西,他终于感到,有人在身边一起战斗,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起码,他不再觉得孤独了! 第五十章 进退维谷 黑衣人首领再不敢托大,老老实实地与天隐周旋、稳扎稳打。天隐一时奈何黑衣人不得,空手如何对付锐利的软剑?天隐寻思着该用什么器具御敌,突然心头灵光一闪,发现了一个疑点。天隐知道这些黑衣人纯粹是来放火的,随身除了最初伤了刘大彪的那种飞针,应该再无其他远程的暗器了。不过天隐隐隐觉得有些奇怪。 照理说,时间拖得越久,对黑衣人越不利,毕竟或是官衙巡夜的捕快,或是己方的援军,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所以对这些黑衣人来说,速战速决方是正途。奇怪的是,这些黑衣人不仅不着急,还有些“不务正业”,明明是来火烧迎客楼的,怎么一门心思地围攻起己方几个人,却没有一个人想到顺手再点下火呢? 总管整个场面,天隐有这样的感觉:这群人绝对有所依仗,而且他们的目的绝非仅仅杀掉所有阻挠的人那么简单。不过,天隐是没有机会细想的,首领手中的软剑就如吐着信子的毒舌,扭曲着身形不断地撕咬着天隐。 天隐凭着快得匪夷所思的身法,屡屡化险为夷,但这只是拖延之计而已,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己方的困境。倒在地上的刘大彪仍然没有好转的迹象,以一敌三的阿鱼,此时也开始剧烈地喘息着,看样子随时会再次脱力。自己这边虽然暂时没有性命之忧,但也绝不轻松,那个首领不断地舞着变幻莫测的软剑,好像用鞭子训练野兽一般逗弄着天隐。 不对,这个首领绝对有什么阴谋,他的招式完完全全是为了消耗自己的气力,而且不仅首领,其他黑衣人从一开始进攻也都是以消耗天隐等人气力为目的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等自己精疲力尽了再杀,还是想要活捉自己?天隐更倾向于活捉,若是想杀人,也不会在凭拳脚拿不下己方三人才施放飞针,而飞针上也不会仅仅喂上强力麻药了。的确,飞针上若是涂了毒,刘大彪此时就已经在奈何桥上看风景了,而没有刘大彪开始时的强力支援,天隐和阿鱼此时大概就要和阎罗王讨论一下来世的问题了。 可活捉又缺乏些合理性,既然这群黑衣人出于某些目的想要火烧迎客楼,那自己就是目击证人,留下来根本就是个隐患,为何还不顾一切地想要活捉自己?还有己方已经干掉了十余名黑衣人,那个首领怎么既不着急,也不愤怒呢? 一般来说,如果猜不出对方意图,该怎么做? “你的目的为何,为什么想要活捉我们?”天隐的做法一向直接,开口就问。 那黑衣人被问了一愣,可能是没想到这个身法俊逸的少年人还有一副锐利的目光,竟能看出自己的意图。只见首领毫未松懈地进攻着,一面攻,一面缓缓地道:“你会知道的!” 虽然首领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但还是证实了天隐的猜测,即这群黑衣人确实没想要自己等人的命,至少目前是这样的。天隐不觉松了口气,毕竟刘大彪和阿鱼短时间内性命无虞,自己也可以更专心地对付眼前难缠的首领。 定睛细看,天隐从刚刚对上黑衣人首领开始,还是第一次仔细观察他的招式。只见那柄闪动着银光的软剑飘忽不定,忽左忽右,随着首领的抖动,时而攻向天隐面门,时而撩向天隐下盘。加上首领异于常人的腕力,真的很难把握软剑攻击的方向。 若是碰上其他人,黑衣人首领此时可能已经完成了任务,可惜的是,他遇上了天隐。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天隐注定是首领的天敌,因为他除了灵敏的身法,还有异常敏锐的耳力和目力。凭借软剑破风的呼啸声,天隐可以很容易地判断出软剑袭向的目标;借助超强的目力,天隐大致看出来一些端倪——首领手腕的变化会在一段时间后传到软剑上,意即此时首领的手势会在接下来的某一时刻变成软剑的动作! 观察了一会儿,事实证明了天隐的推测是正确的,这就意味着,如果首领没有发现天隐已经看穿他的招数,没有迅速调整节奏,那他就要倒霉了。可惜,首领还在疾如闪电地进攻着,并没注意天隐看向自己手腕的目光,是以,天隐突然觉得机会来了——此时软剑正击向天隐的小腹,而首领的手腕却向上运着力。 突然,首领手型一滞,觉得软剑好像不再受自己控制了似的,变得十分僵硬。仔细一瞧,不仅脸色大变。原来天隐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支银色刀鞘,恰到好处地将软剑的剑尖套在了里面!只见天隐猛一用力,软剑立刻脱手而去。 原来,天隐在找出首领招数破绽的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还有一把云常送的刀鞘,而且从开始到现在自己一直施展的拳脚功夫,所以敌人必然想不到一个在如此危急情况下还在肉搏的人,会藏有兵器;即便预料到对方可能藏有兵器作为后手,也必然猜不到天隐只有一支刀鞘!而且那刀鞘的宽度刚刚好能收了首领的软剑。时也命也,黑衣人首领就这么栽在了不按套路出牌的天隐手上 没了毒牙的毒蛇,还能构成威胁么?天隐起身前冲,瞬间就到了首领的面前。首领还没待出手,就觉眼前一花,眼前的少年人不见了。而后,后脖颈一阵剧痛,疼得首领差点没晕过去。 天隐用了与那时在苍云山制服“老鼠兄”一般无二的招数制住了黑衣人首领,或者说,天隐认为是制住了,“叫你的同伙住手!” 低沉的声音,紧绷的脖颈,明确地告诉首领,如果不照办,后果会是如何。奇怪的是,首领就像没听见一般,毫无反应。于是,手中加力,天隐怒吼道:“叫他们住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首领闻言大笑,“少年人,你太嫩了些,连点杀气都没有,是吓不到人的!哈哈哈哈哈哈哈!正好我也玩累了,就这么看着你那个胖子同伴力竭倒地,也是很有趣的嘛!哈哈哈哈哈!” 天隐闻言,心中一惊,原来首领看出了自己没想杀他,是以全然不受威胁。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阿鱼和刘大彪已然很危险,必须做点什么解除他们的困境。只见天隐狠狠地掐住首领的咽喉,朝着还在攻击阿鱼的黑衣人大喝:“统统给我住手!否则我就要了他的命!” 场面没有任何变化,那群黑衣人对于天隐的话置若罔闻,依然如海边的浪潮一般,不断地打向几近力竭的阿鱼。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怎么可以如此绝情,可以完全不顾自己同伴的性命? “哈哈哈哈哈哈!看到了吧,小子,被你拿住算我倒霉,但你还是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改变不了!你还是得看着那个胖子倒下,好好地看着,哈哈哈哈哈哈哈!天真的小鬼,你难道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为了达成目的是无情无义、不择手段的?哈哈哈哈哈哈!” 黑衣人首领放肆地笑着,丝毫不在意天隐随时可以要他的命,用嘶哑的声音撕咬着天隐的胸膛:“小子,你最好记着,想成大事,就得心狠手辣,就得无血无泪!挡我者,杀!阻我者,杀!成了累赘的,杀杀杀!什么同伴,什么情谊,统统是狗屁!哈哈哈哈哈哈!” 笑得累了,首领的声音却不间断,就如诅咒般撕扯着天隐的心。天隐突然觉得心中好痛,好痛;突然觉得自己很弱,很弱。真的是无能为力么,真的要眼睁睁地看着阿鱼孤军奋战吗?既然首领做不成人质,又没人看管俘虏,那就打昏了算了。 正欲动手,天隐发觉首领不太对劲,黑衣人首领好像一瞬间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沉沉地倒在天隐怀里。 “你不坏”之后首领的嘴唇迅速变黑,口角留着乌黑的血,面庞也变得扭曲,充满血丝的双眼圆睁,气息已是微若游丝,眼见是不活了。 这就是黑衣人首领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天隐今晚第一次见到此人,第一次与此人交手,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但他死了,服毒而死,死在天隐的怀中。天隐一瞬间听到心头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百感交集,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感觉,愤怒?惋惜?后悔?自责? 天隐没有任何错,他没杀过人,也不想杀人,但黑衣人首领却自尽了,为什么他不肯活下去?他难道没有想走的路么,他跟自己说了这么多,就仅仅是讽刺么?天隐认为那些话其实就是首领的遗言,像这种人,为了黑暗的任务而生,然后死在黑暗中,一生仅有的光辉,大概就是那些话了吧。 首领就这么死了,没给天隐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天隐看着首领圆睁的眼睛,突然觉得不应该为他合上眼帘。至少在这一刻,享受一下宁静的夜晚,体会一下月光的温暖吧。再不看首领一眼,天隐带着极为复杂的心情奔去支援阿鱼。 突然,一道火光,迎客楼瞬间燃起了熊熊大火,映出了周围无数道细长阴暗的影子,“哈哈哈哈,那个没用的白痴,死得好啊,死得妙啊,哈哈哈哈” 第五十一章 恶心猥琐 冷水镇的夜晚,微风,微凉,不过归云居里却是异常“热闹”的。火,凶猛地烧着,不住地吞噬着集四方奢华于一身的迎客楼。楼,被炙烤得哀嚎不已,但里面的人却毫无声息,竟连一个出来的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看到没,多漂亮的焰火啊!小子,束手就擒吧,跟老爷我去办点事儿。念你还算有点本事,等你没用了,老爷我可以考虑给你个痛快!哈哈哈哈哈!” 猥琐、嚣张的声音,如一柄尖锐地刻刀,重重地压着天隐的耳朵。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只见其影,不见其面。这群新来的显然跟刚刚的黑衣人是一伙的,既然要抓自己,为何不肯露面? 只是天隐没有时间胡思乱想,迎客楼里的人肯定出事儿了,必须去救!可是怎么去,新来的敌人人数不明、武力不知,贸然靠近定会有危险,况且大火已将迎客楼裹住,幸好迎客楼的墙体是青砖砌的,还能支撑一阵,但如果耗得久了,仍然是凶多吉少的。还有,依然在进攻的黑衣人,清楚地告诉天隐,阿鱼和刘大彪依然处在极度危险的困境中。 没办法,事有先后,先救阿鱼和刘大彪!只见天隐双腿用力,拔地而起,猛地越过黑衣人的头顶,跳到了阿鱼的身边,合两人之力,算是可以护得动弹不得的刘大彪安全了。 天隐的加入,有效地减轻了阿鱼的压力。天隐将灵巧莫测的身法发挥的淋漓尽致,绕着三名黑衣人不断闪动,使得敌方一筹莫展。平心而论,黑衣人的武艺算不得低,但再强的武艺也得击中目标才能产生效果。 天隐心中清楚,以一敌三若是硬拼,很快便会脱力,阿鱼就是如此。是以,天隐利用身法与敌人周旋,给阿鱼争取休息的时间。果不其然,阿鱼见天隐在前方拖住了三名黑衣人,立刻退到后面压阵,一面照看全身麻木的刘大彪,一面护住天隐的后方不被黑衣人侵袭。 兄弟同心,其力断金,前面,有天隐这个成名已久的“大泥鳅”四处躲闪,触之不得;后面,有蛮力惊人的阿鱼以逸待劳、虎视眈眈。若是不能趁这个皮肤黝黑的胖子还未缓过劲儿来加以解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虽然此时黑衣人人数上的优势已尽失,但天隐一方同样也有很大的隐患——倒在地上毫无防备之力的刘大彪就是天隐等人的死穴。所以黑衣人想用两人拖住天隐,分出一人偷袭刘大彪,不求得手,只要能扰乱天隐心神,迫使其出现破绽就可。场面急转,两名黑衣人竟放弃了守备,全身空门洞开地向天隐攻来,另一名黑衣人则趁天隐一时间未调整过来的空隙跳出战团,俯身袭向刘大彪。 黑衣人的计划自是不错,但却忽略了一点,阿鱼是胖,但绝对不虚,甚至恢复能力远超过平常人,仅短短的一点时间,气力就已恢复的七七八八了。阿鱼看到趁乱摸过来的黑衣人,不禁乐了,自己以一敌众时受的窝囊气,终于有机会发泄一下了。 “呼——”的一声,阿鱼手中的厚重朴刀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飞掠过正想偷袭刘大彪的黑衣人的前方。亏得黑衣人行动慢了一步,脑袋没有被削掉,但鼻梁却被锋利的朴刀硬生生割断!鲜血迸流,瞬间染透了黑衣人的裹头巾,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黑衣人吃疼,意欲后退,但阿鱼其能给他这个机会? 一步向前,丝毫未见拖泥带水,一刀斩出,丝毫未见丁点犹豫,一击毙命,丝毫没有任何侥幸,阿鱼不是天隐,该出手时绝不心慈手软。虽然平日里尽受刘大彪欺负,看起来很是内向、善良,不过濒死时被天隐救助,又蒙他收留,没了冻馁之患,已在阿鱼心上刻上深深一记:万俟军爷必须活下去,为此,可不择手段!是以,在外人看来,那黑衣人是因为防备不当去了阎罗殿报道;但真实情况是,阿鱼见天隐被两名黑衣人猛攻,急火攻心,两膀顿生力气,又看到一名黑衣人想要偷袭刘大彪,瞬间暴起出击,雷霆的一击,要命的一击! 一刀斩了想要偷袭的黑衣人,阿鱼立刻顶上去给天隐解围。其实天隐没有看上去那么糟糕,只不过他原本是优点的仁厚,此时被黑衣人狠狠地利用了。知道天隐不愿杀人,黑衣人便直接将命门暴露在外,全力攻击,一时间倒也攻得痛快;天隐就惨了,不想杀人,意味着能攻到的地方攻不得,又有没好的办法,只能灰头土脸地防守。 阿鱼的加入,立即解除了天隐的窘况,没人敢小看这个一身蛮力,之前已经斩了四人,刚刚又劈死一个黑衣人的胖子。黑衣人的首领悍不畏死,所以他是首领;但首领只有一个,其他黑衣人不是首领,所以能保命绝不会主动送死。没人愿意直面阿鱼还滴着血的朴刀,三十六计走为上,暂时后退! “嗖——嗖——”,两声尖锐的响声,两名黑衣人应声而倒,后背透出的箭簇是那么洁白!竟然连自己的同伙都杀,天隐和阿鱼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永远没机会再起来的黑衣人,用无声的鲜血,告诉了天隐这个残忍的、难以理解的事实。 “没用的东西,就得丢掉!”那个嚣张的声音此时变得阴冷、残忍。 天隐竟当那个声音不存在,转身背起刘大彪就朝着烈火中的迎客楼走,只是没走几步,就有几支弩箭定在前方的地上,看起来是个止步的警告。不过,天隐也不瞧那些箭,依然向该去的方向走着。说来也很是奇怪,竟没有一支箭射到天隐和阿鱼,每一支都是贴身擦过。 “如此美好的夜晚,你就留下来吧”,说着,一个身高约有七尺、同样是黑色劲装却没有裹头的大汉出现在天隐面前。接着火焰的光亮,天隐看清了来人的长相——满脸横丝肉,两颊全麻子,头发乱糟糟,三角眼倒立,嘴含猥琐笑,眼露凶残光,单凭此长相,活脱一无赖! 天隐自小成了孤儿,孤苦无依,所以重情。天门关没有长辈,所以天隐重视兄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天隐都不会丢下兄弟,更别说伤害兄弟。对于面前的人随随便便就要了同伙性命的做法,天隐心中只有深深的厌恶。道不同不相为谋,天隐只想摆脱敌人纠缠,救出该救之人,完全不想与眼前之人搭话。 “哟哟哟,你不会是个哑巴吧?”那人竟兴趣盎然地没话找话,看来此人除了猥琐,还很无聊,或者说脑袋缺弦儿,“莫非你还想着能有援手帮你逃出去?别作梦了,迎客楼里的人统统被下了迷药,明天都不会醒,嗯,他们到不了明天就得被烤熟了;你背着的那个,中了麻药,一时半会儿是动弹不得的;你身后的那个胖子,明显在硬撑。就靠着这些残兵败将,你能做什么?” 闻言,天隐将刘大彪过到阿鱼背后,轻声地说:“你,过来! 不知是真脑袋有问题,还是有所依仗,那人真的走了过来,“怎么,想进点看看老爷我俊朗的相貌?” 见那人走近,毫无征兆,天隐一拳挥出,若是击中,以天隐的力道,那人的脸很可能比现在“俊朗”些。毫无道理,一贯以速度快于常人著称的天隐,竟然没能击中!眼前那人突然后退的身影,告诉天隐,这次,他遇到对手了。 “想玩偷袭?哈哈哈哈哈哈,有性格,我喜欢!而且,长得蛮俊的么,我很中意,等捉了你,老爷我会好好疼爱你一番的,哈哈哈哈哈!”此人嚣张,但确有嚣张的本钱,刚刚的回合,可以算是准备偷袭的天隐输了;此人恶心,而且不分场合的恶心,令得天隐寒毛直立、浑身发紧。 距离又拉开了,且不知究竟有多少人潜在那人附近,天隐真的很懊悔那一拳没能打中目标。现在已经失了先机,该如何是好? “小子,别挣扎了,快快从了,跟老爷我快活快活,共度下良宵,不是更好?只要你乖乖的,让老爷我开心了,我没准儿能留你一条小命,我武赖大人可是有这个能量的!”那人竟然就是胡公公的“武胆”,武赖!看来他果然来了苍州,而且确实想要抹杀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一行。 由此,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之前的那群黑衣人想要活捉天隐等人了,依文谦正的说法,天隐等人就是栽赃云不羁的“材料”!而且见了天隐俊逸的外貌,武赖似乎还动了其他恶心的心思。不过,总而言之,活捉天隐等人都是必须要做的。 天隐会束手就擒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是面对身法武艺不在自己之下,甚至还隐隐强于自己的武赖,天隐该如何应对?周围的黑暗中,埋伏的人绝不在少数,只凭强自支撑的阿鱼、身体僵硬的刘大彪,胜算能有多少? 若说天隐现在的心情,只能用一筹莫展来形容,或者,隐然间,期待着什么人能来施以援手吧 第五十二章 援军驾临 火,依然在烧,即便无风,依然势头汹汹,向周围散发着灼人的热浪;迎客楼,依然很静,除了木制横梁支柱在火中呻吟,没有一丝响动。人,依然焦急,天隐很急,为的是救人,武赖很急,为的是捉了天隐,阿鱼很急,为的是周围若隐若现的敌人。 不过,幸好武赖因其特殊的“嗜好”想跟天隐单打独斗,所以暂时还不需担心如何在己方疲惫、敌方人多势众的情况下求得周全。但就天隐而言,与其对上这个恶心下流,令人不寒而栗的人,或许他更愿意与众多敌人拼上一拼吧。 只是,很多时候,单独的人是无能为力的,天隐根本没有选择,或者说从他拒绝丢下阿鱼和刘大彪自己离开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出了选择,不曾变过的选择——活下去,不仅仅自己,还要带上身边的兄弟! 活下去的第一步,就是拿下面前的武赖。天隐小心地变化着身形,全神贯注地盯着武赖,以碎步探向前,只要有机会,定然是会出手的;反观武赖,不知是自恃武艺高强,还是身后有同伙心中有底气,总之是一脸轻松,当然,即便是轻松的神态也无法冲淡其周身那种浑然天成的猥琐。 武赖一动不动,只是不断扫视着天隐,眼中露出淫邪的目光,看得天隐浑身发紧。幸好在天门关时,接受了足够丰富的单兵作战训练,所以身上的不适是不会对精神的集中产生一点点影响的。 心头一动,天隐意识到已经达到了自己攻击的范围内,而武赖看起来仍是毫无防范。猛然间,天隐突步上前,一拳击向武赖的下颌,快得不可思议的一拳,电石火光的一拳!可惜的是,武赖仅仅微微后仰,便化解了这一击。但面对面时,天隐的进攻会只有一击么?显然不会,只见天隐利用先前一拳作掩护,左脚立定,借助拳势,腰眼用力,扬起右腿抽向武赖的软肋。 两次攻击衔接的天衣无缝,武赖显然也被天隐凌厉远过那一拳的一腿吓了一跳,侧身弓腰,欲以双肘顶住天隐这一腿。显然,武赖没有吸取先前那个“先拔头筹”的黑衣人的教训,任然小瞧了天隐腿上的力量。往事历历在目,任何轻视天隐的想法,都是极其危险的! 一股大力袭来,武赖气沉丹田,以脚撑地,想要硬抗,却觉得不对劲。一般人踢腿,力量多蕴于来势,即顶住开始的力量就没有威胁了;天隐这一腿则不然,不仅力大,且在踢到武赖身上的一瞬间又爆发出一股力量! 正是这股完全出乎武赖意料的爆发力,直接将其踢飞了去。所谓力从地起,无赖双脚离了地,在空中的力道自然削减很多,而且天隐会给他落地重整的机会么?只见天隐右脚甫一落地,立刻算准方向,左脚暴起正蹬,脚后跟狠狠地蹬在武赖的小腹上,将其在空中翻了个个;而后,趁武赖后脑朝向自己,天隐高高扬起右脚,狠狠地劈了下去。 正中脑后,“啪!”的一声,武赖狠狠地摔在地上,一动不动。天隐心下不禁松了口气,正欲上前制住武赖,却见其猛然翻身一跃,又拉开了距离,看他的动作,结结实实吃了天隐几下重击,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 “不错嘛,有点儿意思,哈哈哈哈哈哈哈!老爷我越来越中意你了,性子烈的马,骑起来才够味儿!”武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拂着身上的尘土,看他异常灵巧的动作,就知道天隐得想别的进攻方法了,“知道用什么法子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制服野马么?” 什么法子?天隐未及细想,就见眼前黑影一闪,伴着风声,小腹受了一股难以想象的大力。伴着剧痛,天隐弓下了腰,半跪在地上。这个武赖为何会这么快,为什么能够快到子自己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 “舒服吧,想要驯服烈马呢,就要在它不听话的时候给点颜色瞧瞧。只要打疼了,就不会轻易使性子了!”武赖好像真把天隐当成野马来训了,只是天隐现在吃疼,无力反驳,“看看,现在多乖巧,老老实实地跟着老爷走,少吃点苦头,不好么?再说,老爷我会很温柔地疼你的,哈哈哈哈哈哈!” 吵死了,不要发出这种恶心的笑声!天隐双目齐放精光,原本半跪在地上的身体猛然后跃,双手手掌撑地,借助其势,用双脚脚尖点向大笑不已的武赖的喉结。全部动作说起来复杂,但天隐只在一瞬间就统统完成了。 又一次避了开,此人果然可怕,虽然看起来毫无防备、漏洞百出,但其实只是伪装,也许时时刻刻都不曾松懈过吧。想想也是,如果这人真是连一个少年都能放倒的怂包,又怎么能成为胡公公甚为倚重的“武胆”呢? “不错,不错,还有什么招数,统统使来,让老爷瞧个开心?哈哈哈哈哈哈!” 天隐真的火大了,风一般地出动着拳脚,快!很快!匪夷所思的快!在旁人看来,完全就是一道道黑影在天隐周身飞舞;武赖不快,慢!很慢!难以置信的慢!但偏偏这种慢到极致的招式,完完全全地封住了天隐疾如闪电的攻击!或许这就是大巧若拙,物极而反,一动之极,一静之极,竟是相辅相生,相融相克! “太慢了!太慢了!太慢了!这么难的动作怎么能让老爷我满意?快一点!快一点!快一点!”武赖激得天隐一招快过一招,自己却好整以暇地以慢制快。武赖的招式看起来慢得出奇,为何却抵得住天隐远超常人的快呢? 说来,其实很简单,一般武艺高强者,出招都是虚实相生的,虚虚实实,实实虚虚,令敌人捉摸不透,只能受其钳制。天隐武艺绝对不弱,所以不自然地就在“实”中掺进了“虚”,原本这是没错的,但是对上经验丰富的武赖,就得吃亏了。武赖很轻易地就能看出天隐的虚招,是以只要制住实招就可,这就造成了如此奇异的场面。 天隐不笨,多数时候,他的头脑比身法还要灵光些。所以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立即做出了调整。既然虚招会被看出来,那就索性不用了,只见一瞬间,天隐减慢了些速度,但招式的凌厉程度却不降反升,可谓是拳拳到肉,脚脚逼人! 武赖再不能投机取巧,只能与天隐一招对一招,不觉间气力大损,“咦,真没看出,你这娃娃力气还挺大的么,很好,很好,正好陪老爷玩个痛快!” 天隐不说话,倒不是他喜欢听着武赖喋喋不休,而是进攻全凭一口气,说了话,气就出去了,没了气,招式就失了力。所谓,憋住心头一口气,出拳踢腿都有力! “嗯,还没上当,不错,不错,老爷我越来越中意你了!只可惜,没那么多时间陪你玩了。不过你放心,等老爷我捉了你,会慢慢的疼爱你的,哈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武赖身形一闪就不见了,天隐突觉身侧有阴风袭来,心头一跳,立即躲避,算是刚刚好地避开了武赖的攻击。不知为何,即便躲开了,也依然看不到武赖的身影,难道他会什么秘法可以遁隐身形? 之前说过,天隐的感觉是远超常人的,预感也是如此。凭着灵敏而准确的感觉,天隐不断地化解掉看不见的攻击。天隐看不到武赖,武赖碰不到天隐,看来一时半刻之内,若无突发意外,场面应该会很胶着的。 但意外永远都会有的,且绝不会厚此薄彼,既然天隐今晚已经遇到了诸多意外,武赖没道理连一个都遇不到。只见一阵寒光闪过,武赖现形了,身上的黑色劲装破了一道很大的口子,看来险些受了伤。 原来,武赖并不会什么秘术,只是凭借敏捷的身法、精准的走位,不断地闪到天隐的死角,所以天隐才会看不到他。但外人可就看得清清楚楚了,找准时机,一击拿下正专心袭击天隐的武赖,并非痴人说梦。所以,阿鱼就挥出了那一刀,可惜还是在千钧一发之际被武赖躲开了。 “哟哟哟,你准备以多欺少?”武赖脸不改色心不跳地说着,好像他一贯公平,从不干这种勾当,“那边的胖子,你丢下那个累赘,还算是聪明!不错不错,念你还算聪明,老爷我会赏你个全尸的!” 对啊,阿鱼来支援,那刘大彪呢,他没事了?天隐看向旁边,刘大彪还在地上躺着呢,只不过多了层“铺盖”,阿鱼把几具还算完整的黑衣人的尸体盖在他身上了,鲜红色的血还在滴滴答答地流着,相信刘大彪要是能动了,第一个就得暴起找“死胖子”算账。 看到刘大彪不会被飞矢伤到,天隐算是松了一口气,但眼中还是露出一丝不满的神情。 “军爷,莫怪俺,刘大彪叫俺来的。” 刘大彪为何要如此做,虽然有黑衣人尸身护着不会被飞箭伤到,但只要潜伏的敌人上来,他必定是凶多吉少的! “军爷,就算这道坎儿迈不过,俺还是跟着你!” “哈哈哈哈哈哈,胡说什么,拿下他,咱们再去吃一次白鱼!” 突然间,天隐觉得心情大好,原本缠绕心头的乌云一扫而空,自己从来就不是孤军奋战,自己的身边一直有相信自己,跟随自己,为了自己可以不顾性命的人,这种人,就称之为兄弟! 兄弟在身旁,必定无往不利! 兄弟在身旁,必定化险为夷! 兄弟在身旁,必定无所畏惧! 兄弟在身旁,就算只有一个,也抵得上千军万马! 兄弟在身旁,就算只有一个,也能增添百倍的气力! 天隐再不彷徨,他有了充足的理由去战斗,一切,为了兄弟! 第五十三章 不是累赘 兄弟在身旁,怎会没力气?此时有阿鱼在,天隐觉得浑身是力,面前的武赖突然变得很小很小。虽然之前并没讨得好处,但天隐就是有种“绝不会输”的感觉。不需客套、不需话语,只要一个眼神,兄弟之间就是有这种默契! 只见天隐先动,阿鱼随后,一前一后,分为两边攻向还未发觉事情严重性的武赖。跟阿鱼相较,天隐身形瘦小得多,所以躬身攻击武赖的腰腹和下盘;阿鱼则挥着厚重的朴刀,虎虎生风地劈向武赖的天灵盖。 对付天隐,武赖尚能凭着丰富的经验与之周旋,且可以利用天隐不肯杀人的缺陷偶尔占些便宜。阿鱼却是杀人的,刚刚就劈死了一个,此时为了保护天隐,更是红着眼睛,用尽全身气力意欲置武赖于死地。对着犹如杀神降世的阿鱼,武赖实在不能掉以轻心。 此消彼长,武赖愈是估计良多,就愈是难以抵挡天隐和阿鱼的进攻。人总是很奇怪,顺风顺水的时候,全身好像总有永不忘的力气;一旦局势被逆转,甚至陷入被动,身上的劲道立刻一扫而空,好似虚脱一般。 武赖虽然恶心兼且猥琐,但毕竟是人,而且是面临天隐和阿鱼双重攻击的人,所以他现在便觉得十分的吃力。空手对白刃,不是那么轻松的,随着阿鱼越来越犀利的攻击,武赖的面色越来越凝重,眉头皱的越来越紧。若是不能找出有效的办法同时抵御上下两路的攻击,时间一久,被耗死的必然是武赖! 办法是有的,至少天隐就想到一个,也正是这个想法令其异常紧张地戒备着潜伏中的敌人。天隐心中明白,自己现在之所以占了上风,一是因为以二打一人数有优势;二是因为武赖手中没有武器,或者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使用武器,难以直面阿鱼的锋芒,再加上还要同时化解自己的攻击,武赖自然会陷入困境。 令天隐紧张的,就在这里,武赖是一个人没错,但他有不知凡几的同伙;武赖是在空手对敌,但他的同伙有武器,还有威力极强的劲弩。一旦被武赖逃了开,与其同伙回合,天隐等人绝对是凶多吉少! 所以,必须拖住武赖,而且要找机会生擒住他,做护身符绝对不错。天隐向着阿鱼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以活捉武赖为主。阿鱼会意,立刻与天隐变换位置,站到离武赖较近的地方,挥刀就砍向武赖的小腿;天隐则顺着阿鱼的刀势突进武赖的左后方,变拳为掌,以手刀斩向武赖的后脑。 电石火光之际,若是一般人,定然是会被轻松拿下,武赖不是一般人,先前与天隐周旋,已证明了他的身法决不在天隐之下,这便意味着,他是有办法躲过两人的攻击的。只见武赖向前一扑,身体横在了空中,闪过了天隐的手刀,而后做了个前空翻,不仅躲过了阿鱼威力十足的一刀,还稳稳地落到了阿鱼的近前。 “阿鱼,小心!”天隐一见武赖接近阿鱼,心下大骇,不由得大喝一声提醒阿鱼。 阿鱼不说话,只是将手顺刀柄上滑,握在了朴刀的上部,此时朴刀的长柄就发挥了作用。只见阿鱼将长长的刀柄做了棍使,反手狠狠一抡,逼得武赖不得不后退。这一退,武赖重新陷入了天隐和阿鱼的包围中。 奇怪的是,即便是如此困境,也没见武赖有任何慌乱,难道他另有后手?天隐不禁暗暗观察起四周,以自己和武赖的距离,除非武赖的命可以不要,否则潜伏的人当是不敢发箭的;莫非是与之前相似的暗器,若武赖真有暗器,刚刚与自己对战大占上风的时候就用了,何必拖到现在,让自己稳占先手? 想不通归想不通,战场上瞬息万变,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个道理,天隐还是了然于心的。是以,除了暗自警戒周围的潜伏者,天隐还观察着武赖的动作,保证自己可以随时做出应变。 “嗯,不错,还知道观察观察老爷我的动作,有点意思,哈哈哈哈哈哈哈!”武赖看出了天隐的意图,不仅不紧张,反而笑得更嚣张、更开心,就向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不住地捧腹大笑着。 他还能笑得出来?天隐见武赖失了防御的姿势,心头一跳,这可是绝佳的进攻机会!当机立断,天隐立刻冲向武赖,想要借着如此良机将其踢翻。凭着脚上的感觉,天隐知道自己这脚是正中目标! 天隐力大,一腿可轻松踢断碗粗的松树,武赖会比松树还结实么?定睛一瞧,却见武赖此时已腾空而起,捧着腹部的双手正好抵在了自己的腿上,而后借着自己的力量远远地飞了出去。 坏了!天隐心中大惊,这一腿不仅没能伤到武赖,反而给了他可乘之机,令其借势脱离了战团。武赖离开,意味着什么?天隐已经不敢想象了,只趁着他还没下令攻击,出手示意阿鱼带着刘大彪速速离开,想必以阿鱼的蛮力,劈开一堵墙就想断跟麦秆儿一般容易吧? 突然,“呼——”的一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武赖飞了过去,不仅吓了武赖一跳,也让天隐和阿鱼愣了一下,难道这附近还真有自己人?武赖出手一挡,感觉什么黏糊糊的东西撒了自己一脸,用手一抹,再一看,竟是黑红的鲜血!再一看挡下来的“暗器”,不是死掉的黑衣人,又是什么? “刚刚哪个龟孙子说爷爷是累赘,滚过来,给爷爷磕三个响头!否则,他奶奶的,别怪爷爷揍得你个王八蛋以后只能住猪圈!” 能这么粗鲁地扯个破锣嗓子骂娘的,不是刘大彪,还能是谁?只见刘大彪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武赖身后,握着两柄铜锤,梗着脖子,瞪着比星星大不了多少的眼睛,像只螳螂般威风凛凛地发着火气。看来,黑衣人飞针上喂的麻药是见效快,失效也快的那种,所以刘大彪才能这么快的恢复过来。 血,自然是黑衣人的血,刘大彪只要还在骂娘,就代表他没大碍。如此,天隐便放下心来,再看此时场面,不由心中大喜。刚刚刘大彪甩飞一具尸体,趁着武赖防御的时候闪到了武赖的身后,正好与天隐、阿鱼互成犄角之势,将武赖围在了中间! “哟嗬,那些白痴的麻药还真是不怎么灵光啊,有意思,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身陷包围,武赖依然笑得开心,这份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或者说完全看不清楚情况的没心没肺,令天隐等人不由得暗暗佩服。 佩服归佩服,无论是保证己方的安全,还是救助火中生死不明的九宏一行,首先都必须拿下武赖!天隐一边向前一边迅速做出手势,阿鱼和刘大彪会意跟进,三人的包围圈在逐渐缩小,眼见就能永远留下武赖了。 “嗯,嗯,反应还算快,指示的也算到位,不错,不错,小子,老爷我可是越来越中意你了。其他人老爷我就不管了,你我是一定要得到的,如此罕见的材料,老爷我怎会错过?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要上便快上,别耽误我跟这个少年温存!哈哈哈哈哈!”武赖一边狂笑,一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前方的天隐,全然不管身后的刘大彪和身侧的阿鱼。 天隐实在是难以承受这份“荣幸”,被武赖看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心道如此恶心的人还是趁早解决为妙!身随心动,暴起击向武赖的面门,旁边的阿鱼斩向武赖的小腿,竟然与刚刚的攻法别无二致! 莫非这便是天隐的极限,竟然接连用出同样的招式?武赖哈哈一笑,与先前一样纵身一跃外加一个空翻,意欲越到阿鱼面前在做后续动作。 “嗙!”,武赖在空中怪异地翻了个个,斜斜地摔落下来,像只蟑螂一般趴在地上。这其实怪不得别人,只能怨他过于托大,天隐跟阿鱼的动作固然跟刚刚一样,可是天隐一方的攻击却是不一样的,因为多了个怒火攻心、气血上涌、急需发泄的刘大彪。 果然,刘大彪见武赖翻在空中,看准方位,狠狠地用锤子甩在武赖的脸上,将他在空中打得翻了个圈。刘大彪真是气得急了,用了死劲,连天隐听着锤子拍在武赖脸上的响声都不觉牙根一紧,想来武赖的脸应该能变“俊朗”些了。 天隐等人立刻贴上前去,准备捆了武赖,眼前却猛然一花,一个黑影拔地而起,竟是武赖!不得不佩服武赖脸皮的材质之好,防御杜之强一点都不逊色于城墙,刘大彪含恨一锤,竟然只是让他流了鼻血! 只见武赖探手抹了下鼻子,看着手上的血,浑身不住地颤抖着、扭曲着。突然,武赖停止了颤动,眼中布满血丝,散射着无尽的杀意,用阴冷的声音嘶吼着:“你们这群蝼蚁,竟敢伤我!死!我要你们统统去死!” 正在武赖失去理智,暴起要杀人的时候,远方传来一阵风声,“啪!啪!啪!”,三枚精钢打制的弹子打在武赖的身上,溅起一阵火花。武赖有锁甲护身,并未受伤,但也被逼退后几步。 “谁,谁在那里,给我滚出来!”武赖一再受阻,此时真的是气疯了,冲着无尽的夜空声嘶力竭地狂吼着。 “来来来,看看看,瞧瞧武赖王八蛋!哟哟哟,吼吼吼,武赖猥琐脸皮厚!莫要问,我是谁,小心再挨一铜锤!” 第五十四章 峰回路转 这个声音,这种语气,怎么听起来如此的熟悉呢? 接连几枚铁弹子,向着武赖的脸飞来,武赖知其厉害,不敢硬抗,凭借灵敏的反应躲了开。弹子是躲过了,刘大彪的铜锤又飞了过来,武赖以一招驴打滚勉强避了开;接下来阿鱼的朴刀直直地砍向了武赖的腿,武赖将身体缩成一团,成个球状滚到一边;一共三边,刘大彪和阿鱼的方向去不得,所以武赖自然落到了天隐脚边。 如此好的机会,天隐怎会错过?加之知道武赖皮厚,也不怕权力出招要了他性命,是以天隐抬脚就踹。需知,天隐出招的速度是远快过刘大彪和阿鱼的,而且武赖滚动之势还未减弱,一时难以避开。 一阵尘土飞扬,武赖浑身布满脚印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一旁的天隐怕他像先前一般装晕,而且被他的猥琐下流烦得紧了,所以依然卯足全力地踢着,直踢了半响才被阿鱼拦下。天隐看了看已经满脸是血、翻着白眼的武赖,一下子清醒了,幸亏阿鱼制止了自己,否则真就把武赖活活踢死了。一念及此,天隐不禁感激地看了阿鱼一眼,阿鱼没说什么,黑脸一红,从腰间卸下一把粗绳,将武赖捆了个严严实实。 看着粽子一般倒在地上的武赖,天隐直觉像做梦一样,怎么一瞬间局势就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武赖带来的同伙呢,怎么除了开始时点了把火,再未有任何动作?还有,刚刚出手帮了自己的人,是谁? “多谢阁下援手,敢问阁下是谁?”天隐小心翼翼地望着铁弹子射来的那方黑暗,未确定对方究竟是敌是友之前,决不可放松警惕! “少年人,莫装傻,当真不知我是谁?”声音由远及近,一个干瘪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天隐面前,速度之快,连天隐竟然都未来得及反应,被吓了一大跳。 定睛一看,满口大黄牙,眼含狡黠光,身体略佝偻,白发随风扬,这不是那时候突然拦住自己的算命先生——铁舌头么?他竟然有如此高深的武艺,刚刚还帮了自己,究竟是何用意? 天隐面色一正,向着铁舌头行了个礼,小心地问道:“感谢铁先生关键时刻施以援手,只不知先生为何此时出现在此地?” 闻言,铁舌头忍不住大笑起来,依旧的猥琐,只是有武赖衬托,竟隐隐显出几分正气来,“哈哈哈哈哈哈!你不是看出来了么,还问我作甚,放心吧,我若是对你们有恶意,你们现在早就躺下了。” 铁舌头说的是实话,藏在暗处,以其疾如闪电的弹子功夫,给只着皮甲的天隐几人身上开几个风洞,绝非不可能。想来铁舌头应该确实没有恶意,只是蹊跷事太多,天隐不得不再确认一番:“敢问先生,可是受人之托?” “算你聪明,若无人关照,我才不会管这等闲事儿呢!”铁舌头说着,竟然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抠起了鼻子,看得天隐阵阵恶心。不过,天隐算是彻底放下心来,毕竟在这种情况下,再多一波敌人真是大大不妙了。 心情一放松,脑袋就活络起来了,天隐一下想起了九宏世子和二王子还在燃着熊熊烈火的迎客楼中,不觉面色煞白,急吼吼地往迎客楼奔。不料,未跑几步,就被铁舌头拦下了,还是用的刚刚抠过鼻子的手! 天隐心中大急,却不知铁舌头瘦削的手臂哪儿来的如此大的力量,竟把自己制的死死的。刚要挣扎一下,就听铁舌头不紧不慢地道:“你急什么?我给人算命可是百无一漏的,莫非你忘了挂签的内容?” 挂签的内容?天隐一下子想起来昨日黄昏之时,铁舌头赠他的四句真言: 卦占孕育有虚惊,男在秋兮女在春。 壬申庚午方遇吉,不须疑虑苦忧心。 此时早已过了子时,今天不就是壬申庚午之时么?看来铁舌头早就知道黑衣人和武赖会来袭击迎客楼,既然他知道了,那必然已经做出了反应。想到这里,天隐面色一松,眼含感激地看着铁舌头。 “得得得,别这么看着我,我老人家只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千万别把我看成好人,这会败坏我声誉的!” 铁舌头滑稽的样子惹得天隐忍俊不禁,“既然如此,就不谢先生了,可我还有一事想要请教,敢问先生,迎客楼内的人都去了哪里?” “我摸进去的时候,楼里只有几个醉得人事不省的大兵,这等蠢蛋,我看着就有气,一脚一个统统踢进冷水江喂王八去了!” 只有镇西关的士兵,那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哪里去了?天隐立刻又紧张了起来,赶忙问道:“请问先生,楼里再无他人了么?比如,比如北方来的客人?” 天隐心中谨记风军侯的嘱咐,绝不向他人透露此次任务的内容,所以就不能直接问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哪里去了,只得换了个天隐认为很是婉转的说法。不料,铁舌头听了,又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你这小子挺有意思的嘛,还想跟我老人家玩心眼,嗯?你是想问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哪里去了,是也不是啊?” 天隐闻言,知道铁舌头早就知晓事情缘由,而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由得老脸一红,小声道:“请先生恕我唐突,若先生知道,还请告之事情,我实在是、实在是担心得紧!” 铁舌头见天隐如此认真地对待任务,满意地点点头,道:“能被称为‘草原智者’的,会是草包么?卡萨巴那小子从来不喝自己酒囊外的酒,也从来不会在陌生的环境放松警惕。早在那群黑衣人刚出现时,他就发觉了,趁着你们打得天昏地暗,他就夹着尾巴溜了,现在可能正猫在冷水渡哪个角落等着官船来吧?” 原来如此,知道九宏一行安全无虞,天隐松了口气,但又有股无名火起涌上心头。自己三人在这里打生打死,竟然被他们做了牺牲品,若不是铁舌头及时赶来,那后果会是如何,天隐浑身打了个激灵。 想到刘大彪、阿鱼差点连命都丢了,九宏一行却一点援助的意思都没有,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天隐感到异常的愤怒,也略微地明白,大兴人与九宏人之间的确存在不可消除的隔阂!愤怒归愤怒,天隐还是得完成任务的,所以必须尽快找到卡萨巴他们的行踪。 不过,在此之前,有一件事必须确定一下,于是天隐看向铁舌头,问道:“请问先生,之前周围埋伏的人,哪里去了?” “一共五十二人,我可是很善良的哟,就是拿他们喂了王八而已。” 铁舌头真是“善良”,善良到天隐一时无话可说,只能心中感慨,冷水江的王八们真有福气!可是,转念一想,铁舌头若是以一人之力收拾掉了五十二个武艺不弱的敌人,那他的实力是不是有点太骇人了? 看着天隐疑惑的目光,铁舌头就知道天隐在想什么,微微一笑,道:“小子,你不会以为那些人都是我老人家一个人拿下的吧?” “莫非” “没错,我怎么可能一个人大摇大摆地来这么危险的地方乱晃呢?” “那这、这”天隐想问铁舌头隶属于什么组织,又觉得有些不礼貌,所以舌头有些打卷。 “别这个那个的了,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什么。反正你记住一点就好,不论是我,还是我身后的人,对你,绝无恶意!” 铁舌头冲着天隐点了下头,抽身离去,转瞬间便无影无踪了,唯有一道声音在夜色中徘徊,“我本名叫万俟铁,万俟家的小子,将来有机会再见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铁舌头竟然姓万俟,跟自己的一样!天隐看着空空的前方,一时间悲喜交加。喜的是还是有跟自己有关系的人存在,天下间,自己不再是孤家寡人;悲的是现在村里的人仍是下落不明,铁舌头又行踪不定,自己还是只有一个人! 静静地,阿鱼走了过来,刘大彪也走了过来,站在天隐的身旁。无声的行动,告诉天隐,他有兄弟,过命的兄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三个人对视一眼,放肆地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活下来,就是一种幸福,更遑论与兄弟一起活了下来! “走,咱们吃白鱼去!” “队率,这还没天亮呢,去哪儿吃啊?” “我们砸白宝堂的门去,受了一天气了,不好好吃一顿怎么成?”大难不死,天隐不觉得也有些状行无方,说着就大步向外走去。 “队率,咱不去找九宏那帮人了?”刘大彪混是混,但也有不含糊的时候。 “他们拿咱们当诱饵,自己跑路,咱们就不行吃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现在应该没什么危险了,让他们多等一会儿吧。”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地被卡萨巴卖了,天隐心中很是犯堵,说什么现在也不想去找九宏一行人。 “那,那要是去了白宝堂,再遇到那个混账丫头怎么办,不还得找气生么?”刘大彪一想起白天被沈大小姐一口一个“土包子”叫着,就很是来火。 “现在是什么时候,她肯定还在梦想里呢,怎么会去白宝堂?” 说到此处,天隐的脸,“唰”的一下变白了,脚步也停下了,坏了!沈大小姐就住在这里,还在迎客楼里! 第五十五章 流氓天隐 沈大小姐,给天隐的印象,不过是个任性、刁蛮、不讲理的富家女儿,而且更像个放养的野丫头。天隐很难理解,作为冷水镇数一数二的富户沈家的千金,沈大小姐怎么会只带一个侍女就在外面乱跑,而且还不回家住,偏偏住在归云居。 不论如何,人总是要救的,天隐急速向着迎客楼奔去。刘大彪和阿鱼在后面追着,不论天隐做什么,他们都会跟随的。只是,阿鱼是一声不吭地追随,刘大彪,就难免满嘴碎碎念了。 “队率!队率!你慢着点,等等俺们!那个混蛋丫头那么可恶,管她干嘛?”刘大彪正喊着,就见迎客楼的飞檐已耐不住火烧,塌落了下来。刘大彪一看,更急了,这么大的火,天隐要往里跳不等于自杀么? 但看着天隐的架势,应是拿定了主意,拿定了主意的天隐,是什么马都拉不回的!刘大彪跟了天隐多年,甚至天隐的脾气,是以,憋了一大口气,用了吃奶的劲冲了上去。好在距离近,天隐的速度没有完全提起来,还真让刘大彪一把抓住了。 “大彪,你拉我做什么?”看着脸憋得通红、喘得如破旧的风箱一般的刘大彪,天隐不忍心一把甩开他,只能故作威严地问:“你没看到火势已然危急,再不去,人就没救了!” “队、队率,你、你、不能、能这么进去,那是、是送死去、去了!”刘大彪一面喘一面结结巴巴地劝阻着天隐,喘了一会儿气算是顺匀了,接着说:“队率,按说俺不该拦着你,但俺不能眼睁睁看你去送死!这不是战场,队率你也没接到往里冲的命令,而且就为了一个只见了几面的野丫头,值吗?” 看着一脸关心的刘大彪,天隐心头一暖,他何尝不知道此时冲去救人,必定是凶多吉少。但见死不救,不是大丈夫所为,沈大小姐是有些讨厌,但若是因此放任她被活活烧死,天隐做不到! “大彪,好男儿做事,但求无愧于天地,若不去救她,我会后悔!” 刘大彪是粗人、浑人,但决不是个坏人,他能理解天隐的意思;他也明白,就是因了天隐的善良、仁厚,自己才心甘情愿地追随他,即便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所以,他知道,就算天隐不会原谅他,也决不能放手,只要自己能做到,天隐就必须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刘大彪不答话,梗着脖子,一脸慷慨就义的样子,只是抓住天隐的手更紧了。天隐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仅在心中叹了口气,冲着阿鱼严肃地道:“阿鱼,拉开刘大彪!” 谁成想,一向最听话的阿鱼,此时竟对天隐的话充耳不闻,不仅没有拉开刘大彪,反而堵住了天隐的去路,“军爷,刘大彪说得对,俺也是这么想的,就算你打俺、骂俺、不要俺了,俺都不能让军爷去送死!” “混账!再不去就来不及了!你们不相信我的身法么!”天隐大喝道,听了阿鱼的话,天隐心中万分感动,他何尝不知道阿鱼和刘大彪是真心为自己着想的。可是要自己不去救人,这也是万万不可的! 天隐现在真的是百感交集,心头一片混乱。一方面,感念刘大彪和阿鱼的关心与情谊;一方面,不愿看着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无情地火焰吞噬。天隐不愿意伤了兄弟的心,尤其是刚刚豁出性命保护自己、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兄弟,但要是今天天隐没去救人,他说服不了自己,如果真的这样做了,他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 火,在眼前跳着,好像在嘲笑人的渺小、无助;楼,在眼前哽咽着,好像在呻吟着对生的眷恋;树,在微风中颤抖着,好像在为眼前的惨状而伤心;夜,在冷水江畔啜泣着,好像在哭诉着天地的不仁,正是: 大江流日夜,心头悲未央。 秋河曙耿耿,寒渚夜苍苍。 这漫天的繁星,怕就是夜的泪水吧,一滴一滴,一点一点,渗进天隐的心田。天隐突然觉得一切都很静、很暗,好像自己又陷入了那种逼迫人心的黑暗中。黑暗在翻滚着、前进着,只给天隐留下一丝丝光芒。 “如果你想做,就别犹豫!能离开,就别留下!”那个与黑暗同一的声音,听来还是那么苍老,那么熟悉,那么有力。只有一句话,天隐却不迷茫了,遵从内心的感觉,就好!对不起了,兄弟们,就让我任性一次吧! 只见天隐猛然震开刘大彪的手,斜着身体滑到了阿鱼的身侧,而后点着阿鱼的肩膀一跃而起,稳稳地落在丈高的墙头。转瞬间,天隐冲到了迎客楼前,护住头部,一下扎进了火里。天隐就这样消失在熊熊大火中,刘大彪和阿鱼还在兀自发愣,怎么也想不明白刚刚还像个温顺的小猫一般的队率怎么突然间就脱离了控制,而且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其实天隐并非一意去送死,他早就看出来迎客楼主体部分是青砖砌的,只有房梁的地方是木制的,加上归云居地处冷水江畔,很是潮湿,所以外面的火看起来很大,内部未必同样凶险。基于这种判断,天隐义无返顾地冲了进去。 一进楼里,天隐就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楼里的陈设都是极易烧着的绸缎、木头家具,所以目之所及,全是憎狞的火舌。滚烫的火焰,燎得天隐睁不开眼,只能凭着记忆,一步步移到沈大小姐的房间。 就是这间了,二楼最里面的甲等房间,此时房间看起来还算完好。天隐正欲推门而入,却被烫得一缩手,这门框虽没烧着,但也被烤得滚烫十分。没办法,天隐扬起一脚,直接把木门踢碎了。 门一碎,房间里的热浪“呼”的一下涌了出来,呛得天隐一时没喘上气,猛劲地咳嗽起来。再看屋里,一片火海,到处都是火焰的通红色,沈大小姐和她的侍女呢? 天隐一边走向里面,一边喊着:“沈小姐?沈小姐?你在哪儿,没事儿的话应一声!” 除了木头燃烧发出的“啪啪”声,再无其他声音。天隐不禁着急起来,虽知道不应该,可还是摸向了沈大小姐的香塌。这一去不要禁,吓了天隐一大跳,原来睡在沈小姐床边的可怜侍女,被掉落的横梁狠狠地压在了下面,已失去神采的双目圆睁着,脸也变成了青紫色。这凄惨的样子告诉天隐,这个不幸的女孩儿是活活憋死的。 天隐心底有些难过,却没有哀悼的时间,怀着侥幸的心理,天隐掀起了香塌的帷帐。这一掀,立刻使天隐变成了大红脸,竟比周围的火焰还要红! 沈大小姐显然是中了黑衣人的迷香,还在乎乎睡着,而且睡相极差,四仰八叉地仰卧在床上,娇俏的样貌,鲜艳的肚兜,微微隆起的双峰,修长的双腿与晶莹的玉足,统统被天隐看了个通透。天隐何时见过这种香艳的场景,只觉一股热浪上涌,脸就红成了猴屁股,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 看看四周,床边的小桌上有个精巧的花瓶!天隐一把把瓶里抓了过来,随手丢掉了仍然娇艳的花,然后也不管干净不干净,将里面的水朝着沈大小姐的玉面浇了下去。 “啊!——”一声尖叫,沈大小姐惊醒了,发现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竟然是天隐。沈大小姐刚想说什么,就觉身上一凉,才想起来自己几乎是赤身裸体的,玉面腾地一红,甩手一记响亮的耳光,“啊!——啊啊啊啊啊!流氓!流氓啊!” 天隐就光荣地成了“流氓”,还是脸上有个大红手印的“流氓”,天隐捂着脸直觉委屈,但见沈大小姐安然无恙,算是暂时放下心来,接下来就是想怎么逃出去了。 “啊!啊啊啊啊!火,火,火啊!救命啊!”这位大小姐终于注意到“流氓天隐”之外的状况,死命地尖叫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死、死、死人!啊啊啊啊,救命啊!救命啊!”死不瞑目的侍女又给了沈大小姐强烈的刺激,使得她发出了令天隐头疼无比的尖叫声,这丫头看着娇娇弱弱的,怎么发得出这么大的声音? 只是在这种随时有性命之忧的情况下,天隐是没有时间细细钻研的,看了下周围,一把抓过沈大小姐的衣服,递了过去,“快穿上!” “你说什么?”沈大小姐被刺激得有点傻,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想就这么出去?”不知为什么,天隐还是忍不住扫视了一下眼前的沈大小姐,刚刚缓过来的面色又变得通红,不禁心中暗想,难道自己真有做流氓的资质,怎么盯着人家大姑娘看起来没完呢? “啊啊啊!你还看什么!转过去啊!”沈大小姐终于清醒过来了,红着脸大叫着。 火势越来越大了,不好,已经没有机会给沈大小姐慢慢换衣服了!天隐说了声“得罪”,扯下帷幔把沈大小姐一裹,扛在身上就要离开。 “啊啊啊!你、你要干什么!放我下来!流氓!救命啊!”这丫头怎么这么能叫,天隐被叫得头大不已,而且就这样出去,不被别人误会成强抢民女就怪了。是以,天隐撕下一块衣襟,直接堵上了沈大小姐的嘴,然后将裹成粽子、做不得声的刁蛮丫头紧贴在怀里,躬身冲了出去。 耽误了一段时间,火势已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连来时的路都瞧不见了!这下糟糕了,难道果真被刘大彪不幸言中,自己要烧死在这里了? 第五十六章 梨花带雨 火,如吐着信子逼近猎物的毒蛇,不断地扭曲通红的身躯,试图缠绕住天隐;眼前,除了滚滚浓烟,浑身是火、不断倾倒的木头,再无其他;脚下,来时的路已然不见,只能听到牛头马面带着催命符来的声音,一步步逼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身前是火,身后是火,无处可去,无地能躲,我会就这样死在这里么?天隐的心头突然闪过这个问题,随后,轻轻地笑了,直觉自己很傻。生,或者死,皆由天命,原本不存在问题的。活下去,便活下去了,若有意外,去了见娘亲,应该也不错! 其实,自从娘亲离开,天隐成了孤儿,对很多事便渐渐麻木了。即便是在气氛诡异的鬼洞,即便是面对杀气腾腾的万俟虎,即便是今晚几番搏命之战,天隐也从没想过生死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一切仅仅是要解决的问题罢了,无论过程多复杂,无论后果多严重,解决了,就好了。 生命本就应该波澜壮阔些,不是么?为什么只是一些烧得大些的火,我就会想到死呢?我会活下去,一个人的时候都活下来了,现在我不再是一个人了,为什么不好好活下去呢?而且,怀里的这个丫头,眼睛瞪这么大,要是一会儿没机会骂我了,不会很遗憾?再说,就算去见娘亲,也不能带这么吵的丫头去! 一念及此,天隐反而不急了,所谓尽人事,而安天命,天隐只想尽量做自己能够做的。我是来救人的,若是连我自己都折了进去,肯定会被将军骂死了吧?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儿,决不能做,这是天门关的风格之一,若是不能遵守,还真是心有愧疚呢! 人心,真的很奇妙,面对绝境,若是全神贯注,就会紧张;胡思乱想一通,竟然平静下来了。略一思索,外面是决然走不得的了,是以,天隐当机立断,退回了沈大小姐的屋子,甲等房会没有窗子么? 窗子肯定是有的,只是屋里的火又燃的大了,刺得眼睛睁不开。听着吱吱呀呀的声音,天隐心知,主房梁快承受不住了,要是不尽快逃出去,那个可怜的侍女就是自己的前车之鉴了。 慢慢浓烟,何方有出路?突然,天隐心头灵光一闪,记得《博物典》上写过,一般为了不让清晨的阳光直刺人目,房间的窗子都会开在正对床侧的上方,希望迎客楼不会例外!凭着之前的记忆,天隐知道沈大小姐的香塌在哪里,而后很轻松地估摸出窗子大致的位置。可也不能就这么撞上去吧,万一估计错误,自己哪能撞得过青砖墙啊。看看周围,那个花瓶还在! 双手抱着沈大小姐,不得空闲,于是天隐用脚尖将花瓶点到半空中,一脚踢向窗子的位置。只听“啪!”的一声,一阵冷风吹入,前方出现了一方黑暗,那是苍穹的颜色,也是希望的颜色!大功告成,照理说,区区二楼跳下去应当是不要紧的。天隐脚下用力,一个猛冲直直跳出窗外。 就在天隐离开客房、飞在空中的一瞬间,整栋迎客楼轰然倒塌了。但天隐却没有机会暗自庆幸,因为怀里的沈大小姐不知为何剧烈挣扎着,一下改变了天隐的位置。若是就这样落下去,肯定会是面朝大地,狠狠拍下,换言之,怀里的沈大小姐先落地。不管怎么说,天隐是自诩好男儿的,好男儿就没有让女儿家做垫背的道理!天隐双臂用力,迅速在空中扭转了身体,准备用后背硬抗,只希望这下别摔得太狠就好! 身形一顿,天隐落地了,奇怪,怎么地面软软的?天隐一点都不觉得疼,莫非自己的外家功夫突然间有了长足的进步?也不太像啊,刘大彪,你用那么怪的眼神儿看着我干嘛,我活着逃出来了,你觉得不可思议? 不对,阿鱼呢?刚刚不是还跟你在一块儿呢么,刘大彪,你怎么不说话啊?看着刘大彪不自然的表情,再想到阿鱼突然“不见了”,天隐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赶忙站起身。一看,好么,阿鱼就趴在地上,看来刚刚就是他给自己做了垫背,怪不得感觉软软的呢! 天隐正欲出言感谢,就见阿鱼猛然跳起,朝着刘大彪就冲了过去,咬牙切齿地吼道:“刘大彪,你太混账了!干嘛突然给俺一脚,痛死俺了!”阿鱼一面喊着,一面揉着自己的后背,不知是被踢疼了,还是被砸痛了。 “那个,队率出来了,总不能叫他摔到地上吧,你肉多,就用你给队率做个垫子咯。你倒好,俺的良苦用心都被你当成了驴肝肺!”刘大彪一脸委屈地说着,还不时用小眼睛“幽怨”地瞄着站在一旁兴致勃勃地看着热闹的天隐。 “啊?军爷,你逃出来了?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阿鱼这才反应过来是天隐从大火里跳出来了,立刻忘了后背痛的事,凑到天隐跟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见天隐没有大碍,就是身上黑漆漆的,还有怀里好像抱了个什么东西,还在动呢!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感觉怀里的“东西”在剧烈的蠕动着,天隐才想起来,自己还抱着沈大小姐呢!这下糟了,沈大小姐的嘴还被自己用衣襟堵了这么久,看来一顿好骂是躲不了了。 风萧萧兮冷水寒,沈小姐骂人兮跑不掉,天隐以一副慷慨就义的神情取下了堵着沈大小姐樱唇的碎布。出奇的安静,静得可怕,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任何声音?天隐小心翼翼地瞥了一下沈大小姐,一下子惊呆了,她在哭! 豆大的眼泪不住地滚落在地,沈大小姐不吵,也不闹,只是在无声地啜泣着。要是尖叫着骂一顿,天隐倒觉得好受了,这不言不语地哭,算是怎么一回事啊,这被别人看见了,自己可是跳哪里都洗不清了! 果不其然,刘大彪一见天隐抱回个大姑娘,还哭得梨花带雨的,最关键的是人家姑娘身上裹的是,这个,好像是床单?刘大彪的小眼睛又开始滴溜溜地转了,不怀好意地朝着一脸无辜的天隐笑着。 天隐马上就知道这个一向爱好想歪的人,此时又一次误会自己了。但好像自己也没有解释的必要吧,只要哄住沈大小姐,一切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天隐柔声道:“沈小姐,没事了,没事了,安全了。” 天隐不出声还好,沈大小姐一听天隐的声音,“哇——”的一声,嚎啕大哭了起来,吓了天隐一跳。 “呜呜呜呜,你、你不是好人,你是流氓!你、你、你,还我清白!哇呜呜呜呜”沈大小姐一面哭,一面痛诉着“流氓天隐”的罪行。听得一旁的天隐是百口莫辩,满面通红,揉着双手木木地杵在哪里,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刘大彪却一边听一边猛点着头,“嗯,队率真是厉害!神勇,真是——神勇啊,能在这么危险的地方,说办就办了,真是,这个,厉害,厉害!”刘大彪说着,还不住地拍着天隐的肩膀,一付“俺懂的,俺理解”的表情,硬把还不明就里的阿鱼拉到了一旁。 “刘大彪,你拉俺干嘛,刚才踢俺,俺还没找你算账呢!” “你个榆木脑袋,快跟俺走,别耽误队率办事儿!咱们队率也长大了啊,是吧是吧,啊哈哈哈哈哈!”刘大彪自觉对天隐和沈大小姐的事儿理解得很透彻,又能在阿鱼面前显摆自己头脑的“敏锐”,不觉心情大好,连拉带拖地把阿鱼拽走了,只留下一脸郁闷的天隐和哭得俏脸像个大花猫的沈大小姐。 “这个混蛋!”天隐轻声骂着就会胡思乱想添乱子的刘大彪,半跪在地上,扶住金豆不住地掉的沈大小姐,小声地说:“不哭了,好不好?” “不好!呜呜呜呜,你个大混蛋,大流氓!呜呜呜呜,我的清白都被你毁了!呜呜呜呜,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呜呜!”沈大小姐不依不饶地哭着,令得天隐头大无比。这丫头也太能哭了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也没怎么着她啊,不就是、就是看了几眼么?哎呀呀,还哭! 以前在村子,雪儿可是很坚强的,是从来不哭的;巧儿倒是有时会哭,不过给她点好吃的,陪她玩儿玩儿,也就好了;沈大小姐可怎么办,要不问问阿鱼还有没有“心里蜜”,讨来些给她?不过沈大小姐不是小孩子了,这招好用么,天隐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仔细想想自己不算长的人生,发现自己还真不会哄女孩子,那也不能就这么让她哭下去吧。 “好了好了,不哭了好吧,你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好吧,我错了好吧?”天隐觉得再哄不好沈大小姐,自己就快哭了。 不知是天隐的这句话有效了,还是沈大小姐哭累了,总之眼泪是从倾盆大雨,变成涓涓细流了。只见俏生生的人儿抽动着已经变得红通通的小鼻子,一双美目可怜兮兮地望着天隐,看得天隐一阵目眩。没想到收了小姐脾气的沈大小姐,竟然如此可怜,可爱! 第五十七章 沈大小姐 平心而论,沈大小姐真的很漂亮,可以令人赏心悦目的那种。只是从初次见面开始,这个丫头的脾气就太冲,说话又刻薄,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今时不同往日,恸哭不已的沈大小姐此时全然不带富家小姐的高傲架子,与普通女孩儿无异。 天隐本就善良,更是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缘故使沈大小姐伤心,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算是哄住了这个落泪如下雨的丫头。见沈大小姐平静了些,天隐小心翼翼地道:“那个,我先带你到柴房,你把衣服换好了,咱们再说,好不好?” 倒不是天隐有意戏弄沈大小姐,只是目前归云居完好无损的,除了厨房,就是柴房了。沈大小姐闻言,才想起来自己除了裹着一层帷帐,还等同于一丝不挂呢,不觉俏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一句话都说不出,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天隐见状,赶忙上前,意欲抱起被裹成粽子的大小姐。 “你要干嘛?”天隐的手还没碰到,沈大小姐就叫了起来,看来在这个丫头的心中,天隐“流氓”的印象已然根深蒂固了。 天隐心中苦笑,脸上还得表现得无比庄重、无比神圣。尽量摆出自认为很温柔的眼神,天隐温柔地对着眼前像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的女孩儿说:“请小姐宽宥,只是这个样子,小姐恐怕不大方便自己去柴房,故我有心代劳,不知可否请小姐应允?” 沈大小姐想了想,自己现在的确没法走路,除非像个毛毛虫一般拱着去柴房,别无他法,难道自己堂堂沈家小姐要用那么恶心的方法?绝对不行,无论如何也不行!看看身前的天隐,从那天在白宝堂看到他,就觉得他跟一般人不一样,那时只是觉得他有种说不出的俊朗。而现在看来,或许善良的一面更多吧。他、他,刚刚还拼着性命救了自己呢,而且都、都抱了那么久了,再抱一下也无所谓了。 一念及此,沈大小姐玉面羞得更红了,也不敢看天隐,只是侧着脸点了点头。天隐倒是不曾想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个丫头竟能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过见她同意了,还是觉得很高兴,毕竟总算是消除些尴尬,事情也能解决了。 弯腰,抱起害羞的人儿,轻轻地,将她抱起。只听沈大小姐“叮咛”一声,像个蜗牛一般,把头紧紧缩在天隐的怀里。怎样也不肯露出脸来,好像害怕被别人看到,其实归云居此时除了不知躲去哪里的阿鱼和刘大彪,就只有他们二人了。 柴房的侧门先前被刘大彪踢飞了,所以天隐很方便就进去了。轻轻将沈大小姐放倒牧草铺就的“床榻”上,天隐转身就想离开,毕竟人家大姑娘换衣服,自己总不能在一旁看着吧?“流氓”这个称号实在不怎么好听,至少天隐是不喜欢的。 “你、你回来。”天隐刚要走,就被身后的丫头叫住了。 “干、干什么?”天隐也不敢回头,生怕再挨一记耳光,结结巴巴地问。 “你不帮我解、解开那、那个,我怎、怎么”沈大小姐说到这里已是羞到极致,嚅嚅地说不出话来了。 不过天隐还是听懂了,也是,裹着帷帐,手脚都动不了,自然没法换衣服。但,帮她解开,那不就天隐想到刚刚在客房内那一幕香艳的场景,不觉脸又红了。 “你、你怎么转过来了,你、你果然是流氓!” 天隐听了,顿觉哭笑不得,不转过来怎么帮你啊,这丫头果然不讲理!于是,“流氓天隐”只能闭上眼睛用手摸,其实天隐是可以先看好位置,然后再闭上眼睛动手的。只是被沈大小姐一叫,心中一时慌乱,脑袋昏浆浆的,一片空白,直接就上去摸了。只觉手中一软,而后传来沈大小姐的娇叱声:“你、你摸哪里,快住手!大流氓,快给我解开!” 这可真是冤枉了天隐,他闭着眼睛怎么知道摸到哪里了。反正错都犯了,依这位大小姐的脾气,估计自己下场会极其的“凄惨”,想到这里,天隐把心一横,索性睁开眼,找准位置,出手如电,一下子掀下了裹住沈大小姐的帷帐。 然后,“啪”的一声,相同的位置,似曾相识的感觉,天隐的脸又浮现出五个鲜红的指印。不同的地方,似曾相识的场景,天隐的眼睛又像被钉住一般移不开了。两个同样脸红的人,却有着不同的心思,一个心中暗骂自己流氓但就是不愿意闭上眼睛或者离开,另一个娇羞无比不知是该骂还是再赏那个“流氓天隐”一记耳光。 “你、你快出去啊。”沈大小姐先说话了,只是声音小的连自己都有些听不清。天隐耳力好,听得清清楚楚,这才算反应过来,或者说才“愿意”反应过来,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了,留下一个心里小鹿乱撞的丫头在那里胡思乱想着。 柴房外,顶好的一个夜晚,月亮披着星辉与云朵织成的被子酣然入梦,做的一准是好梦。天隐觉得脸湿湿的,竟然是下起了濛濛细雨,微风拂过,正是: 白云见我来,不忍己孤独。 唯有清风闲,时时起清露。 心情倒是很好了,不过天隐突然想到一件事——武赖哪里去了?之前不是把他捆成了粽子丢在了院子里么,还有阿鱼和刘大彪跑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连个影子都见不到?天隐其实不是很在意武赖的去向,毕竟万俟铁在暗处保护,他是兴不起什么风浪的;天隐最想见到的,就是刘大彪和阿鱼,这才是真真正正的战友啊,一会儿自己就要面临人生中最严峻、最难以防御的“战斗”,有那两个人在,关键时刻也可以做做挡箭牌。 当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人到找时无踪影,这两个人果然关键时刻不着调。在自己最需要支持和援助的时候,他们不在,他们难道就忍心眼睁睁地看自己被刁蛮任性、混不讲理的沈大小姐摧残、蹂躏?他们难道就忍心袖手旁观,任由如此善良的自己被硬生生地按上一个“流氓”的美名? 摇头苦笑,看来这两个人是王八吃秤砣,死活不肯与自己并肩作战了。天隐突然觉得,这阵阵细雨,莫不是老天预见了自己孤军奋战、“寡不敌众”,而后为战况之“惨烈”悄然垂涕吧?想想先前的两个回合,天隐觉得自己在吵架方面真的不是沈大小姐的对手,还是祝愿沈大小姐永远换不完衣服,或者有什么奇迹出现,比如万俟铁不就是在暗中保护自己么,这种情况他是不是得履行下职责啊。 天隐胡思乱想着,但该来的,终究会来的。不一会儿,穿戴整齐的沈大小姐“杀气腾腾”地走了过来,吓得天隐往后跳了一大步,直觉脑后冷汗不住地流淌。 “你过来!”,一声娇喝,敌得过千军万马,镇得住天下英雄。天隐目前还不是英雄,但也不敢不听。 一步一步地蹭到沈大小姐的身边,只见这丫头杏眼圆睁,高高扬起纤纤玉手。显然,天隐的脸又要遭殃了,但好像躲开也不太好,只能希望她打够了就能消气,于是天隐闭着眼缩着头,决定硬抗沈大小姐的“雷霆一击”了。 奇怪,怎么迟迟没有被扇到的感觉,莫非是脸皮变厚了?天隐小心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发现沈大小姐的手并没有落下,而且她的眼睛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她,不会又要哭吧? “别、别哭,要是你生气,还是打我两下吧,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天隐很诚实,也很诚恳,但他决不是诚心找打。 果然,听了天隐的话,沈大小姐放下了手,也不肯看他,只是幽幽地说:“你救了我,我应当感谢你才是,又怎会打你呢?” “但、但是” “别婆婆妈妈的!我问你,你要怎么对我负责?”一敛小女儿状,沈大小姐瞬间就恢复了往昔的“神采”,双手掐腰,瞪着天隐质问着。 负责,我怎么就要对你负责了?我也没做什么啊,天隐觉得很冤,但过人的直觉告诉他,如果此时顶了嘴,下场一定很惨,所以他只是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怒气冲冲的沈大小姐,希望她能念在自己救了她一命,饶自己一次。 “你看着我也没用!我都被你看光了,还被你抱了那么久,又、又被你”沈大小姐虽凶,但毕竟是个女儿家,那么羞人的话还是很难说出口的,“总之,我嫁不出去了!我可是堂堂沈家的大小姐,清白就这么被你毁了,你要是不负责,我就去跳冷水江!” 天隐听了这话,总算明白了缘由。确实,寻常人家,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千金,通常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一般人是连芳容都不得见的,更别说被人看光光这种事了。自己今晚确实闯了大祸,不过这种事,自己不说,她不说,估计刘大彪和阿鱼也不敢乱说,就没其他人知道了,没人知道就当没发生过好了。 很好,就这么办!天隐刚要把自己灵光一现,想到的“好主意”告诉沈大小姐,就发想远处走来一高一矮、一壮一胖两个身影,手里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 第五十八章 哑口无言 这个时候,会来一片废墟的归云居,还是两个人,闭着眼睛也能知道来者是谁。天隐只是好奇,他们刚刚去干吗了,手里拿的又是什东西? 定睛一看,刘大彪手里提的,是个很大的食盒;阿鱼拿的,赫然是一坛老酒!大半夜的,这两个人从哪里弄来的吃的喝的啊,自己是答应了跟他们一块儿去白宝堂吃白鱼淡虾,这两个“酒囊饭袋”就这么急?而且现在正是事关自己“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他们过来添什么乱呢。 没待天隐开口,刘大彪先说话了,嗓门大的远远地就能听得一清二楚:“队率,为了庆祝一下你找到心上人,俺和阿鱼去搞了几道小菜、一坛老酒,算是俺们的一点心意!哈哈哈哈哈,队率,你不会不给俺们这个薄面吧?” 这什么跟什么啊,人家这边还在逼自己找出负责的方法呢,你们这一起哄,本来没的也解释不清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不知怎的,看着嬉皮笑脸的刘大彪和阿鱼,天隐就是生不起来气。 再看看沈大小姐,俏脸红彤彤的,像是熟透的苹果,此时低个头,也不说话,竟像是个初情窦开的小女孩儿一样羞答答地拧着玉手,还时不时地瞟天隐一眼。看得天隐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眼前这位刚刚明明是头要吃人的母老虎,这会儿怎么成了温顺的小猫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变化,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想到这里,天隐决定先下手为强,下巴一扬,手一挥,冲着刘大彪和阿鱼严肃地喝道:“站住!我问你们,这是什么时候,嗯?你们竟然敢擅离职守,武赖人呢?那可是重要的人证,从他口里才能问出幕后的主使人,而且也得用他给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一个交代!他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唯你们是问!还不快去把人找到,带来见我!” 天隐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很够分量,气势也足,这两个人说什么也得怕了吧,还不赶紧去找人?抬眼一瞧,这两个人像是没听见自己的话一般,完全没动地方,还是嬉皮笑脸地站在那里。这下把天隐气得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真的是有些火了,这也太不像话了! “你们究竟在搞什么!这是在执行任务,散散漫漫的成何体统!非逼我发火才满意么!”其实天隐一贯是性子平和的,几乎不会发火的,只是今天晚上种种诡异之事良多,而且又被沈大小姐扇了两记大耳光,直觉心中气血上涌,就想顺便“教训”一下越来越不老实的刘大彪和阿鱼两人。 只是一个从未发过火的人,再是“顺便”,再是强调自己在生气,从各方面看也很是别扭。至少在刘大彪和阿鱼看来,此时硬装生气的天隐的样子很是滑稽,不过,滑稽归滑稽,作为一名称职的下属,是有义务配合上官“演戏”的。 就见刘大彪缩着脖子,一脸求饶相地小跑过来,放下大食盒,点着头、哈着腰,嘴角挂着谄笑地说:“队率息怒,听俺解释。这个,原本呢,俺们是想要替队率分忧,好好审一下那个猥琐下流的武赖。” 一听这话,天隐眉头一立,诘问道:“原本?那你们是审了,还是没审?” “哈哈,请队率听俺把话说完。俺们刚要开始,那个铁舌头就来了,说叫俺们把人交给他。俺们一想,咱们执行任务也不能带个累赘不是?再说铁老头儿也是向着队率的,对不?而且队率你刚得的心上人,不得乐呵一下,俺们不能那么不开眼,这个时候麻烦队率吧?所以俺就做了个顺水人情,把人给了他!如此一说,不知队率还生俺们的气不?” 万俟铁把人带走了?虽然对此人的来历不甚知晓,但应该是自己人,而且想必也是有大手段的人,武赖交给他们一是比自己带着把握些,二是算换了危急时刻出手相救的人情,刘大彪做得倒也不能算错。只是什么叫自己“刚得的心上人”,“乐呵一下”又是什么意思,怎么听刘大彪说出来就这么不舒服呢? 但事有轻重缓急,天隐还得确认下重要的部分:“大彪,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让你吃了大亏的人吧?” 闻言,刘大彪难得的老脸一红,眨巴这小眼睛说:“队率真是明察秋毫,在铁老头儿来之前,俺已经跟武赖好好地‘谈’过了” “真的只是‘谈’过了?”天隐特意加重了“谈”字,就刘大彪这种前资深兵痞,会好好的跟别人“谈”?看着刘大彪一脸舒爽的表情,就知道肯定没给武赖好果子吃,不过天隐心里也讨厌武赖得紧,觉得给他点颜色看算不得罪过,是以也没说破。 “真的,哈哈哈,真的‘谈’过了,队率还不相信俺么?”刘大彪一面搔着头,一面讪笑着看着天隐,“然后,然后为了表示对俺们的歉意,那个猥琐恶心的给了俺一些银钱,看他很是诚恳,俺实在不好意思推脱,就收下了。但俺绝对没私吞,这不,俺们知道队率‘操劳’一夜,肯定是饿了,就用那些钱去买了些吃食,给队率,和、和将来的队率夫人。队率,你要是不信,可以问阿鱼!” 天隐看向阿鱼,阿鱼连连点头,示意刘大彪说的是真的。虽然近来阿鱼屡有“造反”倾向,但天隐还是相信他不会说谎的,所以天隐完全放下了心,武赖的事情是不用管了,但沈大小姐的事儿还得解决啊。刘大彪这个口没遮拦的夯货啊,什么队率夫人,没看人家杀了我的心都有了,你还在这里火上浇油! 奇怪的是,依沈大小姐的脾气,刚刚刘大彪满嘴跑马车,竟然都不生气,反而羞羞答答地看着天隐,看这样子竟是默许了刘大彪的叫法。这,这莫不是沈大小姐气急攻心,一时失了魂了吧?但看她的样子,又不想失去了理智。 其实天隐不知道,沈大小姐自有一番遭遇,所以表面上看来是个娇惯坏了的野丫头、脾气极差的富家千金,但在内心里,沈大小姐还是极为细腻敏感的。天隐舍身救了她,她自是感念在心;而且天隐看向她时,即便明白知晓她是冷水镇有名的富户沈家的千金,眼神中也并没掺杂任何不良的企图,使她觉得很有安全感,加上那日在白宝堂见天隐时心里一丝莫名的好感,沈大小姐对于跟天隐在一起并没厌恶感。说到底,就是人家愿意,天隐没得选择! 果然,见天隐犹犹豫豫,沈大小姐也不做娇羞状了,杏眼圆睁地娇叱道:“你到底想没想好怎么对我负责啊,难道你想始乱终弃?” 怎么就“始乱终弃”了,天隐听着沈大小姐的话,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十恶不赦的登徒子了。但又不知该怎么应对,天隐只好求救似的看向刘大彪和阿鱼。阿鱼木讷一些,没反应过来,不过刘大彪这次倒是意识很好,见了天隐的眼神,立即走上前来。看到刘大彪“挺身而出”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天隐心中是感慨万千,直觉平日没白纵容他。 “沈大小姐,按说你和队率的事儿,俺是没资格插嘴的。但俺们队率可是天门关最年轻的队率,前途无量啊,而且人俊朗不说,性子也好,绝对是顶呱呱啊。姑娘,听俺一声劝,跟了俺们队率绝对不吃亏的!再说,你们不也,那啥了么,这就是那个,两厢情悦啊!”刘大彪越说越兴奋,唾沫星子满天飞。 天隐听得有些傻,刘大彪这是在做什么,做媒么?自己想的可不是这样啊,再这么说下去,人家姑娘的清白可就真是“流氓天隐”毁了。天隐顿觉自己想要依靠刘大彪的决定,真是太失策了。 更可怕的是,看沈大小姐的样子,一付受了大委屈的样子,而且不知什么时候眼里又蒙上了一层雾。天隐是真的抵御不住她的“哭功”,只得硬着头皮说:“沈大小姐,我只是个穷当兵的,今日不知明日事,刚刚就差点送了命。你要是跟了我,天天提心吊胆的,能幸福么?再说我在天门关,你在冷水镇,两地相隔,我自觉会很是对不起你。今晚的事,没有人会说出去,就当没发生过,如何?” 沈大小姐一听天隐如此说,也不装可怜了,大喝道:“就算人不说出去,难道天地不知么,鬼神不知么,你的良心不知么?你要是觉得今晚做的问心无愧,那自可从此形同陌路。而且我问你,秦夫人嫁给了秦将军,可曾有半点不幸?秦夫人娘家在盛京,秦将军则是天门关的校尉,她又可曾觉得寂寞?” 沈大小姐竟然知道秦将军的事?不过想到沈家是冷水镇数一数二的富户,交游甚广,沈大小姐对于有名的云家军统领有些了解,也不奇怪。只是她说的,竟然很是有道理,自己在秦府生活过一段时间,自是知道秦夫人与秦将军伉俪情深、比翼齐飞。而且说到今晚,从某个角度来说,自己这个“流氓”的称号确实当得。 一瞬间,一贯讲理的天隐被向来蛮横无理的沈大小姐问得哑口无言,竟不知如何办才好 第五十九章 黎明之前 沈大小姐为什么愿意与天隐在一起,可能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丫头固然野性了一点,但绝非随便的姑娘,也不是说天隐救了她便得以身相许。只是,心底里,隐隐的,觉得天隐与自己很像、很像,类似于一种心灵的共鸣,使得沈大小姐看到天隐、呆在他身边会莫名地有种轻松、舒服的感觉。 但现实不是梦境,现实中的沈大小姐,除了一时一刻地逃避,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的。她觉得疲倦,觉得孤单,尤其这个宁谧的夜晚,繁星点点,却又滴落着濛濛细雨。这就是沈大小姐内心的真实写照吧,直觉地追求、希冀,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一切都不能如此的顺利,除了暗自垂涕,让微风拂去那抹无法名状的哀伤,又能如何呢? 眼前,是沉默的俊朗少年,他很善良,也很勇敢,更可以为了救自己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可是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通过与天隐的只言片语,发觉这个少年内心其实是极为固执的,或许他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也说不定,更可能,救自己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原则? 沈大小姐是刁蛮任性些,平日罕有讲理的时候,但身为大家千金的见识和自觉还是有的,所以只从天隐的沉默中,就能看到很多东西,很多,自己并不希望如此的东西。但是,从自己过往的遭遇中,有一个道理是确凿无疑的,天,总是很难随人愿的。她不甘心,这与是否喜欢已经无关了,即便要离开,今夜的相逢,也必须是美好的! 重整心神,冷静下来的沈大小姐,平静地望着沉默的天隐,说道:“你,能不能带我走?” “你是沈家的千金。” “我只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危险一向与我为伍。” “你不需要一个知心的伴侣?” “我有两个懂我的兄弟!”这话天隐说的有些昧良心,不禁在心头又狠狠地骂起了净给自己惹麻烦的刘大彪和渐渐“学坏”的阿鱼,惹得这两人在一旁喷嚏不已。 沉默,徘徊在相对无言的两人身边。沈大小姐幽幽地叹了口气,突然之间,好像变了个样子。月色下,蒙蒙细雨中,一个白衣飘飘的仙子,朱唇皓齿,眼波流转,有忧伤、有失落、有希冀、有孤单,略显单薄的身子,犹如风中的树悠地说:“你求我老人家也没用,我没有保护你们的义务!我告诉你这些,算是烧鸡和美酒的报酬吧,到时候,各安天命,自求多福吧!” 刘大彪听闻此言,丝毫不恼,依然低着头,凝声说道:“铁老爷子,俺大丈小丈打得多了,哪次不是冲在最前面?俺从没怕过死,现在也不怕!”说着,刘大彪“咚咚咚”地给铁舌头磕了三个响头,“俺知道老爷子是有大本事的人,俺只有一事相求!”阿鱼好像也明白了刘大彪的用意,跟着一起拜在铁舌头面前,一言不发。 “俺求老爷子,在路上把队率留住!以队率的性子,既不够冷血也不够狠辣,必然会吃大亏!刚刚要不是老爷子相救,他就、就”刘大彪越说越激动,一时语塞,“俺跟阿鱼的命都是队率救的,唯有以死相报,到时必会有死无生,勇往直前!但、但是,队率还年轻,他不能就这么去送死!俺、俺求你了,老爷子,拦住队率!他现在正送沈家小姐回家,就让他留下吧!” “咚咚咚”又是三个响头,而后,一只枯瘦的手轻轻地扶起了低着头的刘大彪,“行了,你们都起来吧,我老人家受不起这么大礼!”只见铁舌头猛然发出一声尖啸声,两个黑影迅速现出,之后朝着天隐和沈大小姐离去的方向,消失不见了。 刘大彪见此,知道铁舌头是允了自己的请求,站起身,大笑道:“哈哈哈哈哈哈!就知道老爷子是爽快人,啥都别说了,我敬老爷子一杯!”说着,竟从怀里又摸出一小坛酒! 阿鱼看得一愣,就知道刘大彪之前没跟天隐说实话,到底是藏私了;起身,面露狡黠,探手入怀,摸出一物,竟然也是一小坛酒,“哈哈哈哈哈!敬老爷子!” 三个人,在月色下,开怀地痛饮着,尽情地吃着,爽快地笑着。铁舌头不知为何而笑,笑得似有所感;刘大彪在笑,因为他喜欢恣意拼杀的感觉,他喜欢以寡敌众的舒爽,他高兴,不管怎么说,天隐都安全了;阿鱼在笑,因为他觉得开心,除了蛮力,什么都没有的他,终于能为最敬重的万俟军爷做一些事了! 此时,远处的东方,已经泛白,黎明前最后一点黑暗,在爽朗的笑声中,不再阴冷,不再憎狞。只要走下去,希望总会伴着日头,高高升起! 第六十章 勇者无惧 天隐不会知道,这个不同寻常的夜晚,在迎来期盼已久的黎明前,究竟会发生多少事。他只知道,将沈大小姐安全送回,跟刘大彪和阿鱼汇合;他只知道,回去后找到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将他们也送走,此次的任务就算大功告成了。 刘大彪不会知道,在天亮之前,将会面临何种危险。他只知道,会有两百多个装备精良的敌人来袭;他只知道,虽然那些人的目标并非是他,但为了完成任务,也得顶上去;他只知道,在天门关,没有孬种,只要冲上去了,那便至死方休! 阿鱼不会知道,在刘大彪和铁舌头强悍战斗力的镇压下,食盒里的好吃的自己能抢到多少。他只知道,迎敌之前得吃饱了,才会有力气;他只知道,今晚的酒很香,好像很久没有喝过这等好酒了;他只知道,他做了一个正确无比的决定,因了这个决定,万俟军爷会很安全! 天隐向往宁静平和的早晨,刘大彪向往热血沸腾的一天,阿鱼则向往好吃好喝的日子,但不可否认,他们是兄弟,是顶好的,可以为保护彼此而不顾性命的那种。铁舌头应该是看出了这一点,才肯答应刘大彪和阿鱼的请求吧,或许,他另有目的,也说不定。 三个人,在归云居席地而坐,面前,是个硕大的食盒,手中各自捧着一坛好酒。吃着,喝着,笑着,等待着黎明,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真他奶奶的过瘾,多久没这么痛快了,就怪队率管的太严!不能喝酒,不能骂娘,不能打架,这他娘的哪是爷们过的日子,烦都烦死了!”酒不醉人人自醉,刘大彪醉了,发着酒疯,吼着一直不敢说出口的话。 阿鱼静静地听着,一口一口地喝着酒,想着从前的事情。想着那个冬天,天隐收留了奄奄一息、毫无用处的自己;想着在天门关,天隐耐心地指导除了蛮力什么都没有的自己练武;想着刚刚那场恶战,天隐无论如何不肯抛下自己,与自己力战到底。 阿鱼有时候很笨,但也会有很多可以回想的记忆,看着手舞足蹈、满口胡言乱语的刘大彪,叹了口气,道:“军爷是个好人!” 闻言,刘大彪又猛灌一口酒,指着阿鱼的鼻子,吼道:“那小子当然是个好人,就他娘的太好了,才让老子操了这么多心!他奶奶的,就没一次肯听老子的话的,叫他走就快走,非要留下来,拼命就那么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这次老子就不让他掺合,哈哈哈哈哈!痛快!痛快!” “军爷说过,要带咱们再去吃一次白鱼和淡虾的,军爷说话从来都是作数的!”阿鱼自言自语着,他真的很想,很想三个人一起去白宝堂,不是因为馋,只是因为一起吃东西很温暖、很舒服。 “死胖子,别做这个梦了,队率不可能赶过来的!俺也想去,再吃回那个鱼啊虾啊的,让那个讨厌的丫头看看,老子什么不会,老子哪里土了?他奶奶的,那丫头要是真成了队率的婆娘,会不会挑唆队率给老子小鞋穿啊?哈哈哈哈哈,要真是,老子就不回去了,今天杀个够本就不白活了!” 人,什么时候能称为勇敢,是长官逼着上战场的时候么?肯定不是;那会是强敌来临、以寡敌众的时候么?显然不是;可不可以是喝醉了酒头脑混乱的时候?应该不是,醉了就是醉了,发酒疯永远不能等同于勇敢! 但此时,没人能说,刘大彪没有勇气,尽管他有些醉,尽管他的手有些抖,尽管他过于激动了些。现在的刘大彪,一定是充满勇气与力量的,而且比任何时候的状态都要好。因为,这次,他不是一个人去战斗、去拼命,他的身边,有兄弟,他的心里,有兄弟!一个肯为兄弟而战,能为兄弟而战的人,会不是勇敢的么? 看着激动非常的刘大彪,阿鱼很理解,他也知道,可能这就是自己最后一个黎明了。想到即将面对百倍于己的敌人,他也害怕,很害怕,只是他无法像刘大彪一样藉由耍酒疯骂娘驱赶心中的恐惧。他能做的,只有无悔,只有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么做,天隐就可以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喝吧,你一口,我一口,渐渐就会发现,酒,真的是好东西。喝了,就不觉得冷,也不觉得怕了,好像一切都无所谓了。阿鱼看着天隐离去的方向,轻轻地道:“军爷,差不多该走远了吧?” “这还用问,这么久了几十丈总是走得了。不过跟那么个俊女娃一起走,没准儿队率会被迷个神魂颠倒,要是再不回来,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他奶奶的,像队率这么好心肠的,就不应该来当兵!上了战场,你不杀人,你就没命,就算打晕了都没用,醒过来时还是能咬你一口!死胖子,你觉不觉得,队率跟那个丫头还是挺配的?” 阿鱼听着刘大彪的胡话,嗯了一声,算是不反对。只是他在心底里也不太同意刘大彪赶尽杀绝的做法,就像刚刚天隐抱沈大小姐进柴房时,刘大彪在外面一锤一个,把没死的,或者是没死透的黑衣人统统送去了阎罗殿报到,他是真的有种说不出的厌恶感。阿鱼可以下狠手,可以杀人不眨眼,但那是正常拼杀的时候;那些黑衣人伤的伤、倒的倒,已经没有了战斗力,此时再去要他们的命,阿鱼自问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 刘大彪从来不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自然不知道阿鱼在想些什么,只是见他应了一声,就自顾自地说下去了:“胖子,你说,队率成了家,再生他几个娃,还会不会记得咱们?应该不会了吧,说句心里话,天门关里,老子谁都不服,火起来天王老子都得给老子跪着!就奇了怪了,老子就他娘的怕队率!按说,脾气这么好的娃娃老子应该看不惯才是,怎么就是不讨厌队率呢?” 刘大彪说的,阿鱼也有同感,天隐好像有一种很奇特的气质,能让人不自觉地跟随他。而且天隐从不发火,就是偶尔装装样子也会被看出来,但不知为什么,即便天隐只是露出不满意的神情,都会使人觉得自责、内疚。可能就是因为天隐很特殊,痞子气十足的刘大彪、除了有力气一无是处的自己和其他各式各样的人,都能很自然地在他的麾下共处。 想到这里,阿鱼不禁轻轻地笑了,刘大彪见了极为不满,扯着破锣嗓子吼道:“死胖子,老子说话呢,你竟然敢笑!他娘的,老子怕队率,但可不怕你!老子正心烦,你个胖子哪儿凉快去哪儿呆着!” 阿鱼被刘大彪呛了几句,正准备还口,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尖啸,就与铁舌头刚刚发出的一模一样!闻声,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铁舌头突然站了起来,对着剑拔弩张的阿鱼和刘大彪说道:“敌人离这里只有百米了,老人家就先去了,你们,好自为之吧!”言罢,铁舌头身形一动,融到仅剩的黑暗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铁舌头走了,意味着不会有人来帮阿鱼和刘大彪。与先前想的一样,两个人,即将对上两百号武装到牙齿的强敌!其实,铁舌头临走时说的话已经很明白了,若是觉得抵不过,刘大彪和阿鱼可以提前逃走,没有人会笑话他们的。只是,天门关不曾有一个孬种,不曾有一个临阵脱逃、置任务与不顾的怂包! “哈哈哈哈哈哈!碍事儿的可算走了,哈哈哈哈哈!”刘大彪狂笑着,灌下一口酒,冲着阿鱼吼道:“喂,胖子,你怕么?” “俺不怕!” “真的不怕?老子跟你只有两个人,可是要跟两百个人杠上!” “那又如何?”,啪地一声,阿鱼把酒坛狠狠地摔在地上,站起身来,俯视着刘大彪,“就连你都不怕,俺为什么要怕?” “哈哈哈哈哈!说得好,哈哈哈哈,死胖子,行,还算个爷们!哈哈哈哈哈!”刘大彪猛地起身,喝下最后一口酒,将酒坛狠狠地丢了出去,“拖了老子的后腿,别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听着由远及近、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刘大彪一扫眼中的酒气,一把握住铜锤,背对着即将升起的朝阳,与阿鱼双双站好位置,向着已见式微的黑暗吼道:“你们这群乌龟王八蛋,统统给爷爷滚出来!爷爷我手痒很久了,正好那你们解解渴!哈哈哈哈哈哈!” 声音向着远方飘去,就见面前的黑色不断移动,一会儿工夫,归云居本就不算大的院子里,就围满了浑身灰色劲装、佩带各式武器的人,从他们萦绕全身的杀气不难判断,这些人就是铁舌头所说的敌人! 一时间,周围骤然变冷。不知为何,这些来路不明的敌人好像并不急于动手,只是小心翼翼地戒备着,似乎被他们围住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头猛兽! 第六十一章 一只香囊 这边厢,刘大彪和阿鱼被二百余装备精良的灰衣人包围,铁舌头不知所踪,场面异常紧张;而在离开归云居百丈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一个美若仙子的少女,欢欣雀跃,一个俊朗沉稳的少年,静静地跟随着。 “你干嘛像个木头似的,一句话都不说啊?”沈大小姐虽然因为天隐来送,心情大好,但这位仁兄一言不发地跟在身后的行为,还是惹得沈大小姐隐隐要发脾气,“你再不说话,我就不要你送了,说到做到哦!” 沈大小姐回头望着天隐,发现他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好像完全没听到自己的说话,不觉火气上涌,走到天隐身边,狠狠地掐了他胳膊一下。天隐吃痛,一下子从深思中醒过来,看到气鼓鼓的沈大小姐正准备再次“爱抚”自己可怜的胳膊,赶忙一收手,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掐你啊,这都看不出来,你傻了?” “好好的,为什么掐我啊”天隐突然觉得很无辜,明明自己就什么都没做嘛!他确实不知道,就是因为他什么都没做,包括没回沈大小姐的话,才惹得这个刁蛮丫头气不打一处来,想要整治他一番。 “谁让你不听我说话的?” “你说什么了?”天隐一时没反应过来,傻愣愣地说了最不该说的话。这下可好,只见沈大小姐出手如电,而后天隐的胳膊就光荣牺牲了,“你怎么又掐我啊!” “你是不是真的榆木脑袋啊,你见过谁送人家,只在后面跟着,还一言不发的。让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你不怀好意,在打什么坏主意!” 看着沈大小姐很是认真地教训自己,天隐觉得有些冤枉,但好像自己确实不会跟女孩子打交道,尤其是脾气很冲的女孩子。不过,这次天隐学聪明了,甚至祸从口出的道理,是以冲着沈大小姐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一见天隐服软,沈大小姐心中一阵高兴,满意地道:“嗯,这还差不多。你老实交代,刚刚在想什么呢,连我的话都听不到了!” “在想夜里发生的事情。”天隐确实在想黑衣人和武赖来袭的事情,好像隐隐约约有些明白他们为什么先是火烧迎客楼,而后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活捉自己了。火,可以湮灭一切痕迹,包括活人的口舌,所以没有人可以揭露他们的罪行;既然他们很好地掩盖了自己的罪行,那想找替罪羊就太容易了,但是自己几人,看起来就那么像任人宰割的绵羊? 还有一点,归云居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迎客楼被冲天大火烧毁,竟然都没有一个人发现?若说平民百姓还在休息,没有发现,或者即便发现了也无能为力,倒也说得通;可是为何连官府巡夜的捕快,还有轮值的更夫,都没见都一个呢?奇怪,真的太奇怪了,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件事背后的黑手有着超乎想象的能量,而且它的目的绝非仅仅除掉九宏一行人这么单纯;它是谁,目的究竟为何,凭借现有的了解,天隐实在判断不出。 沈大小姐哪里知道天隐想的是这些事,以为他在回溯着那些撩人心弦的“旖旎风光”呢,俏脸一下就变得红通通的了,狠狠地踩了天隐一脚,大叫一句:“你果然是流氓!” 天隐被沈大小姐叫愣了,这丫头哪只慧眼看出来自己流氓了?之前的误会不算是澄清了么,自己还要被冤枉到什么时候啊?天隐直觉面对这种刁蛮丫头,自己算是倒了大霉了,有些哭笑不得,遂说道:“不知沈小姐何出此言?这流氓的雅号,我实在是当不起!” “谁、谁让你胡思乱想了,净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是流氓,还能是好人了?”沈大小姐红这脸说着,又抬腿想“惩戒”天隐一下,却被早有准备的天隐躲了开。 还是赶快转换话题吧,否则自己这“流氓天隐”是当定了!一念及此,天隐看着低垂着头、俏脸通红的沈大小姐,问道:“我有一事不明,既然沈小姐是这冷水镇有名的沈家的千金,为何只带了随身侍女就在外面走动,入了夜不回家,却住在归云居?” 不知天隐哪句话说得不对了,沈大小姐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只见她抬起娇美的脸庞,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天隐,轻轻地道:“千金之家,未必是安逸之所!” “原来是这样。”其实天隐并不理解沈大小姐的话,在他看来,有足够的银钱,可以做很多事,怎么会不幸福呢? 沈大小姐好像看出了天隐的疑惑,接着道:“你不会理解吧?事实就是如此,我爹爹膝下无子,唯有我这一个女儿,女儿,是当不得家的!”说到这里,沈大小姐面色有些不自然的红润,大概是想到什么伤心事了吧,“所以,在爹爹的眼中,我什么都不是!他每天想的,不是怎样赚更多的钱,就是如何给我许个合适的人家,好让沈家不至衰落!” 原来,原来竟有这等事,难怪沈大小姐不愿意待在家里!可是,她应该有娘亲的吧,总该留在她老人家身边侍候才是啊。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从那时起,爹爹就变了,变得眼中只有他的银钱财产,变得冷漠、刻薄!从那时起,他的眼中完全没有我的存在,不论我做什么,他都不闻不问!不论我闯了什么祸,或是花了多少钱,都是管家出面解决,他、他竟然一次都没管过我,哪怕、哪怕痛骂我一次也好啊!”沈小姐说着,眼中布上了一层水雾,“你相信吗,有很多次,他喝醉了酒,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吼我不是他的女儿!很多次,他竟然能这样说,你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吗?” 眼泪一滴一滴地滑落,原本美丽的双眸,此时充满了无尽的哀伤和痛苦。天隐不知该怎样劝解才好,只能低声道:“别难过,一切,都会好的!” “怎么可能会好!我已经没有了娘亲,连自己的爹爹都不肯认我!我是多么羡慕,寻常的人家,全家人聚在一块儿,其乐融融;我多想,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娘亲能在我身边哄哄我;我多希望,我也能像别人家的女儿一样,被爹爹当成掌上明珠一般呵护,这些,你又怎么会理解!” “我理解!” “不,你在说谎!你连骗我都不肯编个好点的理由么?”沈大小姐哭着,捶打着天隐的胸膛,一如暴雨中孤寂的百合,凄美,无助。 “我是个孤儿!” 闻言,沈大小姐止住了捶打天隐的手,抬起头来,用依然发红的美眸,凝望着天隐的眼睛。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淡然、宁静、波澜不惊,但又饱含着同情、隐隐的痛苦和深深的共鸣。一个少年人,需要经历多少剧烈的痛苦,需要流过多少眼泪,才能拥有这种深邃、沧桑的眼神? 只需一个无言的对视,沈大小姐就相信了天隐,她终于明白,为何自己从第一眼见到天隐,就觉得他跟自己很像;为何与他在一起,自己会觉得轻松——因为他是个孤儿! “可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么?” 天隐点了点头,其实从没跟人说过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因为他只想将那段灰色的记忆深深埋在心底。只是面对着现在的沈大小姐,他突然有种一吐为快的冲动。两个人,在已经不能算作夜晚的夜色中走着。一个轻轻地诉说着,一个静静地倾听着,这一刻,他们在彼此的身上找到了各自的影子。 “我,并不难过,因为娘亲从没离我而去过!”天隐看着沈大小姐,肯定地说道:“每一次,当我沉睡,总能见到娘亲冲着我微笑,总能感觉到娘亲在牵着我的手!” “我从没梦到过我的娘亲,也许她,终究还是舍弃我了吧?” “也许她在别的地方关心着你、保护着你,也说不定!总之,这么相信就好,心头就不会痛,你看到的景色,就不会是灰暗的了!” “真的可以么?” “真的可以!” 此时,已到了沈家的大门外,意味着天隐和沈大小姐短暂的旅途结束了。沈大小姐走上前去,欲敲响门环,却又折了回来,走到天隐的跟前。 顾兮盼兮,巧笑嫣然,沈大小姐洁白的脸盘绽放出动人的微笑,“我信你!”说着,她翻出一样东西,递到了天隐的手中。 天隐觉得手中一软,还没待低头细看,就听到沈大小姐的声音:“这是我随身携带的香囊!”转身,再无其他言语,伊人离去。 不过,无言的话,未必就听不见。天隐明白沈大小姐的意思,此物随身,一旦送出,有朝一日,若能相逢,望君归还! 再相逢么,那时,我会成熟一些了吧?那时,我就能知道该怎么做了吧?那时,也许我们都会幸福了吧? 有些事,只有经历岁月的淬炼,才有解决的办法;有些事,则必须现在就解决!天隐见沈大小姐已安全回家,返身离开沈家大门,头也不回地凝声说道:“后面一路随行的兄台,辛苦了这么久,现出真身吧,我也好诚心感激一番!” 第六十二章 粽子天隐 身后,一阵风过,两个人影闪出。转瞬间,天隐面前就半跪着两个人,从衣着上看来极其普通、毫不起眼的人。莫非就是这么两个与寻常百姓无异的人悄无声息地跟了自己一路?果然受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啊!不过既然他们有意暴露使自己知道他们的存在,而且现在又很是恭敬地半跪在自己面前,想来应没有恶意才是。 “二位为何跪我,如此大礼恕我难以承受!”说着,天隐就欲扶起二人。出乎意料的是,二人丝毫不肯起身,仍是拘谨地行着礼。 “若是有事,还请起身说话,否则,就恕我无礼,先行告退了!”天隐急着去跟阿鱼和刘大彪汇合,然后去找被自己有意晾了一夜的九宏一行。若是这两人只是默默地跪着,那就当他们在跪拜天地好了! 看到天隐真的要走,两人齐齐站了起来。这时天隐才算看清二人相貌,跟他们的衣着一般无二,毫无特点,就是丢到人堆里,一时半刻之内很难找出来的那种。不过,在天门关生活了很久的天隐自然知道,越是这种不起眼的人,越有可能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一念及此,天隐不自觉地戒备了起来。 或许是感觉到了天隐周身萦绕的气息,两人中个子稍高的那个终于开了尊口,道:“万俟队率毋需紧张,小的和兄弟二人绝无恶意!”话是这样说,但这两个人不知是有意,还是凑巧,站的位置刚刚使天隐过之不去。 “若无恶意,为何挡我去路?”在没搞清楚对方来意之前,天隐不准备动手,所以凝声问道,“莫非想做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天隐说着便想走,不论对方想做什么,不论对方是何来路,自己都要去找阿鱼和刘大彪。对方若敢拦截,人挡踢人,佛挡除佛!天隐的好脾气和卓越的忍耐力,不是用来耗在这种无谓的事情上的! 那二人也看出来天隐似乎不准备再留在此处,对视一眼,还是那个个子稍高的站了出来,恭敬地说道:“万俟队率,小的们也是任务在身,还望海涵!” 一听这话,天隐眉毛一挑,问道:“你们有何任务,都与我无关!”说着,天隐就向着前方大步走去。二人一见,立刻后撤,阻断了天隐的去路。那个高的道:“万俟队率,小的领命将队率留在这里,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让队率回去归云居!” 竟然有人派他们来把自己拖在这里,是谁,为何,要做这种事?难道归云居有什么事情发生,刘大彪和阿鱼会不会有危险?无论如何,自己都要尽快回去!主意已定,天隐不准备再多说话,身形一动,立即朝着归云居的方向奔去。想来,凭自己身法之利,甩开那两个人易如反掌吧? 只听耳边传来轻快的脚步声,天隐扭头一看,便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这两人竟能做到后发而先至!而且看他们的动作,比自己还要轻便些,若是对上了,真不敢说能有十成十的把握拿下他们。 “万俟队率,还请留步!小的也是任务在身,倘若不能完成,会受重罚,望队率体恤!”那个高的在旁边一面跟,一面劝着天隐,见天隐丝毫不予理会,急道:“队率若是不肯听从小的劝告,一意孤行,那小的也只能说声抱歉了!” 话音刚落,个高的一个猛冲,停在了天隐的前面,冲着天隐的小腹就是一脚,快!准!但是并不狠辣,想来真的是不愿伤害到天隐吧。但天隐却不承这个情,扭身避过一个横扫,想先把个高的摁倒再说。个高的既然能被铁舌头派来执行这种棘手的任务,身手不说一定强过天隐,但也绝不会弱很多!就见那人顺势一个后空翻,落在了天隐身后,化拳为掌,向着天隐的后脖颈狠狠地劈下。 这带着风声的一掌,显然是想直接把天隐劈晕,成功了,就万事大吉了。只是,天隐对于给对手增添麻烦,一向很有天赋和心得,躬身一滚,轻轻松松便离开了个高的的攻击范围,令得那一击落了空。虽然招式不好看,但有用就行,可是天隐忽略了一点,这一招的确很好地化解了高个的攻击,可是除了他,还有一个人在伺机而动的。那个人,此时就在天隐面前,正准备用绳捆住他! 平心而论,想困住天隐,绳索肯定是不好用的,要是有渔网之类的就会好得多。那个耍绳索的显然是意识到这点了,到不能说他感觉敏锐,一般来说,几招下来全被对方轻轻松松避过,肯定能发觉自己的招式是不好用的。 天隐发觉耍绳索的奈何不了自己,便放下心来,准备先集中精力制服高个再说。不再理会后方,凭速度将那人远远甩开,直冲向高个,拳分两边,直取其面门。虽说打人不打脸,但想制服一个人,直接击晕是最方便的、最快捷的了。 奇怪的是,那高个竟然不躲不闪,任由天隐冲了过来。天隐不明就里,正纳闷儿时,就觉什么东西朝着自己落了下来。抬头一看,竟是一张大网,还是那耍绳索的远远掷过来的!指印刚刚冲得太猛,又一心盯着个高的,是以未及避闪,被那大网个正着! 这下天隐心中可是抑郁非常,那人难道会妖术,他是怎么变出这张网的啊?而且看质地,一点也不像是渔网,从作用来看,显然是用来网像自己一般的活人的!这真可谓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转瞬间天隐就被捆了个严严实实,连着大网一起被捆在道旁的树上,一动都不能动! 那两人见制服了天隐,不觉也松了口气,擦擦头上的汗水,对着捆成粽子的天隐又是一揖。好像那个耍绳索的不怎么爱说话,这次出声的还是那个个高的,“万俟队率,小的用此下招,实在是迫不得已,还望队率宽宥!” “你们放开我,我自然不会生你们的气!”天隐的语气却是没有生气的意思,但并不是因为天隐的脾气真的好到了这个地步,而是天隐希望藉此麻痹对方,令对方大意,自己就可想办法挣脱出去。至于什么办法,天隐并不知道,因为他还在想。 “唯有此时,小的是绝对不敢松开队率的!小的也很佩服万俟队率有情有义,只是上命难违,小的给队率赔不是了!”说着,那人朝着天隐深施一礼。但此时天隐并不在意那人的态度,只是觉得那人的说法令自己隐隐有些不安,总觉得发生了什么极为危险的事情,否则任何人都没有理由阻拦自己回归云居。 所以,要想办法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天隐问道:“是谁,派你们来拦住我的?” “回队率,是铁副堂主派小的来的!” 铁副堂主,莫非是?天隐心头突然闪过一个人,立即问道:“你说的那个铁副堂主,是否是算命的铁舌头?” 个高的闻言一愣,显然是没想到天隐能这么快就猜出来,心中暗暗佩服,恭敬地道:“队率说得不错,正是铁舌头铁副堂主!” “他为何一意要阻我回归云居?”铁舌头给天隐的印象,说不上好,但也并不坏,严格地说有些神秘莫测,天隐一直猜不出铁舌头的目的究竟为何,还有他身后的组织,究竟是什么? “这个,小的也不知,想必队率是知道的,像小的这等人,上面说什么,小的就做什么,决不能多问的。”那人说的倒也是实话,可这就难办了,一头雾水地横冲直撞,一向不是天隐的做事风格。再者,现下天隐被紧紧绑在树上,动一动都难,更遑论向前冲了。 不过难以移动并非全无希望,看起来天隐是被牢牢地捆住,但就天隐感觉,这样反而易于发力。而且从身体的感觉看来,那网和绳子并没有想象中结实,所以应该寻找一个机会,是以,天隐问道:“你隶属于哪里?” 闻言,那人大为惊骇,脸色都变了,结结巴巴地道:“这个、这个小的、小的不能说,还请队率理解!” “那你可见到我的两个兄弟?” “不知队率说的,可是一壮一胖,壮的使一对铜锤,胖的用一柄朴刀?” “正是!” “实不相瞒,就是因了这二位的请求,铁副堂主才派了小的来拖住万俟队率的!” 竟然是刘大彪和阿鱼求铁舌头派人把自己捆在树上?这真是大大出乎天隐的意料,虽然不知道那两个混账东西又想干什么,但有一点是明了的——他们要做的事,很危险,甚至有性命之忧,所以才不想自己回去! “放开我!”天隐的声音没有一丝愤怒,却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威严。 “队率,恕小的难以从命!” “你告诉我,我的兄弟是不是陷入了危险之中?”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你可知道,我来自天门关?” 闻言,那人又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你就应该知道,在天门关,没有人会置兄弟于不顾!我的兄弟不会,我,更不会!”随着发出最后一个音,天隐猛然发力。只听见一阵吱嘎的声音,原本紧绷的绳索和大网全都变成了一截一截,就如冷风吹过的杂草,有气无力地躺了一地。 那两人显然是没想到被捆成了粽子,天隐还可以挣脱开来,均是一愣。就见天隐甩掉身上的绳子,一步步走了过来,“若还阻拦,休怪我下手无情!” 第六十三章 下手无情 此时的天隐,其实与往常是大大不同了,凌厉,迫人,周身发散着犹如实质的气息,凝结为一道无形的壁障。那两个人显然是感觉到了天隐突然之间的变化,不自觉地倒退了几步,紧张地盯着天隐的一举一动。 “让开,我不伤你们!” 声音并不大,但却异常刺耳,那二人终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但,却不肯让开,只听那个高的说:“万俟队率,不是小的非要阻拦你,实在是有令在身。不得已而为之,还望队率念在小的恭敬的份儿上,别为难小的了!” “如此说来,就是不肯让路了!” 闻言,二人齐齐点头,瞬间做好了抵御的架势。个高的在前,欲以拳脚功夫与天隐一较高下,另外一个,则在后面挥舞着绳索,不断地变化着,看样子是要重新编出一张网,伺机再一次捆住天隐。不过,若果能用相同的招数擒住天隐两次,那天隐也就不是天隐了。 此时,天隐已想明白,那大网是从何而来的了。那个耍绳索的手法甚是熟练,竟可以短短几息的功夫,就可以用绳子在空中织成一道网!不过,只要对手在眼前,以天隐过人的目力,提前做好防备是毫无问题的。 天隐有了防备,意味着那个在后方耍绳索的一时半刻之内是无计可施了,只能寄希望于个高的制造一些机会出来。就见那个高的全然不防守,朝着天隐就冲了过来,似乎想要不惜一切代价抓住天隐。 天隐一面躲闪,一面观察着个高的动作,在看看后方耍绳索的毫不意外、相机而动的样子,就知道,这两个人的想法了。说穿了,就是个高的封住自己行动,耍绳索的用网捆;若是实在封不住,那个高的就想办法用自己的身体拖住天隐,而后,捆在一起! 看着个高的不要命般冲击的样子,天隐也不禁心生佩服,此人对任务的重视,竟至如斯地步!可是佩服归佩服,一来,天隐绝不愿意跟个大男人紧紧捆在一起,二来,天隐心中着急得紧,很想知道刘大彪和阿鱼的情况。所以,绝对要在最短时间内办了挡路的两人! 看那两人的样子,绝对知道归云居发生了什么,否则不应该紧张成这个样子。拿下他们,问出情况,也好有备而无患。一般对敌,方法有三,力敌,或是智取,鲜有人能做到兼而有之的。 合该那两个人倒霉,天隐偏偏就是那鲜有的一类人——高人一等的感官、匪夷所思的体术、异于常人的爆发力,还有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的心,使得天隐若果是同伴,必定是极为可靠的助力;若果是对手,必定是极为可怕的对手! 三人的胶着,并未持续很久,因为天隐开始进攻了。拳拳带风,虎虎生威,一招一式皆不可小觑,个高的固然拼命,但拼命不等于不要命,是以个高的不敢直面其锋芒,连连退闪;不过,天隐的逼近对于后面耍绳索的而言,却是极为有利的。距离的拉近,意味着有更多、更舒服的出手机会。 此时,天隐和个高的已经到了耍绳索的最有把握的攻击距离内,只听那人口中发出一声尖啸,个高的立刻停止了后退,硬着头皮顶了上去。拳脚无眼,人却有心,天隐善良的心,再一次成为了他的弱点,虽然个高的要害之处空门洞开,但自己却无论如何下不去重手。只是搔痒般的攻击不禁起不到任何效果,反而令得个高的知晓,天隐之前“下手不留情”云云,不过是说说而已! 一瞬间,形势就被逆转了,个高的见天隐不忍伤自己,有恃而无恐,彻底摆开了架势对付天隐,想要趁机将其制住。对待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冷酷,天隐此时算是真真切切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也知道了,为什么刘大彪和阿鱼要求铁舌头派人把自己拦住,如果这样的自己去了战场不仅丝毫无助,反而会成为累赘! 自己的善良,此时,已不能称之为善良了吧,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懦弱,这就是无可争辩的无能!所以阿鱼和刘大彪才会丢下自己,孤军奋战,如此想来,他们肯定要面对几无希望的恶战!突然之间,天隐没来由地恨,恨自己,恨自己懦弱,恨自己竟然成了兄弟的累赘,恨自己的无能,给兄弟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不只是因为天隐心中有事而忽略了脚下,还是一时不查,突然双脚一绊,踉跄了一下。个高的见状,立刻上前,用健硕的双臂狠狠地箍住了天隐,使他动惮不得,而后大声喊道:“快啊,将我们捆在一起!”耍绳索的反应绝不慢,一瞬间,一张早已编好的大网从天而降,将天隐和个高的罩在其中。 奇怪的是,不知为何,网中的人突然以极不自然的姿势和动作向着耍绳索的飞去。直到离近,耍绳索的才看清,网中只有个高的一个人!天隐呢?耍绳索的未及细想,就发觉自己被捆住了,跟个高的一起,被牢牢地捆在了一起!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说来倒也简单,以天隐的身法,怎可能会出现被绊个踉跄这种粗糙的失误?一切,都是个局,天隐知道力拼,难以尽快拿下两个配合默契的对手。所以,要辅之以智取,敌人什么时候最脆弱?显然是以为胜券在握,即将赢得胜利的那一刻,所以天隐故意卖了个破绽,先是一踉跄,而后暗自将双臂用力支起,让个高的箍住自己。 个高的并不知天隐竟年纪轻轻,会有如此大力,以为已经完全制服了他,是以呼唤同伴将他们捆在一起。此种做法即可减少变数,又可防备天隐再次挣脱,可谓一石二鸟之计。只是,个高的还未来得及高兴,就觉手中一空,天隐以出人意料的速度,抽身而出!所以,只有个高的被网了个正着。 天隐又借助个高的身形,将自己藏在耍绳索的死角处,用力一脚,踢飞了被网住的那人。真可谓是,常年捕雁人,反被大雁啄瞎了眼,耍绳索的竟然被犹如自己身体一部分的绳索捆了个结结实实! 看着躺倒在地,正自挣扎的两人,天隐却没立即离开。不可打无把握之仗,这是天门关一贯的风格,必须从这两人的口中问出实情!是以,天隐强忍着心急如焚的感觉,凝声问道:“说出实话,放你们走!” 答话的,还是那个个高的,只听那人强调怪异地道:“万俟队率,不是小的不肯说实话,实在是不敢据实以告!小的要是说了,小命就该不保了!” “你的命,与我无关!我只问你,说,还是不说!”天隐的心,因为刚刚的恨,已蒙上了一层灰暗,此时的他,是真的有些怒了。没有人见过天隐发怒,所以,没有人知道天隐发了火,会有怎样的后果。莫非,眼前的两个人,歪打正着,有了这份“殊荣”? 但是个高的显然没看出天隐内心的变化,只当他在出言威胁,是以继续装着可怜,口中不住地求饶:“求队率放过小的,小的感激不尽,将来必为队率立一长生牌位,日夜供奉!求队率怜悯,别为难小的了!” 一只手,少年还显稚嫩的手,按上了个高的肩头;一双眼,已略微变红的眸子,对上了个高的眼睛;一张脸,依然丰神俊朗,此时隐隐有些扭曲。天隐的变化,吓了个高的一跳,但侥幸之心,总还是有的,“求求队率!” “你是不肯说咯!”异常轻松的话语,却听得个高的冷汗涔涔,额头虚汗直冒。但是,他还是选择了摇头! 喀嚓,未见天隐如何用力,个高的琵琶骨却被硬生生地折断了。一股剧痛袭来,“啊啊啊啊!”,个高的吃不住痛,惨叫起来!但没叫几声,就被天隐封住了嘴,只见天隐脸上挂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微笑,手又拂上个高的另一边肩膀。 “说!” 个高的此时已疼得面色通红,豆大的冷汗不住地流,但,他又一次让天隐失望了,摇头,还是摇头! 喀嚓,一截恐怖的白骨刺穿了个高的衣服,带着殷殷血迹,支在半空。 “说!”天隐在怒吼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中异常愤怒,充斥着前所未有的恨!现在的他,竟像是变了一个人,听着个高的无声的呻吟,看着鲜血淋淋的场景,天隐竟然觉得快意,觉得舒畅。他突然发现,这种感觉很熟悉,很痛快! 敌人,不就是用来折磨的么?听听这惨叫声,天籁之音,悦耳,动听!看看这鲜血,这白骨,美不胜收!有个声音,就在天隐的心中嘶吼着,咆哮着,残虐着。这个声音告诉天隐,这样做,才是正确的,这样做,才是顺乎本性的! 但这本性,是天隐的么?应该不是,如果不是,又是谁的呢?莫非,是那个经常在梦里跟自己说话的老人?不管是什么,天隐必须要问出自己迫切想要知道的事情,那就是,兄弟的处境和安危!所以,天隐并没抗拒那个声音的蛊惑,听从了那种力量的挑唆!一瞬间,天隐脑中一片空白,而后,眼前的一切,都是血色的! 在即将到来的黎明前,天隐丢下伤痕累累、奄奄一息的两个人,向远处遁去。那身影,已不再熟悉,那身影,充满暴虐的味道 第六十四章 再现武赖 转身,疾行而去,没有一丝愧悔,不是天隐的天隐向着归云居赶去。此时,此地,除了被折磨的痛不欲生的人,还有一个人一直藏在暗中,静静地看着一切,从开始,到结束。面对着生生折断人骨、迫人交待的场景,这个人竟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忍,反而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天隐的身影模糊在远方,此人才出现。 静静地,望着躺倒在地,满身血迹,已无力呻吟的两人,这个瘦小干瘪、身形略有佝偻的老人,眼神平静的可怕,就如一潭死水,没有丁点涟漪。地上的人显然也看到了这个老人,只见那个高的挣扎着,用全身的力气,断断续续地说着:“铁、铁副堂主,小、小的惭、惭愧,没能完、完成任、任务,请您、您责罚。” 闻言,铁舌头,万俟铁,铁副堂主,这个谜一般的老人,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发出一声尖啸。啸声传开,身影晃动,几名服装各不相同的人迅速出现,半跪在铁舌头面前。只见铁舌头轻轻一挥手,那些人立刻会意地起身,扶走倒在地上、身负重伤的两人。 一阵风过,街道变得干干净净,只有一个老人,佝偻、瘦小的老人。轻声低叹着气,迎着初露峥嵘的朝阳,无声地思索着,这个黎明,注定是不平凡的! 铁舌头想的,自然是与天隐有关,无论他隶属于哪个组织,无论是谁派遣他来,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他绝不是天隐的敌人;还有一点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他很关心天隐。 通过之前的观察,铁舌头知道,天隐从内到外,都是一个心地善良、言行平和的少年。虽然天隐对敌人过于仁慈这点,令铁舌头颇不以为然,但抛去这一点,铁舌头还是很欣赏天隐的。毕竟天隐处事冷静而不慌乱,指挥有方而不失度,作风果决而不拖沓,对敌时既能力拼,又可智取。就一个十余岁的少年人来讲,集这些罕见的品质于一身,足以博得任何人的好感了。 铁舌头了解自己的任务,也知道站在自己的立场,是不应该过度关心天隐的。只是,他很想知道,究竟这个少年人身上发生了什么? 起先,在天隐刚刚从即将坍塌的迎客楼跳出来时,铁舌头就觉得不对劲了。按照火势来看,迎客楼早就该倒塌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似乎有种无形的力量强行撑起了整栋迎客楼,而这种力量的源头,就在天隐身上。 之所以铁舌头这样认为,是因为在天隐跃出窗户的一瞬间,铁舌头看到他周身被一层犹如实质的淡银色光辉所包围,很淡的光芒,竟隐隐地驱赶着包围过来的火舌。只不过当时事态紧急,那层光又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除了一直仔细观察的铁舌头,连天隐都没有发觉这个现象。 而后,是与铁舌头派去的两个人拼斗,起先是很正常的,天隐不忍伤人,被擒,然后挣脱;但是,从这时起,一切就都不正常了,对此,铁舌头并无确凿的证据,只是有这种强烈的感觉。 从这一刻起,天隐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改之前的儒雅、内敛,变得张狂、暴虐。谁能想到,一个一向待人和善的少年,竟然能做出生折人骨这等残忍的事?至少,依铁舌头阅人之丰,这种事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的。 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那一个瞬间,天隐发生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变化,才使得他一反常态。铁舌头要做的,就是找出变化的根源,不仅仅因为这是此次任务的一部分,更因为,铁舌头对天隐,有种莫名的关心。 只是,仅凭现在观察到的,一时半刻之内是无法推得答案的。所以,身形一闪,铁舌头消失在去往归云居的路上。很多事,只有自己亲眼去看,才能了解,才能知晓吧? 铁舌头一语成谶,果然今天,大兴天德五年九月七日,对于天隐而言,是个非同一般的日子。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如铁舌头所说,天隐可以有惊无险地度过这个普通的、美丽的早晨? 今天很难熬,并非只有天隐会这样认为,一直留在归云居的刘大彪和阿鱼,也是如此认为的。此时,他们已被两百余灰衣人团团围住,两个战斗一夜、一身疲惫的汉子,要面对一眼望去无边无际的敌人,跟他们在一起的,只有身后冰冷的围墙。 “他奶奶的,这群孬种人还很他娘的多!”任何时候,总会有人喜欢打破沉默,刘大彪就是这样的人,“死胖子,你能扛得住么?” “如果你能,我当然就能。”阿鱼一向话不多,但每次开口,都会狠狠地呛刘大彪一下,这次,仍然不例外。 刘大彪闻言,小眼睛瞪得滚圆,大叫着:“狗屎胖子,你说什么?办了那群兔崽子之前,信不信俺先收拾了你!” 阿鱼看都不看刘大彪,只是不以为然地说:“叫那么大声干嘛,你想把周围的人吓死?没想到你还有这等绝世功夫,佩服佩服!” 刘大彪再也受不得激,真想不管不顾地先跟身旁不知好歹的胖子大战个三百回合再说。但前敌环伺,怎能内讧,自乱阵脚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是自取灭亡。刘大彪能玩命,敢拼命,但绝不会随随便便地不要命。常年战场拼杀的经验不断告诉他,忍,此时要忍,小不忍则乱大谋! 所以刘大彪忍下了,或者说在心中给阿鱼又记上了一笔,等待秋后算总账。可是,很不正常,周围的敌人并没有趁着刘大彪和阿鱼吵嘴,一拥而上,只是静静地戒备着,莫非他们也在忍?如果是,他们又为何在全面占优的情况下隐忍呢? 就在刘大彪胡思乱想的当口,灰衣人“哗”的一声闪开了一条道。这条道显然不是流出来让刘大彪和阿鱼出去的,而是有人要进来。进来的人,竟然是刘大彪和阿鱼做梦都想不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这个人,一身血迹斑斑、遍布泥土的黑衣,项上顶着一个硕大的猪头,两个眼睛都被打得乌青。 “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吧,竟敢这样对老爷我!今天你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死得太痛快的,老爷我会给你们一份重重的大礼!哈哈哈哈哈哈!” 这么猥琐的声音,这么恶心的相貌,不是武赖,又能是谁呢?只是,刘大彪和阿鱼跟武赖“亲切交谈”并“迫不得已”收下“悔过礼”后,不是将他交给了铁舌头么?难道铁舌头办事竟然如此的不牢靠,这人说逃就逃了? 看着自恃人多,嚣张跋扈、洋洋得意的猪头武赖,刘大彪恨得牙根直痒痒,心中暗骂自己,当时直接结果了他不就一了百了了?但队率不准杀人,自己就不能杀,队率哪儿都好,就是对敌人太过心慈手软这点,真是要命! 天隐先前埋下的隐患,此时算是长出了花苞,只是不知结出的,是恶果,还是苦果?不过,无论是什么果子,刘大彪和阿鱼都会毫不犹豫地吞下。因为,天隐不可以回来,也不能回来! 武赖见刘大彪和阿鱼不说话,以为他们是怕了,不禁心情大好,挖苦道:“怎么,没话说了?是不是在想怎么求饶,好让老爷我心情一好,放过你们?明白儿地告诉你们,没这个可能!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只有两条路可以选,要么,跪下给老爷我磕三个响头,老爷我赏你们一个全尸;要么,老老实实地交待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下落,说得对了,老爷我保证让你们死得痛痛快快!如何啊,哈哈哈哈哈哈!” 两条路听起来,都不怎么样。刘大彪看了阿鱼一眼,低声问道:“死胖子,选哪条?” “俺手里有刀,男人的路,自己开!”说着,阿鱼握着朴刀的手又紧了紧。 刘大彪一听这话,肺都要气炸了,感情你这是故意的,看老子使的是铜锤,就在这里恶心人!刘大彪恶狠狠地说道:“死胖子,不用你现在得意,等打退这群王八蛋,俺要是轻饶了你,俺就跟你姓!” “俺没有姓!”又是一句让刘大彪想吐血的话,阿鱼看起来憨憨的,没想到有时也是犀利非常的。 “行,死胖子,算你狠!”刘大彪说着狠狠瞪了阿鱼一眼,再不理会他。 “哟哟,商量完了?老爷我可没那么好耐性,是东是西,选一条吧。然后痛痛快快上路,老爷我绝不阻拦,哈哈哈哈哈哈!” “你个怂货笑个屁!就你这几头烂蒜,爷爷还真就没放在眼里!信不信爷爷杀你个七进七出,把你那猪头剁了来下酒!”刘大彪刚受了阿鱼的闷气,正好全撒在了无赖身上,“你给爷爷听好了,爷爷就一句话,拿命来!”说着,刘大彪就冲向了武赖,阿鱼随后跟上。武赖见刘大彪杀气腾腾地冲了来,立刻埋身于灰色浪潮之中,消失得不见踪影。 两个人,两个并不和气的人,就这样坦坦荡荡地杀向了百倍于己的敌人!他们会赢么,除非武神降世,否则应该没有机会;他们会输么,刘大彪和阿鱼从没不知道什么是输,天门关的人,从来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取的,何曾输过人半分! 无论结局如何,想必刘大彪和阿鱼都是无悔的,因为他们保住了自己最为敬重的人。只不知,若他们知道天隐最终还是不顾一切地赶了来,甚至为此而任由一个神秘的声音控住了心神,会是怎样的心情? 第六十五章 命悬一线 知道得少,有时也会很幸福,至少不会畏惧,不会烦恼。刘大彪和阿鱼现在就没有烦恼,但面对着数之不尽,杀气四溢的敌人,是否幸福,还有待商榷。不过,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刘大彪和阿鱼,确实不曾畏惧。 天门关有很多优良传统,重视每一顿饭的质量是其一,所以阿鱼即便随着刘大彪冲了出去,也还是没忘了对着食盒轻点一脚,使其滑到墙根下的安全之所;不宣而战,则是天门关另外一种人人必备的“好习惯”。 战场,无论在文人骚客的笔下是多么的热血激情,总是充满着死亡与痛苦的。对于刘大彪和阿鱼而言,此时的归云居,无疑就是战场!战场上是没有礼节只说的,非是你死,便是我活。历经百战,刘大彪依然活着,所以深知取得战斗先机的重要性。于是,刘大彪又一次舍弃了成为一名高风亮节的英雄的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攻敌人之不备。 归云居的院子并不大,挤了几百人在内,几乎是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没有足够的空间,意味着敌人人数上的优势,再一次,得不到有效地发挥。刘大彪不知道来者的指挥是何方草包,只是对方如此的“美意”,他怎么能忍心错过呢? 刘大彪力大,用的又是一对百十斤的大铜锤,向着灰衣人的脑袋就抡了过去,端得是两翼生风!刘大彪不是天隐,以本性论,用心狠手辣来形容,毫不为过。只见铜锤所过之处,避闪不及的敌人纷纷中招,头部如破碎的鸡蛋,红的白的随着瘫软的身躯撒了一地! 一击之下,多了三堆已无生气的尸身。接连数招,给阎罗王平添了许多负担。刘大彪不仅没有愧疚之情,反而面带微笑,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哈哈哈哈哈哈!他奶奶的,真他娘的痛快!哈哈哈哈,老子都快要憋死了!你们这群王八蛋来的真是时候!快来快来,给爷爷解闷!” 刘大彪笑得猖狂,说的,却是实话。天隐心地善良,平日里刘大彪也可以收敛,强自压制嚣张嗜血的性子。此时天隐不在,刘大彪立刻现了原形,就如秋日的镰刀般,不断地、无情地收割着敌人的性命。 不多时,死伤在刘大彪夺命铜锤下的亡魂便十数有余;十几人,对于四周密密麻麻的敌人而言,不过九牛一毛。但心灵上的震撼,却使得他们不得不暂时退后。他们面对的,不是普通的对手,而是面带憎狞的屠夫! 如果阿鱼知道这些灰衣人心中所想,一定会叫冤不已,毕竟他还没杀一个人呢。阿鱼不杀,但他的敌人此时可是生不如死,倘若他们能够侥幸活下去,阿鱼手中的厚重朴刀一定会成为他们一生的噩梦! 阿鱼的蛮力是不逊于刘大彪的,但是之前拼得太狠了,所以此时必须有所保留。是以,阿鱼并不力拼,只是以逸待劳,等着敌人上来。空地小,人多就会挤在一起,挤在一起,手执长刀的敌人就有所顾忌,不敢轻易出招。 如此,可是正中阿鱼下怀,只见他手中锋利的朴刀泛起瘆人的银光,绕身飞斩一圈。仅仅一击,留了敌人的性命,却收了许多利息,阿鱼的面前,除了冷人胆寒的哀嚎声,就是散落一地的残肢断臂。 “哈哈哈哈哈!没看出来,死胖子,你还真有两下子!哈哈哈哈哈,龟孙子们,别走啊,爷爷我还没尽兴呢!哈哈哈哈哈!”刘大彪直觉此时心中有股说不出的舒畅。两个人,面对百倍于己的敌人,不仅没落下风,反而骇得对方后退,这种不世之威,唯有英雄才施放得出。阿鱼肯定不是英雄,刘大彪想到这里,笑得更舒爽了。 平心而论,刘大彪的武力固然高人一筹,但能迫使灰衣人齐齐后退,首功当是阿鱼的。对手强大,永远不是退却的理由,若是有同伙在一旁痛叫,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阿鱼身周散落的残肢和惨叫的灰衣人,就如瘟疫般,蔓延在所有灰衣人的心头。 心若动摇,恐惧便会趁虚而入,心若恐惧,退却就是自然而然的反应!难怪兵家有云,“上兵伐谋”,没想到阿鱼歪打正着,上演了一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好戏。 这一幕固然精彩,却没有人知道下一幕,会不会峰回路转,至少,阿鱼和刘大彪都不知道。只见他们一面全神贯注地警戒着四周,一面利用这难得机会喘歇着。灰衣人显然在想对策,所以没有轻易上前自寻晦气;阿鱼和刘大彪深知以寡敌众之时保持气力的重要性,是以短时间内不准备主动出击。 于是,霎时间,归云居的院子里的一切都如画页般,顿在了此时此刻。沉默,宁静,鲜血的滴答声,汗滴的流淌声,一个个沉重的呼吸声,一双双充满血色的眼睛,宣告着,战斗,并没结束;宣告着,战斗,会在某个瞬间,再度爆发! 只听一声尖锐的呼哨声,所有前方的灰衣人迅速后退,后方的灰衣人随之列阵,一部分手持藤盾半跪在前方,一部分灰衣人架起劲弩,瞄向中央靠在一起的刘大彪和阿鱼。这意味着,战斗,结束了。 没有人能够在如此密集的攒射下,逃得性命,没有人能在众多弩手的攻击下,安然无恙。刘大彪不能,阿鱼也不能。此时此刻,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一个人,一个少年人。这个少年,可以轻易抓住横飞的箭矢;这个少年,有着出人意料的好运,任何情况下,都能转危为安;可惜,这个少年,不可以,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大局已定,总会有人出来说些什么,之前一直不见踪影的武赖再度现了形,冲着已如砧板鱼肉的刘大彪和阿鱼叫到:“哈哈哈哈哈!还想跟老爷我斗,门儿都没有!哈哈哈哈哈!想让老爷我先射哪里,腿?手?还是你那个猪头?哈哈哈哈哈!现在跪地求饶,说出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下落,还不晚!哈哈哈哈哈!” 废话真多!刘大彪和阿鱼又想到一起去了,不过之后的,就不大一样了。阿鱼在惦记着墙根的食盒,还有柴房里没吃完的“心里蜜”,直觉就这样去了见阎王,好像有些可惜;刘大彪则在盘算着,被这么多弩箭射死,能不能成英雄。 “龟孙子,叫爷爷磕头,你受不起!爷爷早就杀够本儿了,要杀便杀,哪来恁许多的狗屁!爷爷我要是皱一下眉,都是个娘们!哈哈哈哈哈!”刘大彪突然想笑,因为说书先生经常说,某个大英雄大笑而去云云。自己也是笑着“去”的,就算去的地方不一样,也应该是个英雄! 见刘大彪就如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武赖面色一变,狞笑着对弩手做了个手势。所有的弩手均已准备就绪,只需动动手指,就能送眼前的两个人去孟婆庄喝汤! 这一刻,武赖在等,等场中的人变成铁刺猬;刘大彪在等,等自己变成英雄;阿鱼,也在等,连他自己都说不明白在等什么,等着一生终结,等着一个奇迹,抑或等着一个不可能到来的人? “阿鱼,跟你干仗,痛快!”这是刘大彪第一次叫阿鱼的名字,也许,在他看来,这就是最后一次了吧? “彼此彼此!”即便是最后的机会,阿鱼也不肯多说些。刘大彪最后一次,恨恨地瞪了瞪阿鱼,翻了翻白眼。 话说完了,就只剩等待,等着箭矢破体的声音,等着牛头马面勾魂的声音。 “轰隆——”,等了许久的,竟然是巨大的倒塌声!霎时间,所有的人都愣住了,齐齐望向发出巨响的方向。原来,刘大彪和阿鱼身后的围墙轰然倒塌了,一个年轻的身影,一个刘大彪和阿鱼大概宁死也不愿看到的身影,出现在残垣断壁之上。 一路无语,这个年轻的身影以超乎想象的速度疾驰着,黑影闪过,所有的弩手随之倒下,倒在血泊之中!这个人是谁,竟能以肉体之躯破开青砖垒就的墙壁!这个人是谁,竟能下手如此之快,如此之狠毒!这个人是谁,看起来竟是如此的熟悉,却又陌生! “队、队率,你怎么来了?” “我若不来,就只能一个人去了!” “这里,很危险!” 看着已经毫无生气的灰衣人弩手,少年人笑了,笑得温和依旧,却隐隐含着血腥,“就凭他们?” 闻言,刘大彪和阿鱼皆是不语,他们突然发现,眼前的人已不是从前之人。那个心地善良的少年,那个对着敌人都不肯下狠手的少年,那个眼神清澈的少年,去了哪里? 眼前的人,手上仍在滴着血,鲜红的颜色布满了双眸。这对赤红的眼睛,真如魔神降世,令人不寒而栗!可是,这俊朗的面庞,这儒雅的身形,这飘逸的身手,分明就是,就是那个自己不惜一切代价想要保护的人! “队率,你怎么了?”刘大彪的声音里透着说不出的迷惑、紧张,还有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痛惜。 闻言,已然陌生的少年,又一次笑了,笑得恬静,只是露出的洁白牙齿,散发着说不出的恐怖气息,“如此,难道不好么?” 第六十六章 并肩作战 如此陌生的天隐,究竟好不好,刘大彪说不上来。作为战友,天隐能辣手催命,成为极强的战力,自然是好的;可是,作为兄弟呢,天底下会有哪个人希望自己的兄弟是个冷酷、凶残的人么? 刘大彪不是这样的人,阿鱼也不是。所以,默不作声,成了不是回答的回答,不是天隐的天隐自然是听懂了无声中蕴含的情感,轻轻点头,微微地笑着:“以后,还会有很多日子,到时再考虑吧。” 言语间,依稀还是那个文质彬彬、儒雅非凡的天隐,但刘大彪和阿鱼就是知道,面前的是个陌生人。因为,天隐的眼神是清澈的,这个人的眼睛却是血红的;因为,天隐是心慈手软的,这个人却在谈笑间令强敌灰飞烟灭。 如果可以,刘大彪很想走上前去,问问天隐究竟是怎么了;如果可以,阿鱼很想取来食盒,给天隐拿些吃;如果可以,天隐也很想变回从前的自己,而不是像现在,被陌生的声音牢牢地封在心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却无能为力。 只是,世上会有那许多如果么?即便有,武赖等人也不会给天隐等人丝毫的机会,虽然天隐一出手就除掉了眼前的弩手,但算不得伤了灰衣人的元气。重整旗鼓,随着无赖的手势,灰衣人三度变阵,所有盾牌手上前,用藤盾做成一堵墙,缝隙间穿出锋利的枪矛。远远望去,此时的灰衣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刺猬。 一只会要命的刺猬,缓缓地向着天隐等人移动。看着藤盾间神出鬼没、变幻莫测的枪矛,刘大彪和阿鱼再一次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披着全副“藤甲”的刺猬,除非用火,否则即便是刘大彪的铜锤,抑或阿鱼的朴刀,都是莫可奈何的。 任何情况下,天隐都是有办法的,这次也不例外。只见天隐嘴角上翘,大笑着扑向了眼前的“大刺猬”。不知是何时,不知从哪里,天隐竟摸出了一块火镰,在半空中点燃了一角衣襟。而后,利用超强的腕力,将燃着的衣襟弹进藤盾之间的缝隙。 精准无比,小小的火球正正好好透过枪矛和藤盾的间隙钻了进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名盾牌手的脸被火球烫到,一时吃痛,用手去拂,没有拿稳藤盾。这下可好,“藤甲刺猬”的外壳瞬间出现一个小小的瑕疵。 如果是其他人,这点破绽无关痛痒,然而,天隐不是一般人,一点点的漏洞就足矣。只见天隐在空中调整身形,恰恰好好落在了坏了阵型的那面藤盾上。利用下落的势头,天隐轻轻松松地压倒了那个倒霉的盾牌手,跳进了藤甲刺猬的内部! 一般而言,外表越是坚不可摧,内里就越是柔软脆弱,此谓之天和,有阴必有阳为之和,有刚必有柔为之对。天地万物,无不如此,藤甲刺猬自然不能免俗,在他犀利要命的外壳下,俱是一个个防范不周的血肉之躯。 此时的天隐,不再是那个仁慈的少年,而是催命的魔神!犹如饿狼入羊群,天隐轻舔着森白的牙齿,肆无忌惮地挥着大力的拳头。一拳,两拳,拳拳入肉,招招毙命,几息之内,骨断肉折,魂飞魄散,灰衣人倒下一大片。 接下来只听几声闷响,藤甲刺猬再不移动了,静静地,犹如一尊石像,立在原地。而后,天隐从原路跳了出来。“轰——”的一声,藤甲刺猬颓然倒塌,没有一个人还能站起,静静流淌的血河,微笑依然的天隐! 这不是原来的队率!刘大彪看着大发神威,以一人之力杀退灰衣人又一波攻击的少年,心中并无半点欣喜之情,反而有着越来愈强烈的担忧,队率不是送沈大小姐回家了么,怎么好端端的突然转了性子? 刘大彪当然不知道,天隐是因为担心他们,而铁舌头派去的那两个人纠缠不休,使得他急火攻心,加之刚刚与沈大小姐分开,心头正不宁,就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声音趁虚而入,制住了心神。 所以,天隐还是天隐,但天隐又不是天隐。真正的天隐看着眼前一幕幕血腥的场景,而这场景又是自己一手描摹的,不禁觉得阵阵恶心,继而在心中不住地挣扎着。只要自己能回去,就立刻带着刘大彪和阿鱼离开,去到安全之所。 “放我出去!”天隐在心中大吼。 回答他的,认识那个陌生的声音,“你为什么要出去?” “我要救我的兄弟!” “我不是已经救了他们了么,难道他们现在不是好好地呆在墙边?”无情的嘲讽,似乎是这个声音一贯的风格。 “你杀了人,杀了很多的人!”天隐有自己的原则,也坚持自己的原则,即便那些做法很愚蠢,即便哪些做法会使自己陷入极端不利的境地。也正是因了天隐此种傻傻的执着,刘大彪和阿鱼才会如此心甘情愿地为他而付出生命吧。 嘲笑,依旧是不加掩饰的嘲笑,“杀了人?杀了又如何,敌人就该杀!如果下不去手,你和你的兄弟刚刚就去了阎罗殿挂名了!” 闻言,天隐一时语塞,那个声音说的没错!但自己应该也不是错的,既然都没错,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为什么在那个声音看来天经地义的事,自己却打从心里觉得反感,觉得恶心?也许,那个声音也在唾骂着自己的固执吧。 “你没错,但你不是我,不是万俟天隐!” “哦?我不是你,又会是谁呢?我若不是你,又怎能被你感知?我如果不是你,为何要救你的兄弟呢?你听好了,我,就是你,所以我要杀!杀!杀!因为我不想死!我就是你,所以我要除掉所有的敌人,因为我要救我的兄弟!” 说着,陌生的天隐又取了一个冲向自己的灰衣人的性命。其实,以天隐的体术、力量、技巧,如果真的起了杀心,鲜有人能敌得过的。只是,因了固执的坚持,今天,这个普通的早晨,天隐第一次淋漓尽致地将自己的实力完全爆发出来。爆发的结果,就是阵阵血雨腥风,就是强烈的陌生感。 天隐觉得自己在颤抖,一遍又一遍地在心中叫着,“住手!住手!住手!” “你真的要我住手?”不知为何,也许是发泄够了,那个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松动,似乎带着蔑视的笑容,问着无助、痛苦的天隐:“为什么?为什么要我住手,给我一个好的理由!” 天隐又一次哑口无言了,为什么要这个陌生的声音住手?如果是自己,一定就能做得更稳妥,一定就能稳稳地保住刘大彪和阿鱼,一定就能成功打退百倍于己方的灰衣人?天隐说不出来,他只是不认同那个陌生的声音恣意杀戮的做法,但他不能因为反对,所以反对。 “怎么,不说些什么?你的仁义道德,心慈手软呢?现在你应该明白,很多事,你是做不到的!你做不到的,我能!所以,我可以想杀便杀,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救下自己的兄弟,我可以让这群自寻死路的人有来无回!”说话间,有一个搞不清楚状况的灰衣人毙命于“天隐”的掌下。 “有一件事,你发现了么?”天隐似有所悟地问着那个陌生的声音。 “什么事?” 天隐指着身后呆呆站立的刘大彪和阿鱼,道:“从始至终,你都在一个人战斗!” 无言以对,那陌生的声音,第一次保持了沉默。良久,才传来一个幽幽地回答:“那又如何?” “我有兄弟!” “你就是我!” “你不是我,你只能一个人去战斗。或许,即便一个人,你也可以长久地战斗下去、活下去。但是,一个人的感觉,孤军奋战的心情,真的那么有趣,那么舒服?”如果说天隐有什么能够完完全全地确定,那就是自己的兄弟会与自己并肩作战! “你若亡命,我亦无生!” “我会活下去!” “如此肯定?” “我的兄弟不会让我死的!” 那陌生的声音好像在回想着什么,叹了口气,道:“确是如此!” “我要回去!” “好好活下去!”说完,那陌生的声音再不言语。继而,天隐突然觉得眼前的血红色退去了,一切,又重归真实。眼前飞速劈来的战刀、面露杀机的灰衣人,无一不在告诉他,万俟天隐,真的回来了! 且战且退,天隐既不愿杀人,自是不能直面锋芒,顺势后撤,来到了刘大彪和阿鱼的近前,头也不回地道:“大彪,阿鱼,我回来了!” 闻言,阿鱼和刘大彪的瞳孔疾速地收缩着,嘴角渐渐上扬。 “哐!”的一声,一把铜锤挥来,震退了正欲劈砍天隐的灰衣人。刘大彪走到了天隐的左前方,大笑着道:“哈哈哈哈哈!回来的好,回来的好!哈哈哈哈哈!” 另一面,阿鱼提着朴刀走了上来,站在天隐的右侧,眼神中写满信任,和关心。 就是这种感觉!你能体会到么,在我心中一直孤军奋战的你,你能感觉到兄弟在身边的喜悦感么?这就是兄弟,就算再难以取胜,就算再凶险万分,那又如何?兄弟,是一定会站在你身边,与你并肩作战的! 第六十七章 且战且退 眼前,是不计其数、一片灰色的敌人;身旁,是手执铜锤的刘大彪和端着朴刀的阿鱼,只有两个人。不知怎的,天隐却一点都不觉得胆怯,在他看来,两个人,两个兄弟,与自己并肩作战,足矣! 无需言语,只要一个眼神,三人便异常默契地冲了上去。天隐利用灵动的身法上下翻飞、飘忽不定,不断地牵扯着灰衣人的注意力。刘大彪和阿鱼则是稳扎稳打,只要出了机会,二话不说,猛地就是一下。每次用出来的只有一招,但以刘大彪和阿鱼的力气,这一招只要打实了,敌人就一点再战的能力都没有了。 场地狭小,敌人多,刘大彪和阿鱼有可能打空么?一会儿工夫,灰衣人又躺下一大片。可惜的是,灰衣人数量实在太多,即便在天隐三人的连番打击下不断减少,却也没能造成整体上的损伤。一波又一波,倒下一批,旋即又顶上一批,就如潮水般,无穷而无尽。 灰衣人似乎学聪明了,不再过多地在意想猴子一样来回骚扰的天隐,专心与刘大彪和阿鱼对峙。或许在他们想来,这个后来的少年奇奇怪怪的,即使开始连杀连伐,终究是个还未加冠的娃娃,成不了气候。只要能解决那两个护在少年人左右的汉子,哪怕只拿下一个,战局都会瞬间被扭转过来。 简而言之,灰衣人忽略了天隐的干扰,但如果在战场上,天隐只能起到这点作用,那他又凭的什么年纪轻轻就成为天门关的队率?所有与天隐敌对的人,都应牢牢记住一个原则,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轻视天隐! 可惜,已经迎上来的灰衣人没有改正的机会了,就见压力顿减的天隐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冲向了疏于防范的灰衣人。天隐心软,对自己人如此,对敌人也是如此,所以他不会辣手催命。但是,不伤人性命,绝不等于不去其战力。 一阵瘆人的“喀嚓”声,又一批灰衣人倒了下来,不住地以极不自然的姿势扭曲着、呻吟着。仔细一看,原来这些人都被天隐以强大的爆发力瞬间将双肩卸脱了臼,同时又折断了腓骨。 如此短的时间,天隐是怎么做到的?刘大彪不知道,阿鱼不想知道,只要敌人倒下,自己人平安就好。而且看看天隐,眼神清澈依旧,地上的灰衣人一个没死,说明眼前的天隐还是熟悉的天隐。 熟悉的天隐,才是真正的兄弟!趁着灰衣人被天隐震慑住,暂时不敢上前,刘大彪和阿鱼借机凑到了天隐的近前。 “队率,你跟阿鱼撤吧,俺在前面顶着”刘大彪低声说着,不住地用眼神撇着围墙上天隐开出的大洞。 “军爷,俺胖,你跟刘大彪先走,只要俺还挥得动朴刀,就没人能上得了前!”阿鱼难得地正视了一次自己的身型,只希望这不会是最后一次。 又是这样,兄弟在前以命相搏,叫自己先走。天隐怎么会听不懂刘大彪和阿鱼的意思,但从前,他没抛弃过兄弟,现在,更不行!天隐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选择退却,很大程度上是想要给心中那个陌生的声音看看,自己的做法也没错!自己的兄弟,自己完全有能力保护!与兄弟并肩作战,己方就是无懈可击的! 既然已经成功地证明了自己的正确,天隐就必须开始重新估量现下的态势。地方人数不明,绝对是远远多于己方的;己方三人连番恶战,虽然现在还在亢奋中,不觉有碍,但照此下去,终是有气竭之时。己方力竭之时,就是被灰色浪潮吞噬之时! 认识到这一点的天隐,必须立刻做出决断,力战到底,还是且战且退?力拼到底,自然会成为英雄,一心想成为英雄的刘大彪或许会这么做吧;且战且退,退到哪里,外面还有没有埋伏着的敌人,没有倒好,如果有,自己不等于是自投罗网? 不过一直在暗中的铁舌头应该会保护自己吧,但他能不能保护刘大彪和阿鱼呢?天隐心中没底,但也有了些计较。是以,朝着刘大彪和阿鱼凝声道:“统统跟我走,冲出去!”气凝于声,所以天隐不大的声音仍然确确实实地印在了刘大彪和阿鱼的心上。他们知道,这一次,天隐还是不愿丢下他们! 做了兄弟些许年,自然是有些默契的,所以很多话只需一个眼神,就能心领神会。只见天隐眼中精芒一闪,突身向前,吓得正欲围上来的灰衣人一跳,纷纷后退数步。谁料天隐只是虚晃一枪,脚尖用力一点,瞬间退向了围墙。 刘大彪打头,阿鱼中间,天隐殿后。原本刘大彪是殿后的最佳人选,但天隐怕他为了保护自己舍身成仁,所以将他放在最前方。三人就这样在大占上风之时毫不犹豫地跑了,看得灰衣人一愣,这几个不是军人么,军人还能逃跑?这么一愣,使灰衣人失去了最好的拦截时机。 还好之前天隐直接推倒了一片墙,所以阿鱼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三个人就这样在敌人眼皮底下大大方方地逃了。看着刘大彪和阿鱼安然无恙地跟着自己跑出来,天隐心中倍感欣慰。只是有一点,令天隐哭笑不得,阿鱼连逃命的时候都没忘了他那个宝贝食盒,硬是用朴刀的刀柄尾巴将好端端立在墙根的食盒挑了起来,像扛行李一般架在了肩上。 一边跑,一面看着阿鱼肩上的食盒在朝阳的照耀下“摇曳生姿”,天隐真不知该怎么说阿鱼好。但不管怎么说,己方暂时算是安全了。 “队率,咱们去哪儿?”既然后有追兵,那前去的方向就很是重要了,所以刘大彪有此一问。 “当然是找帮手去!” “帮手?铁老头儿?”刘大彪能想起来,也只有铁舌头了,要是还有别的援军在,怎么可能让自己冒着性命之忧苦战到现在? 只见天隐略微摇摇头,一脸坏笑道:“有些人太闲了,咱们得让他们热闹热闹!” “太闲”的人是谁呢,显然是从一开始就脚底抹油溜了的九宏一行人。草原男儿作风之悍勇,下手之狠辣,向来冠绝天下。虽然九宏随行的骑兵只有十余人,但一人拼命,百夫难挡,万人必死,横行天下! 草原之上,向无孬种,天隐对于九宏骑兵的单兵作战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而且,他对于卡萨巴关键时刻弃自己三人于不顾、只想着保住九宏之人的做法,始终耿耿于怀。现在,是该给他找点麻烦的时候了! 但话是这样说,如果卡萨巴存心想躲,如此大的冷水渡藏十几个人还是很难在一时半刻内找出来的。刘大彪虽然不学无术,这个问题还是能想到的,对着天隐问道:“队率,咱们上哪儿找那群九宏鬼啊?他们要是掉江里做了王八,咱们还去捞他们不成?” 天隐闻言,哈哈一笑,道:“这个说难倒也不难,九宏一行是要做今天的官船去司隶的。而官船的渡口向来空旷,藏不住人的。所以,他们必在渡口附近!再说,有人会告诉咱们九宏一行在哪里的。” 有人会告诉?这方圆百米内出来自己这些逃命的,就是后面追着的灰衣人,还有谁啊?刘大彪眨巴着小眼睛,说道:“队率,真是英明!但这附近没别人了呀……” “你确定?”天隐说着,将手放在嘴边打了个呼哨,尖锐而特别,竟跟之前铁舌头打的一般无二! 声音传开,并无回声,能够听见的,只有天隐等人和灰衣人急促的脚步声。刘大彪见状有些急了,看着渐渐近前的灰衣人,又一次想自己留下。天隐知道他的想法,用眼睛狠狠地瞪着他,无声地告诉他“想都别想”! 其实刘大彪也不愿意这么想,毕竟去了见阎王就讨不了婆娘,而且也成不了英雄。但是,敌人已近在眼前,天隐口中的“帮手”又迟迟不现身,这可,这可如何是好? 天隐倒是并不焦急,因为凭他过人的感官,始终能觉察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而且自己并没有嗅到危险的味道。所以,那人至少不会是敌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敌人,就可以当成同伴看。 “哟哟哟,呵呵呵,你还真是挺聪明!”一个干瘪瘦小的身形,带着数个黑影猛然间冲了出来,证实了天隐的感觉,也使刘大彪心头的大石落了地。 天隐朝着终于肯现身的铁舌头感激地一笑,道:“多谢铁先生拔刀相助!” “你要找的人就在附近,那群杂碎交给我照顾好了!”铁舌头一眼就看出了天隐的想法,倒也大方,直接将天隐还未提出的请求应承了下来。 “如此,就有劳先生了!”天隐更是不客气,带着刘大彪和阿鱼穿过铁舌头等人,朝着官船渡口的方向奔去。 只不知,前方等待的,是新的一天,还是新的战斗? 第六十八章 冷水江畔 前方是什么,天隐从没想过,只是活下去,走下去,就永远有前方;前方有什么,天隐从没期望过,只要达到了,做到了,该得的总会得到;能得到什么,天隐从没在意过,只要面对了,接受了,得到什么并不重要。 但现在,天隐必须要好好考虑一下前方会出现怎样的景色了,因为,自己肩负着两个兄弟的性命,还有一个大食盒的安危。天隐遇事一向喜欢多加考虑,无论是喜是忧,总是尽可能地想到所有不自然的地方。 有备方能无患,未雨绸缪才能不被淋湿,天隐知道知己知彼的重要之处。现在己方的三个人,接连二三地陷入苦战,全凭一口气撑着,还能扛多久,天隐心中没有把握。前方,如果再出现实力不俗、装备精良的敌人,不论他们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自己就算逃得一命,大抵上也得要脱层皮。 为何会有这样的担忧,天隐也说不上来。按理说找到九宏一行,如果还能跟镇西关的护卫汇合,除非敌人开来一支军队,否则性命是无虞了;可是,就是有些地方令天隐觉得怪怪的,那就是铁舌头的出现。 铁舌头若是对自己不闻不问,一心藏在暗中,天隐会更安心些。毕竟,让敌人捉摸不透也是一种增添实力的方法。可是,铁舌头并没有如天隐所想,接到暗号后在暗中干扰,而是直接就蹦出来了。 就算铁舌头认为自己的实力远超过那群灰衣人,也没必要轻易现身,暴露于人前!从遇见铁舌头那一刻起,天隐就觉得此人深不可测,令人捉摸不透,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此人对自己应是没有恶意的。 想到这里,天隐不禁笑了,笑自己,明明得救了还如此紧张地胡思乱想。铁舌头的老谋深算与先见之明,自己是佩服得紧的,他既如此做,当是有自己的理由。自己只需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就成。 不一会儿,天隐等人就来到了渡口。清晨的冷水渡与中午时刻的样子竟是截然不同的,除了官船渡口,到处都是货物,缺少了熙熙攘攘、来来回回忙碌的力夫,也没了贼眉鼠眼、时时奔波的掮客,更没有面含百态的商旅之人。 冷冷清清,可能与冷水渡这个名字更为相称吧,就连此时的冷水江,也还拥着黑夜的碎片,静静地,悄无声息地流淌着。冷水镇,冷水江,冷水渡,在这个宁静的早晨,是冷艳的,甚至还带了些似是与生俱来般的冷漠。至少,天隐望向她,用眼神询问着九宏一行人的去处时,伊人独与白云期,未留一点波涛。 天隐无奈,但想来草原之人,水性好的应是凤毛麟角,而且以卡萨巴和尤提兹的身份当是不会藏在水里的。看看四周,货堆高耸,遍布各处,在佩服冷水渡交流发达的同时,天隐不禁觉得头大,若是九宏一行藏在货堆里,要找到何年何月? 不过卡萨巴、世子、护卫,应该不会分开才是,那么可供十余人藏身的货堆定然是小不了的;可是,也不排除卡萨巴使一疑兵之计,将护卫当成幌子,自己则与世子另匿他处。若是前者,还算好找,要是后者,该当如何? 天隐想了一下,无论如何,能找到一个是一个,就算找到九宏骑兵也好,也能想办法问出世子和二王子的下落。主意已下,天隐就将搜索的目标定在了较大的、可以供多人藏身而不容易被发现的货堆。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除了己方三人,连一丝多余的呼吸声都听不见,想来九宏骑兵当是受了严格的训练。这可就苦了天隐等人,三个人,数之不尽的货堆,找寻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找着找着,天隐心头猛地闪过铁舌头的话,“你要找的人就在附近”!他是知道卡萨巴等人的下落的,但他为什么没有具体说?肯定是怕那群灰衣人知道了九宏一行的下落,但只要说了是在附近,只要官船没来,任谁都会去四处散落的货堆里找的。 是了,就是这个!铁舌头是故意的!这是一种误导,让所有听到的人都不自觉地想到可以藏人的地方,也就是渡口随处可见的货堆上去。如果这种想法成立,那么很有可能卡萨巴等人确实是在附近,但是藏在了别的地方。 这里是渡口,除了货物就是……船?一念及此,天隐举头四顾,看着渡口周围停泊的大小船只,表面上看都没什么异样,大小近似的船吃水的深度都差不多,莫非自己猜错了? 这下天隐犯了难,冷水渡虽不似天地之大,但要去找区区十几个人,也无异于大江淘沙。冷静,冷静,一定会有什么办法找到九宏一行的,否则铁舌头应该不会只留一句话就让自己来找。 一定会有什么办法,天隐细细地回想着昨天夜里发生的种种。依铁舌头所言,卡萨巴在黑衣人释放迷药的时候就发觉了,而后将己方三人做了诱饵,自己带着九宏之人趁着夜色溜了出去。现下,应该是藏身于冷水渡的某个地方,而这个所在又不是很远。 对了,昨夜无风,还下了蒙蒙细雨!天隐眼前一亮,细细地看着地面,一部分一部分地看着,弄得刘大彪和阿鱼莫名其妙地也跟着看地上。地上除了仍有些湿润的泥土,就是被自己等人踩出来的脚印,队率这是在干什么呢? 突然,天隐指着一块地方,大笑道:“哈哈哈哈哈哈!找到了!” 顺着天隐的手指方向一看,原来是一片杂乱无章、还很新鲜的脚印,延伸向不远处的一支木浆船。其实,卡萨巴原本是不可能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的,只是昨夜无风,而且又下了些雨。若是雨大些,那脚印现在肯定已是一团模糊,看不出来了。时也命也,偏偏那雨小的恰到好处,将九宏一行人的痕迹完好无损地保留在冷水渡的地上! 真可谓人算不如天算,卡萨巴等人终究是被发现了,值得庆幸的是,找到他们的是天隐几人,而不是意图不轨的武赖一伙。当天隐赶到时,卡萨巴、尤提兹和十余名护卫,好整以暇地坐在并不宽敞的船舱里。 看着找来的天隐,卡萨巴似乎并不觉得意外,转头,轻笑道:“不错嘛!只不知天隐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这人竟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等人的安危!天隐听了卡萨巴的问话,心中隐隐有些气愤,但出于礼貌,还是行了礼后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的做法告诉了卡萨巴。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当真是天意难测啊,感谢大地女神的保佑!” “这里是冷水江!” 卡萨巴知道天隐对自己的做法心有不快,也不说破,仍然笑道:“女神心情好的时候,也是可以在水中嬉戏的。” 闻言,天隐突然觉得在自己面前的好像是那个面皮比天还厚的风军侯,不过此人不是风军侯,而是九宏的二王子,卡萨巴。但此时此刻,看着跟风军侯神似的二王子,天隐却一点敬重的感觉都没有,紧紧地瞪着眼前的人,不悦地道:“那么我等大兴人氏,是不是也要感谢下大地女神的仁爱呢!” 天隐有意地加重了“大兴”和“仁爱”两词的音调,只是对此卡萨巴恍若未闻,很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而后点点头道:“大地女神一向仁慈而博爱,如何感激都是不为过的!” 对上此等没羞没臊之人,只能认栽了。天隐也不再与之打机锋,直接道:“一会儿官船会来迎接二王子,还望二王子珍重!” “何出此言,莫非天隐不准备去盛京了?”卡萨巴的语气依然,不愠不恼,好像在跟多年的老友在聊天一般,似乎觉得天隐这个决定并不合理。 “风军侯下达任务的时候曾说,若我愿意,可以一直护送世子到盛京。” “是吗,那你现在不愿意护送尤提兹了?”卡萨巴宠溺地看着仍在自己身旁熟睡的弟弟,伸手揉揉他枕在自己腿上的小脑袋,在他的心中,也许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弟弟在,就是一切! “还望二王子宽宥!”天隐尽管心中愤懑,礼节上却是无可挑剔的。 卡萨巴看着眼中透着愤怒的天隐,轻声地道:“你在生气?” 卡萨巴的明知故问真的惹火了本就在强自忍耐的天隐,“难道以二王子的高见,对于被人出卖,被当做弃子对待,应该笑脸相迎、鞠躬感谢么?” “你在怪我?” “我一大兴天门关小小的队率,怎敢生堂堂九宏二王子的气呢?” “如果我说,你根本就不会有危险,你还会怪我么?” “你不该把我的兄弟至于险地!” 闻言,卡萨巴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如此,多谢万俟队率沿途来的照顾,保重!” 卡萨巴如此对待天隐,是有原因的,只是他不愿多做解释。而且,即便他愿意解释,天隐是否会接受,仍是个未知。相逢,总会有分离,这种分离,天隐并无痛苦,只觉得畅快,立行一礼,转身告辞。 出了船舱,天隐直觉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就此带了刘大彪和阿鱼回去吧。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或许天隐是注定无法与安逸相伴吧。 不远处,又出现了一队人马,杀气腾腾地向着天隐所在的方向策马奔来。不知为何,看着渐渐近来的人马,天隐的心头一阵阵惊悸,不断闪现着不安的感觉…… 第六十九章 黑虎来临 来者是谁?天隐并不关心来人的身份,只要来的不是敌人就好。随着这队人马进前,天隐完全能够看清楚,这队人约有二十名,看姿势,看马匹,看兵器制式,莫不会是…… 只见这队人在里天隐还有五十步的时候纷纷下了马,为首之人牵着马径直朝天隐走来。到了天隐前方,立住,问道:“请问阁下可是万俟队率?” 天隐闻言,点了点头,看着问话的人。只见那人立即行了个军礼,神情恭敬地道:“天门关云家军骑兵曲三营一队六什,常战生,见过万俟队率!” 难怪看着眼熟,原来竟是天门关的袍泽!再看过常战生递上的腰牌,无疑是天门关特有的狼骨腰牌,看来他确实是所言非虚,这下天隐算是完全放下心来,微笑着道:“无妨无妨,常什长可是前来接应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 “九宏什么的我并不知晓,只是风军侯派我等来冷水镇,说是预防万一,接应一下万俟队率!”常战生眼睛不住地转着,有意无意地瞄着天隐身后的木船,显然是没有说实话。 见状,天隐也不说破,回身进了船舱,与卡萨巴说明了情况。而后,与九宏一行齐齐出了来,对着常战生道:“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俱是安然无恙,此后前去盛京,还劳烦常什长多加担待!” “万俟队率言重了,保护九宏世子一行的安全,是我等义不容辞的责任!”常战生见了九宏一行,又听天隐有意转交任务,笑得已是合不拢嘴。只要进了司隶地界,闭着眼睛走也不会有危险的,而且将九宏世子安全送达盛京,就是大功一件。 需知军营中,升官进爵全凭累计军功,这些年又没有大型战役,是以几乎所有人的职位都是止步不前的。天隐撑过了最危险的路段,却把任务转交给了常战生,无疑是白白送出了一个天大的功劳。常战生想着近在眼前的大馅饼,还是最难得的三鲜馅儿的,怎会不高兴?连连对着天隐点头,看样子就要接走九宏一行。 不料,天隐却拦在了半路上,一动也不动,静静地看着常战生,好像在等着什么。常战生见状,以为天隐是想讨要好处,赶忙从腰间摸出两锭元宝,恭敬地双手奉上,道:“万俟队率连日奔波劳累,甚是辛苦,这是我的一点意思,不成敬意,还望队率笑纳!” 天隐看看元宝,又看看常战生,一言不发,也没有让路的意思。其实,在大兴,收受贿赂是很常见的,更别说还是天隐出让一份大功在先。常战生以为天隐嫌少,怕他反悔,连忙赔着笑脸道:“此次出来的匆忙,改天一定专门拜访万俟队率,现在,队率是不是,容我先行完成任务?” 闻言,天隐笑了,笑得常战生心里直发毛,只听天隐轻轻地道:“不知常什长要完成的,是什么任务?” “这,不是蒙队率信任,令我继续护送九宏的世子和二王子去到盛京么,难道队率反悔了?即便队率反悔了,直说便是,何必装傻充愣呢?”常战生话里有刺,竟是隐隐露出了不快。想来也是,任谁遇到反复无常之人,心情都不会太好。 只是天隐并非言而无信之人,从来就不是,既然他如此做,便一定有他的道理。刘大彪和阿鱼都坚信这一点,是以并未作声,只是站在一旁狠狠地瞪着常战生。 “对于袍泽,我绝不会食言而肥,不过,对于其他人,尤其是不怀好意的人,那就时情况而定了!你是我天门关的兄弟么?” 天隐的一句话,使场面温度骤降,莫非他看出了什么?另一面,常战生的脸色随着天隐的话语变得阴晴不定,只见他强作镇定地道:“不知队率在开什么玩笑,同是在天门关当兵,不是袍泽,又是什么?若无其他事,还请万俟队率休要再消遣我了!” “你是天门关的?”天隐眯起眼睛,上下打量起常战生,嘴角扬起饱含深意的微笑,继续道:“那我问你,黑虎哪里去了?” “黑虎?什么黑虎?万俟队率,开玩笑也请适可而止,若无别的指教,我这就原路折返!”说着,常战生就欲转身告辞。只是天隐没让他走之前,他便走不得,除非他有把握拿下一旁虎视眈眈的刘大彪和阿鱼! “话没说明白,常什长急得什么?你说风军侯派你来接应,我信;你说你不知道九宏的事,我也信;问题是,你就这么信任我?” 天隐的话说愣了在场的所有人,当然刘大彪和阿鱼难得的没在此列,因为他们这次是完全搞清楚了状况,也知道天隐接下来要做什么了。所以,这两个人只是握紧了自己的家伙,一左一右地在天隐身旁站定,做好了充分的警戒。 不知从何时起,常战生的冷汗就开始不住地流了,顺着额头流到下颌,一滴一滴地往下滑落。常战生的脸色也完全没了开始时的得意和开心,变得异常难看,手不知不觉地握成了拳,微微地抖着。 对于常战生的变化,天隐仿若未见,接着说道:“你既不知道九宏来使一事,又怎么知道眼前的就是九宏的世子和二王子?” “这、这,想来万俟队率应是不会开这种要命的玩笑吧?”常战生此时已没有了先前的油腔滑调,似乎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我若是不开玩笑,那可就真的要命了!告诉你,你眼前的只是九宏来的护卫,世子和二王子根本不在其中!只不知,你急的什么,都不确认一下,所以我才好心问你,你究竟是要完成什么任务,莫要把好心当成驴肝肺!”天隐终于说出了最大的疑点,确实,这个常战生有些过于焦急了,竟是连基本的确认工作都没有进行,这的确是惹人怀疑。 “队率若仅仅是凭这一点就怀疑我的忠良,未免太过草率了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若我做的不好,给队率陪个不是,还望队率海涵!” “当然不会只凭这一点!我问你,九宏一行人要走水路,你不会不知吧?这里就是官船渡口,你还要去哪里等待?” “经历了如此惊心动魄的一夜,当然是先带世子和二王子去压压惊。等官船来了,再请他们移步到此处,也不迟!” “最重要的,你难道不知,天门关骑兵曲三营一队是没有六什的?既然没有六什,你这个什长是从何而来,我十分好奇,你说呢,常什长?” 一旁的刘大彪听得是五体投地,哎呀呀呀,队率真么这么英明啊,连这种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不禁在天隐耳旁小声地道:“队率真是厉害,真是无所不知啊!” 天隐听了,脸上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用细若蚊舞的声音道:“厉害个头,我蒙他的,赶紧告诉阿鱼做好准备!” 真是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刘大彪会意,立刻用手势通知了阿鱼,阿鱼见了赶忙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而后两个人就陷入了混乱中,天隐既然是蒙人的,怎么就这么有把握蒙住呢,还有他是看出来哪里不对劲了呢?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队率做的肯定没错,自己该干嘛干嘛就是了。 此时常战生已经反映了过来,满脸堆笑地道:“怎么会,一定是队率记错了,我确确实实是三营一队六什的什长,我的腰牌万俟队率也验过了。这难道还会有假?”要不是现在状况不明,不知道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究竟在哪里,或许常战生用强的心都有了。 天隐还是不慌,依旧用气死人的声调说着:“有真自然就会有假,我看是真的,未必就是真的,不是么?” 接二连三地被天隐讽刺,连佛也会发火的吧,至少常战生再也忍耐不住,大吼道:“我实在不知道你揣的是什么心,一而再,再而三地折辱我!别以为你是个队率就了不起,告诉你,惹火了我,有你好看的!” “那你火了没有啊?”天隐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远远望去跟云不羁真是有些神似!一句话噎得常战生直翻白眼,这不是抱着明白装糊涂么?怎么堂堂天门关的队率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法子? “还有你当真看不出我揣的是什么心?你可真够笨的,你都看不出来我在唬你?你都没发觉,我是在用‘拖字诀’?”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之前天隐说的那些话听起来似是而非,很是牵强。只是他为何而拖延时间呢,或者说,他怎么就笃定,眼前的这个“常战生”不是个好东西呢? 此时被天隐确定不是好东西的“常战生”,已气得浑身直哆嗦,咬牙切齿地恨不得生吞了天隐。只是天隐好像有所依仗,仍是不紧不慢地问道:“最后问你一次,黑虎在哪里?” “他若是知道,你还能这么轻松地拖到现在?”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常战生”的后方处传来。顺着声音一看,在货堆的上方齐齐地站着几个人,为首的手执一柄通体黑色的战刀,脸上挂着嗜血的笑容,不是万俟虎,又会是谁? 第七十章 没有选择 万俟虎到了,就在货堆之上,天隐近前。其实天隐早就注意到万俟虎的出现了,不过常战生显然是没有发现。因此,只要他说不出万俟虎的下落,再说任何话都是徒劳的。天隐正是知道这点,又不愿意提前独自对敌,所以顾左右而言他,尽说一些勉勉强强、不清不楚的话,等着万俟虎的到来。 万俟虎来了,就在常战生的身后。与之一同来的袍泽已经围住了常战生的同伙,别看万俟虎带来的人少,但天门关的士兵,说能以一敌二都甚是谦虚了,近十个人足以把常战生的同伙制得服服帖帖了。 万俟虎笑了,就在天隐的面前,随之,天隐也笑了。兵不血刃,利用对方的疏失将其拿下,一向是天隐最喜欢的方法。尤其是这个普通、宁静的早晨,没有道理不去舒缓一下紧绷了一夜的身子。 天隐缓缓走到已面色铁青的常战生面前,懒洋洋地问道:“现在,可以说说你到底是谁了吧?而且我很好奇,你的腰牌是怎么来的?” “你!”看着天隐惬意的样子,常战生越发的生气,愈发地后悔,为何早没看出这个可恶的少年的手段,还一个劲地想办法自圆其说。 见常战生气得说不出话来,天隐用平和的眼神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能看穿他的心思一般,微笑着说道:“如今你即落网,就别想着挣扎了。说出你知道的,而我也想听的,满意了,自会放你走!”依旧无声,常战生只是恨恨地瞪着天隐,却不言语。 “啪——”,常战生猛地倒地,脸颊通红,“噗!”地一声,吐出一颗槽牙,仍旧是一声不吭地盯着眼底略显血色的天隐。 不知是因为万俟虎的到来,还是因为先前那个陌生声音的影响,抑或常战生的姿态过于激人,天隐直觉心中气血翻腾,有一股无法抑制的愤怒直冲天灵。心头瞬间有些空白,回过神时,常战生已倒在地上,隐隐作痛的右手,告诉天隐,他刚刚做了什么。 愤怒的嘶吼,不断在心中盘亘,不断地冲击着天隐的胸膛。原本,他想劝常战生快些招供,而后做各自应该做的事去,反正能算计他一次,就能有第二次。可是不知为何,当话说出口时,语气却是极为陌生,还带些嘶哑,“说!” “哈哈哈哈哈!老子载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哪来恁许多废话!哈哈哈哈哈哈,天门关的莫非都是娘们儿?哈哈哈哈哈哈!”常战生终于现了原形,一敛其恭敬,张着满是鲜血的大口狂笑着、辱骂着。 常战生的话并没惹怒天隐,因为天隐的心早已被莫名的愤怒所占据,这种感觉,似乎又要变成不是天隐的天隐了。天隐在抑制,在忍耐,但他太年轻了,一颗年轻的心如何承载经年的怒,一颗稚嫩的心怎么化解亘古的火? 这一次,耳畔并没有想起那个总在嘲讽的声音,但天隐认识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眼前的常战生,在他的眼中,一点一点的扭曲,变得血红。随着心火的炙烤,天隐身上不住地流着冷汗,这种感觉令天隐觉得恶心、眩晕。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终于平静下来了,因为翻滚的怒火冲破了心灵的堤坝,席卷至天隐全身的每一个角落。再不矛盾,再无彷徨,再没犹豫,眼前的,就是敌人!对待敌人,唯有杀!杀!杀! 一脚,常战生趴在了地上;一脚,常战生不住地吐着鲜血;一脚,常战生浑身抽搐,已是动惮不得。天隐没有踢第四脚,并非他恢复了清明,而是刘大彪和阿鱼双双架住了他,将他架离了常战生。 “放开我!”平静的声音,却是由愤怒编织成,平静的面庞,却是盖上了狂暴的面具。刘大彪和阿鱼没有违逆过天隐的命令,但这一次,他们出奇地默契,谁也没有因为天隐的话而放开扼住他的手。 刘大彪杀人,历经百战,杀人无数;阿鱼杀人,如有必要,绝不手软。对待敌人,他们并非心善之人,但不知为何,他们可以杀人,就是不能看着天隐狠辣无情。他们知道,自己跟随的,是一个善良仁厚的少年;自己敬重的,是一个心肠好得一塌糊涂的少年;这个能让自己深深折服,愿意以兄弟之情待之的少年,就是天隐! 天隐对敌人逞妇人之仁,的确很傻,很致命,刘大彪和阿鱼不是没在心中骂过娘。但骂归骂,两人从没反对过天隐的做法,不是因为畏惧上官,而是因为欣赏兄弟的为人。所以,即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保护天隐心头纯粹的善! 当然,刘大彪和阿鱼都是粗人,不懂那许多。他们知道的,不过一件事,那就是,现在的天隐不是天隐,自己要阻止他做出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所以,决不能放手! 奇怪的是,被刘大彪和阿鱼架住后,天隐心头的怒火却一点点地平息下来。也许兄弟的关心,就是滋润心田的甘霖!天隐没有挣扎,因为此时他正在心中争斗,剧烈地争斗。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天隐凝声质问着,质问着心头的那抹黑暗。 黑暗中,幽幽传来一个声音,依旧陌生,依然带着浓浓的嘲讽,“你又不是没有这样做过,何必现在伪善起来?” “那次,是兄弟有难,我别无他法;现在,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我有很多选择!” “噗!哈哈哈啊哈哈哈哈!你说一切尽在掌握之中?我的出现,你发现了么?你说有很多选择?哈哈哈哈!我在这里,你,没有选择!”尽情地耻笑,无情地讽刺,这似乎就是那个陌生声音一贯的风格。 “我可以将人交给万俟虎,或是回天门关,或是送九宏一行去盛京,或是干脆就此彻底离开,云游四方,难道我的选择不够多么?没有选择的,应该是你吧,除了寄居在这个阴暗的角落,你可能生存在朗朗乾坤之中?” “云游四方?哈哈哈哈哈!真是个离谱的笑话!冥冥之中皆是命,宿命一词,说的就是无论你怎样顽固、怎样逃避,该来的,终究会来的;该要面对的,一定是要面对的!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只能留在这里吧,我就是你啊,你能去得的地方,这个天下,抑或三界之外,我都可以去!”那个陌生的声音好像许久都不曾说如此多的话了,激动之余,还带着隐隐的兴奋、快意,“你以为你是善良的,那只是你没发现你的恶,这个阴暗的角落,就是你的恶!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你并没有能力抑制心头的恶!” 天隐不再说话,他不肯强词夺理,却不知该说什么。跟那个陌生的声音说自己一直以来的作为,其实只是自己在坚持原则?还是赞同那个声音所言,自己此时真的觉得难以压制心头的恶? 天隐沉默,那个声音也在沉默,似乎等待着什么。不多时,天隐笑了,很开心,也很释然,带着少年人不应有的深沉,平静地道:“或许你是我,但你不是万俟天隐!若你愿意,就在这里默默地看下去。虽然我很感激你救了我的兄弟,但我无法认同你的做法!” “好啊,我倒要看看,你能走多远!”出奇地,那个陌生的声音又一次让步了,干脆利落的令天隐一时都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不过,眼前刘大彪和阿鱼关心的神情,还有脚边奄奄一息的常战生,清清楚楚地告诉天隐,他,回来了。 恍然如梦,醒来就好,天隐对着刘大彪和阿鱼歉意地笑了笑。而后,就觉身上一松,原来两人见天隐无碍了,便放开了他。三个人都没说什么,却能明明白白地了解彼此的想法,这是一种难得的默契,有时,这种默契,也叫做兄弟。 常战生既然已不能言语,那就只能审一下他的同伙了。虽然此时此地并不合适,但为了大兴的颜面,为了九宏一行的安全,天隐不得不选择尽职尽责。看着被万俟虎等人制住的敌人,天隐刚要开口,却被万俟虎抢了先。 还是低沉的声音,嗜血的面庞,万俟虎略带不屑地道:“你不会是要我将这些人交给你吧?”闻言,天隐点了点头。 “他们是敌人,敌人,统统该死!”万俟虎笑了,露出森白的牙齿,当着天隐的面一挥手。只见万俟虎带来的人俱是手起刀落,转瞬间敌人的血便染红了冷水渡的一角,再没一个能够度过这个普通、宁静的早晨。 太突然了,天隐一时不能接受眼前的惨景,原本平复的心绪再一次爆发了,眼前的血映在了眼中。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万俟虎,你在做什么?此时,在天隐充满血色的眼中,万俟虎已不再是万俟虎,而是一个扭曲、模糊,却异常熟悉的影子。 看着已经起了变化的天隐,万俟虎笑得更加瘆人,好像在看着争斗已久的仇人,眼中燃起兴奋的火焰。紧紧握着颤抖不已的黑色战刀,万俟虎看着手无寸铁、正在心头天人交战的天隐,使着近乎全身的力量,咆哮道:“拔刀!我在这里,你,没有选择!” 第七十一章 兄弟走好 不,不对!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究竟是怎么了?万俟虎嗜杀,一声令下处决掉所有俘虏尚可理解,但他为何突然之间,向着一贯心慈手软的天隐爆发了前所未见的怒火?而且是仇人间,非是你死,便是我活的狂怒? 万俟天隐和万俟虎不是在一个村子长大的么,而且以他们的年龄看,怎会有如此刻骨铭心的仇恨?天隐为何不加以解释,为何只是抱着头蹲坐在地上?他的表情为何是扭曲的,痛苦的,莫名其妙的? 旁人大概很难理解万俟天隐和万俟虎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就连天隐本人,知晓的也并不多。他只觉得心中波涛汹涌,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交织在一块儿,争吵着、愤怒着、憎恨着、喧嚣着,直叫天隐觉得头痛欲裂。 各种画面,一块一块记忆的碎片,不断地闪现在天隐的眼前。一如那次跟万俟虎交手的发生的情况,天隐即便没有带上自己的“破刀”,即便没有碰触到黑色的战刀,还是能清晰地看到一幕幕支离破碎的场景。 绿色的森林,千奇百怪的植物,多数叫不出来名字的动物,在欢腾着,而后是树,一棵棵直插霄汉的巨木,树身上还有一张张表情各异的人脸,好像在谈论着什么。而后,森林消失了,只有遮天蔽日的硝烟,只有不断喷吐的火舌,只有哭泣的声音。 这是,战场,怒吼、厮杀、鲜血,孤独、悲愤、愧悔,充盈着画面的每个角落,谁?是谁在那里哭泣,是谁在那里叹息,又是谁,在低声地呢喃,嘶哑的嗓音是想诉说什么?虚幻而又真实,模糊而又浓烈。 猛然间,峰回路转,一切都消失不见了,只有,一个熟悉的笑脸,几杯老酒,兄弟情义、月下对饮、恣意吟唱,快乐、舒爽、自由,而后又是铺天盖地的血红色,疯狂、凶残、恐惧,还有一种深深的无助,好似一个柔弱的孩子在黑暗中一声声地唤着娘亲。 黑暗,粘稠的黑暗,涌动的黑暗,一点一点,裹住了一颗跳动的、银色的心。动弹不得,无奈且绝望,只是,总有一丝光在闪动。黑暗中,有一点光,但无论怎样努力,怎样挣扎,怎样希冀,总是无法触及就在前方的光。有光,就有希望,近在眼前却遥不可及的希望。令人绝望的黑暗中,却有令人奋进的希望,这希望又是无论如何摸不到的,留下的,只有带着无尽哀伤的叹息。 是谁,在诉说着挥之不去的懊悔?是谁,在叹息着永难回来的往昔?是谁,总在心头哭泣?当一切归于寂静,天隐的眼前便是似曾相识的黑暗,只是他听不到那个苍老的声音,也听不到那个陌生的声音,但却有许许多多嘈杂的声音在耳边聒噪。 这聒噪,犹如一把钝刀,狠狠地刻着天隐的头。痛,很痛,天隐捂着头,痛不欲生,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或者说,因了某个未知的缘故,天隐不能说话,他觉得自己好像被看不见的气场包住了。 无论怎样嘶吼,只有寂静在回荡;无论怎样凝望,唯有黑暗在流淌。天隐在与看不见的力量拼斗,但在其他人眼中,天隐只是在痛苦地抱着头,不住地颤抖。在天隐的前方,是嗜血的黑虎,是已拔出黑刀、眼中布满仇恨的万俟虎。 如果,天隐不能恢复常态;如果,天隐不能冷静面对;如果,天隐不能及时避开,那一切都将在万俟虎致命的一刀之下结束,天隐的生命,抑或两人间好似百年的仇恨。所有人都知道,天地间是没有如果的,一切皆是宿命,该发生的,终究要发生。 万俟虎笑了,他能感觉到手中的黑刀在颤动,兴奋地颤动。在他和天隐的身边,产生了一道无形的盾壁,所有靠近之人,都会觉得全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剧痛感,好像这无形的盾壁掌了尖刺般,伤害着诸人的身心。 随着万俟虎一刀劈下,所有人都退避开了,并非他们不知晓善恶,而是心头的恶寒与恐惧使他们选择了离开。眼睁睁地看着黑刀落下,天隐即将毙命倒下,不知这些人心中究竟会作何感想? 黑色的战刀,带着难以阻挡的气势和死亡的气息,毫不犹豫地劈下。“当——”,一声巨响,一片火花,就在离天隐的头不足寸处,一柄铜锤,架住了狞笑的黑刀。 看来,并非所有人都离开了,当天隐有难之时,他的兄弟,无论如何都会留下来,坚定地守护在他的身边!刘大彪在,阿鱼也在,两人的脸俱是因痛苦而隐隐有些扭曲,但却毫不犹豫地站在天隐身边,怒视着一切的祸首,万俟虎。 看到强自支撑,却接下自己一招的刘大彪,万俟虎显然有些意外。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还有人愿意留下,这个人是,那个胖子也是。只见万俟虎面色一变,用黑刀的刀尖指着天隐,对着刘大彪和阿鱼凝声道:“我只要他,你们走!” 刘大彪此时浑身痛得冷汗直流,但还是大笑出声,“哈哈哈哈哈哈!叫俺们走?你个毛都没长全的娃娃动俺们队率一根毫毛试试?明白告诉你,爷爷杀了一夜人,多你不多,少你不少。趁爷爷现在心情还好,赶紧滚蛋!” “你,让,还是不让!”万俟虎的眼睛已全部被血色侵蚀,面色苍白,一眼望去甚是骇人,此时他的声音充满了阴冷和杀意,以及丝毫未加收敛的残虐。 看着像是妖魔附体的万俟虎,刘大彪真的有些怕了。这个经历了无数战阵的汉子,从不畏惧真刀真枪,也不害怕死亡,但对于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的心中还是有着难以消除的恐惧的。再看看一旁的阿鱼,胖胖的身躯不住地发着抖,肩上扛的大食盒因抖动而发着“咯吱咯吱”的响声。 对上似人非人、残暴嗜血的万俟虎,刘大彪和阿鱼俱是不由自主地害怕着。后退么,按目前情形来看,天隐必会丧命;不退么,挡路的就是敌人,万俟虎是不会放过任何敌人的,他也有这个实力坚持自己一贯的做法。 所以,答案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只听刘大彪两眼一瞪,大喝道:“只要俺活着,你个小王八蛋就休想伤队率一根汗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怒吼着,刘大彪抄着硕大的铜锤冲向了笑得阴森的万俟虎。 “是么,为什么?”万俟虎不能理解,这个猛汉绝非自己的对手,为何要自寻死路,就为了保护天隐?轻轻地闪过刘大彪来势汹汹的一击,万俟虎挥了下黑色的战刀,开口道:“为了他,值么?” 这个问题在刘大彪听来,无疑是个笑话,手中舞着铜锤,嘴也不能闲着,“屁的值不值!队率那老子当兄弟待,老子就喜欢为兄弟拼命!你个小兔崽子,赶紧滚蛋,否则老子就把你锤成个蛋!” 兄弟,兄弟是什么?万俟虎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东西,不住地思索着,依稀记得,曾经,自己好像也有兄弟。只是,太久了,记不清了,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个人都已经是敌人了。对待敌人,只有,杀! 这一刻,万俟虎不再躲闪;这一刻,万俟虎出招了。一招,犹如雷霆降世,刘大彪丝毫没有反应过来,就觉手中一轻,“当——”铜锤一分为二,摔落在地上,只有残留的部分留在手中。 见跟了自己十几年的铜锤,好似自己身体一部分的铜锤,就这样被万俟虎一刀斩断。刘大彪觉得心中异常的愤怒,尽管,他清楚地知道,再向前,定是凶多吉少。但,他不能退,因为他要保护自己的兄弟;他必须上,因为英雄是不能畏缩不前的! 为了兄弟,也为了自己,刘大彪再一次,发起了冲锋,“啊啊啊啊啊啊啊——”,就如愤怒的公牛,一往无前。没人能看清楚万俟虎做了什么,只知道,一瞬间,刘大彪的吼声停止了。 血,一滴一滴,滴落在冷水江畔;一柄黑色的战刀,直透过一条汉子的胸膛。刘大彪的眼中却没有死亡的灰暗,反而闪动着灼目的光亮。丢下铜锤,跟了自己一辈子的铜锤,狠劲上涌,刘大彪竟任由黑刀刺透自己的身躯,用尽全身气力紧紧地保住了万俟虎! 刘大彪当了一辈子兵,从来都是个兵痞,是个老兵油子。他想当英雄,只能拿命来换!舍身而成仁,这一刻,刘大彪就是英雄!只不知,他的心中是否明白? “阿鱼!”干脆的嘶吼,仅存的气力,除了决绝,还有一丝不舍,这是刘大彪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两个字。阿鱼如何不知道刘大彪的用意,抹掉眼中的雾,一言不发,挥着厚重的朴刀一个猛冲,朝着被刘大彪禁锢住的万俟虎狠狠刺去,竟是要将两人钉在一起! 兄弟的血,不能白流!兄弟的仇,必须要报!刘大彪想一命换一命,他做到了,接下来该换阿鱼了。眼泪,该是在心中流的,此时不能脆弱;敌人的血,该是拿来祭奠兄弟,此时不能软弱! 兄弟,走好!随着心中绽放的怒吼,阿鱼手中的朴刀,破风而出,狠狠地刺向了前方…… 第七十二章 白色的心 刘大彪做出了选择,最愚蠢,也是最符合其心性的选择。刘大彪做事一向充斥着一股子狠劲儿,对敌人是,对自己是,对兄弟也是。所以当轮到阿鱼抉择的时候,只能选择承受,只能拼尽全力,如此,才对得起兄弟的牺牲! 毫不犹豫,毫无保留,一往无前!这或许是阿鱼有生以来最为霸气的一刺,将全身的气力、满心的感念凝结于一点,斩风而去!向着谋害兄弟的罪魁祸首,向着一切的元凶,狠狠地刺去。兄弟,只希望,你能在敌人的鲜血中瞑目! 这无法抵挡的雷霆一击终于完成了,酣畅淋漓,痛快之极。但阿鱼却没有一点获胜的轻松,因为他手中并没传来刀刺入体的感觉。定睛一看,万俟虎不知何时避了开,而且是身上挂着体型远过于己的刘大彪! 如此匪夷所思的速度,如此难以置信的爆发力,令阿鱼不由得想到一个人。能做到如此程度,从前,只有万俟军爷吧?不知为何,看着现在的万俟虎,总觉得与失控的军爷很像,就如一奶同胞般相似。 阿鱼一直很笨,并不能看出其中的缘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万俟虎不是万俟军爷。万俟虎害了刘大彪,而且还想害军爷,只需明了这一点就足够了——万俟虎是敌人,必须打倒的敌人! 只见阿鱼身形一顿,力道丝毫未减,心中道声对不住,抡着大朴刀,向着万俟虎反手狠力一劈。若是劈实,定是可将万俟虎与刘大彪双双斩成两截!听着刺耳的风声,看着圆瞪的双眼,就知道,阿鱼发飙了。 虽然很罕见,但此时此刻,那个一向憨头憨脑的胖子爆发了。阿鱼的力气不输于刘大彪,此时又因心头的怒火更添了几分凌厉、几分杀气,狂暴的气息席卷向行动受限的仇敌,万俟虎。 阿鱼因为极端的恼怒而忽略了一些事,或许即便清醒时也不会发觉吧。万俟虎的对手,或者说他眼中的敌人,其实始终只有一个,那就是万俟天隐。换言之,唯有万俟天隐,才有可能彻底制服黑虎,这,就是宿命,始于百年前的宿命。命运可以操控,天命亦可以违逆,但是宿命,却难以打破! 阿鱼会成功么,如果这是他自己选择的命运,他会成功;阿鱼会失败么,如果这是他为天隐、为刘大彪做出的挣扎,他会失败!一切,皆出于缘,皆终于一念之间,若是阿鱼能看到万俟虎此时的眼神,或许,会有不同的选择吧? 此时万俟虎的视线被刘大彪硕大的身躯所挡,而自己的黑刀又被锁在刘大彪的身体里,一时间难以拔出。即便这样,面对发飙的阿鱼要命一击,万俟虎的眼中仍然没有丝毫的慌乱,有的,只是一种蔑视、一种怜悯,就如强大的存在俯视着卑微的蝼蚁一般,没有一点波澜。螳臂当车、蚍蜉撼树固然可敬,但又何尝不可笑? 对于万俟虎而言,在到达彼方之前,车轮是不能停下的,即使前方有一只勇敢得近乎愚蠢的螳螂。心中轻轻地叹息,脚尖猛然一点,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便朝着已迫近跟前的阿鱼疾驰而去。 这一瞬间,阿鱼不由自主地用朴刀顶了一下,“呛啷——”,一声巨响,阿鱼只觉脸上一痛,而后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用手一抹,竟是鲜红的血!再看看另一只手握着的大朴刀,此时刀身已破成了两截,另外一截正插在阿鱼身后的地上,带着斑斑鲜血。原来,就在瞬息之间,万俟虎一脚踢起了刘大彪掉在地上的铜锤,力道之大,竟硬生生地震断了阿鱼的大朴刀! 手中已无刀,男人的路,却还是要继续!阿鱼不会退,因为他是条真汉子;阿鱼不想退,因为他是个好兄弟;阿鱼不能退,因为,他要保护天隐,他最敬重的人!没有刀又如何,男人奋战,靠的不是武器,而是武魂!刀残了又怎样,男人前进,凭的不是气力,而是气魄!明知不敌又何妨,男人争的,不是不败,而是不悔! 握着手中的刀柄,阿鱼没有停下脚步,任由面颊上的血流淌,只求心中不再流泪!无论如何,一定要拿下眼前的敌人,不惜一切代价!此时的阿鱼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如果万俟虎就这样便能被制服,他又凭的什么去跟万俟天隐相较百年? 这一刻,万俟虎还在眼前,还在刘大彪的怀中;瞬息间,万俟虎消失了,或者说阿鱼看不到他了,因为刘大彪的尸身以极为不自然的方式向着阿鱼飞了去,快到了极点。阿鱼避闪不及,就觉身上传来一股大力,而后,剧痛传来,天旋地转。 只见阿鱼口喷鲜血,被刘大彪的尸身直直撞飞了去。“噗通”一声,静静流淌的冷水江总算是起了道波澜,但也仅仅一道而已。云自无心水自闲,大江寒见底。阿鱼入了水,便不见了踪影。 刘大彪静静地躺在地上,阿鱼被冷水江带走了,在这方天地,便只剩下刀锋流血,面有戾色的万俟虎,还有抱着头蹲在地上,始终在颤抖的万俟天隐。万俟虎笑了,端着黑刀一步步地走着,凝声道:“这次,该结束了吧?” 这声音就如小小的水滴,直直地落尽天隐已然波涛汹涌的内心。不知怎的,一滴水,却定住了一泓心池,一瞬间,一切都静了下来。嘈杂的声音消失了,无序的画面停止了,只有一个声音,只有一片记忆。 无边无际的森林,一头银狐,向往着外面的天地;奇怪的人,奇怪的事,一柄奇怪的刀;在刀中,凝望着新鲜的、向往已久的天下,却难以平复心中的缺憾;在战场,挥着刀,狠辣无情地收割着魂灵,渐渐的,心不再是白色,慢慢的,刀被鲜血染红,终于,不再有心,刀,也成了黑色的刀。 只是,曾经有心,虽然静止,却仍是有心的,仍是白色的心。这方纯洁,是黑色的刀无论如何都无法侵染的。而后,争斗,一柄刀与其心的争斗,持续着,即便持刀人已老。直到,持刀的老人来到一个隐秘之所,将刀的心分出,争斗停歇了,黑色的刀便没有了魂,只剩下四溢的杀气,只留下,对血的渴望。 倘若照此下去,即便是地老天荒,海枯石烂,黑色的刀也没有机会再见到自己魂牵梦绕,一直想要占有的白色的心。但是,那一天,来了两个孩子,各自取走了黑色的刀,和一颗白色的、残破的心。 重见了天日,就注定战端的重启,可是,其中一个少年太善良了,一如那颗白色的心,所以,黑色的刀仍然无法浸染持续了百年的梦。现在,那颗平静的心起了波澜,不再平和,不再善良,隐隐地充斥着暴虐与矛盾。 所以,此时对于黑刀而言,是绝好的机会。等的时间太久了,这种难得的机会又怎能放过?在黑刀的驱使下,万俟虎一步一步地走向毫无防备的天隐,只要一刀,一切就结束了。这一次,已没有人可以为你挡刀,为你牺牲了! 高高扬起右手,狠狠地劈下,没有一点仁慈,黑色的刀向着期冀已久的白色的心掠去。为什么,这一次,你还要离我而去?黑色的刀狂怒着,因为他清楚地感觉到,白色的心飘开了。 天隐在千钧一发之际就地一滚,躲开了万俟虎的攻击,而后起身,双手垂落在身体的两侧。这双眼睛,一只清澈得近乎神圣,一只混沌得令人恐惧,天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天隐也不知道,他只知道看过了那段争斗的灰色记忆后,一切都变得清明了。他好像知道了些什么,模模糊糊,朦朦胧胧。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天隐愿意接纳那颗白色的心。敞开胸怀,迎接一颗银色的、孤独的、可怜的心,于是,不再嘈杂,不再混乱。风清而云淡,一切都是那么安逸,除了眼前,那一抹浓厚的杀意,近百年了,你,为何还是如此固执? 天隐用诡异的双眸凝望着脸色瞬息万变的万俟虎,不经意间,发现一直在自己身边的刘大彪和阿鱼不见了,轻声问道:“我的兄弟呢?”天隐在心中隐隐地期望他们能逃开。 “兄弟,你是说这个?”说话间,万俟虎一闪身,露出静静躺在地上的刘大彪,而后用手一指冷水江,“至于另一个,在那里!” 刘大彪,你干嘛躺在地上啊,这里很危险,快起来,快!阿鱼,你,你没事去冷水江做什么,快,带着刘大彪离开!天隐无声地嘶吼着,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听到,而后回应他:“走吧,咱们一起去吃白鱼,还有淡虾!” 见天隐没有出声,万俟虎一脚将刘大彪踢到了天隐的面前,“哐啷!”一声,打翻了阿鱼放在地上的大食盒,里面的饭食撒了一地,那,原本是阿鱼留给天隐做早饭的。 气息全无、怒眼圆睁、表情坚毅的刘大彪,告诉天隐,他终于在那一刻成了英雄;不见踪影的阿鱼,自己身边的食盒,告诉天隐,阿鱼对他的关心。可是,天隐要的不是一具英雄的尸体,他也不要一个人吃冰冷的早餐,他只想要自己的兄弟,那两个只会惹祸的混蛋,那对为了零嘴儿就能掐起来的“没出息二人众”,那些与自己并肩作战、不离不弃的真汉子! 如果你们还在,就回答我啊,大彪?阿鱼?天隐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但听到的,却只有寂静,只有冷水江流淌的声音,只有清晨鸟儿的欢叫。那就是说,那,就是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七十三章 再度交手 倾倒的食盒,气息全无的刘大彪,不见踪影的阿鱼,面无表情地流淌着的冷水江,组成了这个原本平静的早晨。重重地,压在天隐的心头,原本混乱、嘈杂的心绪停滞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异常的压抑,与难以忍受的沉重。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此时唯有仰天长啸,才是一种语言,一种释放。云散雾开,几缕阳光,照在天隐的身上,依然瘦削的身躯在不住地颤抖着,原本俊朗的面庞此时苍白得骇人。最惊人的,还是那对原本平和,充满光辉的眸子,一只清澈,如深山中的一泓清泉;一只混沌,如剧烈喷发的千年火山。 随着天隐的怒吼,一股强大的气场自内而外地喷涌出来,与万俟虎制造的无形的盾壁产生激烈的冲突。不自觉地,万俟虎退了两步,不晓得刚刚的一段时间里,天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竟能强大如斯,连不可一世的黑虎都要后退! 当声音消散在冷水江上,当怒火冲上了云霄,天隐再度沉默了。缓缓地蹲下,轻轻地阖上刘大彪的眼帘,兄弟,若是累了,就歇一会儿吧;扶起食盒,摆正,或许一会儿,阿鱼就会回来,饿着肚子做任务可不成! 不知万俟虎是忌惮天隐突然爆发的实力,还是有其他原因,并未趁机动手,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直到,天隐缓缓站起身,用诡异的双眸盯着万俟虎。 “他们是我的兄弟!”天隐的声音听不出愤怒,却有着令人恐惧的威严。若是只听声音,很那想象这种不怒自威的声音会是出自一个少年人之口。 只是,万俟虎会怕么,闻声,他悠悠地笑了,惬意、舒服,好像听到了最有趣的笑话一般,“兄弟?你,竟然需要这种东西?难怪你变弱了,变得残破了,原来是你的心有了缺陷。让我来告诉你,一颗坚强的心,有多么重要吧!” 毫无预兆,万俟虎飞身跃起,手中的黑刀闪耀着粘稠冰冷的黑色锋芒,带着锐利的风声,向着手无寸铁的天隐袭来。只见天隐在万俟虎临近的一瞬间退了开,站在一块较为开阔的地方,双目凝望着远方道:“我的兄弟在休息,别打扰他,换到这里吧!” “休息?哼,我会送你去阎王那里陪他的!”万俟虎竟然隐隐有些愤怒,似乎“兄弟”一词对于他而言,是一种亵渎。挥着战刀,没有一丝怜悯,向着天隐的心口直直刺去,势不可挡的一击,要命的一击! 天隐会被刺中么,只要他不想,几乎没有人能够伤害他,即便是万俟虎,也没有可能!面无表情,好像从未发过火一般,一招一招地避闪着。可是,只靠躲闪,何时才能取胜?若要赢,必须进攻,从前,有阿鱼和刘大彪在,可以作为攻击的利刃,天隐只要成为一面无懈可击的盾就好。 可是现在,天隐又是一个人了,不会再有人来帮他,也不会再有人肯为了他的安危而拼命了。万俟虎看出了这一点,一面猛力地进攻,一面嘲讽着:“为什么不还手?你在等什么,在等你的兄弟么?他们回不来了,永远,回不来了,难道你不知道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只有你自己么?后来你的身边有了我,但是,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为什么!只因为我是黑刀,而你是银狐?你的心,永远是属于我的,当我的刀刺入你的胸膛时,你就会知道,天地间,唯有我,对你最忠诚!” 这一刻,好像在冷水渡,但又好像是百年前的一幕,万俟虎不再是万俟虎,万俟天隐,也不再是万俟天隐。此时的他们,是两个记忆中的存在,继续着两个记忆百年来的宿怨。只见,天隐混沌的眸子毫无变化,但清澈的那只却流出了淡淡的泪水,当泪水滑落在地上时,天隐开口了,清幽的声音,诉说着复杂却又简单的心绪:“我的兄弟,就在我的身边!你感觉不到,因为你只是冰冷的战刀;我不接受你,因为你没有心,没有一颗温暖的心!” “哈哈哈哈哈哈!没有心,你所说的心,就是无端的痴心妄想么?哈哈哈哈哈!你的兄弟已经去了孟婆庄做客,怎会在你的身边?别再挣扎了,是时候结束你我的宿怨了,哈哈哈哈哈哈!”万俟虎狂笑着,笑声中有疯狂,有嘲讽,也有不解与不甘。 万俟虎好像永远不会疲倦一般,将潮水般的攻击冲向一直不曾还手的天隐,或者说那颗跳动的、温暖的心。天隐则是任尔乱云飞渡,我自从容向天笑,就如一叶扁舟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漂荡,却总是不肯屈服、不肯沉没。 “你当真没看到我的兄弟么,那我就让你看看,一直保护着我的人,具有怎样的力量!”天隐闪过万俟虎一击后,立刻遁到他处,双眼微闭,右手张开,似乎在等着什么。万俟虎想趁机袭击,却发现,无论如何都近不了天隐的身旁,就像被一堵无形的墙阻挡在外。此时万俟虎能做的,只有看着天隐周身一点一点发生变化。 淡淡的银芒,自天隐腰间银色的刀鞘发出,好似雪白的蚕丝一般,逐渐笼罩了天隐的四周。尽管清晨的阳光很是明媚,但这奇怪的银芒却更是熠熠夺目。不知何时,几件物什出现在天隐的面前,仔细一看,竟是刘大彪被削成两半的铜锤,还有阿鱼碎裂的朴刀刀身。之见天隐原本张开的右手,慢慢地握在一起,那几件物什便被银芒包裹在一起,渐渐的缩小、成型。 当光芒散去,一切归于平静时,天隐睁开了双目,他原本乌黑的头发竟全都变成了银色!原本空无一物的右手,出现了一柄刀,一柄银白色的刀!一眼看去,这柄银白色的战刀竟似与万俟虎的黑刀是孪生的一般,尺寸一般无二,在相同的地方,都有一枚银白色的“戰”字!唯一不同的,万俟虎手中的战刀是乌黑的,而天隐手中的战刀则是银白色的。 天隐手中的刀,光亮、清澈,完整无暇,竟似一件不世出的艺术品!但从那个银白色的“戰”字,分明可以看出,这把刀,就是天隐的那把“破刀”。只是,天隐的“破刀”不是早就留在了秦府么,为何会在此时,出现在此地? 天隐静静地看着手中的刀,好像在看着久未见面的老朋友一般,轻轻地一挥,刀身便发出愉悦的震颤声,“为了这一刻,你等了很久吧?”轻声说完,看向前方,右臂举于身前,以银刀的刀尖指着万俟虎,道:“黑刀,我们再次,在此,相逢了。兄弟的魂魄与鲜血令我重生,所以,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你任何机会了!” 手起,刀舞,一道银芒,刺向神情复杂的万俟虎;抬眼,挥刀,一道黑芒,迎向破风而来的万俟天隐。第一次,天隐出手了;第一次,万俟天隐与万俟虎,交手了;第一次,完整的银刀对上了嗜血的黑刀。 万俟虎的刀法凌厉、狠辣,处处透着死亡的气息;天隐的刀法飘逸、内敛,周身散发着君子的儒雅。只是,此时的死亡之刀处处受压制,君子之刀却是招招毙命。万俟虎被迫退后,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善良的天隐,一向纯洁的银狐,此时,会想要他的命。但黑刀是嗜杀的,只要有战斗,就会兴奋,是以,即便被压制,即便在后退,万俟虎仍然是笑着的,“银狐,你就这么想要我死?” “你害了我的兄弟,你就得死!”此时天隐的声音异常地陌生、空灵,好像是其他人在愤怒着。 “兄弟?那种东西要来又有何用?死了便干脆了,你为何不感谢我除了他们的烦恼,又好心提前送他们进到下一个轮回?”或许,在此时的万俟虎看来,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理所应当、合情合理的吧? 一刀劈来,令得万俟虎一缩头,掉落的几缕头发明确地告诉他,天隐是不能理解他、认同他的。“你难道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家乡,为什么要来到这个诸多是非的天地?”天隐轻轻地问着,却不曾减轻手上的力道,每一招、每一式,都有可能要了万俟虎的命! “银狐,我为何会知道呢,我是战场孕育的,鲜血与生命是喂养我的乳汁,凶暴与残虐令我成长,只有沐浴在充满仇恨、悲哀的泪水中,我才是我!杀!杀!杀!你可知道,刺入敌人身体那一瞬间的快感?你可知道,看着敌人绝望地死去,那种感觉是多么的妙不可言?你可知道,杀戮,才是我?”此时万俟虎的眼睛已完全被血色侵染,狠狠地瞪着天隐,刻骨的仇恨中,还有这一丝依恋、一丝委屈。 “看来,放任你,是我的罪,现在,是赎罪的时候了!”只见天隐手中银芒暴起,身法又快了一成,将刀芒织成的大网罩向面前的万俟虎。 “若不是你软弱,又何来的我?哈哈哈哈哈哈!想赎罪?你这个罪魁祸首又该如何处置?”狂笑着,万俟虎,或者说黑刀,起身迎向了攻向自己的万俟天隐…… 第七十四章 你死我活 一刀斩出,数个劈刺随之而来,没想到刀法内敛、绵柔的天隐竟也能使出如此锐利的招式。或许,使刀的,并非是天隐,就如攻击的,并非是万俟虎一般,这不是两个少年人的战斗,而是,一段宿怨的交锋! “曾经,因了软弱的我,有了不可理喻的你;现在,是我赎罪的时候了!”天隐的声音依然空灵、陌生,面对着直冲而上的万俟虎,竟是举重若轻般的飘逸、潇洒。招式时而犀利,时而老成,如君子般高洁,又似仙人般高屋建瓴。 反观万俟虎,虽是反击受阻,被迫处于守势,却并无败迹。此时天隐不是天隐,万俟虎自然不敢放任命门洞开,只是当刀已使得随心所欲时,命门就不存在了,或者说,命门就是刀本身!所以,只要万俟虎的刀在,人就在! 一脸嗜血的亢奋,依稀间又回到了当年的战场,与宿命的对手以命相搏。就算这个人是自己苦苦追寻的又如何,就算因这个人自己才能存在又如何,就算这个人已不能与己共存又如何?生于斯,长于斯,森林的法则,战场的王道,向来是胜者为王,强者生存!只要赢了那个人,只要杀了那个人,只要收服那颗心,就是胜利! 此时的万俟天隐一心要除掉万俟虎,或是为兄弟报仇,或是为当年的宿怨,或是,为了其他的缘由。万俟虎的目的也很明确,力保不失,而后图谋反击,一击必胜!一时间,各怀心思的两人斗得是难解难分、不亦乐乎。 万俟虎在笑,他喜欢搏命的感觉,喜欢鲜血的味道,瘆人的阴笑、森白的牙齿已表露了他的企图,“银狐,这是第一次,你我拔刀相向吧?没想到,你竟能使我快乐如斯,难得!难得!” “你的笑,一向很讨厌,只希望阎罗王不会恶心!”此时的天隐,或者说,银狐,好像是个永远不会力竭的力士,银色的战刀在手中挥着,就如雪白的羽毛般轻盈、灵动。银色的羽翼不断袭向黑色的杀意,却总是在某个地方攻之不进。 “不觉得可笑么,一向标榜心慈仁义的你,竟然要杀我?” “你,该死!” “至少我不虚伪!我好战、嗜血、心黑如墨,但我永远是我!你呢,善良、温和、克己,此时的你却不是你!”万俟虎无情地嘲讽着,在他看来,一切都是无关道义的,只要释放完全的本性,自己永远是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正确的! 一刀砍来,直直切向万俟虎的脖颈,手起横刀,“当!”的一声,刚刚好地接下了天隐的一击。天隐见状,抽刀便是数个突刺,招招点向万俟虎的面门,“若我不是我,又会是谁呢?想以话语乱我心神,你还差太远!” 万俟虎刀身一转,将天隐的突刺尽数挡下,反手就是一刀,砍向天隐的右手。收手,回撤,两人再度成了对峙之势,只听万俟虎道:“你若是你,我面前这个少年人又是谁?” “这个少年人就是我,他收纳了我,所以我便成了他!” 闻言,万俟虎却是面色大变,表情愈发的憎狞起来,大喝道:“你!你!你竟然把心给了这个不知所谓的娃娃?为什么!” “自我离开森林,一切都变了,虽然这方天地热闹、嘈杂,但却没了森林的平静、包容。我的心已经太久没跳动过了,直至遇到这个孩子。你难道没发现这个孩子的心,是温暖的、跳动的,也是银色的?”天隐轻声地诉说着,脸上带着无限的唏嘘,似乎太久没有一颗纯粹的心能与自己共鸣了,“他肯接受我、同情我,我便接受了他,所以,我是他,他也是我!” 听着天隐此时空灵的声音,万俟虎紧咬着牙根,嘴角渗出丝丝血迹,只见他挥刀一劈,纵身后退,与天隐隔开了数丈远。而后,用黑色的战刀在地上狠狠地切割着,抬头,望向正冲向自己的天隐,暴喝道:“既如此,我便连这个娃娃一起杀!” 再无言语,一白一黑两道锋芒再度交织在一起,百年的宿怨,一朝是否能解?真的要二者去其一,方能一了百了?这个问题,想必万俟虎和万俟天隐,或者说黑刀与银狐,也纠缠了许久了吧? 此时,没有人能看清两人的招式与动作,唯见一道黑影与一道银芒,相交相斥,时而胶着在一起,时而剧烈地碰撞出片片火花。不知为何,远离战区的众人,除了能感觉到莫名其妙的仇恨外,还能感到一丝丝无奈和若有若无的悲哀。其实,众人也并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在一起长大的少年人会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举动,不过听其言、观其行,大致是明了了。 此时的两个少年人已不再是自己,万俟虎代表的,是“黑刀”,万俟天隐则是“银狐”。似乎这两个存在百年前就有了,“银狐”再先,“黑刀”其后。因了某些缘故,“黑刀”没有心,所以渴望得到“银狐”的心,或者说,“银狐”本身就是一颗心?思之而不得,渐渐变成了仇恨,随着时间的沉淀,仇恨愈来愈深。一朝得以释放,就成了现在的场景,你死或是我活,也许,只有一方永远地躺下,一切才能迎来完全的结束! 躺下的,会是谁呢,万俟虎还是万俟天隐?时间随着冷水江一点一点飘向远方,两个少年人已经对峙了几个时辰,还是未能分出胜负。奇怪的是,这段时间冷水渡竟是空无一人的,没有早该上工的力夫,没有送货出货的船家,没有来来去去的商旅闲客。除了已经在渡口的数人,冷水渡好像被遗弃了一般,冷清、荒凉。 远处的铁舌头与武赖一伙不知何时都消失了,无影无踪;远方的官船,连帆影都见不到,不知何时才能到;眼前的两人,拼斗了数个时辰,不知胜负何时才能见分晓。未知的事情太多了,压在众人的心头,所有人都在不自觉地紧张着、观望着,并没能分心注意他处。是以,当地面鼓起一个小小的、缓慢向着渡头移动的垄包时,并没人注意到。 万俟虎和万俟天隐的厮杀,真真是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多少次,但凡迟钝一息就会毙命,多少回,就在生死关头生生化解了危机!两个人,攻击着彼此的要害,抵挡着彼此的招数,谁也拿谁莫可奈何。 或许,这就是轮回,不可避免的轮回,持续百年的轮回。在不经意间,总是会回到初始的原点,所以万俟虎和万俟天隐总是难以置对方于死地,或许在心底深处,他们都不希望彼此丧生吧? 无论真相如何,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若无变数,抑或突发的意外,就只能等着两人双双力竭了。这变数,会来源于何处?万俟虎和万俟天隐的内心?附近围观之人的出手?其他存在的加入? 天隐接纳了银狐,所以天隐就是银狐,万俟虎早已被黑刀侵蚀,所以黑刀就是黑刀,两人的内心不会动摇,不会变化;围观之人不是刘大彪,也不是阿鱼,刚刚不会帮手,现在更不会;其他存在,如果真的有,那也一定在等待着什么,否则,为何不肯出现?天之道有常,既有开始,必会迎来终结。万俟虎和万俟天隐会是怎样的结局,众人只能紧紧地看着。 只见现在进攻的人成了万俟虎,黑刀上下翻飞,尽显刁钻与狠辣,不断地点着天隐的要害;天隐一以贯之,见招拆招,令攻来的招数尽数落了空。万俟虎自是不能就此罢休,欺身上前,借助进身的势头压向刚刚站定的天隐。 “你很强!”万俟虎口中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还是在进攻最为紧要的关头,好像胜券在握一般赞扬着对手的勇武。天隐虽然不明就里,但也不敢掉以轻心,集中全部精神,小心翼翼地防备着。 万俟虎且攻且进,万俟天隐且守且退,到了某一点,突然,万俟虎发出了狂笑声:“你终究会输,只因为,你不够心狠!哈哈哈哈哈哈!”同时,狠刺出一刀,看方向,却不是向着天隐的,万俟虎究竟意欲何为? 顺着黑刀的走向,天隐用眼角的余光看到,这一刀竟是冲着静卧在地上的刘大彪去的!究竟是什么时候,自己退到了刘大彪的旁边?在天隐心中,刘大彪只是倦了在那里歇息,所以这一刀,是无论如何也要挡下的!一念及此,天隐纵身一跃,出刀阻拦。 不料,万俟虎这一招却是虚晃一刀,突然改变了方向,直冲着在空中的天隐的心口刺去!天隐心下大骇,明白自己中了万俟虎声东击西之计,勉力扭转着身形,勉强避开了要害。只是,这一刀还是刺进了天隐胸口的皮甲,只差分毫便会伤及性命! 黑刀切破皮甲,划向空中,带飞了一物。定睛一看,竟是沈大小姐赠予的香囊!当时天隐要与个高的与耍绳索的二人交战,便把香囊贴身放在了怀里。此时,胸前衣甲尽破,香囊没了阻碍,直直飞了出去。看方向,若是不闻不问,定会掉进冷水江! 伊人之笑,伊人之美,伊人之所托,尚存心头;黑刀之利,黑刀之凶,黑刀之杀意,历历在目,何去何从,该当如何抉择? 第七十五章 烟消云散 香囊飞出,带着伊人的笑语——此物随身,一旦送出,有朝一日,若能相逢,君再还之!沈大小姐巧笑嫣然的美丽容姿突然出现在天隐的眼前,也出现在银狐的心上。犹如一滴清泪,滴入平静不波的心泉,扩起一道道涟漪。 沈大小姐在心中的位置,天隐说不清楚,只是隐隐约约觉得与其他人有些不同。若说是朋友,却又与刘大彪和阿鱼的感觉不一样,一定要说的话,便是,为了阿鱼和刘大彪,天隐可以奋不顾身;为了沈大小姐,天隐更愿意好好的活下去,直到,归还香囊的时候。 天隐年轻,不懂的事太多了,所以并不知道该如何对待那只香囊,只是随身带了,以为可以万事无忧;银狐却是跨越岁月的存在,自是知道这颗接纳了自己的心,此时跳动得是多么猛烈。想想也真是可笑,一只即将落入滔滔江水的香囊,给天隐带来的震动,竟远远强于黑刀的威胁。这少年真是有些出人意料,或许自己一直向往的、希冀的,便是这样一种不合时宜、莫名其妙,却又令心不由自主地跳动的感觉吧。这方天地,这些人,这些事,果然还有些有趣! 看看迫近的万俟虎与近在眼前的黑色战刀,瞧瞧飞出的香囊,听听心跳的声音,果然是如此!幽幽地叹了口气,银狐做出了一个改变天隐一生的决定——只见天隐在黑刀将至的一瞬间,纵身一跃,探手,稳稳地接住了眼看便要落入冷水江的香囊! 黑刀有的,只有杀气,万俟虎想的,只有夺取银狐之心,显而易见,这一人一刀是没那么好的雅兴与胸襟等天隐起身收妥香囊。尽管万俟虎完全不理解为什么在如此紧要的关头天隐要做这么不着边界的事,但常年的拼杀已形成了一种本能,任何可乘之机,均不可放过!既然对方找死,何不成人之美?脚下猛一用力,万俟虎再度加速,一刀刺出,毫不犹豫,毫不留情! 天隐听到身后传来的风声,只是,已没有任何可能避开。世间多无奈,凡事难两全,有得必有舍,无情胜有情!面对如此境况,该当如何? 只见万俟虎手中的黑刀就如扑向猎物的毒舌,直直地袭向天隐的后心,天隐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身形一顿,一切都结束了,一刀穿心!结束了,数个时辰的拼斗,结束了,百年的仇怨,突然间,一切一切都迎来了终结。不知此时的万俟虎和万俟天隐会是怎样的心情? 拔刀,带起一道血箭,任由胸前鲜血喷涌的天隐跌入湍流的江水。快意?舒爽?满足?此时的万俟虎,静静地看着手中滴着鲜血的黑刀,脸上挂着复杂莫名的表情,远远望去,好像还带有一种淡淡的哀伤。只见万俟虎低着头,喃喃自语道:“为什么,你宁愿死,也不肯将心给我?为什么,你要去拣那个香囊,难道那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么?银狐啊银狐,百年来,我从不能理解你的想法,想必,你也不会理解我吧?” 带着不甘的神情,万俟虎久久地凝视着冰冷的江水,好像在等待着一个答案。人心浮动,江水自不语,唯用行动告之,逝去的,不会再回!轻轻地摇着头,用力甩掉黑刀上的鲜血,收之入鞘,转身离开。简单的动作,却是十分的沉重,伴着挥之不去的困惑,万俟虎离开了渡口。 虽已物是人非,该做的总是要做,护送九宏一行进京的任务便落在了万俟虎一行人的肩上。就如安排好的一般,万俟虎与万俟天隐的战斗甫一结束,官船就来了,珊珊来迟,却又恰到好处。登船,一行人彻底地离开,冷水渡便立刻恢复了往昔的繁荣与热闹。 力夫来上工了,店家来取货了,商旅又开始各自的行程了。仅仅看这一幕,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在几刻之前,这里便发生了数次惊心动魄的拼斗。此时冷水渡的人,忙忙碌碌,各做各事,没有人注意到渡头淡淡的血迹,也没有人注意一道延伸向下游的垄包。这个早晨就像往昔的早晨一样,平平常常,不经意间就过去了,没有在任何人的心头刻下印记——这个早晨,被刻意地遗忘了…… 当然,这天早晨于冷水渡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留在了历史的年轮上。据后世发现的天门关极密资料记载,大兴天德五年九月七日,步兵曲二营一队队率万俟天隐及其下属一什四伍伍长刘大彪、阿鱼因故牺牲,特追升两级,万俟天隐升任军侯,刘大彪升任队率,阿鱼升任什长。后以军中礼节厚葬三人,因天隐和阿鱼的尸身无处寻得,故立衣冠冢。万俟虎等人因故领获甲等军法,功过相抵后追加军杖五十、罚饷半年。 若仅仅是如此,倒也无可厚非,只是有一点颇值得玩味。不知是一时疏忽,还是有意为之,天门关并没有销毁万俟天隐的军籍与身份凭证——另外一枚可与天隐持有的相合为一的狼骨腰牌。其实这倒不是很大的过失,只是,按记载,万俟天隐已是云家军军侯,若有人拾得天隐的狼骨腰牌并懂得如何使用,他便可以以军侯的身份调动相应的军队。平常时期倒是无妨,当若是生死攸关的时刻,这便是致命的隐患了!事实上,这个不大不小的疏失多年后的确造成了出人意料的影响,只是现在并无人知晓罢了。 每个人都很忙,都有需要做的事,所以没有办法总停留在某一刻。因此,发生在冷水渡的事情,终究被岁月翻了篇。这期间倒也发生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九宏世子尤提兹和二王子卡萨巴一行人在天门关众人的护送下,平安抵达盛京,面见殇帝。 殇帝见尤提兹与自己年龄仿佛,兼且善良温和,大生好感,当即宣布在宫中专为尤提兹兴建一幢草原风格的住所,在完成之前就与自己住在一起;同时,又命太师闵苍负责尤提兹的课业。 此令一下,当真是在朝廷掀起了轩然大波。与天子同住,还跟天子师从同一位老师,九宏的草莽怎有资格当得如此厚待?况且,向闻草原之人豪放不羁,说难听些就是粗鲁不堪,怎么可以如此靠近万金之躯的真龙天子? 就为了九宏世子的安置问题,朝庭上下接连议了数天。有赞同殇帝诏令的,认为此举是尽显大兴无尽的胸怀,有助于感化九宏,令其安心顺服,闵苍就是这一派的核心;有坚决反对的,认为这种做法太有损于大兴威仪,会使九宏得寸进尺、忘乎所以,反而会多生事端,胡公公就很支持此种看法,闵苍赞同的,他一向都是反对的。 原本两派是相持不下的,直到九宏二王子卡萨巴亲口证实之前所递国书上写的确有其事,闵苍便彻彻底底地压制住了胡公公,毫无悬念地推行了殇帝的旨意。这不能不说使胡公公又一次,变得灰头土脸,一败涂地。 当然,这件事仍是小事,并没伤到胡公公分毫,只是面子上过不去罢了。但在苍州发的事,却实实在在地令胡公公大伤元气。派去抹杀云不羁孙儿的百余人全部失踪,遣去截杀九宏世子和二王子的近三百人没有一个回来,就连自己的左膀右臂“武胆”武赖,也没有回来复命。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折了几百人胡公公并不心疼,但是武赖下落不明,想来是凶多吉少,使得胡公公有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活王八”两胆去其一,当真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了武胆,胡公公一时间只能做缩头乌龟。满朝文武又活跃了起来,纷纷恢复了“本性”,原本已有了眉目的“防灾银”和“加赋令”统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就是一个字——“拖”! 而后,胡公公被迫重新与百官大打拉锯战,可是缩了头的乌龟谁都会踢两脚的。自得势以来,胡公公第一次面临如此尴尬狼狈的境地。百官得意,胡公公失意,但有一点是无论如何不可以忘记的,那就是胡公公是“活王八”,能忍!只要渡过这一劫,胡公公就还是那个不可一世、气焰嚣张的胡公公! 然而有一件事是令胡公公难以忍受的,那就是此次针对云不羁的阴谋又一次,彻彻底底地宣告失败。云不羁甚至因为此次遣人护送九宏世子和二王子进京有功,还被殇帝大大嘉奖了一番,连带着云家军也得到了厚厚的封赏。胡公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再一次输给了云不羁,而且输得如此之惨,连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胡公公愁眉不展,自然就有人喜笑颜开。一贯能够笑到最后的,肯定是胡公公的死敌、苍州刺史云不羁无疑了,不过他的确有高兴的理由,因为经过长时间的调养,他的孙儿云天隐终于康复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第七十六章 告一段落 若说天地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那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一个结,而后扩向新的方向。若说这张网是许许多多的人,用数之不尽的事,不知不觉间织就的,那么特定的人,总会遇到特定的事。这些事,可以称作“终结”,过去的终结;也可叫做“开始”,未来的开始。 大兴天德五年九月七日,在冷水镇发生的事,就是这样的一个结,它结束了一些事。对于刘大彪而言,他得到了英雄这个夙兴夜寐的终结;对于阿鱼而言,他尽了身为兄弟的本分,随着冷水江游走了;对于天门关而言,失去了一些兄弟,却保证了此次任务得以完成。 对于九宏世子和二王子,这一天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呢?世人只知二王子卡萨巴将世子尤提兹护送至盛京,而后带着殇帝的厚赐返回九宏,似乎这一天并没给他们的生命惊起任何涟漪。只是,很多事,注定不会有很多人知道…… 九月十四日傍晚,九宏一行抵达盛京。 九月十五日,九宏世子和二王子上朝觐见大兴的少年皇帝。殇帝特赐尤提兹宫中居住、师从太师闵苍等前所未有的荣耀,在百官中引起了一系列惊涛骇浪。 九月二十日,数天的激烈争执,在二王子卡萨巴证实之前所递国书上书内容为真后,不复存在。殇帝龙颜大悦,在丞相闵苍的支持下力排众议,推行了之前的诏令。 九月二十一日,酉时,夕阳西下,依依不舍的白云急红了双颊。尤提兹最爱的,就是站在帐篷的门口,呆呆地望着天边的晚霞。因为,那里有雄狮,有巨龙,有奔腾的骏马;因为,当流云散去,会有额吉做的奶酪,还有烤得油汪汪的羊腿。 但是,这个美丽的黄昏,尤提兹却不肯抬头看看陌生而又熟悉的天际,只是低着头,沉默不语。他最喜欢、最亲近的哥哥,卡萨巴要回去了,不知为什么,开始时尤提兹很不情愿卡萨巴护着自己来此龙潭虎穴,不希望哥哥因为自己而陷入险境;现在,却是正伤心,离别时分,依依难舍,眼前人。 尤提兹原本充满星辰光辉的大眼睛,此时灰暗了许多,一如渐渐变黑的天穹。卡萨巴能够理解尤提兹此时的心情,伸出手,轻轻地揉着弟弟的小脑袋,温和地道:“我最最亲爱的弟弟呀,为什么不肯抬头看看哥哥呢?” 若是不见,那人便会永远在心中。尤提兹还小,只是觉得,如果抬了头,就要眼睁睁地看着哥哥离开、远去;如果抬了头,就要看着大兴的夜空,也不知九宏的星辰会不会出现在这里;如果抬了头,他就要是一个人了,也不知何时还能见到哥哥、额吉、阿爸。 卡萨巴是草原的智者,又如何看不出弟弟小小的心头上积淀了何种思绪。缓缓地蹲下,用充满睿智的眼睛,静静地凝望着弟弟清澈的眸子:“我最亲爱的弟弟,尤提兹,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的话么?” “记得”,尤提兹点了点头,用手抹抹眼睛,道:“卡萨巴哥哥说,我的眼中有星辰,所以,以后要成为一个胸中有天空的男人!” 闻言,卡萨巴轻轻地笑了,脸上布着说不出的温柔,道:“既然如此,草原上可有男儿是低着头的?” 抬头,挺起小小的胸膛,尤提兹用蒙着一层水汽的大眼睛看着卡萨巴,声音虽然稚嫩,却含着无比的坚定:“卡萨巴哥哥,我懂了,尤提兹以后不会再低头!” “哈哈哈哈!这才是我的好弟弟呀”,卡萨巴开心地笑了,而后,面色一正,对着尤提兹严肃地道:“接下来我说的话,不管你现在能不能听懂,都一定要牢牢地记在心上,而且,要时刻照着去做,好吗?” 尤提兹不知道哥哥为什么突然间变得如此凝重,但哥哥做的事、说的话一向是正确的,所以尤提兹什么都没说,对着自己无比信任、无比崇敬的哥哥狠狠地点了点头。见状,卡萨巴又伸手揉了揉弟弟的小脑袋,轻声地道:“你听好,这里,是大兴,是充满阴谋诡计的大兴,这里是没有朋友的!除了自己,谁都不要相信,这点可以答应我么?” “我相信卡萨巴哥哥,相信额吉,相信阿爸。但这里不是九宏草原,所以,尤提兹相信自己!”尤提兹很认真地说着。 卡萨巴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道:“大兴的小皇帝似乎很喜欢你,给了你如此优厚的对待。但你要记住,这一切都只是个梦,你要好好利用这些,努力变强,变聪明。你要成为一个冠绝天下的男人,有朝一日,你要成为草原王!这点,可以答应我么?” 尤提兹最大的志愿就是成为下一代阿塔卡姆,然后娶一个想额吉一样善良的伊斯卡姆,从没想过要做“冠绝天下的男人”,更不知道除了最亲爱的卡萨巴哥哥,谁还有资格成为草原王。只是,既然哥哥这样说了,那就没错,所以,尤提兹默默地点了点头。 “今天一过,你就是一个人了。所以,你要坚强,好好地照顾自己!总有一天,我会来到这里,接你回去”,卡萨巴已在心中暗暗地下了决心,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令九宏的铁蹄踏碎大兴的每一寸河山!只为,接回自己的弟弟,只为,接回她唯一的孩子!“到时,我希望看见的,会是一个健康、强壮、聪明的尤提兹,这点,可以答应我么?” 尤提兹觉得自己小小的心很难容下如此多的情感,如此多的希冀,但他不能令卡萨巴哥哥失望。如果是哥哥要他去做,他无论如何都要做到!点头,仍然是默默地点头,但对于草原的男儿而言,点头即是承诺,自己的诺言,是必须兑现的! “以大地女神的名义发誓!”卡萨巴相信尤提兹,只是,仍需要一种保证。 闻言,尤提兹双手合于胸前,俯下身子,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地面,庄严地道:“以大地女神的名义起誓,我,尤提兹,一定会牢牢记住卡萨巴哥哥说的话。并且,永远会按着卡萨巴哥哥的话去做!” 此时,尤提兹并不知道他发的誓最终会迫使他做出许多身不由己的事情,当然,卡萨巴也不会知道。草原的智者并没有未卜先知之能,他只是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只见卡萨巴从怀中拿出一物,递给尤提兹,“这件东西你要保管好,或许将来能有大用!” 尤提兹仔细一看,那东西原来是一个方方的银色小牌子,上面刻着奇奇怪怪的动物,好像是在森林里追逐嬉戏;另一面则刻着数棵带着人面的树,好像在交谈着什么。这个看不出材质,看不出用途的小牌子,会有很大的用处?不过,卡萨巴是不会错的,尤提兹立即将牌子贴身收了,冲着哥哥点了点头。 卡萨巴满意地笑了,这笑中却有着说不出的落寞、无奈与愧疚,尤提兹太小了,有些事现在是无法告诉他的。转身,眼前既然望着九宏,大兴就在身后了,可是,尤提兹也在身后。但是,卡萨巴不能回头,他不想让弟弟知道,自己也有脆弱的一面;卡萨巴必须离开,因为有些事,只有他才能做到! 驱车远去,卡萨巴始终待在车里、一言不发,也不敢探头再看看尤提兹。他会好好地生活下去吧,虽然没有亲人在身边,但至少自己把“泥巴”留给了尤提兹,算是家乡的一丝念想吧。不过,还有一样,是要留给尤提兹的,只见卡萨巴在空无一人的车里打了一个呼哨。而后,车顶传来一点点震动,一个影子顺着车窗进了来,半跪在卡萨巴的身前。 黑色的衣服,黑色的鞋子,黑色的裹头,一切都是黑色的,全然看不到面庞,也无从猜测这个神秘人物是何方神圣,就连年龄男女,都看不出。卡萨巴似乎也没有在看,只是凝视着遥远的前方,幽幽地道:“月影,尤提兹就拜托你了!” 点头,离开,就如从未出现一般消失了,车里便又只有卡萨巴一个人了。他在想什么,或许从他幽深的眼神中可以窥得一二,也许那个神秘人是个非常了得的人物吧,所以卡萨巴才会将暗中保护尤提兹的任务交给他。可能唯有暗藏一手,卡萨巴才能稍稍感到一丝心安吧? 只听卡萨巴喃喃道:“我最亲爱的弟弟啊,你要保重!”其实,卡萨巴相信,在大兴,还有一个人能够帮自己。只是,有些时候,相信自己,并非是一件坏事。而且,卡萨巴也不敢肯定,远在苍州的那个人,一直跟自己默契地进行着茶马互市的人,在没有任何显而易见的利益的驱使下,还肯不肯与自己站在一边。 一切,都要靠自己,此次回去九宏,有些事情必须要解决了!卡萨巴恨恨地望着九宏的方向,默默地陷入了新的沉思…… 第七十七章 如梦似幻 任何事都有其代价,想在战场上活下来就要用命去搏,想在官场上活下来就得处心积虑,想获得和平呢?九宏世子亲口证实,欲向大兴寻求永久的和平,而后,世子尤提兹就留在了盛京,留在了大兴皇帝的身边。不知对于卡萨巴而言,这是否是一种难以承受的代价,如果是,九宏与大兴的前方必是一片阴霾。 这片阴霾,就如苍州刺史云不羁所言,是一种变数,可以使大兴摆脱宿命轮回的变数。如果要现时的大兴重新精神奕奕地走下去,又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不知道云不羁是否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现在的喜悦一定是发自内心的。 云不羁一向能笑到最后,这次仍不例外,胡公公的阴谋莫名其妙地以一败涂地而告终,未能做成哪怕一点点预定的目的。云不羁在笑,爽朗地笑着,开心地笑着,因为,他的孙儿“云天隐”即将康复,而后向世人宣告,云家香火仍在。没有什么比家族得以延续更令人欣慰的了,因了此事,云府上下一片欢欣雀跃。 仆人进进出出忙个不停,搬礼品的、挪动桌椅的、打扫厅室的,来来去去好不热闹;老管家云常则是四处走动,不时地叫人改动些地方,或是加些布置,忙得不亦乐乎。看此情景,不难推断出,云府即将举办一场宴会,庆祝些值得庆祝的事。 就见云不羁从房中走出,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云府的布置,不住地点着头,笑道:“老常,看不出,你还有些想法,竟可做到如斯地步,不错,不错,哈哈哈哈哈!” 一句话说的云常直翻白眼,不搭把手还在一旁阴阳怪气的,非老爷莫属,又不能呵斥老爷吧,这太不成体统,所以云常立即选择了充耳不闻,以之为无声的抗议。云不羁见了,笑得更开心了,上前重重地拍了拍云常宽厚的肩膀,险些把云常压一趔趄。 看着状行无方的云不羁,云常知道他是许久没有遇见能使他高兴到如此地步的事情了,但也不能在这儿碍手碍脚的吧?看着仆人出出进进地忙碌着,而云不羁在哪里犹如挡路的石头,云常还是决定将这位“石头公”请走,是以说道:“老爷,您是不是先回屋歇着,一会儿都弄好了,我会请老爷来检视的!” “行行行,好好好,我一会再看,好了吧,老常,你继续吧,哈哈哈哈哈!我去看看我的小孙儿,哈哈哈哈哈!”云不羁竟出奇地没发牢骚,很是爽快地就离开了,走向云天隐所在的房间。 门是虚掩着的,轻推即开,奇怪的是,这件本是空无一人的房间,此时除了云不羁,还有了一个人。这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即便云不羁来到近前,掀起帷帐,也没能将其惊醒。只见云不羁嘴角带笑,面色很是慈祥地望着这个在睡梦中徜徉的人。 帷帐一起,床上之人的面庞便清晰地映入眼帘。这是一个年轻后生,略显棱角的面庞很是俊朗,或许是熟睡中,隐隐地还带着一似若有若无的稚气。若是看年龄,应是未及弱冠,莫非此人便是云不羁的孙儿? 云不羁静静地看了会儿,一言不发地走开了,带着一脸知足的笑容阖上了门扉。云不羁的离开,使得这间屋子充满了寂静,似乎很久不曾有人般安静。能够打破这种静的,只有熟睡之人均匀的呼吸声。或许对于梦中人而言,一张床就是一片天地,一枕幽梦便是一个世界。所以他不会知道,在床的旁边,还立着一张檀木方桌。 此桌用料很是讲究,檀木为主,配上桃木纹饰,看起来大气中又透着一股儒雅。桌子上一套折叠齐整的衣服,想来应是床上之人从梦境中归来时要用的。衣服旁边有一只小小的香囊,红底黄绣花,配着凤纹,有种说不出的秀美之感。但不管怎么说,这都应该是女孩子用的,可床上之人淡淡的胡须清清楚楚地证明,这是个男孩儿。 显而易见,这个香囊应是一个女孩儿给予的,却不知是花前月下,抑或无语离别之时?若是能看透梦中之人所见的景象,也许会看到一幕幕的嬉笑追逐吧?只是,梦是属于梦中之人的,清醒之人,又如何能窥见一二呢? 正是因了这个缘由,没有人知道,床上的少年,梦见的并非旖旎的春光,而是一片孤寂、一片黑暗。令人窒息的黑暗,似乎不断地涌动着,想要吞噬黑暗中的人、梦中的少年。只是此时,少年并非一个人,在他的身边,有一只温顺的银狐静静地守护着。 不多时,梦中的少年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看着眼前浓稠压抑的黑暗,并没有一丝慌乱,反而在期冀这什么。或许,他认为黑暗中的那点光明就是出路?或许,他在等着什么人?或许,他只是在希望着,毫无目的地期望着? 伸出手来,轻轻地伸向身旁的银狐,却把它吓得一退。直到少年眼中的温柔传到了银狐的心上,它才放心地挪到少年的身边,懒洋洋地趴了下来,似睡似寐。一人一狐,在无尽地黑暗中,相依相偎。 “你从哪里来?”少年轻轻地问着,难道他相信银狐可以明白她的意思?即便明白了,银狐又怎会道人言?或许少年只是不想这般留在令人绝望的黑暗中吧,即便仅仅是无谓的交流,都是好的。 出人意料的是,银狐闻言,竟睁开了眼睛,用银色的眸子直直地凝视着少年。一种声音传来,空灵、幽静,“少年啊,你想知道么?”不见银狐开口,但这种声音确确实实地印在了少年的心上,就好像银狐直接用心与少年对答一般,清晰、神奇。也许在这无法可想的黑暗中,有些事做、有些话听是很不错的一件事,少年未加思索地点了点头。突然,黑暗不见了,似乎是银狐将少年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蓝色的天空,飘逸的云,四周是层层叠叠的绿色。直冲霄汉的褐色,告诉少年,这里是一片森林,一片无边无际、茂密的森林。“这是你的家乡吗?”少年心中问着,眼睛瞧向身旁的银狐。银狐点点头,用鼻子拱了拱少年,示意他跟着自己走。 一路默默地走着,这个森林真是奇怪,有鸟飞,却无鸟叫声,有虫在,却无虫鸣,有风拂过,树叶随之舞动,却没有簌簌的响声,这座森林是寂静的;明明自己在走,踩着落地的枝叶,却没有任何感觉,明明自己在看,赏着眼前的景象,却没有真实的颜色,明明自己在这里,摩擦着周身的花草树木,却没有实在的触感。 既然没有真实的感觉,这边不是真实的世界,或许,这只是银狐创造出来的梦境吧。银狐似乎能够看出少年心中所想,微微地点着头,肯定着少年的猜测。一人一狐在梦里走着,在一个洞口前,银狐停下了,告诉少年,这里,曾是它的家。发觉了银狐眼中的那抹挥之不去的忧伤,少年不禁问道:“你想家?” “嗯。” “当初为何离开?”少年不理解,既然有了家,为什么能就这样弃之不顾。难道家不是最值得珍惜,最值得留守的地方么? “若是经历长久的孤独,家就仅仅是个住的地方。这个洞,我住的太久了,久到我已无法按捺心中对于洞外天地的向往……” “所以你选择了离开?” 银狐点了点头,继续道:“我在森林里奔跑,在森林中快乐着,我想,如果能再找到一只银色的狐狸,我就不会孤独了。可惜,我用了不知多少岁月,遍寻了森里的每一个角落,却只能找到失望、落寞。” 接着森林不见了,短暂的黑暗,而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场景。许多的树,凌云之树,只有一点很奇怪,每棵树都有一张脸,一张可以做出各色表情的人脸。一只银色的狐狸,静静地蹲坐在一颗“人面树”之前,侧耳倾听着。 “天地万物皆有灵,生的久了,便化成了魂,树魂是无所不知的”银狐在少年的心头轻轻地说着,说着自己的往昔,“我去了问树魂,天地间是否还有第二只银色的狐狸。树魂说有,在遥远的南方,或许还有除我之外的银狐!” “所以你要来大兴?” “那时那片土地还没有名字,只是,树魂告诉我,一只银色的狐狸,是没办法独自去到无名的土地的。我不想就此放弃,因何缘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无论如何就是想找到伙伴吧,大致就是这样,所以我坚持要离开森林,离开我生活了不知多久的地方,少年啊,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 仔细地想着,少年坚定地摇了摇头,“为了找寻伙伴,任何决定都不会是错误的!”的确,少年自己就曾为了摆脱孤单,做过很多很多的决定。即便因了那些决定而陷入了如此境地,少年却从未悔过,因为他坚信,找寻伙伴,绝不会是荒谬的! 银狐见了少年的样子,轻轻地笑了,或许当年的银狐就跟现在的少年一般,有着同样的想法,做出了同样的决定。 “你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呢?”银狐就在少年身旁,说明它最终还是来到了那片无名的土地,来到了现在的大兴,所以少年很好奇,这只银色的狐狸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第七十八章 银狐传说 眼前的景象,一幕一幕变幻着,似乎是银狐心底里最为深刻的片段。银狐说着,少年听着,就如相知很久的友人一般,静静地留在记忆的幻象中。少年终于知道,这个银色的精灵是来于何方,又是为的找寻什么。 少年很好奇,那片森林究竟在哪里,那里面千奇百怪的动物都是什么,银狐口中的“树魂”,即带着人面的巨树,又是从何而来?一切一切,都太过匪夷所思了,与这方天地是格格不入的,难道那真的是实际的存在,而非银狐的幻想?看着银狐眼眸中的雾气,少年觉得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去反对,因为这个生灵的心已于自己合二为一。此时此刻,银狐就是少年,少年不会去怀疑自己,所以他相信它。 少年希望故事继续下去,至少在故事中,不会有孤独,在记忆中,一切都是美好的,在银狐的面前,倾听就是诉说。少年不想回到令人窒息的黑暗中,他喜欢光明,银狐的故事里有光,所以少年想听下去。接下来,银狐该是离开了森林,去找寻其他的银狐了吧? 心灵的对话,只需要一个眼神,少年清澈的眼睛中散发的期望映在银色的眸子上,银狐轻轻地点了点头,继续道:“少年啊,不知你对于这片土地有多了解呢?” “这里是大兴,北方有九宏,我生活在苍州,除此之外一无所知。”少年说着搔搔头,显得十分不好意思。 闻言,银狐笑了,并非在嘲笑少年,而是一种对后生的关怀,“天下很大,九宏也并非大地的终极,在九宏的北端,就是我从小到大生活的森林,很大很大,却没有名字的森林。这片森林自西向东延伸着,所以,少年啊,你可知九宏的东北也是有着其他部族生活的?” 少年点点头,又摇摇头。点头,是因为他曾在《异物志》上看道过,知道万俟四部就生活在大兴宓州北方、九宏东南方;摇头,是因为他并不知道万俟四部的东北方是否还有人在生活。 “我从森林的东方出了来,来到这片天地。最先遇到的,是一群住在树上的家伙,按他们自己的说法,好像是叫‘有巢氏’”银狐说着,禁不住笑了起来,“呵呵呵,有机会你应该去看看,他们在树上搭的棚窝还真的很像鸟巢,不过比鸟巢大很多就是了。哈哈哈,那时候看他们跟猴子似的在树上跳来跳去,真觉得像是回到了森林中,哈哈哈哈!” 看着乐不可支的银狐,少年也笑了,天下之大,果真是无奇不有,竟然还有在树上生活的人,想一想在大大的鸟巢间如猴子般蹦蹦哒哒的人,真的很滑稽。少年很难想象得出这些人是怎样生活的,在树上一定很麻烦吧,为什么不在地上造房子呢? “有巢氏的长老跟我说过,部族的先祖是从森林里出来的。树魂告诉他们生存的方法,也教给他们很多很多的智慧,而后还留下一个寓言,或者说一种警告——有巢氏的子孙,必须生活在树上,若非如此,必会招来难以抵御的灾难。时代更迭,没有人能猜出‘难以抵御的灾难’是什么,但也没人敢冒如此大险。所以,有巢氏的人自那时起就没有离开过树。”银狐的眼神,告诉少年,它也不明就里,“有趣的是,那个长老竟然早就知道我会来,告诉我说,树魂的预言中有暗示,‘银色的魂灵,理应向东而行’,要我向东边走,因为这是树魂的意思。” 树魂当真厉害,竟有未卜先知之能,只是,它不是曾说银狐若是独自南行,几乎没有可能达成愿望的。难道,向东行,反而有利?少年默默地思索着,想象着有巢氏长老的样子,想象着银狐得问其言后的表情。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一窥树魂预言的全貌!此时少年当然没有这等机会,但当少年不再是少年,他真的偶然间看到了树魂给有巢氏的预言。那时,给予他的,只有震惊,还有蒙蔽心底的阴霾。 “我依言东行,在一片美丽的湖泊前,遇到了一些人”随着银狐的话语,少年的身旁一点一点地变化着,他又看到了蔚蓝的天空,欢歌的鸟儿,还有,波光粼粼、与天同色的湖。这湖的美,犹如一块湛蓝的宝石,灿然夺目。 一只银色的狐狸,静立在湖畔,默默地凝望着。不多时,一个矮小、若隐若现的身影翩然而至,身形说不出的俊雅,那小小身影的面庞,淡然、圣洁,令人不敢直视。伸出小小的、胖胖的手,银狐用鼻子轻轻地拱着。而后,那小小的人儿咯咯地笑着,就如一个孩子般开心、快活。 “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孩子,但其实生活在这方天地很久很久了”银狐继续说着,从它惬意的表情上,不难猜出这段回忆于它而言一定是美好的,“这个人就生活在湖上,湖名‘和神’,生活在此间的部族得名‘和神国’。这个部族总是神神秘秘的,一般人是很难见到他们的身影的,也许他们不愿意与外人相交吧。但一只银色的狐狸,一只也许是独一无二的、寻找着伙伴的银狐,是不会被‘和神国’讨厌的。所以,我见到了他们,自从改变了我一生!” 和神国!少年在《异物志》中看到过,不过就一句话:此和神国也,虽非神仙,风俗不恶。看着眼前的景象,听着银狐的讲述,少年方知天地间的造化,果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少年甚至有些嫉妒银狐,它竟有如此精彩绝伦的经历,若是自己也能在那一望无边的湖畔流连忘返,当真不枉此生了。 “我跟了他说我要去寻找其他的银狐,他只是笑,说天底下银色的狐狸可能只有我,既然独一无二,如何去寻找另外的我?”银狐银色的眸子中写满疑惑,百年过去,它仍然难以理解当时的话语,“树魂曾说,在遥远的南方,还有我的同类,树魂是不会错的。” 不会错的,只有自己吧,少年能够理解银狐的想法。找寻同伴,为的是找寻,找寻的其实是一个理由,一个说服自己并不孤单的理由。少年也曾漫无目的地找寻过,不过他很幸运,他找到了愿意留在他身边的兄弟;他也很不幸,因为他并不知道他的兄弟现下身在何方,过得可好? 银狐用心说着,声音空灵、一尘不染,它从没怀疑过树魂的话,或者说它从没想过自己是天地间仅有的一只银狐。不论如何,银狐还是说服了和神国的人,“那个人只是问我,独自去向未知的远方,是否真的值得。虽然我也知道,前方有的,或许只是我从未醒过的梦,但我不愿意醒来后后悔,在梦中能走多远,我便走多远!”银狐的勇气,使人折服,和神国的人因此而愿意帮它一个忙。 “他告诉我,不久以后,会有一个少年和他的兄弟去遥远的南方,我可以跟着那个少年一起去。一头银色的狐狸太过显眼了,幸好和神国的人,有一种神奇的工艺,可以将生灵幻化为任意的物什,而后叫少年带着走就方便得多了。” “我见到了那个名叫万俟战的少年,有点愣,有些莽撞,但心地很好,很清澈。想来也是,心若有污垢,即便是微乎其微的一点,都难以见到和神国的人。那个少年说要跟着他的兄弟万俟典,去遥远的南方实现自己的梦想!” 银狐的声音中充满了唏嘘,那一次相逢,改变的东西,太多了,“我要他带我走,他说去南方是打仗的,一只银色的狐狸如何战斗?既然银色的狐狸不行,那我就做一柄银色的战刀,只要他肯。” 接下来的事情少年能猜出一点点,和神国的人想必是兑现了诺言,将银狐化成了一柄银色的战刀。少年万俟战带着银刀,跟着少年万俟典去了南方,显然再没能回去,否则此时此刻,银狐又怎会在少年的身边诉说着往昔呢?这期间,一定发生了很多事。 不知银狐倦了,还是在静静地回忆,此时盘在一团,舒服地眯着眼睛,似睡似寐,只留少年在一旁胡思乱想着。这样也好,眼前是广阔的天空,身旁,有美丽宁静的湖,就算是幻境又如何?轻轻地坐下,在银狐身旁,靠着它柔软温暖的身子,舒适而又惬意,觉得若是这样在这里存在下去,似乎也不错。渐渐地,眼皮愈发沉重,少年直欲睡去。 就在永远沉睡的一瞬,祥和的景象消失了,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漫天的乌云、嘈杂的嘶喊、滚滚的火舌,能看到的,尽是不可抑制的仇恨、无法消弭的伤痛,还有剧烈冲击着少年心头的血腥…… 这是哪里,为什么要让我一次又一次看到这幕人间惨景?我不要留在悲伤和哀痛中逗留,静谧的天空、平和的湖泊都哪里去了,还给我!还给我!还给我啊!少年剧烈地挣扎着,向着看不见的彼方诉说着心底的期冀。 “这就是现实啊,见过了美丽的梦,为何不再看看梦醒时分的景象?” 第七十九章 如切如啄 少年闻声一愣,这个声音,不就是自己几番于梦中听到的、屡屡助自己脱离黑暗的那个声音么。苍老、睿智,似乎很遥远,但听在耳中又觉得很亲切,应该就在身边。循声望去,果然,在少年和银狐的身后,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你这娃娃真的很有意思,竟然能几次三番地来到这里。这一次,你要怎样离开呢?”这个瘦削的老人,面庞布满岁月刻画出的沧桑,昂着下颌,或许在铁与血的世界里,天空是唯一值得期望的了。 “既然您不喜欢我留在这里,跟从前一般驱我走便是了”,少年若无其事地说着,每次在梦中来到这里,都是这个老人跟他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而后便使自己离开,想必这一次,也不例外吧。 已不再红润的嘴唇,依然可以笑,老人笑了,有些开心,也有些困惑,“娃娃,你可知从前为何要你离开,而现在老夫问你当如何离开?”见少年摇头,老人继续道:“在梦中,你可曾见过银狐?除了黑暗和那一点无法触及的光之外,你可曾见过这许许多多的记忆?除了听过老夫的声音,你可曾见过老夫的真身?” 少年略一思索,确然是这样,难道今时与往日有着莫大的差别?无语凝望,期冀这老人的答案。老人仍是在笑,只是此时多了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只见他略略眯起眼睛,凝声道:“娃娃,这次你的麻烦大咯。” “还请您老人家明示,我究竟陷入了何种境地?”少年不想再跟老人猜谜,是以单刀直入,深施一礼,恭敬地向老人询问着。 “这里是‘無’,在这里有着无数记忆的碎片,却唯独没有‘我’。如果有了‘我’,‘無’便成了‘有’,就可以离开了,娃娃你可能听懂?”老人缓缓地说着,一字一句,无比地清晰,却又十分模糊,少年实在无法理解这种禅机一般的话语。 看着少年困惑的神情,老人丝毫不感到意外,继续道:“老夫在这里困得太久了,直到那日见到你,被你一问,方感顿悟,明了了这层道理。娃娃,你还记得当初问过老夫的问题么?” 少年点点头,当时自己问了这个老人“你是谁?”,而后老人说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便没了下文,因为少年就在这个当口醒了。不过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问题,何以能使面前的老人顿悟,又如何使老人知道离开的方法? “娃娃,你想不透吧?呵呵呵,老夫这许多年来也没想透过。问题的关键,不过一个简单的问题——你是谁?”老人似乎不打算直接加以说明,而是将少年当初问过的问题抛了回去。 我是谁?少年觉得这是个很可笑的问题,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是、我是……少年的心头突然一颤,他说不出自己是谁,即便他有着许许多多关于自己、关于身边的人、关于兄弟的记忆,但此时记忆仅仅是记忆罢了,丝毫不能明确地告诉少年,他是谁。我应该有个名字,我叫、叫,为什么?为什么我想不出自己的名字,有了名字就应该能知道我是谁了! “娃娃,你现时一定是在想你叫什么吧?你觉得,一个名字就能解释你的一切,是也不是?”老人竟能立刻看出少年心中所思所想,眼神当真是锐利得很,“别急着佩服老夫,你现在想的就是老夫昔时所想,很久了,太久了,老夫也记不得究竟想了多久。总之,此法是不通的,若是可以,老夫也不会直到现在仍然留在这里了。娃娃,仔细想想,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 有些话老人没有说出来,但少年却觉得自己能够理解。名字,是长辈所起,最大的用处便是区别于他人,但是当一方天地之间只有自己时,名字的有无已没有差别,当其他人不在身边,静静思索定然会发现,“自己”绝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而应该是一种必需肯定的存在。老人所说的“我”,应当就是指的这种存在。可是,该如何参透这种存在的本质呢? 少年毕竟还是少年,即便聪慧些,也无法弥补人生阅历上的巨大差别。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无知,请老人快些指出个方向为好,“老人家所问之事,是我从未想过、从未遇过之事,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可以,还请老人家指点一二。” “哈哈哈哈哈!莫非你这个娃娃以为老夫问出来的问题,老夫就一定能解答?如果能,老夫怎么还会留在这里?”老人大笑着,笑得弯了腰捂着肚子,笑得淋漓尽致,“老夫只是说,突然参透了一个方向,至于前方有什么,老夫从没到过,又如何知道?” 少年闻言,顿觉心头有些急躁,感情这个老头一只在扯些虚无缥缈的胡话!就算要扯,为何不留在美丽寂静的和神湖畔,而非要处身于这个弥漫着绝望与凄凉的境地?一念及此,少年突然感到心头灵光一闪——就如银狐带自己去了森林、有巢氏的住地、和神湖一般,此时此地此景,就是面前这个老人的记忆? 银狐在往昔的记忆中徜徉,老人在黑暗的从前里徘徊,少年呢,少年也应该有属于少年的天地。或许只有在这方天地,少年才能知道自己是谁!少年看着老人,道:“不知老人家可否让我看看我的过去,也许我就能知道我是谁了。” “也许吧,老夫忘掉的事情太多了,留到现在的唯有这绝望的片段和难以参透的黑暗了。从前,老夫能帮你,是因为你知晓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要往何处去,所以老夫只需把你推向你为自己选择的方向上即可。”老人叹了口气,显然为自己连该去往何方都不知道而遗憾,“娃娃,但愿你能成功吧。” 老人袍袖一挥,与原本盘卧在地、一动不动的银狐齐齐不见了。少年一个人,在变换不停的记忆画面中浏览着。一幕一幕,熟悉而又有些模糊,那时的少年还是个孩子,娘亲丢下他去了,孩子在无助地哭着,却没有人留在他的身边劝慰他;而后孩子失去了家,在风雨中漂泊,那时病得很重,一个人蜷缩在破庙中,难过着,也期待着就此去了见娘亲,幻想着那边的世界;孩子还是活下来了,成为了少年,跟着几个伙伴去了鬼洞,拣到了一柄奇怪的“破刀”,从此前方的轨迹发生莫大的变化。 之后的场景,就很清晰了,在天门关的生活任何时候看来都很是熟悉,毕竟在那里待了五年;操练、手搏、蹴鞠,跟其他的大兵在饭堂抢肉,还曾被几个不怀好意的人灌醉过;那几个人是谁?少年紧紧地盯着自己与那两个人相处的画面看着,原来与他们在一起时自己是这样的表情啊,时而无奈,时而气氛,时而又感动,好像有着许许多多变化多端的心绪;能够激起这些心情的,自己一直默默地称之为“兄弟”! 与兄弟并肩作战,不论是打退敌人,还是抢好吃的,总是那么投入、那么有意义;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少年发现自己的记忆在冷水江的边上出现了断层,先是一片漆黑、一团混乱,再清醒时,兄弟已不再对着自己猥琐地笑,或是闷闷地使坏,一个不知所踪,一个静静地、永远地躺下了。 不知所踪的,叫阿鱼,再不能起来的,是刘大彪!不知为何,少年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两个身影,一个很魁梧、面庞粗犷、眼睛极小,一个胖胖的、很是老实。难道,他们是、是……应该没有错了,人活于世间,除了亲人忘不了,便是兄弟记不错了! “哟,队率,怎么臭着一副脸啊,俺可算不在队率身边添乱了,高兴些才是嘛”魁梧的汉子滴溜溜地转着与绿豆仿佛的眼睛,爽朗地拿着少年开涮,“队率,不用担心俺,赶紧跟着那个俏丫头过安生日子去吧,去吧去吧!” 少年想说什么,却无语凝噎,看着一脸坏笑的刘大彪,真不知该拿他如何是好。就在这时,一旁很是老实的胖子开口了:“军爷,俺在食盒里留了些肉,可以做早饭的。” 哈哈哈哈哈,阿鱼什么时候都是阿鱼,唯有吃是绝对不会离口的。少年听了,突然觉得心情大好,但又觉得在这种时候是不该高兴的。为什么时间总是有这种矛盾的事情呢,少年不解,但有些事情是必须问的,“阿鱼,大彪,你们可知道我是谁?” “哈哈哈哈哈!俺没听错吧,队率竟然会问这种问题!队率是谁呢,俺怎么会知道,队率认为自己是谁,那边是谁咯,哈哈哈哈哈!”刘大彪笑着,很是过瘾,对着少年说道:“队率如果知道了自己是谁,一定要告诉俺。下辈子,俺还跟着队率!” 转身,消失,刘大彪做事一贯干脆,似乎这次出现只是为了说出这句话,说完了就要离开;阿鱼没有说什么,只是点点头,但他的眼神分明是在说“只要军爷是军爷,阿鱼就还是阿鱼!” 当两人的影子重新融入黑暗,少年悟了,他知道答案了,所以少年笑了。笑容里有的,除了高兴,还有深深的感激…… 第八十章 我就是我 悟,重在心,或许世人参详百年难得窥其真颜,而有些人却只需短短的一瞬,便见其如花笑靥。那个不知自己是谁的老人,显然是前者;此时看着兄弟转身离去的背影笑而不语的少年,就是后者。少年终于知晓自己是谁了,也知道“無”究竟是什么,以及为何当“我”出现时,“無”就成了“有”。只是,有些体悟,只在心中感受,倘要用言语说之,反而不美。 老人想要悟而不得,少年偶然的一瞥却将真实尽收眼底,不得不说,少年的运气真的很好。只需看着少年似有所得的表情,老人就知道一个伟大的变数就要出现了,是以双手一挥敛去记忆之境,对着少年问道:“娃娃,不知你看到什么了,可否跟老夫说个如此这般,或许会有些帮助。” “我看到我的兄弟了,一个叫我快些娶妻,一个嘱咐我要记得吃好吃的。” 少年说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而后就没了下文,听得老人一愣,进一步问道:“你的兄弟可说了其他的,关于你是谁的话么?” “他们不知道我是谁,其实他们也很想知道我是谁。”耳畔响起刘大彪和阿鱼的话,少年心中不觉暖洋洋的,“但不论我是谁,只要我是我,他们就还是我的兄弟,此生是,下辈子也是!”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好啊,妙啊,无论我是谁,我是我”老人听着少年的话,突然变得很开心,不停地笑着,“哈哈哈哈哈!行行行,娃娃,我老人家是服了你了。我在此处百余年,穷尽心机智巧,一直没能参透‘我是谁’,想来是我走进了死路,竟从不曾想过‘我是我’,好,好,好一个‘我是我’!哈哈哈哈哈!” 老人疯疯癫癫地狂笑着,口中不断地重复着少年的话,茅塞顿开的喜悦瞬间充盈了整个天地。随着老人的笑声,森林消失了,和神湖消失了,战场消失了,少年的记忆也消失了。一个老人,一个少年,一直银狐,重新回到了那股浓稠的黑暗中。奇怪的是,老人一直笑着,而原本深得化不开的黑暗,竟然渐渐分散了、变淡了,黑色变成了灰色,而后成了与银狐毛皮一般的银色。最后,一切都消失了,周身唯有洁白的光环绕。 当柔和的光照在老人满是沧桑的脸上,笑声终于停止了,老人看向少年,向着前方的光伸出手掌道:“这里应当便是‘有’了,娃娃,你可发现了什么?” 少年仔细地看着四周,困惑地道:“这里除了光,一无所有,‘無’与之是截然相反的,除了黑暗,一无所有。” 听着少年的疑问,老人显然十分满意,微笑着道:“娃娃,你可知道‘無’与‘有’相生相对、相伴相斥的道理?‘無’是黑暗,‘有’为光明。或许你觉得二者极为相似,但而这却有着根本的不同,你可知在哪里?” 与老人打交道并非一两次了,少年知道当老人笑着问自己问题时,通常心中就有了很好的解答,所以听下去,就会有答案。果然,老人并没有等待少年的回答,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無’除了黑暗一无所有,‘有’除了光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出路!”说着,老人用同样布满了岁月足迹的手指向前方。 那里,有未来,有少年希冀的、追逐的、向往的一切;向前迈一步,少年或许就会离开这似梦又似幻的奇境;少年一定会离开,因为有些事只有他才能做到,少年却不急于此时离开,因为出口就在那里,问明心中困惑之后再离开也不迟。 “敢问老人家,您为何被困在此处?”少年知道,除了那个听起来很荒谬的问题之外,老人一定隐瞒了什么,他没有说出的也许就能解开少年心中的结“以您所言,在‘無’中徘徊了这许多年,为何始终无法触及那点光呢?” 老人听了,陷入了深思,良久才回道:“正是那点光,‘無’才是‘無’;因为那点光,‘無’才能生‘有’。老夫并非真的没有办法出去,只是出去了又如何?出去了,我便能知道我是谁么?娃娃,只有在兄弟和亲人眼中,在自己的记忆中,你才能知道你是你。老夫忘了太多太多了,也失去太多太多了,所以,即便出去了我依然不会知道我是谁。明白么,非是不能,而是不愿;非是不可,而是不想……” 老人的表情渐渐地变得有些痛苦,声音渐渐有些夹杂不清,但也能听懂:“我曾以为,男儿争了天下就能不朽;我曾觉得,跟兄弟并肩作战,就是一种快乐。我带着我的亲兄弟和一柄刀离开了家乡,以为是去追寻了什么。可到手时才发觉,一切都是梦而已,我已不知道我是谁,兄弟离开了,记忆渐渐消失了,我便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就是我。这一切,就如黑暗中的那点光,可以望见却难以触及,一旦触及,‘無’就是‘有’了。” 少年好像有点明白,但又很模糊。老人总是不肯直接说明,一定要用艰深晦涩、闻所未闻的话去描述,结果便只能意会了。有一点是可以看出来的,那就是老人为曾经的作为深深地懊悔着,正是这份挥之不去的懊悔,使老人渐渐失去了自我,只能在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向着仅有的一点光明挣扎着。 少年实在无法想象,在那种压得人透不过气、满是绝望的黑暗中对着仅存的那点血腥的记忆,老人是如何度过的这些岁月?想必不会很幸福吧,所以,为什么不趁此良机重新回到光明的天地中? “老人家,跟我走吧”少年说着,伸出手想要搀扶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假使他没在这里这许多年,怕已是四世同堂了吧。 老人摇着头避开了,身影渐渐模糊起来,那苍老的声音却依然清晰:“娃娃,你的好意老夫心领了,但老夫不能离开”老人说着抱起依然熟睡的银狐,递到少年面前,继续道:“一只找寻伙伴的银狐,或许是天底下绝无仅有的一只,你带它走吧。” 此时,少年才注意到,老人怀中的银狐身形并不大,睡着的样子像极了慵懒的小猫。可是,为什么要自己带它走呢?少年还未问出口,老人就说话了:“有些事,很难解释清楚,老夫留下自是有我的道理。而你曾接纳了银狐的心,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带它离开,你责无旁贷!” 留下不容置疑的话,将银狐放在少年的怀中,老人便消失不见了。少年知道老人一定就在附近,是以大声问道:“老人家,下次见面当如何称呼您?” “还想来找老夫么,你这娃娃果然有点意思,你叫什么?” “我叫万俟天隐。” “万俟部的么,哈哈哈哈哈,看来老夫当真与你有缘啊。若你真想知道,等那只狐狸醒了自己问就是了。在黑暗中待得太久了,老夫一时半刻还真的很难适应这片光明,看来以后不会过得很无趣了,哈哈哈哈哈哈……”声音渐行渐远,最后消失不见了。 少年知道,老人离开了。来得突兀,去得突然,真是个性格古怪的老人家,只能祝他此后一切安好了。少年抱着很轻很轻的银狐,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光明,走向了‘有’的出口。当离开‘有’的一刹那,一切都消失了。 但少年的心却不断翻腾着,此时此刻,银狐的记忆、老人失落的记忆以及许许多多难以分辨的记忆纷纷如奔腾的江水一般,融进了少年的心海。一幕幕庞杂、琐屑、细腻不断地在少年眼前闪现,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越来越淡,消失不见,少年直觉自己的身体愈来愈僵,眼皮愈来愈沉重,困意倦意不断地喷涌上来。在这个如梦似幻的地方,跟银狐一起,少年睡去了。 再睁开眼时,天已大亮,少年安稳地躺在舒适的床上。这里,是哪里?我明明应该掉入冷水江了,还是心头被黑虎一刀刺穿,为何,为何却还好好地活着?许是那个老人把我送回来了吧,那只银狐哪里去了?少年觉得头有些晕晕的,身体依然沉重的动惮不得。 于是,就这样,在这个阳光宜人,风轻云淡的日子,少年再一次沉沉地睡去了,继续梦中的旅途,正是: 袅袅兮秋风,少年人在休。 唯有冷江水,不语自东流。 当少年再度醒来时,一定会发现,很多事、很多人都变了,就连少年自己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当少年再度醒来时,一定会知道,这些变化于他本是顺理成章之事,只不知他能否承受起为了变化而付出的代价;当少年再度醒来时,一定会明白,属于他的命运,属于他的时代,属于他的历史,都已悄然踏上了征程…… 第一章 云城天隐 大兴天德五年九月十二日,苍州治所云城,上下一片欢腾,举城同庆。据说是云城城主云不羁的孙儿大病初愈,几次机会,云不羁于府中、于城中大摆席宴,家中自是邀的好友贵客,城里则是请的乡亲父老、八方来客。一时间,云城大街小巷皆是酒客,不管是不是真心为云不羁的孙儿痊愈而感到高兴,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兴奋与喜悦。 南来北往,人人都是朋友;走街串巷,家家都有美食。此时此刻的云城,当真是好不热闹。常有外地来客不明就里,当是云城百姓爽朗好客。不过消息灵通的人自是知道,这一天家家户户的吃食美酒皆是由云城提供的,百姓要做的,就是不要浪费、敞开地吃喝庆祝就行,毕竟这类能让云城城主大下血本的好事是极为罕见的。[bsp; 云不羁高兴,很高兴,独身一生终于有了血亲,这位长久患病的孙儿终于健康了,想来任谁都会被这巨大的喜悦所笼罩。之所以不说所有人,是因为有一个人仍在困惑中,或者说还是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这个人,就是云不羁的孙儿。 云不羁的孙儿,名叫云天隐,此时正在房中发愣,这一天早上发生的事太蹊跷、太匪夷所思了。清晨醒来,发现身处陌生之所,少年仔细地回忆着这些天来发生的事,包括梦中的场景,终于确定,自己应是仍在人世。 起身,发觉身体有些沉重、疲惫,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不适。心道奇怪,明明那一刀是穿心而过,为何如今却毫发无损?仔细看着心口,除了一道淡淡的白痕之外没有任何伤疤,这真真是太神奇了。不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这些天是如何度过的,更不知道现在在哪里,所以现下最该做的,当是问出此处是哪里。问明之后,好再作打算。 幸好,衣服都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边的放桌上,避免了尴尬。三下五除二,利索地穿戴齐整,桌子上便只剩那只香囊了。红底金纹绣着凤凰,若有若无地透着淡淡的幽香,这一定是女孩子曾贴身佩戴的。 想着那时沈大小姐娇美的容颜,一瞬间流露的真实,真的是恍如梦境。轻轻拈起香囊,才发现,香囊上还绣着一个小小的“琳”字,想必这就是沈大小姐的芳名了。收之入怀,稳妥放好,将来若有缘重逢,此物是要归还的。 行至门前,深吸口气,拉开门扉,温柔的阳光便没头没脑地撞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这片依旧的蓝天,还有朵朵仍然懒散的云朵,很熟悉、很亲切,或许自己还是在苍州吧。大兴上下,怕唯有苍州能够拥有如此宁静纯洁的苍穹了。 出屋慢行,一个不大的院子一尘不染,显然是有人收拾过的。看院子和周围厢房外的布置,处处透着股挥之不去的喜气,想来这里是要庆祝些什么。恰在此时,迎面走来一个仆人穿着的黝黑大汉,少年一见赶忙迎了上去。 “请问这位老哥,这里是哪里啊?” “这里是俺住的地方啊”那大汉见了少年,似乎很是惊奇,大概是没想到此时此地这里还有人留下吧。 “请问老哥住在哪里?” “住那边。”大汉用结实的手臂指着不远处的柴房,老老实实地回着少年的问话,不过少年并没因为大汉老实的回答而得到所需的讯息。 “老哥该如何称呼?” “这里的人都管俺叫老实,俺是这里劈柴烧火的老实。”这个大汉竟然叫“老实”,是不是长得像阿鱼的,都有个奇奇怪怪的名字啊。 “老实,我该从哪里出去呢?” 闻言,老实很诧异地看着眼前的人,大声道:“这两天老爷请客,有酒有肉,干嘛急着走啊。老爷说了,来的都有份儿,你走了不就吃不到了。”见眼前的陌生人打算离开,老实深感不解,放着好好的肉不吃,好好的酒不喝,怎么还有这样的人?不行,作为柴房的老实,还是得劝劝他,是以老实继续说道:“你别着急,有啥子事儿可以去问问云管家的,这里除了老爷就数云管家最有学问了……” 接着老实絮絮叨叨地又说了很多,不过少年并没听进去,因为他听到“云管家”三个字,就猜想,这里不会是云府吧?就在老实还在说着的时候,远处走来一个高壮魁梧的老人,老实一见,赶忙说:“快去快去,云管家来了!” 云管家,这不就是云府的健硕老管家云常么,此时他脸上还挂着标志性的和善笑容。看方向,竟是向自己走来的!可是没待少年开口,老管家先说话了:“少爷,你终于醒了!这些天老爷可是担心得紧呐,快快快,随我去见见老爷,好叫他放下心来。” 自己怎么莫名其妙地成了少爷?脑袋装着一团浆糊,稀里糊涂地跟着云常去了府中的书房,一个老人正在闭目养神,看那样貌不是云不羁又是何人?只见云常走到云不羁耳边说了些什么,云不羁摹地睁开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方的人,仔细地打量着,许久,云不羁笑了,道:“很好很好,不错,哈哈哈哈!” 云常在云不羁说话前就离开了,所以现在书房里只有两个人,云不羁和“少爷”。“少爷”被笑得有点蒙,开口问道:“请问云大人,我为何此时会在府上?再者,云管家为何称我为‘少爷’,其间是否有什么误会?” “没有没有,我是这里的老爷,我膝下无子,你是我的孙儿,自然就是这里的‘少爷’了,老云如此称呼你有何不妥?” “哈?”莫不是自己记忆混乱了,明明自己是一个孤儿,又在军营生活了五年,从未听说过自己还有个爷爷呀;再者,自己姓万俟名天隐,怎么会是云不羁的孙儿?还有,既然云不羁并无子嗣,那自己这个“孙儿”难不成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天隐脸上的不解,被云不羁尽收眼底,只见他轻抿一口香茶,道:“这事儿说起来很复杂,而且说了你也未必能理解,还是不说为好。总之,你记住,从今天起,你便是我云不羁的孙儿,姓云名天隐!” 云不羁脸上浑然天成般的无赖表情弄得天隐一个头两个大,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竟然还有这等强认孙子的事情。但是,自己是万俟天隐,不是云天隐,而且还得回天门关向风军侯复命,是以天隐回道:“大人的美意恐怕我承受不起,而且我有任务在身,还需向风军侯报告。大人的救命之恩,容我他日相报!” 见天隐想走,云不羁又笑了,“我的好孙儿,你怎么知道是我救的你?云城离冷水江可是不近哟。还有,你现在就是回天门关,估计也没有人能认出你,你的那个任务早就有人完成了,你也后就安心留在这里便好。” “不知云大人可否告知,我的救命恩人究竟是谁?”人有三恩当报,养育之恩、知遇之恩、救命之恩,所以无论如何,天隐都要知道救自己的人是谁。 “你要是留下来,自然会见到他。”云不羁就说了这么句话便闭口不言了,直直地看着天隐,似乎在等他的回答。 “我现在是否可以去拜见恩公?” “现在肯定是不行的,你得跟我去见见宾客。我就知道你今天会醒,所以请了些好友,庆祝一下。五十得子难得,古稀之年有孙,更是可喜可贺之事。这几天因为你,我的好孙儿,整个云城都在庆祝呢,有机会你自己去外面看看就知道了。” 怎么绕来绕去又回到了“云不羁与孙儿”的问题上了呢,天隐现在想做的事很多很多,独独没有“成为云不羁孙儿”这件事。起身,意欲告辞,话刚到嘴边,却被云不羁抢了先,“你急什么”说着就丢了个东西过来。 天隐一把接住,手一沉,继而觉得手心冰冷,仔细一看,是一面小铜镜。既是镜子,自是可以看到自己的容貌,天隐却发现此时镜中的竟不是从前的自己,而是一个陌生人。此人相貌俊朗,棱角初现,嘴角有一丝坚毅,仅看面庞,这已不再是稚气未脱的少年了,而是已略有城府的青年。不知是不是错觉,此时的自己看上去竟然有一点点像云不羁! 为什么,自己的相貌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而且现在感觉,自己的身形也变得高壮了些,难道心口被插一刀会有如此神奇的效果?这下天隐总算理解云不羁的话,知道为什么回去天门关也没人认得出自己了。 直觉告诉天隐,云不羁一定知道些什么,毕竟他连自己今天醒来都猜得到。不过此时,云不羁是绝对不会应对天隐抛来的困惑的,大喇喇地一坐,一边品着茶一边道:“我不是说过了么,发生了很多事,一气解释起来很是麻烦,而且我又不是很有耐心。不过,如果你留下来自然有机会知道,而且,你是我的孙儿,我怎么会有所隐瞒呢?哈哈哈哈哈!” 这根本就是威逼利诱么,听着云不羁胜券在握的笑声,天隐心中隐隐地犯了愁。该如何选择,该何去何从,该怎么办?或许这一次,自己真的该留下来了…… 第二章 拨云见日 云不羁知道很多事情,天隐心中笃定,自从在秦府将军跟他说那番话以来,天隐就很在意究竟是谁要求将军的。根据后来发生的种种,很明显都是指向云不羁的,即便他不是所有事件的共同核心,也必然与这些互有联系的事情关系密切。 秦将军曾为执行某人的命令而去了鬼洞,救下了天隐、万俟虎等四个孩子;后来在天门关,全军手搏之时,秦将军射了缠斗中的天隐和万俟虎一箭,因为某人需要知道天隐和万俟虎手中战刀的特性;在秦府,将军又因了某人的要求告诉天隐一些他本应知道的事情;再度会到天门关,就被风军侯派了任务,护送九宏世子和二王子去盛京。 途经云城,天隐对路上的一切、云城上下、云府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云不羁的笑容和云府老管家云常的魁梧身型,曾多次多出现在天隐的梦中;最关键的是,离开云府时云常送给天隐的刀鞘,很明显与那柄“破刀”是相配的;天隐在冷水渡被万俟虎打落江水后,醒来就在云府中了,竟然还成了云不羁的孙儿! 如果这一切都不仅仅是巧合,那么云不羁必然就是解开天隐心中种种谜团的关键人物。原本,天隐可以不在乎谜团的答案的,可是在经历此次巨变后,有些事是天隐不得不介意的。兄弟没了,可以回去的地方没了,就连自己曾经的相貌身型都不见了。既然云不羁说留下便有机会知道全部的事实,在找到新的去处之前何不留在云府呢?至于成为云不羁的孙儿,这个就敬谢不敏吧。 一念及此,天隐开口道:“承蒙云大人厚意,若是一味拒绝未免太不应该。只是,我心中有着种种困惑,若是云大人能够解其一二,我自然可以心中安定地讨扰一段时间。只不知,云大人是否愿意不啬赐教?” 云不羁一听有戏,为了得个便宜孙儿,多说些话又何妨?是以云不羁看着天隐连连点头,道:“那是自然,你既然是我的孙儿,有些事你便有资格知道。不如这样,你来问,我来答,若是现下你可以知道,我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若是不能现在告诉你,以后你会有机会知道的。” “我为何还活着?”天隐第一个问题就是自己为何会在一刀穿心的情况下仍然完好无损,看到云不羁应允了自己的要求,立刻就问了这个问题。 “其中原理,我只是略知一二。大致上可以解释为,你的刀不是寻常物件,拥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可以在很多情况下保住你的性命。”从云不羁的回答中不难听出,天隐的刀果然是有古怪的。 “我的刀现在在哪里?”睁眼便是在云府,周身物什只剩下了沈大小姐赠与的那只香囊,刀鞘与“破刀”齐齐不见了踪影。 只见云不羁伸手指了指天隐的胸膛,道:“刀在你的心中。” 天隐一听大奇,自己绝非不世高人,怎可能做到“手中无刀而心中有刀”?莫不是云不羁随便说说、应付了事吧。 云不羁见天隐目露怀疑的神色,便知他心中所想,叹了口气道:“你在梦中,应该见过一只银色的狐狸和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老人吧?” 云不羁竟然连这件事都知道,难道他真的会某些妖法,可以看出他人心中所思所想?天隐顿觉差异,但还是据实相告:“云大人说的不错,我确实在梦中见过那一人一狐。并且,那只狐狸是来自一片很大很神秘的森林,为的是找寻另外的银狐;那个老人来自万俟部,我并不知晓他老人家名氏,不过那个老人叫我去问银狐,说那只银狐知道很多东西。” “是吗,原来他们都还好啊”不知为何,听到天隐说起银狐与老人的事情,云不羁一脸的唏嘘不已,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怀念之情,似乎他与那一人一狐是经年的老友。此时听到老友安好的消息,欣慰得很:“哈哈哈哈,他们果然还在,好啊,好啊!” 天隐不知云不羁为何连连说好,但自己的问题还是要问的,“那日我在冷水渡与万俟虎拼斗时,手里出现了一柄银色的刀。很明显,是我之前放在秦将军府中的‘破刀’,为何那把刀会出现在冷水渡,为何那把刀突然变得完好无损了?” “那柄刀是和神国以秘技用‘心’制成的,当‘心’破损时刀便残破;当‘心’被补全了,刀就完整了。” “何谓之‘心’?”天隐并没觉得自己补过什么破损的“心”,更觉得云不羁所说实在是玄之又玄,难于理解,“若是刀已变的完整,为何却不见了?若是如大人所言在我心中,我现在如何能毫无感觉地活下来?” 云不羁深深地看了天隐一眼,慢慢地道:“‘心’,简而言之就是你的所思所想、你的百态常情。说那柄刀已在你的心中,并非是虚妄之言。”天隐闻言不觉脸色一红,看来真的是自己想的有些偏激了。不过云不羁好像并没注意天隐的表情,仍然继续道:“你接受了刀之‘心’,刀便与你合二为一了。换言之,此时的你就是那柄银色的战刀。” 听到云不羁的解释,天隐陷入了沉思。那天在冷水渡,与万俟虎争斗之时,突觉头痛欲裂,而后心中波涛汹涌。在一阵阵呼啸而来的绝望、杀戮、痛苦中,天隐看到一只银色的狐狸在瑟瑟发抖。看着那可怜的生灵,天隐突然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孤独、无助、悲哀。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心灵的共鸣,天隐不自觉地走向那只银狐,在心中默默地念着,来吧,到我身边来,我不会伤害你,你也无需害怕,我会接受你、保护你,你不会再独自走下去,也不会再难过。 似乎那只银色的生灵理解了天隐心中所想,抬起头用软软的毛茸茸的脑袋轻轻地拱着天隐的腿。而后一道光包围了天隐,接下来发生的事天隐就全然不知了,直到自己来到“無”,又从“有”回了来。莫非那道光就是云不羁所说的“接受”,而银狐就是“刀之心”? “我醒来时为何会在这里?” “我之前不是说过了么,有人救了你,自然就是救你的人把你带来这里的。” “我的救命恩人是谁?” “他现在不在这里,过些日子,你会见到他的。” 看来即便是为了见见恩公,也得在云府留些时日了,不过看着面前的云不羁一脸“好孙儿,还有什么问题要问爷爷”的神情,天隐就觉得阵阵头痛。尽管这样做可能会使云不羁伤心,但天隐还是问道:“大人为何说我是你的孙儿呢,自从娘亲过世我便成了孤儿。这些年来从未听说我有任何的亲人在世,我并非有意冒犯大人,只是,大人会不会认错人呢?再者我是姓‘万俟’,如何会是‘云’大人的孙儿呢?” 听到天隐的话,云不羁再一次笑了,“哈哈哈哈哈!我云家本姓就是‘万俟’,早些年来大兴,封邑在云城,又因了一些事情,就改姓为‘云’了。并非我自夸,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认错人过。既然我说你是我的孙儿,你自然是我的血亲。不知你是否还有印象,你很小的时候,可是来过这里的,我和老云还逗过你玩儿呢。那时候你可没这么多问题啊,哈哈哈哈哈!” 天隐被云不羁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这倒也证实了他之前的感觉,自己果然是来过这里的,难怪有种莫名而清晰的熟悉感。如此说来,云不羁倒是真的有可能是自己的爷爷,突然多出个爷爷,天隐也不知道自己此时是怎样的心情,总的看来是有些高兴的。 “我的相貌身型为何会发生如此大的改变?” “这个,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与刀之心融合之后出现的变化吧。” “我若留下来,要做些什么呢?”天隐决计不会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留在云府的,至少也得知道自己即将过上怎样的生活。 “想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咯,别说你根本没有想做的事情。你在这里的饮食起居老常会负责的,你接下来要做的……”说到这里云不羁顿了一下,而后笑嘻嘻地拉着天隐,一边向门外走一边说道,“就是跟着我去见见为庆祝你‘大病初愈’而来的老友亲人,还有一些达官显贵,然后你就敞开了大吃特吃就行了,哈哈哈哈哈!” 天隐就这样被云不羁拉走了,他也知道云不羁曾为了掩盖孙儿不在云府的事实而编了个极其蹩脚的理由——孙儿病了,大病,难以见人。现在自己送上门儿了,云不羁的孙儿自然“恢复健康”了。 想来以云不羁随意洒脱奇怪的个性,天隐在云府的生活绝对不会很无聊。或许,会很充实很有趣,更可能会哭笑不得、奇奇怪怪吧…… 第三章 云府生活 清晨,日头初生,新的一天,对于天隐而言,是新生活的开始。从今天起,他便正式成为了云不羁的孙儿、云府的少爷。昨日云府的席宴给天隐的印象,不过是许许多多陌生的人因为云不羁说自己“大病初愈”而齐聚于此,为之庆贺。从没见过的脸如一幅幅面具般在天隐眼前闪过,唯有两个面孔能给天隐真实感。 其一,是永远微笑着的老管家,身形魁梧的云常;其二,是始终坏笑无人能看透其心,深不可测的云不羁。在向众人介绍自己的那一刻,云不羁却笑得十分自豪、十分快乐,就是因了云不羁无意间表露出罕见的真实性情,天隐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说出拒绝的话,所以从那一瞬间起,万俟天隐成为了历史,继续走下去的,是云天隐。[bsp; 云府,自然是云天隐的家,流浪了多年的孤儿,终于有了可以称为“家”的地方。“家”之于天隐不仅仅是住的地方,有家人才有家,此时天隐终于有了家人——自称“英俊潇洒的爷爷”的云不羁,以及跟了云不羁几十年总是很和蔼的云常。 如果因为从没见过云常发火或是脸上出现笑容之外的表情,便认为云常是个没有脾气的老好人,天隐一定会用惨痛的经历告诉保持如此想法的人,他们是有多天真!同时,天隐还会加上一句,天底下最不好做的位子,就是“云不羁的孙儿”。 从醒来到洗漱穿戴再到用过早餐都是无比正常的,之后随云不羁再一次去书房,一切就都不正常了,至少于寻常人家相比,没有那么普通。 “坐”说着,云不羁便大喇喇地坐在书房中唯一的椅子上,神情悠闲地看着面有窘色的天隐,“这算是第一个教训,凡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者自然遭殃。嗯嗯嗯,吃了饭在书房里坐一会儿真是舒服啊,舒服!” 看着云不羁乐不可支的样子,天隐直觉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是抢个椅子坐,怎么可以令云不羁感到如此有成就感?当然,此种“独家秘诀”云不羁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告诉天隐的,只见他一手托起云常早就放置好的茶盏,一面道:“今后的时日里想做什么,想好了么?” “还没……”昨天刚刚说的事情,如此短的时间内怎可能想出来。不过被云不羁突然一问,天隐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嗯,没想就没想吧”云不羁竟没有在意天隐的表情,自顾自地品起了香茶,似乎陷入了沉思。半晌,云不羁方才开口:“哈哈哈,坐着就是舒服啊,站着累不累啊?” “哈?”天隐突然觉得自己这位从天而降的“爷爷”大人实在是有些不靠谱。不过有问,自然就得有答,天隐向着云不羁点了点头。 “累有两种,身体累和心累。站了一会儿就身体累,意味着需要锻炼;只因为没抢到椅子就心累,说明你的心太脆弱了些,也得好好磨砺一番才是”,云不羁看着天隐套头晃脑地说着,全然不顾天隐脸上郁闷不解的神情,“孙儿太羸弱,我这个做爷爷的脸上就会无光,所以……” 云不羁又品起了茶,似乎在思考“所以”的下文。天隐一面“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回答,一面在心中叫屈。想当初在天门关,自己曾迫于云军侯的“淫威”,不得不在手搏场连战七场,最后七个壮汉都被自己耗光了气力,难道这样在云不羁的眼中都属于“羸弱”的范畴?看着云不羁一边想着,一边不住地点头,天隐心头就有种不安在跳动。 突然,云不羁好似想到了什么,抬头对着天隐道:“以后,我来训练你的‘心’,至于‘体’么,就交给老云了,像我这样的斯文人怎可以打打杀杀呢!”而后也不管天隐同意不同意,云不羁继续道:“嗯,就这么办,我果然聪明,哈哈哈哈!好孙儿,有没有很佩服爷爷我的机智?哈哈哈哈!” 看着爷爷大人乐不可支的样子,天隐心中顿觉无奈,不过对于云不羁所说的‘心’与‘体’的训练,他还是很感兴趣的。毕竟,若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生活就一定不会太枯燥、太无趣。可惜,之后的事情证明了天隐此时的想法仅仅是一厢情愿而已。 “好孙儿,既然你不反对,就从今天开始了。快告诉爷爷,这些年都看过哪些书,想过哪些事,有哪些心得?”云不羁入戏之快,远超过天隐的想象。此时的云不羁,完全是一副书塾先生的模样,只希望不会像秦府的那个老先生一般无趣。 “从前在村子里跟着先生认了些字,后来在天门关风军侯又教了我一些。看过的书不多,目前只有《将论》、《异物志》、《博物典》。对于治军为将之道略有心得,也知晓些天下奇事、状貌,因我所学尚浅,所以也说不上些所以然。”天隐越说声音越小,若是云不羁没有问,自己真的从没想过读过了书究竟有什么收获,也从没认真地总结过。 “这些书,怕都是逸尘叫你看的吧?” “是风军侯借与我的。” “很好,很好。”云不羁说着很好,却不加以解释,只是指着身后的书架道:“以后,从里面找书看,任何书都可以。看懂了告诉我,看不懂就继续看,要求只有一个,你与我,如果能让我觉得意外就更好了。如果你说看懂了,却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后果嘛,哼哼哼哼!” 云不羁一说读书的事,天隐才第一次有机会仔仔细细地看一下书房的陈设。云不羁的书房要比秦府的大上几倍,几案旁摆着几大排造型古朴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大小薄厚不一、各式各样的书。单是看着那些书的外形,天隐就很有兴趣泡在里面几天几夜甚至更久。可是,云不羁所说的“论及书的内容时能让我觉得有趣”该如何做到?看着书房中藏书数量之巨,就知道云不羁定是个饱学之士,自己这个勉强好于文盲的半调子想不被“问得哑口无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是天隐胆小,而是云不羁最后哼的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天晓得云不羁想出了什么招数整治自己。天隐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答应的有些太草率了,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出尔反尔是绝对不行的。所以,天隐只能硬着头皮看着一脸坏笑的云不羁。 “我的要求可是很简单的,哈哈哈哈!我怎么能舍得难为我的好孙儿呢,以后清晨和傍晚你跟着老云锻炼身体,其余时间就在这看书吧,哈哈哈哈哈!”留下满脸郁闷的天隐,云不羁大笑着施施然地离开了书房,想来应该是去了找云常。 天隐看着云不羁的背影,心头突然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是云不羁早已挖好的坑,自己还傻呵呵地往里跳。摇着头,天隐一头扎进了茫茫书海,在前所未见的汪洋中浮沉徜徉,或许在这片洪流中会有新的天地…… 直到傍晚,天隐换了劲装去了后院见云常,才知道云不羁这次挖的坑着实不浅。此时的云常赤裸着上身,身上跃动的肌肉没有一丝老态,手持黑铁打制的长棍,隐隐地散发着惊人的气魄。这个表情凝重的凶悍之人,就是那个一直笑得很慈祥的老管家云常?还没待天隐吸收眼前的景象,一道黑影便伴着风声朝着天隐飞来,竟是云常一声不吭的突然袭击! 侧身躲过含着千斤巨力的一棍,天隐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云常回身一棍留在了肚子里。天隐蹲地缩头一滚,让这一击落了空。突袭不得、一棍不中,云常不仅没有就此停下,反而手舞棍花,一棍一棍地点向还未起身的天隐。 天隐无奈,只能在地上滚来滚去以化解云常凌厉的招式。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云常二话不说就动起手来,而且一招一式皆没有余地。换句话说,单从招式的力度、速度和角度来看,云常想要他的命!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云常要这样做? 糟了!天隐刚刚一分神,竟是滚向了院子里的石凳!云常的铁棍已近在眼前,可是就这样撞向石凳,自己可不是铁打的身体,怎么办!只见天隐在云常起棍再点的一瞬间全身一拧,竟是朝着云常的方向弹了过去! “啪!”的一声巨响,天隐就觉眼前金星直冒,自己就这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一股剧痛顺着腰背传到心头,疼得天隐紧咬牙根,浑身直哆嗦。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如此快的动作是怎么被云常看出来的,还有云常下手怎么这么狠! 此时,云常赶了上来,没看见如何用力,铁棍就像插豆腐一般直直地插在了天隐眼旁的地上,激起的尘土打得天隐脸面生疼。而后,一双威严的眼睛紧紧地盯住了天隐,一只大手自上而下朝着天隐的后脑狠狠地劈下。 “若刚刚是在战场,你已经去孟婆庄投宿了!”天隐在晕过去之前,只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第四章 难言福祸 天隐被打晕了,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没被云常一棍子打死。不过对于天隐而言这其实是算不得好消息的,因为当他醒来时浑身都痛,却说不出究竟是哪里疼,就是难受得紧。对于天隐的不适,云不羁和云常似乎都没有注意,或者说有意地无视了。 其实这样说也有些冤枉云不羁了,毕竟作为天隐的爷爷,怎样都会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孙儿的。所以云不羁很体贴的调整了天隐的作息,从这一天起,以后都是上午读书,下午习武。不过所谓的“读书”就是自己随意找书看,然后和云不羁对论;所谓的“习武”就其实质而言,完全是躲避云常单方面的、莫名其妙的追杀。对于这些云不羁是完全不加以解释的,只是说,调整了作息后天隐即便被打晕,也不会耽误看书,还能藉此多休息一下![bsp; 所以,在云不羁背着手大笑出门而去的那刻起,天隐每天的快乐时光最多延续到午饭后。天隐喜欢读书,倒不是对大家言论著作有兴趣,主要是爱看一些记载天下万事万物形状、道理的类书,诸如《大兴御览》、《状物类聚》等。若是从别的方面看,构成大兴国学的四大部经、史、子、集,天隐对于史部和子部情有独钟。 但天隐与一般的学究不同,不爱看正史,就愿意读别史、杂史、稗史,越是说不明出处、越有争议的越看得仔细。另外一点有意思的是,天隐读《九宏书》十分上手,似乎有些事情原本便知道一般,一本大部头竟然几个时辰就看得七七八八了。只是天隐不知道自己目前的见识能不能让云不羁“觉得有趣”,所以也没有当面提起过。云不羁若是问天隐书读得如何,天隐就答“尚不满意,还须细加研读”,之后云不羁笑着离开,天隐就继续读着明明是头回见到却对其内容熟悉无比的书。 能令天隐有莫名的熟悉感的书,还有兵家的著作,如《捭阖录》、《论战》等;再就是先前提及的类书,如《大兴御览》、《状物类聚》等。天隐常常猜想,是不是因为银狐的心与自己合二为一,所以自己的心头平添了许多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记忆。但这也不能解释为什么自己除了对植物、动物熟悉之外,又对其他书籍有印象,难道银狐识得字,曾读过这些书不成? 每每想到这里,天隐都会笑着敲敲自己的头,或许这样一来如此异想天开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吧。不知是处于好奇还是其他的力量引导,天隐几乎找遍了书房中可能对各地森林或有关森林的传说有记载的书,硬是没发现一丁点记录那日银狐给自己看的奇怪森林的记录。难道,那些东西都是银狐的幻觉,并没真正存在于天地之间? 对于这种猜测,天隐并不敢十分肯定,因为云不羁的书房里还有一个书架放满了用奇怪文字写成的书,那些书记载了什么天隐全然不知到,又不好意思此时就去问云不羁。所以天隐就先拣自己爱看又能看懂的书读,心头也打定了主意,只要云不羁不来找自己,绝不主动送上门找刺激。 上午是这样,下午的刺激却不是自己说不找就不找的。用过午餐,短暂休息后,天隐就得换好装束去后院,而这个时候云常肯定是在那里等着。只要天隐踏入后院一步,云常二话不说就奔着天隐的命门攻去。 若是每天都用黑铁棍,天隐还会好过些,毕竟天门关五年的操练不是白费的,对于同种兵器攻击距离的把握已有了一定的心得。吃过几次大亏,天隐也熟悉了云常的棍招,防御起来得心应手得多。虽然每次都被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总是能出现在自己身后的云常打晕,但至少是不用被铁棍“爱抚”了,舒服地睡到大天亮的感觉倒也不坏。 可惜的是,天隐只舒服了一天,第二天云常手里的兵器就换成了大铜锤,看形状比刘大彪用的还大了几圈,想来分量也不会轻。一般来说,无论使用何种兵器,决定招式特点的追根溯源还是使用者的品性,既然天隐可以防住云常的铁棍,按道理说,抵御云常的铜锤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但云常用实际行动告诉天隐,他太天真了。抡起铜锤的云常竟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无论招式的凌厉程度,抑或出招的速度、力度、节奏,统统与之前的大有不同。于是,天隐便有了与之前大大相同的结局——被云常一锤拍在地上,而后一掌打晕。 这样的日子过了很多天,每天天隐都会疼痛无比地晕到第二天清晨。奇怪的是,天隐的身体却并没什么大碍,除了不知是哪里疼之外,竟然还觉得全身上下有种通透、舒畅的感觉。是以,即便头天被修理的惨兮兮,第二天天隐还是能好整以暇地接着被收拾。 这些日子里,云常换了一种又一种兵器,若一定要说有什么特点,那就是这些兵器无一例外,都是钝兵器,就是只要掌握好力道是可以让天隐不受任何实际性的损伤的兵器。但是这一天,当天隐踏入后院,迎接他的却是云常怀中亮闪闪的长柄朴刀! 云常的这柄朴刀甫一看上去跟阿鱼用的有些像,但仔细的观察不难发现云常这柄要长一些,许是因为云常比阿鱼要高上很多吧。天隐目测这柄朴刀的长度与之前那根黑铁棍仿佛,变想以之前的方式化解云常的招式。 不过长度一致,却不能说招式一样,黑铁棍是没有刀锋的!所以,如果天隐没有将刀锋的宽度考虑进去,最好的结果就是被刀柄抡在地上,而后被打晕。只是,天隐没有考虑到的,不意味着云常也没有考虑到。远观云常的动作,一进一退、一招一式皆有章法,无论动静都可恰到好处地把天隐搞得十分狼狈。就整体而言,云常的攻击具有一种力量与气势相融相生的莫名的美感,天隐的四处逃窜就显得狼狈得多,也难看得多。 云府的后院不算小,但也是有尽头的。天隐终有退无可退之时,到了那时该当如何?此时,天隐是没有心力去思考这个问题的,他必须确保自己不被云常的朴刀砍中,才有可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只见云常一个大力劈斩,锐利的刀锋毫不留情地朝着天隐的腰间飞来。天隐知道这种情况下跳至空中是十分不理智的选择,所以他向后仰身,搭了个“后背桥”,令朴刀在离腰眼不足寸许的地方漏了过去。不过云常棋高一着,技高一筹,朴刀劈空便立刻变招,身形反转,双手抓住朴刀的刀背,将刀柄当成了棍子,反手点向天隐毫无防范的心口。 “嘭!”的一声,天隐再一次,以十分熟练的姿势躺在了地上。只是这一次,云常没有出手劈晕天隐,其实云常此时是背对着天隐的。只见他将朴刀向上一顺,双手握住刀柄,拧身直直地斩向天隐的脖颈。 天隐躺在地上,心口的剧痛使自己浑身无力,见锋利的朴刀破风而来,就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轻轻地合上双眼,就这样去了似乎也不错,这个想法很久很久以前就存在与天隐的心头了,是以每每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天隐总是平静的可怕。只是,从前他能化险为夷,这一次,他选择了接受,就如那日在冷水渡他接受了银狐的心一般,他接受了即将到来的命运。宁静,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一片空白,难道去往那个天地的道路是如此平和的? “你想躺到什么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告诉天隐,天隐还好端端地活在这个世上。云常说话了,第一次在“习武”中说话,只不过声音中没有寻常时候的那种亲切和那种尊敬,“只有死人才可以永远留在地上,若你还没死,就要像个活人一般战斗!” 战斗?天隐真希望自己听错了,难道自己每天并不是在“习武”,而是在战场上搏命厮杀?这一瞬间,天隐觉得心头很是委屈,但他没有力气说话。他并不想耻辱地躺在地上,但他别无选择,不论是心口的剧痛,还是云常迫人的气势,都使自己做不出其他的动作。 一阵响动,天隐睁开眼睛一瞧,原来是云常抱着刀坐在了自己身边。只见这个魁梧的老人此时恢复了往日的和蔼,凝望着前方道:“你相信自己么?” 天隐点点头,这个世间,他最相信、最依赖的就是自己了,即便他有了兄弟也是如此。 “既然相信自己为何不战斗?只有懦弱胆怯之人才会避之不战!”云常的话犹豫一柄利刃直刺天隐心头,的确从习武的第一天起天隐就没还过手,而没有兵器是不能成为有说服力的理由的。 天隐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茫然地望着云常,期望着这个武力深不可测的老人能给自己一些提点。果然,云常看到天隐的眼神后开了口,不过说的却不是天隐最希望知道的东西,“你相信我么?” 这个老人为何这样问,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云府,可以说天隐最觉得亲切的便是这位老管家云常了,自己怎么会、怎么会不信任他?但如今细想起来心里也确实没有很清晰的信任感,所以天隐很是犹豫地点了点头。 “既然相信,为何闭眼?难道你认为我会杀了你?” 第五章 为何相信 为什么要闭眼呢?天隐当时只是凭着本能做出了反应,任谁看到厚重的朴刀势不可挡地朝着自己的脖颈砍来,都不会再报任何希望吧?并非是天隐认为云常会杀他,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觉得自己将会去那个世界。 看着天隐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的样子,云常笑了,一如从前,和蔼、慈祥:“你是老爷的孙儿,是云府的少爷,也会是苍州未来的主人。我跟着老爷几十年了,会伤害他唯一的血亲么?”说着,云常的神色显得有些暗淡,“如果面前是自己最为关心的人、最重要的人,那就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招式!” 的确,云常在离天隐不足寸许的地方收住了刀,就像从前在秦府,自己毁了云军侯的花儿。云军侯虽然暴怒挥拳,却在天隐的面前硬生生定住了碗大的拳头。想来,云军侯与云常是一类人吧,或者说在一些地方出奇地相像。 天隐不知该说什么,仍然躺在地上看着云常苍老的面庞,听着这个周身环绕着悍勇气息的老人,说着有关温情的话,“这些天的习武,目的只有一个,希望你能打从心底相信一些人,相信一些事。不知你能不能理解,你需要做的,就是相信自己,相信现在在你身边的人!” 相信?相信是什么,自己难道不相信自己么,难道不相信其他人么?细细地回想着从前的生活,似乎自从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自己的心就被一层无形的盾壁包围了。在坚硬的盾壁中,自己是绝对安全的,只是如此一来,就没有人有可能接近他的心,所以天隐是个孤独的孤儿。不过天隐从没有认真想过内心对于兄弟、对于家人的渴求,恰恰就是盾壁的反作用。直到那天在冷水镇遇到沈大小姐,天隐才发觉原来仍有人是与自己相似的。当这样的两个人偶遇,迸发出的感情,或许就是信任吧? 所以天隐才会在迎客楼被火烧时间突然想起沈大小姐,所以沈大小姐肯让自己送她回家,所以会有一只香囊跟着自己……每一个所以都会有因由,这些缘由汇聚到一起,一个共同的感情就出现了。此时,云常说出了,天隐才发觉,这就是一种相信啊! 对于刘大彪和阿鱼,自己究竟有没有相信呢?与他们并肩作战,和他们一起跟敌人殊死搏斗,没有人会先走、没有人会置其他人于不顾,但是却有人先躺下了,也有人先离开了。说到底,自己并没有发自内心地相信,相信刘大彪和阿鱼会跟着自己一直到最后。将三人维系在一起的,另有其他,天隐说不清是什么,或许以后会知道吧? “不管你在想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从前的你没有真正相信过什么,你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云常斩钉截铁地说着,全然不管天隐脸上复杂的神色,“你不相信自己,所以没办法倾尽全力去战斗!” “我尽了全力了!”天隐大声地吼着,“我尽了全力了!尽了!尽了!” “尽了力为何会输?” “我没有输!” “你身边的人因你而亡,因你而下落不明,只有你自己平安活下来,这样也能叫做赢?”云常的话冷酷、无情,如一柄利刃直插天隐的心头。 这些话直接勾起了天隐心头许许多多痛苦的回忆,最清晰的,就是刘大彪静静地躺在地上,毫无生气、冰冷、沉默,一旁是散落的食盒,阿鱼却不见了踪影,“他们、他们,不是,绝不会是因为我!我做了所有能做的,我尽力了!”天隐一面吼着,一面痛苦地抱着头,紧闭着双眼,似乎想用黑暗埋没心头的灰色记忆,“我没有输!” 云常不知为何,全然不管天隐的心情,继续道:“如果你尽了全力去战斗,为何没能保护好身边的人?不管你相不相信他们,他们却是信你的,所以才无怨无悔地跟着你,所以才毫不犹豫地为你去拼命!” 是的,阿鱼和刘大彪相信天隐,毫无疑问,所以他们甘愿用自己的命换天隐的平安。或许说相信有些牵强,但是在没有更恰当的说法了,兄弟之间有的,说起来除了深深的、无条件的信任之外还会有什么?相信什么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值不值得去相信这个人,对于阿鱼和刘大彪而言,天隐显然是值得相信的人。 人真的很奇怪,为了这种看起来很是苍白的理由,就能拼尽全力,就能不顾一切。天隐觉得很好笑,但却笑不出来,云常的话深深地触动了他。如果说在那个时候相信了他们会跟着自己走到最后,自己会不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如果自己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如果结局不一样,自己能不能不再纠结,不再迷茫? 天隐很少向他人寻求帮助,但此时,他真的希望云常能给他指出一条光明些的路。从前的路,太难走了,虽然自己仍然年少,但却有了沧桑的疲惫感。很累,有时真的想停下来歇歇啊,可是停下来又怎么样呢,会有一个人在你身边温柔地笑着,或是有一群人在你身旁没心没肺地闹着吗? 云常似乎看出了天隐迷茫的根源,突然换了一副语气,轻轻地问道:“有些事,急不来的,只能一点点解决;有的路,看不到的,只能一步步走出来。” “第一步该如何走?” “这要看你自己了,我先问你,这些天习武中你为何不肯还手?” “还手就会伤人,我不能伤害熟悉的人!”这是天隐一贯的原则,在天门关是,在冷水镇是,在这里仍然是! “你有要保护的人么?” 要保护的人?应该是有的吧,只不过现在太晚了,这样的人不在了,这件事从天隐醒来的那天起就一直盘亘在心头,如荆棘般刺痛着天隐的心。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为什么,那时,没有好好保护他们?为什么,自己没能做到想做的事? “你知道么,想要保护一个人,就要有杀人的觉悟!你的所谓的原则,只会让你身边的人受伤!你很强么,在我面前你不过比蝼蚁大些而已,你再怎样挣扎也动不得我分毫!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傲慢,是一种懦弱!你不过是给自己逃避的借口,为了身边值得保护的人,不顾一切、刀剑染血、血流千里,这种勇气你有么?为了必须要到达的目标,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魄力你有么?为了关心你、信任你、跟随你的人,即便只有一人,即便手无寸铁,也要顽强的活下去,这种韧性你有么?” 云常说的都是实话,这个天地间最伤人的偏偏就是实话,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谎言,至少这样会使心痛的轻些。天隐知道云常说的都是实话,也知道自己错了,可心里就是不好受,似乎有一块大石头狠狠地压着。再一次,不知该说些什么,唯有沉默以待。 “如果你想走下去,就必须面对走过的路,有些话必须说出口!”云常丝毫没有退让的迹象,瞪着双目紧紧地盯着神色迷茫的天隐。 “我……错了!” “不!你没有错,你心里一直在喊着你是对的,言不由衷的话不说也罢!” 云常尖锐刻薄的话终于激起了天隐的血性,只见他一跃而起,紧握着双拳,嘶吼道:“我没有对!如果我对了,为何刘大彪会死!如果我对了,阿鱼为什么不见了?如果我对了,为什么我又是一个人了,我曾有过兄弟,我曾有过愿意跟随我的兄弟!” “既然你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为何不改?” “改?如何改?”似乎没了气力,此时天隐的声音听起来无比单薄、可怜。 “那要问你自己。” “为何,你不肯告诉我?” 看着已露出恳求神色的天隐,云常只是淡淡地说:“你不是云常,所以云常的做法不适合你。若果你想以‘天隐’的身份走下去,有些答案必须靠你自己去找寻!” “该如何寻找?” “细细地想,你会找到的。天色不早了,去收拾一下好好休息吧。”此时的云常已放下朴刀,彻彻底底的恢复了老管家的模样,神色亲切地提醒着天隐接下来该做的事。 看着夕阳下笑得亲切和善的云常,天隐有种恍然若梦的感觉,似乎之前发生的都是幻境。可是云常身上笼罩的那层神秘的气息确确实实地提醒着天隐,有些事他必须去做了。带着满心的困惑与疑问,天隐离开了后院,只留下了云常在那里静静地坐着。 当天隐消失在黄昏的金黄中,云常身后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老常,你这么做对我的好孙儿而言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 “有些事他早晚都要面对的,晚不如早。有些错误,一次都不能犯的!”云常望着远方的火烧云,眸子里闪烁着通红的光芒,不知这是晚霞的颜色,还是云常内心的火焰? “行行行,刺激刺激那小子也好,哈哈哈哈哈!话说那小子今年十五岁了,老常,你看是不是?” “老爷的意思是?” “听说他跟沈家的丫头相处的不错,人家姑娘还送了他一只香囊!哎呀呀,老爷我年轻的时候可没这么厉害,要不怎么打了一辈子光棍,啧啧啧。” “我明白了,会尽快办妥的,老爷放心就是了。” “哈哈哈哈哈!老常就是痛快,走吧,看来我有希望抱上、抱上,就算是……” “曾孙子。” “对对、曾孙子,哈哈哈哈哈哈哈!” 日头西下,两个老人,一个笑得心花怒放,一个笑得若有所思。一起走,迎向新的一天,或许对于天隐而言又会是个痛苦的日子吧? 第六章 买卖天隐 晚饭后,天隐直接回房休息,而非像之前一般如果没被打晕就去书房继续看书。心中有事,如何安心读书呢?云常的话给了天隐极大的震动,是时候,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考虑一下将来的路了。天隐在自己的房中伤脑筋,云不羁和云常也没有歇着,这两位慈祥地老人正在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想如何把天隐“卖”出去。 “老爷,我已派人去沈家送信了,若是意料中的答复,过两天沈员外就能赶到这里。”云常一面给云不羁递上香茶,一面轻轻地说着。 云不羁一听乐了,笑着道:“哈哈哈,不错,老常办事我一想放心!想来沈入金也不会拒绝老爷我的心思,不是谁都敢接受他那个任性到家的野丫头的,哈哈哈哈!” “老爷英明!” 云不羁从不谦虚,抿了口茶点头道:“那是!” “老爷,京中来信儿了”,云常似乎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拍脑门对着云不羁道:“说可以按着老爷的意思办。” “哼,就知道这群尸位素餐的东西不敢说什么,闵苍说什么了没有?” “闵老相公没有异议,只是希望老爷能多照顾一下闵洪成、闵洪范两兄弟。” 云不羁听了,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语气戏谑地道:“那老家伙八成是怕姓胡的再发次狠,送他去见文恕!告诉他,同样的错误,老爷我绝对不会犯第二次,叫他安心就是。另外,只要我还在苍州,闵洪范、闵洪成兄弟就绝不会有事!” “是,老爷!”云常恭敬地道,声音中透着深深的信任,老爷只要说到,就一定能做到,过去是如此,现在是如此,将来没理由不是如此! 放下茶盏,云不羁起身走了几步,望着窗外靛蓝的天穹,背着手道:“算命的那边进展得如何了?” “回老爷,铁先生已开始着手重新梳理组织的脉络,再过些时日就能给老爷一个确切的回复了。而且,铁先生已经按老爷的要求做好了完全的准备,随时随地可以接纳少爷,并且请老爷放心,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有异议的!” 云不羁没有回头,只是叹了口气,全无欣慰之感,只有无奈,还有一次怅惘,“老常,我是不是有些太急了?如此短的时间里,我的好孙儿能接受如此的重担么?他的路,是不是由他自己决定会好一些?” 闻言,云常思索了一会儿,抬头望着云不羁略显憔悴的背影道:“老爷这次,确实有些太快了。此时的少爷虽然有着成熟的相貌,但内里终究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经历了如此多的变故与刺激,我以为,多给他些时日会好一些!” 云常这次罕见地没有赞同云不羁的做法,虽然说得婉转,但云不羁还是听了出来。“哈哈哈哈哈!老常,我又不是神仙,要是什么都知道就不问你了,干嘛每次都这么小心翼翼的?老爷我是那种心胸狭隘,听不得批评的小人么?” “老爷,欲速则不达,少爷是很好的少爷,即便不能如老爷预想的一般成长又如何?只要、只要肯留在老爷身边,就是好的!”云常的声音有些颤抖,许是往昔的回忆触动了某些心弦吧,“有些事,有些担子,没有必要给后辈们扛着。老爷,这么久了,是不是也该放下了?” 听到云常的话,云不羁身子一颤,沉默了半晌,方幽幽地道:“老常,有些事是可以随风而逝的,而有些事却是岁月带不走的!支撑我走到现在的,能让我时时保持警醒的,就是这些重重压在心头的担子啊!你说,我可不可以忘掉,能不能够放下?” “老爷……”云常想劝劝云不羁,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总觉得云不羁一直走的很累、很压抑,从没想过如果很轻松、如果很顺畅,云不羁或许早就停下了、离开了,如果一些事可以轻易抛下,云不羁就不会成为云不羁了。 “老常,还是继续想想怎么把我的好孙儿卖个好价钱吧,哈哈哈哈哈!”云不羁笑得勉强,但还是很开心的,想来真的是很关心天隐的,“你看是不是再找些好人家的姑娘,顺便给我的好孙儿多添几房妻妾?” 闻言,云常差点没被口水呛到,老爷这想法变得也太快了,想得也太远了!从没听说过谁家娶亲一口气连侍妾都过了门儿,再说少爷愿不愿意还不知道呢,“老爷,听铁先生说,少爷跟沈家的小姐颇有缘分,想来应该不会拒绝老爷替他安排这番婚事。但其他的,就不好说了,而且同时下数份聘礼,于礼不合啊,还望老爷三思!” “行吧,那就先沈家的丫头。”云不羁依旧看着天边闪烁的星辉,似乎在找着什么,“文恕在那边应该不会受委屈吧,老常,七七的时候置些厚礼,我、我对不起文恕啊。虽然于事无补,还是让他在阎王面前好过些吧!” “我晓得,请老爷放心!”云常知道梁府的事,至今仍是云不羁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这些事劝是劝不了的,只能寄希望与云不羁自己释怀了。 “人找到了么?”云不羁带着一丝期冀,显然这个人对于他而言很重要。 “回老爷,找到了!”云常见云不羁猛然转身看着自己,赶忙继续道:“那个姑娘很是机灵,藏在了后院的水井里,逃过了一劫。现在人被闵老相公收留了,如果少爷将来去躺盛京,是能见到的。” 云不羁松了口气,面色柔和了许多,道:“那就好,那就好,要是我的好孙儿知道那个叫雪儿的丫头因为我的缘故遭遇了不幸,怕是不会原谅我的。幸好,还算苍天有眼啊,好啊,好啊,哈哈哈哈哈!如此好事值得喝上一杯了,来人!置酒!” 听到云不羁的喊声,云府的仆人立刻送上了上等的美酒和几色精美的佐酒小菜。“来来来,老常,跟我喝上几杯!哈哈哈哈哈!”月下,两个老人,举杯对饮,痛快,高兴。不过明日还有何等忧郁和哀愁,这个晚上的月光,还是美好的! 俗语云,无巧不成书,世上总有些很是奇妙的巧合,比如每次云不羁心情很好的时候,京中的活王八总是向火烧了屁股般心急火燎、暴跳如雷。 “混蛋!王八蛋!”满地的碎片,说明仅剩的那只贵重茶盏成了胡公公的“手下亡魂”了。梨木雕花凳又一次飞了出去,可这次他的兄弟并没有接住他,是以直直地飞向了正对门口的姊妹盆栽。香消而玉殒,不知是盆栽更痛,还是梨木雕花凳更伤心? “将近三百人啊,竟然连一个娃娃都除不掉,饭桶!统统是没用的饭桶!你,你竟然还有脸滚回来见咱家!”跪在胡公公面前,承受着活王八满腔怒火的,不是鼻青脸肿顶个猪头的武赖,又会是谁? 见武赖只是呆呆地跪着,一句话都不说,胡公公更加生气,一脚蹬翻了武赖,没头没脸地用力揣着,一边嘶吼着:“你这种渣滓活着干什么!三百人啊,除了你这个王八蛋,统统没了,没了!你,你,咱家问你,哪件事儿你办成了!说!说!说啊!” 只见武赖趴在地上用手紧紧地护着头,囫囵不清地回道:“公、公公息怒,小的能回来已经是万幸了,谁能想到那天杀的云不羁竟然提早做了准备,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等着小的往里跳呢。要不是小的机灵,怕这回就全折了!公公息怒啊,这、这虽然是小的办事儿不利,但也不能全怪小的啊!” 不知是武赖说的有理,还是胡公公踢累了,总之是停了下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扭曲着煞白的脸,胡公公望着远方紧咬着血红的牙床,一个字一个字地挤着,“云、不、羁!” 见胡公公的注意力被转移了,武赖一跃而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小声道:“公公,这次虽然办砸了事儿,但小的也不是全无收获!” “快说!”胡公公没好气地道,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武赖,似乎只要武赖一言不合他的心意,就再来一轮“自由踢”。 “是这样的,公公”武赖贴到胡公公的耳边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说着,只见胡公公不住地点着头,竟隐隐有了笑模样。 当武赖说完后,胡公公竟然笑了,“哈哈哈哈哈!很好,很好!就算你将功赎罪了,哈哈哈哈哈,把这件事儿办好,咱见不仅不会再怪你,反而会重重地赏你!” “是,请公公放心。”言毕,武赖行了个礼赶忙退下了。 “哈哈哈哈哈,云不羁,这一次看你还往哪里逃!不仅仅是你,云府的统统要死,你不是宝贝你那孙儿么,咱家心肠好,一定会送他陪着你见阎王的!哈哈哈哈哈!”胡公公疯狂地笑着,却不含一丝开心,有的,只是深深的怨毒,还有浓重的疯狂。 若是云不羁能看到此时的胡公公,一定会觉得活王八很可怜的。毕竟,一个只能在仇恨中找寻生存意义的人,不是可怜又是什么呢?而且,胡公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如果是捕蝉的螳螂,那身后是否会有一只虎视眈眈、等候已久的黄雀呢? 第七章 师徒之间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生常谈幸听之,众所周知恶说耶?在胡公公心中,云不羁自是树梢上不知死之将至的鸣蝉,自己便是威风凛凛地舞着双镰的螳螂。在他人眼中,胡公公会不会只是一个仅能逞一时之快的滑稽之人呢?换言之,胡公公的背后是否有黄雀呢?如果有,会不会只有一只呢? 过往的历史犹记在心,不论胡公公如何谋划、如何挣扎,他从没赢过云不羁。辣手灭梁府满门一事,着实打击到了云不羁,只可惜胡公公没有机会知道此事。对于当局者而言,不知道与没发生是没有任何不同的。唯有旁观者,才知道个中滋味、酸甜苦辣。 这样的人一直都有,只不过能够同时与云不羁和胡公公发生交集的第三人,并不是很多。而这样的人如果还要曾经走进过天隐的宿命之路,那答案显然只有一个。这唯一的,此时还难以判断之前的际遇是福是祸的人,此时已由大兴颉州取道宓州,回了自己朝思梦想的草原。这里,曾有一个梦,令他觉得甜蜜,也曾有一个梦,让他至今难以释怀。这一次回到草原,缠绕心魂已久的噩梦必须要被终结,既然是梦,没有不结束的理由吧? 日夜兼程,一路奔驰,披星戴月而归。原本草原的男儿是喜欢在一望无际的绿色海洋中翻滚的,只是对于他而言,此时舒展的野草丝毫不能缓解他皱紧的眉。野草、点点小花,自由自在地生长着、跳跃着、唱和着,他不禁想起了温柔的额吉,最最美丽、最最善良的额吉。天底下,或许只有在额吉的花园里,野草才能和花儿无忧无虑地相依相偎吧。 “阿妈,阿妈,花园里好多杂草哦,我去帮阿妈拔草好不好?”曾经,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每每看到美丽的花儿与扎眼的野草同处于花园之中,总觉得难看的草是配不上娇柔的花朵的。 阿妈总是微笑着的,会伸手宠溺地拂着他的小脑袋,用最最好听的声音幽幽地唱着: 蝴蝶儿飞去,心花犹在,寂静苍空谁来? 是需一点儿依赖,看一些流云天外。 往昔该了却又难了,不语心哀。 怎受的住心头猜怪,汇成愁海。 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 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最是怕孤单。 当花儿谢了,唯有野草逢春生。 他日如有燕归来,此身将何在? 那时年幼,听不出阿妈歌里的意思,只是觉得阿妈的歌声最动听。听着听着,就忘了野草的丑陋,听着听着,不由自主地同情起了默默陪伴在花儿身边的野草。学着阿妈的动作,用胖胖的小手儿挖了杂草,小心翼翼地种在一个只有杂草的角落;那时年幼,不懂得阿妈如此做的意义,只是觉得阿妈的做法很奇怪。既然野草是配着花儿的同伴,为何让他们只能凭栏相望? 阿妈曾说,野草身上的水珠是露,若是落在了花儿的心上,便成了泪。泪是咸咸的、涩涩的,小时候的他很是认真地尝过“花之泪”,发现并无滋味。问了阿妈,她笑了,一如往昔般美丽,“傻孩子,心之泪的滋味只有用心才能知晓,有朝一日你长大了,会知道的。” “阿妈,我知道了,在尤提兹离开的一瞬间,我就知道了。真正的泪,是最重要的人留在心上的印迹吧,那一刻我真的落泪了呢,只是,我没有回头。要是让那个小傻瓜看到了,又该担心了”,他在心中默默地对着远在天际的额吉说着,眼中闪烁着唯有自己才知晓的晶莹,“阿妈,尤提兹是我最重要的人,为了他,我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即便对手是草原王!” 一骑绝尘,带着马上骑士的决心奔腾远去,前方依稀可见帐篷的影子,那里,是九宏二王子卡萨巴的帐子。帐子里有火光,显然有人在这里等着远道而归的人。 “竟然要老师等了这许久,真是失敬,还望老师宽宥!”卡萨巴进了帐子,见是自己最尊敬的老实白音宝力格,赶忙上前行礼。 “不妨不妨,我算着日子,觉得二王子差不多该回来了,就来看看。没想到二王子果然神速,当真回来了,哈哈哈哈哈!”白音宝力格一面笑着,一面捋着银白色的山羊胡,一副仙风道骨。若是面上带些猥琐的表情,那便与铁舌头神似了。 卡萨巴也笑了,他知道,自己智冠草原的老师怎么可能仅仅想试试掐算的本事,就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老师来此一定会有特别的目的,至于是什么,卡萨巴心中大致有数。但他偏偏不说,只是微笑着看着白音宝力格。 短暂的寂静,白音宝力格先开口了,“你难道没有什么要问我的么?” “我想问的,老师自然知道,既然知道,我只需行礼恭请老师赐教就是了”,说着,卡萨巴深施一礼,而后面露狡黠地望着眼前笑着点头的老师。 “现在不是时候。” 闻言,卡萨巴愣住了,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不禁问道:“为什么?”在他想来,经过五年万全的准备,又有此次大兴之行做铺垫,根本就是水到渠成之势。为什么,白音宝力格会持反对的态度呢? “万事俱备,唯欠东风。” “还请老师明示!” 白音宝力格默默地看了卡萨巴几眼,叹了口气道:“你想做的,是复仇,还是保护,抑或兼而有之?” 复仇,自然是要报不共戴天之仇!保护,定是要使尤提兹平安地生活下去。而这似乎并没有什么矛盾,兼而得之应无不可吧?卡萨巴虽然知道老师心中的顾虑,但也不认为这种微不足道的顾虑会使一向果断的老师变得瞻前顾后、畏畏缩缩。 “你是不是在心里觉得我这个老头子失了锐气,不复当年之姿了?”白音宝力格似看穿了卡萨巴内心一般,悠然地问着,听口气倒是不以为忤,“你只需记住一点,我一生中只有一个真正的兄弟,那就是你的父亲!” “我相信老师,只是不理解为什么老师要阻止我?” “你为什么想要现在行动?” “现在不合适么?” “操之过急,欲速则不达!二王子,你我苦心经营了近二十载,又休养生息了五年,为的是什么?” “为了使草原的人过上更幸福、更美好的日子,老师不也曾说过战争常常是无力的,只有伟大的胸怀与敏锐的心灵才能得到大地女神的祝福?国书的事终究是隐瞒不住的,纸里难以包火,与其事发后受制于人,不如先发制人。出其不备,或许能建奇功!”卡萨巴说得斩钉截铁,在他看来,擅自动用国书的事情是不可能含混过去的。穆恩库克若是知道了自己冒用他的名义向大兴求和,无论如何都饶不了自己的。 既然避之不能,不如主动出击好一些,所以卡萨巴想先下手为强。不知道白音宝力格是出于什么顾虑,不愿意现在就发起。卡萨巴知道自己的老师一向深谋远虑,有着自己远远不及的敏锐嗅觉,他很想知道老师的意见。是以,卡萨巴直直地看着面前的老人、他生身父亲最信任的兄弟。 “草原王是荣耀的象征,所以历来的草原王没有仅凭阴谋诡计就能上位的。这一界的草原王虽然有很大的污点,但他还是在战场上证明了自己,一个被人认同的窃国者就不再是窃国者,而是真真切切的王了。不知二王子想过没有,如果你此时发动,能不能从根本上动摇草原王的根基,会不会得到草原人的认同?冒着如此大的风险,除了将经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还能得到什么呢?” 闻言,卡萨巴笑了,不是尴尬的笑,而是一种释怀、一种坦荡、一种无畏,“老师不会认为我要做草原王吧?” “草原王本就该是你的父亲!你的父亲遭遇了不幸,那就应该是你!”此时的白音宝力格被往昔所触动,显得尤为激动,声音也不觉大了起来,“如果你要成为草原王,就得按着我说的做!” “一个双手染满鲜血的人,是不应该成为草原之王的!” “这是什么混账话!哪一代的草原王不是在累累骸骨之上接过王的头冠的,哪一代草原王不是在鲜血铺就的道路上走到王座的?想要成为人上之人,就要将碍事之人统统踩在脚下,狠狠地碾压,只有濒临死亡的哀嚎,才是最好的赞美!” “老师,我在大兴见过一个少年,他问我,为什么大兴和九宏要发生战争?为什么不可以和平共处,为什么不能互通有无?”卡萨巴想起了天隐曾问他的问题,在白音宝力格的诘问下,自己好像突然知道问题的答案了,“我能告诉他,这战争本没有发生的必要,它不过是王登基的仪式罢了;我能对他说,苍狼的成年礼就是在鲜血中长嚎么?老师,不知您是否想过,我们一直都在宿命的错误中轮回?摆不脱,甩不掉,挣扎中带起的血雨腥风,留给我们的,便是一代一代的伤痛与仇恨。既然很久以前轮回就开始了,为何不在我们这里划下终止?” 白音宝力格沉默了,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学生竟然还有此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你,要放下仇恨?” “我父亲的仇,必须得报!”卡萨巴说着,狠狠地挥了挥手,不容置疑、不容改变。 “那刚刚的那番话是……” 卡萨巴静静地凝望着帐篷的顶端,心思早已穿出帐篷,直达天际,“大地女神是宽容的、怜悯的,我们用仇恨结束仇恨,而后,会有一颗清澈的心接受大地女神的祝福,带着草原走向天地的尽头!” 白音宝力格终于明白了卡萨巴的想法,未必不是一种方法,只希望那颗纯洁的心能够永远、永远清澈、真实…… 第八章 谁的期待 人总会在不经意间对某个人抱有期待,就如此时的卡萨巴期冀着未来的尤提兹能成为“心中有天空”的男人一般。也许只有能在云端漫步的男人,才会更好地呵护草原,毕竟站得高望得远,用“高瞻远瞩”开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只是不知道尤提兹会不会如卡萨巴希望的那般成长,等下去,总能看到将来。有一点必须承认,不是所有人等下去都会等到前方的光芒的。有一个满腹心事人儿,此时正在夜色下的冷水渡发愣,也不是纯粹的呆住,坐在渡头,一双芊芊玉足踢着滚滚前行的江水,只希望冷漠不语的冷水江能带走自己的思念。 “你,应该还活着吧?”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那个与自己极为相像,那个在熊熊烈火中救了自己,那个并没在自己一时心热占便宜的少年,没有理由带着应该还给自己的香囊跌落江中吧? 然而这总是美好的愿望而已,只能说少女在心中期待着,其实少女是搞不清楚自己此时的心情的。这些天每每想到与少年相遇和相处的时刻,心总会突然猛跳几下,而后脸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通红。少女也曾在心中默问自己,这种感觉是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可是一个从没喜欢过人的人,怎么可能透彻地了解人世间最复杂最神秘的感情呢? 这个时候,少女不禁会想,“娘亲,你若还在我就可以说说,而不是埋在心底胡思乱想了。”想着想着,有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少女近前,显然,这个身影不会是少女身在另外一个天地的娘亲的。 “小、小姐,老爷命我请您回去,说、说是有要紧的事情跟您说”怯生生的声音,配上一张不施粉黛显得有些幼稚的面庞,这就是少女新的侍女,灵儿了。 “你先回去吧,我还不想回去。”想起自己不算家的家中,有一个算不得父亲的父亲,少女总是很抗拒那种矛盾、怨恨的感觉。虽然她也在心中埋怨过自己只知逃避,也恨过自己不敢面对,但有些事,即便面对了也只能展现出自己的弱小与无力。与其那个时候再伤心,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去理睬,眼不见为净,心不想是福。 不过灵儿似乎是不太了解这位大小姐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脚前的地面,小声地道:“小姐,您要是不回去,依老爷的脾气……”说着说着声音竟然有些哽咽,看来灵儿受的苦着实不少,很是有些害怕老爷大人。 少女看向比自己小一些的灵儿,良久,幽幽地叹了口气,起身,将凝玉般的小脚小心地放在好看的绣花鞋中,“走吧”。少女肯走,是不忍灵儿代自己受过,更多的,是觉得今天那个少年应该不会出现了。 熟悉的路,熟悉的景,身边却没有熟悉的人。少女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只知道再抬头时,眼前就是沈家大宅气派的大门,门口候着的,则是万年不变身形富态、笑容谄媚的管家,沈福。沈大小姐最讨厌的,除了这个自己无法喜欢的家,紧随其后的就是沈福看一会儿便会使人觉得恶心的笑了。 之间沈福弓着身子,用油腻的声音道:“大小姐,您可算回来了!老爷都有些等不及了,不知您是想先用膳,还是过一会儿跟老爷一同品些宵夜?”沈家有个规矩是很奇怪的,那就是如果沈大小姐饭点的时候在家,必须先问问她的意思。一般而言,没有特殊理由沈大小姐是决计不肯跟父亲一同的。或许沈员外始终对自己的女儿抱有希望,所以每一天都会派人来询问沈大小姐的。 没有回答,沈大小姐就这么直梗梗地进了门儿,看都没有看沈福一眼。父亲肯定是在客厅等待,听灵儿的口气,似乎这次的事儿真的很急,否则也不会特意找她回来,更不会让沈福侯在门口儿。 沈大小姐很想气势十足地推门而入,可惜客厅的门扉是向外开着的,门内是见她来到面露喜色的沈入金,“你回来了,来来来,先坐下,爹爹有事情跟你说!” 没有表情,沈大小姐就这么进了门,坐下,静静地等着沈入金再度开口。果然,沈员外很是了解自己这个宝贝女儿的脾气,也不以为忤,笑了笑算是除了尴尬,在沈大小姐一旁坐了,道:“女儿,不知你还记不记得云城城主云不羁云大人?” 云不羁这等赫赫有名的人物,在苍州可说是家喻户晓,而且云不羁与沈家渊源颇深,作为沈家独女的沈大小姐怎可能不知道?点了点头,算是给沈员外的回答了。沈入金见了,继续道:“记得就好,这次他给爹爹来了消息,不知你能不能猜出来说的什么事儿?” 沈大小姐一听,歪着头看着沈员外,直说就好了,为何非要自己猜呢,八成是想跟自己多说几句话。这种事情,既然问了,闭着眼睛像也能知道一定是跟自己有莫大关系的,沈大小姐决计不让父亲的“奸计”得逞,很是潇洒地摇了摇头,眼含戏谑地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沈入金。 父女之间这一幕若是被人看了去,怕是会笑掉大牙的,这女儿能当到这个份儿上,真真堪称奇葩。但是沈入金肯定不会觉得拥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儿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儿,可是该说的事儿是必须要说的,“咳咳”,顿了一下,沈员外继续道:“女儿,你今年也不小了……” “停!我哪也不去,谁也不想嫁!”一听这话沈大小姐就知道父亲又想把自己许人了,的确一般人家的女儿豆蔻年华之时就定了婆家,自己今年已是二八芳华仍未受聘是有点说不过去。其实冷水江第一富户沈家的大小姐并没那么难嫁的,只是沈大小姐怎样都不愿意,沈员外也拿自己的女儿没辙,一拖再拖,就到了现在。 沈入金伸手擦擦额头涔涔而下的汗,觉得跟沈大小姐说婚嫁之事比谈商做生意难上了百倍,怎么能游刃有余地日进斗金的沈家家长,偏偏总是在自己女儿面前陷入非常的窘况,“女儿啊,先听爹爹把话说完好不好?” 看着已年近五旬的父亲哀求地看着自己,虽然心中有恨,但沈大小姐还是狠不下心甩手就走。沈员外见她没走就知这次还没谈崩,赶紧接着道:“你也知道,云大人对咱们家是有莫大恩情的,咱们家的生意……”一看沈大小姐皱起了秀眉,沈员外赶忙打住,换个话题,“嗯,云大人的孙儿与你年龄仿佛,据说长的也是一表人才,想来以云大人的家教和身份,你是不会吃亏的。好女儿,你看,是不是考虑一下?” 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总觉得自己好像是被卖了一样,云大人对沈家的恩情她是知道的,但因为这样自己就要嫁给他的孙儿,怎么想怎么觉得这就是一桩纯粹的交易!自己不是货物,为什么要任人买卖,无论如何,不能答应! “我不考虑,我自己挺好的,再说我又不认识那个孙子!云大人对沈家有恩我心中记着就是,若要我报答也行,但我不想以身相许!”沈大小姐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了,对着可怜的沈员外吼了起来。 虽然沈大小姐的言语有些过分,但沈入金心中的愧疚使他怎样也发不起来火气,“女儿呀,你先别急,听爹爹说好不好?我并没说要答应云大人,这事儿总是要看你的意思的,不过毕竟云大人发了信儿,好歹总是要去见上一见,而后全凭你来决定,如何?”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沈大小姐实在不能再作何反应,只是点了点头,丢下沈员外一个人走了。 沈府的走廊很长,记得娘亲还在的时候最愿意做的事就是每个无云的夜晚都在这个走廊上走一走,看一看星星,赏一赏月亮。那时自己还小,不知道娘亲究竟在看什么,只是傻傻地随着娘亲的目光看。现在自己终于知道晴朗的夜究竟有什么,也知道欣赏闪闪的星辉和银色如盘的皓月之美,可是身边的娘亲却不在了。月有阴晴圆缺,却道人世喜怒哀愁,物是人非,依旧的,只有这个走廊了吧? 渐渐走远,这个给过自己美好回忆却不能再让自己体验惬意的地方,已不必留恋;慢慢离开,没有美丽的人又怎会有舒心的景色,不再有期望。自己怎么可能嫁人,然后像娘亲一般受苦一生,最后郁郁而终?父亲心中再是愧疚又如何,离去的人终究回不来,做错的事怎能弥补? 该做的事,我自会去做,但这绝不是原谅你!沈大小姐暗暗在心中发狠,开始认真地想着见了那个孙子该怎么淋漓尽致地给他个下马威。只可怜远在云城的天隐,仅仅因为他成了云不羁的孙儿,稀里糊涂地就光荣地被沈大小姐称为了“那个孙子”。 星对月不语,唯有弯月笑哈哈,对着人世百态,尽情地笑不啻为一种难得的幸福,幸福的夜,可惜了这个不太幸福的人儿只在想着不太幸福的事儿。哈哈哈哈哈哈!一笑置之,一笑了之,明朝会有何事今日何必去忧?哈哈哈哈哈哈…… 第九章 柴房老实 每逢天晴之夜,若是弯月当值,总是不会吝惜自己的笑容。笑对人世百态,应该是身为看官最好的做法了,看得多了,看得久了,种种情感会积压,就会很累。一旦疲惫,就不能在天上飞翔,而作为夜晚的明灯,皓月是不能总偷懒的。所以,保持轻松的心情最是重要,能尽情地笑,就是一种轻松。 不过,皓月照耀下的人,是否轻松,就很难说了。至少在这个夜晚,在各方天地间,胡公公十分不顺意地发了火、九宏二王子卡萨巴不得不为了自己的目标继续尔虞我诈的生活、冷水镇的沈大小姐不想去见“那个孙子”,各有各的心事,若说这些彼此并不熟识的人之间有什么共性,那就是他们都不开心。 其实,今夜不开心的人还应有一个,显然就是沈大小姐心目中的“那个孙子”了。天隐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光荣地被沈大小姐讨厌了,所以使他苦恼的,另有其事。云常说的话时时在他心中飘荡,重重地撞击着原本平静的心海,掠起一道道惊涛骇浪。 “你有要保护的人么?” “你知道么,想要保护一个人,就要有杀人的觉悟!你的所谓的原则,只会让你身边的人受伤!你很强么,在我面前你不过比蝼蚁大些而已,你再怎样挣扎也动不得我分毫!你知不知道,你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傲慢,是一种懦弱!” “你不过是给自己逃避的借口,为了身边值得保护的人,不顾一切、刀剑染血、血流千里,这种勇气你有么?” “为了必须要到达的目标,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魄力你有么?” “为了关心你、信任你、跟随你的人,即便只有自己,即便手无寸铁,也要顽强的活下去,这种韧性你有么?” “如果你想走下去,就必须面对走过的路,有些话必须说出口!” 云常说的是对的,自己的确没能好好保护原本有能力护得周全的伙伴。阿鱼、刘大彪都是因为自己才遭遇的不幸,如果当时自己没有陷入心中的记忆漩涡,如果当时自己能够狠下心来消灭万俟虎,如果……总会有太多的如果,哪怕当时只有一条成了真,自己都不会失去迄今为止仅有的兄弟。 天隐有些恨自己,为什么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再去后悔呢?为什么每每遇到抉择之时,自己总是在瞻前顾后、胡思乱想呢?为什么自己的优柔寡断、固执己见害了兄弟们,但他们却不怪自己,甚至有可能的话,还会跟着自己,跟着总会使身边的人陷入危险境地的自己。很多道理,很多事情,即便云常不说,天隐心中也是清楚地知道的。可是为何,就是改不掉呢? 回想那晚,遇到惊变之时,当刘大彪受伤倒地、阿鱼独木难支的时候,自己若是冷血些、果断些,是一定能争取到足够的机会离开归云居,觅得一处安全之所。那些围攻自己的黑衣人,那个猥琐的武赖,当时就地格杀,自己几人怎会再次在冷水渡被拦截下来?只要一个正确的决定,天隐现在或许就在盛京寻着老花匠,为云军侯讨问个冬日护花的法子了。 什么是正确的决定,从云常的画里,天隐能够听出来——只要可以保护身边的人,任何决定都是正确的,反之,就会如现在的自己,时常陷入深深的自责与矛盾中,在瓢泼的心雨中嘶吼着无人懂得的悔恨。 这个夜晚,宁静、美丽,就像记忆中许许多多的夜晚一样清凉。只是天隐心中有一股燥热,虽然自己很难得地没有被打晕,可就是觉得不舒服,不知所措。天隐不知道该怎么做,有些事想起来很容易,说出来也不难,但要是去做,却是难于上青天了。 一直以来,天隐都有个习惯,遇到想不通的事情就愿意四处走走,漫无目的地溜达。也许会在什么地方,遇到什么人,而后说起什么话,猛然间,心结就解开了。云府并没有一般达官贵人的府邸豪华、气派、高大,但也绝不小,而且府中各处古朴的陈设与布局时时散发着典雅的气息,是天隐喜欢的气息。 拉开门扉,走在星空下,任丝丝的凉风轻拂着自己的面庞。路在脚下,是要一步步走的,事在心中,却不能一点点想。思考着往昔的天隐,不知不觉地走在了通往明天的路上,这条路叫什么,天隐不知道,不过通常人们都称之为“命运”。“命运”最是奇特不过,其中一点,不论是否处于刻意,总会在不经意间,去到曾经去过的地方,而后,遇到曾经遇到的人。 天隐随便地走着,一会儿就快到前院的门口了,突然间,天隐似乎听见可什么声音。循着声音一瞧,在大门的旁边蹲着一个人,什么人这么晚了还在门口,想做什么呢?心下好奇,天隐便悄悄地走了过去,在那人身后站定,突然出手拍了那人后背一下。 “啊啊啊啊——”那人显然被吓了一大跳,像被烫到了一般突然蹿跳起来,还大声地喊着,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显得十分突兀。不过,在那人转身的一瞬间,接着熹微的月光,天隐还是看了个清楚,原来这人是那天自己醒来时在院子里遇到的,长得有些像阿鱼、住在柴房理的老实! 柴房在后院西侧,老实跑前门来做什么,难道要做什么“不老实”的事情?天隐的眼中闪着缕缕有如实质的精光,上下扫视着双手捧在胸前的老实,道:“在么晚了,在做什么?” “少、少爷,您大下晚儿的,怎么突然就蹦出来了,吓了、吓了俺一跳!”老实大概是被吓得紧了,说话都有些不利索,结结巴巴的,“俺、俺没做什么,就是、就是……”老实的脸竟然有些红,不过在浓密的夜色下并没显现出来。 天隐见老实紧紧地合着双手,心中疑虑顿生,盯着老实,凝声道:“手中拿的什么?怕是很要紧的东西吧?” 闻言,老实赶忙把手往胸前缩了缩,好像很怕天隐知道似的。可是老实越是不说话,越是表现的老实,天隐就越觉得老实“不老实”,“若没做什么,把手中物什给我看看!”其实天隐心中并没有如何怀疑老实,毕竟手掌大小能装得多少东西,而且如果老实手脚不干净,怎么能在云府留到现在。但天隐正心烦意乱,恰好碰到了这种事,心中的好奇就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没、没什么,啊呀,这个、这个,给少爷看不好,少爷是斯文人,是、是有学问的。俺是粗人,做的都是粗事,少爷看了会笑的。”老实被天隐一迫,困窘十分,竟然变得扭扭妮妮的,一如寻常人家的大姑娘一般“欲拒还休”。 天隐或许是“斯文人”,但在天门关生活了五年,“怜香惜玉”是绝对不懂的,天隐看着老实的眼神中透露着无比的坚定。老实被盯得实在没法子,就把双手伸到天隐面前,慢慢张开。“吱——吱——”,一阵尖叫,把天隐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胖乎乎的灰老鼠趴在老实的手心上,正朝着自己“示威”呢。 “哈哈哈哈哈!老实,就说你不老实吧,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你倒好,竟然养起来了老鼠!哈哈哈哈哈!”天隐笑得肚子都痛了,前仰后合地大笑着,“再说,养就养呗,干嘛还偷偷摸摸的啊。” 老实被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声地回答道:“小吱很可怜的,刚生下来就孤零零的了,那只母耗子被云管家一下拍死了。我、我看小吱在那里等死,就把他抱走了,每天晚上带他出来遛遛,白天就放在柴房里,我怕、我怕……” “你怕云管家看到了,不放过小吱?”於我心有戚戚焉,尽管小吱是只老鼠,却也是没了娘亲的,同是在天地间沦落的,没必要难为彼此吧?小吱似乎明白了天隐的意思,眨巴着绿豆大的眼睛冲着天隐“吱吱”地叫了几声,看来很是感激天隐的“宽宏大量”。一见这小老鼠如此地通人性,天隐是彻底心软了,对着仍是忐忑不安的老实道:“算了,算了,我什么都没有看见就是了!” “多谢少爷!多谢少爷!”老实连连道着谢,发自肺腑的感激,手心里的小吱也不住地“鞠躬”,看得天隐又是一阵大笑,冲着老实摆了摆手,算是别过了。原本,两人就没遇上,不是么? 走了两步,天隐好像想到了什么,突然回头看着老实的背影道:“如果有一天,小吱被云管家发现了怎么办?” 闻言,老实顿住了,静静地立在院子里。半晌,才说道:“俺、俺会保护小吱的!” “怎么保护,你能赢过云管家?” “大不了,俺、俺卷铺盖走人!反正俺收留了小吱,就不会丢下它不管!”老实说得很认真,认真的使天隐心中隐隐有着刺痛的感觉。 天隐突然觉得此时的老实跟那时的自己有些像,不禁脱口而出:“为了一只老鼠,你肯丢掉安稳的生活?难道一只老鼠比云府还重要,二者之间你竟会选择小吱!” “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在云府的,但是小吱生下来就在俺身边,俺、俺觉得……不好。”老实一面说着不甚连贯的话,一面抱着小吱急急走开了。只留下天隐,在夜空下的院子里站着,想着,笑着…… 第十章 发生变化 每一天都是新的,但总有一些事是与昨天相似的,通常似曾相识的部分,我们就称之为“生活”。对于天隐而言,生活在云府,就很简单,看书、被云常修理,如果一定要在什么地方加以改变,相信天隐并不会喜欢被修理得惨兮兮的感觉吧? 云常的兵器又换了,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因为当天隐穿着松松垮垮大了几号的劲装来到后院时,云常是空着手的。莫非今天是徒手搏击,但看云常的表情正常的过度,好像成心要自己别担心一样,所以,一定有阴谋!天隐小心翼翼地走近云常,紧紧地盯着不像管家的管家,将一切了然于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能做出合适的反应。 果不其然,只见云常右手一摆,一道黑影便朝着天隐飞来。侧头躲开,直觉“呼呼”地风声刺得耳朵痛得紧。此时天隐过人的目力就发挥了用处,在云常第二招发出之前天隐就看清楚了,原来云常手中使的是一柄软剑!只是他是从哪里变出来那柄剑的,刚刚明明是空着手的! 云常的招式虽然会随着兵器的不同而改变节奏和动作,但有一点是永远不变的,那就是刁钻!就看云常手腕一用力,剑尖一抖,便如毒蛇的信子一般舔向天隐的脖颈。翻身后退,一般而言天隐是不会在数招之内落败的,或者说云常不会在短时间内解决战斗。天隐曾暗自想过,以云常之实力,一见面便拿下自己绝非不可能,但他总喜欢一步一步逼近,而后出奇不意地将自己敲晕。对于这点,天隐认为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云常在享受,享受比武的乐趣,享受猫捉耗子的刺激。但是这一次,自己可不再是一只温顺的耗子了,只是不知道面前的这只“老猫”有没有发觉。 两军交战,最忌战斗心理被对方发觉,若是如此,便可见招拆招、谋而后动,笑到最后。天隐沉着地闪避着云常的进攻,唯一令人头痛的便是软剑的变幻莫测甚是讨厌!“刺啦”一声,天隐就觉肩膀一痛,侧眼一看知是身上被锋利的剑尖划伤了。速退几步,晃动几下肩膀,尚无大碍,便放了心。 不只是无心还是有意,天隐竟然再一次退到了石桌前,这意味着天隐的行动会受到严重的限制。极有可能会重演历史,被云常绕了身后一掌劈晕。果然,云常面露胜利的笑容,虚晃一剑,在巧妙地利用灵活的腕力改变剑的走向,逼天隐的后腰紧贴上了石桌的边缘。 此时天隐已经避无可避,只见云常一收剑势,用全力逼迫向前,大概是想一击解决天隐。一剑贴向天隐的左肩,不过当剑尖将至的时候才发现,这竟然是个虚招!云常不见了,或者说云常从天隐的视线中消失了! 此时若是有人来到后院,一定会看到一个少年贴着石桌站着,而一个拿着剑的老人则不知为何站在少年身后的石桌上,正立掌欲劈。带着风声,云常有力的一掌准确地落在能使天隐舒服地睡到明天早上,又不会留下暗伤的地方。 云常原本准备就此收工,跟平常一样把晕倒的天隐送到房间里。但是手上传来的感觉却很是蹊跷,那根本不是手掌击中人的感觉,到好像是被什么软软的东西拦住了一般。定睛一看,原来是天隐不知什么时候将劲装接了开撑了起来,就如一顶小帐篷一般裹住了自己的手掌,并顺势卸去了自己的力道。 “不好!”云常心中暗叹一声,正欲抽手重新来过,就觉得手腕难以动弹,而且这次天隐从自己的视线消失了。接着,发现自己拿着软剑的右手也被劲装裹住了!凭着感觉,不用看也知道天隐就在自己身后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等了半晌,也没什么感觉,云常有些愣了,不禁说道:“你怎么动起手来婆婆妈妈的!” “我赢了!”身后传来一阵欢快的声音,虽然云常很想反驳,但事实就是这次自己的确输了,输得极其突然、莫名其妙,而且十分的出人意料。只有一点事先便可想到的,就是天隐果然还是心慈手软。 不过天隐的确是有变化的,接下来的动作证明云常所料的并不总是准确的。只见天隐像变戏法似的搞出了一捆绳子,连着宽大的衣服将云常捆了个结结实实,而后似乎又不太放心,将云常摁在了地上,把石桌压了上去,再一屁股坐在石桌上。大概天隐觉得这样一来,就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制服这个棘手又可恶的“老管家”了。 “这样会死人的!”此时被双重压制的云常已经憋得老脸通红,“年纪轻轻总要懂些尊老才是!” 不过天隐还是舒舒服服地坐着,全然没有爱惜老人家的意思,只听他慢悠悠地道:“放了你我就惨了,那日你不是叫我有所改变么,如此改正你不满意?” “你为何不把我敲晕?” “为什么要把你敲晕?” “若不完全令敌人失去行动能力,会有很严重的后果的!” “你是我的敌人么?” “现在你都难以下手,当你真正面对敌人时你敢保证能够做出最正确的决定么?难道你从前接受的教训还不够?这一次你还想谁为你的心慈手软而牺牲!”云常狠狠地呵斥着,或许是天隐困得有点狠,云常的底气不是很足。 突然,一双乌溜溜的眸子出现在云常的眼底,带着丝丝笑意,“既是习武,自然不能用些一劳永逸的法子。而且,我不认为这种小把戏就能困住你啊是也不是?”随着最后一个话音落定,天隐也跳至远处。 只听云常大喝一声,身上猛地一震,硬生生地将石桌弹了开,随着石桌落地的巨响,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站了起来,一边拍着身上的尘土与碎裂的绳子,一边大笑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还不错么,竟然能让我如此狼狈,不错!不错!哈哈哈哈哈哈,再来过!” 就见云常脚下暴起,疾速向天隐奔来,天隐倒是曾躲开一头奔驰的野猪,但云常显然不是野猪,因为云常在前突的时候是会随时改变方向的。但这一次天隐却没有一丝一毫避闪的意思,只见银光一闪,云常在天隐身前定了住。原来天隐不知什么时候捡了云常的软剑,若是云常没有停住,离前胸不足寸许的剑尖就会一睹自己心脏的“芳容”了。 “太卑鄙了,怎么可以用如此危险的武器对着一位老人家!”云常很是认真地训斥起了天隐,全然没有认真回想一下“如此危险的武器”就是他这个“老人家”拿出来的!不过云常嘴上说着,招式却没停,探手就抓向天隐的手腕。只要制住手腕,手中的剑再锋利也无济于事了。 显然天隐不会就这样被云常擒住,转身跳开,甩手就是数个突刺,虽然看起来极是像使刀的技法,有些不伦不类,但还是有用的。起码,云常不再敢轻易贴近天隐的身前,转而小心翼翼地与天隐周旋了起来。 “不错嘛,为何今日突然转了性子,肯出手了?”云常一边笑着嘲讽着天隐,一边伺机寻找出手的机会。但天隐如何肯轻易给云常这种破绽,手中有兵器自是占些上风,此时不攻更待何时? 就如天女散花般,天隐一出手就是数个连续的突刺,或许是并不习惯软剑的飘逸,所以天隐并没有用出可能会使剑身发生变化的劈斩。但这样一来,招式的变化便顿减,也就是说云常破解起天隐的招式来更是容易些。 就在云常避开了天隐最后的突刺准备反击之时,发觉天隐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只见其手腕一抖,手中的软剑便十分驯服地随着天隐的心意相动,犹如灵蛇出洞,一道一道地缠向云常,若是稍不注意,受伤就是难以避免的了。 但云常的脸上并没有紧张的神色,反而像师傅看着自己的徒弟般露出满意的神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错!虚实相生,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不错!但想就这样便令我觉得棘手,并不太可能!” 天隐在拼斗中一向不喜欢喋喋不休,战士惜言如金,多言可能毙命!紧抿着双唇,不断地使出变幻莫测的招数,一步步迫向云常。其实天隐也无法解释自己怎么会用软剑,但就像自己会刀法一般,拿起软剑就自然而然地用出了招数,就好像这些招法早已印在了心头一般得心应手。 看着云常在那里不断说这话,还能极其轻松地拆解自己的攻势,天隐心中还是有些急躁的。只不过此时此刻,天隐还没有失去冷静,之所以今天天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天隐想要做一件事,而在做这件事之前,如果能够赢了云常一次,那就好说得多! 第十一章 为何而战 天隐手中有剑,云常手无寸铁,所以天隐占据优势;剑不是刀,天隐最善使的是刀,所以天隐略占优势。饶是场面上天隐在压制云常,却总是无法将优势转为胜利,每每到了紧要关头,云常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天隐有这样的感觉,只要云常愿意,自己便永远无法触及近在眼前的胜利。 为什么?明明场面、武器、气势均是自己占优,但就是没办法胜利?如果云常的实力真的强大到稳稳地吃定自己,为什么还要玩这种猫捉耗子的游戏?天隐常常会在战斗中陷入莫名其妙的胡思乱想之中,而后,忽略身边的场景,忽略身边的人,就像战斗的并不是天隐一般。 “你在想什么?”云常低头闪开飞驰而来的剑尖,问着一脸茫然的天隐,“战斗中难道可以三心二意、一心多用?” 天隐就着剑势横起手肘狠狠顶向云常的心窝,却被云常双手擎住进不得分毫,只能立即分开再觅时机。只见天隐一面左右飘闪,一面道:“我不该获得现在的优势!” “为什么不呢?”云常饶有兴趣地望着天隐,全身放松着,洞门大开,竟像完全不防御一般与天隐聊着天,“手中有兵器自然有助于改变场面,你占优不足为奇!” “你是故意把剑留给我的!”不知为什么,面对漏洞百出的云常天隐就是不敢发动攻击,总觉得此时的云常周身散发出极为凌厉的气势,自己若是轻举妄动,下场一定不会好。 闻言,云常笑了,大笑,“哈哈哈哈哈哈!不错,不错,你还是看出来了!哈哈哈哈哈,这样难道不好么?你很喜欢一面倒的战斗,又或者你很享受毫无还手之力的感觉?不过,我很不习惯过于轻松的对战,那很无趣。” 果然,这个武力深不可测的“老管家”就是在陪着自己玩!一念及此,天隐心中隐隐然有些愤怒,不是气云常看不上自己的实力,而是为在云常面前自己弱小如斯气愤。在天门关,自己是“八大高手”之一,很久很久,不论出自任何原因,无人能撼动自己的位置;在苍云山,十数人束手无策的“老鼠兄”,自己一出手就解决了;在冷水镇,接连几度恶战,自己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吃过亏。为什么,在这个满面沧桑的老人面前,自己就如刚出生的婴儿一般无力、羸弱? 从天隐闪烁的眼神中,云常看到了他翻滚的心绪,一步步缓缓前行。不见云常有任何防御或进攻的意思,就是这样走过来,手无寸铁,但天隐却不由自主地后退着,“为什么,你要退?” 一剑抽出,却没沾到云常,也没能阻止他的脚步,“这样乱挥剑一点用处都没有,不管多锋利的剑,碰不到对方就毫无意义。如果你不能停下来面对,我就不是手无寸铁的,你能明白么?” “不能!”天隐仍然在杂乱无章地出着招式,他说不出自己是怎么了,就是突然间感觉不一样了。之前自己拿到软剑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可以赢,自己是有优势的;刚刚云常几次三番地转危为安令自己心里产生了动摇,发觉目前的境况可说是云常有意为之的;现在云常表面上很是平常地走了过来,但如果与之相对定然会有一种被无形的气势挤压的感觉。可以说,天隐是被迫后退的。 “你是不是觉得有一道无形的墙将你推向后方?”云常停下了,笑了,天隐也停下了,却笑不出来,“你是不是出不了手,尽管你认为这一次自己的心头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你是不是在心里想着,这一切,都是我刻意制造的?” 天隐点点头,迅速劈向云常的一剑也说明“老管家”揣测的不错。 “哈哈哈哈哈哈!坐!”说着云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仰头对着天隐道,“今天你做的不错,接下来,好好地聊一聊吧,哈哈哈哈哈哈!很久没有人能把我捆住了!” “好!”天隐弃了剑,在老管家身前坐了下来,静静地望着云常,眸子中闪烁的困惑与愤怒已将他全部的心事暴露了出来。 “知不知道这些天为什么一直是你空手对着使用武器的我?”见天隐摇着头,云常继续道,“因为你很强!” 闻言,天隐满脸的不可置信地看着云常,“哈?” “就同龄人而言,你很强了,我曾听忠远和逸尘提起过你,他们对于你的体术和身法可是赞不绝口。无论在苍云山,抑或在冷水镇,你都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实力。就事实而言,你很强!”云常微笑地看着天隐,满目的赞许,“但是,不论是否出自你的内心,你的实力已经变为一种傲慢!” 天隐张口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只是翕动着嘴唇。 “你想否认?只要略略回忆一下你过往的战斗历程,不难发现,你在战斗中会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目中无人。如果在战斗中不能谦逊,后果会很严重,所以,为了让你认识到这一点,我必须,也有责任告诉你,你没有你想象中的强大!在真正的强者眼中,蝼蚁再强也仅仅是蝼蚁罢了!” 随着云常地诉说,天隐开始了反思,这是他一贯的优点之一,他不会因为他人稍显刻薄的话而生气,最先的反应,便是自我反省。或许云常早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毫无顾忌、毫不保留地说着自己的想法。 “战斗中,你不够冷静!真正的冷静并不是仅仅避开敌人手中的武器就行,而是能够躲开所有对己不利的情况,无论武器,还是使用武器的人!”云常这话说的是天隐这些天总是被自己从后面打晕,除了第一天之外几乎没有被武器击中过,这说明天隐在战斗时对于武器的注意远甚于对敌人动态的把握,这种情况,简而言之,就是不够冷静。 “为什么,没有一次,你想过或者尝试着去夺下我手中的武器?今天,的确是我有意将武器让给你,你不觉得使用武器总会比空手强上一些么?”云常凝视着天隐,见他略微点着头,不由得心头有些暖意,“在你看来,有无武器的区别在哪里呢?” “似乎没有区别……”天隐说的是实话,的确,在这个剽悍的“老管家”面前,自己是否使用武器并没有决定性的不同,若一定要说哪里不一样了,那就是自己今天没有被敲晕,而且云常又坐下与自己说着话。 “哈哈哈哈哈哈!就是这个,就是这个!你之前都没有想过么,对于真正的战士而言,用什么武器,用不用武器都是一样的,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 “真正的战士很强?”天隐知道这种回答跟没回答没什么两样,但又实在想不出更合适的答案,是以,聊胜于无了。 出乎意料的是,云常竟然没有笑,而是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就是这样,真正的战士很强,你可知道他们为什么强大?或者说,时是否知道一个战士如何成为真正的战士?”这个问题,天隐从来没有认证想过,在他的印象里,不会输的就是真正的战士,或者说不会输就是对强大最好的诠释。 “真正的战士,一定知道自己是为何而战的,或许这听起来很是虚无缥缈,但这是事实。心中有信念,手头就有力量,以后你就会知道拥有信念和茫然的巨大区别了。你,是为了什么而战斗呢?” 云常的问题,其实天隐已经在心头问过自己无数回了,但每次给自己的回答都是“需要去做,所以去做”,或者“也没有更好的了,就这样吧”。都是一些模棱两可,连自己都难以信服的“答案”。 “今天的你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为什么?”尽管天隐没有任何可能战胜云常,但他今天的拼劲儿与专注却给云常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或许天隐今天改变的原因,可以解释天隐是为何而战的。 闻言,天隐的脸一下子红了,小声道:“我今天有事情想请你帮忙……所以,唯有今天,想赢一次” “哦?直说便可,为何一定要赢了才可以呢?”这次换云常好奇了,只见这个老人像个孩子般望着天隐,等着他的回答。 “可能,赢了会好说一些吧。” 云常想了想,“哈哈哈哈哈哈!胜者为王,你若是赢了,自然可以为所欲为,是也不是?嗯,你竟然觉得能赢我,这还真是,勇敢,哈哈哈哈哈!只是即便你赢了,你想我帮的我也是无能为力的!”说着,云常冲着天隐狡黠地眨了眨眼,显得十分顽皮,“你是不是想为‘小吱’求情?” 听到云常突然提到小吱,天隐不禁愣住了,这个老管家怎么什么都知道?莫非那天自己跟老实的说话被他听了去?就算听了去,他怎么猜出来自己今天是为的小吱的事儿? “我耳朵一向比较灵敏,而且老实那鬼叫声想听不见也是很难的。不过呢,身为府中的管家,怎么可能不知道老实在柴房养了一只小老鼠?老实虽然有些时候不那么老实,但总的说来还是很不错的,你觉得我会因为一只老鼠把他撵走?” 天隐红着脸摇摇头,但心中也松了口气。突然,就见云常猛地一起身,提步就向外走去,留下一阵大小声,“哈哈哈哈哈哈!你还真行,为了这种小事就能认真战斗一回,看来我应该叫老实再养些猫猫狗狗什么的,哈哈哈哈哈哈!我今天心情很好,就告诉你吧!” 天隐看着云常迅速离开的背影,等着下文,就听到“今晚吃的是‘香满天’的火腿!” 第十二章 波澜再起 天隐产生变化了,不管是不是因为小吱,总之是与从前不同了。关于这点,云常深有体会,尽管从那一天起,天隐还是从没能赢,但是云常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战斗一次比一次要困难些。倒不是说天隐的武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飞速提高,而是天隐的斗志与集中力一天比一天上升。 这种变化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云常越来越难以轻轻松松地将天隐击晕了,所以偶尔,天隐也可以自然地进入梦乡了。天隐很喜欢做梦,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因为在梦中,自己可以做到任何想做的事;在梦中,可以见到任何想见的人;在梦中,永远有美丽的景色、舒畅的心情,以及若有若无的幸福感。还有一点,当黑夜的梦醒来时,新的一天就到了。新的一天,总是值得期待的,只是这一天将要发生的事,是否会是天隐心中希冀的呢? 早餐过后,去书房读书,始终是天隐觉得很奢侈、很难得的事情,在云府,这确实自然而然的生活。推门而入,书的馨香、墨的芬芳总会令天隐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只是眼前的一个熟悉的背影,在堆满书籍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突兀。 “这段时间你看了不少书么。”来者竟然是云不羁,这些天他不是一直对自己不闻不问,由得自己在这里恣意而为。今天他竟然来找自己,天隐心头突觉不妙,云不羁不会是来考究自己这段时间读书的心得吧? 天行有常,换一种说法就是往往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天总是不遂人愿的。只见云不羁转过身来看着仍在门口的天隐,缓缓地道:“今日有空,论论如何?好孙儿,该不会忘了我之前说的话了吧?” 天隐情知这次躲不过了,只能硬着头皮过来坐了,静静地等着云不羁出题,直觉后背冷汗不住地流。这段时间,天隐的确读了很多书,涉猎不可不说宽广,但过广往往难以专精一点。简而言之,天隐心头的浆糊远远多于智慧,是以他不敢去找云不羁,怕的是漏了怯,更怕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爷爷”对自己失望。 “嗬嗬,这些天还是看了些书么”云不羁随手从几案上乱糟糟堆在一起的“书山”中抽了一本,也不管已然很不好意思的天隐脸红的想烧红的炭一般,散了一下书的扉页,继续道:“《盐铁论》,不错,看到哪里了?” “《救匮》篇,文景之际,建元之始,大臣尚有争引守正之义。自此之后,多承意纵欲,少敢直言面议而正刺,因公而徇私……廉耻陵迟而争于利矣,故良田广宅,民无所之。不耻为利者满朝市,列田畜者弥郡国,横暴掣顿,大弟巨舍之旁,道路且不通,此固难医而不可为工。” 闻言,云不羁满意地点着头,显然很赞赏天隐的识记之能,“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简而言之就是,当官的多是寡廉鲜耻之辈、见利忘义之徒,结果就是民无所依、民不聊生。”天隐越说语气越加急促,渐渐竟有些愤怒,“《贤良》篇中有言‘今吏道杂而不选,富者以财贾官,勇者以死射功’,换言之便是忽视了对官吏德才的选拔与考核,这无疑是‘予狂夫利剑,使其擅杀生之柄,专万民之命’!” “嗯,当如何改之?”云不羁倒是没有任何反应,许是宦海浮沉多年已看得很通透了吧,自是不会像天隐一般愤慨、激动。 “我觉得当从选吏之法开始改革”,天隐思考良久,继续道:“如此即可治本!” 云不羁看着很是认真的天隐,轻轻地笑了,道:“官是谁选的?” 一语中的,天隐直接没了话说,原本以为自己想的是根本之道,可是云不羁的问题一针见血,官既然是官选出来的,那就没理由不是官官相护,若是选官之人无德,被选之人大概也多是奸佞之辈吧? “若是以民择吏,或许可有所改善?”天隐试探地问着。 “民,如何择吏?我且问你,官吏之害,你可曾感同身受?或者说,你是否亲身经历过?”闻言,天隐想了想,摇了摇头,从自己记事起至今并没遇到过任何官吏不仁、为祸百姓的事情。 “那就是了,若是让你去选官,你如何去选?而且,既然本地官吏从未与你有害,又为何要选?”云不羁不断地问着,这应该是他的一大特点,从没有直接的答案,只是一环连着一环的问题,“仅凭《盐铁论》是否可以依据解决千百年来已成痼疾的吏治之祸?” 的确,《盐铁论》并非吏治方面的专著,以此为凭据大谈如何整顿、如何改革,确实有些南辕北辙之感。不过从云不羁的话中,天隐还是得到了一些启发,“据我所知,苍州的大小官吏这些年来并没有如其他地方一般鱼肉乡里、为非作歹,不知为何独独苍州如此?莫非苍州的吏治之法独步大兴?” “哈哈哈哈哈!这才是你该问的,真正聪明的人,不在于给出正确的答案,而是问出正确的问题!哈哈哈哈哈哈!”云不羁心情大好,毕竟自己的好孙儿走在成为聪明人的路上,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那在你看来苍州的官员与他处有何不同呢?” 或许是天隐太过年轻,他真的没有看出来有什么不同,而且以他的见识,既没遇到很好的官,也没见过极差的吏,一切都是刚刚好地维系着一个微妙的平衡。在这种平衡中,苍州的百姓可以说是全大兴最幸福的了。 “既然没什么不同,为什么结果却大大不同?” “为什么?”天隐不禁脱口问出这个傻傻的问题,显然,云不羁是不会给他直接的答案的。只见云不羁轻轻放下《盐铁论》,背手离开,只留下一句“多看看道家经典,或许会有些心得!” 从云不羁的声音中,完全听不出他对自己是失望还是满意。说来奇怪,虽然天隐心底里并不想承认这个状行无方,偶尔还奇奇怪怪的老人是自己的爷爷。但是,长久孤独的冰寒,使他有些享受这种温暖的亲情。所以,他不想因为自己而使云不羁不快。 云不羁此时的心情,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天隐知道的,只是自己的心绪很是复杂,有叹服、有豁然开朗,有不甘、有茅塞顿开。他突然发现,有些事情,就如江中之月,千江水有千江月,所遇之人不同,得到的结果就不同。因为苍州的刺史是云不羁,所以苍州就显得与众不同,如果云不羁去了其他的地方,那或许其他地方就是苍州了吧? 天隐立刻就将自己丢进了知识的浪涛之中,使自己不再无知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积累、不断修习。正因为天隐专注于此,所以天隐并没意识到这次与云不羁不算论书的论书,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影响。直到十四年后,天隐站在真正的高度上,面对着彼时曾思考过的问题时,竟发现一切都是迎刃而解的! 看起书来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上午便过去了;不管下午是不是能免于被敲晕的命运,转瞬间就是晚上了。当然,云常心情好的时候,是会提前告诉天隐晚上有什么好吃的,但就吃饭速度而言,天隐仅仅是知道了而已。 痛快的生活总是过得很快,两个月就这样不知不觉地随着岁月的长河奔流远去。这两个月对于天隐而言,就如经历了两年一般。此时的天隐发生的巨大的改变,身体硬朗挺拔了许多,皮肤变得有些黝黑;原本就已不再稚嫩的面庞,更是配上了一双闪动着睿智光芒的眸子。天隐,不再是个孩子了,虽然就年龄而言依然年轻,却真真切切的成熟了。 成熟不在于身体,而在于内心。这两个月天隐唯一不曾停下的就是思考,关于自己何去何从的思考。今天,是应该有一个结果了,所以当云常告诉老爷要天隐去书房的时候,天隐也刚刚好要去找云不羁。 “两个月了”云不羁似有所感地叹息着,看向天隐的目光中充满了慈爱,“你应该有些事情跟我说吧?” 天隐踌躇了,他并不知道此时告诉这个老人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太残忍了,但有些话必须要说,“我想离开!” 出奇地,云不羁并没有任何意外,只听他平静地道:“需要什么,就告诉老常,他会将一切办妥的。” 云不羁没有意外,所以天隐觉得意外了,他抬眼小心地看着云不羁,道:“我想去找找村里的人,也想去找找雪儿。如果可以,我想回天门关看看。” “会有机会的,准备什么时候出发?苍州的冬天可不好过,明年开春回暖的时节,最适合巡游天下了”云不羁又一次以其标志性的狡黠目光看着天隐,道:“自北向南,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的!” 向南?难道云不羁知道银狐寻伴的事情?天隐看着眼前微笑的老人,越来越觉得围绕在云不羁身边的谜团浓厚得难以看透了。一定要在什么时候,把一切都问出来! 可惜,云不羁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出天隐心中想的是什么,“有朝一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现在只有一件事需要你知道,我未来的孙媳妇已经在路上了,明天下午就到了!” “哈?”虽然已经相处了两个月,但天隐还是很难适应云不羁天马行空的思路。 云不羁再不解释,起身向门外走去,“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十三章 孙儿媳妇 云不羁说“我未来的孙儿媳妇已经在路上了,明天下午就会到”,天隐是云不羁的孙儿,所以明天下午,他的“媳妇”就到了。显然这是云不羁暗中出的“黑手”,闻听此事天隐也说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有其他心绪,总之很烦乱。也有一些惊讶,天隐怎么也没想到云不羁竟然手快如斯,自己连反应与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心中苦笑三声,该来的总会来,面对还是退避,此时的天隐心头已没有任何困惑。生活总会继续,明天下午就能知道想知道的事情、见到应该去见的人。一念及此,天隐心头还是有些颤动,如果下午不够小心,而云常心情又不够好,那明天下午能不能起来床就不好说了。 下午,事实证明云常的心情是不会影响天隐的作息的,因为云常去了忙碌接待的事情,所以配天隐习武的,只有后院的石桌和大大小小的石锁、各色长短兵器。在天隐心中,最喜欢的、最顺手的自然是刀。 拣了一柄刀,掂掂重量还算趁手。微风起,迎着风势手震一个刀花,行云流水、出神入化、驾轻就熟,这套飘逸俊雅的刀法自然就是天隐曾在秦府花园舞过的。一切都不同了,地点不同,景色不同,连人都不同了。不知为什么,虽然动作还算娴熟,但整体的感觉却差了许多,或许是手中拿的,只是一柄精钢打制的刀,仅仅是刀而已。 那柄银色的“破刀”呢?关于那天冷水江边发生的事,天隐还保有模模糊糊的记忆。在自己清醒过来,看到刘大彪毫无生气地躺在地上、阿鱼不知所踪时,一种久违的、熟悉的愤怒突然涌向心头,而后不知为何,自己开始呼唤起那柄神秘的“破刀”。刀随心现,一柄不世利刃,银色的战刀,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手中。与万俟虎、与黑刀对峙,未见下风,只是沈大小姐的香囊凌空飞出,乱了心神,否则可能就会是另外一种结果了吧? 想到此处,天隐不禁笑着摇摇头,另外一种结果,或许并不是自己期待的吧?只是,那柄刀去了哪里,当自己再次呼唤时,还会不会依约出现?如果银色的战刀是银狐所化,银狐在自己心中,那是不是意味着刀在自己的心中? “这,大抵是不可能的吧。”在心中轻轻地说着,带着小小的期望,可是除了手中精钢刀微微颤动,并没有其他的变化。 苍州的初冬,已有些冷,但还是有些秋末的丝丝暖意,天隐在想何时会再下雪呢?天隐喜欢下雪的日子,可以出去打雪仗、堆雪人,也可以踩着洁白纯净的雪,听着“咯吱咯吱”的声音。下雪最好了,一个有雪的日子意味着天地都属于孩子的,虽然此时的天隐已算不得孩子了。抬头望了望天边云朵娇艳的面颊,明天还会是晴朗的日子,转身离开,留一方寂静天地给默默守候与此的石桌、石锁,它们或许也需要休息吧。 几步走向柴房,倒不是因为几次三番地住柴房对其有感情,而是天隐突然想去看看小吱。小吱在老管家云常的默许下被老实抚养,不知是幸事抑或不是。其实天隐不是很理解云常的做法的,既然夺走了小吱的“家鼠”,为何还是将生存的希望留了给它?或许是因为耗子不是人,不会难过、不会悲哀、不会恨? “少、少爷?您怎么来这里了?”一个黝黑的身影出现在天隐面前,结结巴巴地说,“少爷,您、您,想、想……” 的确在大户人家,大人们是不会亲自去柴房这种地方的,除非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发生,所以老实被吓到也就不足为奇了。天隐看老实紧张十分的样子很是有趣,但又怕吓坏他,轻轻一笑,道:“别担心,我来看看小吱。” 闻言,老实双肩一松,刚忙说:“小吱很好,少爷请里边来。”说着赶紧打开柴房的门扉将天隐迎了进去。 云府的柴房一样是质朴的,地方不大不下,四周整齐地码着柴垛,靠近墙角的地方有一张铺着粗麻布的床,想必那就是老实休息的地方了。若仅仅看这些,这就是一间普通的柴房,可是老实住的柴房并不普通,甚至很有意思。在床边的墙上,挂着许许多多花花绿绿的纸和绢,仔细一看,上面还秘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而那花花绿绿的其实不是纯粹的纸,而是封面,两个有力的大字道出了它们的身份——“邸报”! 老实怎么拿只有云府主人才能阅览的邸报做墙纸?天隐好奇地看着老实,老实低着头喏喏地说:“这些都是老爷给的,做火引子很好用,有一些看着挺好的,俺、俺就留了下来挂墙上。”哈哈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天隐在心中大笑着,看来自己这个“爷爷”惊人之举还真是不少啊,至少自己从没听说有谁会拿邸报当火引子! “吱——吱吱吱!吱吱”几声吱吱的叫声打破了天隐的思索,回头循声一看,就见老实手中提着一个木头搭建的小笼子,里面欢快地叫着的,不是小吱又会是谁?看小吱翕动的胡子,不断眨着它的小眼睛,挥着小爪子,想来一定是认出了自己。哈哈哈哈哈,看来这小耗子还真的是有灵性! “云管家知道小吱”,天隐突然蹦出的这句话吓了老实一大跳。就见老实赶紧将小吱连着笼子护在胸前,警惕地看着天隐,似是认为天隐“出卖”了自己和小吱,见状天隐赶忙道:“他不会赶小吱走的。” 老实听天隐如此说,不禁松了口气,看了看怀中不明就里正好奇地四处张望的小吱,不住地感谢着天隐,看来是认为天隐在云常面前替小吱说话了。 离开柴房的时候,天隐心中是无比舒坦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告诉老实云常之前说的话,就是觉得这样做了,老实和小吱都能好过些吧?老实,很像阿鱼的老实,小吱,很有灵性的小吱,天隐不想伤害他们。 天隐自认为做了很好的事,所以他是在微笑中进入梦乡的,只不知晚间的皓月,是否会祝福一个心地善良的少年?少年当然不知道,他此时的善良在不远的将来帮了自己,或者说那时已不是小耗子的小吱大大地显了回神通! 大兴天德五年十一月六日,对于天隐而言是个不那么平常的日子。这天下午,他第一次穿上了从未见过的华美的衣饰,被云不羁叫去了客厅,云常则在大门口候着。看这阵势,就知道云不羁所说的“孙儿媳妇”到了。 果然,未时刚过,一大一小两顶轿子就停在了云府的门前。云常赶忙迎上前去,只见一个眼神锐利两鬓斑白的壮年男子下了轿,对着云常点了点头,道:“应云大人要求,我带着小女前来拜访。” “老爷和少爷就在客厅,沈员外请。”云常说着做了个迎接的手势,不过沈员外倒是没有急着去见云不羁,而是走到小轿子旁说了些什么,而后从中走下一人。 一眼看去,当真是惊为天人,明眸皓齿胜雪的肌肤,柳叶弯眉娉娉婷婷,配上精心剪裁的衣裳,真真是一颦一笑皆是不可方物!就见这个娇美的人儿在沈员外身侧,随着云常进了去,想必这就是云不羁给天隐找的媳妇吧,不得不承认云不羁的眼光还算不错。 “哈哈哈哈哈,入金,多日不见,想必还是日进斗金、蒸蒸日上吧?哈哈哈哈哈!”云不羁自客厅出来迎接沈员外,在他身旁的自然就是孙儿云天隐了。 众人落座,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云不羁与沈员外分坐两旁,天隐和“媳妇”坐在一侧。看着这位云不羁安排的“媳妇”,天隐心中不禁痛叫不已,这不就是那个刁蛮的令人头痛不已的沈大小姐么?虽说美则美矣,但自己年纪轻轻,可不想做这“花下亡魂”! 是以天隐心中笃定,只要沈大小姐不开口自己绝不说话,要是能就这么含混过去定然是很不错的。天隐自然不知道,沈大小姐心中跟自己想得一般无二,所以两个人就在莫名其妙的默契下双双缄默不语。 看着沈大小姐冷若冰霜的俏脸,天隐就知道这个丫头是没认出自己来,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她认出了自己,大概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明知不敌的人还是不惹为妙,天隐突然觉得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对自己而言也是一种享受,毕竟如沈大小姐这等娇美之人并不常见。 只可惜那两位相谈甚欢的家长们忒也不解风情,只见云不羁满含深意地道:“入金,我看咱们说话,孩子们呆着也是无聊,不如让他们去外面走一走可好?”沈员外又怎么会不知道云不羁的意思,而且看宝贝女儿也没有转身就走,觉得有戏,连连点着头。 而后,在天隐反对挣扎之前,就与沈大小姐一道,被笑眯眯的云常请了出去。天隐明显地感觉到云常在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一瞬间塞了什么在自己的袍袖里,看他“不怀好意”的眼神,天隐也大致知道是什么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心中长叹一声“风萧萧兮易水寒”,在云不羁与沈员外点头示意下,天隐就和沈大小姐齐齐出了去。只不知,天隐这一去兮能否平安归来?须知,在天隐心中沈大小姐当真是猛于虎也! 第十四章 不是孙子 身在雌虎之侧,天隐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是觉得看着老管家温暖的眼神无法说出拒绝的话。而且,想想数月之前,刘大彪和阿鱼仍然在自己身边,自己拥有了真正的兄弟。可是为何,为何如此短暂,一切都变了? 这段时间,天隐始终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样的心情,悲伤、心痛、愧悔?似乎都有一些,似乎又不同,不止一次,天隐问着自己,如果……是否……,一次又一次。每一次的答案都是相同的,切实发生的事是为历史,往昔的历史是不容假设的。天隐其实很清楚地知道,有些事是无法弥补的,有些错误,是无法挽回的。 云常说的没有错,但就因为正确,天隐更觉得心中难过。天隐不知道该做什么,突然之间,身边再也没有熟悉的人了,只有将要熟悉的人;突然之间,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只有云不羁和云常要求他去做的;突然之间,觉得眼前没有方向,只有脚下的厚实感仍在告诉自己,这条路,还有前方! 所以天隐走着,很吃力地走着,很用力地压抑着,在爆发之前忍耐着。现在,沈大小姐就在自己的身边,可以说熟悉曾经的自己的人,离现在的自己最近的人,就是她了。当这个与自己有过一段际遇的人儿出现,尽管面色阴沉,纵然沉默不语,虽然没有认出自己,但天隐还是打从心底高兴的。 胡思乱想了这许多,其实是不当事的,因为天隐接下来的“艰巨任务”还完全没有眉目呢。天隐打过土匪,拒过强敌,拼过性命,唯独没有跟女孩子去过集市。在云府门口磨蹭许久,不知该怎么做,天隐略略低着头看着忙忙碌碌的蚂蚁,沈大小姐则是一双妙目望着天,眸子中闪动着天和云的颜色,倒是不着急。看着少爷和未来的“少爷媳妇”如此尴尬,云常是忍不得了。 “少爷,您看要不要我去备辆车,或是派人陪同?”云常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睛暗示着天隐。 天隐的反应一向敏捷,立刻明白了云常的提点,感激地一笑,对着身边望天的人儿道:“山路虽有些陡,但下山还是不费气力的,而且沿途之景也有可取之处的,若是、若是大小姐愿意,我们一道步行如何?”沈大小姐略微点了下头,算是同意了,开步向前走去。这两个各怀心事的人总算是走出了第一步,看得云常一面捋着稀松的山羊胡,一面开怀大笑,目送着天隐远去。 云城是依山而建的,云府则在半山腰,山路早在数十年前就拓宽夯实,走起来并没有想象中劳累。看着前面径自走着的沈大小姐,当真是个娇俏的仙子,只是走起路来怎么像是在怄气呢,莫非这朴实的山路也惹到了这个丫头?想想在冷水镇的相遇,天隐觉得沈大小姐还真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感觉,起码走起路来并不像寻常人家的女儿那般扭扭妮妮,也少了些娉娉婷婷,倒是多了点英气。 “果然是个‘凶悍’的丫头呢”,天隐心中如是想着,也不禁笑了。可惜,笑得太开心没注意沈大小姐,不知这位“凶悍的丫头”何时回了头,瞪着一脸傻笑的天隐道:“你在想什么,干嘛笑得那么恶心?” 自己怎么就笑得恶心了?天隐突然觉得很冤枉,可是也明白跟这位大小姐是没办法讲道理的,实话实说反而更好,“我只是觉得你……跟一般大户人家的千金不太一样。” 闻言,沈大小姐盯着天隐看了一会儿,似乎确定了天隐没有讽刺的意思,俏鼻一扬,用出谷黄莺般的声音道:“嗯,你跟一般的孙子也不太一样,笑得恶心!” 呼!这股浓烈的讽刺味道呛得天隐一个趔趄,刚刚自己是笑得恶心,现在自己立刻就成了一个“笑得恶心的孙子”了。无辜的眼神直接被沈大小姐的背影无视了,天隐只能搔搔头发,默默地跟着走方是上策。 走着走着,天隐心中咯噔一下,“坏了!”自己自打来了云府就没出去过,集市在哪里都不知道啊,这不是明摆着要自己出糗么,哎呀呀,就知道听云不羁的不会有什么好事。这时天隐想到自己临出门前云常塞了一包东西在袖子里,偷瞄一下前方,见沈大小姐没有回头的意思,赶忙展开袖口,一看,好家伙,天隐差点没感动得“涕泪横流”。 这包东西最上面就是一份手绘的地图,云城的地图,将云城所有大小集市、有趣的店家、天南海北的摊铺都标注的一清二楚,这根本就是为天隐特制的!再看地图的左边,有一列列蝇头小楷,细细一读,此乃神仙妙文啊! 看笔迹就知道是云不羁的手笔,写的竟然是跟女孩儿去集市该去哪里、做什么!连神态动作用语都一一举出,不得不令天隐哭笑不得,云不羁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啊,怎么还有闲心做这等事情?嗯,现在正有用,嗯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天隐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胸有成竹的笑容,或许在沈大小姐的眼中,任然归属于“恶心”一类吧? 快步赶上,肩并肩走向云城最大的集市——百宝地,按照云不羁的说法是“此处好东西甚多,尤其灵巧之饰物,若想搏芳容一笑,此地最相宜!”而且,地图上在百宝地的西北角落有特殊的标记,云不羁对之却没有详细的说明,只是注明“必去”。 沈大小姐第一次来云城,并不熟悉路,但又不想在眼前这个“笑得恶心的孙子”面前漏了怯,只得一声不吭地跟着,天隐知道沈大小姐想的什么,不禁好奇,如果她知道自己就是那时的万俟天隐,会作何感想,如果她发现送给自己的香囊此时静静地躺在自己的怀中,会不会态度荏苒这么恶劣呢? 女人心,海底针,至少天隐太年轻了,还不足以看出沈大小姐心中在想什么。猜不出来就只能问了,“我们去百宝地如何?” 闻言,沈大小姐看向天隐,秀眉微皱,问道:“百宝地?” “云城最大的集市,好东西甚多,尤其灵巧之饰物!”天隐眉飞色舞地说着,其实不过照本宣科而已,但还是觉得有种露脸的感觉,心情大好。 不过沈大小姐并没有想象中的反应,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饰物有什么好看的?” “呃……呃,女孩子,一般来说都会喜欢这类东西吧?”天隐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不过想来沈大小姐生在冷水镇有名的富户沈家,应当什么名贵饰物都见过了吧?失策失策,只能搪塞过去了。 “想用区区廉价的饰品就讨我的欢心?你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啊,难道所有的孙子都是一个德行的?”沈大小姐没有发火,却比发火还有些怕人,最重要的是天隐还不知道她为什么处处跟自己过不去,总是出言相讥,“饶是贵重的物什,怕也是用的民脂民膏吧?” 虽然大兴上下十官九贪,但天隐的用度绝非搜刮的民脂民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云府的生活并不比云城的百姓好很多,而且百姓欣欣向荣的气息也说明——他们在过着舒服的生活,既然生活很舒适,自然不会是重压之下的状态。 一念及此,天隐道:“我的钱没有血腥味!” “噢?那你的钱可是你自己赚来的?”沈大小姐柳叶弯眉竖了起来,美则美矣,确是有点怕人,“你不过是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孙子而已,我都看到了,你身上的钱是那个老管家塞给你的吧?你有凭自己的劳动赚到过一文钱么?你听着,云大人是个好官,他的钱或许不是压榨而来,但你不是云大人,懂么?” 言下之意便是天隐这个云不羁的孙儿不过是尸位素餐的寄生虫,天隐真真觉得有些气闷。自己原本是有多年积攒的饷银的,只是现在用不得从前的身份,所以权宜之下只能如此,况且这也是云常塞给自己的,怎么会被沈大小姐说得如此不堪?身为沈家千金,难道这个丫头的用度都是自己赚的?显然,沈员外与云不羁的关系是极好的,想来沈家的生意不会没有云不羁明里暗里的照顾的,为何沈大小姐会对官员有着近乎极端的痛恨呢? “不是我赚来的又如何?” “不如何,这只能说明没有云大人,你什么都不是!懂么,你除了是云大人的孙子,什么都不是!你知不知道若不是我爹爹要我来,我是绝对绝对不会见你的!你也趁早死了那条心吧,我绝对不会嫁给你!” 天隐突然觉得自己被云不羁狠狠地坑了,自己怎么就得来受这窝囊气呢?被沈大小姐一口一个“孙子”地叫着,天隐直觉怒火中生,不觉间握紧了拳头,抿着嘴狠狠地瞪着沈大小姐。 沈大小姐倒不示弱,扬着下巴挺着胸膛回瞪着天隐,道:“你要干什么!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哼,不过如此,没有涵养的孙子!” “我不是孙子!我虽然生活在云府,但我能养活自己!我能自己赚出需要的用度!”天隐大吼着,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的话使得他七窍生烟,情急之下也没多想就喊出口了。沈大小姐看着气急败坏的天隐,笑了,道:“好啊,就如你所说,证明给我看啊。你能做到,我就向你道歉;你要是做好,我也可以考虑嫁给你,就怕你没那个能耐!” “走着瞧!”哼了一声,天隐头也不回地走向“百宝地”…… 第十五章 以钱生钱 天隐是有些生气了,埋着头在前方默默地走着,不再看沈大小姐。这倒并非天隐不肯回回头,而是火发出去了,心中却不是那么有底,毕竟从没有真正去赚过钱,自小的孤儿生活,而后又到了天门关,可以说天隐连花钱的感觉都是很生疏的。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此时云常专门为天隐准备的大袖口衣服派上了用场,双臂一收,袖子一挡,从旁看来天隐就是在思索。实际上呢,天隐是在偷偷地看着云不羁手书的“逛街秘籍”。既然说过要去“百宝地”,其他地方就不用细看了,略略一扫,天隐就找到了位于云城中心偏西的“百宝地”。一面看,一面点着头,天隐心头大概有了计较。双袖一收,背着手,仍然不去理会跟在后面的沈大小姐,昂昂然走了前去。[] 云城本就是从军事要塞发展过来的,直到现在依然保留了从前作为后备物资调度中枢的功能,所以各方道路极是宽敞,说是四通八达毫不为过。下了山没多远,就看到了滚滚人潮,显然,潮水的前方,就是今天决定天隐是否为“笑得恶心的孙子”的所在——“百宝地”。 待到近前,才发现百宝地比想象中要大得多,蔓延向远方的矮墙围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城中之城”,这里原本是云城还是一个小型要塞时的军营所在地,即便现今云城扩建至如斯规模,曾经的痕迹仍然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只不过,熙熙攘攘的商旅,取代了整装待发的军队;热闹的朝气与往来人群脸上的幸福感,取代了肃杀、血腥、悲凉。 真的有些不可思议,明明是同一个地方,为何给人的感觉却是两个极端?天隐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不同的人,会带来不同的气息。天隐喜不喜欢如此蓬勃的气息尚不好说,但他确确实实不喜欢“百宝地”周围若有若无的铜臭味道。这里面,会是怎样的景象呢? 几分好奇、几分期待、几分无奈,此时只有复杂纷繁的心绪伴着天隐吧?毕竟,期待那位横眉竖眼、莫名其妙的大小姐很温柔地陪在身侧,是一件很不切实际的事情。虽然,来这里,本该为天隐和沈大小姐更进一步,发挥些作用的,不得不说,可惜,可惜。 “这里就是百宝地了”,天隐回头对着沈大小姐说着,“进了大门右手边就有大量的珠宝饰品店铺,嗯,还有各色衣裳、脂粉……” “我说过了,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沈大小姐很不客气地打断了天隐的话,只见这位娇俏的丫头双手叉着腰,一副挑衅的神情望着天隐,“之前你说的话,你不会忘了吧?这里可以说是商人的圣地了,你是不是给本大小姐露一手,笑的猥琐的孙子?” 又是这种很难听的称谓,天隐不由得苦笑一下,搔搔头道:“好啊,你想我怎么露一手,笑起来不知什么样子的大小姐?” “赚出今天在这里的用度,能做到么?” “今天需要用到多少呢?” 闻言,沈大小姐白了天隐一眼,道:“我怎知道!” 看来对着这个丫头真是很难讲理,天隐双手一摊,无奈地道:“那就是说,多多益善咯?” “嗯,孺子可教,就是这个意思!”沈大小姐竟然还毫无所觉地点了点头,气得天隐差点没翻白眼。 “很好!”泥人尚有三分土性,更何况当了五年军人的天隐?此时的他被沈大小姐激得当真有些怒火冲心,只见他麻利地从袖口取出云城头塞给他的钱,一串铜钱。沈大小姐看到这串铜钱面露惊讶,或许是没想到这个可恶的“孙子”的零花居然如此寒酸吧,毕竟寻常的大户人家少说也会派给一锭元宝的。 数了数,一共两百一十五文,很奇怪的数字,奇怪到沈大小姐听了数字之后愣住了,一时没回过神。直到天隐伸手在她美丽的眼前晃了晃,才嗯了一声,天隐没有问她为何反应怪怪的,只是自顾自地说着,“这就是本钱了,多多益善,多多益善……” “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嘛”,天隐转身向着右侧走去,边走边道:“你看着就是了。” 天隐要怎样赚钱呢,想知道答案就不得不了解一下百宝地的构造。先前说过,百宝地是由曾经的军营改造而来,所以布局很是规整,总共分为九大部分。中心处是云城最大、大兴三大竞投行之一的珍善堂,据说天地之间的珍奇异物没有这里见不到的,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在这里买到。不过,按照云不羁的说法,这里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光鲜,有些“不干净”,所以天隐完全没有进去这座富丽堂皇的八边造型、三层高的楼阁的念头了,因为他是来赚钱而非花钱的。 再说天隐现在的地方,就在百宝地的正门附近,主要是许许多多各色售卖手工艺品的摊铺,这些东西有精巧古怪的,也有粗糙难看的,指甲大小的小玩意有之,一人多高藤条编制的小楼也有,玲琅满目,或许对于其他人而言很有吸引力,但在天隐眼中,这里并不能算是赚钱的好地方,毕竟自己空有一点点本金,并没有存货。 从这里向左还是向右是截然不同的,左侧是嘈杂的所在,有卖艺的、算命的、乞讨的,还有最能聚集市井无赖的地方——赌坊,所以若是溜达,这里实在不怎么好,天隐仅从衣着上看就不用去想道那里卖艺赚捧场了,虽然天隐的武艺身法相当有卖相。 不过从此一路向上却是个好地方,天南海北各处小吃,大到如白宝堂般百年老号,小至挑着担子卖些小吃的,一应俱全,此处区域靠南处云不羁做了标示,却没有任何解释,天隐觉得有机会就去看看,毕竟是要路过的。因为这里再向北走,也就是百宝地的西北角,便是云不羁注明“必去”的地方,所以天隐没有理由不去看看。 百宝地正北方、珍善堂后面,则是买卖各种珍禽异兽、花鸟鱼虫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斗兽场,手气好的话在这里还是能够赢得不菲的银钱的。从这里向东走,也就是百宝地的东北角,曾经是军营马厩和武库的所在,现在则是出售不明来路的兵器、护具、坐骑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斗武场是一定少不了的,跟斗兽场相同,手气好就有钱赢,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在斗武场没钱的话可以自己上,赢了,有抽成,输了,或许自己就成了“抽成”。 顺着这里向回走,就要高雅很多,可以说多数来此的文人骚客都会聚集于此,若论珍玩、善本、器乐,百宝地在大兴的名号可是响得很。此处与天隐先前提到的有售珠宝饰品的地方是相通的,两处之间还有一片乱糟糟的地方,一般人会叫这里“钓鱼台”。但来这里的人并非为了鱼而来,这里除了大大小小的石头,就还是石头,这种石头便是玉的原石。 当然,说是这样说,石头里面有没有玉谁也说不准,全是凭眼力和运气。或许大价钱买来的就是顽石一块,或许没人要的烂石头却有美心。天南海北的“钓鱼客”在此欢喜忧愁,百态人生,疯狂、理智、相机而动,或许只有这里才有一丝战场的气味。 百宝地大致的情况便是如此,天隐该如何用二百一十五文铜钱赚更多的钱呢?其实凭天隐过人的眼力和耳力,去赌坊赌赌骰子当是十拿九稳的,或者以天隐强于常人的体术身法去斗武场,赚个盆满钵满也不成问题。 天隐会如何选择,沈大小姐不知道,或许连他本人也不知道,只是先走走,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对于天隐而言,前方,总是会有希望的,而且他隐隐地觉得前方会有些事情发生,当然,并非不利的那种。 “你在想什么?”沈大小姐见天隐久久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不禁有些好奇,其实她打从心底里不相信想这种从小养尊处优、衣食无忧的官家子弟会有什么真本事。自己出于恶劣的心情气气他,没想到他竟然当真了,反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这使得沈大小姐不得不对其有了新的认识,至少这个“笑得恶心的孙子”人品还不坏。 “我在想怎么赚钱啊!” “你不是说‘叫我看着就是了’么,那现在在想什么,你刚刚不会再糊弄我把?”想到自己可能被天隐蒙了,沈大小姐才消掉的火气又上来了,掐着腰,美目一瞪就要发作。 可惜,天隐“不解风情”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就在沈大小姐将火没火的时候,说话了,“不去走走,难道叫我纸上谈兵?你既然是沈家的千金,自然应该知道空有本金是无法赚钱的,总是需要货物做媒介的,是也不是?”被天隐这一问,沈大小姐还真没词儿了,只得一言不发地跟着了。 “哎呀呀,可恶、可恶,这个混蛋真气人!”沈大小姐心中不断地臭骂着,不过天隐倒是面带舒爽的笑容,走得四平八稳,只不知,走到最后,他是否还能笑得出来? 第十六章 钓鱼天隐 有是无语的路,笔直,穿过重重的人群,天隐在前,沈大小姐望着这个还不算高大的背影,若有所思。为什么,这个背影看起来很熟悉?这个“孙子”的一举一动,包括自己为了气气他说“看起来很恶心”的笑容,都很像一个人。虽然,那个人应该还会有可能再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虽然,那个人与面前的人名字都叫做“天隐”,但沈大小姐不断在心中告诉自己,眼前之人并非心中之人。 所以,怦怦跳动的心,繁杂纷乱的思绪,都归结于这个“孙子”太过气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看着他出丑,而后狠狠地羞辱一番,最后大笑三声,扬长而去。这一幕,想一想就很兴奋,所以沈大小姐的美目中浮现出了无比期待的神情。尽管走在前方的天隐看不到,但还是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噤。[] 只见天隐来到了一爿衣裳铺前,东瞧西看,进了一间门面甚是寒酸的旧衣铺。不多时,门开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沈大小姐飞来,下意识地伸手一接,发现是个轻飘飘的包裹。“我的衣服在里面,别丢了”,同样的声音,却出自一个有些陌生的口,粗布衣裳,淡黄草鞋,还裹了一个苍州常见的头巾,看起来与寻常农家无异。不过,那眉眼神情,身形动作,的的确确是天隐,“你干嘛穿成这个样子啊?”沈大小姐到底是很能忍住,赚钱也不用换身衣服吧,难道天隐准备去那边卖艺去? “如果想在这里赚钱,少爷比平常人会吃亏”,说着,只听哗啦哗啦的声响,天隐晃着手中串成一串的铜钱道:“这身衣服倒是划算,一共才三文钱,所以我现在还有二百一十二文。” 天隐微笑着后退,一转身,发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人影,凭着多年练就的敏捷身法,天隐立刻避了开,站在了沈大小姐的身旁。不成想,这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抢了别人的路,只是径直走了过去,身后还跟了两个小厮模样的痞子。 “琳儿,这么巧啊,你也来这百宝地逛?”这人竟然认识沈大小姐,这着实令天隐吃惊不小,但想想沈家的千金有些交际,也不足为奇,就见这人把手一伸,想要扫开沈大小姐身边的天隐。天隐知道这人并非练家子,只是下盘略微用力,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任由那人去推,就如一株老树般沉稳。 一见自己出了糗,那人不禁面色铁青,狠狠一甩白色的衣袖,破口大骂道:“你个卑贱的下人,竟然敢跟我的琳儿并肩站着,还有没有点儿规矩!像你这种下贱之人,只能像一条狗一般在后面跟着,还不快点给本少爷滚开!” 这人看相貌还算俊朗,但这嘴忒也臭了点,而且眼神也有些不正。不过天隐还是应该感谢这位“嘴臭兄”的,此人的蛮横无理成功地转移了沈大小姐的火气与注意力。就见沈大小姐把天隐拉到自己身后,冲着面前身着青白长袍的“嘴臭兄”道:“冷公子,你自重!” 转身就走,当然,气头上的沈大小姐并没注意自己还拉着天隐的手。天隐倒是发觉了,不过柔荑轻握的感觉甚是舒爽,是以天隐完全没有提醒沈大小姐的意思。 或许是天隐开心的神情表露得太明显,“嘴臭兄”立刻赶了来拦住了沈大小姐,并且伸手想要分开天隐,“琳儿,你、你竟然握着这个下贱人!你可是沈家的大小姐,这人连给你提鞋都不配!”说着,“嘴臭兄”转向天隐,阴沉着脸喝道:“还不快给本少爷滚蛋!再敢碰我的琳儿,小心我打断你的狗腿!滚!”而后一把打掉沈大小姐怀里的包裹,想把她拉到自己一边。 天隐真的觉得自己太冤枉,自己招谁惹谁了,竟然要抗一顿臭骂。还有这位“嘴臭兄”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怎么这么恶劣?听他的话,应是与沈大小姐相识的,如果看自己这身农家打扮当自己是个下人倒还说得过去,但也没必要这么嚣张吧? 其实,“嘴臭兄”若是好言好语,天隐也就回避了,毕竟还要赚钱证明沈大小姐看错自己了。但这位仁兄偏偏跋扈的莫名其妙,令人七窍冒火,天隐早就不再是从前那个只想退避的天隐了,就见他反手一握,轻牵沈大小姐的玉手,将她带到自己的身侧,四平八稳地一站,道:“这位兄台,我与你素不相识,如此咄咄逼人过分了吧?而且,我与沈小姐来此游逛,不需你的应允吧?” 一巴掌飞来,虽然很有力,但怎么可能碰得到天隐,天隐略略一仰身就让“嘴臭兄”的偷袭失败了,“怎么,你还想动手!”天隐有些动真火了,刚一照面就被臭骂,话不说明白就动手偷袭,这位“嘴臭兄”从不知道讲理的么? 只见“嘴臭兄”向后一退,手一挥叫两个小厮上前,“本少爷心情好,打个人怎么了?我警告你,赶紧放开我的琳儿,再跪地磕三个响头,本少爷还可以考虑看在琳儿的面子上轻些收拾你个混蛋!否则,哼!” 快得不可思议的两脚,两个小厮还没来得及坏笑两声就飞了出去,再没爬得起来,就见天隐轻描淡写地在地上蹭了蹭脚,道:“否则怎么?” 大概横行霸道惯了,没想到这次碰到硬茬子了,“嘴臭兄”瞬间脸色绿了,结结巴巴地道:“你、你、你,别、别过来,敢碰本少爷一根毫毛,你、你……”天隐是没机会知道后面的话是什么了,因为“嘴臭兄”跑路的功夫很是过硬,转瞬间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潮之中。 摇了摇头,哼笑一声,天隐刚想搔搔头,缺发现自己还握着沈大小姐的手呢。看着沈大小姐亮晶晶的眸子,一下子,天隐的脸就红了,“我、我、我,不、不是……没、没有……” “放手啦”,看着天隐羞窘的样子,沈大小姐也生不起气了,轻抿着嘴笑了,“没看出来你还有点用,嗯,本小姐还没问过你的名字呢。”其实沈大小姐是知道面前这个红着脸的人姓甚名谁的,但不知为什么那两个字自己很难说出口,不如让这人自己说了吧。 “云、天隐,我叫云天隐”虽然过了数个月,但天隐对自己的新姓氏还不是很习惯。 一瞬间,沈大小姐的美眸中浮现了一层淡淡的雾气,转瞬即逝的水气,“沈琳,我爹爹叫我琳儿。”其实天隐是知道面前这个刁蛮丫头的芳名的,同样的,没有原因,天隐叫不出口。这个名字,对于他而言,或许属于应该被尘封的回忆,一段天隐想要忘记的伤痛。 沈大小姐并不知道天隐在想什么,只是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以为他还在想刚刚发生的事情,“不用胡思乱想了,我跟刚刚那个混蛋就是认识罢了。那人是冷水镇仅次于沈家的商户——冷家的大公子冷步仁,一直都是那副样子,我很讨厌他。冷家好多次托人跟爹爹提亲,我都拒绝了,反正爹爹那我是没办法的,呵呵呵呵”沈大小姐笑得很开心,但是,也有些勉强。 天隐知道,这其中一定有难言之隐,不该问、不该说、不该想,既然沈大小姐在笑,而且笑得如此的美,何必去在意其他呢?一瞬间,天地之间,仿佛只有两个人,同样的满腹心事,同样在笑,同样不愿对着彼此敞开最真的怀抱,同样手牵着手,同样走向前方。 “去哪里?” “去能证明我并非一无是处的地方。” “那是哪里?” “前面。”怀揣着两百一十二文,天隐大步走向了“钓鱼台”。看来他到底选择了最复杂、最困难,可能也是最危险的方式。 前方通向哪里,沈大小姐早已从天隐那里得知,“你,懂得看原石?” “可能懂吧?” “你纯粹想赌一把?为何不去赌场?” “我没有在赌,为何要去赌场?” “你不知道即便是浸淫此道多年的老手,也常有马失前蹄的事情发生”,沈大小姐毕竟是沈家的千金,对于此类事情可说是见识颇丰,“两百一十二文钱不多,但也不少,作为本钱若是干些小本生意,几个时辰之内小赚一些还是可能的。但如果你拿去‘钓鱼’,十之八九会血本无归,商场就是如此,有本金就有翻身的可能,没有本金就一无所有!” “风险总是与收益相当的”,天隐知道这个决定看起来很疯狂,但并非没有理智在,只是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会这样做,因为我有信心。你要做的,就是选择相信,或是离开。” “哼!想都别想把我支走,我可是卯足了劲等着看你出丑呢!”沈大小姐重又掐上了自己的小蛮腰,“你要是赔光了我可是不会管你哟,哈哈哈哈哈哈!” 天隐会失败么,只能这样说,事情在没发生之前是没有成败之属的。而发生之后呢,但愿那时天隐能够证明自己…… 第十七章 黑乌沙皮 百宝地珠宝玉器行甚多,源于苍州山多矿丰,最有名的当属“和氏玉”。有这样一种说法,“和氏玉,韶州工”,说的就是最为上讲的玉石产自苍州,而做工最好的当属韶州。所以,原石最多的地方自然也是此二州。 玉器行前层层叠叠的摊子,各式各样各种色泽大小的坯石放得密密麻麻,围观之人当用水泄不通方可形容。眼前的原石,或许藏有价值连城的玉,一刀下去,若是出现十分罕见、成色极好的翡翠,买家就可由此暴富;但花了大价钱买来的毛料也可能只是一块烂石头,血本无归就是唯一的结局了。 “赌玉”好比赌博,但是赌玉带来的收益与风险远远高于赌博,是以,现在短短几个时辰内赚得“多多益善”的银钱,赌玉的确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只是,行家里手尚且阴沟里翻船,毫无此种经验的天隐难道仅仅凭运气就可一帆风顺? 沈大小姐不信,所以她紧紧地跟着天隐,甚至都没有追上去狠狠收拾“嘴臭兄”一番;天隐也不信,因为他的信心并非来源于虚无缥缈的感觉,而是他就是知道自己可以这样做,而且可以成功。如果一定要探究为何会如此,只能说当天隐与银狐合二为一并接纳了深陷于“無”中不愿出来的老头时,除了外貌身形发生变化外,知识、阅历、经验同样有着匪夷所思的暴增。 所以,虽然第一次见到玉的坯石,天隐仍然知道,何种原石是可以出“高绿”也就是上档玉石的。 “沈小姐,我们要找的,是黑乌沙皮”,天隐转头对充满好奇的沈大小姐说。 沈大小姐看看天隐,似乎想要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什么,“叫我琳儿就好”,而后便探头看着形状颜色各异的坯石,道:“这么多石头,哪种是你说的‘黑乌沙皮’啊?” 天隐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原石道:“看那块,外皮是乌黑色的,而且布满坑洼,像沙窝一般,合起来就叫‘黑乌沙皮’。一般这种原石最容易包着高绿的心,运气好的话,会出现翡翠也说不定。” 沈家虽然不是经营玉石珠宝的,但沈大小姐对此还是有些了解的,她自然知道翡翠的价值几何,而从天隐的话中也不难知道,此人并非像“嘴臭兄”一般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或许,天隐真的有可能做到自己要求的事也说不定,一念及此,沈大小姐对于天隐之后的动作不禁充满了期待。 “那我们就去买下那块原石好了,原来这么容易啊”沈大小姐有种被骗了的感觉,看来天隐早就知道有这种方法,所以才跟自己赌气的,如此一来,自己怕不会真的要跟他道歉吧,这显然是胜之不武啊! “真是这么容易就不叫‘赌玉’了”天隐一边笑,一边走到摆着那块“黑乌沙皮”的摊子前,“两百一十二文有可能买下这块石头么?”这答案只能去问摊子的主人了,“老板,这块石头几多钱?” 那摊子的主人是个肥胖的中年男子,戴着一顶狗皮帽子,本来半睡半醒地迷糊着,听了天隐的话,艰难地撑开了肥胖的眼皮。这双眼睛,怎会如此锐利?如同一柄乌金刀般扫视着天隐,奇怪的是这个胖子并没有因为天隐身上寒颤的衣服而又任何不屑的神情,反而毕恭毕敬地答道:“若是公子有意,就是这个价了。”说着那老板用肥胖的手比了个“五”。 “五万两?”天隐自然知道这块坯石之所以好整以暇地躺在慵懒的太阳下面,绝对是因为其要价过高,寻常“钓鱼客”不敢出手。 果然,胖老板闻言大笑,满脸的褶子都在颤动着,“公子果然是识货之人,就是这个意思,哈哈哈哈哈!” 天隐晃了晃袖中的铜钱,哗啦哗啦地响着,良晌,天隐很认真地看着胖老板道:“我有两百一十二文,给你两百文,卖不卖?” “噗!”沈大小姐差点没被唾沫呛到,刚刚还觉得天隐有点本事,怎么转瞬间就这么不靠谱了?人家要五万两白银,你能还下一万两就已经是能耐了,竟然直接就说给铜钱!铜钱就铜钱吧,五千万铜钱你怎么算能只给两百文啊! 只见沈大小姐俏目瞪得滴流圆,直直地看着天隐,大概是在想要不要把他拉开别丢这个人吧?奇怪的是,胖老板听了天隐的话并没有任何不快的神情,反而很严肃地看着面前的“农家少年”,一言不发地盯着。 “其实你再看也看不出什么的,没在脸上抹点灰,身上、脚上搞些土确实是我的失误”天隐先说话了,而且是这样一番类似自嘲的话,“本是想示人以弱,好浑水摸鱼,可惜老板实在精明,我如此做是有些唐突了,还望老板海涵!” 胖老板笑了,轻轻地捋着下巴上稀稀松松的几根毛,“公子很聪明。” “所以在老板面前,我选择说实话。” “既然公子如此聪慧,自然该知道所提之要求是不可能的,是也不是?” “那倒未必,或许这块石头连两百文都不值也说不定!” 胖老板闻言,额头见汗,大概狗皮帽子太热了些,只见他从藤编的躺椅上起了来,弓着腰道:“小的草名石玉,这边儿的人都叫小的肥玉,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听到这里,沈大小姐算是听出来点蹊跷,怎么这个胖子对天隐这么客气?穿得这么土怎么瞧也算不上“公子”吧?越想越好奇,扯扯天隐的衣角,低声问道:“喂喂喂,那个人怎么对你点头哈腰的啊,你们以前认识?” 闻言,天隐不禁哑然失笑,沈大小姐如此娇俏的人儿,神情、举止、气质、服饰无一不能显示她的身份与地位,而自己这个穿的土得掉渣的“农家少年”却与这位千金大小姐肩并肩走着,还有说有笑,显然关系不一般。所以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这位“农家少年”自然不是寻常身份,是以胖老板这种人精一眼就看出了天隐的猫腻,只是出于谨慎并未说破而已。当然,这些话全说给沈大小姐听未免有些繁琐。 所以,只有一句话,“琳儿在身畔,我自然就是公子咯,既是公子,那胖老板对我客气些也不足为奇嘛,哈哈哈哈!” “哼!”沈大小姐总算知道缘由了,觉得有些失了面子,哼了一声就别过头去不再理会天隐了。 “石老板,我的名姓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块黑乌沙皮两百文是否可以卖给我?”天隐乐得沈大小姐此时闹别扭,正好可以跟胖老板继续刚刚的话题。 石老板用锐利的眼神盯着天隐,缓缓地道:“既然公子知道这块坯石是黑乌沙皮,那自然也会知道此种原石出上等玉石的可能有多高,可能高风险就小,价格怎会低了呢?” “石老板,您应该浸淫此道多年了,可知怎样能看出原石中是否有美心?” 胖老板掏出手绢拭了拭额头的汗,扶了扶有点歪的狗皮帽子,指着面前大大小小的坯石道:“若是能看出,‘赌玉’就不再是‘赌玉’了。就算是行家里手,也只能从外表色泽、形状以及表皮砂型,或者叩之闻其声响判断个大概,剩下的,多是听由天命了。莫非公子知晓小的不曾听闻的法子?若是如此,万望公子不啬赐教,只要公子所言不虚,小的这里各色坯石任公子拿取,绝不反悔!” 天隐笑了,道:“这法子简单,切开看看就知道咯,哪有那么麻烦?哈哈哈哈哈哈!” “呵呵呵呵,公子果然风趣,想必公子是知道的,小的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行规,坯石没主之前是不可剖开的,就算有了下家,想验货也只能开个不足半寸的小窗。”胖老板的耐性还真是好的没话说,一边跟天隐解释着,一边还用手比划着。 “这块石头里没有玉,石老板信不信?” 原本坯石摊铺周围的人就多,而天隐和沈大小姐在这里又站了好些时候,所以有些好事之人便围了上来看着热闹。天隐的话就像平地炸雷,立刻引得四周人一阵骚动,毕竟“钓鱼”之人没有哪个敢说得如此斩钉截铁,难道这个乔装的少年真的有些料?若是真的,这种难得一见的经验可是千金难求的。 围观之人、想一探究竟的人越来越多,不多时将石老板的摊铺围得连苍蝇都飞不进去。沈大小姐虽然很不喜欢被人围观,但好奇心驱使她留在原地,天隐倒是不介意,挑衅式地望着胖老板。 “公子既然知道,为何还想出钱买呢?如果只是烂石头一块,那肯定是一文不值的,是不是这之中有其他美心?可否请公子如实相告,小的自会重谢公子!”石老板果然精明,而且话说的无可挑剔,胖老板心中是存疑的,毕竟这个不明身份的少年连碰都没有碰这块黑乌沙皮,难道他只用眼睛看就可知道石中之事? 只见天隐仍是面带微笑,不慌不忙地摸着那块坯石,看着胖老板道:“石老板切开它,自然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了,何必多问呢?只是石老板是商人,商人重利,即便是块烂石头,想必也不会白白弃掉吧,是以我出两百文成全石老板的商人之利,不过是礼而已。当如何做,不知石老板可有计较?” 第十八章 拔剑断石 天隐说话时神色从容、淡定,很难怀疑,他没有说真话。胖老板盯着天隐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发现除了与其年龄不相符的深邃外,再无其他。“真是奇怪”,心中存疑,胖老板摇摇头静默不语。天隐倒是不着急,面带微笑地等着,不过等的却不像是胖老板,他的眼神始终飘向沈大小姐的后方。 不多时,胖老板似乎有了决定,正欲张口时,围观的人群发生一阵骚动,只见沈大小姐身后的人群被硬生生地分了开。一身华贵的衣饰,一张还算俊朗的脸,就是眼神邪了些,再看其左右两个小厮样的痞子,竟然是“嘴臭兄”,他又一次出现了![] “琳儿,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嘴臭兄一边说着,一边就想去拉沈大小姐的柔荑,“跟我去珍善堂吧,今天那里会有好东西!” 也不知“嘴臭兄”说的好东西是什么,但是这个看起来不是个东西的口里的“好东西”,应该不会真的“好”吧。显然沈大小姐就是这样想的,闪过“嘴臭兄”的咸猪手,也不说话,就是往天隐身后一躲。 “又是你这个下贱人!你他娘的要怎么才能从这里滚开!”嘴臭兄骂的凶狠,却也不敢离天隐太近,那两个曾体验过飞翔的感觉的小厮也不敢凑得太紧,有些哆嗦地挡在他们的主子前面。 闻声,天隐向前走了一步,吓得“嘴臭兄”一众连忙后退,畏缩的样子看得围观之人一阵哄笑。若是惹不起,何必强出头呢,骂都骂出去了,人家才走一步就怕成这样,当真是群地道的怂包。 “冷公子,如此之快就见了两面,果然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呢,是不是啊?”天隐好像没事儿人一样寒暄着,而后看向沈大小姐道:“我与琳儿在此向石老板讨教一番玉石见识,不知冷公子来此是做什么的?” “琳儿?你个下等人敢这么叫沈小姐,他奶奶的,还有没有规矩了!”嘴臭兄竟因这种小事气红了眼,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小厮,指着天隐的鼻子跳脚大骂,“你个死杂种是哪里蹦出来的,敢碰本少爷的女人!还敢不识好歹地顶嘴,本少爷要是不狠狠收拾得你连你娘都认不出,我就不姓冷!来人,给我打!恨恨地打,算我的!打!” 冷少爷倒是喊得声嘶力竭,怎奈那两个小厮磨磨蹭蹭的就是不肯上前,周围人见要上演全武行,全都兴致勃勃地看着。这下可好,冷少爷一张脸应是憋成了猪肝色,阴沉着脸看着那两个小厮。若是上前,最多飞回去,若是让自己这个主子丢了颜面,想到这里那两个小厮不禁打了个寒噤。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个小厮一边惨吼着给自己壮胆,一面从腰间取下短剑向着天隐冲去;另外一个小厮面色难看,犹豫一下,咬着嘴唇扑向了天隐的身侧。 若是从前的天隐,大概会不断的闪躲,而后耗干那两个小厮的体力了事;但现在,经历了许多的痛苦、愧悔,天隐不想再躲了,而且那个冷少爷实在讨厌得紧,虽然还不至于惹毛天隐,但总在耳边聒噪忒也烦人。 只见天隐连架势都没有摆,就是很放松地站着。手执短剑的速度稍快,短短数息就到了天隐近前,举剑就刺向天隐的心窝。奇怪的是,那个小厮在天隐身前一尺距离时顿住了,而且无论怎么用力,那个小厮都没法再前进一步。原来天隐的手如铁钳一般牢牢地钳住了那个小厮执剑的手腕。 这一顿的时间,另外一个小厮也扑了过来。就见天隐腰眼用力,手臂一抡,竟然单手就将不轻的小厮丢了出去,“哐!”的一声,结结实实地砸在另外一个小厮的身上。在那个小厮感到痛之前,天隐便飞起一脚,直接将两个撞在一块儿的小厮挑到了半空,而后天隐高高抬起左脚,用脚跟狠狠地砸在那两个小厮身上。 “咚!”冷少爷只能靠他自己了,但不得不说这位大少爷除去嘴臭、少些教养外,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至少当天隐走向他的时候,他只是在不住地打着哆嗦,却没有落荒而逃。“你、你、要、干、干什么?别、别过来啊!”虽然冷少爷的声音也是颤抖的,但他至少还能说得出话。 他如此“英勇”的表现天隐还是很满意的,他点点头轻轻拍了拍冷少爷的肩膀,不急不缓地道:“嘴臭,没问题,但得有实力;打架,可以,最好自己来,你说是么,冷公子?” “对、对对,说的对、对”冷少爷不住地点着头,生怕天隐一个心情不好送他去云端漫步,“公、公子没什么事的话,我、我告、告辞了,哈哈、哈哈……”冷少爷嘴角抽搐着,勉强挤出一丝比哭看起来还难看的笑。 “急什么,我素闻冷公子家学渊源,不知对玉石的毛料可有研究?”天隐脸色不红不白地说着,好像他真的很了解冷少爷一般。沈大小姐见天隐似乎有意算计冷少爷一番,不禁在一旁捂着嘴偷笑。沈大小姐很美,当她不发火或者不讲理的时候更美,这一笑半遮半掩,真真是倾人城、倾人国!天隐一时间看得有点呆,旁边的冷少爷更是不济,口水都留下来了。天隐见其一副猪哥相不禁皱了皱眉,手指猛地一用力。 “哎呀呀,你干什么!”冷少爷痛叫出声,同时也从迷离状态恢复了过来,揉着肩旁瞪着天隐。 天隐搔搔头,很无辜地道:“冷公子是不是该回答一下我刚刚的问题呢?” “哦、哦哦,那个,我、我爹爹就是珠宝商,玉、玉石什么的自然是懂的。”冷少爷额头不觉在冒着汗,但又不能在沈大小姐面前丢了丑,只能硬着头皮说:“我是我爹爹的儿子,当然、当然不会不懂……” 如此牵强的话语,听在耳中,几乎所有人都在心中暗骂一声“草包”。但天隐倒是没有异样的表情,仍然笑容满面,“那就是说,冷公子会看坯石咯?”见冷少爷连连点头,天隐继续道:“不知这块坯石在冷公子看来,内里是否有美心呢?” “这、这,那个,我、我……”冷少爷立刻结结巴巴起来,草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突然变得有用的,至少冷少爷是个始终如一的草包,这点也让天隐很满意。 没待冷少爷支吾出一句完整的话,天隐接着道:“嗯,就是不好说。不过以我之愚见,倒是认为这里面并没有玉石,冷少爷以为如何?” 什么?你说里面什么都没有,那我就不能随声附和!冷少爷看着巧笑嫣然的沈大小姐心中暗暗打定主意,一定不能跟天隐的说法是一致的,“我认为里面必定有美心!” 看着憋红了脸的冷少爷,天隐抚掌大笑,“哈哈哈哈哈!很好,很好,如此就成局了,哈哈哈哈哈!”而后天隐望向被冷落在一旁很久都没说话的胖老板,道:“石老板,不知你可愿参与?” 胖老板躬了躬身,道:“还请公子明示,想叫小的如何参与?” “很简单,石老板这块黑乌沙皮我以为内里并没有美玉,而这位冷公子认为有,想来石老板应当也是认为有的,是也不是?”见胖老板连连点头,天隐继续道:“如此一来,不妨以此为局,冷公子,不知你对自己的判断有多大把握?”天隐一面说着,一面用眼神示意着冷少爷,要他明白信心不仅仅是口说的。 这种时候硬着头皮也得上,只见冷少爷从怀中掏出一叠钱引,略略看来怕是不下十万两,“十五万两,你若说中就拿去,我若说中,也不难为你,给本少爷磕个响头,离我的琳儿远远的,本少爷就不跟你计较了!”都说酒能壮胆,对于冷少爷而言,钱同样有此奇效,手中有巨款,嘴中自然就敢说大话。 不过天隐不想与其纠结此事,“如此,石老板,谁若说中,十五万两、黑乌沙皮,可有异议?” “全凭公子安排。”胖老板如此说并非是给天隐面子,而是因为自己赢面很大,而那个纨绔子弟明显是个败家的主儿,保不准儿自己这块石头还可以三倍的价格卖出去。看这位乔装的公子自信满满,或许真的有什么秘诀能看得穿这块黑乌沙皮,若是能哄得他开心,得传一二,可是会获益非常的。眼前人是少年人,自己数十年的阅历,哄个孩子根本不是个问题。所以,胖老板欣然地点点头,表示同意天隐的提议。 “很好!”天隐说着,用脚尖点起刚刚那个小厮掉落在地的短剑,走到放置那块黑乌沙皮的摊子前,看样子是要以剑劈石! “哈!”天隐出手如电,众人还没看清,天隐已将短剑收回,稳稳地站了开。胖老板、沈大小姐、冷少爷急忙凑上前去,围观之人也纷纷聚拢想一看究竟。 只见那块黑乌沙皮的上方被削出了寸许见方的小窗,透过其向内看,一片白花花的石屑,竟然真的被天隐说中了,这块黑乌沙皮之中果真没有美玉!一瞬间,沈大小姐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冷公子则是面色惨白、攥着钱引的手不住地抖着,而石老板却是看了一眼就定定地盯着旁边的天隐,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难以言明的神情,他怎么也想不通,凭自己浸淫此道数十年的经验尚且不能十拿九稳,这个身份莫测的少年凭的什么只看了一眼就能说的如此准确? “如此,就是我说的准咯?” 第十九章 老坑琉璃 能笑得开心,除了沈大小姐便是天隐了,但看其眼中流转的神彩似乎并非因为说中了就洋洋自得。至少,胖老板从这个少年人的眼中读到了更多的东西,众人面前也不好抵赖,做这行最重要的就是声誉,哪怕马失前蹄一文不名,只要声誉在,总会有东山再起之日。切不可因小失大,静观其变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那个面色有些呆滞的纨绔子弟明显想开溜,不知这位奇怪的公子会如何解决? 平心而论,冷少爷绝非是因为输了手中的巨款而心痛,抑或后悔,最重要的是他输了人,而且是在沈大小姐面前,这是冷少爷最不想的。对于此时的冷少爷而言,悄无声息地溜走是再好不过的了,现下天隐在看着胖老板背对着自己,此时不溜更待何时?轻轻地、急促地,冷少爷向后退着,想遁隐在人群中,如此就有很大的机会避开天隐了。[] 就在冷少爷即将退入人群的一瞬间,一个有力的手臂从后面揽住了他,而后响起了他此时最不想听到的声音:“冷公子,就走了?”他、他、他,不是刚刚还在胖老板前面么,什么时候跑到自己身后的?这要是他欲行不轨,自己连招架之力都没有!一念及此,冷少爷又开始如筛糠般哆嗦了。 天隐将冷少爷顶上前,放开,此时人群中天隐、沈大小姐、胖老板站成一个圈,冷少爷和那块被证实只是烂石头一块的黑乌沙皮在中间。短暂的沉默,被天隐打破了,“结果既出,二位可有异议?” 胖老板摇头不语,冷少爷只顾着颤抖也没说话,见此情景,天隐笑了,从冷少爷手中抽出那叠钱引,道:“如此,我就收下了。”奇怪的是,天隐并没有动那块黑乌沙皮,或许一块烂石头在他的眼中同样是不值一钱的吧? 哗啦啦一阵响动,天隐像变戏法似的手腕一翻,便有一堆铜钱出现在掌心,“石老板,如先前所言,两百文,请!”而后也没管胖老板情愿或是不情愿,将铜钱塞在了他胖胖的手里。 “叮铃铃——”铜钱自胖老板的手里一枚枚地跌落在地,一如其复杂莫名的心理,不对!不对!一定有哪里不对!自己玩了这么多年的坯石,怎么可能栽在一个毛儿都没长齐的娃娃手里?难道今日当真是遇见了不世出的高人? 只见胖老板也没去管躺在地上的铜钱,向着天隐就是深施一礼,振声道:“今日得见公子,当真是三生有幸,小的输的心服口服!只是,小的有一事不明,还望公子不啬赐教!” “这块黑乌沙皮,石老板是否要收回?” 只见胖老板眼神一正,甩手道:“公子莫要羞辱小的,小的做的虽是下九流之事,却也懂得礼义廉耻,做人做得规矩,输便是输,岂有反悔之理?公子若是觉得小的说的、做的还称意,恳请指教一二,小的感激不尽!”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不知胖老板那句话说得有趣,天隐大笑起来,连说三个好,而后对着紧咬嘴唇、眼中冒火的冷少爷道:“冷公子,若是我将这块黑乌沙皮给你,你会如何做?” 周围人一听天隐的话,纷纷摇头,先前还觉得这个少年彬彬有礼、进退有据,待人接物俱是大家风范,为何却偏偏得理不饶人呢?那纨绔子弟固然可恶,但也没必要无休止地羞辱吧?须知,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果然,冷少爷禁不得激,“混蛋!啊啊啊啊——”大吼着就扑了上来,想要卡住天隐的脖子。可惜,天隐的腿比冷少爷的胳膊要长一些,当然,也快一些。所以,转瞬之间冷少爷就跟那两百文铜钱一般躺在了地上,“放开我!下贱人!狗杂种!奶奶的……”虽然被天隐牢牢地踩在地上,冷公子仍是不肯放弃挣扎,挥舞着四肢,嘴里大声地骂着,越骂越难听。 奇怪的是,天隐竟有如此好的定力,对冷少爷的“出口成脏”毫不在意,只听他凝声道:“冷公子,你这个样子,当真是输家的模样!”言罢,看向胖老板,从那叠钱引中分出一部分,递向前方道:“石老板,这是五万两,还请收下!” 天隐如此做,不仅仅周围人没有想到,沈大小姐愣住了,胖老板也呆住了,胖胖的手拧着不知该如何做是好。见此情景,天隐微微一笑,道:“这其中自是有些缘由,石老板可以放心收下,否则,我怎好做一解释呢?” 胖老板也是经过风浪的人,一看天隐的眼神就知道这钱必须要收下了,“如此,就多谢公子怜悯了。” “很好!”天隐突然拿起了那块黑乌沙皮,递到了趴在地上的冷少爷面前,“这块坯石算是你买下的,如何?” 原来如此!周围之人开始微笑着冲天隐点头了,一买一卖,生意而已,虽然过程匪夷所思了些,但就论不上输赢,既然没有输赢,也就没有丢人只说,看来这个少年想用这个法子全了那纨绔子弟的颜面。 冷少爷虽混,还是懂点道理的,起身,打去身上的土,接过天隐递来的坯石,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就在冷少爷转身要走的时候,被天隐拦了住,“冷公子,你,可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 此言一出,一片哗然,周围人议论纷纷,沈大小姐更是瞪圆了美目看着天隐,这不是快烂石头么,怎么还会有价值?胖老板似有所悟地摸着下巴,但又说不出个子午卯酉,只能等着天隐。 “你看好!”说着,天隐突然挥起短剑,不可思议的一剑!冷少爷手中的黑乌沙皮被一分为二,一边稍大些,一边小些。最利害的是,天隐这一剑在触到冷少爷的手掌前恰到好处地收了回来,是以,冷少爷的手完好无损,而石头被分开了!不过,所有人都忽略了天隐这一剑展现出的强悍实力,而是纷纷看向断开的坯石。 只见稍大的那半原石中间有一大块明显不是普通石头的部分,只是在阳光的照射下几乎是透明的,唯有眼尖的人能看出这部分有着若隐若现的绿色!天隐拿起那部分,手起剑落,不一会儿就将周围的石头剔掉了,这时再看天隐手中的物什,几乎所有人都发出了一声惊呼! 琉璃般的光泽,质地细腻纯净,一点点瑕疵都没有,颜色竟然是纯正、明亮、浓郁、均匀的翠绿色,这、这确然不是常见的玉石,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极品翡翠——老坑琉璃种啊!这块“烂石头”里面竟然暗含着价值难以估量的老坑琉璃种!这时,不仅仅围观之人,连一脸吃人像的冷少爷都呆住了,嘴张的老大,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再看那胖老板,面色铁青,大概肠子都悔青了吧? “现在石老板知道我为何说此中没有玉石了吧?老坑翡翠的原石往往都带有较厚的皮壳,其原石看起来也与一般的黑乌沙皮无异,所以往往都会被混到玉石的坯石之中。这倒也怪不得石老板,我从前看到过相似的坯石,是以认得,恰逢有此机会,便赌上一赌,不成想运气竟然还好。”闻言,胖老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果真厉害,也不言语,只是向着天隐再度深施一礼。 “冷公子,此块老坑翡翠若是精细加工,价值必然不菲,若无问题,我们就此别过!”而后也不管冷少爷的反应,示威似的牵起沈大小姐的手就走。 离开人群,沈大小姐再也忍不住,大声地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你还挺厉害的么,哈哈哈哈哈!那个冷步仁终于吃了个狠亏,他还说不得,厉害啊厉害,看来我从前算是小瞧你了,哈哈哈哈哈哈!” 只见天隐将一摞钱引在沈大小姐眼前晃着,“琳儿,十万两,你是不是得跟我说点什么?” 看着天隐狡黠的目光,沈大小姐想起来先前自己说的话,难道真的要向这个可恶的“孙子”道歉不成?可是言出必践,总不能反悔,这一犹豫,沈大小姐的脸就红彤彤了。天隐也知道这个刁蛮的丫头虽然脾气爆了些,但心地还是不错的,再说自己是个男人,被骂了就骂了,只要这个丫头知道不好意思就行了。 想到这里,天隐原本就不错的心情是更好了,也不管沈大小姐小小的挣扎,握着柔荑就向前走。 “你要去哪里啊?” “前面。” “前面是哪里?” “我要去的地方啊!”说着,天隐眼中布满“你很笨诶”的神情,气得沈大小姐一扭头不再说话,只是跟着天隐一步步走着。 “你应该还没有吃午饭吧?” 其实也不能说没有吃,只是昼夜兼程地赶路,在车上总是不那么舒服的。现在天隐一说,沈大小姐也觉得肚子空空的,但又不好意思直说,只是红着脸点了点头。 “嗯,那就跟我走吧,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十章 人生奇妙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同样的,沈大小姐肚子空而不讲。佳人在侧,巧笑嫣然,加之周围洒满清澈的阳光,天隐的心情出奇的好。人生果真奇妙,先前总是觉得这个丫头刁蛮、任性、难以理喻,有千万个理由不想与其在一起;被迫同行又因她碰上了冷少爷这等讨厌的家伙,烦不胜烦,却不成想因此而发现:沈大小姐也是有可爱、美丽的一面。 边笑边摇头,天隐静静地看着身旁扭头四下张望的沈大小姐,不知为什么,觉得就这样一起走,很不错。[] “喂喂喂,你想什么呢,怎么笑得这么恶、呃、开心?”沈大小姐突然回了头,看到了天隐“恶心”的表情,大概是觉得凭借刚刚的表现实在不能再说“实话”了,所以临时换了措辞。 显然天隐是能听出来的,“感激”地点点头,为了身家性命着想,自己想的还真不能直接就说了。眼珠一转,赶忙改换话题:“嗯,你是怎么与先前那个冷步仁相识的?” 一个大大的白眼,沈大小姐不耐烦地道:“不是都说过了么,他爹跟我爹提了几次亲,我都不同意,然后那个讨厌鬼总是会缠着我,所以就认识咯。”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天隐不好意思地搔搔头,笑了笑道:“我想问的是,你爹爹跟冷家有生意往来?”天隐真的觉得很奇怪,之前也曾听云不羁讲过,苍州有两个商旅云集之所,一是云城,一是冷水镇。冷水镇有三大商贾,其中之一的冷家是主营珠宝珍玩的,而沈家主要是开采矿产、制造各类军用器械,表面上看来应该没什么交集才是,为何冷家会几次三番地向沈家提亲呢? 或许这种时候突然想这些有些格格不入,但这是天隐几个月来,在云不羁的“折磨”下养成的习惯——不放过任何细节,抓住任何一个看起来很突兀的矛盾,当然,在心底里,天隐是不太希望沈大小姐跟那个纨绔子弟在一起。至于为什么天隐会突然操心起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来,恐怕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吧。 沈大小姐用亮晶晶的眸子盯着天隐看了好一会儿,道:“算是有吧,沈家开采的矿产中,是有一些宝石矿场的,冷家曾有意向独占采出的原石,不过我爹爹一直没有同意过。后来,冷家就想通过达成这门亲事,将两家生意合为一家!”说到这里,沈大小姐略显单薄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 天隐大概可以理解她此时的心情,生为女儿身,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甚至连自己的婚姻都不过是个筹码而已,依这个野丫头的心性怎可能不气愤?温柔地望着身侧晶莹的双眸,天隐轻声道:“看来你爹爹还是很关心你的,否则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了。” 不想,沈大小姐一听此话,差点没跳起来了,横眉怒眼地指着天隐的鼻子吼道:“你知道什么!他心中除了生意就是生意,我娘就是因为他的无情离世的!你以为他拒绝冷家就是为的我好?告诉你,不是的!全都是因为我是女儿身,当不得家,而沈家又没有子嗣,如果我现在嫁入了冷家,沈家的一切将来就都是冷家的了,你明不明白!他其实是不想自己的心血平白落入他人之手才会一直拒绝,他心里只有利益,连一丝一毫的角落都没有留给我娘、留给我!”话到此处,沈大小姐已是泪眼婆娑,鼻翼翕动,原本红艳的唇也在颤抖着。 一副洁白的绢手帕,轻轻地递道伊人面前,天隐实在没有想到自己无心的一句话却会使沈大小姐如此难过。不过想想,比起自己这个父母全无、莫名其妙地蹦出个“爷爷”的孤儿,她毕竟还有爹爹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天隐觉得沈大小姐应该去珍惜,“或许,你与沈员外有什么误会吧?” “没有误会!”沈大小姐轻拭着略微发红的眼睛,竟然也没忘狠狠地白了天隐一眼。 “他带你来此,难道也是因为利益?” “当然,你那个爷爷可是一州之主,他想叫沈家生,沈家便生,想令沈家亡,沈家便亡,换做是你,你会不会来?” 原来如此!天隐实在搞不清楚自己这个宝贝爷爷,成天都在想些什么,怎么突然就演了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出。天隐只能凭感觉,他并不认为云不羁会做出以权谋私的事情,否则云府就不会那么寒酸了,否则自己的零花就不会只有两百一十五文了。 “他有说一定要你嫁给我么?” 闻听此言,沈大小姐愣住了,想了一会儿才道:“那倒没有,我爹爹也说看我的意思。”说着高高扬起下颌,似乎是在向天隐示威。 这丫头还真是……天隐看着沈大小姐一副大权在握的得意神情顿生无奈,“那就是咯,或许沈员外真的想给你找个如意郎君也说不定!” “你?”沈大小姐上上下下地扫视着天隐,“你刚刚是有些令人刮目相看,但想开了其实也没有什么。那个冷步仁明显是受不得激、心被猪油蒙了的主,而姓石的自负经验老到不肯相信你的话,加上你言语之中暗布陷阱,他们被你摆一道也是情理之中的。还有,你也就唬唬他们吧,我可是看到你摸了那块原石一下,老坑琉璃种的坯石有一种很简单的鉴别方法,这种坯石在阳光下不会像其它石头一样热。我倒是不知道你从哪里打听来的这个少有人知的法子,说穿了,你不过耍耍小聪明,而已!” 在此之前,天隐还觉得自己做的很是隐秘,看来沈大小姐的确不是一般的富家千金。这个法子是自己从《异物志》中看来的,再加上偶然间得来的庞杂知识之中也有,自己才会施展出来,怎么会“知道的人很少?”天隐不解地看着沈大小姐,问道:“不知琳儿是如何得知的呢,而且若是早就知道,为何不早些告诉我,也好增些信心?” “我知道的事儿多着呢,就不告诉你!我可是成心想看你丢丑的,自然要配合些装装傻咯,谁知道你运气好,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唉!”沈大小姐很可惜地叹着气,一副深深遗憾的模样,“喂喂喂,你慢些走,等等我,喂!” 天隐头也不回地快步向前走,倒不是生了沈大小姐的气,就是觉得这个丫头装的太像,把自己都骗住了,而后又在这里大言不惭地炫耀。一时“恶从胆边生”,决定捉弄这个不着调的丫头一番。 “既然你知道很多事,怎会不知如何应对此种情景?” 听着天隐戏谑的声音,沈大小姐不禁气得挥起了小拳头,对着天隐的背影没好气地叫道:“我怎么知道!” 天隐摇摇头,开怀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快些走就是了,哈哈……哎哟!”胳膊上突然传来的疼痛,告诉天隐,这个丫头又一次装傻,而且,自己又一次,被欺负了。 看着沈大小姐红润的面庞,天隐虽然嘴上痛叫着,心中是乐开了花,毕竟这意味着沈大小姐心情转变了,不似刚刚那般沉重,这到底是一件好事。 可惜,两人打打闹闹的一幕并不是发生在空无一人的地方,百宝地最不缺少的,就是人。只见一个道学模样的白胡子老头从旁经过,一见两人就大摇其头,嘴里念叨着:“人心不古啊,当众卿卿我我成何体统!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 这回,不仅沈大小姐,连天隐的脸也红了,而且,两个人都不是装的。 匆匆离开才是正解,不一会儿,两人就来到了天下小吃云集的地方——百宝地“珍馐院”。“珍馐院”其实并不是个院子,只不过看上去四周层层叠叠的摊铺、店肆有些像超大的砖瓦墙,而且叫起来也很顺嘴,就这样叫下去了。 来这里自然是吃了,可是吃什么天隐是不知道的,第一次见这种场面,眼睛都快晃花了。看看身边的沈大小姐,这丫头也在发愣,想来冷水镇是没有这种规模的地方的。 “我们……去吃什么?”天隐突然觉得应该吸取教训,这丫头很有用可能又在装傻! “不知道……” “那怎么办?” “随便走,看到什么想吃就吃什么,怎么样?” 沈大小姐此种做法,还真是洒脱!可惜,天隐是有备而来的,云不羁手书的“秘籍”上对此地的记录很是详尽,是以天隐完全知道“最佳路线”。不过,“秘籍”上的此处有一个区域是被特意标注的,同时却没有任何注释。 “那咱们向前走吧。”天隐很是在意这个神秘的所在,虽然隐隐觉得会有被云不羁坑一回的可能,但是,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被坑多了,也就习惯了。 沈大小姐没说话,可能还在生天隐的气吧,不过向前走就是一种回答,肯定的回答…… 第二十一章 恩公天隐 这里应该就是云不羁标注的地方了,但也没什么奇怪的啊。天隐扫视四周,这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铺子,几张木桌、数把椅子,还有一个木头搭的棚子,应该是在里面烹制东西的吧?再看看棚子门前挂出的幌子,有些古怪,既非寻常店肆的酒旗,又不是写着店家名号的牌子。 仔细地看,才发现这个幌子其实并不是挂在门框上的,而是连着一根木棍插在地上的,更像是一个仪仗用节丈,不过一般的节丈都是白色的,偶尔也会有红色的,但这个东西却是绿色的,深浅不一的绿色布满其上,有些像错落不一的树林。[] “二位,来点什么?”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天隐的胡思乱想,扭头一看,原来是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婆婆,慈祥而温暖的笑容令天隐觉得很舒服。 “嗯,婆婆,您这里都有什么啊?” “苍云山的野味,能打到的几乎都有,不过有些凶猛的、难得一见的走兽就需要提前预订了,不过也不能保证肯定能吃到”这个老婆婆看起来很和蔼,说起话来却有那么点剽悍的气势,只见其瞪圆了昏黄的双目继续道:“这位客观不知是有什么吃什么,还是吃什么没有什么?” 这话问的天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都什么跟什么,说了这么多也没说明白都有什么啊,而且这个婆婆怎么像是土匪要打劫呢,一副凌厉的气势、满口不着边际的话。“嗯,老婆婆,可不可以请您详细点说着,比如现在有哪些食材是我们可以吃的?” “呃……这个嘛,应该……”就见这位婆婆瞬间陷入了苦思之中,满脸的不知所措,布满皱纹的双手搅在一起,看起来很是纠结,“阿鼠!阿鼠!”一边喊着,这个奇奇怪怪的老婆婆冲进了木头棚子。 真是莫名其妙,天隐突然觉得云不羁那个标记的意思很可能是千万别来的意思,而之所以没有任何注释,大概是面对这么个神神叨叨的老婆婆,任谁都没什么话说吧?但是这种事情为什么不能早点说呢,天隐的心头立刻浮现出云不羁猥琐、气人的笑容,如果想找个合适的解释,八成是他故意的! “喂!喂喂!”沈大小姐不知道天隐怎么突然愣起神儿来,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道:“你在想什么呢?这里行不行啊,要是不行的话咱们就换一个地方呗。” 只好如此了,天隐起身准备和沈大小姐随便找家风评不错的铺子尝尝鲜。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二位客官,请留步!” 转身一看,天隐不禁愣住了,那个声音的主人也呆了,两个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沈大小姐倒是不明就里,不过看样子天隐与这个跟着老婆婆出来的鼠头鼠脑的人应该是认识的,嗯,如果脸上能贴些长长的胡须,这个人活脱脱就是个大老鼠精! “恩公!”只见那个“大老鼠精”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朝着天隐“咚咚咚”就是三个响头。此时天隐也认出来这个人,就是自己在苍云山放走的“老鼠兄”,不过他不应该去了官府自首,怎么会在这里?还有,自己的相貌已经完全变了,他是怎么认出来的? 事情总是要问的,但不能叫人家就这么一直跪着吧,这场景看起来太不舒服了,是以天隐赶忙把“老鼠兄”扶了起来,问道:“刚刚那位婆婆就是你娘?” “正是正是,得亏恩公那时仗义疏财,小的才有钱治老娘的病”老鼠兄说着说着,不大的眼睛就泪汪汪的了,这个模样大概小吱会喜欢吧,“可惜治得晚了些,所以小的的娘神智有些迷糊,话也说得不清……” 原来如此,天隐心下了然,看“老鼠兄”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他为什么没有兑现诺言。百善孝为先,“老鼠兄”食了言仍不失一个堂堂男儿,再说看他现在的样子显然是在做正经生意,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原来你在这里啊,挺不错的,哈哈哈哈!” 闻言,老鼠兄不好意思地拧着双手,道:“那在这里盘个铺子也是托了恩公的福,云大人知道是恩公放了小的一马,又见小的并未说谎,也没有问罪于小的。”说着又要给天隐叩头,天隐一见赶紧扶住。 “小的能治好老娘,又有本金做个营生过安稳日子,全都是拜恩公所赐,小的、小的实在不知道怎样才能报答恩公的恩情!” 看“老鼠兄”越说越激动,天隐再也忍不住,问了个听起来很傻的问题:“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果然,此言一出,沈大小姐立即赏了天隐一个大大的白眼,你又没有乔装打扮,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如果她知道天隐变了相貌这件事,而且她送的香囊就收在面前之人的怀中,或许就不会觉得这个问题傻了。 “小的那时安顿好老娘后问明了恩公的去向,就追了去。后来、后来,云大人说恩公身体需要调养一段时间,而且之前易的容也会洗去,是以小的去探望过恩公很多次,为的就是不忘记恩公的相貌。小的虽然卑贱,却也知道救命之恩不可不报!” 显然,云不羁从很久之前就开始算计其自己来了,“易容”,这个理由找的还真是天衣无缝。等等,“老鼠兄”曾去找过自己?那么,在冷水江畔救了自己的人…… 一瞬间所有的线都连在了一起,张开了一张巨大的网——在苍云山,自己放过了“老鼠兄”,老鼠兄去了云城找云不羁,或者是被带到云不羁那里,总之是见到了云不羁;云不羁也没有加罪于老鼠兄,而是“恬不知耻”地“认出”放过他的人是自己的孙儿,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顺变连老鼠兄和他老娘的生活也安排了;老鼠兄见老娘平安了,想要报恩,于是问出自己的所在赶了过去;之后,在冷水江畔,自己被万俟虎打到水里,早在一旁埋伏多时的老鼠兄冒了出来救了自己,并把自己送到了云府。 在云府生活有一段时间了,对于云不羁,天隐的看法便是此人做事看起来随心所欲,其实是有很强的联系性的,换言之,云不羁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他曾告诉自己用不了多久就能见到救自己的人,沈大小姐来这里,云不羁提议要自己跟她去集市逛逛。离云府最近的大型集市便是百宝地,云不羁手书的“秘籍”又恰恰是百宝地的详细记录,此地被特意标注了出来。在这里,就遇到了“老鼠兄”,若自己的推断是真的,那老鼠兄就是自己的“恩公”了,这该如何算呢? 搔搔头,不知如何是好,天隐只能祭出自己的“绝学”——话题转移神功,“那个,既然你在这里,想必是有绝活在身,不知道我能不能有机会尝试一下?”说着还用眼神瞄了瞄在一旁早就不耐烦了的沈大小姐。 闻言,老鼠兄一拍脑袋,道:“对对对,怎么忘了这茬儿呢,恩公和夫人稍等,小的这就去做拿手菜,保证恩公和夫人都会满意!”老鼠兄转身进了木棚子,不知去做了什么。 “喂,你还救过人?”沈大小姐满脸的不相信。 天隐真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就不能做回好事儿?“嗯,事实如此,我可是‘恩公’,哈哈哈哈哈!” “那夫人是谁,你还有这么个花名?”沈大小姐也不知道是在装傻,还是一时间没有回过弯,问了这么个问题。 天隐想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道:“这里只有你和我在,我是‘恩公’,那‘夫人’自然就是……哎哟,哎哎,你干什么!”一只青葱小手不知什么时候狠狠捏住了自己的胳膊,痛的天隐剩下的话都吞到了肚子里,这个丫头怎么这么野蛮? 只见沈大小姐两手一掐腰,气鼓鼓地道:“谁让你乱说话,我有说要嫁给你么,你干嘛胡叫、叫……”说到这里,沈大小姐俏脸一红,看来再刁蛮的丫头也有可爱的一面,至少沈大小姐现在的神情姿态看在天隐的眼中,令他觉得胳膊立刻就没有那么痛了。 “不说好了吧?”沈大小姐跟土匪只有一点差异,那就是跟土匪还可以讨价还价,天隐突然觉得跟这个丫头最好还是不要挣扎,“那咱们猜猜一会儿会吃什么,如何?” “我才不要猜,我干嘛要猜,一会儿上来了不就知道是什么了?还是说说吃完了做什么,我可告诉你,那个冷步仁虽然吃了瘪,但他那死缠烂打的劲儿和堪比城墙的厚脸皮可是天下少有的,搞不好一会儿又会遇到他,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我怎么就得有心里准备了,人家追的是你又不是我!“那个冷公子总是这样粘着你不放,你走到哪里就跟到那里?” “差不多,一般如果在路上碰到了,在我回家之前他都会像只苍蝇一样围在四周嗡嗡叫,很讨厌!但这次跟爹爹来云城他应该不知道,所以他应该是有什么事来这里,嗯,这样就最好了,赶紧去做自己的事儿吧!”看沈大小姐皱着眉头一脸厌恶的样子就知道,冷少爷把她烦成了什么样子。 “那我就勉为其难,做一回苍蝇拍子咯!” 第二十二章 有缘之物 “老鼠兄”虽然从事过山贼这个曾经很有前途的职业,但是烹饪的手艺还是远高于其同行的一般水准的。起码天隐和沈大小姐都觉得“老鼠兄”的烤肉做的很地道,外焦里嫩、香气四溢,再配上用特殊方法酿制的“山贼酒”,这一餐吃的颇有意思。 最神奇的是,“老鼠兄”不仅仅会烤肉,烘制的脆壳饼也堪称一绝,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这饼拿在手里并不会碎掉,但吃在口里却像薄薄的冰壳一般化开了,那种浓郁却不腻人的香甜想来应该是用的蜂蜜和香草。[] “阿鼠”,天隐还真不知道“老鼠兄”的大名,就学他老娘也叫他阿鼠了,“没想到你的手艺竟然这么好,难道山贼都是厨子出身?”沈大小姐也在大点其头,表示同意,同时手和嘴都没闲下,接连地夹着肉。这倒不能说她没有大家风范,而是天隐在天门关接受过大兵们的“淬炼”,加之本身天赋异禀,出手的速度实在是快得匪夷所思,沈大小姐还没怎么动肉就“消失”了一多半儿。 被夸了,老鼠兄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道:“恩公喜欢就成,我这儿准备了很多,只要恩公和夫人舒服就好。”闻言,天隐没心没肺地嗯了一声,但是“夫人”明显不太乐意,刚刚恢复的俏脸又染上两坨绯红,不过心归心,手归手,既然肉还有很多,那就没必要着急了,所以沈大小姐颗粒恢复了原本优雅文静的姿态。转变的太突然,竟然还吓了天隐一跳。 “这烤肉的味道着实不错,不知用的是什么食材?” “这个……”老鼠兄看了看天隐,又看了看沈大小姐,有些犹豫,不过见二人都很是好奇地等着答案,一咬牙一跺脚,道:“是山老鼠肉。” “啪嗒!”沈大小姐的筷子掉到了桌子上,进而滚落在地上,原本绯红的面庞刷的一下变白了,娇艳的红唇也开始打着哆嗦:“老、老、老、鼠、鼠、肉,呕——”而后沈大小姐就消失在桌子下面了。 天隐倒是很淡定,自小成了孤儿,什么苦没吃过,肚子饿的时候也不是没吃过烤老鼠,是以不似沈大小姐那般反应剧烈,从容得很。不过天隐对于“老鼠兄”“同类相残”还是有些颇不以为然,抹抹嘴,问道:“这些老鼠是你捉来的?” “不是、不是!”看到沈大小姐那种反应,“老鼠兄”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解释道:“这个其实是苍云山特有的一种短耳灰毛兔,跟别的兔子不一样,肉很多,也很肥,烤来吃是最好的了。小的从前是做土匪的,有个规矩就是忌讳直接说‘土’和谐音的,加上这种兔子远看起来特别像大老鼠,所以、所以就都叫‘山老鼠’……”老鼠兄一边说一边用小眼睛瞄着脸都绿了的沈大小姐,拧着双手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既然“夫人”不舒服,天隐自然是有责任安抚一下,只见天隐凑到沈大小姐耳边,轻声道:“琳儿,你也听到了,咱们吃得其实是烤兔子,不是真的老鼠肉,所以,是不是?”老鼠兄的话,沈大小姐也是听得真切的,不舒服的感觉顿时一扫而空,但说什么也不肯再碰一下“山老鼠肉”了。 所以,原本不错的一餐最后却没有那么舒服的结束,末了“老鼠兄”说什么也不肯收天隐的钱,说是给恩公和夫人添了麻烦很过意不去,云云,还非拉着脑袋不怎么灵光的老娘一再感谢天隐。天隐实在是不想再被跪一次了,而且搞不好自己就是老鼠兄救的,所以干脆把眼睛一横,狠狠地拍下一张钱引,也不给老鼠兄反应的机会,拉着沈大小姐径直走了。 “你走那么快干嘛!还有你拉着我做什么!”沈大小姐想起来自己应该讨厌这个“孙子”才对,所以一甩手,没来由地吼着天隐。 “不快点走怎么能多逛些好地方呢,是不是,夫人?”天隐脾气一向不错。此时更是嬉皮笑脸地看着故作生气状的沈大小姐,“你难道不好奇咱们接下来去哪里?” “快说!” “不告诉你!” 沈大小姐一仰头,瞪着天隐,道:“说不说!” “就不说!”天隐就知道沈大小姐准备使出“独门绝学”,把胳膊一收,大步向前走去,任由沈大小姐在后面气鼓鼓地跟着。不知为什么,天隐有点喜欢跟沈大小姐斗斗嘴、打打闹闹,这种感觉很奇妙,很有意思。 其实,也不是天隐不肯说,而是云不羁画的地图上只是模糊地写了个“必去”的字样,究竟是什么天隐只有看到了才知道。所以,一路向北行,到了百宝地买卖各种异域物品的地方,矗立在云不羁标记之处的,不过是一个比“老鼠兄”的棚子大不了多少的小木屋。看那木头的颜色,怕是跟云不羁一般年龄了,这小屋子显然也是个店家,因为门楣之上挂着一块颜色都掉光了的牌匾,名字倒是很霸气——万仁轩! “就是这里了。”天隐指着勉强不算是破烂的牌匾道,可惜沈大小姐不领情,俏脸一偏就是不理他,“我可要进去咯!” 屋子里有些阴暗,还有股潮湿发霉的味道,店里倒是摆放了很多东西,但也太乱了吧,一坨一坨随便堆在角落里,或是散落在地面上,连找个落脚的地方都难。再看看那个掌柜,有客官竟然也不理睬,躺在椅子上眯着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来这里干嘛,这里有什么啊?”沈大小姐有些受不惯这股味道,紧着鼻子、皱着眉头问一脸莫名其妙的天隐,“你不会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怎、怎么会!”天隐老脸一红,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又被云不羁成功地坑了一回呢?自己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上他的当,天隐决定进行深刻的反省,但此时也不能在沈大小姐面前漏了怯,虽然承认了也没什么,可是不知为何,天隐就是不想跟沈大小姐坦白,“这里可有很多好东西的!” “说得好!哈哈哈哈哈哈哈!”那掌柜的一跃而起,抚掌大笑,吓了天隐和沈大小姐一大跳,“万仁轩里自然是有好东西的,只是不知这位小哥和这位姑娘有没有缘得见?” “此话怎讲?” “这位小哥能来小店,肯定是受人指点的。”那掌柜的倒是明白得很,也知道这种破破烂烂的店子寻常人是不会有心情进来逛的,“那位告诉小哥此地的人,有没有说这里的规矩?” 进店铺,看东西、买东西也需要规矩?从来没听说过,不仅天隐不知道,见多识广,生在大商户的沈大小姐也是一脸的茫然。那掌柜的见二人一无所知,也不着急,依旧乐呵呵的,摇着手中的蒲扇道:“万仁轩所有之物,俱是源于极北之地,有万俟四部的饰物、器具,有尾濮氏的宝物,就连极为罕见的和神国之物也是有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显然这位年纪不轻、身形干练的掌柜对自己的店子很是自豪,不过既然很在意,就收拾一下,再名贵的宝物堆成这样,乱七八糟的,想来不会有谁有心情看上一眼吧。没待天隐答话,掌柜的又说了起来,“不过小店与寻常的店是大大不同的,小哥也是看得出来的。”天隐和沈大小姐同时点点头,的确破烂得不同寻常! “一般店铺是卖东西,所以一切都是井井有条,为的就是令人有购买的想法”看来掌柜的还算有自知之明,“不过小店却不然,即便小哥和姑娘想买东西也未必会卖。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个‘缘’字,宝卖有缘人,换言之,就看二位的运气,能不能碰到有缘之物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说着,那掌柜的又回去眯着了,丢下天隐和沈大小姐呆呆地站在那里。 这么小的屋子里堆放了这么多东西,想不碰到都难吧?但有没有缘谁也说不清楚,既然来了,就看看吧,想这么奇怪的店子可是不常见的,嗯,连这么罕见的店子都知道的云不羁,也是个奇葩。 屋子很小,转个身就能看到墙面上挂的东西。之所以天隐没有去理会地上堆放的东西,主要是因为怕它倒掉,也是因为墙上那幅画很大,竟有半面墙大!即便屋里很暗,凭天隐的眼力还是看的清清楚楚,那上面画的,是很熟悉的画面! 一片茂密的森林,高矮树木层层叠叠,奇花怪草到处都是,还有从没见过的动物,应该是在嬉闹。在画的边缘,能看到一片与众不同的林子,这里面的树棵棵都有普通树的四五倍粗,树干之上还长着表情各异的人面,看这个样子应该是在说着什么…… 这不就是自己那柄“破刀”刀柄和刀鞘上的图案么,银狐曾在“無”中告诉自己这其实是“迷之森林”,长着人面的树是“树魂”,但为什么这些图案都是近乎一致的呢?莫非这其中暗含着什么秘密? “咦?这幅画?”沈大小姐看着这幅画也是一脸的奇怪。 “怎么了?” “我家里也有一幅!” 第二十三章 银狐南去 沈家是大商户,有些稀奇物什不奇怪,百宝地是藏龙卧虎之处,有些不寻常的东西也不意外。不过,万仁轩是云不羁注明要天隐去的,这里的墙上挂的这幅与自己曾经拥有的那把“破刀”刀柄和刀鞘上图案相同的画,沈大小姐家里也有一幅,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巧合?天隐很难将这件事当做普通的偶然处理。 “琳儿,你家里的画是什么样子的?”[] “跟这幅一模一样!”沈大小姐很仔细地看着面前有些灰尘的画,之后肯定地回答道:“尺寸应该也是一样的,我家里的就是……干净一些。” 看来有必要向那个神神叨叨的掌柜问个清楚了,“掌柜的,这幅画……”天隐还未问完,就见眼前一闪,那老板突然出现在了身侧,动作之快、步法之灵,远远超过天隐的想象,是以吓了天隐和沈大小姐一跳。 只见掌柜的上上下下打量了天隐一番,不住地点头,挥动着蒲扇,道:“哟呵呵呵,这位小哥应该是明知顾问吧?” “掌柜的何出此言?” “小哥显然是见过与之相同的画面,是也不是?”天隐点点头,没有打断掌柜的话语,“既然见过,自然知道画中的意思,如果知道,为什么还要问?哟呵呵呵。” 天隐眨了眨眼睛,指着墙上的画刚要开口,却被掌柜的一挥手抢了先,“明了了,明了了,哟呵呵呵呵!小哥是想知道这样的画有几幅,对不对?” 这掌柜的什么来头,竟然连自己想什么都能猜出来,按说有着本事这家店也不至于破落成这个样子啊,出于礼貌和一点点的佩服,天隐还是点了点头。 掌柜的鼻子翕动,狠狠地嗅了嗅,又认认真真地看了看天隐的面庞五官,看得天隐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哟呵呵呵呵,小哥是不是姓万俟?” 此言一出,不仅天隐一愣,沈大小姐也打了个机灵,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住地瞧着面前的少年,他要是姓“万俟”,那不就是万俟天隐了?他、他、他不会就是他吧,这么古怪的名字全天下怕也是很难找到相同的了,但他和他并不相像啊,相貌就大不一样,脾气没那么好,嗯,也没有那么好欺负,说话很气人,最最重要的,他身上没有他那种跟自己相同的气息,而且他是云大人的孙儿,他却是个孤儿,他不会是他! 沈大小姐安抚着自己砰砰乱跳的心儿,突然觉得这个人让自己受委屈了,不由得狠狠瞪了他几眼。还好天隐此时还有些震惊,并没注意沈大小姐的异状。很多事情,知道的人少之又少,至少天隐不认为百宝地这里自己第一次见到的掌柜的会知道那么多,如果他不知道,又怎会问自己是不是姓“万俟”呢? 掌柜的倒是不在意天隐飞速流转的心绪,继续道:“鄙人也姓万俟,正是来自宓州北方的万俟部,传言中万俟族人彼此之间是会有一种微妙的熟悉感的,哟呵呵呵呵,鄙人觉得与小哥颇为有缘,故有此一问,还望小哥据实以告,哟呵呵呵呵!” “我姓云。” “你与云不羁怎么称呼?”掌柜的再次语出惊人,天隐不得不重新认识一下这个看似奇奇怪怪却无法知其深浅的“万俟族人”了。 “我是云大人的孙儿。”天隐不想承认,可是不这么说恐怕就得“据实以告”了,那个时候身边这位要命的丫头会有什么反应,可不是天隐能够想象的,两害相较取其轻,偶尔就昧一下良心吧。 “难怪、难怪,哟呵呵呵呵!”掌柜的笑着,不知什么时候又坐回了椅子上,手上还多了一碗茶,一边抿着一边道:“他叫你来这里大概就是想让你知道一些事情吧,你是想知道呢,还是不想知道?” “想做如何讲,不想又如何?” “嗯、嗯、嗯”掌柜的想了又想,直到茶都喝光了才道:“你想知道鄙人就告诉你,你要是不想知道鄙人就不告诉你,嗯,嗯,哟呵呵呵呵!” 噗!天隐差点没被口水呛到,这种回答也用想那么久?再看看身旁的沈大小姐,这丫头也憋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想到之前云不羁跟自己说,以后会有机会知道想知道的事情,现在正是一个或许是“精心设计”的机会,还是问清楚比较好,天隐再一次点了点头。 “哟呵呵呵,那画上画的,是一个万俟部相传了上百年的故事,迷之森林中有一只银狐。这只银狐怕是天地间唯一一只银色的狐狸吧,万物皆有灵,总有孤寂之时,银狐需要同类,所以便去了找寻在迷之森林极南方的另外一只银狐。” “画上为何没有银狐呢?”天隐看了很多遍,完全可以确定这些图案上没有一丁点银狐的痕迹。 “因为银狐离开了呀,哟呵呵呵,这画画的便是迷之森林的情景,银狐不在森林中,如何能入画?” “原来如此!” “此画由万俟部先贤所做,据说共有十件物什附有这种图案。” “难道要找齐十件?” “哟呵呵呵呵,小哥果然聪慧,只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十件物什再度齐聚之时会有一些事情发生。至于这十件物什都是什么,在哪里,没人知道,倒是有线索留下,就在墙上画里,不过这画嘛,哟呵呵呵呵!”掌柜的说到关键的地方突然不说了,只是两眼放着光地望着天隐。 “这幅画不知掌柜的可否让给我,其他的好说”,毕竟怀里揣着十几万两,天隐说话也有底气。 奇怪的是,掌柜的并没有提出价钱,而是又陷入了思索,良久,才道:“小哥要这幅画,没有问题,但这画是分阴阳两幅的,单有这一幅是顶不了事的,这一点还望小哥知晓。日后若有什么事情,别怪鄙人不曾告诫小哥,哟呵呵呵呵!” 原来是这样,还真是无巧不成书,那幅画不就在沈大小姐家里么,果然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天隐心中暗乐,面上功夫还是得做的,揪了揪沈大小姐的衣袖,示意她不要说话,天隐道:“有劳掌柜的了,我已知道,不知掌柜的是否知道另一幅画的下落,有个方向也好!” “哟呵呵呵呵,小哥说笑了”,掌柜的身手当真是匪夷所思,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墙边,一面卷着画一面道:“小哥与这画有缘,自然便是与这传说有关,想必小哥是知道另外一副画的所在,才问鄙人要这一幅,是也不是?” 又被说中了,天隐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伸手要接掌柜的递来的画,却见掌柜的手一缩,将画放到了一个古朴的木匣里,而后也不言语,就是看着天隐。 天隐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请问掌柜的,这画要如何才肯出让?” “嗯,孺子可教!”掌柜的见天隐很是上道,满意地点着头,“这画既然与小哥有缘,鄙人自然是留不得了,送给小哥也是无妨的,不过鄙人有一事相求,若是小哥能做到,一切好说,不然,鄙人也只能说声抱歉了!” 看掌柜的此时的神情很是严肃,天隐知道其并非在开玩笑,面色一正,道:“掌柜的请说,若我力所能及,一定尽力去做!” “无论何事?” “无论何事!” “哟呵呵呵呵,很好!”掌柜的竟然立刻将画递到了天隐的手里,而后才道:“小哥既是云不羁的孙儿,信誉自不必说,有这承诺便可!下面鄙人所说之事还望小哥听得仔细!” 天隐拿着有些分量的匣子,没想到这掌柜的竟如此爽快,或者说竟能看出自己对于承诺的重视远超于常人!饶是如此,这份毫不犹豫信任,令天隐不得不对这位行事怪异的掌柜产生敬意,“掌柜请讲!” “你可知道珍善堂?” 那不就是百宝地最中心的大竞投行么,据说是大兴三大竞投行之一,里面什么都有,包括一些并不正当的东西,莫非掌柜的想要什么东西? “鄙人不想要什么东西,但这件‘东西’却不可落入他人之手,小哥是否听清?” “不知是什么东西,如此重要?” “一个人,小哥去了便知道,这个人希望小哥能好好待之!”掌柜的说着,挥了挥手,示意天隐可以离开了。 见状,天隐提着木匣子,与沈大小姐齐齐转身,正要出门,却听背后再度传来掌柜的声音:“有个事情得先告诉小哥,今天的竞投还有不到半个时辰就要开始了。那珍善堂还有个规矩,手中现银少于三十万两是不得进的,还望小哥注意,哟呵呵呵呵!” 三十万两?自己从冷少爷那里“赚来”的一共是十五万两,刚刚还硬给了老鼠兄五百两,这下只有十四万五千两,还有不到半个时辰,这掌柜的是不是存心的啊,照此下去自己八成连门儿都进不去! “你在想什么?”沈大小姐见天隐皱起了眉头,知道他在为钱发愁,但是又觉得看他上上火很有意思,所以明知故问,气气他。 “我在想这画值不值三十万两!” “别忘了珍善堂可是竞投行哦,就是说掌柜的要你做的,三十万两未必能够用!” 第二十四章 小叶紫檀 确实如此,三十万两方能入门,意味着想要办到掌柜所托之事三十万两绝对不够!现在自己手头只有十四万九千五百两,怎么办,如何能在短短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赚到几十万两的真金白银? 天隐这下彻底犯了难,之前不过想赚些用度就行了,而冷少爷又实在是配合了些,所以十五万两银子轻松到手。说起来自己也并没坑了他,那块罕见的老坑琉璃种足以抵得那些银钱,像这种轻松又不需愧对良心的赚钱机会,显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换言之,想再来一次怕是不可能了。老坑琉璃种的坯石若是随处可见就不会是“罕见”的了,而冷少爷这种外强中干的草包要是到处都有,就不会是“烦人”的了。[] 当然,凭着自己的特殊眼力,去“钓鱼台”购些有美心的原石,转手再卖出,赚取银钱是毫无疑问的,但这种法子不可能在半个时辰内赚出数十万两。剩下的法子,最快捷的便是…… “去赌坊碰碰运气怎么样?”沈大小姐满脸“纯洁天真”地问着天隐,还不忘了附送一个美丽而邪恶的笑容。 天隐赌运一向不兴旺,曾经在天门关的时候,偶尔跟其他士兵赌赌钱,天隐是一定会输的,严格说来,是从来没有赢过。所以天隐从一开始就完全没有想过去赌坊翻本,若是赌坊的钱这么好拿,就不会有那么多倾家荡产、一无所有的倒霉蛋了。 “这个法子不妥。” “怎么不好,全部赌下去,运气好就赚几番!” “运气不好呢?” “反正你也赚不出那么多银子,就只能靠你运气好咯。”不知是不是天隐的错觉,总觉得现在的沈大小姐是要多开心有多开心,自己陷入困境中这个丫头怎么这么开心? “你是沈家的千金,你家的钱可都是赌坊里赢来的?” 一听此话,沈大小姐立刻敛了笑容,俏脸变得冷若冰霜,冲着天隐叫道:“怎么可能!我家可是做的正当营生,日积月累方有今日之势的,你这个讨厌的孙子竟然怀疑我们沈家银钱的来路!”沈大小姐对于沈家还是相当自豪的,虽然她与沈员外的关系并不和睦。 “既然如此,你为何要我去赌坊,难道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用来路不当的银钱?” “你!”沈大小姐突然想起来要是讲理,自己是绝对说不过这个任何时候都有道理的“孙子”的,干脆直接动手,玉手一扬便打向天隐。像这种软绵绵的巴掌,武艺超群的天隐怎会惧怕,而且刚刚的话自己说出口就后悔了,确实有些刻薄了,沈大小姐再刁蛮也是个丫头,自己再年轻也是个男人,实在不该,这一巴掌就当做道歉吧。 是以天隐立即放松全身筋肉,用力收敛周身若有若无的气场,为的是不要震伤沈大小姐。心中苦笑不得,自己这是在干嘛,挨了打还得小心翼翼的不让打自己的人受伤,这可真是……莫名其妙。 “啪!”熟悉的位置、熟悉的感觉,天隐突然间就想起那晚在归云居,也是被蛮不讲理的沈大小姐赏了一巴掌,不由得眼中充满了慨叹。天隐的反应、眼神都出乎沈大小姐的意料,尤其是这一巴掌的感觉,沈大小姐其实也是觉得熟悉的。 “你!你干嘛不躲!你是白痴啊,我可是要打你啊,你就像个木头一样傻站着?”沈大小姐又开始吼起天隐,似乎这样是不能称了她的意的,“你知不知道你动都不动,我打起来很没有意思,很没有成就感!” 什么?成就感?感情我还得好好表演一番,最好再来个跪地求女侠饶命的戏码,这个要命的丫头才肯罢休?算了,还是不要理她了,不过说到木头,自己怀里就有一个木头匣子,里面装的是掌柜送的,或者说换的一幅画。 想想自己陷入这么大的麻烦,就是为了一幅不知所谓的画和一个云山雾绕的故事,天隐都有些佩服自己的“白痴”了。低头看着怀中朴拙的木匣,长约五尺,宽约四寸,高约四寸,想想也是,将近半面墙大小的画,卷起来是不会小了的。不过这个木匣也还是太重了些,即便以自己的气力都觉得有些份量,想来一定不是寻常的材料。 天隐不去理会身旁发着火的沈大小姐,仔仔细细地观察起手上的木匣,这种份量,这种色泽,不会是……天隐猛地一抬头,眼中信心十足地望着沈大小姐:“我的衣服呢?” “哈?什么衣服?” “就是来这里的时候我换的衣服”,天隐看了看沈大小姐空空如也的双手,再看看四周,原来她刚刚张牙舞爪的时候把装衣服的包裹甩到一边去了。 “我得先去换身衣服!” “为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现在就告诉我!” “不告诉你,就当做你把我衣服丢到地上的惩罚好了,哈哈哈哈哈!”看着沈大小姐欲言又止,好奇不已的样子,天隐突然就理解了沈大小姐刚刚为什么那么高兴了。 俗语云人靠衣装马靠鞍,天隐衣服一换,立刻从不怎么像的农家少年变为书卷气息甚浓、英气勃发的大家公子,反差之大令沈大小姐也不禁呆住了,之前还真没注意过,原来这个讨人厌的“孙子”看起来还、还不算太糟糕,嗯,一定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天隐抱着木匣就向着前方走,沈大小姐一见赶忙跟上,“喂喂喂,你又要去哪里,快从实招来,本小姐再也不要傻跟着了!” “去买卖珍玩的地方。” “你要把这幅画卖了?这幅脏兮兮的画能值几十万两?” “差不多!” 三转两转,天隐和沈大小姐就到了百宝地售卖珍玩、善本、乐器、技巧玩意的地方。左看看,右看看,天隐竟然提步进了最大的一家典当行!这家典当行的陈设、布局倒是颇有品位,就是来的人实在少得可怜,算上天隐两人也不到十个人。 “二位是看,还是当?”寻常人大概以为典当行就是拿东西换钱救急的地方,这种看法是不完整的,其实典当行里的宝贝绝对不少,而且可以想见其中多数是传家之物,品相是极好的。一些手有余钱之人会来这里碰碰运气,或许就能碰到一些“死当”的珍玩,因此这个面相和善、语气很是客气的店家才有此一问。 “当!”天隐把木匣往台子上一方,取出内里的画,指着空木匣对店家道:“二十万两!” 就这么个又脏又旧的木匣,二十万两?要不是看天隐和沈大小姐的衣饰都像是有身份的人,店家早就把人轰出去了。只见店家仔仔细细地看着这个木匣,用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不知为什么又用鼻子嗅了嗅,突然,店家起身喊道:“金财,拿杯酒来!” 这个“金财”手脚还真是麻利,店家话音刚落,一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就端了一杯老酒上来,浓郁的香气,泛金的色泽,还有店家立刻皱起的眉头,说明这杯酒价值不菲。只见店家用指甲从木匣的角落磨下一点点细屑,而后将细屑放到了酒中。 很是神奇,原本黑乎乎的木屑在酒里立刻“融化”了,把酒染成了淡淡的粉红色,而后店家倾倒酒杯,发现内里的已不再是酒,而是粉红色的,如柳絮一般的东西。看到这个,店家的面色一下子变得很是热情,“十万两,公子看如何?” “小叶紫檀向来罕有大料,材料多在五寸大小,再大就会空心而成了废料,故一般小叶檀木制成的器具俱是在五万两上下,想必店家是知道的!”天隐见那个店家脸色不太自然,便继续道:“这只木匣显然是整料制成,保存完整且有些年头,长五尺、高五寸,像这种并不多见的物什究竟价值几何,还请店家莫要砸了自己的招牌!” “看来公子竟是懂行之人,在下惭愧!”店家深施一礼,算是赔了礼,天隐很是欣赏这种敞亮、痛快的作风,点点头也不准备难为这个店家了。 “既然如此,店家是知道该如何做了?” “明白,明白,不过出于保险,在下还是得问问这匣子的由来,当然在下也看得出来这位公子与这位小姐俱是身份高贵的,是以有些糊涂,以公子的身份怎么舍得出让这个难得一见的匣子?” “我要去珍善堂,你明白了?” 店家闻言,立刻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这应当就没问题了,“那便如公子所言,二十万两,利息两厘,三月到期,公子看是否合适?” “还算公道!”天隐取了金财递过来的当票和钱引,带着沈大小姐径直走了。 “爹,您怎么肯出二十万两,就为了这个破烂匣子?”等天隐二人走远了,金财才低声问道,“就算真的是小叶紫檀,顶多也就是十五万两,这、这……” “这你就不懂了吧,听那公子的口气,显然是一时钱没带够,这东西只不过在咱们这儿放放罢了,是一定会赎回去的,这时候作价越高咱们赚得越多!就算那公子不要这个物什了,以爹的本事在这料上做些精细活儿是手到擒来的,那时候这匣子的价值自然会成倍的增加,怎样都是赚!你爹就没做过赔钱买卖,懂了么!” 第二十五章 万俟族人 珍善堂外表富丽堂皇,内里倒真没有想象中的奢华,只能说是很舒服。门口儿的侍者一见天隐手中厚厚的钱引,也不细查,立即满脸笑容地将此二人迎了进去。天隐倒不认为这个侍者只是谄媚,能在这里混下去的必然有不凡之处,或许他是能看出来这些钱引的价值也说不定。 竞投还有大约一刻钟才会开始,天隐和沈大小姐去了珍善堂内置的茶楼坐了,听着听不懂但是感觉很好听的曲子,品着应该很名贵但不知是何种类的香茗,面前还放着数样雅致、精美的茶点。即便是如此舒适的环境,都没能换来沈大小姐的好心情,仍是气鼓鼓地坐在一旁,就是不肯搭理天隐。[]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天隐始终认为沈大小姐是气做的,不然为何总是生气呢,尤其是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从典当行出来,沈大小姐看天隐的样子就有些怪怪的,“你竟然能看出来那个木匣子的质地和用料?”听这语气八成是难以相信自己用力讨厌的“孙子”竟会有如此丰富的见识,先是鉴定出老坑琉璃种的坯石,然后是发现盛画的匣子是小叶紫檀木制的,为什么生长在大商户的自己就做不到呢? “我曾在书中看过小叶紫檀的介绍,知道一点不足为奇。” “什么书?” “《异物志》。” “《异物志》?” “一本不知是何人手写的书,内里有许多描摹细致、形象的附图。”天隐倒是说的实话,其实他也很想知道这部书的来历,因为这部书很是诡异,竟然记录了许多《博物典》都不曾设计的内容,尤其是对于迷之森林和万俟部的记载,虽然不够详尽,但却是天隐在已知的典籍中都不曾见到的。 不过看沈大小姐一脸迷惑的样子,大抵也是不知道的,“就算是小叶紫檀,从没听说过有高于十五万两的价值的,那个店家怎么会肯出二十万两?” “因为我会赎回那个匣子的,所以店家出多少都无所谓,出的越多赚的越多。”说到这里,天隐突然发觉一件事,就是那个匣子端在手中的感觉并不对劲,有一种很微妙的触觉,但是究竟是什么又说不清楚,看来得等这些事告一段落再去细究了,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只见天隐面色一正,看着沈大小姐道:“你先回去吧。” 沈大小姐被这突兀的话说糊涂了,“回、回去?为什么,咱们不是要去珍善堂么?” “不是咱们,是我要去珍善堂,你要是不想自己回去也行,去阿鼠的店子等我,总之,你不可以去珍善堂。” “为什么?” 天隐只是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妥,他很相信自己的感觉,而且他并没有把握手中的银钱够用,而君子承诺,是言出必践的,无论用什么手段!若是只有自己,就算遇到最糟糕的境况,天隐也完全可以毫发无损地达成目标,但是带上沈大小姐就不一定了。当初没能保护住刘大彪和阿鱼,天隐直到现在还在深深的自责中,心头总会一阵一阵的发痛,这次如果再让沈大小姐有个三长两短,那就只能去跳冷水江了。 天隐的顾虑,沈大小姐是不可能了解的,即便知道了也未必能理解。果然,沈大小姐见天隐不说话,就当了他心虚,立刻掐住了小蛮腰,摆开架势就要狠狠教训天隐一番。可惜,迎接她的,只有天隐塞过来的一卷画。 “别问为什么,你只要好好护着这幅画就行了!”言罢,转身离去,在天隐想来,以沈大小姐的脾气,肯定是一走了之,回去告自己的状,或者一面走一面痛骂自己,总之就是不会再跟着来了。 可惜,这次天隐没猜对,沈大小姐除了脾气大之外就是好奇心极强,甚至可以为了满足好奇心而稍稍收敛自己的脾气,天隐显然没看出来珍善堂这件事对于沈大小姐有多大的吸引力。 一条小尾巴,甩不掉的尾巴,不忍心甩掉的尾巴,就这么跟着,气鼓鼓地跟着。天隐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都说了要你回去,怎么不听话?” “你是我什么人,我干嘛要听你的话?” “因为我说的都是为你好的啊,难道一定撞上南墙才肯回头?” “你管不着,我就喜欢撞墙,怎么,你有意见啊!”沈大小姐嘟着嘴,高高扬起秀美的下颌,虽然无论怎么扬都没有天隐高。 按说天隐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生死的激战也经历过,如今算是再生的他应该能够解决很多从前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这个“大问题”,天隐却是束手无策的。 “你若一定要跟来,那也随你,但你必须听我的话!” “没问题!” 所以现在无奈的天隐和气鼓鼓的沈大小姐一同坐在珍善堂的茶楼里,相顾无言。尴尬的气氛倒是没有持续太久,因为竞投开始了。 竞投所在地是茶楼后面的大厅之中,中间是木制的高台,四周是围成一圈的几案与木椅。天隐捡了较为靠前的位置,因为那里视野最是开阔,但奇怪的是,做的人少得可怜,不知为什么,多数人都坐在了后面,即便已经有人站在了走道之中,也没有到前面就座的。 “他们干嘛不来前面坐啊,后面站着很舒服?”沈大小姐的问题,天隐也很想知道答案。 而后,一个很是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那是因为前面不是任何人都能坐的,我的琳儿!”听这话的语气和如此恶心肉麻的称谓,就知道来者必定是草包冷少爷!今天与这位不招人待见的纨绔子弟还真是有缘,一而再再而三地遇见,不过看在他解答了自己心中的疑惑,除了恶心点还没做出过分的举动,天隐和沈大小姐双双选择了沉默。 “哟、哟,琳儿,不要这么冷漠嘛,你不觉得咱们很有缘么,竟然在这么小的地方遇见这么多次,呵呵呵,琳儿,你还是考虑一下我们的婚事吧,我对你可是很好很好的哟,呵呵呵!”现在冷少爷在天隐心中的印象又多了一点——贱! 显然沈大小姐也是这么认为的,只见她秀眉一立,叱道:“别老缠着我,一边去!” “哎呀呀,琳儿,你这样说我可是很伤心啊”,冷少爷一边说一边就想去摸沈大小姐的手。 “啪!”没看清怎么回事,冷少爷的咸猪手就红成了真的猪手,能以这种速度出手的,不用说也知道是天隐。 “你!你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我是跟琳儿一起来的,你说我是什么人?”天隐说着示威似的牵起了沈大小姐的玉手,抬眼瞄着捂着手痛得差点掉眼泪的冷少爷。 “你!” “我。” “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冷公子当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不认得我了么,我可是好心让给冷公子一块老坑琉璃种啊!”天隐一面说着一面凑到冷少爷跟前。 这下可是看清楚了,吓得冷少爷差点没跌坐在地上,这、这个人不就是那个穿得很土,还总是跟在深大小姐身边的下、下、下……不过这话冷少爷是绝对没胆子再说的,只能指着天隐涨红着脸哆嗦着。 “既然知道了,你还不知道该怎么做?” “知、知道,知道,呵呵呵,这就走,这就走,呵呵呵。”冷少爷讪笑着后退,一不留神被椅子绊了一趔趄,惹得沈大小姐娇笑不已。 “别急着走啊,冷公子不准备小坐一会儿?” “不、不了,呵呵呵。” 突然,天隐想起来还有事情没问冷少爷,于是揽住了吓得脸都白了的冷少爷,问道:“我还有一事不明,冷少爷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呢,如果可以据实相告,我自然是感激不已!”说着手上加力,痛得冷少爷一震嚎叫。 显然沈大小姐也是这么认为的,只见她秀眉一立,叱道:“别老缠着我,一边去!” “哎呀呀,琳儿,你这样说我可是很伤心啊”,冷少爷一边说一边就想去摸沈大小姐的手。 “啪!”没看清怎么回事,冷少爷的咸猪手就红成了真的猪手,能以这种速度出手的,不用说也知道是天隐。 “你!你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我是跟琳儿一起来的,你说我是什么人?”天隐说着示威似的牵起了沈大小姐的玉手,抬眼瞄着捂着手痛得差点掉眼泪的冷少爷。 “你!” “我。” “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冷公子当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不认得我了么,我可是好心让给冷公子一块老坑琉璃种啊!”天隐一面说着一面凑到冷少爷跟前。 这下可是看清楚了,吓得冷少爷差点没跌坐在地上,这、这个人不就是那个穿得很土,还总是跟在深大小姐身边的下、下、下……不过这话冷少爷是绝对没胆子再说的,只能指着天隐涨红着脸哆嗦着。 “既然知道了,你还不知道该怎么做?” “知、知道,知道,呵呵呵,这就走,这就走,呵呵呵。”冷少爷讪笑着后退,一不留神被椅子绊了一趔趄,惹得沈大小姐娇笑不已。 “别急着走啊,冷公子不准备小坐一会儿?” “不、不了,呵呵呵。” 突然,天隐想起来还有事情没问冷少爷,于是揽住了吓得脸都白了的冷少爷,问道:“我还有一事不明,冷少爷来这里是做什么的呢,如果可以据实相告,我自然是感激不已!”说着手上加力,痛得冷少爷一震嚎叫。 第二十七章 青年车夫 眼前的一幕幕,俱成了幻影,心底一声声,都变了悲鸣。或许万仁轩的掌柜所言非虚,万俟部的族人真的有种特别的联系感,天隐虽然离高台、离那个可怜的女孩儿不近,但仍然能听到女孩儿的哭泣声、求助声、哀求声,不是因为天隐的耳力过人,而是这种声音就刻在心底! 一如曾经那个失去了娘亲的孩子,就算随着岁月漂流到遥远的未来,那种深深的绝望却是永留心底的。强烈的共鸣,此时女孩儿的心声就在心中回响,令人发狂。但是沈大小姐就在身边,无论如何,必须控制住![] 丢下捏得粉碎的扶手,天隐的眸子中突然失去了一些色彩,空空的,好像面前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好像自己真的只是来参加竞投一般。呆呆地坐着,即使一个肥胖猥琐的、暴发户打扮的中年商人将女孩儿狠狠地拉了下去,即使那个被封住了嘴只能发出无声的哀叫、在空中无力地挣扎,即使沈大小姐都看不下去中年商人踢打不肯跟他走的女孩儿的恶行,天隐都没有丝毫的反应。 一双玉手扯住双肩,狠狠地摇着,“你究竟在想什么!快想办法!” 沈大小姐的吼声起了作用,只见天隐的瞳孔剧烈地收缩扩张着,眸子中流转着异样的神彩。静静地,以一种令人畏惧的平静神情望着沈大小姐,这一刻的天隐,最是陌生,但沈大小姐却没有那许多的心思去考虑身边之人究竟发生了什么,当务之急,是兑现承诺,是护下那个可怜的女孩儿。 “她一定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娘亲,她不能被当做玩物一般买卖!喂!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沈大小姐狠狠地掐着天隐的胳膊,“你看看她的样子,明显是被坏人拐来的,她的家人会着急,会难过的!”的确,救人的应该是天隐,可是当天隐不顾一切地为她买下丢失已久的娘亲的画像时,沈大小姐便觉得有义务承担起一份责任,至少要做到竭尽所能。 不知是不是偶然,那个肥胖中年人竟然拖着万俟族的女孩儿从天隐二人的旁边走过,沈大小姐充满痛恨地瞪着那个残忍的中年人,却发现这并不是陌生之人! “他、他不是簿家的管家薄世仁么!”这个满脸横丝肉、粗鄙不堪,哪哪都没有一丁点好人像的竟然叫“世仁”?当真是讽刺啊,但沈大小姐却知道这个薄世仁可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惹得起的,即便是沈员外,肯不肯为了一个素昧相识的异族女孩儿而得罪冷水镇三大商户之一的簿家,还在两可之间,“这下该怎么办啊,那个女孩儿落在他的手里是肯定要不回来了,完了完了……”沈大小姐捂着自己的脑袋念叨着。 “该走了。”天隐似乎回过了神,轻轻地说着,也不管沈大小姐,径直就向外走去。 沈大小姐不知道天隐又怎么了,赶紧抱起一大一小两幅画追了上去,不知为何,天隐此次走得出奇的快,“等等我!喂!你慢点啊,喂!喂喂!你走那么快干嘛啊!” 天隐连头都没回,只是不言不语地将画卷的银钱付了,一个转身就消失在向外走的人流之中。这种身法真的太过匪夷所思了,看得沈大小姐一愣,但转瞬间她便反应过来天隐是要做什么。可是知道又能如何呢,看他这个样子凭自己是无法阻止的。到头来,还是得去阿鼠的店子等了,只希望他能记得去找自己。 天隐不过用了个障眼法,令沈大小姐以为自己走了,其实他就藏在离沈大小姐不远的木柱后面。见她走远了,也就松了口气,接下来,该去做应该做的事情了!一念及此,天隐用冰冷的目光锁定住了一脸得意、笑得猥琐的薄世仁,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离开的方向。 “仁哥果然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出手就是五百万两,直接就镇住了所有的人,厉害啊厉害,我要是有仁哥一半的本事,就好咯!”一个小厮弓着身,口水横流地拍着薄世仁的马屁。 另外一个小厮听了,不甘落后,立即道:“这还用你说,在簿家,仁哥可是当仁不让的二老爷,身上的本事可是咱们这种人拍马都跟不上的,哈哈,仁哥,这次马到功成,怕是少不了赏赐了吧,到时候……” “行了,行了,你那点小心眼儿我还不知道,少不了你们的!”薄世仁笑得满脸开花,心里也在嘀咕,这么个脏兮兮的异族小妞儿怎么能值这么多钱?不过既然老爷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这个小妞儿搞到手,自己照办就是了,而且如此阔绰的出手,的确有种人上人的飘飘感,哈哈哈哈哈哈! 登上马车,撒了几枚铜子,“快马加鞭,越快越好!”奇怪的是这个车夫怎么没像之前那样对自己点头哈腰地媚笑呢,头搞得那么低干嘛,自己有那么吓人么?不过一来薄世仁急着赶回去交差,二来他知道自己的安全是有保障的,所以也没继续纠结此事就示意上路了。 越走越不对劲,这不是来时的路啊,薄世仁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也可能是抄近路?可这已经七扭八扭拐到死胡同了,一把掀开帘子,冲着车夫大喝道:“他奶奶的,你他娘的在干什么,告诉你,别玩花样,耽误了老子赶路,信不信扒你一层皮!快给老子照原路回去,什么玩意儿!” 这车夫倒是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犟驴,一见薄世仁破口大骂,干脆把车一停,走到一边翘个二郎腿望天去了。气得薄世仁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袖子一撸,叫上同来的几个小厮,提着拳头就要给那个没眼力见儿的混帐车夫点颜色瞧瞧。 “你想打我?”那车夫好像看出了薄世仁的意图,但说话的语气十分戏谑,似乎并没把这个肥壮的中年管家放在眼里。 “你还敢腆着脸问老子,你他娘的把老子撂在这里是怎么个意思!说不明白,今儿个你的小命就不好说能不能保住了,哼哼哼哼!” “你没付车钱,我为什么要拉你?”车夫说着扬起了头,从宽沿草帽下露出了脸来,竟然是个年岁不大的年轻人! 薄世仁一见,犯了嘀咕,看向身边的小厮,“喂!你!你不是说雇的手法最好的老车夫么,这怎么是个娃娃?” “这、这、这,我、我也、也不知道啊,来的时候确实是个壮实的中年马车夫啊,这、这怎么,就、就……” 只见薄世仁将那个小厮推了一趔趄,大骂道:“这、这、这个屁!老子平时坐的都是府里的车,他娘的难得雇回车,你他奶奶的就这么给老子办事儿的!” 薄世仁这边骂的狗血淋头,那边青年车夫跟没事儿人一样,平静地道:“坐车,就得付钱,天经地义的事!” “滚一边去,老子不稀罕你这破车,滚!”薄世仁说着就想把买来的异族女孩儿从车上拉下来,就见那女孩儿一阵挣扎,眼中俱是哀求的神色望着青年车夫。 突然,一只铁钳似的手狠狠地箍住了薄世仁的手腕,痛得他一阵颤抖,“你、你要干什么!放开我!惹毛了老子小心你的狗命!”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薄世仁的半边脸立刻肿了起来,想挣脱又抵不住青年车夫的大力,“啪!”又一记耳光,薄世仁的脸对称了,再也不敢多说一句。 “她留下,你走!”青年车夫看着可怜的女孩儿,对着“可怜”的薄世仁冷冷地道,“或者你也愿意留下来?”反手一拧,令薄世仁紧贴在石头地面上,如此一来,答案就是唯一的了。 “不、不行,这个妞儿我、我必须带回去,否则我就完了,哎呀呀呀,壮、壮士,轻点,要多少钱我都照付、照付,求壮士放我一条生路!”薄世仁一边嚎叫着,一边用头狠狠磕着地,当真是“磕头如捣蒜”。 “看来你是不愿意?” “不不不不不,壮士,钱要多少有多少,这个人还得带回去,不然我的小命就没了!壮士,看在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份儿上,给我留条生路吧!”不知为什么,嚣张的不可一世的薄世仁对于不能完成任务有着极深的恐惧,难道簿家的老爷是个冷人胆寒的狠角色? “你出多少?” “要多少有多少,只要壮士开口,好说话,好说话!”见一只手伸到自己面前,薄世仁也顾不得疼了,用另一只手从怀中掏出厚厚一叠钱引塞在那只手里。 “很好!”一脚跺下,薄世仁带着微弱的希望晕了过去,可以想见,当他醒来之时,迎接他的必然是超乎想象的绝望。 青年车夫一脚将昏死过去的薄世仁踢飞了出去,看着面前的几个小厮,凝声道:“该怎么做,你们可知道?” “明、明白,壮士放心、放心!”背了薄世仁,几个小厮连滚带爬地离开了胡同。 胡同恢复了平静,只剩下不明情况、惊恐万分的异族女孩儿和青年车夫。 “你可能听懂大兴的文言?” 女孩儿点点头,而后封住嘴的布条被揭了下去,捆住手脚的绳子也被震了开。 “你自由了,走吧!” 第二十六章 那又如何 冷少爷被抬了出去,想来应该是就此结束了此次莫名其妙又算不得顺畅的百宝地之旅。从某个角度来说,离开的人是幸福的,毕竟不用像天隐和沈大小姐一般“沐浴”着周围人的注目礼。 沈大小姐虽然偶有“剽悍”之举,毕竟还是个女孩儿,面子薄得很,已经羞得通红通红的了。看她做呆若木鸡状,天隐不得不发挥一下自己的“特长”——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逍遥归去来。牵了沈大小姐的手,往椅子上一坐,自然得好像就是要入座,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你干嘛下手那么狠啊?”半晌,沈大小姐小声问着一旁“怡然自得”的天隐,“冷步仁是讨厌了些,你、你赶走他也就是了。” 天隐歪着头想了想,那一下真的有些重了,但口头上却不能承认,尤其是不能跟沈大小姐这样说,“我不是说过,今时今日做个苍蝇拍子么,拍个苍蝇还需要拿捏力道?” “你那一脚差点就会出人命的!”其实沈大小姐也不想纠结于此,也并非真正关心冷少爷的境况,只是、只是觉得身旁这个人不该如此做,或许在内心深处,这个人与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始终是重叠在一起的吧。虽然严格说来自己并未与那个人发生过什么,但就是难以忘怀,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理不正的心绪。说到底,就是这个人的错,谁让他跟那个人如此的相似! “云家本姓‘万俟’!” 只一句,沈大小姐不再言语了,血缘之亲、同族之情,愈远愈浓,这种感觉便如痛饮烈酒,初时没什么感觉,待久了就会痛,非是腹痛,而是心痛。若是真如痛饮所言,云家与万俟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他有如此反应不足为奇,或者说要是毫无反应才真真是个“恶心的孙子”了。 “你这样做,冷家不会善罢甘休的!”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就是想提醒天隐一下。想来冷家应该不会多么知礼,否则冷少爷怎可能如此惹人厌烦? 天隐静静地看着沈大小姐,美丽依旧的眸子中泛着担忧的神色,心绪一时难平,轻轻拍着伊人的手道:“你我相识时间虽短,但你也能看出,即便抛开云家,我依然并非一无是处,对么?” 天隐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武艺、细腻的处事方式,无一不使沈大小姐为之折服,只是承认了会丢面子,是以沈大小姐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不再言语。恰在此时,竞投开始了,算是避免了又一次的尴尬。 竞投的规则很简单,有底价无上限,价高者得。竞投的物什就不那么简单了,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比如现在摆在高台上的,或者说牵到台子上的,是一条六条腿三条尾巴的褐色卷毛矮脚犬,据说是从西域三十六国带过来的稀奇货,起价倒是不高,只有五百两。 “这狗怎么长成这样?”沈大小姐的表情说不清是喜欢还是厌恶,总归是不太自然,“会有人买这个东西么?”话音刚落,就见台上的竞投官拍了拍手,那条奇怪的狗被牵了下去。 之后竞投的东西有看不见的珠宝,有会讲人言的猪,有百岁不老的艳姬,有终年馨香的黄鼠狼,还有跟石头一样硬的包子……倒是让天隐和沈大小姐大开了眼界,可惜却不是他们最关心的东西。 就在天隐和沈大小姐已然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两个小工在台子上徐徐展开一卷画,看纸张的色泽并非是古货,上面画的是一个清秀的女子,似嗔似笑,就如活生生的一般充满了吸引力。天隐倒不是因为这女子生的美就目不转睛地看着,而是觉得这个女子很像、很像…… “这、这幅画,怎会在这里?”沈大小姐一看到画就呆住了,随后全身颤抖着,用青葱玉指指着画中女子道:“她、她是、是……” 对的,画中的女子跟沈大小姐真的是太像了,莫非她们有一些渊源?看沈大小姐激动的神情和眼中依然蒙上的水气,天隐立刻就知道该如何去做了。只见他伸出了右手,翻了翻掌,示意在底价的基础上翻一番。 “前面这位公子出价一万两!”话音刚落,就有人加了价,“这位老爷出价两万两!” 天隐再次翻了翻右手掌,“四万两!” 也不知“这位老爷”是何方神圣,竟然为了一幅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画卷跟天隐较上了劲,你来我往,转眼间已经叫到了十万两!见两人都没有放弃的意思,沈大小姐悄悄地扯了扯天隐的衣袖,示意他注意一下钱数,毕竟现在的银钱都是为了兑现一个承诺。 “画中女子与你是什么关系?” “那是我娘亲!”佳人哽咽,为的是亲情,为的是追忆,为的是怀念。 “二十万两!” 此言一出,“这位老爷”立刻偃旗息鼓了,大概是觉得为了争口气、为了一幅并不名贵的画不值得再拼下去了,竞投官环顾四周,顿了数息,看着天隐道:“恭喜这位公子,此画归公子所有!”珍善堂倒是很大气,竞投到的物什当时便可得到,待离开时再付足银钱便可,所以天隐暂时可以避免“囊中羞涩”的尴尬。 沈大小姐捧着画,轻轻地摩挲着,眼泪一滴一滴地跌落着,天隐也不劝阻安慰。他是知道的,有些伤痛,眼泪可以治,有些心结,眼泪可以结,有些话语,眼泪可以说。天隐真的很羡慕沈大小姐,至少她还可以抱着娘亲的画像哭泣、伤心,而自己呢,除了梦中模糊的身影,连流泪的机会都没有。 天隐不想表现出残忍的心绪,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台子上走马灯似不断变换的竞投物品。在不经意的时候,才不会心痛,可是即便强迫自己分散开注意力,心依然在滴血,“啪!”天隐竟然一个猛力,将椅子的扶手捏了个粉碎。 “谢谢!” “嗯。”又是相顾无言,不过只是不知道说什么而已,天隐和沈大小姐是能够了解彼此的心情的。 “嗯,嗯嗯嗯!” “老实点!”只见一个面相凶恶的壮硕男子用绳子捆了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脏兮兮的少女上了高台,而后竞投官道:“万俟部直裔,万俟珍,起价十万两!” 话音未落,大厅之中已是一片轰响,在座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天隐凭借超强的耳力能够听出一二,这些人大多在议论这个究竟是不是真的万俟族人,也有些在问这个少女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天隐听了一会儿才明白个大概,万俟族的直裔后人是有特殊的实力的,有些是武艺超群,有些是智谋过人,也有些兼而有之的,据说这个少女的能力很是奇怪,但具体是什么还不知道,只能说是很罕见。 看这些人的反应就知道,他们多是为了这个少女而来的,天隐不由得开始担心仅剩的钱引不够用了。果然,竞投官刚示意开始竞投,价格就飙到了一百万两,而且价格仍然在飞速地上升着! 沈大小姐见天隐抿着嘴一动不动,不禁有些担心,小声问道:“怎么办?” 天隐抬头看了看抱着两卷画的沈大小姐,低声道:“你拿着画速速离开,在阿鼠的店子等我!” “为什么?”沈大小姐从天隐的话中嗅到了一丝丝危险的味道,不由得问道:“你不会是想做什么吧?” “显而易见!” “那我就得留下!” “你答应过在这里听我的话的!” “唯独这件事不行!” 天隐知道沈大小姐在关心自己,但是现在并不是表示感激的好时候,她若是不离开有些事情自己就没法做。 “你若是钱不够,我这里有!”沈大小姐说着,就从腰间的荷包中抽出一摞钱引,虽然不如天隐手中的厚,但面值都是十万两的,看看竟然超过了百万两!天隐看得一阵眩晕,一个女孩子家竟然带了这么多钱,都不怕会有危险么?而且现在就算有百万两也是无济于事的,一来此时的竞价已经到了二百万两,二来这是天隐给万仁轩掌柜的承在天隐的眼中,只有肮脏,只有厌恶,只有难以抑制的怒火。但是沈大小姐在身旁,即便按耐不住也得忍耐! 天隐会不会因为带了沈大小姐来而后悔呢?只能说,天隐从没有因为过去的事情而懊悔过,他会难过、会自责、会痛苦,但是不会后悔!沈大小姐跟来便跟来,有些事情她是无法阻止的,自己只要像个法子保证她的平安即可。 “看样子,你无法获得那个女孩儿了……” “那又如何?” 眼中,是熊熊的烈火,话中,却是无法直面的冰冷,这样的天隐,或许是无法阻挡的吧…… 第二十八章 三人回府 沈大小姐抱着画卷,气鼓鼓地坐在老鼠兄的铺子前,偶尔看看来时的路,泯一泯摆在面前的“土匪酒”。他怎么还不过来,不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也不知他救没救下那个可怜的女孩儿。这人还真是有些奇怪,以为他对此是很上心,但看他呆呆的样子像是什么都没在想;以为他在发愣,其实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自己到底是没有跟住他。 或许这样更好吧,他要是敢失败,绝对不能轻饶了他!沈大小姐一口吞了杯中酒,静静地看着老鼠兄配痴呆老娘扯着闲话。不知为什么,沈大小姐很羡慕老鼠兄,可以跟娘亲说说话,孝敬孝敬娘亲,对于自己而言真的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了。[] 老鼠兄见沈大小姐心情不佳,提了壶新酿的“土匪酒”走了过来,“这是小的老娘酿的,夫人喜欢的话,可以尝尝。” “你早就认识他?”沈大小姐盯着灰突突的酒壶,没来由地问了老鼠兄这么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老鼠兄并不笨,立刻就反应了过来,恭敬地道:“夫人是问恩公?几个月前恩公从苍云山经过,小的那时还是个有眼无珠的山贼,为了给老娘筹集治病的钱打上了恩公他们的主意,然后小的就被恩公捉了。” “他放了你。” “不仅仅如此,还给了小的一块碎银,叫小的安顿好老娘便去官府伏法。”老鼠兄说着说着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没去自首?” “嗯,就像夫人说的,小的确实不想去自首,小的有人命在身,去了就回不来了。虽然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小的老娘便无人奉养了。”老鼠兄说到这里眼睛有些红润,用粗布袖子抹了抹继续道:“思前想后,小的没去官府,直接去拜见了云大人。小的不怕死,但实在放心不下老娘,想求云大人法外开恩,给小的老娘一个安身之所,没想到、没想到……” “没想到云大人并没追究此事,连你和你娘亲一块儿安顿了。” 老鼠兄眨眨小眼睛,点头道:“是,云大人详细问了事情缘由,知道是恩公叫小的来云城,大笑不已,然后就叫云管家带下小的。后来知道小的有点烹饪手艺,就在这里给小的谋了个营生。现在小的衣食无忧,能照顾老娘,说到底都是托了恩公的福!只是小的无法报答恩公,真的很惭愧!” “他后来去了哪里?” “恩公后来去了冷水镇。” 闻言,沈大小姐身子一震,抬头看着恭敬地站在前方的老鼠兄,一字一顿地问道:“他,去了,冷水镇?” 老鼠兄不知道哪里说错了,使得面前的姑娘产生如此大的变化,只是小心翼翼地说:“是,就是冷水江畔的冷水镇,恩公似乎在执行任务。” “他、他、他竟然去过冷水镇!”这话并非说给老鼠兄听的,而是沈大小姐在自言自语。老鼠兄见这个姑娘神情不太自然,赶忙自觉地退了下去。他去过冷水镇,他叫天隐,他有着跟他不相上下的功夫和武艺,他也说过云家的本姓就是“万俟”,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沈大小姐突然想到那个晚上,在归云居,一个少年在熊熊大火中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自己,还、还出了那么羞人的事儿。想到这里,沈大小姐俏脸羞红,美丽的眸子中眼波流转,但转瞬间又黯淡下去了。现在看来,他应该就是他了吧,但为何不说出来,是不好说出来,还是不愿意与自己相认? 沈大小姐想着,摸了摸自己砰砰乱跳的心,如果他是他,那自己给他的香囊,是不是还在呢?不行,一定得想个办法确认此事,如果他真的是他,必须狠狠地教训一下,嗯,敢骗自己骗得这么投入、那么欢乐,真是不可饶恕! 他怎么还不回来?沈大小姐真的有些急了,站起身朝着来时的路望着,不住地躲着脚,一会儿盘算着怎么给天隐好看,一会儿又想他只要平安回来就好,自己就不生他的气了。眼见日头已经有了西下的痕迹,天隐却还是不见踪影。 就在沈大小姐实在忍不住,决定去找天隐的时候,有一个车夫打扮、带着宽沿草帽的人和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清秀少年走了过来,奇怪的是,那个少年的衣服怎么看上去那么眼熟呢? “等急了吧?”那车夫竟然是在问沈大小姐! 一听这声音,一个酒杯立刻飞了过去,却被一把接住了,一口吞了杯中酒,那车夫哈哈大笑道:“你就不能为我担心一下,刚回来就丢酒杯,嗯,莫非你看出来我口渴?还真是多谢,哈哈哈哈哈!”说着车夫就摘下了草帽,看面相,不是天隐又会是谁? 既然天隐回来了,那个相貌清秀的少年不会就是……仔细一看,那里是少年啊,明明就是一个小姑娘!看来天隐做事还算牢靠,想到这里沈大小姐心情不觉好了,走上前去左瞧瞧又看看,直把小姑娘弄得不好意思红着脸低下了头。 “你叫什么名字?”听到沈大小姐没头没脑的提问,天隐差点没被酒呛到,她的名字在珍善堂不就说了么,竟然还要问。 可能是小姑娘见沈大小姐并没有恶意,也不敢抬头,只是小声地道:“珍……万俟珍。” “你没去自首?” “嗯,就像夫人说的,小的确实不想去自首,小的有人命在身,去了就回不来了。虽然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小的老娘便无人奉养了。”老鼠兄说到这里眼睛有些红润,用粗布袖子抹了抹继续道:“思前想后,小的没去官府,直接去拜见了云大人。小的不怕死,但实在放心不下老娘,想求云大人法外开恩,给小的老娘一个安身之所,没想到、没想到……” “没想到云大人并没追究此事,连你和你娘亲一块儿安顿了。” 老鼠兄眨眨小眼睛,点头道:“是,云大人详细问了事情缘由,知道是恩公叫小的来云城,大笑不已,然后就叫云管家带下小的。后来知道小的有点烹饪手艺,就在这里给小的谋了个营生。现在小的衣食无忧,能照顾老娘,说到底都是托了恩公的福!只是小的无法报答恩公,真的很惭愧!” “他后来去了哪里?” “恩公后来去了冷水镇。” 闻言,沈大小姐身子一震,抬头看着恭敬地站在前方的老鼠兄,一字一顿地问道:“他,去了,冷水镇?” 老鼠兄不知道哪里说错了,使得面前的姑娘产生如此大的变化,只是小心翼翼地说:“是,就是冷水江畔的冷水镇,恩公似乎在执行任务。” “他、他、他竟然去过冷水镇!”这话并非说给老鼠兄听的,而是沈大小姐在自言自语。老鼠兄见这个姑娘神情不太自然,赶忙自觉地退了下去。他去过冷水镇,他叫天隐,他有着跟他不相上下的功夫和武艺,他也说过云家的本姓就是“万俟”,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沈大小姐突然想到那个晚上,在归云居,一个少年在熊熊大火中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自己,还、还出了那么羞人的事儿。想到这里,沈大小姐俏脸羞红,美丽的眸子中眼波流转,但转瞬间又黯淡下去了。现在看来,他应该就是他了吧,但为何不说出来,是不好说出来,还是不愿意与自己相认? 沈大小姐想着,摸了摸自己砰砰乱跳的心,如果他是他,那自己给他的香囊,是不是还在呢?不行,一定得想个办法确认此事,如果他真的是他,必须狠狠地教训一下,嗯,敢骗自己骗得这么投入、那么欢乐,真是不可饶恕! 他怎么还不回来?沈大小姐真的有些急了,站起身朝着来时的路望着,不住地躲着脚,一会儿盘算着怎么给天隐好看,一会儿又想他只要平安回来就好,自己就不生他的气了。眼见日头已经有了西下的痕迹,天隐却还是不见踪影。 就在沈大小姐实在忍不住,决定去找天隐的时候,有一个车夫打扮、带着宽沿草帽的人和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清秀少年走了过来,奇怪的是,那个少年的衣服怎么看上去那么眼熟呢? “等急了吧?”那车夫竟然是在问沈大小姐! 一听这声音,一个酒杯立刻飞了过去,却被一把接住了,一口吞了杯中酒,那车夫哈哈大笑道:“你就不能为我担心一下,刚回来就丢酒杯,嗯,莫非你看出来我口渴?还真是多谢,哈哈哈哈哈!”说着车夫就摘下了草帽,看面相,不是天隐又会是谁? 既然天隐回来了,那个相貌清秀的少年不会就是……仔细一看,那里是少年啊,明明就是一个小姑娘!看来天隐做事还算牢靠,想到这里沈大小姐心情不觉好了,走上前去左瞧瞧又看看,直把小姑娘弄得不好意思红着脸低下了头。 “你叫什么名字?”听到沈大小姐没头没脑的提问,天隐差点没被酒呛到,她的名字在珍善堂不就说了么,竟然还要问。 可能是小姑娘见沈大小姐并没有恶意,也不敢抬头,只是小声地道:“珍……万俟珍。” 第二十九章 离开云府 沈大小姐现在很不高兴,很不开心,冲着沈员外发着脾气,“爹,干嘛要他们跟着来啊?” 沈员外看着执拗的女儿,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尴尬地笑笑,道:“女儿呀,当时云大人提议要云公子去见见世面,虽然并未指名道姓,但意思自然是希望爹能照顾于他。爹总不好拂了云大人的面子,当时见你没反对,就同意咯,乖女儿,你要是不愿意,爹想办法叫他们回去就是了,好不好?”[] 沈员外这样说,沈大小姐倒不好意思了,她是对自己这个爹爹深有成见,但也并非不知好歹、胡搅蛮缠,只是、只是,“爹,那也没必要叫他们住在咱们家吧?冷水镇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为什么非要住咱们家啊?” “哦?现在不愿意了?女儿呀,你说你什么时候肯跟哪位公子一同出去,又逛了这么久,回来了还没有任何怨言?”沈员外捋着胡子,微笑着道:“从前冷家少爷几次三番地邀请你,你连理都不理,这次虽说是云大人提议,但从你的神情之中爹爹还是能看出来,云公子应当是不错的,至少要比冷家少爷靠谱,是不是?” “哼!”沈大小姐直接扭过头去,不肯搭理“可怜兮兮”的沈员外了。 “你与云公子去了百宝地,应该经历了些事情,还找回了你娘的画像,这便是天意啊,人不与天争,女儿,有些时候应该去珍惜的,否则,一旦失去了,追悔莫及又如何呢,毫无意义而已。” “娘的画像是怎么丢的?你不是说那并非名贵之画、名家之作,那为何会出现在向来以珍奇异宝稀奇之物著称的珍善堂之中?” 不知为何,沈员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神情,有愧悔、痛苦、哀伤,也有自责、无奈、爱怜,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去说,“你以后会知道的……” “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告诉我?你不在意娘,但我在意!娘亲的画像,我要挂在我的房间里!”沈大小姐很是激动,身子都有些颤抖,可以想见,失去娘亲的这些年,连一幅可以寄托四年的画像都没有,沈大小姐心中受了多少的煎熬。 “是我的错,我的错……”沈员外面色痛苦地自责着,丝毫不愿面对就在身边的女儿。车里的温度,瞬间降低了许多,接踵而至的,便是一成不变的沉默,得不到答案的女儿与说不出答案的父亲,就这样默默地坐着。 相比之下,车外的人要幸福许多,天隐和珍儿共骑一匹马,其乐也融融。 “珍儿,留在云府,有云管家照顾,多好啊,为什么非要跟我去冷水镇呢?” “天隐是王,珍儿不离开王!” 珍儿自被天隐救下,就寸步不离地跟着天隐,要是问因由,那就是这两句话。搞得天隐莫名其妙又头痛不已,从小姑娘这里问不出所以然,自然就要去问很有可能是一切事情的始作俑者——云不羁,最令天隐感到奇怪的是,除了云不羁和云常,其他人听了万俟珍的话都当做是小孩儿玩笑而一笑了之,唯独此二人好像早就知晓一般,没有一点意外的感觉,很是自然地将珍儿安顿了下来,就好像珍儿一直便是云家的一员一般。 这种自然就是最不自然的地方,珍儿虽小,但来历很是可疑,怎么会对此不闻不问?珍儿说自己是“王”,为什么没有更详细的解释?天隐有种种疑问,也去了问云不羁。 “去冷水镇吧,你会知道一些事情的。” “为何现在不可以知道?”天隐怎样也想不通,为什么云不羁一直遮遮掩掩地不肯直接告诉自己?究竟是什么事情,自己需要用不知多久的等待来换取? 云不羁叹了口气,道:“有些事,不应该由我告诉你,你要有自己的答案。从前,缺少一些材料,现在,缺少一些契机。” “珍儿是‘材料’之一?” 云不羁摇摇头,道:“那个万俟部的丫头是意料之外的,不过对你没有坏处的,将来,她会对你很重要!”说着,随手一丢,抛来个物什,天隐接下一看,原来是一块银白色的牌子,正面赫然是熟悉至极的迷之森林图案,只是没有长着人面的树,背面则是不明所以的图案,“这牌子共有两块,你需要找到另外一块。” “为什么?” “你不是从万仁轩得了一幅画么,掌柜的没告诉你其他的东西?” 天隐点点头,看着手中的银牌道:“这是十件物什之一?” 云不羁笑了,“自然是,其他的,还是要靠你自己去找寻。” “我还是不明白,为何不能直接指导答案,而非要绕如此多的弯路,最后还未必一定能找到答案?我有太多的事不知道,我不可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去判断、去做事,而且,我不是一具木偶,为何总是由你牵着线要我去做一些事情呢?”天隐想知道,但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想知道,其实他连自己应该明白什么都不知道,但结果,就是这样了。 云不羁看着天隐,苍老的眼睛里充满了矛盾,久久不语,“我在怕,如果我告诉了你,而你看到的与我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你会不会怪我?如果你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一样,但你的心思与我的不同,你会不会怨我?我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评判的权力在你,我很想知道在你独立而未受干扰的情形下的结论,这样说,你可能明白?” “为什么珍儿一定要跟着我去冷水镇,她应该回到自己的家乡,她是万俟部的族人,不是大兴的子民!” “那又如何?” “在这里,她只能受到伤害,就如之前被挷去当成奴隶一般买卖!”天隐想想当时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备受欺凌的样子,心中的怒火便无法抑制地燃烧,“她有她的家人,有她的生活,所以她应该回去!” “你不能保护她么?” “这不是一回事!” “以后你会知道,我所言非虚,这个东西给你,收好了!”云不羁说着递过来一个巴掌大小的钱囊,鼓鼓囊囊的塞满了铜钱,“二百一十五文钱外加一枚铜印,你从百宝地带回来的五十一万六千两已存在入金的钱庄,随时都可以凭此音信任意取用。” “为什么是两百一十五文?”天隐想到之前沈大小姐看到自己手里有两百一十五文钱时的奇怪表情,觉得这其中一定有特殊的意义,“之前云管家塞给我的,也是两百一十五文,莫非有什么寓意?”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入金比我知道的详细得多,有机会你可以问问他。” 天隐起身,走到几案前,凝视着云不羁道:“最后一件事,唯独这件事,希望能有一个直接的回答!” “说吧。” “珍善堂的事情你是否知道?” “贩卖奴隶?” “大兴律例并非摆设!” “阴与阳是相生的,缺一不可。” “那是犯罪!” “有限度的犯罪,是必须的!” “会有人不幸!” “总会有人不幸,只要大多数是幸福的,就可以。” “你是苍州的刺史,云城的城主!” “我不是大兴的皇帝。” “我走了!” “希望有一天,你能证明我做错了,更希望那时你能明白,我其实没有错!”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不解、气氛,天隐踏上了去往冷水镇的路,即便珍儿就坐在自己的面前,天隐的心情也丝毫没有好转。 “王,你怎么了?”珍儿虽小,但还是能看出天隐心绪不佳。 天隐伸手摸摸珍儿的小脑袋,勉强挤出一个是在称不上好看的笑容,道:“没事儿,或许是马儿太颠簸吧。” “王,你为何会在这里?” “珍儿,我是在这里长大的啊,自然就在这里了。” 珍儿歪着小脑袋想了又想,才扭头说道:“王,回去吧。” “有机会的话,一定会回去的!”无论是银狐、“無”中的神秘老人、自己的家人,还是与自己相关的事情,天隐觉得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而这些丝线的结点,就是“万俟部”,或许自己真的有必要去一趟极北的万俟四部,冥冥中有一种直觉,告诉天隐,那里是有自己需要的东西的。 这次不同执行任务的时候,不需要赶时间,所以绕开苍云山后再向东行。天隐不知道走一条陌生的路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也不知道再次回到令自己愧疚不已的地方,是不是明智之举。但人生就是如此,总会有矛盾,总会有不如意,无论愿不愿意,总要去面对。有朝一日,如果沈大小姐知道自己就是曾经的万俟天隐。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远处,是在云雾中朦胧的苍云山,眼前,是默默行路的人与马,天隐满腹心思,若这路上的,是王侯将相或是不得志的青衣书生,那便是: 亲友留连,都尽道、归程息逼。 还可虑、干戈摇荡,路途难厄。 万事岂容忙里做,一安惟自闲中得。 便相将、妻子抱琴书,青山侧。 行与止,吾能识。 成与败,谁能测。 但粝餐糊口,小窗容膝。 桑梓安排投老地,诗书准备传家策。 使昔人重起论纵横,心难易! 第三十章 不会简单 沈大小姐现在很不高兴,很不开心,冲着沈员外发着脾气,“爹,干嘛要他们跟着来啊?” 沈员外看着执拗的女儿,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尴尬地笑笑,道:“女儿呀,当时云大人提议要云公子去见见世面,虽然并未指名道姓,但意思自然是希望爹能照顾于他。爹总不好拂了云大人的面子,当时见你没反对,就同意咯,乖女儿,你要是不愿意,爹想办法叫他们回去就是了,好不好?”[] 沈员外这样说,沈大小姐倒不好意思了,她是对自己这个爹爹深有成见,但也并非不知好歹、胡搅蛮缠,只是、只是,“爹,那也没必要叫他们住在咱们家吧?冷水镇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为什么非要住咱们家啊?” “哦?现在不愿意了?女儿呀,你说你什么时候肯跟哪位公子一同出去,又逛了这么久,回来了还没有任何怨言?”沈员外捋着胡子,微笑着道:“从前冷家少爷几次三番地邀请你,你连理都不理,这次虽说是云大人提议,但从你的神情之中爹爹还是能看出来,云公子应当是不错的,至少要比冷家少爷靠谱,是不是?” “哼!”沈大小姐直接扭过头去,不肯搭理“可怜兮兮”的沈员外了。 “你与云公子去了百宝地,应该经历了些事情,还找回了你娘的画像,这便是天意啊,人不与天争,女儿,有些时候应该去珍惜的,否则,一旦失去了,追悔莫及又如何呢,毫无意义而已。” “娘的画像是怎么丢的?你不是说那并非名贵之画、名家之作,那为何会出现在向来以珍奇异宝稀奇之物著称的珍善堂之中?” 不知为何,沈员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神情,有愧悔、痛苦、哀伤,也有自责、无奈、爱怜,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去说,“你以后会知道的……” “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告诉我?你不在意娘,但我在意!娘亲的画像,我要挂在我的房间里!”沈大小姐很是激动,身子都有些颤抖,可以想见,失去娘亲的这些年,连一幅可以寄托四年的画像都没有,沈大小姐心中受了多少的煎熬。 “是我的错,我的错……”沈员外面色痛苦地自责着,丝毫不愿面对就在身边的女儿。车里的温度,瞬间降低了许多,接踵而至的,便是一成不变的沉默,得不到答案的女儿与说不出答案的父亲,就这样默默地坐着。 相比之下,车外的人要幸福许多,天隐和珍儿共骑一匹马,其乐也融融。 “珍儿,留在云府,有云管家照顾,多好啊,为什么非要跟我去冷水镇呢?” “天隐是王,珍儿不离开王!” 珍儿自被天隐救下,就寸步不离地跟着天隐,要是问因由,那就是这两句话。搞得天隐莫名其妙又头痛不已,从小姑娘这里问不出所以然,自然就要去问很有可能是一切事情的始作俑者——云不羁,最令天隐感到奇怪的是,除了云不羁和云常,其他人听了万俟珍的话都当做是小孩儿玩笑而一笑了之,唯独此二人好像早就知晓一般,没有一点意外的感觉,很是自然地将珍儿安顿了下来,就好像珍儿一直便是云家的一员一般。 这种自然就是最不自然的地方,珍儿虽小,但来历很是可疑,怎么会对此不闻不问?珍儿说自己是“王”,为什么没有更详细的解释?天隐有种种疑问,也去了问云不羁。 “去冷水镇吧,你会知道一些事情的。” “为何现在不可以知道?”天隐怎样也想不通,为什么云不羁一直遮遮掩掩地不肯直接告诉自己?究竟是什么事情,自己需要用不知多久的等待来换取? 云不羁叹了口气,道:“有些事,不应该由我告诉你,你要有自己的答案。从前,缺少一些材料,现在,缺少一些契机。” “珍儿是‘材料’之一?” 云不羁摇摇头,道:“那个万俟部的丫头是意料之外的,不过对你没有坏处的,将来,她会对你很重要!”说着,随手一丢,抛来个物什,天隐接下一看,原来是一块银白色的牌子,正面赫然是熟悉至极的迷之森林图案,只是没有长着人面的树,背面则是不明所以的图案,“这牌子共有两块,你需要找到另外一块。” “为什么?” “你不是从万仁轩得了一幅画么,掌柜的没告诉你其他的东西?” 天隐点点头,看着手中的银牌道:“这是十件物什之一?” 云不羁笑了,“自然是,其他的,还是要靠你自己去找寻。” “我还是不明白,为何不能直接指导答案,而非要绕如此多的弯路,最后还未必一定能找到答案?我有太多的事不知道,我不可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去判断、去做事,而且,我不是一具木偶,为何总是由你牵着线要我去做一些事情呢?”天隐想知道,但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想知道,其实他连自己应该明白什么都不知道,但结果,就是这样了。 云不羁看着天隐,苍老的眼睛里充满了矛盾,久久不语,“我在怕,如果我告诉了你,而你看到的与我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你会不会怪我?如果你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一样,但你的心思与我的不同,你会不会怨我?我可能做错了一些事情,评判的权力在你,我很想知道在你独立而未受干扰的情形下的结论,这样说,你可能明白?” “为什么珍儿一定要跟着我去冷水镇,她应该回到自己的家乡,她是万俟部的族人,不是大兴的子民!” “那又如何?” “在这里,她只能受到伤害,就如之前被挷去当成奴隶一般买卖!”天隐想想当时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备受欺凌的样子,心中的怒火便无法抑制地燃烧,“她有她的家人,有她的生活,所以她应该回去!” “你不能保护她么?” “这不是一回事!” “以后你会知道,我所言非虚,这个东西给你,收好了!”云不羁说着递过来一个巴掌大小的钱囊,鼓鼓囊囊的塞满了铜钱,“二百一十五文钱外加一枚铜印,你从百宝地带回来的五十一万六千两已存在入金的钱庄,随时都可以凭此音信任意取用。” “为什么是两百一十五文?”天隐想到之前沈大小姐看到自己手里有两百一十五文钱时的奇怪表情,觉得这其中一定有特殊的意义,“之前云管家塞给我的,也是两百一十五文,莫非有什么寓意?”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入金比我知道的详细得多,有机会你可以问问他。” 天隐起身,走到几案前,凝视着云不羁道:“最后一件事,唯独这件事,希望能有一个直接的回答!” “说吧。” “珍善堂的事情你是否知道?” “贩卖奴隶?” “大兴律例并非摆设!” “阴与阳是相生的,缺一不可。” “那是犯罪!” “有限度的犯罪,是必须的!” “会有人不幸!” “总会有人不幸,只要大多数是幸福的,就可以。” “你是苍州的刺史,云城的城主!” “我不是大兴的皇帝。” “我走了!” “希望有一天,你能证明我做错了,更希望那时你能明白,我其实没有错!”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不解、气氛,天隐踏上了去往冷水镇的路,即便珍儿就坐在自己的面前,天隐的心情也丝毫没有好转。 “王,你怎么了?”珍儿虽小,但还是能看出天隐心绪不佳。 天隐伸手摸摸珍儿的小脑袋,勉强挤出一个是在称不上好看的笑容,道:“没事儿,或许是马儿太颠簸吧。” “王,你为何会在这里?” “珍儿,我是在这里长大的啊,自然就在这里了。” 珍儿歪着小脑袋想了又想,才扭头说道:“王,回去吧。” “有机会的话,一定会回去的!”无论是银狐、“無”中的神秘老人、自己的家人,还是与自己相关的事情,天隐觉得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而这些丝线的结点,就是“万俟部”,或许自己真的有必要去一趟极北的万俟四部,冥冥中有一种直觉,告诉天隐,那里是有自己需要的东西的。 这次不同执行任务的时候,不需要赶时间,所以绕开苍云山后再向东行。天隐不知道走一条陌生的路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也不知道再次回到令自己愧疚不已的地方,是不是明智之举。但人生就是如此,总会有矛盾,总会有不如意,无论愿不愿意,总要去面对。有朝一日,如果沈大小姐知道自己就是曾经的万俟天隐。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远处,是在云雾中朦胧的苍云山,眼前,是默默行路的人与马,天隐满腹心思,若这路上的,是王侯将相或是不得志的青衣书生,那便是: 亲友留连,都尽道、归程息逼。 还可虑、干戈摇荡,路途难厄。 万事岂容忙里做,一安惟自闲中得。 便相将、妻子抱琴书,青山侧。 行与止,吾能识。 成与败,谁能测。 但粝餐糊口,小窗容膝。 桑梓安排投老地,诗书准备传家策。 使昔人重起论纵横,心难易! 第三十一章 黑虎失踪 大兴有五雄关,百年来可说是保卫大兴不受九宏入侵的屏障。近些年来,九宏未曾来犯,加之大兴国力的衰退,除去天门关和镇西关,俱是经年不曾维护,不客气地说,一旦战端开启,常年的痼疾就能要了气息奄奄的大兴的命。 纵观大兴上下,唯有韶州和苍州还算是欣欣向荣,不过前者多是官宦贵族及其族人的集聚地,不繁荣才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后者就不同了,从首任刺史云典开始,苍州就一直在发展中,且速度远高于其它地方。从没有人能够真正知道,如苍州这般地处偏远、物资并不丰富的边疆之州,怎么能够做到这种地步?[] 正是因为苍州健康地成长,天门关在朝廷财政吃紧的时候才能一直获得地方足够的支持,诚然这其中应该有云家军的影响,但从根本上说地方的富裕才是重点。最近的数个月,苍州强悍的财政实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先是大规模修缮天门关的各项设施,而后是彻底更换、囤积天门关的兵器、机械、粮草,最后是提供大量相关物什供云家军进行临战演练。 这种待遇大概是所有边疆守军校尉艳羡不已的吧,不过在天门关的将军秦忠远看来,这却是一个“甜蜜的痛苦”。打了一辈子仗,秦将军比任何人都知道战争的残酷与变幻莫测,这是一种很矛盾很奇怪的心情。一方面,秦将军比任何人都渴望战争,没有战争就没有军人,只有在战场上,他才是真正的将军;一方面。秦将军比任何人都厌恶战争,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只要在战场,他总会永远失去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兄弟。 “秦将军也传来了消息,称近日总会有小股九宏骑兵在天门关外百米处巡游。大兴与九宏五年不曾有过任何冲突,突然之间派骑兵来做此等敏感之事,不能不令人怀疑其用心!防患于未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提前多做些准备总是好的。” 云不羁看着云常,先是点点头,而后又摇摇头,悠然地道:“老常,你说的倒不是没有道理,但仅凭这种理由朝廷上那群不干人事儿的家伙会有所警觉么?跟九宏的战争,从我在这里那一天开始,就没输过,但那又如何呢?” 不知为何,云不羁的神情很是落寞,还有一丝丝矛盾,“算好天时,坐拥地利,维护人和,我们自然无往而不利。但赢了就没有人牺牲么,胜了就没有人伤心么,这么些年我们用了多少人命硬生生地去填战争这个无底洞,有成效么?” 云常不知道一向自负乐观不着调的老爷今天是怎么了,为何突然多愁善感起来了。默默添上一盏茶,云不羁和云常相处的太久了,怎会不知道老管家的意思?“老常,你是不是觉得我此时此刻不太正常?” “那倒没有,就是老爷想的太多,不会累么?” 轻泯一口香茶,云不羁道:“想的不多又怎能在苍州安安稳稳这么多年?只不过最近的事情使我有了新的想法,也有了新的顾虑。” “少爷么?” “你觉得我这个孙儿怎么样?”云不羁突然饶有兴致地瞧着云常,眼中堆满了期待的神情,“你跟他算是有师徒之谊了,不知云师傅是否满意这个徒儿?” 一见云不羁又准备拿自己开涮,云常苦笑着摇摇头,不过心中还是乐的,“少爷有天分,只是心地过于善良。虽然这些月来少爷表现得强硬了许多,但我以为更多的还是在勉强自己,换言之,那不是真正的少爷,若是照此发展下去,恐怕少爷未必能达成老爷的期望。” “心地善良不好么?” “王者多冷酷!” “看来我这个孙儿只好做一个心地善良的王者咯,哈哈哈哈哈!”云不羁大笑着,似乎突然间心情转了弯儿,晴空万里,“这样做,会不会太勉强他呢?” 云常想了想,道:“这种事总是要看造化的,老爷一向算无遗策,这次想必也不会有错,应当不用担心!” “算无遗策么?”云不羁喃喃道,握着茶盏的手不住地颤动,“如果真是如此,我就不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东西了,也不会害死我的亲兄弟了,更不会让我的孙儿成了孤儿!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将这些事告诉他么,因为我怕!我怕他恨我,我怕他陷入噩梦之中,我怕失去仅存的血亲!” 看着转瞬间乌云密布的云不羁,云常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老爷,不用担心的,或许少爷找到的,是另一种答案,而且少爷那么善良,即便知道了全部事实,应该也不会恨老爷吧,毕竟当年是老爷救了他。” “但愿如此吧,京城里有没有什么消息?” “胡公公还算安生,但私下里小动作不断,这段时间里一直在笼络人心。收买了很多身居要职的大员,暂时还没有渗入兵部,但无法保证以后也不会。”想到胡公公惨绝人寰的辣手,云常并不能肯定还会有人能顶着这种有前车之鉴的恐怖。 “活王八总算意识到被孤立的滋味不好受了,可喜可贺!”嘴上是这样说着,云不羁的表情却没有一丁点高兴的样子,“老常,你可知道我最担心的是什么?” “胡公公把持了兵部?” “这个时候不可以开战!” 的确,连年的天灾人祸让原本健康强壮的大兴憔悴困顿,如果这个时候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仅仅备战迎战的军费和物资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拖挎大兴强自支撑的财政。一旦大兴因此而衰弱,甚至步入末年,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 “老常,现在要拖,拖得越久越好,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是,老爷。” 云不羁低下头,看着早就铺在几案上的地图,有一条贯穿东西的粗线,那是大兴最引以为傲的铁血防线——兵墙,曾无数次拒九宏于国土之外。然而如此重要的防线却因为人为的疏失而没有得到必要的维护与巩固,现在除了苍州界内的部分,其它的多已残破不堪,若不是有万俟四部牵制,九宏始终占据不了宓州,大兴的防线怕早就轰然倒塌了。 其实云不羁也处在深深的矛盾之中,他知道,大兴需要变数以摆脱亘古的轮回与宿命的结局,但这种变数是不是百姓可以承受得起的,他并不知道。云不羁与其他官员最大的不同,不仅仅是没在过尸位素餐的日子,更多的是他将自己与百姓的距离撤掉了,换言之,他并没有一般官员固有的上位思想,更像是在享受管理和发展的乐趣,非是人官,而是民牧。 “老常,告诉忠远,按战时状况进行演练,我会想办法争取时间!” “是,老爷。” “通知‘五老人’,可以开始收口了。” “是,老爷。” 随着云常的离开,云不羁又陷入了新一轮的沉思。云家军被人惦记已久,也是很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如果战争爆发,难保不会有人借机剪除掉自己的羽翼,即便如此做会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就算没有人动得了云家军,战争本身就是一具绞肉机,硬仗、大仗肯定是云家军去啃,这种情况带来的损失也是不能不去考虑的。 云家军的实力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下来,虽然数年前自己进行了暗中的运作,但从现今的状况来看,有些事必须提前做了。叹了口气,云不羁走到窗前,看着天边云卷云舒,任由微风拂面,思绪回到了从前。 兄弟,天隐活下来了,而且活得还算好,你应该可以原谅我了吧?我让他离开,是为了保护他,不过万俟族的血脉终究还是会让他回来吧?那个时候,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也希望那时,你能从“無”里面出来,咱们痛痛快快喝一场,醉一场! 大兴天德五年,表面上看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年,依然十官九贪,依然民不聊生,依然乌云密布。但如果从史学的角度看,会发现,大兴上方浓墨的天空,是有一丝丝光亮透过的,这意味着,无论多么绝望,总会有一些人成为希望。 天隐,或许就是这种人,站在后世的角度纵观其一生的成就,不难发现,他之所以能够成为这一段历史的主人公,不仅仅是因其个人能力的突出,更重要的,是他周围人的杰出贡献。作为一个能够将众多心性各异的人凝聚在一起的核心,绝对有资格成为那一段历史的表征。 只是现在,天隐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将来的辉煌与黯淡,他还在去往冷水镇的路上;他也不会知道,如前次一样,此次去冷水镇同样对他的人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转折! 所以,在历史的观察者抓心挠肝、紧张兮兮的时候,历史的创造者真的是很幸福。只要走得足够远,总会在某个时刻到达某个地方,盛满希望的地方…… 第一章 说些什么 如果我说,写这部小说,是为了梦想,你会笑,因为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如果我说,构思这部小说,总共用了六年,你会笑,因为这是网文快餐式的网文;如果我说,这是一部架空历史小说,你会笑,因为如此显而易见的东西不说也会发现。走了这么久,好像从来么说过什么,现在就说说吧。选在现在,并没有特别的意义,之前所有的章节加在一起总计八十八章,很难说是不是值得纪念的数字,虽然很吉利。 历史其实是川流不息的,只在我们书写他的时候才会有开端,我选择了一个开始。到昨天为止,开始结束了,或者说我们已经离开了我刻意选择的源头,向着我无法选择的前方游去。我无法选择,历史是发生过的事实,书写的手法改变不了实质的东西,我也是个过客,仅此而已。[] 你会笑,这是一部架空小说,无论世界观、人物,还是时间轴、事件,都不是这个世界发生的。换个角度说吧,如果无法证明这个名叫“大兴”的国家从没可能存在的话,是不是可以认为她在我们看不到的世界中存在着?如果可以,我所描述的历史就是在一个也许只有我看到的世界发生的种种。 我只有一双眼睛,显而易见,所以必须借助许许多多的人的眼睛与心灵完善这个世界,丰富这段历史。很多人,有名字的,没有名字的人物,出现、离去,或许有些与小说的主角发生了交集,有些则没有。但只要他们出现了,就说明他们见证了这段历史的发生。 在我所选择的开端,交代了许多东西,或许看起来没有那么明晰,而我又无意剧透。只有一个窍门,所有有名字的人物,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交集,所有加重了笔墨描写的人物,一定会在某个瞬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选择了“万俟天隐”作为故事的主角,因为他对于这段历史前进的贡献最为突出,或者说其个人的历史与全部的历史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合部分。只是,一个并非神、没有超能力、不是很普通但也不太突出的孩子,怎么可能自始至终影响着历史的进程?很多事,他是无力独自做到的,我对很多人物的刻画程度常常超过这个孩子,不是我不够努力,也不是我讨厌这个不招人烦的孩子。最主要的,是我个人的历史观决定了我更愿意关注主角身边的人,也时常会猜想,若是没有他们,主角还会是主角么,若是没有他们,历史还会是这段历史么?至少我在小说中给出的个人观点是,不会!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每个历史事件的发生都不会,也不可能是孤立的,期间一定会有些藕断丝连、蛛丝马迹。我作为一个不怎么灵光的史官,很想尽量将全部的事实呈献给各位看官,书中会有很多看起来不是很自然的地方,或许是我的失误,但也很有可能是有意为之的。细观拙作,不难发现,很多地方都埋着不深不浅的暗线,也挖了许许多多不大不小的坑。这样做的目的,并非测试我的实力,或是意图质疑什么现象,只是为了将来,有朝一日一个或一些事件发生了,各位不会怪我写的太突兀。一言以蔽之,全书的张本都是为了“理”,合理的理,命理的理,道理的理。 因为历史是依然发生过的,窃以为对已成为事实的东西加一点宿命的味道并没什么不好,若是因此而有一些消极,那也多是为了突出个人的弱小与无力。我喜欢打篮球,自忖不是一个好的团队球员,但在历史中,如果不能团结一致只会被淘汰,书写历史的是英雄,英雄却不是孤立的,身边总会有许许多多跟随的人。 人们追逐英雄、跟随英雄、崇拜英雄,而后将自己的历史交给英雄扛起,多么自私的做法!这部小说描写的历史中,所有人都会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没有人会逃避,所以他们都是英雄。因此,我在这段英雄辈出的历史中选了一个不是英雄的孩子,他不是英雄,所以他身边的人才能成为英雄。 历史需要思考,所以很多地方我并没有明确地交代,因为强行灌输一种主观的概念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千江水有千江月,发生过的事实我会尽量交代清楚,而后希冀各位看官自行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毕竟,谁也不会知道事情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事实与真相通常是剥离开的,所以很多好人看上去很坏,很多坏人偶尔也会做些好事,这就是人性的复杂。我力图做到,让每个存在于历史中的人物有血有肉,真实。 以上,很多东西,就是为了解释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此时说这些话。因为时候到了,几乎所有的线头都开始汇合了,这是一股绳子,几股绳子,最后会编织成一张网。我想说的就是,接下来这张网就正式张开了!对于之前已写的小说,做一些交代,可能会好一些。 万俟天隐的确是云不羁的血亲,不过不是直系的;云不羁并非一直是云不羁,他成为云不羁不过几十年;云常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管家,或者说完全没有人能想到他会在经历过种种之后成为一个管家;书中目前为止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九宏二王子卡萨巴,他与云不羁并不仅仅是相识这么简单,他会成为很多事件的关键,再者他的身世,其实书中有了比较明晰的暗示,就不再赘述了;尤提兹,如果卡萨巴愿意,他就能成为下一任草原王,只是卡萨巴是否愿意,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以上只是部分的例子,共同的道理只有一个,每个人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在他们的身后一定会有另外一个出人意料但又合情合理的影子。看到这里,你笑了,网文是快餐,需要思考的不是快餐。 或许我所九天文学文也说不定,这并非说我就是那种超越时代的什么什么,小猫碰到死耗子这种依赖人品的小概率事件未必没有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在这里我不想辩解什么,就是想说说,如果可以的话,仔细看看,或许拙作能给各位看官一点思考的乐趣也说不定! 我有梦想,曾经我以为可以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后来才发觉,这种想法并不正确。错误的根源在于对梦想的认识,梦想是一个**的存在么?如果是,太沉重了,扛在肩上自然无法再云端漫步,人生就陨落了。很多时候,我们都倒在追寻梦想的途中,道理就在于此。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突然发觉,或许梦想是一个集合的概念,是由许许多多的碎片拼成的,就像一幅拼图。 若是这样想会不会轻松很多呢,你不需要带上一切,在特定的时间只要带上一块碎片就行了。这部小说于我而言就是一块碎片,我始终认为只有写下这部小说才有可能最终实现我的梦想。还有一点,在于这部小说还是一个承诺。 给自己的,给兄弟的承诺。初上高中时最泛滥的不是感情,而是思想,几个兄弟凑在一起,大哥说:“我们写书吧!”,所有人都说:“好!”然后呢,毕业了,各奔东西了,记得当年那个不算承诺的承诺的,还有谁? 六年,不算长,但足以改变很多东西;六年,不算短,但不足以让我忘掉一些事;六年,我才敢真正动笔写下曾经的梦、曾经的热血、曾经的兄弟豪情。我倒是不会说以此纪念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因为我仍然年轻,我的青春依旧,我的激情不变! 岁月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的心里渐渐模糊,兄弟们,当你们看到这番话,当你看到这部小说,还能不能记得多年之前我们在宿舍里,围着蜡烛唱祝福?兄弟们,当你们看到这里,能不能猜出是谁坚持了当年的坚持?或许有些话只是说说而已,但也有些话,一旦说出就只能做到,因为这些话,我们通常称之为“承诺”。 承诺不仅仅可以给别人,也可以给自己。我给自己一个承诺,完成这部小说,或许今生仅此一部,我心无憾;我给自己一个承诺,写出这段历史,也许充满残缺,我亦欣慰;我给自己一个承诺,构架一个世界,也许能看到这个世界的人很少,我做了应该做的。 不过既然有了这个机会,我也给各位肯看到这里的看官一个承诺,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唯有一段历史始终熠熠夺目,还有一方天地可供我们自由驰骋。这段历史、这方天地,就叫它《战典》吧。 写下这些话,纪念一些似乎不需纪念的东西,放下一些似乎不需携带的东西,或许某一天你能听到远方的歌声,那,一定是我在云端漫步! www.ptwx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