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5》 重生幼童 程希与每个夜晚一样,明明回来得已经很晚,甚至也在外面饱餐了一顿,可临睡之前却不得不又在厨房倒饬半天,端了一大碗虾仁意面大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叹气,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明明自己已经胖到损害身体的地步了,可是如果睡前不吃点东西,就根本睡不着!这个恶劣的习惯,程希也不知道试图改过多少次,但从未成功过。 还是意志太薄弱吧。 程希对着沾满蕃茄酱汁的空碗摇了摇头,对自己很无奈。随手洗了碗,困意上头,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程希是被脑后突然的疼痛唤醒的。抽着气睁开眼,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一群小孩还着惊恐的颤音:“哎呀,那个怪物又活了!快跑,快跑!” 咦?好象是四川还是云南的口音?竟然不是普通话?程希愣了一下,自己住的这个北方城市,本来方言就非常接近普通话,再加上学校教育的原因,小孩们一般都不说方言,而以普通话为日常用语。今天突然被这样的声音吵醒,程希倍感疑惑。 不过,让程希疑惑的并不只这一点。因为肥胖引发的冠心病,程希已经习惯了每天醒来都心悸。今天虽然头痛,那种沉闷闷的心悸却一点没有。难得这样的清爽的感觉,让程希觉得头痛都没那么难忍了。 ……不只这些,还有……带着植物清香的风的味道;古怪的,不够柔软的床的感觉……还有周围过于安静,时有鸟鸣的环境…… 程希手往身边一按,那种湿润又扎手的感觉让她猛地清醒过来,把眼睛迅速睁得老大,看清眼前的一切之后,程希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不是馋的,是惊的。 自己躺在一个山坡的草地上,不远处是一条小河,再远是一片……应该是村庄吧?程希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但在电视上见过的农村也绝不是这样破败的,远远地看过去,大部分都是草顶房,一家青砖房都没有。 而那些刚才大叫“怪物”的小孩就离程希不远的地方,混乱地往村里跑去,边跑还边回头惊恐地看着程希,嘴里大喊着什么,程希没有听清,但也能猜着肯定不是什么好话。方言里一般骂人的话最难懂,程希非常明白。 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似乎比别的孩子更勇敢一些,或者说是脾气更坏一些,被程希的目光瞪着,竟然把刚才的仓皇表情收了,一脸怒气,猛地站住,嘴里骂了句什么,从河滩上随手拿出一块石头,直直地向程希砸过来。 程希尚被眼前的一切震惊着,石头砸过来的时候,完全没反应过来。幸好,小男孩离得远,他的力气只堪堪让石头砸到程希脚边,把地上的草皮砸开来,砸出一个小小的土坑,土和草皮碎落了程希一脚。 程希低头看了眼落在脚边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登时怒了,这么大的石头砸在人身上,那不得砸出问题来啊?!程希从来也不是什么圣母善人,最讨厌这种挟天真以行恶事的小孩了。 “臭小子,你干什么?!知不知道会砸伤人?!”程希捡起那块石头,做势就要砸回去,却不料还没砸出去,那小子就突然没了刚才的嚣张劲儿,象见着鬼一样,尖叫一声,撒腿就跑了,边跑还边叫唤:“怪物又要打人了~” 程希当然不可能真的去打一个小孩,只不过是要吓唬吓唬他,让他记得点教训。可是听他明明白白地叫自己怪物,才反应过来有点不对劲。 拿着石头的手黑黑小小的,而手往上的袖子—— 程希后知后觉地大叫一声,重新一屁股跌坐在草地上,好半天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好象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小孩? 程希低下头把自己打量了一番,衣服全是泥,但能看出来不是什么好料子,裤子有些短了,露出的脚踝也不干净,站在那里看上去象只黑鹭。最让程希惊讶的是,膝盖和手肘处竟然各有两超大的补丁! 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补丁这种东西了?!这个词已经古老得埋没在记忆深处。回想刚才见过的那群小孩的打扮,虽然比自己这一身干净得多,但也大大小小地补了不少。 自己这是到哪里来了?变成了谁? 难道到了古代?程希看见自己胸前开襟处并没有钮扣,而是四对绳子,随便系着,还散开了一对,看起来特别邋遢。身上看不出所以然来,小孩的衣服根本没有时代性,程希伸手往头上摸去。别的没办法辨识,发髻总是个区别吧?谁料到程希的手刚一碰到脑后,就是一阵让人眼前发黑的抽痛。 颤颤微微地把手拿到眼前,不意外地看见了脏脏黑黑的小手上满是血迹。到了这时,程希彻底惊悚,下意识知道,也许这个小孩就是被刚才那群孩子打破了脑袋死去的。来不及再思索什么,程希再也控制不住,身子一歪,重新趴在了草地上,晕了过去。 三四岁小孩的记忆贫乏又混乱,不过,经由成人程希的灵魂梳理下来,也得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应该就是举国疯狂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孩破碎的记忆片断中,有几个场景是一直重复的。 几个穿着仿制军装的人揪着一个女人的头发强迫她跪在地上,其中一个正举着喇叭神情激昂地说着什么。因为是方言,又说得太快,再加上小孩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程希不能一下听明白,而四周,是一村的人都在围观。也许是被强迫围观,大部分人表情麻木,就算略有怜悯,也都是低着头不让人看见。 那个跪着的女人应该是小孩的母亲,她的胸前还挂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丑丑的三个字“女流亡”。程希猜测,也许是想写女流氓,却写了别字。还有几次写得不同,不过也就是些“破鞋”之类的语句,让程希大致能猜出女人可能的经历。 而这个小孩则被定义为资产阶级小崽子。但奇怪的是,似乎并没有打她,甚至一些大人看见小孩还露出类似于恐惧与厌恶同在的微妙表情。倒是其它小孩总是在大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用石头砸她。 不过,小孩个性非常剽悍,虽然年纪比别人小得多,力气却大得离谱,连普通大人都不是对手。经常把别的小孩按在地上揍。最奇怪的是——也是程希最无法理解的地方,这小孩似乎有无中生有的功能,打着打着架,突然手中就冒出一块石头,甚至是一个榔头。有武器当然让空手的害怕。三番四次受伤败退之后,其余的小孩们再也不敢正面对上小孩了。 这次,小孩的受伤至死,就是被偷袭所至。 “怪物”和“野种”这是小孩听到最多的称呼。原因应该就是小孩的性格乖戾,而且可以无中生有。甚至,据小孩的记忆中显示,有村里人还认为小孩具有诅咒功能,她说的恶毒的话没多久就会灵验。 其实不是灵验,而是小孩自己去做的。程希“看”见小孩怨恨村里的所有人,身体出乎意料地强壮,不但力大无比,还身轻如燕。只要别人对她稍有冒犯,她就趁着别人出工就翻墙跳到别人家去,想要什么就“拿”走。并不是用手拿,而是只是想一想,那东西就消失在眼前。 如果遇到别人家正好有人,小孩似乎也毫不在意,非常暴力地上去就是一石头,把人砸晕之后再实施以上举动。 这个时代,物质匮乏。她这么一拿非常轻松,却足以让一家老小陷入饿肚子的境地。如果连着来几次,饿死都有可能。就算恨极地找上门,小孩也能把对方打回去。然后再来第二次。这时代,哪家也经不起几次这样的光顾。 于是,所谓的灵验就成了事实。连那个举着红宝书殴打小孩母亲的男人都不敢对小孩做什么。很长时间以来,小孩就是这个柳树村的禁忌。 村里人不是没想过办法。甚至想过去报公/安。可是柳树村离镇上非常远,而且全是山路,车根本进不来。公/安又怎么会为了一个小孩所谓的“灵异”活动而走两天的山路呢?根本不可能。所以,小孩就这样剽悍地在柳树村生存了下来。 白天,母亲上工,小孩就漫山遍野地疯跑。一到下工时间就准时回家。在小孩心里,母亲是她最大的责任,她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保护母亲。 小孩的母亲对小孩倒是极好的。只要见着小孩就是亲亲抱抱,完全不在乎小孩总是脏兮兮的,软软地叫她宝宝,给她洗澡,抱着她睡觉,还给她讲故事,说往事,满是慈爱。 她应该是个知青吧?程希看着,她的气质明显与村里人不同,听口音倒象是上京话。但她并不住在知青院里,而是单独地住在村最外头的一个破败的草屋里。她对小孩千般爱宠,可是她往往没时间做更多的表达。因为她自顾不睱,白天要上工挣工分,晚上时不时还要被批斗,甚至有时候还要被性/骚扰。一点没错,那些批斗她的男人们,不但叫嚣着她是女流氓,又忍不住想要流氓她。 因为她长得实在很好看。虽然长期的劳累已让她失了许多颜色,但是与村里其它女子相比,还是天鹅与野鸭的分别。 只是这种骚扰从没有成功,因为小孩非常强大的武力值,还有层出不穷的野生武器。甚至——程希再次看得目瞪口呆——小孩竟然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突然消失,然后再出现,这让大人也拿他无可奈何。除非他想在高/潮时被砸死,不然只能灰溜溜地回去。 程希再一次慢慢睁开眼睛,心里把小孩的身世理清了一遍。小孩的母亲应该原来是个知青,后来不知怎的,竟然未婚先孕,生了小孩。这种事,在这个年代,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更何况,打死了都问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事情更成了柳树村的头顶八卦。 后来的事可想而知。小孩母亲成了破鞋,成了女流氓,被赶出了知青院。本来按这个时代的道理来说,她应该送到劳改农场去劳教的,可是,剽悍小孩的母亲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亲自对村革委会主任——也就是那个想流氓女流氓的男人——说,如果他敢这样做,她就说,孩子的父亲是他! 很不幸,这位革委会主任虽然是个色胚,是个让人恶心的蟑螂,却偏偏有个母老虎老婆。而且,他老婆据说是乡上某干部的侄女。连他的革委会主任的职务都是因此而来。他自然不敢开罪他老婆半分。更何况,作风问题在这个时代可是大问题,除非他也想进劳改农场。 于是,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这些,都是四处游荡的小孩从各处听墙角听来的。只是她一点也不明白什么意思,但程希明白。 色胚主任虽然不能送小孩母亲去劳改农场,却能在别处发泄自己被憋屈的怒气。派小孩母亲做男人才做的最重的活,可工分却是按最廉价的妇女工分给。小孩母亲是个硬气的女子,硬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只是身体越来越差,最近一年来,更是瘦得皮包骨头了。要不是小孩时不时变出水果来给母亲吃,程希猜测,这女子十有j□j早就死了。毕竟连月子都没做完就上工,饭也吃不饱,还要养孩子,长期疲累,不但没有朋友,还要防着那些狼一要的男人。她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奇迹。 “唉……”程希为孩子母亲的命运叹息,现在她唯一的生存希望——这个被叫做宝宝的孩子也已殒命,她要是知道了真相,恐怕连一天都挨不过去了吧? 慢慢站起来,程希小心翼翼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后脑,意外的是,虽然头发上还沾满了血迹,但伤口却已经消失了! 消失了!不但一点不疼,而且,没有任何伤疤!程希来回摸了三个来回,确实如此,眨了眨眼,好半天才算镇定下来。 好吧好吧,今天发生的事已经够玄幻了,再玄幻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知道自己从前的那个身体怎么样了。虽然胖,虽然心脏不好,但想起来还是颇舍不得。 甩了甩头,把无谓的念头丢在脑后。既然重新睡了一觉也没回去,看来要在这个鬼地方鬼时代生活下去了。也罢,让自己代这个“怪物”孩子保护她的母亲吧。那也是个可怜的傻女人。 以程希的阅历,自然知道,让自己的女人在外在挨打受苦却屁也不敢放一个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玩艺。只有沉醉在自己爱情幻想里的那位母亲才圣母般伟大,用尽心力维护那个恶心男人。 当初她要是说出孩子父亲是谁,也不至于落到眼下这个境地。 程希摇摇头,不再去想所谓“长辈”们的j□j,这不是她能插手的事。她只要管好她的责任好了。 一边按着记忆往村里走,一边想着这孩子的异能。 ——不知道换了灵魂之后,那些异能还能不能保存? 程希伸着手,嘴里默默念着:“石头,石头,我要石头……” “哄!”的一声响,程希本能地连忙后退,连滚带爬才躲过了一大片石头。 “糟糕,看来是叫得次数太多了……”程希看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石头堆,有些哭笑不得。幸好这个小孩的身体与一般小孩不一样,足够强壮,不然肯定会被砸着。 手一挥,程希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心中默念“收!”,石头山应声消失。 这样神奇的事,就算是成熟如程希也忍不住一玩再玩。变石头,变水果,变水,变土,甚至变锄头都有。正玩得兴致勃勃,就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声,程希一愣,停住手,反应了一下,撒腿狂奔起来——因为她听见声音是从村子最靠外的自家传来的。 发现随身庄园 远远的,程希就看见自家门口围满了人,很多手里还拿着工具,显然是刚下工,听见叫声就冲了过来。 外围有人看见程希,表情非常古怪地抽了一下,这让程希心里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一些。不管不顾地,一边把人往旁边拨,一边往嗡嗡不停的人群里面钻去。被挤到的人正想发火,一低头看是程希都顿时息了声,纷纷侧身给她过去。意外顺利地,程希站在了人群的最里圈,看见了让她震撼的一幕。 这个家很小,里里外外只有一间屋,既是卧室也是客厅,陈设简陋,根本不能遮挡视线,所以大门洞开之后,里面的一切就一览无余。 现在,屋内有两个人,两个死人! 衣衫凌乱,衣带被撕裂了好几根,露出胸前一大片皮肤。只是此时这个曾经漂亮的女人毫无j□j,被另一人死死掐住脖子,脸上胸前都是血,已完全看不出模样,应该是小孩的母亲。 另一个表情狰狞,下/身半裸,裤子褪到脚踝。而胯/下,此时……很明显的,男/根已不在,从腰往下一片血肉模糊的男人——也许此时也可以称为太监的这位,正是曾经权倾柳树村的革委会主任。 这个场景,只要略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稍稍注意一下,就能看到,小孩母亲的嘴里正是主任那失踪的男/根。 正因为如此,才让惊叫之后所有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本来,身份如此悬殊的两人,如果不是以当下这种震撼的情景死在一起,案件的定性几乎不用考虑就可以知道结果。主任怎么也能落个因公殉职的名号,福荫子孙。可是,现在明显是j□j未遂的场景,所有村人看见,人多嘴杂,想包都包不住了。更何况…… 有不少人看了看一脸呆相的程希,心中暗叹,不提主任如何评定,就是死女人的怪物女儿就是个大麻烦。谁敢开口贬低女人,那就等着一家大小饿肚子吧。也许饿肚子还是最轻的呢。 刚才还嗡嗡作响的人群此时登时安静下来。 程希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小孩母亲竟然就是此种场面。刚才下定决心替小孩要好好保护的女子竟然就这样与自己死别,这让程希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因为她瞬间知道,之所以会有现在的场景,是因为她昏倒的时间太久,路上又耽搁了时间,才会让色胚主任有了可趁之机。一瞬间,强烈的负罪感把程希淹没。 “啊——” 一声凄厉的尖叫打破了诡异的安静,众人齐齐退后一步,只余程希一个人站在正门口眼睛无神地瞪着,嘴张得老大,一脸的惊恐与无助,曾经让许多村人做恶梦的脸此时倍显脆弱。这一瞬,村人才发现,这小孩不但是个怪物,也还是个孩子。她也和自家的孩子一样会依赖母亲,会慌张害怕。无声的叹息被许多人压进心里。 这不是程希的意愿,程希甚至能感觉到,随着叫喊有一种奇异的热量从头顶消散出去,虽然无法明状,但程希知道那是小孩最后的一点意识,是她向这个让她不能理解的世界最后的呐喊。 “杀千刀的!臭X的贱货!还我男人来!” 一个明显更具戏剧性的谩骂声打断了程希的叫喊,程希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一个人影风风火火地冲进屋去,直接一脚踹在了小孩母亲的胸前,尸体没有僵硬,这么一踹就软软地歪在了一边。 程希大怒。虽然对这个女人并没有感情,但她的死亡给自己带来的负罪感太过强烈,此时被这么一踹迅速地转移成了怒火。 程希象个小豹子似的,整个人跳起来扑了过去。她力气奇大,再加上那人踹出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单脚站地不稳,被程希这么一扑,扑通一声就跌倒在地。 程希骑在来人的腰上,定睛一看,才看出来,来人正是今天把小孩打死的那个拿石头的小孩的娘,也就是掐死了小孩母亲自己也难堪殒命的革委会主任的老婆,一个天天在村里耀武扬威的泼妇。这一家子都是从头烂到脚的坏胚! “小杂种!你……” 程希没有给泼妇把话说完的机会,反正她说的绝不会是什么好话,一个直拳过去就把她的嘴打歪了。 程希没理众人的哗声,一拳接着一拳夯实了砸下去,一边夯一边念叨:“你才是杂种,你们一家全是杂种!” 初时整理小孩记忆时,被忽略了的许多小孩听壁角听来的情节此时全被程希拎了出来:“你们一家子都是杀人犯,都是流氓犯!贪污犯!” “别以为我年纪小就不知道,这个畜生主任每年从乡里拿回来的钱票有三分之一都进了你家的腰包,不信的可以去乡里问。” “你男人还仗着手上的那点权力就欺男霸女,小媳妇,大姑娘,几年下来足足有二十六个!每一个我都看着呢。可惜我人小力薄,没办法。现在他竟然杀了我妈!我要诅咒你全家!” 听见熟悉的诅咒声,村人下意识齐齐一抖。 “知青小郑前年就是因为被你家那个畜生强/奸怀了孕,又被你强迫用土法流产才死掉的!你别说你不知道!知情的李家大婶子也被你男人迫害成破鞋死了!你们一家子都是脚底流脓的坏蛋!” 此言一出,周围的声音为之一顿,瞬间又更大地嗡了起来。男女关系本来就是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此时的泼妇已经被打得无法还嘴,眼中已冒出了惊恐的神色,程希完全不停,一拳接着一拳。程希知道,这等恶人不一次把他打扒下,就会为自己留后患。现在小孩的母亲也不在了,根本不会有任何人为自己说一句话。程希的声音益发地冷静,听上去冷静得甚至有点疯狂:“你儿子尤其坏,年纪小小地就把女孩子拖到林子里让她们脱裤子给他看。今天还把我的脑袋打出了血,差点死掉。” 程希脑后虽然没了伤疤,但血糊的头发还有浸了血的后背还是让她的话非常可信。 “你就逞着你是乡革委会书记的侄女才能不用上工就拿壮小伙的工分,其实张书记根本不记得你是谁!如果真和你有交情,怎么会让你嫁到全乡最穷的柳树村来?!还有去年……” 开始,程希还是从小孩的记忆中抽取信息,后来就是从蛛丝马迹里胡编乱造了。但一开始听起来太真实,后面就被村人完全接受了。一时间甚嚣尘上。一片嗡嗡的议论声,连程希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在程希可控的范围之内。虽然那泼妇的罪行足够她死十次,但程希也不过是把她打成了猪头就放她抱着她的死老公离开。说到底,程希还是不敢杀人。虽然因循着小孩的性格,今天的行为颇为剽悍,但真让她行凶,却完全不可能。 此次事件,现在是最好的状态。被程希申述过罪状之后,村人恨他都来不及,已没有人再打算为已死的主任一家做什么了。空出来的主任一职反而引发了有机会人士的野心,没有人再关心死去的两人。一个“意外”就足可以概括所有的事。 月上中天,有再多的八卦,此时的柳树村也是一片宁静。月光从破窗照进来,程希一动不动地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看着小孩母亲的尸体。已经被自己打理干净。只是因为是被掐死的,所以脸涨成了紫色,眼球突出,舌头伸得老长,完全没有一丝美感。 奇怪的是,也许是死过一次的原因,亦或是程希的记忆被小孩融合,程希对于这个女人的印象永远地停在了温柔的微笑,柔软的怀抱这些让人温暖的印象中,就算她现在已完全变了样,但知道她是谁的程希竟然一点也兴不起害怕的心思。程希苦恼的是,她该如何处理这具尸体。 自己肯定不会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一辈子,如果把她埋在这里,生前就命比纸薄,死后又埋骨异乡,实在是太可怜了。可,要是把她带走…… 程希眯着眼睛,考虑火葬的可行性。 现代的火葬场怎么烧人的,程希完全不了解。原始的火葬方法在程希看来也不太科学。要能把人烧成灰的柴火得多大一堆啊。完完全全地烧成灰烬,哪里分得出哪些是人的灰,哪些是柴的灰?全部装起来,恐怕得要个大缸才装得下吧?这样的情形,程希怎么可能把她带走? 一筹莫展。程希往后一仰,人靠在床边,困意一来就感觉饿了,应该是一天都没有吃饭了。程希跳下凳子,在灶边转了好几个圈,发现家里只有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的面粉。 程希深刻体会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真理。程希的厨艺非常好,但对着这一碗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面粉也无可奈何。 摇了摇头,程希走出门去。自家没有,程希相信前主任家肯定是有的。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程希被这个疯狂的世界刺激得赫然变得剽悍起来,她决定去偷,抢也可以。 刚爬上泼妇家的院墙,还没往下跳,就看见泼妇顶着她的猪头,抱着一个泡菜坛子鬼鬼祟祟地探头出来,四周看了一遍,才迅速地走到院墙边上,坛子一放,开始挖坑。 程希缩下身子,只露一双眼睛,摒着气看了泼妇一会儿。见她力气着实不大,挖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就决定吃了再来。 沿着墙根一溜小跑,走到屋后。泼妇家可比小孩家大得多,幸好小孩来过几次,连她家的狗在哪里,如何不让它发现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前行,小孩这个身体确实灵活异常,奔跑的速度却一点声音都没有。重新爬上墙头,那狗竖起耳朵刚站起来,就被程希一个石头砸晕过去,半分动静也无,顺利地到了厨房门口。 很让程希失望的是,翻了半天,也只有锅里的一块玉米饼子。三口两口吃了,却连个底都没垫上。饥火变怒火,程希拐个弯进了主层,随手一挥:“收!” 三间房走下来,不过一分钟,殷实之家变成了空屋,除土砌的灶台拿不走,其余一毛不剩。 也不等了,上了院墙,伸手变出块石头,砸在泼妇头上,几乎是不用想的,有种奇妙的力量让程希的力道掌握得恰到好处,泼妇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程希哼了一声:“你儿子砸我,我砸你!”跳下院墙,抱起坛子照原路回去。 家还是老样子,小孩母亲也还是老样子,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明明很狰狞,可现在看在程希眼里却莫名觉得有些温馨。 程希趴在床头,轻声地说:“现在你们母女应该团聚了。希望你们能在另一个世界幸福平安。我借用了你女儿的身体,请你原谅,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絮絮叨叨半个小时,程希的心才算安静下来,回想从前,再看眼前,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明明……才过了一天不到而已。 “唉……”程希抱着瘪瘪的肚子,不知该如何是好。吃也没得吃,睡也无处睡。难道要睡在地上?可是现在显然已是秋天了,身体再强壮,睡在地上也太容易生病了。小孩能在这个村子生存下去的唯一条件就是有足够的武力值,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真是……程希对于被疯狂浸渍了近十年的人性没有半分信心。 半倚着床,打着盹,今天的所有遭遇象电影一样慢慢在自己面前一一浮现。 “啊!对了,有桃子!”突然,程希跳了起来,快活地叫了一声:“桃子!” 手中应声出现一个水灵灵的,足有程希两个拳头大的桃子。也顾不上洗了,程希抱着就啃了下去。足吃了两个,程希才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困意上头。 “要是能洗个澡就好了……”程希迷迷糊糊间,一边挠痒一边独自嘀咕:“最好是有个温泉……” “扑通!” 程希被突然四处挤过来的热水吓了一跳,睡意全无,狗刨式踩水才冒出头来,吸了好几口气,才缓过劲来。睁眼一看,完全傻住。 “这是哪儿?难道又穿越了?”程希打量着四周,喃喃自语。 虽然有山有水有田有屋,但并不象是现实,因为一切都显得太井井有条,打死程希也不相信,大自然里有方形边界的山连着方形的湖泊,方形的农田不奇怪,可是方形的草原,方形的沙滩,连自己现在所泡的温泉也是方形的!更何况远处还有一片明显的方形蓝色,是一片方形的海! “这这这……”程希360度看遍,完全说不出话来。 山山水水中的生物都长得很随便,有的地方很茂密,有的地方又很空旷,没见着多少野生动物,倒是家猪家鸡家鹅象野生一样散得四处都是。程希抬眼就看见了那株参天的桃树,树上挂着的桃子与自己刚才吃过的那两个一模一样。 最最奇怪的是,程希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这一切,树在哪里,猪在哪里,一清二楚! “有人吗?”程希大喊一声,只有回音,没有任何回答。 也顾不上泡澡了。程希湿淋淋地爬起来,走到中心空地上的一处带着篱笆墙的农家小院。门大敞着,没有人,从前门就能看到后院。程希看见后院乱七八糟的杂物后,彻底呆了,也瞬间明白了这里是哪里,因为她看见了今天被她弄出来的那座小小的石头山,一丝模样都没变的,端端正正地堆在后院的最里面…… 被诱骗的虎子 猜测到自己遇见了什么,得到了什么之后,程希很没出息地欢叫了一声,跳了起来。 就算当自己还是二十九岁的程希时,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随身庄园也足够让人发疯的了。更何况是处在这样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 昨天,程希把村人都看了个遍,不但没一个胖子,甚至连一个面无肌色的都少。能吃饱饭,已经是这个时代很多人最大的梦想。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随身庄园,这个梦想就不再只是个幻想了。而是一个唾手可得的结果。 兴奋地上上下下地爬山下海,把庄园看了个遍。程希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原来的小孩会用这个庄园装东西,但并没有来过这里。甚至于,连装东西也是无意识的,只是看见什么想要,一动念,东西就进了庄园,其实可能连小孩自己都不知道呢。比如已长成十七八头的猪,还有一大堆的鸡和鹅,恐怕当初只不过是饿得看着几头小猪崽和几只鸡蛋鹅蛋流口水吧?现在发展成这样,小孩肯定毫不知情,不然她不会一天到晚只是吃桃了。 毕竟只是个三四岁的小孩子,除了这些家畜之外,她存在庄园里的东西很多都千奇百怪。特别多的一类是哄小孩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小木偶,小木枪,小木马,小摇车,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画册……等等之类的。 想来是小孩看别的小孩玩,只是“想要”的这个念头一动,就到了这里。当初的小孩恐怕根本不知道她可以从这里再取出去。从小孩的记忆里,她往外取的东西,除了石头就是桃子,再无第三样。这些她爱得不得了的玩艺,她从未真的有机会把玩过。 程希吁出一口气,把小孩母亲的坟包用手拍磁实,用刀在一块木板上写上小孩母亲的名讳,当做墓碑插在坟头。很巧合的是,小孩母亲和程希一个姓,程希这个名字看来是不用改了。 “就在这里吧,不用再流落他乡。以后如果有机会回去,我再给你迁坟。” 程希坐在坟头喘了会气,走到这一步,算是暂时把这个容纳了自己新身份的母女俩从心上放了下来。要为她们做更多的,自己现在也是无能为力,而且,也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眯着眼睛,满足地看着这一方接着一方的天地,无数个关于食物培养的计划在脑中形成。程希泡在温泉里,舒服得不想起来,可是年纪实在太小,知道不适合再泡下去。洗白白之后,来到后院,随便找了张床睡了下去。程希也不知道这床是小孩从前的手笔,还是她今天从泼妇家收来的,不过,看铺盖倒还算柔软舒适。闭上眼,几乎一秒都不用就陷入了沉沉梦乡。 第二天。 泼妇醒来之后大惊大闹,村人看了她家空荡荡的房屋顿时了然于心。 而村革委会副主席根本没理这个碴儿,带着红宝书全副武装向着乡上出发了。 柳树村如同过节一样喧闹,但是事主小孩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同那具被主任杀死的她母亲的尸体也前院后山全村找遍都找不到。一个小孩带着一具成人尸体一晚上能到哪里去?这样神奇的事出现,村人惊惧。一时间,小孩“不是仙就是妖”的信念就深深地扎根在村人心中。 很长时间,程希都没有回柳树村。后院堆着的那些杂物里有不少小孩从别人家顺来的粮食,虽然大部分都是玉米面高粱粉,白面少之又少,大米也不多,但对付一个小孩的胃口却已足够。在庄园的前院用石头垒了一个柴火土灶,对这种烧火方式的不熟悉,严重影响了程希的厨艺,但也比柳树村大部分吃得好,最少没事还能杀只鸡,烤只鹅之类。 半个月后,小孩的身体终于有了些红润肉感。镜子中的程希,脸圆眼睛圆,一笑两小弯月,倒是很不错的面相。唯一不谐调的是她的两条眉毛,又黑又粗的大刀眉,扎眼异常。正是两条眉毛让小孩的脸,不笑的时候很严厉,笑起来又莫名地可爱。不知道象谁。在小孩的记忆里,小孩母亲可是那种温柔美人型,小孩长得一点都不象她。 半个月来,程希都在打理随身庄园。从前的庄园完全是小孩丢进来什么,能长就长,利用率非常低,程希做为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当然会有一个非常完善的规划。于是,吃饱喝足之后,程希每天都在村外的各个山头小河池塘寻找新物种,转移到庄园中来。 半个月的时间,庄园已大变样。 半亩的稻田已经抽苗,田里放养了些小鱼,都是从村外河里捞的。其余的农田种着各式田间地头能找得到的青菜和一些程希因为药膳而认知的中药,三七、天麻什么的。 山上种满了树,梨,核桃,枇杷,其中还有一株芭蕉树,没找到香蕉,以此代之。其余都是一些程希并不认识的树。这山这土是插什么活什么,根本不费程希什么神,程希也就不吝于多种些。程希还逮了不少鸟放养在山林里,庄园不再那么沉静,多了不少生气。 方形的湖泊里倒是东西不多,就是一些鱼虾。只是一些野鲫子,草鱼,和青虾。柳树村附近的水源只有一条小河,物种实在不丰富,就算有程希因为从小吃庄园桃而养成的强壮身体的支持,最后顶多是多收获了几条水蛇和青蛙而已。据说镇子边上倒是有个不小的海子,但是,离柳树村足足要走近两天的山路,程希人小腿短,不敢去,怕迷路。程希可不想做为一个黑户长大。在华夏,黑户可没什么机会发展。 方形的海里更是一清二白,什么都没有。 鸡和鹅被赶到草原上去做窝,幸好草原挨着湖泊,不让鹅太不习惯。猪么,程希把它们圈了山上,免得它们下来拱菜。 几番收拾下来,程希也累得够呛,每天都睡得很沉,根本没精力注意柳树村的变化。半个月可以改变许多事,比如新换了主任,比如泼妇一家彻底成了破落户。半个月也可能什么都不变,比如,柳树村还是一样的穷,村民和知青还是一样上工下工,天天操心怎么吃饱饭。只是程希家的房子似乎成了禁地,一般村民都见着就绕道走。 这天,程希给地里浇了水,软绵绵地倒在床上,床头是前两天收集起来的,庄园里小孩原来收来的书籍。随手拿起一本来,有点沉,竟然是塑料皮的。这可是很贵的笔记本。程希有些好奇地打开来,看见第一页上的几个字愣了一下:“送姐姐程红,祝生日快乐!小弟:解信诚。1968-5-23.” 程红……没错,这就是小孩母亲的名字,毫不起眼。可是在小孩的记忆里,从来不记母亲曾经提过这个叫解信诚的弟弟。六八年五月,那岂不是还没来插队的时候?难道是所谓“情姐姐”的变称? 程希挑了挑眉,翻开下一页。页首端端正正地写着日期:“68年10月1日,晴。” 竟然是程红的日记!程希一惊,坐起身来,仔细看了起来。 看了半个小时,越看,程希的背挺得越直。从日记中的蛛丝马迹判断,这位解信诚还真是程红的弟弟。字里行间的感情都说明,程红与解信诚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弟,父母也是一样,但为什么不同姓,日记中就没有任何说明。 程红的家如程希所料,是首都上京市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前面,是一段回忆。 六六年,主席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当时被革命热血冲动的程红就瞒着家长去报了名,只是当时程红年纪堪堪十四岁,又有父母的阻挠,才没被批准。看着那些哥哥姐姐们带着大红花高唱着欢歌上了火车远赴边疆,程红回家还大哭了一场。终于到了六八年,程红十六岁了,再一次的报名热潮,程红轻车熟路地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去报了名,还写了血书,终于得到了批准,安排在了云南省的这个偏僻的柳树村。得到通知的那天,解家炸了锅,只是,已无法改变什么了。 到此时,日记中的口气还是欢喜中夹杂得得意的。毕竟,只有最根正苗红的知青才有机会得到上山下乡的名额的。 后面两年的日记虽然偶尔会露出想家的情绪,回忆起她从小长大的胡同生活不时感觉甜蜜又忧伤。对柳树村对革命什么的,已不象当初那么理想化。在这里,也提到了最后与她同死的村革委会主任,她对他的最大感觉就是害怕。这一点,在小孩的记忆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也许是为母则强的原因,在生了小孩之后的程红,对上主任已学会了用各种手段抵抗了。 到了七零年,日记文风一转,变得甜蜜娇羞起来。程红恋爱了。但什么原因让她的爱情成为地下爱情的,日记中没有任何说明,男主角只偶尔一次提到了名字:国。是什么国,难以猜测,姓什么更是不知道。 “建国”?这个时代最普通的名字,或者是“卫国”?程希的印象中似乎也有不少,或者……程希皱皱眉,也许可以去打听打听,照程红的审美,她看上的男人应该不是本地人,怎么想也应该是个知青。这范围一下就缩小得非常好排查了。 程希也很好奇,自己这个贱爹到底是哪个,长什么样,为什么当初不站出来,甚至在母亲死亡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异动。这个男人的这些行为如果非要说这是忍耐的话,不如说是懦弱来得更真实更贴切。用程希的话来评价他,只有一个字:渣! 再到后面,日记突然变得零零落落,还没到小孩出生,突然有一篇日记全印的是水渍,字也写得潦草。程希皱着眉努力地一字一句地读下来,不禁产生颓然之感,整篇日记竟然只说明一个问题,那个男人竟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在七零年初就离开了柳树村,也不知是回了家乡,还是调到了别的村镇。日记中只是哀哭,一点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没说明。果然这种太过私人化的东西价值不高。 在此之后,日记变得很短,甚至在最后一年间根本就没有再记下任何一个字。也许是生活已经把这个青春少女逼在了绝路,日记已经成了奢侈品。 有些恹恹地放下日记,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 “解信诚,也许你就是我程希离开这里最好的方法。” 程希自言自语了一番,站起身来。虽然日记中,似乎是来到柳树村之后,程红与家里就断了来往,但看回忆,感情应该还是很深厚的。无论如何,就算怨恨女儿、姐姐不听话,但外孙女,外甥女总还是亲人嘛。由他们来领养自己再方便不过了。而且在上京,做什么都方便些。程希没在农村生活过,柳树村又连半个亲人都没有,甚至连个怜惜自己的,有好感的人都不骨,对于生活在这里,程希很没信心。 程希跳出庄园,刚从家里走出来,就看见一个j□j岁的小男孩一脸吃惊至极地看着她,虎头虎脑,长得倒是一脸憨厚。只是此时张着嘴,半天都没发出一个音,看起来特别傻。这个场面又让人无奈,又有些好笑。 程希摇摇头,装没看见地刚走过两步,就听见后面怯怯的,紧张到颤抖的声音:“你,你就是宝宝?” “宝宝?”这根本算不上是名字吧?哪家小孩不叫宝宝啊?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除了程红亲昵地称呼自己宝宝之外,其余的孩子都是村里的孩子,都叫什么狗娃,哈蛋之类的,宝宝的称呼倒是从没有过。所以,这孩子才以为宝宝是自己的名字? 程希眼珠转了转,停下脚步,微笑起来,转过来面对小男孩:“我叫程希,你叫什么?” “程,程希?”这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突然冒出来的笑脸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看了程希好一会儿,见她好象真的没什么恶意,才稍稍放开了声音:“我,我,我叫虎子。” “虎子?”程希见这虎子怕自己怕得紧,也没有更亲密,就站在原地,歪了歪脑袋,心中有些奇怪这个小名,怎么听都觉得这是北方孩子的小名。不过,先不用管这些,程希声音放软直接问:“虎子,这么晚了,你来我家做什么?” “他们说,这屋是鬼屋……”说到“鬼”字时,虎子自己先吓得一抖,看着程希,想摸又不敢摸地问了一句:“你,你不是鬼吧?” “当然不是。”程希好笑地上前一把拉住虎子的手,不出意外地听到一声尖叫,程希不理,笑嘻嘻地说到:“看,我的手是热的。鬼都是凉的。” 听了这话,尖叫声骤停,停了好一会儿,虎子在程希的小手上上下摸了摸,才点了点头:“还,还真是热的。可,可你怎么会突然出现……”说到这儿,虎子又被自己吓得差点又想后退逃跑,却被程希死死抓着,进退不能,只这一会儿,虎子已是一头的汗。 “别怕。”程希现在确实需要认识一些人,这虎子看起来倒是单纯不恶,而且又是撞到自家门上来的,哪可能放过:“我真的不是鬼。就是……呃……”程希想了半天,找了个理由:“我就是会点戏法的人。” 见虎子虽然比刚才安静了一些,但害怕之心未退,依旧闪闪烁烁地想逃走,程希无奈,拿出杀手锏:“饿不饿?我给你变个吃食出来?” 一听“吃食”二字,虎子登时手也不颤了,脚也站稳了,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程希,吸了下鼻涕,言简意骇:“饿。” 程希笑了,手向上一挥,再向前伸出时,手中已有一只烤得焦黄焦黄的鸡腿,散发着让人难以抵御的香味。虎子的鼻涕和口水一起流了出来。此时,就算让虎子走,他也绝不会走了。 这一夜,虎子同学过了有生以来最玄幻的一夜。也认识了生平第一个好友,程希。 一样好拐的虎子爹 人常说,有一种人是“有奶就是娘”,虎子现在则把“有鸡腿就是老大”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明程希站起来还不到他的胸口,就是个小娃娃,但在鸡腿的感召下,虎子轻易地就狗腿起来。自顾自地以手下自居,坚定地追随着程希有些短小的脚步。 虽然这也是程希希望的,但第二天刚出庄园就看见虎子流着口水趴在自家唯一的破桌子上打瞌睡的样子,还是吃了一惊。 “怎么这么好拐啊?”程希不禁替虎子他爸妈担心起来。 程希走过去想拍拍虎子的头,到了跟前才发现自己实在是不够高,无奈之下只能拍了拍他的膝盖。 “唔……”虎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清眼前人是程希,顿时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咧开嘴傻笑:“希子,你来了。” “希子……”听上去好象拉稀什么的,好恶心的叫法。程希默默地扭过头吐了一把,才转过来一脸严肃地摇头:“叫我程希。” 虎子有些迷惑地挠挠头,似乎想反驳什么,但还是不敢开口,应了一声:“程希。”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你爸妈呢?”程希在虎子希冀的眼神里退败,无奈地随手翻了几翻,端出两碗粥,一碟饼,一碟小菜,边吃边问了起来。 不知道是小孩子的接受能力强,还是有吃就不问出处的习惯,虎子完全没有昨天见鬼的表情了。毫不生疏地直接端起另一碗,呼噜呼噜吃了起来:“他们都上工去了,说是晚上通知还要开会,所以没空管我。” “昨天你那么晚回去,你爸妈没说你吗?”经过半个多月的休养,程希已不象虎子那样,对食物有强烈的企图心,现在的程希面对什么都能吃得很斯文,一边吃一边观察虎子的表情。小孩子还没学会做假,表情比嘴更真实。 听见程希的问话,虎子脸一红,顿了顿,声音弱下来:“说了,妈妈说不许我再和大头他们玩。他们老骗我。”说到这里,虎子突然声音大起来:“我,我没告状,没说吃,吃鸡腿的事。真的。” 看虎子憨憨傻傻的样子,成人程希不禁觉得这孩子挺好玩的。眯着眼睛笑起来:“好了,我知道了。一会儿我们去山上捉兔子吧。秋天的兔子最肥了。” 听见“肥”字,虎子下意识就吸了下口水,使劲点了点头,三口两口就喝完粥,咽下饼,跳下凳子,一脸期盼地等着还在悠哉游哉地吃着的程希。 “去洗碗,洗了碗再出门。” 好习惯要从小养成。程希毫不觉得自己有“以大欺小”的嫌疑,非常镇定地开口命令。 虎子愣了一下,显然男娃精贵,养在自家也是没干过这种女人活计的。但看见程希那张奶娃脸上露出煞有其事的认真表情时,手比脑子更快地动了起来。 只是从未干过活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么简简单单的事却足足用了近半个小时才算达标,而且还在程希的冷言冷语中把碗跌了个缺。 不知道程希还有N多碗的虎子,与自家贫瘠的碗柜相比,自然而然地心生愧疚,面对程希变得更加“小”起来。而程希对此根本不放在心上,也完全没注意到虎子的小心翼翼。致使程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虎子的印象都是--“男儿身,女儿心”,所谓娘炮是也。 对待小孩,对待娘炮,程希习惯性地拿出前世对小孩的态度:颐指气使。 倒不是程希有多恶劣,纯粹是程希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小孩子交流。哄也不是,怒也不是,最后做了无数无用功之后反倒是让自己心烦得不得了,索性就直接命令了。就是这样的对待方式,程希前世反而与小孩子和平相处了。 用到这一世,程希倒忘了自己是更小的小孩子,颐指气使起来,看起来可笑中还有点可爱。做为年长的虎子开始虽然有点排斥,但基于哥哥的自觉和吃人嘴短的心虚,再加上打破碗的愧疚,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虎子终于无意识地轮为程希在柳树村的小奴隶般的存在了。只是,虎子是心甘情愿的被奴役,欢欢喜喜地被奴役,迫不及待地被奴役。 有吃有玩已是顶级享受,更何况自己这个小妹妹不但什么都懂,不但教自己识字,还会唱好听的歌。最重要的是,明明比自己矮得多,可掰腕子自己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太厉害啦。最最最重要的是,她做饭真好吃啊,比娘做得还好吃…… 每天抱着这种甜蜜中带着点崇拜的想法,白天去被奴役,漫山遍野地奔走,完成程希给他的各种各样奇怪的任务。晚上吃得满嘴流油地回家,甜蜜入睡。虎子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啊。 虎子成为小奴隶之后的某夜,虎子家,虎子妈和虎子爸在床上。 “老向。”虎子妈小声地唤虎子爸。 “嗯?”虎子爸显然也没睡着,声音是颇有心事地低沉。 “他们说,虎子天天都跟那个怪……小丫头在一起……”虎子妈的声音有些犹豫,表达出浓浓地担忧。 “唔——”老向应答的声音拖得老长,好一会儿才叹口:“我也听说了。没事。我想那怪……那丫头应该不是坏心人。以她神出鬼没的本事,从前她也就只拿点东西,很少伤人的。再说年纪也小,以前程红就很和善也很活泼……这,这丫头应该……吧。”老向的口气缓慢而不肯定,絮絮叨叨地不知是在劝虎子妈,还是在劝自己。 “可是,”虎子妈还是不放心,皱起了眉头:“虎子已经好些日子回来都没吃饭了,偏还越长越壮实了,不会是被那丫头给吃了什么怪东西啊?” 老向听了这话,一下笑出来,低沉的笑声在卧室里回荡:“你想哪儿去了?你把那丫头想着精灵神怪了?还吸人阳气呢!虎子长壮实不是好事吗?小琴,我看那丫头也就是会点神通之术,到底还是个人的。你别瞎操心了。” 这话并没安慰到虎子妈小琴,沉默了一会儿,虎子妈突然道:“不行!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担心地觉都睡不着。那丫头那么大力气,又是个不讲理的性子。当初说咒谁家就咒谁家。虎子恐怕被欺负了也不敢跟家里说。你说,老向,虎子养了这么大,咱们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现在却天天跟那么个霸王混在一起,到时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虎子妈在床上烦躁地翻来复去,想不到办法。转过身使劲摇了摇几乎要睡着的自家男人的胳膊:“老向,马上到了年底了,主任肯定要让你去算工分,不用去林场上工,白天就有时间了。你偷偷跟着虎子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见为实,不然,不然……”虎子妈“不然”了半天,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拿程希毫无办法,保护不了自家崽的母亲不由又是气馁又是委屈,在自家男人怀里越想越难受,终于忍不住犯起了小性,哭了起来。 见自家媳妇突然表现出许久未见的任性,老向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连忙轻轻拍了拍虎子妈的背,连连应声:“好好好,都听你的,我明天就去看个明明白白,回来一五一十地向你汇报,行吧?别担心了,实在不行咱就把虎子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不就成了?再不行,我就把他带到革委会去,总成了吧?睡吧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这场深夜里小小的纠结戏码在虎子妈压抑的嘤嘤的哭声中结束,虎子完全不知道自家爸妈已经为他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了,一个人抱着被子,不知道做什么美梦,啧了啧嘴,露出甜蜜至极的笑容。 第二天,老向听媳妇的话,看着自家儿子欢快地跳出门去,就远远地缀在了后面,果然没错,他到了村最外头的程家的小屋就拐了进去。一点没犹豫,没恐惧,显然是天天如此。 虎子没犹豫,虎子爹倒是犹豫了一下。毕竟跟踪自家儿子这种事听起来总没什么当父亲的威严。站在院门外顿了三秒,刚把脚踏进门槛,就听见里屋的门打开来,一个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的脑袋露出来,看着他:“是虎子爸爸吗?进来,进来吧。大清早,外面挺凉的。” 其实外面也没多凉,毕竟云南既然到了冬天温度也下不了十度,更何况现在不过是深秋。只是每天在温暖的庄园里睡醒的程希,刚出庄园时都会不习惯地打个哆嗦,下意识就觉得冷了。 老向愣了一下,听见这丫头的口音比收音机里还要标准,不由心思有些古怪。看了眼明显还没睡醒,一边揉眼睛一边看向自己的丫头,想收回脚又觉得更尴尬,索性就厚起脸皮,背着手,像模像样地迈着方步走进了院子。 “程希,有人来找你?”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自家儿子嘟嘟哝哝的声音,一抬眼正对上满嘴都是饭粒,怀里抱着个海碗,一脸吃惊与不知所措的儿子。本能地,老向虎起了脸,瞪着自家儿子,吓得虎子后退了一步,怯怯地叫了声:“爹——” “唔。”老向摆起父亲的架子,应的口气不置可否,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家儿子,小琴没说错,不过才十来天,就明显长胖长高了。又看了海碗里装的……竟然是一条炸鲫鱼!还有散在周围的,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辣椒鸡丁!焦黄酥嫩的炸鲫鱼,甜软爽滑的鸡丁…… 难怪从来回家不吃饭呢!老向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带着丝不易察觉的怨气,横了眼自家儿子,然后才转头看向神秘的,被儿子叫做程希的丫头:“程——希?” “是,虎子爸爸没吃早饭吧,进来也吃点。”等了十几天才等到,程希毫不吝啬那几条炸鱼,迅速地给老向也盛了一海碗饭,摆在了他面前。桌上不只那两个荦菜,还有碟红油泡菜,和一碟泡花生米。显然儿子只对荤菜有兴趣。 奔四的老向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老脸一红,怎么被这丫头一搞,倒好象是我专门来吃早饭来的似的,真是…… 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非常顺溜地拿起筷子,自然无比地吃了起来。 看着老向秋风扫落叶般的吃相,程希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遗传。虎子看老爹也吃了起来,顿时放下心来,嘿嘿笑了起来。也不跟老爹争,经过十几天的训练,对于早餐这点荦度的菜肴已经有了抵抗力,心里也愿意老爹多吃点。笑眯眯地坐在一旁扒拉着饭,看着老爹丢人。 老向毕竟是成年人,吃了五分饱之后就开始了正常的思维。吃饭的速度慢下来,并随意地打量起这个把儿子迷得团团转的小丫头来。 从外表看来,一点也看不出什么特别。洗干净之后,眼睛圆滚滚,亮晶晶的,倒也不失可爱。长得并不象温柔婉约的程红,尤其是那双眉毛,又黑又利,非常特别,好象在哪里见过…… 老向的筷子突然顿了一下,眉头抽了抽,迅速地转开眼去,又埋下头吃了起来。难怪程红从来不给这丫头洗干净……老向一边吃,一边把叹息压进了肚里。 “程希,你找我有事?”吃饱了,把筷子一放,老向也是个聪明人,直接问了出来。刚才程希丫头的表现,明显对自己一点也不陌生,而且还隐隐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在观察自己。以她对村人的冷漠态度,显然是对自己已经观察了一段时间了。 “是。”程希努了努嘴,终于还是没把“叔叔”两个字叫出口,以前世的年纪算来,老向并不比自己大几岁,叫叔叔实在很为难:“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老向又横了眼完全不明所以的虎子,才转过来柔软了声音问道:“什么事?如果不太为难的话……”毕竟,别人也替自己养了好些日子的儿子,再加上……老向扫了眼桌上光溜溜的菜盘子,耳根有些红。 “不为难。”程希把事情原委全盘托出:“妈妈生前曾经告诉过我,我在上京还有个舅舅,有外公外婆。我想我这么小,还是和外公外婆,舅舅一起生活比较好。可是……”程希顿了一下,肉嘟嘟的脸上露出几分无助:“你知道,村里也没人会管我这件事。我自己一个人也没办法联系到舅舅,所以,我想请……”程希咬了咬牙,终于把那两个字叫出口:“请叔叔帮我给妈妈家打个电话,请他们来接我。行么?” 说到最后,程希已拿出杀手锏:睁圆了两个泪光闪闪的眼睛,忽闪忽闪,盛的全是无辜和无助,无限信赖地盯着老向:“行吗?”据说,结过婚的老男人最吃这一套了。 果然,两分钟后,老向被可耻卖萌的程希杀得节节败退,片甲不留。嘴里虽然还在顽抗:“可是,打电话的话,不但要去镇上,还要有介绍信……” “介绍信我有。”一听老向的问题已不是拒绝,而是直接越过对错,触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程希就知道事情搞定了。她从泼妇家收来的东西里不但有钱有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也有一大沓呢。应该是当初他们公为私用时特地放在家里的。 “咦?”老向愣了一下,只一秒就反应过来,泼妇家的状况看在村人眼里,谁都知道肯定是这个小奶娃干的,虽然找不到证据。那么,她有介绍信也很正常。 而且,如果只是这么一件事的话,并不怎么为难。既不犯法,还算做好事。要不是这小丫头太小,谁也不会相信她的话的话,她肯定不会找上自己的。 想到这里,老向点了点头:“叫我向叔叔吧,我去村上请个假,你准备好介绍信,明天我们就出发。” “去哪?爹?镇上吗?我,我也要去!”虎子虽然不明白老大和老爹在说什么,但去镇上这三个字还是让他一下跳了起来。 路上,镇上,与电话 对于程希,老向总觉得她过于神秘,非我族类,有敬而远之的心思。答应帮她这个忙,多少也是有点“大男人不占小女孩便宜”的感觉。但看见自家儿子吃完饭后自动自觉地收碗洗碗,那麻利劲儿欢快劲儿彻底把他震惊了。 老向虽然是柳树村人,但少年时也曾参过军,当的是工程兵,全国各地地跑过,算是有几分见识。在柳树村大小也是个秀才级别的人物,无论算账还是起草文书都是他的事。只是老向的媳妇小琴却是地地道道的乡村妹子,不识字。虽然性格泼辣,但有些陈旧的思想却完全改不掉。比如:重男轻女。 老向一直认为男孩子不应该娇养,打磨打磨才会成器。但这个家,外事他做主,家事他却完全插不进手去,几次让儿子干活,都惹得媳妇小琴和他又吵又闹,弄得很不愉快。无奈之下,索性就放开手让她去教育孩子。虽然有时候觉得她对虎子太过溺爱,但见虎子并没有长成任性不讲理的个性也就放了一半心。另一半……老向虽然还是看不惯,但也只能独自忧愁。一直安慰自己:孩子小时候有点毛病应该没问题,等着将来把虎子长大了,直接丢到部队上锻炼两年,懒筋自然没了。 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己苦恼了七八年的事,竟然只不过十几天就被这么个小娃娃给轻轻松松地改过来了。这让老向对程希多了几分认同,再加上这个小孩子头脑很清晰,比长她四五岁的自家儿子还要成熟冷静,猜想着这种性格的形成肯定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原因,回忆起这几年这孩子受的罪,心里也不免多了几分怜惜。 只是,看着忙得团团转的儿子,坐得稳稳当当的程希,老向的心情顿时又复杂了起来。认同、怜惜、甚至喜爱,同时却也多了几分不舒服。是的,确实是不舒服。这是当然的,哪个父亲看着自己儿子侍候别人比侍候你还殷勤,这样还能舒服,那才鬼了呢!更何况,被侍候的那个人还一付毫无察觉,理所当然的态度,老向不禁为儿子的辛苦有些不愤了。 程希虽然感受得到老向对自己复杂的态度,但程希并没有在意。对待自己这样一个表现出过异常能力的小孩子,老向能表现得这么冷静,已属不易。这也是程希观察这么多天之后,选择对他摊牌的原因。 村里其它人,加上那四五个知青,程希都观察过。无论长相气质学问,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看见自己时躲躲闪闪的眼神。这样没有胸襟,对待事物不会用自己的脑子分析问题的人,程希是不会找他们的,找上他们就是找上麻烦。 其实,算下来。程希这个身体这些年在柳树村做过的事,并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事。不过是收取他人财物,而且,不但是他们没有证据,而且,也都是那些人对小孩伤害辱骂在先,小孩才气极报复的。如果那时候程希就在,做出的事,肯定比小孩要激烈得多。 小孩唯一做的伤人事,就是程希出现之后发生的这件殴打泼妇事件。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母亲亡故这么大的事件。 前后联系,有点头脑的人都应该知道程希做事虽然幼稚,虽然无礼了些,但还是有底线,不会轻易伤人的。 可是,有这种理念的,整个柳树村只有虎子的爸爸老向同志。在遇见虎子之前,程希并没有注意过老向,但虎子撞到了自己手里,也算是个契机。程希兴起了“趁现在年纪小就离开柳树村”的想法。这个想法的实施需要一个成人的支持,程希就自然而然地注意起了老向这个人,顺便地,观察了整个柳树村。结果,程希足够幸运,那个合适的人选,正是虎子的爸爸,老向。当然,虎子的口无遮拦也是了解老向的一大助力。 关于老向的过去,现在的老向,勤劳肯干,识字,会做木工,行事颇有几分精明,在村里很被看重。但在家里却被媳妇小琴骂得不敢还嘴,唯唯诺诺。 这些事,虎子都说得兴致勃勃,唾沫四溅。经常会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但程希看得出来,他显然很喜爱自己的父亲。他的这种喜爱的情绪也感染了程希,所以真的面对老向时,第一反应就是亲近。只是她的这种亲近的表现让老向闹了个大红脸,实在是她所料不及的。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对于虎子这傻呵呵的小子,程希还真有点喜欢他。想着才认识就要离开,颇有几分舍不得,于是些几天对虎子更加好了些,尤其在他爱吃肉这件事上,几乎是顿顿大鱼大肉地满足他,再也不象前些日子一样,要求他多吃素菜了。 第二天,村民们都上工去了,老向才领着儿子到达村口的约定地点。 程希看了眼老向背上的大竹背篓:“向叔叔要在镇上买很多东西?”听说要不少山路,程希考虑自己要不要露出些手段帮他拿,顺便也震一震他。 “难得去。”老向笑了笑,率先在前面领路。他倒是没有觉得一个小孩问得太多。老向很难将这个表情沉静得过份,眼神又精明得过份的小屁孩当成真正的小孩子。只有自家儿子才认真地以为这是段非常让人喜欢的友谊吧。老向昨晚在心里古怪地叹了一夜的气,颇有些庆幸程希是要离开的。 虎子挨着程希蹦蹦跳跳地走在老向后面。见程希小胳膊小脚的,自己和老爸走一步,她要走两步,不由有些心疼:“爹说,到镇上要走很远的路,得晚上了。到时天黑了,程希你别怕,有我和我爹呢。” 老向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好气。程希都能一个人一晚上不知道把她妈的尸体拖到哪里去了的人,怎么可能怕天黑?!老向真怀疑,如果有鬼,是不是程希还会捉鬼呢。 程希倒听得很开心,转头,嘴咧得老大,笑得有点傻:“嗯,那就请虎子你一定要保护我哦。” “嗯!”虎子声音响亮地狠劲点了点头,一脸幸福地承诺:“你是小妹妹,我当然要保护你!晚上你怕了就抓紧我的手,我绝对会保护好你的。”激动的虎子已经忘了,身边这个“小妹妹”可是个力气比他大得多,连大人都打不过她的妹妹。 说着,虎子又低下头看了看程希的小短腿,犹豫了一下,才贴着程希的耳朵小声道:“其实,我爹的竹篓还有一个用处。到时你走累了,就让我爹背你一会儿。我小时候,我爹背过我好几次。” “嘿。”程希笑得眯起眼睛来。这个小家伙对自己还真是好,连自家老爸都借出来用了。自己也不能愧对他的好意。 程希四下瞧了瞧,已走出村子一里多地。转过了山头,没有村民会再看见自己了。一伸手,突然地面震了震,一个庞然大物猛地出现在眼前,扬起一片泥。 老向一惊,本能地,连忙回身护住儿子。一切定下来时,才吃惊地张开了嘴,半天才说出话来:“主任家的驴?!” 程希笑眯眯地不点头也不摇头,看着老向:“我怕虎子累着,这驴就先我和虎子一起骑吧。过了山道,我再把车板拿出来,我们赶着驴车去镇上,速度要快得多,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得委屈向叔一会儿了。” 老向虽然听说过许多次程希可以凭空变物的传闻,但听说是一回事,眼见是另一回事。更何况是这么大个的家伙,还是个活物!生生就这样凭空出现了!而且这驴似乎还活得很滋润。比在主任家时健壮有精神,毛发也光亮许多。要不是背上的那道疤,老向根本猜不出这就是原来的那头懒驴呢。 如此如魔术般的手段,着实让老向吃了一惊,半天回不了神。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嘲地笑出来:“既然如此,那就走吧。我也等着坐坐驴车。” 程希没提驴的来历,老向也不再提。看着自家儿子坐在驴背上笑得咯咯响,心下的不安也驱散不少。这孩子再神奇,对虎子,对自己总还是善意的……这就好。 老向在前面牵着驴,冒充孙悟空,程希和虎子扮演唐僧,师徒三人看似欢笑无限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因为柳树村四面环山,出村不容易。所以,柳树村村民每年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成群结队地去镇上赶集买年货,再成群结队地背着比人还高的一大背篓货辛苦地背回家。 与往年相比,老向第一次如此惬意,如此速度地走这条路。这头青驴好象有劲使不完似地,一路都是撒开蹄子跑,虽然有点颠,但速度确实惊人,到达镇上的时间才下午两点多,两孩子在板车上睡了一觉,两眼惺松,老向一直坐在车头,连鞭子都没举起来过,也没觉得累。 下了车,被程希瞬间把驴车连同背篓一起收了。这个场景,直接被还有些别扭的老向偏过头假装没看见地忽略了。 镇上其实就是人多些,蓝白灰,再加上一些军装,这就是整座小镇镇民的颜色,这在让程希提不起兴趣。但比起柳树村,镇上人要多得多,建筑也要高大些,最少有了青砖房,与青砖路。 镇上的所谓“繁华”,自然不入程希的眼,那些四处可见的红色标语甚至让程希有些刺目。但在虎子眼里就全是惊叹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柳树村。他最先看见的是几家国营饭馆,虎子一路吸口水,虽然说不定饭馆也没有程希做得好吃,但哪个小孩子都下意识觉得外食更新奇更有吸引力。要不是程希一路抓着他,都不知道他会被吸引到哪里去。倒是老向,一派沉稳,没有忘记答应程希的事,第一时间带着两个孩子到了邮局。 到了邮局才知道,这世界打电话还要排队!看着蜿蜒地几乎要破门而出的队伍,程希脸色很难看。老向竟然露出几分笑脸:“今天人算少啊。”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好,同志,我想打个电话。”排队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老向。老向把昨天他自己亲自写的介绍信递了过去。 “为人民服务。”话务员懒洋洋地接过介绍信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打给上京?”口气很惊讶,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向,老向的年纪与气质显然并不是知青,不由有些疑问。 “枪杆子里出政权。是的,同志。”老向笑呵呵地递出一支烟,这也是程希提供,老向颇有点舍不得。这个时代,服务行业是老大,权利很大脾气也不小,老向不得不解释一番:“我们村有个知青的孤儿,要通知他的亲人把他领养回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孩子倒真是好运,去吧,二号机。”话务员耸耸眉毛,接过脸,看清上面的标识才算露出点笑脸,随便用手一指,就把带着两娃的老向支使离开。 听了话务员的话,程希的嘴角抽了抽。当孤儿是好运,我祝你们一家都交这种好运!老向看出程希脸色不好,连忙拉住程希的小手,硬生生地把她拉开柜台。生怕这个脾气不小的丫头在邮局上闹出事来。到时,他一个小小柳树村村民可收不了场。其实,老向多想了,程希不是真的小孩子,自然知道忍耐。鼓个包子脸,纯粹是对这个话务员的良心感觉郁闷而已。 小镇上的电话还没有拨号式的,而是旁边有个摇把,是接人工转号台的。老向看似镇定地摇了两圈,程希站在他脚边,却能看出老向眼睛亮亮的,显然也很新奇。只见老向偷偷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不到长城非好汉。你好,请接上京。” “备战备荒,你好,请接……”老向拿着地址,一级一级地报过去,终于连到了街道办,说到了正题。 程希在老向的话里听见了程红的名字,对方显然知道程红,也认识解信诚。竟然跟老向聊了几句家常。能跟上京人民聊家常,老向也有种莫名的兴奋,不由多说了两句。不过,按程希的嘱咐,并没有把程红是未婚生子的事说出去,而是说程红在村里结了婚,生了个孩子之后,意外夫妻双亡。留下了一个孩子。 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想给程红留个体面,也是让程希到了新环境不会过得太难堪。反正程红的户口是落在了柳树村,现在已然消户。虽然非要来查的话,也能查到她没有结婚的事实。但谁会没事为了一个小小知青,远隔千里地来查这样的小事呢?程希更是连户口都没上,回京再上也很方便,连迁移都不用,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现在可不象几十年后,上京的户口还算不上太宝贵。 电话两边唏嘘一番,老向才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拉着两小离开,给后面排队的人腾位置。走到一边一脸肉痛地交了电话费,才蹲下来对程希说:“刚才电话里的那街道领导说,事情他会向你舅舅转达。但要咱们再给你舅舅发个电报,他才好请假过来。” 程希连忙点头。这个时代的许多规矩她并不懂,自然还是听老人言比较合适。电报处人倒不多。拟电报稿倒是让老向家一老一小为难了半天,最后还是程希定稿。因为按字数收钱,自然越简单越好:“解信诚姐姐程红亡故,遗一女。速领回。大柳村革委会。” 因为这个落款,不得不又交上一份介绍信。 等一切办完,已是三点多。三人出了邮局的门均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虽然程希不知道自己这个舅舅会不会来接自己,毕竟程红这些年来都没有跟他们联系,而且又不同姓,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人家如果真的对程红母女都没感情了,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动作是一定要做的。就算他们不来,自己找上门去也不至于出师无门。自己可不要当黑户。柳树村不会有人给自己上户口的。 “咕……”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程希的思绪,转头就看向虎子笑得傻呵呵地摸着肚皮,期盼地看着程希。老向看到自家儿子饿了竟然无视自己这个老爸,而去看一个小屁孩,不禁有些郁结。正要说话,就听见程希笑起来说:“我也饿了呢。刚才东泰街有家人民饭馆,我们去吃吃看吧。” 人民饭馆?!老向连忙摆手,那可是全镇最大的饭馆,贵得很,哪里吃得起?只是,他反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儿子跳起来欢叫的声音:“好咧,好咧,我要吃肉~~” 程希被虎子拉着跑了几步,笑得咯咯的,见老向没跟上来,才边跑边转头对老向喊:“向叔快走,我请客。” 听到“我请客”三个字,老向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羞恼,总之脚步一顿,还是跟上两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走向镇上最大的人民饭馆。 湖边一夜 人民饭馆虽然服务态度很一般,但手艺着实地道。非常地辣,非常地香,份量非常地足,三人吃得满脸通红,饱了胃也饱了嘴。甚至程希还给老向同志叫了瓶酒,反正她从泼妇家顺来的坛子里有大把的各种票,粮票,糖票,酒票,油票,甚至还有一张自行车的车票。而且很多都是省票,也就是只能在云南省使用的票。想着既然要离开了,程希用起来毫不吝啬。 虎子是三人中间真正的小孩。吃饱之后,眼皮就开始打架,程希哄了两句,躺在驴车上就打起呼来。 老向那瓶酒没喝完,但也有点晕乎乎地。此时,三人都在镇外,驴车停在路边。住店要花钱,老向舍不得,更不许程希逞着有钱就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在这点上,程希愿意顺着他。他愿意管自己,那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呢。 老向热得很,敞着怀,吹着小风,坐在车头,看向不远处染红半边天的夕阳,一口一口地喝余下的酒。这些年,人人都活得很累。战战兢兢,整日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安全,怎么才能吃饱饭。但今天,不知道是风太柔和,还是夕阳太美,老向竟诗意地冒出类似于“寂寞”的感觉来。 “向叔,镇子附近有个海子,你知道在哪儿吗?”程希没忘记她的第二件大事。以后回了上京,在城市里再想丰富庄园的物种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海子?”向叔的声音不象平时那么亮而干脆,而是带着点沙哑,软绵绵地回了一句:“是啊,我知道。在镇子向东走三十里,小龙山上。很美的一个湖,清晨的时候会起一层烟,仙境一样。不过,前些年淹死了不少人,就少有人去了。现在应该划在镇林场的名下了吧。我记得小时候我还跟哥一起去过。那时的小孩子都爱去……” 不管不顾地,向叔就说起了从前。这种酒后话痨症并不稀奇,只是这时代有能力喝醉的人不多,敢于喝醉的人更少。老向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喝醉过了,要养家养孩子的男人,责任是种幸福,但确实也是个重担,他不能任性才能做一个好男人。 程希看着老向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还不忘轻轻地在儿子背上拍打着,那种温柔劲儿,程希有一秒很想哭。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当成一个孩子般怜惜了?自己的心,自从父母过世后,就慢慢地被磨成了一只橡胶球,连自己时常都无法看清,它到底为什么在跳。 七五年,自己原来的父母应该还没结婚呢。是啦,他们现在还不认识呢,父亲还在内蒙插队,母亲在黑龙江。七九年,他们才陆续随着政策转变而回到他们的老家,然后结了婚,有了自己。想想程红的知青生活,再想想父母,程希第一次体谅了父母对知青生活的回忆时的絮叨。 当年,父母话当年,要不气愤,要不怀念,总没有心平气和的时候。每每见他们如此,程希都嫌他们莫名地不稳重。现在才明白,他们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岁月都丢在了那些荒山野岭中,过着愿意或不愿意的集体生活。体味着绝望,体味着痛苦,同时也经历过甜蜜,经历过欢笑。这些……都是他们最珍贵的回忆,无法抛弃,甚至无法漠视。自己当年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老向与程希,一大一小两个背景,坐在夕阳的剪影里,配合着含着酒意的回忆,直到暮j□j临,天变成如往事般沉默的青色,风一点点变凉,一弯新月升了起来,天空深蓝如黑。繁星点点,如此完整的星图让程希为之惊艳。 老向把酒话说完,顺势就歪在儿子身边睡着了。白天在板车上睡了一天,程希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看了看相拥而眠的父子二人,跳下板车,手一撑,把板车从驴背上卸下来。非常轻松地完成这个动作,让程希再次感叹这身体的强大。程希伸手把板车连同两父子收进空间,看样子最少也得睡几个小时。收进后院,空间的其它动物没办法骚扰到他们,不至于唤醒他们。 办好这一切,乘着夜色,程希骑驴向镇东狂奔而去。 其实,程希在此之前从未骑过驴。白天有老向在前面牵着,身前有虎子可抱,当时觉得挺好玩,挺容易。可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突然狂奔起来,程希就觉得太可怕了。摆脱了板车,青驴似乎觉得欢喜得不知怎么表达才好,每跨出一步都跳得老高。于是,每一个起伏都让程希感觉可能会把自己颠飞出去。 太,太可怕了!! 程希死死地掉驴脖子,免得跌断自己的脖子。 这样坚持了才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已经属于镇林场的海子。程希不认识路,但这驴显然认识,自动就来了。只是一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遇着,林场也没个拦的栅栏什么的,顺顺利利地到了海子边上。这点让程希有些吃惊。这个时代对公物看管得实在不严。 云南管湖叫海子。到了湖边,青驴似乎也尽了兴,自觉地停了下来,不顾手软脚软的程希,自顾自地踱到水边喝起水来。 程希顺着边滑下来,惊魂未定,好一会儿站不起来。纯粹是吓的。等缓过气来,才发现这湖晚上真美。满天星光都洒在了湖面上,看起来幽静,又充满梦幻感觉。如果这时候,从漆黑的从林里走出一个白胡子老头自称神仙,程希也一定会相信的。 挥手,放出板车父子。两人依旧在睡。虎子在父亲怀里,口水把老向衣裳的前襟都打湿了。两人都是一脸笑,显然做的都是美梦。程希看了两秒,心生羡慕。顺手又给搭上床被子,免得着凉。这才又摆出一床,钻进被窝,看一湖星光,微微叹息。 想家了。就算有了新生,有了新的家人,变得年幼,一切都可以重来一次,甚至还逆天地拥有了一座随身庄园。种种美好都是自己从前想要极了的。但程希此时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怀念,怀念那个只有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套房,被丢着乱七八糟的衣服的沙发,随手放在床上的小本,或者是窗台上从来不记得浇水依旧长得生机勃勃的仙人掌…… 那个时代的程希,父母已经不在了,自己一个人也过了几年,天天忙得连宠物都不敢养。不知是不是因为焦虑,她特别爱吃,也爱做,生生在几年间就从一百斤的普通人长成一个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也从一个厨艺小白成长成一个可以开私房菜馆的厨房大拿。 与现在这个程希相比,前世没有任何优势。年纪大,没有亲人,肥胖,对未来迷茫。不象现在,拥有随身庄园,程希几乎可以想像自己的未来是如何容易就可以到达自己的目标。可,就算是这样,竟然还是怀念。 程希也挺不理解自己的。狠狠地拭了拭眼角黯然渗出的水珠。 “无聊!” 自言自语地恨了自己一句,拿出个桃子,大口地吃了起来。咔嚓咔嚓,给这静夜添了几分活泼的生气。 还没咬完,程希突然感觉手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撞了一下。本能地,程希吓得手一抖,幸好没叫出来,但只咬了一半的桃子却掉下来,从被子上滚了下去,落在草地上弹了几弹。 心怦怦狂跳,程希捂着胸口一回头,脸登时扭曲了。又好气又好笑,竟然是那头青驴。刚才自己忘了把它收起来,它竟然也没跑掉。看自己吃桃子,也许是馋了,就蹭过来拱程希。结果闹出这么个大乌龙。 此时,它已经低头把掉在地上的桃子含在嘴里,大嚼了起来。大大圆圆的眼睛,得意地看着程希,好象在说:“你看,我也吃到桃子了。” 庄园里那株长了好些年的桃树,比平常的桃树长得要高得多,这驴就算伸脖子也吃不着,不知道馋了多久。 程希拍了青驴的脖子一巴掌,恨恨地说了句:“今天你可是吓了我两次哦,记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青驴哪里会理程希的小巴掌,她根本没使力,跟按摩着不多。半个桃子两口就咽了下去,青驴完全没过瘾,顺着程希的手,硕大一颗脑袋伸过来,再次拱了拱程希,大眼睛眨呀眨地,明显就是在说:“再给我一个桃子吧,我可乖了!” 程希被它拱得直痒,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再恼它,这么通人性的驴,程希可没见过。手一翻,又拿出一桃,还没递出,就被青驴快如闪电地叼了过去,不忘感恩地又蹭了蹭程希的小手,才开始眯着眼睛嚼了起来。 “我也要。” 虎子迷迷糊糊的声音在一边响起。程希回头就看见他翻了个身,还没起来呢,眼睛也没完全张开,显然还没清醒,显然是睡了半途,醒了一秒,看见桃子,就本能地知道要吃的,还真是…… 程希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孩一驴真是差不多的本性啊。果然,没理他,没三秒,他就重新睡了过去。 被青驴和虎子这么一搅,程希那点悲春伤秋的小情绪渐渐消褪。心静下来,立刻困了。打了个呵欠,把青驴收回去,把泼妇家的狗丢了出来。那狗不知是不是还记得当初是程希把它一石头砸晕的,一出来就想对程希叫。可一看周围的环境都不认识,瞬间萎了。小心翼翼地围着三人的床闻了闻,在附近轻快地溜达了一圈。对于远处黑黢黢的树林看都不敢看,就卧在程希床边,乖乖地没敢吱声。 有狗守夜,程希就安生了。丢给它只鸡腿,看它屁颠屁颠地一脸殷勤,就微笑了一下,闭上眼,找了个舒服的姿式,没一会儿,也象虎子一样,打起了小呼噜。 一夜,三人都睡得很舒服。早上是被鸟鸣声吵醒的。程希睁眼,晨光微熹,森林里的早晨清新而美好。伸了个懒腰,就看见老向已经起来,坐在板车上很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过了好一儿,又转过头看着她。 程希笑嘻嘻地向他点头:“早,这就是那个海子,我今天想在这里玩一玩,你和虎子下山买东西吧。买完东西到这里汇合。” 似乎觉得程希的话很难懂,老向沉思良久才点头同意。起身,拍了拍虎子的屁股让他起床,嘴里回了程希一句:“让虎子和你一起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程希心中一暖,咧开大嘴笑了起来:“嗯,我把驴给你。”说着,挥手把驴放了出来。 “程希我饿了。”虎子抱着肚子从板车上跳下来,直冲程希跑过来。 “叭!”虎子的脑袋被拍了一巴掌:“除了睡就是吃,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向怒了。并不是因为儿子没出息,而是儿子完全无视自己这个老爸,竟然第一时间向一个比他小一倍的小娃娃要吃的,还要得这么顺溜!实在……太丢脸了! 看老向脸憋得通红,程希哈哈笑了起来,也从床上跳起来:“要吃饭得先洗漱!虎子,我告诉过你的,你忘了?” 此言一出,老向耳根都红了。儿子竟然被小丫头教……还教得对!这心情真是复杂难明。无言接过程希拿出来的搪瓷盆,拉着自己无知的儿子往湖边走去。 程希今天不可能去空间里做,只好把食材和炊具拿出来,自己和虎子去拾柴,砌简易炉灶的事就交给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老向同志来做了。 看老向简简单单地就砌出一个比自己费神砌出的好十倍的炉灶,程希羡慕嫉妒恨,仔仔细细把这个炉灶的结构记下来,决定以后在自己庄园里砌个更好的。 有老向在,自然不会用小娃娃程希动手,顶多洗了两片菜叶,其余全是老向同志搞定。早餐在虎子的欢叫声中做好了。 早上吃米线是云南的传统。再加上程希备有骨头汤和熟肉,味道相当不错。虽然程希自觉有可能做得比老向美味,但绝对做不到他这么地道。这种家乡美食拼的就是个家乡味。程希心服口服。 三人各吃一大碗,同样的,心满意足地虎子去湖边洗碗。看着这一切的老向只是抿了抿嘴唇别开脸去,不再象第一次看见时那样纠结了。叮嘱好儿子,老向背着背篓,骑着青驴向山下而去。 海子很大。虎子也很贪玩。过了最热的中午,他还不肯从水里出来,一个劲地扎猛子,乐得不知今夕何夕,真到程希青了脸怒吼,才没脸没皮地笑嘻嘻地游到岸边。长了些肉的小身板,光溜溜地滴着水就向程希跑过来。看着那个小小的,晃当晃当的小家伙,程希非常无奈地扭过头去,兀自在心里自我安慰:“是你自己非要露,我不是故意要看你这个小屁孩的JJ的哦。以后长大了别怪我,别怪我……” 虽然有这样让程希无奈的经历,但海子给程希的惊喜实在不少。在虎子的帮助下,首先,是让庄园多了很多鱼虾品种。程希认得的只有青鱼和鲟鱼,其余的程希完全不认识。看那牙口长得凶残地向下,应该有一些是食肉类的鱼。但程希并不嫌弃,来者不拒,物种越丰富越能更好地生长。 此外,还有捉了许多泥鳅,鳝鱼和水蛇,最最可贵的是,这海子里还有螃蟹!看起来很肥,正是好食时节。可惜要拿来当种,程杀只能吸吸口水,忍痛把它们丢进庄园的方形湖泊里。 林子里的收获也不小。象牙菜,蕨根菜,很多不起眼的小菜,野菜都被程希满怀欣喜地收进空间。更别说更多的树种。程希认出了酸红木,这可以打家具的好东西。几十年后,贵若黄金,国内还被砍完了,全从越南老挝走私。自己在庄园里种了它,虽不至于发财么,但打个家具,雕个玩艺儿什么的,就不必求人了。也不知道自己不认得的树里,有没有别的什么珍贵树种,比如,紫檀,或者黄梨木之类的,如果这些一应俱全的话,那就太爽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程希的嘴都快咧到脑后勺了。要不是虎子在,程希肯定第一时间就要回空间去好好打理一番了。那种淘宝过后要一一过目才安心的心理,让程希一直到跟着老向父子回村都心里痒痒的。 被妖化的程希 回村之后,一晚上程希什么都没干,窝在庄园里,从东到西,从上到下地视察自己这一趟的成果,欢喜得傻子一样。 其实,庄园完全不必程希这样用脚来丈量。她无论站在庄园的任何一个角落,整个庄园就自然而然地完全地呈现在她的脑海里了。这样兴致勃勃地瞎窜,纯粹是暴发户喜欢数钱的心理,丢人得很。 程希拿了个小本子把庄园里的物种数量大致地列下来。结果发现,猪、鸡、鹅都太多了。可能是它们被收入庄园的时间比较早,再加上庄园的成长时间本来就比现实中要快得多,又没什么天敌,就算是有食物和空间的限制,相对于庄园的大小来说,它们的数量也足够惊人了。相对的,鸡蛋和鹅蛋也一样,实在太多。幸好,庄园的食物并不存在腐坏的可能,不然不知道有多少臭蛋呢。 有点发愁,它们这样增长下去,会影响别的物种生存的。程希想着,也许应该找个办法杀上一批,存在庄园里,反正也不会坏。屠户的人选……程希不用想,就选定了老向。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杀猪,但如果自己先把猪用石头敲死,只是让他分解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想了一晚上要如何处理那些猪肉,腊肉,熏肉,卤肉,灌肠,火腿,风干肉……程希想着都有点流口水了。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干。 第二天,程希一跳出庄园,就发现窗外淅淅沥沥地,竟然下起雨来了。虎子也没有来,不知是不是天气的原因。程希微微有些失落。习惯了被这个傻子小陪伴,他突然不在,还真是…… 在屋里转了几圈,越来越无聊。在屋中站定,程希对自己摇了摇头,自己被虎子热情地贴过来习惯了,其实,朋友之间,难道还有什么必要摆架子吗?虎子不来,难道自己还不能去找他了吗?再说了,自己不但要找虎子,还要找老向呢。 想通了,程希微笑着,哼着小曲,冒着雨就象虎子家走去。 欢快的程希没有想到,虎子家从昨晚开始就因为她的存在而产生了一场争论。虎子之所以今天没来,是因为被虎子妈小琴禁足了。 昨晚一回到家,老向就象当初承诺的一样,在小琴地询问下把去镇上的事一一细说。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家媳妇越听脸色越黑,听到最后突然冒出一句:“不对,不对。这哪儿是人能做出来的事?不是狐仙,就是什么妖怪!以前村里头传,我还不信呢,原来竟是真的!以后可不能再让虎子去找她了!太可怕,太可怕了!” 如此絮絮叨叨,在自家堂屋里转来转去,似乎不知道该怎么防备才好。 老向看着小琴团团转的样子简直象只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傻乎乎的,不由失笑出声:“哪有那么严重?我跟这孩子相处了两天,感觉这孩子心性不错,很体贴,也善良。虎子跟着她,学到不少东西……” 老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小琴怒气冲冲地打断:“别胡说!”说完,看向丈夫一脸惊愕,连忙放低了声音,凑过去抱着老向的胳膊:“老向,这么些年了,经过那么多事,你还相信两天就能看出心性什么的吗?” 老向本来有点不舒服,被她这么一问,登时生出一丝柔软的感情来。这些年来,人人自危,小琴跟着自己也受了不少苦。不信任人,也正常。老向拍了拍小琴的手,感觉到媳妇手上的粗茧,更多了几分愧疚,放柔了声音:“小琴,对别人,我自然知道怎么做。可那程希却只是个四岁的孩子。你说,我这么大个人,难道连个没爹没娘的小娃娃都没办法信了吗?是不是这个理儿?” 小琴顿了一下,连连摇头:“普通小孩当然不至于。可那是普通小孩吗?老向,别说小孩,就是大人,你走南闯北地,还见过第二个能变出驴,还能带着两人一车一晚上无声无息跑出三四十里地去的人吗?我总感觉,也许真和村里人说的一样,那孩子只是看着象个孩子,不定是个什么变的呢。不能让虎子去,你也别再去了。” “胡说什么呢,你怎么还信那些?这世上哪有什么神魔鬼怪?我可是党员,你也是……”老向皱眉,还想反驳,小琴连忙打断他的话,再次开口:“不管是不是胡说,老向,咱俩就虎子这一个孩子,我可舍不得。万一以后出个三长两短,后悔都没处后悔去。”说着,小琴小声地,象是自言自语式地嘀咕了一句:“小时候,我听家里老人讲的,那些吸人精气的妖怪,初时都是对人很好的……” 虽然老向也无法解释程希的那些神异之举,但与程希接触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能感受到程希的善意很真诚,完全不是作伪。老向虽然对媳妇小琴的种种担心打心眼里嗤之以鼻,却找不到词说服她。知道自家这媳妇哪儿都好,就是这些个旧思想放不开。这些年的斗争让她不敢出去说,可心底里却是认这个死理的。想一句两句就让她明白过来,那是不可能的。 “瞎操心。就程希那手段,如果想对付虎子,或者对付我,哪还需要费这劲儿?直接用武开打,我们也没办法反抗啊?就算象你说的,她其实是个妖怪托生的,我也敢肯定,肯定是个好妖怪。小琴,你没发现,虎子最近力气大了不少,身子也壮起来了吗?以往这个时节,他哪年没发烧感冒的?今年据他说还下水了呢,你看,现在不是一点事没有?” 小琴见老向完全不支持自己的看法,不由也着急起来:“就算是想吃猪肉,也得等猪养肥了才宰呢。妖怪不定也是一样的想法。反正,我是不同意和那个怪……”想说怪物,可又有点害怕,终于还是改口:“我不同意你们和那丫头走太近。” “可今天你收起来的那两只鹅,两只鸡,还有五十个鸡蛋,一筐桃子,都是程希给的。”老向对小琴的劝说算是放弃了,连这样的理由都找得出来,可见她心里怕成什么样了。于是,挑了挑眉,故意为难地说出来。 “……”一听到这个,小琴顿时说不出话来。既然想断绝关系,本来应该把东西还回去的。谁知道那……那丫头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这都马上十一月了,竟然还有那么新鲜的桃子,想着就妖孽!可是,一想到自家虎子已经一年没吃过肉了,实在太可怜了…… 太心疼儿子,小琴登时下不了这个决心了。心中焦虑,小琴再次站起来,为难地在屋里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嘴里不停地嘀嘀咕咕:“怎么办?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虎子爬起来就想往程希家跑,却被小琴拍了下脑袋:“下雨了,往哪儿跑?小心感冒。这两天别出门了。” 没想好要不要还鸡鹅,小琴也没好意思说程希的坏话,找了个理由就一把大锁把虎子锁在屋里。自己心思惴惴地去上工,老向则到革委会报到,要开始年底清账了。 虎子大力地拍着门,却根本没人理他。连一向支持他的父亲也无奈地对他苦笑了一下,安慰他说:“你前一阵也疯玩得太久,把心都玩野了,应该在家关关性子了。听妈的话,回来让她给你炖鸡吃!乖啊!” 要是以前,有这样的诱惑,虎子早就按捺性子安静下来了。可现在已经天天吃肉吃习惯了的虎子,完全不把这个当回事。反而觉得,“你们关着我,我才吃不到肉呢”。有了这样的想法,虎子拍叫声更大了:“爹爹爹,开门啊,开门。程希等不到我会着急的。我不疯玩,就呆在屋里,不行吗?爹,开门啊~”知道叫娘没用,虎子就一味地叫着容易松动的爹。 老向也很无奈。但看着小琴固执的表情,老向还是选择了投降。也没必要为了外人让媳妇不开心,还担心,是不是?再说,过两天,等她这情绪缓下来,自己再劝劝,不定就好了呢?再说,那丫头就要走了,自家儿子如果与她情谊太深,到时难免会伤心很久的,早点分开,也不是什么坏事吧?于是,老向望了望天,兀自对自己点了点头,算是把自己劝服了。这才背着手,装没事,施施然地离开了家。 小琴听着儿子叫个不停,心里越发气愤起来——儿子对自己还没这么关心过呢?!以前都是粘着自己,现在竟然一大早起来就叫那个怪物的名字!小琴本来对妖怪程希恐惧与好奇,现在更多了分讨厌了。跟自己抢儿子的人……真讨厌! 怒了,小琴大喝一声:“你再叫,我晚上就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 此言一出,虎子的声音立刻就停了。门内一片安静,但也没有求饶。小琴对自家儿子的这份倔强,无奈中又隐隐地有几分骄傲。这么小,就象个男子汉了。不轻易低头。 “不许想三想四,别想逃出去玩!不然我一样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小琴依旧维持着恶声恶气把话说完:“中午让你爸给你做饭,我去上工了!” 程希到达虎子家的时候,就是这种状况。铁将军把门,屋内一片安静,好象跟本没人似的。 “咦?”程希看着门上特大的锁,愣了一下。这个时代的人,除非是出远门,积年累月地没人,否则院门是从来不锁的。谁家都差不多,除了粮食也没啥可偷的东西。今天老向家显然不普通。 “出了什么事吗?突然出远门?”程希皱了皱眉,想了好些原因,却怎么也没往自己身上想。虽然觉得虎子突然出门竟然没跟自己说一声,有点别扭,但转念一想,别人也没有非要给自己打招呼的需要啊。何况虎子就是个小孩,他哪儿有什么话语权啊。还不是大人一拉就走了?想通了,程希的眉头微展。 “都不在家,那就算了吧。”程希自言自语,摸了把脸上的雨水,转头往家走去。打算泡个温泉,好好睡一觉。晚上再过来,猪总是要杀的。 刚走出还没有十步,突然看见前面走过来打着黑伞的老向,不由停住了脚:“向叔?你这是从哪里回来?你家锁着门呢。” 老向听见程希的声音,表情登时有些尴尬。刚才他是看着媳妇走远了,才回来的。真要把虎子关一整天,那这脾气倔得跟驴似的儿子,非得十几天不理自己。那可就非常不好过了。所以决定偷偷把他放出来。谁料到,竟然在门口看见从昨晚到现在一直不让人安生的主角——程希。 所幸,这个时代早把人炼成了精,尴尬的表情不过是一闪,程希根本没看清,老向就恢复了一脸温良的笑,把伞举过来,遮在程希头上:“怎么不打伞?” 程希又抹了把脸上的水:“没想到雨这么大。向叔,虎子呢?” “嘿嘿”老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看向铅灰色的天空,说得很镇定:“这孩子和他娘吵架,今早就被她娘锁家里了。” 当然镇定,他一句假话也没说。老向有些犹豫,如果今天把程希放进家里去,那晚上肯定会非常不好过的。可是,人都到门口了,难道把人堵在门外?那也太不象话了吧? 老向在门口掏了半天钥匙,发也一阵叮叮当当地响,硬是没打开门。程希在他身后看着他,哪还能不明白,他显然是在拖时间嘛。心中不由有些好笑。暗自猜测,他八成是害怕自己把虎子带出去玩,到时在他媳妇那里,他不好交待。这完全可以理解。自己以前也和妈妈吵过架,爸爸在中间就哪个都想帮,哪个都不敢帮,踌躇可怜的傻样和现在的老向象足。 程希咧开嘴:“算啦,我就不进去了,向叔。我来是来找你的。让虎子在家休息休息也好,反正今天下雨,也没处玩。” 老向立刻松了口气,赶紧收了钥匙,转过头,纳闷问道:“找我?难道上京那边还有什么事要做?” “不是,不关上京的事。”程希摆摆手:“向叔,你杀过猪吗?” “杀猪?”老向愣了一下:“你有猪要杀?”想到这种可能,老向来了些兴趣。知道如果真杀了猪,肉是不会少了自家的。论起吃肉,还是猪肉最解馋啊,尤其是大块大块的肥膘!老向想着,就感觉口水丰沛起来。完全忘了昨晚和媳妇小琴的讨论,直接开始幻想东坡肘子,或者红烧肉了。要不,蒜泥白肉也行。 “向叔真是聪明,一说就中!”程希打了个响指,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一个小孩子,还装模作样打响指,看起来有多别扭:“我的劲倒是大,但还是不会杀猪,要是我杀,血什么的都得浪费了,所以才想到向叔的。向叔,你怎么样?” “虽然没主刀杀过……”向叔也说得有些心虚,不过,心里已经应承下来了,口中连忙转折:“不过,杀猪流程倒是知道的。看都看过几十遍了。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更熟练的,我也可以试一试。”说到这里,向叔突然停住:“猪临死前叫声太大了,会招来人的,不太好吧?” “我也这么想。所以想先用石头把它砸晕了,再杀。怎么样?其实砸死更容易,但听说死了以后,血就僵在肉里了,肉也不好吃,血也吃不着。是不是?” “是啊,确实如此……” 一大一小,就站在雨中,自家的门口,专心地讨论起杀猪事项来,完全没注意这个场景如果让其它人看见有多古怪。 杀猪后续事 两个自以为专业的非专业人士杀起猪来,虽然揣着满腔豪气,但结果却……程希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不堪回首! 第一步,把猪砸晕。这对程希不是什么难事。对这具身体的越来越适应,对于力道和准头的掌握,程希已经驾轻就熟。 第二步,放血,就直接出了大问题。 两人选的是离上工的伐木场最远的后山。当时,雨已经停了,但空气中浓浓的潮湿树叶的味道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老向拿着尖刀往猪脖子上一桶,利落地把刀拿下来,血扑地一声飙了他满脸,放在边上的桶却没接到一滴血,老向刚抹了把脸,那只猪就猛地尖嘶一声,弹跳起来,疯了一样狂奔而去。 “追!” 程希根本来不及说别的,率先跑出去。老向也吓得脸一白,虽然在血渍的遮掩下看不出来。猪嘶的声音非常大,相信就算是伐木场也会听得很清楚的。这私自杀猪的事要是被捅了出去,在这样艰辛的时代,结果可想而知。心脏比那濒死的猪不跳得快,老向不管不顾地也追了出去。 只是,老向的脚程比疯猪和程希都要慢得多,等反应过来,那一人一猪已不见了踪影。只有循着一路飙出的血迹和远远传来足以让人耳膜受创的嘶叫声向前跑。 老向从没这么累过。路上各种各样挡在眼前的树枝一下一下地划过老向的脸,没几下就在脸上留下了几道伤痕。只是现在的老向完全察觉不到。他心跳太快,所以也觉得累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腿沉如铅。 急与恐惧,让时间过得很慢。老向拿着刀的手都有些颤抖了,突然听见,那个撕心裂肺的叫声突然停止了! 老向眼睛一亮,脚步突然轻快起来,健步如飞,几下就跑了过去。走到血迹的尽头,一愣:“程希,怎么就你一人?” 程希的样子也很狼狈衣服上都是绿叶汁,被划得乱七八糟,头发也全乱了,脸上也是红一道绿一道的。不过,她的眼睛倒是异常地灵活。看见老向微微松了口气,上前一步,声音放低:“向叔,猪我先收起来了。杀猪得再找个安全的地方。一会儿肯定会有人来的,我们先躲躲吧。” 老向闻言一下笑了出来,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急傻了,这种事还要你来提醒。是,我们赶紧走。”顿了一下,老向道:“去你家。” 顶着一张血脸,两人狼狈地窜回家去。路上倒是远远地看见有几个村民和这样窥探,但程希特别强的敏感度,让两人安全无虞地回到无人来的程希的家里。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关门。虽然关门这件事在村子里看来很不寻常,但两人实在太需要别有喘口气了。再加上,村民从来都没觉得程希正常过,再不正常一点,反倒正常。 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在门板上,深呼吸了好几口,才算缓过来。对视一眼,见对方难得一见的脏样,不由笑了起来。 趁着老向洗血脸血手,程希换了身衣服在自家门口转了一圈,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村里确实有动静,远远的,好些人站在一起议论。只是他们显然没有想到这样的声音会和程希这个小孩子有关。虽然程希是个怪物,但她的能力在村民看来也不过就是那两种,一种是收,一种是变石头和变桃子。如此而已。也幸好是这样的认知,完全没有受到怀疑。 程希的耳力不错,装没事地窝在一边,听见村领导组织人正在说要上山去查看,心反而略略放下来。除了血迹和奔跑的痕迹他们什么都不会发现。而且,跑回村时,自己和老向俩人还特意是从村长家后院的地方进的村,怎么都不会查到老向和她身上的。 走回自家院门,就看见老向皱着眉正在院内来回踱步,显然很焦虑:“怎么样?有什么情况?” 他这样,程希倒是很理解。如果真被发现私自杀猪的话,长年没见过荤腥的领导和群众们肯定会眼红得怒气横生。这个时代的人把残忍当成正常手段。到时随便给他安个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反动派”“走资派”之类的罪名,就可以把老向丢到劳改农场去,而且冤都没处申去。到时,老向媳妇就成了走狗,虎子就成了狗崽子。到时,一家人瞬间支离破碎是很容易的。 所以,程希也不敢怠慢,细细地把外面的情况说了。老向听着听着,眉头就舒展开来:“你这儿有没有我能穿的……”话还没说完,连忙打住。程希这里当年是孤儿寡母,哪还能有男人穿的衣服?这么一说,岂不是从侧面怀疑程红的名声吗? 老向闭住嘴,当没事人一样,转身走向院门,打开一条缝,向外看去。犹豫了一下,正想偷偷沿墙根溜,却感觉上衣下摆被拽了两下。一低头,就看见程希举着一套灰色的旧中山装,一愣,听见程希有些不自然的声音:“原来那个主任的……你要嫌是死人的衣服的话,也没……” “不嫌不嫌。”老向一把抓过来,随手换上。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顶多新点旧点的区别。老向比原主任要高些壮些,但这快到中午了,外套敞着倒也合适。向程希笑了笑,也不再多说什么谢谢,就要跑出去。却被程希再次拉住,老向回头,看见程希递给他一个装着些牧草的背篓和一把镰刀,一下就大笑了起来。 接过来,装备好,伸手摸了摸程希的头,小声说了一句:“真是个小机灵鬼。”没再说什么,迅速离开。 程希坐在自家门坎上,看头上老向装着刚从这边山上下来的样子凑到人群里好奇地问三问四,没一会儿就被派着,和队伍一起上山了。 经历了这些骚动,上工的人莫名其妙放了假,三三两两带着股兴奋劲议论着就回来了。程希不愿意看见那些厌恶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鄙视的眼神,直接回屋,把大门咣地一声关上,跳进了庄园。 看了眼那只猪,血流尽已经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后院里,一派安详。一点也无法让人想到它就在刚才还叫出那么撕心裂肺的声音。其实应该立刻分解了它,但程希实在不喜欢杀猪的感觉,那一刀划下去喷出一腔子臭脂肪的热气,足以把人恶心死。再说,放在后院,自己只要不动它,时间在它身上就是停止的,不会跟放进来的那一刻有任何的区别。 程希只是惯性地确认了一下它在,就转身往温泉里一跳,来回游了两圈,感觉累了才停在池边,闭上了眼睛,养神。 前世,程希的性子也算不上平和,也和人吵过架,闹过矛盾,但是,被这样大规模地排挤却还是第一次。虽然在心底里告诉自己没关系,他们就算不排挤,自己也绝对会努力和他们保持距离,让他们产生畏惧的。不如此,就不能象现在这样一个人安全地活着了。但是,明白是一回事,亲身经历是另一回事。 人毕竟是社会型动物,互相挤着取暖,互相挤着伤害才是正常的。自己这样,终还是太孤单了。 不知怎的,程希突然想到老向摸在自己头顶的那个温热的手掌,心里慢慢暖了起来。这家子,儿子朴实憨厚,老子虽然精明世故,但就因为这种世故,反而有一种人情味,特别温柔。老向的世故而不势利,就算在几十年后,也是非常难得的品质。不会有死硬的天真,也不会有骨子里的冷漠,既不会过度好奇,又懂得尊重。接触没几次,但程希打心眼里喜欢老向这个爹。相信虎子长大后也会象他一样吧。真是件不错的事。 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没一会儿,程希没留意间就睡了过去。 傍晚,老向捧着衣服来到程希家时,没有看见程希,转了一圈,见也没出去的痕迹。也许是习惯了程希的这些奇迹,老向只是淡定地撇了撇嘴,在桌上放了一大罐自家自制的辣椒酱,才离开。 今天的事,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最后,一队人上山看见那些血迹,联想到猪嘶,立刻都沸腾起来了,全都嚷嚷着要严查,非要把那个“小偷”、“挖社会主义墙脚的走资派”抓起来,以飱民愤。 是得感谢这小丫头。全面排查时,自己这个今天没上班的人很快成了重点排查对象。要不是一背篓的喂兔子的牧草,还真不知如何解释呢。 这酱是老向媳妇小琴叫老向送来的,她自己总转不过心思,不愿来见程希。但她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听了老向把今天的事详细说明之后,立刻就在家里转悠起来。转来转去,发现自家最值钱最金贵的竟然都是程希送的,不由脸红起来。想来想去,只有这辣椒酱算是有自家风味的东西,听说这丫头又爱吃个味,送她应该没错。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总还是个心意。 老向笑眯眯地看着媳妇小琴似乎憋着一口气地做这些,心里却觉得美坏了。不只有死里余生的美妙余韵,还有对自家媳妇越来越满意的那股子……用文艺点的说法,这叫:“燃烧的爱意”。恨不得立时就抱到床上来纠缠三百回合。可惜天不时:还是白天;地不利:这是在堂屋;人不和:虎子那傻小子还在跟家至气呢。一切的一切,只能忍着。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小琴自己也知道自己不会再对程希出现什么反抗举动了,虽然不至于夸她,最少,从“那丫头是邪恶的妖怪”已变成“就算她是个妖怪,也是个好妖怪”这种想法了。 这一切的事情,程希一无所知,就象她也不知道昨晚小琴还对她心怀恶意一样,她也不知道今天自己就成了老向一家子认定为朋友的范畴了。她睡得很香,很久。 等程希伸伸懒腰睁开眼时,愣了一下。明明记得昨晚是在温泉里睡着的,怎么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庄园的小屋的床上,而且还是钻在被窝里,舒服得很的样子? 难道自己竟然会梦游?睡到一半自己跑过来钻进被窝?想想也不可能。程希摇了摇头,温泉和床中间隔了太多的东西了,一座山,一大片农田,然后还有前院,这才到里屋,就算梦游也不可能做出这么复杂的动作吧? 最最主要的是,程希把自己的脚底掰到眼前来看,干干净净,而床边又没有鞋子,显然也不是自己光脚走过来的…… “到底怎么回事?!”程希吃惊了,好一会儿缓不过劲儿来。坐在床上,光着脚,半天没动弹:“难道是庄园里其实还藏着另一个人……或者是有智慧的东西?” 程希心里虽然吃惊,但并不恐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己也是“有智慧的东西”的一种。坐在床上,闭上眼睛,细细用脑海里关于庄园的详细的信息做了个盘点汇总。前天搬来的一些物种已经大部分生根发芽,长高长大,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已经繁殖了。 从自己住的这间屋子放射出去,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不一样的东西。程希闭上眼,纳闷不已:“也许应该亲眼去转转才能有所发现?” 看了眼床下,程希抿了抿嘴,小声嘀咕了一句:“既然把人都送来了,怎么不把鞋子也送来?”说着,正打算光脚下床,突然眼前一花,“啪啪”两声,床前就落下一双鞋。 “啊!”程希本能地短促尖叫了一声,连忙捂住嘴,低头看去,果然就是那双被自己穿到温泉边上的鞋子,鞋边的泥还是湿的呢! “怎么……回事?!”程希眨眨眼,声音放大了些,一字一顿地清晰地说出来:“把、我、温、泉、边、上、的、衣、服、送、过、来!” 应声而下,昨晚脱在温泉边上的衣服就哗啦啦落在了床头。 “这……”程希眼中全是欣喜:“难道这庄园里的一切都是可以因为我的意念而动的吗?” 程希想着,就再也坐不住了,随便地套上了衣服,撒着鞋就往屋外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农田边上去。自己种的稻谷早就成熟了,可自己这个身体小,虽然力气大,但拿镰刀实在是很不方便,就只试了一次收割,结果只割了一陇地就割到了三次腿。不想给自己的小腿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收割这件事就被程希完全地放下了。反正放在枝头,稻谷也不会坏,也不会再生长。程希一直在苦恼呢,不知道今天…… “收割稻谷!”程希习惯性地向稻田挥了挥手。 “沙沙沙……”好一阵响,稻谷才在程希的身边堆成了一座小小的稻谷山。 “哦~~啊啊~~~~~”这样才叫奇迹,看着金灿灿的稻谷山,程希尖叫起来,声音强度绝不低于昨天那猪临死前的惨叫。 后面的事就简单多了。试验试验再试验。程希绝对不缺乏试验精神。 收了稻谷,去稻壳,装袋。去稻杆,翻地,浇水,种上新稻。收菜,收果,收粮,没一会儿,被程希定为仓库的后院就堆得满满的。不得已,程希打起精神收拾后院,那些不知从哪家收来的杂物,一一归类,重新摆放,用意念来做,轻松多了。终于,一切安顺,看起来清新多了。 想了想,程希在竹林中用意念砍了不少竹子,做成了架子,立在地里,以前懒得种的葡萄呀,葫芦呀,黄瓜呀,丝瓜呀之类的,都可以安心地种下去了。 最后,程希索性就站在地中央,对着天空下起了指令:“全面积刮微风!”“全面积下小雨!” 当一切实现时,程希已经乐得肠子都抽抽了。 只有一项,程希做不到,她可以把庄园里的各类活物随意地叫到自己跟前来,却不能要求刀子自己去杀猪宰鸡。于是,那些活着的猪依旧活蹦乱跳,死了猪依旧安详。无奈,但并不遗憾。有了那么多的得到,自己还不满足,就太不知惜福了。 人忙不知晚。等程希发觉到自己累了的时候,自己连钟都没有力气看,直接就倒下去再次睡着了。用意念做事……累得更彻底。 舅舅来了 最终,那头猪还是让老向在程希家后院给肢解了。还在程希地再三劝说下,趁夜扛回家半片。 其实,程希很怀疑,老向拿回去的那半片猪会吃不完坏掉,主要是怕他们不敢放开胆子吃,不然光虎子的那肚量,有多少都能消化得了。幸好,到了年边上,四处警戒的气氛松了不少,家家都开始把一年存下来的那点好吃的拿出来准备。老向家摸黑灌个肠,卤个肉什么的,还不算为难。 老向倒没有程希的怀疑,他只是有点嫌弃这猪太瘦了。还是肥肉解馋。自己难得的几次去镇上的供销社,从来没赶上买肥肉,肥肉总是早早就卖光了,或者被走后门走光了。一年到头难得吃次肉,还得吃柴火肉,虎子也对他这个当爹的意见很大。这次……老向和媳妇小琴象巡礼一样,把半片猪从头看到脚,一会微笑,一会儿皱眉,表情很复杂。 过了几天,小琴把家里这些丰盛过度的肉类收拾停当,特地做了一大桌子杀猪菜的准备,决定还是要去会一会那个让自家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喜欢得不行的小丫头。怎么着,半片猪也是大得不得了的礼。自家男人愿意扛回来,肯定也是认同了程希的情谊才会这么做的。不然,以自家男人的习性,能拿回个一两斤,已是极限了。 小琴到了程希家门口,她家的大门还和以前一样,破败不堪,好象风大一点就会把那木门给刮倒似的。小琴伸出手去,想敲敲门,却莫名感觉有点怯。自己以前对这小孩有些不好的想法,现在却要去邀请她来家里吃饭,这转变……自己都觉得太快了。一个小孩子,用得着自己来吗?儿子传个话不得就了?或者老向也行。自己……没必要吧? 小琴在门口顿了顿,突然听见自家儿子的笑声,很开心的笑声。小时候老向抱着他把他往天上抛时候,他也会发出这种小鸡一样咯咯的笑声,特别傻,也特别可爱。小琴听着,心里又软了两分。虎子这孩子看着虽然憨憨的,其实心思最敏感了。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一个眼神他就能知道。能让虎子这么开心的,肯定不是坏人。要不,还是回去,别打扰两孩子玩闹了。 小琴刚转身,扭过头就看见不远处自家邻居媳妇竟然向这边走过来了!小琴连想都没想,本能地后退一步,直接进了程希的院子,顺手就关上了门。院门很破旧,有不少缝和破洞。小琴从里面很容易看见外面。等了一会儿,果然看见邻家媳妇走过程希的门前,还随意地向这边瞟了一眼,把小琴吓得,连呼吸都摒住了,直到邻家媳妇走远,才深深地吸了口气,缓过劲儿来。 回过神,小琴能听见里屋自家儿子不知在和那丫头说什么,惹来那丫头的一声暴喝。却不料,暴喝并没让儿子怯,反而引来儿子更大的笑声。这样的场景,连小琴的嘴角都勾了起来。本来还怕那丫头逞着力气大欺负虎子呢,怎么看来,倒象是虎子在欺负她? 心情良好的小琴既来之,则安之,放下心防,索性向里屋走去。才走到门边,就看见自家儿子在后院的一个大木盆前刷刷刷地,正卖力地在洗着……小琴定睛一看,脸顿时黑了。盆里白花花的一大陀,正是猪大肠! 虎子在家,别说是洗猪大肠,连碗,自己都舍不得让他洗!向虎,说是向家的金疙瘩也不为过。现在竟然在别人家做这种贱活!洗肠这事,有多脏多臭多恶心,小琴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前些天拿回去半片猪的老向,顺便地还拿回去了几斤肠。就那点肠,小琴都是费了好大劲,又是盐,又是碱的,连自己这双老手都觉得烧得要命,才算洗干净。现在……现在! 老向家几代单传,自家儿子可是唯一的根苗!天天被供着还怕出错呢,竟然要在别人家受这罪! 刚才那点好心情瞬间化作清风散去。小琴气哼哼地直接冲过去,大叫一声:“虎子!你在干什么?!赶紧跟我回家!” 正在和一堆木板费劲的程希被这一声吼吓得手一抖,刚才才有点成型的木板顿时全散在了地上。程希回头,看见虎子妈正拉着虎子,要把不情不愿的虎子拉回家去。咦?大意了,竟然让人进门都没感觉到! 程希连忙上前,手比嘴还快,按住小琴的手,抬头正好对上怒气冲冲的小琴的眼睛:“呃……”程希动了动嘴,突然结巴了,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婶子?阿姨?还是伯母?她一点也不知道这个村里的称呼是如何界定的。想了一下,程希还是用了电视上最常见的比较村气的称呼:“向婶,让虎子在我家再玩会儿吧,这还早呢。” “玩?!”小琴彻底怒了!并不放开虎子,另一只手指着白花花,看着怪恶心的一盆大肠:“你管这叫玩?!你自己怎么不玩个够?!” 小琴的口音一听就是东北腔,不用看人,光听声就是一股子豪爽泼辣劲儿。程希看了眼小琴指着的那一盆大肠,心里也有点生气了。小琴的怒气冲着自己而来,程希哪里看不出来?可是,这活根本不是自己让虎子干的,明明是他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在洗,非要觉得好玩,找尽理由要“玩”,还学会了自己的独门秘籍,用小鹿斑比的眼神看着自己,自己实在受不住,才让给他的。现在又来冲自己发火,算个什么事啊?! 虎子一直在旁边大吼大叫,本来说着“不回,不回,我不回”,现在听见他娘好象为了自己玩的这个东西在冲程希发火,立刻变了:“这是我非要玩的,娘,你别怪程希。别怪她。是我,都是我!” 虎子不说还好,越这么说,小琴越生气。自家儿子竟然在自己面前维护一个外人!这种被疏离被排斥的感觉,一下让小琴刚对程希的那点刚升起来的好感消失殆尽。直接握紧儿子的手腕往外拖着走,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老向家可不卖儿子。东西我会让老向送回来!哼!” 莫名其妙地,小琴发了一通火拖着又哭又闹的儿子回了家。程希也憋了一肚子火。什么叫“卖儿子”啊?!当妈疼爱儿子天经地义,但总要有个谱吧?!洗个大肠就卖儿子?洗个大肠就能换半片猪,两只鸡,两只鹅,一筐鸡蛋,再加一背篓的桃?!那这天下有不知多少人想这样卖儿子了!更何况还是她儿子死乞白赖地非要洗的,结果却要把怒气发在自己身上! 程希再小也是个女人,被小琴的怒气激着了,小心眼发作,十头牛唤不回。钻进牛角尖里,越想越怒,最后完全不理智了。把那瓶辣椒酱从庄园里拿出来,狠狠地放在桌上。又在辣椒酱下压了张纸条,上书:“你家儿子金贵,我这小孤女可不敢买,还给你!” 真是,老向和虎子人都不错,怎么会有个这样的媳妇,这样的娘?!简直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弄完一切,程希也不想再在家呆,再呆着,看着那个场景,非把她气出病来不可。走到村外,看左右无人就招出青驴,翻身骑上,向前狂奔而去。 自从上次被青驴吓到之后,程希没事就在庄园里练一练骑驴,一人一驴倒也磨合得非常默契。此番狂奔竟也显出了几分英姿来。 老向再听媳妇的话,也不可能这么没礼地真地把猪还回来。他下工之后,就看见自家媳妇青着个脸皮,明显心情不爽,转头看几卧室,果然,门被从外面栓上了。 “怎么啦?虎子又惹你生气了?”老向放柔声音,上前问。 不问还好,一问出口,小琴就跟倒豆子似地,噼里啪啦地把自己下午在程希家看到的事说了出来,越说越气,尤其是说到儿子回来以后还为了那丫头跟自己至气,更是语气一噎,显然是又气又伤心。说到最后,直接把下午就准备好的一切统统拿出来丢在老向面前:“你去,都还给那怪物,让她别再想打我儿子的主意!” 老向看着堆得跟个小山样的食物,眉头紧皱,脸上只剩苦笑了。知道媳妇气着这样,直接反对肯定会招来她更大的气。于是抿了抿嘴:“好啦,好啦,我一定送回去。不过,你还是先收起来吧。万一来个人看见,可就麻烦了!咱们找个时间,一点一点地送回去,你说呢?这么大堆,用板车送吧,肯定会被人问的。” 听见老向的顾虑,小琴也安静下来。她也知道老向说得有理。但她现在对这堆东西看都不想再看一眼,直接转过身去,丢出一句:“你收!” 老向嘿嘿一笑:“好,我办事,你放心。” 等老向把一切搞定,又偷偷问了儿子事情的缘由,终于算是搞明白了一切。也顿时为难起来。这事,怎么着也不是程希那丫头的错,自家儿子觉得大肠软软滑滑地好玩,非要去玩,结果,就招来这样的事。 可是,也不可能让自家媳妇去道歉。如果自己敢起这个头,这个家非要被闹得鸡犬不宁。自家媳妇溺爱孩子的那股子韧劲,自己完全抵挡不住。在别的事情上她还是很明理的,但一旦什么事牵到虎子,自家媳妇立刻化身老母鸡,根本没有讲理的可能。可不让自家媳妇去道歉的话,怎么做都显不出诚意来。 无论如何,老向决定还是先去看看程希再说。也许说开了,根本不值什么事。 老向带着这份侥幸去了程希家。结果,就看见辣酱和那张愤愤然的纸条。老向的苦笑更深了。一方面感叹,知青就是知青,看别人多会教育孩子,四岁就能写这么多字了。而且,字比自己写得还工整些。另一方面,却发现,这么件小事被两个女人搞得,老向这个精明人也不知该如何解决了。 老向没有把辣酱拿走。而是坐下来,从上衣兜里拿出钢笔来,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老向的人情世故比程希不知练达几十倍,写起这种信来,虽然字很一般,但内容却比程希要深刻得多,打动人得多。 先是示敌以弱地安抚。把小琴母亲这个身份说明白,也批评了她的错误,后来又拔高程希的情商,让她不好意思不原谅。然后又说虎子委屈又可爱,与程希的情谊深厚,最后说到自己,很喜欢程希,并深刻检讨,还有他的为难……一路下来,神仙看着都要点头。老向自己看了一遍,也点点头,重新压在辣酱下面,走出门去,并非常细心地把门关好,才离开。 最妙的是,信上没提老向家任何一个字。没提到任何名字。就算有人拿到这信,猜到是谁,也没办法证明什么。更何况,除了自家人,根本没人会来程希家。因为来过的,都受了教训。 不用老向的检讨信,程希骑驴半夜,累倒在草地上,看着星光漫天,心胸一开,下午的那点事顿时变成了笑话。不过,想让程希为了维持友谊而认错,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是她的错。她这人,性格有时候太过耿直,换了时代,换了人,也不会改的。不过,不会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就是了。为别人的错误生气伤神,程希没这闲心。 星光下,程希辩了辩地方,好象是去镇上的路上,而且,离镇上不远了。青驴也累了,懒洋洋地在一边啃着青草。 “好吧,既然来了,明天就上一回镇上。正好盐和碱都要再买了。还有自己也应该买双新鞋了。自己脚上这双这些日子变得有些小了,挤得脚指头疼。前两天终于被自己捅破了一个洞。还有……” 程希本来还想再欣赏一会儿星空,却隐隐约约地听见好象远处有狼嚎的声音。程希一抖,还是有些害怕,挥手收了青驴,自己也钻进庄园,还是自家最安全。 想买的东西很多。一早到达镇里之后,程希发现一个小孩买东西真不方便,不得不一再地撒谎,说是父母在别处等自己,才算顺利地买了一些需要的小杂物。盐想多买点并没有成功,因为镇上就这么一个供销社。鞋子也没能买到。因为营业员不相信会有大人让小孩子自己来买鞋,非要程希和她妈一起来,才卖。 程希再撇嘴也没办法,这个时代,有钱的可不是大爷。不卖就是不卖,她只能灰溜溜地走了。还穿着她那双露大脚趾的布鞋。 对于和小琴和解,程希没有主动的意愿。所以,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了。 回去之后,虎子还是偷偷地来,来了就一边诉苦一边试图安慰程希,说着说着还差点哭出来。这事本来就不怨虎子,程希当然不会迁怒于他,哄他很容易,拿出两颗在镇上买的糖就足够他笑得露出小舌头了。 至于老向,他是个更加容易沟通的人。讲明白之后,老向除了苦笑,除了请程希把辣酱收回,并没有再多的要求。 好象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除了老向家两男人从来不在程希面前提起小琴之外,一切如常。虎子还是天天来报道,老向偶尔也会来,似乎对于“闲着没事找程希聊天”这件事很感兴趣。 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冬至。 虎子在程希家和她一起包饺子,弄得满地满桌都是面。程希也没阻止他这么撒欢地玩,倒是看着他开心,程希也挺开心。猪肉和虾肉一半一半地馅,肯定好吃,程希边包边流口水。 包了二三十个,听见院门响,两小象地下党似地,顿时停住,程希走到窗户边上,往外一看,是老向,松下一口气来。撑开窗户,正要问,就见老向对着自己招手:“程希,你舅舅来接你来了。” 说着,老向一让身,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走进门来。 “乞丐”舅舅 这么一看,连虎子的声音都停了下来。倒不是来人有多丑,而是实在太……“风尘”仆仆。要不是他神态安详,略带笑意,谁看到他,都只会冒出两个字:“乞丐!” 衣服裤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头发又脏又油,一绺一绺地胡乱乍着,还打着结。脸也被灰垢模糊了五官,但程希过份良好的视力,可以看见他干裂的嘴唇爆着皮,好象长年不见雨水的田地。胸前抱着的那一坨黑黑的……程希猜测,应该是从北方一路穿过来的棉衣棉裤,到了云南之后,热得受不住,只得脱了抱着前行。 最让程希惊讶的是,来人进来的这几步,竟是跛的!看起来象是长短脚,走路的时候,他虽然努力撑住,但还是会略略倾斜。 看到这里,程希差点掉出泪来。如果,这真的是那个解信诚的话,他的到来已狠狠地感动了程希。 从上京到春城此时并没有直达的列车,而是要在郑州倒车。到了春城,人生地不熟的,要前往柳树村,却更比上京到春城更难。先得坐汽车到县城,如果运气好,当天有汽车的话,也可以在第二天到镇上。如果当天没有汽车的话,他就得在县上等两天,才能等到下一班。到了镇上……后面的道路可想而知。他不认识路,得边问边走,而且,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就得靠他这双瘸腿走完这条普通人也得走一天才能走完的山路。然后,才可能找到程希。 看他现在这付样子。程希可以想像,这一路上,他肯定不舍得住一次旅馆,吃一顿带着热汤的饭。他的钱全留着做路费,他舍不得。 看他站在那里,已经微微在发抖了,肯定是到了目的地,人的心力一松,立刻就觉得累得缓不过劲来了。 程希连忙跳下凳子,打开门冲出去,眼睛晶晶亮地看着那人:“你是……我舅舅解信诚?!” 解信诚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和他那张脏脸一点都不配,笑起来之后,整个人都亮了许多。微微地弯下腰,似乎想配合程希的高度:“我是。你是我姐的女儿?” 程希听他一口京片子,确定他就是送给程红笔记本的那个解信诚。心中不由一暖,上前牵住解信诚的手:“我叫程希,我妈叫程红。” 解信诚知道自己脏,本想缩手,但被这么一双又软又小的手握着,却一下觉得舍不得了。这么可爱的孩子叫着自己舅舅,这一路的辛苦都值了。听见程希的话,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程红是未婚生女,孩子随母姓让他吃了一惊。不过,他用余光看了眼老向,终还是没说什么,而是回握了握程希的手:“那我叫你希希吧。” “嗯,舅舅,快进屋坐着休息会吧。”说着,一边拉着解信诚往屋里走,一边转头对老向点头:“谢谢向叔,一起进来吃饭吧。虎子正包着呢。” 老向也没客气。经常来打秋风,自然也知道这孩子家底厚着呢。跟着就走了进来。 “舅舅坐。”程希进屋环顾四周一圈,发现没地儿坐,只得拍了拍床:“坐吧。我给你端水洗一下,一会儿好吃饭。” 进屋,解诚信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成为孤儿的外甥女竟然有肉吃!而且,看满地都掉的是面粉,那可是精贵的白面啊!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明明自己刚进村时,一问到程红的女儿时,那些村民都露出古怪至极的眼神,对自己一付避而远之。要不就是不说话,要不就只是说出“怪物”两个字。这让解信诚一度以为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生活状况会非常糟糕呢。没想到…… 解信诚下意识看了眼带自己过来的老向。这是他进村后唯一一个对他热情相待的人,显然与程希也很熟。难道是他? 思绪太乱,解信诚一个没注意就被程希按在了床上。屁股一着床边,解信诚猛地清醒过来,赶紧跳起来,连连说:“不,不行。我现在太脏了。不能坐在这儿,不能……” 程希哪里依他,直接按他坐下,顺便拽过他怀里的那包棉衣棉裤,放到一边。顺手从枕头边摸了一下,其实是从庄园里把程红留下来的那本日记拿出来:“给,舅舅,我妈妈当年的日记。妈妈说,是舅舅送的,是不是?你先看吧。我去打水,你歇会儿。” 解信诚并没有再站起来。其实有大部分原因是,实在是没力气再站起来了。从镇上走到柳树村,他足足走了三天,晚上都是在野林里,也不敢真睡,而且,因为估错了路程,一天前干粮就吃完了,一直饿到现在,要不是意志支撑,早就倒毙在路上了。现在可以安稳地坐下来,解信诚一下就觉得整个身体都要碎成片了,腿软得象面条似地,根本无法支撑他再次站立。 翻开日记本第一页,看见自己当年幼稚的笔迹,心中的滋味难以言明。物是人非,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的事?这些年已经让他尝了个够。心中酸酸地,竟翻不下去。微微叹口气,转头却看见程希竟然抱着个几乎比她还大的木盆,盆中装满了热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过来。这场景怎么看怎么危险,吓得解信诚挺直背就要站起来,却不料腿完全不给劲,屁股刚离床就又重新跌了回去。 一旁已经自动自觉地包上饺子的老向“呵呵”笑了两声:“小解,别担心。程希的力气可大呢,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比不过。”老向这包饺子的手艺是跟他的北方媳妇小琴学的,包出来的饺子元宝似的,非常漂亮。只是,他上了案桌,让虎子不敢再拿面粉顽皮了,装乖地一边偷偷看这个脏脏的叔叔,一边包着歪七扭八的……也许可以称做饺子的东西。 “啊?”解信诚将信将疑。毕竟这事实听起来太不可思议,可是老向又不象撒这种无聊谎的人。眼睁睁地看着程希把盆抱过来放在自己面前,脸不红气不喘地还顺手递给自己一块肥皂:“给,舅舅,洗洗吧,一会儿好吃饭。” 解信诚再镇定也被惊住了。本来初初见到自己这个外甥女,就觉得这孩子看着矮矮的瘦瘦的,却意外地口齿清晰,反应灵敏,待人接物更是完全象个大人。谁料到,竟然力气也这么大!难道这就是那些村民叫她“怪物”的原因? 来不及想更多,解信诚迅速地被自己脏的程度震惊了,堪堪洗了一遍,盆里的水已经变成黑色的了!问题是,自己的手还没露出正常的肉色!解信诚感到自己的脸热了,自己还从来没这么脏过呢!最主要的是,自己现在没力气去倒这盆脏水! “来,换水。”程希依旧笑嘻嘻地过来,很轻松地把脏水盆挪开,端过另一盆热水。不看解信诚古怪的表情,晃晃悠悠地端过脏水,很利落地哗啦一声倒在了院子里。 如此,足足换了三盆水,程希才算满意。一脸开心地拿了个桃子塞给解信诚:“舅舅吃,饺子还得包一会儿呢。”也不管解信诚吃还是不吃,就直接最后一次倒了脏水。 桃子不小,而且颜色很艳,形状也很漂亮。解信诚总觉得从进了这个院子的门,自己就进入了一个与外面的世界完全不相关的世界一样,很梦幻。虽然这个词早就不适合他,但他此时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咬了一口,汁多丰美。比他以前吃过的都要好吃得多。解信诚诚心诚意地赞了一声:“南方就是好,这个季节还有桃吃。而且,比北方的桃好吃得多。” 老向听着,微笑的嘴角不由抽了抽,心中暗道,这可跟南方北方没关系,有了你这外甥女,你以后可以天天有桃吃了。当然,这话老向不会说,只是微笑着不搭话。倒是虎子小孩心性,见不得人动嘴,一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就坐不住了,转过身去,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我也要吃桃。” 听见虎子的话,解信诚不由脸一红,吃桃的动作一顿。自己竟然跟个孩子争食,真是……太没出息了。 倒是程希很习惯,但这次她没有当着虎子的面变出来,而是走到厨房里,再走出来,拿了两个洗干净的桃,一个给虎子,一个递给了老向。 老向一大男人,本来对水果这种零食都是可有可无的。可这桃硬是美味无法挡,老向在程希面前也丢脸丢习惯了,半分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起来。 吃完桃子,几个人都觉得“胃里有食,人有底气”,虎子也不装乖,直接跳下凳子,跑到一直让他好奇不已的“脏叔叔”解信诚面前来:“舅舅,你是谁?” 此言一出,程希囧了,解信诚现在脑子有些迟钝,半天没反应过来,老向表情古怪地抽了抽,心中暗道,自家媳妇果然英明,说“卖儿子”就“卖儿子”。老向双手使劲一合,把饺子皮捏拢:“虎子,你要叫叔叔。舅舅是程希叫的。” 小孩子对这种复杂的亲戚关系完全搞不懂,听着愣了一下,心里颇有些不愿,总感觉程希的东西,程希绝不会小气的。老爹实在太计较了。但慑于父亲一向的权威也不敢直言反对,低了头,扁着嘴看着解信诚:“叔叔。”有点委屈,连“你是谁”都不问了。 解信诚终于反应过来,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虎子的小脑袋:“你是叫虎子吗?想叫我舅舅就叫吧,没关系。” 程希擀皮的手一顿,抬眼看了下自家这位便宜舅舅,刚才看他挺温柔敦厚,没想到骨子里竟……挺活泼。程希没吭声,这事,轮不着她一小姑娘出声,让这些“老不修”们去乐吧!想着,手下力气更大,饺子皮都快擀着馄饨皮了。 老向头都不抬,安静而迅速地包着饺子,只是嘴上回了一句:“那程希就得叫我爹了。我看不错,哈哈。” 程希差点笑出来,老向这位叔,一点亏也不吃的。正打算回个嘴,突然看见虎子转身扑过来,扑到老向怀里,委屈至极:“爹,你不要我了?!” “诶?哈哈……” 老向愣了一下,和解信诚一起笑了起来。笑声中有些得意,自家儿子这么舍不得自己,这意思怎么想都觉得快活。 一顿饺子宴就在逗弄虎子这可怜的娃中笑完了,只是吃饭期间,虎子难得地不有粘着程希,而是似乎真的非常害怕老向不要自己似地,边吃还边拽着老向的衣角,让老向胃口大开,硬是多吃了十几个。各自吃饱之后,虎子自觉主动地去洗了碗,才恋恋不舍地和老向一起离开。 解信诚吃得很少,倒不是他客气,实在是饿了这么多天之后,虽然心里再想吃,可没吃几个就觉得撑了。眼馋也没办法。 晚上,程希家难得地点了油灯。程希一桶一桶地给解信诚提热水,给他清洗。解信诚没在农村生活过,倒是没有怀疑这热水送来的速度。只是惊讶于自家外甥女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来来回回足有十几趟,就算是自己这个大人也早累瘫了,可程希脸都没有多红几分,一付没事人的样子。解信诚迷迷糊糊躺在被窝里的时候,也很想叫程希一声“怪物”。太打击男性自尊了。 “辛苦你了,希希。”解信诚声音低沉,实在是困意袭头,虽然想好好地与这个陌生又让人心疼的亲人沟通沟通,了解一下姐姐的过往,还有程希一个人的生活,却感觉这些日子以来的疲累铺天盖地地压下来,让他没有办法清醒过来。 “我没事。舅舅,你什么时候从上京出发的?”程希看着解信诚半耷拉的眼皮,赶紧问道。 “十一号,票还在我兜里呢。”解信诚此时属于本能回答,过了一会儿,程希再没说话,一片安静中,解信诚扎实的鼾声响起来。他实在太累了。 程希从解信诚的棉衣内侧兜里摸了半天,才摸到那些已经做废的票根。仔细看上面的日期,果然是十一号从上京出发的。还有汽车票。日期对比一下,解信诚还真是倒霉,两天一趟的从县上到镇上的汽车竟然就让他生生地在县上等了两天。那两天他又舍不得住店,云南这天气说是暖和,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他是怎么过的啊?而且,连米粉都没有吃过一碗,他兜里一张国营饭馆的票根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从上京带了多少干粮,看样子是一直啃到了柳树村。 这些,现在都不是程希关心的。程希关心的是,自己和解信诚能不能顺利到达上京。如果历史如她所知道的那样,那么很快的,十几天之后,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就是国人最敬爱的总理去世的日子。如果不能赶在那之前到达上京的话,恐怕自己和舅舅就得在外面流浪很长一段时间了。 抛去前前后后的时间,留给自己在路上的时间只有十六天。听起来很宽裕,但是,会遇到什么状况却完全没办法预料。万一遇见大游行,大串联之类的突发事件,红卫兵们的热血完全无序,让人难以猜测他们的动向。如果遇见那样的情况,交通肯定会被阻塞。交通阻塞还是小事,万一打起来,自己和解信诚,一残一幼,在那样的环境里实在太危险了。 程希坐在油灯前,苦苦思索,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自己对这个便宜舅舅不了解。就这一个下午的观察,他好象不是个死板个性的人,品性么……只他能千山万水地跋涉只为了自己这个小孤女,程希就觉得这人很难得。虽然,对于自己这个藏有惊天秘密的人来说,面对今后一生都可能要朝夕相对的亲人,必须要谨慎。自己应该再与他接触几天,多多观察,才做出决定。但是,时间真的不够了。怎么办? 如果一月份回不去,七六年这一整年会发生太多的大事,无论何时回京肯定都会受到严厉地检查。自己这个父不明母枉死的黑户,恐怕就很难进京了。 明天,无论如何,明天一定腾出一天的时间,和解信诚恳谈一番。给自己最后一天的时间。 “舅舅,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谢谢你。”程希看着解信诚洗干净之后还很年轻的脸,竟真的有了一种有了亲人的依赖感,孤单太久的程希,在睡着之前,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 感性了的程希 解信诚一觉醒来,发现天才蒙蒙亮,大吃一惊。转头看着笑眯眯走过来的程希,有些呆愣地问道:“我睡了多久?” “六、七个小时吧。”程希当然不会告诉他,为了节省时间,昨晚特地把他送入庄园,利用时间差让他睡个够的:“舅舅,既然起来了,就洗漱一下,可以吃早饭了。” “怎么可能?”解信诚接过热毛巾擦了擦脸,心中疑惑不定。自己这么累的情况下,扎扎实实地睡了一觉,起来后还觉得神清气爽,精神饱满。要说是睡了一天零六、七个小时倒还可信些。自己平时在家也不可能只睡这么点时间的。 一直到程希没事人一样把一碗有着浓郁汤头的米线端到他面前,解信诚还是有些困惑。所幸,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一筷子下去,满口留香,立刻就让解信诚转移了注意力:“真好吃。希希,这是你做的吗?” “嗯。”程希埋着头吃得很香。虽然在云南住了这么久,程希并没有经常做米线吃。虎子那娃在吃的方面就爱贪鲜,程希顺着他,自然会做一些北方风味的食物来。倒是云南本地小吃少做了。这次解信诚的到来,倒是让程希难得地起了兴,不让他白来一趟,按镇上人民饭馆的口味做了地道米线:“要不要来点辣酱?”说着,程希把老向没有拿走的辣酱往解信诚身前推了推。 听见程希的肯定回答,解信诚心中一酸。程希再怎么力气大,也不过是个四岁的小孩子。可见她起得这么早,做饭做得这么熟练,就可以知道她这短短的四年生命里,是怎么过的生活。 “以后,跟舅舅一起回上京生活,就由舅舅来做饭吧。希希只管玩就是了。那边有不少小朋友,希希不用再担心一个人孤单了。” 解信诚没哄过孩子,一点也没反应过来自己的用辞遣句上太过成人化。幸好他面对的是装着成人灵魂的程希。 程希愣了一下,抬起头来:“我还以为家里都是外婆做饭呢。”这倒不是程希瞎说,程红的日记里,关于上京的那些回忆中,有不少都是对于解妈妈手艺的怀念。无论是杂酱面,还是打卤面,或者葱油饼,萝卜丝饼,鸡蛋灌饼,或者发糕、糖糕,炸麻花,烙锅贴,饺子,包子等等等等,解妈妈在程红的日记里表现出一个面食高手的派头,在有限的食材里花样百出。 这一问,解信诚也愣了:“爸妈在七零年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写了信的。姐姐没告诉你吗?”见程希一脸惊讶的表情,解信诚连忙安慰:“可能是你太小,姐姐就没跟你说。” “不是。”程希放下筷子,认真地说:“妈妈根本没有收到家里来的任何信,第一年,妈妈就寄出去了五封信,都没得到回音。这些,妈妈的日记里都有提到。她还以为是家里人因为她不听话,就不想理她了呢。” 说完,程希大约也能猜出其中的猫腻。 在这个偏远的小村子里,死掉的那个主任就是土霸王。柳树村就是他的天下。只是,开始的时候,对于知青们的背景不了解,对时局的不明了,不敢下手。不过,私扣个信件邮包什么的,却完全不在话下。 从他家收来的东西里有不少不是云南本地货,当时程希还有些纳闷他是从哪里贪污的,现在想来,他截流知青的信件包裹恐怕不只程红一人。 而且,截流过一次之后,就让他不得不每次都截流下来。不然的话,他也怕知青们在信里一问,对方万一哪一个有背景,去邮局一查,没事倒好,万一有个什么麻烦,他一个小小的村革委会主任可担不起。为此,主任还因为知青不能随意离开插队地方,特地定期为知青乡邻发信,上镇上去。当初,程希还纳闷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做好事,现在想来,那些信,那些包裹,还有解信诚的那些信,结局都可想而知了。 不了解柳树村的解信诚听了程希的话,登时傻了:“我在前两年给姐姐写了不少信,爸妈也很想念她。后来爸妈过世了,我才停止写信……” “算了,人都死了,纠缠这些,没有意义。”程希摆了摆手,埋下头去,把剩下的米线与汤几下就吃了个干净。 说到生死,解信诚的心情低落下来:“对了,姐姐是怎么过世的?你爸爸呢?他是本村人吗?还是知青?也不在了?” 程希犹豫了一下,并不是说不想告诉解信诚真相,而是在想该怎么开这个口。自己毕竟是个四岁的小孩,说这些事,怎么想都有些怪。顿了顿:“舅舅,你去看妈妈的日记吧。这些事妈妈都记在日记里的。我去洗碗。” 解信诚比程希看得快得多,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最后那些潦草的字迹,似乎是在向解信诚说明日记的主人生命的最后有多么困苦与绝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解信诚合上日记,转头看向程希。 程希总是笑眯眯的,看长相,确实不像程红,特别是两道过份浓厚锐利的大刀眉,让这孩子年纪小小的就透着股英气。 “你的爸爸……” “妈妈没告诉我。不过,没有爸爸也没关系。这件事是向叔怕在你们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才撒的谎。以后我有舅舅就好了。不需要爸爸。”程希就知道他要问这个,连忙说。刚才解信诚看得太认真,连虎子来了都不知道。不过,今天的程希没空和虎子玩,好容易用两个肉包子把他哄走了,解信诚就看完了。 解信诚点了点头,蹲下来,把程希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好了,现在起,你和舅舅就是这世上要相依为命的人了。别担心,一切都有舅舅。”说着,还在程希的背上轻轻拍了拍:“舅舅以后再也不旷工了,会好好工作,挣了工资给希希买漂亮衣服穿,买好吃的,买画书,还有玩具。以后,希希就快快乐乐地,其它的都让舅舅来操心就是了。” 程希本来并没有任何感性的意思,只是想更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女,才这么说的。谁料到被解信诚这么按在怀里之后,眼前一片黑暗,身后是温柔地安慰地拍打,耳边是象誓言一样迷人的话语。程希在这一刻没出息地象个真的孩子一样,流下泪来。 “舅舅,我们今晚就出发去上京吧。”呜咽了半天,恍过神来,程希觉得有点丢脸,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假装它们不曾存在过。咳了一声,郑重地转移话题。 “这么急?”解信诚愣了一下,看了看程希的表情,了然地抿了下唇:“我知道村里的人对你不好,你不过是力气大一些,他们竟然叫你怪物,实在太可恨了。希希,不必为他们的无知难过。既然你这么想尽快走,那我们就晚上走。不过,我看老向和那个虎子似乎与你感情不错,你走之前要不要和他们道个别?” 程希盯着解信诚好一会儿。解信诚洗干净了看,其实有些年轻得过份,程希猜测,大概也就十j□j岁,高三学生的年纪。只不过眉宇间自有一种经过历练才有的沧桑,气质沉稳,也比后世的年轻人多了一份这个时代的年轻人特有的纯净。长相也意外地不是程希印象中上京的糙老爷们的样子,倒有些白净清秀。眼睛里,看着自己的时候尽是温柔亲昵,明明才相认一天,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亲人来对待了。不知是他也孤独太久,还是因为自己年纪够小,让他容易放下心防,亦或者是两者皆有。 程希抿了抿唇,见解信诚被她的目光看得有些疑惑了,才低声开口:“舅舅,如果……如果我真的是怪物呢?如果我真的是怪物,舅舅还愿意带我去上京吗?” 解信诚显然没料到程希竟然会问出这样的话,呆怔了一秒,点点头,正要说话,却见程希推开他,手在空中一挥,小小的手中赫然是一只昨天自己还吃过的红艳艳的桃子。这下,解信诚完全傻了,好一会儿反应不过来。 见解信诚半张着嘴,一脸傻相。程希微微有些失落。明明知道的,这样的事,就算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也会吓一跳的,说不定比还会逃跑也可能。如果……如果他现在逃跑的话……程希不知道自己心情该怎么形容,索性也不再去想,咬了口桃子,抬起头就要说话,却见解信诚眼睛突然变得亮亮地,盯着自己。程希本能地一哆嗦,就听解信诚腔调古怪地问出一句:“会变芒果吗?我一直想尝尝,可惜只听说过,没见过。” “……”这一回,轮到程希张口结舌了。好一会儿才闭着眼睛把自己庄园里的水果背了一遍:“正巧没有芒果。有苹果、梨子、桃子、芭蕉、菠萝、葡萄、柚子、枇杷……”不数不知道,一数程希自己也吓一跳,自己这里水果真不少,有不少长得奇形怪状的,自己根本不认识,认识的也都是野外的品种,没几个象十几二十年后的改良种,不过,水果味反而更浓一些。 边说,程希一样拿出几个来,没一会儿就摆满了一桌子。 “唔……哦……啊……”解信诚嘴里发出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意义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才连连摆手:“好了好了,别拿了。太多吃不完就浪费了。” 程希撇他一眼:“不怕。吃不完,我可以回收的。” “诶?”解信诚顿了顿,想了一下,挑眉问道:“不会是除了水果,你还会变别的吧?比如猪肉?鸡蛋什么的?”解信诚说的都是昨天和今天吃的东西。 “更多。”这回,程希不再举例了。直接拿起葡萄一边剥皮一边吃。这种野种葡萄,皮太厚,味道倒是一流。 解信诚也坐下来,学着程希的样子,努力地剥起柚子皮来:“如果这就是你说的怪物的怪法的话,那些村民不应该怕你,反而应该巴结你才对。” 到了这份上,程希也放开了,头都没抬,直接手一挥,瞬间变出块石头来,往桌上一摆,发出大大的一声“咚”,吓了解信诚一跳。程希一付云淡风清的口气:“我在他们面前只会变这个。” “呃……秋风扫落叶。”解信诚说出一句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话,点点头:“立场明确,手段犀利。希希,你很厉害。” 听他还称呼自己为希希,程希的心终于算是落了下来。葡萄也不剥了,转过头看向解信诚:“舅舅,你不怕我吗?我可真的是个怪物。” 解信诚终于算是把柚子皮剥掉,掰了一瓣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回了一句:“只要心不怪就行。”说着,停了一会儿,把柚子吞下去,才接着小声的,好象自言自语似地嘟哝了一句:“这世界怪物哪有人可怕。” 程希的耳力可比普通人强太多,这句含混的嘟哝程希听得清清楚楚,不由一愣,没想到自己这个年轻的舅舅,性格里竟有如此真实又黑暗的认知。是这个时代吧,才造就了他这样的“怪物”。看他昨天面对老向时的表现就知道,他平时装得跟个大人似的虚伪客气,想法与做法却完全是两回事。 “舅舅,你刚才说你还旷工?你是什么工作?”程希问。 刚才还感性地深沉了一下的解信诚,听见这个问题,脸腾地就红了,粉粉一片,还挺可爱,声音也压低不少:“其实算不上什么工作。就是街道上办的一个做工装的作坊工厂,就十几个人,因为残疾人优先,我才有这个名额。我不爱去……反正去不去都差不多。” 程希眨了眨眼,心里算着,六六年就全面停课闹革命了,那时的解信诚到底有多大:“舅舅,你今年多少岁?” 听一个小娃娃打听自己的年纪,解信诚多少觉得有些好笑,拍了拍程希的脑袋,笑嘻嘻地说:“十九岁,开年就二十了。小不点希希,你几岁了?” “我四岁了。不过,你真年轻。”程希感叹一句,见解信诚就要变脸,连忙加了一句:“比我妈妈小四岁。”这才见解信诚点了点头。 “说起年纪。”解信诚似乎拿程希当成与自己平等的成人来对待了,皱了下眉:“咱们真得早点回去。林强……哦,就是我家邻居,发小。你得喊林叔叔。他比我小一岁,我来的时候,他就说他开年就要去参军。我们回去晚了,可能会见不到他了……” 听着解信诚絮絮叨叨,程希的思绪散开来。仔细算下来,六六年的时候,解信诚才十岁。将将小学毕业而已。这一耽误就是十年。一个小学毕业的成年人,而且还是个残疾人,在今后的世界里会处在什么样的阶层,程希完全可以想像得到。 来到这里之后,程希第一次产生了“这是最坏的时代”的想法。只因为几个人的弄权,就完完全全地耽误了一代人!不,也许算得上两代人,三代人了。当时的初中生一代,高中生又一代,上亿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抛弃了,可悲可叹!这真是,只有本国才能发生的事!程希想着都觉得有怒气都无处发作,生生只能憋着。可恨! 算了,不去想这些。无论如何,一切终将过去,未来……程希看了眼吃柚子吃得开心不已的解信诚,心中暗暗发誓:只要他视我为亲人,我就不会让他受苦挨饿。一定要让他快快乐乐,再也不会想起人比怪物可怕的念头。 母亲往事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舅甥俩兴致勃勃地一路说呀说呀,对柳树村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老向和虎子,这里的村民和知青对程希都是避而远之,程希对他们也就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去逛逛看看,听他们说说私密话,没正面交流过。所以,舅甥俩说得最多的就是解信诚上京的生活,还有就是程希的“怪”处。 比较让程希惊讶的是,解信诚的言语中,对程红的感情似乎并不深厚,就算说起她的死也只是皱皱眉而已,并无多少悲伤,这与自己想像得完全不同。虽然说,程红离开时,他才十二岁,离开几年间也没有任何联络,感情淡也有痕迹可循。但他在程红唯一的女儿面前表现得如此凉薄,还真不象他应该的选择。而且,既然感情不深,为什么会为了自己这个孤女穿越南北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呢?程希想不通。 程希的好习惯,有疑惑就问:“舅舅,你对我妈好象……?” 不知是不是因为说得太久的原因,解信诚很难把眼前这个小孩子真的当成一个小孩子。她始终给他一种“你说什么她都能明白”的感觉。此时也是,听见程希的问题,解信诚笑起来,拍了拍程希的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敏感?这么敏感,以后会很难过的。” 程希偏了下头,错开解信诚的手掌,不依不挠地盯着解信诚,等他的回答。 解信诚犹豫了一下,低头想了半晌,才抬起头,微笑地看着程希:“这事,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可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好象明白得很多,我怕你以后从别人嘴里听见,会误会我,我还是现在告诉你好了。” 程希没眨眼,心中只有一句话:“果然有问题!” “你应该知道吧?如果是真的姐弟,程红其实应该是姓解的。但她姓程。也就是说,你妈妈程红其实并不是我亲姐姐。”说完,解信诚见程希没有任何意外与惊讶的表情,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一语不发。解信诚不由挑了下眉笑起来:“甚至法律上,她也不算我姐姐。” “我在比你还小些的时候,传染了骨髓灰质炎,唔……也就是小儿麻痹症。后来就瘸了。这让我的童年很阴暗,性格也很糟糕,象你现在一样,很敏感,很暴躁,经常和周围的小孩子打架,”说到这里,解信诚突然看了眼程希,笑了一下:“不过,我没你幸运,我力气不但不大,而且我当时很瘦,年纪也小,连威慑力都没有。在我的印象里,打架我从来没赢过,就算如此,整日浑身带着伤,依旧咬着牙,让眼睛长在额头上,不吝于挑衅,这样的我几乎没有朋友。我爸妈那几年天天为我操心,妈妈更是练就了一手很专业的处理外伤的技术,还时不时为了我,和周围护孩子的泼妇骂街。回来就哭。我别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妈妈躲在屋里哭的样子,到现在我还记得。” 说到这里,解信诚低下了头。在这一刻,程希才感受到他的悲伤与怀念。让程希稍感吃惊的是,解信诚应该只有小学毕业,可是遣词造句却显得颇有章法,与他的文凭非常不符。 “六一年,三年自然灾害,有不少从农村出来逃荒的。程红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一次偶然,妈妈带着我在城郊遇见了她和她奄奄一息的母亲。我妈看她长得好,就问她愿不愿意长大以后做我媳妇,程红当时饿惨了,只要有饭吃,自然什么都答应。于是,我妈就不顾我的反对,把她领回了家。” “童养媳!”三个大字砸得程希有些头晕。这一刻,程希突然明白,为什么解信诚对程红感情很淡了。程红当初为了下乡,和家里闹了两次,最后一次还是偷家里的户口证明才得到了这个名额。后来,又在这里谈起了恋爱,和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下了程希。从程红的日记里,她从来没提过任何童养媳的信息,显然,无论从思想还是作为,她从来没把她当初为了吃上饭而应下的这个承诺放在心上。或许曾经放在心上过,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在吃饱饭之后,她不想把自己的美丽埋没在一个小瘸子身上,才有了后来刻意的遗忘,也不一定。 程希一直没说话,解信诚看了她一眼,咬了咬牙,声音沉下来:“我不喜欢你妈。从开始就不喜欢。不过,如果她能让我妈的笑容多一些,我也不介意叫她一声姐姐。当时,我虽然年纪小,但性格却很别扭,能喊出一声姐,已经非常不容易。” “当然,你妈也不喜欢我。她来到我家之后,那些曾经与我有仇的家伙,天天在外面编一些顺口溜耻笑我。你可能知道,当时我也就比你大一两步,听见那些话,根本藏不住气,就出去和他们打架。然后,带一身伤回来。程红从来不理我。我妈要是不在,她还会发几个白眼给我。我妈在的时候,她倒是挺乖的。” “岁月就这样流过。我和程红越长越大,却也越来越互不理睬。她有她的圈子,我也有了我的朋友。你妈长得好,我想她自己也这样觉得,才十三四岁就有不少社会上的人追求她,她也享受其中,每日得空就花枝招展地出去。这事,除了我妈我爸不知道,可能连胡同里的蚂蚁都知道了。到六六年,停课了。她的日记里也有写,她想下乡,结果被我妈给阻了。我不知道我妈怎么跟她说的,但为这事,她恨上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是我阻碍了她的前程。” “我当时也是个少年了,有自尊心。她这种明里暗里的鄙视与愤恨让我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起来。大大小小的事累加在一起,一直到我妈妈过世前,都一直觉得是我让你妈在我家呆不下去,才偷了户口本非要离家不可。我没办法辩解。可能……”解信诚叹了口气:“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无法辩解,让我到现在,她都死了,我还是无法对她喜欢得起来吧。” 说完,解信诚象是解脱了一样,一派坦然地地看向程希。 程希皱皱眉:“可,你还送了我妈那本日记本。” 解信诚叹息:“这是我妈要求的,说是要我们俩要好好加深感情。你妈也送了我一个铁皮铅笔盒。以后到了上京,我找出来,留给你用吧。” “既然,我妈不是你亲姐姐,而且,你也不喜欢她。为什么你会来接我?还打算和我相依为命?”程希问得很直白。 解信诚手肘撑在桌上,手掌撑着头,苦笑了一下:“我不知该怎么跟你解释……” 解信诚停下来,不知在思索什么。程希没出声也没动,没有打断他的思绪。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我想找一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而你就出现了。” 这一下,程希就算想开口也不知该怎么开口了,半张着嘴,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看见程希这个表情,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你出现得不只及时,而且,很合适。不但名正言顺,而且,还是个不会约束我,不会鄙视我,没有被这个世界污染的小辈。一个可以陪着我渡过很多年,最终成为互相依赖互相交心,真正的亲人的人。最重要的是,你还很懂事,我很喜欢你,希希。你就是我梦想中的那种外甥女。哦,不,比梦想中更好。你还会变水果,变猪肉,呵呵,就算我陷在梦想中时也从未有如此的想像力。” 解信诚的微笑让程希的心有一点点酸。这是要有多孤单,多渴望,才会为了这么一个可能的机会做出这么多的努力?这世界到底让他有多么地不信任不安定,才让他把这个当成梦想? “那我要是没这么懂事呢?象个平常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叫,你怎么办?”程希本能地,不想让自己陷入过于感性的境地中。赶紧顺着他的话问道。 “嗯——”解信诚故意装作思考的样子,忘着天,好一会儿,才笑起来:“谁知道,说不定我会找个理由转身离开呢。不过,幸好那一切都没发生。”说着,突然站起来,上前一步把程希从凳子上抱起来,搂在怀里,似乎觉得很舒服,使劲揉了揉,加了一句:“希希,现在,就算你又哭又闹,舅舅也不会把你丢掉的。你尽管任j□j。” 这人!解信诚一句话打下来,程希就有些承受不住,鼻子一酸,暗自腹诽:“这人天生地会说甜言蜜语啊!只要他想,哪个女人能抗得住他?!”此时,程希几乎已经能看到解信诚再成长几年之后被女性围攻的场景了。有他这样的口才,很容易让人忘记他腿的缺陷吧? 说说笑笑,哭哭闹闹。因为都足够坦诚,两人把对方了解了个七七八八。直到今晚老向到来时,才发现肚子饿了。 送别宴,程希端出了酒。老向一见就喜上眉梢,和解信诚你来我往,菜倒吃得最少。让程希惊讶的是,最后醉倒的竟然是老向,解信诚只是微醺而已。 是时候离开了。 程希把老向扶到床上,不一会儿他就发出沉重的呼吸,睡得很香。程希给他留了信,还有给虎子的留言。虽然有点可惜,最后没见到这个“忘年”交。但想想,能避免过于激烈的离别场面,应该也是老向期望的吧,不然的话,傍晚就会带虎子一起来了。 放青驴出来,解信诚吃了一惊,但眼睛也为之一亮。这驴越来越向程希的特质发展,力大而毛色光亮。见到程希就兴奋地直撩蹄子。 解信诚与程希一起坐在驴背上,青驴一派轻松样。“驾!”一声,青驴撒开蹄子就轻快地跑了起来。离开柳树村的一刻,程希转过头去,最后一次看了眼这个让自己重生的村庄,莫名地,又是解脱,又有淡淡地离愁。 漫天星光下,凉风习习。似乎感觉到怀里的小女孩低落的心情,解信诚收紧胳膊,试图让她更安心也更温暖一些。小女孩再坚强,到了这一刻,还是无助的。解信诚看着怀里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的小女孩,不由感叹自己的幸运,幸好,她不象程红。不然的话,光看见熟悉的脸,恐怕喜爱的心情就难以升得起来。决定来之前,解信诚曾经犹豫过。他怕找到的是一个缩小版的程红。虽然,在别人眼里,程希比程红娇艳姿色,可差了不少。但在解信诚眼里,这却是老天再好不过的奖赏了。 过了崎岖的山路,程希的心情也随着道路的宽广而开阔起来。直接挥手把骑驴变成了驴车。舅甥俩仰躺在星光下,任由熟门熟路的青驴自由前行,此情此景说不出的惬意。 程希挨在解信诚旁边,能闻到淡淡的酒气。明明自己的灵魂是个成人,身边也是个年轻男子,程希却没有一丝尴尬,也许是认同了亲人的感觉,让程希甚至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燕燕于飞 西行千万万里 燕燕于飞 年年不与春归 抛下了同巢的爱侣 相思欲寄无从寄……” 正要迷糊,就听见耳边低低地吟唱。程希从未听过这首歌,却在解信诚淡淡忧愁的声音中思绪渐渐飘远,完全忘了质疑,解信诚怎么会唱这种……早该被破了四旧的“黄色”歌曲? 长途汽车 舅甥俩迷迷糊糊说说唱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到了镇上。还好,这个时代驴车上躺一大一小两个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很多要在镇上办事,却没钱住旅社的都露天睡在外面,反正云南也不冷。这种有个驴车的还算比较体面的呢。 重新把驴车赶到城外,找了个无人的树林收了。程希弄出两盒热水,两人洗漱一番,才重新上路。经过了驴车的洗礼,现在,解信诚已经对程希变出任何东西都能淡然面对了。牵着程希的小手走在镇子的青石板路上,解信诚还说:“要是一会儿错过了汽车,希希就变出个汽车来,怎么样?我们自己开着回家去。” “呿!”程希白了解信诚一眼:“舅舅会开车吗?”自己倒是会开,但是就现在这个小身板,坐在驾驶座上就踏不到油门了,有车也白搭。 解信诚脚步一顿,眼睛发亮地看着程希:“希希还真的能变出汽车来?” 一看解信诚狂热的眼神,程希瞬间就理解了。就象女人爱珠宝一样,男人爱车也是本能。解信诚虽然不会开车,但对于能拥有一辆车肯定算得上是他梦想级别的梦想了。 程希连忙摆手,打消他的想法:“不能。舅舅,其实,我并不能变出我没有的东西。那些食物都是种子种出来的,猪和鸡什么的都是养出来的。其余那些家居用品都是以前谁骂我我就去他家拿的。我自己并不能凭空变出来的。” “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偷人家的东西?!”解信诚吃了一惊,瞪着程希。 “哪有偷。我都提前通知了的……他们自己保护不了自己的东西,又喜欢挑衅,哪里怪得了我。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就会更加欺负人。”程希有点强辞夺理,色厉内荏。越说声音越小。 在长辈眼里,这可不就是偷么?只是在程希这个身体之前的生活里,根本没人教过她偷这个概念,她只知道要让那些让她不舒服的人比她更不舒服而已。至于被程希穿越之后的那次把泼妇家偷了个干净,程希也完全没有愧疚心。而且,也没打算给自己找理由。就是要偷她家的。那种人,那些钱财是带给她得意的资本,自己就是要让她一无所有。但,自己这些想法,解信诚未必会接受。程希有点心虚。 “你这丫头!”解信诚突然嘿嘿一笑:“偷窃不好。站不住个‘理’字,总是落了下乘。这只能是在你没有别的能力报复的情况下才使出的下下策。你的既能收藏又能取出的能力,功能可谓逆天,你却只是用它们来做偷窃这样的事,如果这能力有灵它都会哭吧?” “你想说啥?”程希看着解信诚,难道他不知道他是对一个四岁的女孩子说话吗?用得着这么曲折地摆大道理,说这么深奥这么隐晦吗? 解信诚完全不把程希这个带着白眼性质的瞪视放在心上,依旧笑嘻嘻地说道:“我是说,希希,我们只有自己变得更强大,才是正道。你的这个能力固然可喜,但你只应该把它视为今后强大的基石。过于依赖它,是无能的表现。” 闻言,程希一甩手,甩开解信诚,变出一个桃子来,自顾自吧唧吧唧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看都不看解信诚道:“既然如此,就请舅舅以后不要那么无能地依赖它了。我一个人依赖就好了。” 这完全是故意至气。程希在心底里觉得解信诚说得挺对。可是被这么个半大不小的家伙老气横秋地教训,心理上还是觉得别扭,不闹他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小孩身份。 解信诚看程希这样,笑得更厉害了,小跑了几步追上来,程希知道他腿不好,自然不会让他一直追下去,赶紧停下来,装生气不理他。解信诚看出程希的小把戏,心中愈发温暖,上前一把抢过程希咬过几口的桃子,在没咬的地方咬了一口下去,回她一句:“我还没说完呢,你气什么气啊?过于依赖它虽然无能,但不能充分利用它,却也是另一种无能了。暴殄天物,你听说过吧?”说到这里,他突然严肃起来:“这世间的任何事,过左或者过右,往极端里走,都会走向灭亡。” 程希被解信诚突然严肃的表情惊了一下,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也许,他是在说这场所谓的“革命”里提出的所谓的“j□j”、“j□j”之分吧? 与解信诚交流得越多,程希越觉得这孩子不简单。最少不是一个这个时代简单的十九岁男孩。他竟然会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在这个时代,全民都喊一样的口号,做一样的事,听一样的宣传的时候,会思考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更何况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 说实话,就算在几十年后,愿意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不人云亦云,或者不为了反叛而反叛的人也不多。尤其是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盲从,是一种人类本性,难以抗拒。 程希眨眨眼,正要说话,却被解信诚突然抱了起来:“快,快,快走,我看见前面的汽车站的车好象打算开动了!”说着,就奔跑起来。 解信诚跑不快,抱着程希更加跑不快。程希连忙拍打解信诚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可他根本不管,抱着她一晃一晃地跑着,边跑边挥手大喊:“同志,同志,等一下,等一下~” 汽车比解信诚的速度当然要快得多。没几下,就成了个小黑点。但让程希奇怪的是,解信诚一点也不放弃,跑得更努力,喊得更大声,还加上了“帮帮忙”之类的字眼。程希不知道解信诚怎么会做出这么不象他的事,以为他是被来的时候在县上等待的时间吓到了,连忙拍着解信诚的肩头:“舅舅,别急,别急。就算在镇上再等两天,我们的时间也是够的。” 只是,解信诚没理她。跑得一头汗,跑步的姿态更加踉跄了,在阳光下,这个场面竟显得有些可怜了。 这个时候,成了黑点的汽车停了下来。有不少旅客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着解信诚这一大一小喊着:“小伙子别着急,我们等着你。慢慢走过来。” 程希傻了,看着这样的场景。就听见速度立刻慢下来的解信诚小小的声音:“看吧,我刚才就是向你演示,什么叫充分利用。” “诶?!”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呆怔,傻兮兮地转头看着露着诚恳至极微笑的解信诚,慢一拍地问道:“你是说,你刚才其实是扮可怜?” 听见“扮可怜”三个字,解信诚的表情抽了一下,一口气差点让口水呛了,咳了两声才回道:“你这么说,可不贴切。我不过是把劣势转化为优势而已。你想,要是个壮汉追奔,哪可能有现在这效果?咱们可是一残一幼,半分虚假都没有的。不算是‘扮’可怜。其实是真有点可怜呢。” 程希还想回嘴,两人已到了车边,解信诚点头哈腰地抱着程希上了车。一上车,就一堆人搭话。 “你这小伙子刚才跑得可太险了,这要摔一跤,摔到孩子可就麻烦了。” “就是就是,刚才要不是我看见,司机同志不知道你在后面追,你可就白跑了。” “这娃是你女儿啊?长得还挺水灵的嘛。” “胡说,这小伙子才多大?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女儿?” “怎么就不能?不许小伙子长得脸嫩啊?” “……” 车上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出门在外都很热情。解信诚对谁都笑眯眯的,问什么答什么,再加上又是个残疾人,没什么攻击性,一时之间倒混了个左右逢源。后排坐着几个知青,听解信诚的口音是外地的,挺亲切,赶紧给他让出个座。 程希不会扮小孩,在这种场合就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解信诚的背景板。笑,傻呵呵地笑就可以了。静静地看着解信诚跟车里的人天南地北地侃,倒也有趣。要不是知道解信诚性格,光看他现在这么笑语连连,如此和谐地与人打成一片,说不定就以为他是个开朗乐观的人呢。 到了中午,大家都说累了。摇摇晃晃这么久,很多人没有了刚上车时的精神。车在半路停下来,有些人下车站在路边的树荫下休息,有的人就在车上懒得动。不过,都一一拿出干粮,吃午饭的时间到了。 几个知青见解信诚没动静,以为这舅甥俩太穷,根本没准备呢。一个女知青显然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张饼递给程希,程希一笑,连忙摆手:“谢谢姐姐,我和舅舅带的有。” “是啊,希希,把吃的拿出来吧,舅舅也饿了。”解信诚表情诚恳,但眼睛里显然都是笑意。 庄园里好吃的当然很多,但在众目睽睽之下,程希可不敢拿出两鸡腿来。想了一下,在舅甥俩拿来当摆设的一个搭裢里做势掏了掏,掏出几块颜色金黄中夹着翠绿,香味诱人的饼来。 解信诚忙不迭接过来咬了一口,早晨到现在就吃了那半个桃,早饿了:“唔……真好吃。” 刚才给程希递饼的女知青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再看看自己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也不由咽了下口水:“你们这饼是什么做的,真好看。”还是矜持,只说好看,不说好吃。 解信诚摇了摇头:“这你得问希希,我家的伙食都是希希在做。别看她年纪小,可懂事了。” 程希也不吝啬,刚才这个女知青能在她就那么两张饼里给自己一张,显然是非常善良的人。“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个道理,程希还是知道的。笑呵呵地给女知青递过去一块自己做的饼:“姐姐,给你吃。我昨天做的。用玉米、豆渣,还有韭菜做的。我舅舅特别爱吃,你尝尝喜不喜欢。” 程希这虽然说是粗粮饼,但怎奈油放得多,而且无论是玉米还是豆渣都磨得非常细,再加上提味的韭菜,盐和花椒粉加得刚刚好,两面都炕得金黄,单闻上去都比一般的白面饼香上不少。更别提女知青手上的那两块硬梆梆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了。 女知青咬下去一口,外层焦脆,里面却是细滑绵软,说不出的好吃。好久没吃过这么精致的食物了。女知青此时哪里还顾得上自己那两块饼,拿着这块玉米豆渣饼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一付生怕吃完了的样子,让程希看着都有点感动。可又不敢多给她一块。就只给她这一块,已经让好几个人侧目了。再大方,可就是惹麻烦了。 “舅舅,喝点水吧,光吃饼噎得慌。”程希又在搭裢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军用水壶来,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接过来就是一仰头,入口时却是一愣,等放下壶时,看向程希的眼睛却笑得弯了起来。有豆渣自然就会有豆浆,怎么会忘了呢。 一顿午餐吃得心满意足。上车的时候,解信诚一付困了的样子,抱着程希,眯起了眼睛。也阻碍了别人可能会有的更多的问题。 晚上,到了这辆车的夜间休息的地方。一个孤零零的国营旅社。有点钱的就住旅社,没钱的就睡在车上,或者睡在外面的草地上。 程希和解信诚偷偷摸摸地在树林深处吃了顿大餐,鸡脚配饭,一碟青菜,还有碗热汤,饭后水果是串葡萄。 汤足饭饱,一大一小抱着肚皮往旅社走,不算要睡,肯定也不能睡得太远,到时睡过了,错过了车,可就麻烦了。 其实,程希更想睡到庄园里去,但她不可能留解信诚一个人在外面,也就罢了这个心思。随手拿出一个网状物,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头雾水接过,就听见程希的声音:“吊床。我不喜欢睡在地上。” 吊床是什么,解信诚不太明白,不过,打开来看看结构,也能理解了。云南树多,找两棵大小合适距离合适的树,解信诚把吊床绑紧,丢了个毯子铺在下面,然后抱着程希一屁股躺下去,很孩子气地来回高高地摇了摇,看见怕摔的程希吓得紧紧拽着自己,不由哈哈笑了起来。 玩闹了一会儿,两人就睡着了。半夜,程希迷迷糊糊间被尿憋醒,一个机灵醒来,连忙往自己下身摸了摸,幸好,幸好没尿。想要跳下去方便,可往下一看,对于自己这个小身板着实有些高。凭自己的身手跳下去倒没什么,可自己这么一跳下去,因为惯性的原因,肯定会把睡着的解信诚给摔下来的。 “丢脸!”程希被自己肾未发育完全的小孩身体打败了。不得不伸手摇了摇睡得香甜的解信诚。 深夜事件 解信诚迷迷糊糊地睁了下眼,勉强知道趴在自己身上晃自己的人是程希,又重新闭上眼睛,手一搂,把程希抱进怀里,只说了一句:“希希,乖,晚了,睡吧。”说完,只一瞬又睡了过去。 看这情况,把程希急的。不得不用小手捏住解信诚的鼻子,好一会儿,解信诚才痛苦地张开嘴,真正清醒地睁开了眼:“希希,怎么了?”解信诚的声音中带有浓浓的睡意,沙哑又柔软,咬字也没了京片子的清晰,含含糊糊,听起来有别与他平时的形象,倒有几分可爱。 只是,生理急的程希完全没这心情体会解信诚难得的可爱,揪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舅舅,我想去……解手!”在这个名词上,程希停顿了一下,本来习惯性地想说“去洗手间”,话到了嘴边才想起来,这话在上此情此境下说出来未免显得太荒唐。但让程希这个大女人说出“尿尿”两个字,那跟杀了她差不多。“小便”听起来也怪怪的,想了一下,才说出这么一个听着一样不顺耳的词来。 “诶?哦。”解信诚用手抹了把自己的脸,算是完全清醒过来。似乎也感受到程希因为羞窘而僵硬的身体,就没多说什么,抱着她,一侧身,站在了地上。 “这里行吗?”解信诚抱着程希往林子里走了几步,把程希放下来,小声问。 程希点点头,正打算松裤带,发现解信诚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由又羞又恼:“你!舅舅,你,你走远点啦!”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不由小声笑了起来:“你一小丫头片子有啥可害羞的?这大晚上的林子黑的很,我担心万一有蛇什么的,你不是很危险吗?没事,舅舅背过身去,不看你。快解吧。” 这,这,这怎么可能?! 程希感觉膀胱都要炸了,看着眼前的人真的只是背过身去,完全不理自己的要求,不由连槽牙都咬起来了。直接上前扑过去推了解信诚一把:“你,你离远点。离得近,我,我解不出来!”这回,连舅舅都不叫了。 解信诚抿着嘴笑起来,真的往前走了两步,没有回头地加了句叮嘱:“小心着点,我在这边等你,有情况就叫舅舅啊。” “知道啦!”程希又往后退了几步,在一大片跟她差不多高的杂草丛中才安心地解下裤子。几秒过后,程希发出满意地叹息,一边系裤带一边暗自嘀咕:“真是的,差点尿裤子啊。小孩子的自制力就是差劲。” 正打算走回去,突然觉得身后似乎有不寻常的声音发出来。本能地,程希脚一沉,心咚咚地狂跳起来,猛地想起刚才解信诚刚才关于“林子里黑,可能有蛇”的说法,据说,蛇对动态的东西最有攻击性。一时之间,程希连步子都不敢迈了。 过了一会儿,又没听见声音了,程希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微微松了口气,转身就要离开,可刚转过身,她又听见了。只是这一次,程希听得很清楚,是一个人闷哼的声音。 只要是人,就不可怕!程希一想到自己刚才还在这里肆无忌惮地方便,竟然有人躲在自己身后偷看?!就觉得怒火不从一处冒了出来!此时程希完全忘了,自己不过就是个四岁的小丫头,根本没有一点值得偷看的地方。 程希摒住呼吸,放轻脚步,无声无息地向前一步,在声音传来的方向,猛地一把掀过那些密密地长成一排天然的帘子的草,刚要大喝,看见眼前的情景却是惊地愣了一下。 草丛里,一男一女紧紧贴着,趴在地上,衣衫凌乱,男上女下……这情景,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野百合也有春天…… 程希眨了眨眼,以都市女郎的习惯,正要放开掀草的手说声“对不起”,然后没事人一样走开。却突然发现这个场景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躺在下方的女人,嘴是被紧紧捂住的,而且……那张脸圆润的轮廓很有些熟悉,好象,好象就是白天给自己饼的那个女知青!而趴在她身上的却明显是个村叔! 一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竟然不是你情我愿!竟然在自己身后玩这套强X的戏码!这一刻,程希一瞬间想到的竟然是程红!那张被掐得发紫,涨得老大的脸。 这一掀一愣只是数息之间的功夫,程希猛地跳起来,大叫一声,从上而下一拳砸到那男人的侧腰上。 这个地方是人体的一个软肋。打别的地方他都可能不会松手,但打这个地方,他一受痛会本能地弯腰,必然要离开女知青的身体。那男人显然没料到程希会有这个举动,更没料到程希的力气会这么大,一拳下去,直接把他打出去好几滚。痛得他忍不住“嗷——”地叫起来,在安静的深夜里特别响亮。 他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程希的小腿一蹬,就再次跳到他的肚子上,压着他一拳接着一拳狠狠地揍他的头,一边揍一边还大声骂道:“流氓!臭流氓!竟然偷看姐姐和我解手!流氓!打死你,打死你!” 开始,男人还反抗,还反嘴,最后活活被揍着了猪头,嘴都张不开,根本没办法反驳什么。 听见程希的骂语,赶过来的解信诚一愣,看了眼衣衫不整的女知青,瞬间明白过来,向她点了点头,小声道:“快,整理好衣服!”说着,已经冲上前去,直接帮程希按住那个男人还在挣扎乱动的腿。 女知青脸上又是泪又是青的指印,显然是被刚才的遭遇吓得有点呆傻。听见解信诚的话,才陡然清醒过来,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迅速地整理起衣装来。 见差不多了,解信诚小声对程希说了一句:“行了。打出人命来,影响我们的回程。”说完,站起来,猛地一脚下去,正好狠狠地踏在了男人的子孙根上。男人本来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一下彻底开发了他的男高音的天赋。嘹亮又婉转的声线只怕连旅社里的人都能吵醒了。 等听见动静的人赶来的时候,女知青已经把衣服整好,连头发都理顺了。解信诚也已经站了起来,还在男人子孙根处轻轻地拍了拍,把自己的脚印拍掉,男人的惨叫声随着这一拍两拍抖出好几个花活来。做完这一切,解信诚向惊讶的女知青露出一个再淳朴不过的微笑来,走到一边,一派“这一切都不是我做的”的温顺模样,谁也挑不出错来。只有程希打得过于专心,小辫子都散了,脸通红通红的,配上她要哭不哭的表情,显得特别可怜。 “怎么?怎么回事?哎呀,这是老李吧?怎么……?” 乱七八糟地声响过后,这片林子里已围了一整车的人,有人认出了被打成猪头的男人,不由又惊又疑。 “叔叔,你认识这么臭流氓吗?”程希站出来。 “流氓?”旅客中顿时嗡嗡地议论起来。 “是啊。我和这个姐姐约着一起来解手,让舅舅在那边给我们站岗。谁知道这个臭流氓竟然在草丛后面偷看我们解手!你看,那草丛里面倒下来的草就是他趴着的时候压倒的。我们发现了他,他还对姐姐动手动脚,你看,姐姐的脸都被他掐青了。姐姐吓得直哭,我气坏了,就打了他一顿。”说着,程希背在身后的手伸到人前来,竟然拿着一枝手臂粗的棒子:“这是舅舅给我用来防身的,舅舅说,晚上林子里有蛇。” 众人见此凶器,再看那男人还痛地在地上翻滚不停的惨样,都不由偷偷吸了口气,替他疼。这孩子,谁教的?也太厉害了。打蛇用得着这么大的棒子吗? 程希一个四岁的小丫头,当然不会有人怀疑她现场编假话。她这么叽叽呱呱,小黄鹂似地一说,这男人的流氓罪顿时就定了。这时代,男女作风问题可是严重的大问题,连谈个恋爱,牵个手都能送到劳改农场去,这人竟然半夜偷看女人解手,还对女知青动手动脚,这简直是滔天大罪。不用想,下场完全不用想。不论解信诚那一脚会不会让他不举已经不是问题,因为他以后很可能没有机会再举了。 几个旅社的领导过来,还带着电筒,堪察了现场,无论是女知青脸上的青指印,还是地上伏倒的草,都是实打实地证据。直接几句话,那位不能反驳了的男人就被拖走了。 “姐姐,我们赶紧去解手吧,搞了这么半天,我都憋死了。”程希走到女知青面前,拉了她的手,撒娇的口气说道。 女知青已经被今晚的一切变故搞得完全不知所措了。虽然不明白程希的意思,但还是被她拉着向林子更深处走去。 众人看着眼前的一景,其中一小伙子感叹了一句:“啊,原来什么都没看着啊……”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揪了耳朵,众人发出几声心明神了的窃笑,转身小声议议论着,陆续往回走去。 解信诚则站在原地,等领导们问完话,说要等外甥女回来,一个人站在了黑暗里。黑暗中,解信诚嘴角上扬,无声地笑起来。 这一晚,舅甥俩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程希回来的时候,带了那个女知青。女知青受了惊吓,不敢再回去睡,非要在舅甥俩的吊床边上打地铺。 程希没有客气,让程希意外的是,解信诚也半分没有客气的意思,就这样,舅甥俩睡吊床,女知青睡在旁边的地上,过了一夜。 早上吃饭的时候,程希就发现女知青眼睛红通通的,眼泡也肿得象个小面包,显然一晚上都在哭。不由也心软了几分。 “谢谢你,小妹妹,还有你舅舅。如果昨晚不是你们,我,我,我肯定已经不在这人世了。”女知青蹲下来,说着说着,似乎又想哭。 程希倒是相信她的话,这时候的女子,被强X的后路,自杀是十之七八。但她这么爱哭,着实让程希有些头大,被牵着手,脸上表情僵着,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解信诚洗完脸,看着程希为难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直接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帮舅舅准备早饭。没你呀,舅舅都不知道吃什么好。” 程希赶紧地甩开女知青的手,冲向可爱的舅舅。在搭裢里摸了半天,摸出几个包子,看着外表不起眼,馅可是那天的饺子馅又加了碎荠菜,既有猪肉虾肉的浓香,又有荠菜的清新,当早餐最好不过。摸了好一会儿,才算把军用水壶摸出来,解信诚喝了一口,竟然是玉米面粥,还是热的! “同志,昨天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的名声……” 解信诚一门心思都在吃食上,听了女知青的话只是摇了摇手:“昨天的事我都忘了,同志,你也忘了吧。当这事从没发生过,才能过好日子。”说着,再也不理她,拉着程希的手:“希希,我还想吃泡菜。” 程希见女知青站在旁边魂不守舍的样子实在太可怜,一个女孩子遭遇这种事,身边一个亲人朋友都没有,而且,这个时代又把这种事看得这么重,她有点想不开,也属正常。只是,程希没想到,一路上的那几个知青竟然和这个女知青不是一路的,难怪昨天她竟然一个人大晚上来解手。幸好遇见自己,不然就真的得横尸荒野了。 “姐姐,给。”程希走过去,把昨晚那个大棒子递给女知青:“你一个人出门在外,还是有个防身的安心一点。见到坏人,你不要怕,狠狠地打,把他们打痛了,他们就记住了,不敢再使坏。” 见女知青似乎听懂了,表情坚毅地把棒子接过去,程希又递过一个纸包,是她昨天剩下的玉米豆渣饼:“姐姐,今天中午车到了县上,我们就要分开了,这几个饼就留个记念吧。” 不是程希舍不得肉包子,实在是肉包子这种奢侈物不方便拿出手。虽然那饼费工并不比肉包子少,但好在不显眼。 女知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顿了顿,蹲了下来,上前抱住程希:“谢谢你。虽然除了谢谢,我也不知道能为你和你舅舅再做些什么,但真的感谢。你叫什么名字,小恩人?” 小恩人?程希感觉鸡皮疙瘩瞬间起立无数,连忙摆手:“我叫程希,姐姐可以叫我叫希希。”程希没问女知青名字,她知道很多女性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会不愿意与任何知道这件事的人打交道。 “我叫王胜男。希希。”说完,王胜男站起身来,向吃得正欢的解信诚深深地鞠了一躬,没再说什么,一手拿着饼,一手拿着大棒,走了。 “舅舅,昨天,你一脚可真狠啊。”程希过去,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解信诚自顾自一口玉米粥,一口包子,看都没看程希一眼,回了一句:“没你的拳头狠,希希。”说完,猛地抬起头来:“泡菜呢,希希?包子都快吃完了。” 程希闻言,脸一绿,看着周围没人,随手拿出一碟红油泡菜,放在解信诚面前。放下小碟子的一瞬,程希猛地反应过来,昨晚……昨晚其实自己完全可以在庄园里方便的!因为从来没在庄园里做过这种事,自己竟然完全没有想起来!程希摸了摸胸口,幸好没想起来,不然王胜男这个青春女孩就要走向深渊了。 解信诚拿起筷子,一边拈起泡菜来吃,一边问:“希希,昨晚那些说法做法,都是谁教你的?” 分享庄园 “教?”程希眨眨眼:“没,没人教。” “那你怎么……?”解信诚放下筷子,转头认真地看着程希。虽然一直觉得程希早慧,但象昨晚那样成熟缜密的行事,却完全不能用“早慧”来解释了。不过,转瞬,解信诚又想到程希那个变来变去的特殊能力,有了这种能力的程希,早就不属于正常人的范围内了,自己对她的评价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标准? “如果非要说有谁都,那就是舅舅教的啊。”程希脑筋急转,装可爱地嘟了嘟嘴:“舅舅昨天跟我说,劣势可以转换成优势,还说,对于优势不能过份依赖,但必须充分利用。对不对?” “……”解信诚一口玉米粥噎在嗓子里,差点呛住。这确实是自己想要表达的,但是……什么时候她总结出来了?可恨当时还装不懂,跟自己耍小性子。 “我就是照你说的做的啊,舅舅。我一小女孩,平时说话根本没人听的,在村里的时候就是这样,只有向叔还听我说几句,其他的人都不理我的。有事找他们也没用。这就是劣势。转换成优势就是:我说的话,大人们都不会怀疑真假。对吧,所以,我才跳出来说明情况呀。如果是舅舅或者那位王姐姐出来说,他们肯定会怀疑的。” 解信诚抿了抿嘴,虽然程希答非所问,但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下,解信诚突然没了继续问下去的兴趣。他总觉得,自己再问,这孩子也能找到足够的理由来支撑她的举动。自己……好象除了坦然接受,别无他法。问再多,除了自寻烦恼,毫无用处。解信诚放下壶,盖上盖子,转头笑眯眯地看着程希:“收拾一下,希希,我们该出发了。” “舅舅……”解信诚没有再问下去,程希微微有点失落,自己脑中准备了多种答案都成了摆设。但更多的是担心:“你在生我气吗?” “没有,希希。”解信诚倾身上前抱住程希拍了拍她的背:“我只是在适应你一再给我的惊喜。”说着,突然嘿嘿笑了一声:“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你突然在我面前变成一头大象我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的呢,到时你可别怪我不配合。” “舅舅!”程希听了这话,知道了解信诚的态度,一下放松下来,手一挥,地上餐具瞬间消失,随手把做样子的搭裢背在解信诚肩上,主动牵上他的手:“我只希望哪天,我突然把你变成一头大象的时候,你也能连眼皮也不抬一下,哼!” “啊?哈哈哈~~” 之后的路程非常顺利,四个小时的盘山公路转得程希都快吐了,别的旅客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汽车上说笑的声音渐渐歇了,才终于算是到了县汽车站。 深深地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吐出浊气,那种又晕又重的沉滞感算是好了一点。解信诚把程希抱起来:“希希不舒服的话,就在舅舅怀里睡一会吧。反正去春城的车要明天才发,有时间。” “舅舅。”程希眼皮耷拉着,有气无力。 “嗯?”解信诚不敢走得太快,因为他的腿不方便,走得快就会晃得特别厉害。刚才有点晕车的程希再被晃几下,会更难受的。 “我想进去呆一会儿,可以吗?”程希还是觉得有个小锤子一下一下地敲着自己的头,太阳穴扯得好痛。胃里一涌一涌地向上翻,浑身无力。从前的程希是不晕车的,从来不知道晕车是这么难受的事。心里只觉得,还不如吐出来,吐出来可能还清爽一些。 “进去?”解信诚怔住,停下来,一头雾水地低头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小可怜一样的程希:“进哪儿去?”这孩子,不是晕到说胡话了吧? “诶?舅舅不知道吗?”程希微微抬了下眼皮,但好象是感觉太累似地,转瞬又耷了下去,声音软软慢慢的:“我自己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庄园,可以种地,可以放牧,还可以养鱼,所以我才能变出那么多东西来啊,不然,哪可能无中生有?” “庄……园?”解信诚早上还说要淡定面对程希给自己的任何惊喜,谁料到现在就有些反应不过来了:“随身携带?!” “嗯……舅舅,我记得我好象跟你说过的……”程希不舒服地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我想进去洗个澡,睡一觉。好几天没洗澡了。好难受……舅舅……” 解信诚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算镇定下来,没有反驳程希的话,点点头:“那希希就带我一起进去吧。我也想洗澡,睡觉呢。这样就不用睡露天了。” “带舅舅一起进去?”这回,轮到程希发愣了,抬起头来,认真地看了看解信诚,他倒是一脸坦然,没有半分的局促或者贪婪,清澈干净。程希勉强自己清醒的脑袋看见这样的目光,几乎是本能地放下心,转瞬又迷糊起来,耷下眼皮,蹭着解信诚的胸前,软绵绵地说道:“我还从来没带过清醒的人进去过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不良反应……” “试试不就知道了。”解信诚也顾不上晃的问题,迅速地小跑几步,窜进一条小巷子,四下无人:“来吧,试一下。” 不过是话音刚落,两人就凭空消失在了青石板小路上。 “哇哦——”解信诚好一会儿才发出声音:“非常棒,也非常……古怪。” 程希闻到庄园里特别清新的空气,不由清醒了几分,看了眼一派乡下人进城的傻样,心下古怪地自我挣扎了一下,自己竟然这么容易地就相信了这个年轻人,还真是……这也许就是缘分? 扭了几下,跳下解信诚的怀抱,往屋里走去。拿出换洗衣服,解信诚还站在原地,眼睛不够看地四处瞟着感叹:“竟然全是方的,真是……” “舅舅,我去温泉里洗澡。”程希指着不远处林地的后面冒着热气的地方:“你四处转转吧,想吃什么自己摘。” “我陪你去!”解信诚一下反应过来,顺脚跟上程希的步伐:“我也好久没洗了,泡温泉啊,希希,你也太会享受了!” “不行!”程希一听急了。显然解信诚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异性来看待,很自然地要和自己共浴。可是自己却完全不能接受。就算是去日本旅行,也是从来不入乡随俗去泡什么男女共浴的汤池的。 解信诚一挑眉:“为什么?希希你嫌弃我?!” “不,不,不!”程希连连摆手,解信诚的声音说到最后已经危险地压低了,自己哪敢说一个肯定的字:“妈妈说,我是女孩子,不能脱衣服和男孩一起洗澡。舅舅,你是男的,我不能和你一起洗,你想洗的话,等我洗完吧。” 解信诚一听这个解释,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哈哈哈哈”,还越笑越厉害,好一会儿才抖着肩:“你一四岁的小屁孩,还跟我说什么男女有别?!照这么说,那天在你家洗澡的时候,你还看我脱衣服了呢,那时你怎么不提这个碴儿?” “那时我没脱啊。”程希一派正经地回答,让解信诚差点吐出一口血来。 解信诚使劲咽下一口气,上前抱住程希:“好啦。我承认,你妈说的没错。你不应该脱衣服和那些男孩子一起洗澡,但是——我是你舅舅,是长辈,不是男孩,是男人!所以,没关系啦!走喽~~”说着,完全不顾程希的大叫与踢打,抱着程希一边大笑一边跑到温泉池边,一把把程希丢了下去,自己也飞快地把外衣外裤一脱,跳了下去,与程希嘻闹起来。 “可恶!” 一个小时之后,两个洗得红通通,干干净净的家伙相拥躺在了庄园里屋的大床上。程希把抱着她的解信诚一把推开,可这家伙却笑嘻嘻地不以为忤地重新靠过来,把自己抱在怀里:“好啦,好啦,别气了。咱们舅甥俩,亲近亲近不好吗?以后咱们可就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了,希希还这么别扭的话,可不象一家人了。乖啊。” 程希虽然气鼓鼓的,其实俩人并没有真的裸裎相见,都留了底裤在身上。只是,虽然自己的上身与小男生无异,没有任何看头,但是,从未在别人面前裸过上身的程希却觉得丢脸至极!最大的问题,自己还没办法说出来,谁叫自己外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呢?而,解信诚也无法理解程希要穿着外褂洗澡的原因吧?于是,她只能干生气。 当时被解信诚嘻嘻哈哈地脱光上身的一霎那,程希只觉得自己的脸一定是又红又白,表情好看极了,反正是在那之后,解信诚再怎么说,再怎么逗,再怎么哄,程希都没有转过身理他了。一路气到现在,憋得她,差点内伤。不过,这么一闹,程希头也不晕了,胃也不涌了,清醒极了,一点也不困。可是……解信诚困了。 程希推开解信诚一次,解信诚就笑眯眯地重新抱回程希一次。程希也不敢使出自己太过大的力气推解信诚,真要把他推到床下去受了伤,那可麻烦了。这样一来一回,几来几回,最后一次,解信诚抱过来之后,几乎一瞬间,程希就听见了他深长的呼吸,一抬眼,果然,眼睛闭着,一付显然已经睡着很久的样子。这……刚才那些动作难道都是梦中的本能? 气哼哼的,程希也闭上了眼,意外地,觉得自己一点困意没有的她,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而且,一夜无梦,睡得安全又踏实,直到醒来之后,才发现,解信诚已经比自己还先起床了。 下床走出里屋,就看见解信诚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进来。他看见程希一付才睡醒的惺忪模样,平时精神得有些精明的眼睛现在迷迷糊糊地只睁开一半,嘴也是自然而然地嘟着,头发散得胡乱翘着,这样子,比平时还要可爱三分,不由咧开嘴笑起来:“希希起来了?睡得好吗?我刚才在你的庄园里转了一大圈。” “怎么样?”程希揉揉眼睛,开始刷牙。 “很不错。”解信诚拿了桶,给程希提了一桶热水过来,才接着说:“不过,我觉得你这儿的猪鸡鹅都太多了点,草原都快不够用了,让别的动物的生活地盘也难以扩张。而且,好多猪鸡鹅早都成熟了,完全可以拿出去卖掉,白养着,纯粹浪费。” “卖掉?”程希一愣,把口中的白沫吐出来:“卖给谁?小心逮着抓起来。” “谁让你卖私人了?你可以卖给土特产门市部啊,不过……”解信诚皱起眉:“这么多的话,以单位的名义卖更合适。私人的话……还真是有些麻烦。” “单位的名义?没问题。”程希一下笑起来,漱了几下口,放下杯子:“我有一大沓柳树村盖着公章的介绍信呢,一会儿你给填一下,我们找个地方把猪鸡鹅弄出来,用驴车运过去卖。” “你!”解信诚大讶:“你怎么连这种东西都有?这岂不是伪造公文?” “什么伪造?我那是真的。从那个杀了我妈的主任家拿来的。”程希脸一拉,甩了一句:“在后院的书柜里,自己找。”就不再理他,自顾自洗脸去了。 后来的事情很顺利。他们出庄园的时候,不过是将将下午三点,等把十只猪二十只鸡和鹅,还有上百只鸡蛋卖到土特产门市部,也不过四点半,还不到晚上的吃饭点呢。在土特产门市部,舅甥俩受到了热情的欢迎。这种政府部门,不缺各类票和钱,缺的就是象柳树村来的这俩位这样送肉上门的好同志。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有这样一批意外之喜,连门卫看见这两位不起眼的年轻同志都笑开了花。 于是,在土特产门市部同志的热情服务下,舅甥俩又找到农林局下属的供销社,买了几头小牛,还有羊崽,好些野生动物,半死不活的,活蹦乱跳的,程希非常大方,全买了,甚至其中还有两只猴子,和两大箱蜜蜂。这么一下,递出去的钱与票就是厚厚一沓,递得解信诚那叫一个手软肉痛。 “舅舅,这些省票,在离开春城前都得用完,不然到了上京都没用了。别这么抠。”舅甥俩把买来的东西用驴车运出县城去,在偏僻的山林里收了起来。程希解释了一番自己的大款举动。其实是程希想吃牛羊肉而已。 “可以兑换的,希希!不要这么浪费。” “兑换才浪费,你难道不知道省票况全国票有多不划算吗?还不如在本省买够东西,反正我们有地方放,还不会坏。” “不会坏吗?”解信诚眼睛一亮。 “是啊,舅舅,到了春城,我们还要买些土特产,不然你来一趟云南,回去什么都没带,亲朋好友左右邻居面前会很失礼。” “这个,”解信诚抿了下唇,表情很复杂:“我除了你没有别的亲人了,朋友也只有林强。老师,倒是有一个,邻居关系也还一般。土特产不用买很多,没多少地方需要送。而且,送多了也不好,我来接你还是借了钱的。” 老师?程希第一次从解信诚嘴里听见这个词,看他说到这个词时自然孺慕的表情,不由把解信诚心目中这个唯一的“老师”记在了心里:“可是,不送人,我们也可以吃和用啊。离开云南,谁知道这辈子什么时候还会再来?当然要留着慢慢吃,免得以后怀念嘛,你说是不是?” “好吧,随你。”解信诚刚才微微的一点点落寞此时也消去,笑眯眯地点了下程希的脑门:“希希你哪儿都好,就是太爱强词夺理。太固执可不好。” 程希撇撇嘴:“这叫择善固执。” 买一路 有了共同认知,血拼的速度与规模一下就提升了起来。在县上的时候表现得还不明显,毕竟在农林局的供销社买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很显眼了,再买别的东西就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可这舅甥俩偏偏特征明显,一个残一个幼,很难不被人发现,不得已,农林局的供销社在县东面,他俩直接跑到县西边去转悠。 可是这时代卖东西的都是国营单位,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一片街区,县东面正是本县最繁华的所在。县西边是个居民区,只有几个便民的国营菜市,在菜和肉都不需买的情况下,舅甥俩本着“有错过,不放过”的精神,买了一大堆调料,各式陶罐,坛子,装了大半驴车,才算心满意足地离开。 第二天,顺利地到达春城,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虽然衣著颜色还嫌单调些,样式还嫌过于统一,但两人均是精神为之一振。对于两个住惯城市的人来说,农村太过于陌生,无论是人或物,甚至过于浓密的树林,都让他们紧张,几乎是本能地随时隐隐戒备。表面上虽然不显,一旦离开就立刻觉出疲累来。而眼前时不时一晃而过的汽车,走几步就冒出的小楼,虽然都不高也不新,却让他们产生了亲切感,一下觉得什么都可以面对,什么都在控制之中了。 第一件要务,就是去火车站买票。这时代买票远没有后世那样困难,甚至不用排队。解信诚牵着程希走过去,只有一个窗口,而且,窗口后的桌子后面的椅子还是空的,没人! 程希眨了眨眼,看向解信诚。解信诚也回看她一眼:“没事,等会儿吧。”对于这样的服务品质与态度,解信诚比程希有心理准备。 “坐会儿吧。”程希见解信诚靠在墙上舒了口气,显然从汽车站一路走到火车站,他累了。总是一只腿受力,瘸腿的解信诚走起路来比普通人更吃力,也更容易累。程希随便在解信诚身后的搭裢里摸了一把,拿出只马扎放在地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解信诚也没客气,坐了下来,微不可见地松懈了下身体,转头向程希笑了笑:“希希,不要这么贴心,会把舅舅惯坏的。”说着,把程希抱进怀里揉了揉,没再说话。 程希虽然因为身体被改造得太好,不累。但是在解信诚的怀里还是觉得很舒服,最主要的是,自己这个小小的身板,被他这么搂在怀里,随便踮踮脚就坐在了他那条健康的腿上,整个人都窝在了他怀里,解信诚好象只几天就学会了抱小孩子,程希这么一个小动作,他立刻就把她的小小的腿放在他的另一条腿上,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里,没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怀抱太舒服,还是让她感觉太安全,程希竟然没出息地睡着了。发出绵长的呼吸,连脸都红润了起来。 解信诚最喜欢看程希睡着的样子,比平时太过于精明过于平静过于沉稳的样子,要安静得多,诚恳得多,幸福得多。难得地,象个真正的孩子一样,依赖着信赖着自己。这感觉……意外地让解信诚很充实很满足。决定来接这个孩子,是这一年来,自己做的最好的决定了。看着软绵绵地靠着自己,嘟着嘴,不知是做了什么让她不喜欢的梦的程希,解信诚不自觉地,唇边溢出一抹微笑来。 解信诚就这样,坐在一张小马扎上,背靠着墙,怀里抱着程希,象最普通的带着孩子出门在外的汉子一样,疲惫又温馨。 “喂!坐这儿干什么的?”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男人,穿着铁路制服,抱着杯热茶迈着八字步走过来,看见解信诚舅甥俩,直接就吼了起来。身体看着瘦小,可声音却特别大,吓了解信诚一跳。 解信诚本能地第一件事就是低头看了眼程希。程希不知是不是睡得太舒服,只是拧了拧眉头,把脑袋往解信诚的胳膊下面钻得更深了些,并没有真的睁开眼。见此情景,解信诚才算松了口气,慢慢站起来,把程希往怀里按了按,才低声说道:“同志您好,我是来买车票的。” “有通行证吗?”那中年男人可能是见解信诚虽然年轻却这么护着孩子,眼光倒是软了几分,斜着眼睛瞟了解信诚一眼,边说边往窗口走去。 “带了带了。”解信诚把早准备好的通行症从窗口递过去。 那男人打开看了看,一挑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买去上京?”正式服务了,就开始背起了语录。 “不打无准备之战。是的,同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孩子……”男人看了眼小小的程希:“你的娃?” 其实事因通行证上都写着呢,解信诚知道有的人就爱刨根问底,也不为难,微笑着摇了摇头:“帝国主义是纸老虎。不是。是我姐的孩子,我姐姐夫意外过去了,就留下这么个孩子,我这当舅舅的当然得负起个抚养的责任。” “妇女要顶半边天。你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倒是个有担当的。”那男人笑起来,把票和通行证从窗口递过来:“明天的车次。” 看见这男人颇有些古怪的笑脸,再一想刚才他引用的语录,解信诚不由嘴角抽了抽,说不出话来。被这样调侃了,还能怎么样?回呛一句?倒也不是做不到,但这人在外,解信诚只能收敛起小脾气,沉默地把票款递过去,颇有些委屈地说了声谢谢,提着马扎离开火车站。 走到安静的大道旁的树荫下,解信诚挨着树坐下来,把睡得香甜的程希重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自己也迷迷糊糊地歪着打起盹来。 午睡,睡不了多久,不过半个小时,程希就醒了。这一觉睡得特别沉,特别舒服,醒过来觉得浑身都松活了。程希一动胳膊,解信诚就醒了,睁开眼,笑起来:“希希,是不是这两天太累了?” “舅舅才累呢。”想起来这来来回回地,解信诚只在柳树村睡了一天算是休息之外,就没真正休息过。程希看了四周,拍了拍解信诚的手:“舅舅,我们进去吧。你也饿了吧?” “唔……”解信诚应了一声,舅甥俩就消失在原地。 庄园里,程希做的是解信诚爱吃的竹笋炖排骨,自己爱吃的去骨的泡椒凤爪,还有一大碟两人都爱吃的蒜茸开背虾,走在路上没事还拿它当零食吃,可见对它的喜爱。虽然吃完嘴臭,但这不是一个讲究的时代,两人都吃了之后,互相闻不到就行了。 为了平衡膳食,程希还端上来一碟青绿青绿的素炒南瓜梗。解信诚对于吃素不以为然,感觉吃了一辈子素了,哪有半点心情再吃啊?不过,在程希的强求下,也不时拈两筷子,确实还算清爽,但是,跟排骨比起来就差远了。 美美地吃了一顿,两个人把云南本省的票全都拿了出来,一一数来。 “哎呀,竟然还有张车票!”解信诚大喜过望地看着手中的票。 此车票非彼车票。这里的车票指的是买自行车的票。程希一看解信诚就知道他想拥有一辆自行车想了很久了。自行车确实是希罕物,只是—— “舅舅,你会骑车吗?” 对于残疾人的运动能力的不了解,程希有一些怀疑地看着解信诚。毕竟,这个时代的飞鸽和永久自行车都是二八大杠,很难骑的。 “当然会!”解信诚理解地看了眼自己的脚:“你担心它?别担心,我骑过的,还带过一次人呢。” 果然是上京人,这时代,骑过自行车的人可没几个。程希点点头,小手一挥:“那就买一辆!舅舅,你写个介绍信,我们一会儿就去买一辆。” “真的吗?可是……”解信诚担忧地看了看程希:“买了车,我们的钱还能买你想要的东西吗?” “够呢。”程希嘿嘿一笑:“主任一家可是在柳树村当霸王当了十年呢,存下来的钱绝对够咱俩可劲儿花了,不要担心。你看!”程希说着,把那个从主任家拎来的坛子抱出来,往桌上一倒,哗啦啦,一扎一扎的,一大堆。这让解信诚一时睁圆了眼睛。 “还,还有金耳环!金坠子!”解信诚在程希面前不掩难得的孩子,在小山一样的钱堆上扒拉了扒拉,惊呼。 “不只呢。”程希也起了玩心,扒拉开那些钱,直接在那一堆闪亮的玩艺面前,拎出一件来:“看,梅花牌手表!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柳树村,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东西!太奇怪了。” 解信诚把手表接过来在自己腕上摆来摆去地把玩半天:“东西倒是好东西,可惜不能戴出去。” “没事,留着。”程希嘿嘿一笑:“说不定越留越值钱呢。等以后我们挣了钱之后再戴。” 舅甥俩,俩财迷,数钱就数了两个多小时。幸好庄园时间与现实时间有时间差,不然第二天的火车,他们连买东西的时间都没有。 钱够多,难得可以放心采购的机会,让解信诚这个大小伙子也来了兴致。采购目录列了密密麻麻一整张纸。目录上第一件就是那辆自行车。 从东城逛到西城,从南城走到北城。两人的腿都快断了。买的东西直接把才空出来不久的后院重新填满了。 一辆自行车,一个大块头的收音机。 大量庄园里没有的中药,大部分是种子,比如虫草,天麻,等等,非常顺利地种在了田里。另外,还买了很多云南白药。小白瓶子,塑料盖,很便宜。 很多云南盛产的菌类植物,鸡枞,松茸,羊肚菌,牛肝菌,猴头菇什么的,一堆都是新鲜的。让程希惊讶的是,价格便宜得简直象白送,只比青菜的价格贵一点,哪象后世那么惊人地吃不起?程希把它们拿出一部分堆在山林里潮湿的地方,试着看看它们能不能自行成长。 还有一大项,就是布。也许是因为泼妇本身就是柳树村唯一的裁缝的原因,她存下的布票比别的票要多得多。于是,程希就毫不客气地大买特买。 各式民族的布艺。比如傣锦,扎染,挂毯之类的。买得不多,准备用来送人。买得最多的,是一些普通的布料。从夏到冬,几乎把各供销社搬空了。最重要的是,还为程希买了几双渐大的结实的鞋子,她穿露脚趾头的鞋已经好久了。当然,也少不了解信诚的。本来说给他买衣服,都被他拒绝了,他说:“希希,你忘了,我就是工装工厂的,裁剪活我自己就会做,我们买布自己做好了。”一听这话,程希顿时眼睛亮了,更是一下把布票花了个精光。如果程希没记错,后院还有一架老式缝纫机呢,那可是泼妇当年的宝贝。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剩下的,都买的是食物。以前在村上县上没备齐整的各式种子,正巧还在农林局看见有铁观音的茶树苗卖,程希连忙买了几株。还有雪茶什么的,都买的是成品。买了不少。在程希的印象里,这东西在以后可不便宜,而且保健作用强大。 火腿,腊肉,酒……两人几乎是见什么买什么,一直到供销社关门才算罢休。就这样,还是有不少省票没花出去。没办法,两人在本地最大的饭馆狠狠地吃了顿本地菜,然后把剩下的本省票,折价变成了钱和全国票。心疼得解信诚回到庄园还一路叨叨不停。 物质极大丰富,舅甥俩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幸福只是一瞬,后来就变成了麻木。对于解信诚来说,更大的快乐反而是买的过程,而不是真正拥有的时候。 进了庄园,两人都累瘫了。但一看见那亮崭新锃亮的自行车,解信诚还是一下跳了起来,骑上就在庄园里飞奔起来。他“哦哦”的快乐叫声渐渐远去,程希嘴边含着一抹笑,趴在桌上就睡着了。 这,并不是两个疯狂舅甥大采购的结束。火车坐了一天半,到了郑州。俩人在郑州又开始了第二次大采购。只是这一次,解信诚要节省得多。因为在郑州他们花的都是全国票,解信诚有点小气,舍不得。而且,郑州的特产也不花什么钱,就是些大枣,石榴,柿子之类的水果,大蒜什么的直接被程希忽略了,庄园里本来就种了不少,不缺调料类植物。最让程希喜欢的,是莲藕,买回来就吃了一顿,很甜很美味,而且,还能种出荷花来,对于那片方池塘终于算是利用得比较完善了。 这个时候的列车,与后世相比,程希觉得要更干净些,列车员也很勤快,不时地来添开水。这让程希有些吃惊。在各供销社见多了懒得理人的服务员,见到这样的列车员,程希一下觉得几天连续的火车生活也没那么难挨了。 当然,是她这个小孩子不难挨,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哪象解信诚这种成人,几天下来不能撑平一下腰,困了也只能趴在桌上眯一会儿,那感觉好象整个人都被分成了两段似的,痛苦异常。幸好,车上人不多,两人吃得也还不错。程希这此准备了不少表面看起来不起眼,但味道绝佳的食物来安慰自家舅舅。但,就算这样,俩人到上京时,解信诚依旧是两个浓重的黑眼圈,一身疲惫。 程希被解信诚裹在他的棉衣里,抱得紧紧的。看着陈旧的“上京站”三个字,程希微微叹口气,气出口变化作白雾慢慢散去。这才是上京,上京的冬天。从单外套到棉衣的过渡,不过几天的时间,好象过到了另一个世界。 到家 到达上京的日子正好是元旦,车站外面插了不少红旗,给灰蒙蒙有些压抑的天空添了几分亮色。 “舅舅,让我自己下去走吧。”解信诚的疲惫太沉,腿又不方便,程希有些不忍心,吸了吸要流出来的鼻涕说了一句。 “不行,你穿太少了,下去会感冒。”虽然在云南买了不少东西,但小孩子的棉衣棉裤却是想买也没得买,到现在为止,程希也不过是多穿了几件外套而已。解信诚怕她冷着,就把她整个地包在自己的棉衣里,紧紧抱着,象个袋鼠。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程希也觉得风吹在脸上有点扎人。她转头看见不远处有公交车的站牌,站牌下有不少人在等车:“舅舅,咱们家在哪儿啊?” 解信诚没动,站在原地东张西望。听见程希说“咱们家”,不由笑了起来,侧头看了她一眼:“咱家在茶叶胡同。” 谁知道胡同这么小的地方的名字啊!程希嘟了嘟嘴,没再搭碴,总不能说,你说个具体方位,我知道。那用庄园可没办法解释:“舅舅,你在等谁吗?” 程希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冲了过来:“大诚,找了半天才找到你。这……这就是你外甥女?” 程希一转头就看见一双兴致勃勃盯着自己看的圆眼睛,程希还没看清来人的长相,就听见他又加了一句:“嘿,这眉毛,是个厉害丫头!” “强子,怎么这么半天?”解信诚的声音明显很随意,程希想,这应该就是他那个唯一的朋友林强吧。 林强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搭腔:“我忘了你带了个孩子,光在那些单身男人里找来着,找了半天才想起来。” “希希,这是我的朋友林强,你叫叔叔。”解信诚转头摸了把程希的脸,试图让她冻红的脸回回暖。 “林叔叔,抱。”程希非常自觉地从解信诚的怀里挣出胳膊来,向林强伸过去。 应该是平生第一次被人叫“叔叔”,林强颇有些吃了一惊的样子,愣了愣才哈哈笑开来,一把接过程希,得意地向解信诚飞了一眼:“看,你家宝贝比较喜欢我这个叔叔。” 听了这话,解信诚虽然表情未变,但程希看得出来,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确实是失落。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声奶气地应了一句:“舅舅太累了,让舅舅休息一会儿。” 解信诚一听,眉眼立刻弯了起来,上前把林强的大衣扯了扯,盖在程希身上:“走吧,赶紧回去。还给你带了好吃的呢。” 林强一听,眼睛登时亮了,也不怪罪程希这个就会占便宜的小屁孩了。顺手接过解信诚的包裹背在背上,抱着程希,带着解信诚和公车站快步走去,一边走一边还问:“什么好吃的?听我爸说,云南的宣威火腿很出名,是不是?” “少不了你的。”解信诚一笑露出白白的牙,虽然顶着黑眼圈,但程希也看得出来,他一直担忧的心此时完全放下来了:“林奶奶身体还好吧?林叔呢?” “都好着呢,奶奶最近几天一直叨叨你……” 两个十几天没见的朋友一路上说些家常,很热闹,很亲切。 此时,程希才看清抱着自己的林强的模样。非常难得的,这林强大约足有一米八的大个子。一米八在这个时代真是大个子,在车中一站,目光所到之处都是黑色的头顶。看着倒不算壮实,缺油少粮的长成他这身材倒也正常。脸上还带着稚气,嘴又大又厚,一笑起来显得特别憨厚可亲。眼睛很亮很圆,看起来就是个很乐观很精神的小伙子。理了个平头,很不幸的,这时代的时尚发型是耳朵向上的部分剃得非常短,头顶上的头发却比较长,是个人都显得傻气了。 本来,程希想看看车窗外这个时代上京的街景,可惜的是,窗户上结了一层冰花,什么都看不见。到站完全靠售票员喊。纯粹的上京口音其实并算不上好懂,速度快,爱省字,爱变音,爱用本地典故,还儿化尾音,程希这北方人有时候听着也觉得费力。推行普通话服务还要再等些年。 程希支楞着耳朵,终于听清几个地名,在脑中的地图上连出一条线来,意外地发现,竟然走在长安街上。还想再听呢,就到站了。被林强抱着感觉很平稳,虽然他还背着老大一个包裹,但抱着程希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和他这不怎么强壮的身板比起来,着实有些让人吃惊。 下了车,一抬头,程希看见了一栋六七层的小楼,上面红字写着“上京饭店”。好吧,到了这里,程希自然知道在哪里了。上京饭店在后世也在这个地方,只是扩建了好多倍,成了真正的大饭店。现在,也算是这个时代的大饭店了。没点斤两可住不进去。 “舅舅,咱家还远吗?” “不远了。往后走。”解信诚过来把程希的脑袋往林强的衣服里塞了塞:“希希,冷不冷?就快到了。” 林强嘿嘿笑了起来,胸腔的抖动得程希跟着一颤一颤的:“小丫头不会以为我们住在那楼里吧?那你可要失望了哦。” 程希白了林强一眼:“舅舅跟我说了,住在茶叶胡同。当然不可能在这里。” “嘿,小丫头挺聪明的嘛。” 三人从上京饭店边上j□j去,就都是一片平房了。此时天已经全亮了,那种灰蒙蒙的感觉好了不少。东拐西拐,从一个胡同窜到另一个胡同,每个都长得差不多,程希已然晕了头,发誓以后没人领着坚决不出胡同,绝对会迷路。 “到了。” 门口有两石墩,样子已经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旁边还有棵树,只是现在是冬天,只有光秃秃的枝桠伸展着,看上去又美又苍凉。 林强推开院门,三人走过一个堆满乱七八糟杂物的小巷道,就见一天井样四方的空间,前后左右各开了一个门。是以前典型的四合院。只是后来穷人住了,不可能一家人住这么大个院子,才一家一户一间房,住成了大杂院。 程希第一眼就看见每个门的外面都堆了一大堆煤,显然是各户的取暖煤。窗台上各摆着几颗大白菜。院子中间横竖牵了几根晒衣绳,挂了几件非灰即蓝的外衣。 刚往里走,从左手侧门就走出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头发虽然全白了,但衣服裤子都熨得笔直,一看就是讲究人。没拄拐棍,但人有点驼背了。林强直接过去扶住老太太:“奶奶,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出来了?” “大诚回来了?” “林奶奶我回来了。”解信诚连忙上去拉过林奶奶伸出的手:“走的这几天,我可想您了。这次特地给您带了点红枣,据说吃了补血,您没事就吃两颗,免得老是头晕,让林叔担心。” “你这孩子真是,走那么远,还带什么东西?多重啊。别说你想我,奶奶也想你呢。你这孩子就是倔呀,这几千里路一个人说走就走,要是爱华还在,不定得……”爱华是解信诚母亲的名字,听见林奶奶提起母亲,解信诚微笑着没有搭话。搀着她往屋里走去。 “就你嘴甜。”林强小声嘀咕一句,跟在林奶奶和解信诚身后,苦力一样,抱着程希背着包进了屋。 屋里没灯,有点暗。不过很暖和。开门就看见对面的墙上贴了张领袖画像,桌上还摆了座白色的领袖雕像,旁边摆着红宝书,很有时代气息。 那祖孙俩直接坐到了火炉的旁边,接着聊起了离后事。 “给,这是给林奶奶带的,林叔叔你收起来吧。”程希从包裹里一摸,拿出一大布袋的红枣,都是在郑州买的,递给林强:“还有一样好东西要给你看,林叔叔,不过,舅舅说,那东西等会回家再偷偷拿给你看。” “真的?什么东西?”林强一听兴致就来了,也不管那祖孙俩聊得开心了,拽着程希就问了起来。 程希趴在他的耳边,小声说:“收音机。” “收……”林强差点喊出来,却见程希手指立在唇中做了个“嘘”的动作,连忙闭嘴,不过嘴咧的已经合不拢了。 “强子,你喊什么?”林奶奶转过头来,这才看见了程希,一愣:“这就是红红的孩子?” 红红……好吧,这个名字配给程红也可以接受。 “嗯,叫程希。”解信诚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见见林奶奶。” “林奶奶好。”程希过去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还没站稳就被一双温暖又干燥的手拉了过去。 林奶奶看了程希一会儿:“是个懂礼的孩子。姓程啊?长得倒不象红红。” 解信诚微笑不变:“希希爸爸不在乎这个姓,姐姐就让她姓了程。据说,长得象姐夫。” “是么?”林奶奶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那希希爸爸长得应该挺周正。” 听了这话,程希心头古怪。也许等会儿回了家,也可以照着镜子猜测一下那位不知在哪里的父亲长的什么样。 “好了,奶奶,话什么时候不能说啊。先让大诚回家吧。这么久没回来,还得收拾收拾呢。”林强在一边不愿意了,在程希看来,他肯定是急着想看收音机了。 “也是也是。老糊涂了。”林奶奶站起来,指挥林强:“强子钳俩火煤去给大诚当火种。生火可太麻烦了。顺便帮大诚收拾收拾。” “好咧。”林强开心地拿炉钩钩开炉圈,用火钳钳出两着着火的蜂窝煤,就跟在解信诚和程希后面出了门。 解信诚家与林强家对门,走不过三步路。不过,解信诚家的窗户前面有一棵树,倒显得多了几分景致。解信诚打开锁,屋里冷冰冰的,布置倒和林强家区别不大。领袖画像,领袖雕像,还有红宝书,一样不少。一进一出就两间房。卧室在里面,外面是厨房,也许还兼会客厅。奇怪的是,但火炉也在里面。 由着林强去折腾火炉,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这就是咱家了。希希,喜欢吗?” “和舅舅住在一起,哪儿都喜欢。”程希咧开嘴对解信诚一笑,松开他的手,向前走去,绕过一张八仙桌,墙上挂着一个不小的方方正正的玻璃相框,里面有几张黑白相片。不意外地,程希在里面看见了解家的全家福,里面就有程红。那时的程红果然很美丽,那种不是化妆可以堆砌出来的天生丽质。解信诚……果然象他所说的那样,哪怕是照相,也是皱着眉,看着就很阴郁,与相片中那种制式的欢笑格格不入。 “这是我爸,这是我妈。”解信诚用手指了指谁都能猜出来的人,顿了一会儿,突然低声说:“不过才四年,我对他们的印象就越来越向这几张照片靠拢了。我慢慢记不起他们真实的,活动起来的样子了。” 程希眨了眨眼,难道这就是他下决心来接自己的原因之一吗?忘记得越多越觉得孤单,怀疑自己的薄情,怀疑自己的未来。这种感觉,程希有过。父母过世之后,她努力地想要把他们的每一个片断记下来,可是,慢慢的,她也开始分不清那些记忆里有多少是被自己粉饰过的,有多少才是真实。甚至连他们的笑脸也渐渐模糊,一点一点地被时间擦去,最后只留着火花样的一瞬,也许是一个勾起的嘴角,也许是某种让人怀念的香味。记忆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哪怕再坚持,终于还是会忘记,记住的,只有两个名字,还有…… 程希过去牵住解信诚微微冰凉的手:“没关系。我们记住和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就好了。就象他们在身边一样,安心地快乐地活着,他们如果有灵,也会很愿意这样的。” “咦,这丫头,跟个小大人似的。说起话来听着怪吓人的。”林强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了过来:“火着了,等着吧,一会儿就暖了。行了,东西拿出来吧。” “什么东西?”解信诚一愣。 “收音机啊。”林强不愿意了,拍着解信诚的肩:“你小子还装什么装,希希都跟我说了。” “哦——”解信诚恍然一挑眉:“希希,既然是你说的,那你去拿吧。” “喂,你怎么忍心一个小丫头……哇,真不错。红灯牌的!赶紧,赶紧,有,有,有电池吗?”林强的话没说完,就被程希抱出来的大件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这时候都是矿石收音机,个头很大,把十四吋电视抽成长方体差不多就这么大,摆在桌上挺气派。 这回,不但是林强兴奋,连解信诚都立刻凑到了跟前,两人跟做贼似地,声音开得非常小,一边转着钮,一边对根本还没个正经声音出来的机器说个不停。 对于这种级别的电器,程希毫无兴趣。如果是在边疆么,收收“敌台”,听听“靡靡之音”什么的,也许还算有趣。在首都上京,还是算了吧。 程希踱踱步,凑到火炉旁边,好奇地看了起来。对于程希这代人来说,火炉这个东西,见过是见过,但自己根本没什么机会操作过。让程希好奇的不只这一样,转过头,程希竟然还看见了一盏煤油灯!上京难道没有通电吗?!不可能啊!程希印象中关于上京的老电影里,解放初期就是有电灯的。程希茫然地一抬头,果然,头顶上是有个白炽灯的,只是,孤零零地一根电线吊着下来,有点风就晃晃悠悠,看着就觉得危险。 马先生 当天晚上,是解信诚下的厨,程希没料到解信诚的手艺竟然非常不错。一大锅红烧肉,两个小伙子吃得连锅底的油都没有了。到最后,林强是挺着肚子回的家。 为了多睡会,为了洗澡,为了合适的温度……总之,说了一堆理由之后,舅甥俩当晚一致决定在庄园里休息。路上实在太累了,睡了扎扎实实安安稳稳的一觉,醒来出庄园,发现竟然天都蒙蒙亮了,算下来,应该睡了差不多十四五个小时。 第二天,舅甥俩要办的事很多。先去林家把借的钱还了,林强的父亲林立新正好轮休,当初,钱就是问他借的,所以也是还给他。顺便还给他拎去一瓶酒,把林立新乐的,拉着舅甥俩说了半天。 然后,解信诚抱着程希拐了又拐,十几分钟后出了胡同,连马路都没过一条,程希就看见眼前立起的一栋楼,竟然是上京百货大楼。 “舅舅,咱家的地段真不错。”程希忍不住心里叹了一句,如果自己没记错,那片胡同平房的东面在后世就是儿童木偶剧场,前面除了上京饭店,还有东方新世界,西边是南河沿大街。好吧,在后世这片的地价……程希深深地咽下一口叹息。 “地段?”解信诚愣了一下,没什么反应。程希看着他疑惑的眼神,瞬间了然。这个时代,出了西直门那就是城郊就是乡下了。住这儿不过是住在城里而已,完全称不上多值得得意的。说不定,解信诚此时根本没什么“地段”的概念呢。 “嗯,我是说很方便。离哪儿都近。” “唔,还好吧。”解信诚敷衍地应了一声,接着程希就到了服装鞋帽的卖场。这时候的商品还都是摆在柜台里卖的,喜不喜欢,合不合适,全靠一双眼睛。幸好程希并不挑剔,说实话,想挑也没得挑,就那几个样式,倒是解信诚看这也不好看那也不好,来来回回地在几款之间犹豫不决,过了二十分钟,还是程希等不住了,一锤定音。一身小棉袄棉裤,还有一双棉鞋穿上就没脱下来,顺带着还有一双棉手套和围巾,崭新的一只小熊走出了上京百货大楼。 “还去哪儿?”程希好奇地看着解信诚牵着自己往胡同里走:“咱们回家吗?” “不回家。”解信诚低头对程希笑了笑:“今天咱俩的事情可多了。先去到厂里开个证明,再到公安局给你办户口。”说着,顿了一下:“希希,你生日是哪天?” “诶?”程希一愣,把自己前世的生日报了出来:“七月二十七。”换段人生,还是程希。 “你妈告诉你的?”解信诚好奇地蹲下来:“不过短短四年,你妈到底教你多少东西啊?会做饭,会算术,好象还识字,连自己的生日都知道。我……”解信诚歪着头想了想,好笑地咧开嘴,摸了摸程希的脑袋:“我好象一直到上了小学才记住自己的生日的。人与人怎么会这么大的不一样呢?我不会是有个天才外甥女吧?” “妈妈也这么说。”程希扬起下巴,做得意洋洋状大言不惭:“我不但是天才,还是超级天才呢!舅舅,你就坦然接受吧。” “哈哈。”解信诚抱着程希笑开来:“你说,我怎么就喜欢你这丫头狂妄的样子呢?这可不好,不好。” 一路笑着,心情大好的俩人,办起事来特别顺利,没受到半分刁难。当然,也有礼物的关系。见男人递烟,见女人送糖,别看都是小玩艺,却是难得的好东西。于是,这一天,舅甥二人见到了特别多的笑脸,连语录都背得特别顺畅有霸气。 一切办妥,程希看着户口本里,户主是解信诚的名字,而自己的名字则在他的下面,关系写着外甥女三个字。正正经经的塑料皮本子,还有红红的公章。终是一个家了,终于有一个亲人了。程希站在寒风里,与解信诚一样,一时间况味难言,半天说不出话来。 “舅舅。” “嗯。” “舅舅。” “嗯。” 心里虽然一直告诉自己这不过是走个程序的小事,但程希却不由自主地笑得合不拢嘴,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安心了?”解信诚蹲下来给程希紧了紧领子:“从上火车你就开始心不在焉,是在害怕吗,希希?你还小,有任何事,任何感受都可以跟舅舅分享的。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舅舅有什么事,有什么想法也会跟希希说,好不好?互相信任互相依赖才象一家人嘛。”说着,解信诚把户口本贴在程希胸口:“交给你了,你把它收好。” “嗯。”程希小心地把户口本收进庄园,放在书柜的最上层,看了它一眼,舒出一口气来。 “要去庆祝吗?”程希笑弯了眼睛。 “还要让希希见一个人。到时候和他一起庆祝吧。”解信诚抱起程希穿过南河沿大街,来到一处两层小楼。 楼很破败,楼墙上贴了不少大字报,楼外都是沙石地,春天的时候也许还长了杂草,现在偶尔还能看见一些枯枝。周围环境很安静,也没有烟囱,显然没有住家。程希有些纳闷地开口:“这是哪儿?” “以前,这儿是个图书馆。”解信诚把程希放下来。 程希了解地点点头,破四旧运动第一件破的就是这里吧:“那现在呢?我们要找的人在这里吗?” “嗯。现在……还是图书馆。不过,没人来也没人管而已。”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上前,在贴满各式大字报的门前敲了敲:“,。我是解诚信。” “先生?”程希怔了一下,不叫同志,很古怪。而且,“先生”这个称呼,虽然在后世早已普遍,但在这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叫“先生”的。 站在门外,听见屋里拖着脚走路的唰唰唰的声音,好一会儿才到跟前,门打开时扬动了那些大字报,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一个老头出现在舅甥俩面前:“哦,大诚回来了。进来吧。” 声音一点也不激动,最少,比起林奶奶来,要冷静得多,好象解信诚不过是早上出门下午回来一样。说完,老头背着手,转身先走了进去。 解信诚比程希见他的任何时候都要拘谨,而且是很真诚的拘谨。虽然解信诚有时候为了办事或者是任何交际的需要,他会扮得拘谨,但程希觉得解信诚本质上是个胆子很大的人,根本不懂的什么拘谨。可是,今天,她看见了。半垂着头,看着老头的背景,亦步亦趋地走进门去。 让程希猜不出年纪,说五十几可以,说七十几似乎也行。头发花白,有些凌乱。一身仿制的旧军装,街上穿得最多的样式,有点脏,还有点大。不过,背倒是挺得笔直,好象穿的不是破衣服,而是龙袍似的,表情很严肃。鞋子和程希之前的鞋一样,露着脚趾头,显然也不合脚,后跟处松垮垮的,难怪刚才一直拖着脚走路。 程希也跟着走了进去,迈过门槛时,解信诚停下来扶了她一把,顺手安静地关上了门。 屋里只比外面暖和一点,火炉很小,在屋子的最里面。光从纸糊的窗户照进来,朦朦胧胧的照出一条充满了跳跃的灰尘的路。沿着它走进去坐了下来,看了眼解信诚,虽然表情不变,但眼睛里温柔了几分:“不错,胖了。” 不过四个字,程希竟然看见解信诚的脸红了!太意外了!程希不受控地地张开了嘴表达惊讶。 “希希,就是程红的孩子,她很会照顾人,特别会做饭。所以……”说着,解信诚一手把还处于惊讶状态的程希拽到跟前来:“希希,问好。” “好。”程希做好小孩子的本份,恭恭敬敬地鞠了个九十度躬。 “好。”显然不太会与小孩子互动,有些别扭地回了一句,就看向解信诚:“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教养她。” “是,先生。”解信诚点了下头,转头对程希道:“希希,快把我们给先生带的东西拿出来。” “诶?”程希傻了,他什么时候跟自己说过,哪些是给这位先生带的东西啊?怔了怔,也不好问什么,显然此时的解信诚脑袋是有点混沌的。程希过去拿起解信诚背过来的包,打开口,老样子在里面掏了掏,拿出一个带盖的大碗,端到面前:“先生,您尝尝,我和舅舅一起包的。” 揭开来,热气一下扑到脸上,看着一个个可爱如元宝的饺子,一时也感慨起来。叹了口气,却也没说什么,接过程希的筷子,吃了起来。显然,他认为解信诚拿来任何东西都是不需客气的。 见到热气腾腾的饺子,解信诚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眼程希,走过去,又向程希要了蒜茸和醋给送过去。 吃相淡定,但吃速却并不慢。一点声音都没有,没十分钟,一大碗饺子连带醋和蒜茸都吃得干干净净。程希非常有眼色地赶紧把军用水壶递过去,里面装的自然是饺子汤。原汤化原食才是最美的。 喝了一口,表情微妙地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以后好好孝顺你舅舅。他人品性虽然不错,但有点傻,还有点倔,你……看着办。” 程希的表情只有一个“囧”。连解信诚的表情都瞬间扭曲了一下。 “先生……希希才四岁……”解信诚第一次有反驳先生的冲动。 “有志不在年高。从进门到现在,冷静,仔细,沉稳又知变通,察言观色,不卑不亢。别说四岁,就是你十四岁时也达不到。看问题看本质,你忘了?” 这老头背后长眼睛么?程希第一次觉得很可怕,不敢说被看了个通透,但被无知无觉地观察,这种感觉就让她非常紧张。 解信诚微带探索地看了程希一眼,差点让程希想跑出这个充满灰尘的房间。 “好了,说说你去云南的经历和感悟吧。”重新坐好,扫过碗筷,看了眼程希,程希一愣,无奈地上前,收拾好一切,重新装了起来。 闻言,解信诚的背一下紧了起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握了握拳,咳了一声才开口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细细说明,程希紧张地看着解信诚,直到最后,解信诚也没有把庄园的事说出来。看来,对于这位先生,他虽然崇敬,却并不是盲从,知道取舍。听到这里,程希算是完全放心了。 至于后来二人在这间陋室里讨论天下大势,说什么“大乱达到大治没有成效”、“罪恶与人性救赎”、“在当前情况下,消灭阶级的革命不过是制造新的阶级”等等等等之类的东西,程希闭耳塞听,不想听,也不愿听。七六年是希望的一年,一切黑色终将过去,成为记忆。如此而已。不需要知道更多。程希靠在解诚信的膝盖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师徒俩谈得尽兴,日光渐斜,程希也从趴在解信诚膝盖的姿式变成了躺在的床上,还发出小小的呼噜声。 “先生,我看不见出路与希望。”解信诚有些痛苦地抿了抿唇:“您说,我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清醒比愚昧更痛苦。” “在没有能力改变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成长,安静等待。”一直严肃的脸上突然露出一抹笑来:“耐性,是清醒者最需要的特质。等待,让光明的机会来到时不会错过。” “如果光明永远不来呢?” “不会。有黑暗必有光明。中世纪那么长的时间,照样迎来了文艺复兴。”声音冷静如常:“大诚,所谓信念不是说说而已。信念,就是要相信,不要怀疑。只需做好准备。蛰伏,是为了飞得更高。” “是,先生。” “这孩子……”看了眼睡得正香的程希。 “希希很好的,先生。”解信诚难得地插了嘴。 “我知道。”顿了顿:“越是这样的孩子越难教育。早慧,世故,甚至还坚忍。这样的品质,往哪个方向走都会拥有很大的力量。但她的方向只有她自己能决定。大诚,你没事多陪陪她吧,我看这孩子挺依赖你。” 解信诚咧开嘴一笑:“我也依赖她。” 闻言眉头微动,没有再接着说。而是俯身从床下翻了半天,拿出一本书来:“今天,我们来学习《方法论》……” 拐林强 程希醒来的时候,师徒俩正围坐在一盏煤油灯前,对着一本书,一个讲一个听,时不时提出问题,解答问题。马先生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出来的眼镜戴着,镜腿折过用白胶布缠着。不过,这并影响马先生的专注。这个又脏又瘦的老头此时看起来年轻多了,有种活力从内而外地散发出来。让程希心中啧啧感叹,男人果然是认真的时候最耐看,哪怕是个老头子。 程希掀开被子,跳下床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这个房间比解信诚和自己的家还冷。瞥了眼炉火,摇摇晃晃的火光过好一会儿才出现一下。果然,这两位研究学问研究得太过专注,根本没发现火都快灭了。 程希走过去,非常不熟练地开炉盖,钳煤,放新煤,再盖上炉盖。一通忙乎下来,发出叮叮咣咣一阵响。 “希希,醒了?” 程希回头,看见师徒两男人都抬头看着自己,解信诚表情很欢喜,马先生倒是严肃中带些迷茫,显然还没从问题中清醒过来。程希点了点头:“舅舅,饿吗?我煮点面当晚饭吧。” 话音一落,两声响亮的“咕噜”从两个男人的肚子里传来,程希表情一抽,再次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多做些的。”说着,从墙角搜出一个不少的铝锅,开始烧水。 “她才四岁……”马先生声音放低,有些犹豫地看了眼解信诚。 解信诚咧嘴一笑:“手艺可好呢。一会儿先生尝了就知道了。” “这不是重点……”马先生突然对自家徒弟的迟钝很无奈,虽然自己觉得不应该让一个小娃为自己做饭,但那个小娃娃干起活来一派自然,再加上自己做饭的味道……马先生只是眨了眨眼,就决定把良心昧了:“刚才我们说到的这个问题,我有新的想法,是这样……” 一大锅汤面,肉片,青菜,给两位男性的大碗里还一个给卧了个荷包蛋。马先生虽然纳闷那包包裹虽然不小,但这么多杂七杂八的食材是怎么装下的,现在看起来包裹还是鼓鼓囊囊的。但面条筋斗,汤头浓郁,确实美味异常。就算是自家老婆子还在的时候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汤面来。 脑中纷纷乱乱的思绪,手下却不慢。要不是怕晚上吃太多不消化,恐怕得吃两碗才罢休。就这样,锅里剩了小半锅。解信诚颇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锅一眼,才放下筷子:“先生,明天早上只有请你自己热一下吃剩饭了。” “好,时间不早了,你和……希希也赶紧回去吧。”马先生这是在程希进屋来第一次叫她的名字。程希看了他一眼,难道这就叫吃人嘴短? “好。先生,包里都是我带给您的东西,都是些平常用得着的小玩艺儿。就放在这里,您有空整理一下吧。” 马先生没说什么,只是稍稍点了下头,向解信诚挥了挥手,让他走。 回去的时候繁星满天。上京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有路灯了,但胡同里却完全没有这个福利,一片漆黑中,前进的方向完全靠解信诚的惯性。 “舅舅。” “嗯?”天气虽然冷,但刚吃过热饭的舅甥俩却完全不放在心上,走在暗巷里达达的脚步声,配合着心跳,莫名竟有种诡异的诗意情怀。解信诚答得很温柔,也有点心不在焉。 “这位马先生就是您说过的你唯一的老师?” “唔。”解信诚似乎是觉得一高一矮距离太长,说起话来费劲,索性弯腰把程希抱起来,才声音低沉含混,如同梦臆般地回答:“我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才十四岁,既没办法参加工作,又没钱。虽然强子经常拿家里的饭来给我吃,但如果就那样下去的话,林家也负担不起的。毕竟林家只有林叔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三个人已经很困难了。所以,我就偷偷去垃圾站捡垃圾。” 听到这里,程希一怔,她完全没想到解信诚经历过那样艰难的岁月。她以为,自己这个身体那孩子的生活已经非常痛苦,可比起敏感自尊年少的解信诚经历的那样的卑微,那些痛苦都不算什么了。程希伸出手,缓缓地圈住解信诚的脖子,埋在他的怀里没有说话。 解信诚微微一笑,也把程希往上抱了抱,声音也清淅了不少:“没多久,我在垃圾站就遇见了马先生。马先生这么些年来,经常去垃圾站淘书,花钱买那些别人丢掉或者当垃圾卖掉的书。他遇见了我,遇见了几次之后,马先生了解了我的情况,就带我回他家吃饭。” 这段相遇,解信诚肯定省略了不少内容。程希坚信,马先生绝对不是慈善家性格,绝对不会是见个小孩子可怜就领回家吃饭的人。中间肯定有什么故事,让马先生认为解信诚人品不错,才拐回家当弟子的。 “然后,先生就教我读书识事,明白事理。一直把我养到十六岁,街道的工厂给了我一个名额,我才有了工作,有了工资,不会经常吃得他老人家饿肚子了。” 听着解信诚的叙述,程希心中又酸又喜:“舅舅,马先生可真是个好人。他对舅舅这么好,以后,咱们也得对他好点,经常去给他做点好吃的。我看他好象不太会做饭,把自己饿得那么瘦。” 解信诚打开院门,狠狠地在程希的小脸蛋是亲了一口:“我就知道希希是个好孩子。就听你的,没事我们就去。让先生过点好日子。” “什么好日子?”林强的声音突然从巷道口传过来,一脸的不满意:“大诚,你上哪儿了?这么晚?让我好等。” “我去看马先生了。强子,啥事?走,先进屋去。”解信诚放下程希,见林强冻得直哆嗦,连忙打开门锁,先进了屋。 听见马先生的名字,林强也不再埋怨什么了。进门搓了搓手,主动地上前收拾炉子,一边换煤,一边口气颓丧地说道:“大诚,我恐怕当不成兵了。” “诶?为什么?”一听这话,解信诚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发小对当兵有多强的执念。 “奶奶知道了。”林强盖上炉盖,口气低沉,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如果不是介于脸面,恐怕这个大小伙子都要哭出来了:“她死活不让我去,还把爸爸好不容易为我争取来的名额送给别人了。” 解信诚一听见叶奶奶,也顿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上前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奶的举动,我想你也可以理解的。毕竟,你小叔就是当兵时死的。你现在又是林家唯一的一根苗,她不可能放你离开眼前到边疆去当兵的。” “我知道,我理解,但我不甘心!”林强抱着脑袋,咬着牙:“我不想当工人,我不想踩一辈子缝纫机踏板!” “我也不想。”与林强近乎呐喊的声音比起来,解信诚的声音很冷静。 本来激动的林强闻言一愣,转头看向解信诚,好一会儿才问出一句:“那,怎么办?大诚,你一向最有办法,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说着,林强象抓着最后一根稻草似地,紧紧地拽住解信诚的胳膊。 “学习!”一个清亮的童声响起,程希端了杯热水过来,递给了林强。 “切,学习?别说笑话了。小屁孩就是什么都不懂。知识越多越反动,知道不?”口中虽然反驳着,杯子却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哎哟叫了一声:“好甜,竟然是糖水!”连忙又喝了两口,低头吧唧在程希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希希小归小,知道疼人就是好孩子啊。知道叔叔在外面冻了一晚上了。乖,就是乖。” 等林强喝完,满意地啧了啧嘴,解信诚才开口:“希希没说错。强子,我们能做的就是学习,默默成长,等待机会。不然,机会真到了眼前,我们就现在这样子,肯定比不过别人,到时还不是一事无成?” “怎么可能不如别人?我比别人壮,也比别人高。征兵时如果我有名额,看不上我那是瞎子!我只是没机会罢了!”一提到征兵,林强还是愤愤不平。 “长得高,身体壮有什么用?”程希凑过来,撇了撇嘴:“就算你能当成兵,但大头兵当几年就复原了,还不是一样当工人?!和现在当工人有什么区别?!除非你有能耐当官,当营长,当团长,当旅长,当师长,当军长,一直当到司令将军去,才算当一辈子兵!嗯,就你这字都不识两个,脑袋又不聪明,一看就是经常被骗的人,别说那些大官,就是排长都困难吧?” “诶,诶,诶……你!你这丫头怎么知道这么多?谁教你的?!大诚,你教的?!”林强完全被程希机关枪一样咄咄逼人的话语搞得不知如何回答了。 解信诚含笑摇头。 “我在柳树村的向叔以前也是当兵的,当的还是工程兵咧,最后还不是回去当农民了。这些都是他跟我说的!向叔说,那些当什么什么长的,都是读书读得多的,这是我一小孩子都知道的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林叔叔,其实,你是害怕,不敢面对吧?向叔说了,很多年轻人因为懦弱就骗人骗己,结果自然就是你欺骗生活,生活也一样会欺骗你。林叔叔,你长得又高又壮,可是性格却又笨又懦弱,一点也不象解放军!” “擦!”着火了。林强气地在屋里直转悠,却不知道怎么反驳,哼哼哼,半天才看向解信诚:“大诚,你也这么觉得?” 解信诚摇摇头。见解信诚这个表态,林强刚松了口气,就听见解信诚的声音:“强子可不笨,也不懦弱,就是有点懒罢了。希希,你可给错结论了。他要是能克服这个懒字,以后说不定就能当上将军呢。” “真的吗?”说到这个份上,程希的小孩子戏码算是装得差不多了。见林强已然心动,程希又加了一句:“舅舅,林叔叔没处学习,你教他嘛。以后他变聪明了,当上了将军,会给我买糖吃的。好多好多糖,是不是,林叔叔?” “你,你这鬼丫头。我知道你在套我!哼!”林强嘴里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转过身去,凑到解信诚面前:“大诚,以后我的学习就交给你了。不过,不能现在去当兵,我,我,我实在很不甘心!” “机会还会有,未来的林将军,不用担心。”解信诚好笑地拍了拍发小的肩:“既然跟林奶奶吵了架,要不今晚就在我家睡吧。明天我给你做个学习计划,让希希监督你,我要去上班。” “什么?让这个小丫头监督我?!”林强蹭地一下跳起来,万分郁闷。 “其实算不上监督啦。希希这丫头学东西挺快的,我不想耽搁她。马先生也说要早些替她开智。我打算做个学习计划,你俩一起学,互相监督,看谁学得快,怎么样?” “什么?!”这下林强跳得更高了:“让我和一四岁小孩比?!你疯了吗?大诚!!!” “就怕跟我比,你还比输了呢!林——叔叔——,等比得过我的时候,再提什么当兵的美梦吧。”程希拖长音的称呼完全把林强惹怒了。 “咦,你这小屁孩!”林强哼着就冲向程希,却被解信诚一把拉住,一边笑一边把漱口的凉水递给他:“早睡早起,明天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如果你真觉得你和希希不在一个级别的,到时一看结果,自然明了。到时,如果希希输了,我让她给你道歉,还让她给你做红烧兔肉吃,怎么样?” 解信诚也没办法解释对程希的自信从哪里来,虽然她一向表现得聪明而稳重,但学习这东西光靠聪明有时候是不行的。但是,解信诚就是打心眼里觉得自己这个外甥女绝对不可能不行,不但不会不行,很可能学习能力还很强大呢。于是,完全没有任何勉强地就立下了这个誓言。 “兔肉?”林强一下兴奋起来,完全忘了自己已经被拐歪了话题:“你哪儿来的?” “有得吃就别问。回家千万别说。”解信诚铺好床,给程希脱了衣服,洗了脚,放进被窝,笑嘻嘻地吹灭了煤油灯:“睡吧。” 一时间,屋里只有炉火幻化成大大小小的光圈变来变去,温暖又美丽。 一夜的事 睡到半夜,程希醒了。实在没办法,下午已经在马先生家睡饱了,刚才这一会儿,不过是被窝太温暖才临时升起一点点的睡意。醒来之后,程希猜测时间也许只过了一两个小时而已。 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家,耳边是解信诚绵长的呼吸,不远处的林强则发出呼哨一般的呼噜声,一下一下非常有规律。显然是在外面冻了一晚上,最后放松下来之后,身体才反应过来实在太累了。 程希翻了个身,看了看解信诚,自从相遇之后,解信诚经常睡在程希的旁边,程希见过的他的睡颜从来都是紧皱着眉头。可是今天,借着炉光,可以看见他眉头舒展,一派安然,看来,今天见到了马先生让他也心安下来了。程希微微一笑,一直以来焦虑不安的心此时也随着他平稳的心跳完全沉静下来。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了。 睡不着,自然找事做。程希心念一动,已经进了庄园。虽然光着脚,但庄园里四季如春,一点都不冷。顺便就在温泉里洗了个澡,换上那双露脚趾的破布鞋,就当凉鞋穿了。 这几天事情太多,程希虽然和解信诚一起来过庄园睡觉,但基本上没有对庄园做任何管理。现在一看,果然积累的事情太多了。稻子早就熟了,稻田里的鱼虽然鸭子和各式飞鸟吃了一些,但早就可以收了,草鱼和鲤鱼都长到四五斤了,其余的稍小一些,也已经是成鱼。还有不少泥鳅和螺蛳,偶尔跃起的还有呱呱叫的青蛙。看着这些,明明吃得很饱的程希还是不由地直流口水。 收了稻谷,脱壳收仓。没有多余的米袋,只得就这么堆着。幸好庄园里没有老鼠。然后是把稻杆也收起来,给牛和羊加餐,光吃草原上的草,草原的压力太大了。 刚才还馋的流口水的程希看着悠哉游哉的鱼儿们,却不得不为怎么处置它们费起神来。虽然空间的储存并不存在腐坏的问题,但是如果全存鲜鱼,未免太无趣了。而且,照解信诚那个爱吃零食的小性子,自己不做出点熟食备着,下次他又什么时候发神经说:“把给马先生的礼物拿出来”,那自己可郁闷了。 做鱼干吧。 虽然做鱼干挺麻烦的。但只靠精神力运动的程希却完全不在话下。咸鱼干,熏鱼干,风干鱼,甚至程希还尝试做了种广味的鱼罐头。前世程希挺爱吃鱼罐头,连骨头都是酥的,让觉得吐刺很麻烦的程希觉得很享受。虽然没做过,但吃过味道程希倒是可以大约地猜测出做法来。 两个多小时后,除了存了几十斤的鲜鱼之外,其余的都被程希做了加工。屋顶上,院子里,廊前挂着的,都是各式各样的鱼干,连带着厨房里摆了一大水缸的程希试做的罐头鱼味的鱼。鱼鳞程希也没有浪费,做成了鱼鳞冻,凉拌了拿来当早餐小菜再合适不过了。又美味又营养。 螺蛳和泥鳅全被程希用清水养了起来,让它们吐上几天泥再来折腾它们吧。 翻地,去水,这次,程希种的是小麦。因为发现到底解信诚是北方人,虽然对米饭也喜爱,但看见面食却更亲切一些。小麦种都是从郑州搜刮的,没有多少。只种了一半,剩下的地只好拿来种了红薯。虽然程希不爱吃红薯,但林强那位便宜叔叔却对这种带甜味的食物明显兴趣强大。抱着自己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远远地闻见烤红薯的味道都要抽抽鼻子,一脸馋样。 做完这一切,程希意外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象上次那样累。难道是自己的精神力增长了?程希摇了摇头,自己反正也没办法测试,甚至也没办法系统地让它增长,程希心浅,懒得为这种事费神,乐了一下之后,就转开了念头。 田里种的其它东西都不需要如何处理,就是些菜和中药。中药,程希根本不会处理,而且还听说年份越久越好,索性就不理它,让它们可劲儿长。青菜倒是直接收了堆在后院的仓库里,放多少年都水灵灵的,程希只拿了几颗大白菜腌成酸菜,小黄瓜渍成酸黄瓜。这些个小菜类的东西,都不必太多,它们可不是保存,腌太久会完全腌成盐坨子的。想了想,程希顺便腌了一坛鹅蛋。在自己脑海里一直提醒,千万要记得吃,不然的话,全糟蹋了。 看了一眼在云南收进来的牛羊,已经成熟到可以吃了。可惜还要等着它们繁殖下一代,只能干看着了。不然的话,吃火锅在这大冬天里是多美的事啊。 不过,说到吃火锅,吃鸡吃鱼吃猪吃鹅也是可以的。程希眼睛一亮,进了林子。收了一堆野菇回来,还有竹笋也收回来泡着,泡个一两天把苦味全泡掉才好吃。还有还有,黄豆,收回来的黄豆,要开始磨豆腐了! 兴冲冲地准备了好几桌子,看着满满当当的食物,程希满足之余终于觉得有点累了。看了看床头的闹钟,竟然过去五个小时了。相当于外面的一个多小时?那还早? 程希看着漫山遍野跑得欢的猪,心中沮丧,其实她最想做的就是杀猪了。吃火锅没有猪血怎么想都有些遗憾。可是,与老向的那次经历让程希心里直打鼓,看来这种事,还是等以后解信诚养壮实了,交给他合适。有机会再卖几头出去才是。猪的繁殖能力比自己想像的要大得多。 剩余的一点力气……程希把空间扫描了一遍,一挥手,把那些枝头挂满的水果收了一半回来。留了一半给那几只猴子,还有越来越多的鸟儿们。收下来的水果,一半留着自己吃,一半程希拿来酿酒。 酿酒程希不是第一次。前世,爱吃的程希就曾经买过水果回家酿酒,只是程希酿酒的手艺比起厨艺来可差得远。成功率只有五六成。也就是说,酿十次酒,倒有四五次酿成了醋。不过,果醋味道也不错就是了。而且,酿成的酒还时不时会有点涩或者有点苦,要不就是过于甜,总之不象想像的那么美味。 所以,这次程希酿了十坛酒,放在地窖里,希望能有两坛美味就满足了。 出了地窖,程希才觉得精神力完全被抽空了。不再多想,闭了下眼,就重新回到那个温暖的熟悉的怀抱里。翻个身,正要睡过去,却听见解信诚迷迷糊糊的细小的声音:“希希,去庄园了?” “唔,怎么醒了,舅舅?”程希抬了抬眼皮,但被窝里实在太舒服,又没有强大精神力的支撑,困意比刚才扎实得多,整个人有点懒洋洋的。 “被你吵醒了。”解信诚抱了下程希:“乖,收舅舅进去,舅舅要解手。” “啊?”程希听见这话,立刻清醒了几分,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时的厕所可不在家里,而是在胡同口的公共厕所。按说,家里都有便桶的,但显然有了空间之后,谁愿意大早晨去倒便桶这么麻烦? “顺便洗个澡吧,明天干干净净地去上班。舅舅。”程希打了个呵欠:“我这里半个小时之后再接你回来。你别泡温泉泡睡着了。” “知道啦。小啰嗦。”被程希传染的,解信诚也打了个呵欠。呵欠还没打完,就眼前一亮,进了空间。 结果呢,程希在约定的这半个小时里迅速地睡着了,完全忘了要把解信诚接出来这件事,睡得昏天黑地,人事不知。 早上的时候,还是林强把程希推醒的。 “希希,醒醒,醒醒,你舅舅不见了!”程希一睁眼就看见林强焦急的脸,还有他绝不温柔的推搡自己的手势。 “诶?”程希迷糊着呢,听了这话一愣,看了眼自己的旁边,登时反应过来,糟糕,自己竟然就把解信诚留在空间里这么长的时间,就算睡觉也足够他睡到自然醒几次了。 “你舅舅失踪了!”林强把程希一把从被窝里拽出来,就给她胡乱穿着衣服。显然是没侍候过小孩子,穿衣服比程希自己穿还慢,而且还扣错了扣眼。一边穿着,一边急冲冲地说道:“希希,一会儿,你就去我家,让我奶奶陪你玩。叔叔去公安局报案!糟糕,糟糕,怎么会睡得那么死呢,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舅舅没失踪。”程希利落地打断林强的话,再让他说下去,这事就变成大事了,那还了得。 “小孩子不知道别胡说。”林强似乎也没觉得跟个小孩子辩解有什么问题,直接指了指床下的鞋子,指了指床头折好的棉衣棉裤,道:“如果没失踪,怎么可能连鞋子,连棉衣都没穿就出去了?!” “呃……”玩大了。程希眨了眨眼,只好随时编了个理由:“真的没失踪。舅舅跟我说了,他只是去……上个厕所,嗯,对,上个厕所。” “真的跟你说过?”林强犹豫了一下,又觉得不可能,怎么可能出去上厕所不穿外衣又不穿鞋子的。 “真的,真的。”趁着林强低头的一瞬,程希连忙一挥手,指向林强的身后,咣当一声,解信诚跌坐在地上,穿着那双从云南买的单鞋,手里还揪着两只兔子的耳朵。程希咳了一声:“舅舅,你回来了?你不是说是去上厕所吗?” “呀,大诚,你什么时候进的屋?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林强听见动静一回头,连忙过去把解信诚扶了起来,看着解信诚手中的兔子,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大诚,你对我真有信心,知道我今天肯定赢希希是吧?连赌注都拿来了。”说着,他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你起这么早,不会是偷偷去买的私人的吧?” 解信诚出来这么一会,终于算是听出个三四五来,眨了眨眼,做出一脸严肃状,一手拎着兔子,一手捂住林强的嘴:“小声点,你想把这事咋呼得全天下都知道啊?你再这样喊,下次就没人敢卖我了。” 这时候,私人卖个鸡蛋都会被抓起来,这可是“撬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啊。但偷偷摸摸的,还是有人干。但没谁敢张扬,除非你跟人有仇。 林强一听,果然闭住了嘴,连连点头,笑得小舌头都看见了,使劲地拍了拍解信诚的肩,压低了声音:“大诚,真够哥们。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解信诚也笑起来:“这世界,我不信你还信谁去啊。不过,你不是会硝皮子吗?晚上把它们宰了,皮子你帮我硝好,我想给马先生做对护膝,冬天太冷,他年纪受不住这寒。” “哎哎哎,没问题,交给我。还是我来宰吧,免得你手抖,伤了皮子。”林强看着两只可怜兮兮的兔子,两眼直冒绿光,谁也不相信他前天才吃过一顿胀肚的红烧肉。 过了一会儿,程希自己穿好衣服爬下床,解信诚也利落地穿好外套,就听林强的声音突然响起:“大诚,你哪儿来这么多钱?又是买肉,又是买兔的?”声音很严肃,显然是害怕解信诚去做了什么犯法的事。 解信诚一挑眉,微笑起来:“别担心,其实是……”解信诚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是程红。一则是她的工分换来的,另一部分是她的抚恤金。” “抚恤金?怎么回事?”林强虽然跟解诚好,也跟着他一起看不惯程红,但毕竟是一起长大的,想到她在死在异乡,心底里还是有些难过的。 “程红她……其实不是正常死亡。”解信诚垂下眼帘,微微做出沉痛状,说出了一个得到抚恤金的故事。其实,跟原本的故事差不多,只不过,这一次,故事里多了一个姐夫。主任欲对程红不轨,程红反抗,并被赶回家的姐夫看见。两人对主任又是求又是抗,最后三人一起身亡。村里害怕这事闹到上面对影响不好,才让主任家出了一笔抚恤金,其实算是封口费。 越听,林强的眉毛越竖,最后气哼哼地回了一句:“怎么能就这样算了?!怎么也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太欺负人了!希希……”说着,林强冲过来把程希抱在怀里:“以后叔叔当了将军,帮你去教训他们!” “不用了,林叔叔。”程希也伸出小手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觉得这个小子虽然孩子气,但确实是个有情有义的家伙呢,难怪会和解信诚如此铁:“不用了,我教训过他们了。我力气可大了,我把主任的老婆打成了猪头,还偷偷去他家把他老婆存的钱全偷了。所以,我们不缺钱。林叔叔,别担心。以后我们会有肉吃的。但,林叔叔不能告诉别人哦,他们会把我抓起来,打我的。” “偷?!”林强刚才的一点怜惜心思顿时被惊熄了,瞪了会儿程希,又瞪向解信诚,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你、你、你指使的?” “哪儿啊。”解信诚笑起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我可没希希有胆魄。” “林叔叔,希希做错了吗?”林希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林强。 “不,做得太对了!”林强几乎是快活地揪了下程希的小脸蛋,恶狠狠地说道:“所有人都用抢的,这个鬼世界,你偷也不算什么!” “喂喂喂,别教坏小孩子。”解信诚不愿意了,拍开林强的手,揉了揉程希脸上被林强揪红的部分:“别听强子胡说,偷,总是不对的。这一次原谅你,只能说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强者的目标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明白么?” “明白什么?!”林强不满意地撇撇嘴,到一边去收拾炉子,一边通炉灰,一边道:“尽拽文词,连我都不懂,希希那么小,懂个P!” “啊,对了。”解信诚站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今天的学习计划我已经做好了,你和希希一会儿吃完早饭就开始吧。” “你玩真的?”林强看着解信诚手中的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有些头大。 “当然不会有假。”解信诚把本子往桌上一放,钻到床下开始找书。他以前上小学的书都放在床下,破四旧倒没破掉这些东西。 “就是,林叔叔不想当将军,希希还想变聪明呢。”程希嘿嘿笑着说了一句,到一边去悄悄取出温泉水,开始洗漱。 “还聪明?这就够聪明的了。”林强小声嘟哝着,突然觉得今天天有些阴。 21学习与仇恨 林强比解信诚小一岁,停课的时候,他也才刚刚小学毕业。丢了这么多年的书本,读书写字倒不成问题,可是数学就……连程希看了都摇头。可能还不如林奶奶呢,最少林奶奶还经常去供销社买菜,菜钱总会算。可这位,加减没问题,乘除的速度就慢得惊人了。更别提应用题,程希就给他出了个最典型的游泳池进出水问题,就把他急得一脑门子汗,最后气得直丢笔杆,还大喊:“哪有这么浪费的题目?!” 此言一出,程希哈哈大笑,当年自己三年级的时候,也和林强的感觉一样。虽然这种题不难算,但出题的人确实脑残,谁会一边出水一边入水啊?! 这也就罢了。对林强来说,最悲摧的远不是语文数学这种还有些基础的东西,而是解信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本英文书,竟然让他和希希学英文! “帝国主义的糟粕,学什么学?!”林强看着那些曲曲扭扭的蝌蚪文,嘴都张不开。越看火越大。 “小声点,林叔叔。”程希连忙拽住被为难到愤怒的林强:“这可是舅舅冒着危险拿出来的,让人发现了怎么办?” 林强气消了一点,坐下来,但是坚决地不再拿起英文书,小声地哼了一下:“大诚被那马老头教晕头了,怎么想到让我们学这种东西?!抵制还来不及呢。晚上回来我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为什么要教育舅舅啊?”程希装嫩装上瘾了,逗林强也逗上瘾了。 “哼,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林强一上午下来,终于有机会抬起了下巴,做骄傲状:“这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语言,那种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国家,资本家吃的是工人的肉,喝的是工人的血。这样的人讲的语言,我们是要坚决抵制的!怎么可能还要花心思学它们?大诚这家伙思想有些不对头啊……”说到最后,林强不由担心地皱起了眉。 “林叔叔。” “嗯?”还处在担心好友的林强应声只是惯性。 “马克思是哪国人啊?” “诶……好象,好象是德国人吧。”林强愣了愣,这方面的知识林强还是有印象的,毕竟经常会看到。 程希暗自竖了个大拇指,自己可是到了高中,英语课文里提到时,才知道卡尔马克思是德国人的。林强虽然只有小学毕业,可常识方面却比自己强多了。更何况,他还会硝皮子呢。 “那,德国一定不是帝国主义吧?”虽然越来越喜欢林强这小子,个性耿直,又重情重义,但该敲打的时候却绝不省力。 一句话,林强呆住了。好一会儿,默默地重新拿起英语课本,跟着程希的童音小声地念了起来。 跟程希一起学习,林强感觉很伤自尊。别人家四岁的小孩子天天想的恐怕除了吃就是玩吧?可这位,嘴里甜滋滋地叫着自己林叔叔,学习起来自己都想叫她奶奶。哪有学得这么快,反应这么灵敏,记忆力这么强力的?!不但一点即通,还能举一反三。自己小学的那点本,没一个小时就被她吃了个通透。最后反过来还教自己! 林强咬着牙使劲啃,脑筋加紧转,才算没有落后得太丢人。好多次林强都想丢掉这些讨厌的书本走人,可是一看见程希充满信任的目光,他就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来。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做叔叔,叔叔的荣誉感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来。要是他知道这还是程希故意放慢速度配合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真的崩溃地流下男儿泪来。 一直到了中午,程希看了看阳光,停了下来:“林叔叔,你去弄弄炉子,我做午饭给你吃。” “算了,麻烦的。跟我回家一起吃吧,奶奶肯定做了打卤面。”林强如释重负地放下书,揉了揉肩膀。 “嘿,林叔叔,你不是在和林奶奶吵架吗?”程希不想去林家吃饭,一则并不熟悉,二则,这时代,到人家家里吃饭,那可是吃掉人家的一份口粮,自己有吃的还这么做,可不厚道。程希笑嘻嘻地:“中午我要做鱼哦,林叔叔你不吃会后悔,我做饭舅舅都说好吃呢。” “鱼?”林强听见这个字本能地咽了下口水,过了一秒才反应过来:“哪来的鱼?我怎么没看见?” “养在厨房的缸里的,林叔叔哪里会看见?”程希跳下桌子,想了一下,又解释了一句:“舅舅早上买兔子的时候顺便买的。” “那好,这个点,做好饭,你舅舅就应该回来了。”说着,非常麻利地去收拾炉子了。 鲈鱼蒸水蛋,一碟青菜,一盘家常豆腐,还有一大盆冬瓜丸子汤。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却让林强又馋又紧张:“哎呀,就算有点钱,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一边说还一边咽口水。 “是难得你在。不然我们舅甥俩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再说了,难得买得到这些东西,平时供销社还不等我们跑到都抢没了,看见当然就赶紧买了。放着也会坏掉,还不如吃掉。”林强的话音才落,解信诚就带着一股寒气走了进来。看着桌子上的菜,表情跟林强差不多,几乎是把话一说完就开始下筷子。 一顿饭,除了顾忌一下程希这个小孩子,俩兄弟跟抢似地,不到二十分钟,盘子就吃得连汁都不剩了。 “舅舅,”程希过去抱住解信诚,这动作直接就导致了洗碗的工作落在了可怜的林强身上。 “嗯?希希,林叔叔早上乖不乖?”解信诚好笑地看了眼很郁闷收拾碗筷的林强,问道。 程希点点头,配合地微笑:“林叔叔学得可快了。幸好之前我都学过,不然肯定要被他超过的。”她见林强一早上学得痛苦劲儿,知道再不加强一下他的信心,真不知道他能不能坚持下去。 “什么?!你学过的?!”林强瞪圆了眼睛。 解信诚不喜欢林强这个眼神,轻哼了一声:“你不也学过嘛,这都要跟希希比,强子,你越活越回去了。” 此言一出,林强顿时萎顿,灰溜溜地去洗碗去了。 舅甥俩又说了会儿体己话,程希好笑地把林强一早上的抱怨一一跟解信诚说了。正说的高兴,就听见外间的门咣当一声,被大力地关上。两一齐齐回头,看见林强气哼哼地拎着桶走了进来。 “怎么啦,强子?”解信诚把程希从怀里放下来,站起身,迎向林强:“又和林奶奶吵架了?” “不是。”林强口气生硬,把桶一放,顿了顿,显然是吞不下那口气,转头看向解信诚:“诚子,刚才我出去倒水,遇见了鲁家那个女人!她竟然还讽刺我,说我活该当不成兵。还说我和你混在一起,以后会,会……” “我知道了。”解信诚一向温和的脸此时一片冷凝,声音漠然如同从屋檐上挂下来的冰:“她会后悔的。不过,我还需要时间。强子,别理这个女人,为她生气,不值得。以后有她好看。” “你们在说谁?”程希的耳力很好,刚才林强在外面和人说话,程希是知道的。只是她没有想到竟然是吵架,所以也没有注意听,没想到……显然有一个女人不但惹林强讨厌,连解信诚这个一向与人为安的个性也非常讨厌,不,完全可以说是恨她,不然,解信诚的个性不会说出那样的狠话来。而且,那女人还就在这个院子里,真奇怪。 “哼,就是你家隔壁的那家姓鲁的!”林强气鼓鼓地到桌边坐下来:“当年要不是鲁平写那份大字报,解叔解婶怎么会死?!要我说,非杀了他们才解恨!” 解信诚抿了抿唇,缓缓坐下来,声音低低的:“强子,你不知道,其实我真的去杀过。” “什么?!”林强一愣:“我怎么不知道?” “我爸妈刚去世的时候,我揣了把匕首就冲到他家去了。”解信诚扶了扶额:“结果可想而知。四十岁的鲁平可比十四岁又瘸腿的解信诚厉害得多,再加上他那个老婆,我被狠狠地打了一顿,丢了出来。他们不敢杀我,可我也受了伤。强子,你没忘吧,那段时间我躺在床上,你还劝我别太伤心,让我出去散心什么的。其实,我是受了伤,起不来。” 林强愣了愣,反应过来:“我说呢,我还以为鲁平一家终于良心发现,不好意思住在咱们这大杂院才搬走的呢,原来是你这一下让他们吓着了。” “可能是怕我伤好又去吧。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解信诚抿了抿唇,此时的表情已是一片冷酷:“那女人又来做什么?!” 林强摇了摇头:“我看她收拾了房子,不会是打算搬回来住吧?” “她不敢。”解信诚也摇摇头,眯着眼睛低声说:“她要是搬回来,那可真是太好了。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她们一家。” 听到这里,程希大致明白了这个鲁家的女人是怎么回事。虽然说,这个时代,别说邻里,就是亲戚之间,父子之间都会因为恐惧,或者是因为利益就互相揭发,互写大字报。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但是,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完全无法因为常见而消除半分仇恨。 “舅舅,下次见到她,你指给我看,我帮你打她。”程希说得很认真。甚至考虑是不是要在庄园里杀几只猪练练手,不至于真对这种人渣动手时会恶心地下不去手。 “好。”听见程希的话,解信诚眼中的冰瞬间融解,转过来已是温柔的笑容:“好好地打她,为外公外婆报仇。” “那个鲁平为什么要写外公外婆的大字报啊?以前他就和外公外婆关系不好吗?”程希倒不是要故意揭疮疤,有时候伤口要在阳光下晒一晒才不至于腐烂,仇恨要在叙述中发泄发泄才不至于把人格憋到扭曲。 “呿,这还需要为什么?!”林强不屑地抢答:“那鲁平以前当老师,在我们院里就拽七拽八的,总觉得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高高在上了。谁知道运动一来,他成了臭老九,解叔解婶这种工人倒成了国家的主人,他就不愿意了。哼,也不想想,以前他家那个臭小子鲁宇还经常在解叔家蹭饭呢,转脸就不认人!太TMD不是个东西了!” “那,外公外婆有什么问题值得他揭发的?他们可都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啊。” 这个问题是解信诚回答的,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好象在说别人的事:“怪只怪我爸妈都是太心软的人。鲁平之前经常被批斗,我爸妈看不过去,有时候晚上就请他过来吃点好饭好菜。谁知道,他不知道在我家里看到了什么,突然有一天就写了个大字报,说是我家藏了封建遗留物品,故意躲避破四旧行动,破坏了运动的大好形式之类的话。结果,红小兵当晚就来我家里抄了家,我爸我妈都是耿直的人,也可能是当工人当太久了,没有了危险意识,遇到这种事还一直梗着脖子辩解,最后让红小兵们恼羞成怒,把他们直接带走了。要不是强子早早地听到消息,家里藏起了一起钱财,还强行带走了我,不然的话,我连我爸妈都没有钱安葬。不,也许就和他们葬在一起了。” 听到这里,程希心中一紧,本能地抱紧解信诚。这个动作引来解信诚的一个微笑,也回抱了她:“没事,都过去了。希希,我现在还有你,这可是天给我的恩赐。” “那些红小兵呢?”程希皱着眉:“他们都是谁?!” “希希,这些事我来就行。你还小。” 程希心中的怒火难以控制地燃烧,她可是知道,这些所谓的红小兵们,很大一部分都非常安稳地过完了后半生,因为——法不责众!她不能接受伤害了解信诚的人还能有如此优待。她完全不能接受:“舅舅,告诉我,我以后长大了替你报仇。” “根本不用你报仇。”林强哼了一声:“那些笨蛋一个不落,全让大诚想办法弄到劳改农场去了。你也太小瞧你舅舅了,希希。” “诶?他们可是红小兵,你是……最少是嫌疑犯的儿子吧?你怎么做到的?”程希完全惊了。 “罗列罪名而已。这年代,几乎所有人都会。”解信诚不以为然。 程希愣了愣,解信诚说得如此简单,但其中的操作细节却足够磨死人。既要伤敌,又要隐蔽自己,对于一个十几岁的男性来说,绝不是件简单的事。程希过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什么时候的事?遇见马先生之后?” 听了这话,林强眼中恍然,心中的一些观念在这一瞬转变过来。这一点,程希与解信诚都没有想到。 “是。”解信诚并不隐瞒。 “那为什么鲁平一家还好好的?” 解信诚难得地有些气馁,垮了一下肩:“我还是太弱了。那些红小兵们都是一个街道片区的,我知道他们在哪儿,我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可是鲁平……他搬走之后,去了哪儿,工作在哪儿我都不知道……” “今天那女人不是回来了吗?”程希安慰地用小手拍了拍解信诚的肩:“这,就是一个突破口。”说实话,程希一点也不觉得去劳改农场算是对那些人的惩罚,很可能还是他们的转机呢。劳改农场有多少强大的人冤在里面啊。从某些层面来说,那里完全可以是一个变相的学校。当然,是在你有这个运气,并且有这个秉性的时候。 “希希说的对,任何一个机会都不应该放过。”解信诚挺起胸:“绝不放过他。” “喂,你们俩个也太肉麻了吧?互相夸个没完了。”林强突然用书背敲了敲桌沿,显然是不想让解信诚太沉于感性:“下午还学不学了?” “学,当然学。我来监督你。”解信诚笑眯眯地从程希的肩前抬起头:“下午正好没班。” 作者有话要说:都是有故事的人。下章应该在下午六点左右。 22武振邦到来引发的小地震 林强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当年他上学小时让他头痛不已的那些问题,此时的他却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完全搞透彻。开始,他对长久端坐的学习状态不习惯,过了两天,林强却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乐趣。比如,得到答案的瞬间,比如,看见马先生对他微微点头的霎那。 确实,第二天,解信诚自己去上班,就把程希和林强发配到了马先生那里了。一方面,屋里没人也省些煤,二则,顺便给马先生扛去一袋大米,一包肉与菜,还有程希晚上做的各式鱼干一袋。 这些重物,解信诚扛着累,程希倒是扛得动,而且毫不费力,但一个不到一米的小娃娃扛着一个与她同高的米袋雄纠纠气昂昂地向前走,那场面能看吗?有林强这个大小伙子在,自然不能错过。 马先生一如初见时的严肃,见到林强和程希既没有表示欢迎,也没有表示拒绝。只是看见鱼干的时候微微露出了丝笑意。很淡然地把二小让进屋里,丢了两本笔记,两个任务,就自顾自看书去了。 程希看了看自己的书与任务,又看了看林强的,意外发现,马先生对自己的要求比对林强的要求,虽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确实要高得多。程希有些疑问地看向马先生,马先生眼皮都不抬,依旧拿着书边看边随口说了一句:“有任何问题可以问。”一句话,就是不解释。 有马先生做技术支持,程希哪儿还会放过这样难得的学习的机会,立刻埋下头,比之前在家里时勤奋了许多,甚至也有了连饭都忘了吃的专注。 倒是林强的表现颇让程希惊讶。从以往的谈吐中,程希看得出来,林强对马先生虽然怀惴着恐惧紧张,但骨子里却没有解信诚那样尊重。可是这一次,林强的目光中却流露出一种探究崇拜还有几分忐忑的劲儿来。学习态度上也扎实了许多。晚上交任务的时候,马先生看着林强的作业,也为他的认真与进步微微惊讶,点拨了几句之后,对林强也有了几分象对待解信诚的态度了——会责骂他了。 看着林强被马先生骂了之后傻笑的样子,程希只能摇头了。林强要是能把这十分之一的好态度对待林奶奶,就不会一老一小吵个没完了。虽然那天之后,林强回家睡了。但是,也只是回家睡而已,每天清早出来到解信诚家来吃早餐,然后带着程希一起去马先生家,晚上和解信诚一起回家,半夜听完收音机才真正回自己家去。只要一见到林奶奶,林强的那股子怨气,十里八乡都闻得见。林奶奶也是个倔人,虽然被孙子的态度搞得有点伤心,但咬死了不松口,由着他天天这么不着家的,也不管。林立新天天要上班,更是管不了自己这个已经是大人的儿子了。 如此平静的日子让程希忘了许多事,直到元月七日下午,天气太冷,从马先生那里出来,林强抱着她小跑着跑回到大杂院,却正好看见有人在进进出出地搬家具。 林强和程希均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林强瞬间脸就黑了。倒是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让他不要冲动。因为她看见虽然是姓鲁的那家搬进了人,但显然不是解信诚所说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男人正忙着指挥人搬家具,而这个小男孩却是站在一边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眼圈却是红的,显然,之前狠狠地哭过。看见林强和程希,小男孩立刻别过脸去,程希猜想,他是不想让人看见他哭过的样子。 “林叔叔,你认识他们吗?”程希小声问。 林强摇了摇头:“从来没见过。”顿了一下,林强又喃喃道:“奇怪,鲁平那一家子怂货,没想到他们的这一对亲戚看着倒还挺顺眼。” 呵,没想到林强还挺诚实的。以为会恨乌及乌呢。这两人不但不象林强所说的“怂样”,甚至无论从气质还是从做派上来看,都不象是会住大杂院的人。 程希略略起了几分兴趣,拍了拍林强:“林叔叔,放我下来,我去问问他们。” “问什么?”林强一下警觉起来,瞪圆了眼睛看着程希:“别胡闹,你还这么小。” “我就是问问。”程希撅起了嘴:“不做别的。” 一大一小两人互瞪了一会儿,林强败下阵来,一边放程希下来,一边还是叮嘱了一句:“也好,你去问问,别惹事。” “嗯!知道啦!”程希站直了,拉了拉棉衣的下摆,牵着林强走上前去。 “你好,大哥哥。”程希过去微点了下头,直视着那个一声不吭的小孩:“我是住在你隔壁的程希,大哥哥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的主动吓了一跳,本能地退了半步,又迅速地站回原地,吸了吸鼻子,想把哭音去掉,回视程希,表情坚硬,虽然没有恶意,却并没有回应程希的礼貌。 “你好,同志。”三十多岁的男人走过来打断了这份僵持,过来和林强握了下手:“我们是新搬来的。我姓叶,你可以叫我老叶。同志,您是……这位程希小朋友的父亲?” 第一次被人误认为父亲这个角色,林强脸一下涨得通红,也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尴尬,被握着的手一时僵硬起来:“我不是,我住在那。”说着,脱开老叶的手,指着自家的门。 “林叔叔是我舅舅的发小。”程希在一旁搭腔:“叶叔叔,你怎么搬到这里来了?原来那个鲁大叔呢?” “哈哈,都是邻里邻居。等我们收拾好了,请过来坐坐。”这个老叶笑呵呵地跟林强打着招呼,看起来倒是个好相处的,却并没有回答程希的任何问题,甚至于,程希到最后连那个小屁孩的名字都不知道。 程希眨了眨眼,没再问什么。问多了反而惹人注目。由着还在郁闷的林强把自己牵回自家。在窗前的桌子边上坐着,程希的耳力可以听得很清楚外面发生的一切。没一会儿,运送家具的人走了。老叶走到小男孩面前,声音很低,但程希听清了,她听见他叫小男孩:“振邦,进来吧。” 振邦?程希差点笑出来,这名字怎么听都是个中年大叔的名字,没想到大叔也有正太的时候。而且,这个小正太长得着实不错。不是漂亮,而是从里到外干净得离谱。有的人长得漂亮或者英俊,但总让人觉得哪里是脏的,再光鲜也不掩盖的一种腌臜气质,一个字,浊。而这位振邦小朋友却是用完全相反的那个字——清——来形容最贴切。从皮相来说,程希对这位叫振邦的小朋友印象很好。只是不知道他们与姓鲁的一家人有什么关系。 程希坐在那里听着,振邦小朋友显然没有理老叶的话碴。老叶叹息一声,蹲了下来,声音更低了,近似耳语:“振邦,别怪爷爷。他绝对不是抛弃你。爷爷做了这么多,费了这么多功夫让你住到这里来,他只是……想让你更安全。振邦,你姓武,你是武家的孩子,应该懂事了。听话,别让大人们为你担心,好吗?走,进去吧,外面实在太冷了,会感冒的。” 这一次,武振邦小朋友跟着老叶进了屋。只是,他一直没出声,不知是不是被强行拉进去的。这些,程希都不关心,程希关心的是,老叶说的那句“想让你更安全”。 有什么变故……这个疑问还没完全冒出来,程希猛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发出咣当一声巨响,吓得正在收拾炉子的林强差点把手中的钳子丢了:“希希,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林叔叔,今天几号?”程希急急问。 林强也过得一笔糊涂账,挠了挠头:“不是六号就是七号,也许八号?谁记这个?!你还是问大诚吧,他这种盼着发工资的人才会记得清。” “记得清什么?”解信诚进屋把帽子脱掉,心情不错地抱起程希亲了一下,笑着问。 “大诚,今天你回来晚了。”林强洗了手过来,赶紧汇报大事:“鲁家住了两个人进来。” 解信诚的手一僵,抬眼看着林强:“是什么人?”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自称老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林强说到这里,脸突然一红,似乎也发现自己知道的信息太少了,顿了一下:“以前鲁家搬走的时候都搬空了,他们搬过来好些家具,看起来半新不旧,应该原来就住在上京。” 解信诚听见这些,眉头反而皱得更紧。 见他这样,程希拍了下他的手:“听听我的消息吧,舅舅。” “唔,你说。”解信诚好笑地看着程希睁圆的认真的眼睛。林强也是一模一样的表情。显然都不觉得程希能说出更新的话来。 “那个老叶的叔叔是个当兵的,或者说之前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兵。” “诶?!你从哪里听说的?!”林强一下跳了起来,自己跟老叶本人说了好几句话,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句? 解信诚也眼睛晶晶亮地盯着程希。 程希一撇嘴:“林叔叔,你还说要当兵呢,一点观察力都不有。刚才老叶叔叔跟你握手时你没发现吗?他的掌心和食指上都有老茧。” 林强一愣,翻着眼睛回想了一会儿,才猛地拍了下程希的脑袋:“真的吖,你这丫头竟然有这一手,我都没注意。厉害,厉害。说说,希希,你还发现什么了?” 解信诚连忙隔开林强的手,摸了摸程希被拍过的脑袋,瞪了林强一眼。 程希倒没注意这些,直接笑嘻嘻地说:“而且,那些搬家具来的人都好安静,很听指挥,一点也不象普通工人。那辆车,虽然去了标志,可不是住咱们大杂院的人可以用得起。那些家具更是啦,不但沉重,而且虽然看起来很朴实,可做工却很细致,风格非常一致,应该是同批做的。对比一下咱们家的状况,自然就知道,这两个人以前住的地方恐怕还不是普通的军营呢。”这时候跟这俩说什么木料,完全是对牛弹琴,程希直接忽略了。 “厉害,这么一会儿,希希看出这么多东西来了。”解信诚她眼睛亮亮地狠狠夸了一句程希,接着眉头拧着“川”字:“要是鲁家搭上了这么条大线……” “可恶。”林强跟着皱起眉:“鲁家怎么会有这样运气?!” “鲁家才没有这样的运气呢。”程希乐得当回福尔摩斯:“如果鲁家真的知道这俩人的不凡来历,恐怕不就会只是打发鲁家那女人来开个门就了事了。就算别人不让跟着帮忙,无论如何之前都要打扫一下吧。可你看,今天搬过来的时候还脏兮兮的呢。很明显,鲁家根本不知道搬过来住的是什么人。他们这方式还是对待穷亲戚的方式,隔壁这两人恐怕每个月还要给鲁家交租房子的租金呢。或者就是已经买下来了。” “难怪先生这么看重你,希希,你果然是个天才。” 程希被夸得有些飘飘然,不些羞涩地扭了扭身子:“我早说了,我是超级天才,舅舅,你一直没相信啊?” “信,我早就信了。”解信诚连忙点头:“不过是现在更让我惊讶了而已。” 林强看向程希的目光也带了丝不同,惊讶与佩服都有,上前拉住程希的小手:“还有,肯定还有,你这丫头肯定藏了很多东西,不问你你都不往外倒的。说,说吧。” “其它的也没什么了。”程希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那小男孩叫武振邦,和老叶并不是父子。是武振邦的爷爷为了他的安全才把他送到这里来的。那个老叶恐怕就是来照顾和保护武振邦安全的人。武振邦来之前哭了一场,一直在闹别扭,他认为这是他爷爷抛弃他的举动。” 林强的嘴张得老大,瞪着程希,好一会儿:“希希,你不会是之前认识这两人吧?” “没有呀,今天第一次见。后来名字什么的,是我坐在这里听见他们在外面说话才知道的。算不上什么观察力啦。”程希连忙摆手。 “姓武的军人……”解信诚眼睛眨了眨,精光一闪而过,没有再多说什么。 “林叔叔,我们要加快学习步伐了。”程希强调性地使劲点了点头。 “为什么?现在这个进度我觉得刚刚好。”林强对学习有了一定的兴趣,但是让他花全部力气在上面,还是觉得很抗拒。 “因为老叶的话啊。”程希看了眼解信诚:“对吧,舅舅?老叶说,为了安全。” 解信诚看着程希,良久:“希希,我真不敢相信你只有四岁。” “过了年就五岁了。”程希嘿嘿笑起来:“舅舅也不要落下学习。否则被我和林叔叔甩在后面,你就难看了。” “喂,你们两个,在打什么哑谜?!”林强急了:“老叶说这么一句关学习什么事?” 解信诚敲了下林强的脑袋:“强子,你这榆木疙瘩的脑袋该开开窍了!希希跟你林叔叔解说解说,我去做饭。”说完,解信诚放下程希,就自顾自洗菜洗米去了。 “你说你说,你这丫头竟然在林叔叔面前藏这么深,太不给面子了。”林强一把把刚脚着地的程希抱起来,狠狠地揪了下她的小脸蛋。 程希被揪了,依旧笑得开心,上去也揪了揪林强的脸,才道:“林叔叔,你说,我们刚才说了这么多,徐振邦的家世你差不多有个定论了吧?” “诶?”林强眨了下眼:“应该是个军队方面的高层领导?” 程希摆出一付孺子可教的表情:“你再想想,如果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孙子都要放在外面才能让当家的觉得安全,那出的事要有多大,危险有多大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林强听着,突然叹了口气:“其实,连贺元帅都能屈死,这世界什么地方都不让人觉得安全。也许越是高层越不安全吧。” 听见这话,程希眼睛一亮,这林强其实很有脑子啊。程希决定再说两句:“贺元帅那……却正是因为他站得太高了。你想,如果武家这一家从运动前到现在,风雨飘摇中一直伫立不倒,是不是自有他们的保命办法?可是到了现在,他的这个保命方法突然在他们眼里不太管用了,林叔叔,你想想,会出什么事?” 林强沉默了一会儿,猛地抬起头来,一脸震惊:“那,那,那……” “别担心,林叔叔。这样的事,我们这样的小民毫无办法。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顺势而为。但,危机危机,就是说,既是危险,也是机遇。也许,这正是打破一切黑暗的开始呢。也许会有动荡,也许会更加让人看不到希望。但是,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却也是离黎明最近的地方。林叔叔,也许是未来的林将军,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最后的黑暗的时间里,加快学习进度,以免机会来的时候,抓不到手里?” 林强盯着程希一句话都没说,目光闪过的情绪中的晦暗难明,从恐惧,到希望,从兴奋,到紧张,挣扎或解脱,几乎同时出现,半晌,终于深吸一口气,一使劲紧紧地抱住了程希。 “抱着,我们去马先生家。”解信诚过来,装了一坛子烧兔肉,还有两瓶酒,往林强怀里一塞,把程希抱过来。 三人出门,齐齐往那扇不显眼的斑驳的蓝色木门看去,大门紧闭,安静一如从前。 作者有话要说:越来越沉重了吧。可是这段必须得写呢。让林强成长,让解信诚成长,让他们接受真正的程希的过程…… 下一章,晚上。除了在马先生家的经历之外,就开始真正认识徐振邦小朋友了。 今天我崩溃了,从来没一天之内写过这么多字……三章,我这章还写超了,我 23有些自闭的武振邦 到了马先生那里,发现,一旦配上酒,只有俩兔子量的红烧兔块根本不够三爷们吃的。不得已,程希又偷偷摸摸地杀了两只鸡,做了一大锅红油油的板栗闷鸡块,才算勉强堵住了这仨人的嘴。喝得都已微醺的人,完全提不出为什么会突然多出这么肉来的疑问了。程希等他们吃光之后,又给上了盆没什么肉的肉炖土豆,当成他们最后的记忆。 做好事都要做得这么隐蔽,自己重生后竟变得如此善良,程希摸了摸自己的脸,失笑。 三个大老爷们絮絮叨叨地说起今天的遭遇,马先生与解信诚的表情差不多,微微皱眉,但目光中更多的则是一种蠢蠢欲动的兴奋。等待太久,马先生自然知道,到了那个等级的大事件,哪怕是灾难,也可能是改变一切的契机。 政治无非就是平衡。一旦打破平衡,走向哪个方向,就看急风骤雨中谁的能力,谁的运气,谁的背景更强大了。虽然那个层面的事,在坐的三位完全使不上力,但他们能想到的,那些能使上力的人肯定也能想到,变化由上而下,总会有能让他们使上力的机会的。这长久的等待,等的可不就是这个机会吗? 带着这种情绪,两瓶56度的高度白酒不过两个小时就喝了个底朝天。酒话连篇,已经不是开始时的那些严肃的话题了,连马先生都面无表情地说起了胡话……程希认真地凑到跟前听了听,发现好象不是胡话,无论是节奏还是韵脚,都象是在背某英文诗。可惜,对于英文来说,程希的水平顶多就是家常对话,诗……连汉语诗歌,程希都很为难,更何况还是英文诗。零零碎碎,听懂了几个单词,完全不能明白诗意,如此,程希只好放弃通过酒话了解马先生内心世界的企图了。 看了眼马先生家里挂着的可撕日历,上面绿色的粗体阿拉伯数字“7”很大很醒目,程希心中感叹,希望他们明天的心情不至于影响食欲。与马先生接触越多,越觉得他这样的人应该长命百岁。程希打心眼里希望他能好好的。可是,他们这一代人有他们的信仰,明天的消息对他们来说就是世纪悲歌的开幕式。他们将要承受的就是这样几乎是毁灭式的打击。 唏嘘一番,只能面对。别说四岁,就是二十四岁,五十四岁,程希自认也是毫无办法的。 三人终于趴在桌上睡着的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半夜两点。外面只有远远的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叫,再无声息。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早就觉得困意难挨了。但显然,醉意浓浓的解信诚已顾不上她,只是一个劲儿地转头对她说:“希希,要吃饱。”没几分钟就转过来说一遍,一连说了七八遍,让程希无奈又好笑。一直应到他睡着为止。 看着鼾声大起的三人,很想回家睡觉的程希无可奈何,幸好她力气足够大,把三人象扛米袋似地丢倒在唯一的床上,胡乱盖上了被子。把火炉烧得通红,过了一会儿,屋里渐渐暖了起来。程希才回到庄园,转瞬就呼呼睡去。 第二天,头痛欲裂的解信诚又旷工了。一回到自己家,喝了口热水,再次倒下。可这一次,他并没有机会安眠。中午的时候,门被拍得叭叭作响。程希过去开门,就看见林立新目眦欲裂的脸,眼中全是红丝。只一瞬,程希就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大叔不能接受心中偶像的逝去,用怒气来表达极度的悲伤。 林立新只看了程希一眼,根本没理她,直接冲进屋去,推了昏睡的解信诚一把:“收音机,收音机在哪儿?!” “什么事啊?林叔?”解信诚捂着太阳穴,显然没在状态。 一向温和的林立新一把拽起解信诚:“大诚,他们,他们说总理今天去世了!!” “什、什么?!”解信诚一下清醒了,不知是不是联想到昨天搬来的那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眼睛猛地瞪着老大,却并没有起身,显然被打击得不知该如何反应。 倒是心里早有准备的程希,从杂物柜后面抱出一直藏着的收音机,扭开了开关,正好是中央电台。电台里沉痛的声音正播到一半:“……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今晨8点……离开了人世……” 话还没说完,屋里突然暴出林立新这个大男人的号啕大哭的声音,嘶哑,压抑,让程希也跟着心为之一颤。她不敢去看这他哭泣的样子,她怕会跟着流泪。前世,这个时间她还没有生下来,对于总理,她的印象全来自于宣传,或者是父辈的讲述。虽然知道他强大的人格魅力,但没想到竟会如此……震撼人心。 程希第一时间就想冲过去安慰解信诚,他虽然没有发出号啕大哭的声音,但也一定很难过。可才转过身去,就看见解信诚正抽着鼻子,一边无声地抹着眼泪,一边小声地在安慰哭到崩溃的林立新。 程希退回脚步,林立新一定不愿意自己现在涕泪横流的样子看在一个小孩子眼里。屋内压抑的悲伤气氛让程希喘不过气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让他们哭个够吧。 程希站在门口不由一愣,院子里不象平时那样空旷无人,不但林奶奶出来了,站在自家门边,似乎有些站不稳似的扶着门框。昨天搬来的老叶和武振邦也直挺挺地站在门外,默不作声地听着程希家里发出来的收音机的声音。显然,林立新的动静太大,让所有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 收音机里的哀乐还在奏,程希仔细看着老叶和武振邦。老叶站在武振邦身后,手扶在武振邦肩上,看似平稳,可他的另一只手不停地颤抖却暴露了他激荡的内心。他的眼睛没有看见程希,而是死死地盯着程希家的破窗户,好象那样就能扼止住那段哀乐传出来似的。他的目光不象林立新那样纯粹,悲伤是有的,但夹杂了太多的恐惧与紧张,担忧与震惊。 而武振邦则面无表情,眼圈依旧是红的,不知昨晚什么时候又哭过。目光中没有了初次见面时被抛弃的无助,而是一种沉静下来了的冷漠。是的,不是冷静,是冷漠。听见了这个震惊世界的消息,他连手指都没颤一下,似是比老叶更早预料到这个结果。在程希出来的一霎那,他就把目光转向了这个曾主动向他打招呼的四岁小女孩,一瞬不瞬,却也没有任何举动。 这样的武振邦让程希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或者是个弱智儿童。再加上他可能的身份,程希不喜欢被人当成居心叵测的人,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虽然喜爱他的长相,并没有再一次与他打招呼。 更何况,之后的两三天,程希一直处于兵荒马乱的状态。全中国人民都在哭泣,马先生,解信诚和林强三个大男人也不例外。尤其是马先生,无声无息地流下两行浊泪,与平时无异的表情里蕴含的深沉感情连最无知无觉的程希都感动地跟着他哭了出来。害得解信诚以为她想妈妈了,搂着她一个劲儿地安慰许愿。林强和他爸爸很像,哭得象个孩子。解信诚则在第一次哭泣之后表现得都很内敛,心情虽然沉郁,却不会再掉眼泪了。 要照顾三个男人的程希一直跑进跑出的忙碌。让程希意外的是,这么大冷的天,竟然好几次在院子里看见武振邦站在他家门口,看见自己就一路盯着自己进家门为止。很古怪的小孩。 这天,程希一个人从马先生家回来,来回跑了几趟,程希已经能准确无误地穿越胡同岔道了。刚走到自家门口,突然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程希。” 程希一愣,在上京还没人叫过自己的全名呢,都叫自己“希希”。回头,看见武振邦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 “你叫我,大哥哥?”程希装小孩已经装出了心理素质,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叫一个十岁小孩子叫哥哥有什么为难的。不象当初叫老向叫向叔还别扭了好几天。 “我叫武振邦。”男孩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似乎是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热情。 “小武哥哥……”程希喊完突然一囧,怎么搞得自己跟郭芙大小姐一样了?顿了一下,程希又连忙改口:“我叫你邦哥好不好?”当黑道老大来称呼还稍显自然些。 武振邦可能也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他,他怔了怔,才点头,小脸被冻得通红,大苹果一样,煞是可爱,让程希很想伸手去揪两下:“邦哥,叫我什么事?” “明天,你去吗?”武振邦声音不大,表情也不热切,可偏偏那眼神直盯盯的,好象你不回答就很对不住他似的。 “去哪儿?”程希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送总理去八宝山。”武振邦说完,突然轻轻地叹了口气,垂下了眼帘。 这把程希完全惊住。她可是第一次看见十岁的小孩子真诚的叹气。这么新鲜的生命里已经有值得叹息这么沉重的事情存在了吗?他真的能明白死亡是什么意思,送别有何意味吗? 程希目光复杂地看着武振邦,点了点头:“和舅舅一起。”程希没有提到马先生,主要是懒得解释:“你和老叶叔叔一起吗?” 武振邦目光忽然溜了下,低下头来:“我想和你们一起去。” ——你以为是春游吗?! 程希一口气憋着,很想吐槽。嘴角微微抽了抽:“老叶叔叔呢?为什么你不跟他一起去?” 说得婉转,其实就是拒绝。到时,几个大人肯定哭得昏天黑地,还需要自己的照顾,自己哪有空照顾这么一个陌生人?而且他身份不寻常,万一人多的时候磕磕绊绊出点事,自己可一万个担不起。 武振邦正想回答,突然有一个急促的脚步声走了过来,耳边是老叶的声音:“振邦,这么冷怎么在外面?冻病了怎么办?”说着,看了眼程希,声音突然转软:“小妹妹感冒了可不好。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好嘛,自己拒绝的婉转,这位拒绝得可够直白。欺负自己是小孩子吗?那表情虽不至于认为自己是拐坏武振邦的坏家伙,但肯定也不认为武振邦应该花时间在与自己交往上,直接把自己赶回家了。 ——实在太好了。 程希眉头一挑,故作天真地抬头看着老叶:“老叶叔叔,刚才邦哥说他想明天和我和舅舅一起去送总理。可我怕舅舅不愿意,惹邦哥不开心。您劝劝他,行吗?”哼,你不愿意,我还不愿意呢。别怪程希小心眼,她就是这么小心眼。 “好。那个我……”老叶表情抽了抽,正想接着说什么,却见程希已经甩着羊角辫跳着回了家,门咣当一声关上,直接把他想说的话甩在了他的脸上。 这下,老叶的表情彻底青了。可他也不能跟个四岁的小孩子计较。同时,也不能与武振邦计较,只能压下莫名来的一股气,带着武振邦进了家门。 “振邦,为什么?”老叶坐在武振邦对面,沉声问道。面对越来越沉默的武振邦,老叶觉得自己想沟通都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果然,武振邦盯着自己的手指,不说话。 老叶叹息。自从从家里出来,搬到这里,武振邦就这样。这算是非暴力抵抗吗?明明解释了那么多,他似乎也听懂了,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抗拒呢?对自己抗拒也就算了,为什么对一个什么都不是的知青家小丫头又愿意说话?自己从小看着他长大的情谊竟然比不过几次的见面,不过十几个字的对话吗?或者……是因为都是小孩子的原因? 想到这里,老叶心下一动,点了点头,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明天我带你去吧。振邦,别把事情都憋在心里。”最后这句话,当然还是没有换来任何回答。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隐隐约约,从隔壁传来小女孩随意哼唱的声音,不知唱的是什么调子,老叶从来没有听过,不过曲调婉转倒是不难听,难道是云南的什么民歌?老叶转过头去,看见武振邦在安静当中,一直没有表情的脸缓缓绽开出一朵小小的笑花。 作者有话要说:被打击过头的孩子,有些自闭了。 明天是十里长街送总理……但不会详写这个过程,而是要写其中发生的事。 我太强大了,今天竟然码了这么多字……我要去为自己立个纪念 24你好,郑航 你好,郑航 当晚,程希和解信诚舅甥俩是在马先生的住处过的夜。 吃完晚饭后,程希一边拿着剪子做白色胸花,一边问:“马先生,能给我讲讲总理的生平事迹吗?”程希与她们那代的很多女孩子们一样,对历史了解甚少,寥寥几个人名就支撑了她们的近代史的全部。那还是看电视看电影里得到的零碎知识,甚至很多都是不准确的。 解信诚也抬起头,看着马先生。虽然他知道得比程希多得多,但从未真正系统地特地去了解过。 马先生放下笔,看了程希和解信诚手上的白色胸花一眼,顿了顿,才道:“也好。” 马先生的讲述细致而平淡,完全不象后来的政教片那样煽情。在他的讲述里,总理被还原成一个清醒的,痛苦的,有手段,会妥协,在夹缝中生存依旧不忘理想的人。 听到最后,程希和解信诚的手都停了下来,怔怔无语。好一会儿,程希才感叹出声:“真是一个强大的人。” 心志坚强,又如此审时度事,他一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无奈,做过多少妥协,虽然每一次妥协都是为了更好的前进,但这个过程有多憋屈啊。这样的人,程希自认做不到,只有羡慕崇拜的份。 解信诚附和地点点头:“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死亦无悔了。” 马先生没有做评价。只是拿起了剪刀,戴上他那只断了腿的老花镜,很费神地跟着程希做起了白色胸花。 这一晚,两个男人也许都没睡着。但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却完全抗不住困,剪刀在手上都差点掉在地上,还是解信诚一把接过,抱起她来时发现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这孩子睡着的时候最可爱。嘟着小嘴,脸蛋红扑扑的。解信诚给她脱了衣服脱了鞋,拿湿毛巾给她擦脸擦手擦脚。最后把她放进被窝里再慢慢地给她解开小辫子。一边解一边小声问马先生:“先生,你有没有觉得希希有点聪明得有点过份?” 马先生依旧在跟那朵白色胸花较劲儿,一边用针线扎紧,一边回了一句:“什么叫过份?只要心性足够匹配,多聪明都没问题。我看这孩子可以。很沉得住气。不过……” 马先生一个“不过”,让解信诚的心一紧,手停下来,转头看着马先生:“不过什么,先生?” “心太软,又没什么企图心。自尊心强,脾气还有点倔……”马先生回头看了眼睡熟的程希,才接着道:“幸好是个女孩子,不然就可惜了。” 解信诚听到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女孩子心软自尊一些,挺好的。又没打算让她以后当官挣钱,快快活活我就满足了。偶尔耍个小性子,我也能接受。” 马先生又看了眼自家徒弟,难道这就叫投缘?自家徒弟看着日日春风满面的,实则是个杀伐决断的性子。再加上有想法,能隐忍,知进退,不然自己也不会收他入门了。可谁知才认个外甥女没两天,就父性漫天了。真是……幸好对象只这么一个小丫头,而且这小丫头也是个可堪造化的,不然还真是让人担忧的改变。 转回头来,马先生又想着,随着一代伟人的故去,权力的重新分配,必然会引发的政局动荡。华夏将走向何方,错综复杂的关系让马先生手中的针线慢了下来,整个人怔怔,半晌没有任何反应。 早上醒来,发现被解信诚抱得很紧。歪过头去看,解信诚的黑眼圈很明显,即使睡着了依旧显得很疲惫。而床的另一边,则是一样疲惫的马先生。睡着时,他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难怪解信诚把自己抱那么紧,原来是在为马先生让地方。一张床睡两大一小,可真够为难的了。 程希一动,解信诚就醒了。睫毛眨了几下才睁开眼:“要起来了?” “舅舅再睡会吧,我去做饭。”程希一醒就躺不住了,又不敢大动,怕吵醒了依旧沉睡的马先生。 “我和你一起。”解信诚小心翼翼地起床,然后把程希抱下来,一边打呵欠,一边蹲着给她穿好衣服:“希希,要不今天你就在家呆着吧。外面太冷了。” 程希想了想,把梳子递给解信诚让他给自己梳小辫:“要去的,舅舅。我陪你。”这一老一残,在那么人多的地方,虽然肯定是秩序井然,但程希依旧不太放心。年纪小小,一派老母鸡心态。 “那好吧,多穿点。一会把围巾和帽子都戴上。”解信诚的手很巧,梳起头来一点也不疼,三下两下,两个可爱的羊角辫就梳好了。 因为灵车会傍晚出发,所以,两大一小三人中午出发时以为自己会是到得比较早的,谁知道长安街两旁密密麻麻全是人,堵得严严实实,象程希这种小孩子连马路崖子都看不见。只是,这么多人,却非常安静,只有偶尔的抽泣声传来让气氛更加压抑。 就这么安静地等待,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慢慢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戴了自制的白色胸花,还有黑色袖章。成千上万的人为了一个人站在寒风中流着泪,没有人说话,没有人抱怨,没有人离开,连小孩子似乎都被这份与众不同的力量压抑得忘了玩闹哭喊,一个一个懵懂地被家人牵着,大气都不敢出。 程希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完全被这种淳朴的,发自内心的强烈感情感动了。这是怎样的力量?程希此时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昨天解信诚所说的那句“无悔”的意思。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满足的?自然无悔。 程希下意识地握紧解信诚冰凉的手,解信诚低下头看向程希:“累了吗,希希,要不舅舅抱你一会儿吧。”说着,就想蹲下来,却不料后面的人挨得太近,根本蹲不下来。 “不,不用。舅舅,给你。”程希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白色手帕,是昨天做白色胸花时剩下的布,被程希锁了边,做成了手帕。 解信诚流过泪的脸被冻得通红,脸上是强做的坚强。看了眼程希和她手中的手帕,想笑一笑,发现脸完全僵了。接过手帕,擦了把脸,寒风吹过湿润的脸有种刺痛的感觉,但此时的解信诚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面。他想把手帕递给马先生,才发现白色手帕上已经是黄一片黑一片了,不由手一顿。 程希一看这情景,差点想笑,可惜这样的场合她根本笑不出来。又摸了一块同样的白色手帕,拽了指马先生的衣角,递了过去。 等马先生低下头看她时,程希才发现,马先生虽然面有凄色,却并没有流泪,甚至还露出一丝让程希不太懂的坚毅表情。以前的马先生除了严肃就是淡然,很少有别的表情,这种坚毅更象是战士,而不是儒雅的马先生。程希愣了愣,手并没有收回去。 马先生看了看那块白手帕,还有递过来白手帕的小小程希,顿了一下,眼神微微放柔,接过手帕,并牵住了程希的手,一直到回家都没有放开。手帕也没有再还给程希。 程希在人群中看见了林强一家,只是林强现在既要搀着林奶奶,又要顾着哭得伤心的林立新,完全没发现程希他们。当然,这个场合里,除了程希,没有谁有心思东张西望。 程希没有看见武振邦和老叶。按说,他们要来的话,必然会出现在这个路口的。看遍了也没看见他们,只能说,他们要不没有来,要不就是另有途径。程希个人倾向于后一种情况。 阳光在天边形成了一小片金红色,天色渐渐发发暗发青的时候,灵车远远地,慢慢地驶了过来。感受到骚动,程希一手牵着一个,往前挤了挤,终于在前面大人们的腿缝间能看见过来的灵车队了。前面开路的是黑色的红旗轿车,一看就是仿旧苏联的车款,虽然笨,却不失庄重。灵车在程希看来倒象是公交车,只是在车头前挂了黑色的幔布,还有一大团黑色的布花朵。 远远地看见灵车,或者是听见灵车的消息的人都开始哭了。刚才没哭的现在也哭了,刚才哭了的,现在哭得更大声。一时间,铺天盖地凄风冷雨的感觉,让程希打了个哆嗦。各式的眼睛,流着同样的泪,程希莫名地,心头一酸,眼眶一红,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不想哭的,可是集体的悲伤太有力量,程希抵抗不了。这一哭就停不下来。灵车过去,人们还是不愿离去,远远地看着已经不见踪影的长安街的尽头,有一个人突然哇的一声象孩子一样大哭起来。这一下,引发了更多人放弃似地大哭。 哭声象潮水般地涌起,把程希淹没了。一直到最后,大家终于发泄得差不多了,有人终于慢慢往回走,人群慢慢散去的时候,程希还在抽泣个不停。虽然已经没有了眼泪,还是象打嗝似地,一抽一抽地让她不得安生。 解信诚从未见过这样脆弱的程希,眼睛也是红的,脸蛋也是红的,嘴唇也是红的,整个人红通通的,简直象个婴儿。不由大为紧张,连自己的悲痛都忘却了几分。搂起她,轻轻拍她的背,嘴里说着一些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话,哄着程希。 站了半天的程希,被这么轻柔的气氛包围着,不由自主地,趴在解信诚的肩头睡着了。此时脸上还带着泪,身体不时地抽一下。所以,她没有跟马先生告别,没有在走进茶叶胡同时看见,大杂院门口有一辆车,车上下来了三个人。一个老叶,一个武振邦,还有一个比武振邦大一些的少年。 少年看见解信诚和他怀里的程希,脚步微微顿了顿,特地看了眼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哭着睡着的程希,表情微抽地看了眼武振邦,没再多看程希一眼,跟着老叶进了院子。 第二天,程希早早地就醒了。因为在自己家里,很随意地进了庄园,把庄园打整了一番,又拿出几串葡萄,挤成葡萄汁,用罐子装着拿了出来。记得解信诚最爱葡萄。他已经好几天茶饭不思了,再不补补,又得瘦回初见时的模样了。 解信诚醒来就看见程希正在火炉旁边沿着锅边转着勺,一闻味,很香的皮蛋瘦肉粥。不由打底里暖起来,笑开来。 “舅舅,醒了?”程希转过头:“还难受吗?” “看见希希就感觉好受多了。”解信诚向程希招招手:“来,希希,收舅舅进庄园,舅舅要去洗澡。”不是解信诚爱干净了,而是他看见了程希,这种幼小又充满希望的样子,觉得自己不能再沉溺在弱小的情绪里。领袖已矣,自己的路还有很长。洗个澡,重新变成那个有精神,有目标的解信诚。 一早晨过得很温馨,舅慈甥孝。吃完丰盛的早餐,两人玩闹了一会儿,算是饭后消化运动。解信诚严肃下来表情:“咱们一起去庄园吧,我有篇论文想写出来。在外面不方便。” 程希摇了摇头:“我收舅舅进去好了,今天我进去过一次了,庄园都被我收拾好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 “什么事?”解信诚眉头一拧,一点也不放心:“你一个小孩子不要出门。” “不出门。”程希笑嘻嘻地说:“我看见林爷爷会吹笛子,我想去向他学。”程希叫得辈份很乱,叫林奶奶就奶奶,叫林奶奶的儿子林立新叫爷爷……幸好,解信诚也不计较。 “咦?你怎么知道的?林叔已经好多年没吹过了。”解信诚一愣。 “前天,咱们去马先生家之前,我听见的。”充满感情的婉转笛音打动了程希,明明是最熟悉不过的《浏阳河》,却让程希听出了另一番滋味。感动之余,程希决定让自己多一个技能,据说,吹笛子不难学,尤其是中国笛。 解信诚想了下:“那你拿块腊肉去拜师吧。” 程希拎着腊肉刚出门,就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程希,过来。” 程希一回头,是武振邦,不过,说话的并不是武振邦,而是站在武振邦旁边,比他高半个头的一个少年。他向程希招了招手,面带微笑。 程希第一印象就不喜欢他。哪有对陌生人说话就用命令句式的? 程希没动,站在原地转了个身,眯着眼睛看着少年:“你是谁?”没等少年回答,又看向武定邦:“邦哥,你朋友?” 少年这下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微微皱了眉,看向武振邦。没想到武振邦眼睛亮亮的,脸有些红,对程希点了点头:“是我小叔。他叫郑航。十一岁半。会很多好玩的东西。昨天他就搬来和我一起住了。”说得很快,显然是很高兴。 只是,他这个回答把郑航给郁闷坏了,别人就问了一句,他就把自己的资料抖了底朝天。这个侄子平时也不这么莽撞的啊。果然象老叶说的那样,对这个小丫头异常地好?郑航依旧微笑着,目光再次转向阳光下站着的小胖熊一样的程希。看着这丫头个子小小的,穿得太厚,活就象个圆球。一个圆球顶两小辫,手里还拎了一小块酱色腊肉,那样子,又土又傻,让郑航突然有了几分想笑的冲动。 程希挑了下眉,不同姓的小叔?不理这些复杂的关系,决定给这个对自己很友善的武振邦的面子,咧开嘴笑起来,向郑航点了下头:“你好,郑航。” 25林立新往事 “你好啊,小丫头。”郑航突然走过来,半蹲着,笑嘻嘻地上前揪了程希的红脸蛋一把,似乎觉得手感很不错,再次伸手,还想揪,被程希反应过来一甩头,跳着错开来,站在离郑航两步远的地方,程希一手捂着脸蛋,一手拎着腊肉,防备地瞪着郑航。这个动作和表情惹得郑航哈哈大笑,连武振邦跟在后面也咧开嘴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习惯了与人平等对话的程希,完全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小少年调戏。在程希的观念里,对面这两位少年都属于可忽略甚至可轻视的年纪,完全忘了自己的年纪甚还不到他们的一半。程希看他们的目光就算不是长辈看晚辈的疼爱,那也是前辈看后辈的不重视。打心眼里觉得,面对他们,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谁料到一个没防备就着了道,这让她恼远远大于羞。自家舅舅偶尔揪一下也就算了,连马先生都只是牵牵手而已,这个小屁孩,十……十一岁半!瞧瞧这叫什么事?! “放尊重点,臭小子!”程希咬着牙:“我有名字,叫我程希,再敢叫我小丫头,我就,我就……”程希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完全没辙,只能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算是结语。 这人哪,一旦觉得你可爱,那么你怎么做他都会觉得可爱。比如现在。程希充满威胁的一句话,听在郑航和武振邦耳朵里,却觉得这小丫头闹起小脾性来傻乎乎的,一甩头,小辫子顶在头上跟着一颤一颤地,别提多可心了。 “小丫头!”郑航上前一步,程希就后退一步。郑航故意用猎人看猎物的目光盯着程希,看着她戒备异常小大人一般的表情,突然觉得武振邦特别喜欢这小丫头也不是没道理,想着,猛地伸手揪了揪程希的小辫子,嘿嘿笑道:“我就叫你小丫头了,你就怎么样?小丫头!” 程希身手其实很灵活,见郑航伸手就有了防备,可是她防备错了位置,她捂脸去了。结果…… 悲愤交加!丢脸至极! 程希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怒的。只是她这圆鼓鼓的包子脸,怒起来看着还是那么招人疼。武振邦第一个不愿意了,上前来,推开郑航,一把抱住程希:“小叔,你多大了,别欺负小妹妹。”说完,拍了拍程希的背:“程希,别生气了,我一会儿帮你打他,啊?” 武振邦突然搞出这么一出,程希通红的脸登时变得一阵红一阵白,连刚才的怒气都僵化了。 程希在这一刻蓦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不会和小孩子相处。之前和虎子处得开心,那完全是因为虎子是个淳朴的乡村孩子,思想单纯,自己又有美食控制他,这才让自己误解了自己与孩子之间代沟的问题。 ——虎子啊,姐想你。 程希决定迅速离开这个不祥之地。表情严肃下来,冷静地推开武振邦,一眼也不看在一旁笑得直抽的郑航:“邦哥,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也不理他俩刚才叫住自己到底有什么事了,刺溜一下扭着小屁股就窜进了林家。 武振邦看着小圆球消失在门内,心中不快,回头瞪了郑航一眼:“小叔,你把她惹急了。” 郑航唇边的笑意尚在,眼睛亮亮地看着那道门:“你不觉得这丫头急了才好玩吗?不急的时候装模作样有什么乐趣?” “你才装模作样呢。”武振邦完全不领情,绕过郑航,推开自家门,一边往里走一边回了一句:“她有名字,叫程希。别叫她小丫头。” 郑航眼神微动,笑意不减:“我叫她小丫头,你急什么?邦哥?嗯?”说着,也跟着进了门,咣当一声,院子里又归于平静,偶尔有几只麻雀飞过,发出叽叽的几声欢叫。 从亮堂堂的院子到了昏暗的房间,程希眨了眨,适应了一下。看见林奶奶一个人坐在炉子边择菜。连忙上前:“林奶奶好。林……”程希想叫林爷爷,突然发现不对,连忙改口:“林爸爸在家吗?”林叔叔那是林强,程希只好叫了一个四不象的称呼,希望林奶奶能够理解。 “哦,希希来了。过来坐,门边冷。”林奶奶说着,搬出个小凳子:“大诚怎么没跟你一起来啊?” 程希依言坐好,既然被看见了,只好把那一小块腊肉递出去:“舅舅出门了,让我把这个给您和林爸爸,我想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 “大诚这孩子总是这么多礼,”林奶奶也没客气,收了下来,还欢欢喜喜地多看了眼肥肉的部分,挂好,才转回来坐下来。一边择菜,一边用一种絮叨的口气说:“立新不在家。强子跟他一起去书店了,据说有卖总理遗像的。立新一向最崇拜总理,这一回真的伤心了。就想请张遗像回来。我一寻思,他呀,就是心实诚……” 程希自动自觉地躬下腰帮林奶奶择菜,见林奶奶渐渐有跑题的趋向,连忙找机会打断她的絮叨:“林奶奶,你说我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他会愿意教我吗?” 林奶奶看了眼程希:“学那玩艺有啥用?要是从前还成。以前立新在文工团的时候,活又轻闲,挣得也不少,还挺受尊敬。结果呢?运动一来,全完蛋。要不是他爸想了办法给他办了个工人,这些年恐怕连饭都吃不上呢,还会挨批斗。希希,你还小不懂这些……” 程希心中一惊,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想学个笛子,竟然遇到一位专业人士,难怪解信诚让自己提肉过来,做得这么正式。不过……程希想了想林强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一位专业笛子演奏家的儿子竟然如此粗犷,完全搭不上边啊。而且林立新的样子……程希一边择菜一边回想,发现有点想不起来,光记得一身工人装,还有一顶雷锋帽。要不就是那张激动的哭红了的脸,对这位林爸爸,程希对他平常的长相完全想不起来。林强长得倒是不错,不过,没有半分艺术家的气质。 “林奶奶,我喜欢林爸爸吹的音乐,很好听。听得我都忘了睡觉了。”程希由衷地夸了一句。 林奶奶哪怕觉得这是个没用的玩艺,听了这样的夸奖,还是觉得心里一阵舒坦,点点头:“确实好听。以前我最喜欢听那首什么什么娜的协奏曲,经常让立新吹给我听。现在不行了。乐器也被丢了,现在只能用个竹笛,而且除了浏阳河,根本没什么曲子可听。实在……” 林奶奶可能觉得程希是小孩子,在她面前发发牢骚没关系,根本没做什么掩饰就说了起来。 什么什么娜协奏曲?程希择着菜心里打着鼓,不会是沙米娜德小协奏曲吧?以前自己小区里有个吹长笛的,不知是特别喜爱这首曲子,还是要拿它考级,有近半年的时间,每天一清早就开始吹,到了后来,连程希都会哼几嘴了。到了办公室偶尔哼出来,被某长笛爱好者认出来,还欢喜地过来认亲,程希这才知道了这首曲子的名字。 可是,那不是长笛吗?那天自己听到的浏阳河明明就是中国笛。程希眨眨眼,刚才林奶奶说乐器被丢了,现在用的竹笛。这岂不是说,林立新以前是演奏长笛的?现在没有条件,偶尔在家才吹吹中国笛?可长笛八个也,竹笛六个孔,难道这演奏是一通百通? 程希对音乐不了解,不敢下什么结论。做小孩子状:“林爸爸以前跟谁学的长笛啊?” “学校老师呗。”林奶奶一付很了解,其实不了解的样子:“刚解放没多久,立新才十几岁,比现在强子还小几岁呢,音乐学校招人。那时候能上音乐学校可比普通学校口粮多,能去上是多大的荣耀。反正大家都不会,就都去报了名。结果我们家立新说是中气足,手指灵活,嘴唇薄,也有乐感,很有潜力,就上了。这么大片就我家立新一个,当时别得多高兴了。结果一学就学到工作,到了工作还干这个,天天见就是吹呀吹呀的,立新倒是争气,当时还得了不少奖呢。光奖状就贴了半面墙。我还以为着就这么一辈子了呢。谁料想……” 随着林奶奶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气,程希大致了解了林立新一生的过程。一个音乐工作者突然在最灿烂的时间打断一切,十年间必须做与音乐无关的劳动,甚至不能听见不能吹奏自己想听的曲子。想也知道,他这一辈子的音乐生命就算完了。就算以后有机会再回到舞台,他也达不到他应有的水平了。也许当一个音乐教育者倒是可以胜任的,但这对一个音乐演奏者来说,却完全是一个悲剧。 想着这些,程希忍不住也跟着林奶奶叹了口气。 程希这一叹气,倒把林奶奶叹笑了,一拍程希的脑袋:“你这小丫头片子,还学奶奶叹气呢?什么好的不学,学这个,小心回去被你舅舅骂。” 程希也跟着林奶奶嘿嘿一笑:“那我就把林爸爸当老师,林奶奶,一会儿林爸爸回来,你一定要帮我说话,让林爸爸收下我这个弟子吧。我的中气可足了,手指也……”程希看着自己的手,突然说不出话来,这小胖手,一动一动地速度倒是快,但真的灵活……自己还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在程希印象里,手指灵活那都是能翻出各种佛印的手,可自己手好象转笔都会掉的吧…… 程希正沮丧间,门哗啦一声响,两个男人带着一股走了进来。一进来,林强一边脱帽子一边叫唤:“哇,太冷了,太冷了。排了半天队。” 林立新没理林强的咋呼,自顾自脱外套,找了胶水,小心翼翼地把总理像贴在了一进门的正墙上。 “咦,希希,你怎么来了?大诚那家伙呢?”林强过来就趁程希不备吧唧就想亲她一口,结果,今天经过郑航洗礼的程希动作非常灵敏,人往前一倾,林强就亲到了头发,还是被林奶奶刚才择菜的手摸过的头发,一股子青菜味。把林强郁闷地,对着程希哼了一声。上前抱住程希就要强行亲,程希一个劲儿地挣扎,这一大一小象两只小虎似地扭在一起,看着明明是互相别气,可偏偏让人觉得他俩特别亲。 林奶奶打了下林强的手:“强子别闹希希了。希希今天来可不是来找你,是来找你爸的。还送了块腊肉来呢。” “找我的?”林立新看了会总理像,突然听见自己名字,一愣。反应过来是这个小丫头找自己,就更加奇怪了。蹲下来,与程希同高:“你找我?”这话说的没一点跟孩子说话时的娇宠气,一看就是不会和小孩子打交道的人,不过,程希喜欢。她真是怕了别人把她当成小孩子了。 “林爸爸,我想跟您学吹笛子。您收下我吧。”程希此时才看清林立新长得什么样。确实不象艺术家,很瘦,还有点秃头。最近这几日的伤痛让他看起来有些抑郁,更显苍老。 “跟我学吹笛?”林立新听见这几个字,眼睛亮了亮,又迅速暗了下去:“你怎么知道我会吹笛的?大诚让你来的?” “不是的。林爸爸。前天我听见你在家吹浏阳河,可好听了。我想学,跟舅舅说了,舅舅就让我带了块腊肉来,说是什么束脩。腊肉我给林奶奶了,林爸爸你可以教我吗?”程希故意用小孩子的逻辑,免得他用大人的话来拒绝,让自己无法反驳。 “浏阳河好听吗?”林立新的笑容有点苦。 程希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时代的音乐全都是上纲上线的,除了浏阳河这种湖南小调填了革命词外,几乎没什么正常的发自内心的音乐,假大空充斥着耳朵。也难怪寄托哀思,林立新会选择浏阳河。因为别无他选。 程希终于还是点点头:“比别的好听多了。听得我晚上都睡不着呢。林爸爸,可以教我吗?” “会唱歌吗?希希。”林立新坐了起来,与程希面对面。 听了这个问话,程希有些苦恼。这个时代的歌,程希大部分都不会唱,就算是浏阳河也不过是会哼前面两句,还不知道准不准确,因为从未唱过,要唱完全曲是不可能的。可自己又不能唱出太让林立新惊讶的曲调来,程希想了想,做羞赧状点了点头:“可我只会唱一首歌,以前在村里的一个知青姐姐教我的。” “没关系,唱来听听吧。”林立新倒是意外地亲切。 程希顿了顿,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拍子,开口:“啦拉拉——” 是的,没有歌词,程希唱出了《绿袖子》的调子。童音清亮婉转,林立新眼睛一亮,随着曲调前行,昏暗中林立新眨了眨眼,突然别开了头,转向了黑暗的方向,不让人看见自己的眼睛。 倒是林强听得认真,嘴里轻轻和着,用手打起了拍子。这首不到四分钟的曲子让林强又想起了小时候。是的,他听过很多遍这首曲子。长笛独奏。他到现在也会唱。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同学们,十点来看第二更。 26拜师
27游戏
28鞭炮
29各人的心思 是夜,程希尽力用大大小小的幼稚字体地写了一封信,装进信封之后,转头问解信诚:“舅舅,你知道向叔叫什么名字吗?”程希一直向叔向叔地叫,倒忘了问一下他的大名。 解信诚和林强正窝在一起听收音机,听见程希的话转过头来:“给虎子写信吗?老向叫向广星。”说着,凑到程希身边来,促狭地问:“都回来十几天了才想到写信啊?希希不会是把你的虎子小兄弟忘了吧?” “没忘啊。”程希一笔一划地在信封上写上“向广星”三个字,一边用米饭封上口,一边答道:“前段时间出那么大的事,我怕邮局都要审查,太麻烦,还不如拖一拖。现在要过年了,拖不过,总要寄些年货给向叔,在柳树村的时候,向叔是唯一个对我好的大人,我记着呢。” “咦,没想到我们的希希竟然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不错,不错。”林强也凑过来,摸了摸程希的脑袋:“难怪我爸这么喜欢你呢,这些日子连我这个儿子都及不上希希的地位……”说着,林强的口气就哀怨起来。他装模作样的怪样,逗得程希咯咯笑得开心。 解信诚也跟着笑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老向家好象有不少年货了,肉什么的都不缺,希希你打算寄什么给他?” 程希早就想过了:“当然是糖还有干果之类的。柳树村想要买这些东西都要去镇上,这大过年的,供销社早就没货了。上京这边还好一些。我就想给虎子稍点去。” “其实上京的点心也有不少好吃的。”林强一听,立刻起了共荣之心,嚷嚷了起来:“还有果脯!” 三人就着这个礼物的事,七嘴八舌说得热闹非凡。而隔壁的气氛却显得压抑很多。 老叶照旧是天黑了才回来。而二小已经吃过了程希给做的晚饭,正愁眉苦脸地坐在桌旁苦恼如何开口。老叶一推开门,就看见二小齐齐站了起来,不由一愣:“你们这是……怎么了?” 说着,老叶赶紧关门,免得冷风进屋,看了看二小,突然恍然陪笑:“抱歉抱歉,小航和振邦都饿了吧?我这几天实在太忙。首长那边的形势……唉,我这就给你们做饭。对不住,饿着你们了。中午吃了吗?” 老叶的絮絮叨叨让二小相视一笑,这笑容里既有温暖也有无奈。郑航先开了口,拦住老叶:“叶叔,别忙了。我们吃过了,饭给你留在锅里热着呢。我们没饿着。” 老叶一听,到了炉子旁边,揭开盖,蒸气一下扑到了脸上。等蒸气散去,老叶咧开嘴笑了起来:“呀,没想到小航你的手艺这么好!这萝卜炖排骨闻着就香,火候掌握得刚刚好!”一边说,一边盛了一大碗,又盛了一大碗米饭,抱到桌上,一边赞香,一边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有小航这样照顾振邦我就放心了。”吃了个肚溜圆,老叶满足地打了个嗝,收拾好碗筷,坐到桌边,从随身带的黑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交给郑航:“现在的形式越发不好了。马上就要换新总理,有消息说,要有新的文件出台,新运动要开始了。虽然首长说让我要顾着你们,可我实在很担心首长。小航,本来我一直担心你们的生活,为了照顾你们,我每天偷偷摸摸地两边跑。现在,你这么能干,我真是太开心了。这,是首长交给我的你们的生活费。小航,现在,就交给你了。如果我有时候晚上不回来,也请你照顾好振邦。万一有什么事,就去找街道的郭干事。他会为你们想办法。” 二小面面相觑,郑航接过牛皮纸信封,里面有厚厚一沓,应该足够自己和武振邦过一年半载的。难道是……?!郑航的脸色一下变了。 郑航能感觉到的,武振邦自然也能感觉到。他一下拉住老叶的手:“叶叔,你说实话,爷爷那里到底怎么样?!” 老叶看了眼武振邦,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感情还是很深厚的。把他一个人丢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是万不得已的事。现在……老叶眼睛中凌厉的光芒一闪而逝:“虎死余威在。振邦放心,那些跳梁小丑不敢把首长如何的。不过,他们虽然不敢把首长如何,但是你还小,不能冒险。就乖乖呆在这里,听你小叔的话。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我会经常来看你们的。” 老叶说着,转头看向郑航:“小航,振邦就拜托你了。” 郑航眯了眯眼睛,突然把牛皮纸信封往桌上一放。老叶一愣,皱起眉来:“小航,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叔,这饭和菜都不是我做的。这几天你早出晚归,我和振邦其实都是隔壁的程希照顾的。饭是她做的。菜和饭都是她从家里拿来的。你这几天也没给我们钱。叶叔你上次买菜的时间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菜早就吃完了。而且,我和振邦都不会做饭,更何况是”郑航指了指锅里余下的萝卜炖排骨:“更何况是这样的手艺。也就是说,我和振邦其实吃了好几天程希家的白食了。” 这番话说出来,武振邦表情有些古怪,连忙低下了头去。老叶怔了怔,脸一会红一会儿白,好一会,说不出话来。 郑航显然觉得还有话没说尽,顿了一下,又加了一句:“吃人嘴短。叶叔,您上次给我说的事,我实在做不出来了。” “什么事?”武振邦纳闷地开口询问:“叶叔,你让小叔做什么事?” 老叶微笑起来:“没事。我就是让他好好管教管教你,免得你一个人住在外面学坏了。” “我哪有。”武振邦立刻忽略了这个话题,抓着老叶的手摇了摇:“叶叔,我知道你不喜欢程希,但小叔说的都是真的。而且,今天她听说我和小叔过年可能不回家,她还邀请我和小叔去她家过年。她说,她家也就她和舅舅两个人,过年有我们就热闹多了。不过,她说需要你的同意。叶叔……” “哦?她是这么说的?”老叶微笑不变,慈爱地看着武振邦:“被你和小航说的,这程希可一点都不象四岁的孩子。” 郑航的眼神暗了暗,接了一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老叶有些意外地看了郑航一眼,又转过头看了看武振邦期盼的星星眼,皱着眉想了想:“好吧,这事,明天我跟小解去谈谈。” 老叶想着,就算郑航性格成熟精明,但总还是个孩子,如果有个大人在,从底气上就要足很多。而且,解信诚家虽然自己看不上,但好在他家人口简单,没有多余的麻烦。那个解信诚……老叶觉得掌握这么个小民不是什么难事。再说,自己会站在邻居家长的身份去提,而且还给钱,给不少钱,解信诚这样一个有过经历的人,应该知道怎么做。 想着,老叶就点了头。 这一夜,武振邦很兴奋。他看见了期盼实现的可能。只是他躺在床上一直跟郑航搭话,郑航都一付有气无力的样子,三句两句武振邦确定郑航不开心之后,也就不撩拨他了。武振邦只是猜测,郑航不会是因为总和程希吵架,所以对于和她一起过春节有什么抵触吧? 其实,郑航的消沉与程希完全没有关系。今天,老叶看他的那一眼,让他有些心灰意冷。那种讶异之后的恍然与不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他眼里,老叶一点对自己掩饰这种情绪的意思都没有。 郑航知道自己其实完全可以把钱收下来,瞒着老叶做武振邦想做的事,想来武振邦也会帮他隐瞒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让程希沉默地潜在底下做奉献”这种事,郑航想着都有点憋屈。 他最近总是很感性,总是容易联想到自己。这样很不好。郑航提醒过自己。 可是,看着那个根本不把生活的苦当做苦,只要和舅舅在一起就能开心欢笑的程希,郑航就想到自己。如果父亲还在世,自己一定也可以象她一样吧。哪怕再苦一点,再穷一点,没有任何特权,没有肉吃,甚至吃不饱,但只要有父亲在,就觉得世界很安全很有希望。可是现在,自己顶着一个武振邦小叔的名义,却连武家一个做警卫员做得久一些的老叶都能对自己指手划脚,哪怕是披着温柔勉励的外衣,郑航也知道,在老叶心里,自己唯一的功用就是保护武振邦,照顾武振邦,甚至陪武振邦玩,让他开心。如果自己做不到这些,那自己就是个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弃子。在那个大院里……不,在这个世上,自己哪里都是个外人。 虽然年纪小,郑航却时时惶惶。当年刚被武爷爷接来时欣喜若狂的心情,现在全部消散不见。郑航看不见自己的未来。一辈子托庇于武家的门下,可能在物质在权势上可以过上要比普通人好得多的日子。但郑航不觉得自己的性格能接受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醒——“你是低一等的生物!”。 是的,他没办法。哪怕是他也很喜欢武振邦,哪怕是他已经习惯随时保护这个天真的孩子,如果有人伤害他,郑航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和那个人拼命。但,郑航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去。他知道。 老叶要操心的事很多很大很重要,他没有心思猜测郑航的那点小想法。在他看来,郑航是很聪明,在他的年纪看来,已经算是很懂得权宜懂得妥协懂得什么是手段了。可是,天下这么大,比他聪明,比他更深沉的孩子多得是,那些大家教育出来的哪个孩子不是一个精似一个。郑航并不值得老叶多看他一眼。反倒是武振邦,天性纯真干净,生于富贵,却半点没沾染那些污七八糟的恶劣习惯,实在难能可贵。更何况他还姓武。 人天生就分层次。武振邦这样的性格,如果生活在底层,被骗被欺负是很容易的事,倒是象他这样生活在高层,他这样的性格反而成了优点。越是权谋交集的地方,那些精明似郑航般的人都会下意识选择武振邦这样清澈的人做朋友,而且还是真心的朋友。老叶认为,武家的希望就在这位才十岁的武振邦身上。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武振邦这个金凤凰掉进了鸡窝。老叶怕他被骗被欺负。不是武家不能解决这些小事,但是,他害怕经历了这些事,武振邦由此而在心理上产生什么阴影,反而影响了他的心性。 老叶在床上翻了个身,第一次觉得很苦恼。年轻的时候,跟着首长打仗出生入死地,都没怕过。可到了现在,却偏偏烦恼得人睡不着觉。 一个未婚先孕的风流女子能教育出什么好孩子?而且打电话到云南去问,据柳树村革委会的主任说,连前主任都是和那个什么程红一起发生风流韵事时死的,可见这孩子都接触的是什么人!更何况那孩子才四岁就天天打人,经常把村人的孩子打伤,在柳树村的名声坏透了。据说她离开之后,柳树村村民一起欢呼呢。 老叶想着这些信息就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搬到这个院里来的时候,老叶粗粗地查过这个院里的人的信息。林家一家三口,老叶是满意的。林家出过一个烈士,也就是现在家主林立新的弟弟。而林立新也是个亲总理派的。当年能进文工团挑大梁,总理曾经接见过他。他倒是个感恩的。这次他哭得很惨,自己当时可是听着的。林强呢,是个崇拜军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都没什么坏心思。老叶对他的印象也不错。 这个院里还有一家,只是这家的存在感极低,老叶来的这些日子就没见过。那一家老叶也查过,据说家里是住了个疯子,长年不见人,生活能自理,每个月都有人送米面进去,见光就崩溃,见人就哭。所幸没什么伤人倾向。也是当年迫害闹出来的事。对此,老叶也是看了就一眼带过。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解家舅甥俩。解信诚还稍稍好点。现下国内象他这样的案子太多,老叶甚至分不出什么同情心来,只是知道了有这么件事,并没有放在心上。但程希这孩子就打心底里别扭。她的那个母亲,也不是正经人家出来的。是解家当初买回来的童养媳!竟然还私自跑掉,生了个野种! 老叶也是农村出来的,虽然离开农村已经很久了。但这种事只要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知道这女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从这一点上,老叶对解信诚倒有几分同情。 那孩子会做饭。老叶在心底里一直给自己加强这个理由。虽然不知道她给二小白吃白喝存着什么心思,但相信自己明天跟解信诚谈谈,无论存着什么心思,都会成为没心思的。 冷哼一声,老叶又翻了几个身,终于打起呼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给各位再次解释一下,防盗章节并不会让你买两次!你买了一次,下次我更了,你就免费看,并不会让你多掏一分钱!!! 权益什么的,我根本没侵害你们半分,OK? 30过年前 <!--start--> 日子过得太安逸,就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好象七八中秋才过,就到了七九年似的。 元旦,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都放假。难得的,马德明老先生也放了解信诚的假,舅甥俩乐呵呵地跟着王夫人出去提早办年货,新鲜的藏不住,打算就先买点干货,花生,瓜子,糖什么的。 程希被解信诚抱着,自顾自低头看着怀里的最新的《人民日报》。别的内容,程希没在意,只看到那篇名叫《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的社论,心里就乐开了花。仔仔细细地把社论看了一遍,程希笑容大了起来,一切的变革从这里就要开始了。 元旦前,程希量过个子,很幸福地发现又长了几厘米,已经超过了一米。看到这个高度,程希就不愿意再让解信诚抱了。解信诚的腿虽然好了不少,但并不是完全的健康腿,自己越长越高,越长越重,程希怕解信诚逞强,反而累伤了腿。 为此,解信诚老大不愿意。苦巴着脸:“希希,你不喜欢舅舅了?” “没有啊。我最喜欢舅舅了。”程希解释:“我长大了,就应该自己走路了,哪儿能再让舅舅受累?” “可我喜欢受累。”解信诚才不管这个解释,一把把程希抱起来,还掂了掂,不以为然地答道:“才这点重,就说自己长大了?等长到一米五再说这种话吧。象舅舅这样,想当小孩子都回不去呢,希希应该珍惜可以不走路的机会,明白不?” 程希的表情一囧,在她的印象里,有的女孩子长成大人也就一米五呢,在解信诚的概念里,那是儿童的身高吗? 不过,能够赖在解信诚怀里,确实挺舒服。王夫人看到也就咯咯笑了两声:“小解,你可真是溺爱孩子。幸好,希希懂事,不然早被你宠坏了。” 花生、瓜子、核桃、松子,果脯之类的小吃,程希在庄园里准备了好多,还有一些木耳、蘑菇、红枣、黄花菜什么的,更是准备了几麻袋,准备到时送给各个师父。这次舅甥出来不过是凑热闹,顺便买两斤糖。 逛了一天,结果不只买了两斤糖,还买回来几米的红布,据解信诚说,是给程希做新衣的。这个说法一下就让程希想到当年的那套鞭炮装,不由打了个哆嗦,只能寄希望于几年间,解信诚的品味能够略有提高。 到了周末,程希去了林立新家,解信诚照例去了马德明老先生的住处,顺便提了半麻袋的干货。这位老先生最近犯起了烟瘾,让舅甥俩都很担心。可他这个年纪戒烟很困难,只希望各式干果可以堵一堵他的嘴,程希特地少放了花生和松子,怕油重对心脏不好。 一到林立新家,程希就看见林奶奶乐呵呵的,显然很高兴。林立新在一边看报,虽然没有特别的表示,但经过程希多年的观察,林立新的笑容里比平时多了些温柔与宽慰,应该也是心情不错。 “林奶奶,什么事这么高兴?”程希把另半麻袋的干货递给林奶奶,好奇问道。 林奶奶也没客气,知道这舅甥俩不花钱尽挣钱,不缺这点东西。而且是做为弟子过年送给师父的礼物,收起来也特别安心。这两年来,也收成了习惯。解信诚这小子别看外表一付老实样,可路子可比自家做文工团领导的儿子可多多了。真要指着儿子那点福利过年,可就痛苦了。 林奶奶喜滋滋地把麻袋收起来,转过身来拍了拍被麻袋压过的程希的肩膀:“大诚也真是,怎么就这么放心让你一个孩子背过来?看着平时他对你不是挺好的吗?男人就是男人,粗心,不象话!” “我劲儿大,没关系。而且,舅舅是骑车送我来的,进院之前才给我背上的,他去马先生那里去了。”程希连忙摆手,心里汗了一个,自己可比解信诚力气大多了,连解信诚本人程希都能毫不费力扛着在上京大学走个来回,更何况这没什么份量的半麻袋干货?不过,说这样的理由,谁都不信,只好让解信诚背这个黑锅了。程希连忙笑着岔开话题:“林奶奶,你还没说怎么这么高兴呢。” 一听这话,林奶奶的笑容更灿烂了:“是强子。他前天打电话回来,说过两天放假就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也很高兴。她也好久没见着林强了。只是林强与解信诚通信的时候瞄过两眼。而且,这家伙暑假就没回来,林奶奶这个孙子控肯定想坏了,他一回来,林家过年的气氛肯定特别好,能过个好年了。林立新这样温柔的表情也完全能够理解了。 这一天的课程,很轻松,得到的全是赞美,要不是程希了解林立新的个性,恐怕又得误会自己的笛艺瞬间长进了。 这个轻松并没有持续太久,解信诚晚上过来,一起吃了晚饭,骑着自行车载着程希回上京大学了。冬天坐自行车并不享受,所幸解信诚从不吝啬于把程希裹成北极熊,而且,经过庄园食物的长期调养,解信诚的身体除了病腿还略有不足之外,可算得上强健,并不畏冷。就这样,到家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冻得鼻子红通通的。 一进门就看见郑航和武振邦两人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只吐出一个字:“饿!” 解信诚有些无奈地瞪了二小两眼。这两小子跟着自己和程希在一起生活也有两三年了,当初有再多的顾忌,此时也有了亲人般的感觉。不然也不会把门钥匙给他们俩了。可是,也正是这种亲人般的感觉,纵容了这两小子,连面对比他们小一半的程希都会撒娇,在解信诚看来,着实可气。 “厨房里不是有剩饭?!郑航你这个当叔的,怎么能让你侄子饿着?!”解信诚一边给程希解围巾,一边叨叨:“对了,今天是周末,你们怎么没回家去?!明知道我和希希晚上会在林叔那儿吃饭的。” 说着,解信诚看了眼二小,却意外地发现二小没有象往常一样立刻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对视了一眼,郑航才出声,声音比刚才喊饿时小了许多,口气也严肃起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家里那些人突然都忙了起来,根本没精力管我们,还说让我们俩最近就在这里呆着,不用回家。因为他们没空。” “哦?”解信诚一愣,今天他去马德明先生那里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那说明就算有动静也是军方方面的事?可是,这样一想,不是民生是军事,岂不是表明事情更麻烦? “那就听话,在这儿呆着呗。”程希倒是没什么想法,只觉得改革开放就在眼前,世界好得很,一边往厨房走去,一边说:“郑航升高中了,也该在寒假自己补补课了,光吃老本可跟不上形势啊。” 武振邦看了眼郑航,有些嫉妒地哼了一声:“希希怎么这么关心你?” 郑航毫不在意,微笑着回了一句:“不如你跳级,和我一起上高中,我相信,以希希的老妈子个性,到时会比关心我还要关心你的。怎么样?” “没兴趣。”武振邦和自己班的几个哥们友情正浓,天天玩一块,可舍不得分开。他也知道程希年纪小就是一付妈妈的心肠。这也正是武振邦喜欢与她在一起的原因之一,总觉得很安心,虽然明知道很丢脸,可还是从心底里感觉,不论有什么困难或者郁闷,只要和程希在一起,就能完全放心渡过。武振邦不敢想,自己是不是真把程希当妈妈了,毕竟他对母亲的印象不深。但他确实喜欢和小他一半的程希撒娇,不由自主地喜欢看程希为他皱眉,郁闷,无奈的各种表情。相信郑航也是如此。 年前的日子,所有人都很忙。解信诚要忙着考试。二小也要考试,但他们不把考试放在心上。程希最忙,因为她干爸富安和干妈小翠都被考试焦虑地睡不着觉了,为了不丢脸,就狠心地把富东东丢给了程希,让她给照顾几天。这个,对程希倒不构成什么困难,因为王夫人一看见富东东就母爱大爆发,又逗又亲的。所幸,富东东也很给面子地喜欢王夫人,见着就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之后,富东东就大部分时间都归在了王夫人的名下,程希有别的事要做。 程希参加小学的期末考试,不过,她特地申请了跳级考。因为郑航进入高中以来,程希也意识到时间宝贵,不应该浪费在一年一年的小学考试上。还是早早地进入中学比较划算。不过,程希的跳级不过是跳两级,也就是从二年级跳到四年级去。程希的想法是并不想太惊世骇俗,可她没料到,她的这个决定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幸好,她这一年来的考试都是满分,给学校的印象非常不错,她的这个请求在校长办公室呆了一天之后就被批准了。 程希花了一天的时间,熟悉了一下三年级的知识结构,才去参加的考试。毕竟,她早已习惯用方程式解决问题,所以重新转回三年级的思维还费了会儿劲儿。幸好,这个时代没有奥数什么的,不然的话,程希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跳级成功呢。有了这个幸好的条件,程希的考试非常顺利,考完第二天,教导主任就笑眯眯地对她说,她的成绩过了,下学期起,直接上四年级下学期。学校里有一个神童,对学校也是一件骄傲的事。所以才会如此顺利。 除了考试,程希还必须参加年前的各式演出。拿了工资,必须工作,程希不以为苦。不但在各剧场演出,甚至还主动下了几次基层煤矿和钢厂,为工人们演出。程希练了几首流行的民歌,涂着两团傻了瓜叽的红脸蛋,得到了热情的掌声。有很多阿姨叔叔动不动就抱着她亲几口,一个劲地说“以后自家孩子要是有一半能象程希这样就满足了”之类的话,让程希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又是快活又是尴尬。前世的童年,自己可从没有得到过这么多真诚的夸奖呢。 正是因着这些夸奖,再加上林立新的不阻拦,程希一直到年三十还在舞台上,整年统计下来的表演场次数全团最冠。 程希的工作热情得到了团里人的肯定,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差点就上了榜,幸好她年纪小,被林立新大公无私地一挥手给撤了下来,不然,程希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程希不知道,林立新虽然把先进个人给她拉下来了,却准备在明年的评级上给她加把劲,反正看这孩子喜欢钱,就给她长长工资也不错。这后门走的,林立新一点也不觉得亏心。虽然团里等着长工资的大有人在。 过年,一切看着还很祥和。程希见着了一年未见的林强。经过军校的洗礼,林强的兵味终于磨出来了,不再象当初那么又壮又傻的样子,气质上有了些锋芒,整个人精神了许多,看得林立新也连连点头。问起军校的事,林强说得不多,但从笑容上看,显然是很合他的脾性。他和考完试的解信诚窝在一起小声嘀咕,足足说了两三天,也不嫌累。让程希意外的是,林奶奶似乎也对解信诚占据了孙子的时间并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喜呵呵的,时不时地说一句:“唉,感觉好象又回到了强子还在上中学的时候呢,那时强子和大诚就天天腻在一起,不知道俩小子哪儿有那么多说的。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还这样……” 听着林奶奶吧啦吧啦说个不停,程希一边吃着小鱼干,一边眯起了眼睛,只觉得这个气氛温馨得想让时间停住,太幸福了。 过年之后的几天,舅甥俩带着拖油瓶二小,与王教授一家一起过年,王教授一家难得地热闹起来。本来富东东跟着父母回了东北,王夫人还处于离愁别绪之中,这一下来了两个漂亮少年,王夫人立刻喜笑颜开,拖着二小的手,一直给他们塞糖。 王敬堂和齐芳夫妇本来现在就住在解信诚和程希的老房子,对于这二小的事也在左邻右舍听说过一些,他俩的身份也隐隐约约猜得到。此时一见,果然与平常少年大有不同,自然地,态度也就和蔼起来。倒不是说势利,只能算是官场体制人的本能吧。 七九年的新年很快乐,但这快乐很快就被打破。二月十七日,还不到元宵节,国内新闻煤体就直接宣布,对越的自卫反击战开始。广播,报纸让国人知道了越南这么一个南蛮小国竟然也敢冒华夏尊严,引起全情激愤。 平常人激愤也就激愤了,不过是些言语的发泄之类的事,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林强这个热血青年也激愤了,他认为没上过战场的军人不算真正的军人。现在国家被人打上了门,他再也无法忍受,他要做的事一下就在林家引发了轩然大波。他要保留学籍去参军。要到战场上去。他的这个想法,堪堪说了个头,林奶奶直接就晕倒在地,被送进了医院。 但,这样的反对并没有阻止林强的想法。终于,在林奶奶清醒之后的那天,他冷静地提前返校,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提交了申请书。这一年,林强年方二十。 作者有话要说: 注明: 林强这种事,在史实在完全不可能。不说别的,他的军种在对越战争中就没有得到什么使用。大部分都是陆军。 这里,架空,很架空。大家忽略这件事吧。^_^; 另外,感谢今天的小萌物( ^___^ )y ~~ 1105117421.sdo……这位盛大号的朋友,第一次见,多谢你~~ sora1874……沙拉朋友,同样也感谢你哦~~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幸福~( # ^.^ # ) 晚安各位,今天的文没有仔细检查过,明天再来改错字~ 希望今晚没有什么来打扰到我睡眠~~ <!--end--> 31搭线
匆匆忙忙的七六年 叶伍当晚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三小偎在一起睡得正香。 年,很快过去。程希再次陷入背棋谱,学长笛,天天忙不完的境地中。只是与二小关系不错之后,经常性就腾出时间来与他们一起玩。偶尔还要陪大孩子林强玩。因为解信诚自节后突然忙了起来。 每晚,在庄园里,解信诚都会不隐瞒地对程希说自己在忙的事。其实说他忙,不如说,他现在是忙着跟在马德明先生旁边学习实战。以前都是理论教学,现在终于要应用了。这让解信诚紧张又兴奋,脑子天天满负荷运转,几乎吃不下饭,只能在兜里揣点程希做的牛肉干,随时可以补充点能量。 程希重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奇妙的感觉。这种窥见历史隐闻的古怪感觉。她之前虽然知道大趋势,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那些个事件的背后有多少推手在角力,程希甚至从未想过。可现在,眼睁睁地看着一切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而出谋划策的正是那个没事总爱摸着她头说一声“乖”的小老头!这感觉……很诡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局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年前才上位的新总理,在主席的支持下,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批邓”运动。三月初,主席现任夫人更是私自召开大会批邓。谁料到,这个举动拍到了马腿上,主席亲自指示,某同志干涉大多了。 听到这一段时,解信诚大笑,程希却在心里诡异地一抖。权力是毒,连枕边人都无法信任。当然,现在的这个例子中的枕边人也不值得信任。只是这种与敌人共眠的举动,实在让程希想唏嘘两声。 到了三月下旬,解信诚跟在屁股后面奔波了近两个月的事情终于开始显头。全国各大城市的群众纷纷自发地悼念起了原总理。数以百万的群众被发动起来,这场悼念活动浩浩荡荡。并开始打出了“打倒四人帮”的口号。 本党一向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这个手段早就运用得纯熟至臻。但不得不说,这个手段到什么时候一样犀利。 四月,程希已经会吹浏阳河了。解信诚直接离开了家,拜托林强照顾三小。其实是程希照顾一大两小。程希与二小更是被解信诚严重禁了足,不允许出院门。解信诚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冲突越来越强烈。许多平头老百姓都象程希一样龟缩在家里,听见敲门声都吓得要死。具体的事,是事后解信诚跟程希补述的。 四月五日,天/安/门事件。悼念活动被镇压,七日,政治局发出了撤消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 这个消息,程希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这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小平同志不反抗都不可能了。不过,政见的不同,确实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政治从来都不是温情脉脉的。 五月,枝头已经见了绿。屋里的炉子早就不生了。程希的衣服也换成了夹衣。二小都理了个能看见青皮的平头,又黑又结实,看上去与一月来的时候精神面貌完全不同。最少,武振邦已经是大变样。他天天跟着胡同里的一群小屁孩子出去疯玩,郑航担心他,偶尔也跟着去。一来二去,郑航倒成了胡同里的孩子王,说一不二,威风得很。 解信诚回来了,瘦了很多,而且捂得更白了。程希心疼地埋头开始定下给解信诚和马德明补身体的计划。一天三顿地大补,差点把小老头马德明补出鼻血来。师徒二人虽然不再出门,但明显了有了为事业为理想奔忙的男人的架式,每日里一心扑在局势上,解信诚坦言,这两个月来,自己学到的东西比这两年来学到的还多,还要深刻。 程希本来应该是欣喜的。但时常在晚上的庄园里看见解信诚忘着方方的湖水发呆,那种迷茫与隐痛的眼神却是骗不了人的。要适应政治的残酷,从清白人性的妄想中清醒过来,有多痛苦,程希虽然不能体会,却是完全可以了解的。之前关于他自己的报仇,那都是小打小闹,而且都是有对象的。可是现在,要成功一个目标,牺牲的往往是那些无辜的,不明真相的人。纵使这个目标再光明,纵使也告诉自己没有不流血的革命,可是,适应起来,却还是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倔强的解信诚甚至在自己的老师马德明面前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有在这里,这个明显不是现实的世界里,才能沉进心去,慢慢体会。 斗争陷入了胶着。你来我往,你明我暗。似乎让人看不见希望。 七月六日,全国人民耳熟能详的十大元帅之首朱元帅过世了。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总理,元帅,这才不过半年的时间!难道天要塌了吗?! 这一次,新总理主持的追悼会,致悼词。之后立刻引发了四人帮的反攻。在全国计划工作座谈会上开始炮轰新总理。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只能冷笑。太沉不住气了。是十年的权力侵蚀让他们失去了智慧吧?真把自己吊里来,下面打,上面烘,完全没了支持,有什么好处?真以为自己是上帝,万能吗?十年就算是当年的红卫兵也长大了,热血早没了。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果然一点没错。 七月底,刚过完生日,程希五岁的第一天,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发生了。在收音机里听见这个消息里,程希沉默了好久。她完全把这件事忘了。不过,就算不忘,她也什么都做不了。没人会信她的话,就算是解信诚也一样。而且,就算是解信诚信了,也于事无补。解信诚现在还太弱,人微言轻。 二十四万人的性命,只换来四人帮一句“抹掉个唐山算什么”的话,并攻击党中央抓抗震救灾是“以救灾压批邓”。这种禽兽不如的话,让程希第一次恨得咬紧了牙关,对解信诚说:“舅舅,加油,一定不让他们有好下场!要快!” “好。”解信诚应得很沉重,很郑重。 解信诚再次离开了家。这一次离开的时间很长。因为八月过后,燥热的九月来临,伟大的领袖,敬爱的主席,竟然接着朱元帅的离去,而离去了。 如果说,之前,全国人民还能支撑得住的话,那是因为主席还在。在这个时代,无论他做了什么,但无法否认的是,他是全国人民的精神支柱。他突然倒塌,几乎是让所有的人都变得不知所措起来。连林立新都停了长笛课,抽起了难得的烟草,几日几夜地默默不语。孩子们似乎也被限制了出门,二小连玩的人都没有了,只能陪着程希和林强在家里玩数独,下围棋。 蝉鸣声声,代替了人的语言。所有人都惴惴不安等待着结局的到来。 十月,四人帮走到了尽头。很多人露出了真心的笑容。解信诚还抽空回来了一天,陪着林立新喝了半瓶酒,又走了。程希知道,四人帮虽倒,但批邓还在呢。新总理忌着小平同志也属正常,这已经是谁掌权的角力了,说实话,知道结局的程希并不太关注。 十一月,解信诚回来了,笑嘻嘻的,显然心情很好。应该已经适应了斗争,也学会了如何在斗争中实现理想,学会了在斗争中找到成就感。不过,他在大杂院里还是一点没变微笑着,客气着,还是那个对程希溺爱得象个傻子一样的解信诚。 这一年一直走到头,事情也没有好转。到了再次天寒地冻的十二月,程希的鞭炮装已经有点小了,程希一年之中长了三四公分,这让程希着实有些欣喜。不过,让程希不知道做什么表情的是,因为天天勤吹长笛的关系,她的腹部肌肉非常坚实,一摸足有四块。而且两颊的肌肉也变得有力起来,程希真怕自己长成一大方脸。完全可以想像,一个大方脸,配一双利眉,这长相太正气,完全是电影里的抗日英雄嘛,而且还是男的! 十二月糟糕的消息是,开始了农业学大寨。果然,人坐到了高位,为了位子,什么都不顾了。相信新总理也不是傻子,他肯定知道农业学大寨是个什么屁事,但是,为了与小平同志的政见相反,为了反对而反对,结果可想而知。 七七年的元旦,程希看着夜空一阵感叹。到上京竟然一年了。这一年前,除了长笛略有进步之外,其余的几乎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但总的来说,程希是满意的。她想过的就是这种与亲人朋友在一起,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生活的日子。她只盼能快些改革开放,对于物质与精神的双份贫困的压迫已经觉得有些喘不地气来了。如果不是有长笛陪伴,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该怎么熬。 七六年还有一个收获就是二小的友谊。虽然这二小是小孩子,程希自觉与他们共同语言少,但相处下来,竟不觉得痛苦,也不枯燥,真不知道是自己变幼稚了,还是这俩小孩太成熟。总之,这段情谊很真。程希无法拒绝自己的心意。 虽然明知道,等小平同志上台之后,二小就会回归,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是各走各路,渐行渐远。照程希以前的个性,如果早知这样的结果,肯定不会下心思去经营这段友情。但到了这里,到了这个时代,程希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感动了,还是感悟了,变得圣母了起来。只要是她认同的人,总愿意掏心掏肺。就象现在,程希的愿望只是,希望他们在自己身边时,快乐一点,以后如何,不去管它。反正,他们有他们的路,自己也有自己的。珍惜每一个路过自己身边的朋友,才不枉一生。 解信诚虽然还挂名工装厂的职工,但是办了病休。完全不去上班了。照他的话说:“不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事情上。”他很忙,这一年,他的变化很大。虽然面对程希时还是原态毕露,偶尔的孩子气,懒惰,甚至撒娇,他一点也不隐藏。可是他面对其他人,却藏得更深了,更沉得住气,更沉默了。如果是现在的他,程希不敢肯定他会不会跋山涉水千万里去接自己这个外甥女了。幸好,是当初的解信诚,与当初的自己。 政局方面,群众的力量已经失去意义,此时只余下“权谋”二字。程希对这个完全没有兴趣。就算是解信诚说起,也是心不在焉。解信诚看出她的倾向,也是微微一笑,似乎觉得程希这样鲜明的喜恶很有趣。 叶伍回来过几次。虽然小平同志还没有上台,但是,叶伍的表情却比七六年时光明很多。程希把二小养得膘肥体壮,头脑灵活,叶伍来过两次之后就完全放了心。第三次的时候,意外地带了个单反照相机来,说是要给二小和这个大杂院照张相,以后,做为留念。 程希看向二小,就见武振邦笑嘻嘻的:“希希,其实去年我就想让叶叔给我们照个合影呢,可是叶叔一直很忙。最近叶叔心情好,说是爷爷心情也不错,我就旧事重提,果然,叶叔就拿来了。来来来,我们俩先照!” 这时代,照相可是大事!武振邦还没把人抢过去,就被解信诚拉回了屋,丢了一句话:“我先给希希梳梳头,这丫头,疯了一天了,能照出什么好样子?” 说是梳头,其实不只梳头。不但梳了两个经典小辫,还给换了身干净衣裳。这把程希别扭的,却一句反对的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解信诚自己也换了身新衣裳。等程希别别扭扭地走回院子,见到也被换了身衣裳的二小,顿时没了尴尬,哈哈大笑起来。最可笑的是,他们竟然还用水把头发往后扑了扑,看么看怎么怪。 本来没什么,程希这么一笑,二小登时齐齐脸红,连郑航这厚脸皮都没幸免。倒是叶伍笑呵呵的,一点也没为程希的笑声不高兴。这俩小子变得开朗多了,这让叶伍打心眼里满意。他一直觉得,忧郁来忧郁去的,那是娘们。象现在这样黑黑壮壮的,才是小子样呢。不得不说,小解同志别的不论,教养孩子还是一流的。 “咔嚓、咔嚓……”一声一声,把欢笑与小院的当时情留了下来,林立新正好赶回来,也和程希合了个影,林家还有张笑得合不拢嘴的全家福。阳光灿灿,一切看起来都很完满。 三月,开始拨乱反正,陈云和王震开始提出小平同志复出的建议,被驳回。这,已然是个战争的号角。 三月到七月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事情的走向越来越明显。解信诚连脚步都显得轻快了起来。 七月,程希年满六岁,小平同志恢复职务,历史的大幕正式拉开。前总理的种种坚持不过是颓势挣扎而已。这一点,不只是程希看得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恢复高考。新情节出现。 33两个消息 <!--start--> 分数下来之前就报了志愿。对了答案之后,解信诚和林强都考得很好。应该是哪所大学都能录取。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欢喜。 解信诚不用说,自然是早就想好的上京大学社会学系。不只是因为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也因为上京大学就在上京。解信诚还有一个外甥女要照顾,他从未想过在程希这么小的时候离开上京。在程希看来,这个社会学系简直是当官的万金油专业。什么都学,无论是法学,还是社会关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或者是英语,民俗学,心理学什么的,驳而不杂,非常有用。但如果不当官的话,这些东西就显得不够专业了。 林强倒是想远远离家出去自由地锻炼一下,没有见过海的林强特别想去当海军。但是林奶奶一听到林强要选择外地的学校就哭,不得已,林强在林立新的胁迫之下,妥协了一半,报了颐和园旁边的空军指挥学院的空军作战指挥学指挥专业。为什么说妥协了一半呢?因为照林奶奶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林强报军队政治工作专业的。那就是个纯理论工作,一点危险性都没有。可是跳性极强的林强哪里肯受,直接就闹开了,真让他学这个专业,他宁愿不去上大学。就这么着,林奶奶才勉强妥协。 定下来之后,就等着收入学通知和三月份开学了。林强的学校还有体检的问题,解信诚就完全没有任何后续问题了。 “舅舅,你有没有觉得……”程希和解信诚吃了饭在外面溜了一圈,散步的时候,程希一直走到解信诚的身后,仔细观察。回来之后,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么?”解信诚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来,就要看。 “那个……”程希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比起我第一次见到舅舅的时候,现在的舅舅好象跛得没那么厉害了。是不是?还是我的错觉?” 解信诚一怔,放下书,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好一会儿,才道:“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你一说……”说着,解信诚又重新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真的,好象能使点力气了。” 解信诚对程希从没有提防之心,说着就把跛的那支脚放到了凳子上,撩开了裤腿一看,愣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程希:“希希……”声音有些发抖。 程希被解信诚的口气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在解信诚的残腿上摸了摸:“都好着呢呀,舅舅,怎么啦?哪里痛吗?” “不是不是。”解信诚有些激动,抱过程希在怀里揉了揉:“希希,我的腿粗了点了,真的。好象有点肌肉了。膝盖也觉得有力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儿麻痹症的有一种症状就是病腿萎缩,细而小。解信诚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也不把其它人的另类目光当回事,但是,真的有恢复的希望的时候,又怎么能忍住高兴呢?谁不希望做一个健全人呢?解信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急切地跳动,好象要跳出自己的嗓子眼来表达兴奋似的,让他有一瞬的眩晕感。真的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好事,舅舅,这是好事,你别伤心了。”程希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被突如其来的喜讯搅得有些伤感的男人,顿了顿,才分析起来:“舅舅,你说,是不是我们这两年一直在吃庄园里的菜的原因?你看,我力气很大,就是从小吃庄园里的桃子长起来的。所以,你的腿也在慢慢长力气,是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天天吃,总有一天会完全好起来的。舅舅,以后你就能抱着我走一整天都不累了。” “桃子?庄园?”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希希,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亲人,没想到竟然有这般机缘。桃子呢,快,拿出来,我口渴了。” “什么机缘?舅舅说话象和尚一样。”程希嘿嘿笑起来,一伸手拿出两个桃子,解信诚一个,她一个,程希笑眯了眼睛,看着同样笑眯了眼的解信诚,大啃了一口桃子。大冬天里吃桃子,别人可没这福气呢。重生大神对自己实在太好了,当然,如果真能让解信诚健全起来,那就更完美了。 向广星也考得不错。但挑选学校的时候却为难了起来。他不想离老婆孩子太远,可是此时的云南也没什么好大学。他只能扩大范围,整个西南地区寻找。西南地区的教育,自然是四川的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七七年的高考主要是考虑重点大学重点专业。向广星最后就选出了两个,一个是川师,一个是西南政法。这两个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都可以算得上是旱涝保收的专业。虽然老师在前几年被批成了臭老九,但向广星对这个身份还是很尊敬很向往的。而且,当老师还一年有两大假期,照常发工资,这实在是很大的一个诱惑。另一个选择西南政法,多少是因为从前当兵的关系。虽然政法与当兵关系不大,但总是有一身制服,想着就觉得美。看来看去,不觉,就有些为难了起来。 “小琴,你说,选哪个好?”一遇到重大决定,向广星就全赖上了自家媳妇。 小琴让向广星把两个学校都细细地说明了一遍,有些迷茫地问:“这师范出来就是当老师,我知道。这政法出来是做什么的?” “可以做的多了。检察院的法官,书记官,或者是律师,就是这一类的吧。警察好象也属于政法系统的,但警察好象有专门的警察大学。差不多就是这样。小琴,你觉得怎么样?” “警察啊,爹,当警察吧!”虎子一下跳起来:“镇上那些派出所的警察多气派啊。爹,还有大盖帽呢!” “小孩子别胡咧咧,听你娘的。”虎子声音很大,但意见很小,被向广星直接就给忽略了。 “我看虎子说得对。就去上这个什么政法大学吧。有制服穿得省多少衣裳啊。”小琴的理由虽然荒谬,但调子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西南政法在重庆,比起成都到春城要远上一些,但小琴既然这么说了,向广星就认认真真地在第一志愿填下了西南政法。后面的二三志愿也都是填了一溜地可以穿制服的专业。 这一届,政法大学只有西南政法一个全国重点,上京的政法大学还没有复课呢。向广星算是占了个便宜。离家近,牌子也硬。 七八年的元旦,大杂院里特别欢欣。虽然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如果没有意外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好事总是接连到达的。年前,二小通知终于下来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通知书这种东西,只是两个电报。拿着简洁的电报,两家人开心得一塌糊涂,围在一桌大吃了一顿,三个男人喝了两瓶高粱,醉得唱了一晚上拐调的歌。马德明知道这个消息后,给解信诚和林强一人送了支英雄钢笔,以示鼓励。林强虽然高兴,但没有林立新高兴,这笔很老派,却更显珍贵。林立新很识货。 过了个鞭炮响彻的好年,马德明马先生也告诉解信诚,他的工作调动了,进了中央党委宣传部。马德明老先生理论扎实,理解上意,为人又灵活深沉。这是让他在最后的关头给宣传部把关呢,免得某些魑魅魍魉在最后的时刻利用党的喉舌。 解信诚为马先生高兴,也有点伤感。因为马先生不得不搬离了旧图书馆,去了党委大院。走之前,马先生把大部分书都让解信诚搬回了家,还有他这些年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带走,只能都送给了唯一的弟子解信诚。解信诚把它们都让程希收进了庄园,放在外面,自己又要去上学,万一丢个一两件,会很不安心。 三月就要开学了,这一天,解信诚拉着程希郑重地在桌前坐下来。 “什么事,舅舅?”程希有点奇怪地问。 “希希,我要去上大学,你现在也六岁多了,不如也去上小学吧,怎么样?”解信诚也是想了好几天,按说,七岁才到上学年龄,但这个时代也并不是那么严格的。很多双职工的父母,因为孩子没人管,就早早地把孩子送去上学。现在,程希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打听了一下,上京大学附小挺好的,虽然因为是上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所以不太容易进,但我请马先生给开个介绍信说明一下状况,再加上希希这么聪明可爱,一定没问题的。而且,上京大学附小就在燕东园,怎么样?” “上小学?!”程希这才猛地想起来,自己年纪小,必然会遇到的这个问题。可是现在,让自己上小学,每天跟一堆流鼻涕的小孩子学1+1=2?!不亚于浪费生命式自杀! “不,不,不!”程希摇头摇得很干脆,拒绝得很坚定:“舅舅,我不要上小学。” 解信诚皱起眉:“为什么?和强子一起复习的时候,你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不是不爱学习,舅舅。”程希心思转了几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顿了顿,才学着小孩子的口气说道:“我和芳芳一起玩,她都上三年级了,可她学的那些东西都好无聊。舅舅,我不喜欢学那些。那些我都会。我听芳芳说,在课堂上必须要背着手,坐得直直地,一动也不能动。我不想上那样的小学,傻瓜一样坐着,可是老师讲的那些全都是我懂的东西。舅舅,我不要上小学。你要是担心我没人照顾,怕我惹事,我就呆在庄园里不出来,等你周末回来了,我再出来好了。” “胡说八道。”解信诚一拧眉:“小孩子就要和同龄人一起多交流交流,天天一个人呆在家里,人都呆傻了。” 程希听这话,一愣,难道非要让自己和那些小屁孩一起说废话,玩无聊的游戏才行吗?想着这种可能,程希差点哭出来。她不是那么有童心的人啊,而且,也不会长久地装小孩子,太累了。程希睁圆了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解信诚。 “舅舅,小学的课本我都会……”见解信诚不为所动,连忙加了一句:“林叔都考不过我呢。” 解信诚听了这话,怔了怔:“强子考不过你?” “当然啦,不信你去问林叔嘛。每次他都输我。” “去。”解信诚笑起来,敲了下程希的脑门:“明知道强子他们提前开学,前一个星期就走了,现在让我到哪儿问去?他们那种学校,想进去看看都难。你就诓我吧。” “真的呀。”程希腻着趴在解信诚的膝盖上:“舅舅,你可以考考我嘛。” 解信诚见程希一再地坚持,不由也就信了几分。拿出林强当初复习时的小学资料,随便地抽起一题问出来。谁料到,程希不但答得快,还答得很准。这让解信诚吃了一惊,这题,三年级的学生答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度的。也许是刚好看过答案?解信诚半信半疑地又问了一题,结果同样。一题两题三题,结果题题如此,解信诚不得不相信,自家外甥女是个天才。虽然以前也觉得她很聪明,那也不过是些为人处事或者是性格沉稳方面的。但没想到连学知识都这么快!和林强一起复习了几个月而已,竟然有这么大的进展,太让解信诚吃惊了。 解信诚好一会儿不说话,程希有些担心,想了想,加了一句:“舅舅,难道你没觉得,吃了庄园菜之后,不但力气变大,也变得聪明了吗?我看舅舅现在背东西轻松得很啊。我背先生交给我的棋谱也是这样,越背越顺,越背越快呢。以后我要天天吃桃子。就能直接上大学了。” “胡说呢。”解信诚被程希的童言童语逗笑了,转过头一想考前的突袭阶段,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了许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三遍不忘还是有的。有了这个解释,解信诚就安下心来。有些为难地道:“可是,希希这么小去上初中的话,也不太好吧?” 国人的中庸之道,马先生教的那些“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道理,都让解信诚觉得希希年纪尚幼,不适合如此被瞩目:“要不,就去小学装装样子?请个长病假什么的,到时考个试就行了,平时你想干啥干啥,反正练长笛也要花时间嘛,对不对?” “这个主意好。不过……”程希眨眨眼,一脸纯真相:“舅舅,我健康得不行,你到哪儿给我开个重病证明啊。” 解信诚笑起来,伸手刮了下程希的鼻子:“中国人办事,讲的是情理。情字在先,理字在后。靠的就是关系。真相并不重要。懂不懂,希希?” “懂。舅舅,那咱俩都去了上京大学,咱家的房子咋办啊?” “让林奶奶平时给看一下就是了。”解信诚倒不在意:“不过,家里有用的东西就打包进庄园吧。免得真遭了贼,多郁闷。” 解信诚的话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没几天,林家就带来了好消息,林立新重新被文工团招了回去。所以,林立新和林奶奶都要搬到文工团的宿舍去了。这下,连林家都要空下来了。<!--end--> 34高考
接二连三的好消息 分数下来之前就报了志愿。对了答案之后,解信诚和林强都考得很好。应该是哪所大学都能录取。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欢喜。 解信诚不用说,自然是早就想好的上京大学社会学系。不只是因为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也因为上京大学就在上京。解信诚还有一个外甥女要照顾,他从未想过在程希这么小的时候离开上京。在程希看来,这个社会学系简直是当官的万金油专业。什么都学,无论是法学,还是社会关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或者是英语,民俗学,心理学什么的,驳而不杂,非常有用。但如果不当官的话,这些东西就显得不够专业了。 林强倒是想远远离家出去自由地锻炼一下,没有见过海的林强特别想去当海军。但是林奶奶一听到林强要选择外地的学校就哭,不得已,林强在林立新的胁迫之下,妥协了一半,报了颐和园旁边的空军指挥学院的空军作战指挥学指挥专业。为什么说妥协了一半呢?因为照林奶奶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林强报军队政治工作专业的。那就是个纯理论工作,一点危险性都没有。可是跳性极强的林强哪里肯受,直接就闹开了,真让他学这个专业,他宁愿不去上大学。就这么着,林奶奶才勉强妥协。 定下来之后,就等着收入学通知和三月份开学了。林强的学校还有体检的问题,解信诚就完全没有任何后续问题了。 “舅舅,你有没有觉得……”程希和解信诚吃了饭在外面溜了一圈,散步的时候,程希一直走到解信诚的身后,仔细观察。回来之后,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么?”解信诚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来,就要看。 “那个……”程希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比起我第一次见到舅舅的时候,现在的舅舅好象跛得没那么厉害了。是不是?还是我的错觉?” 解信诚一怔,放下书,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好一会儿,才道:“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你一说……”说着,解信诚又重新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真的,好象能使点力气了。” 解信诚对程希从没有提防之心,说着就把跛的那支脚放到了凳子上,撩开了裤腿一看,愣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程希:“希希……”声音有些发抖。 程希被解信诚的口气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在解信诚的残腿上摸了摸:“都好着呢呀,舅舅,怎么啦?哪里痛吗?” “不是不是。”解信诚有些激动,抱过程希在怀里揉了揉:“希希,我的腿粗了点了,真的。好象有点肌肉了。膝盖也觉得有力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儿麻痹症的有一种症状就是病腿萎缩,细而小。解信诚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也不把其它人的另类目光当回事,但是,真的有恢复的希望的时候,又怎么能忍住高兴呢?谁不希望做一个健全人呢?解信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急切地跳动,好象要跳出自己的嗓子眼来表达兴奋似的,让他有一瞬的眩晕感。真的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好事,舅舅,这是好事,你别伤心了。”程希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被突如其来的喜讯搅得有些伤感的男人,顿了顿,才分析起来:“舅舅,你说,是不是我们这两年一直在吃庄园里的菜的原因?你看,我力气很大,就是从小吃庄园里的桃子长起来的。所以,你的腿也在慢慢长力气,是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天天吃,总有一天会完全好起来的。舅舅,以后你就能抱着我走一整天都不累了。” “桃子?庄园?”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希希,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亲人,没想到竟然有这般机缘。桃子呢,快,拿出来,我口渴了。” “什么机缘?舅舅说话象和尚一样。”程希嘿嘿笑起来,一伸手拿出两个桃子,解信诚一个,她一个,程希笑眯了眼睛,看着同样笑眯了眼的解信诚,大啃了一口桃子。大冬天里吃桃子,别人可没这福气呢。重生大神对自己实在太好了,当然,如果真能让解信诚健全起来,那就更完美了。 向广星也考得不错。但挑选学校的时候却为难了起来。他不想离老婆孩子太远,可是此时的云南也没什么好大学。他只能扩大范围,整个西南地区寻找。西南地区的教育,自然是四川的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七七年的高考主要是考虑重点大学重点专业。向广星最后就选出了两个,一个是川师,一个是西南政法。这两个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都可以算得上是旱涝保收的专业。虽然老师在前几年被批成了臭老九,但向广星对这个身份还是很尊敬很向往的。而且,当老师还一年有两大假期,照常发工资,这实在是很大的一个诱惑。另一个选择西南政法,多少是因为从前当兵的关系。虽然政法与当兵关系不大,但总是有一身制服,想着就觉得美。看来看去,不觉,就有些为难了起来。 “小琴,你说,选哪个好?”一遇到重大决定,向广星就全赖上了自家媳妇。 小琴让向广星把两个学校都细细地说明了一遍,有些迷茫地问:“这师范出来就是当老师,我知道。这政法出来是做什么的?” “可以做的多了。检察院的法官,书记官,或者是律师,就是这一类的吧。警察好象也属于政法系统的,但警察好象有专门的警察大学。差不多就是这样。小琴,你觉得怎么样?” “警察啊,爹,当警察吧!”虎子一下跳起来:“镇上那些派出所的警察多气派啊。爹,还有大盖帽呢!” “小孩子别胡咧咧,听你娘的。”虎子声音很大,但意见很小,被向广星直接就给忽略了。 “我看虎子说得对。就去上这个什么政法大学吧。有制服穿得省多少衣裳啊。”小琴的理由虽然荒谬,但调子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西南政法在重庆,比起成都到春城要远上一些,但小琴既然这么说了,向广星就认认真真地在第一志愿填下了西南政法。后面的二三志愿也都是填了一溜地可以穿制服的专业。 这一届,政法大学只有西南政法一个全国重点,上京的政法大学还没有复课呢。向广星算是占了个便宜。离家近,牌子也硬。 七八年的元旦,大杂院里特别欢欣。虽然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如果没有意外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好事总是接连到达的。年前,二小通知终于下来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通知书这种东西,只是两个电报。拿着简洁的电报,两家人开心得一塌糊涂,围在一桌大吃了一顿,三个男人喝了两瓶高粱,醉得唱了一晚上拐调的歌。马德明知道这个消息后,给解信诚和林强一人送了支英雄钢笔,以示鼓励。林强虽然高兴,但没有林立新高兴,这笔很老派,却更显珍贵。林立新很识货。 过了个鞭炮响彻的好年,马德明马先生也告诉解信诚,他的工作调动了,进了中央党委宣传部。马德明老先生理论扎实,理解上意,为人又灵活深沉。这是让他在最后的关头给宣传部把关呢,免得某些魑魅魍魉在最后的时刻利用党的喉舌。 解信诚为马先生高兴,也有点伤感。因为马先生不得不搬离了旧图书馆,去了党委大院。走之前,马先生把大部分书都让解信诚搬回了家,还有他这些年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带走,只能都送给了唯一的弟子解信诚。解信诚把它们都让程希收进了庄园,放在外面,自己又要去上学,万一丢个一两件,会很不安心。 三月就要开学了,这一天,解信诚拉着程希郑重地在桌前坐下来。 “什么事,舅舅?”程希有点奇怪地问。 “希希,我要去上大学,你现在也六岁多了,不如也去上小学吧,怎么样?”解信诚也是想了好几天,按说,七岁才到上学年龄,但这个时代也并不是那么严格的。很多双职工的父母,因为孩子没人管,就早早地把孩子送去上学。现在,程希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打听了一下,上京大学附小挺好的,虽然因为是上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所以不太容易进,但我请马先生给开个介绍信说明一下状况,再加上希希这么聪明可爱,一定没问题的。而且,上京大学附小就在燕东园,怎么样?” “上小学?!”程希这才猛地想起来,自己年纪小,必然会遇到的这个问题。可是现在,让自己上小学,每天跟一堆流鼻涕的小孩子学1+1=2?!不亚于浪费生命式自杀! “不,不,不!”程希摇头摇得很干脆,拒绝得很坚定:“舅舅,我不要上小学。” 解信诚皱起眉:“为什么?和强子一起复习的时候,你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不是不爱学习,舅舅。”程希心思转了几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顿了顿,才学着小孩子的口气说道:“我和芳芳一起玩,她都上三年级了,可她学的那些东西都好无聊。舅舅,我不喜欢学那些。那些我都会。我听芳芳说,在课堂上必须要背着手,坐得直直地,一动也不能动。我不想上那样的小学,傻瓜一样坐着,可是老师讲的那些全都是我懂的东西。舅舅,我不要上小学。你要是担心我没人照顾,怕我惹事,我就呆在庄园里不出来,等你周末回来了,我再出来好了。” “胡说八道。”解信诚一拧眉:“小孩子就要和同龄人一起多交流交流,天天一个人呆在家里,人都呆傻了。” 程希听这话,一愣,难道非要让自己和那些小屁孩一起说废话,玩无聊的游戏才行吗?想着这种可能,程希差点哭出来。她不是那么有童心的人啊,而且,也不会长久地装小孩子,太累了。程希睁圆了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解信诚。 “舅舅,小学的课本我都会……”见解信诚不为所动,连忙加了一句:“林叔都考不过我呢。” 解信诚听了这话,怔了怔:“强子考不过你?” “当然啦,不信你去问林叔嘛。每次他都输我。” “去。”解信诚笑起来,敲了下程希的脑门:“明知道强子他们提前开学,前一个星期就走了,现在让我到哪儿问去?他们那种学校,想进去看看都难。你就诓我吧。” “真的呀。”程希腻着趴在解信诚的膝盖上:“舅舅,你可以考考我嘛。” 解信诚见程希一再地坚持,不由也就信了几分。拿出林强当初复习时的小学资料,随便地抽起一题问出来。谁料到,程希不但答得快,还答得很准。这让解信诚吃了一惊,这题,三年级的学生答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度的。也许是刚好看过答案?解信诚半信半疑地又问了一题,结果同样。一题两题三题,结果题题如此,解信诚不得不相信,自家外甥女是个天才。虽然以前也觉得她很聪明,那也不过是些为人处事或者是性格沉稳方面的。但没想到连学知识都这么快!和林强一起复习了几个月而已,竟然有这么大的进展,太让解信诚吃惊了。 解信诚好一会儿不说话,程希有些担心,想了想,加了一句:“舅舅,难道你没觉得,吃了庄园菜之后,不但力气变大,也变得聪明了吗?我看舅舅现在背东西轻松得很啊。我背先生交给我的棋谱也是这样,越背越顺,越背越快呢。以后我要天天吃桃子。就能直接上大学了。” “胡说呢。”解信诚被程希的童言童语逗笑了,转过头一想考前的突袭阶段,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了许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三遍不忘还是有的。有了这个解释,解信诚就安下心来。有些为难地道:“可是,希希这么小去上初中的话,也不太好吧?” 国人的中庸之道,马先生教的那些“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道理,都让解信诚觉得希希年纪尚幼,不适合如此被瞩目:“要不,就去小学装装样子?请个长病假什么的,到时考个试就行了,平时你想干啥干啥,反正练长笛也要花时间嘛,对不对?” “这个主意好。不过……”程希眨眨眼,一脸纯真相:“舅舅,我健康得不行,你到哪儿给我开个重病证明啊。” 解信诚笑起来,伸手刮了下程希的鼻子:“中国人办事,讲的是情理。情字在先,理字在后。靠的就是关系。真相并不重要。懂不懂,希希?” “懂。舅舅,那咱俩都去了上京大学,咱家的房子咋办啊?” “让林奶奶平时给看一下就是了。”解信诚倒不在意:“不过,家里有用的东西就打包进庄园吧。免得真遭了贼,多郁闷。” 解信诚的话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没几天,林家就带来了好消息,林立新重新被文工团招了回去。所以,林立新和林奶奶都要搬到文工团的宿舍去了。这下,连林家都要空下来了。 36第一天
37认干亲
38王教授与夫人 王教授是英文教授,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发,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五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发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啰嗦的妈妈的味道。这感觉很矛盾。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God,whocalledmeherebelow,Willbeforevermin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mazing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卤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卤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卤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爽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卤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著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过年了,杂事特别多。昨天没更跟大家抱歉。因为没回来,连通知大家都没有办法。我可不想顶着零下二十几度隔几条马路跑网吧去,再说,我也很讨厌网吧的环境。原谅我的懒惰吧。今天总算是补上了。。 小年,现在过了十几分钟,还是祝大家小年快乐。新年算是真正开始了! 39重见旧友
40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不定就是错觉了。虚荣,是很大的引诱。解信诚不得不承认,哪怕是这样的小事上,还是反映出自己大大的不成熟。 解信诚抽出钢笔,其中一只正是马先生送给他的大学礼。他没买铅笔盒。这个时代的铅笔盒都是铁皮盒,上面也没有后世那些花花俏俏的卡通,只是干巴巴地镀了一层防锈漆,一个红太阳放光芒的红色图案,一点都不好看。可就这样的笔盒,也有很多人用不起。解信诚倒不是用不起,他做为一个大学生,他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小孩子用的,他用起来觉得面子过不去。所以,现在把笔拿下来之后,直接就放进了书包的角落里,小心地塞好。 “舅舅,你不是会做衣服吗?那些布,剩下的边角料,你可以做一个笔袋嘛。免得把笔到处放,丢了的话,马先生会骂你的。”程希倒不是想要开发什么新产品,纯粹是看不得解信诚小心翼翼的样子。 解信诚眼睛一亮,转头看了眼睡得正香的二小,拉着程希走到最里面:“来来来,我们进庄园。” 庄园的时间要长些,解信诚在程希的讲解之下,一口气做了四个笔袋,笔袋做成了双层,抽口式,看起来很结实,象是一个小型的马桶包。深蓝色的厚棉布是上次给马先生做棉衣剩下的,还有程希剩下的红布做了几个五角星缝在笔袋上做了个区别标志。 出了庄园一看,不过才过了几分钟。二小还睡得香。解信诚把最大一颗红星的递给程希:“那,这是希希的。”说着,又拿出另外两个放在桌上:“这是给这俩小子的,等他们醒来给他们,算是……他们陪你玩的礼物吧。”说着,解信诚拿起最后一支,把两支钢笔,一只铅笔,还有一把钢尺放了进去,很得意地轻轻一抽,再放进书包。笑着向程希说了一声:“我晚上再过来,你可别跟那俩小子出去玩得没影了。好了,我先走了,下午还有课。”说着,抱起那坛枇杷酒走了出去。 等解信诚关上门,程希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问他今天上课的感觉呢。摸了摸手上的笔袋,程希笑起来。她开始还以为四个笔袋是分给他四个舍友呢,没想到是给自己。 二小意外地能睡,一直睡到解信诚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在睡,只是略略换了几个姿式而已,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彻底把白天当晚上过了。 解信诚也好奇地看了二小一会儿,甚至还伸手在武振邦的鼻子底下探了探,确定还在呼气才收了手:“完了,希希,这俩晚上肯定是不睡的,你可别眼着他们折腾,你倒是可以补眠,吵着王教授和爱人就不好了。” “知道。”程希大口地喝着汤,玉米排骨汤,炖得烂而清淡,喝着很舒服:“对了,舅舅,你今天上课有什么收获?” 解信诚沉吟了一下:“大部分老师都是大才,也有个别的……就是个混。” “啊?!”程希大吃一惊,在她的印象里,现在可不象后世,哪怕是后世,想到北大来当个讲师教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怎么会有人可以用得到这个“混”字?! 解信诚吃菜卷吃得香,暂时没理程希的惊讶。碎肉糜和香菇加大蒜调出来的馅,皮是圆白菜,做起来很简单,蒸熟以后,汤汁勾芡淋在上面就成了。这菜卷香是香,只是程希觉得吃起来有点点腻,顶多吃一个就再也吃不下了,但解信诚显然不这么认为,一个接着一个,直把一盘子剩下的九个都吃进了肚,才罢休。连饭都少吃了两碗。看着这样的解信诚,程希很担心他晚上会拉肚子。他们那个宿舍,厕所可是在走廊的尽头,不方便得很。 放下碗筷,解信诚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似乎才想起来程希的惊讶,慢悠悠地解释道:“有两门课是以前留校的工农兵大学生主讲,所以……”说着,解信诚露出无奈的表情,微微叹了口气。 “哪两门?”程希很担心自己才做好的新学期学习计划会因为这个受损。她可不想浪费时间去听照本宣科的课。说到这儿,程希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歧视的,毫无办法。 等解信诚把科目说出来,程希顿时萎顿,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拿出计划表,轻轻地划掉一门课。这样的话,又空出不少时间了。到时也许混熟了可以混到图书馆去打发时间吧。程希只能这么给自己安慰。不知道现在的上京大学图书馆是不是象后世那样被称做是亚洲高校第一大馆。就算还达不到,应该也有很多别处找不到的书才是。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解信诚已经洗完了碗。提着程希一早拿出来的两瓶枇杷酒,牵起程希向王教授家走去。 “你今天把枇杷酒拿回宿舍了?” “嗯。”解信诚好笑地摸了摸程希的头:“放心吧,他们都很喜欢。你猜谁最喜欢?” “肯定是干爹,他一看就是个爱喝酒的。” “错!” “啊?那是谁?”程希纳闷。 “顾伟祥!”解信诚快活地笑起来:“富安是爱喝酒,但他爱喝老白干,二锅头。这个酒,他说不过瘾。倒是顾伟祥喝了就不放手,一个劲地夸,什么入口爽柔,回味绵长之类的。我下午过的时候,他还在喝呢。我说是你酿的,他一个劲儿地说,他也要当你干爹呢。怎么样,希希,成万人迷了,感觉如何?” 厨艺征服天下吗?程希想到早上二小来时的理由,不由黑线一片,什么时候自己竟然逃不过这样的角色了? 还没等程希埋怨,二人就来到了王教授的门口。解信诚节制地轻轻敲了三下门,几乎是一瞬间门就被打开了,果然是王夫人一脸欢喜地看着程希:“哎呀,希希,就等你来呢,唠叨半天了。小解啊,进来进来。”王夫人显然把解信诚当做是捎带的那位了,甚至没看见解信诚手上明显的两瓶黄澄澄的酒,拉着程希就笑呵呵地走了进去,把解信诚丢在门边关门。 王教授见夫人这么高兴,就没有直接上去开教,把学生丢给夫人玩弄去了,自顾自拉着解信诚到一边,问起了学业。同样的,见到枇杷酒,王教授没推辞,当场打开,喝了两口,一付很喜欢的样子,并发了话:“以后再酿,多拿几瓶过来。”解信诚连连点头。 王教授虽然是翻译界的大拿,但不代表他别的都不懂。和解信诚说起犯罪心理来也说得头头是道,还不时举出实例来,特别是他留学时听说的各类犯罪,一一分析,听得解信诚兴奋地甚至想回家拿出本子来做笔记。二人边说边喝,说到最后,王教授差点把自己今天收了个小学生的事给忘了。 “来,小解,这本书借给你。一个月后还给我。不许给我弄坏了。”王教授脸上多了几分血色,起身在自家的书架上拿出一本硬皮书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看,从里到外的英文,就算解信诚在现在的学生里,英文算是不错的,也看得不由一阵头大。封面就认识几个单词,应该是关于犯罪心理的书。解信诚一阵感激与恐惧,连连感谢加保证,把书小心翼翼地抱在胸前,心里觉得突然有好大的责任,要看懂这本书,恐怕一个月完全不够,要不自己就先抄下来?解信诚想着,看看时间,就要告辞。 解信诚看时间的动作让王教授警觉,也往时钟处看了两眼,果然已经九点半了。十点睡觉的习惯让他感觉有点困。可是……王教授看了眼与自己爱人相处得很和谐的程希,想了一下,在自己的书架上找了找,找到一本不厚的英文书,又拿了本英汉辞典,向程希招了招手:“程希过来。” 听见召唤,程希连忙跳出王夫人泛着爱的光芒的包围,跑到相对冷静的王教授面前来鞠了一躬:“教授。” “嗯。今天时间晚了。这本书和辞典你拿回去查着看,什么时候完全看懂了,故事看完了,再来找我,我再和你一起总结,教你诵念。全部完成了,再换另一本。”说着,把书递给了程希。 程希心里有点囧。这是正常教英文的办法吗?难道不是先从单词语法开始吗?直接就读小说了?程希接过书一看,封面上画的是个带着牛仔帽的小男孩,用花体印着TheAdventureOfTomSawyer,看到这里,程希松了口气。好吗,以自己快忘光了的四级水平,用字典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是儿童小说,而且马克·吐温同学一向不爱炫耀词藻。 “谢谢教授!”程希很认真地再一次向王教授鞠躬。 王教授最后又叮嘱了一句:“看书要爱书,绝对不允许把书弄坏弄脏,特别是词典!” “是。我保证。”程希说着,又看了眼解信诚:“不然王教授就唯舅舅是问吧。” 此言一出,只有王夫人抿着嘴笑起来,王教授和解信诚都是一脸地无语表情。解信诚不得不再次保证,王教授才挥了挥手让二人离去。 刚一出王教授家的门,解信诚就蹲下来把程希抱起来,小声说:“希希,舅舅帮你做保证,舅舅对你好不好?” “好。” “那这个英汉词典咱们俩一人用一天,行不行?” 听见解信诚小心翼翼的口气,程希不禁好笑,这年头买不到英汉词典,连借都要这么惶恐。程希把词典往解信诚怀里一揣:“舅舅,我晚上在庄园用,你白天用,行不行?” “哦,那太好了。”顿了一下,解信诚又道:“不如这几天我就在你这儿睡吧,怎么样?我也该洗澡了。” 程希无语,学习的魅力竟然这么大吗?没从这个时代经过的人完全无法理解,比如程希。程希嘿嘿笑着:“当然好,我最喜欢和舅舅一起了。” 二人刚打开自家门,黑黢黢中就听见武振邦略带委屈的声音:“希希,解叔,你们到哪儿去了?我和小叔饿到不行,还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很怀疑服务器是不是抽了,登了半天,头大ING…… 今天要郑重感谢今天的小萌物:wushizhutou1、liuliu198068、张鼎鼎、lili791024、cwxyls。 那个,四位字母同学,从名字上看,其中两位年纪似乎差不多,汗,我的观察力都用在哪里了。。。让我稍稍有一点点了解了我的读者群的年龄段。。。也不知道是不是具有普遍性。有一点点窥视的欣喜感,汗,很诡异的感觉。 好吧,其中有个名字吓到我了,这位鼎鼎大名的张鼎鼎同学,她的地雷炸得我荡漾不已。虽然我一直在追她的妲己的任务,但从未想过她也会野生……好吧,我已经飘过头了,语无伦次了。 多谢订阅和投霸王票的朋友!再次感谢你们的支持! 三人的理想 打开灯,看着二小可怜巴巴的表情,程希不得不承认,也许自己会变成厨娘也是有原因的。比如,心软。 “舅舅,你今天先回去睡吧。今晚他俩肯定睡不着,吵到你,明天没办法上课了。”程希从解信诚的怀里跳下来,向解信诚挥了挥手:“词典你先拿着看,明天再还我。舅舅,我去做点夜宵,你要不要也跟着吃点?” 解信诚生活一向节制,摇摇头:“你们吃吧。希希晚上少吃点,别吃完就睡,消化消化再睡,听见没?”程希笑嘻嘻地点点头,伸手在口袋里随便掏了掏,往解信诚的口袋里装了好几大把核桃:“舅舅,以形补形。当零食吃吧。” “希希,”解信诚看着中山装的口袋被装得满满的鼓起来,不由心软软的:“你把舅舅惯坏了。” 程希大开大放地一甩手:“咱惯得起,没关系。”说着,再次挥手:“好了,舅舅,我去做饭,你回去小心点。明天见。”说着,很开心地跳着进了厨房。 解信诚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放心,看了眼二小,目光凌厉,让刚才还一味装可怜的二小齐齐震了震肩:“解叔。” “你们睡够了,希希可还没睡呢。晚上你们睡不着,可不许折腾希希,听到没?!”解信诚口气严厉。 二小连连点头,笑开来。虽然解信诚没给他俩留面子,那也是不把他们当外人看,他俩挺高兴。郑航更是跳下床去,跟在程希后面往厨房走去:“行了,解叔,天都黑了,你赶紧回去吧。希希我俩知道疼。” 解信诚想再叮咛一句,可连武振邦都跳着往厨房走去,根本没看自己。这让解信诚又好气又好笑,摸摸自己的头,是不是越来越象个爸爸了?看什么都不放心。关于换牙的事,自己今天还特意让富安去问他学医的媳妇。虽然心思象,但知识却远远不足呢。解信诚自嘲了一笑,拿着词典走转身离开,轻轻地把门关严。 “希希,我想吃榶煮蛋。”武振邦进来还没看见人就嚷嚷。 程希表情古怪地看了武振邦一眼,在她的印象里,糖煮蛋好象是哪里的风俗,专门煮给女婿第一次上门时吃的。当然,这个她可不会讲给这两个傻小子说,只是摇了摇头:“那可没有。就是剩菜剩饭热一下,菜卷被舅舅吃完了,就炒个芹菜泡淑牛肉吧,怎么样?” “牛肉?好啊好啊。”其实武振邦这孩子就是好哄,程希做什么他都爱吃,只是这么一说,糖煮蛋的事就被他给忘了。 “再加个素菜吧。”郑航在一边突然加了一句:“振邦不爱吃素,武叔说不能让他偏食了。” “这个简单,香菇菜心好了。”程希一边切牛肉一边好奇地问:“武叔还说什么了?” “喂!”武振邦在一边不愿意了:“希希你得叫爷爷!小叔那是特例,你别跟他学。” 程希好笑,看了郑航一眼,见他也在笑:“郑航呢?觉得我应该叫邦哥的爷爷,叔呢还是叫爷爷?” “随你喜欢。”郑航并不上当,看了眼急哄哄的武振邦,才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反正武叔也六十七岁了,你叫爷爷不亏。随我叫的话,我也双手支持。” “当然是叫爷爷,对吧,希希。”武振邦永远对什么都认真。眼睛直直地盯着程希,非等她点头不可。 程希把肉码到一边,放了调料等它醒一会儿。顺手拿过一把油白菜,递给武振邦:“邦哥,来帮忙把菜择一择。”说着,又拿出一坨香菇,丢给郑航:“郑航,去洗洗香菇,今晚要自给自足哦。” “希希,以后见到我爷爷一定要叫爷爷哦,那样的话,爷爷肯定会喜欢你的。”武振邦一边在择菜,一边还不忘对程希叮嘱。 程希一边热汤和饭,转头一看武振邦的动作,连忙停下来:“邦哥,择菜只是把不能吃的叶子去掉,不是把每一片叶子都丢掉。” “我没有……”武振邦被程希说得手忙脚乱起来。 这一顿饭折腾了半个小时才算完成。武振邦算是学会了择菜,刚才一直出错,让他有点沮丧。郑航则是笑咪咪的,显然以前这些活他都做过,并不是生手,这让程希稍有些吃惊。 “郑航,你做过厨房的活啊?” 武振邦抢着答道:“小叔七岁以前跟他爸爸在一起,据说,都是他做饭的呢。” 程希眨了眨眼,没继续深问。这种事猜也能猜到,如果还有爸爸,他不可能到别人家去当什么小叔的。 倒是郑航一派不在意的样子,笑眯眯地:“我倒是会做一些菜,但没希希手艺好,而且,都是些农家菜,就是一锅炖的东西,吃起来感觉和这些不一样。下次你们要有兴趣,我做给你们吃。” “真的咩?”武振邦眼睛一下亮了:“小叔,我求过你好多次,你都没理我,我还以为你不想再进厨房了呢。” 郑航抿了抿唇,放下筷子,给自己盛了碗汤:“你问的不是时候。那时,我年纪还小,不懂事呢。现在完全没问题。振邦什么时候想吃农家菜?” “明天好了!让希希去买菜。希希买的菜最好吃了!”武振邦一提到吃就开心。 “没问题。”郑航喝完汤,把碗放下,很大气地指了指武振邦:“那洗碗的工作就交给你了!我得为明天做饭积蓄能量!” “喂!”武振邦一口青菜差点噎住,瞪着郑航的眼睛又圆又大,引来程希和郑航的哈哈大笑。 最后终究还是武振邦洗的碗。从厨房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程希和郑航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心里有些别扭,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走过去,从到两人中间:“你俩在说什么?” “没什么。”郑航见武振邦的脸色,就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伸手指点了下他的额头:“我只是在告诉希希,我们在附中只不过是挂个学籍,不需要天天上课。” “是啊是啊。”武振邦很开心地拉起程希的手:“以前我和小叔到上学的年龄的时候,学校都停课了。爷爷就请的人来教我和小叔功课。后来复课之后,爷爷说是那些好老师都被打成了臭老九,复课也没必要回去上,学不到东西。所以,我和小叔一直学到前年,就是搬到大杂院之前的时候。” “那你俩的程度是……?”程希还挺佩服这位将军武爷爷的,据郑航说,参加革命之前,武将军也就是个农村孩子,没上过几天学,就识得几个字而已。后来靠军功一路向上,解放后成了将军。这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将军,却对自己和孩子的教育抓得非常紧,外面再怎么传读书无用论,他都没有动摇过。不但他自己长期自己读书学习,就是他的儿子也是当年军校的第一名毕业。而武振邦这个孙子他更没放松,非要他实打实地学到知识才罢休。这种觉悟,可不是一般的家长会有的。程希觉得这种能坚持住自己信念的人,能当上将军也不奇怪。 “考个大学没问题啦。”武振邦提起这个有点臭屁。 “很难说。”郑航比较谨慎:“有的老师教得深,我们就多学一些。有的老师教得浅,我们基础就牢固一些。不过,总的来说,我和振邦的军事专业知识要比普通中学生要多一些。别的差不多。” “既然这样,武将军为什么愿意让你们来放羊啊?”程希想不通。 “是爷爷自己提出来的。说是让我们先适应一下集体生活。”武振邦不以为意地靠在郑航肩头:“只是他想让我们进子弟学校或者四中,是我和小叔争取来这边的而已。” “怎么听,都不觉得武将军会同意你们这个无理的要求啊。”程希一边说,一边拿出三个核桃,一人一个,程希劲儿大,一捏就开,边说边吃了起来。 “你这儿小玩艺真多。”武振邦一边吃一边感叹:“在家里,爷爷根本不让我吃零食,说这是女孩子的习惯。” “其实学校方面,武叔倒不是非常坚持。我们能有自己的朋友,我看他老人家也挺开心的。这些年的特殊情况,让我们这一代的伙伴少了很多机会互相打闹互相学习,武叔一直在家里遗憾。振邦这次这么郑重地反对,武叔最后没反对,其实也是想让他最后玩几年,十六岁就得回去上军校了。” “邦哥以后也想要当将军吗?”程希知道这个时代的男生十之**都有类似的理想。 武振邦回答得很直接:“当然了。不然还能做什么?” 好吧,军人家庭长大的孩子,他脑子里根本没别的想法。程希转向郑航:“郑航,你呢?你也要当将军?” “唔……”郑航的手顿了顿,意外地有些犹豫:“其实我还没有想法。我觉得自己现在眼界太小,很想全世界走一走,再决定。” “出国?!”程希震惊了,这可是七八年,不是九八年二零零八年,不说真的出国,光是这个想法就足够惊人了:“怎么会有这个想法?” “教我和振邦国际关系的老师以前是外交部的,运动之前去过很多国家。他有时候上完课也给我们讲讲各地见闻,我觉得很有趣,与国内大不一样,很想亲自去见识见识。”郑航并不因为程希年纪小就类型她,反而觉得这个会做饭小丫头在某些时候好象是最能理解自己的人,虽然处着很不对盘,自己却并不吝于向她说些真心话。 “那以后英文我们就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了。”程希眯着眼睛笑起来,打算出国的人,肯定英文学得好,能有个同伴是件很不错的事。 “好啊,没问题。”郑航看了眼放在一边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点点头道:“这个我读过,挺适合你这样的初学者,有问题可以来问我。” “那你现在在看什么?”程希有些好奇。 “AroundtheWorldin80Days。”说着,郑航顿了一下:“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还真是他这个年纪爱看的书。不过,凡尔纳的科幻小说里有不少普通文学书籍里难得一见的专业词汇,能看这本书的郑航,水平绝对不差。刚才听发音,是纯正的英式英语。这个年代美式发音还没那么普遍呢。他这样已经很难得了。果然还是需要有背景支持才行。普通人家的孩子再好学,也没这个条件。 见程希没说话,郑航一偏头,问道:“希希呢?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 程希一听,兴致来了,很大方地向上伸出手,做出一个领袖经常做的手势:“当然是做有钱人!做非常非常有钱的有钱人!” 武振邦第一个跳起来:“希希,你疯了吧?!竟然想当资本家?!” 程希还没来得及反驳,郑航就一把捂住武振邦的嘴,小声斥他:“喊什么喊?生怕别人不知道吗?” 武振邦一听,吓得连连点头。但转头看向程希的表情还是很着急。声音低下来,拉住程希的手:“希希,以后别在外面说这个。” 郑航也难得地严肃下来:“希希,我不知道是谁给你的这个观念。但你要知道,在本国,罪恶的资本家是不可能有生存的土壤的。你赶紧把这个错误的想法消除掉。你一个女孩子做什么都好,怎么会想着有钱没钱的事?!好好上学,以后国家还会亏了你不成吗?当个医生,当个老师都是很不错的选择。振邦说的对,以后希希在外面说话可别象在我俩面前这么随便了。” 程希听了又感动又是好笑。但这个时候也没办法反驳他们。三中全会还没有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最高指示还没有出台,自己说这些确实很反动。只希望过几年,他们会还记得这一晚的对话,能够让自己也笑一场他们。 做生意什么的,程希并不擅长,前世自己的工作只是公司流程细分的一部分而已。但凭借自己对历史的那么一点点微末的了解,还有自己的庄园的便利,挣点小钱是不成问题的。想要成为超级有钱人,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比如,学习经济。 或许,郑航出国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时代,无论是美国还是英国,都有很多发展的好时机呢。想着,程希的眼睛都亮了。这些,就看以后的安排了。相信这一世,她不会穷就是了。程希不是那种要把她知道的所有的机会都抓在手里的人,只是,要选择一个方向,也许现在就得开始考虑了,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了。无论是用舅舅的名义,还是用郑航的名义都不错。武振邦还是算了,军队大佬的孙子,自己就算有点想法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程希想着想着,就想远了去。一晚上,三人都没睡,程希陪着二小聊聊天,最后无奈,只好祭出斗地主这个法宝,才算把二小搞定。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的情节太慢,咳,所以从下一章开始要加快一些了。该交待的也交待的差不多了,该铺垫也铺垫得差不多了,后面该往前走情节了~。我也极度希望程希快快长大,但这个快,还是有个度的,不会是一句话就过去十几年。 非常感谢今天的小萌主们:忆世、p55264997、深红色坟墓、11栋301、1106251、214139.jj、261725。 感谢你们的厚爱~~数着名字我都出了一层汗,生怕对不起以上各位。特别是第二次投了手榴弹的1106251同学。你让我又荡漾,又惶恐啊。再次感谢~ 42生日再遇
43三个女人的心思 说实话,被抱住的一霎那,程希并没有反应过来“王胜男”这个名字是谁,但对方显然对自己印象深刻,一时之间,程希反而有点不好意思问“你是谁”这样的话来。 “那个……”程希拍了拍不知该怎么称呼的王胜男,正在斟酌该怎么应答一个陌生人的热情,就听见身后解信诚很冷静的声音:“请问,您是……?有什么事吗?”客气而疏远,却让程希一下就舒出一口气来,转头看向解信诚,解信诚并没有看她,只是一只手搭在她肩上,把她顺手拉了过来,让她抱住自己的腿。 程希象个树袋熊一样抱着解信诚的腿,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酒味,却意外地并不讨厌。明明刚才喝得已经醺醺然了,可现在一面对突发事件,解信诚又冷静了下来。 “你是……”王胜男站起来,因为解信诚背着光,让她看不太清楚,犹豫了一下,才试探地问道:“舅舅?” 这声“舅舅”让解信诚和程希齐齐被噎了一下,解信诚正要解释,王胜男突然脸红,慌乱地解释道:“我,我是说,您是希希的舅舅,是不是?同志,也许你不记得我了,七五年底,我在云南和你们同乘一辆长途汽车,那天晚上差点被,被……是希希和你救了我,记得吗?!我叫王胜男!” 说到这里,程希与解信诚一起想了起来,没想到以为是生命过客的人竟然会再次相遇,这世界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怪。 “原来是你。你好,我姓解。你叫我小解就可以了。”解信诚客气地伸出手去,握了一下,很简短地自我介绍了一下:“以前的事,王同志就不要记在心上了。” “姐姐,是你啊。你怎么知道我和舅舅住在这里的?”程希松开抱着解信诚的手,转过身去。她对这个女孩子印象还挺好的。当时在车上,她只有几张饼要吃三顿,她却还是拿出一张来给自己,只因为自己是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心肠柔软的女孩。 “我不知道。”王胜男见解信诚与那次相见一样,对于救自己这件事似乎是非常不想提,虽然心里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赶紧换了个话题:“我爷爷奶奶住在你们隔壁。刚才,你们庆祝的声音……”说到这儿,王胜男脸一红,别人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自己哪儿还好意思为这点小事就来抗议,连忙摆摆手:“没事没事,能再次遇见你们真是太好了。” 解信诚人精人一样,这样的半句话一听就能知晓原委。一时间也有些尴尬,玩得开心,乐过头了。连忙向王胜男道歉:“哦,原来你就是王教授那个在人大学新闻的孙女!对不起,打扰王教授休息了吧?我这就去约束约束他们。实在对不起。”说着,看了下屋内坐得满满当当的大小伙子们,二小甚至喝得热了还脱了外套,只穿了个背心,这样子小翠这样的孩子妈看着倒没什么,但王胜男显然是个没结婚的姑娘家,解信诚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今天实在不方便请你进来坐了……” 王胜男当然也看清了屋内的情况,脸一红,微微侧身:“没关系。我,那我先回去了。”说着,顿了一下,上前拉住程希的手,对解信诚道:“如果不介意,可以让希希跟我回去坐坐吗?好久没见到她……” 解信诚低头看了程希一眼,程希倒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反正她也吃得差不多了,和一群醉鬼交流也没什么意思,于是点了点头。解信诚拍了拍程希的头:“王同志,那就麻烦你了,一会儿我再过去接她。希希,过去了跟王教授说声对不起啊,我这就去说说这些玩疯了的家伙。”说完,见程希点头,被王胜男领着拐弯进了王教授家,才转身去和已经转唱起了《红梅赞》的几个拐调大王去协调了。 对王教授家,程希已经熟门熟路,踩上台阶,还没见着人就甜甜地叫了声:“王奶奶,希希来了。” “希希啊。”王夫人收了手上的毛线,笑眯眯地过来:“今天你没去林老师家?” “嗯,舅舅今天过生日,他和他的朋友喝醉了,吵到你们了,舅舅让我过来说声对不起。他在那边还要照顾他喝醉的朋友,过不来。明天再来向您和王教授赔礼。”说着,程希鞠了一躬。 王夫人摆摆手还没说什么,就听见王教授走过来:“我说呢,你家天天都挺安静的,怎么今天跟炸了窝似的。唱歌就唱歌吧,问题还唱得拐调,真是的。” 这话一说,不但程希笑了,连王夫人和王胜男都一起笑了。王胜男走过去抱住王教授的胳膊:“爷爷,我还以为你是嫌吵,原来是嫌唱得不好啊。” “可不是。”王教授已经换了睡衣,不过,程希来了,再加上又被隔壁吵得困劲过去了,索性就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既然来了,就过来我来考考你。上次我们讲到……” 见王教授拉着程希走到学习的桌前,一老一小开始说起了鸟语,王夫人有些不情愿地过去重新拿起毛线织了起来,一边织一边说:“男男,怎么去这么久?见到小解了?” 王胜男在自己家没有在外面那么容易羞涩,很放得开,坐在王夫人身边,想了一下,才说道:“奶奶,其实我刚才才发现,我认识隔壁的小解和希希。以前在云南见过,他们舅甥俩还帮了我个大忙呢。” “哦?”王夫人来了兴趣,放下毛线,转过头认真地看向孙女:“说说怎么回事?我听小解说,他是土生土长的上京娃啊。” 王胜男没有隐瞒,把自己差点被强X,被起夜的程希和解信诚救了的事情,细细地给王夫人说了,听得王夫人心惊肉跳,最后直拍王胜男的手:“男男啊,这事,要不是遇见小解他们,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瞒着奶奶啊?竟然回来以后什么风都没透,你这孩子心思也太重了!一个女孩子遇到这种人,还是要和家人说一说,憋在心里会憋坏的!” 王胜男低了低头:“我只是想着事情都过去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你看,一说出来,你就这么担心,看来不说还是对的呢。” “说什么胡话呢?”王夫人上上下下地把王胜男拍打了一遍,后知后觉地反应到孙女确实没事,才算舒了口气:“这么说起来,小解还真是我们王家的贵人呢。你爸你妈住到那边去之后,也说休息好了之后,工作顺利多了。没想到他们还救过你。小解这孩子看着就挺实诚,遇事竟也是有担当的,着实不错,不错。” 听着奶奶说了两遍不错,王胜男本能地戒备起来,自家奶奶平时看起来再有气质,可改不了还是个本质是个八卦奶奶。从她考回来之后,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已经明示暗示地介绍了三四次各式各样的适龄男性,看来这次脑筋又转到了才第二次见面的解信诚身上。 王胜男有些羞恼,之前的也就罢了,都不相识,互无印象。可解信诚可是她的救命恩人之一,而且,明显地,对方对自己毫无兴趣,客气得很,自己奶奶还在家里这么想三想四,光有这种想法,都让王胜男尴尬不已。偷偷看了眼与自家爷爷正英语对话的程希,她应该没有听见吧? “你刚才说什么?小解今天过生日?那小解多大了?我看应该比你大个三四岁吧?正合适,正合适嘛。”王夫人一点也没感觉到身旁孙女的忐忑,兀自发散着思维:“我看这小解不错,无家无累的,还是上京大学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就是个干部了。再加上,虽然这小解会来事,人却很真诚很善良,年纪轻轻地,却把自己的外甥女都照顾得这么好,可见心思厚道,放了心的。这样的人相伴一生是再好不过的了。以后有前途,又没有婆媳相处的矛盾。怎么样?男男,你对小解印象怎么样?” “奶奶!”王胜男脸红得热哄哄的,可自己完全控制不了。心里又急又闷,连忙拉住王夫人,不让她再说:“你扯哪儿去了?!当年真正救我的人是希希!小解同志只不过是以大人的身份出了个面处理了一下后事而已。”为了不让王夫人多想,不得不把解信诚的功劳一减再减。 “奶奶,你别再说这种话了,让人听见太不好了。我与小解同志不过才见过两面而已。你这话传出去,我都没办法见人了!对小解同志也不好!”见王夫人有些讶异地看向自己,王胜男怕她误会是自己不好意思,连忙多解释了一句:“奶奶,我还小呢,还不到二十呢,你想这些也太早了吧?我妈二十三才结的婚,我绝不会比她更早了。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学习,爷爷和爸爸都这么叮嘱我的,奶奶你就别捣乱了!这种事,等我毕业以后再说吧。” “你真这么想的?”王夫人有些怀疑。 “当然!我现在学习时间都不够用呢,哪有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奶奶以后你要再说,周末我可不敢再来了。”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王夫人嘟哝了一句:“错过了这样的好小伙子,以后可有你后悔的时候。” 王胜男拿自己奶奶有时候真是没办法,听见这样的嘟哝也只能笑着摇摇头,当做没听见。转换话题,又向王夫人问起了打毛衣的问题。 其实,王胜男对解信诚是有印象的。最初的印象是他对程希的宠爱。汽车上,解信诚那种“有女万事足”,比爸爸还要爸爸的表情打动了王胜男。当时的王胜男离家还不到一年,刚从娇娇女被迫变为农耕女,也偷偷哭过,看见解信诚对程希的样子,就让王胜男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她很羡慕。 后来遇见了那种事,王胜男又惊又怕,平时的聪明劲儿全没了,神魂不属。而与她相对的是,解信诚很冷静,对罪犯冷静,对自己这个受害者也没有一般英雄那样嘘寒问暖,冷静得近乎冷漠。除了看见程希暴力除暴的时候露出了真诚的笑容,其它时间的笑容几乎可以说是另一种面瘫。可,就是这样单薄的还跛着脚的解信诚让受过惊吓的王胜男觉得很有安全感。当晚,她厚着脸皮与他们舅甥俩睡于一处,并因此,一夜无梦,很安生。 听出解信诚是纯正的京片子,王胜男留了名字,爷爷奶奶在上京,她觉得有再相遇的机会。可让她失望的是,解信诚并没有留名。 不过,命运待她还是很好很好的。王胜男今晚认出程希的一瞬,王胜男深刻地这么认为。这是上天给了自己一个报恩的机会。只是事情来得太突然,恩要怎么报,王胜男还没有想清楚。先成为朋友,总会有机会的。只要奶奶别出来捣乱就好了。 程希的耳力非常不错。与王教授一教一学之间,偶尔听见王夫人提到“小解”两字,不由竖起了耳朵,结果就听到了一番可爱的催婚的唠叨。这种事,因为父母都不在了,程希没经历过。但程希的同学同事差不多都经历过,被迫相亲,甚至被迫结婚,说起时大多抱怨不已,听得程希煞是羡慕。说到底,这是爱啊。 听见王夫人对解信诚的评价这么高,程希打心底里高兴。王胜男的拒绝,程希没什么特别感觉。在她眼里,十八岁的姑娘那还是小姑娘呢,说什么结婚,确实是有些夸张。谈谈恋爱倒还不错,只是这时节,谈恋爱这么浪费时间的耍流氓的事,被很多人唾弃。大多数人都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这样的话,对于王胜男同学来说,就太早了一些。至于解信诚么…… 程希象是第一次发现自家舅舅是到了可以恋爱结婚的年纪了,虽然对于后世来说还早了些,但现在,二十二岁的爹数不胜数。二十七岁的未婚男性都是让一群街道主任忧心的对象。程希皱了皱眉,从心里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会有个舅妈,没有王胜男,也会有李胜男,赵胜男……甚至会有个表弟或者表妹,几乎可以想像,他们奶声奶气,长得象解信诚或者是另一个女性长辈,可爱又娇气,有着让所有人看了都想呵护的脆弱。而那时,自己已经长得不再需要别人的怀抱来保护,而且越长越象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陌生人…… 说实话,这一瞬,程希自私的小心眼里不太舒服。就象自己的爸爸要娶个后妈,再生个弟弟一样,自己在曾经最亲的那个人的心里的份量,一下子就被排在了三千里之外。他们是一家人,自己被抛弃的感觉。在程希的想像里,自己就象电影里那些被淡出的背影,倔强又脆弱。 “……那薄如蝉翼的未来,经不起谁来拆……” 有一段久已忘怀的曲调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来来回回地荡漾,直到解信诚来接自己回去的时候,程希才发现自己竟然文艺了起来,而且是因为还未发生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今天的小萌物们:四月^0^、lisa6793、liufeifei6914、CHENXIXIA2008、i子墨。 感谢你们的支持~给了我很大的动力! 特别是lisa6793同学,这是你的第二个地雷,万分感谢! 下面这张图,与我记忆中的1988年很相似,哈,甚至那个时候我也是这种头发~给大家看一下。 我们现在文中说的是1978年,也就是在这之前的十年。。。大家可以稍稍想像一下。。 44出国前奏
45郑航的理论 上飞机之前,程希一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虽然林立新带队,集合了所有的队员,足足训了半个小时的话,程希却始终恍恍惚惚的,因为她跟随着林立新进队时,一眼看过去,都是些自己以前在电视上见过的一些名角,当然,程希对他们的印象都是十几、几十年后的样貌,现在的青涩模样让程希大感吃惊。这些未来的名角还没有历练出强大的气场,羞涩有之,亲切更甚,甚至看向林立新时还有点谄媚。程希不紧张,但有点时空交错的诡异感觉,以至于整个人反应很迟钝,让不少本来就认为她是走后门,对她有意见的队员对她的印象更加糟糕。 程希对异样的目光无感。毕竟,她的外在年纪才刚刚要到七岁,就算真的走后门,也绝对不会有人觉得是她的主意。真要把怨气撒到她身上,那只能说明那人的品质太差,她一点也不介意反击一下这种人。况且,这种上台露真功的事情,台下搞什么手脚都没有意义。 林立新很照顾自家小弟子,把她安排在最里面的座位,可以满足小孩子第一次坐飞机的好奇心。而且,很细心地给她系好安全带,才转头去协调各个队员的问题。林立新可是被解信诚给唠叨怕了。以前可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有老妈子的性格啊,没想到才当了几年长辈,就变成了这样。林立新想起自己从小看大的解信诚,就忍不住升起一丝笑意。那种爸爸认同爸爸的心理,让林立新对解信诚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同龄人的认知感。 从上京到布达佩斯就算是后世也要九个小时的时间,程希对于这种长时间旅行最大的法宝就是睡觉,不然真的很难熬。所以,她把椅背向后放了放,调整了一下姿式,侧着身子蜷了蜷,打算培养一下睡意。可还没闭上眼睛,就听见一个声音:“喂,你这个臭丫头,是打算一路都装作没看见我,是吧?” 程希一愣,睁开眼,惊得差点跳起来,幸好安全带把她固在原处。手指着对面的人,抖了半天:“你、你、你……郑航,你怎么会在这里?!” 郑航的表情古怪地扭曲了一下,有些无奈地抹了把脸:“好了,我原谅你了。原来你真的没看见我。我说,臭丫头,我就这么不起眼吗?”要不是刚才队里的那些舞蹈妹妹们对他热情得过火,他还以为自己真的隐形了呢。 见到郑航,程希第一时间是惊讶,惊讶过后却是打心底里的高兴。虽然程希不怕孤单,但多一个熟人,总是让人安心一些。林立新虽然好,但他毕竟身任队长,有很多行政事务,很忙。 “郑航,你也被调到团里来了?要表演什么?既然你要来,怎么不早点告诉我?”程希兴奋地上去拉住郑航的手,甚至连他的那句“臭丫头”也被她忽略了。 “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的。”郑航刚才的那点郁闷被程希这张过分灿烂的笑脸完全打散了,也跟着笑起来,心里暗自觉得这丫头纯粹是让人无力的,再担心她,她都感觉不到。郑航索性就也学着程希把椅子往后放了放,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拉着程希的手摸来摸去,这丫头再瘦,手还是肉乎乎的,摸着很舒服:“我不表演,我是以翻译的名义来的。” “翻译?”程希这次更加吃惊了:“你会哪种语言?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还是波兰语,或者是……” 程希还没问完,就被郑航打断:“你说的这些我都不会。” “啊?!你,你,你”走后门!这个词程希半天没说出口。虽然郑航上次说过想出国,但程希没想到他竟然会用这种方式,还以为会留学什么的呢。 “我什么?”郑航对着程希翻了个白眼:“我是粤语翻译。咱们队里,会粤语的可只有我一个。华侨可是很多以粤语为母语的。粤语,希希知道是什么吧?” “广东话,谁不知道?!”程希也学着他翻了个白眼:“找这种翻译,怎么也轮不到你吧?上京的广东人应该也不少。” 郑航无所谓地甩了下刘海:“没办法,我有能力也有门路,他们没有。怎么?希希要当正义大使来批判我?” “不会。”程希摇头:“只是好奇连国内方言也需要翻译而已。”自己可不是热血动画里的主角,只要他不来抢自己的吃的,自己才懒得管他呢。 两个思想一点也不清白的小孩子,歪在那里,一会笑一会闹,小小声地胡天黑地地聊了起来。 “你怎么会说粤语啊?”程希好奇,这个时代应该不会有人专门去学这种方言的才是。 “我本来就是广东人。”郑航无奈地觑了程希一眼:“希希,你真的不关心朋友。我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我七岁才来的上京,比你还晚呢,你转眼就忘了。” “呃……那个……”程希无辜地眨眨眼:“对了,你来了,把邦哥一个人丢在上京大学?武将军竟然同意?”转移话题,程希很擅长。 郑航抿抿嘴:“当然得武叔同意,他不同意,我不可能有机会到这里来的。振邦那里没问题,我们在附中还是有几个朋友的,住校不会有任何问题。”郑航当然不会说,还有其它的安保措施。 “说起来,希希。”郑航好笑地伸手拍了拍程希的头:“你怎么天天操心这么多事?一点也不象个小孩子,累不累啊?振邦可比你大多了,怎么都轮不到你操心吧?” 程希的脸一下僵了,自己最近几次聚餐也发现了自己重生之后的心理上很有问题。前世,自己是个爱吃也爱做的剩女。这一世,这个习惯就留了下来。前一世,自己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这一世,自己就特别珍惜亲人朋友。再加上这个束手束脚的世道,就生生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厨娘的形象!这是程希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事,心里一直觉得悲催。现在,被一个十四五岁的青春少年直白地说出来,还真是打击人呢。 也许自己应该再活得没心没肺一些?反正自己绝不认为自己是主角,就随便开口评论任何事,影响任何事的。特别是关于政治的事,更是绝对闭嘴,毕竟自己所谓的那点先知,少得可怜,还都是从电影电视里看来的,谁知道准不准?再说了,自己有了一个随身庄园已经是逆天神器,被柳树村的人说成是怪物,自己可不想在上京再次被贴上怪物的标签,平淡安全的人生才是自己的追求。但是……不要再让别人想到自己就想到厨娘! 程希咬了咬牙:“臭小子,你怎么不说是你们太幼稚?!行事做风轻佻,偏偏除了背景什么能力都没有。你和邦哥在附中现在出名得很呢,打架都打到人大附中去了,还打的是群架,连我这个不入校的小学生都听说了。我才不操心你们呢,我只是担心白龙鱼服,行差踏错,受伤倒不打紧,以后万一长成纨绔歪脖子树,就白白浪费我们这几年的情谊了!哼!如果你们都象舅舅的话,我哪会多说一句啊?” 郑航听着,突然笑起来,揪了下程希气鼓鼓的脸:“之前,我还一直纳闷,我怎么会不知不觉间就把你这个小屁孩当成朋友了呢,现在一看,果然不是我和振邦太幼稚,是你太成熟了,程希希小朋友。说话完全象阿姨,还教训人呢,而且用成语教训人,真想剥开你这张青葱皮看看里面是个什么瓤!” “喂!”程希一把打掉郑航做怪的手。心脏狂跳,连解信诚都没问过这个问题,可郑航却如此随意地就说了出来。这种莫名被认同的感觉很奇妙,程希只能用别扭的恼怒表情来掩盖这突如其来的心跳。 “好了,别生气了。”郑航见程希突然不出声,连忙凑过来:“你怎么就这么不经逗呢?其实我是不会象解叔那么甜蜜地宠你啦,感觉怪怪的。但心情是一样的啊,希希,不喜欢你,我可不会逗你呢。” “那我也逗逗你!看,这样逗你怎么样?这样呢?”程希放下古怪的心思,转过脸来,一把揪住郑航的脸皮,揪成各种形状,惹得他又叫疼,又笑得哈哈的。 郑航一边拽着程希的手,一边笑得直喘气:“好啦好啦,别揪青了,下飞机被人看见不好。有人来接机的。哎呀,别揪那里啦,哼,我也揪你,哈哈……” 两人小声地玩闹着,好象第一次回归他们本来的年纪,一时间完全忘了这是个团队活动,周围的人都是本队的队员。 “你们感情真好。以前就认识吗?”一个带着笑意的女声突然插了进来。两个人齐齐一顿,放下手来,转头。是一个女孩子,看年纪也就十三四岁,和郑航差不多。 看着女孩顶着包包头,细长的脖颈自然地挺直着,有一种天鹅的姿态,应该是跳舞的那群女孩子里的一员吧?程希这么想着,没有搭话。因为对方明显目光都在郑航身上。顺着女孩子的目光看过去,程希第一次有感悟,这个陪着自己疯玩的家伙在某些怀春少女的眼里竟然是个小帅哥呢,比如眼前这个场景。 “哦,是小汤啊。”郑航立时收了孩子气的表情,挂上了微笑。这种微笑程希见过不少次,非常自然地露出八颗白牙,看上去亲切又阳光。在大杂院里初见时郑航就这样,只是这两年看起来练习得更加炉火纯青了,连眼睛都弯了起来,让人无法辩清真伪。 “你怎么坐在这里?林队长呢?”郑航也是非常纯真地好奇着,顺势还往后看了看。但程希却能明白,他的这个动作严重伤害了这位姓汤的女孩子的自尊。竟然无视她的美丽,去问一个老头子的去处。 “我和林队长换了位置。”女孩的笑容收了,口气有点冲:“郑航大哥就这么不愿意和我说话吗?” 郑航笑容不改,看着女孩:“不是这个原因,只是因为和你不熟。我和林队长更熟识一些,更有话聊。” 这种话,其实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只要是个稍稍有点熟女特质的女孩子,都能笑着回应“说两句不就熟了吗?”这样的话,郑航的个性肯定不会与人下不来台的。只是这位汤姓女孩子显然还太嫩了,可能以前在团里的时候,长辈们因为她的年纪小而宠爱她,平辈们因为她的美丽而万事以她为中心,她没受到过拒绝,被郑航这么一说,她的脸立刻就青了,一点也不掩饰她的怒气,恨恨地瞪了郑航,顺带着程希一眼,说出一句:“队里谁不知道你们都是靠林队的关系才进的队?!你就算想和我熟,我还看不上你呢!”说完,拉开安全带就气冲冲地向后离去。 这句话让程希和郑航面面相觑好一会儿。程希努努嘴:“那,郑航,你得罪人了。你看。” 郑航没有回头,笑嘻嘻地又揪了下程希的脸:“是她先无礼的。得罪就得罪了,又能怎么样?” “她哪里先无礼了?”其实说起来,女孩开始时态度还挺好的呢。 “她明明看见我和你玩得正高兴,却随意打断。这不是无礼是什么?”郑航说着,笑容收了收,皱起眉:“总觉得走到哪里,自己都应该是众人的焦点,这样的人最讨厌了。” 程希一下笑起来。果然男孩比女孩成熟得要晚许多,女孩意识里有了男女之别,而男孩这个时候还只是你与我的区别,想要让他明白什么叫怜香惜玉,可能还要等几年呢。 “可郑航你就是这样的人啊,刚才还因为我没看见你生气呢,现在就说这样的人最讨厌了?”程希逗他。 “就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所以就更了解这样的人的心思。”郑航毫不在意,并没有反驳程希的结论:“象汤大丽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因为喜欢我,或者觉得我可交,而只是因为我没有对她特别殷勤而已。既然这样,我干嘛浪费我的时间来顺她的心?”说着,突然顿了一下,笑开来:“特别是在她已经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的情况下,她在我面前已经属于一无所有的那群人了,我干嘛还要对他客气?” “一无所有?”程希愣了一下。 “是啊。”郑航笑得贼贼的:“你不是说,我和她一样吗?我也这么觉得。我对她这个陌生人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关注我,她已经关注过我之后,对于我来说,她就一无所有了。而且,我敢肯定,我要是满足了她,她会立刻觉得我无趣,不再关注我的,那我岂不是损失了?” …… 听见这样的理论,程希一时无语。过了好一会儿,程希才问了一句:“那将来你要做明星吗?” “明星?”郑航没明白。这个时代还没有这样的说法。 “就是那些全国闻名或者全世界闻名的演员或者是歌手……唔,歌唱家之类的,他们受到的关注最多。” “才不要。”郑航连连摇头:“那样的话,人人都知道我是渴求关注的,甚至还可以以此来要挟我,那我岂不是太没面子了?我要做那种“别人死乞白赖地要关注我,费尽心思得到我的一点消息就高兴得几天都睡不着觉”的那种人。” …… 程希再次无语。不过,这一次,程希找回自己声音的速度快了许多,只怔了一秒才总结出一句话:“就是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低调?” 郑航扬了扬眉:“全世界都知道我的低调?咦?这个说法很美妙。就是这样,希希。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 知道郑航想说出“酷”这个词,只是现在这个词还没出现,程希绝对没打算提醒他。百无聊赖地把头靠在椅背上,白了表情轻佻的郑航一眼,送给他了另一个词:“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吃得太晚,没更成,感谢依旧给我投霸王票的朋友们:bhpny、姝影尘凝、┱⒐④ζè蕏、lisa6793、4411293。 特别是小毛真同学一直以来的支持~~ 一直订阅支持的朋友们,在新年第一天,范醒祝福你们~~兔年快乐~~ 第一场演出 第一站到的是匈牙利的首都布达佩斯,除了从机场去旅馆的路上,隔着车窗看见了隔多瑙河相望的两个城区,旁边林立的各式风格强烈的建筑雕塑之外,程希和队员们根本没感觉到自己出国。因为进了华埠,全是国人,黑头发黑眼睛的平板脸。说话间,从南到北各种口音都有,但总还是中文,甚至连第一顿饭吃的都是中餐。虽然领队们都笑意盈盈,但队员们却多少都是有些失望的。就算是程希,也被这种行程安排搞得有些意兴阑珊。 演出是当地华人联谊会的成员在程希她们的慰问团所在的旅馆租的一处演出场地,让程希感觉很简陋,有点象去看小剧场的感觉,没有台上台下的区别,只是观众围成了一个圈。不过,相比于小剧场,这里下面的座位稍多一些,最可怕的是,还不是正常的排排坐观众席,而是聚餐式的圆桌。会场布置得更是喜气非常,大红色的幔布当做背景,上面粘贴着“XXX慰问演出”几个大字。 看着这样的场地,程希失望得几乎叹出气来。让程希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班级联欢会,还是高中版的。上大学之后,就没遇到过这么俗气又官僚式的排场了。 “怎么?不喜欢?” 程希手中轻轻擦拭着长笛,回头一看,说话的是郑航。郑航换下了飞机上那身学生气十足的外套,而是穿了一件颜色深沉的立领。这衣服穿在别人身上也许会增加稳重感,可郑航穿着,却让程希莫名地想到了日本电影里的中学男生。好吧,中山装本来就与日本男生校服有相像之处,被郑航这个青葱少年穿出这种感觉很正常。不过,程希还是惊艳了一秒,顿了一下,才摇摇头:“不是不喜欢,只是与想像得有差距,有些惊讶而已。” “言不由衷。”郑航不以为然的撇撇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小丫头,看着年纪小,最虚荣不过。满脑子都是小资产阶级审美情调。这样的场面,你当然看不上。不过,希希。” “嗯?”程希暗自反思。前世自己这个吃货可一向以务实赚钱为己任,谁料到在这里竟然被批小资,难道自己骨子里还是不够踏实? “虽然名义上是慰问华侨的活动,但到底还是政治任务。希希,你一定要认真表演,而且一定要演好。知道了吗?不但要让华侨们满意,还要让队领导也看到你的态度。虽然你还小,但这绝对不是你犯错的理由,知道了吗?”郑航声音放低,口气很郑重。 “明白。”程希愣了愣,连连点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自己的思想还是太散漫了点。 “别这么严肃。”郑航突然笑出来,敲了下程希的额头:“做为一个表演者,想要得到掌声与欢笑,不认真是绝对不行的。什么都没做呢,就嫌弃舞台,这可不是一个端正的态度。” “喂!”程希一挑眉:“你是郑爷爷啊?这么啰嗦,爱说教?!” 虽然程希也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但被一个小屁孩这么不留情面地剖析,还是很尴尬。好象经过飞机上的一番对话之后,郑航面对自己突然直白了很多。这让程希说不出是喜欢还是讨厌,倒是有了些纠结的感觉。程希其实还是喜欢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吃吃喝喝在一起也就罢了,没事总谈得太深层,未免有些让人为难。程希皱了眉,横了郑航一眼,拿着长笛向自己的合奏者走去,演出之前,还是先沟通一下比较好,虽然演练过很多遍了。 与程希合奏钢琴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看上去很温柔。程希主动过来让她很高兴,眼睛都弯了起来。她虽然知道程希的水平还不错,但毕竟是队长的亲传弟子,地位与她们这种普通团员完全不同。再加上这孩子年纪小小地,平时就不爱说话,飞机上据说还把舞蹈群的女孩子气哭了,没想到还是个懂礼的。 因为是慰问华侨,所以大部分节目都是民族味十足。歌唱,舞蹈,相声,杂技什么的,都是喜气洋洋,说起来倒是程希的节目有些另类了。所以,被排在了节目单的中间。 因为不能再实练,所以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后台用哼地对练了一遍,竟还真发现了几处小小的瑕疵处,修改了之后,又合了几遍,就听见前台报幕:“下一个节目是长笛演奏《匈牙利田园幻想曲》,表演者:程希。钢琴……” 官式的掌声在程希出场的一瞬突然热烈起来,显然是没想到演奏者是这么个小孩子。程希微笑着走上台,发现台上与台下的感觉相差真的很大。满眼是上百张笑脸的时候,压力突然大了起来。程希感觉自己的腿都有点软,偷偷深吸一口气,才算平息下来。就当是当年在全公司大会上做报告吧。 没有出声,只是鞠了一躬,掌声渐落,才转头看向钢琴伴奏,钢琴缓慢有力的前奏响起,程希边听边用头轻轻打着拍子,然后才把长笛举到唇间,第一个音圆润地滑出。空旷简陋的的场地里只余下长笛充满沉思韵味的旋律。如同仰望夜空,所有的人,心跟着旋律安宁下来。 现场太安静,程希被自己打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只在需要钢琴衔接的时候看一眼钢琴,其余的时候几乎都是闭着眼睛的。近十二分钟的演出,没有人说话,没有人转神,程希不负自己一个月在庄园里的苦练,当最后一个音落下,现场顿了一秒,才暴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这是程希第一次体会到掌声的魅力,感觉心随着这掌声都飘起来了,整个人轻飘飘的,很美妙。鞠躬答谢的时候,笑得嘴都合不拢,样子傻极了。这反而让台下的观众觉得这孩子更可爱了,很多大人都发出了会心的微笑。这让林立新又骄傲又好笑,横了台上得意洋洋的程希一眼,终是没说什么。 林立新想起自己第一次上台的心情,现在想起来,应该也差不多。只是性格上远没有这孩子这么自在,没有顾忌的表达情绪,在林立新看来,是艺术家应有的特质,不然的话,象自己一样,恐怕只能是个匠才。能教出这么一个弟子,林立新心底里的傻笑不比程希少,但笑容依旧矜持,面对夸奖,只会微笑着说:“哪里哪里。” 其实,程希获得的掌声多少占了些年纪的便宜。小孩子的表演总是让观众更宽容。程希不管这些,她只觉得很快活,此时倒是一点也不嫌弃舞台的简陋与场景设计的官僚了。到了台下抱着钢琴伴奏老师又笑又跳,直到老师不得不去准备下一个节目为止。看得在一旁的郑航眯着眼睛笑起来,到这个时刻才真正象个小孩子。 整个演出很成功。以至于本来打算隔天起程的慰问团遇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他们接到了另一个民间团体的演出邀请,说是想欣赏纯正的东方艺术,并互相交流。这个消息把林立新搅得欢喜不已,连忙连线回国,请领导指示。结果当然是留在布达佩斯再演一场。 本来对方按例是要付演出费的,林立新想免费演出,在他的概念里,这种交流的机会很难得,怎么能收人钱?这是传播华夏文化呢。不过,幸好他反对的话没说出口,就被郑航一把拦住。 “林叔。”郑航的辈份和程希一样混乱:“您这样不收费演出,心意自然是好的。但反而会让对方怀疑我们的节目品质和人员素质。毕竟这不是政府的交流行为,收费是必须的,而且得拿出点派头来,热情是应该的,但不要太过于热情。” 这话,是程希私下说的。这个时候,国人完全没有任何自我价值的意识。外国人想问什么,再机密的事,随随便便就说出去了。之后造成多少遗憾?虽然民族歌舞算不上什么机密,但这种民间团体平时想请一个东方歌舞的老师不但机会难得,更是千金难求。哪有,他们说什么自己就上赶子去教的?国家正规团体与民间团体的区别有多大,说是交流,不如说是教与学。毕竟,别人要求的是观摩东方歌舞,如果是本地或者是西方的歌舞还有交流的可能性。现在的情况,程希完全可以想像。拿乔,有时候是必须的。当然,不排除程希是再次犯小气病了。 让程希犯小气病的原因之一,正是对方的这个要求。想要观摩纯正的东方艺术。于是,程希的长笛这个西方乐器就直接搁浅了。大家都忙着第二场演出,程希闲在那儿,怎么看怎么别扭。只好躲在自己房间里,猛吹卡门,充满杀伐绝断情绪的转折曲调,表达自己的郁闷之情。 最后还是林立新苦笑着来敲门:“希希呀,别吹了。经理刚才过来说,打扰到别的客人休息了。” 程希放下长笛,有些郁闷地看着林立新:“老师,你们都去演出,我干什么呀?” 林立新好笑的拍了拍程希的头,想了一下:“要不这样,刚好翻译小毕也没事,让他陪你和郑航一起去市区转转吧?怎么样?不是昨天还报怨说白出国一趟吗?” “真的吗?太好了!”程希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扑过去抱住林立新:“谢谢老师!”她知道这个决定绝对算是走后门了。林立新做出这个决定很不容易的:“小毕叔在哪儿?我这就去找他!” “急什么?”林立新从外套的里袋里掏出钱夹,拿出几张淡褐色的福林:“给,你这丫头出去还是揣点钱我比较放心。匈牙利的钱,认识吧?拿去买点吃的,别乱花,知道吗?” “不用。”程希从包里拿出解信诚用粗布给她缝的钱包,给林立新检查了一番:“舅舅给我换了好多,够用了。” “大诚这小子还真舍得,这是把全身家都带在身上了吧?那你可千万要小心。丢了的话,回家大诚肯定跟你没完。我可知道那小子其实抠门得很。记得,千万别乱花。算了,那叫上郑航一起。这事我跟郑航说,让他看着你。那小子我看闲在队里也会惹事。”林立新安抚好程希 程希没反驳。其实她和解信诚在这个时代算是非常有钱的一族,因为基本不用怎么花钱,每个月发的补贴全都存着,再加上叶叔给的二小的生活费,以前在柳树村拿的那些,算起来,累积了不少。这次换的外币虽然比别的队员多了些,但其实还不到舅甥二人身家的十分之一呢。 小毕虽然叫小毕,但年纪并不小,性格很活泼,看谁都笑眯眯的,听林立新说领两个小孩子出去逛街,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他的匈牙利语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好容易有了一次出国的机会,谁知道一直是在说汉语,让他还郁闷了好一阵呢。现在这次任务虽然是逛街,但总是有交流的机会,这让小毕一下就兴奋了起来。对郑航和程希都热情得不得了。 三人不敢走太偏僻的巷道,一路沿着多瑙河向前行,进入布达城堡区,一种上歌特式的圣玛丽亚教堂,拙朴的渔人堡,还有华丽过头的皇宫,郑航带着相机照了一路三人的笑脸,小毕觉得此行大有斩获。拉着个路人就聊半天,小毕兴奋的样子傻乎乎的,笑得程希和郑航在一旁肚子疼。 过了锁链桥,程希还没有说话,小毕突然贼兮兮地凑过来:“小郑,小希,我们去坐地铁吧?” 程希和郑航闻言齐齐一愣。只不过程希愣的是,地铁有什么必要这么贼贱贼贱的表情吗?郑航愣了一下,顿时兴奋起来:“走,我还没坐过呢!听说是在地底下修的铁路,是吧,小毕?” “是啊是啊。这次出国,我一直有这个愿望要坐一下地铁。终于有机会了。”两个男人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程希这才反应过来,地铁还不是普及物,自己把这个事给忘了。其实自己小时候也是没有地铁的,初次乘坐地铁的感觉还存在印象里呢,确实很新奇。不过,听见两个男人在那边聊得热闹,程希兴起的念头却是另一个:她想在地铁里演出。程希很想体会一下地铁演出的感觉。所谓街头艺术家的感觉。想着,她一直不离身的长笛盒被她又抱紧了几分,与两个傻呵呵的大小男人一样兴奋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各位的留言,大家对郑航都不满意。汗一个,看来是我功力不足。不过,现在还早,大家不必着急,反正是要看程希的成长故事,CP什么的,不必那么地在意吧? 不知道大家看出来没有,程希的主职开始慢慢确定了。各位,希望你们不要失望,做为一个长笛演奏者的女主角。 新年期间,感谢各位的霸王票~被我当成打赏了~ lisa6793的两个手榴弹,1106251的一个手榴弹,还有佚语的地雷。万分感谢~~新年不忘我。还有订阅支持的朋友,祝福你们~ 各位,新年期间,吃得太饱,记得运动一下哦~ 47地铁演出
48整个七月
49中秋
七九年年前 日子过得太安逸,就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好象七八中秋才过,就到了七九年似的。 元旦,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都放假。难得的,马德明老先生也放了解信诚的假,舅甥俩乐呵呵地跟着王夫人出去提早办年货,新鲜的藏不住,打算就先买点干货,花生,瓜子,糖什么的。 程希被解信诚抱着,自顾自低头看着怀里的最新的《人民日报》。别的内容,程希没在意,只看到那篇名叫《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的社论,心里就乐开了花。仔仔细细地把社论看了一遍,程希笑容大了起来,一切的变革从这里就要开始了。 元旦前,程希量过个子,很幸福地发现又长了几厘米,已经超过了一米。看到这个高度,程希就不愿意再让解信诚抱了。解信诚的腿虽然好了不少,但并不是完全的健康腿,自己越长越高,越长越重,程希怕解信诚逞强,反而累伤了腿。 为此,解信诚老大不愿意。苦巴着脸:“希希,你不喜欢舅舅了?” “没有啊。我最喜欢舅舅了。”程希解释:“我长大了,就应该自己走路了,哪儿能再让舅舅受累?” “可我喜欢受累。”解信诚才不管这个解释,一把把程希抱起来,还掂了掂,不以为然地答道:“才这点重,就说自己长大了?等长到一米五再说这种话吧。象舅舅这样,想当小孩子都回不去呢,希希应该珍惜可以不走路的机会,明白不?” 程希的表情一囧,在她的印象里,有的女孩子长成大人也就一米五呢,在解信诚的概念里,那是儿童的身高吗? 不过,能够赖在解信诚怀里,确实挺舒服。王夫人看到也就咯咯笑了两声:“小解,你可真是溺爱孩子。幸好,希希懂事,不然早被你宠坏了。” 花生、瓜子、核桃、松子,果脯之类的小吃,程希在庄园里准备了好多,还有一些木耳、蘑菇、红枣、黄花菜什么的,更是准备了几麻袋,准备到时送给各个师父。这次舅甥出来不过是凑热闹,顺便买两斤糖。 逛了一天,结果不只买了两斤糖,还买回来几米的红布,据解信诚说,是给程希做新衣的。这个说法一下就让程希想到当年的那套鞭炮装,不由打了个哆嗦,只能寄希望于几年间,解信诚的品味能够略有提高。 到了周末,程希去了林立新家,解信诚照例去了马德明老先生的住处,顺便提了半麻袋的干货。这位老先生最近犯起了烟瘾,让舅甥俩都很担心。可他这个年纪戒烟很困难,只希望各式干果可以堵一堵他的嘴,程希特地少放了花生和松子,怕油重对心脏不好。 一到林立新家,程希就看见林奶奶乐呵呵的,显然很高兴。林立新在一边看报,虽然没有特别的表示,但经过程希多年的观察,林立新的笑容里比平时多了些温柔与宽慰,应该也是心情不错。 “林奶奶,什么事这么高兴?”程希把另半麻袋的干货递给林奶奶,好奇问道。 林奶奶也没客气,知道这舅甥俩不花钱尽挣钱,不缺这点东西。而且是做为弟子过年送给师父的礼物,收起来也特别安心。这两年来,也收成了习惯。解信诚这小子别看外表一付老实样,可路子可比自家做文工团领导的儿子可多多了。真要指着儿子那点福利过年,可就痛苦了。 林奶奶喜滋滋地把麻袋收起来,转过身来拍了拍被麻袋压过的程希的肩膀:“大诚也真是,怎么就这么放心让你一个孩子背过来?看着平时他对你不是挺好的吗?男人就是男人,粗心,不象话!” “我劲儿大,没关系。而且,舅舅是骑车送我来的,进院之前才给我背上的,他去马先生那里去了。”程希连忙摆手,心里汗了一个,自己可比解信诚力气大多了,连解信诚本人程希都能毫不费力扛着在上京大学走个来回,更何况这没什么份量的半麻袋干货?不过,说这样的理由,谁都不信,只好让解信诚背这个黑锅了。程希连忙笑着岔开话题:“林奶奶,你还没说怎么这么高兴呢。” 一听这话,林奶奶的笑容更灿烂了:“是强子。他前天打电话回来,说过两天放假就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程希也很高兴。她也好久没见着林强了。只是林强与解信诚通信的时候瞄过两眼。而且,这家伙暑假就没回来,林奶奶这个孙子控肯定想坏了,他一回来,林家过年的气氛肯定特别好,能过个好年了。林立新这样温柔的表情也完全能够理解了。 这一天的课程,很轻松,得到的全是赞美,要不是程希了解林立新的个性,恐怕又得误会自己的笛艺瞬间长进了。 这个轻松并没有持续太久,解信诚晚上过来,一起吃了晚饭,骑着自行车载着程希回上京大学了。冬天坐自行车并不享受,所幸解信诚从不吝啬于把程希裹成北极熊,而且,经过庄园食物的长期调养,解信诚的身体除了病腿还略有不足之外,可算得上强健,并不畏冷。就这样,到家的时候,两个人还是冻得鼻子红通通的。 一进门就看见郑航和武振邦两人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只吐出一个字:“饿!” 解信诚有些无奈地瞪了二小两眼。这两小子跟着自己和程希在一起生活也有两三年了,当初有再多的顾忌,此时也有了亲人般的感觉。不然也不会把门钥匙给他们俩了。可是,也正是这种亲人般的感觉,纵容了这两小子,连面对比他们小一半的程希都会撒娇,在解信诚看来,着实可气。 “厨房里不是有剩饭?!郑航你这个当叔的,怎么能让你侄子饿着?!”解信诚一边给程希解围巾,一边叨叨:“对了,今天是周末,你们怎么没回家去?!明知道我和希希晚上会在林叔那儿吃饭的。” 说着,解信诚看了眼二小,却意外地发现二小没有象往常一样立刻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对视了一眼,郑航才出声,声音比刚才喊饿时小了许多,口气也严肃起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家里那些人突然都忙了起来,根本没精力管我们,还说让我们俩最近就在这里呆着,不用回家。因为他们没空。” “哦?”解信诚一愣,今天他去马德明先生那里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那说明就算有动静也是军方方面的事?可是,这样一想,不是民生是军事,岂不是表明事情更麻烦? “那就听话,在这儿呆着呗。”程希倒是没什么想法,只觉得改革开放就在眼前,世界好得很,一边往厨房走去,一边说:“郑航升高中了,也该在寒假自己补补课了,光吃老本可跟不上形势啊。” 武振邦看了眼郑航,有些嫉妒地哼了一声:“希希怎么这么关心你?” 郑航毫不在意,微笑着回了一句:“不如你跳级,和我一起上高中,我相信,以希希的老妈子个性,到时会比关心我还要关心你的。怎么样?” “没兴趣。”武振邦和自己班的几个哥们友情正浓,天天玩一块,可舍不得分开。他也知道程希年纪小就是一付妈妈的心肠。这也正是武振邦喜欢与她在一起的原因之一,总觉得很安心,虽然明知道很丢脸,可还是从心底里感觉,不论有什么困难或者郁闷,只要和程希在一起,就能完全放心渡过。武振邦不敢想,自己是不是真把程希当妈妈了,毕竟他对母亲的印象不深。但他确实喜欢和小他一半的程希撒娇,不由自主地喜欢看程希为他皱眉,郁闷,无奈的各种表情。相信郑航也是如此。 年前的日子,所有人都很忙。解信诚要忙着考试。二小也要考试,但他们不把考试放在心上。程希最忙,因为她干爸富安和干妈小翠都被考试焦虑地睡不着觉了,为了不丢脸,就狠心地把富东东丢给了程希,让她给照顾几天。这个,对程希倒不构成什么困难,因为王夫人一看见富东东就母爱大爆发,又逗又亲的。所幸,富东东也很给面子地喜欢王夫人,见着就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之后,富东东就大部分时间都归在了王夫人的名下,程希有别的事要做。 程希参加小学的期末考试,不过,她特地申请了跳级考。因为郑航进入高中以来,程希也意识到时间宝贵,不应该浪费在一年一年的小学考试上。还是早早地进入中学比较划算。不过,程希的跳级不过是跳两级,也就是从二年级跳到四年级去。程希的想法是并不想太惊世骇俗,可她没料到,她的这个决定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幸好,她这一年来的考试都是满分,给学校的印象非常不错,她的这个请求在校长办公室呆了一天之后就被批准了。 程希花了一天的时间,熟悉了一下三年级的知识结构,才去参加的考试。毕竟,她早已习惯用方程式解决问题,所以重新转回三年级的思维还费了会儿劲儿。幸好,这个时代没有奥数什么的,不然的话,程希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跳级成功呢。有了这个幸好的条件,程希的考试非常顺利,考完第二天,教导主任就笑眯眯地对她说,她的成绩过了,下学期起,直接上四年级下学期。学校里有一个神童,对学校也是一件骄傲的事。所以才会如此顺利。 除了考试,程希还必须参加年前的各式演出。拿了工资,必须工作,程希不以为苦。不但在各剧场演出,甚至还主动下了几次基层煤矿和钢厂,为工人们演出。程希练了几首流行的民歌,涂着两团傻了瓜叽的红脸蛋,得到了热情的掌声。有很多阿姨叔叔动不动就抱着她亲几口,一个劲地说“以后自家孩子要是有一半能象程希这样就满足了”之类的话,让程希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又是快活又是尴尬。前世的童年,自己可从没有得到过这么多真诚的夸奖呢。 正是因着这些夸奖,再加上林立新的不阻拦,程希一直到年三十还在舞台上,整年统计下来的表演场次数全团最冠。 程希的工作热情得到了团里人的肯定,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差点就上了榜,幸好她年纪小,被林立新大公无私地一挥手给撤了下来,不然,程希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程希不知道,林立新虽然把先进个人给她拉下来了,却准备在明年的评级上给她加把劲,反正看这孩子喜欢钱,就给她长长工资也不错。这后门走的,林立新一点也不觉得亏心。虽然团里等着长工资的大有人在。 过年,一切看着还很祥和。程希见着了一年未见的林强。经过军校的洗礼,林强的兵味终于磨出来了,不再象当初那么又壮又傻的样子,气质上有了些锋芒,整个人精神了许多,看得林立新也连连点头。问起军校的事,林强说得不多,但从笑容上看,显然是很合他的脾性。他和考完试的解信诚窝在一起小声嘀咕,足足说了两三天,也不嫌累。让程希意外的是,林奶奶似乎也对解信诚占据了孙子的时间并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喜呵呵的,时不时地说一句:“唉,感觉好象又回到了强子还在上中学的时候呢,那时强子和大诚就天天腻在一起,不知道俩小子哪儿有那么多说的。没想到过了这么些年,还这样……” 听着林奶奶吧啦吧啦说个不停,程希一边吃着小鱼干,一边眯起了眼睛,只觉得这个气氛温馨得想让时间停住,太幸福了。 过年之后的几天,舅甥俩带着拖油瓶二小,与王教授一家一起过年,王教授一家难得地热闹起来。本来富东东跟着父母回了东北,王夫人还处于离愁别绪之中,这一下来了两个漂亮少年,王夫人立刻喜笑颜开,拖着二小的手,一直给他们塞糖。 王敬堂和齐芳夫妇本来现在就住在解信诚和程希的老房子,对于这二小的事也在左邻右舍听说过一些,他俩的身份也隐隐约约猜得到。此时一见,果然与平常少年大有不同,自然地,态度也就和蔼起来。倒不是说势利,只能算是官场体制人的本能吧。 七九年的新年很快乐,但这快乐很快就被打破。二月十七日,还不到元宵节,国内新闻煤体就直接宣布,对越的自卫反击战开始。广播,报纸让国人知道了越南这么一个南蛮小国竟然也敢冒华夏尊严,引起全情激愤。 平常人激愤也就激愤了,不过是些言语的发泄之类的事,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林强这个热血青年也激愤了,他认为没上过战场的军人不算真正的军人。现在国家被人打上了门,他再也无法忍受,他要做的事一下就在林家引发了轩然大波。他要保留学籍去参军。要到战场上去。他的这个想法,堪堪说了个头,林奶奶直接就晕倒在地,被送进了医院。 但,这样的反对并没有阻止林强的想法。终于,在林奶奶清醒之后的那天,他冷静地提前返校,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提交了申请书。这一年,林强年方二十。 作者有话要说: 注明: 林强这种事,在史实在完全不可能。不说别的,他的军种在对越战争中就没有得到什么使用。大部分都是陆军。 这里,架空,很架空。大家忽略这件事吧。^_^; 另外,感谢今天的小萌物(^___^)y ~~ 1105117421.sdo……这位盛大号的朋友,第一次见,多谢你~~ sora1874……沙拉朋友,同样也感谢你哦~~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幸福~(#^.^#) 晚安各位,今天的文没有仔细检查过,明天再来改错字~ 希望今晚没有什么来打扰到我睡眠~~ 51未来
52留学的考量 程希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忙了起来。这个结果解信诚虽然有些意外,却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甚至还隐隐有些羡慕。不过,他早已成年,思想甚至比与他同年年轻人也要成熟许多。这种羡慕只是时情绪,他还有更多事要做,最后不过是微微笑,重新回到他紧张忙碌大学生活中去。 只有武振邦时不时满含怨念地看程希眼,好象是把他小叔勾出似,看得程希好笑同时,又感觉有些发毛。武振邦和郑航从小起长大,感情不同于其它朋友,突然要分开,武振邦不情愿,不开心也很正常。可是他反对点用都没有,因为武将军听了郑航意愿,虽然沉默了许久,但到最后却说了句“走出去看看也好”话,下就让事情定下了调子。 出主要手续都是武家在走,申请学校什么王教授帮了不少忙,虽然王教授当年学是文,但对各大常春藤大学还是非常了解,给郑航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还让他美同学给郑航寄了不少资料过来,过于丰富资源,过于强大学院名称,下就让小小少年郑航紧张起来了。 这天,程希在外面打了半个小时拳,脸不红气不喘地又吹了半个小时科勒练习曲,这才回屋洗脸,准备做早饭。刚把米下锅,准备切咸蛋,就听见厨房外面有动静,以为是解信诚晨跑来了,就喊了声:“舅舅,今天怎么这么快?”平时可是要等自己都做好饭才会到呢。 没听到应答,程希回头,就看见郑航苦眉愁脸地正站在厨房门前面:“希希,多做点,也要吃。” 程希哦了声,转头边拿出鱼鳞冻切切切,边随口问道:“怎么就个,邦哥呢?” “他还在睡呢。”郑航不开心地哼了声。 “怎么?他哪儿惹了?”程希把两个小碟子递到郑航手里,示意他放到外面桌上。心里有些纳闷,能从床上爬起来吃早饭,这可是来上京大学之后头遭。对于二小来说,睡懒觉可比吃早饭重要得多得多。难道武振邦这小子就因为郑航要出,跟他闹别扭了? “他没惹。”郑航乖乖地把碟子端了出去,转头回来就看见程希往蒸格上放包子:“多放两个,今天饿。” “哦。”程希听到郑航话,又往里放了四个。这是前些日子吃蟹吃得上瘾,而且发现庄园池塘里蟹实在太多,妨碍鱼生长,于是就和解信诚起忙乎了好几天,用网捕了好几批,做成了上百个正宗蟹黄包。蟹肉和蟹黄放得可比程希以前吃过要扎实得多,再加上庄园里特产木耳和猪肉,非常美味。平时就放在庄园里放着,偶尔早晨想吃就蒸几个,方便得很。郑航这是第次吃,肯定会翻倍加量,这在解信诚身上可是有先例在。要不是笼屉不够大,程希肯定会再放几个进去。 又拍了两根黄瓜,粥熬好之后,刚刚关了火,就听见门响,这次是解信诚晨跑从宿舍过来了。 “咦,小航也在。”解信诚边洗手边好奇地问:“怎么这表情?遇着什么难办事了?” 如程希预料那样,蟹黄包非常受欢迎,程希只吃了个,其余全被两个男生给消灭了。解信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人抢关系,也多吃了个,吃完了直叫撑,那种难得孩子气表情,惹得程希直笑。 郑航吃饱了,终于算是表情平静了些,说出了心里话:“那么多学校,只听说过几个,牛津,哈佛,还有普林斯顿,其它都第次听说。可王教授说从商科专业来说,其实还有与这些旗鼓相当,给了划了十几二十个备选,现在根本不知道哪个更好。而且……”郑航低了低头:“听说很难考,不只是笔试成绩,最主要是还要有面试,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解信诚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看了有些忐忑郑航眼:“笔试过得去,口语也流利,年纪也小,只要把自己真实情况说出来,他们没道理拒绝这样有潜力商业人才。” 程希看了眼解信诚,没想到自家舅舅也会夸人了,这是在帮郑航找回自信吧。程希看着郑航渐渐坚定表情,心思动,说了句:“学商话,就考沃顿商学院吧。” 沃顿商学院在程希知道后世,是赫赫有名,有好几年在全美商科都是排名第。现在这个年代,人恐怕对此知之甚少。与传说中哈佛商学院相比,程希还更喜欢沃顿些。当然,程希这个提议多少是有些其它私心,只是现在还没有必要说出来。 “沃顿商学院?”郑航愣了下:“怎么没印象,希希在哪儿听说?” 程希嘿嘿笑:“王教授拿给资料上有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全美排行也不低呢,里面很多学生最后很多成了世界级商业集团执行长,非常有钱途。郑航要学商话,当然是去沃顿最好。” “沃顿商学院……”郑航几乎是立刻就从书包里倒出大包资料,开始翻找起来。 自这天起,郑航就没了踪影,据说是搬回家去住了。想来也是,笔试,面试,也许还要推荐之类,两来回奔波,麻烦事很多,足够把高中毕业年仅十六岁少年忙得焦头烂额了。武振邦个人在上京大学这边,没有小叔郑航加持,武振邦每天来吃饭都显得蔫蔫,没精神。他未来已注定,出完全不可能。武家不可能让两个孩子都自由,尤其是,武振邦还是嫡亲孙子,与郑航这个干孙身份相去甚远。 解信诚也突然忙了起来。七七年考上上京大学,这转眼七九年都将要过去,离毕业也不远了。何去何从,解信诚比其它人想得更远更多。特别是有了郑航这个刺激,解信诚直以来概念突然被冲击得有了个拐弯。毕业后直接进入体制,还是也象郑航样,走出门去看看再回来,解信诚有了丝犹豫。毕竟,真要进入体制,以后就不能随便出了。这几乎是他这生最后次可以随意自由机会。解信诚犹豫了再犹豫,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几晚,终于还是找上了马德明老先生,请他解惑。 “说,想出?”马德明愣,放下手中茶杯,这是程希庄园里茶树种出来,专供几位老师,马德明是其中最爱喝这茶,喝了两年多之后,身体越来越好了,看着倒比前两年被迫害时还要年轻不少。 解信诚被马德明这么反问,脸突然就红了。他不是没想过,这是不是他还不够踏实,不够务实,被虚荣所迷惑,才有了这样冲动。但这个想法冒头之后,直让他心头痒痒,无法压抑,这才鼓起勇气说出来。等真说出来瞬,又突然发现自己好象确实浅薄了。他知道,如果想在内做实事,往上走,他现在这个上京大学本科文凭已经足够,完全不必再加个外名校研究生名头,那样其实反而更容易让人把他往学究类人群归类,可是…… 解信诚在脑海中左右权衡着利弊,越想越没自信。端坐在马德明对面,不由有些手足无措。 “郑航原因?”马德明自然也知道那小子事。 解信诚抿了抿唇,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也不全是。”解信诚看向马德明,脸诚恳:“行千里路,读万卷书。也确实想去全世界看看,了解了解别人与们不同。将来可以做个胸怀天下,扎根华夏好官。其实,不喜欢当海瑞。”@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过刚则易折。马德明知道解信诚意思。他也直这么教他。在体制内,学会权宜,学会手段,才能为人民做更多事,而不是单单成就自己清官名声。 马德明想了很久,把杯里茶口口啜尽,才微微叹口气,开口:“只要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世界里谨记最初梦想,两年,们还是耽搁得起。”说着,突然看向解信诚:“就算留学也是两年后事,到时,出,希希怎么办?!” 解信诚愣,本能地回答:“当然和起。”说完,才猛地反应过来,思绪飞快地在脑中转了圈:“希希学是长笛,不是民乐。想要成就番事业,出深造是更好选择。这件事,会与林叔好好谈谈,听听他意见。” “行,那还是早些去谈,听说,学音乐留学不比普通专业留学简单。需要做大量准备。两年时间可能还不够呢。要是打定主意要出去,也要开始准备了。社会学,可以在寒暑假全各地走走,考察番。写几篇论文。这些都对通过考试有好处。” 这些,程希并不知晓,在心里有自己打算。郑航经历了长期紧张学习与奔波,人瘦了圈,不知是不是有了不同经历,思想起了什么变化,郑航整个人并没有因为瘦而变得弱质,却意外地清俊起来。与武振邦相比第次有了不分轩轾感觉。他收到通知,出之前,与解信诚和程希又见了面。此时郑航意气风发,少年飞扬。连王教授看了都忍不住微笑点头。 可惜是,郑航希望从程希嘴里得到赞美被程希忽略了,程希只是给了他五千美金,这是这些年来用各种方式累积存下来所有家财,幸好这时候兑率让程希大感RMB□,不然还真有几分舍不得呢。 “怎么这么多钱?!”郑航惊讶地看着手中绿钞,他约略知道美元价值,不由大感意外:“有钱,武叔都给准备好了。”@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呿!”程希瞥了他眼:“这可不是给。这可是和舅舅全付身家,怎么可能都给?就算不为自己想,也不能让舅舅喝西北风啊。” “那这是……”郑航脸阵红阵白,被当面戳穿自作多情,还真有些尴尬。幸好,在程希面前,这种事已成了习惯,并不觉得气恼。 程希把钱往郑航手里塞:“不是学商吗?这笔钱想请帮投进美股市,赚钱。” “股市?”郑航虽然有初步商业知识,但很纳闷程希是从哪里知道这些名词。看了看程希,突然想到马德明老先生,算是给自己心里了个解释。顿了下,手把这五千美元握了起来:“股市有风险,可不定只赚钱,说不定会赔钱呢,那怎么办?” “只许赚,不许赔。”程希很不讲道理地回了句让郑航啼笑皆非话。程希知道美在很长段时间内都是大牛市,虽然不记得有哪些股票上升势头强硬,整体看涨情况下,郑航学会定专业知识之后,赔可能性不大。停了下,程希又忍不住加了句:“适时就收,不要过份贪婪。” “诶?”郑航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程希这是在叮嘱他。不由有些好笑。虽然这丫头两年间长高了不少,身条也不再象小时候那样胖得象个球,有了几分女孩子样子,但毕竟还是张娃娃脸,用这张娃娃脸如此严肃地说出这样妈妈口气话,实在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能这么信任自己,郑航打心眼里都觉得暖和起来。 此时郑航完全没想到,程希是等不及到九零年上证交易所开张了而已。八零年代,舅舅要当官,自己又太小,还要兼顾学业,做生意条件实在不成熟。而正好郑航有了这个便利,大家又这么熟,而且也了解他人品,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选择而已,并不是他想那么伟大。程希是觉得在内来说,自己这点钱足够生活,真要是出,这点钱生活就困难了许多。程希可不敢想自己定能拿到全额奖学金。 “好好学习,郑航。”程希笑眯眯地没有说出自己打算:“记得给和舅舅写信哦。” 说到这个,郑航鼻子莫名地酸了起来。也许是和程希与解信诚他们生活得太久,性格中少了些军人自持,多了几分感性。场别离在际机场上演。在这里,程希意外地没有看见传说中武将军,甚至也没看见叶叔,而是由另外个陌生中年人为郑航办理所有手续。而武振邦则在边哭红了眼睛,呜呜地说不出话来。 “奇怪,叶叔呢?”程希有些纳闷地嘀咕了句。 “他上了战场。”解信诚很明白地回了句:“只要他能平安回来,就能再升级。” “舅舅。”程希有些无奈地看了解信诚眼:“怎么能说这么势利话来?强叔可是真心想着灭敌。” 解信诚看了程希眼,笑出来:“他们确实是最可爱人,但并不妨碍其中利益关系存在。希希,不要装单纯,好吧?强子……也很担心他。不过,前几天去了林家,他情况应该还好。只要坚持下去,等他回来,样会有很好前途。” “相信强叔绝对不会有事。再说了,才八岁,本来就单纯。说这些听不懂。” “可不信听马先生课听了两年,在这方面能单纯到哪儿去。”解信诚完全不给程希面子。 “可不爱听,是强迫听。”程希憋屈。 “问题是,听懂了。还写了让马先生赞叹论文。”解信诚好玩地看着程希不开心脸。这孩子有时候装成熟装得跟老奶奶似地,可真要说成熟,又死活不愿意,别扭得很。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哼,不说这个。今天想去趟林老师那里。”送走了郑航,程希小算盘打了起来。 “正好,也正想和说点事,已经和林叔商量过了,今天起去吧。”解信诚笑眯眯地开始憧憬美好未来。 53钱,或者天才?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img src="/BookFiles/Html/14/13553/Images/1312300317158491.gif" /></div> 54比赛之前
55比赛
十岁了 咖啡厅里,程希点的果汁。虽然没有庄园的果汁好喝,但聊胜于无,总不至于这么小年纪就喝咖啡吧。 玛汀点了咖啡也没喝,拿着咖啡杯,盯了程希好半天,直把程希盯得表情都有点抗不住了,才微笑着出声:“听你比赛的演奏,在你这个年龄来说,技巧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程希笑眯眯地没否认:“谢女士夸奖,我会更努力的。” 玛汀闻言笑容更灿烂了:“你的努力在我看来是毋庸质疑的。这世界不缺天才,缺的是足够刻苦的天才。” 程希愣了愣,不知道玛汀这样抬举自己到底是为什么,于是没接话,只睁了双圆眼睛无辜地看着她。 玛汀见程希这付表情,也自嘲地笑了一下,八岁就是八岁,再天才再刻苦,也没有成人的理解力的。自己说这些,对她来说还是太深奥了。于是,玛汀咳了一声,转换方式,声音柔软下来:“程,你在华夏的老师有没有对你说,以后想让你上什么音乐学院?” 程希灵光一闪,顿时明白了玛汀的意图。如果她没有记错,她看到的这位玛汀女士的资料上说明,她是现任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管乐系的主任,她现在的表情,难道是看上了自己的潜力?程希在脑海中自我陶醉了一会儿,微微笑起来。 “有的,玛汀女士。我的老师对我说,他希望我去柯蒂斯音乐学院。”在程希看来,柯蒂斯音乐学院更象是她心目中真正的音乐学院,不象茱莉亚音乐学院中,音乐只是一个系,它还包涵了舞蹈系,表演系之类的系别。这样综合性的学院与柯蒂斯相比起来,程希更喜欢纯音乐的柯蒂斯,虽然茱莉亚也很强大。当然,茱莉亚学费不便宜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玛汀愣了一下,露出略微失望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微笑了一下:“柯蒂斯不错。如果你需要推荐信,我愿意为你写。” 程希愣了愣,一下欢喜起来。进柯蒂斯可是需要除自己的专业老师之外的两名音乐人士的推荐信,程希虽然一直觉得林立新都没担心过,应该是没有问题。没料到现在竟然突然冒出个大师级的推荐信,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超级馅饼!只是她根本没想过,无论如何,在音乐领域,柯蒂斯与茱莉亚都算是竞争对手了。这封来自茱莉亚的推荐信会让柯蒂斯的教授们什么心情,程希一直到很久之后才知道。 “当然,当然,玛汀女士,太感谢你了!”程希一下站了起来,真心诚意地向玛汀鞠了一躬。 玛汀从刚才失落的心情中恢复过来,抚了抚头发慧诘一笑:“但有一个条件,程一定要要继续努力,可不许丢我的脸!” “当然!”程希连连保证。自己如果干出这么砸招牌的事,自己以后就别想在音乐界混了,恐怕连自己的老师林立新都会非常难堪的呢。无论如何,以程希死要面子的个性,这种事都是不可能的。 “好好加油,让罗伯特那家伙纠结去吧。”玛汀不知想到了什么,嘿嘿笑了起来,一脸贼相,完全没有了女艺术家的优雅气质。 后来,玛汀就再也没提过前面的话题,与程希热烈地讨论起了长笛这门高雅艺术的琐碎细节,一直到程希回国之前,玛汀才依依不舍地给程希留下了联系方式,还郑重其事地事先写好了那封两年后才用得着的推荐信。 回国的途中,程希看着那枚银色的奖牌,胃里一阵抽搐。白比了,白比了。两个人的来回机票加一加,算一算,那一千六百五十美元的奖金就已经所剩无几。所剩的这个“几”,还要攒下来,为下一次比赛预付机票钱! 程希咬了咬牙,不行!下次绝对不接受第二名这种名次!那个伪娘一样漂亮的艾凡不就是情绪奔放了点吗?不就是会在细微之处打动人吗?!这,咱也会!回去就练,在庄园里练个十天半个月,出来还不得个第一,咱就不姓程了! 程希在这边咬牙切齿,温雅琴在一边心情却很好。国际奖牌啊,团里有多久没看见这么有含金量的奖项了?!虽然动不动就是全国金奖,国家首奖之类的名字,但比起这个银光灿灿的小奖牌来说,那些都有太多的人情政治成份了。 温雅琴看了眼没什么表情的程希,这孩子一脸懵懂,真是幸福。幸好她没进国内的音乐学院,无论是附中还是附小,真要是进去了,再获这个奖,不定还要被怎么打压呢。说不定就给定个骄傲自满、崇洋媚外之类的大帽子扣着。这十年的运动下来,国人别的没学会,这种狗屁倒灶的手段可是纯熟至臻。音乐学院那个池子太深了,还是有林立新罩着的文工团更适合程希这样单纯的小孩生存。 果然如温雅琴所料,文工团的领导看见这个银牌高兴坏了,大肆宣传了一番,文工团的宣传栏上全是关于此事的报道。生生把程希塑造成了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幸好外界有林立新挡着,不然程希那个一味想要超过艾凡·奥德耶的练习计划非得搁浅了不可。 林立新也很高兴。林强上战场之后,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真诚柔软的笑意,拿着银牌看来看去,看了半天,最后拿着斯泰莎·玛汀的推荐信更是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林立新与国外的音乐界不熟,但对方的简历在程希的叙述下流光溢彩,称个大师绝不为过。这样有份量的推荐信自己都弄不来,自家小弟子一出马随手即得,可见潜力魅力魄力之深厚! 看着程希斗志盎然,林立新大手一挥,就取消了她的许多关于讲话、表演、得奖之类的外出安排,练吧练吧,进步进步再进步,走上世界舞台才是正道! 解信诚很怨念,因为他没有机会摸到那枚银牌。它一拿回来就被送到文工团展览去了。解信诚只能把程希揉来揉去表达自己的不满。不过,幸好照了很多照片,舅甥俩家里的墙上挂满了相框,从最初的茶叶胡同的大杂院,到上京大学,到东欧四国,还有全国各地的表演,现在又有了比赛照片,程希怀疑这样下去,家里的四面墙都不够摆的。 不过一个星期,解信诚的论文才写了三分之一,与程希互相扑在怀里表达了一番思念之情之后,就迅速地重新扑回到桌前,一边摆着英汉大辞典,一边摆着社会学大辞典,开始用功。程希也回到庄园里开始死练,一定要胜过艾凡,一定要第一名!这个怨念在庄园的上空不停地回转着,连天空下一直悠闲度日的动物们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如此过了两个月,林立新欣喜地发现,程希的进境非常,特别是情绪的表达方面丰满了许多,以前进行曲、军歌之类的曲目,是程希的弱项,怎么使劲吹都让林立新觉得太过软绵绵,这将将两个月,精神面貌就大幅改变,铿锵有力,节奏分明。林立新不由感叹,比赛真是一项锻炼人的活动!好,实在是好! 于是,程希又被林立新派去了日本,随行的依旧是温雅琴。一周之后的回航,程希不但拿回了金牌,还咧开嘴笑呵呵地就不说有多少奖金。其实,程希更高兴的是,庄园里一直空在那里的方形海第一次被利用了起来。她趁着比赛完的时间里,在日本的市场里买了不少海货生鲜,丢进方形海里,它们都生活得很好,活蹦乱跳的。程希决定等它们再繁殖繁殖,就拿出些给解信诚补补脑子,看他天天累的,人都瘦了。这次的日本之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再次遇见艾凡·奥德耶,所以,在程希的心里,这个第一名拿得有点……不满足。 就这样,回家一阵,分析比赛,分析缺失,分析曲目,然后是大量的集中的练习,然后再参加下一次的比赛。程希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渡过,充实紧张也有收获,但偶尔会想念与解信诚以前在茶叶胡同里的温馨生活,没那么多目标,随便说点什么,吃吃喝喝的日子。当然,这只是偶尔,大部分时候,她没有精力想这些,她也很累。就连一向对音乐赛事很感兴趣的温雅琴在一再地随行之后,都开始对出国这件事麻木起来。 初夏时,程希收到了一封来自西南政法的信。因为时时与向广星通信,收到信时,程希并没有在意,甚至连信都没有打开,就被信封上猴票吸引了。能吸引程希的当然不是猴票的漂亮设计,而是它勾起的关于前世猴票的涨价传说。程希眼睛一亮,跳起来,拔腿就往邮局跑去。 程希一口气买了十几版猴票,顺带着又买了本集邮册,随手夹好丢进庄园里,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反正等它涨价也得等个几年呢,现在抱着毫无意义。 得到满足的程希回到家里,解信诚上课还没有回来,程希这才把信拆开来。信封一拆,信纸还没拿出来,就倒出一张照片来。这个时代还都是黑白照,这张也是。 照片是张合影,合影中两个人,右边那个明显就是向广星。笑得很灿烂,不知道是不是精神面貌的原因,看着倒比前几年当小村会计时年轻了不少。胸前扎了朵花,应该是得了什么奖时照的。 程希好笑地摸了下向广星的头,心道,这算什么?报喜来了?这位叔叔级的男人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心情大好地程希打开信来,细细看了起来。 谁知道信中的语气根本没有任何报喜的意思。语气甚至有些沉重,一字一句地看下去,程希脸色阴沉下来,抿了抿唇,重新拿起照片,端详起与向广星一起照相的另一个人,一个气质沉稳的年轻男性。 “咦,希希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认真?”解信诚爽朗的声音进来,程希的手一抖,本能地想要遮掩什么,却又停住,转头看向解信诚。 解信诚目光看向照片,笑了出来:“看起来老向混得不错嘛,竟然还跟领导合影呢。” 程希顿了顿,终于还是说出口:“舅舅,向叔寄照片来,不是为了说明他混得不错,而是让我看照片中的另外那个男人,也就是你说的领导。” 解信诚闻言一怔,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拿过信来一一读了,然后才皱着眉拿起照片看了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程希,突然微笑起来:“别说,遗传这东西还真靠谱。” “你就这感想?”程希的心情随着这句话也轻松起来,好笑地瞪了解信诚一眼,也凑过去看了看他手中的相片:“哪有多靠谱,就眉毛像。” “你不准备他这个父亲吗?”解信诚把相片与信都放下,转过去把程希抱起来放在膝上,温柔地问。 程希坚定地摇摇头:“他应该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没必要去惹这个麻烦。而且,他现在将将三十岁就已经是重庆市某区公安局的党委书记,可见能力强悍,背景更是强大,我真要去了,他恐怕还要撇清呢,到时搞得大家难堪不说,还互相不愉快。完全违背了认亲的本来美好的意愿。”说着,程希把头靠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舅舅,我就你一个亲人,不好吗?” “当然好。”解信诚笑起来:“不认就不认。我只是担心希希你长得跟这位裴启国同志这么像,你们又注定不是默默无闻之辈,总会有互相有所认知的一天。就算你们本身没有交集,也会有身边的朋友之类的表达出这样的疑惑,就象老向这次做的一样。到时,你怎么办?” “到时再说啦。那时他官也做到够大,我也有足够的独立,无论相认不相认都没有任何影响。现在不行。向叔不是在信中说,他已经结婚了吗?说不定我都有个所谓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了呢。”说到这里,程希冷笑了一下。虽然当初的事,程希不清楚细节,按程希理智的性格应该不至于现在就急于要谴责他。但心中总有些不痛快。尤其是,前世都没有半个兄弟姐妹的,现在竟然要冒出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血缘关系来,实在让人不爽至极。 听老向说,裴启国也并不是柳树村的知青,怎么和程红在一起的,老向也不清楚。但老向确实见过他,只见过一次而已,对那双眉毛印象深刻,所以这次一眼就认了出来。程希决定不追究这件事。反正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知道有这么个裴启国的血缘父亲的存在,也就足够了。亲人,程希只认解信诚一个。 这事,就这样被程希和解信诚轻易地揭了过去,只叮嘱向广星,让他不要对任何人说出这件事,特别是虎子那莽撞孩子,别下次他见着裴启国当面喊破,就难看了。老向回信自然也一口答应。他也喜欢程希这个决定,不然的话,麻烦事他也要担一半。他可还没毕业,毕业后也要在公检法系统工作呢,和裴启国可不好弄得太僵。 生活还是匆匆忙忙地过,八零年下半年,程希升上了初中。顺势地,请王教授做保,又跳了两级,考试通过之后,直接上的初三,希望能赶在进入柯蒂斯之前初中毕业。 而这一年的好消息不少。 一就是,程希每次比赛必有斩获。但她有进步的同时,艾凡·奥德耶也一样在进步,所以两人同时都在的赛事胜负各半。程希不满意,艾凡·奥德耶也一样不满意。是一对火花四溅的对手关系。 二则是,解信诚的论文终于发表了,算是多了一份留学保障了。 三是,郑航的金融课程越学越有劲头,程希在郑航手上的资产已然上万,这简直让程希眼红,虽然名义是她的钱,但她至今一分没见呢。 八一年。程希十岁的这一年,一切都显得特别忙碌。忙着为留学做准备。解信诚还有程希,虽然根本不节食,吃得也再好没有,大鱼大肉,海鲜山珍,没一处缺的,可还是瘦了下来。程希甚至能见着她的尖下巴了。 作者有话要说: 照例感谢我昨天的小萌物们~~最近抽来抽去,各位还这么给力,所以,决定明天两更啦,同志们同学们,我先欢呼一下~~ mhz812 4411293 cz123122 1106251 这章发展的有些杂乱哈。。。。。。。算是对后面的一个伏笔吧。 加油,我决定早点去睡觉,早睡早起,好码字~~哈~ 57初至美国
58再遇艾凡
59罗伯特
60时光流水
61面试
62人生的选择 程希对股市对金融了解得都很少。前世虽然在同事的撺掇下,买了几支股票。但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都是工作之余,偶尔想起来看一眼,涨了就卖掉,跌了就放那儿。属于无为而治型。 这次,她突然起心要炒股,是因为她突然想起来,日本好象从八零年暴发经济危机到现在八二年,马上,到年底这场让日本从头跌到底的经济危机就要结束了。这个信息的印象还是来自于以前看过的一本重生类种马文。她想,这样的经济变动,如果操作得好的话,应该可以大幅度增加她的资产数字吧。 于是,她来到远航投资公司所在地。其实也就是在费城租的一间小小的套间,看着挺简陋,郑航和查理在里面身兼多职,忙得不可开交。 郑航一进门,就指着一个一头红发,很漂亮的女生,笑眯眯地对程希道:“希希,这位是莎拉·怀特,查理的女友,远航的行政。你跟着她好好玩吧,有什么要求就跟她说,我早晨还有事要做,就不能陪你了,可以吗?” “好的,郑航。”程希在外人面前习惯性地装乖,转向莎拉·怀特,笑开来:“怀特姐姐,你真漂亮,我叫希·程,你可以叫我希希。” “哎呀,长得跟洋娃娃似的,真可爱。”莎拉显然性子很直爽,听见程希说她漂亮,就立刻笑得开了花似的。过来就拉住程希的手,嘻嘻哈哈地说了起来:“多大了?你就是郑常说的那个宝贝吧?我在他的钱包里见过你的照片呢,你真的跟他说的一模一样呢,看着就觉得亲切可爱。听说你特别会吹长笛……” 程希还没见过这么能说的女生,不由有些傻住,被她源源不断的问题炸得反应不过来。不过,她的口音很可爱,T都发成D,听上去有点大舌头的感觉,配着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嘟的唇,显出一种另类的性感,有点傻乎乎的劲儿,偏偏身材还很火辣。 见程希一脸傻样,郑航忍不住心情大好。自己初见莎拉也是被她的语言攻击得很久才能脱身,这回轮到这个总是一派镇定的小丫头了。郑航拍了下莎拉的肩:“我家的宝贝就交给你了啊。” “放心啦。”莎拉连头都没回,拉着一脸古怪表情的程希往她的桌子走去,自顾自噼里啪啦地说着。 程希没有搭话,实在是被郑航的那句“我家的宝贝”给雷着了,什么时候郑航已经学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程希对炒股感兴趣,就童言童语地问了起来。莎拉别看闲话多,但毕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知识还是很扎实的,说得头头是道,程希听得认真,莎拉就越发地有劲起来。 两人很对盘,虽然年纪相差了七八岁,却很有话聊。从开始的程希问,莎拉答,到后来聊起了家长里短,两个女生说得兴致勃勃,一会儿小声笑,一会儿大声笑,很快地就聊开来。 程希这才知道,莎拉来自德克萨斯,让她觉得很可爱的口音一直她心口的痛,因为在很多美国人眼里,这就是乡下人的标志。虽然,她家是经营农牧场的,在美国来说,确实是乡下来着。不过在程希看来,农场主是再好没有的职业了,地主啊! 程希眼珠一转,突然想到庄园里畜满为患的状况,也许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呢。于是开口问了起来:“莎拉姐姐,那些倒卖农牧产品的贩子都把那些鸡呀猪呀的,卖到哪儿去啊?” 程希问的这些问题都是莎拉从小看大的事,自然知之甚详,卖到哪儿,需要什么手续,税务,检疫什么的,问一答十,没半个小时,程希就把大概流程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程希还顺便询问了一下各类禽蛋猪羊的价格。莎拉一看就是未来的好农场主,知之甚详,问什么都知道,让程希大为欢喜。 有了方向,程希就开始了主动地询问与学习,从庄园物资的去向,到金融、股市的大致的理论,还有如果日本经济复苏,抄底操作的可行性的分析。程希三天时间和莎拉絮絮叨叨,学到不少知识,大致知道了自己脑中的这条信息,该如何操作才能赚进钱来。 周末,解信诚来费城,程希把解信诚拉进庄园,把自己的预测与这些日子以来学到的东西一一一说明,听得解信诚直皱眉头。 “你如何知道日本在年底会经济复苏的消息的?”解信诚莫名地有些无力。对于程希的庄园,解信诚早已习惯,可现在她又冒出一个预知,这让解信诚越来越……害怕。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终有一天不再是自己的希希,不再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外甥女。 程希倒不是不想当普通人,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瞒着所有人把这件事做成。她的年纪还太小,很多事她没办法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只能想到她全心全意相信着的解信诚。她倒是想过,放过这次机会,但是,出于对金钱的热爱,程希没办法说服自己。反正都怪了,再怪一点也没关系……应该是吧? “我就是知道。”如果程希经济理论丰富,她可以用各类分析来打动人,可她是个金融废柴。被解信诚这样问,程希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挣钱什么的,如果让解信诚不喜欢,也是可以放弃的。可是,自己已经说出口了。程希有点不知所措,看着解信诚,希望他能放开心去,如往常一样对待自己。 解信诚抚抚额:“希希,你费尽心思,挣那么多钱做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需要花大钱的愿望吗?” “也不是。”程希很难解释自己这种穷人贪财的心理,口气有点虚:“就是……觉得钱多了会安心。舅舅以后要当清官的,我给你做经济后盾不好吗?” “……”解信诚一脸无奈的表情看着程希好一会儿,见她一脸担心,不由笑起来:“没问题。希希喜欢的话,我就去帮你做。”说着,解信诚站起来,甩了甩胳膊,走出院子,骑上青驴开始巡视庄园,查看有多少可以卖的东西。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解信诚跳下意犹未尽的青驴,表情已不象刚才那么纠结了,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抹了把脸:“猪牛羊,鸡鸭鹅,鱼还有海鲜,确实有点太多了。清一清对庄园也有好处。可卖的东西不少,我们明天就出发吧。”解信诚已经在脑中形成了一整套的处理方案,无论是租仓库还是谈条件,签合约,都已经有了草案。能这样亲自处理实务,一直钻研理论的解信诚也感觉很兴奋。 郑航虽然有些诧异,但舅舅要带着外甥女出门,完全没有他说“不”的资格,只能点了点头,表示知晓。一直到两周后,舅甥俩才带着五十万美金风尘仆仆地回来。郑航虽然不知道什么生意这么赚钱,但解信诚都推在了他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的身上,郑航也只能羡慕地啧了两声。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 “你说,你的那位经济学教授预测,日本经济会在年底时复苏?”郑航的口气微微有些颤抖,这种消息,解信诚说出来,信不信都是他的权力。 他也是学金融的,他如果相信这个结论,自然能为这个结论找出无数条理论依据来。但,如果不相信,同样也可以找出无数条驳回的理由。当理论在这里不可靠时,这份抉择瞬间变得困难起来。 如果是真的,抄底可是一本万利的事,远航投资立刻就能扬帆万里。如果是错的,就会被套牢,那样的话,远航投资还没起锚就被搁浅了。这天上地下的境地,让他难以下这个决定:“我去找查理商量一下。”两个臭皮匠,也许可以顶一个诸葛亮。 解信诚看着郑航为难,心里一阵痛快。他为这事也计算过很久,从经济学,社会学各方面的理论来推测,自己觉得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至于五十万美金,对他和程希来说确实是巨款,但来得太过容易,反而很难引起重视。就算失去了,也并不心痛。不象郑航这样,事关身家命运。 “小航,你怎么决定没关系。这五十万我请你们远航帮我操作,成败不论,费用我都会给。” 这虽然不是远航第一笔业务,却是成立以来最大的一笔业务。而且,此业务目标明确,如果解信诚有时间,完全可以直接自己找几个操盘手就做了。所以,解信诚此举,几乎算是义务支持。走过来的查理也是满眼星星,对郑航的这位象是亲人又象是邻居的人物,另眼相看了。 以前只觉得解信诚算是比较优秀的学生,没想到没有任何身家背景的情况下,竟然这么快就拿出五十万美金。在八零年代的美国挣到钱不奇怪,让查理惊讶的是,他拿出钱来投资时的态度,非常随意,而且不是装出来的随意,一派自然。是投资就有赚有赔。他这表现,不是自信就是傻,。查理当然不相信能上普林斯顿的解信诚,能两周赚到五十万的解信诚会是傻。于是,查理从此对解信诚的态度变得发自内心地亲切热情起来。这是一种对同类人的认同感,如果只是亲戚什么的,得到的无非是微笑面具而已。 事情忙到这一步,已经没程希什么可操心的了。如果重生的蝴蝶把日本经济复苏的事扇没了,那么,也不过是损失五十万,过几个月,等庄园再次繁殖满园,再卖一次就又回来了。程希与解信诚一样,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一直想的事转眼被解决了,程希现在,突然有些迷茫,开始认真考虑,如果柯蒂斯没有录取她,前方的路该如何走?之前一直不愿想这个问题,觉得有些没办法面对。经过两周的忙碌,自觉心态已经平和许多,于是放下心来,可以想一想未来了。 她才十岁,改弦易辙是很容易的事。程希仔细计算了一番,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象很多人一样,上大学分配工作。或者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做老板,反正那时已是国内创业的黄金年代。甚至,她想更懒一些的话,也可以去棋院,以她现在的水平,当不了常昊之类的天才棋童,当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入段棋手总是可以的。亦或者,开个私家菜馆,当个大厨?租块地当个小地主?这些选择的结果都是唾手可得。重生之后,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可是…… 程希摸摸手中的长笛,发出一声叹息。可是,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没办法放弃长笛了。日日夜夜地跟随着她从庄园到现实,十几二十年,时光久远,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是深入骨髓。让她从此陷入杂务,长笛只做为爱好,她恐怕自己会日日惶然,什么都做不好。 程希发现,是因为自己有成为长笛手的信念支撑,才可以在长笛之余自在自如。无论是做小买卖,做大买卖,都只是种乐趣而已。如果没有了这个信念,不知何去何从的自己,说不定EQ比艾凡还差,哪儿还有心思去做什么买卖? 无论如何,都得成功吧。程希拿起长笛,站起来,闭上眼睛吹起一段《伏尔塔瓦河》。虽然没有了后面弦乐的部分很可惜,但她依旧吹得沉迷,一遍一遍。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曲子,忧思与愤懑都可以得到发泄,偏偏它却美得诗意,美得震撼。她总想着,有一天,也许有一天,她可以进入交响乐团,和整个乐团一起演奏这首让她沉醉的交响乐。 主旋律是小提琴的部分,程希顿了顿,闭上眼睛,试图用长笛来表达,却磕磕绊绊,让她一口气被生生噎在胸口,不得抒发。气闷!程希放下长笛,自己的水平还是太……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请我母亲与你一起合奏。”程希睁开眼,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边的艾凡。他的表情有些奇异,见程希看他,他又加了一句:“主旋律部分用钢琴的四手联弹表现也很美妙。要试试吗?长笛你负责,钢琴我和母亲负责。” “真的可以吗?”程希有些吃惊,顿了一下才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房东太太不会是看见艾凡仪表不凡就直接放人进来了吧?也太不负责了。 “当然可以。”艾凡没有回答她关于什么时候来的问题,直接上前拉住程希的手:“走,去我那里。有钢琴。”他似乎也是被程希刚才断断续续的演奏刺激到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洗耳朵。 程希只来得及让房东太太给郑航和解信诚留言,就被艾凡拉走了。大黑车转过程希熟悉的几条街道,开到利豪斯广场,程希一愣,转头看向艾凡:“你住在学院附近?” 艾凡对程希这个弱智问题不以理会,车向前开去,拐过蝗虫街,到了一个与柯蒂斯大门有类似风格的老公馆式模样的大门,停了下来。程希跟在艾凡身后,进到厅内之后,程希意外地看到一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胖老头正与奥德耶太太相谈甚欢,见到艾凡带着程希进到大厅,一点也不意外,甚至还向程希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程希傻了。在录取函下来之前见导师,算不算外国的走后门?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本人对金融呀经济呀一窍不通,不合理之处请多指教。想让程希挣点钱可真不容易。以后这方面,汗,我还是藏拙吧。程希也是个小富则安的主儿。 为了补昨天的,今天会两更。下一更晚上。 63柯蒂斯印象 那天,艾凡家的几人都自觉地没有提到面试的事。不过,程希还是很满意那次会面,因为她经历了一场非常美好的合作演奏,让程希在这个弱项上有了一丝体悟。特别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有意无意地提点,更是让她受益良多。为此,她很感谢艾凡,这小子真是让人激赏又无奈的坦荡。对对手,与对自己是一模一样的对待。知道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受邀拜访他母亲,他就立刻去找程希了。也许真如他所说,他不希望他选定的对手落队消失吧。 也许是再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原因,程希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她要成为他那样的人,自信强大,眼界开阔,技巧至臻,感情多变包容,几乎每一项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长笛手的品质。于是,余下的一个月里,程希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留在了庄园里,吹呀吹呀,完全沉浸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寂寞又充实,甚至解信诚都没见过两次。 四月来临。程希看着日历上那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4”,心一下紧张起来,甚至都不敢出门往柯蒂斯的方向多看一眼,生怕会认为每一个行人都是邮差,自己太过灼热的眼神会把人吓坏。程希长笛也练不下去了,坐在公寓里来回踱步,时不时伸头向下望去,看着那个孤零零的邮箱会不会遇见它的熟人。 从忐忑到恐惧,从希望到失望,程希的心情在四月间如同高空弹跳一样,轮回了好几个圈。甚至连去看邮箱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有一天,程希郁气沉沉地坐好了晚饭,没有心情,什么都懒得做,郑航已经好几天连着吃蛋炒饭就鱼干了。程希刚把饭摆好,就听见门响起,回头一看,是郑航带着凉风走了进来。 “回来得正好,吃饭吧。”程希有气无力。 “又是蛋炒饭……”郑航撇着嘴,看了眼程希。 “爱吃不吃。”程希心情不好,迁怒得很自然。 “不吃不吃!”郑航站起身来,不但拿起了自己面前的盘子,连程希面前的盘子都一并拿起来,随便地搁在了厨房:“今天我们都不吃蛋炒饭!一定要吃顿好的!不但要吃好的,还要狠狠地吃顿好的!” “喂!你!”程希郁结在心,很想发火,但也知道这完全不是郑航的问题,所以顿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甩了甩头,低下声音:“我没心情。你要吃,你自己去吧。” 程希没精打采地趴在自己手臂上,所以没看见郑航含笑的唇角。 “可是……”郑航的口气放慢:“今天没有你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人生偶尔遗憾一下,也是种美。”程希惯性打嘴仗,其实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喜欢遗憾?”郑航挑了挑眉。 “怎么这么啰嗦?!”程希本来就心如万蚁爬过,焦躁不安。再与郑航废话两句,更觉得烦闷,索性就站起身来,转身要回房。说不过你,自己寻个清静总可以吧?却不料手臂被郑航一把拉住,程希再也忍不住,一下就火了起来:“干嘛?!” “吃饭。”郑航笑得更甜了,眼见着程希就要飙起来,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往外掏出一封信往程希面前一晃:“想看的话,就请我吃饭吧,我一定要吃顿好的!” 程希一愣,这个信封她熟悉,柯蒂斯面试函也是这样的制式信封。反应了好几秒,程希一下跳了起来,象树袋熊一样挂在郑航身上哈哈大笑:“录取了是吧?!是吧?!柯蒂斯给我来信了?!坏人!竟然敢耍我!”程希甚至没有意愿去抢来看,她需要的只是这个消息,对于录取函的格式毫无兴趣。只要拿到信的郑航点了头,就已经是狂喜地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郑航也笑开来,抱着程希转了好几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程希就突然跳下去,跑到电话机旁,开始吧哒吧哒地拨电话。 “舅舅,舅舅,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老师,老师,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马先生,马先生……” “王老师,王老师……” “邦哥,邦哥……” “向叔,向叔……” 程希把电话都打热了,所有的知道电话号码的人都通知道了一遍,和所有的人都说一样的话,每说一次都是那么兴奋,就象个傻子,也象疯子。足足耗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的电话打,才不情不愿地把电话放下来。表情明显是有些意犹未尽,脸上红扑扑的,比平时更可爱几分。 只是此时的郑航对此可爱毫无欣赏的心思,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在一边饿得肚子咕咕叫,暗自猜想,程希要认识全世界的人,她非得把电话打爆不可。 “喂,可以去吃饭了吧?”郑航扁着嘴:“今天一定要多吃点,已经吃了一周的蛋炒饭了。” 程希觉得连身体都是轻的,走起路来都挨不着地,轻轻一触就跳了起来,特别轻快。笑得完全合不拢嘴,走上前去,轻轻抱住郑航。此时她才一米五,郑航已然一米八几,程希只能抱着他的胸,在他胸前蹭了蹭。 她这个样子,郑航刚才的那点不甘愿的等待,此时全变成了温柔。这家伙,小小的,难得温柔啊。郑航伸手去抱了抱程希的脑袋,没说话。两人抱在一起好一会儿,程希才抬起头来:“既然以后要在费城呆好些年,那我们不如去普林斯顿吃吧。我想,这种时刻,能和舅舅一起。” 郑航怔了一下,才笑起来:“好啊,我们这就找解叔去。” 结果,这一晚,郑航只吃了两个干面包,一路都在奔波。因为等他们到普林斯顿的时候,解信诚的舍友说,解信诚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直接丢下做了好几天的课题,就急匆匆地开车出去了。程希与郑航对视一眼,知道和解信诚错过了。 等他们再回到费城,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早就饿得全无力气,饿过头了。幸好解信诚机警,借了房东的电话打回宿舍,才知道这两人找他去了,又走了。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直到等到睡着。 等三人聚首之后,已是繁星漫天。来回奔波,饿着肚皮的人们,再无心思进行狂欢啦,大吃啦之类之前想得很美好的庆祝活动。只想赶紧吃饱了,睡觉。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于是,这一晚的庆祝活动,就变成了在公寓里吃鲔鱼三明治,一人吃了好几大块,吃到打嗝,才随便地点了点头,各自回房睡了。也许是累坏了,两个男生齐齐发出难得的鼾声,震得门板直发抖。 尘埃落定。看着录取函上面列出的所有费用均由柯蒂斯承担,而程希的专业导师正是胖乎乎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他的一对一教导的费用也由柯蒂斯出。每年还有不少的奖学金,这让程希立刻笑开了花。 第二天,程希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电话过去给艾凡。 “奥德耶,我被录取了。”程希没有多废话。与这个人讲什么语言策略完全是白费功夫,浪费表情:“你呢?” “你都被录取了,我的成绩你还用问吗?”艾凡又端起那种讨厌的腔调损人,显然是心情很好。 “好极了。”程希已经学会在他的话里听重点,不听情绪了:“那我们学校见吧。” “喂……没礼貌!”艾凡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心情一下坏了起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还有两次别的考试,对程希来说都是小问题。还有一项任务就是,程希只有一张初中毕业的文凭,必须在柯蒂斯期间拿到高中文凭,才有可能在柯蒂斯毕业,所以,她就需要进入一所费城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程希本来想先去堪察一下各中学的状况再决定呢,结果就接到艾凡的电话:“一起上中学吧。” 程希没有拒绝,有个人陪着,总不是坏事。后来,程希就为自己这个决定大呼幸运了。 住进了柯蒂斯,程希很满足于柯蒂斯的硬件条件,一人一间公寓,从厨房到卫生间都有,很方便。远不是国内那种四人间,八人间的宿舍可比的。但满足之余,程希又忍不住嫉妒钢琴系的那些同学,一人搬一架斯坦福回公寓,想啥时候弹就啥时候弹,想咋弹就咋弹,最重要的是,那琴是学校的,自己不用花钱。程希可耻地眼红了。如果管乐系可以一人领一长笛回公寓——想到这里,程希一阵郁闷,长笛不象钢琴,用完可以收回去……所以,只能眼馋。 柯蒂斯的教学很自由,几乎天天都有演出,校内的在各大厅都会贴出来演出时间,校外的还发票,免费!程希觉得一下子就被拉进了音乐的海洋,差点被淹死,有点丰盛过度,不知该怎么安排自己了,更何况还要去上中学课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程希被迫在短时间内对现代音乐史学了个通透。因为时不时会在学院里见到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比如上个电梯就能被某某指挥大师叫你等一下,或者是作曲界的某位大拿在走廊里匆匆而过还撞了你一下。 程希本来一个都不认识,但艾凡显然有普及知识的喜好,学院大约三四天就会出现一位大师甚至传奇级的人物,于是,一个多月之后,程希认了个全。而且艾凡对这些如数家珍,从他们的履历到他们的逸闻,事无俱细,一一说给程希听。程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大师大神们全是些怪物,连同自己的专业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也是一样,远不如自己原先想像的那么随和。 罗伯特有洁癖,严重的洁癖。他有强迫症,他一定要到点吃饭,不然就会发狂。但,关于这一点他从不承认。 无论讨论得多激烈,教导得多用心,甚至才刚开始教,程希只吹了几个音,只要一到吃饭点,哪怕屋里并没有时钟,他的生物钟也会提醒他,他立马没了任何精神,直接站起身来说一句:“哦,程,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还有事,下次再给你补上。” ——有事就是吃饭,而所谓的下次,从来没补上过。 所以,吃过两次亏之后的程希每次上课前都得选定时间,电话约定,去之前一定要洗澡,换衣服,他的脾气才能好一点,不然的话,他根本懒得说话,让你吹了一首又一首,突然来一句:“对了,程,你会不会俄罗斯回旋曲啊?”或者是别的什么奏鸣曲之类的。 “诶?练过。” “那周三下午去现场音乐厅演奏吧,乐队指挥是XX,你去找他要乐谱。” “今天周二,我只是练过,并不太熟,而且我一年级。”程希可知道去现场音乐厅是什么后果,那里可全是非一般的耳朵啊。 “哦,没关系,谁没上过一年级呢。”胖胖的罗伯特甩了甩手,示意这个话题就结束了:“接着,下一首练习曲。” ——搞了半天,他今天不是来教学的,是来听自己演奏的。 这种事常有,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程希就只能把他家当成演奏厅,别指望他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你说:“哦,你这里还有不足。” 他不会,他听得摇头晃脑,或者忧思沉重。直到你停下来,或者他的吃饭时间到了,他才会站起来,说一句:“第三首的第二乐章,你回去听听某某大师的处理,下次告诉我你不足在哪儿。”然后就走了。然后,程希就得赶紧去学校借他指定的某某大师的演绎版本回公寓听,一定要听出个花来,才不至于在下堂课继续让他心情不好。 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那简直比教幼稚园的孩子还要有耐心。程希就趁着这种时刻,把自己积累的问题全问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弊端,因为你一旦问了,他就会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下次再来,发现你没改,罗伯特会非常生气,非常不开心,于是,他不会让你走,他去吃饭了也不让你停,直到你反应过来自己哪里错了,并改正为止。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教,努力找空地学,一个多月后,程希竟然发现自己大有进展。这种诡异的状况让程希没办法理解,完全没办法理解。也许疯颠才是音乐人应有的品质?程希也在这种学习状态下变得有点神经质起来。 当然,比罗伯特更疯狂的教授并不少,各人所疯不同。用程希的话说,柯蒂斯所有的教授都可以称之为“怪兽”。有的老师上课很随意,说着说起跳起舞来的也常有。教历史的教授更是经常讲着讲着课就走出教室,半天没见回来,有人去找,才发现他在吸烟室吸烟,边吸边踮着脚打拍子,快活得很,显然已经把等他的学生完全忘到脑后了。 可是也有另一个极端,比如视听练耳的老师,一个德国女人,简直比华夏中学老师还要严厉。公共课,每堂总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她有诸多要求:不许喝任何饮料,不许带任何会发出声响的东西,没她指名,谁也不许出声,出声就扣分,扣呀扣呀,你稍微懒散点,扣到学期末,你都不用考试了,肯定过不去。可是,她很奇妙的是,她从来不点名。爱来不来,来多来少她都一样教。当然,她有这样的自信,因为她教得极好,谁也舍不得落课。 柯蒂斯的教学环境就是这样,习惯了也觉得很有爱。但是,普通的高中课程却让程希吃尽了苦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这两天的小萌物们~~ mhz812 s2s2s22009 头顶苹果 遨翔 huhu0123jy 冬眠的珊瑚虫 好久没见到汉字的ID,一下看到这么多,觉得好亲切,哈。 柯蒂斯……我卡住了,所以写得有点象流水,希望下章细节点……会长大…… 64学院生活
65相爱相杀
八二年 艾凡的资料果然很准确。程希下次再见到罗伯特的时候,虽然他还是那付平时面对自己时的微笑随和的表情,但是,程希只从他过份滋润的嘴唇就大约能猜出他经历过什么了。 而且,罗伯特此次见程希也并不是指导她长笛,而是丢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这是我经纪人的电话,我对你们五重奏组的演出很满意,所以就让他给留意一下少女五重奏的演出机会。一会儿,你给他打过去,他会告诉你如何安排。对了,这些是要付经纪费的。费用之间的事,你们自己商量,就这样。” 然后,就把程希丢了出去。显然他的心思完全不在,没力气再应付程希,才会把自己的经纪人拿出来,算是一下就打发了程希整个暑假的时间不用来烦他了。 当然,这个做法,程希也是很欢迎的。把五重奏组的成员约了出来,事情一说,四位少女的眼睛瞬间都亮了。商演与在学院内演出是完全不同的。就算上不了大舞台,在小舞台上修炼一下也是好的。而且,万一被某大经纪公司或者是某大师、某大型乐团看中,培养一下,那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福气啊。 而且,商演是要给钱的。虽然柯蒂斯的学生基本上是不缺钱的。因为学费生活费还有奖学金学校全包了,但是,能通过演出挣点钱,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当然,小舞台一般挣不上什么钱,来回路费就差不多了,但总是种乐趣不是?多演出,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音乐圈是最讲关系的地方,出去一聊开来,都是说:“师从XXX,与YYY同台演出”之类的话。当然,等她们能混到XXX、YYY的层次时,又是另一番景象了。现在的少女们还都只是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而已。 后面的两个月程希和四位少女组成的木管五重奏团体四处奔波,很是挣了几个零花钱。不得不说,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经纪人确实是个能人,从纽约到西雅图,从亚特兰大到底特律,五个少女在美国飞来飞去,甚至还去了一趟加拿大,从开始的兴奋,到后来的疲惫。只有程希因为夜晚可以在庄园好好休息的原因,尚显出精力旺盛之外,其余四个已经露出疲态来了。 七月二十七日,程希十一岁生日,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解信诚在非洲,郑航在日本,艾凡在费城,两位大师谁知道在哪里相爱或者相杀,其余的朋友长辈都在华夏。于是,程希只能独自在庄园里吃了一顿大餐,在俄克拉荷马城的大雨的咖啡厅里坐了一个钟头,没有练习,没有做任何事,只是放一杯咖啡在桌上,自己看着大雨倾盆,发呆而已,算是给自己放了一个假。 晚上还有演出,到了时间,程希抹了把脸,收了沉思,微笑出来。把刚才那点过于缥缈的思绪重新藏在内心最底处。临走时,还提了五份特色甜点,准备给四位团员解解馋,尤其是法国号的胖妞,她总想减肥,却一看到甜食就走不动路。程希最爱逗她。 暑假回去,听了一场艾凡与他的四重奏乐团的演出,程希这时才明白他说的“意外”是怎么一回事。风格这种东西真的说不清楚。明明都差不多的年纪,可对作品的理解却天差地别。在程希看来明媚甜美的莫扎特,由他们团演奏出来,却硬是透着股子傲气,锐利十足,非常有震撼力。完全不同的的演出,程希看完,把手掌都拍红了。 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艾凡的那些团员与艾凡虽然样貌上相去甚远,但脾性却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合出来的力量才这么大。也许,这也是她们五个少女能接到这么多演出单的原因,气质相似,所以互相激发出的亮点也就耀眼了起来。俗气点说就是:团结力量大。 秋天过后,程希再也没出去演出了,因为罗伯特让她停一停,准备明年的长笛比赛。只是,这时候的程希,被罗伯特要求,对于青少组的比赛已经不象从前那样不挑了,选择的都是奖金高,名气大,影响力宽的比赛。更关注的则是成人组的比赛了。很多成人比赛要求最低年纪,程希未必够格,但也有些比赛有不分年龄的组别,这就是考验程希水平的时刻了。成人比赛与青少年组的比赛相比,要残酷得多,竞争也激烈得多,但是,一旦得奖,名声也要大得多。 做音乐这一行,赤/裸裸地求的就是名,因为没有了它,这世界就没有乐手生存下去的环境。程希明白得很,也很配合。罗伯特倒没有特别要求程希去获名次,更多的只是希望她去蹭蹭经验,见识见识真正的大家水准是什么样子。成天混在低水准环境里,进步会变得艰难,罗伯特也是担心程希在五重奏小团体里太出头,会过份骄傲,当然,他的这个担心完全多余。有他在程希面前矗着,程希怎么骄傲得起来? 这期间,程希还选了副修,钢琴。程希本来想偷懒选短笛,结果被罗伯特骂了一顿,艺术需要多样性比较,才会有所感悟有所收获。象程希这样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能有什么出息?更何况,选钢琴还有利于加强手指灵活度的练习。这些话,由看着随和的罗伯特说出来就没那么好听了,程希听得尴尬不已,恨不得想抽自己一耳光,暗自心想,罗伯特开学以来就没心情好过,不知道有多少是因为玛汀小姐的离开。但,程希也只能受着。听着罗伯特连削带打地把自己训了一阵,再想到学院里免费的斯坦威,程希脑子一充血,立刻答应了下来。为此,上键盘课也比从前专注了许多,到了冬天的时候,程希的钢琴已经能骗骗外行人了。 底,天气冷得下起雪来,程希也穿上了大衣和皮靴,戴上了解信诚抽空给织的毛线帽,加上长到了一米六的个子,从背影看已经有点少女样了。每日里在柯蒂斯奔波于各个教室与演奏厅。生活倒也充实。 这个时候的程希几乎已经把春天时拿出的那五十万美金给忘了,却不料,郑航突然给她带来一个惊喜。 那天,刚进公寓门,就听见电话在响,程希来不及脱掉帽子,就跑过去接起了电话:“程希,请问哪位?” “希希,快来快来,好事!”郑航的声音很兴奋,让程希一头雾水。郑航已经两三个月消失不见,没有和程希联系了,突然这样毫无征兆地出现,对程希大叫,倒让程希吃了一惊。 “什么好事啊?”程希也笑起来:“刚从日本回来?”程希只知道他这个学期的课都没好好上,一有空就飞日本,没两天又回来,照程希看,连路费都折腾进去不少。 “是啊是啊,刚回来。”郑航显然也缓过劲儿来了,声音放慢下来:“你快来,我在办公室。解叔也在路上了。” “诶?”程希愣了一下,解信诚怎么没跟自己说呢?怔了一秒想起来,可能刚才打过,自己没在。他又急,就直接过来了。为什么这么急啊?不象解信诚沉稳惯了的性格。程希皱了皱眉,突然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臭小子,不会是要分钱吧?!抄底成功了?!” “废话,也不看谁出手!”郑航听见“臭小子”这个称呼,竟觉得亲切不已,人都轻了起来,笑眯眯地臭屁:“快来吧,让钱淹死你!要不我去接你?” “呿,没两步路,我自己去。”程希索性也就不脱帽子了,直接挂了电话,出门。刚走出柯蒂斯的大门,就看见艾凡家的大黑车停在门口,愣了一下,走过去,只看见司机,艾凡不在。 “程小姐好。”司机见过程希很多次,知道是少爷的朋友,所以很有礼貌:“少爷一会儿就出来。” “哦,没事。”程希本来就是打算蹭个车,主人不在,还是算了。说着,微笑着向司机挥挥手,正要离去,就听见身后艾凡冷冰冰的声音:“希希。” “奥德耶,正好看见你的车,就过来打个招呼。”程希笑眯眯地看向那张冷脸。 “进来吧。”艾凡没什么好气地打开车门。 程希对他这个态度已经习惯,他有再好再柔软的心,也是这个表达方式。程希嘻嘻笑了一声,就钻了进去,艾凡也顺势就坐在了她旁边:“你去哪儿?”显然是对于程希蹭车的目的很了解。 “远航投资。”程希也不客气。 “你那个……邻居回来了?”艾凡挑了挑眉。 “喂,”程希好笑地看着艾凡:“你八卦教授就算了,别想着八卦我啊。他是回来了,约一起吃饭呢。” 艾凡看了程希一眼,程希没看懂他目光的意思,但他也没再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只是转过话来问道:“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里希德霍芬教授给你报名了吗?” “应该报了吧。”程希对这个没什么印象,以前跟林立新的时候,这些都要自己安排,自然记得。现在有罗伯特提醒,程希立刻就偷懒了:“急什么,还有半年多呢。” “初选入第一轮就不容易,才五十个名额。音像资料要好好挑一下,再寄去。”艾凡微微皱眉,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抬起头来,看向程希:“你试着可以争取下古斯塔夫奖。” 程希愣了愣,才想起来这个古斯塔夫奖是怎么回事,古斯塔夫奖,就是指决赛中年纪最小的选手得的奖。奖金相当不错,克朗付款,有相当于一千多两千美元呢。程希在脑中换算了一番,心头大动。一千多美元,自己这个暑假一直参加商演,也没有这样一次净挣这么多的。因为大部分都用在路费和住宿费上了。不象这个比赛,这可都是纯利。 艾凡当然没想到程希在算这些,见程希沉默,也明白她有所心动,顿了顿,说了一句:“加油吧。” “你也加油!”程希笑眯眯地开口:“一等奖奖金可是古斯塔夫奖的十倍呢!” 艾凡闻言,眼睛一亮:“你觉得我有希望?” 程希被问得一噎,但这时候也不能说没有啊,只能使劲地点点头:“发挥优点,掩盖弱点,我觉得还是很有希望的。”程希总觉得艾凡如果把华丽锐利的风格发挥到极致,那必也是一条通向巅峰的道路。可是艾凡最近不知道怎么想的,似乎一直试图想软弱自己的笛音,模仿出一种温柔的气氛来,听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头。象艾凡这种想把所有的风格都抓在手里的愿望,在程希看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所以,基于朋友的立场,程希说了这么一句。 艾凡挑了挑眉,显然是没料到程希会这么说,沉默了好一会儿,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转过头来:“程小姐,远航投资到了。” 程希拍了拍艾凡的肩:“我觉得你的风格很好的。艾凡,加油。”程希没意识到自己这是第一次叫出艾凡的名字。以前哪怕是艾凡都已经亲密地叫自己“希希”了,程希还是惯性地叫他“奥德耶”。今天见艾凡为比赛前程所困,程希突然起了一分同情心,不是可怜的那种同情,而是同样感情的同情,艾凡这个名字,自然而然地就叫出了口。 见程希欢快地消失在门口,艾凡转回头来,依旧皱着眉,坐在后座,一声不吭。司机问了一句“少爷,去哪儿”,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自家少爷,只见他皱着眉,似乎在思索什么,但奇怪的是,明明是皱着眉,司机依旧觉得少爷似乎心情很好。 十几分钟后,大黑车才无声地开走。它们前腿刚走,解信诚的二手雪佛兰就急急地冲了过来,解信诚被郑航说的那个数字震到了。再不把钱放在心上的解信诚,听到这样一个天文数字,也感觉很不真实。一年而已,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再想想国内人民的生活状况、消费水平,再想想这样一笔巨款如果在国内可以做多少事。解信诚忍不住深呼吸。资本的诱惑确实很强大。虽然难以动摇他的根本,却动摇了他的经济理念,和经济格局的理念。 程希也惊讶,惊讶中带着欢喜。她喜欢那一长串数字属于自己。但相比之下,她比解信诚平静多了,她没有那么多的**,她甚至没有象解信诚那样渴望改变一方百姓生活的想法。这些钱,只是让她觉得人生安全了,如此而已。 “希希,这笔钱,你打算做什么?”解信诚看着那一长串数字,转过头来问钱的主人。 “唔……”程希歪了歪头,想了半天:“在费城买套房子,把上京咱家茶叶胡同的那个大杂院买下来好好装修一下,然后……就是把我需要的乐器都买全了,”顿了顿,程希咬着牙道:“要买最好的!” “这些,连零头都花不完呢,还有呢?”解信诚好笑地看着自己外甥女,明明这么爱钱的,可真要让她花钱,她却好象很为难似的。 “诶……”程希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无欲无求了!前世自己的愿望何其多,什么世界各地旅游啊,买个私人小岛建城堡啊,拥有无数的华衣美服,每天换不重样的,吃不尽的美食,还要不长胖之类的荒谬想法都曾经有过。现在似乎可以实现了,自己却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自己最想要的,只是要在长笛的道路上,向上向上再向上,最后站上巅峰。其余的,全成了自己生命中的小节。可是,这条路,虽然也需要钱,但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甚至于,自己现在已经能挣钱了,向上的道路,唯一需要的只是自己的努力。 到这一刻,程希发现,自己虽然还叫程希,其实已经改变得太多。 程希看了看解信诚:“舅舅,我没有别的需要花钱的愿望了。你呢?舅舅,你有什么想法?这钱是属于咱们两个的。” 解信诚看了眼程希,一脸的认真与坦荡,这孩子虽然越长越大,却还象小时候一样,全心地依赖与信赖着自己。这个想法愉悦了解信诚,他微微一笑:“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部分投在国内做实业。另一部分交给小航投资,继续生钱吧。其余的留给你慢慢花,怎么样?” “好啊。”程希不关心这个,她关心的是:“舅舅,你以后要当官的,当官的再去经商,恐怕最后会很麻烦的。”程希的前世可是知道,最后都被限制了。 “没关系,写希希的名字就是了。”解信诚笑眯眯地说道:“反正希希算下来,也不是我的直系亲属,就算有人找麻烦也找不到这上面来。而且,希希的钱来历很清白,很明白,不怕人查的。怎么样,希希,愿不愿意担这个风险?” “那舅舅看着办吧。”对这个所谓的风险程希不放在心上,解信诚办事,程希一向放心。她只是好奇而已:“是要和顾叔叔家合作吗?” “怎么这么伶俐?!”解信诚笑着弹了程希的脑门一下:“总要利用一下嘛,不然资源放那儿白浪费了。我看罗新军那里也不错,应该也可以用一下的。” “解叔。”郑航在一边突然插进嘴来:“你说的实业,我可以参一笔吗?”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看向郑航:“当然欢迎,有武将军做后盾,那真是太完美了。”直接把话挑明了。不过,这一下,也一下就让两年正式地搭在了同一条船上。 如果说,以前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感情,现在,这件事一开始执行,就直接上升到利益,两家休戚相关已是必然。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补上了~~感谢我的小萌物们~~ mhz812 239350.jj 1106251 王小事儿 huhu0123jy 以后再也不随便欠账了,赶文好痛苦地说…… 67心路历程
表白X2 有罗伯特出马,程希亲自演奏的长笛奏鸣曲《离别》的样带送过去,电影也不是什么大制作,电影音乐的制作权很快就落定在了程希手上。导演是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看见程希的一瞬,有一秒的失望。程希假装没看见,这个当口,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只有用作品说话才够格。 交流电影情节,创作方向,导演表现得有些敷衍。程希没计较。一个美国导演,三十几岁就能有机会独立导演一部电影,他确实是幸运的,有点傲气不为过。所幸,他还很理智,没有对着程希问出“那首《离别》真的是你写的吗?”这样的问题,虽然他的眼睛已经完全表达出了这种怀疑。 电影是个很老套的爱情故事。情节分类无非就是,被迫分别时的痛苦,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互相伤害时的伤心,各种误会与分歧之类的。这些都需要配乐。 程希得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信息,还有一份剧本。程希回到有钱之后在费城买的房子,开始认真研读起来。 程希在费城的房子是一栋两层小楼,离罗伯特的房子不远。还雇了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做厨子兼管家,说起来,这个珍妮单身一人,以前还在中餐馆做过很长一段时间,中餐做得也很不错,特别是潮汕菜,很擅长。这也是程希对她最满意的地方。珍妮胖乎乎的,对谁都一脸笑,可做起事情来进退有度,井井有条,当程希这个小家的管家再合适不过了。 读剧本对于程希来说很困难,与读小说的感觉相差甚远,专业名词太多,让读者很难被情节打动。所以,程希不得把情节大致写了个提纲列在纸上,一一记录下来需要加入配乐的点,然后,闭上眼睛,自我想像了一番,才坐在钢琴前,试图用音符来描绘那些玄妙的情绪。 有了《离别》的创作经验,程希以为自己已经不算个新手了。可真要到了眼前,需要凭空想像,程希才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把握,脑中空空一片,手指在钢琴上划出的音符,空泛轻佻,浮于表面。这样的东西,自己还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拿去交差。 如此,磕磕巴巴地写了好几页的谱,就用去了好几天的时间,算下来,误会与分歧还有伤心的桥段相比之下都算比较好写的,激烈的情绪,失望的感觉,痛苦难挨的心情,程希都有过经历,前世在工作上受到的打击,父母过世带来的伤痛,这些经历都能引发程希的创作灵感。不敢说与爱情中的感觉完全一样,但音乐本来就是模糊性的表达,程希相信,自己的真情实感应该也能打动观众。 但是,相思时的甜蜜?!追逐时的患得患失?!两情相悦的幸福?!这都是什么东西?!程希写一页涂一页,一个音符也无法让自己通过,看着钢琴上的黑白键,突然有些气馁,难道自己真的是太自大了吗? 程希想了想,还是从琴房走出来,坐在自己房间里的沙发上,拿起自己一早买来备用的爱情小说,准备从这里面吸取些经验,也许间接经验也能成就一部作品?程希暗自祈祷,打开禾林出版社的招牌封面,开始读了起来。 读不到一半,程希就忍不住咬牙,小白花与大种马真爱一生的故事设定也就罢了,偏偏这个故事从开始男女主角相识的过程就非常地……肉/欲。男主角一见女主角就想推倒,女主角是小白花,自然不肯,于是你来我往,半推半就,整个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所有的吸引力全来自于情/欲!程希不耐烦地翻到最后几页,直接看结尾,果然,就是床戏。 ——我要的是爱情!不是肉情! 弃之,换下一本。其实程希并不是多清高,如果有空的话,她很有可能会把刚才弃掉的那本拿起来好好欣赏一下,感受一下熟女的世界。可是现在……还是先找清水书吧。 程希翻来翻去,不由对美国人的言情小说大感吃不消。情调与华文言情完全不同,故事性倒挺强的,但是不细腻,象程希这种从小被华夏文化熏陶过的,读这种言情,乐趣是有的,但要感动……却差得太远。 正沮丧间,珍妮敲门走了过来:“小姐,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你。” 程希一愣,谁会找自己?如果是罗伯特——哦,不可能,罗伯特要找自己直接打电话了。可除了他,还有哪位先生知道自己在费城新买的房子呢?这个消息也就自己五重奏团的少女们知道而已。 “艾……艾凡!”程希看清楚来人,脸腾地一下红了。一想到自己曾经那么嫉妒他,而且,因为这个丑陋的嫉妒自己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联系他了,搬到这里也没有告诉他。他却找上门来了……做为朋友,程希在这一刻尴尬地脸都烧起来:“快,快坐。”程希掩饰地转头:“珍妮,泡两杯咖啡来。” 等珍妮端上咖啡离开之后,程希喝了一口这才平静下来。到此时,程希才发现,艾凡似乎与从前有所不同,他竟然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是微笑的!这对于情商为0的艾凡·奥德耶来说,简直是奇迹! 程希傻乎乎地看着艾凡一派优雅地喝着咖啡,情商也不太高的某人好一会儿才猛地想起来自己是主人,连忙微笑着开口:“艾凡,恭喜你,两个月来你的演出我都看了录相带,非常棒。听说,你已经签约经纪公司了?” “是的。”艾凡一说话,更把程希吓了一跳,这声音……也太温柔了吧?这真的是艾凡吗? 艾凡显然没注意程希古怪的表情,盯着咖啡杯,好象那杯咖啡里装着另一个宇宙似地,目光很深沉,垂着眼帘兀自说着:“希希,两个月都没见你,也没你的消息,很想你。” “诶?”程希对今天的艾凡完全不理解,只能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我也很想你啊,特别是你进步这么快,我都自卑了。” 艾凡突然抬起眼皮看了程希一下,凉凉地应了一句:“是吗?我还以为希希会嫉妒我呢。如果情况反过来,我肯定会嫉妒希希的。” “呃……”程希无言以对,但心里那块疑惑的大石却放了下来,一点没错,这就是艾凡。 “今天没有演出吗?”程希放下心来,人就轻松起来,笑嘻嘻地吃了块松饼,问道:“我买房子的事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你从谁那儿知道的?” 艾凡的手顿了一下,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程希,蓝色如海洋般迷人的眼睛意外地深沉,让程希无法解读:“希希是不把我当朋友吗?这房子是你那个……邻居帮你参谋着买的吧?我这个朋友却一无所知。” “呃……当然把你当朋友,正好你在忙……”程希被艾凡突如其来的咄咄逼人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坐在沙发上都拘谨起来了:“舅舅和郑航都面临毕业,所以事情多了些。结果就忘了通知你。”程希也觉得这个“忘了”的理由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自己在柯蒂斯最好的异性朋友非艾同莫属,如果连他都能忘了,实在不象自己的风格。可让程希承认自己嫉妒,那不如杀了她。 程希结结巴巴地嘟哝了几句:“而且,郑航也不只是我的邻居,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艾凡,你怎么非要跟他比什么比?” 艾凡挑了挑眉,收了这个话题。顿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低头看着惊讶的程希:“你等我一会儿,我给你带了礼物,在车上,我去拿。” 程希傻了。艾凡也太守礼了,到朋友的新家还记得带礼物,自己却因为嫉妒而故意没告诉他。相比之下,自己还真是……渺小呢。程希自卑了一秒,决定好好招待艾凡一顿,算是暗自赔理吧。程希走到厨房,给珍妮一阵叮嘱,听得珍妮连连点头,才放下心来,重新回到客厅。 刚坐下,就看见艾凡从门口走了进来,让程希惊讶地话都说不出来的是,他手中竟然拿着一大束红玫瑰! 疯了吧?这家伙不会是离市井小民太远,而不知道玫瑰的含义吧?!程希张了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虽然她替艾凡找了好些理由,但怎么想都不可能成立,谁让艾凡是法国人呢。世人有谁会相信法国人不懂玫瑰的花语? “生日快乐。”艾凡这次没有笑,面无表情地走过来,把红玫瑰往程希面前一递,然后又从背后拿出一个长方型的大盒子,同时送了上来。 程希哆嗦了一下,甚至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接这束烫手的玫瑰。程希甚至忽略了艾凡所说的是“生日快乐”,忘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七日,自己已经十二岁了,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束玫瑰全被程希忽略了。 程希瞪着艾凡好一会儿,艾凡也就让她瞪着,依旧面无表情,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被这样的场景弄得有些尴尬了的程希只好抽了抽嘴角,假装是在微笑,咳了一声,问道:“艾凡,你知道送女孩子红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此言一出,轮到艾凡嘴角抽搐了,白了程希一眼:“我很清楚。希希,我是在向你表白,我喜欢你,甚至我爱你。请你接受我的爱。” “爱……”程希第一次被这个词雷了,抖了一下才开口:“艾凡,我才十二岁,离成年还早。你这么做,是不是太早了点?”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点了点头:“我本来也想等你十六岁再这么做。但想来想去,想了两个月,我觉得还是先让你明白我的心比较好。免得你会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陷入别人的情网。” 程希突然想起来两个月前罗伯特对自己说的话,是因为艾凡陷入了情网,才让他的技艺突飞猛进的。难道那个情网的对象竟然是自己?! “可我对你……”程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看了看艾凡,只见他表情越发地青了起来,是僵硬了吧? “不要急着拒绝,你还小,满心都是长笛,我很了解你。你一定是还从未考虑过这种事。我现在只是想请你在想恋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我。想结婚也可以,等到年纪够了,就……” 程希没料到艾凡竟然这么执着,这让程希大感意外。如他所说,自己确实现在满心都是音乐,根本没想过浪费时间到爱情这种事中去。只是,程希想到罗伯特的那番话,就算为了长笛技艺,程希刚才一味想拒绝的心突然顿了一下,也许这是一次让自己享受爱情的机会? 艾凡……程希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自己在心里认定的对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确实都很帅。艺术家气质与贵族范儿揉杂在一起特有的气场,加上英俊的面庞,挺拔的身材。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已经有足够的魅力吸引眼球。虽然他情商不咋地,行事也有些乖张,但从外在看,他好象确实是个不错的恋爱对象? 程希动摇了。可是,面对艾凡表白之后过于炽热的眼神,程希就觉得连空气都凝滞起来。浑身地不自在,想要接受的话,却在嘴里转了一圈,怎么也说不出口。顿了一下,程希突然看见那个典雅时尚的青灰色的补盒,眼睛一亮:“这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什么东西?”还是先换一下气氛吧,这么暧昧着,实在不是程希的长项。 艾凡一下笑了起来,这一笑,程希忍不住怔了一秒,以前从没发现艾凡笑起来竟然这么好看!当然,他几乎从未这样开怀地笑过。冷冰冰的表情才是他的标志。 “是我特地写给你的一首曲子,还有我自己吹奏的版本灌的唱片,送给你。” “真的?!可以听听吗?”程希一下欢喜起来,这几天为了作曲费尽了心神,竟然有人为自己做了一首,这实在太及时太让人感觉……幸福?是幸福吧?这种满心的欢喜,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的弧度,这应该是剧本中所说的那种幸福吧?自己有点动心了? 沉浸在一种奇异状态中的程希来不及分析更多,她拆开包装,拿出唱片,一边往唱机上放,一边问:“可以现在听一下吗?”太过急切的程希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因为她这个微笑而突然脸红的艾凡。 “当然。”这才是两人熟悉的领域,艾凡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音乐响起,刚才瞬间飞起的红晕,此时才淡了。 程希站在音箱旁边,怔怔地,一动不动。 好棒。这才叫甜蜜,这才叫美妙,层次分明,甚至有一些浅浅的心酸在某些音符的转折处一闪而逝,让人心动,让人沉醉。与自己磕磕巴巴写出来的那些甜蜜相比,自己的瞬间变成了垃圾! 艾凡没有打扰她。爱音乐的人都知道听音乐的好习惯。可是,珍妮来打断了程希又是欢喜又是自卑的思绪:“小姐,有你的电话,是解先生打来的。” “舅舅?!”程希一瞬的不喜转眼变成了眉开眼笑,转头向艾凡点了点头:“舅舅的电话,艾凡你坐会儿。” 音乐在客厅里流动,艾凡坐在一大束红玫瑰旁边,安定地喝着咖啡。程希蹦跳着跑上楼,进了房间,接起电话:“舅舅!” “生日快乐,希希。舅舅不在身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记得吃饭?瘦了可是要挨打得哦……” 一上来就是一边串的问题,引来程希咯咯的笑声。两人聊了一会儿近况,解信诚问道:“怎么这么半天才接电话?珍妮说,有客人在?谁啊?” “诶?是艾凡。”程希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她不习惯向解信诚隐瞒什么:“舅舅,今天艾凡给我送了一大束玫瑰,向我表白了。” “什么?!”一声暴喝从大洋彼岸一直震到了费城:“那小子疯了吗?你才十一,哦不,十二岁!赶紧拒绝他!赶他走!再不许理他!这小子以前看着就不正常!原来是个变态!” 解信诚气急败坏的声音让程希笑得前仰后合:“舅舅,只是做恋爱后备军而已,他并没有要现在开始的意思,你想太远了。他只是说要先把我订下来。而且,罗伯特说,做为乐手,应该多经历一些感情……” 程希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听见话筒里传来一阵哗啦声,程希还没问,就听见一个冷意十足的声音:“订也不许!程希,你赶紧去拒绝他!就算要订,也是我订!要经历什么感情都有我在,哪轮得到那个洋鬼子?!” 是郑航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程希还没动情呢,各位可能失望了哦~~ 感谢小萌物们: sora1874 mhz812 hua6396扔了一个手榴弹 lisa6793 特别感谢hua6396的手榴弹!感谢各位的订阅!明天依旧是感情戏…… 69烦恼
70耍流氓
71完成
72刽子手
73好消息 分数下来之前就报了志愿。对了答案之后,解信诚和林强都考得很好。应该是哪所大学都能录取。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欢喜。 解信诚不用说,自然是早就想好的上京大学社会学系。不只是因为上京大学是国内最好的大学之一,也因为上京大学就在上京。解信诚还有一个外甥女要照顾,他从未想过在程希这么小的时候离开上京。在程希看来,这个社会学系简直是当官的万金油专业。什么都学,无论是法学,还是社会关系学,人口统计学,犯罪学,或者是英语,民俗学,心理学什么的,驳而不杂,非常有用。但如果不当官的话,这些东西就显得不够专业了。 林强倒是想远远离家出去自由地锻炼一下,没有见过海的林强特别想去当海军。但是林奶奶一听到林强要选择外地的学校就哭,不得已,林强在林立新的胁迫之下,妥协了一半,报了颐和园旁边的空军指挥学院的空军作战指挥学指挥专业。为什么说妥协了一半呢?因为照林奶奶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林强报军队政治工作专业的。那就是个纯理论工作,一点危险性都没有。可是跳性极强的林强哪里肯受,直接就闹开了,真让他学这个专业,他宁愿不去上大学。就这么着,林奶奶才勉强妥协。 定下来之后,就等着收入学通知和三月份开学了。林强的学校还有体检的问题,解信诚就完全没有任何后续问题了。 “舅舅,你有没有觉得……”程希和解信诚吃了饭在外面溜了一圈,散步的时候,程希一直走到解信诚的身后,仔细观察。回来之后,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 “什么?”解信诚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来,就要看。 “那个……”程希张了张嘴,还是问了出来:“比起我第一次见到舅舅的时候,现在的舅舅好象跛得没那么厉害了。是不是?还是我的错觉?” 解信诚一怔,放下书,转过头来看着程希,好一会儿,才道:“你不说,我都没注意。你一说……”说着,解信诚又重新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真的,好象能使点力气了。” 解信诚对程希从没有提防之心,说着就把跛的那支脚放到了凳子上,撩开了裤腿一看,愣了好一会儿,抬眼看着程希:“希希……”声音有些发抖。 程希被解信诚的口气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在解信诚的残腿上摸了摸:“都好着呢呀,舅舅,怎么啦?哪里痛吗?” “不是不是。”解信诚有些激动,抱过程希在怀里揉了揉:“希希,我的腿粗了点了,真的。好象有点肌肉了。膝盖也觉得有力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儿麻痹症的有一种症状就是病腿萎缩,细而小。解信诚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这么多年来,他早就习惯,也不把其它人的另类目光当回事,但是,真的有恢复的希望的时候,又怎么能忍住高兴呢?谁不希望做一个健全人呢?解信诚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急切地跳动,好象要跳出自己的嗓子眼来表达兴奋似的,让他有一瞬的眩晕感。真的吗?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吗? “好事,舅舅,这是好事,你别伤心了。”程希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被突如其来的喜讯搅得有些伤感的男人,顿了顿,才分析起来:“舅舅,你说,是不是我们这两年一直在吃庄园里的菜的原因?你看,我力气很大,就是从小吃庄园里的桃子长起来的。所以,你的腿也在慢慢长力气,是不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天天吃,总有一天会完全好起来的。舅舅,以后你就能抱着我走一整天都不累了。” “桃子?庄园?”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希希,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亲人,没想到竟然有这般机缘。桃子呢,快,拿出来,我口渴了。” “什么机缘?舅舅说话象和尚一样。”程希嘿嘿笑起来,一伸手拿出两个桃子,解信诚一个,她一个,程希笑眯了眼睛,看着同样笑眯了眼的解信诚,大啃了一口桃子。大冬天里吃桃子,别人可没这福气呢。重生大神对自己实在太好了,当然,如果真能让解信诚健全起来,那就更完美了。 向广星也考得不错。但挑选学校的时候却为难了起来。他不想离老婆孩子太远,可是此时的云南也没什么好大学。他只能扩大范围,整个西南地区寻找。西南地区的教育,自然是四川的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七七年的高考主要是考虑重点大学重点专业。向广星最后就选出了两个,一个是川师,一个是西南政法。这两个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都可以算得上是旱涝保收的专业。虽然老师在前几年被批成了臭老九,但向广星对这个身份还是很尊敬很向往的。而且,当老师还一年有两大假期,照常发工资,这实在是很大的一个诱惑。另一个选择西南政法,多少是因为从前当兵的关系。虽然政法与当兵关系不大,但总是有一身制服,想着就觉得美。看来看去,不觉,就有些为难了起来。 “小琴,你说,选哪个好?”一遇到重大决定,向广星就全赖上了自家媳妇。 小琴让向广星把两个学校都细细地说明了一遍,有些迷茫地问:“这师范出来就是当老师,我知道。这政法出来是做什么的?” “可以做的多了。检察院的法官,书记官,或者是律师,就是这一类的吧。警察好象也属于政法系统的,但警察好象有专门的警察大学。差不多就是这样。小琴,你觉得怎么样?” “警察啊,爹,当警察吧!”虎子一下跳起来:“镇上那些派出所的警察多气派啊。爹,还有大盖帽呢!” “小孩子别胡咧咧,听你娘的。”虎子声音很大,但意见很小,被向广星直接就给忽略了。 “我看虎子说得对。就去上这个什么政法大学吧。有制服穿得省多少衣裳啊。”小琴的理由虽然荒谬,但调子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西南政法在重庆,比起成都到春城要远上一些,但小琴既然这么说了,向广星就认认真真地在第一志愿填下了西南政法。后面的二三志愿也都是填了一溜地可以穿制服的专业。 这一届,政法大学只有西南政法一个全国重点,上京的政法大学还没有复课呢。向广星算是占了个便宜。离家近,牌子也硬。 七八年的元旦,大杂院里特别欢欣。虽然通知书还没有下来,但如果没有意外就是铁板钉钉的事了。 好事总是接连到达的。年前,二小通知终于下来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通知书这种东西,只是两个电报。拿着简洁的电报,两家人开心得一塌糊涂,围在一桌大吃了一顿,三个男人喝了两瓶高粱,醉得唱了一晚上拐调的歌。马德明知道这个消息后,给解信诚和林强一人送了支英雄钢笔,以示鼓励。林强虽然高兴,但没有林立新高兴,这笔很老派,却更显珍贵。林立新很识货。 过了个鞭炮响彻的好年,马德明马先生也告诉解信诚,他的工作调动了,进了中央党委宣传部。马德明老先生理论扎实,理解上意,为人又灵活深沉。这是让他在最后的关头给宣传部把关呢,免得某些魑魅魍魉在最后的时刻利用党的喉舌。 解信诚为马先生高兴,也有点伤感。因为马先生不得不搬离了旧图书馆,去了党委大院。走之前,马先生把大部分书都让解信诚搬回了家,还有他这些年从垃圾堆里淘出来的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带走,只能都送给了唯一的弟子解信诚。解信诚把它们都让程希收进了庄园,放在外面,自己又要去上学,万一丢个一两件,会很不安心。 三月就要开学了,这一天,解信诚拉着程希郑重地在桌前坐下来。 “什么事,舅舅?”程希有点奇怪地问。 “希希,我要去上大学,你现在也六岁多了,不如也去上小学吧,怎么样?”解信诚也是想了好几天,按说,七岁才到上学年龄,但这个时代也并不是那么严格的。很多双职工的父母,因为孩子没人管,就早早地把孩子送去上学。现在,程希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打听了一下,上京大学附小挺好的,虽然因为是上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所以不太容易进,但我请马先生给开个介绍信说明一下状况,再加上希希这么聪明可爱,一定没问题的。而且,上京大学附小就在燕东园,怎么样?” “上小学?!”程希这才猛地想起来,自己年纪小,必然会遇到的这个问题。可是现在,让自己上小学,每天跟一堆流鼻涕的小孩子学1+1=2?!不亚于浪费生命式自杀! “不,不,不!”程希摇头摇得很干脆,拒绝得很坚定:“舅舅,我不要上小学。” 解信诚皱起眉:“为什么?和强子一起复习的时候,你不是挺爱学习的吗?” “不是不爱学习,舅舅。”程希心思转了几圈,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顿了顿,才学着小孩子的口气说道:“我和芳芳一起玩,她都上三年级了,可她学的那些东西都好无聊。舅舅,我不喜欢学那些。那些我都会。我听芳芳说,在课堂上必须要背着手,坐得直直地,一动也不能动。我不想上那样的小学,傻瓜一样坐着,可是老师讲的那些全都是我懂的东西。舅舅,我不要上小学。你要是担心我没人照顾,怕我惹事,我就呆在庄园里不出来,等你周末回来了,我再出来好了。” “胡说八道。”解信诚一拧眉:“小孩子就要和同龄人一起多交流交流,天天一个人呆在家里,人都呆傻了。” 程希听这话,一愣,难道非要让自己和那些小屁孩一起说废话,玩无聊的游戏才行吗?想着这种可能,程希差点哭出来。她不是那么有童心的人啊,而且,也不会长久地装小孩子,太累了。程希睁圆了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解信诚。 “舅舅,小学的课本我都会……”见解信诚不为所动,连忙加了一句:“林叔都考不过我呢。” 解信诚听了这话,怔了怔:“强子考不过你?” “当然啦,不信你去问林叔嘛。每次他都输我。” “去。”解信诚笑起来,敲了下程希的脑门:“明知道强子他们提前开学,前一个星期就走了,现在让我到哪儿问去?他们那种学校,想进去看看都难。你就诓我吧。” “真的呀。”程希腻着趴在解信诚的膝盖上:“舅舅,你可以考考我嘛。” 解信诚见程希一再地坚持,不由也就信了几分。拿出林强当初复习时的小学资料,随便地抽起一题问出来。谁料到,程希不但答得快,还答得很准。这让解信诚吃了一惊,这题,三年级的学生答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度的。也许是刚好看过答案?解信诚半信半疑地又问了一题,结果同样。一题两题三题,结果题题如此,解信诚不得不相信,自家外甥女是个天才。虽然以前也觉得她很聪明,那也不过是些为人处事或者是性格沉稳方面的。但没想到连学知识都这么快!和林强一起复习了几个月而已,竟然有这么大的进展,太让解信诚吃惊了。 解信诚好一会儿不说话,程希有些担心,想了想,加了一句:“舅舅,难道你没觉得,吃了庄园菜之后,不但力气变大,也变得聪明了吗?我看舅舅现在背东西轻松得很啊。我背先生交给我的棋谱也是这样,越背越顺,越背越快呢。以后我要天天吃桃子。就能直接上大学了。” “胡说呢。”解信诚被程希的童言童语逗笑了,转过头一想考前的突袭阶段,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好了许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三遍不忘还是有的。有了这个解释,解信诚就安下心来。有些为难地道:“可是,希希这么小去上初中的话,也不太好吧?” 国人的中庸之道,马先生教的那些“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道理,都让解信诚觉得希希年纪尚幼,不适合如此被瞩目:“要不,就去小学装装样子?请个长病假什么的,到时考个试就行了,平时你想干啥干啥,反正练长笛也要花时间嘛,对不对?” “这个主意好。不过……”程希眨眨眼,一脸纯真相:“舅舅,我健康得不行,你到哪儿给我开个重病证明啊。” 解信诚笑起来,伸手刮了下程希的鼻子:“中国人办事,讲的是情理。情字在先,理字在后。靠的就是关系。真相并不重要。懂不懂,希希?” “懂。舅舅,那咱俩都去了上京大学,咱家的房子咋办啊?” “让林奶奶平时给看一下就是了。”解信诚倒不在意:“不过,家里有用的东西就打包进庄园吧。免得真遭了贼,多郁闷。” 解信诚的话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没几天,林家就带来了好消息,林立新重新被文工团招了回去。所以,林立新和林奶奶都要搬到文工团的宿舍去了。这下,连林家都要空下来了。 74回国
75被承诺
76面见武将军 重生以来,程希面对过许多长辈,从开始的马德明,林立新,林奶奶,到之后的王度教授,王奶奶,叶奶奶之类的,甚至是到了美国之后的罗伯特,珍妮,鲍伯虽然比奶奶级的要年轻不少,但也绝对算得上长辈了。所以,程希除了卖萌装乖之外,也确实了解了一些面对老人家该如何自处之道。所以,程希虽然因为的理由比较让她害羞之外,其实并不是十分紧张。 往好里想,武将军这是想一家人早点认识,以后好相处,顺便叮嘱叮嘱成为郑航女友以后要注意的事项之类的长辈关怀。 往最坏里想,武将军与当年的叶伍一样存在势利看人的习惯,程希也不怵。现在的她不再是四岁时的自己,明明知道被人白眼相看,还要装懵懂委屈求全了。更何况,她的现任男友并不是武振邦,不然,这一关肯定难过。郑航,虽是武将军从小看大的晚辈,但总是外姓,约束管束的迫切心少得多,程希不担心。见面无非是四个字而已:不卑不亢。 婚礼完,解信诚又被当年上京大学的舍友们拉去喝小酒,王胜男也喝得有点醉了,宾客纷纷离去,后面就没程希这个小辈什么事了。她先回了趟茶叶胡同,第一件事就是拿出空白乐谱,迅速地把回旋在脑中的音符落在纸上。这只是粗稿,细致润色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程希现在没空,有些遗憾地先放回了庄园。在庄园休整了一番,换了身合适的衣服,让郑航来接她。 之前,程希一直穿着一件亮色的短款羽绒服,窄管牛仔裤加长靴,看上去青春亮丽又保暖,这就是二十年后普通小女孩的打扮,但在这个时代,在上京哪个地方出现都是吸引眼球的装扮。不过,要见长辈的话,还是低调稳重些的好,可是又不能太成熟了。 程希想了想,换了身最典型的灰白黑的欧式学院风,衬衫、领带、毛衣、短裙、黑袜,黑鞋,再加一个毛呢衣外套,OK了。程希对时装概念不强,只能往安全里打扮。她多年熏陶出来的艺术气质,雅致中不乏傲气,虽不是什么温和亲切的气质,但穿衣服却很占便宜,穿什么都自有风范,现在模板成这样,不过是要给出一个信息:“我认真打扮过”。 郑航打开车门,程希还没进去,就意外地看见后座有一个陌生男人。说男人也许有点过,年纪应该跟郑航差不多大,他看着程希的目光一付好奇宝宝的样子,并不惹人讨厌。程希向他笑了笑,转头看向郑航。 “佟爱国。我一个大院的发小。刚才在路上遇着,他要回家,就顺路了。”郑航笑眯眯的解释,看了眼佟爱国:“这是我女朋友……” 爱国?哈,这名字,真有时代性。程希笑了笑,直接伸出手去:“程希,第一次见面,多关照。” 佟爱国一愣,显然没想到被人这样礼遇,竟露出有些害羞的表情,伸出手跟程希握了握:“那个,其实是久仰大名,航哥和小邦以前经常说起你,没想到……那个……” “没想到什么?”程希坐好,系了安全带,郑航在一边笑着也不插嘴,直接踩了油门,往胡同外开去。 “那个,你和他们形容的一点都不一样。”佟爱国见程希虽然看着不好接触,但始终微笑着,也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我还以为会遇着个又黑又壮的胖姑娘呢。没想到,程希你这么漂亮。” 漂亮?程希自己一点也没觉得。就她这长相,顶多是浓眉大眼的英雄相,离程希心目中的漂亮差得远呢。不过,程希不知道,这些年,她经过庄园的一再改造,皮肤如玉,发黑如墨,身形挺拔,再加上气质气场与众不同,这站出来就给人以惊艳的感觉。不纯以长相的精致度计算了。对此,程希完全不自知,以为是第一次见面的抬高赞美呢。 程希笑了笑,看向郑航:“你和邦哥平时都是怎么毁我的?怎么就成了又黑又壮的胖姑娘了?” 郑航一听,连忙空出一只手来摆动:“可不是我,是振邦。那小子总说你又会做,又能吃,力气还奇大无比,还爱唠叨,脾气大……”郑航抽空看了眼程希,见她表情未变,心中一阵犯嘀咕,按说,平时这样说,她早怒了的,今天这是怎么啦? “邦哥还一点没说错呢。”程希转过头对佟爱国点了点头:“只是你想像出了问题。我真的能吃力气也大,而且军体拳也学得不错。就你这样的,能摞倒十七八个不成问题。”说着,手放在椅背上,随手一掰,哗啦地响了一下,椅背就被程希掰掉了一个角。 佟爱国看见程希的这个举动,眼睛一亮,本能地向后仰了仰。郑航在一旁看着,也不由嘴角抽了抽,不敢说话。这还说不怒呢,这都怒成啥了?对于小女友怪力强大这件事,郑航倒是知道,毕竟以前程希没上小学的原因就是写的这个。郑航一直以为只是比普通成人要大一些,没想到远比自己想像得还要强大。看来以前她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都比较克制的。不然,以自己的那点力气,想在她身上占到便宜,那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儿,郑航突然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这么说来,其实程希早就中意自己了,第一次亲吻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反抗嘛。 佟爱国惊魂稍定地看着程希,突然道:“武爷爷肯定特喜欢你。” “诶?”程希一愣:“就因为我力气大?” 缓过劲儿来的佟爱国使劲地点点头,笑嘻嘻地凑过来:“武爷爷就喜欢身体好能打的,男女都喜欢。不喜欢娇娇弱弱的小姑娘。你这样,长得漂亮,看着也不朴实的,我还想着武爷爷可能不待见你呢。你这手一露,咱就服了。航哥,你这眼光,牛X!不服不行!” 郑航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倒是程希一头黑线。这有什么可得意的吗? “那个……希希妹妹,我跟你说一事。”佟爱国小声:“你功夫不错,有机会咱们切磋切磋呗,怎么样?” 程希愣了愣,看了眼郑航。郑航笑着摇摇头:“希希,你别小看这家伙,他手下功夫非常不错,据说学的是什么孙膑拳,是个武痴,被他留上心,那就不得安宁了。你虽然力气大,但经验上欠缺,说不定能打个平手呢。” 听到“平手”两字,佟爱国眼睛更亮了,紧紧盯着程希。程希还真没有过和人较量拳脚的念头。和郑航学拳也不过是因为想自保。现在遇着这么一人,还真是让人头疼。可是佟爱国眼中这种**辣的执着,却让程希无法拒绝,这种热爱,她对于长笛也一样啊。程希笑眯眯地点点头:“不过,我过两周就回国了,之前,你有空就给我或者给郑航打电话,我一定奉陪。” “好好好,那明天吧?怎么样?明天我去接你,还在茶叶胡同吗?”佟爱国急急地问。 “我去接。”郑航从后视镜瞪了佟爱国一眼:“赶紧下车吧,你到家了!” 佟爱国一看,可不是嘛,都开到家门口了。连忙讪讪一笑:“航哥,再见。希希妹妹,明天见哦~”见程希点头,他才满足地走进自家门。程希看了眼佟爱国家门前的实枪荷弹的警卫,感叹一句,果然人以群分。 拐了个弯,就到了武家。郑航先下车,转过车身过来给程希开了门,一边低头一边说:“希希,别紧张,真的没什么。” 程希好笑地看他一眼:“是你紧张吧?我有什么好紧张的?难道武叔叔还会看不上我?或者是……”程希挑了挑眉:“这么急地把我拎出来,不会是之前给你介绍女友吧?” 郑航脚步一顿,笑得讪讪地:“我不是就喜欢你嘛。介绍不介绍都没用。你怎么着都是我的女朋友,不来宣布一下领土主权么?” “好吧,领土先生,我们进去吧。”程希笑眯眯的,心道,原来真有这事。自己倒要看看,这位武家家主看上的是什么样的侄媳妇。 也许是一直在锻炼的原因,武将军比程希想像得要年轻不少,红光满面,个头不高,但看着挺壮实,要不是一头银发,就是个中年人的外貌,真不敢相信已经七十挂零的岁数了。看他这模样,程希叫他叔叔一点也不心虚。 “武叔叔好。”程希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把手中礼物递出去:“孝敬长辈的小礼物,请您收下。” 郑航在一边一愣,刚才一直没注意程希竟然身边带着个礼盒。本来自己替她准备了礼物,现在看来是不用了。只不过,有点担心这份礼物是否合心,和希虽然有钱,但送贵了,未免小家子气。送便宜了,更是拿不出手。 武将军看了一眼,就听程希微笑着解释:“是几斤螃蟹。送给武叔叔开开胃。” “好好好。”武将军一听笑开来,指着佣人:“拿下去蒸了,晚上大家一起吃。”说着,指了指沙发:“坐,小程,坐吧。我们也在电话里说过话的,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武叔叔人如其声,爽朗大气,又很慈祥呢。”程希甜蜜微笑,和郑航一起坐在了武将军的对面。 “小程,今年才十二吧?”武将军等佣人端了茶上来,才笑呵呵地说道。 郑航靠着程希的胳膊微僵,程希则面不改色点了点头:“过了年就十三了。” “这么早就谈朋友,合适吗?”武将军笑眯眯的,端着茶,看了郑航一眼,用目光阻止了郑航要说话的动作。 “我也说不合适呢。”程希轻笑了一声:“但郑航说,他愿意等我到十八岁。我一想,我和他一起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知根知底的,以后要是能在一起,舅舅也放心,国内的那些长辈也能放心点。马先生还一直担心我,总是在国外,学习又紧张,到时一不小心找个黄毛男友,也极力赞同郑航的愿望。所以,就答应了。” “马先生?马德明先生吗?”武将军依旧笑呵呵的,随口一问。其实,他当然是知道马德明与程希的关系的。只不过,这个马德明升官太快,上面的关系也很硬,下面也有一批当年的学生跟从,马派已渐成气候,虽然与军方并不搭边,但也不能不重视。眼前这个气质独特的小姑娘的舅舅解信诚是马德明最喜欢的关门弟子,和罗新军在安徽也动作连连,还有广东的顾伟祥,与郑航一起经营的电子电器厂也是开门红。算是国内经济的一朵奇葩。而程希本身也是小小年纪就进了国外数一数二的音乐学院,老师也是大师极人物,未来一片看好。有这样身家背景的女孩子确实也配得上郑航。 这些,武将军都知道。但他就是觉得郑航有点失心疯了,再怎么漂亮好看,这女孩子也不过十二岁,就是古代,也还没及笄呢,武将军觉得这事不靠谱。一直怀疑是不是郑航这小子心理上有什么毛病。所以,前阵子就给他介绍了个身份背景相当,才刚进大学,十八岁的女孩子。谁料到,郑航连人都没见呢,就直接拒绝了。还到处嚷嚷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一心一意什么的,说得武将军都觉得丢人。郑家就剩这么个独苗,武将军一直觉得得护好他才行。谁料到,好容易长大了,能独挡一面了,就给自己出了这么个难题。 这才想把程希招来劝一劝。这么个小姑娘,思想还没成熟呢,说不定这种事也就是一时的好玩,再加上聚少离多,别到时把郑航耍了,双方又都不是好相与的,场面会很难看。可没想到,这丫头看着个子很大,长得还挺漂亮,进退说话之间也是个人精。自己还没说什么呢,她就立刻把马德明摆上场,再加上郑航那付没出息的紧张样,武将军不由顿了一下,又端详了一番程希。这丫头虽然长得顺眼,却不是那种艳俗的长相,在自己面前,微笑有礼又不谄媚,也许……让她配郑航也可以的。 “是啊。我从小跟马先生学围棋。本来如果没有学长笛的话,我很可能进棋院呢。”程希笑开来,说得倒是实话。 “咦,和马先生学的围棋?”武将军一下来了兴趣,站起来,一边走一边招手:“来来来,咱们手谈几局。” “长辈之请,莫敢不从。”程希笑着点头,跟着武将军来到旁边宽敞明亮的书房,围棋就罢在桌上,看来武将军也是个棋迷。 两人一时间兴起,完全忘了郑航的存在。郑航傻了半天,才返身叫佣人送点点心进去。棋迷下棋可是不顾时间的。 果然如郑航所料,这一老一少,从天正好的中午一直下到天都擦黑了,还没完没了,不得已,郑航过去催人:“叔叔,饭都做好,希希不饿,您还不饿啊?下次再弈吧。” 武将军面色严肃,盯着棋盘,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气馁道:“我又输了……” 郑航一愣,怎么程希不知道让人啊?看了眼程希,程希也是面无表情,其实她心里才苦闷呢,她怎么也没想到擅长打仗的武将军是个臭棋篓子,就算她想让,也很难让啊。真要她让,让到武将军赢,那让棋就显得太明显了,反而更显难堪啊。就这样,下到终盘才赢,已经是程希的极限了。这一下午下下来,程希感觉比和棋圣下还紧张,连衬衫后背都汗湿了。可还是得了郑航一个白眼。这也太委屈了吧?程希很无奈,连笑都笑不出来了,早知不提这个碴儿了。一定要找武振邦算账,他竟然给自己说武将军最爱的事是下围棋! “热吗?”郑航随着程希在武将军身后走,到了客厅,就发现程希额发都湿了。 “还好。”程希还没说什么,武将军就招手让佣人拿了条毛巾来:“擦擦,要赢也不容易吧?” 和希一愣笑起来,擦了擦头,把毛巾递给佣人。她没有看见武将军看见她的刘海掀起露出两道浓眉时不由一怔的表情。这一晚,宾主尽欢。 77不错的事
78出唱片
十三岁 五重奏的比赛比单打独斗在心态上要轻松得多。因为程希的提前出名,对少女们既是种激励,也是一种发酵剂,让气氛不由自主地就有点酸。 巴松少女很郁闷,拿着比赛表,一个劲儿地嘟哝:“为什么巴松的比赛这么少啊~~~” 程希也只能摸摸头望天:“这不能比,钢琴的比赛更多……长笛还算少得了。” 倒是双簧管少女想得通:“单项比赛比较难获胜的话,我们把重心让放在五重奏上,只要能出头,哪种方式都没关系。”虽然钱肯定要少得多,但总比最后不得不离开古典音乐圈去做房产经纪的好。 “程,你发了新唱片,会离开我们五重奏少女组吗?”单簧管少女看了眼程希。难得大家在一起默契有加,如果程希走了,来了新人,还得重新磨合,谁知道合不合适呢?单簧管少女想得比较细。 她这么一说,其余几位少女都看向程希。程希摇摇头:“我挺喜欢五重奏的。只要我们的五重奏能获奖,打出名头,想来经纪公司也不会反对。说不定还有更多更好的演出机会呢。” 程希虽然这么说,但她也知道,如果一直以五重奏组出道,那么,与各大交响乐团合作的机会自然就变得渺茫了了。这一点,想来各个少女都很清楚。所以,这算是她们的一条后路。如果各自成名,这条后路也可以变成美妙的花絮。如果不行,程希猜想,这样的组合也支撑不了多久的。音乐史上,她还没见过固定的,只做五重奏的组合呢。 可以说,从事音乐与体育事业的人,都是万人齐过独木桥,成功不但要看本事,还要看机遇。机率小得惊人。多少人为此奉献一生,最后一无所获。尤其是在柯蒂斯这样的环境里,成功似乎就在眼前,离大师那么近,离费城交响乐团那么近,每一个人随时有可能一夜成名,可是,跨不过去这个坎的人大有人在。 在程希看来,无法成名是不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些少男少女们,几乎是生来就活在音乐中,除了音乐,他们一无所长,甚至一无所知。象艾凡那样的,情商低智商高的人大有人在。这样的人,成名了,自然无需担心。可是一旦没有成名,就他们抛给普罗大众的社会,他们的无措,可想而知。 他们有的人太骄傲,以至于,不愿意给小孩子教琴,不愿意在婚礼葬礼上为宾客演奏,他们不愿意站在街头,不愿意低下头。因为之前他们所有的教育都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在各大音乐厅,是在掌声和鲜花里,结果,过了十几年,虽然他不比任何同辈人差,却突然别人告诉他,“你在做梦!” 程希了解这样的人的结局。但她什么都不能说。梦想不应死去。哪怕破灭时很残酷。再说了,比赛在即,打气,给予希望是组员的本份。 看四位卯足了劲儿练,程希也觉得五重奏少女组这次比赛,成功有望。 能来参加比赛的,水平都相差不远。除了临场发挥,后面的小手段,其余的就完全看评委的个人观感了。 五重奏少女组不说演奏水平,就从外表上看,也是所有组中的翘楚。端庄中不失可爱,可爱中又带着那么丝俏皮。 不知是不是青春无敌的原因,几位评委听演奏时都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少女们认真又随着情境变化的表情,水准不失的情况下,程希下台鞠躬时,看见了评委的微笑,程希更愿意相信,这是少女们超群的实力打动了评委,而不是外貌。最后的结果与少女们的愿望完全一致——第一句! “真的吗?” “刚才说的是我们的名字吧?!” “真的是我们吗?!” 五个一直矜持的少女在听见“第一名”这个词时,都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时不停地互相询问,象个傻子。在法国号大师微笑着点头之后,五少女这才抱头痛哭起来,直到主持人请五位上去领奖时,少女们还是眼睛红脸红,微笑的眼中带着水光。甚至连程希也不例外。 程希自己得奖都没有这样激动。这次拿到奖牌时连手都在发抖,程希自己猜测,其实是被少女们执着的热情打动了吧?尤其是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巴松少女,她最先哭,而且哭的时候都是无声无息的。蹲在地上,耸着肩膀,很没有形象,可是她打动了程希,跟着也哭了起来。 虽然这只个开始,但,总是个好的开始,不是吗?程希看了看大厅外的阳光,不由抹了抹脸上的泪,笑起来。颁完奖之后,程希跑回宾馆打电话。见程希这么急切的模样,一点也不象她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么沉着,颇有几分孩子气,少女们不由都抿嘴笑了起来,虽然她们的心情也一样。只是,她们都不知道,今天是程希的生日。 “舅舅,祝我生日快乐吧!”程希坐在床头,一脸笑意。 “生日快乐!”解信诚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希希,你个笨蛋,你不会等我睡醒了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再这么说吗?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的生日啊。” “呃……”刚才太兴奋了,完全把时差这件事忘了。听解信诚这么说,程希这才想起来,华夏那边现在已经深夜三点了。程希连忙说:“那你睡吧,舅舅,我把时差这事忘了。对不起啊。再见。” “再见个屁!”解信诚被人半夜从床上吵起来,再加上这人又是最亲的程希,他可一点也不想掩盖坏脾气:“你都把我吵醒了,就想再见?!说吧,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总不至于只为了说句生日快乐吧?” “那,那……新婚快乐?”程希听到电话那边解信诚悉悉索索地起身倒水的声音,还有他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懒洋洋地拖沓的声音。这些再日常不过的声音,让程希听起来,都觉得刚才一直燥动的心,一下安静下来。这就是有亲人的感觉吧?永远,有个人在你身后,不会放弃你,不会抛弃你,永远做你的后盾。这种安全的感觉。程希笑起来,开了个小玩笑。 “找骂?!”解信诚一口水差点呛到。这是小孩子该说的话吗?! “哪有。”程希嘟着嘴撒娇,索性躺在了床上,笑意盈盈:“舅舅啊,我跟你说,今天比赛,我们五重奏少女组获了冠军!不只是这样,我主要是觉得……” 程希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来,直到解信诚说着说着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才猛地闭住了嘴。嘿嘿一笑,把电话挂上。 看看手表,算了下时间,华夏那边应该快四点了。本来想打给郑航的,想想还是算了,就别折磨他了。他最近华夏美国两面跑,眼见着就削瘦下来了。亏得每次来费城,自己都可劲地给他补呢。不过,果然扑在事业上的男人最有魅力吧,程希意外地觉得郑航比从前那种浮夸样可爱可亲多了,算是认真地把他放在心上。 想了想,罗伯特今天应该没有什么安排,程希拨通了罗伯特的电话。 “教授,我们赢了!” “应该的。你们也合作了一年多了,再没点成就,就该被逐出师门了。”罗伯特的声音充满笑意,显然心情不错。没等程希再说什么,他接着说道:“正想给你打电话呢。刚才鲍伯跟我说,他刚才去了趟唱片公司,正好看到了你的唱片销量。” “诶?怎,怎么样?!”说起这个,程希突然紧张了起来。 “很不错!进了古典音乐类的前十!”罗伯特与有荣焉,笑得特别爽朗:“斯泰莎那丫头这下该服了吧。” 程希一头黑线,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玛汀大师如何反应,还轮不到她置喙。而且,罗伯特也太忘形了,这种事,他可从来不在程希面前说的,这次竟然随便就说出了口。 “那个……”程希犹豫着开口:“我想知道一下,艾凡的唱片销量怎么样,你知道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才道:“他的比你早发行,又是人声专辑,自然卖得好。最少比你的这个卖得好。但是,希希,别为这个烦恼。他现在名气比你大,挣钱比你多,但他的方向不对。他还没达到巅峰,这样下去,名声越响,越不利于他与交响乐团合作。你也知道那些古典顽固们,壁垒很分明的。不过,他家世摆在那里,可以这样剑走偏锋。但希希,你没必要那样,你稳扎着向前就是了。我的弟子,怎么也不会差。” 程希愣了愣,当然明白罗伯特在说什么。艺术家要名,是正常的事。但任何艺术都有流派,流派之间那些个猫腻说都说不清楚。就象拍电影的看不起拍电视的,做古典音乐的多多少少看不起做流行音乐的,跳古典芭蕾的也很多瞧不上跳街舞的,这些都是自然存在的歧视——说歧视其实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被看不起的对象往往受众要大得多,更容易赚钱,更容易生存。 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内部有时候力量会很强大。一旦他们认定艾凡已经堕落,那么艾凡越受欢迎,越是他堕落的证据。就算以后他们迫于商业,不得不与他合作时,也会多多少少有些不利的流言。这里面最难做的就是艾凡了。 不过,这种事,程希倒是不担心。如果前世的华夏爱乐都能随随便便地与国内某民歌手合作,莎拉·布莱曼也能风靡一时,可见,这种小心眼的自我保护意识,终将会败在商业的铁蹄之下。高高在上的一切艺术都将走下神坛。程希觉得艾凡提前走出这一步,说不定就是引领风潮之人呢。 “我知道,教授。我还想以后能被甄选进费城交响乐团呢。”程希使劲点了点头。 罗伯特愣了一下,笑起来:“还是先从小乐团开始吧。现在的目标是,本校的交响乐团!长笛首席!和那个奥德耶竞争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因为友谊而手软!” “当然!那样的话,会让艾凡觉得被轻视的。我绝对会非常认真地对待的。什么时候开始甄选?” “还有几个月准备。”罗伯特顿了顿,说道:“对了,鲍伯说,他给你又接了个电影配乐的工作,问你愿不愿意。” “诶?教授,你刚才还教育我不要走远走偏了。现在又……” “作曲没关系。”罗伯特不以为然:“与你的专业不冲突。怎么样?接了吧?我看你上次做得挺好,就是电影太一般了。” “是什么类型的电影啊?”按说程希这个新手没什么挑的资格,怎奈她虽然要的钱少,但她无欲无求,不求钱,不求在电影圈出名,所以,挑一挑也无可厚非。 “社会伦理片。”罗伯特干巴巴地说了个类型,显然是鲍伯在一边提示的:“是听了你专辑里那首轻狂,觉得中意,才过来的。而且,价格比上次高一点。” 社会伦理片……程希立刻想到了什么《克莱默夫妇》之类的片子,于是点了点头:“可以,我接了。” 程希答应得很干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后悔不已。原来社会伦理片的范围如此之广。 挂了电话,程希看着话筒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拨通:“你好,我找艾凡。” “我就是。希希么?比赛怎么样?”艾凡的声音很冷静,和以往一样。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罗伯特那番话的作用,程希总觉得他有些疲惫。 “第一名。”程希嘿嘿一笑:“艾凡,最近有安排比赛吗?我想去观摩一下。” “有,十一月,在纽约。你来吧。正好那几天纽约爱乐有演出,我很喜欢祖宾·梅塔,一起去看。”艾凡翻了下记事本,利落地安排。 “好,我也喜欢他。等我回去。对了,艾凡,明年的柯蒂斯交响乐团的甄选,我会跟你竞争长笛首席,你要加油哦。” 艾凡沉默了一秒,认真而冷静地回应:“一定,希希也要认真准备,好久没和希希一起比赛,我也非常期待你的成长。” 挂了电话,程希露出微笑,感觉到艾凡的斗志,程希觉得罗伯特的想法也许并不会对艾凡造成什么压力,谁叫他是少有的情商低呢?也许他根本感觉不到吧? 程希看了看表,晚餐时间到了。连忙起身,还没穿好鞋,就听见电话铃响。程希一愣,谁会打到这个宾馆里来? “你好。” “希希,生日快乐!” 是郑航的声音。程希傻在当场,再次看了看表,华夏时间,这时应该才凌晨六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么西么西,早上好各位。晚安~ 80新电影配乐 “这是社会伦理片?!”程希拿着剧本直咬牙。 如果非要分类的话,此片确实当属社会伦理剧,但是!但是!这部片的线索与所有的关键转折都是音乐! 一个喜欢摇滚的的十六岁少女一直暗恋学校的篮球队队长,却发现此队长已与啦啦队队长打得火热。失恋中,因为父母婚姻出问题,家里闹得不可开交,暑假时被母亲送回了外祖父家。外祖父脾气倔嘴巴坏的糟老头,在附近小学做音乐顾问老师。最近正在给孩子们做校际合唱节演出的准备。一个失恋少女,一个脾气坏老头,从见面的第一瞬间就开始吵架,吓坏了练合唱的小朋友们,一时间,合唱练习室乱成一团,有人哭,有人吼。 故事如此混乱,就开场了。摇滚乐与儿童合唱的碰撞,祖辈与孙辈之间理念鸿沟的碰撞,父母与女儿之间互不谅解的碰撞,还有夏日中遇见弹吉它少年的再次恋爱。这样一次一次地碰撞交流,最后融合理解,一个温馨的结局:合唱团演出大获成功。 这几乎就是一部音乐片!片中,程希光儿童合唱歌曲就要作三首以上,还有女儿的摇滚乐,还有老头子缅怀往事时的钢琴曲,夏日吉它少年的民谣风,那首《轻狂》被制片人看中用在了父亲出轨时的场面。 程希上上下下数了数,这作曲量是上一部的三倍有余!而且,风格复杂!很多都是程希从未涉及过的领域,比如摇滚!程希拿着剧本就想骂人!如果不是不肯示弱的个性,她非得打电话把鲍伯骂个狗血淋头,再把剧本甩到他头上!让他秃头! 但,既然应下来了,程希也只能咬咬牙,一定要做到最好!如果非说这件事有什么好的地方,那就是留下的时间余地很宽,它还没有正式开拍。看导演那架式,是准备拍成精品,这倒让程希稍稍有些安心了。 不过,以程希的个性,是不允许挂了自己名字的音乐不如自己的意的。所以,大肆扫荡了唱片行和书局。买了大量的各类型音乐的唱片和书,还去吉它行买了把吉它,回来自学。 整日躲在庄园里啃书,学吉它,谱曲。出来听音乐,了解各个风格的不同与美感所在。这还是因为庄园里没有电的关系,不然,程希可能会一直呆在庄园里不出来。为此,珍妮大感吃不消。童声合唱和民谣也就罢了,摇滚实在是她所不能接受的类型,不得不一听见重节奏就赶紧出门。 为了谱合唱谱,程希特地跑了趟儿童合唱团,还去听了别人的演出。为了民谣,更是偷偷把自己往大里打扮,进了几次民谣酒吧,听现场演唱。巨星什么的专辑,更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就差跑奥尔良去取经了。至于摇滚,程希只是去听了几场音乐会,气氛确实与古典音乐会大不相同,台上台下一样HIGH。 当然,程希的这些举动都是瞒着郑航做的,只要他来,她就在家装乖,免得他叨叨。很奇怪的事,郑航以前在没成程希男友的时候,认定了程希做什么都可以,都是让人放心的。可一旦成了男女朋友,程希成熟稳重的形象好象遇到太阳的雾一样突然消失在他的脑海里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变成玻璃娃娃,需要捧着怕摔着,含着怕化了。这种转变让程希大感无奈。说了,他还强辞夺理:“不在意的时候,是珍珠也当钢球看,在意的时候,钢球也变成珍珠了。这不是正常的事吗?” 这样忙了两个月,已是仲秋,树叶落了满人行道都是。电影已经拍得差不多了,只余下一些需要音乐配合的镜头,比如特写谈钢琴的手,小孩子对口形之类的,于是,制片人特地打电话过来:“程小姐,不知道进度如何?” 程希顿了一下,她确实做好了,但她对摇滚的部分很不满意。从前世到现在,程希接触摇滚的机会并不多,顶多听听崔健、黑豹,外国的就是U2,Queen,Nirvana这些老牌摇滚乐队。怎么说,都是些男人,还是些大男人写出来的东西。也就Queen这个Gay团写出来的华丽风格与程希想像的有那么一点点相似。可是,那也太……怎么说,太成熟了,就象贵妇的绝望与少女的忧郁一样,完全是两回事。 看了剧本,女主角才十六岁,所有的苦闷都是青春期的烦恼,爱情,友情,还有父母。她应该发泄的嘶吼的音符应该是一份有青春气息,可以迷幻,可以重节奏,但不应该绝望,甚至在某些地方可以带些甜美的调调,照程希的话来说,也就是歌特萝莉。程希对此自觉难以把握,实在是有些为难。但是,制片人来了电话,程希并不想拖工期,只好实话实说:“其余的都做好了,摇滚的曲目虽然写了,但我觉得不太适合女主角,正打算修改一下。如果合适,请你来一趟,听一下小样,提点意见。” 制片人一听,连忙应了下来。这种事,可没人想过听他的意见呢。要听也会听导演的意见。制片人过来的路上,程希还在想着歌特萝莉这件事,对于电影人的工作划分,程希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出。此时,她坐在客厅里一边等人,一边一遍一遍弹着吉它,试图在漫天的幻想里找出那个她想像中的曲调。两个月的时间,对于一通百通的程希来说,吉它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算是一个可以在酒吧里演出的水平了。 制片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一个女孩子生而蓬松着头发,穿着很随意的格子衫牛仔裤,坐在沙发扶手上,弹着散漫又带着丝焦虑的曲调。制片人一愣,这场景简直比女主角还女主角!脚步顿了顿,毕竟电影拍到结尾了,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完全无异。制片人说到底还是生意人。 “先生,请喝咖啡。”珍妮很尽责,把人领进来,直接上了点心和咖啡。 “制片人先生,你想先听哪部分?” “合唱部分吧。”制片人点了点头,这是重头戏。说实话,只要这关过了,这部戏也就差不多了。 “好。”程希拿出录好的小样,放进录间机,开始播放。 童声合唱有一种美,让人神圣,让人崇高。这一点,程希上一世在看《放牛班的春天》时已经有所感受。那张原声专辑是很长一段时间程希的最爱。可是,做为音乐人的程希不可能去照抄,她要有自己的想法。那种从天上掉下来的声音的感觉,程希在庄园里用意念调暗了光线,听水流听鸟鸣,足足在草地上躺了两天,再加上去了童声合唱团听孩子们演唱,看孩子们的笑脸,才终于写出了现在的这五首曲子。 制片人拿着咖啡,从声音起到最后一个音符,他都没有把咖啡喝进嘴里。等程希把小样拿出来,问他感受时,他才猛地醒悟,直接把咖啡放在桌上,放大声音说:“太好了,太好了!要的就是这个感觉!这个,这个,程小姐,你真是……”他似乎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顿了一下,直接来了一句:“我很满意。这个,是哪儿的合唱团?水准还真不错。” 程希微微一笑:“是我所在的中学的合唱团。你也知道,我刚从那里毕业,比较熟悉。” “竟然不是专业的?!”制片人大喜,这要少花很多钱呢。 “嗯,不过,我觉得只要稍稍调教一下,应该没问题。”给学弟妹们争取点零花钱,程希也很开心:“既然这项过关了,听一下项吧,民谣怎么样?” “好的,没问题。”听完合唱曲,制片人对于程希的能力已经完全肯定,态度客气了不少。之前是因为导演的推荐,但看程希年轻,多少有些担心的。只是经费一直紧张,而这位不但出过自创曲专辑,而且价格很合适,他才放手一搏,谁料到真捡着宝了!他现在不停地暗地里大叹幸运。 民谣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比合唱曲更出色些。也是因为程希对民谣更熟悉一些。而且,成人的世界,程希也更理解一些的原因。 然后是各场景的钢琴曲与小提琴曲,这是程希的专长,自无话说。 最后,程希拿着摇滚曲的小样抿了抿嘴:“这个,就是我不太满意的摇滚的部分。” “没关系,我相信程小姐的水准绝不会差了。”制片人觉得连咖啡都香浓了许多,还顺手吃了个糕点,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名字,非常好吃,不太甜也不腻却意外地顺滑。 对于摇滚,制片人比程希听得多的多。毕竟在这个圈子里混,见多识广。听了程希的摇滚小样,制片人有些纳闷地看着程希,有些犹豫地开口:“我觉得,挺好的。程小姐觉得哪里有问题吗?” 程希又把她那个歌特萝莉的理念说了一遍,制片人眼睛一亮,这才发现了音乐中的问题。是的,如程希所说,她的这几首曲子交给任何一个摇滚歌手都不掉份,可是,交给一个十六岁的业余少女就有点不搭调了。制片人坐在那里想了想,抬头道:“程小姐现在有空吗?” “有的。”程希直起身来。 “不如,程小姐和我一起去片场看看吧。也许你见着我们的女主演就有了灵感了呢。”那女孩虽然比十六岁大点,但确实有程希所说的歌特萝莉的气质。制片人就想了这招。 “诶?好啊。那你先坐会,我去换件衣服,我们就出发。” 程希去了片场,看见了那个带着几分颓废色彩的女孩子,那种文青特有的范儿,隔多远都能感觉得出来。程希自知永远不可能那样,她顶多走仙女款,高雅或者是疏离。这种带着黑暗色彩,自傲不羁,偏偏又很清纯的感觉,还是眼前的女主角更象那么回事。看到她,程希不由觉得,这部片也许有望成功。毕竟,选角选得很用心。 远远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也许是因为一直被人看,那女孩子对目光很麻木,根本没注意有人这样观察她。自顾自地表演,发呆,与人说笑。每一处的表现都那么生动,在程希的脑海里有了一个生动的描绘她的音符冒了出来。有了第一个音,就有第二个。感触丰厚,程希谱曲很快。主旋律不过半个小时,至于润色,可能需要两天。 制片人一看程希的速度,不由对程希大为赞赏。过了两天,听见程希新的小样,更是惊为天人。那种带有太多亮色的呐喊,青春而且带有强烈的艺术化的黑暗色彩,象是用各种深深浅浅的黑色画出的一付装饰画,美丽惑人,又带有强大的攻击力。尤其是其中的喝醉了一般的迷幻风格,这可是制片人第一次听到,根本不是玩摇滚的那些糙老爷们能做得出来的! 电子迷幻风就这样被程希无意中提早亮世了。只是,现在的它还没有形成风潮,更别说这个名词了。 “这,这位演唱者是谁?!”制片人的商业敏感度超强,第一时间就问出自己最想要知道的答案。 “我。”程希打了呵欠,为了录这个小样,昨晚可是熬夜了的,所以录出来的声音中带了那么几分沙哑,制片人没听出来很正常。 “你?!”制片人彻底惊了,他张了半天嘴:“你要不要亲自给我们的电影配唱?” “不要。”程希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对于演唱的兴趣不大,尤其是这种摇滚乐。长笛才是她的生命。她要是走上摇滚歌手的路,别说罗伯特,就是自己都得把自己杀了。 “真的吗?那,好吧。”制片人去过程希家,自然也知道她不缺钱,而且知道她还在柯蒂斯上学,拿过国际大奖,根本不想走流行乐的路子。刚才说那么一句,也不过是抱有万一的心态。得到否定的回答也在意料当中。不过,要找一个能有如此表现力的声音还真得费上不少劲儿呢。制片人眉头都皱了起来,开始在脑海中飞快地翻找那些女歌手的名单。 以至于之后只要是他制片的电影,第一时间都会约程希,除非程希没有时间,才会排别人。程希成了他首选的配乐人选。 又忙了一个月,编排,录音。最后的成果甚至把罗伯特都吓了一跳:哇,自家弟子竟然会写摇滚呢!程希得意地顶着两黑眼圈,精神奕奕地哼着不知哪来的调子,跳着步子走回家去。 程希一到家就接到艾凡的电话,说让她不要忘了下周去纽约看他比赛的事,她满心欢喜,当然笑嘻嘻地答应了。 不过,这却是她平生第一次对人失约。因为第二天,她就接到了林立新的电话,说林强从战场回来了。可是带了一身的伤,林奶奶很伤心。请程希在美国帮林强买药。 作者有话要说:几天的没有连续更新,我发现再写的时候,自己卡住了…… 另外,这几天我一直担心的事好象变成了事实,地震过后,青山刚昌同学到现在也没找到,也没人联系到他。我第一次这么害怕被坑…… 大叔,我呼唤你~~~~~~ 81药
82回国事
83回费城
84评较
85意外成名 成为长笛首席之后,程希的日子变得比之前更辛苦。因为练习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程希没有把麻烦留给别人的习惯,再加上这是一个全新的体验,要学的东西很多,所以在每天实练之前,她会在庄园里里准备超过之前三倍四倍的时间。到了金球奖那天,程希眼下的青色眼袋连粉都遮不住。 因为在练习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问题,再加上知道第二天不需去学院,所以,就没顾忌时间,沉浸进去,练到很晚。终于搞定之后,才猛地发现时间已纱够了。 本来就累得直想睡,程希更没心思为妆容之费神,反正自己也不主角。索性几下加重了下眼线,画出一个又酷又坏的摇滚女孩的妆。涂上黑指甲,穿上典雅风格的黑色小礼服,加了几个冲突感很强的重金属佩饰,一双靴子,猛一看倒是颇有风格。只是走出饭店大厅的时候把服务生吓了一跳。 坐上一身西装革履的制片人的车:“抱歉,让你久等了。”程希自知迟到了三分钟,连忙道歉。按说,今天应该是鲍伯这个经纪人跟随的。不过,今天罗伯特有事,程希自然不能与自家教授争宠。所以约了交情比较好的制片人。因为不在费城,所以,程希一个未成年人,为了让制片人放心,进了饭店就很少出门。这两天倒也与制片人更加熟稔起来。 制片人见程希这样,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没事。不过,你这样太抢镜了。明天所有的女主角都会恨你的。” 程希打了呵欠:“咱们直接进场,哪会有什么镜头?再说,这也不是我故意的。实在太困了。团练搞得我已经两周没好好休息了,实在画不出甜美妆来。没办法。希望今天早点完,早点回来睡觉。” “团练?”制作人没反应过来。 “唔,学院交响乐团要演出了。”程希闭着眼睛,算是养神,随意解释了一句。 “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演出吗?”制片人出乎程希意料地来了兴趣,声音都提高了几度。 “唔。”程希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 “哦,太好了,我要去买票。”制片人说了一句,发现旁边的小姑娘完全没搭腔,不由有些尴尬,转头一看,立刻释怀笑了出来——这位才这么三句话就已经睡着了。歪着头,一下一下地撞在车窗上,却完全无知无觉,睡得很香的样子。谁能想到,一个去参加金球奖颁奖典礼的人,会在半路上睡着呢?看到这么一幕,制片人也跟着轻松起来,吹起了口哨。 到了场地,远远地看见已经有大批影迷和记者已经站在那里,热情汹涌。程希被制片人叫醒,跟在他身后,努力瞪大了眼睛,亦步亦趋。只是制片人可以看出 86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哗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历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叹了口气:“我没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历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 87毕业
88人生还要继续 曹叔是个热情开朗的人,一见到程希就一个劲儿地夸“漂亮”“洋气”。来来回回就这两词,听得程希直想笑。 曹叔笑呵呵地拎着程希从庄园里拿出来的一堆食材,带着程希上了车,往市委大院开去。路上曹叔只是说着些解信诚无关紧要的小事,并没有多嘴问程希什么,这让程希稍稍有些吃惊。没想到表面看来大大咧咧的一个人,性子竟还挺扎实稳重。不过,转念想想,能被解信诚看中,信任,放在家里当厨子的,想来也是得有些不同才是。 晚餐,由程希准备大部分菜,只留了一道最想吃的水煮鱼交给了曹叔。程希当主厨,曹叔当助手,一边摘菜一边不知道在哼唱什么小曲。 “咦,曹叔,你唱的是什么歌?”对音乐很敏感的程希本能地手上的刀顿了一下,转头问道。 “什么歌啊?我这种老头子哪会你们年轻人的歌?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曹叔显然没料到被一个年轻小姑娘问起这个问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调子真熟悉,很别致的转音。曹叔,你家乡在哪儿啊?这是什么小调?”程希一边切切切,一边不忘搜集资料。 解信诚下班回来就看到这样的场景,餐厅的桌上摆了色香味俱全的一桌菜,可是屋里的两人根本没人在乎这一桌菜,而是一个弹一个唱,气氛象开晚会。曹叔粗犷的嗓音在客厅里回旋,家乡小调被他唱得韵味十足。不知是思乡之情,还是音乐本身,让他忘了一直以来的克制,甚至解信诚回来开门的声音他都没有听见。 “这么开心?”解信诚一边脱外套一边笑道。 “舅舅,曹叔的家乡小调真好听。曹叔的嗓子也好,沧桑落拓,特别有感觉。”程希拿着自己记下来的乐谱过来向解信诚显示她这半天来的收获:“现在才发现,我以前听民乐听得太少了。” 曹叔听见程希这样的称赞,有些不好意思,过来接了解信诚的外套和公文包:“是程小姐的琴弹得好,我一说她就能弹出来,特别灵。对了,书记回来了,可以吃饭了。程小姐做了一桌子菜,说是都是书记爱吃的。” “行啊,我先去洗一下,你们先摆碗筷吧。我早就想尝尝希希的手艺了。怀念啊。”解信诚一边往浴室走,一边笑着摸了下程希的头:“想要听民乐的话,明天我让人给你找来。别这么着急。” 真等上桌时,只有舅甥两人。曹叔已经非常自觉地离开市委大院,回家去了。不过,他走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以前回趟家并不那么有时间,解信诚需要人的时间太多了,曹叔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市委大院这栋两层小别墅里,能在意料之外的时间回趟家,曹叔还是很高兴的。 没有外人在,程希放得很开,从庄园里拿酒,舅甥俩对饮,双双喝得满脸通红。 “哎呀,好久没这么放松过了。还是希希在好啊。”解信诚吃多了,摆着肚子,懒洋洋地眯起了眼睛:“我要进庄园泡温泉。” “一起吧。”程希也喝得有些醺醺然,拽着解信诚进了庄园。 两人一起泡温泉,只是现在的两人不能再象小时候一样裸裎相对了,程希和解信诚都穿着泳衣,泡在雾气缭绕的温泉里,软绵绵的,一动都不想动。 “舅舅,如果有一天,你的理想都实现了,你会怎么办?”程希闭着眼睛,头靠在池边的石头上。 “不会有那么一天。”解信诚手里拿着酒,抿了一口,缓慢开口。 程希顿了顿:“没有尽头的道路……舅舅,你不觉得疲惫吗?” “有爱有**,怎么会疲惫?” “爱么?舅舅,你竟然会说出这么感性到肉麻的话来,我,我实在太惊讶了。” “我从来都会说。只是希希你从来没注意过。”解信诚喝得有点迷蒙,双眼失焦地看着雾气升起的地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每通电话,我都对你说,我想你,希希。每次送别时,我都会说,我很爱你的,希希。”顿了一下,解信诚微微笑了起来:“希希,你当我的这些话都是客套吗?” “诶?不是。当然不是。”程希闻言也勾起了唇角:“因为我也很爱舅舅,也总是想起舅舅啊。所以……”程希一下笑出了声:“所以,根本不觉得如何希奇。只是,刚才是第一次听到舅舅说爱、**什么的,有些惊讶。舅舅一直陪我长大,是我最依赖最重要的存在,以至于,我完全忘了,舅舅不只是我的舅舅,还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人。今天听到这句话,我才反应过来。” “我也想一心只当希希的舅舅呢。可是,如果我现在还在茶叶胡同里瘸着脚踩缝纫机,希希你敢确定,你还会如从前一样依赖我信任我吗?” “诶?”程希睁开眼,看向雾气中始终没有变老的解信诚,好一会才叹了口气:“舅舅,你从来就这样悲观。” 解信诚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啜着:“可能还是太脆弱了吧。没办法面对盲目乐观的结果。所以,只好做好一切准备,才能忍受等待结果时的煎熬与残酷吧。” 停了好一会儿,程希笑出来:“在这一点上,舅舅,咱们俩都一样。” “就是啊。你是我养大的嘛。怎么会不一样?我可没见过哪个孩子可以忍受几十年如一日地枯燥练习。就是大人,做到象你这样的,也难得一见。我可不相信,这纯粹是因为爱。爱没办法这么持久。只有恐惧,不安,这些情绪才会让人如此坚韧。希希,我们一样没有安全感。好了,这个就不要再讨论了。这样的话题,实在不适合由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少女坐在一起讨论。” “嘁,四五岁的时候,你就跟我说这些,现在再收回习惯不是太晚了吗?” “都是我的错。”解信诚想起了从前,跟着笑起来:“我总是忘了,你其实是个小孩子。谁叫你总表现得这么有担当呢?被希希照顾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舒服的日子了,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甜蜜的同时又觉得愧疚呢。” “没办法,我生来就老了。”程希笑出来,掬水泼泼脸:“所以才会没有童趣,学舅舅的一板一眼,把日子过得太严谨了,象两个害怕明日就是世界未日的老家伙。” “就是。你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缺乏生气。应该犯错,应该轻狂的年纪却过得这么有计划,青春都枉费了。真不知道,郑航那小子怎么会看上你。”解信诚彻底喝多了,说起话来再无平时的稳重温柔,直来直去,还有些大舌头。 “还说我,你应该轻狂应该犯错的年纪都在做什么?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人生除了理想根本没有别的**,不是无趣得很?我也不明白胜男姐姐怎么会看上你的呢。”程希反唇相诘。 “胜男啊。”解信诚一杯接着一杯,似乎喝出了滋味:“她和你不一样。她对人生的要求,和你对人生的要求完全不同。你不能用你的眼光去看她。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与她站在一起都是很相配的。这就是她选择我的原因。” “舅舅!”程希生气了:“你怎么能忽视胜男姐姐的感情?!我看得出来,她爱你!她爱你才和你结婚的!才不是什么狗屁条件合适不合适!” 解信诚闻言,突然冷笑了一声,抬起眼来,透过雾气看向程希的方向:“你确定吗?你知不知道?在我和她结婚之前,真正两人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交谈的时间除去她脸红与语无伦次之外,更是少得可怜。谈话范围除了工作就是亲人,任何深层交流都没有。这样,你还确定,她是因为爱我?而不是因为狗屁条件合适,她正好需要爱一个人,就把那个爱人的帽子扣在了我头上?希希,你真的确定吗?” 程希顿在原处,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可是,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拍婚纱照的时候,王胜男的目光中闪烁的那就是爱啊。那明明就是爱啊!程希想这样反驳,可是,如果一切建立在这样薄弱的基础上,程希甚至无法让自己反驳的话说出口。 “那,那么,舅舅,你和胜男姐姐结婚,难道只是因为你需要婚姻,她是个很不错的对象吗?” 解信诚看着一脸认真的程希,突然笑出来:“希希,你不必这种悲悯的表情。没有爱情并不是被地震火山暴发之类的惨事,你能不能收起你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感性?真让人肉麻。我与胜男之间,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会相守一生,互相扶持。也许等我再成熟一些,我就可以说我是爱她的了。更何况,我们这一代人的爱情与你想像的玫瑰与情诗的爱情不太一样而已。那种相濡以沫的爱情。现在的我,还不够厚重,心跳的频率还是太快了。呵。” 听见这样的话,程希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前一片迷朦。好一会儿,才带着鼻音说道:“我只是希望舅舅人生丰富圆满,把风景看遍,到老了不会因为如此单调枯燥的感情生活而后悔。” “想让舅舅当花花公子?” “那倒也不是。”程希甩了甩头:“算了。说这些没有意义。以舅舅的个性,最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会去追求的。我不过是庸人自扰。” “就是。”解信诚晃了晃酒瓶,转过头:“希希,再来来瓶。” “喝醉了。” “醉了就醉了嘛。今晚睡在庄园,不怕晚。好久没这么放心地醉过了。一会儿,舅舅醉了,就把舅舅送到床上去,听见没?” “知道了。”程希听话地又拿出一瓶来,给解信诚斟上。 “舅舅,不如生个孩子吧。”程希看着解信诚的脸,想着,他如果有个孩子,一定也是个漂亮宝宝。 “不要。”解信诚毫不犹豫地摇头,自顾自地啜着酒。 “为什么?” “因为希希啊。” “诶?”程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连忙道:“我长大了,舅舅。绝对不会因为舅舅有了另外一个孩子而嫉妒的。” “嘁。”意外地,得到喝得有点摇头晃脑的解信诚的一声不屑的反应:“才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 “希希,你知道的。舅舅从来不是什么老好人的,对吧。” “对。”解信诚从马德明那里听到不少解信诚在以前的位置上如何党同伐异的事迹,手段之犀利,甚至带着血腥,确非心慈手软的自己所能想像的。但再怎么样,那也是解信诚,程希对此并不以为然。在其位谋其政,手段什么的,有什么关系?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那就对了。既然知道舅舅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还以为舅舅所有的决定都是因为照顾希希你的心情呢?也太天真了吧?” 听见这句话,程希顿住,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 “我为了希希不打算要孩子。是因为……”解信诚打了个酒嗝:“是因为,如果我有了一个孩子,以希希的性格,肯定会觉得我的人生可以让她放下一半的心了。” “这有什么问题吗?”程希确实是这样想的。 “本来没什么问题。可是,可是我不喜欢,怎么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放心。我……”说到一半,解信诚手中的酒瓶突然滑下手,掉进了温泉里,瞬间,酒气被热气蒸腾起来,一池子酒味。而解信诚则手软脚软地倒了下去,彻底喝醉了。要不是程希猛地反应过来,抱住他,他非得因醉淹死在这温泉里不可。 陪解信诚住了一周的时间,中途郑航匆匆来过一趟,但因为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他又不得不连夜又飞走。 一周后,程希辞别了解信诚,说是要全国各地采风。穿着她的牛仔裤就出发了。这一去就是两年。两年间,只是通过几通电话,偶尔会有明信片,因为居无定所,连信都没有一封。 所幸,解信诚和郑航两个男人都在事业的上升期,忙得不可开交,确实也没有时间说再多的感情。这样的联络,虽偶有担心,但总的说来还是恰到好处的。 两年间,程希光是各地小调的曲谱就录写了上千册。还有她自己偶有所感记下来的曲子,更是数不胜数。 两年后,程希回到解信诚的所在地,此时,解信诚已然又换了新住处,再次升官了。这一次,程希住的时间比较长,三人象当初在茶叶胡同一样生活,郑航时不时过来粘着程希,解信诚则是每晚准时回家吃饭。晚上偶尔会在庄园,听程希吹笛,或者是他忙他的,程希自顾自写曲。 三个月后,程希终于写出了她人生第一部交响乐曲《曹吟》。可以说是带有中国风的交响乐。但并不是照抄民乐,而是在某些转韵之间自有别致之处。解信诚听得连连点头:“难怪希希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到现在,我才明白这句话。” 然后,程希联络了罗伯特与艾凡,想请他们帮忙联络交响乐团。为此,程希不得不在两年之后的今天,再次登机去了费城。 这首交响乐,受到罗伯特的盛赞。之前对于程希的突然回国失踪不满的罗伯特,读完谱之后,完全理解了程希的做法。不过,他说:“让交响乐团练新曲可不是简单的事。我的影响力还不够,这事,你找奥德耶更方便。他家在巴黎音乐界的影响力强大。” 大半年后,巴黎交响乐团演出了一场《曹吟》的交响音乐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程希没有因为长笛手而成名,却一跃成为世界一流的作曲家。这让还记得当初那个引领时尚的叛逆少女的听众大为吃惊,两年的消声匿迹竟然一个少女成长如斯。程希让全世界都惊讶。 之后的两年间,程希办了美国绿卡,天天辗转奔波于欧洲各国与美国之间,与各大乐团合作演出,写曲,出专辑。声名渐隆。此时,她二十岁。 89番外:认亲 “请喝茶。”程希把杯子放在裴启国面前,然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裴启国盯着程希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起来:“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 程希没有回答。 “看来,你对我有很大的意见。” 程希抿抿嘴:“意见谈不上。只是感觉很复杂,以至于无话可说。”顿了一下,程希放下手中的茶杯:“我相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没认亲的意愿。不知道你找我出来是为了……?” 裴启国一直笑着,听了这句话,更是笑得露出了牙齿。不得不说,这个男人严肃的时候还有长辈的气派,严谨、稳重。可大笑起来就莫名地多了几分孩子气。对于女性来说,这样的男人,确实有莫大的吸引力。程希眨了眨眼睛,别开头去,再次沉默。其实,说到底,她是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场面。很古怪。 “我找你出来,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裴启国说着,喝了口茶,笑眯眯地:“如果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会不会生气。” 程希微微皱眉:“我相信你有好奇心,但不相信会浪费时间跨跃两省的距离来满足你的好奇心。你,应该已经过了这个年纪了。”看着挺正常一人,怎么交流起来这么费劲儿呢?程希有点郁闷。 “你说的对。”裴启国依旧微笑着,一派悠闲。程希猜测是他多年体制内的生活造就了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习惯,他们这些人不需要个性,只需要手段,所以他才会把微笑当做日常表情吧。 裴启国依旧慢吞吞地说着,好象领导说话都是这个速度,急也急不来,程希索性也学着他,背靠在椅背上,让自己的姿势更舒服一点,眼神微微放空。有点后悔答应和他见面了呢。难得回国一趟,竟然要面对这样不愉快的事,真是……个不怎么美妙的经历。 “我有一儿一女,对于孩子,并不象有些人那么渴望。父爱什么的,没有相处过,我也很难刻意表达得出来。” “所以?”程希看了眼裴启国,不明白他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不想认亲,何必在这里罗嗦?如果想认亲,又说得这么冷漠,是为了什么?程希完全搞不懂这个男人。 “所以,你说不打算认亲的时候,我还真是松了口气。”裴启国抬起眼来,笑了笑:“不过,只是松了口气罢了。你现在的身份,你的长相,你应该明白,只要你回国,甚至你不回国,以你和我儿子女儿的交情,以后肯定会经常碰面的。就算我们不认,也终究还是会被迫相认的。” 程希努努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如果她不是郑航的女友,如果她不是解信诚的外甥女,不认就不认了。可现在,上京的官二代圈子就这么大,她能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想不被发现都难。现在还是因为她回国的机会少,才拖延到如今。不过,裴启国能发现,程希很怀疑,佟姨那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八成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叹了口气:“我对于妨碍你的家庭毫无兴趣。我有我的事业与人生。你也应该知道,没有你们,我生活得更好。” “确实如此。所以,我才找你出来。”裴启国闻言才稍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盯着程希:“所以,我才想告诉你那段往事。我不想因为你对我心存怨气,而让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反正,必然是要认亲了,请让我以父亲的身份,说出你的来历。我对于你的母亲没有丝毫感情,对于替她背一个负心人的黑锅,毫无兴趣。” 程希微微皱眉,心里不太舒服。虽然她对程红也毫无感情可言。可裴启国微现厌恶的态度还是让她觉得有些受伤。 裴启国没理会程希的心情,自顾自说了起来。 “你的母亲,我在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之后去调查,才知道她的名字。我不知道你对她记得多少。其实,我对她的记忆也很模糊。在很大的程度上,她算是我的一个恶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强迫自己忘掉她这个人的存在。实在是因为我遇见她的时候还年轻,虽然那时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但那时的我才二十多一点,无论事业还是生活,一直很顺遂。那是人生第一次挫折,心中一片惶然,很不成熟。再加上那时的我受了伤,又累又饿,无力反抗她。” 反……抗?!本来生出些怒气的程希听了这话,不由一愣,怎么也没想到裴启国对程红的用词是这样的!半天反应不过来。 “当时,我受了伤,后面又有人追,所以,只敢在那些偏僻的山林里奔逃。没吃没喝没休息,伤势越来越严重,后来,我就昏迷在柳树村外的那座山上。醒来之后,我发现我被你母亲救了。” “本来,救命之恩我是应该感激的。但现在想起来,我却怎么也无法对你母亲生出感激之情。”裴启国说着,停顿下来,显然在平息他难得的怒气。这个影像非常难得,因为谁都知道裴启国为人深沉,很难有情绪外露的时刻。 过了好一会儿,裴启国才恢复气息,只是微笑已不在,面无表情地继续:“你也见过我太太,自然知道我的审美如何。象你母亲那样的女性,说句让你不爱听的话,我根本不可能看上眼的。但显然,你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她自觉很美,不知在我醒来之前她自己做了什么梦,反正,我自意识一清醒,她就开始莫名其妙地以我的未来妻子自居,而且一直认为我很爱她。这简直是发臆症也不过如此了。” “可是,我的话,她完全听不进。说多了,她就冲我发火,甚至动手,直接让我的伤势加重。当然,所谓说多了,也就那么一次。我当时身体很糟糕,说话很困难,只有那么一次,我听了两天她的自言自语,再也无法忍受,坚持说我与她毫无关系,结果就……就被她……就有了你。” 程希完全没办法掩饰自己的惊讶。难道程红一直是个疯子?!竟然是霸王硬上弓的女霸王版!? “怎,怎么可能?!”程希结结巴巴地说出反驳的语句:“她,她还是个处……那个少女!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那个年代,哦不,就算这个年代,让一个处女做出强上的事,也是一种为难。更何况是那种封闭的年代?她的脑子里根本不应该有这根弦! “谁告诉你说她是处/女的?!”裴启国说出这个屏蔽词来一派自然:“她不但不是处/女,而且还很……”说到这里,可能终于意识到自己面前的是自己的血缘女儿,连忙停了下来。反正程希肯定明白其中的意思。 “两天后,我趁她出工的时候,偷了她的粮票和钱,逃走了。怕她追,还特地拐了个方向。后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回归了我的正常生活。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不存在你想像的什么抛弃不抛弃的问题。说实话,我确实很惊讶,你会是她的女儿。”说到最后,裴启国已经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口气又象初见时那么领导范了。 有那么几秒,程希的脑袋一片空白。被这个过份出乎常规的故事给SHOCK到了。到底是眼前的裴启国在撒谎,还是日记在撒谎?!程希无法把死人拉出来问。 如果真如裴启国所言,那么,裴启国就从负心汉变成了受害者。而自己就是他受害的证据。故事也变成了另一个模样:程红少女,插队之后,孤身在外,年幼无知,在感情上被人所骗,**失心。也许这样的遭遇让程红少女联想到自己卑微的出身,多年来在她眼里算是寄人篱下的生活,种种偏激的想法产生,于是,程红少女平时一派正常,一遇到感情问题,就开始出现不正常的走向。 这时,她偶遇年轻英俊,一看就出身不凡的伤病人裴启国。裴启国完全符合了她一直梦想的对象。于是,她的心理疾病发作了,把臆想当现实,发生了裴启国之前所说的事件。裴启国逃走后,程红发现自己怀孕,孩子的出现,让她失落的感情突然有了去处,她正常起来,坚强起来。所以,在小程希的心里,程红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而且很坚贞。以上,就是故事的全部。 程希理清这样的脉络之后,虽然无法确认谁的是真话,但也知道,那段往事并不是让人愉快的。毕竟,佟姨的存在,从另一个侧面也确实证实了裴启国看上程红的可能性小到可怜。说恋爱什么的,就算存在,恐怕也是为了生存,为了养伤,为了被照顾而编的谎言。总之,没有什么日记里说的那些两情相悦的屁事。程希这具身体的存在,完完全全是不被期待的。 “唔,明白了。我不怨恨你。”程希点了点头:“也希望你在今后也不要做任何让我怨恨你的事。” “比如?”裴启国对于这样的,不需要挖掘内心的谈话很适应,带出了一丝笑容。 “不许干涉我的任何事,不许安排我的任何行程。就算你要对家人讲清楚,也请你说明白,我没有任何要与你认亲的意愿,希望一切能保持原状。我不想打扰到你和佟家的生活,也请你不要打扰我。当然,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非要想不开打扰我的话,我也绝不会理会你的打扰就是了。如果打扰到让我觉得被冒犯,我也不介意用别的手段反击。” “这么冷漠?”裴启国听了这话心中微恼,却也知道眼前的女孩子已经发展到自己无法影响她的地步了。她的背景与自己相当,她的钱财更是难数,再加上她的国际名声,自己都不得不顾忌几分。做像样做到这个份上,裴启国觉得很憋屈。 “不过是和你一样,裴先生。我母亲是你的恶梦。同样,在我知道你的存在的那一刻起,我也觉得那是我的恶梦。不然,我不会这么努力的。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是要感谢你的。你赋于了我前进的动力。” 程希的话毫不客气。就算故事真如裴启国所说,她也不喜欢裴启国对她的态度,那种故作的高高在上,再讨厌不过了。在华夏,还谈什么贵族?笑话!封建君主早就打倒,往上数个三代,哪个大官背后不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祖先?搞什么优越感? 什么“小解把你教养得不错”?看到当时他的那张装模作样的笑脸,程希就打定主意不与之亲近。摆什么长辈谱?从伦理上来说,他不过是解信诚的同辈。这种屈尊降贵的姿态摆给谁看?如果他是在官场,这样对解信诚说话还有情可原,毕竟他的职位比解信诚高。但那也不是一个系统的。隔系统摆谱,那不是有病吗? 程希不喜欢他,一点也没办法喜欢。虽然她找了很多理由,但程希自己知道,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对解信诚的轻视,虽然这种轻视表现得很优雅很隐晦,但程希没办法忍受。 更何况,他轻视解信诚的理由在程希身上也成立。甚至更多。毕竟,程希的母亲是那个出身农民,最后成为童养媳,然后又神经了的程红,而非风华绝代的红二代佟姨。 现在,他这么重视自己,不过是因为他没办法忽视没办法扼杀罢了。不然的话,程希还能够存在吗?如果解信诚还在茶叶胡同的小作坊里做裁缝工,程希被他发现,程希现在还能活得好好地坐在他面前吗?程希很怀疑。 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儿女成双,对于另外再存在一个孩子并不期待,父爱更是不存在的。程希和他的关系,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张相似的,辩识度颇高的脸上。于是,才不得不承认这个关系。 听了程希隐隐带着恶意的语言,裴启国皱起了眉。说实话,他生气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有敢对他如此不留情面。就算是他的父亲,对他也多为赞赏。万没想到,最后竟然要被一个说是自己女儿的丫头如此对待。裴启国沉默了一会儿,不是在思考什么,而是在压抑这他意料之外的怒气。 他也不是傻子,程希都这样毫不顾忌地表现了,他自然也知道程希根本没把他当成父亲看待。那句“你的教养呢?解信诚就是教你这样对待父亲的吗?”就在嘴边,可是,看着程希与自己相似的眉眼间的冷漠,这话又被他咽了回去。他知道,说出口,也是自取其辱。这小丫头不知是不是面对记者面对多了,嘴皮子很利。 “很好。我们在此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裴启国微笑:“但我希望,从今天起,你可以改口称我为爸爸。”一旦认亲之后,如果还被人抓住程希叫他裴先生,那可就是一个糟糕至极的事情了。这会让人质疑他的掌控力的。 “父亲。”程希点了点头,见好就收是必须的。以武家和佟家还有马德明一派之间的关系,自己不可能去当那根挑拨的刺:“父亲,不是爸爸。” “可以,我的小女儿。” 90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