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5》 重生幼童 程希与每个夜晚一样,明明回来得已经很晚,甚至也在外面饱餐了一顿,可临睡之前却不得不又在厨房倒饬半天,端了一大碗虾仁意面大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叹气,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明明自己已经胖到损害身体的地步了,可是如果睡前不吃点东西,就根本睡不着!这个恶劣的习惯,程希也不知道试图改过多少次,但从未成功过。 还是意志太薄弱吧。 程希对着沾满蕃茄酱汁的空碗摇了摇头,对自己很无奈。随手洗了碗,困意上头,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程希是被脑后突然的疼痛唤醒的。抽着气睁开眼,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一群小孩还着惊恐的颤音:“哎呀,那个怪物又活了!快跑,快跑!” 咦?好象是四川还是云南的口音?竟然不是普通话?程希愣了一下,自己住的这个北方城市,本来方言就非常接近普通话,再加上学校教育的原因,小孩们一般都不说方言,而以普通话为日常用语。今天突然被这样的声音吵醒,程希倍感疑惑。 不过,让程希疑惑的并不只这一点。因为肥胖引发的冠心病,程希已经习惯了每天醒来都心悸。今天虽然头痛,那种沉闷闷的心悸却一点没有。难得这样的清爽的感觉,让程希觉得头痛都没那么难忍了。 ……不只这些,还有……带着植物清香的风的味道;古怪的,不够柔软的床的感觉……还有周围过于安静,时有鸟鸣的环境…… 程希手往身边一按,那种湿润又扎手的感觉让她猛地清醒过来,把眼睛迅速睁得老大,看清眼前的一切之后,程希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不是馋的,是惊的。 自己躺在一个山坡的草地上,不远处是一条小河,再远是一片……应该是村庄吧?程希没有在农村生活过,但在电视上见过的农村也绝不是这样破败的,远远地看过去,大部分都是草顶房,一家青砖房都没有。 而那些刚才大叫“怪物”的小孩就离程希不远的地方,混乱地往村里跑去,边跑还边回头惊恐地看着程希,嘴里大喊着什么,程希没有听清,但也能猜着肯定不是什么好话。方言里一般骂人的话最难懂,程希非常明白。 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似乎比别的孩子更勇敢一些,或者说是脾气更坏一些,被程希的目光瞪着,竟然把刚才的仓皇表情收了,一脸怒气,猛地站住,嘴里骂了句什么,从河滩上随手拿出一块石头,直直地向程希砸过来。 程希尚被眼前的一切震惊着,石头砸过来的时候,完全没反应过来。幸好,小男孩离得远,他的力气只堪堪让石头砸到程希脚边,把地上的草皮砸开来,砸出一个小小的土坑,土和草皮碎落了程希一脚。 程希低头看了眼落在脚边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登时怒了,这么大的石头砸在人身上,那不得砸出问题来啊?!程希从来也不是什么圣母善人,最讨厌这种挟天真以行恶事的小孩了。 “臭小子,你干什么?!知不知道会砸伤人?!”程希捡起那块石头,做势就要砸回去,却不料还没砸出去,那小子就突然没了刚才的嚣张劲儿,象见着鬼一样,尖叫一声,撒腿就跑了,边跑还边叫唤:“怪物又要打人了~” 程希当然不可能真的去打一个小孩,只不过是要吓唬吓唬他,让他记得点教训。可是听他明明白白地叫自己怪物,才反应过来有点不对劲。 拿着石头的手黑黑小小的,而手往上的袖子—— 程希后知后觉地大叫一声,重新一屁股跌坐在草地上,好半天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好象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小孩? 程希低下头把自己打量了一番,衣服全是泥,但能看出来不是什么好料子,裤子有些短了,露出的脚踝也不干净,站在那里看上去象只黑鹭。最让程希惊讶的是,膝盖和手肘处竟然各有两超大的补丁! 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补丁这种东西了?!这个词已经古老得埋没在记忆深处。回想刚才见过的那群小孩的打扮,虽然比自己这一身干净得多,但也大大小小地补了不少。 自己这是到哪里来了?变成了谁? 难道到了古代?程希看见自己胸前开襟处并没有钮扣,而是四对绳子,随便系着,还散开了一对,看起来特别邋遢。身上看不出所以然来,小孩的衣服根本没有时代性,程希伸手往头上摸去。别的没办法辨识,发髻总是个区别吧?谁料到程希的手刚一碰到脑后,就是一阵让人眼前发黑的抽痛。 颤颤微微地把手拿到眼前,不意外地看见了脏脏黑黑的小手上满是血迹。到了这时,程希彻底惊悚,下意识知道,也许这个小孩就是被刚才那群孩子打破了脑袋死去的。来不及再思索什么,程希再也控制不住,身子一歪,重新趴在了草地上,晕了过去。 三四岁小孩的记忆贫乏又混乱,不过,经由成人程希的灵魂梳理下来,也得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应该就是举国疯狂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小孩破碎的记忆片断中,有几个场景是一直重复的。 几个穿着仿制军装的人揪着一个女人的头发强迫她跪在地上,其中一个正举着喇叭神情激昂地说着什么。因为是方言,又说得太快,再加上小孩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程希不能一下听明白,而四周,是一村的人都在围观。也许是被强迫围观,大部分人表情麻木,就算略有怜悯,也都是低着头不让人看见。 那个跪着的女人应该是小孩的母亲,她的胸前还挂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丑丑的三个字“女流亡”。程希猜测,也许是想写女流氓,却写了别字。还有几次写得不同,不过也就是些“破鞋”之类的语句,让程希大致能猜出女人可能的经历。 而这个小孩则被定义为资产阶级小崽子。但奇怪的是,似乎并没有打她,甚至一些大人看见小孩还露出类似于恐惧与厌恶同在的微妙表情。倒是其它小孩总是在大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用石头砸她。 不过,小孩个性非常剽悍,虽然年纪比别人小得多,力气却大得离谱,连普通大人都不是对手。经常把别的小孩按在地上揍。最奇怪的是——也是程希最无法理解的地方,这小孩似乎有无中生有的功能,打着打着架,突然手中就冒出一块石头,甚至是一个榔头。有武器当然让空手的害怕。三番四次受伤败退之后,其余的小孩们再也不敢正面对上小孩了。 这次,小孩的受伤至死,就是被偷袭所至。 “怪物”和“野种”这是小孩听到最多的称呼。原因应该就是小孩的性格乖戾,而且可以无中生有。甚至,据小孩的记忆中显示,有村里人还认为小孩具有诅咒功能,她说的恶毒的话没多久就会灵验。 其实不是灵验,而是小孩自己去做的。程希“看”见小孩怨恨村里的所有人,身体出乎意料地强壮,不但力大无比,还身轻如燕。只要别人对她稍有冒犯,她就趁着别人出工就翻墙跳到别人家去,想要什么就“拿”走。并不是用手拿,而是只是想一想,那东西就消失在眼前。 如果遇到别人家正好有人,小孩似乎也毫不在意,非常暴力地上去就是一石头,把人砸晕之后再实施以上举动。 这个时代,物质匮乏。她这么一拿非常轻松,却足以让一家老小陷入饿肚子的境地。如果连着来几次,饿死都有可能。就算恨极地找上门,小孩也能把对方打回去。然后再来第二次。这时代,哪家也经不起几次这样的光顾。 于是,所谓的灵验就成了事实。连那个举着红宝书殴打小孩母亲的男人都不敢对小孩做什么。很长时间以来,小孩就是这个柳树村的禁忌。 村里人不是没想过办法。甚至想过去报公/安。可是柳树村离镇上非常远,而且全是山路,车根本进不来。公/安又怎么会为了一个小孩所谓的“灵异”活动而走两天的山路呢?根本不可能。所以,小孩就这样剽悍地在柳树村生存了下来。 白天,母亲上工,小孩就漫山遍野地疯跑。一到下工时间就准时回家。在小孩心里,母亲是她最大的责任,她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保护母亲。 小孩的母亲对小孩倒是极好的。只要见着小孩就是亲亲抱抱,完全不在乎小孩总是脏兮兮的,软软地叫她宝宝,给她洗澡,抱着她睡觉,还给她讲故事,说往事,满是慈爱。 她应该是个知青吧?程希看着,她的气质明显与村里人不同,听口音倒象是上京话。但她并不住在知青院里,而是单独地住在村最外头的一个破败的草屋里。她对小孩千般爱宠,可是她往往没时间做更多的表达。因为她自顾不睱,白天要上工挣工分,晚上时不时还要被批斗,甚至有时候还要被性/骚扰。一点没错,那些批斗她的男人们,不但叫嚣着她是女流氓,又忍不住想要流氓她。 因为她长得实在很好看。虽然长期的劳累已让她失了许多颜色,但是与村里其它女子相比,还是天鹅与野鸭的分别。 只是这种骚扰从没有成功,因为小孩非常强大的武力值,还有层出不穷的野生武器。甚至——程希再次看得目瞪口呆——小孩竟然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突然消失,然后再出现,这让大人也拿他无可奈何。除非他想在高/潮时被砸死,不然只能灰溜溜地回去。 程希再一次慢慢睁开眼睛,心里把小孩的身世理清了一遍。小孩的母亲应该原来是个知青,后来不知怎的,竟然未婚先孕,生了小孩。这种事,在这个年代,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更何况,打死了都问不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事情更成了柳树村的头顶八卦。 后来的事可想而知。小孩母亲成了破鞋,成了女流氓,被赶出了知青院。本来按这个时代的道理来说,她应该送到劳改农场去劳教的,可是,剽悍小孩的母亲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亲自对村革委会主任——也就是那个想流氓女流氓的男人——说,如果他敢这样做,她就说,孩子的父亲是他! 很不幸,这位革委会主任虽然是个色胚,是个让人恶心的蟑螂,却偏偏有个母老虎老婆。而且,他老婆据说是乡上某干部的侄女。连他的革委会主任的职务都是因此而来。他自然不敢开罪他老婆半分。更何况,作风问题在这个时代可是大问题,除非他也想进劳改农场。 于是,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 这些,都是四处游荡的小孩从各处听墙角听来的。只是她一点也不明白什么意思,但程希明白。 色胚主任虽然不能送小孩母亲去劳改农场,却能在别处发泄自己被憋屈的怒气。派小孩母亲做男人才做的最重的活,可工分却是按最廉价的妇女工分给。小孩母亲是个硬气的女子,硬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只是身体越来越差,最近一年来,更是瘦得皮包骨头了。要不是小孩时不时变出水果来给母亲吃,程希猜测,这女子十有j□j早就死了。毕竟连月子都没做完就上工,饭也吃不饱,还要养孩子,长期疲累,不但没有朋友,还要防着那些狼一要的男人。她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奇迹。 “唉……”程希为孩子母亲的命运叹息,现在她唯一的生存希望——这个被叫做宝宝的孩子也已殒命,她要是知道了真相,恐怕连一天都挨不过去了吧? 慢慢站起来,程希小心翼翼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后脑,意外的是,虽然头发上还沾满了血迹,但伤口却已经消失了! 消失了!不但一点不疼,而且,没有任何伤疤!程希来回摸了三个来回,确实如此,眨了眨眼,好半天才算镇定下来。 好吧好吧,今天发生的事已经够玄幻了,再玄幻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知道自己从前的那个身体怎么样了。虽然胖,虽然心脏不好,但想起来还是颇舍不得。 甩了甩头,把无谓的念头丢在脑后。既然重新睡了一觉也没回去,看来要在这个鬼地方鬼时代生活下去了。也罢,让自己代这个“怪物”孩子保护她的母亲吧。那也是个可怜的傻女人。 以程希的阅历,自然知道,让自己的女人在外在挨打受苦却屁也不敢放一个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玩艺。只有沉醉在自己爱情幻想里的那位母亲才圣母般伟大,用尽心力维护那个恶心男人。 当初她要是说出孩子父亲是谁,也不至于落到眼下这个境地。 程希摇摇头,不再去想所谓“长辈”们的j□j,这不是她能插手的事。她只要管好她的责任好了。 一边按着记忆往村里走,一边想着这孩子的异能。 ——不知道换了灵魂之后,那些异能还能不能保存? 程希伸着手,嘴里默默念着:“石头,石头,我要石头……” “哄!”的一声响,程希本能地连忙后退,连滚带爬才躲过了一大片石头。 “糟糕,看来是叫得次数太多了……”程希看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石头堆,有些哭笑不得。幸好这个小孩的身体与一般小孩不一样,足够强壮,不然肯定会被砸着。 手一挥,程希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心中默念“收!”,石头山应声消失。 这样神奇的事,就算是成熟如程希也忍不住一玩再玩。变石头,变水果,变水,变土,甚至变锄头都有。正玩得兴致勃勃,就听到一声惊恐的尖叫声,程希一愣,停住手,反应了一下,撒腿狂奔起来——因为她听见声音是从村子最靠外的自家传来的。 发现随身庄园 远远的,程希就看见自家门口围满了人,很多手里还拿着工具,显然是刚下工,听见叫声就冲了过来。 外围有人看见程希,表情非常古怪地抽了一下,这让程希心里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一些。不管不顾地,一边把人往旁边拨,一边往嗡嗡不停的人群里面钻去。被挤到的人正想发火,一低头看是程希都顿时息了声,纷纷侧身给她过去。意外顺利地,程希站在了人群的最里圈,看见了让她震撼的一幕。 这个家很小,里里外外只有一间屋,既是卧室也是客厅,陈设简陋,根本不能遮挡视线,所以大门洞开之后,里面的一切就一览无余。 现在,屋内有两个人,两个死人! 衣衫凌乱,衣带被撕裂了好几根,露出胸前一大片皮肤。只是此时这个曾经漂亮的女人毫无j□j,被另一人死死掐住脖子,脸上胸前都是血,已完全看不出模样,应该是小孩的母亲。 另一个表情狰狞,下/身半裸,裤子褪到脚踝。而胯/下,此时……很明显的,男/根已不在,从腰往下一片血肉模糊的男人——也许此时也可以称为太监的这位,正是曾经权倾柳树村的革委会主任。 这个场景,只要略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稍稍注意一下,就能看到,小孩母亲的嘴里正是主任那失踪的男/根。 正因为如此,才让惊叫之后所有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本来,身份如此悬殊的两人,如果不是以当下这种震撼的情景死在一起,案件的定性几乎不用考虑就可以知道结果。主任怎么也能落个因公殉职的名号,福荫子孙。可是,现在明显是j□j未遂的场景,所有村人看见,人多嘴杂,想包都包不住了。更何况…… 有不少人看了看一脸呆相的程希,心中暗叹,不提主任如何评定,就是死女人的怪物女儿就是个大麻烦。谁敢开口贬低女人,那就等着一家大小饿肚子吧。也许饿肚子还是最轻的呢。 刚才还嗡嗡作响的人群此时登时安静下来。 程希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小孩母亲竟然就是此种场面。刚才下定决心替小孩要好好保护的女子竟然就这样与自己死别,这让程希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因为她瞬间知道,之所以会有现在的场景,是因为她昏倒的时间太久,路上又耽搁了时间,才会让色胚主任有了可趁之机。一瞬间,强烈的负罪感把程希淹没。 “啊——” 一声凄厉的尖叫打破了诡异的安静,众人齐齐退后一步,只余程希一个人站在正门口眼睛无神地瞪着,嘴张得老大,一脸的惊恐与无助,曾经让许多村人做恶梦的脸此时倍显脆弱。这一瞬,村人才发现,这小孩不但是个怪物,也还是个孩子。她也和自家的孩子一样会依赖母亲,会慌张害怕。无声的叹息被许多人压进心里。 这不是程希的意愿,程希甚至能感觉到,随着叫喊有一种奇异的热量从头顶消散出去,虽然无法明状,但程希知道那是小孩最后的一点意识,是她向这个让她不能理解的世界最后的呐喊。 “杀千刀的!臭X的贱货!还我男人来!” 一个明显更具戏剧性的谩骂声打断了程希的叫喊,程希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一个人影风风火火地冲进屋去,直接一脚踹在了小孩母亲的胸前,尸体没有僵硬,这么一踹就软软地歪在了一边。 程希大怒。虽然对这个女人并没有感情,但她的死亡给自己带来的负罪感太过强烈,此时被这么一踹迅速地转移成了怒火。 程希象个小豹子似的,整个人跳起来扑了过去。她力气奇大,再加上那人踹出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单脚站地不稳,被程希这么一扑,扑通一声就跌倒在地。 程希骑在来人的腰上,定睛一看,才看出来,来人正是今天把小孩打死的那个拿石头的小孩的娘,也就是掐死了小孩母亲自己也难堪殒命的革委会主任的老婆,一个天天在村里耀武扬威的泼妇。这一家子都是从头烂到脚的坏胚! “小杂种!你……” 程希没有给泼妇把话说完的机会,反正她说的绝不会是什么好话,一个直拳过去就把她的嘴打歪了。 程希没理众人的哗声,一拳接着一拳夯实了砸下去,一边夯一边念叨:“你才是杂种,你们一家全是杂种!” 初时整理小孩记忆时,被忽略了的许多小孩听壁角听来的情节此时全被程希拎了出来:“你们一家子都是杀人犯,都是流氓犯!贪污犯!” “别以为我年纪小就不知道,这个畜生主任每年从乡里拿回来的钱票有三分之一都进了你家的腰包,不信的可以去乡里问。” “你男人还仗着手上的那点权力就欺男霸女,小媳妇,大姑娘,几年下来足足有二十六个!每一个我都看着呢。可惜我人小力薄,没办法。现在他竟然杀了我妈!我要诅咒你全家!” 听见熟悉的诅咒声,村人下意识齐齐一抖。 “知青小郑前年就是因为被你家那个畜生强/奸怀了孕,又被你强迫用土法流产才死掉的!你别说你不知道!知情的李家大婶子也被你男人迫害成破鞋死了!你们一家子都是脚底流脓的坏蛋!” 此言一出,周围的声音为之一顿,瞬间又更大地嗡了起来。男女关系本来就是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此时的泼妇已经被打得无法还嘴,眼中已冒出了惊恐的神色,程希完全不停,一拳接着一拳。程希知道,这等恶人不一次把他打扒下,就会为自己留后患。现在小孩的母亲也不在了,根本不会有任何人为自己说一句话。程希的声音益发地冷静,听上去冷静得甚至有点疯狂:“你儿子尤其坏,年纪小小地就把女孩子拖到林子里让她们脱裤子给他看。今天还把我的脑袋打出了血,差点死掉。” 程希脑后虽然没了伤疤,但血糊的头发还有浸了血的后背还是让她的话非常可信。 “你就逞着你是乡革委会书记的侄女才能不用上工就拿壮小伙的工分,其实张书记根本不记得你是谁!如果真和你有交情,怎么会让你嫁到全乡最穷的柳树村来?!还有去年……” 开始,程希还是从小孩的记忆中抽取信息,后来就是从蛛丝马迹里胡编乱造了。但一开始听起来太真实,后面就被村人完全接受了。一时间甚嚣尘上。一片嗡嗡的议论声,连程希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完全在程希可控的范围之内。虽然那泼妇的罪行足够她死十次,但程希也不过是把她打成了猪头就放她抱着她的死老公离开。说到底,程希还是不敢杀人。虽然因循着小孩的性格,今天的行为颇为剽悍,但真让她行凶,却完全不可能。 此次事件,现在是最好的状态。被程希申述过罪状之后,村人恨他都来不及,已没有人再打算为已死的主任一家做什么了。空出来的主任一职反而引发了有机会人士的野心,没有人再关心死去的两人。一个“意外”就足可以概括所有的事。 月上中天,有再多的八卦,此时的柳树村也是一片宁静。月光从破窗照进来,程希一动不动地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看着小孩母亲的尸体。已经被自己打理干净。只是因为是被掐死的,所以脸涨成了紫色,眼球突出,舌头伸得老长,完全没有一丝美感。 奇怪的是,也许是死过一次的原因,亦或是程希的记忆被小孩融合,程希对于这个女人的印象永远地停在了温柔的微笑,柔软的怀抱这些让人温暖的印象中,就算她现在已完全变了样,但知道她是谁的程希竟然一点也兴不起害怕的心思。程希苦恼的是,她该如何处理这具尸体。 自己肯定不会在这个小村子里呆一辈子,如果把她埋在这里,生前就命比纸薄,死后又埋骨异乡,实在是太可怜了。可,要是把她带走…… 程希眯着眼睛,考虑火葬的可行性。 现代的火葬场怎么烧人的,程希完全不了解。原始的火葬方法在程希看来也不太科学。要能把人烧成灰的柴火得多大一堆啊。完完全全地烧成灰烬,哪里分得出哪些是人的灰,哪些是柴的灰?全部装起来,恐怕得要个大缸才装得下吧?这样的情形,程希怎么可能把她带走? 一筹莫展。程希往后一仰,人靠在床边,困意一来就感觉饿了,应该是一天都没有吃饭了。程希跳下凳子,在灶边转了好几个圈,发现家里只有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的面粉。 程希深刻体会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真理。程希的厨艺非常好,但对着这一碗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灰色面粉也无可奈何。 摇了摇头,程希走出门去。自家没有,程希相信前主任家肯定是有的。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程希被这个疯狂的世界刺激得赫然变得剽悍起来,她决定去偷,抢也可以。 刚爬上泼妇家的院墙,还没往下跳,就看见泼妇顶着她的猪头,抱着一个泡菜坛子鬼鬼祟祟地探头出来,四周看了一遍,才迅速地走到院墙边上,坛子一放,开始挖坑。 程希缩下身子,只露一双眼睛,摒着气看了泼妇一会儿。见她力气着实不大,挖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就决定吃了再来。 沿着墙根一溜小跑,走到屋后。泼妇家可比小孩家大得多,幸好小孩来过几次,连她家的狗在哪里,如何不让它发现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按着记忆中的路线前行,小孩这个身体确实灵活异常,奔跑的速度却一点声音都没有。重新爬上墙头,那狗竖起耳朵刚站起来,就被程希一个石头砸晕过去,半分动静也无,顺利地到了厨房门口。 很让程希失望的是,翻了半天,也只有锅里的一块玉米饼子。三口两口吃了,却连个底都没垫上。饥火变怒火,程希拐个弯进了主层,随手一挥:“收!” 三间房走下来,不过一分钟,殷实之家变成了空屋,除土砌的灶台拿不走,其余一毛不剩。 也不等了,上了院墙,伸手变出块石头,砸在泼妇头上,几乎是不用想的,有种奇妙的力量让程希的力道掌握得恰到好处,泼妇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程希哼了一声:“你儿子砸我,我砸你!”跳下院墙,抱起坛子照原路回去。 家还是老样子,小孩母亲也还是老样子,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明明很狰狞,可现在看在程希眼里却莫名觉得有些温馨。 程希趴在床头,轻声地说:“现在你们母女应该团聚了。希望你们能在另一个世界幸福平安。我借用了你女儿的身体,请你原谅,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絮絮叨叨半个小时,程希的心才算安静下来,回想从前,再看眼前,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明明……才过了一天不到而已。 “唉……”程希抱着瘪瘪的肚子,不知该如何是好。吃也没得吃,睡也无处睡。难道要睡在地上?可是现在显然已是秋天了,身体再强壮,睡在地上也太容易生病了。小孩能在这个村子生存下去的唯一条件就是有足够的武力值,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真是……程希对于被疯狂浸渍了近十年的人性没有半分信心。 半倚着床,打着盹,今天的所有遭遇象电影一样慢慢在自己面前一一浮现。 “啊!对了,有桃子!”突然,程希跳了起来,快活地叫了一声:“桃子!” 手中应声出现一个水灵灵的,足有程希两个拳头大的桃子。也顾不上洗了,程希抱着就啃了下去。足吃了两个,程希才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困意上头。 “要是能洗个澡就好了……”程希迷迷糊糊间,一边挠痒一边独自嘀咕:“最好是有个温泉……” “扑通!” 程希被突然四处挤过来的热水吓了一跳,睡意全无,狗刨式踩水才冒出头来,吸了好几口气,才缓过劲来。睁眼一看,完全傻住。 “这是哪儿?难道又穿越了?”程希打量着四周,喃喃自语。 虽然有山有水有田有屋,但并不象是现实,因为一切都显得太井井有条,打死程希也不相信,大自然里有方形边界的山连着方形的湖泊,方形的农田不奇怪,可是方形的草原,方形的沙滩,连自己现在所泡的温泉也是方形的!更何况远处还有一片明显的方形蓝色,是一片方形的海! “这这这……”程希360度看遍,完全说不出话来。 山山水水中的生物都长得很随便,有的地方很茂密,有的地方又很空旷,没见着多少野生动物,倒是家猪家鸡家鹅象野生一样散得四处都是。程希抬眼就看见了那株参天的桃树,树上挂着的桃子与自己刚才吃过的那两个一模一样。 最最奇怪的是,程希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这一切,树在哪里,猪在哪里,一清二楚! “有人吗?”程希大喊一声,只有回音,没有任何回答。 也顾不上泡澡了。程希湿淋淋地爬起来,走到中心空地上的一处带着篱笆墙的农家小院。门大敞着,没有人,从前门就能看到后院。程希看见后院乱七八糟的杂物后,彻底呆了,也瞬间明白了这里是哪里,因为她看见了今天被她弄出来的那座小小的石头山,一丝模样都没变的,端端正正地堆在后院的最里面…… 被诱骗的虎子 猜测到自己遇见了什么,得到了什么之后,程希很没出息地欢叫了一声,跳了起来。 就算当自己还是二十九岁的程希时,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随身庄园也足够让人发疯的了。更何况是处在这样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 昨天,程希把村人都看了个遍,不但没一个胖子,甚至连一个面无肌色的都少。能吃饱饭,已经是这个时代很多人最大的梦想。 现在,有了这样一个随身庄园,这个梦想就不再只是个幻想了。而是一个唾手可得的结果。 兴奋地上上下下地爬山下海,把庄园看了个遍。程希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原来的小孩会用这个庄园装东西,但并没有来过这里。甚至于,连装东西也是无意识的,只是看见什么想要,一动念,东西就进了庄园,其实可能连小孩自己都不知道呢。比如已长成十七八头的猪,还有一大堆的鸡和鹅,恐怕当初只不过是饿得看着几头小猪崽和几只鸡蛋鹅蛋流口水吧?现在发展成这样,小孩肯定毫不知情,不然她不会一天到晚只是吃桃了。 毕竟只是个三四岁的小孩子,除了这些家畜之外,她存在庄园里的东西很多都千奇百怪。特别多的一类是哄小孩的玩具,丢得满地都是。小木偶,小木枪,小木马,小摇车,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画册……等等之类的。 想来是小孩看别的小孩玩,只是“想要”的这个念头一动,就到了这里。当初的小孩恐怕根本不知道她可以从这里再取出去。从小孩的记忆里,她往外取的东西,除了石头就是桃子,再无第三样。这些她爱得不得了的玩艺,她从未真的有机会把玩过。 程希吁出一口气,把小孩母亲的坟包用手拍磁实,用刀在一块木板上写上小孩母亲的名讳,当做墓碑插在坟头。很巧合的是,小孩母亲和程希一个姓,程希这个名字看来是不用改了。 “就在这里吧,不用再流落他乡。以后如果有机会回去,我再给你迁坟。” 程希坐在坟头喘了会气,走到这一步,算是暂时把这个容纳了自己新身份的母女俩从心上放了下来。要为她们做更多的,自己现在也是无能为力,而且,也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眯着眼睛,满足地看着这一方接着一方的天地,无数个关于食物培养的计划在脑中形成。程希泡在温泉里,舒服得不想起来,可是年纪实在太小,知道不适合再泡下去。洗白白之后,来到后院,随便找了张床睡了下去。程希也不知道这床是小孩从前的手笔,还是她今天从泼妇家收来的,不过,看铺盖倒还算柔软舒适。闭上眼,几乎一秒都不用就陷入了沉沉梦乡。 第二天。 泼妇醒来之后大惊大闹,村人看了她家空荡荡的房屋顿时了然于心。 而村革委会副主席根本没理这个碴儿,带着红宝书全副武装向着乡上出发了。 柳树村如同过节一样喧闹,但是事主小孩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同那具被主任杀死的她母亲的尸体也前院后山全村找遍都找不到。一个小孩带着一具成人尸体一晚上能到哪里去?这样神奇的事出现,村人惊惧。一时间,小孩“不是仙就是妖”的信念就深深地扎根在村人心中。 很长时间,程希都没有回柳树村。后院堆着的那些杂物里有不少小孩从别人家顺来的粮食,虽然大部分都是玉米面高粱粉,白面少之又少,大米也不多,但对付一个小孩的胃口却已足够。在庄园的前院用石头垒了一个柴火土灶,对这种烧火方式的不熟悉,严重影响了程希的厨艺,但也比柳树村大部分吃得好,最少没事还能杀只鸡,烤只鹅之类。 半个月后,小孩的身体终于有了些红润肉感。镜子中的程希,脸圆眼睛圆,一笑两小弯月,倒是很不错的面相。唯一不谐调的是她的两条眉毛,又黑又粗的大刀眉,扎眼异常。正是两条眉毛让小孩的脸,不笑的时候很严厉,笑起来又莫名地可爱。不知道象谁。在小孩的记忆里,小孩母亲可是那种温柔美人型,小孩长得一点都不象她。 半个月来,程希都在打理随身庄园。从前的庄园完全是小孩丢进来什么,能长就长,利用率非常低,程希做为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当然会有一个非常完善的规划。于是,吃饱喝足之后,程希每天都在村外的各个山头小河池塘寻找新物种,转移到庄园中来。 半个月的时间,庄园已大变样。 半亩的稻田已经抽苗,田里放养了些小鱼,都是从村外河里捞的。其余的农田种着各式田间地头能找得到的青菜和一些程希因为药膳而认知的中药,三七、天麻什么的。 山上种满了树,梨,核桃,枇杷,其中还有一株芭蕉树,没找到香蕉,以此代之。其余都是一些程希并不认识的树。这山这土是插什么活什么,根本不费程希什么神,程希也就不吝于多种些。程希还逮了不少鸟放养在山林里,庄园不再那么沉静,多了不少生气。 方形的湖泊里倒是东西不多,就是一些鱼虾。只是一些野鲫子,草鱼,和青虾。柳树村附近的水源只有一条小河,物种实在不丰富,就算有程希因为从小吃庄园桃而养成的强壮身体的支持,最后顶多是多收获了几条水蛇和青蛙而已。据说镇子边上倒是有个不小的海子,但是,离柳树村足足要走近两天的山路,程希人小腿短,不敢去,怕迷路。程希可不想做为一个黑户长大。在华夏,黑户可没什么机会发展。 方形的海里更是一清二白,什么都没有。 鸡和鹅被赶到草原上去做窝,幸好草原挨着湖泊,不让鹅太不习惯。猪么,程希把它们圈了山上,免得它们下来拱菜。 几番收拾下来,程希也累得够呛,每天都睡得很沉,根本没精力注意柳树村的变化。半个月可以改变许多事,比如新换了主任,比如泼妇一家彻底成了破落户。半个月也可能什么都不变,比如,柳树村还是一样的穷,村民和知青还是一样上工下工,天天操心怎么吃饱饭。只是程希家的房子似乎成了禁地,一般村民都见着就绕道走。 这天,程希给地里浇了水,软绵绵地倒在床上,床头是前两天收集起来的,庄园里小孩原来收来的书籍。随手拿起一本来,有点沉,竟然是塑料皮的。这可是很贵的笔记本。程希有些好奇地打开来,看见第一页上的几个字愣了一下:“送姐姐程红,祝生日快乐!小弟:解信诚。1968-5-23.” 程红……没错,这就是小孩母亲的名字,毫不起眼。可是在小孩的记忆里,从来不记母亲曾经提过这个叫解信诚的弟弟。六八年五月,那岂不是还没来插队的时候?难道是所谓“情姐姐”的变称? 程希挑了挑眉,翻开下一页。页首端端正正地写着日期:“68年10月1日,晴。” 竟然是程红的日记!程希一惊,坐起身来,仔细看了起来。 看了半个小时,越看,程希的背挺得越直。从日记中的蛛丝马迹判断,这位解信诚还真是程红的弟弟。字里行间的感情都说明,程红与解信诚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弟,父母也是一样,但为什么不同姓,日记中就没有任何说明。 程红的家如程希所料,是首都上京市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前面,是一段回忆。 六六年,主席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当时被革命热血冲动的程红就瞒着家长去报了名,只是当时程红年纪堪堪十四岁,又有父母的阻挠,才没被批准。看着那些哥哥姐姐们带着大红花高唱着欢歌上了火车远赴边疆,程红回家还大哭了一场。终于到了六八年,程红十六岁了,再一次的报名热潮,程红轻车熟路地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去报了名,还写了血书,终于得到了批准,安排在了云南省的这个偏僻的柳树村。得到通知的那天,解家炸了锅,只是,已无法改变什么了。 到此时,日记中的口气还是欢喜中夹杂得得意的。毕竟,只有最根正苗红的知青才有机会得到上山下乡的名额的。 后面两年的日记虽然偶尔会露出想家的情绪,回忆起她从小长大的胡同生活不时感觉甜蜜又忧伤。对柳树村对革命什么的,已不象当初那么理想化。在这里,也提到了最后与她同死的村革委会主任,她对他的最大感觉就是害怕。这一点,在小孩的记忆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也许是为母则强的原因,在生了小孩之后的程红,对上主任已学会了用各种手段抵抗了。 到了七零年,日记文风一转,变得甜蜜娇羞起来。程红恋爱了。但什么原因让她的爱情成为地下爱情的,日记中没有任何说明,男主角只偶尔一次提到了名字:国。是什么国,难以猜测,姓什么更是不知道。 “建国”?这个时代最普通的名字,或者是“卫国”?程希的印象中似乎也有不少,或者……程希皱皱眉,也许可以去打听打听,照程红的审美,她看上的男人应该不是本地人,怎么想也应该是个知青。这范围一下就缩小得非常好排查了。 程希也很好奇,自己这个贱爹到底是哪个,长什么样,为什么当初不站出来,甚至在母亲死亡的时候也没有一丝异动。这个男人的这些行为如果非要说这是忍耐的话,不如说是懦弱来得更真实更贴切。用程希的话来评价他,只有一个字:渣! 再到后面,日记突然变得零零落落,还没到小孩出生,突然有一篇日记全印的是水渍,字也写得潦草。程希皱着眉努力地一字一句地读下来,不禁产生颓然之感,整篇日记竟然只说明一个问题,那个男人竟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在七零年初就离开了柳树村,也不知是回了家乡,还是调到了别的村镇。日记中只是哀哭,一点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没说明。果然这种太过私人化的东西价值不高。 在此之后,日记变得很短,甚至在最后一年间根本就没有再记下任何一个字。也许是生活已经把这个青春少女逼在了绝路,日记已经成了奢侈品。 有些恹恹地放下日记,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 “解信诚,也许你就是我程希离开这里最好的方法。” 程希自言自语了一番,站起身来。虽然日记中,似乎是来到柳树村之后,程红与家里就断了来往,但看回忆,感情应该还是很深厚的。无论如何,就算怨恨女儿、姐姐不听话,但外孙女,外甥女总还是亲人嘛。由他们来领养自己再方便不过了。而且在上京,做什么都方便些。程希没在农村生活过,柳树村又连半个亲人都没有,甚至连个怜惜自己的,有好感的人都不骨,对于生活在这里,程希很没信心。 程希跳出庄园,刚从家里走出来,就看见一个j□j岁的小男孩一脸吃惊至极地看着她,虎头虎脑,长得倒是一脸憨厚。只是此时张着嘴,半天都没发出一个音,看起来特别傻。这个场面又让人无奈,又有些好笑。 程希摇摇头,装没看见地刚走过两步,就听见后面怯怯的,紧张到颤抖的声音:“你,你就是宝宝?” “宝宝?”这根本算不上是名字吧?哪家小孩不叫宝宝啊?程希愣了一下才想起来,除了程红亲昵地称呼自己宝宝之外,其余的孩子都是村里的孩子,都叫什么狗娃,哈蛋之类的,宝宝的称呼倒是从没有过。所以,这孩子才以为宝宝是自己的名字? 程希眼珠转了转,停下脚步,微笑起来,转过来面对小男孩:“我叫程希,你叫什么?” “程,程希?”这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突然冒出来的笑脸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看了程希好一会儿,见她好象真的没什么恶意,才稍稍放开了声音:“我,我,我叫虎子。” “虎子?”程希见这虎子怕自己怕得紧,也没有更亲密,就站在原地,歪了歪脑袋,心中有些奇怪这个小名,怎么听都觉得这是北方孩子的小名。不过,先不用管这些,程希声音放软直接问:“虎子,这么晚了,你来我家做什么?” “他们说,这屋是鬼屋……”说到“鬼”字时,虎子自己先吓得一抖,看着程希,想摸又不敢摸地问了一句:“你,你不是鬼吧?” “当然不是。”程希好笑地上前一把拉住虎子的手,不出意外地听到一声尖叫,程希不理,笑嘻嘻地说到:“看,我的手是热的。鬼都是凉的。” 听了这话,尖叫声骤停,停了好一会儿,虎子在程希的小手上上下摸了摸,才点了点头:“还,还真是热的。可,可你怎么会突然出现……”说到这儿,虎子又被自己吓得差点又想后退逃跑,却被程希死死抓着,进退不能,只这一会儿,虎子已是一头的汗。 “别怕。”程希现在确实需要认识一些人,这虎子看起来倒是单纯不恶,而且又是撞到自家门上来的,哪可能放过:“我真的不是鬼。就是……呃……”程希想了半天,找了个理由:“我就是会点戏法的人。” 见虎子虽然比刚才安静了一些,但害怕之心未退,依旧闪闪烁烁地想逃走,程希无奈,拿出杀手锏:“饿不饿?我给你变个吃食出来?” 一听“吃食”二字,虎子登时手也不颤了,脚也站稳了,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程希,吸了下鼻涕,言简意骇:“饿。” 程希笑了,手向上一挥,再向前伸出时,手中已有一只烤得焦黄焦黄的鸡腿,散发着让人难以抵御的香味。虎子的鼻涕和口水一起流了出来。此时,就算让虎子走,他也绝不会走了。 这一夜,虎子同学过了有生以来最玄幻的一夜。也认识了生平第一个好友,程希。 一样好拐的虎子爹 人常说,有一种人是“有奶就是娘”,虎子现在则把“有鸡腿就是老大”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明程希站起来还不到他的胸口,就是个小娃娃,但在鸡腿的感召下,虎子轻易地就狗腿起来。自顾自地以手下自居,坚定地追随着程希有些短小的脚步。 虽然这也是程希希望的,但第二天刚出庄园就看见虎子流着口水趴在自家唯一的破桌子上打瞌睡的样子,还是吃了一惊。 “怎么这么好拐啊?”程希不禁替虎子他爸妈担心起来。 程希走过去想拍拍虎子的头,到了跟前才发现自己实在是不够高,无奈之下只能拍了拍他的膝盖。 “唔……”虎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看清眼前人是程希,顿时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咧开嘴傻笑:“希子,你来了。” “希子……”听上去好象拉稀什么的,好恶心的叫法。程希默默地扭过头吐了一把,才转过来一脸严肃地摇头:“叫我程希。” 虎子有些迷惑地挠挠头,似乎想反驳什么,但还是不敢开口,应了一声:“程希。”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你爸妈呢?”程希在虎子希冀的眼神里退败,无奈地随手翻了几翻,端出两碗粥,一碟饼,一碟小菜,边吃边问了起来。 不知道是小孩子的接受能力强,还是有吃就不问出处的习惯,虎子完全没有昨天见鬼的表情了。毫不生疏地直接端起另一碗,呼噜呼噜吃了起来:“他们都上工去了,说是晚上通知还要开会,所以没空管我。” “昨天你那么晚回去,你爸妈没说你吗?”经过半个多月的休养,程希已不象虎子那样,对食物有强烈的企图心,现在的程希面对什么都能吃得很斯文,一边吃一边观察虎子的表情。小孩子还没学会做假,表情比嘴更真实。 听见程希的问话,虎子脸一红,顿了顿,声音弱下来:“说了,妈妈说不许我再和大头他们玩。他们老骗我。”说到这里,虎子突然声音大起来:“我,我没告状,没说吃,吃鸡腿的事。真的。” 看虎子憨憨傻傻的样子,成人程希不禁觉得这孩子挺好玩的。眯着眼睛笑起来:“好了,我知道了。一会儿我们去山上捉兔子吧。秋天的兔子最肥了。” 听见“肥”字,虎子下意识就吸了下口水,使劲点了点头,三口两口就喝完粥,咽下饼,跳下凳子,一脸期盼地等着还在悠哉游哉地吃着的程希。 “去洗碗,洗了碗再出门。” 好习惯要从小养成。程希毫不觉得自己有“以大欺小”的嫌疑,非常镇定地开口命令。 虎子愣了一下,显然男娃精贵,养在自家也是没干过这种女人活计的。但看见程希那张奶娃脸上露出煞有其事的认真表情时,手比脑子更快地动了起来。 只是从未干过活的人,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么简简单单的事却足足用了近半个小时才算达标,而且还在程希的冷言冷语中把碗跌了个缺。 不知道程希还有N多碗的虎子,与自家贫瘠的碗柜相比,自然而然地心生愧疚,面对程希变得更加“小”起来。而程希对此根本不放在心上,也完全没注意到虎子的小心翼翼。致使程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虎子的印象都是--“男儿身,女儿心”,所谓娘炮是也。 对待小孩,对待娘炮,程希习惯性地拿出前世对小孩的态度:颐指气使。 倒不是程希有多恶劣,纯粹是程希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小孩子交流。哄也不是,怒也不是,最后做了无数无用功之后反倒是让自己心烦得不得了,索性就直接命令了。就是这样的对待方式,程希前世反而与小孩子和平相处了。 用到这一世,程希倒忘了自己是更小的小孩子,颐指气使起来,看起来可笑中还有点可爱。做为年长的虎子开始虽然有点排斥,但基于哥哥的自觉和吃人嘴短的心虚,再加上打破碗的愧疚,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虎子终于无意识地轮为程希在柳树村的小奴隶般的存在了。只是,虎子是心甘情愿的被奴役,欢欢喜喜地被奴役,迫不及待地被奴役。 有吃有玩已是顶级享受,更何况自己这个小妹妹不但什么都懂,不但教自己识字,还会唱好听的歌。最重要的是,明明比自己矮得多,可掰腕子自己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太厉害啦。最最最重要的是,她做饭真好吃啊,比娘做得还好吃…… 每天抱着这种甜蜜中带着点崇拜的想法,白天去被奴役,漫山遍野地奔走,完成程希给他的各种各样奇怪的任务。晚上吃得满嘴流油地回家,甜蜜入睡。虎子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啊。 虎子成为小奴隶之后的某夜,虎子家,虎子妈和虎子爸在床上。 “老向。”虎子妈小声地唤虎子爸。 “嗯?”虎子爸显然也没睡着,声音是颇有心事地低沉。 “他们说,虎子天天都跟那个怪……小丫头在一起……”虎子妈的声音有些犹豫,表达出浓浓地担忧。 “唔——”老向应答的声音拖得老长,好一会儿才叹口:“我也听说了。没事。我想那怪……那丫头应该不是坏心人。以她神出鬼没的本事,从前她也就只拿点东西,很少伤人的。再说年纪也小,以前程红就很和善也很活泼……这,这丫头应该……吧。”老向的口气缓慢而不肯定,絮絮叨叨地不知是在劝虎子妈,还是在劝自己。 “可是,”虎子妈还是不放心,皱起了眉头:“虎子已经好些日子回来都没吃饭了,偏还越长越壮实了,不会是被那丫头给吃了什么怪东西啊?” 老向听了这话,一下笑出来,低沉的笑声在卧室里回荡:“你想哪儿去了?你把那丫头想着精灵神怪了?还吸人阳气呢!虎子长壮实不是好事吗?小琴,我看那丫头也就是会点神通之术,到底还是个人的。你别瞎操心了。” 这话并没安慰到虎子妈小琴,沉默了一会儿,虎子妈突然道:“不行!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担心地觉都睡不着。那丫头那么大力气,又是个不讲理的性子。当初说咒谁家就咒谁家。虎子恐怕被欺负了也不敢跟家里说。你说,老向,虎子养了这么大,咱们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现在却天天跟那么个霸王混在一起,到时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虎子妈在床上烦躁地翻来复去,想不到办法。转过身使劲摇了摇几乎要睡着的自家男人的胳膊:“老向,马上到了年底了,主任肯定要让你去算工分,不用去林场上工,白天就有时间了。你偷偷跟着虎子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见为实,不然,不然……”虎子妈“不然”了半天,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拿程希毫无办法,保护不了自家崽的母亲不由又是气馁又是委屈,在自家男人怀里越想越难受,终于忍不住犯起了小性,哭了起来。 见自家媳妇突然表现出许久未见的任性,老向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连忙轻轻拍了拍虎子妈的背,连连应声:“好好好,都听你的,我明天就去看个明明白白,回来一五一十地向你汇报,行吧?别担心了,实在不行咱就把虎子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不就成了?再不行,我就把他带到革委会去,总成了吧?睡吧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这场深夜里小小的纠结戏码在虎子妈压抑的嘤嘤的哭声中结束,虎子完全不知道自家爸妈已经为他担心得吃不下睡不着了,一个人抱着被子,不知道做什么美梦,啧了啧嘴,露出甜蜜至极的笑容。 第二天,老向听媳妇的话,看着自家儿子欢快地跳出门去,就远远地缀在了后面,果然没错,他到了村最外头的程家的小屋就拐了进去。一点没犹豫,没恐惧,显然是天天如此。 虎子没犹豫,虎子爹倒是犹豫了一下。毕竟跟踪自家儿子这种事听起来总没什么当父亲的威严。站在院门外顿了三秒,刚把脚踏进门槛,就听见里屋的门打开来,一个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小姑娘的脑袋露出来,看着他:“是虎子爸爸吗?进来,进来吧。大清早,外面挺凉的。” 其实外面也没多凉,毕竟云南既然到了冬天温度也下不了十度,更何况现在不过是深秋。只是每天在温暖的庄园里睡醒的程希,刚出庄园时都会不习惯地打个哆嗦,下意识就觉得冷了。 老向愣了一下,听见这丫头的口音比收音机里还要标准,不由心思有些古怪。看了眼明显还没睡醒,一边揉眼睛一边看向自己的丫头,想收回脚又觉得更尴尬,索性就厚起脸皮,背着手,像模像样地迈着方步走进了院子。 “程希,有人来找你?”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见自家儿子嘟嘟哝哝的声音,一抬眼正对上满嘴都是饭粒,怀里抱着个海碗,一脸吃惊与不知所措的儿子。本能地,老向虎起了脸,瞪着自家儿子,吓得虎子后退了一步,怯怯地叫了声:“爹——” “唔。”老向摆起父亲的架子,应的口气不置可否,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家儿子,小琴没说错,不过才十来天,就明显长胖长高了。又看了海碗里装的……竟然是一条炸鲫鱼!还有散在周围的,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辣椒鸡丁!焦黄酥嫩的炸鲫鱼,甜软爽滑的鸡丁…… 难怪从来回家不吃饭呢!老向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带着丝不易察觉的怨气,横了眼自家儿子,然后才转头看向神秘的,被儿子叫做程希的丫头:“程——希?” “是,虎子爸爸没吃早饭吧,进来也吃点。”等了十几天才等到,程希毫不吝啬那几条炸鱼,迅速地给老向也盛了一海碗饭,摆在了他面前。桌上不只那两个荦菜,还有碟红油泡菜,和一碟泡花生米。显然儿子只对荤菜有兴趣。 奔四的老向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老脸一红,怎么被这丫头一搞,倒好象是我专门来吃早饭来的似的,真是…… 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非常顺溜地拿起筷子,自然无比地吃了起来。 看着老向秋风扫落叶般的吃相,程希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遗传。虎子看老爹也吃了起来,顿时放下心来,嘿嘿笑了起来。也不跟老爹争,经过十几天的训练,对于早餐这点荦度的菜肴已经有了抵抗力,心里也愿意老爹多吃点。笑眯眯地坐在一旁扒拉着饭,看着老爹丢人。 老向毕竟是成年人,吃了五分饱之后就开始了正常的思维。吃饭的速度慢下来,并随意地打量起这个把儿子迷得团团转的小丫头来。 从外表看来,一点也看不出什么特别。洗干净之后,眼睛圆滚滚,亮晶晶的,倒也不失可爱。长得并不象温柔婉约的程红,尤其是那双眉毛,又黑又利,非常特别,好象在哪里见过…… 老向的筷子突然顿了一下,眉头抽了抽,迅速地转开眼去,又埋下头吃了起来。难怪程红从来不给这丫头洗干净……老向一边吃,一边把叹息压进了肚里。 “程希,你找我有事?”吃饱了,把筷子一放,老向也是个聪明人,直接问了出来。刚才程希丫头的表现,明显对自己一点也不陌生,而且还隐隐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在观察自己。以她对村人的冷漠态度,显然是对自己已经观察了一段时间了。 “是。”程希努了努嘴,终于还是没把“叔叔”两个字叫出口,以前世的年纪算来,老向并不比自己大几岁,叫叔叔实在很为难:“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老向又横了眼完全不明所以的虎子,才转过来柔软了声音问道:“什么事?如果不太为难的话……”毕竟,别人也替自己养了好些日子的儿子,再加上……老向扫了眼桌上光溜溜的菜盘子,耳根有些红。 “不为难。”程希把事情原委全盘托出:“妈妈生前曾经告诉过我,我在上京还有个舅舅,有外公外婆。我想我这么小,还是和外公外婆,舅舅一起生活比较好。可是……”程希顿了一下,肉嘟嘟的脸上露出几分无助:“你知道,村里也没人会管我这件事。我自己一个人也没办法联系到舅舅,所以,我想请……”程希咬了咬牙,终于把那两个字叫出口:“请叔叔帮我给妈妈家打个电话,请他们来接我。行么?” 说到最后,程希已拿出杀手锏:睁圆了两个泪光闪闪的眼睛,忽闪忽闪,盛的全是无辜和无助,无限信赖地盯着老向:“行吗?”据说,结过婚的老男人最吃这一套了。 果然,两分钟后,老向被可耻卖萌的程希杀得节节败退,片甲不留。嘴里虽然还在顽抗:“可是,打电话的话,不但要去镇上,还要有介绍信……” “介绍信我有。”一听老向的问题已不是拒绝,而是直接越过对错,触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程希就知道事情搞定了。她从泼妇家收来的东西里不但有钱有票,盖了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也有一大沓呢。应该是当初他们公为私用时特地放在家里的。 “咦?”老向愣了一下,只一秒就反应过来,泼妇家的状况看在村人眼里,谁都知道肯定是这个小奶娃干的,虽然找不到证据。那么,她有介绍信也很正常。 而且,如果只是这么一件事的话,并不怎么为难。既不犯法,还算做好事。要不是这小丫头太小,谁也不会相信她的话的话,她肯定不会找上自己的。 想到这里,老向点了点头:“叫我向叔叔吧,我去村上请个假,你准备好介绍信,明天我们就出发。” “去哪?爹?镇上吗?我,我也要去!”虎子虽然不明白老大和老爹在说什么,但去镇上这三个字还是让他一下跳了起来。 路上,镇上,与电话 对于程希,老向总觉得她过于神秘,非我族类,有敬而远之的心思。答应帮她这个忙,多少也是有点“大男人不占小女孩便宜”的感觉。但看见自家儿子吃完饭后自动自觉地收碗洗碗,那麻利劲儿欢快劲儿彻底把他震惊了。 老向虽然是柳树村人,但少年时也曾参过军,当的是工程兵,全国各地地跑过,算是有几分见识。在柳树村大小也是个秀才级别的人物,无论算账还是起草文书都是他的事。只是老向的媳妇小琴却是地地道道的乡村妹子,不识字。虽然性格泼辣,但有些陈旧的思想却完全改不掉。比如:重男轻女。 老向一直认为男孩子不应该娇养,打磨打磨才会成器。但这个家,外事他做主,家事他却完全插不进手去,几次让儿子干活,都惹得媳妇小琴和他又吵又闹,弄得很不愉快。无奈之下,索性就放开手让她去教育孩子。虽然有时候觉得她对虎子太过溺爱,但见虎子并没有长成任性不讲理的个性也就放了一半心。另一半……老向虽然还是看不惯,但也只能独自忧愁。一直安慰自己:孩子小时候有点毛病应该没问题,等着将来把虎子长大了,直接丢到部队上锻炼两年,懒筋自然没了。 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己苦恼了七八年的事,竟然只不过十几天就被这么个小娃娃给轻轻松松地改过来了。这让老向对程希多了几分认同,再加上这个小孩子头脑很清晰,比长她四五岁的自家儿子还要成熟冷静,猜想着这种性格的形成肯定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原因,回忆起这几年这孩子受的罪,心里也不免多了几分怜惜。 只是,看着忙得团团转的儿子,坐得稳稳当当的程希,老向的心情顿时又复杂了起来。认同、怜惜、甚至喜爱,同时却也多了几分不舒服。是的,确实是不舒服。这是当然的,哪个父亲看着自己儿子侍候别人比侍候你还殷勤,这样还能舒服,那才鬼了呢!更何况,被侍候的那个人还一付毫无察觉,理所当然的态度,老向不禁为儿子的辛苦有些不愤了。 程希虽然感受得到老向对自己复杂的态度,但程希并没有在意。对待自己这样一个表现出过异常能力的小孩子,老向能表现得这么冷静,已属不易。这也是程希观察这么多天之后,选择对他摊牌的原因。 村里其它人,加上那四五个知青,程希都观察过。无论长相气质学问,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看见自己时躲躲闪闪的眼神。这样没有胸襟,对待事物不会用自己的脑子分析问题的人,程希是不会找他们的,找上他们就是找上麻烦。 其实,算下来。程希这个身体这些年在柳树村做过的事,并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事。不过是收取他人财物,而且,不但是他们没有证据,而且,也都是那些人对小孩伤害辱骂在先,小孩才气极报复的。如果那时候程希就在,做出的事,肯定比小孩要激烈得多。 小孩唯一做的伤人事,就是程希出现之后发生的这件殴打泼妇事件。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母亲亡故这么大的事件。 前后联系,有点头脑的人都应该知道程希做事虽然幼稚,虽然无礼了些,但还是有底线,不会轻易伤人的。 可是,有这种理念的,整个柳树村只有虎子的爸爸老向同志。在遇见虎子之前,程希并没有注意过老向,但虎子撞到了自己手里,也算是个契机。程希兴起了“趁现在年纪小就离开柳树村”的想法。这个想法的实施需要一个成人的支持,程希就自然而然地注意起了老向这个人,顺便地,观察了整个柳树村。结果,程希足够幸运,那个合适的人选,正是虎子的爸爸,老向。当然,虎子的口无遮拦也是了解老向的一大助力。 关于老向的过去,现在的老向,勤劳肯干,识字,会做木工,行事颇有几分精明,在村里很被看重。但在家里却被媳妇小琴骂得不敢还嘴,唯唯诺诺。 这些事,虎子都说得兴致勃勃,唾沫四溅。经常会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但程希看得出来,他显然很喜爱自己的父亲。他的这种喜爱的情绪也感染了程希,所以真的面对老向时,第一反应就是亲近。只是她的这种亲近的表现让老向闹了个大红脸,实在是她所料不及的。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对于虎子这傻呵呵的小子,程希还真有点喜欢他。想着才认识就要离开,颇有几分舍不得,于是些几天对虎子更加好了些,尤其在他爱吃肉这件事上,几乎是顿顿大鱼大肉地满足他,再也不象前些日子一样,要求他多吃素菜了。 第二天,村民们都上工去了,老向才领着儿子到达村口的约定地点。 程希看了眼老向背上的大竹背篓:“向叔叔要在镇上买很多东西?”听说要不少山路,程希考虑自己要不要露出些手段帮他拿,顺便也震一震他。 “难得去。”老向笑了笑,率先在前面领路。他倒是没有觉得一个小孩问得太多。老向很难将这个表情沉静得过份,眼神又精明得过份的小屁孩当成真正的小孩子。只有自家儿子才认真地以为这是段非常让人喜欢的友谊吧。老向昨晚在心里古怪地叹了一夜的气,颇有些庆幸程希是要离开的。 虎子挨着程希蹦蹦跳跳地走在老向后面。见程希小胳膊小脚的,自己和老爸走一步,她要走两步,不由有些心疼:“爹说,到镇上要走很远的路,得晚上了。到时天黑了,程希你别怕,有我和我爹呢。” 老向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好气。程希都能一个人一晚上不知道把她妈的尸体拖到哪里去了的人,怎么可能怕天黑?!老向真怀疑,如果有鬼,是不是程希还会捉鬼呢。 程希倒听得很开心,转头,嘴咧得老大,笑得有点傻:“嗯,那就请虎子你一定要保护我哦。” “嗯!”虎子声音响亮地狠劲点了点头,一脸幸福地承诺:“你是小妹妹,我当然要保护你!晚上你怕了就抓紧我的手,我绝对会保护好你的。”激动的虎子已经忘了,身边这个“小妹妹”可是个力气比他大得多,连大人都打不过她的妹妹。 说着,虎子又低下头看了看程希的小短腿,犹豫了一下,才贴着程希的耳朵小声道:“其实,我爹的竹篓还有一个用处。到时你走累了,就让我爹背你一会儿。我小时候,我爹背过我好几次。” “嘿。”程希笑得眯起眼睛来。这个小家伙对自己还真是好,连自家老爸都借出来用了。自己也不能愧对他的好意。 程希四下瞧了瞧,已走出村子一里多地。转过了山头,没有村民会再看见自己了。一伸手,突然地面震了震,一个庞然大物猛地出现在眼前,扬起一片泥。 老向一惊,本能地,连忙回身护住儿子。一切定下来时,才吃惊地张开了嘴,半天才说出话来:“主任家的驴?!” 程希笑眯眯地不点头也不摇头,看着老向:“我怕虎子累着,这驴就先我和虎子一起骑吧。过了山道,我再把车板拿出来,我们赶着驴车去镇上,速度要快得多,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得委屈向叔一会儿了。” 老向虽然听说过许多次程希可以凭空变物的传闻,但听说是一回事,眼见是另一回事。更何况是这么大个的家伙,还是个活物!生生就这样凭空出现了!而且这驴似乎还活得很滋润。比在主任家时健壮有精神,毛发也光亮许多。要不是背上的那道疤,老向根本猜不出这就是原来的那头懒驴呢。 如此如魔术般的手段,着实让老向吃了一惊,半天回不了神。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嘲地笑出来:“既然如此,那就走吧。我也等着坐坐驴车。” 程希没提驴的来历,老向也不再提。看着自家儿子坐在驴背上笑得咯咯响,心下的不安也驱散不少。这孩子再神奇,对虎子,对自己总还是善意的……这就好。 老向在前面牵着驴,冒充孙悟空,程希和虎子扮演唐僧,师徒三人看似欢笑无限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因为柳树村四面环山,出村不容易。所以,柳树村村民每年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成群结队地去镇上赶集买年货,再成群结队地背着比人还高的一大背篓货辛苦地背回家。 与往年相比,老向第一次如此惬意,如此速度地走这条路。这头青驴好象有劲使不完似地,一路都是撒开蹄子跑,虽然有点颠,但速度确实惊人,到达镇上的时间才下午两点多,两孩子在板车上睡了一觉,两眼惺松,老向一直坐在车头,连鞭子都没举起来过,也没觉得累。 下了车,被程希瞬间把驴车连同背篓一起收了。这个场景,直接被还有些别扭的老向偏过头假装没看见地忽略了。 镇上其实就是人多些,蓝白灰,再加上一些军装,这就是整座小镇镇民的颜色,这在让程希提不起兴趣。但比起柳树村,镇上人要多得多,建筑也要高大些,最少有了青砖房,与青砖路。 镇上的所谓“繁华”,自然不入程希的眼,那些四处可见的红色标语甚至让程希有些刺目。但在虎子眼里就全是惊叹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柳树村。他最先看见的是几家国营饭馆,虎子一路吸口水,虽然说不定饭馆也没有程希做得好吃,但哪个小孩子都下意识觉得外食更新奇更有吸引力。要不是程希一路抓着他,都不知道他会被吸引到哪里去。倒是老向,一派沉稳,没有忘记答应程希的事,第一时间带着两个孩子到了邮局。 到了邮局才知道,这世界打电话还要排队!看着蜿蜒地几乎要破门而出的队伍,程希脸色很难看。老向竟然露出几分笑脸:“今天人算少啊。”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你好,同志,我想打个电话。”排队等了半个小时,才轮到老向。老向把昨天他自己亲自写的介绍信递了过去。 “为人民服务。”话务员懒洋洋地接过介绍信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打给上京?”口气很惊讶,上下打量了一番老向,老向的年纪与气质显然并不是知青,不由有些疑问。 “枪杆子里出政权。是的,同志。”老向笑呵呵地递出一支烟,这也是程希提供,老向颇有点舍不得。这个时代,服务行业是老大,权利很大脾气也不小,老向不得不解释一番:“我们村有个知青的孤儿,要通知他的亲人把他领养回去。”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孩子倒真是好运,去吧,二号机。”话务员耸耸眉毛,接过脸,看清上面的标识才算露出点笑脸,随便用手一指,就把带着两娃的老向支使离开。 听了话务员的话,程希的嘴角抽了抽。当孤儿是好运,我祝你们一家都交这种好运!老向看出程希脸色不好,连忙拉住程希的小手,硬生生地把她拉开柜台。生怕这个脾气不小的丫头在邮局上闹出事来。到时,他一个小小柳树村村民可收不了场。其实,老向多想了,程希不是真的小孩子,自然知道忍耐。鼓个包子脸,纯粹是对这个话务员的良心感觉郁闷而已。 小镇上的电话还没有拨号式的,而是旁边有个摇把,是接人工转号台的。老向看似镇定地摇了两圈,程希站在他脚边,却能看出老向眼睛亮亮的,显然也很新奇。只见老向偷偷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不到长城非好汉。你好,请接上京。” “备战备荒,你好,请接……”老向拿着地址,一级一级地报过去,终于连到了街道办,说到了正题。 程希在老向的话里听见了程红的名字,对方显然知道程红,也认识解信诚。竟然跟老向聊了几句家常。能跟上京人民聊家常,老向也有种莫名的兴奋,不由多说了两句。不过,按程希的嘱咐,并没有把程红是未婚生子的事说出去,而是说程红在村里结了婚,生了个孩子之后,意外夫妻双亡。留下了一个孩子。 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想给程红留个体面,也是让程希到了新环境不会过得太难堪。反正程红的户口是落在了柳树村,现在已然消户。虽然非要来查的话,也能查到她没有结婚的事实。但谁会没事为了一个小小知青,远隔千里地来查这样的小事呢?程希更是连户口都没上,回京再上也很方便,连迁移都不用,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现在可不象几十年后,上京的户口还算不上太宝贵。 电话两边唏嘘一番,老向才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拉着两小离开,给后面排队的人腾位置。走到一边一脸肉痛地交了电话费,才蹲下来对程希说:“刚才电话里的那街道领导说,事情他会向你舅舅转达。但要咱们再给你舅舅发个电报,他才好请假过来。” 程希连忙点头。这个时代的许多规矩她并不懂,自然还是听老人言比较合适。电报处人倒不多。拟电报稿倒是让老向家一老一小为难了半天,最后还是程希定稿。因为按字数收钱,自然越简单越好:“解信诚姐姐程红亡故,遗一女。速领回。大柳村革委会。” 因为这个落款,不得不又交上一份介绍信。 等一切办完,已是三点多。三人出了邮局的门均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虽然程希不知道自己这个舅舅会不会来接自己,毕竟程红这些年来都没有跟他们联系,而且又不同姓,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人家如果真的对程红母女都没感情了,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动作是一定要做的。就算他们不来,自己找上门去也不至于出师无门。自己可不要当黑户。柳树村不会有人给自己上户口的。 “咕……”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程希的思绪,转头就看向虎子笑得傻呵呵地摸着肚皮,期盼地看着程希。老向看到自家儿子饿了竟然无视自己这个老爸,而去看一个小屁孩,不禁有些郁结。正要说话,就听见程希笑起来说:“我也饿了呢。刚才东泰街有家人民饭馆,我们去吃吃看吧。” 人民饭馆?!老向连忙摆手,那可是全镇最大的饭馆,贵得很,哪里吃得起?只是,他反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儿子跳起来欢叫的声音:“好咧,好咧,我要吃肉~~” 程希被虎子拉着跑了几步,笑得咯咯的,见老向没跟上来,才边跑边转头对老向喊:“向叔快走,我请客。” 听到“我请客”三个字,老向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羞恼,总之脚步一顿,还是跟上两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走向镇上最大的人民饭馆。 湖边一夜 人民饭馆虽然服务态度很一般,但手艺着实地道。非常地辣,非常地香,份量非常地足,三人吃得满脸通红,饱了胃也饱了嘴。甚至程希还给老向同志叫了瓶酒,反正她从泼妇家顺来的坛子里有大把的各种票,粮票,糖票,酒票,油票,甚至还有一张自行车的车票。而且很多都是省票,也就是只能在云南省使用的票。想着既然要离开了,程希用起来毫不吝啬。 虎子是三人中间真正的小孩。吃饱之后,眼皮就开始打架,程希哄了两句,躺在驴车上就打起呼来。 老向那瓶酒没喝完,但也有点晕乎乎地。此时,三人都在镇外,驴车停在路边。住店要花钱,老向舍不得,更不许程希逞着有钱就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在这点上,程希愿意顺着他。他愿意管自己,那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呢。 老向热得很,敞着怀,吹着小风,坐在车头,看向不远处染红半边天的夕阳,一口一口地喝余下的酒。这些年,人人都活得很累。战战兢兢,整日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安全,怎么才能吃饱饭。但今天,不知道是风太柔和,还是夕阳太美,老向竟诗意地冒出类似于“寂寞”的感觉来。 “向叔,镇子附近有个海子,你知道在哪儿吗?”程希没忘记她的第二件大事。以后回了上京,在城市里再想丰富庄园的物种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海子?”向叔的声音不象平时那么亮而干脆,而是带着点沙哑,软绵绵地回了一句:“是啊,我知道。在镇子向东走三十里,小龙山上。很美的一个湖,清晨的时候会起一层烟,仙境一样。不过,前些年淹死了不少人,就少有人去了。现在应该划在镇林场的名下了吧。我记得小时候我还跟哥一起去过。那时的小孩子都爱去……” 不管不顾地,向叔就说起了从前。这种酒后话痨症并不稀奇,只是这时代有能力喝醉的人不多,敢于喝醉的人更少。老向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喝醉过了,要养家养孩子的男人,责任是种幸福,但确实也是个重担,他不能任性才能做一个好男人。 程希看着老向一边絮絮叨叨,一边还不忘轻轻地在儿子背上拍打着,那种温柔劲儿,程希有一秒很想哭。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当成一个孩子般怜惜了?自己的心,自从父母过世后,就慢慢地被磨成了一只橡胶球,连自己时常都无法看清,它到底为什么在跳。 七五年,自己原来的父母应该还没结婚呢。是啦,他们现在还不认识呢,父亲还在内蒙插队,母亲在黑龙江。七九年,他们才陆续随着政策转变而回到他们的老家,然后结了婚,有了自己。想想程红的知青生活,再想想父母,程希第一次体谅了父母对知青生活的回忆时的絮叨。 当年,父母话当年,要不气愤,要不怀念,总没有心平气和的时候。每每见他们如此,程希都嫌他们莫名地不稳重。现在才明白,他们把人生最精华的青春岁月都丢在了那些荒山野岭中,过着愿意或不愿意的集体生活。体味着绝望,体味着痛苦,同时也经历过甜蜜,经历过欢笑。这些……都是他们最珍贵的回忆,无法抛弃,甚至无法漠视。自己当年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老向与程希,一大一小两个背景,坐在夕阳的剪影里,配合着含着酒意的回忆,直到暮j□j临,天变成如往事般沉默的青色,风一点点变凉,一弯新月升了起来,天空深蓝如黑。繁星点点,如此完整的星图让程希为之惊艳。 老向把酒话说完,顺势就歪在儿子身边睡着了。白天在板车上睡了一天,程希现在一点困意都没有。看了看相拥而眠的父子二人,跳下板车,手一撑,把板车从驴背上卸下来。非常轻松地完成这个动作,让程希再次感叹这身体的强大。程希伸手把板车连同两父子收进空间,看样子最少也得睡几个小时。收进后院,空间的其它动物没办法骚扰到他们,不至于唤醒他们。 办好这一切,乘着夜色,程希骑驴向镇东狂奔而去。 其实,程希在此之前从未骑过驴。白天有老向在前面牵着,身前有虎子可抱,当时觉得挺好玩,挺容易。可现在只有自己一人,突然狂奔起来,程希就觉得太可怕了。摆脱了板车,青驴似乎觉得欢喜得不知怎么表达才好,每跨出一步都跳得老高。于是,每一个起伏都让程希感觉可能会把自己颠飞出去。 太,太可怕了!! 程希死死地掉驴脖子,免得跌断自己的脖子。 这样坚持了才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已经属于镇林场的海子。程希不认识路,但这驴显然认识,自动就来了。只是一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遇着,林场也没个拦的栅栏什么的,顺顺利利地到了海子边上。这点让程希有些吃惊。这个时代对公物看管得实在不严。 云南管湖叫海子。到了湖边,青驴似乎也尽了兴,自觉地停了下来,不顾手软脚软的程希,自顾自地踱到水边喝起水来。 程希顺着边滑下来,惊魂未定,好一会儿站不起来。纯粹是吓的。等缓过气来,才发现这湖晚上真美。满天星光都洒在了湖面上,看起来幽静,又充满梦幻感觉。如果这时候,从漆黑的从林里走出一个白胡子老头自称神仙,程希也一定会相信的。 挥手,放出板车父子。两人依旧在睡。虎子在父亲怀里,口水把老向衣裳的前襟都打湿了。两人都是一脸笑,显然做的都是美梦。程希看了两秒,心生羡慕。顺手又给搭上床被子,免得着凉。这才又摆出一床,钻进被窝,看一湖星光,微微叹息。 想家了。就算有了新生,有了新的家人,变得年幼,一切都可以重来一次,甚至还逆天地拥有了一座随身庄园。种种美好都是自己从前想要极了的。但程希此时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在怀念,怀念那个只有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套房,被丢着乱七八糟的衣服的沙发,随手放在床上的小本,或者是窗台上从来不记得浇水依旧长得生机勃勃的仙人掌…… 那个时代的程希,父母已经不在了,自己一个人也过了几年,天天忙得连宠物都不敢养。不知是不是因为焦虑,她特别爱吃,也爱做,生生在几年间就从一百斤的普通人长成一个一百七十斤的大胖子。也从一个厨艺小白成长成一个可以开私房菜馆的厨房大拿。 与现在这个程希相比,前世没有任何优势。年纪大,没有亲人,肥胖,对未来迷茫。不象现在,拥有随身庄园,程希几乎可以想像自己的未来是如何容易就可以到达自己的目标。可,就算是这样,竟然还是怀念。 程希也挺不理解自己的。狠狠地拭了拭眼角黯然渗出的水珠。 “无聊!” 自言自语地恨了自己一句,拿出个桃子,大口地吃了起来。咔嚓咔嚓,给这静夜添了几分活泼的生气。 还没咬完,程希突然感觉手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撞了一下。本能地,程希吓得手一抖,幸好没叫出来,但只咬了一半的桃子却掉下来,从被子上滚了下去,落在草地上弹了几弹。 心怦怦狂跳,程希捂着胸口一回头,脸登时扭曲了。又好气又好笑,竟然是那头青驴。刚才自己忘了把它收起来,它竟然也没跑掉。看自己吃桃子,也许是馋了,就蹭过来拱程希。结果闹出这么个大乌龙。 此时,它已经低头把掉在地上的桃子含在嘴里,大嚼了起来。大大圆圆的眼睛,得意地看着程希,好象在说:“你看,我也吃到桃子了。” 庄园里那株长了好些年的桃树,比平常的桃树长得要高得多,这驴就算伸脖子也吃不着,不知道馋了多久。 程希拍了青驴的脖子一巴掌,恨恨地说了句:“今天你可是吓了我两次哦,记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青驴哪里会理程希的小巴掌,她根本没使力,跟按摩着不多。半个桃子两口就咽了下去,青驴完全没过瘾,顺着程希的手,硕大一颗脑袋伸过来,再次拱了拱程希,大眼睛眨呀眨地,明显就是在说:“再给我一个桃子吧,我可乖了!” 程希被它拱得直痒,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再恼它,这么通人性的驴,程希可没见过。手一翻,又拿出一桃,还没递出,就被青驴快如闪电地叼了过去,不忘感恩地又蹭了蹭程希的小手,才开始眯着眼睛嚼了起来。 “我也要。” 虎子迷迷糊糊的声音在一边响起。程希回头就看见他翻了个身,还没起来呢,眼睛也没完全张开,显然还没清醒,显然是睡了半途,醒了一秒,看见桃子,就本能地知道要吃的,还真是…… 程希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孩一驴真是差不多的本性啊。果然,没理他,没三秒,他就重新睡了过去。 被青驴和虎子这么一搅,程希那点悲春伤秋的小情绪渐渐消褪。心静下来,立刻困了。打了个呵欠,把青驴收回去,把泼妇家的狗丢了出来。那狗不知是不是还记得当初是程希把它一石头砸晕的,一出来就想对程希叫。可一看周围的环境都不认识,瞬间萎了。小心翼翼地围着三人的床闻了闻,在附近轻快地溜达了一圈。对于远处黑黢黢的树林看都不敢看,就卧在程希床边,乖乖地没敢吱声。 有狗守夜,程希就安生了。丢给它只鸡腿,看它屁颠屁颠地一脸殷勤,就微笑了一下,闭上眼,找了个舒服的姿式,没一会儿,也象虎子一样,打起了小呼噜。 一夜,三人都睡得很舒服。早上是被鸟鸣声吵醒的。程希睁眼,晨光微熹,森林里的早晨清新而美好。伸了个懒腰,就看见老向已经起来,坐在板车上很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过了好一儿,又转过头看着她。 程希笑嘻嘻地向他点头:“早,这就是那个海子,我今天想在这里玩一玩,你和虎子下山买东西吧。买完东西到这里汇合。” 似乎觉得程希的话很难懂,老向沉思良久才点头同意。起身,拍了拍虎子的屁股让他起床,嘴里回了程希一句:“让虎子和你一起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程希心中一暖,咧开大嘴笑了起来:“嗯,我把驴给你。”说着,挥手把驴放了出来。 “程希我饿了。”虎子抱着肚子从板车上跳下来,直冲程希跑过来。 “叭!”虎子的脑袋被拍了一巴掌:“除了睡就是吃,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老向怒了。并不是因为儿子没出息,而是儿子完全无视自己这个老爸,竟然第一时间向一个比他小一倍的小娃娃要吃的,还要得这么顺溜!实在……太丢脸了! 看老向脸憋得通红,程希哈哈笑了起来,也从床上跳起来:“要吃饭得先洗漱!虎子,我告诉过你的,你忘了?” 此言一出,老向耳根都红了。儿子竟然被小丫头教……还教得对!这心情真是复杂难明。无言接过程希拿出来的搪瓷盆,拉着自己无知的儿子往湖边走去。 程希今天不可能去空间里做,只好把食材和炊具拿出来,自己和虎子去拾柴,砌简易炉灶的事就交给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老向同志来做了。 看老向简简单单地就砌出一个比自己费神砌出的好十倍的炉灶,程希羡慕嫉妒恨,仔仔细细把这个炉灶的结构记下来,决定以后在自己庄园里砌个更好的。 有老向在,自然不会用小娃娃程希动手,顶多洗了两片菜叶,其余全是老向同志搞定。早餐在虎子的欢叫声中做好了。 早上吃米线是云南的传统。再加上程希备有骨头汤和熟肉,味道相当不错。虽然程希自觉有可能做得比老向美味,但绝对做不到他这么地道。这种家乡美食拼的就是个家乡味。程希心服口服。 三人各吃一大碗,同样的,心满意足地虎子去湖边洗碗。看着这一切的老向只是抿了抿嘴唇别开脸去,不再象第一次看见时那样纠结了。叮嘱好儿子,老向背着背篓,骑着青驴向山下而去。 海子很大。虎子也很贪玩。过了最热的中午,他还不肯从水里出来,一个劲地扎猛子,乐得不知今夕何夕,真到程希青了脸怒吼,才没脸没皮地笑嘻嘻地游到岸边。长了些肉的小身板,光溜溜地滴着水就向程希跑过来。看着那个小小的,晃当晃当的小家伙,程希非常无奈地扭过头去,兀自在心里自我安慰:“是你自己非要露,我不是故意要看你这个小屁孩的JJ的哦。以后长大了别怪我,别怪我……” 虽然有这样让程希无奈的经历,但海子给程希的惊喜实在不少。在虎子的帮助下,首先,是让庄园多了很多鱼虾品种。程希认得的只有青鱼和鲟鱼,其余的程希完全不认识。看那牙口长得凶残地向下,应该有一些是食肉类的鱼。但程希并不嫌弃,来者不拒,物种越丰富越能更好地生长。 此外,还有捉了许多泥鳅,鳝鱼和水蛇,最最可贵的是,这海子里还有螃蟹!看起来很肥,正是好食时节。可惜要拿来当种,程杀只能吸吸口水,忍痛把它们丢进庄园的方形湖泊里。 林子里的收获也不小。象牙菜,蕨根菜,很多不起眼的小菜,野菜都被程希满怀欣喜地收进空间。更别说更多的树种。程希认出了酸红木,这可以打家具的好东西。几十年后,贵若黄金,国内还被砍完了,全从越南老挝走私。自己在庄园里种了它,虽不至于发财么,但打个家具,雕个玩艺儿什么的,就不必求人了。也不知道自己不认得的树里,有没有别的什么珍贵树种,比如,紫檀,或者黄梨木之类的,如果这些一应俱全的话,那就太爽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程希的嘴都快咧到脑后勺了。要不是虎子在,程希肯定第一时间就要回空间去好好打理一番了。那种淘宝过后要一一过目才安心的心理,让程希一直到跟着老向父子回村都心里痒痒的。 被妖化的程希 回村之后,一晚上程希什么都没干,窝在庄园里,从东到西,从上到下地视察自己这一趟的成果,欢喜得傻子一样。 其实,庄园完全不必程希这样用脚来丈量。她无论站在庄园的任何一个角落,整个庄园就自然而然地完全地呈现在她的脑海里了。这样兴致勃勃地瞎窜,纯粹是暴发户喜欢数钱的心理,丢人得很。 程希拿了个小本子把庄园里的物种数量大致地列下来。结果发现,猪、鸡、鹅都太多了。可能是它们被收入庄园的时间比较早,再加上庄园的成长时间本来就比现实中要快得多,又没什么天敌,就算是有食物和空间的限制,相对于庄园的大小来说,它们的数量也足够惊人了。相对的,鸡蛋和鹅蛋也一样,实在太多。幸好,庄园的食物并不存在腐坏的可能,不然不知道有多少臭蛋呢。 有点发愁,它们这样增长下去,会影响别的物种生存的。程希想着,也许应该找个办法杀上一批,存在庄园里,反正也不会坏。屠户的人选……程希不用想,就选定了老向。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杀猪,但如果自己先把猪用石头敲死,只是让他分解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想了一晚上要如何处理那些猪肉,腊肉,熏肉,卤肉,灌肠,火腿,风干肉……程希想着都有点流口水了。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干。 第二天,程希一跳出庄园,就发现窗外淅淅沥沥地,竟然下起雨来了。虎子也没有来,不知是不是天气的原因。程希微微有些失落。习惯了被这个傻子小陪伴,他突然不在,还真是…… 在屋里转了几圈,越来越无聊。在屋中站定,程希对自己摇了摇头,自己被虎子热情地贴过来习惯了,其实,朋友之间,难道还有什么必要摆架子吗?虎子不来,难道自己还不能去找他了吗?再说了,自己不但要找虎子,还要找老向呢。 想通了,程希微笑着,哼着小曲,冒着雨就象虎子家走去。 欢快的程希没有想到,虎子家从昨晚开始就因为她的存在而产生了一场争论。虎子之所以今天没来,是因为被虎子妈小琴禁足了。 昨晚一回到家,老向就象当初承诺的一样,在小琴地询问下把去镇上的事一一细说。老向万万没想到,自家媳妇越听脸色越黑,听到最后突然冒出一句:“不对,不对。这哪儿是人能做出来的事?不是狐仙,就是什么妖怪!以前村里头传,我还不信呢,原来竟是真的!以后可不能再让虎子去找她了!太可怕,太可怕了!” 如此絮絮叨叨,在自家堂屋里转来转去,似乎不知道该怎么防备才好。 老向看着小琴团团转的样子简直象只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傻乎乎的,不由失笑出声:“哪有那么严重?我跟这孩子相处了两天,感觉这孩子心性不错,很体贴,也善良。虎子跟着她,学到不少东西……” 老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小琴怒气冲冲地打断:“别胡说!”说完,看向丈夫一脸惊愕,连忙放低了声音,凑过去抱着老向的胳膊:“老向,这么些年了,经过那么多事,你还相信两天就能看出心性什么的吗?” 老向本来有点不舒服,被她这么一问,登时生出一丝柔软的感情来。这些年来,人人自危,小琴跟着自己也受了不少苦。不信任人,也正常。老向拍了拍小琴的手,感觉到媳妇手上的粗茧,更多了几分愧疚,放柔了声音:“小琴,对别人,我自然知道怎么做。可那程希却只是个四岁的孩子。你说,我这么大个人,难道连个没爹没娘的小娃娃都没办法信了吗?是不是这个理儿?” 小琴顿了一下,连连摇头:“普通小孩当然不至于。可那是普通小孩吗?老向,别说小孩,就是大人,你走南闯北地,还见过第二个能变出驴,还能带着两人一车一晚上无声无息跑出三四十里地去的人吗?我总感觉,也许真和村里人说的一样,那孩子只是看着象个孩子,不定是个什么变的呢。不能让虎子去,你也别再去了。” “胡说什么呢,你怎么还信那些?这世上哪有什么神魔鬼怪?我可是党员,你也是……”老向皱眉,还想反驳,小琴连忙打断他的话,再次开口:“不管是不是胡说,老向,咱俩就虎子这一个孩子,我可舍不得。万一以后出个三长两短,后悔都没处后悔去。”说着,小琴小声地,象是自言自语式地嘀咕了一句:“小时候,我听家里老人讲的,那些吸人精气的妖怪,初时都是对人很好的……” 虽然老向也无法解释程希的那些神异之举,但与程希接触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能感受到程希的善意很真诚,完全不是作伪。老向虽然对媳妇小琴的种种担心打心眼里嗤之以鼻,却找不到词说服她。知道自家这媳妇哪儿都好,就是这些个旧思想放不开。这些年的斗争让她不敢出去说,可心底里却是认这个死理的。想一句两句就让她明白过来,那是不可能的。 “瞎操心。就程希那手段,如果想对付虎子,或者对付我,哪还需要费这劲儿?直接用武开打,我们也没办法反抗啊?就算象你说的,她其实是个妖怪托生的,我也敢肯定,肯定是个好妖怪。小琴,你没发现,虎子最近力气大了不少,身子也壮起来了吗?以往这个时节,他哪年没发烧感冒的?今年据他说还下水了呢,你看,现在不是一点事没有?” 小琴见老向完全不支持自己的看法,不由也着急起来:“就算是想吃猪肉,也得等猪养肥了才宰呢。妖怪不定也是一样的想法。反正,我是不同意和那个怪……”想说怪物,可又有点害怕,终于还是改口:“我不同意你们和那丫头走太近。” “可今天你收起来的那两只鹅,两只鸡,还有五十个鸡蛋,一筐桃子,都是程希给的。”老向对小琴的劝说算是放弃了,连这样的理由都找得出来,可见她心里怕成什么样了。于是,挑了挑眉,故意为难地说出来。 “……”一听到这个,小琴顿时说不出话来。既然想断绝关系,本来应该把东西还回去的。谁知道那……那丫头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这都马上十一月了,竟然还有那么新鲜的桃子,想着就妖孽!可是,一想到自家虎子已经一年没吃过肉了,实在太可怜了…… 太心疼儿子,小琴登时下不了这个决心了。心中焦虑,小琴再次站起来,为难地在屋里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嘴里不停地嘀嘀咕咕:“怎么办?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虎子爬起来就想往程希家跑,却被小琴拍了下脑袋:“下雨了,往哪儿跑?小心感冒。这两天别出门了。” 没想好要不要还鸡鹅,小琴也没好意思说程希的坏话,找了个理由就一把大锁把虎子锁在屋里。自己心思惴惴地去上工,老向则到革委会报到,要开始年底清账了。 虎子大力地拍着门,却根本没人理他。连一向支持他的父亲也无奈地对他苦笑了一下,安慰他说:“你前一阵也疯玩得太久,把心都玩野了,应该在家关关性子了。听妈的话,回来让她给你炖鸡吃!乖啊!” 要是以前,有这样的诱惑,虎子早就按捺性子安静下来了。可现在已经天天吃肉吃习惯了的虎子,完全不把这个当回事。反而觉得,“你们关着我,我才吃不到肉呢”。有了这样的想法,虎子拍叫声更大了:“爹爹爹,开门啊,开门。程希等不到我会着急的。我不疯玩,就呆在屋里,不行吗?爹,开门啊~”知道叫娘没用,虎子就一味地叫着容易松动的爹。 老向也很无奈。但看着小琴固执的表情,老向还是选择了投降。也没必要为了外人让媳妇不开心,还担心,是不是?再说,过两天,等她这情绪缓下来,自己再劝劝,不定就好了呢?再说,那丫头就要走了,自家儿子如果与她情谊太深,到时难免会伤心很久的,早点分开,也不是什么坏事吧?于是,老向望了望天,兀自对自己点了点头,算是把自己劝服了。这才背着手,装没事,施施然地离开了家。 小琴听着儿子叫个不停,心里越发气愤起来——儿子对自己还没这么关心过呢?!以前都是粘着自己,现在竟然一大早起来就叫那个怪物的名字!小琴本来对妖怪程希恐惧与好奇,现在更多了分讨厌了。跟自己抢儿子的人……真讨厌! 怒了,小琴大喝一声:“你再叫,我晚上就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 此言一出,虎子的声音立刻就停了。门内一片安静,但也没有求饶。小琴对自家儿子的这份倔强,无奈中又隐隐地有几分骄傲。这么小,就象个男子汉了。不轻易低头。 “不许想三想四,别想逃出去玩!不然我一样把你送到你奶奶家去!”小琴依旧维持着恶声恶气把话说完:“中午让你爸给你做饭,我去上工了!” 程希到达虎子家的时候,就是这种状况。铁将军把门,屋内一片安静,好象跟本没人似的。 “咦?”程希看着门上特大的锁,愣了一下。这个时代的人,除非是出远门,积年累月地没人,否则院门是从来不锁的。谁家都差不多,除了粮食也没啥可偷的东西。今天老向家显然不普通。 “出了什么事吗?突然出远门?”程希皱了皱眉,想了好些原因,却怎么也没往自己身上想。虽然觉得虎子突然出门竟然没跟自己说一声,有点别扭,但转念一想,别人也没有非要给自己打招呼的需要啊。何况虎子就是个小孩,他哪儿有什么话语权啊。还不是大人一拉就走了?想通了,程希的眉头微展。 “都不在家,那就算了吧。”程希自言自语,摸了把脸上的雨水,转头往家走去。打算泡个温泉,好好睡一觉。晚上再过来,猪总是要杀的。 刚走出还没有十步,突然看见前面走过来打着黑伞的老向,不由停住了脚:“向叔?你这是从哪里回来?你家锁着门呢。” 老向听见程希的声音,表情登时有些尴尬。刚才他是看着媳妇走远了,才回来的。真要把虎子关一整天,那这脾气倔得跟驴似的儿子,非得十几天不理自己。那可就非常不好过了。所以决定偷偷把他放出来。谁料到,竟然在门口看见从昨晚到现在一直不让人安生的主角——程希。 所幸,这个时代早把人炼成了精,尴尬的表情不过是一闪,程希根本没看清,老向就恢复了一脸温良的笑,把伞举过来,遮在程希头上:“怎么不打伞?” 程希又抹了把脸上的水:“没想到雨这么大。向叔,虎子呢?” “嘿嘿”老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看向铅灰色的天空,说得很镇定:“这孩子和他娘吵架,今早就被她娘锁家里了。” 当然镇定,他一句假话也没说。老向有些犹豫,如果今天把程希放进家里去,那晚上肯定会非常不好过的。可是,人都到门口了,难道把人堵在门外?那也太不象话了吧? 老向在门口掏了半天钥匙,发也一阵叮叮当当地响,硬是没打开门。程希在他身后看着他,哪还能不明白,他显然是在拖时间嘛。心中不由有些好笑。暗自猜测,他八成是害怕自己把虎子带出去玩,到时在他媳妇那里,他不好交待。这完全可以理解。自己以前也和妈妈吵过架,爸爸在中间就哪个都想帮,哪个都不敢帮,踌躇可怜的傻样和现在的老向象足。 程希咧开嘴:“算啦,我就不进去了,向叔。我来是来找你的。让虎子在家休息休息也好,反正今天下雨,也没处玩。” 老向立刻松了口气,赶紧收了钥匙,转过头,纳闷问道:“找我?难道上京那边还有什么事要做?” “不是,不关上京的事。”程希摆摆手:“向叔,你杀过猪吗?” “杀猪?”老向愣了一下:“你有猪要杀?”想到这种可能,老向来了些兴趣。知道如果真杀了猪,肉是不会少了自家的。论起吃肉,还是猪肉最解馋啊,尤其是大块大块的肥膘!老向想着,就感觉口水丰沛起来。完全忘了昨晚和媳妇小琴的讨论,直接开始幻想东坡肘子,或者红烧肉了。要不,蒜泥白肉也行。 “向叔真是聪明,一说就中!”程希打了个响指,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一个小孩子,还装模作样打响指,看起来有多别扭:“我的劲倒是大,但还是不会杀猪,要是我杀,血什么的都得浪费了,所以才想到向叔的。向叔,你怎么样?” “虽然没主刀杀过……”向叔也说得有些心虚,不过,心里已经应承下来了,口中连忙转折:“不过,杀猪流程倒是知道的。看都看过几十遍了。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更熟练的,我也可以试一试。”说到这里,向叔突然停住:“猪临死前叫声太大了,会招来人的,不太好吧?” “我也这么想。所以想先用石头把它砸晕了,再杀。怎么样?其实砸死更容易,但听说死了以后,血就僵在肉里了,肉也不好吃,血也吃不着。是不是?” “是啊,确实如此……” 一大一小,就站在雨中,自家的门口,专心地讨论起杀猪事项来,完全没注意这个场景如果让其它人看见有多古怪。 杀猪后续事 两个自以为专业的非专业人士杀起猪来,虽然揣着满腔豪气,但结果却……程希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不堪回首! 第一步,把猪砸晕。这对程希不是什么难事。对这具身体的越来越适应,对于力道和准头的掌握,程希已经驾轻就熟。 第二步,放血,就直接出了大问题。 两人选的是离上工的伐木场最远的后山。当时,雨已经停了,但空气中浓浓的潮湿树叶的味道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老向拿着尖刀往猪脖子上一桶,利落地把刀拿下来,血扑地一声飙了他满脸,放在边上的桶却没接到一滴血,老向刚抹了把脸,那只猪就猛地尖嘶一声,弹跳起来,疯了一样狂奔而去。 “追!” 程希根本来不及说别的,率先跑出去。老向也吓得脸一白,虽然在血渍的遮掩下看不出来。猪嘶的声音非常大,相信就算是伐木场也会听得很清楚的。这私自杀猪的事要是被捅了出去,在这样艰辛的时代,结果可想而知。心脏比那濒死的猪不跳得快,老向不管不顾地也追了出去。 只是,老向的脚程比疯猪和程希都要慢得多,等反应过来,那一人一猪已不见了踪影。只有循着一路飙出的血迹和远远传来足以让人耳膜受创的嘶叫声向前跑。 老向从没这么累过。路上各种各样挡在眼前的树枝一下一下地划过老向的脸,没几下就在脸上留下了几道伤痕。只是现在的老向完全察觉不到。他心跳太快,所以也觉得累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腿沉如铅。 急与恐惧,让时间过得很慢。老向拿着刀的手都有些颤抖了,突然听见,那个撕心裂肺的叫声突然停止了! 老向眼睛一亮,脚步突然轻快起来,健步如飞,几下就跑了过去。走到血迹的尽头,一愣:“程希,怎么就你一人?” 程希的样子也很狼狈衣服上都是绿叶汁,被划得乱七八糟,头发也全乱了,脸上也是红一道绿一道的。不过,她的眼睛倒是异常地灵活。看见老向微微松了口气,上前一步,声音放低:“向叔,猪我先收起来了。杀猪得再找个安全的地方。一会儿肯定会有人来的,我们先躲躲吧。” 老向闻言一下笑了出来,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急傻了,这种事还要你来提醒。是,我们赶紧走。”顿了一下,老向道:“去你家。” 顶着一张血脸,两人狼狈地窜回家去。路上倒是远远地看见有几个村民和这样窥探,但程希特别强的敏感度,让两人安全无虞地回到无人来的程希的家里。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关门。虽然关门这件事在村子里看来很不寻常,但两人实在太需要别有喘口气了。再加上,村民从来都没觉得程希正常过,再不正常一点,反倒正常。 一大一小两个人靠在门板上,深呼吸了好几口,才算缓过来。对视一眼,见对方难得一见的脏样,不由笑了起来。 趁着老向洗血脸血手,程希换了身衣服在自家门口转了一圈,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村里确实有动静,远远的,好些人站在一起议论。只是他们显然没有想到这样的声音会和程希这个小孩子有关。虽然程希是个怪物,但她的能力在村民看来也不过就是那两种,一种是收,一种是变石头和变桃子。如此而已。也幸好是这样的认知,完全没有受到怀疑。 程希的耳力不错,装没事地窝在一边,听见村领导组织人正在说要上山去查看,心反而略略放下来。除了血迹和奔跑的痕迹他们什么都不会发现。而且,跑回村时,自己和老向俩人还特意是从村长家后院的地方进的村,怎么都不会查到老向和她身上的。 走回自家院门,就看见老向皱着眉正在院内来回踱步,显然很焦虑:“怎么样?有什么情况?” 他这样,程希倒是很理解。如果真被发现私自杀猪的话,长年没见过荤腥的领导和群众们肯定会眼红得怒气横生。这个时代的人把残忍当成正常手段。到时随便给他安个什么“挖社会主义墙脚”的“反动派”“走资派”之类的罪名,就可以把老向丢到劳改农场去,而且冤都没处申去。到时,老向媳妇就成了走狗,虎子就成了狗崽子。到时,一家人瞬间支离破碎是很容易的。 所以,程希也不敢怠慢,细细地把外面的情况说了。老向听着听着,眉头就舒展开来:“你这儿有没有我能穿的……”话还没说完,连忙打住。程希这里当年是孤儿寡母,哪还能有男人穿的衣服?这么一说,岂不是从侧面怀疑程红的名声吗? 老向闭住嘴,当没事人一样,转身走向院门,打开一条缝,向外看去。犹豫了一下,正想偷偷沿墙根溜,却感觉上衣下摆被拽了两下。一低头,就看见程希举着一套灰色的旧中山装,一愣,听见程希有些不自然的声音:“原来那个主任的……你要嫌是死人的衣服的话,也没……” “不嫌不嫌。”老向一把抓过来,随手换上。这个时代的衣服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顶多新点旧点的区别。老向比原主任要高些壮些,但这快到中午了,外套敞着倒也合适。向程希笑了笑,也不再多说什么谢谢,就要跑出去。却被程希再次拉住,老向回头,看见程希递给他一个装着些牧草的背篓和一把镰刀,一下就大笑了起来。 接过来,装备好,伸手摸了摸程希的头,小声说了一句:“真是个小机灵鬼。”没再说什么,迅速离开。 程希坐在自家门坎上,看头上老向装着刚从这边山上下来的样子凑到人群里好奇地问三问四,没一会儿就被派着,和队伍一起上山了。 经历了这些骚动,上工的人莫名其妙放了假,三三两两带着股兴奋劲议论着就回来了。程希不愿意看见那些厌恶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带着鄙视的眼神,直接回屋,把大门咣地一声关上,跳进了庄园。 看了眼那只猪,血流尽已经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后院里,一派安详。一点也无法让人想到它就在刚才还叫出那么撕心裂肺的声音。其实应该立刻分解了它,但程希实在不喜欢杀猪的感觉,那一刀划下去喷出一腔子臭脂肪的热气,足以把人恶心死。再说,放在后院,自己只要不动它,时间在它身上就是停止的,不会跟放进来的那一刻有任何的区别。 程希只是惯性地确认了一下它在,就转身往温泉里一跳,来回游了两圈,感觉累了才停在池边,闭上了眼睛,养神。 前世,程希的性子也算不上平和,也和人吵过架,闹过矛盾,但是,被这样大规模地排挤却还是第一次。虽然在心底里告诉自己没关系,他们就算不排挤,自己也绝对会努力和他们保持距离,让他们产生畏惧的。不如此,就不能象现在这样一个人安全地活着了。但是,明白是一回事,亲身经历是另一回事。 人毕竟是社会型动物,互相挤着取暖,互相挤着伤害才是正常的。自己这样,终还是太孤单了。 不知怎的,程希突然想到老向摸在自己头顶的那个温热的手掌,心里慢慢暖了起来。这家子,儿子朴实憨厚,老子虽然精明世故,但就因为这种世故,反而有一种人情味,特别温柔。老向的世故而不势利,就算在几十年后,也是非常难得的品质。不会有死硬的天真,也不会有骨子里的冷漠,既不会过度好奇,又懂得尊重。接触没几次,但程希打心眼里喜欢老向这个爹。相信虎子长大后也会象他一样吧。真是件不错的事。 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没一会儿,程希没留意间就睡了过去。 傍晚,老向捧着衣服来到程希家时,没有看见程希,转了一圈,见也没出去的痕迹。也许是习惯了程希的这些奇迹,老向只是淡定地撇了撇嘴,在桌上放了一大罐自家自制的辣椒酱,才离开。 今天的事,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最后,一队人上山看见那些血迹,联想到猪嘶,立刻都沸腾起来了,全都嚷嚷着要严查,非要把那个“小偷”、“挖社会主义墙脚的走资派”抓起来,以飱民愤。 是得感谢这小丫头。全面排查时,自己这个今天没上班的人很快成了重点排查对象。要不是一背篓的喂兔子的牧草,还真不知如何解释呢。 这酱是老向媳妇小琴叫老向送来的,她自己总转不过心思,不愿来见程希。但她也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听了老向把今天的事详细说明之后,立刻就在家里转悠起来。转来转去,发现自家最值钱最金贵的竟然都是程希送的,不由脸红起来。想来想去,只有这辣椒酱算是有自家风味的东西,听说这丫头又爱吃个味,送她应该没错。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总还是个心意。 老向笑眯眯地看着媳妇小琴似乎憋着一口气地做这些,心里却觉得美坏了。不只有死里余生的美妙余韵,还有对自家媳妇越来越满意的那股子……用文艺点的说法,这叫:“燃烧的爱意”。恨不得立时就抱到床上来纠缠三百回合。可惜天不时:还是白天;地不利:这是在堂屋;人不和:虎子那傻小子还在跟家至气呢。一切的一切,只能忍着。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小琴自己也知道自己不会再对程希出现什么反抗举动了,虽然不至于夸她,最少,从“那丫头是邪恶的妖怪”已变成“就算她是个妖怪,也是个好妖怪”这种想法了。 这一切的事情,程希一无所知,就象她也不知道昨晚小琴还对她心怀恶意一样,她也不知道今天自己就成了老向一家子认定为朋友的范畴了。她睡得很香,很久。 等程希伸伸懒腰睁开眼时,愣了一下。明明记得昨晚是在温泉里睡着的,怎么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庄园的小屋的床上,而且还是钻在被窝里,舒服得很的样子? 难道自己竟然会梦游?睡到一半自己跑过来钻进被窝?想想也不可能。程希摇了摇头,温泉和床中间隔了太多的东西了,一座山,一大片农田,然后还有前院,这才到里屋,就算梦游也不可能做出这么复杂的动作吧? 最最主要的是,程希把自己的脚底掰到眼前来看,干干净净,而床边又没有鞋子,显然也不是自己光脚走过来的…… “到底怎么回事?!”程希吃惊了,好一会儿缓不过劲儿来。坐在床上,光着脚,半天没动弹:“难道是庄园里其实还藏着另一个人……或者是有智慧的东西?” 程希心里虽然吃惊,但并不恐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己也是“有智慧的东西”的一种。坐在床上,闭上眼睛,细细用脑海里关于庄园的详细的信息做了个盘点汇总。前天搬来的一些物种已经大部分生根发芽,长高长大,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已经繁殖了。 从自己住的这间屋子放射出去,一点一滴都不放过,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不一样的东西。程希闭上眼,纳闷不已:“也许应该亲眼去转转才能有所发现?” 看了眼床下,程希抿了抿嘴,小声嘀咕了一句:“既然把人都送来了,怎么不把鞋子也送来?”说着,正打算光脚下床,突然眼前一花,“啪啪”两声,床前就落下一双鞋。 “啊!”程希本能地短促尖叫了一声,连忙捂住嘴,低头看去,果然就是那双被自己穿到温泉边上的鞋子,鞋边的泥还是湿的呢! “怎么……回事?!”程希眨眨眼,声音放大了些,一字一顿地清晰地说出来:“把、我、温、泉、边、上、的、衣、服、送、过、来!” 应声而下,昨晚脱在温泉边上的衣服就哗啦啦落在了床头。 “这……”程希眼中全是欣喜:“难道这庄园里的一切都是可以因为我的意念而动的吗?” 程希想着,就再也坐不住了,随便地套上了衣服,撒着鞋就往屋外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农田边上去。自己种的稻谷早就成熟了,可自己这个身体小,虽然力气大,但拿镰刀实在是很不方便,就只试了一次收割,结果只割了一陇地就割到了三次腿。不想给自己的小腿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收割这件事就被程希完全地放下了。反正放在枝头,稻谷也不会坏,也不会再生长。程希一直在苦恼呢,不知道今天…… “收割稻谷!”程希习惯性地向稻田挥了挥手。 “沙沙沙……”好一阵响,稻谷才在程希的身边堆成了一座小小的稻谷山。 “哦~~啊啊~~~~~”这样才叫奇迹,看着金灿灿的稻谷山,程希尖叫起来,声音强度绝不低于昨天那猪临死前的惨叫。 后面的事就简单多了。试验试验再试验。程希绝对不缺乏试验精神。 收了稻谷,去稻壳,装袋。去稻杆,翻地,浇水,种上新稻。收菜,收果,收粮,没一会儿,被程希定为仓库的后院就堆得满满的。不得已,程希打起精神收拾后院,那些不知从哪家收来的杂物,一一归类,重新摆放,用意念来做,轻松多了。终于,一切安顺,看起来清新多了。 想了想,程希在竹林中用意念砍了不少竹子,做成了架子,立在地里,以前懒得种的葡萄呀,葫芦呀,黄瓜呀,丝瓜呀之类的,都可以安心地种下去了。 最后,程希索性就站在地中央,对着天空下起了指令:“全面积刮微风!”“全面积下小雨!” 当一切实现时,程希已经乐得肠子都抽抽了。 只有一项,程希做不到,她可以把庄园里的各类活物随意地叫到自己跟前来,却不能要求刀子自己去杀猪宰鸡。于是,那些活着的猪依旧活蹦乱跳,死了猪依旧安详。无奈,但并不遗憾。有了那么多的得到,自己还不满足,就太不知惜福了。 人忙不知晚。等程希发觉到自己累了的时候,自己连钟都没有力气看,直接就倒下去再次睡着了。用意念做事……累得更彻底。 舅舅来了 最终,那头猪还是让老向在程希家后院给肢解了。还在程希地再三劝说下,趁夜扛回家半片。 其实,程希很怀疑,老向拿回去的那半片猪会吃不完坏掉,主要是怕他们不敢放开胆子吃,不然光虎子的那肚量,有多少都能消化得了。幸好,到了年边上,四处警戒的气氛松了不少,家家都开始把一年存下来的那点好吃的拿出来准备。老向家摸黑灌个肠,卤个肉什么的,还不算为难。 老向倒没有程希的怀疑,他只是有点嫌弃这猪太瘦了。还是肥肉解馋。自己难得的几次去镇上的供销社,从来没赶上买肥肉,肥肉总是早早就卖光了,或者被走后门走光了。一年到头难得吃次肉,还得吃柴火肉,虎子也对他这个当爹的意见很大。这次……老向和媳妇小琴象巡礼一样,把半片猪从头看到脚,一会微笑,一会儿皱眉,表情很复杂。 过了几天,小琴把家里这些丰盛过度的肉类收拾停当,特地做了一大桌子杀猪菜的准备,决定还是要去会一会那个让自家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喜欢得不行的小丫头。怎么着,半片猪也是大得不得了的礼。自家男人愿意扛回来,肯定也是认同了程希的情谊才会这么做的。不然,以自家男人的习性,能拿回个一两斤,已是极限了。 小琴到了程希家门口,她家的大门还和以前一样,破败不堪,好象风大一点就会把那木门给刮倒似的。小琴伸出手去,想敲敲门,却莫名感觉有点怯。自己以前对这小孩有些不好的想法,现在却要去邀请她来家里吃饭,这转变……自己都觉得太快了。一个小孩子,用得着自己来吗?儿子传个话不得就了?或者老向也行。自己……没必要吧? 小琴在门口顿了顿,突然听见自家儿子的笑声,很开心的笑声。小时候老向抱着他把他往天上抛时候,他也会发出这种小鸡一样咯咯的笑声,特别傻,也特别可爱。小琴听着,心里又软了两分。虎子这孩子看着虽然憨憨的,其实心思最敏感了。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一个眼神他就能知道。能让虎子这么开心的,肯定不是坏人。要不,还是回去,别打扰两孩子玩闹了。 小琴刚转身,扭过头就看见不远处自家邻居媳妇竟然向这边走过来了!小琴连想都没想,本能地后退一步,直接进了程希的院子,顺手就关上了门。院门很破旧,有不少缝和破洞。小琴从里面很容易看见外面。等了一会儿,果然看见邻家媳妇走过程希的门前,还随意地向这边瞟了一眼,把小琴吓得,连呼吸都摒住了,直到邻家媳妇走远,才深深地吸了口气,缓过劲儿来。 回过神,小琴能听见里屋自家儿子不知在和那丫头说什么,惹来那丫头的一声暴喝。却不料,暴喝并没让儿子怯,反而引来儿子更大的笑声。这样的场景,连小琴的嘴角都勾了起来。本来还怕那丫头逞着力气大欺负虎子呢,怎么看来,倒象是虎子在欺负她? 心情良好的小琴既来之,则安之,放下心防,索性向里屋走去。才走到门边,就看见自家儿子在后院的一个大木盆前刷刷刷地,正卖力地在洗着……小琴定睛一看,脸顿时黑了。盆里白花花的一大陀,正是猪大肠! 虎子在家,别说是洗猪大肠,连碗,自己都舍不得让他洗!向虎,说是向家的金疙瘩也不为过。现在竟然在别人家做这种贱活!洗肠这事,有多脏多臭多恶心,小琴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前些天拿回去半片猪的老向,顺便地还拿回去了几斤肠。就那点肠,小琴都是费了好大劲,又是盐,又是碱的,连自己这双老手都觉得烧得要命,才算洗干净。现在……现在! 老向家几代单传,自家儿子可是唯一的根苗!天天被供着还怕出错呢,竟然要在别人家受这罪! 刚才那点好心情瞬间化作清风散去。小琴气哼哼地直接冲过去,大叫一声:“虎子!你在干什么?!赶紧跟我回家!” 正在和一堆木板费劲的程希被这一声吼吓得手一抖,刚才才有点成型的木板顿时全散在了地上。程希回头,看见虎子妈正拉着虎子,要把不情不愿的虎子拉回家去。咦?大意了,竟然让人进门都没感觉到! 程希连忙上前,手比嘴还快,按住小琴的手,抬头正好对上怒气冲冲的小琴的眼睛:“呃……”程希动了动嘴,突然结巴了,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婶子?阿姨?还是伯母?她一点也不知道这个村里的称呼是如何界定的。想了一下,程希还是用了电视上最常见的比较村气的称呼:“向婶,让虎子在我家再玩会儿吧,这还早呢。” “玩?!”小琴彻底怒了!并不放开虎子,另一只手指着白花花,看着怪恶心的一盆大肠:“你管这叫玩?!你自己怎么不玩个够?!” 小琴的口音一听就是东北腔,不用看人,光听声就是一股子豪爽泼辣劲儿。程希看了眼小琴指着的那一盆大肠,心里也有点生气了。小琴的怒气冲着自己而来,程希哪里看不出来?可是,这活根本不是自己让虎子干的,明明是他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在洗,非要觉得好玩,找尽理由要“玩”,还学会了自己的独门秘籍,用小鹿斑比的眼神看着自己,自己实在受不住,才让给他的。现在又来冲自己发火,算个什么事啊?! 虎子一直在旁边大吼大叫,本来说着“不回,不回,我不回”,现在听见他娘好象为了自己玩的这个东西在冲程希发火,立刻变了:“这是我非要玩的,娘,你别怪程希。别怪她。是我,都是我!” 虎子不说还好,越这么说,小琴越生气。自家儿子竟然在自己面前维护一个外人!这种被疏离被排斥的感觉,一下让小琴刚对程希的那点刚升起来的好感消失殆尽。直接握紧儿子的手腕往外拖着走,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老向家可不卖儿子。东西我会让老向送回来!哼!” 莫名其妙地,小琴发了一通火拖着又哭又闹的儿子回了家。程希也憋了一肚子火。什么叫“卖儿子”啊?!当妈疼爱儿子天经地义,但总要有个谱吧?!洗个大肠就卖儿子?洗个大肠就能换半片猪,两只鸡,两只鹅,一筐鸡蛋,再加一背篓的桃?!那这天下有不知多少人想这样卖儿子了!更何况还是她儿子死乞白赖地非要洗的,结果却要把怒气发在自己身上! 程希再小也是个女人,被小琴的怒气激着了,小心眼发作,十头牛唤不回。钻进牛角尖里,越想越怒,最后完全不理智了。把那瓶辣椒酱从庄园里拿出来,狠狠地放在桌上。又在辣椒酱下压了张纸条,上书:“你家儿子金贵,我这小孤女可不敢买,还给你!” 真是,老向和虎子人都不错,怎么会有个这样的媳妇,这样的娘?!简直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弄完一切,程希也不想再在家呆,再呆着,看着那个场景,非把她气出病来不可。走到村外,看左右无人就招出青驴,翻身骑上,向前狂奔而去。 自从上次被青驴吓到之后,程希没事就在庄园里练一练骑驴,一人一驴倒也磨合得非常默契。此番狂奔竟也显出了几分英姿来。 老向再听媳妇的话,也不可能这么没礼地真地把猪还回来。他下工之后,就看见自家媳妇青着个脸皮,明显心情不爽,转头看几卧室,果然,门被从外面栓上了。 “怎么啦?虎子又惹你生气了?”老向放柔声音,上前问。 不问还好,一问出口,小琴就跟倒豆子似地,噼里啪啦地把自己下午在程希家看到的事说了出来,越说越气,尤其是说到儿子回来以后还为了那丫头跟自己至气,更是语气一噎,显然是又气又伤心。说到最后,直接把下午就准备好的一切统统拿出来丢在老向面前:“你去,都还给那怪物,让她别再想打我儿子的主意!” 老向看着堆得跟个小山样的食物,眉头紧皱,脸上只剩苦笑了。知道媳妇气着这样,直接反对肯定会招来她更大的气。于是抿了抿嘴:“好啦,好啦,我一定送回去。不过,你还是先收起来吧。万一来个人看见,可就麻烦了!咱们找个时间,一点一点地送回去,你说呢?这么大堆,用板车送吧,肯定会被人问的。” 听见老向的顾虑,小琴也安静下来。她也知道老向说得有理。但她现在对这堆东西看都不想再看一眼,直接转过身去,丢出一句:“你收!” 老向嘿嘿一笑:“好,我办事,你放心。” 等老向把一切搞定,又偷偷问了儿子事情的缘由,终于算是搞明白了一切。也顿时为难起来。这事,怎么着也不是程希那丫头的错,自家儿子觉得大肠软软滑滑地好玩,非要去玩,结果,就招来这样的事。 可是,也不可能让自家媳妇去道歉。如果自己敢起这个头,这个家非要被闹得鸡犬不宁。自家媳妇溺爱孩子的那股子韧劲,自己完全抵挡不住。在别的事情上她还是很明理的,但一旦什么事牵到虎子,自家媳妇立刻化身老母鸡,根本没有讲理的可能。可不让自家媳妇去道歉的话,怎么做都显不出诚意来。 无论如何,老向决定还是先去看看程希再说。也许说开了,根本不值什么事。 老向带着这份侥幸去了程希家。结果,就看见辣酱和那张愤愤然的纸条。老向的苦笑更深了。一方面感叹,知青就是知青,看别人多会教育孩子,四岁就能写这么多字了。而且,字比自己写得还工整些。另一方面,却发现,这么件小事被两个女人搞得,老向这个精明人也不知该如何解决了。 老向没有把辣酱拿走。而是坐下来,从上衣兜里拿出钢笔来,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老向的人情世故比程希不知练达几十倍,写起这种信来,虽然字很一般,但内容却比程希要深刻得多,打动人得多。 先是示敌以弱地安抚。把小琴母亲这个身份说明白,也批评了她的错误,后来又拔高程希的情商,让她不好意思不原谅。然后又说虎子委屈又可爱,与程希的情谊深厚,最后说到自己,很喜欢程希,并深刻检讨,还有他的为难……一路下来,神仙看着都要点头。老向自己看了一遍,也点点头,重新压在辣酱下面,走出门去,并非常细心地把门关好,才离开。 最妙的是,信上没提老向家任何一个字。没提到任何名字。就算有人拿到这信,猜到是谁,也没办法证明什么。更何况,除了自家人,根本没人会来程希家。因为来过的,都受了教训。 不用老向的检讨信,程希骑驴半夜,累倒在草地上,看着星光漫天,心胸一开,下午的那点事顿时变成了笑话。不过,想让程希为了维持友谊而认错,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是她的错。她这人,性格有时候太过耿直,换了时代,换了人,也不会改的。不过,不会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就是了。为别人的错误生气伤神,程希没这闲心。 星光下,程希辩了辩地方,好象是去镇上的路上,而且,离镇上不远了。青驴也累了,懒洋洋地在一边啃着青草。 “好吧,既然来了,明天就上一回镇上。正好盐和碱都要再买了。还有自己也应该买双新鞋了。自己脚上这双这些日子变得有些小了,挤得脚指头疼。前两天终于被自己捅破了一个洞。还有……” 程希本来还想再欣赏一会儿星空,却隐隐约约地听见好象远处有狼嚎的声音。程希一抖,还是有些害怕,挥手收了青驴,自己也钻进庄园,还是自家最安全。 想买的东西很多。一早到达镇里之后,程希发现一个小孩买东西真不方便,不得不一再地撒谎,说是父母在别处等自己,才算顺利地买了一些需要的小杂物。盐想多买点并没有成功,因为镇上就这么一个供销社。鞋子也没能买到。因为营业员不相信会有大人让小孩子自己来买鞋,非要程希和她妈一起来,才卖。 程希再撇嘴也没办法,这个时代,有钱的可不是大爷。不卖就是不卖,她只能灰溜溜地走了。还穿着她那双露大脚趾的布鞋。 对于和小琴和解,程希没有主动的意愿。所以,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了。 回去之后,虎子还是偷偷地来,来了就一边诉苦一边试图安慰程希,说着说着还差点哭出来。这事本来就不怨虎子,程希当然不会迁怒于他,哄他很容易,拿出两颗在镇上买的糖就足够他笑得露出小舌头了。 至于老向,他是个更加容易沟通的人。讲明白之后,老向除了苦笑,除了请程希把辣酱收回,并没有再多的要求。 好象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除了老向家两男人从来不在程希面前提起小琴之外,一切如常。虎子还是天天来报道,老向偶尔也会来,似乎对于“闲着没事找程希聊天”这件事很感兴趣。 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冬至。 虎子在程希家和她一起包饺子,弄得满地满桌都是面。程希也没阻止他这么撒欢地玩,倒是看着他开心,程希也挺开心。猪肉和虾肉一半一半地馅,肯定好吃,程希边包边流口水。 包了二三十个,听见院门响,两小象地下党似地,顿时停住,程希走到窗户边上,往外一看,是老向,松下一口气来。撑开窗户,正要问,就见老向对着自己招手:“程希,你舅舅来接你来了。” 说着,老向一让身,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走进门来。 “乞丐”舅舅 这么一看,连虎子的声音都停了下来。倒不是来人有多丑,而是实在太……“风尘”仆仆。要不是他神态安详,略带笑意,谁看到他,都只会冒出两个字:“乞丐!” 衣服裤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头发又脏又油,一绺一绺地胡乱乍着,还打着结。脸也被灰垢模糊了五官,但程希过份良好的视力,可以看见他干裂的嘴唇爆着皮,好象长年不见雨水的田地。胸前抱着的那一坨黑黑的……程希猜测,应该是从北方一路穿过来的棉衣棉裤,到了云南之后,热得受不住,只得脱了抱着前行。 最让程希惊讶的是,来人进来的这几步,竟是跛的!看起来象是长短脚,走路的时候,他虽然努力撑住,但还是会略略倾斜。 看到这里,程希差点掉出泪来。如果,这真的是那个解信诚的话,他的到来已狠狠地感动了程希。 从上京到春城此时并没有直达的列车,而是要在郑州倒车。到了春城,人生地不熟的,要前往柳树村,却更比上京到春城更难。先得坐汽车到县城,如果运气好,当天有汽车的话,也可以在第二天到镇上。如果当天没有汽车的话,他就得在县上等两天,才能等到下一班。到了镇上……后面的道路可想而知。他不认识路,得边问边走,而且,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就得靠他这双瘸腿走完这条普通人也得走一天才能走完的山路。然后,才可能找到程希。 看他现在这付样子。程希可以想像,这一路上,他肯定不舍得住一次旅馆,吃一顿带着热汤的饭。他的钱全留着做路费,他舍不得。 看他站在那里,已经微微在发抖了,肯定是到了目的地,人的心力一松,立刻就觉得累得缓不过劲来了。 程希连忙跳下凳子,打开门冲出去,眼睛晶晶亮地看着那人:“你是……我舅舅解信诚?!” 解信诚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和他那张脏脸一点都不配,笑起来之后,整个人都亮了许多。微微地弯下腰,似乎想配合程希的高度:“我是。你是我姐的女儿?” 程希听他一口京片子,确定他就是送给程红笔记本的那个解信诚。心中不由一暖,上前牵住解信诚的手:“我叫程希,我妈叫程红。” 解信诚知道自己脏,本想缩手,但被这么一双又软又小的手握着,却一下觉得舍不得了。这么可爱的孩子叫着自己舅舅,这一路的辛苦都值了。听见程希的话,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程红是未婚生女,孩子随母姓让他吃了一惊。不过,他用余光看了眼老向,终还是没说什么,而是回握了握程希的手:“那我叫你希希吧。” “嗯,舅舅,快进屋坐着休息会吧。”说着,一边拉着解信诚往屋里走,一边转头对老向点头:“谢谢向叔,一起进来吃饭吧。虎子正包着呢。” 老向也没客气。经常来打秋风,自然也知道这孩子家底厚着呢。跟着就走了进来。 “舅舅坐。”程希进屋环顾四周一圈,发现没地儿坐,只得拍了拍床:“坐吧。我给你端水洗一下,一会儿好吃饭。” 进屋,解诚信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成为孤儿的外甥女竟然有肉吃!而且,看满地都掉的是面粉,那可是精贵的白面啊!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明明自己刚进村时,一问到程红的女儿时,那些村民都露出古怪至极的眼神,对自己一付避而远之。要不就是不说话,要不就只是说出“怪物”两个字。这让解信诚一度以为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生活状况会非常糟糕呢。没想到…… 解信诚下意识看了眼带自己过来的老向。这是他进村后唯一一个对他热情相待的人,显然与程希也很熟。难道是他? 思绪太乱,解信诚一个没注意就被程希按在了床上。屁股一着床边,解信诚猛地清醒过来,赶紧跳起来,连连说:“不,不行。我现在太脏了。不能坐在这儿,不能……” 程希哪里依他,直接按他坐下,顺便拽过他怀里的那包棉衣棉裤,放到一边。顺手从枕头边摸了一下,其实是从庄园里把程红留下来的那本日记拿出来:“给,舅舅,我妈妈当年的日记。妈妈说,是舅舅送的,是不是?你先看吧。我去打水,你歇会儿。” 解信诚并没有再站起来。其实有大部分原因是,实在是没力气再站起来了。从镇上走到柳树村,他足足走了三天,晚上都是在野林里,也不敢真睡,而且,因为估错了路程,一天前干粮就吃完了,一直饿到现在,要不是意志支撑,早就倒毙在路上了。现在可以安稳地坐下来,解信诚一下就觉得整个身体都要碎成片了,腿软得象面条似地,根本无法支撑他再次站立。 翻开日记本第一页,看见自己当年幼稚的笔迹,心中的滋味难以言明。物是人非,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的事?这些年已经让他尝了个够。心中酸酸地,竟翻不下去。微微叹口气,转头却看见程希竟然抱着个几乎比她还大的木盆,盆中装满了热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过来。这场景怎么看怎么危险,吓得解信诚挺直背就要站起来,却不料腿完全不给劲,屁股刚离床就又重新跌了回去。 一旁已经自动自觉地包上饺子的老向“呵呵”笑了两声:“小解,别担心。程希的力气可大呢,连我这个大男人都比不过。”老向这包饺子的手艺是跟他的北方媳妇小琴学的,包出来的饺子元宝似的,非常漂亮。只是,他上了案桌,让虎子不敢再拿面粉顽皮了,装乖地一边偷偷看这个脏脏的叔叔,一边包着歪七扭八的……也许可以称做饺子的东西。 “啊?”解信诚将信将疑。毕竟这事实听起来太不可思议,可是老向又不象撒这种无聊谎的人。眼睁睁地看着程希把盆抱过来放在自己面前,脸不红气不喘地还顺手递给自己一块肥皂:“给,舅舅,洗洗吧,一会儿好吃饭。” 解信诚再镇定也被惊住了。本来初初见到自己这个外甥女,就觉得这孩子看着矮矮的瘦瘦的,却意外地口齿清晰,反应灵敏,待人接物更是完全象个大人。谁料到,竟然力气也这么大!难道这就是那些村民叫她“怪物”的原因? 来不及想更多,解信诚迅速地被自己脏的程度震惊了,堪堪洗了一遍,盆里的水已经变成黑色的了!问题是,自己的手还没露出正常的肉色!解信诚感到自己的脸热了,自己还从来没这么脏过呢!最主要的是,自己现在没力气去倒这盆脏水! “来,换水。”程希依旧笑嘻嘻地过来,很轻松地把脏水盆挪开,端过另一盆热水。不看解信诚古怪的表情,晃晃悠悠地端过脏水,很利落地哗啦一声倒在了院子里。 如此,足足换了三盆水,程希才算满意。一脸开心地拿了个桃子塞给解信诚:“舅舅吃,饺子还得包一会儿呢。”也不管解信诚吃还是不吃,就直接最后一次倒了脏水。 桃子不小,而且颜色很艳,形状也很漂亮。解信诚总觉得从进了这个院子的门,自己就进入了一个与外面的世界完全不相关的世界一样,很梦幻。虽然这个词早就不适合他,但他此时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咬了一口,汁多丰美。比他以前吃过的都要好吃得多。解信诚诚心诚意地赞了一声:“南方就是好,这个季节还有桃吃。而且,比北方的桃好吃得多。” 老向听着,微笑的嘴角不由抽了抽,心中暗道,这可跟南方北方没关系,有了你这外甥女,你以后可以天天有桃吃了。当然,这话老向不会说,只是微笑着不搭话。倒是虎子小孩心性,见不得人动嘴,一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就坐不住了,转过身去,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我也要吃桃。” 听见虎子的话,解信诚不由脸一红,吃桃的动作一顿。自己竟然跟个孩子争食,真是……太没出息了。 倒是程希很习惯,但这次她没有当着虎子的面变出来,而是走到厨房里,再走出来,拿了两个洗干净的桃,一个给虎子,一个递给了老向。 老向一大男人,本来对水果这种零食都是可有可无的。可这桃硬是美味无法挡,老向在程希面前也丢脸丢习惯了,半分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起来。 吃完桃子,几个人都觉得“胃里有食,人有底气”,虎子也不装乖,直接跳下凳子,跑到一直让他好奇不已的“脏叔叔”解信诚面前来:“舅舅,你是谁?” 此言一出,程希囧了,解信诚现在脑子有些迟钝,半天没反应过来,老向表情古怪地抽了抽,心中暗道,自家媳妇果然英明,说“卖儿子”就“卖儿子”。老向双手使劲一合,把饺子皮捏拢:“虎子,你要叫叔叔。舅舅是程希叫的。” 小孩子对这种复杂的亲戚关系完全搞不懂,听着愣了一下,心里颇有些不愿,总感觉程希的东西,程希绝不会小气的。老爹实在太计较了。但慑于父亲一向的权威也不敢直言反对,低了头,扁着嘴看着解信诚:“叔叔。”有点委屈,连“你是谁”都不问了。 解信诚终于反应过来,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虎子的小脑袋:“你是叫虎子吗?想叫我舅舅就叫吧,没关系。” 程希擀皮的手一顿,抬眼看了下自家这位便宜舅舅,刚才看他挺温柔敦厚,没想到骨子里竟……挺活泼。程希没吭声,这事,轮不着她一小姑娘出声,让这些“老不修”们去乐吧!想着,手下力气更大,饺子皮都快擀着馄饨皮了。 老向头都不抬,安静而迅速地包着饺子,只是嘴上回了一句:“那程希就得叫我爹了。我看不错,哈哈。” 程希差点笑出来,老向这位叔,一点亏也不吃的。正打算回个嘴,突然看见虎子转身扑过来,扑到老向怀里,委屈至极:“爹,你不要我了?!” “诶?哈哈……” 老向愣了一下,和解信诚一起笑了起来。笑声中有些得意,自家儿子这么舍不得自己,这意思怎么想都觉得快活。 一顿饺子宴就在逗弄虎子这可怜的娃中笑完了,只是吃饭期间,虎子难得地不有粘着程希,而是似乎真的非常害怕老向不要自己似地,边吃还边拽着老向的衣角,让老向胃口大开,硬是多吃了十几个。各自吃饱之后,虎子自觉主动地去洗了碗,才恋恋不舍地和老向一起离开。 解信诚吃得很少,倒不是他客气,实在是饿了这么多天之后,虽然心里再想吃,可没吃几个就觉得撑了。眼馋也没办法。 晚上,程希家难得地点了油灯。程希一桶一桶地给解信诚提热水,给他清洗。解信诚没在农村生活过,倒是没有怀疑这热水送来的速度。只是惊讶于自家外甥女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来来回回足有十几趟,就算是自己这个大人也早累瘫了,可程希脸都没有多红几分,一付没事人的样子。解信诚迷迷糊糊躺在被窝里的时候,也很想叫程希一声“怪物”。太打击男性自尊了。 “辛苦你了,希希。”解信诚声音低沉,实在是困意袭头,虽然想好好地与这个陌生又让人心疼的亲人沟通沟通,了解一下姐姐的过往,还有程希一个人的生活,却感觉这些日子以来的疲累铺天盖地地压下来,让他没有办法清醒过来。 “我没事。舅舅,你什么时候从上京出发的?”程希看着解信诚半耷拉的眼皮,赶紧问道。 “十一号,票还在我兜里呢。”解信诚此时属于本能回答,过了一会儿,程希再没说话,一片安静中,解信诚扎实的鼾声响起来。他实在太累了。 程希从解信诚的棉衣内侧兜里摸了半天,才摸到那些已经做废的票根。仔细看上面的日期,果然是十一号从上京出发的。还有汽车票。日期对比一下,解信诚还真是倒霉,两天一趟的从县上到镇上的汽车竟然就让他生生地在县上等了两天。那两天他又舍不得住店,云南这天气说是暖和,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他是怎么过的啊?而且,连米粉都没有吃过一碗,他兜里一张国营饭馆的票根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从上京带了多少干粮,看样子是一直啃到了柳树村。 这些,现在都不是程希关心的。程希关心的是,自己和解信诚能不能顺利到达上京。如果历史如她所知道的那样,那么很快的,十几天之后,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就是国人最敬爱的总理去世的日子。如果不能赶在那之前到达上京的话,恐怕自己和舅舅就得在外面流浪很长一段时间了。 抛去前前后后的时间,留给自己在路上的时间只有十六天。听起来很宽裕,但是,会遇到什么状况却完全没办法预料。万一遇见大游行,大串联之类的突发事件,红卫兵们的热血完全无序,让人难以猜测他们的动向。如果遇见那样的情况,交通肯定会被阻塞。交通阻塞还是小事,万一打起来,自己和解信诚,一残一幼,在那样的环境里实在太危险了。 程希坐在油灯前,苦苦思索,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自己对这个便宜舅舅不了解。就这一个下午的观察,他好象不是个死板个性的人,品性么……只他能千山万水地跋涉只为了自己这个小孤女,程希就觉得这人很难得。虽然,对于自己这个藏有惊天秘密的人来说,面对今后一生都可能要朝夕相对的亲人,必须要谨慎。自己应该再与他接触几天,多多观察,才做出决定。但是,时间真的不够了。怎么办? 如果一月份回不去,七六年这一整年会发生太多的大事,无论何时回京肯定都会受到严厉地检查。自己这个父不明母枉死的黑户,恐怕就很难进京了。 明天,无论如何,明天一定腾出一天的时间,和解信诚恳谈一番。给自己最后一天的时间。 “舅舅,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谢谢你。”程希看着解信诚洗干净之后还很年轻的脸,竟真的有了一种有了亲人的依赖感,孤单太久的程希,在睡着之前,感受到了久违的幸福。 感性了的程希 解信诚一觉醒来,发现天才蒙蒙亮,大吃一惊。转头看着笑眯眯走过来的程希,有些呆愣地问道:“我睡了多久?” “六、七个小时吧。”程希当然不会告诉他,为了节省时间,昨晚特地把他送入庄园,利用时间差让他睡个够的:“舅舅,既然起来了,就洗漱一下,可以吃早饭了。” “怎么可能?”解信诚接过热毛巾擦了擦脸,心中疑惑不定。自己这么累的情况下,扎扎实实地睡了一觉,起来后还觉得神清气爽,精神饱满。要说是睡了一天零六、七个小时倒还可信些。自己平时在家也不可能只睡这么点时间的。 一直到程希没事人一样把一碗有着浓郁汤头的米线端到他面前,解信诚还是有些困惑。所幸,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一筷子下去,满口留香,立刻就让解信诚转移了注意力:“真好吃。希希,这是你做的吗?” “嗯。”程希埋着头吃得很香。虽然在云南住了这么久,程希并没有经常做米线吃。虎子那娃在吃的方面就爱贪鲜,程希顺着他,自然会做一些北方风味的食物来。倒是云南本地小吃少做了。这次解信诚的到来,倒是让程希难得地起了兴,不让他白来一趟,按镇上人民饭馆的口味做了地道米线:“要不要来点辣酱?”说着,程希把老向没有拿走的辣酱往解信诚身前推了推。 听见程希的肯定回答,解信诚心中一酸。程希再怎么力气大,也不过是个四岁的小孩子。可见她起得这么早,做饭做得这么熟练,就可以知道她这短短的四年生命里,是怎么过的生活。 “以后,跟舅舅一起回上京生活,就由舅舅来做饭吧。希希只管玩就是了。那边有不少小朋友,希希不用再担心一个人孤单了。” 解信诚没哄过孩子,一点也没反应过来自己的用辞遣句上太过成人化。幸好他面对的是装着成人灵魂的程希。 程希愣了一下,抬起头来:“我还以为家里都是外婆做饭呢。”这倒不是程希瞎说,程红的日记里,关于上京的那些回忆中,有不少都是对于解妈妈手艺的怀念。无论是杂酱面,还是打卤面,或者葱油饼,萝卜丝饼,鸡蛋灌饼,或者发糕、糖糕,炸麻花,烙锅贴,饺子,包子等等等等,解妈妈在程红的日记里表现出一个面食高手的派头,在有限的食材里花样百出。 这一问,解信诚也愣了:“爸妈在七零年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写了信的。姐姐没告诉你吗?”见程希一脸惊讶的表情,解信诚连忙安慰:“可能是你太小,姐姐就没跟你说。” “不是。”程希放下筷子,认真地说:“妈妈根本没有收到家里来的任何信,第一年,妈妈就寄出去了五封信,都没得到回音。这些,妈妈的日记里都有提到。她还以为是家里人因为她不听话,就不想理她了呢。” 说完,程希大约也能猜出其中的猫腻。 在这个偏远的小村子里,死掉的那个主任就是土霸王。柳树村就是他的天下。只是,开始的时候,对于知青们的背景不了解,对时局的不明了,不敢下手。不过,私扣个信件邮包什么的,却完全不在话下。 从他家收来的东西里有不少不是云南本地货,当时程希还有些纳闷他是从哪里贪污的,现在想来,他截流知青的信件包裹恐怕不只程红一人。 而且,截流过一次之后,就让他不得不每次都截流下来。不然的话,他也怕知青们在信里一问,对方万一哪一个有背景,去邮局一查,没事倒好,万一有个什么麻烦,他一个小小的村革委会主任可担不起。为此,主任还因为知青不能随意离开插队地方,特地定期为知青乡邻发信,上镇上去。当初,程希还纳闷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做好事,现在想来,那些信,那些包裹,还有解信诚的那些信,结局都可想而知了。 不了解柳树村的解信诚听了程希的话,登时傻了:“我在前两年给姐姐写了不少信,爸妈也很想念她。后来爸妈过世了,我才停止写信……” “算了,人都死了,纠缠这些,没有意义。”程希摆了摆手,埋下头去,把剩下的米线与汤几下就吃了个干净。 说到生死,解信诚的心情低落下来:“对了,姐姐是怎么过世的?你爸爸呢?他是本村人吗?还是知青?也不在了?” 程希犹豫了一下,并不是说不想告诉解信诚真相,而是在想该怎么开这个口。自己毕竟是个四岁的小孩,说这些事,怎么想都有些怪。顿了顿:“舅舅,你去看妈妈的日记吧。这些事妈妈都记在日记里的。我去洗碗。” 解信诚比程希看得快得多,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到了最后一页。最后那些潦草的字迹,似乎是在向解信诚说明日记的主人生命的最后有多么困苦与绝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解信诚合上日记,转头看向程希。 程希总是笑眯眯的,看长相,确实不像程红,特别是两道过份浓厚锐利的大刀眉,让这孩子年纪小小的就透着股英气。 “你的爸爸……” “妈妈没告诉我。不过,没有爸爸也没关系。这件事是向叔怕在你们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才撒的谎。以后我有舅舅就好了。不需要爸爸。”程希就知道他要问这个,连忙说。刚才解信诚看得太认真,连虎子来了都不知道。不过,今天的程希没空和虎子玩,好容易用两个肉包子把他哄走了,解信诚就看完了。 解信诚点了点头,蹲下来,把程希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好了,现在起,你和舅舅就是这世上要相依为命的人了。别担心,一切都有舅舅。”说着,还在程希的背上轻轻拍了拍:“舅舅以后再也不旷工了,会好好工作,挣了工资给希希买漂亮衣服穿,买好吃的,买画书,还有玩具。以后,希希就快快乐乐地,其它的都让舅舅来操心就是了。” 程希本来并没有任何感性的意思,只是想更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女,才这么说的。谁料到被解信诚这么按在怀里之后,眼前一片黑暗,身后是温柔地安慰地拍打,耳边是象誓言一样迷人的话语。程希在这一刻没出息地象个真的孩子一样,流下泪来。 “舅舅,我们今晚就出发去上京吧。”呜咽了半天,恍过神来,程希觉得有点丢脸,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假装它们不曾存在过。咳了一声,郑重地转移话题。 “这么急?”解信诚愣了一下,看了看程希的表情,了然地抿了下唇:“我知道村里的人对你不好,你不过是力气大一些,他们竟然叫你怪物,实在太可恨了。希希,不必为他们的无知难过。既然你这么想尽快走,那我们就晚上走。不过,我看老向和那个虎子似乎与你感情不错,你走之前要不要和他们道个别?” 程希盯着解信诚好一会儿。解信诚洗干净了看,其实有些年轻得过份,程希猜测,大概也就十j□j岁,高三学生的年纪。只不过眉宇间自有一种经过历练才有的沧桑,气质沉稳,也比后世的年轻人多了一份这个时代的年轻人特有的纯净。长相也意外地不是程希印象中上京的糙老爷们的样子,倒有些白净清秀。眼睛里,看着自己的时候尽是温柔亲昵,明明才相认一天,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亲人来对待了。不知是他也孤独太久,还是因为自己年纪够小,让他容易放下心防,亦或者是两者皆有。 程希抿了抿唇,见解信诚被她的目光看得有些疑惑了,才低声开口:“舅舅,如果……如果我真的是怪物呢?如果我真的是怪物,舅舅还愿意带我去上京吗?” 解信诚显然没料到程希竟然会问出这样的话,呆怔了一秒,点点头,正要说话,却见程希推开他,手在空中一挥,小小的手中赫然是一只昨天自己还吃过的红艳艳的桃子。这下,解信诚完全傻了,好一会儿反应不过来。 见解信诚半张着嘴,一脸傻相。程希微微有些失落。明明知道的,这样的事,就算是自己,第一次见到,也会吓一跳的,说不定比还会逃跑也可能。如果……如果他现在逃跑的话……程希不知道自己心情该怎么形容,索性也不再去想,咬了口桃子,抬起头就要说话,却见解信诚眼睛突然变得亮亮地,盯着自己。程希本能地一哆嗦,就听解信诚腔调古怪地问出一句:“会变芒果吗?我一直想尝尝,可惜只听说过,没见过。” “……”这一回,轮到程希张口结舌了。好一会儿才闭着眼睛把自己庄园里的水果背了一遍:“正巧没有芒果。有苹果、梨子、桃子、芭蕉、菠萝、葡萄、柚子、枇杷……”不数不知道,一数程希自己也吓一跳,自己这里水果真不少,有不少长得奇形怪状的,自己根本不认识,认识的也都是野外的品种,没几个象十几二十年后的改良种,不过,水果味反而更浓一些。 边说,程希一样拿出几个来,没一会儿就摆满了一桌子。 “唔……哦……啊……”解信诚嘴里发出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意义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才连连摆手:“好了好了,别拿了。太多吃不完就浪费了。” 程希撇他一眼:“不怕。吃不完,我可以回收的。” “诶?”解信诚顿了顿,想了一下,挑眉问道:“不会是除了水果,你还会变别的吧?比如猪肉?鸡蛋什么的?”解信诚说的都是昨天和今天吃的东西。 “更多。”这回,程希不再举例了。直接拿起葡萄一边剥皮一边吃。这种野种葡萄,皮太厚,味道倒是一流。 解信诚也坐下来,学着程希的样子,努力地剥起柚子皮来:“如果这就是你说的怪物的怪法的话,那些村民不应该怕你,反而应该巴结你才对。” 到了这份上,程希也放开了,头都没抬,直接手一挥,瞬间变出块石头来,往桌上一摆,发出大大的一声“咚”,吓了解信诚一跳。程希一付云淡风清的口气:“我在他们面前只会变这个。” “呃……秋风扫落叶。”解信诚说出一句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话,点点头:“立场明确,手段犀利。希希,你很厉害。” 听他还称呼自己为希希,程希的心终于算是落了下来。葡萄也不剥了,转过头看向解信诚:“舅舅,你不怕我吗?我可真的是个怪物。” 解信诚终于算是把柚子皮剥掉,掰了一瓣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回了一句:“只要心不怪就行。”说着,停了一会儿,把柚子吞下去,才接着小声的,好象自言自语似地嘟哝了一句:“这世界怪物哪有人可怕。” 程希的耳力可比普通人强太多,这句含混的嘟哝程希听得清清楚楚,不由一愣,没想到自己这个年轻的舅舅,性格里竟有如此真实又黑暗的认知。是这个时代吧,才造就了他这样的“怪物”。看他昨天面对老向时的表现就知道,他平时装得跟个大人似的虚伪客气,想法与做法却完全是两回事。 “舅舅,你刚才说你还旷工?你是什么工作?”程希问。 刚才还感性地深沉了一下的解信诚,听见这个问题,脸腾地就红了,粉粉一片,还挺可爱,声音也压低不少:“其实算不上什么工作。就是街道上办的一个做工装的作坊工厂,就十几个人,因为残疾人优先,我才有这个名额。我不爱去……反正去不去都差不多。” 程希眨了眨眼,心里算着,六六年就全面停课闹革命了,那时的解信诚到底有多大:“舅舅,你今年多少岁?” 听一个小娃娃打听自己的年纪,解信诚多少觉得有些好笑,拍了拍程希的脑袋,笑嘻嘻地说:“十九岁,开年就二十了。小不点希希,你几岁了?” “我四岁了。不过,你真年轻。”程希感叹一句,见解信诚就要变脸,连忙加了一句:“比我妈妈小四岁。”这才见解信诚点了点头。 “说起年纪。”解信诚似乎拿程希当成与自己平等的成人来对待了,皱了下眉:“咱们真得早点回去。林强……哦,就是我家邻居,发小。你得喊林叔叔。他比我小一岁,我来的时候,他就说他开年就要去参军。我们回去晚了,可能会见不到他了……” 听着解信诚絮絮叨叨,程希的思绪散开来。仔细算下来,六六年的时候,解信诚才十岁。将将小学毕业而已。这一耽误就是十年。一个小学毕业的成年人,而且还是个残疾人,在今后的世界里会处在什么样的阶层,程希完全可以想像得到。 来到这里之后,程希第一次产生了“这是最坏的时代”的想法。只因为几个人的弄权,就完完全全地耽误了一代人!不,也许算得上两代人,三代人了。当时的初中生一代,高中生又一代,上亿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抛弃了,可悲可叹!这真是,只有本国才能发生的事!程希想着都觉得有怒气都无处发作,生生只能憋着。可恨! 算了,不去想这些。无论如何,一切终将过去,未来……程希看了眼吃柚子吃得开心不已的解信诚,心中暗暗发誓:只要他视我为亲人,我就不会让他受苦挨饿。一定要让他快快乐乐,再也不会想起人比怪物可怕的念头。 母亲往事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舅甥俩兴致勃勃地一路说呀说呀,对柳树村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老向和虎子,这里的村民和知青对程希都是避而远之,程希对他们也就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去逛逛看看,听他们说说私密话,没正面交流过。所以,舅甥俩说得最多的就是解信诚上京的生活,还有就是程希的“怪”处。 比较让程希惊讶的是,解信诚的言语中,对程红的感情似乎并不深厚,就算说起她的死也只是皱皱眉而已,并无多少悲伤,这与自己想像得完全不同。虽然说,程红离开时,他才十二岁,离开几年间也没有任何联络,感情淡也有痕迹可循。但他在程红唯一的女儿面前表现得如此凉薄,还真不象他应该的选择。而且,既然感情不深,为什么会为了自己这个孤女穿越南北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呢?程希想不通。 程希的好习惯,有疑惑就问:“舅舅,你对我妈好象……?” 不知是不是因为说得太久的原因,解信诚很难把眼前这个小孩子真的当成一个小孩子。她始终给他一种“你说什么她都能明白”的感觉。此时也是,听见程希的问题,解信诚笑起来,拍了拍程希的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敏感?这么敏感,以后会很难过的。” 程希偏了下头,错开解信诚的手掌,不依不挠地盯着解信诚,等他的回答。 解信诚犹豫了一下,低头想了半晌,才抬起头,微笑地看着程希:“这事,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可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好象明白得很多,我怕你以后从别人嘴里听见,会误会我,我还是现在告诉你好了。” 程希没眨眼,心中只有一句话:“果然有问题!” “你应该知道吧?如果是真的姐弟,程红其实应该是姓解的。但她姓程。也就是说,你妈妈程红其实并不是我亲姐姐。”说完,解信诚见程希没有任何意外与惊讶的表情,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一语不发。解信诚不由挑了下眉笑起来:“甚至法律上,她也不算我姐姐。” “我在比你还小些的时候,传染了骨髓灰质炎,唔……也就是小儿麻痹症。后来就瘸了。这让我的童年很阴暗,性格也很糟糕,象你现在一样,很敏感,很暴躁,经常和周围的小孩子打架,”说到这里,解信诚突然看了眼程希,笑了一下:“不过,我没你幸运,我力气不但不大,而且我当时很瘦,年纪也小,连威慑力都没有。在我的印象里,打架我从来没赢过,就算如此,整日浑身带着伤,依旧咬着牙,让眼睛长在额头上,不吝于挑衅,这样的我几乎没有朋友。我爸妈那几年天天为我操心,妈妈更是练就了一手很专业的处理外伤的技术,还时不时为了我,和周围护孩子的泼妇骂街。回来就哭。我别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妈妈躲在屋里哭的样子,到现在我还记得。” 说到这里,解信诚低下了头。在这一刻,程希才感受到他的悲伤与怀念。让程希稍感吃惊的是,解信诚应该只有小学毕业,可是遣词造句却显得颇有章法,与他的文凭非常不符。 “六一年,三年自然灾害,有不少从农村出来逃荒的。程红就是其中的一员。当时,一次偶然,妈妈带着我在城郊遇见了她和她奄奄一息的母亲。我妈看她长得好,就问她愿不愿意长大以后做我媳妇,程红当时饿惨了,只要有饭吃,自然什么都答应。于是,我妈就不顾我的反对,把她领回了家。” “童养媳!”三个大字砸得程希有些头晕。这一刻,程希突然明白,为什么解信诚对程红感情很淡了。程红当初为了下乡,和家里闹了两次,最后一次还是偷家里的户口证明才得到了这个名额。后来,又在这里谈起了恋爱,和一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生下了程希。从程红的日记里,她从来没提过任何童养媳的信息,显然,无论从思想还是作为,她从来没把她当初为了吃上饭而应下的这个承诺放在心上。或许曾经放在心上过,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在吃饱饭之后,她不想把自己的美丽埋没在一个小瘸子身上,才有了后来刻意的遗忘,也不一定。 程希一直没说话,解信诚看了她一眼,咬了咬牙,声音沉下来:“我不喜欢你妈。从开始就不喜欢。不过,如果她能让我妈的笑容多一些,我也不介意叫她一声姐姐。当时,我虽然年纪小,但性格却很别扭,能喊出一声姐,已经非常不容易。” “当然,你妈也不喜欢我。她来到我家之后,那些曾经与我有仇的家伙,天天在外面编一些顺口溜耻笑我。你可能知道,当时我也就比你大一两步,听见那些话,根本藏不住气,就出去和他们打架。然后,带一身伤回来。程红从来不理我。我妈要是不在,她还会发几个白眼给我。我妈在的时候,她倒是挺乖的。” “岁月就这样流过。我和程红越长越大,却也越来越互不理睬。她有她的圈子,我也有了我的朋友。你妈长得好,我想她自己也这样觉得,才十三四岁就有不少社会上的人追求她,她也享受其中,每日得空就花枝招展地出去。这事,除了我妈我爸不知道,可能连胡同里的蚂蚁都知道了。到六六年,停课了。她的日记里也有写,她想下乡,结果被我妈给阻了。我不知道我妈怎么跟她说的,但为这事,她恨上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是我阻碍了她的前程。” “我当时也是个少年了,有自尊心。她这种明里暗里的鄙视与愤恨让我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起来。大大小小的事累加在一起,一直到我妈妈过世前,都一直觉得是我让你妈在我家呆不下去,才偷了户口本非要离家不可。我没办法辩解。可能……”解信诚叹了口气:“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无法辩解,让我到现在,她都死了,我还是无法对她喜欢得起来吧。” 说完,解信诚象是解脱了一样,一派坦然地地看向程希。 程希皱皱眉:“可,你还送了我妈那本日记本。” 解信诚叹息:“这是我妈要求的,说是要我们俩要好好加深感情。你妈也送了我一个铁皮铅笔盒。以后到了上京,我找出来,留给你用吧。” “既然,我妈不是你亲姐姐,而且,你也不喜欢她。为什么你会来接我?还打算和我相依为命?”程希问得很直白。 解信诚手肘撑在桌上,手掌撑着头,苦笑了一下:“我不知该怎么跟你解释……” 解信诚停下来,不知在思索什么。程希没出声也没动,没有打断他的思绪。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我想找一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而你就出现了。” 这一下,程希就算想开口也不知该怎么开口了,半张着嘴,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看见程希这个表情,解信诚一下笑了出来:“你出现得不只及时,而且,很合适。不但名正言顺,而且,还是个不会约束我,不会鄙视我,没有被这个世界污染的小辈。一个可以陪着我渡过很多年,最终成为互相依赖互相交心,真正的亲人的人。最重要的是,你还很懂事,我很喜欢你,希希。你就是我梦想中的那种外甥女。哦,不,比梦想中更好。你还会变水果,变猪肉,呵呵,就算我陷在梦想中时也从未有如此的想像力。” 解信诚的微笑让程希的心有一点点酸。这是要有多孤单,多渴望,才会为了这么一个可能的机会做出这么多的努力?这世界到底让他有多么地不信任不安定,才让他把这个当成梦想? “那我要是没这么懂事呢?象个平常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叫,你怎么办?”程希本能地,不想让自己陷入过于感性的境地中。赶紧顺着他的话问道。 “嗯——”解信诚故意装作思考的样子,忘着天,好一会儿,才笑起来:“谁知道,说不定我会找个理由转身离开呢。不过,幸好那一切都没发生。”说着,突然站起来,上前一步把程希从凳子上抱起来,搂在怀里,似乎觉得很舒服,使劲揉了揉,加了一句:“希希,现在,就算你又哭又闹,舅舅也不会把你丢掉的。你尽管任j□j。” 这人!解信诚一句话打下来,程希就有些承受不住,鼻子一酸,暗自腹诽:“这人天生地会说甜言蜜语啊!只要他想,哪个女人能抗得住他?!”此时,程希几乎已经能看到解信诚再成长几年之后被女性围攻的场景了。有他这样的口才,很容易让人忘记他腿的缺陷吧? 说说笑笑,哭哭闹闹。因为都足够坦诚,两人把对方了解了个七七八八。直到今晚老向到来时,才发现肚子饿了。 送别宴,程希端出了酒。老向一见就喜上眉梢,和解信诚你来我往,菜倒吃得最少。让程希惊讶的是,最后醉倒的竟然是老向,解信诚只是微醺而已。 是时候离开了。 程希把老向扶到床上,不一会儿他就发出沉重的呼吸,睡得很香。程希给他留了信,还有给虎子的留言。虽然有点可惜,最后没见到这个“忘年”交。但想想,能避免过于激烈的离别场面,应该也是老向期望的吧,不然的话,傍晚就会带虎子一起来了。 放青驴出来,解信诚吃了一惊,但眼睛也为之一亮。这驴越来越向程希的特质发展,力大而毛色光亮。见到程希就兴奋地直撩蹄子。 解信诚与程希一起坐在驴背上,青驴一派轻松样。“驾!”一声,青驴撒开蹄子就轻快地跑了起来。离开柳树村的一刻,程希转过头去,最后一次看了眼这个让自己重生的村庄,莫名地,又是解脱,又有淡淡地离愁。 漫天星光下,凉风习习。似乎感觉到怀里的小女孩低落的心情,解信诚收紧胳膊,试图让她更安心也更温暖一些。小女孩再坚强,到了这一刻,还是无助的。解信诚看着怀里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的小女孩,不由感叹自己的幸运,幸好,她不象程红。不然的话,光看见熟悉的脸,恐怕喜爱的心情就难以升得起来。决定来之前,解信诚曾经犹豫过。他怕找到的是一个缩小版的程红。虽然,在别人眼里,程希比程红娇艳姿色,可差了不少。但在解信诚眼里,这却是老天再好不过的奖赏了。 过了崎岖的山路,程希的心情也随着道路的宽广而开阔起来。直接挥手把骑驴变成了驴车。舅甥俩仰躺在星光下,任由熟门熟路的青驴自由前行,此情此景说不出的惬意。 程希挨在解信诚旁边,能闻到淡淡的酒气。明明自己的灵魂是个成人,身边也是个年轻男子,程希却没有一丝尴尬,也许是认同了亲人的感觉,让程希甚至舒服得有些昏昏欲睡。 “燕燕于飞 西行千万万里 燕燕于飞 年年不与春归 抛下了同巢的爱侣 相思欲寄无从寄……” 正要迷糊,就听见耳边低低地吟唱。程希从未听过这首歌,却在解信诚淡淡忧愁的声音中思绪渐渐飘远,完全忘了质疑,解信诚怎么会唱这种……早该被破了四旧的“黄色”歌曲? 长途汽车 舅甥俩迷迷糊糊说说唱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到了镇上。还好,这个时代驴车上躺一大一小两个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很多要在镇上办事,却没钱住旅社的都露天睡在外面,反正云南也不冷。这种有个驴车的还算比较体面的呢。 重新把驴车赶到城外,找了个无人的树林收了。程希弄出两盒热水,两人洗漱一番,才重新上路。经过了驴车的洗礼,现在,解信诚已经对程希变出任何东西都能淡然面对了。牵着程希的小手走在镇子的青石板路上,解信诚还说:“要是一会儿错过了汽车,希希就变出个汽车来,怎么样?我们自己开着回家去。” “呿!”程希白了解信诚一眼:“舅舅会开车吗?”自己倒是会开,但是就现在这个小身板,坐在驾驶座上就踏不到油门了,有车也白搭。 解信诚脚步一顿,眼睛发亮地看着程希:“希希还真的能变出汽车来?” 一看解信诚狂热的眼神,程希瞬间就理解了。就象女人爱珠宝一样,男人爱车也是本能。解信诚虽然不会开车,但对于能拥有一辆车肯定算得上是他梦想级别的梦想了。 程希连忙摆手,打消他的想法:“不能。舅舅,其实,我并不能变出我没有的东西。那些食物都是种子种出来的,猪和鸡什么的都是养出来的。其余那些家居用品都是以前谁骂我我就去他家拿的。我自己并不能凭空变出来的。” “别人骂你一句,你就偷人家的东西?!”解信诚吃了一惊,瞪着程希。 “哪有偷。我都提前通知了的……他们自己保护不了自己的东西,又喜欢挑衅,哪里怪得了我。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就会更加欺负人。”程希有点强辞夺理,色厉内荏。越说声音越小。 在长辈眼里,这可不就是偷么?只是在程希这个身体之前的生活里,根本没人教过她偷这个概念,她只知道要让那些让她不舒服的人比她更不舒服而已。至于被程希穿越之后的那次把泼妇家偷了个干净,程希也完全没有愧疚心。而且,也没打算给自己找理由。就是要偷她家的。那种人,那些钱财是带给她得意的资本,自己就是要让她一无所有。但,自己这些想法,解信诚未必会接受。程希有点心虚。 “你这丫头!”解信诚突然嘿嘿一笑:“偷窃不好。站不住个‘理’字,总是落了下乘。这只能是在你没有别的能力报复的情况下才使出的下下策。你的既能收藏又能取出的能力,功能可谓逆天,你却只是用它们来做偷窃这样的事,如果这能力有灵它都会哭吧?” “你想说啥?”程希看着解信诚,难道他不知道他是对一个四岁的女孩子说话吗?用得着这么曲折地摆大道理,说这么深奥这么隐晦吗? 解信诚完全不把程希这个带着白眼性质的瞪视放在心上,依旧笑嘻嘻地说道:“我是说,希希,我们只有自己变得更强大,才是正道。你的这个能力固然可喜,但你只应该把它视为今后强大的基石。过于依赖它,是无能的表现。” 闻言,程希一甩手,甩开解信诚,变出一个桃子来,自顾自吧唧吧唧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看都不看解信诚道:“既然如此,就请舅舅以后不要那么无能地依赖它了。我一个人依赖就好了。” 这完全是故意至气。程希在心底里觉得解信诚说得挺对。可是被这么个半大不小的家伙老气横秋地教训,心理上还是觉得别扭,不闹他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小孩身份。 解信诚看程希这样,笑得更厉害了,小跑了几步追上来,程希知道他腿不好,自然不会让他一直追下去,赶紧停下来,装生气不理他。解信诚看出程希的小把戏,心中愈发温暖,上前一把抢过程希咬过几口的桃子,在没咬的地方咬了一口下去,回她一句:“我还没说完呢,你气什么气啊?过于依赖它虽然无能,但不能充分利用它,却也是另一种无能了。暴殄天物,你听说过吧?”说到这里,他突然严肃起来:“这世间的任何事,过左或者过右,往极端里走,都会走向灭亡。” 程希被解信诚突然严肃的表情惊了一下,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也许,他是在说这场所谓的“革命”里提出的所谓的“j□j”、“j□j”之分吧? 与解信诚交流得越多,程希越觉得这孩子不简单。最少不是一个这个时代简单的十九岁男孩。他竟然会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在这个时代,全民都喊一样的口号,做一样的事,听一样的宣传的时候,会思考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更何况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 说实话,就算在几十年后,愿意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不人云亦云,或者不为了反叛而反叛的人也不多。尤其是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盲从,是一种人类本性,难以抗拒。 程希眨眨眼,正要说话,却被解信诚突然抱了起来:“快,快,快走,我看见前面的汽车站的车好象打算开动了!”说着,就奔跑起来。 解信诚跑不快,抱着程希更加跑不快。程希连忙拍打解信诚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可他根本不管,抱着她一晃一晃地跑着,边跑边挥手大喊:“同志,同志,等一下,等一下~” 汽车比解信诚的速度当然要快得多。没几下,就成了个小黑点。但让程希奇怪的是,解信诚一点也不放弃,跑得更努力,喊得更大声,还加上了“帮帮忙”之类的字眼。程希不知道解信诚怎么会做出这么不象他的事,以为他是被来的时候在县上等待的时间吓到了,连忙拍着解信诚的肩头:“舅舅,别急,别急。就算在镇上再等两天,我们的时间也是够的。” 只是,解信诚没理她。跑得一头汗,跑步的姿态更加踉跄了,在阳光下,这个场面竟显得有些可怜了。 这个时候,成了黑点的汽车停了下来。有不少旅客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对着解信诚这一大一小喊着:“小伙子别着急,我们等着你。慢慢走过来。” 程希傻了,看着这样的场景。就听见速度立刻慢下来的解信诚小小的声音:“看吧,我刚才就是向你演示,什么叫充分利用。” “诶?!”程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有些呆怔,傻兮兮地转头看着露着诚恳至极微笑的解信诚,慢一拍地问道:“你是说,你刚才其实是扮可怜?” 听见“扮可怜”三个字,解信诚的表情抽了一下,一口气差点让口水呛了,咳了两声才回道:“你这么说,可不贴切。我不过是把劣势转化为优势而已。你想,要是个壮汉追奔,哪可能有现在这效果?咱们可是一残一幼,半分虚假都没有的。不算是‘扮’可怜。其实是真有点可怜呢。” 程希还想回嘴,两人已到了车边,解信诚点头哈腰地抱着程希上了车。一上车,就一堆人搭话。 “你这小伙子刚才跑得可太险了,这要摔一跤,摔到孩子可就麻烦了。” “就是就是,刚才要不是我看见,司机同志不知道你在后面追,你可就白跑了。” “这娃是你女儿啊?长得还挺水灵的嘛。” “胡说,这小伙子才多大?怎么就能有这么大的女儿?” “怎么就不能?不许小伙子长得脸嫩啊?” “……” 车上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出门在外都很热情。解信诚对谁都笑眯眯的,问什么答什么,再加上又是个残疾人,没什么攻击性,一时之间倒混了个左右逢源。后排坐着几个知青,听解信诚的口音是外地的,挺亲切,赶紧给他让出个座。 程希不会扮小孩,在这种场合就完全把自己当成了解信诚的背景板。笑,傻呵呵地笑就可以了。静静地看着解信诚跟车里的人天南地北地侃,倒也有趣。要不是知道解信诚性格,光看他现在这么笑语连连,如此和谐地与人打成一片,说不定就以为他是个开朗乐观的人呢。 到了中午,大家都说累了。摇摇晃晃这么久,很多人没有了刚上车时的精神。车在半路停下来,有些人下车站在路边的树荫下休息,有的人就在车上懒得动。不过,都一一拿出干粮,吃午饭的时间到了。 几个知青见解信诚没动静,以为这舅甥俩太穷,根本没准备呢。一个女知青显然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张饼递给程希,程希一笑,连忙摆手:“谢谢姐姐,我和舅舅带的有。” “是啊,希希,把吃的拿出来吧,舅舅也饿了。”解信诚表情诚恳,但眼睛里显然都是笑意。 庄园里好吃的当然很多,但在众目睽睽之下,程希可不敢拿出两鸡腿来。想了一下,在舅甥俩拿来当摆设的一个搭裢里做势掏了掏,掏出几块颜色金黄中夹着翠绿,香味诱人的饼来。 解信诚忙不迭接过来咬了一口,早晨到现在就吃了那半个桃,早饿了:“唔……真好吃。” 刚才给程希递饼的女知青见解信诚吃得香甜,再看看自己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也不由咽了下口水:“你们这饼是什么做的,真好看。”还是矜持,只说好看,不说好吃。 解信诚摇了摇头:“这你得问希希,我家的伙食都是希希在做。别看她年纪小,可懂事了。” 程希也不吝啬,刚才这个女知青能在她就那么两张饼里给自己一张,显然是非常善良的人。“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个道理,程希还是知道的。笑呵呵地给女知青递过去一块自己做的饼:“姐姐,给你吃。我昨天做的。用玉米、豆渣,还有韭菜做的。我舅舅特别爱吃,你尝尝喜不喜欢。” 程希这虽然说是粗粮饼,但怎奈油放得多,而且无论是玉米还是豆渣都磨得非常细,再加上提味的韭菜,盐和花椒粉加得刚刚好,两面都炕得金黄,单闻上去都比一般的白面饼香上不少。更别提女知青手上的那两块硬梆梆干巴巴的玉米碴子饼了。 女知青咬下去一口,外层焦脆,里面却是细滑绵软,说不出的好吃。好久没吃过这么精致的食物了。女知青此时哪里还顾得上自己那两块饼,拿着这块玉米豆渣饼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一付生怕吃完了的样子,让程希看着都有点感动。可又不敢多给她一块。就只给她这一块,已经让好几个人侧目了。再大方,可就是惹麻烦了。 “舅舅,喝点水吧,光吃饼噎得慌。”程希又在搭裢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军用水壶来,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接过来就是一仰头,入口时却是一愣,等放下壶时,看向程希的眼睛却笑得弯了起来。有豆渣自然就会有豆浆,怎么会忘了呢。 一顿午餐吃得心满意足。上车的时候,解信诚一付困了的样子,抱着程希,眯起了眼睛。也阻碍了别人可能会有的更多的问题。 晚上,到了这辆车的夜间休息的地方。一个孤零零的国营旅社。有点钱的就住旅社,没钱的就睡在车上,或者睡在外面的草地上。 程希和解信诚偷偷摸摸地在树林深处吃了顿大餐,鸡脚配饭,一碟青菜,还有碗热汤,饭后水果是串葡萄。 汤足饭饱,一大一小抱着肚皮往旅社走,不算要睡,肯定也不能睡得太远,到时睡过了,错过了车,可就麻烦了。 其实,程希更想睡到庄园里去,但她不可能留解信诚一个人在外面,也就罢了这个心思。随手拿出一个网状物,递给解信诚。 解信诚一头雾水接过,就听见程希的声音:“吊床。我不喜欢睡在地上。” 吊床是什么,解信诚不太明白,不过,打开来看看结构,也能理解了。云南树多,找两棵大小合适距离合适的树,解信诚把吊床绑紧,丢了个毯子铺在下面,然后抱着程希一屁股躺下去,很孩子气地来回高高地摇了摇,看见怕摔的程希吓得紧紧拽着自己,不由哈哈笑了起来。 玩闹了一会儿,两人就睡着了。半夜,程希迷迷糊糊间被尿憋醒,一个机灵醒来,连忙往自己下身摸了摸,幸好,幸好没尿。想要跳下去方便,可往下一看,对于自己这个小身板着实有些高。凭自己的身手跳下去倒没什么,可自己这么一跳下去,因为惯性的原因,肯定会把睡着的解信诚给摔下来的。 “丢脸!”程希被自己肾未发育完全的小孩身体打败了。不得不伸手摇了摇睡得香甜的解信诚。 深夜事件 解信诚迷迷糊糊地睁了下眼,勉强知道趴在自己身上晃自己的人是程希,又重新闭上眼睛,手一搂,把程希抱进怀里,只说了一句:“希希,乖,晚了,睡吧。”说完,只一瞬又睡了过去。 看这情况,把程希急的。不得不用小手捏住解信诚的鼻子,好一会儿,解信诚才痛苦地张开嘴,真正清醒地睁开了眼:“希希,怎么了?”解信诚的声音中带有浓浓的睡意,沙哑又柔软,咬字也没了京片子的清晰,含含糊糊,听起来有别与他平时的形象,倒有几分可爱。 只是,生理急的程希完全没这心情体会解信诚难得的可爱,揪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舅舅,我想去……解手!”在这个名词上,程希停顿了一下,本来习惯性地想说“去洗手间”,话到了嘴边才想起来,这话在上此情此境下说出来未免显得太荒唐。但让程希这个大女人说出“尿尿”两个字,那跟杀了她差不多。“小便”听起来也怪怪的,想了一下,才说出这么一个听着一样不顺耳的词来。 “诶?哦。”解信诚用手抹了把自己的脸,算是完全清醒过来。似乎也感受到程希因为羞窘而僵硬的身体,就没多说什么,抱着她,一侧身,站在了地上。 “这里行吗?”解信诚抱着程希往林子里走了几步,把程希放下来,小声问。 程希点点头,正打算松裤带,发现解信诚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由又羞又恼:“你!舅舅,你,你走远点啦!” “诶?”解信诚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不由小声笑了起来:“你一小丫头片子有啥可害羞的?这大晚上的林子黑的很,我担心万一有蛇什么的,你不是很危险吗?没事,舅舅背过身去,不看你。快解吧。” 这,这,这怎么可能?! 程希感觉膀胱都要炸了,看着眼前的人真的只是背过身去,完全不理自己的要求,不由连槽牙都咬起来了。直接上前扑过去推了解信诚一把:“你,你离远点。离得近,我,我解不出来!”这回,连舅舅都不叫了。 解信诚抿着嘴笑起来,真的往前走了两步,没有回头地加了句叮嘱:“小心着点,我在这边等你,有情况就叫舅舅啊。” “知道啦!”程希又往后退了几步,在一大片跟她差不多高的杂草丛中才安心地解下裤子。几秒过后,程希发出满意地叹息,一边系裤带一边暗自嘀咕:“真是的,差点尿裤子啊。小孩子的自制力就是差劲。” 正打算走回去,突然觉得身后似乎有不寻常的声音发出来。本能地,程希脚一沉,心咚咚地狂跳起来,猛地想起刚才解信诚刚才关于“林子里黑,可能有蛇”的说法,据说,蛇对动态的东西最有攻击性。一时之间,程希连步子都不敢迈了。 过了一会儿,又没听见声音了,程希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微微松了口气,转身就要离开,可刚转过身,她又听见了。只是这一次,程希听得很清楚,是一个人闷哼的声音。 只要是人,就不可怕!程希一想到自己刚才还在这里肆无忌惮地方便,竟然有人躲在自己身后偷看?!就觉得怒火不从一处冒了出来!此时程希完全忘了,自己不过就是个四岁的小丫头,根本没有一点值得偷看的地方。 程希摒住呼吸,放轻脚步,无声无息地向前一步,在声音传来的方向,猛地一把掀过那些密密地长成一排天然的帘子的草,刚要大喝,看见眼前的情景却是惊地愣了一下。 草丛里,一男一女紧紧贴着,趴在地上,衣衫凌乱,男上女下……这情景,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野百合也有春天…… 程希眨了眨眼,以都市女郎的习惯,正要放开掀草的手说声“对不起”,然后没事人一样走开。却突然发现这个场景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躺在下方的女人,嘴是被紧紧捂住的,而且……那张脸圆润的轮廓很有些熟悉,好象,好象就是白天给自己饼的那个女知青!而趴在她身上的却明显是个村叔! 一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竟然不是你情我愿!竟然在自己身后玩这套强X的戏码!这一刻,程希一瞬间想到的竟然是程红!那张被掐得发紫,涨得老大的脸。 这一掀一愣只是数息之间的功夫,程希猛地跳起来,大叫一声,从上而下一拳砸到那男人的侧腰上。 这个地方是人体的一个软肋。打别的地方他都可能不会松手,但打这个地方,他一受痛会本能地弯腰,必然要离开女知青的身体。那男人显然没料到程希会有这个举动,更没料到程希的力气会这么大,一拳下去,直接把他打出去好几滚。痛得他忍不住“嗷——”地叫起来,在安静的深夜里特别响亮。 他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程希的小腿一蹬,就再次跳到他的肚子上,压着他一拳接着一拳狠狠地揍他的头,一边揍一边还大声骂道:“流氓!臭流氓!竟然偷看姐姐和我解手!流氓!打死你,打死你!” 开始,男人还反抗,还反嘴,最后活活被揍着了猪头,嘴都张不开,根本没办法反驳什么。 听见程希的骂语,赶过来的解信诚一愣,看了眼衣衫不整的女知青,瞬间明白过来,向她点了点头,小声道:“快,整理好衣服!”说着,已经冲上前去,直接帮程希按住那个男人还在挣扎乱动的腿。 女知青脸上又是泪又是青的指印,显然是被刚才的遭遇吓得有点呆傻。听见解信诚的话,才陡然清醒过来,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迅速地整理起衣装来。 见差不多了,解信诚小声对程希说了一句:“行了。打出人命来,影响我们的回程。”说完,站起来,猛地一脚下去,正好狠狠地踏在了男人的子孙根上。男人本来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一下彻底开发了他的男高音的天赋。嘹亮又婉转的声线只怕连旅社里的人都能吵醒了。 等听见动静的人赶来的时候,女知青已经把衣服整好,连头发都理顺了。解信诚也已经站了起来,还在男人子孙根处轻轻地拍了拍,把自己的脚印拍掉,男人的惨叫声随着这一拍两拍抖出好几个花活来。做完这一切,解信诚向惊讶的女知青露出一个再淳朴不过的微笑来,走到一边,一派“这一切都不是我做的”的温顺模样,谁也挑不出错来。只有程希打得过于专心,小辫子都散了,脸通红通红的,配上她要哭不哭的表情,显得特别可怜。 “怎么?怎么回事?哎呀,这是老李吧?怎么……?” 乱七八糟地声响过后,这片林子里已围了一整车的人,有人认出了被打成猪头的男人,不由又惊又疑。 “叔叔,你认识这么臭流氓吗?”程希站出来。 “流氓?”旅客中顿时嗡嗡地议论起来。 “是啊。我和这个姐姐约着一起来解手,让舅舅在那边给我们站岗。谁知道这个臭流氓竟然在草丛后面偷看我们解手!你看,那草丛里面倒下来的草就是他趴着的时候压倒的。我们发现了他,他还对姐姐动手动脚,你看,姐姐的脸都被他掐青了。姐姐吓得直哭,我气坏了,就打了他一顿。”说着,程希背在身后的手伸到人前来,竟然拿着一枝手臂粗的棒子:“这是舅舅给我用来防身的,舅舅说,晚上林子里有蛇。” 众人见此凶器,再看那男人还痛地在地上翻滚不停的惨样,都不由偷偷吸了口气,替他疼。这孩子,谁教的?也太厉害了。打蛇用得着这么大的棒子吗? 程希一个四岁的小丫头,当然不会有人怀疑她现场编假话。她这么叽叽呱呱,小黄鹂似地一说,这男人的流氓罪顿时就定了。这时代,男女作风问题可是严重的大问题,连谈个恋爱,牵个手都能送到劳改农场去,这人竟然半夜偷看女人解手,还对女知青动手动脚,这简直是滔天大罪。不用想,下场完全不用想。不论解信诚那一脚会不会让他不举已经不是问题,因为他以后很可能没有机会再举了。 几个旅社的领导过来,还带着电筒,堪察了现场,无论是女知青脸上的青指印,还是地上伏倒的草,都是实打实地证据。直接几句话,那位不能反驳了的男人就被拖走了。 “姐姐,我们赶紧去解手吧,搞了这么半天,我都憋死了。”程希走到女知青面前,拉了她的手,撒娇的口气说道。 女知青已经被今晚的一切变故搞得完全不知所措了。虽然不明白程希的意思,但还是被她拉着向林子更深处走去。 众人看着眼前的一景,其中一小伙子感叹了一句:“啊,原来什么都没看着啊……”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揪了耳朵,众人发出几声心明神了的窃笑,转身小声议议论着,陆续往回走去。 解信诚则站在原地,等领导们问完话,说要等外甥女回来,一个人站在了黑暗里。黑暗中,解信诚嘴角上扬,无声地笑起来。 这一晚,舅甥俩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程希回来的时候,带了那个女知青。女知青受了惊吓,不敢再回去睡,非要在舅甥俩的吊床边上打地铺。 程希没有客气,让程希意外的是,解信诚也半分没有客气的意思,就这样,舅甥俩睡吊床,女知青睡在旁边的地上,过了一夜。 早上吃饭的时候,程希就发现女知青眼睛红通通的,眼泡也肿得象个小面包,显然一晚上都在哭。不由也心软了几分。 “谢谢你,小妹妹,还有你舅舅。如果昨晚不是你们,我,我,我肯定已经不在这人世了。”女知青蹲下来,说着说着,似乎又想哭。 程希倒是相信她的话,这时候的女子,被强X的后路,自杀是十之七八。但她这么爱哭,着实让程希有些头大,被牵着手,脸上表情僵着,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解信诚洗完脸,看着程希为难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直接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帮舅舅准备早饭。没你呀,舅舅都不知道吃什么好。” 程希赶紧地甩开女知青的手,冲向可爱的舅舅。在搭裢里摸了半天,摸出几个包子,看着外表不起眼,馅可是那天的饺子馅又加了碎荠菜,既有猪肉虾肉的浓香,又有荠菜的清新,当早餐最好不过。摸了好一会儿,才算把军用水壶摸出来,解信诚喝了一口,竟然是玉米面粥,还是热的! “同志,昨天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的名声……” 解信诚一门心思都在吃食上,听了女知青的话只是摇了摇手:“昨天的事我都忘了,同志,你也忘了吧。当这事从没发生过,才能过好日子。”说着,再也不理她,拉着程希的手:“希希,我还想吃泡菜。” 程希见女知青站在旁边魂不守舍的样子实在太可怜,一个女孩子遭遇这种事,身边一个亲人朋友都没有,而且,这个时代又把这种事看得这么重,她有点想不开,也属正常。只是,程希没想到,一路上的那几个知青竟然和这个女知青不是一路的,难怪昨天她竟然一个人大晚上来解手。幸好遇见自己,不然就真的得横尸荒野了。 “姐姐,给。”程希走过去,把昨晚那个大棒子递给女知青:“你一个人出门在外,还是有个防身的安心一点。见到坏人,你不要怕,狠狠地打,把他们打痛了,他们就记住了,不敢再使坏。” 见女知青似乎听懂了,表情坚毅地把棒子接过去,程希又递过一个纸包,是她昨天剩下的玉米豆渣饼:“姐姐,今天中午车到了县上,我们就要分开了,这几个饼就留个记念吧。” 不是程希舍不得肉包子,实在是肉包子这种奢侈物不方便拿出手。虽然那饼费工并不比肉包子少,但好在不显眼。 女知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顿了顿,蹲了下来,上前抱住程希:“谢谢你。虽然除了谢谢,我也不知道能为你和你舅舅再做些什么,但真的感谢。你叫什么名字,小恩人?” 小恩人?程希感觉鸡皮疙瘩瞬间起立无数,连忙摆手:“我叫程希,姐姐可以叫我叫希希。”程希没问女知青名字,她知道很多女性发生这种事情之后,会不愿意与任何知道这件事的人打交道。 “我叫王胜男。希希。”说完,王胜男站起身来,向吃得正欢的解信诚深深地鞠了一躬,没再说什么,一手拿着饼,一手拿着大棒,走了。 “舅舅,昨天,你一脚可真狠啊。”程希过去,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解信诚自顾自一口玉米粥,一口包子,看都没看程希一眼,回了一句:“没你的拳头狠,希希。”说完,猛地抬起头来:“泡菜呢,希希?包子都快吃完了。” 程希闻言,脸一绿,看着周围没人,随手拿出一碟红油泡菜,放在解信诚面前。放下小碟子的一瞬,程希猛地反应过来,昨晚……昨晚其实自己完全可以在庄园里方便的!因为从来没在庄园里做过这种事,自己竟然完全没有想起来!程希摸了摸胸口,幸好没想起来,不然王胜男这个青春女孩就要走向深渊了。 解信诚拿起筷子,一边拈起泡菜来吃,一边问:“希希,昨晚那些说法做法,都是谁教你的?” 分享庄园 “教?”程希眨眨眼:“没,没人教。” “那你怎么……?”解信诚放下筷子,转头认真地看着程希。虽然一直觉得程希早慧,但象昨晚那样成熟缜密的行事,却完全不能用“早慧”来解释了。不过,转瞬,解信诚又想到程希那个变来变去的特殊能力,有了这种能力的程希,早就不属于正常人的范围内了,自己对她的评价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标准? “如果非要说有谁都,那就是舅舅教的啊。”程希脑筋急转,装可爱地嘟了嘟嘴:“舅舅昨天跟我说,劣势可以转换成优势,还说,对于优势不能过份依赖,但必须充分利用。对不对?” “……”解信诚一口玉米粥噎在嗓子里,差点呛住。这确实是自己想要表达的,但是……什么时候她总结出来了?可恨当时还装不懂,跟自己耍小性子。 “我就是照你说的做的啊,舅舅。我一小女孩,平时说话根本没人听的,在村里的时候就是这样,只有向叔还听我说几句,其他的人都不理我的。有事找他们也没用。这就是劣势。转换成优势就是:我说的话,大人们都不会怀疑真假。对吧,所以,我才跳出来说明情况呀。如果是舅舅或者那位王姐姐出来说,他们肯定会怀疑的。” 解信诚抿了抿嘴,虽然程希答非所问,但到了现在这种情况下,解信诚突然没了继续问下去的兴趣。他总觉得,自己再问,这孩子也能找到足够的理由来支撑她的举动。自己……好象除了坦然接受,别无他法。问再多,除了自寻烦恼,毫无用处。解信诚放下壶,盖上盖子,转头笑眯眯地看着程希:“收拾一下,希希,我们该出发了。” “舅舅……”解信诚没有再问下去,程希微微有点失落,自己脑中准备了多种答案都成了摆设。但更多的是担心:“你在生我气吗?” “没有,希希。”解信诚倾身上前抱住程希拍了拍她的背:“我只是在适应你一再给我的惊喜。”说着,突然嘿嘿笑了一声:“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你突然在我面前变成一头大象我连眼皮都不会抬一下的呢,到时你可别怪我不配合。” “舅舅!”程希听了这话,知道了解信诚的态度,一下放松下来,手一挥,地上餐具瞬间消失,随手把做样子的搭裢背在解信诚肩上,主动牵上他的手:“我只希望哪天,我突然把你变成一头大象的时候,你也能连眼皮也不抬一下,哼!” “啊?哈哈哈~~” 之后的路程非常顺利,四个小时的盘山公路转得程希都快吐了,别的旅客脸色也不怎么好看,汽车上说笑的声音渐渐歇了,才终于算是到了县汽车站。 深深地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吐出浊气,那种又晕又重的沉滞感算是好了一点。解信诚把程希抱起来:“希希不舒服的话,就在舅舅怀里睡一会吧。反正去春城的车要明天才发,有时间。” “舅舅。”程希眼皮耷拉着,有气无力。 “嗯?”解信诚不敢走得太快,因为他的腿不方便,走得快就会晃得特别厉害。刚才有点晕车的程希再被晃几下,会更难受的。 “我想进去呆一会儿,可以吗?”程希还是觉得有个小锤子一下一下地敲着自己的头,太阳穴扯得好痛。胃里一涌一涌地向上翻,浑身无力。从前的程希是不晕车的,从来不知道晕车是这么难受的事。心里只觉得,还不如吐出来,吐出来可能还清爽一些。 “进去?”解信诚怔住,停下来,一头雾水地低头看着趴在自己怀里,小可怜一样的程希:“进哪儿去?”这孩子,不是晕到说胡话了吧? “诶?舅舅不知道吗?”程希微微抬了下眼皮,但好象是感觉太累似地,转瞬又耷了下去,声音软软慢慢的:“我自己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庄园,可以种地,可以放牧,还可以养鱼,所以我才能变出那么多东西来啊,不然,哪可能无中生有?” “庄……园?”解信诚早上还说要淡定面对程希给自己的任何惊喜,谁料到现在就有些反应不过来了:“随身携带?!” “嗯……舅舅,我记得我好象跟你说过的……”程希不舒服地在解信诚的胸前蹭了蹭:“我想进去洗个澡,睡一觉。好几天没洗澡了。好难受……舅舅……” 解信诚反应了好一会儿,才算镇定下来,没有反驳程希的话,点点头:“那希希就带我一起进去吧。我也想洗澡,睡觉呢。这样就不用睡露天了。” “带舅舅一起进去?”这回,轮到程希发愣了,抬起头来,认真地看了看解信诚,他倒是一脸坦然,没有半分的局促或者贪婪,清澈干净。程希勉强自己清醒的脑袋看见这样的目光,几乎是本能地放下心,转瞬又迷糊起来,耷下眼皮,蹭着解信诚的胸前,软绵绵地说道:“我还从来没带过清醒的人进去过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不良反应……” “试试不就知道了。”解信诚也顾不上晃的问题,迅速地小跑几步,窜进一条小巷子,四下无人:“来吧,试一下。” 不过是话音刚落,两人就凭空消失在了青石板小路上。 “哇哦——”解信诚好一会儿才发出声音:“非常棒,也非常……古怪。” 程希闻到庄园里特别清新的空气,不由清醒了几分,看了眼一派乡下人进城的傻样,心下古怪地自我挣扎了一下,自己竟然这么容易地就相信了这个年轻人,还真是……这也许就是缘分? 扭了几下,跳下解信诚的怀抱,往屋里走去。拿出换洗衣服,解信诚还站在原地,眼睛不够看地四处瞟着感叹:“竟然全是方的,真是……” “舅舅,我去温泉里洗澡。”程希指着不远处林地的后面冒着热气的地方:“你四处转转吧,想吃什么自己摘。” “我陪你去!”解信诚一下反应过来,顺脚跟上程希的步伐:“我也好久没洗了,泡温泉啊,希希,你也太会享受了!” “不行!”程希一听急了。显然解信诚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异性来看待,很自然地要和自己共浴。可是自己却完全不能接受。就算是去日本旅行,也是从来不入乡随俗去泡什么男女共浴的汤池的。 解信诚一挑眉:“为什么?希希你嫌弃我?!” “不,不,不!”程希连连摆手,解信诚的声音说到最后已经危险地压低了,自己哪敢说一个肯定的字:“妈妈说,我是女孩子,不能脱衣服和男孩一起洗澡。舅舅,你是男的,我不能和你一起洗,你想洗的话,等我洗完吧。” 解信诚一听这个解释,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哈哈哈哈”,还越笑越厉害,好一会儿才抖着肩:“你一四岁的小屁孩,还跟我说什么男女有别?!照这么说,那天在你家洗澡的时候,你还看我脱衣服了呢,那时你怎么不提这个碴儿?” “那时我没脱啊。”程希一派正经地回答,让解信诚差点吐出一口血来。 解信诚使劲咽下一口气,上前抱住程希:“好啦。我承认,你妈说的没错。你不应该脱衣服和那些男孩子一起洗澡,但是——我是你舅舅,是长辈,不是男孩,是男人!所以,没关系啦!走喽~~”说着,完全不顾程希的大叫与踢打,抱着程希一边大笑一边跑到温泉池边,一把把程希丢了下去,自己也飞快地把外衣外裤一脱,跳了下去,与程希嘻闹起来。 “可恶!” 一个小时之后,两个洗得红通通,干干净净的家伙相拥躺在了庄园里屋的大床上。程希把抱着她的解信诚一把推开,可这家伙却笑嘻嘻地不以为忤地重新靠过来,把自己抱在怀里:“好啦,好啦,别气了。咱们舅甥俩,亲近亲近不好吗?以后咱们可就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了,希希还这么别扭的话,可不象一家人了。乖啊。” 程希虽然气鼓鼓的,其实俩人并没有真的裸裎相见,都留了底裤在身上。只是,虽然自己的上身与小男生无异,没有任何看头,但是,从未在别人面前裸过上身的程希却觉得丢脸至极!最大的问题,自己还没办法说出来,谁叫自己外褂底下什么都没穿呢?而,解信诚也无法理解程希要穿着外褂洗澡的原因吧?于是,她只能干生气。 当时被解信诚嘻嘻哈哈地脱光上身的一霎那,程希只觉得自己的脸一定是又红又白,表情好看极了,反正是在那之后,解信诚再怎么说,再怎么逗,再怎么哄,程希都没有转过身理他了。一路气到现在,憋得她,差点内伤。不过,这么一闹,程希头也不晕了,胃也不涌了,清醒极了,一点也不困。可是……解信诚困了。 程希推开解信诚一次,解信诚就笑眯眯地重新抱回程希一次。程希也不敢使出自己太过大的力气推解信诚,真要把他推到床下去受了伤,那可麻烦了。这样一来一回,几来几回,最后一次,解信诚抱过来之后,几乎一瞬间,程希就听见了他深长的呼吸,一抬眼,果然,眼睛闭着,一付显然已经睡着很久的样子。这……刚才那些动作难道都是梦中的本能? 气哼哼的,程希也闭上了眼,意外地,觉得自己一点困意没有的她,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而且,一夜无梦,睡得安全又踏实,直到醒来之后,才发现,解信诚已经比自己还先起床了。 下床走出里屋,就看见解信诚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进来。他看见程希一付才睡醒的惺忪模样,平时精神得有些精明的眼睛现在迷迷糊糊地只睁开一半,嘴也是自然而然地嘟着,头发散得胡乱翘着,这样子,比平时还要可爱三分,不由咧开嘴笑起来:“希希起来了?睡得好吗?我刚才在你的庄园里转了一大圈。” “怎么样?”程希揉揉眼睛,开始刷牙。 “很不错。”解信诚拿了桶,给程希提了一桶热水过来,才接着说:“不过,我觉得你这儿的猪鸡鹅都太多了点,草原都快不够用了,让别的动物的生活地盘也难以扩张。而且,好多猪鸡鹅早都成熟了,完全可以拿出去卖掉,白养着,纯粹浪费。” “卖掉?”程希一愣,把口中的白沫吐出来:“卖给谁?小心逮着抓起来。” “谁让你卖私人了?你可以卖给土特产门市部啊,不过……”解信诚皱起眉:“这么多的话,以单位的名义卖更合适。私人的话……还真是有些麻烦。” “单位的名义?没问题。”程希一下笑起来,漱了几下口,放下杯子:“我有一大沓柳树村盖着公章的介绍信呢,一会儿你给填一下,我们找个地方把猪鸡鹅弄出来,用驴车运过去卖。” “你!”解信诚大讶:“你怎么连这种东西都有?这岂不是伪造公文?” “什么伪造?我那是真的。从那个杀了我妈的主任家拿来的。”程希脸一拉,甩了一句:“在后院的书柜里,自己找。”就不再理他,自顾自洗脸去了。 后来的事情很顺利。他们出庄园的时候,不过是将将下午三点,等把十只猪二十只鸡和鹅,还有上百只鸡蛋卖到土特产门市部,也不过四点半,还不到晚上的吃饭点呢。在土特产门市部,舅甥俩受到了热情的欢迎。这种政府部门,不缺各类票和钱,缺的就是象柳树村来的这俩位这样送肉上门的好同志。这马上就要过年了,有这样一批意外之喜,连门卫看见这两位不起眼的年轻同志都笑开了花。 于是,在土特产门市部同志的热情服务下,舅甥俩又找到农林局下属的供销社,买了几头小牛,还有羊崽,好些野生动物,半死不活的,活蹦乱跳的,程希非常大方,全买了,甚至其中还有两只猴子,和两大箱蜜蜂。这么一下,递出去的钱与票就是厚厚一沓,递得解信诚那叫一个手软肉痛。 “舅舅,这些省票,在离开春城前都得用完,不然到了上京都没用了。别这么抠。”舅甥俩把买来的东西用驴车运出县城去,在偏僻的山林里收了起来。程希解释了一番自己的大款举动。其实是程希想吃牛羊肉而已。 “可以兑换的,希希!不要这么浪费。” “兑换才浪费,你难道不知道省票况全国票有多不划算吗?还不如在本省买够东西,反正我们有地方放,还不会坏。” “不会坏吗?”解信诚眼睛一亮。 “是啊,舅舅,到了春城,我们还要买些土特产,不然你来一趟云南,回去什么都没带,亲朋好友左右邻居面前会很失礼。” “这个,”解信诚抿了下唇,表情很复杂:“我除了你没有别的亲人了,朋友也只有林强。老师,倒是有一个,邻居关系也还一般。土特产不用买很多,没多少地方需要送。而且,送多了也不好,我来接你还是借了钱的。” 老师?程希第一次从解信诚嘴里听见这个词,看他说到这个词时自然孺慕的表情,不由把解信诚心目中这个唯一的“老师”记在了心里:“可是,不送人,我们也可以吃和用啊。离开云南,谁知道这辈子什么时候还会再来?当然要留着慢慢吃,免得以后怀念嘛,你说是不是?” “好吧,随你。”解信诚刚才微微的一点点落寞此时也消去,笑眯眯地点了下程希的脑门:“希希你哪儿都好,就是太爱强词夺理。太固执可不好。” 程希撇撇嘴:“这叫择善固执。” 买一路 有了共同认知,血拼的速度与规模一下就提升了起来。在县上的时候表现得还不明显,毕竟在农林局的供销社买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很显眼了,再买别的东西就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可这舅甥俩偏偏特征明显,一个残一个幼,很难不被人发现,不得已,农林局的供销社在县东面,他俩直接跑到县西边去转悠。 可是这时代卖东西的都是国营单位,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一片街区,县东面正是本县最繁华的所在。县西边是个居民区,只有几个便民的国营菜市,在菜和肉都不需买的情况下,舅甥俩本着“有错过,不放过”的精神,买了一大堆调料,各式陶罐,坛子,装了大半驴车,才算心满意足地离开。 第二天,顺利地到达春城,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虽然衣著颜色还嫌单调些,样式还嫌过于统一,但两人均是精神为之一振。对于两个住惯城市的人来说,农村太过于陌生,无论是人或物,甚至过于浓密的树林,都让他们紧张,几乎是本能地随时隐隐戒备。表面上虽然不显,一旦离开就立刻觉出疲累来。而眼前时不时一晃而过的汽车,走几步就冒出的小楼,虽然都不高也不新,却让他们产生了亲切感,一下觉得什么都可以面对,什么都在控制之中了。 第一件要务,就是去火车站买票。这时代买票远没有后世那样困难,甚至不用排队。解信诚牵着程希走过去,只有一个窗口,而且,窗口后的桌子后面的椅子还是空的,没人! 程希眨了眨眼,看向解信诚。解信诚也回看她一眼:“没事,等会儿吧。”对于这样的服务品质与态度,解信诚比程希有心理准备。 “坐会儿吧。”程希见解信诚靠在墙上舒了口气,显然从汽车站一路走到火车站,他累了。总是一只腿受力,瘸腿的解信诚走起路来比普通人更吃力,也更容易累。程希随便在解信诚身后的搭裢里摸了一把,拿出只马扎放在地上:“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解信诚也没客气,坐了下来,微不可见地松懈了下身体,转头向程希笑了笑:“希希,不要这么贴心,会把舅舅惯坏的。”说着,把程希抱进怀里揉了揉,没再说话。 程希虽然因为身体被改造得太好,不累。但是在解信诚的怀里还是觉得很舒服,最主要的是,自己这个小小的身板,被他这么搂在怀里,随便踮踮脚就坐在了他那条健康的腿上,整个人都窝在了他怀里,解信诚好象只几天就学会了抱小孩子,程希这么一个小动作,他立刻就把她的小小的腿放在他的另一条腿上,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里,没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怀抱太舒服,还是让她感觉太安全,程希竟然没出息地睡着了。发出绵长的呼吸,连脸都红润了起来。 解信诚最喜欢看程希睡着的样子,比平时太过于精明过于平静过于沉稳的样子,要安静得多,诚恳得多,幸福得多。难得地,象个真正的孩子一样,依赖着信赖着自己。这感觉……意外地让解信诚很充实很满足。决定来接这个孩子,是这一年来,自己做的最好的决定了。看着软绵绵地靠着自己,嘟着嘴,不知是做了什么让她不喜欢的梦的程希,解信诚不自觉地,唇边溢出一抹微笑来。 解信诚就这样,坐在一张小马扎上,背靠着墙,怀里抱着程希,象最普通的带着孩子出门在外的汉子一样,疲惫又温馨。 “喂!坐这儿干什么的?”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男人,穿着铁路制服,抱着杯热茶迈着八字步走过来,看见解信诚舅甥俩,直接就吼了起来。身体看着瘦小,可声音却特别大,吓了解信诚一跳。 解信诚本能地第一件事就是低头看了眼程希。程希不知是不是睡得太舒服,只是拧了拧眉头,把脑袋往解信诚的胳膊下面钻得更深了些,并没有真的睁开眼。见此情景,解信诚才算松了口气,慢慢站起来,把程希往怀里按了按,才低声说道:“同志您好,我是来买车票的。” “有通行证吗?”那中年男人可能是见解信诚虽然年轻却这么护着孩子,眼光倒是软了几分,斜着眼睛瞟了解信诚一眼,边说边往窗口走去。 “带了带了。”解信诚把早准备好的通行症从窗口递过去。 那男人打开看了看,一挑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买去上京?”正式服务了,就开始背起了语录。 “不打无准备之战。是的,同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孩子……”男人看了眼小小的程希:“你的娃?” 其实事因通行证上都写着呢,解信诚知道有的人就爱刨根问底,也不为难,微笑着摇了摇头:“帝国主义是纸老虎。不是。是我姐的孩子,我姐姐夫意外过去了,就留下这么个孩子,我这当舅舅的当然得负起个抚养的责任。” “妇女要顶半边天。你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倒是个有担当的。”那男人笑起来,把票和通行证从窗口递过来:“明天的车次。” 看见这男人颇有些古怪的笑脸,再一想刚才他引用的语录,解信诚不由嘴角抽了抽,说不出话来。被这样调侃了,还能怎么样?回呛一句?倒也不是做不到,但这人在外,解信诚只能收敛起小脾气,沉默地把票款递过去,颇有些委屈地说了声谢谢,提着马扎离开火车站。 走到安静的大道旁的树荫下,解信诚挨着树坐下来,把睡得香甜的程希重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自己也迷迷糊糊地歪着打起盹来。 午睡,睡不了多久,不过半个小时,程希就醒了。这一觉睡得特别沉,特别舒服,醒过来觉得浑身都松活了。程希一动胳膊,解信诚就醒了,睁开眼,笑起来:“希希,是不是这两天太累了?” “舅舅才累呢。”想起来这来来回回地,解信诚只在柳树村睡了一天算是休息之外,就没真正休息过。程希看了四周,拍了拍解信诚的手:“舅舅,我们进去吧。你也饿了吧?” “唔……”解信诚应了一声,舅甥俩就消失在原地。 庄园里,程希做的是解信诚爱吃的竹笋炖排骨,自己爱吃的去骨的泡椒凤爪,还有一大碟两人都爱吃的蒜茸开背虾,走在路上没事还拿它当零食吃,可见对它的喜爱。虽然吃完嘴臭,但这不是一个讲究的时代,两人都吃了之后,互相闻不到就行了。 为了平衡膳食,程希还端上来一碟青绿青绿的素炒南瓜梗。解信诚对于吃素不以为然,感觉吃了一辈子素了,哪有半点心情再吃啊?不过,在程希的强求下,也不时拈两筷子,确实还算清爽,但是,跟排骨比起来就差远了。 美美地吃了一顿,两个人把云南本省的票全都拿了出来,一一数来。 “哎呀,竟然还有张车票!”解信诚大喜过望地看着手中的票。 此车票非彼车票。这里的车票指的是买自行车的票。程希一看解信诚就知道他想拥有一辆自行车想了很久了。自行车确实是希罕物,只是—— “舅舅,你会骑车吗?” 对于残疾人的运动能力的不了解,程希有一些怀疑地看着解信诚。毕竟,这个时代的飞鸽和永久自行车都是二八大杠,很难骑的。 “当然会!”解信诚理解地看了眼自己的脚:“你担心它?别担心,我骑过的,还带过一次人呢。” 果然是上京人,这时代,骑过自行车的人可没几个。程希点点头,小手一挥:“那就买一辆!舅舅,你写个介绍信,我们一会儿就去买一辆。” “真的吗?可是……”解信诚担忧地看了看程希:“买了车,我们的钱还能买你想要的东西吗?” “够呢。”程希嘿嘿一笑:“主任一家可是在柳树村当霸王当了十年呢,存下来的钱绝对够咱俩可劲儿花了,不要担心。你看!”程希说着,把那个从主任家拎来的坛子抱出来,往桌上一倒,哗啦啦,一扎一扎的,一大堆。这让解信诚一时睁圆了眼睛。 “还,还有金耳环!金坠子!”解信诚在程希面前不掩难得的孩子,在小山一样的钱堆上扒拉了扒拉,惊呼。 “不只呢。”程希也起了玩心,扒拉开那些钱,直接在那一堆闪亮的玩艺面前,拎出一件来:“看,梅花牌手表!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柳树村,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东西!太奇怪了。” 解信诚把手表接过来在自己腕上摆来摆去地把玩半天:“东西倒是好东西,可惜不能戴出去。” “没事,留着。”程希嘿嘿一笑:“说不定越留越值钱呢。等以后我们挣了钱之后再戴。” 舅甥俩,俩财迷,数钱就数了两个多小时。幸好庄园时间与现实时间有时间差,不然第二天的火车,他们连买东西的时间都没有。 钱够多,难得可以放心采购的机会,让解信诚这个大小伙子也来了兴致。采购目录列了密密麻麻一整张纸。目录上第一件就是那辆自行车。 从东城逛到西城,从南城走到北城。两人的腿都快断了。买的东西直接把才空出来不久的后院重新填满了。 一辆自行车,一个大块头的收音机。 大量庄园里没有的中药,大部分是种子,比如虫草,天麻,等等,非常顺利地种在了田里。另外,还买了很多云南白药。小白瓶子,塑料盖,很便宜。 很多云南盛产的菌类植物,鸡枞,松茸,羊肚菌,牛肝菌,猴头菇什么的,一堆都是新鲜的。让程希惊讶的是,价格便宜得简直象白送,只比青菜的价格贵一点,哪象后世那么惊人地吃不起?程希把它们拿出一部分堆在山林里潮湿的地方,试着看看它们能不能自行成长。 还有一大项,就是布。也许是因为泼妇本身就是柳树村唯一的裁缝的原因,她存下的布票比别的票要多得多。于是,程希就毫不客气地大买特买。 各式民族的布艺。比如傣锦,扎染,挂毯之类的。买得不多,准备用来送人。买得最多的,是一些普通的布料。从夏到冬,几乎把各供销社搬空了。最重要的是,还为程希买了几双渐大的结实的鞋子,她穿露脚趾头的鞋已经好久了。当然,也少不了解信诚的。本来说给他买衣服,都被他拒绝了,他说:“希希,你忘了,我就是工装工厂的,裁剪活我自己就会做,我们买布自己做好了。”一听这话,程希顿时眼睛亮了,更是一下把布票花了个精光。如果程希没记错,后院还有一架老式缝纫机呢,那可是泼妇当年的宝贝。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剩下的,都买的是食物。以前在村上县上没备齐整的各式种子,正巧还在农林局看见有铁观音的茶树苗卖,程希连忙买了几株。还有雪茶什么的,都买的是成品。买了不少。在程希的印象里,这东西在以后可不便宜,而且保健作用强大。 火腿,腊肉,酒……两人几乎是见什么买什么,一直到供销社关门才算罢休。就这样,还是有不少省票没花出去。没办法,两人在本地最大的饭馆狠狠地吃了顿本地菜,然后把剩下的本省票,折价变成了钱和全国票。心疼得解信诚回到庄园还一路叨叨不停。 物质极大丰富,舅甥俩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幸福只是一瞬,后来就变成了麻木。对于解信诚来说,更大的快乐反而是买的过程,而不是真正拥有的时候。 进了庄园,两人都累瘫了。但一看见那亮崭新锃亮的自行车,解信诚还是一下跳了起来,骑上就在庄园里飞奔起来。他“哦哦”的快乐叫声渐渐远去,程希嘴边含着一抹笑,趴在桌上就睡着了。 这,并不是两个疯狂舅甥大采购的结束。火车坐了一天半,到了郑州。俩人在郑州又开始了第二次大采购。只是这一次,解信诚要节省得多。因为在郑州他们花的都是全国票,解信诚有点小气,舍不得。而且,郑州的特产也不花什么钱,就是些大枣,石榴,柿子之类的水果,大蒜什么的直接被程希忽略了,庄园里本来就种了不少,不缺调料类植物。最让程希喜欢的,是莲藕,买回来就吃了一顿,很甜很美味,而且,还能种出荷花来,对于那片方池塘终于算是利用得比较完善了。 这个时候的列车,与后世相比,程希觉得要更干净些,列车员也很勤快,不时地来添开水。这让程希有些吃惊。在各供销社见多了懒得理人的服务员,见到这样的列车员,程希一下觉得几天连续的火车生活也没那么难挨了。 当然,是她这个小孩子不难挨,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哪象解信诚这种成人,几天下来不能撑平一下腰,困了也只能趴在桌上眯一会儿,那感觉好象整个人都被分成了两段似的,痛苦异常。幸好,车上人不多,两人吃得也还不错。程希这此准备了不少表面看起来不起眼,但味道绝佳的食物来安慰自家舅舅。但,就算这样,俩人到上京时,解信诚依旧是两个浓重的黑眼圈,一身疲惫。 程希被解信诚裹在他的棉衣里,抱得紧紧的。看着陈旧的“上京站”三个字,程希微微叹口气,气出口变化作白雾慢慢散去。这才是上京,上京的冬天。从单外套到棉衣的过渡,不过几天的时间,好象过到了另一个世界。 到家 到达上京的日子正好是元旦,车站外面插了不少红旗,给灰蒙蒙有些压抑的天空添了几分亮色。 “舅舅,让我自己下去走吧。”解信诚的疲惫太沉,腿又不方便,程希有些不忍心,吸了吸要流出来的鼻涕说了一句。 “不行,你穿太少了,下去会感冒。”虽然在云南买了不少东西,但小孩子的棉衣棉裤却是想买也没得买,到现在为止,程希也不过是多穿了几件外套而已。解信诚怕她冷着,就把她整个地包在自己的棉衣里,紧紧抱着,象个袋鼠。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程希也觉得风吹在脸上有点扎人。她转头看见不远处有公交车的站牌,站牌下有不少人在等车:“舅舅,咱们家在哪儿啊?” 解信诚没动,站在原地东张西望。听见程希说“咱们家”,不由笑了起来,侧头看了她一眼:“咱家在茶叶胡同。” 谁知道胡同这么小的地方的名字啊!程希嘟了嘟嘴,没再搭碴,总不能说,你说个具体方位,我知道。那用庄园可没办法解释:“舅舅,你在等谁吗?” 程希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冲了过来:“大诚,找了半天才找到你。这……这就是你外甥女?” 程希一转头就看见一双兴致勃勃盯着自己看的圆眼睛,程希还没看清来人的长相,就听见他又加了一句:“嘿,这眉毛,是个厉害丫头!” “强子,怎么这么半天?”解信诚的声音明显很随意,程希想,这应该就是他那个唯一的朋友林强吧。 林强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搭腔:“我忘了你带了个孩子,光在那些单身男人里找来着,找了半天才想起来。” “希希,这是我的朋友林强,你叫叔叔。”解信诚转头摸了把程希的脸,试图让她冻红的脸回回暖。 “林叔叔,抱。”程希非常自觉地从解信诚的怀里挣出胳膊来,向林强伸过去。 应该是平生第一次被人叫“叔叔”,林强颇有些吃了一惊的样子,愣了愣才哈哈笑开来,一把接过程希,得意地向解信诚飞了一眼:“看,你家宝贝比较喜欢我这个叔叔。” 听了这话,解信诚虽然表情未变,但程希看得出来,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确实是失落。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声奶气地应了一句:“舅舅太累了,让舅舅休息一会儿。” 解信诚一听,眉眼立刻弯了起来,上前把林强的大衣扯了扯,盖在程希身上:“走吧,赶紧回去。还给你带了好吃的呢。” 林强一听,眼睛登时亮了,也不怪罪程希这个就会占便宜的小屁孩了。顺手接过解信诚的包裹背在背上,抱着程希,带着解信诚和公车站快步走去,一边走一边还问:“什么好吃的?听我爸说,云南的宣威火腿很出名,是不是?” “少不了你的。”解信诚一笑露出白白的牙,虽然顶着黑眼圈,但程希也看得出来,他一直担忧的心此时完全放下来了:“林奶奶身体还好吧?林叔呢?” “都好着呢,奶奶最近几天一直叨叨你……” 两个十几天没见的朋友一路上说些家常,很热闹,很亲切。 此时,程希才看清抱着自己的林强的模样。非常难得的,这林强大约足有一米八的大个子。一米八在这个时代真是大个子,在车中一站,目光所到之处都是黑色的头顶。看着倒不算壮实,缺油少粮的长成他这身材倒也正常。脸上还带着稚气,嘴又大又厚,一笑起来显得特别憨厚可亲。眼睛很亮很圆,看起来就是个很乐观很精神的小伙子。理了个平头,很不幸的,这时代的时尚发型是耳朵向上的部分剃得非常短,头顶上的头发却比较长,是个人都显得傻气了。 本来,程希想看看车窗外这个时代上京的街景,可惜的是,窗户上结了一层冰花,什么都看不见。到站完全靠售票员喊。纯粹的上京口音其实并算不上好懂,速度快,爱省字,爱变音,爱用本地典故,还儿化尾音,程希这北方人有时候听着也觉得费力。推行普通话服务还要再等些年。 程希支楞着耳朵,终于听清几个地名,在脑中的地图上连出一条线来,意外地发现,竟然走在长安街上。还想再听呢,就到站了。被林强抱着感觉很平稳,虽然他还背着老大一个包裹,但抱着程希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和他这不怎么强壮的身板比起来,着实有些让人吃惊。 下了车,一抬头,程希看见了一栋六七层的小楼,上面红字写着“上京饭店”。好吧,到了这里,程希自然知道在哪里了。上京饭店在后世也在这个地方,只是扩建了好多倍,成了真正的大饭店。现在,也算是这个时代的大饭店了。没点斤两可住不进去。 “舅舅,咱家还远吗?” “不远了。往后走。”解信诚过来把程希的脑袋往林强的衣服里塞了塞:“希希,冷不冷?就快到了。” 林强嘿嘿笑了起来,胸腔的抖动得程希跟着一颤一颤的:“小丫头不会以为我们住在那楼里吧?那你可要失望了哦。” 程希白了林强一眼:“舅舅跟我说了,住在茶叶胡同。当然不可能在这里。” “嘿,小丫头挺聪明的嘛。” 三人从上京饭店边上j□j去,就都是一片平房了。此时天已经全亮了,那种灰蒙蒙的感觉好了不少。东拐西拐,从一个胡同窜到另一个胡同,每个都长得差不多,程希已然晕了头,发誓以后没人领着坚决不出胡同,绝对会迷路。 “到了。” 门口有两石墩,样子已经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旁边还有棵树,只是现在是冬天,只有光秃秃的枝桠伸展着,看上去又美又苍凉。 林强推开院门,三人走过一个堆满乱七八糟杂物的小巷道,就见一天井样四方的空间,前后左右各开了一个门。是以前典型的四合院。只是后来穷人住了,不可能一家人住这么大个院子,才一家一户一间房,住成了大杂院。 程希第一眼就看见每个门的外面都堆了一大堆煤,显然是各户的取暖煤。窗台上各摆着几颗大白菜。院子中间横竖牵了几根晒衣绳,挂了几件非灰即蓝的外衣。 刚往里走,从左手侧门就走出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头发虽然全白了,但衣服裤子都熨得笔直,一看就是讲究人。没拄拐棍,但人有点驼背了。林强直接过去扶住老太太:“奶奶,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出来了?” “大诚回来了?” “林奶奶我回来了。”解信诚连忙上去拉过林奶奶伸出的手:“走的这几天,我可想您了。这次特地给您带了点红枣,据说吃了补血,您没事就吃两颗,免得老是头晕,让林叔担心。” “你这孩子真是,走那么远,还带什么东西?多重啊。别说你想我,奶奶也想你呢。你这孩子就是倔呀,这几千里路一个人说走就走,要是爱华还在,不定得……”爱华是解信诚母亲的名字,听见林奶奶提起母亲,解信诚微笑着没有搭话。搀着她往屋里走去。 “就你嘴甜。”林强小声嘀咕一句,跟在林奶奶和解信诚身后,苦力一样,抱着程希背着包进了屋。 屋里没灯,有点暗。不过很暖和。开门就看见对面的墙上贴了张领袖画像,桌上还摆了座白色的领袖雕像,旁边摆着红宝书,很有时代气息。 那祖孙俩直接坐到了火炉的旁边,接着聊起了离后事。 “给,这是给林奶奶带的,林叔叔你收起来吧。”程希从包裹里一摸,拿出一大布袋的红枣,都是在郑州买的,递给林强:“还有一样好东西要给你看,林叔叔,不过,舅舅说,那东西等会回家再偷偷拿给你看。” “真的?什么东西?”林强一听兴致就来了,也不管那祖孙俩聊得开心了,拽着程希就问了起来。 程希趴在他的耳边,小声说:“收音机。” “收……”林强差点喊出来,却见程希手指立在唇中做了个“嘘”的动作,连忙闭嘴,不过嘴咧的已经合不拢了。 “强子,你喊什么?”林奶奶转过头来,这才看见了程希,一愣:“这就是红红的孩子?” 红红……好吧,这个名字配给程红也可以接受。 “嗯,叫程希。”解信诚向程希招了招手:“希希来,见见林奶奶。” “林奶奶好。”程希过去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还没站稳就被一双温暖又干燥的手拉了过去。 林奶奶看了程希一会儿:“是个懂礼的孩子。姓程啊?长得倒不象红红。” 解信诚微笑不变:“希希爸爸不在乎这个姓,姐姐就让她姓了程。据说,长得象姐夫。” “是么?”林奶奶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那希希爸爸长得应该挺周正。” 听了这话,程希心头古怪。也许等会儿回了家,也可以照着镜子猜测一下那位不知在哪里的父亲长的什么样。 “好了,奶奶,话什么时候不能说啊。先让大诚回家吧。这么久没回来,还得收拾收拾呢。”林强在一边不愿意了,在程希看来,他肯定是急着想看收音机了。 “也是也是。老糊涂了。”林奶奶站起来,指挥林强:“强子钳俩火煤去给大诚当火种。生火可太麻烦了。顺便帮大诚收拾收拾。” “好咧。”林强开心地拿炉钩钩开炉圈,用火钳钳出两着着火的蜂窝煤,就跟在解信诚和程希后面出了门。 解信诚家与林强家对门,走不过三步路。不过,解信诚家的窗户前面有一棵树,倒显得多了几分景致。解信诚打开锁,屋里冷冰冰的,布置倒和林强家区别不大。领袖画像,领袖雕像,还有红宝书,一样不少。一进一出就两间房。卧室在里面,外面是厨房,也许还兼会客厅。奇怪的是,但火炉也在里面。 由着林强去折腾火炉,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这就是咱家了。希希,喜欢吗?” “和舅舅住在一起,哪儿都喜欢。”程希咧开嘴对解信诚一笑,松开他的手,向前走去,绕过一张八仙桌,墙上挂着一个不小的方方正正的玻璃相框,里面有几张黑白相片。不意外地,程希在里面看见了解家的全家福,里面就有程红。那时的程红果然很美丽,那种不是化妆可以堆砌出来的天生丽质。解信诚……果然象他所说的那样,哪怕是照相,也是皱着眉,看着就很阴郁,与相片中那种制式的欢笑格格不入。 “这是我爸,这是我妈。”解信诚用手指了指谁都能猜出来的人,顿了一会儿,突然低声说:“不过才四年,我对他们的印象就越来越向这几张照片靠拢了。我慢慢记不起他们真实的,活动起来的样子了。” 程希眨了眨眼,难道这就是他下决心来接自己的原因之一吗?忘记得越多越觉得孤单,怀疑自己的薄情,怀疑自己的未来。这种感觉,程希有过。父母过世之后,她努力地想要把他们的每一个片断记下来,可是,慢慢的,她也开始分不清那些记忆里有多少是被自己粉饰过的,有多少才是真实。甚至连他们的笑脸也渐渐模糊,一点一点地被时间擦去,最后只留着火花样的一瞬,也许是一个勾起的嘴角,也许是某种让人怀念的香味。记忆就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哪怕再坚持,终于还是会忘记,记住的,只有两个名字,还有…… 程希过去牵住解信诚微微冰凉的手:“没关系。我们记住和他们在一起的感觉就好了。就象他们在身边一样,安心地快乐地活着,他们如果有灵,也会很愿意这样的。” “咦,这丫头,跟个小大人似的。说起话来听着怪吓人的。”林强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了过来:“火着了,等着吧,一会儿就暖了。行了,东西拿出来吧。” “什么东西?”解信诚一愣。 “收音机啊。”林强不愿意了,拍着解信诚的肩:“你小子还装什么装,希希都跟我说了。” “哦——”解信诚恍然一挑眉:“希希,既然是你说的,那你去拿吧。” “喂,你怎么忍心一个小丫头……哇,真不错。红灯牌的!赶紧,赶紧,有,有,有电池吗?”林强的话没说完,就被程希抱出来的大件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这时候都是矿石收音机,个头很大,把十四吋电视抽成长方体差不多就这么大,摆在桌上挺气派。 这回,不但是林强兴奋,连解信诚都立刻凑到了跟前,两人跟做贼似地,声音开得非常小,一边转着钮,一边对根本还没个正经声音出来的机器说个不停。 对于这种级别的电器,程希毫无兴趣。如果是在边疆么,收收“敌台”,听听“靡靡之音”什么的,也许还算有趣。在首都上京,还是算了吧。 程希踱踱步,凑到火炉旁边,好奇地看了起来。对于程希这代人来说,火炉这个东西,见过是见过,但自己根本没什么机会操作过。让程希好奇的不只这一样,转过头,程希竟然还看见了一盏煤油灯!上京难道没有通电吗?!不可能啊!程希印象中关于上京的老电影里,解放初期就是有电灯的。程希茫然地一抬头,果然,头顶上是有个白炽灯的,只是,孤零零地一根电线吊着下来,有点风就晃晃悠悠,看着就觉得危险。 马先生 当天晚上,是解信诚下的厨,程希没料到解信诚的手艺竟然非常不错。一大锅红烧肉,两个小伙子吃得连锅底的油都没有了。到最后,林强是挺着肚子回的家。 为了多睡会,为了洗澡,为了合适的温度……总之,说了一堆理由之后,舅甥俩当晚一致决定在庄园里休息。路上实在太累了,睡了扎扎实实安安稳稳的一觉,醒来出庄园,发现竟然天都蒙蒙亮了,算下来,应该睡了差不多十四五个小时。 第二天,舅甥俩要办的事很多。先去林家把借的钱还了,林强的父亲林立新正好轮休,当初,钱就是问他借的,所以也是还给他。顺便还给他拎去一瓶酒,把林立新乐的,拉着舅甥俩说了半天。 然后,解信诚抱着程希拐了又拐,十几分钟后出了胡同,连马路都没过一条,程希就看见眼前立起的一栋楼,竟然是上京百货大楼。 “舅舅,咱家的地段真不错。”程希忍不住心里叹了一句,如果自己没记错,那片胡同平房的东面在后世就是儿童木偶剧场,前面除了上京饭店,还有东方新世界,西边是南河沿大街。好吧,在后世这片的地价……程希深深地咽下一口叹息。 “地段?”解信诚愣了一下,没什么反应。程希看着他疑惑的眼神,瞬间了然。这个时代,出了西直门那就是城郊就是乡下了。住这儿不过是住在城里而已,完全称不上多值得得意的。说不定,解信诚此时根本没什么“地段”的概念呢。 “嗯,我是说很方便。离哪儿都近。” “唔,还好吧。”解信诚敷衍地应了一声,接着程希就到了服装鞋帽的卖场。这时候的商品还都是摆在柜台里卖的,喜不喜欢,合不合适,全靠一双眼睛。幸好程希并不挑剔,说实话,想挑也没得挑,就那几个样式,倒是解信诚看这也不好看那也不好,来来回回地在几款之间犹豫不决,过了二十分钟,还是程希等不住了,一锤定音。一身小棉袄棉裤,还有一双棉鞋穿上就没脱下来,顺带着还有一双棉手套和围巾,崭新的一只小熊走出了上京百货大楼。 “还去哪儿?”程希好奇地看着解信诚牵着自己往胡同里走:“咱们回家吗?” “不回家。”解信诚低头对程希笑了笑:“今天咱俩的事情可多了。先去到厂里开个证明,再到公安局给你办户口。”说着,顿了一下:“希希,你生日是哪天?” “诶?”程希一愣,把自己前世的生日报了出来:“七月二十七。”换段人生,还是程希。 “你妈告诉你的?”解信诚好奇地蹲下来:“不过短短四年,你妈到底教你多少东西啊?会做饭,会算术,好象还识字,连自己的生日都知道。我……”解信诚歪着头想了想,好笑地咧开嘴,摸了摸程希的脑袋:“我好象一直到上了小学才记住自己的生日的。人与人怎么会这么大的不一样呢?我不会是有个天才外甥女吧?” “妈妈也这么说。”程希扬起下巴,做得意洋洋状大言不惭:“我不但是天才,还是超级天才呢!舅舅,你就坦然接受吧。” “哈哈。”解信诚抱着程希笑开来:“你说,我怎么就喜欢你这丫头狂妄的样子呢?这可不好,不好。” 一路笑着,心情大好的俩人,办起事来特别顺利,没受到半分刁难。当然,也有礼物的关系。见男人递烟,见女人送糖,别看都是小玩艺,却是难得的好东西。于是,这一天,舅甥二人见到了特别多的笑脸,连语录都背得特别顺畅有霸气。 一切办妥,程希看着户口本里,户主是解信诚的名字,而自己的名字则在他的下面,关系写着外甥女三个字。正正经经的塑料皮本子,还有红红的公章。终是一个家了,终于有一个亲人了。程希站在寒风里,与解信诚一样,一时间况味难言,半天说不出话来。 “舅舅。” “嗯。” “舅舅。” “嗯。” 心里虽然一直告诉自己这不过是走个程序的小事,但程希却不由自主地笑得合不拢嘴,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安心了?”解信诚蹲下来给程希紧了紧领子:“从上火车你就开始心不在焉,是在害怕吗,希希?你还小,有任何事,任何感受都可以跟舅舅分享的。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舅舅有什么事,有什么想法也会跟希希说,好不好?互相信任互相依赖才象一家人嘛。”说着,解信诚把户口本贴在程希胸口:“交给你了,你把它收好。” “嗯。”程希小心地把户口本收进庄园,放在书柜的最上层,看了它一眼,舒出一口气来。 “要去庆祝吗?”程希笑弯了眼睛。 “还要让希希见一个人。到时候和他一起庆祝吧。”解信诚抱起程希穿过南河沿大街,来到一处两层小楼。 楼很破败,楼墙上贴了不少大字报,楼外都是沙石地,春天的时候也许还长了杂草,现在偶尔还能看见一些枯枝。周围环境很安静,也没有烟囱,显然没有住家。程希有些纳闷地开口:“这是哪儿?” “以前,这儿是个图书馆。”解信诚把程希放下来。 程希了解地点点头,破四旧运动第一件破的就是这里吧:“那现在呢?我们要找的人在这里吗?” “嗯。现在……还是图书馆。不过,没人来也没人管而已。”解信诚牵着程希的手上前,在贴满各式大字报的门前敲了敲:“,。我是解诚信。” “先生?”程希怔了一下,不叫同志,很古怪。而且,“先生”这个称呼,虽然在后世早已普遍,但在这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叫“先生”的。 站在门外,听见屋里拖着脚走路的唰唰唰的声音,好一会儿才到跟前,门打开时扬动了那些大字报,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一个老头出现在舅甥俩面前:“哦,大诚回来了。进来吧。” 声音一点也不激动,最少,比起林奶奶来,要冷静得多,好象解信诚不过是早上出门下午回来一样。说完,老头背着手,转身先走了进去。 解信诚比程希见他的任何时候都要拘谨,而且是很真诚的拘谨。虽然解信诚有时候为了办事或者是任何交际的需要,他会扮得拘谨,但程希觉得解信诚本质上是个胆子很大的人,根本不懂的什么拘谨。可是,今天,她看见了。半垂着头,看着老头的背景,亦步亦趋地走进门去。 让程希猜不出年纪,说五十几可以,说七十几似乎也行。头发花白,有些凌乱。一身仿制的旧军装,街上穿得最多的样式,有点脏,还有点大。不过,背倒是挺得笔直,好象穿的不是破衣服,而是龙袍似的,表情很严肃。鞋子和程希之前的鞋一样,露着脚趾头,显然也不合脚,后跟处松垮垮的,难怪刚才一直拖着脚走路。 程希也跟着走了进去,迈过门槛时,解信诚停下来扶了她一把,顺手安静地关上了门。 屋里只比外面暖和一点,火炉很小,在屋子的最里面。光从纸糊的窗户照进来,朦朦胧胧的照出一条充满了跳跃的灰尘的路。沿着它走进去坐了下来,看了眼解信诚,虽然表情不变,但眼睛里温柔了几分:“不错,胖了。” 不过四个字,程希竟然看见解信诚的脸红了!太意外了!程希不受控地地张开了嘴表达惊讶。 “希希,就是程红的孩子,她很会照顾人,特别会做饭。所以……”说着,解信诚一手把还处于惊讶状态的程希拽到跟前来:“希希,问好。” “好。”程希做好小孩子的本份,恭恭敬敬地鞠了个九十度躬。 “好。”显然不太会与小孩子互动,有些别扭地回了一句,就看向解信诚:“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教养她。” “是,先生。”解信诚点了下头,转头对程希道:“希希,快把我们给先生带的东西拿出来。” “诶?”程希傻了,他什么时候跟自己说过,哪些是给这位先生带的东西啊?怔了怔,也不好问什么,显然此时的解信诚脑袋是有点混沌的。程希过去拿起解信诚背过来的包,打开口,老样子在里面掏了掏,拿出一个带盖的大碗,端到面前:“先生,您尝尝,我和舅舅一起包的。” 揭开来,热气一下扑到脸上,看着一个个可爱如元宝的饺子,一时也感慨起来。叹了口气,却也没说什么,接过程希的筷子,吃了起来。显然,他认为解信诚拿来任何东西都是不需客气的。 见到热气腾腾的饺子,解信诚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眼程希,走过去,又向程希要了蒜茸和醋给送过去。 吃相淡定,但吃速却并不慢。一点声音都没有,没十分钟,一大碗饺子连带醋和蒜茸都吃得干干净净。程希非常有眼色地赶紧把军用水壶递过去,里面装的自然是饺子汤。原汤化原食才是最美的。 喝了一口,表情微妙地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以后好好孝顺你舅舅。他人品性虽然不错,但有点傻,还有点倔,你……看着办。” 程希的表情只有一个“囧”。连解信诚的表情都瞬间扭曲了一下。 “先生……希希才四岁……”解信诚第一次有反驳先生的冲动。 “有志不在年高。从进门到现在,冷静,仔细,沉稳又知变通,察言观色,不卑不亢。别说四岁,就是你十四岁时也达不到。看问题看本质,你忘了?” 这老头背后长眼睛么?程希第一次觉得很可怕,不敢说被看了个通透,但被无知无觉地观察,这种感觉就让她非常紧张。 解信诚微带探索地看了程希一眼,差点让程希想跑出这个充满灰尘的房间。 “好了,说说你去云南的经历和感悟吧。”重新坐好,扫过碗筷,看了眼程希,程希一愣,无奈地上前,收拾好一切,重新装了起来。 闻言,解信诚的背一下紧了起来,双手放在膝盖上握了握拳,咳了一声才开口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细细说明,程希紧张地看着解信诚,直到最后,解信诚也没有把庄园的事说出来。看来,对于这位先生,他虽然崇敬,却并不是盲从,知道取舍。听到这里,程希算是完全放心了。 至于后来二人在这间陋室里讨论天下大势,说什么“大乱达到大治没有成效”、“罪恶与人性救赎”、“在当前情况下,消灭阶级的革命不过是制造新的阶级”等等等等之类的东西,程希闭耳塞听,不想听,也不愿听。七六年是希望的一年,一切黑色终将过去,成为记忆。如此而已。不需要知道更多。程希靠在解诚信的膝盖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师徒俩谈得尽兴,日光渐斜,程希也从趴在解信诚膝盖的姿式变成了躺在的床上,还发出小小的呼噜声。 “先生,我看不见出路与希望。”解信诚有些痛苦地抿了抿唇:“您说,我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清醒比愚昧更痛苦。” “在没有能力改变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成长,安静等待。”一直严肃的脸上突然露出一抹笑来:“耐性,是清醒者最需要的特质。等待,让光明的机会来到时不会错过。” “如果光明永远不来呢?” “不会。有黑暗必有光明。中世纪那么长的时间,照样迎来了文艺复兴。”声音冷静如常:“大诚,所谓信念不是说说而已。信念,就是要相信,不要怀疑。只需做好准备。蛰伏,是为了飞得更高。” “是,先生。” “这孩子……”看了眼睡得正香的程希。 “希希很好的,先生。”解信诚难得地插了嘴。 “我知道。”顿了顿:“越是这样的孩子越难教育。早慧,世故,甚至还坚忍。这样的品质,往哪个方向走都会拥有很大的力量。但她的方向只有她自己能决定。大诚,你没事多陪陪她吧,我看这孩子挺依赖你。” 解信诚咧开嘴一笑:“我也依赖她。” 闻言眉头微动,没有再接着说。而是俯身从床下翻了半天,拿出一本书来:“今天,我们来学习《方法论》……” 拐林强 程希醒来的时候,师徒俩正围坐在一盏煤油灯前,对着一本书,一个讲一个听,时不时提出问题,解答问题。马先生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出来的眼镜戴着,镜腿折过用白胶布缠着。不过,这并影响马先生的专注。这个又脏又瘦的老头此时看起来年轻多了,有种活力从内而外地散发出来。让程希心中啧啧感叹,男人果然是认真的时候最耐看,哪怕是个老头子。 程希掀开被子,跳下床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这个房间比解信诚和自己的家还冷。瞥了眼炉火,摇摇晃晃的火光过好一会儿才出现一下。果然,这两位研究学问研究得太过专注,根本没发现火都快灭了。 程希走过去,非常不熟练地开炉盖,钳煤,放新煤,再盖上炉盖。一通忙乎下来,发出叮叮咣咣一阵响。 “希希,醒了?” 程希回头,看见师徒两男人都抬头看着自己,解信诚表情很欢喜,马先生倒是严肃中带些迷茫,显然还没从问题中清醒过来。程希点了点头:“舅舅,饿吗?我煮点面当晚饭吧。” 话音一落,两声响亮的“咕噜”从两个男人的肚子里传来,程希表情一抽,再次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多做些的。”说着,从墙角搜出一个不少的铝锅,开始烧水。 “她才四岁……”马先生声音放低,有些犹豫地看了眼解信诚。 解信诚咧嘴一笑:“手艺可好呢。一会儿先生尝了就知道了。” “这不是重点……”马先生突然对自家徒弟的迟钝很无奈,虽然自己觉得不应该让一个小娃为自己做饭,但那个小娃娃干起活来一派自然,再加上自己做饭的味道……马先生只是眨了眨眼,就决定把良心昧了:“刚才我们说到的这个问题,我有新的想法,是这样……” 一大锅汤面,肉片,青菜,给两位男性的大碗里还一个给卧了个荷包蛋。马先生虽然纳闷那包包裹虽然不小,但这么多杂七杂八的食材是怎么装下的,现在看起来包裹还是鼓鼓囊囊的。但面条筋斗,汤头浓郁,确实美味异常。就算是自家老婆子还在的时候也做不出这么好吃的汤面来。 脑中纷纷乱乱的思绪,手下却不慢。要不是怕晚上吃太多不消化,恐怕得吃两碗才罢休。就这样,锅里剩了小半锅。解信诚颇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锅一眼,才放下筷子:“先生,明天早上只有请你自己热一下吃剩饭了。” “好,时间不早了,你和……希希也赶紧回去吧。”马先生这是在程希进屋来第一次叫她的名字。程希看了他一眼,难道这就叫吃人嘴短? “好。先生,包里都是我带给您的东西,都是些平常用得着的小玩艺儿。就放在这里,您有空整理一下吧。” 马先生没说什么,只是稍稍点了下头,向解信诚挥了挥手,让他走。 回去的时候繁星满天。上京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有路灯了,但胡同里却完全没有这个福利,一片漆黑中,前进的方向完全靠解信诚的惯性。 “舅舅。” “嗯?”天气虽然冷,但刚吃过热饭的舅甥俩却完全不放在心上,走在暗巷里达达的脚步声,配合着心跳,莫名竟有种诡异的诗意情怀。解信诚答得很温柔,也有点心不在焉。 “这位马先生就是您说过的你唯一的老师?” “唔。”解信诚似乎是觉得一高一矮距离太长,说起话来费劲,索性弯腰把程希抱起来,才声音低沉含混,如同梦臆般地回答:“我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才十四岁,既没办法参加工作,又没钱。虽然强子经常拿家里的饭来给我吃,但如果就那样下去的话,林家也负担不起的。毕竟林家只有林叔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三个人已经很困难了。所以,我就偷偷去垃圾站捡垃圾。” 听到这里,程希一怔,她完全没想到解信诚经历过那样艰难的岁月。她以为,自己这个身体那孩子的生活已经非常痛苦,可比起敏感自尊年少的解信诚经历的那样的卑微,那些痛苦都不算什么了。程希伸出手,缓缓地圈住解信诚的脖子,埋在他的怀里没有说话。 解信诚微微一笑,也把程希往上抱了抱,声音也清淅了不少:“没多久,我在垃圾站就遇见了马先生。马先生这么些年来,经常去垃圾站淘书,花钱买那些别人丢掉或者当垃圾卖掉的书。他遇见了我,遇见了几次之后,马先生了解了我的情况,就带我回他家吃饭。” 这段相遇,解信诚肯定省略了不少内容。程希坚信,马先生绝对不是慈善家性格,绝对不会是见个小孩子可怜就领回家吃饭的人。中间肯定有什么故事,让马先生认为解信诚人品不错,才拐回家当弟子的。 “然后,先生就教我读书识事,明白事理。一直把我养到十六岁,街道的工厂给了我一个名额,我才有了工作,有了工资,不会经常吃得他老人家饿肚子了。” 听着解信诚的叙述,程希心中又酸又喜:“舅舅,马先生可真是个好人。他对舅舅这么好,以后,咱们也得对他好点,经常去给他做点好吃的。我看他好象不太会做饭,把自己饿得那么瘦。” 解信诚打开院门,狠狠地在程希的小脸蛋是亲了一口:“我就知道希希是个好孩子。就听你的,没事我们就去。让先生过点好日子。” “什么好日子?”林强的声音突然从巷道口传过来,一脸的不满意:“大诚,你上哪儿了?这么晚?让我好等。” “我去看马先生了。强子,啥事?走,先进屋去。”解信诚放下程希,见林强冻得直哆嗦,连忙打开门锁,先进了屋。 听见马先生的名字,林强也不再埋怨什么了。进门搓了搓手,主动地上前收拾炉子,一边换煤,一边口气颓丧地说道:“大诚,我恐怕当不成兵了。” “诶?为什么?”一听这话,解信诚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发小对当兵有多强的执念。 “奶奶知道了。”林强盖上炉盖,口气低沉,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如果不是介于脸面,恐怕这个大小伙子都要哭出来了:“她死活不让我去,还把爸爸好不容易为我争取来的名额送给别人了。” 解信诚一听见叶奶奶,也顿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上前拍了拍林强的肩:“奶奶的举动,我想你也可以理解的。毕竟,你小叔就是当兵时死的。你现在又是林家唯一的一根苗,她不可能放你离开眼前到边疆去当兵的。” “我知道,我理解,但我不甘心!”林强抱着脑袋,咬着牙:“我不想当工人,我不想踩一辈子缝纫机踏板!” “我也不想。”与林强近乎呐喊的声音比起来,解信诚的声音很冷静。 本来激动的林强闻言一愣,转头看向解信诚,好一会儿才问出一句:“那,怎么办?大诚,你一向最有办法,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说着,林强象抓着最后一根稻草似地,紧紧地拽住解信诚的胳膊。 “学习!”一个清亮的童声响起,程希端了杯热水过来,递给了林强。 “切,学习?别说笑话了。小屁孩就是什么都不懂。知识越多越反动,知道不?”口中虽然反驳着,杯子却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哎哟叫了一声:“好甜,竟然是糖水!”连忙又喝了两口,低头吧唧在程希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希希小归小,知道疼人就是好孩子啊。知道叔叔在外面冻了一晚上了。乖,就是乖。” 等林强喝完,满意地啧了啧嘴,解信诚才开口:“希希没说错。强子,我们能做的就是学习,默默成长,等待机会。不然,机会真到了眼前,我们就现在这样子,肯定比不过别人,到时还不是一事无成?” “怎么可能不如别人?我比别人壮,也比别人高。征兵时如果我有名额,看不上我那是瞎子!我只是没机会罢了!”一提到征兵,林强还是愤愤不平。 “长得高,身体壮有什么用?”程希凑过来,撇了撇嘴:“就算你能当成兵,但大头兵当几年就复原了,还不是一样当工人?!和现在当工人有什么区别?!除非你有能耐当官,当营长,当团长,当旅长,当师长,当军长,一直当到司令将军去,才算当一辈子兵!嗯,就你这字都不识两个,脑袋又不聪明,一看就是经常被骗的人,别说那些大官,就是排长都困难吧?” “诶,诶,诶……你!你这丫头怎么知道这么多?谁教你的?!大诚,你教的?!”林强完全被程希机关枪一样咄咄逼人的话语搞得不知如何回答了。 解信诚含笑摇头。 “我在柳树村的向叔以前也是当兵的,当的还是工程兵咧,最后还不是回去当农民了。这些都是他跟我说的!向叔说,那些当什么什么长的,都是读书读得多的,这是我一小孩子都知道的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林叔叔,其实,你是害怕,不敢面对吧?向叔说了,很多年轻人因为懦弱就骗人骗己,结果自然就是你欺骗生活,生活也一样会欺骗你。林叔叔,你长得又高又壮,可是性格却又笨又懦弱,一点也不象解放军!” “擦!”着火了。林强气地在屋里直转悠,却不知道怎么反驳,哼哼哼,半天才看向解信诚:“大诚,你也这么觉得?” 解信诚摇摇头。见解信诚这个表态,林强刚松了口气,就听见解信诚的声音:“强子可不笨,也不懦弱,就是有点懒罢了。希希,你可给错结论了。他要是能克服这个懒字,以后说不定就能当上将军呢。” “真的吗?”说到这个份上,程希的小孩子戏码算是装得差不多了。见林强已然心动,程希又加了一句:“舅舅,林叔叔没处学习,你教他嘛。以后他变聪明了,当上了将军,会给我买糖吃的。好多好多糖,是不是,林叔叔?” “你,你这鬼丫头。我知道你在套我!哼!”林强嘴里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转过身去,凑到解信诚面前:“大诚,以后我的学习就交给你了。不过,不能现在去当兵,我,我,我实在很不甘心!” “机会还会有,未来的林将军,不用担心。”解信诚好笑地拍了拍发小的肩:“既然跟林奶奶吵了架,要不今晚就在我家睡吧。明天我给你做个学习计划,让希希监督你,我要去上班。” “什么?让这个小丫头监督我?!”林强蹭地一下跳起来,万分郁闷。 “其实算不上监督啦。希希这丫头学东西挺快的,我不想耽搁她。马先生也说要早些替她开智。我打算做个学习计划,你俩一起学,互相监督,看谁学得快,怎么样?” “什么?!”这下林强跳得更高了:“让我和一四岁小孩比?!你疯了吗?大诚!!!” “就怕跟我比,你还比输了呢!林——叔叔——,等比得过我的时候,再提什么当兵的美梦吧。”程希拖长音的称呼完全把林强惹怒了。 “咦,你这小屁孩!”林强哼着就冲向程希,却被解信诚一把拉住,一边笑一边把漱口的凉水递给他:“早睡早起,明天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如果你真觉得你和希希不在一个级别的,到时一看结果,自然明了。到时,如果希希输了,我让她给你道歉,还让她给你做红烧兔肉吃,怎么样?” 解信诚也没办法解释对程希的自信从哪里来,虽然她一向表现得聪明而稳重,但学习这东西光靠聪明有时候是不行的。但是,解信诚就是打心眼里觉得自己这个外甥女绝对不可能不行,不但不会不行,很可能学习能力还很强大呢。于是,完全没有任何勉强地就立下了这个誓言。 “兔肉?”林强一下兴奋起来,完全忘了自己已经被拐歪了话题:“你哪儿来的?” “有得吃就别问。回家千万别说。”解信诚铺好床,给程希脱了衣服,洗了脚,放进被窝,笑嘻嘻地吹灭了煤油灯:“睡吧。” 一时间,屋里只有炉火幻化成大大小小的光圈变来变去,温暖又美丽。 一夜的事 睡到半夜,程希醒了。实在没办法,下午已经在马先生家睡饱了,刚才这一会儿,不过是被窝太温暖才临时升起一点点的睡意。醒来之后,程希猜测时间也许只过了一两个小时而已。 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家,耳边是解信诚绵长的呼吸,不远处的林强则发出呼哨一般的呼噜声,一下一下非常有规律。显然是在外面冻了一晚上,最后放松下来之后,身体才反应过来实在太累了。 程希翻了个身,看了看解信诚,自从相遇之后,解信诚经常睡在程希的旁边,程希见过的他的睡颜从来都是紧皱着眉头。可是今天,借着炉光,可以看见他眉头舒展,一派安然,看来,今天见到了马先生让他也心安下来了。程希微微一笑,一直以来焦虑不安的心此时也随着他平稳的心跳完全沉静下来。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了。 睡不着,自然找事做。程希心念一动,已经进了庄园。虽然光着脚,但庄园里四季如春,一点都不冷。顺便就在温泉里洗了个澡,换上那双露脚趾的破布鞋,就当凉鞋穿了。 这几天事情太多,程希虽然和解信诚一起来过庄园睡觉,但基本上没有对庄园做任何管理。现在一看,果然积累的事情太多了。稻子早就熟了,稻田里的鱼虽然鸭子和各式飞鸟吃了一些,但早就可以收了,草鱼和鲤鱼都长到四五斤了,其余的稍小一些,也已经是成鱼。还有不少泥鳅和螺蛳,偶尔跃起的还有呱呱叫的青蛙。看着这些,明明吃得很饱的程希还是不由地直流口水。 收了稻谷,脱壳收仓。没有多余的米袋,只得就这么堆着。幸好庄园里没有老鼠。然后是把稻杆也收起来,给牛和羊加餐,光吃草原上的草,草原的压力太大了。 刚才还馋的流口水的程希看着悠哉游哉的鱼儿们,却不得不为怎么处置它们费起神来。虽然空间的储存并不存在腐坏的问题,但是如果全存鲜鱼,未免太无趣了。而且,照解信诚那个爱吃零食的小性子,自己不做出点熟食备着,下次他又什么时候发神经说:“把给马先生的礼物拿出来”,那自己可郁闷了。 做鱼干吧。 虽然做鱼干挺麻烦的。但只靠精神力运动的程希却完全不在话下。咸鱼干,熏鱼干,风干鱼,甚至程希还尝试做了种广味的鱼罐头。前世程希挺爱吃鱼罐头,连骨头都是酥的,让觉得吐刺很麻烦的程希觉得很享受。虽然没做过,但吃过味道程希倒是可以大约地猜测出做法来。 两个多小时后,除了存了几十斤的鲜鱼之外,其余的都被程希做了加工。屋顶上,院子里,廊前挂着的,都是各式各样的鱼干,连带着厨房里摆了一大水缸的程希试做的罐头鱼味的鱼。鱼鳞程希也没有浪费,做成了鱼鳞冻,凉拌了拿来当早餐小菜再合适不过了。又美味又营养。 螺蛳和泥鳅全被程希用清水养了起来,让它们吐上几天泥再来折腾它们吧。 翻地,去水,这次,程希种的是小麦。因为发现到底解信诚是北方人,虽然对米饭也喜爱,但看见面食却更亲切一些。小麦种都是从郑州搜刮的,没有多少。只种了一半,剩下的地只好拿来种了红薯。虽然程希不爱吃红薯,但林强那位便宜叔叔却对这种带甜味的食物明显兴趣强大。抱着自己从火车站回来的时候,远远地闻见烤红薯的味道都要抽抽鼻子,一脸馋样。 做完这一切,程希意外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象上次那样累。难道是自己的精神力增长了?程希摇了摇头,自己反正也没办法测试,甚至也没办法系统地让它增长,程希心浅,懒得为这种事费神,乐了一下之后,就转开了念头。 田里种的其它东西都不需要如何处理,就是些菜和中药。中药,程希根本不会处理,而且还听说年份越久越好,索性就不理它,让它们可劲儿长。青菜倒是直接收了堆在后院的仓库里,放多少年都水灵灵的,程希只拿了几颗大白菜腌成酸菜,小黄瓜渍成酸黄瓜。这些个小菜类的东西,都不必太多,它们可不是保存,腌太久会完全腌成盐坨子的。想了想,程希顺便腌了一坛鹅蛋。在自己脑海里一直提醒,千万要记得吃,不然的话,全糟蹋了。 看了一眼在云南收进来的牛羊,已经成熟到可以吃了。可惜还要等着它们繁殖下一代,只能干看着了。不然的话,吃火锅在这大冬天里是多美的事啊。 不过,说到吃火锅,吃鸡吃鱼吃猪吃鹅也是可以的。程希眼睛一亮,进了林子。收了一堆野菇回来,还有竹笋也收回来泡着,泡个一两天把苦味全泡掉才好吃。还有还有,黄豆,收回来的黄豆,要开始磨豆腐了! 兴冲冲地准备了好几桌子,看着满满当当的食物,程希满足之余终于觉得有点累了。看了看床头的闹钟,竟然过去五个小时了。相当于外面的一个多小时?那还早? 程希看着漫山遍野跑得欢的猪,心中沮丧,其实她最想做的就是杀猪了。吃火锅没有猪血怎么想都有些遗憾。可是,与老向的那次经历让程希心里直打鼓,看来这种事,还是等以后解信诚养壮实了,交给他合适。有机会再卖几头出去才是。猪的繁殖能力比自己想像的要大得多。 剩余的一点力气……程希把空间扫描了一遍,一挥手,把那些枝头挂满的水果收了一半回来。留了一半给那几只猴子,还有越来越多的鸟儿们。收下来的水果,一半留着自己吃,一半程希拿来酿酒。 酿酒程希不是第一次。前世,爱吃的程希就曾经买过水果回家酿酒,只是程希酿酒的手艺比起厨艺来可差得远。成功率只有五六成。也就是说,酿十次酒,倒有四五次酿成了醋。不过,果醋味道也不错就是了。而且,酿成的酒还时不时会有点涩或者有点苦,要不就是过于甜,总之不象想像的那么美味。 所以,这次程希酿了十坛酒,放在地窖里,希望能有两坛美味就满足了。 出了地窖,程希才觉得精神力完全被抽空了。不再多想,闭了下眼,就重新回到那个温暖的熟悉的怀抱里。翻个身,正要睡过去,却听见解信诚迷迷糊糊的细小的声音:“希希,去庄园了?” “唔,怎么醒了,舅舅?”程希抬了抬眼皮,但被窝里实在太舒服,又没有强大精神力的支撑,困意比刚才扎实得多,整个人有点懒洋洋的。 “被你吵醒了。”解信诚抱了下程希:“乖,收舅舅进去,舅舅要解手。” “啊?”程希听见这话,立刻清醒了几分,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这时的厕所可不在家里,而是在胡同口的公共厕所。按说,家里都有便桶的,但显然有了空间之后,谁愿意大早晨去倒便桶这么麻烦? “顺便洗个澡吧,明天干干净净地去上班。舅舅。”程希打了个呵欠:“我这里半个小时之后再接你回来。你别泡温泉泡睡着了。” “知道啦。小啰嗦。”被程希传染的,解信诚也打了个呵欠。呵欠还没打完,就眼前一亮,进了空间。 结果呢,程希在约定的这半个小时里迅速地睡着了,完全忘了要把解信诚接出来这件事,睡得昏天黑地,人事不知。 早上的时候,还是林强把程希推醒的。 “希希,醒醒,醒醒,你舅舅不见了!”程希一睁眼就看见林强焦急的脸,还有他绝不温柔的推搡自己的手势。 “诶?”程希迷糊着呢,听了这话一愣,看了眼自己的旁边,登时反应过来,糟糕,自己竟然就把解信诚留在空间里这么长的时间,就算睡觉也足够他睡到自然醒几次了。 “你舅舅失踪了!”林强把程希一把从被窝里拽出来,就给她胡乱穿着衣服。显然是没侍候过小孩子,穿衣服比程希自己穿还慢,而且还扣错了扣眼。一边穿着,一边急冲冲地说道:“希希,一会儿,你就去我家,让我奶奶陪你玩。叔叔去公安局报案!糟糕,糟糕,怎么会睡得那么死呢,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舅舅没失踪。”程希利落地打断林强的话,再让他说下去,这事就变成大事了,那还了得。 “小孩子不知道别胡说。”林强似乎也没觉得跟个小孩子辩解有什么问题,直接指了指床下的鞋子,指了指床头折好的棉衣棉裤,道:“如果没失踪,怎么可能连鞋子,连棉衣都没穿就出去了?!” “呃……”玩大了。程希眨了眨眼,只好随时编了个理由:“真的没失踪。舅舅跟我说了,他只是去……上个厕所,嗯,对,上个厕所。” “真的跟你说过?”林强犹豫了一下,又觉得不可能,怎么可能出去上厕所不穿外衣又不穿鞋子的。 “真的,真的。”趁着林强低头的一瞬,程希连忙一挥手,指向林强的身后,咣当一声,解信诚跌坐在地上,穿着那双从云南买的单鞋,手里还揪着两只兔子的耳朵。程希咳了一声:“舅舅,你回来了?你不是说是去上厕所吗?” “呀,大诚,你什么时候进的屋?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林强听见动静一回头,连忙过去把解信诚扶了起来,看着解信诚手中的兔子,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大诚,你对我真有信心,知道我今天肯定赢希希是吧?连赌注都拿来了。”说着,他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你起这么早,不会是偷偷去买的私人的吧?” 解信诚出来这么一会,终于算是听出个三四五来,眨了眨眼,做出一脸严肃状,一手拎着兔子,一手捂住林强的嘴:“小声点,你想把这事咋呼得全天下都知道啊?你再这样喊,下次就没人敢卖我了。” 这时候,私人卖个鸡蛋都会被抓起来,这可是“撬社会主义墙角”的行为啊。但偷偷摸摸的,还是有人干。但没谁敢张扬,除非你跟人有仇。 林强一听,果然闭住了嘴,连连点头,笑得小舌头都看见了,使劲地拍了拍解信诚的肩,压低了声音:“大诚,真够哥们。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解信诚也笑起来:“这世界,我不信你还信谁去啊。不过,你不是会硝皮子吗?晚上把它们宰了,皮子你帮我硝好,我想给马先生做对护膝,冬天太冷,他年纪受不住这寒。” “哎哎哎,没问题,交给我。还是我来宰吧,免得你手抖,伤了皮子。”林强看着两只可怜兮兮的兔子,两眼直冒绿光,谁也不相信他前天才吃过一顿胀肚的红烧肉。 过了一会儿,程希自己穿好衣服爬下床,解信诚也利落地穿好外套,就听林强的声音突然响起:“大诚,你哪儿来这么多钱?又是买肉,又是买兔的?”声音很严肃,显然是害怕解信诚去做了什么犯法的事。 解信诚一挑眉,微笑起来:“别担心,其实是……”解信诚看了眼程希,顿了一下,才道:“是程红。一则是她的工分换来的,另一部分是她的抚恤金。” “抚恤金?怎么回事?”林强虽然跟解诚好,也跟着他一起看不惯程红,但毕竟是一起长大的,想到她在死在异乡,心底里还是有些难过的。 “程红她……其实不是正常死亡。”解信诚垂下眼帘,微微做出沉痛状,说出了一个得到抚恤金的故事。其实,跟原本的故事差不多,只不过,这一次,故事里多了一个姐夫。主任欲对程红不轨,程红反抗,并被赶回家的姐夫看见。两人对主任又是求又是抗,最后三人一起身亡。村里害怕这事闹到上面对影响不好,才让主任家出了一笔抚恤金,其实算是封口费。 越听,林强的眉毛越竖,最后气哼哼地回了一句:“怎么能就这样算了?!怎么也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太欺负人了!希希……”说着,林强冲过来把程希抱在怀里:“以后叔叔当了将军,帮你去教训他们!” “不用了,林叔叔。”程希也伸出小手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觉得这个小子虽然孩子气,但确实是个有情有义的家伙呢,难怪会和解信诚如此铁:“不用了,我教训过他们了。我力气可大了,我把主任的老婆打成了猪头,还偷偷去他家把他老婆存的钱全偷了。所以,我们不缺钱。林叔叔,别担心。以后我们会有肉吃的。但,林叔叔不能告诉别人哦,他们会把我抓起来,打我的。” “偷?!”林强刚才的一点怜惜心思顿时被惊熄了,瞪了会儿程希,又瞪向解信诚,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你、你、你指使的?” “哪儿啊。”解信诚笑起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我可没希希有胆魄。” “林叔叔,希希做错了吗?”林希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林强。 “不,做得太对了!”林强几乎是快活地揪了下程希的小脸蛋,恶狠狠地说道:“所有人都用抢的,这个鬼世界,你偷也不算什么!” “喂喂喂,别教坏小孩子。”解信诚不愿意了,拍开林强的手,揉了揉程希脸上被林强揪红的部分:“别听强子胡说,偷,总是不对的。这一次原谅你,只能说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强者的目标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明白么?” “明白什么?!”林强不满意地撇撇嘴,到一边去收拾炉子,一边通炉灰,一边道:“尽拽文词,连我都不懂,希希那么小,懂个P!” “啊,对了。”解信诚站起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今天的学习计划我已经做好了,你和希希一会儿吃完早饭就开始吧。” “你玩真的?”林强看着解信诚手中的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有些头大。 “当然不会有假。”解信诚把本子往桌上一放,钻到床下开始找书。他以前上小学的书都放在床下,破四旧倒没破掉这些东西。 “就是,林叔叔不想当将军,希希还想变聪明呢。”程希嘿嘿笑着说了一句,到一边去悄悄取出温泉水,开始洗漱。 “还聪明?这就够聪明的了。”林强小声嘟哝着,突然觉得今天天有些阴。 21学习与仇恨 林强比解信诚小一岁,停课的时候,他也才刚刚小学毕业。丢了这么多年的书本,读书写字倒不成问题,可是数学就……连程希看了都摇头。可能还不如林奶奶呢,最少林奶奶还经常去供销社买菜,菜钱总会算。可这位,加减没问题,乘除的速度就慢得惊人了。更别提应用题,程希就给他出了个最典型的游泳池进出水问题,就把他急得一脑门子汗,最后气得直丢笔杆,还大喊:“哪有这么浪费的题目?!” 此言一出,程希哈哈大笑,当年自己三年级的时候,也和林强的感觉一样。虽然这种题不难算,但出题的人确实脑残,谁会一边出水一边入水啊?! 这也就罢了。对林强来说,最悲摧的远不是语文数学这种还有些基础的东西,而是解信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本英文书,竟然让他和希希学英文! “帝国主义的糟粕,学什么学?!”林强看着那些曲曲扭扭的蝌蚪文,嘴都张不开。越看火越大。 “小声点,林叔叔。”程希连忙拽住被为难到愤怒的林强:“这可是舅舅冒着危险拿出来的,让人发现了怎么办?” 林强气消了一点,坐下来,但是坚决地不再拿起英文书,小声地哼了一下:“大诚被那马老头教晕头了,怎么想到让我们学这种东西?!抵制还来不及呢。晚上回来我一定要好好教育教育他!” “为什么要教育舅舅啊?”程希装嫩装上瘾了,逗林强也逗上瘾了。 “哼,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林强一上午下来,终于有机会抬起了下巴,做骄傲状:“这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语言,那种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国家,资本家吃的是工人的肉,喝的是工人的血。这样的人讲的语言,我们是要坚决抵制的!怎么可能还要花心思学它们?大诚这家伙思想有些不对头啊……”说到最后,林强不由担心地皱起了眉。 “林叔叔。” “嗯?”还处在担心好友的林强应声只是惯性。 “马克思是哪国人啊?” “诶……好象,好象是德国人吧。”林强愣了愣,这方面的知识林强还是有印象的,毕竟经常会看到。 程希暗自竖了个大拇指,自己可是到了高中,英语课文里提到时,才知道卡尔马克思是德国人的。林强虽然只有小学毕业,可常识方面却比自己强多了。更何况,他还会硝皮子呢。 “那,德国一定不是帝国主义吧?”虽然越来越喜欢林强这小子,个性耿直,又重情重义,但该敲打的时候却绝不省力。 一句话,林强呆住了。好一会儿,默默地重新拿起英语课本,跟着程希的童音小声地念了起来。 跟程希一起学习,林强感觉很伤自尊。别人家四岁的小孩子天天想的恐怕除了吃就是玩吧?可这位,嘴里甜滋滋地叫着自己林叔叔,学习起来自己都想叫她奶奶。哪有学得这么快,反应这么灵敏,记忆力这么强力的?!不但一点即通,还能举一反三。自己小学的那点本,没一个小时就被她吃了个通透。最后反过来还教自己! 林强咬着牙使劲啃,脑筋加紧转,才算没有落后得太丢人。好多次林强都想丢掉这些讨厌的书本走人,可是一看见程希充满信任的目光,他就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来。这可是他平生第一次做叔叔,叔叔的荣誉感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来。要是他知道这还是程希故意放慢速度配合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真的崩溃地流下男儿泪来。 一直到了中午,程希看了看阳光,停了下来:“林叔叔,你去弄弄炉子,我做午饭给你吃。” “算了,麻烦的。跟我回家一起吃吧,奶奶肯定做了打卤面。”林强如释重负地放下书,揉了揉肩膀。 “嘿,林叔叔,你不是在和林奶奶吵架吗?”程希不想去林家吃饭,一则并不熟悉,二则,这时代,到人家家里吃饭,那可是吃掉人家的一份口粮,自己有吃的还这么做,可不厚道。程希笑嘻嘻地:“中午我要做鱼哦,林叔叔你不吃会后悔,我做饭舅舅都说好吃呢。” “鱼?”林强听见这个字本能地咽了下口水,过了一秒才反应过来:“哪来的鱼?我怎么没看见?” “养在厨房的缸里的,林叔叔哪里会看见?”程希跳下桌子,想了一下,又解释了一句:“舅舅早上买兔子的时候顺便买的。” “那好,这个点,做好饭,你舅舅就应该回来了。”说着,非常麻利地去收拾炉子了。 鲈鱼蒸水蛋,一碟青菜,一盘家常豆腐,还有一大盆冬瓜丸子汤。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却让林强又馋又紧张:“哎呀,就算有点钱,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一边说还一边咽口水。 “是难得你在。不然我们舅甥俩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再说了,难得买得到这些东西,平时供销社还不等我们跑到都抢没了,看见当然就赶紧买了。放着也会坏掉,还不如吃掉。”林强的话音才落,解信诚就带着一股寒气走了进来。看着桌子上的菜,表情跟林强差不多,几乎是把话一说完就开始下筷子。 一顿饭,除了顾忌一下程希这个小孩子,俩兄弟跟抢似地,不到二十分钟,盘子就吃得连汁都不剩了。 “舅舅,”程希过去抱住解信诚,这动作直接就导致了洗碗的工作落在了可怜的林强身上。 “嗯?希希,林叔叔早上乖不乖?”解信诚好笑地看了眼很郁闷收拾碗筷的林强,问道。 程希点点头,配合地微笑:“林叔叔学得可快了。幸好之前我都学过,不然肯定要被他超过的。”她见林强一早上学得痛苦劲儿,知道再不加强一下他的信心,真不知道他能不能坚持下去。 “什么?!你学过的?!”林强瞪圆了眼睛。 解信诚不喜欢林强这个眼神,轻哼了一声:“你不也学过嘛,这都要跟希希比,强子,你越活越回去了。” 此言一出,林强顿时萎顿,灰溜溜地去洗碗去了。 舅甥俩又说了会儿体己话,程希好笑地把林强一早上的抱怨一一跟解信诚说了。正说的高兴,就听见外间的门咣当一声,被大力地关上。两一齐齐回头,看见林强气哼哼地拎着桶走了进来。 “怎么啦,强子?”解信诚把程希从怀里放下来,站起身,迎向林强:“又和林奶奶吵架了?” “不是。”林强口气生硬,把桶一放,顿了顿,显然是吞不下那口气,转头看向解信诚:“诚子,刚才我出去倒水,遇见了鲁家那个女人!她竟然还讽刺我,说我活该当不成兵。还说我和你混在一起,以后会,会……” “我知道了。”解信诚一向温和的脸此时一片冷凝,声音漠然如同从屋檐上挂下来的冰:“她会后悔的。不过,我还需要时间。强子,别理这个女人,为她生气,不值得。以后有她好看。” “你们在说谁?”程希的耳力很好,刚才林强在外面和人说话,程希是知道的。只是她没有想到竟然是吵架,所以也没有注意听,没想到……显然有一个女人不但惹林强讨厌,连解信诚这个一向与人为安的个性也非常讨厌,不,完全可以说是恨她,不然,解信诚的个性不会说出那样的狠话来。而且,那女人还就在这个院子里,真奇怪。 “哼,就是你家隔壁的那家姓鲁的!”林强气鼓鼓地到桌边坐下来:“当年要不是鲁平写那份大字报,解叔解婶怎么会死?!要我说,非杀了他们才解恨!” 解信诚抿了抿唇,缓缓坐下来,声音低低的:“强子,你不知道,其实我真的去杀过。” “什么?!”林强一愣:“我怎么不知道?” “我爸妈刚去世的时候,我揣了把匕首就冲到他家去了。”解信诚扶了扶额:“结果可想而知。四十岁的鲁平可比十四岁又瘸腿的解信诚厉害得多,再加上他那个老婆,我被狠狠地打了一顿,丢了出来。他们不敢杀我,可我也受了伤。强子,你没忘吧,那段时间我躺在床上,你还劝我别太伤心,让我出去散心什么的。其实,我是受了伤,起不来。” 林强愣了愣,反应过来:“我说呢,我还以为鲁平一家终于良心发现,不好意思住在咱们这大杂院才搬走的呢,原来是你这一下让他们吓着了。” “可能是怕我伤好又去吧。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解信诚抿了抿唇,此时的表情已是一片冷酷:“那女人又来做什么?!” 林强摇了摇头:“我看她收拾了房子,不会是打算搬回来住吧?” “她不敢。”解信诚也摇摇头,眯着眼睛低声说:“她要是搬回来,那可真是太好了。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她们一家。” 听到这里,程希大致明白了这个鲁家的女人是怎么回事。虽然说,这个时代,别说邻里,就是亲戚之间,父子之间都会因为恐惧,或者是因为利益就互相揭发,互写大字报。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但是,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完全无法因为常见而消除半分仇恨。 “舅舅,下次见到她,你指给我看,我帮你打她。”程希说得很认真。甚至考虑是不是要在庄园里杀几只猪练练手,不至于真对这种人渣动手时会恶心地下不去手。 “好。”听见程希的话,解信诚眼中的冰瞬间融解,转过来已是温柔的笑容:“好好地打她,为外公外婆报仇。” “那个鲁平为什么要写外公外婆的大字报啊?以前他就和外公外婆关系不好吗?”程希倒不是要故意揭疮疤,有时候伤口要在阳光下晒一晒才不至于腐烂,仇恨要在叙述中发泄发泄才不至于把人格憋到扭曲。 “呿,这还需要为什么?!”林强不屑地抢答:“那鲁平以前当老师,在我们院里就拽七拽八的,总觉得自己是个知识分子,高高在上了。谁知道运动一来,他成了臭老九,解叔解婶这种工人倒成了国家的主人,他就不愿意了。哼,也不想想,以前他家那个臭小子鲁宇还经常在解叔家蹭饭呢,转脸就不认人!太TMD不是个东西了!” “那,外公外婆有什么问题值得他揭发的?他们可都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啊。” 这个问题是解信诚回答的,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好象在说别人的事:“怪只怪我爸妈都是太心软的人。鲁平之前经常被批斗,我爸妈看不过去,有时候晚上就请他过来吃点好饭好菜。谁知道,他不知道在我家里看到了什么,突然有一天就写了个大字报,说是我家藏了封建遗留物品,故意躲避破四旧行动,破坏了运动的大好形式之类的话。结果,红小兵当晚就来我家里抄了家,我爸我妈都是耿直的人,也可能是当工人当太久了,没有了危险意识,遇到这种事还一直梗着脖子辩解,最后让红小兵们恼羞成怒,把他们直接带走了。要不是强子早早地听到消息,家里藏起了一起钱财,还强行带走了我,不然的话,我连我爸妈都没有钱安葬。不,也许就和他们葬在一起了。” 听到这里,程希心中一紧,本能地抱紧解信诚。这个动作引来解信诚的一个微笑,也回抱了她:“没事,都过去了。希希,我现在还有你,这可是天给我的恩赐。” “那些红小兵呢?”程希皱着眉:“他们都是谁?!” “希希,这些事我来就行。你还小。” 程希心中的怒火难以控制地燃烧,她可是知道,这些所谓的红小兵们,很大一部分都非常安稳地过完了后半生,因为——法不责众!她不能接受伤害了解信诚的人还能有如此优待。她完全不能接受:“舅舅,告诉我,我以后长大了替你报仇。” “根本不用你报仇。”林强哼了一声:“那些笨蛋一个不落,全让大诚想办法弄到劳改农场去了。你也太小瞧你舅舅了,希希。” “诶?他们可是红小兵,你是……最少是嫌疑犯的儿子吧?你怎么做到的?”程希完全惊了。 “罗列罪名而已。这年代,几乎所有人都会。”解信诚不以为然。 程希愣了愣,解信诚说得如此简单,但其中的操作细节却足够磨死人。既要伤敌,又要隐蔽自己,对于一个十几岁的男性来说,绝不是件简单的事。程希过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什么时候的事?遇见马先生之后?” 听了这话,林强眼中恍然,心中的一些观念在这一瞬转变过来。这一点,程希与解信诚都没有想到。 “是。”解信诚并不隐瞒。 “那为什么鲁平一家还好好的?” 解信诚难得地有些气馁,垮了一下肩:“我还是太弱了。那些红小兵们都是一个街道片区的,我知道他们在哪儿,我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可是鲁平……他搬走之后,去了哪儿,工作在哪儿我都不知道……” “今天那女人不是回来了吗?”程希安慰地用小手拍了拍解信诚的肩:“这,就是一个突破口。”说实话,程希一点也不觉得去劳改农场算是对那些人的惩罚,很可能还是他们的转机呢。劳改农场有多少强大的人冤在里面啊。从某些层面来说,那里完全可以是一个变相的学校。当然,是在你有这个运气,并且有这个秉性的时候。 “希希说的对,任何一个机会都不应该放过。”解信诚挺起胸:“绝不放过他。” “喂,你们俩个也太肉麻了吧?互相夸个没完了。”林强突然用书背敲了敲桌沿,显然是不想让解信诚太沉于感性:“下午还学不学了?” “学,当然学。我来监督你。”解信诚笑眯眯地从程希的肩前抬起头:“下午正好没班。” 作者有话要说:都是有故事的人。下章应该在下午六点左右。 22武振邦到来引发的小地震 林强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当年他上学小时让他头痛不已的那些问题,此时的他却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完全搞透彻。开始,他对长久端坐的学习状态不习惯,过了两天,林强却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乐趣。比如,得到答案的瞬间,比如,看见马先生对他微微点头的霎那。 确实,第二天,解信诚自己去上班,就把程希和林强发配到了马先生那里了。一方面,屋里没人也省些煤,二则,顺便给马先生扛去一袋大米,一包肉与菜,还有程希晚上做的各式鱼干一袋。 这些重物,解信诚扛着累,程希倒是扛得动,而且毫不费力,但一个不到一米的小娃娃扛着一个与她同高的米袋雄纠纠气昂昂地向前走,那场面能看吗?有林强这个大小伙子在,自然不能错过。 马先生一如初见时的严肃,见到林强和程希既没有表示欢迎,也没有表示拒绝。只是看见鱼干的时候微微露出了丝笑意。很淡然地把二小让进屋里,丢了两本笔记,两个任务,就自顾自看书去了。 程希看了看自己的书与任务,又看了看林强的,意外发现,马先生对自己的要求比对林强的要求,虽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确实要高得多。程希有些疑问地看向马先生,马先生眼皮都不抬,依旧拿着书边看边随口说了一句:“有任何问题可以问。”一句话,就是不解释。 有马先生做技术支持,程希哪儿还会放过这样难得的学习的机会,立刻埋下头,比之前在家里时勤奋了许多,甚至也有了连饭都忘了吃的专注。 倒是林强的表现颇让程希惊讶。从以往的谈吐中,程希看得出来,林强对马先生虽然怀惴着恐惧紧张,但骨子里却没有解信诚那样尊重。可是这一次,林强的目光中却流露出一种探究崇拜还有几分忐忑的劲儿来。学习态度上也扎实了许多。晚上交任务的时候,马先生看着林强的作业,也为他的认真与进步微微惊讶,点拨了几句之后,对林强也有了几分象对待解信诚的态度了——会责骂他了。 看着林强被马先生骂了之后傻笑的样子,程希只能摇头了。林强要是能把这十分之一的好态度对待林奶奶,就不会一老一小吵个没完了。虽然那天之后,林强回家睡了。但是,也只是回家睡而已,每天清早出来到解信诚家来吃早餐,然后带着程希一起去马先生家,晚上和解信诚一起回家,半夜听完收音机才真正回自己家去。只要一见到林奶奶,林强的那股子怨气,十里八乡都闻得见。林奶奶也是个倔人,虽然被孙子的态度搞得有点伤心,但咬死了不松口,由着他天天这么不着家的,也不管。林立新天天要上班,更是管不了自己这个已经是大人的儿子了。 如此平静的日子让程希忘了许多事,直到元月七日下午,天气太冷,从马先生那里出来,林强抱着她小跑着跑回到大杂院,却正好看见有人在进进出出地搬家具。 林强和程希均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林强瞬间脸就黑了。倒是程希拍了拍林强的脖子让他不要冲动。因为她看见虽然是姓鲁的那家搬进了人,但显然不是解信诚所说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男人正忙着指挥人搬家具,而这个小男孩却是站在一边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眼圈却是红的,显然,之前狠狠地哭过。看见林强和程希,小男孩立刻别过脸去,程希猜想,他是不想让人看见他哭过的样子。 “林叔叔,你认识他们吗?”程希小声问。 林强摇了摇头:“从来没见过。”顿了一下,林强又喃喃道:“奇怪,鲁平那一家子怂货,没想到他们的这一对亲戚看着倒还挺顺眼。” 呵,没想到林强还挺诚实的。以为会恨乌及乌呢。这两人不但不象林强所说的“怂样”,甚至无论从气质还是从做派上来看,都不象是会住大杂院的人。 程希略略起了几分兴趣,拍了拍林强:“林叔叔,放我下来,我去问问他们。” “问什么?”林强一下警觉起来,瞪圆了眼睛看着程希:“别胡闹,你还这么小。” “我就是问问。”程希撅起了嘴:“不做别的。” 一大一小两人互瞪了一会儿,林强败下阵来,一边放程希下来,一边还是叮嘱了一句:“也好,你去问问,别惹事。” “嗯!知道啦!”程希站直了,拉了拉棉衣的下摆,牵着林强走上前去。 “你好,大哥哥。”程希过去微点了下头,直视着那个一声不吭的小孩:“我是住在你隔壁的程希,大哥哥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显然被程希的主动吓了一跳,本能地退了半步,又迅速地站回原地,吸了吸鼻子,想把哭音去掉,回视程希,表情坚硬,虽然没有恶意,却并没有回应程希的礼貌。 “你好,同志。”三十多岁的男人走过来打断了这份僵持,过来和林强握了下手:“我们是新搬来的。我姓叶,你可以叫我老叶。同志,您是……这位程希小朋友的父亲?” 第一次被人误认为父亲这个角色,林强脸一下涨得通红,也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尴尬,被握着的手一时僵硬起来:“我不是,我住在那。”说着,脱开老叶的手,指着自家的门。 “林叔叔是我舅舅的发小。”程希在一旁搭腔:“叶叔叔,你怎么搬到这里来了?原来那个鲁大叔呢?” “哈哈,都是邻里邻居。等我们收拾好了,请过来坐坐。”这个老叶笑呵呵地跟林强打着招呼,看起来倒是个好相处的,却并没有回答程希的任何问题,甚至于,程希到最后连那个小屁孩的名字都不知道。 程希眨了眨眼,没再问什么。问多了反而惹人注目。由着还在郁闷的林强把自己牵回自家。在窗前的桌子边上坐着,程希的耳力可以听得很清楚外面发生的一切。没一会儿,运送家具的人走了。老叶走到小男孩面前,声音很低,但程希听清了,她听见他叫小男孩:“振邦,进来吧。” 振邦?程希差点笑出来,这名字怎么听都是个中年大叔的名字,没想到大叔也有正太的时候。而且,这个小正太长得着实不错。不是漂亮,而是从里到外干净得离谱。有的人长得漂亮或者英俊,但总让人觉得哪里是脏的,再光鲜也不掩盖的一种腌臜气质,一个字,浊。而这位振邦小朋友却是用完全相反的那个字——清——来形容最贴切。从皮相来说,程希对这位叫振邦的小朋友印象很好。只是不知道他们与姓鲁的一家人有什么关系。 程希坐在那里听着,振邦小朋友显然没有理老叶的话碴。老叶叹息一声,蹲了下来,声音更低了,近似耳语:“振邦,别怪爷爷。他绝对不是抛弃你。爷爷做了这么多,费了这么多功夫让你住到这里来,他只是……想让你更安全。振邦,你姓武,你是武家的孩子,应该懂事了。听话,别让大人们为你担心,好吗?走,进去吧,外面实在太冷了,会感冒的。” 这一次,武振邦小朋友跟着老叶进了屋。只是,他一直没出声,不知是不是被强行拉进去的。这些,程希都不关心,程希关心的是,老叶说的那句“想让你更安全”。 有什么变故……这个疑问还没完全冒出来,程希猛地从凳子上跳起来,发出咣当一声巨响,吓得正在收拾炉子的林强差点把手中的钳子丢了:“希希,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林叔叔,今天几号?”程希急急问。 林强也过得一笔糊涂账,挠了挠头:“不是六号就是七号,也许八号?谁记这个?!你还是问大诚吧,他这种盼着发工资的人才会记得清。” “记得清什么?”解信诚进屋把帽子脱掉,心情不错地抱起程希亲了一下,笑着问。 “大诚,今天你回来晚了。”林强洗了手过来,赶紧汇报大事:“鲁家住了两个人进来。” 解信诚的手一僵,抬眼看着林强:“是什么人?”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自称老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林强说到这里,脸突然一红,似乎也发现自己知道的信息太少了,顿了一下:“以前鲁家搬走的时候都搬空了,他们搬过来好些家具,看起来半新不旧,应该原来就住在上京。” 解信诚听见这些,眉头反而皱得更紧。 见他这样,程希拍了下他的手:“听听我的消息吧,舅舅。” “唔,你说。”解信诚好笑地看着程希睁圆的认真的眼睛。林强也是一模一样的表情。显然都不觉得程希能说出更新的话来。 “那个老叶的叔叔是个当兵的,或者说之前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兵。” “诶?!你从哪里听说的?!”林强一下跳了起来,自己跟老叶本人说了好几句话,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句? 解信诚也眼睛晶晶亮地盯着程希。 程希一撇嘴:“林叔叔,你还说要当兵呢,一点观察力都不有。刚才老叶叔叔跟你握手时你没发现吗?他的掌心和食指上都有老茧。” 林强一愣,翻着眼睛回想了一会儿,才猛地拍了下程希的脑袋:“真的吖,你这丫头竟然有这一手,我都没注意。厉害,厉害。说说,希希,你还发现什么了?” 解信诚连忙隔开林强的手,摸了摸程希被拍过的脑袋,瞪了林强一眼。 程希倒没注意这些,直接笑嘻嘻地说:“而且,那些搬家具来的人都好安静,很听指挥,一点也不象普通工人。那辆车,虽然去了标志,可不是住咱们大杂院的人可以用得起。那些家具更是啦,不但沉重,而且虽然看起来很朴实,可做工却很细致,风格非常一致,应该是同批做的。对比一下咱们家的状况,自然就知道,这两个人以前住的地方恐怕还不是普通的军营呢。”这时候跟这俩说什么木料,完全是对牛弹琴,程希直接忽略了。 “厉害,这么一会儿,希希看出这么多东西来了。”解信诚她眼睛亮亮地狠狠夸了一句程希,接着眉头拧着“川”字:“要是鲁家搭上了这么条大线……” “可恶。”林强跟着皱起眉:“鲁家怎么会有这样运气?!” “鲁家才没有这样的运气呢。”程希乐得当回福尔摩斯:“如果鲁家真的知道这俩人的不凡来历,恐怕不就会只是打发鲁家那女人来开个门就了事了。就算别人不让跟着帮忙,无论如何之前都要打扫一下吧。可你看,今天搬过来的时候还脏兮兮的呢。很明显,鲁家根本不知道搬过来住的是什么人。他们这方式还是对待穷亲戚的方式,隔壁这两人恐怕每个月还要给鲁家交租房子的租金呢。或者就是已经买下来了。” “难怪先生这么看重你,希希,你果然是个天才。” 程希被夸得有些飘飘然,不些羞涩地扭了扭身子:“我早说了,我是超级天才,舅舅,你一直没相信啊?” “信,我早就信了。”解信诚连忙点头:“不过是现在更让我惊讶了而已。” 林强看向程希的目光也带了丝不同,惊讶与佩服都有,上前拉住程希的小手:“还有,肯定还有,你这丫头肯定藏了很多东西,不问你你都不往外倒的。说,说吧。” “其它的也没什么了。”程希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那小男孩叫武振邦,和老叶并不是父子。是武振邦的爷爷为了他的安全才把他送到这里来的。那个老叶恐怕就是来照顾和保护武振邦安全的人。武振邦来之前哭了一场,一直在闹别扭,他认为这是他爷爷抛弃他的举动。” 林强的嘴张得老大,瞪着程希,好一会儿:“希希,你不会是之前认识这两人吧?” “没有呀,今天第一次见。后来名字什么的,是我坐在这里听见他们在外面说话才知道的。算不上什么观察力啦。”程希连忙摆手。 “姓武的军人……”解信诚眼睛眨了眨,精光一闪而过,没有再多说什么。 “林叔叔,我们要加快学习步伐了。”程希强调性地使劲点了点头。 “为什么?现在这个进度我觉得刚刚好。”林强对学习有了一定的兴趣,但是让他花全部力气在上面,还是觉得很抗拒。 “因为老叶的话啊。”程希看了眼解信诚:“对吧,舅舅?老叶说,为了安全。” 解信诚看着程希,良久:“希希,我真不敢相信你只有四岁。” “过了年就五岁了。”程希嘿嘿笑起来:“舅舅也不要落下学习。否则被我和林叔叔甩在后面,你就难看了。” “喂,你们两个,在打什么哑谜?!”林强急了:“老叶说这么一句关学习什么事?” 解信诚敲了下林强的脑袋:“强子,你这榆木疙瘩的脑袋该开开窍了!希希跟你林叔叔解说解说,我去做饭。”说完,解信诚放下程希,就自顾自洗菜洗米去了。 “你说你说,你这丫头竟然在林叔叔面前藏这么深,太不给面子了。”林强一把把刚脚着地的程希抱起来,狠狠地揪了下她的小脸蛋。 程希被揪了,依旧笑得开心,上去也揪了揪林强的脸,才道:“林叔叔,你说,我们刚才说了这么多,徐振邦的家世你差不多有个定论了吧?” “诶?”林强眨了下眼:“应该是个军队方面的高层领导?” 程希摆出一付孺子可教的表情:“你再想想,如果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孙子都要放在外面才能让当家的觉得安全,那出的事要有多大,危险有多大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林强听着,突然叹了口气:“其实,连贺元帅都能屈死,这世界什么地方都不让人觉得安全。也许越是高层越不安全吧。” 听见这话,程希眼睛一亮,这林强其实很有脑子啊。程希决定再说两句:“贺元帅那……却正是因为他站得太高了。你想,如果武家这一家从运动前到现在,风雨飘摇中一直伫立不倒,是不是自有他们的保命办法?可是到了现在,他的这个保命方法突然在他们眼里不太管用了,林叔叔,你想想,会出什么事?” 林强沉默了一会儿,猛地抬起头来,一脸震惊:“那,那,那……” “别担心,林叔叔。这样的事,我们这样的小民毫无办法。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顺势而为。但,危机危机,就是说,既是危险,也是机遇。也许,这正是打破一切黑暗的开始呢。也许会有动荡,也许会更加让人看不到希望。但是,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却也是离黎明最近的地方。林叔叔,也许是未来的林将军,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最后的黑暗的时间里,加快学习进度,以免机会来的时候,抓不到手里?” 林强盯着程希一句话都没说,目光闪过的情绪中的晦暗难明,从恐惧,到希望,从兴奋,到紧张,挣扎或解脱,几乎同时出现,半晌,终于深吸一口气,一使劲紧紧地抱住了程希。 “抱着,我们去马先生家。”解信诚过来,装了一坛子烧兔肉,还有两瓶酒,往林强怀里一塞,把程希抱过来。 三人出门,齐齐往那扇不显眼的斑驳的蓝色木门看去,大门紧闭,安静一如从前。 作者有话要说:越来越沉重了吧。可是这段必须得写呢。让林强成长,让解信诚成长,让他们接受真正的程希的过程…… 下一章,晚上。除了在马先生家的经历之外,就开始真正认识徐振邦小朋友了。 今天我崩溃了,从来没一天之内写过这么多字……三章,我这章还写超了,我 23有些自闭的武振邦 到了马先生那里,发现,一旦配上酒,只有俩兔子量的红烧兔块根本不够三爷们吃的。不得已,程希又偷偷摸摸地杀了两只鸡,做了一大锅红油油的板栗闷鸡块,才算勉强堵住了这仨人的嘴。喝得都已微醺的人,完全提不出为什么会突然多出这么肉来的疑问了。程希等他们吃光之后,又给上了盆没什么肉的肉炖土豆,当成他们最后的记忆。 做好事都要做得这么隐蔽,自己重生后竟变得如此善良,程希摸了摸自己的脸,失笑。 三个大老爷们絮絮叨叨地说起今天的遭遇,马先生与解信诚的表情差不多,微微皱眉,但目光中更多的则是一种蠢蠢欲动的兴奋。等待太久,马先生自然知道,到了那个等级的大事件,哪怕是灾难,也可能是改变一切的契机。 政治无非就是平衡。一旦打破平衡,走向哪个方向,就看急风骤雨中谁的能力,谁的运气,谁的背景更强大了。虽然那个层面的事,在坐的三位完全使不上力,但他们能想到的,那些能使上力的人肯定也能想到,变化由上而下,总会有能让他们使上力的机会的。这长久的等待,等的可不就是这个机会吗? 带着这种情绪,两瓶56度的高度白酒不过两个小时就喝了个底朝天。酒话连篇,已经不是开始时的那些严肃的话题了,连马先生都面无表情地说起了胡话……程希认真地凑到跟前听了听,发现好象不是胡话,无论是节奏还是韵脚,都象是在背某英文诗。可惜,对于英文来说,程希的水平顶多就是家常对话,诗……连汉语诗歌,程希都很为难,更何况还是英文诗。零零碎碎,听懂了几个单词,完全不能明白诗意,如此,程希只好放弃通过酒话了解马先生内心世界的企图了。 看了眼马先生家里挂着的可撕日历,上面绿色的粗体阿拉伯数字“7”很大很醒目,程希心中感叹,希望他们明天的心情不至于影响食欲。与马先生接触越多,越觉得他这样的人应该长命百岁。程希打心眼里希望他能好好的。可是,他们这一代人有他们的信仰,明天的消息对他们来说就是世纪悲歌的开幕式。他们将要承受的就是这样几乎是毁灭式的打击。 唏嘘一番,只能面对。别说四岁,就是二十四岁,五十四岁,程希自认也是毫无办法的。 三人终于趴在桌上睡着的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半夜两点。外面只有远远的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叫,再无声息。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早就觉得困意难挨了。但显然,醉意浓浓的解信诚已顾不上她,只是一个劲儿地转头对她说:“希希,要吃饱。”没几分钟就转过来说一遍,一连说了七八遍,让程希无奈又好笑。一直应到他睡着为止。 看着鼾声大起的三人,很想回家睡觉的程希无可奈何,幸好她力气足够大,把三人象扛米袋似地丢倒在唯一的床上,胡乱盖上了被子。把火炉烧得通红,过了一会儿,屋里渐渐暖了起来。程希才回到庄园,转瞬就呼呼睡去。 第二天,头痛欲裂的解信诚又旷工了。一回到自己家,喝了口热水,再次倒下。可这一次,他并没有机会安眠。中午的时候,门被拍得叭叭作响。程希过去开门,就看见林立新目眦欲裂的脸,眼中全是红丝。只一瞬,程希就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这位大叔不能接受心中偶像的逝去,用怒气来表达极度的悲伤。 林立新只看了程希一眼,根本没理她,直接冲进屋去,推了昏睡的解信诚一把:“收音机,收音机在哪儿?!” “什么事啊?林叔?”解信诚捂着太阳穴,显然没在状态。 一向温和的林立新一把拽起解信诚:“大诚,他们,他们说总理今天去世了!!” “什、什么?!”解信诚一下清醒了,不知是不是联想到昨天搬来的那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眼睛猛地瞪着老大,却并没有起身,显然被打击得不知该如何反应。 倒是心里早有准备的程希,从杂物柜后面抱出一直藏着的收音机,扭开了开关,正好是中央电台。电台里沉痛的声音正播到一半:“……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今晨8点……离开了人世……” 话还没说完,屋里突然暴出林立新这个大男人的号啕大哭的声音,嘶哑,压抑,让程希也跟着心为之一颤。她不敢去看这他哭泣的样子,她怕会跟着流泪。前世,这个时间她还没有生下来,对于总理,她的印象全来自于宣传,或者是父辈的讲述。虽然知道他强大的人格魅力,但没想到竟会如此……震撼人心。 程希第一时间就想冲过去安慰解信诚,他虽然没有发出号啕大哭的声音,但也一定很难过。可才转过身去,就看见解信诚正抽着鼻子,一边无声地抹着眼泪,一边小声地在安慰哭到崩溃的林立新。 程希退回脚步,林立新一定不愿意自己现在涕泪横流的样子看在一个小孩子眼里。屋内压抑的悲伤气氛让程希喘不过气来,蹑手蹑脚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让他们哭个够吧。 程希站在门口不由一愣,院子里不象平时那样空旷无人,不但林奶奶出来了,站在自家门边,似乎有些站不稳似的扶着门框。昨天搬来的老叶和武振邦也直挺挺地站在门外,默不作声地听着程希家里发出来的收音机的声音。显然,林立新的动静太大,让所有的人都听见了这个消息。 收音机里的哀乐还在奏,程希仔细看着老叶和武振邦。老叶站在武振邦身后,手扶在武振邦肩上,看似平稳,可他的另一只手不停地颤抖却暴露了他激荡的内心。他的眼睛没有看见程希,而是死死地盯着程希家的破窗户,好象那样就能扼止住那段哀乐传出来似的。他的目光不象林立新那样纯粹,悲伤是有的,但夹杂了太多的恐惧与紧张,担忧与震惊。 而武振邦则面无表情,眼圈依旧是红的,不知昨晚什么时候又哭过。目光中没有了初次见面时被抛弃的无助,而是一种沉静下来了的冷漠。是的,不是冷静,是冷漠。听见了这个震惊世界的消息,他连手指都没颤一下,似是比老叶更早预料到这个结果。在程希出来的一霎那,他就把目光转向了这个曾主动向他打招呼的四岁小女孩,一瞬不瞬,却也没有任何举动。 这样的武振邦让程希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或者是个弱智儿童。再加上他可能的身份,程希不喜欢被人当成居心叵测的人,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虽然喜爱他的长相,并没有再一次与他打招呼。 更何况,之后的两三天,程希一直处于兵荒马乱的状态。全中国人民都在哭泣,马先生,解信诚和林强三个大男人也不例外。尤其是马先生,无声无息地流下两行浊泪,与平时无异的表情里蕴含的深沉感情连最无知无觉的程希都感动地跟着他哭了出来。害得解信诚以为她想妈妈了,搂着她一个劲儿地安慰许愿。林强和他爸爸很像,哭得象个孩子。解信诚则在第一次哭泣之后表现得都很内敛,心情虽然沉郁,却不会再掉眼泪了。 要照顾三个男人的程希一直跑进跑出的忙碌。让程希意外的是,这么大冷的天,竟然好几次在院子里看见武振邦站在他家门口,看见自己就一路盯着自己进家门为止。很古怪的小孩。 这天,程希一个人从马先生家回来,来回跑了几趟,程希已经能准确无误地穿越胡同岔道了。刚走到自家门口,突然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程希。” 程希一愣,在上京还没人叫过自己的全名呢,都叫自己“希希”。回头,看见武振邦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 “你叫我,大哥哥?”程希装小孩已经装出了心理素质,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叫一个十岁小孩子叫哥哥有什么为难的。不象当初叫老向叫向叔还别扭了好几天。 “我叫武振邦。”男孩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似乎是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热情。 “小武哥哥……”程希喊完突然一囧,怎么搞得自己跟郭芙大小姐一样了?顿了一下,程希又连忙改口:“我叫你邦哥好不好?”当黑道老大来称呼还稍显自然些。 武振邦可能也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他,他怔了怔,才点头,小脸被冻得通红,大苹果一样,煞是可爱,让程希很想伸手去揪两下:“邦哥,叫我什么事?” “明天,你去吗?”武振邦声音不大,表情也不热切,可偏偏那眼神直盯盯的,好象你不回答就很对不住他似的。 “去哪儿?”程希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 “送总理去八宝山。”武振邦说完,突然轻轻地叹了口气,垂下了眼帘。 这把程希完全惊住。她可是第一次看见十岁的小孩子真诚的叹气。这么新鲜的生命里已经有值得叹息这么沉重的事情存在了吗?他真的能明白死亡是什么意思,送别有何意味吗? 程希目光复杂地看着武振邦,点了点头:“和舅舅一起。”程希没有提到马先生,主要是懒得解释:“你和老叶叔叔一起吗?” 武振邦目光忽然溜了下,低下头来:“我想和你们一起去。” ——你以为是春游吗?! 程希一口气憋着,很想吐槽。嘴角微微抽了抽:“老叶叔叔呢?为什么你不跟他一起去?” 说得婉转,其实就是拒绝。到时,几个大人肯定哭得昏天黑地,还需要自己的照顾,自己哪有空照顾这么一个陌生人?而且他身份不寻常,万一人多的时候磕磕绊绊出点事,自己可一万个担不起。 武振邦正想回答,突然有一个急促的脚步声走了过来,耳边是老叶的声音:“振邦,这么冷怎么在外面?冻病了怎么办?”说着,看了眼程希,声音突然转软:“小妹妹感冒了可不好。还是赶紧回家去吧。” 好嘛,自己拒绝的婉转,这位拒绝得可够直白。欺负自己是小孩子吗?那表情虽不至于认为自己是拐坏武振邦的坏家伙,但肯定也不认为武振邦应该花时间在与自己交往上,直接把自己赶回家了。 ——实在太好了。 程希眉头一挑,故作天真地抬头看着老叶:“老叶叔叔,刚才邦哥说他想明天和我和舅舅一起去送总理。可我怕舅舅不愿意,惹邦哥不开心。您劝劝他,行吗?”哼,你不愿意,我还不愿意呢。别怪程希小心眼,她就是这么小心眼。 “好。那个我……”老叶表情抽了抽,正想接着说什么,却见程希已经甩着羊角辫跳着回了家,门咣当一声关上,直接把他想说的话甩在了他的脸上。 这下,老叶的表情彻底青了。可他也不能跟个四岁的小孩子计较。同时,也不能与武振邦计较,只能压下莫名来的一股气,带着武振邦进了家门。 “振邦,为什么?”老叶坐在武振邦对面,沉声问道。面对越来越沉默的武振邦,老叶觉得自己想沟通都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果然,武振邦盯着自己的手指,不说话。 老叶叹息。自从从家里出来,搬到这里,武振邦就这样。这算是非暴力抵抗吗?明明解释了那么多,他似乎也听懂了,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抗拒呢?对自己抗拒也就算了,为什么对一个什么都不是的知青家小丫头又愿意说话?自己从小看着他长大的情谊竟然比不过几次的见面,不过十几个字的对话吗?或者……是因为都是小孩子的原因? 想到这里,老叶心下一动,点了点头,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明天我带你去吧。振邦,别把事情都憋在心里。”最后这句话,当然还是没有换来任何回答。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隐隐约约,从隔壁传来小女孩随意哼唱的声音,不知唱的是什么调子,老叶从来没有听过,不过曲调婉转倒是不难听,难道是云南的什么民歌?老叶转过头去,看见武振邦在安静当中,一直没有表情的脸缓缓绽开出一朵小小的笑花。 作者有话要说:被打击过头的孩子,有些自闭了。 明天是十里长街送总理……但不会详写这个过程,而是要写其中发生的事。 我太强大了,今天竟然码了这么多字……我要去为自己立个纪念 24你好,郑航 你好,郑航 当晚,程希和解信诚舅甥俩是在马先生的住处过的夜。 吃完晚饭后,程希一边拿着剪子做白色胸花,一边问:“马先生,能给我讲讲总理的生平事迹吗?”程希与她们那代的很多女孩子们一样,对历史了解甚少,寥寥几个人名就支撑了她们的近代史的全部。那还是看电视看电影里得到的零碎知识,甚至很多都是不准确的。 解信诚也抬起头,看着马先生。虽然他知道得比程希多得多,但从未真正系统地特地去了解过。 马先生放下笔,看了程希和解信诚手上的白色胸花一眼,顿了顿,才道:“也好。” 马先生的讲述细致而平淡,完全不象后来的政教片那样煽情。在他的讲述里,总理被还原成一个清醒的,痛苦的,有手段,会妥协,在夹缝中生存依旧不忘理想的人。 听到最后,程希和解信诚的手都停了下来,怔怔无语。好一会儿,程希才感叹出声:“真是一个强大的人。” 心志坚强,又如此审时度事,他一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无奈,做过多少妥协,虽然每一次妥协都是为了更好的前进,但这个过程有多憋屈啊。这样的人,程希自认做不到,只有羡慕崇拜的份。 解信诚附和地点点头:“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死亦无悔了。” 马先生没有做评价。只是拿起了剪刀,戴上他那只断了腿的老花镜,很费神地跟着程希做起了白色胸花。 这一晚,两个男人也许都没睡着。但程希这个小孩子的身体却完全抗不住困,剪刀在手上都差点掉在地上,还是解信诚一把接过,抱起她来时发现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这孩子睡着的时候最可爱。嘟着小嘴,脸蛋红扑扑的。解信诚给她脱了衣服脱了鞋,拿湿毛巾给她擦脸擦手擦脚。最后把她放进被窝里再慢慢地给她解开小辫子。一边解一边小声问马先生:“先生,你有没有觉得希希有点聪明得有点过份?” 马先生依旧在跟那朵白色胸花较劲儿,一边用针线扎紧,一边回了一句:“什么叫过份?只要心性足够匹配,多聪明都没问题。我看这孩子可以。很沉得住气。不过……” 马先生一个“不过”,让解信诚的心一紧,手停下来,转头看着马先生:“不过什么,先生?” “心太软,又没什么企图心。自尊心强,脾气还有点倔……”马先生回头看了眼睡熟的程希,才接着道:“幸好是个女孩子,不然就可惜了。” 解信诚听到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女孩子心软自尊一些,挺好的。又没打算让她以后当官挣钱,快快活活我就满足了。偶尔耍个小性子,我也能接受。” 马先生又看了眼自家徒弟,难道这就叫投缘?自家徒弟看着日日春风满面的,实则是个杀伐决断的性子。再加上有想法,能隐忍,知进退,不然自己也不会收他入门了。可谁知才认个外甥女没两天,就父性漫天了。真是……幸好对象只这么一个小丫头,而且这小丫头也是个可堪造化的,不然还真是让人担忧的改变。 转回头来,马先生又想着,随着一代伟人的故去,权力的重新分配,必然会引发的政局动荡。华夏将走向何方,错综复杂的关系让马先生手中的针线慢了下来,整个人怔怔,半晌没有任何反应。 早上醒来,发现被解信诚抱得很紧。歪过头去看,解信诚的黑眼圈很明显,即使睡着了依旧显得很疲惫。而床的另一边,则是一样疲惫的马先生。睡着时,他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难怪解信诚把自己抱那么紧,原来是在为马先生让地方。一张床睡两大一小,可真够为难的了。 程希一动,解信诚就醒了。睫毛眨了几下才睁开眼:“要起来了?” “舅舅再睡会吧,我去做饭。”程希一醒就躺不住了,又不敢大动,怕吵醒了依旧沉睡的马先生。 “我和你一起。”解信诚小心翼翼地起床,然后把程希抱下来,一边打呵欠,一边蹲着给她穿好衣服:“希希,要不今天你就在家呆着吧。外面太冷了。” 程希想了想,把梳子递给解信诚让他给自己梳小辫:“要去的,舅舅。我陪你。”这一老一残,在那么人多的地方,虽然肯定是秩序井然,但程希依旧不太放心。年纪小小,一派老母鸡心态。 “那好吧,多穿点。一会把围巾和帽子都戴上。”解信诚的手很巧,梳起头来一点也不疼,三下两下,两个可爱的羊角辫就梳好了。 因为灵车会傍晚出发,所以,两大一小三人中午出发时以为自己会是到得比较早的,谁知道长安街两旁密密麻麻全是人,堵得严严实实,象程希这种小孩子连马路崖子都看不见。只是,这么多人,却非常安静,只有偶尔的抽泣声传来让气氛更加压抑。 就这么安静地等待,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慢慢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戴了自制的白色胸花,还有黑色袖章。成千上万的人为了一个人站在寒风中流着泪,没有人说话,没有人抱怨,没有人离开,连小孩子似乎都被这份与众不同的力量压抑得忘了玩闹哭喊,一个一个懵懂地被家人牵着,大气都不敢出。 程希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完全被这种淳朴的,发自内心的强烈感情感动了。这是怎样的力量?程希此时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昨天解信诚所说的那句“无悔”的意思。做人做官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满足的?自然无悔。 程希下意识地握紧解信诚冰凉的手,解信诚低下头看向程希:“累了吗,希希,要不舅舅抱你一会儿吧。”说着,就想蹲下来,却不料后面的人挨得太近,根本蹲不下来。 “不,不用。舅舅,给你。”程希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白色手帕,是昨天做白色胸花时剩下的布,被程希锁了边,做成了手帕。 解信诚流过泪的脸被冻得通红,脸上是强做的坚强。看了眼程希和她手中的手帕,想笑一笑,发现脸完全僵了。接过手帕,擦了把脸,寒风吹过湿润的脸有种刺痛的感觉,但此时的解信诚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面。他想把手帕递给马先生,才发现白色手帕上已经是黄一片黑一片了,不由手一顿。 程希一看这情景,差点想笑,可惜这样的场合她根本笑不出来。又摸了一块同样的白色手帕,拽了指马先生的衣角,递了过去。 等马先生低下头看她时,程希才发现,马先生虽然面有凄色,却并没有流泪,甚至还露出一丝让程希不太懂的坚毅表情。以前的马先生除了严肃就是淡然,很少有别的表情,这种坚毅更象是战士,而不是儒雅的马先生。程希愣了愣,手并没有收回去。 马先生看了看那块白手帕,还有递过来白手帕的小小程希,顿了一下,眼神微微放柔,接过手帕,并牵住了程希的手,一直到回家都没有放开。手帕也没有再还给程希。 程希在人群中看见了林强一家,只是林强现在既要搀着林奶奶,又要顾着哭得伤心的林立新,完全没发现程希他们。当然,这个场合里,除了程希,没有谁有心思东张西望。 程希没有看见武振邦和老叶。按说,他们要来的话,必然会出现在这个路口的。看遍了也没看见他们,只能说,他们要不没有来,要不就是另有途径。程希个人倾向于后一种情况。 阳光在天边形成了一小片金红色,天色渐渐发发暗发青的时候,灵车远远地,慢慢地驶了过来。感受到骚动,程希一手牵着一个,往前挤了挤,终于在前面大人们的腿缝间能看见过来的灵车队了。前面开路的是黑色的红旗轿车,一看就是仿旧苏联的车款,虽然笨,却不失庄重。灵车在程希看来倒象是公交车,只是在车头前挂了黑色的幔布,还有一大团黑色的布花朵。 远远地看见灵车,或者是听见灵车的消息的人都开始哭了。刚才没哭的现在也哭了,刚才哭了的,现在哭得更大声。一时间,铺天盖地凄风冷雨的感觉,让程希打了个哆嗦。各式的眼睛,流着同样的泪,程希莫名地,心头一酸,眼眶一红,眼泪就流了下来。 她不想哭的,可是集体的悲伤太有力量,程希抵抗不了。这一哭就停不下来。灵车过去,人们还是不愿离去,远远地看着已经不见踪影的长安街的尽头,有一个人突然哇的一声象孩子一样大哭起来。这一下,引发了更多人放弃似地大哭。 哭声象潮水般地涌起,把程希淹没了。一直到最后,大家终于发泄得差不多了,有人终于慢慢往回走,人群慢慢散去的时候,程希还在抽泣个不停。虽然已经没有了眼泪,还是象打嗝似地,一抽一抽地让她不得安生。 解信诚从未见过这样脆弱的程希,眼睛也是红的,脸蛋也是红的,嘴唇也是红的,整个人红通通的,简直象个婴儿。不由大为紧张,连自己的悲痛都忘却了几分。搂起她,轻轻拍她的背,嘴里说着一些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话,哄着程希。 站了半天的程希,被这么轻柔的气氛包围着,不由自主地,趴在解信诚的肩头睡着了。此时脸上还带着泪,身体不时地抽一下。所以,她没有跟马先生告别,没有在走进茶叶胡同时看见,大杂院门口有一辆车,车上下来了三个人。一个老叶,一个武振邦,还有一个比武振邦大一些的少年。 少年看见解信诚和他怀里的程希,脚步微微顿了顿,特地看了眼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哭着睡着的程希,表情微抽地看了眼武振邦,没再多看程希一眼,跟着老叶进了院子。 第二天,程希早早地就醒了。因为在自己家里,很随意地进了庄园,把庄园打整了一番,又拿出几串葡萄,挤成葡萄汁,用罐子装着拿了出来。记得解信诚最爱葡萄。他已经好几天茶饭不思了,再不补补,又得瘦回初见时的模样了。 解信诚醒来就看见程希正在火炉旁边沿着锅边转着勺,一闻味,很香的皮蛋瘦肉粥。不由打底里暖起来,笑开来。 “舅舅,醒了?”程希转过头:“还难受吗?” “看见希希就感觉好受多了。”解信诚向程希招招手:“来,希希,收舅舅进庄园,舅舅要去洗澡。”不是解信诚爱干净了,而是他看见了程希,这种幼小又充满希望的样子,觉得自己不能再沉溺在弱小的情绪里。领袖已矣,自己的路还有很长。洗个澡,重新变成那个有精神,有目标的解信诚。 一早晨过得很温馨,舅慈甥孝。吃完丰盛的早餐,两人玩闹了一会儿,算是饭后消化运动。解信诚严肃下来表情:“咱们一起去庄园吧,我有篇论文想写出来。在外面不方便。” 程希摇了摇头:“我收舅舅进去好了,今天我进去过一次了,庄园都被我收拾好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 “什么事?”解信诚眉头一拧,一点也不放心:“你一个小孩子不要出门。” “不出门。”程希笑嘻嘻地说:“我看见林爷爷会吹笛子,我想去向他学。”程希叫得辈份很乱,叫林奶奶就奶奶,叫林奶奶的儿子林立新叫爷爷……幸好,解信诚也不计较。 “咦?你怎么知道的?林叔已经好多年没吹过了。”解信诚一愣。 “前天,咱们去马先生家之前,我听见的。”充满感情的婉转笛音打动了程希,明明是最熟悉不过的《浏阳河》,却让程希听出了另一番滋味。感动之余,程希决定让自己多一个技能,据说,吹笛子不难学,尤其是中国笛。 解信诚想了下:“那你拿块腊肉去拜师吧。” 程希拎着腊肉刚出门,就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程希,过来。” 程希一回头,是武振邦,不过,说话的并不是武振邦,而是站在武振邦旁边,比他高半个头的一个少年。他向程希招了招手,面带微笑。 程希第一印象就不喜欢他。哪有对陌生人说话就用命令句式的? 程希没动,站在原地转了个身,眯着眼睛看着少年:“你是谁?”没等少年回答,又看向武定邦:“邦哥,你朋友?” 少年这下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微微皱了眉,看向武振邦。没想到武振邦眼睛亮亮的,脸有些红,对程希点了点头:“是我小叔。他叫郑航。十一岁半。会很多好玩的东西。昨天他就搬来和我一起住了。”说得很快,显然是很高兴。 只是,他这个回答把郑航给郁闷坏了,别人就问了一句,他就把自己的资料抖了底朝天。这个侄子平时也不这么莽撞的啊。果然象老叶说的那样,对这个小丫头异常地好?郑航依旧微笑着,目光再次转向阳光下站着的小胖熊一样的程希。看着这丫头个子小小的,穿得太厚,活就象个圆球。一个圆球顶两小辫,手里还拎了一小块酱色腊肉,那样子,又土又傻,让郑航突然有了几分想笑的冲动。 程希挑了下眉,不同姓的小叔?不理这些复杂的关系,决定给这个对自己很友善的武振邦的面子,咧开嘴笑起来,向郑航点了下头:“你好,郑航。” 25林立新往事 “你好啊,小丫头。”郑航突然走过来,半蹲着,笑嘻嘻地上前揪了程希的红脸蛋一把,似乎觉得手感很不错,再次伸手,还想揪,被程希反应过来一甩头,跳着错开来,站在离郑航两步远的地方,程希一手捂着脸蛋,一手拎着腊肉,防备地瞪着郑航。这个动作和表情惹得郑航哈哈大笑,连武振邦跟在后面也咧开嘴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习惯了与人平等对话的程希,完全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小少年调戏。在程希的观念里,对面这两位少年都属于可忽略甚至可轻视的年纪,完全忘了自己的年纪甚还不到他们的一半。程希看他们的目光就算不是长辈看晚辈的疼爱,那也是前辈看后辈的不重视。打心眼里觉得,面对他们,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谁料到一个没防备就着了道,这让她恼远远大于羞。自家舅舅偶尔揪一下也就算了,连马先生都只是牵牵手而已,这个小屁孩,十……十一岁半!瞧瞧这叫什么事?! “放尊重点,臭小子!”程希咬着牙:“我有名字,叫我程希,再敢叫我小丫头,我就,我就……”程希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完全没辙,只能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算是结语。 这人哪,一旦觉得你可爱,那么你怎么做他都会觉得可爱。比如现在。程希充满威胁的一句话,听在郑航和武振邦耳朵里,却觉得这小丫头闹起小脾性来傻乎乎的,一甩头,小辫子顶在头上跟着一颤一颤地,别提多可心了。 “小丫头!”郑航上前一步,程希就后退一步。郑航故意用猎人看猎物的目光盯着程希,看着她戒备异常小大人一般的表情,突然觉得武振邦特别喜欢这小丫头也不是没道理,想着,猛地伸手揪了揪程希的小辫子,嘿嘿笑道:“我就叫你小丫头了,你就怎么样?小丫头!” 程希身手其实很灵活,见郑航伸手就有了防备,可是她防备错了位置,她捂脸去了。结果…… 悲愤交加!丢脸至极! 程希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怒的。只是她这圆鼓鼓的包子脸,怒起来看着还是那么招人疼。武振邦第一个不愿意了,上前来,推开郑航,一把抱住程希:“小叔,你多大了,别欺负小妹妹。”说完,拍了拍程希的背:“程希,别生气了,我一会儿帮你打他,啊?” 武振邦突然搞出这么一出,程希通红的脸登时变得一阵红一阵白,连刚才的怒气都僵化了。 程希在这一刻蓦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不会和小孩子相处。之前和虎子处得开心,那完全是因为虎子是个淳朴的乡村孩子,思想单纯,自己又有美食控制他,这才让自己误解了自己与孩子之间代沟的问题。 ——虎子啊,姐想你。 程希决定迅速离开这个不祥之地。表情严肃下来,冷静地推开武振邦,一眼也不看在一旁笑得直抽的郑航:“邦哥,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也不理他俩刚才叫住自己到底有什么事了,刺溜一下扭着小屁股就窜进了林家。 武振邦看着小圆球消失在门内,心中不快,回头瞪了郑航一眼:“小叔,你把她惹急了。” 郑航唇边的笑意尚在,眼睛亮亮地看着那道门:“你不觉得这丫头急了才好玩吗?不急的时候装模作样有什么乐趣?” “你才装模作样呢。”武振邦完全不领情,绕过郑航,推开自家门,一边往里走一边回了一句:“她有名字,叫程希。别叫她小丫头。” 郑航眼神微动,笑意不减:“我叫她小丫头,你急什么?邦哥?嗯?”说着,也跟着进了门,咣当一声,院子里又归于平静,偶尔有几只麻雀飞过,发出叽叽的几声欢叫。 从亮堂堂的院子到了昏暗的房间,程希眨了眨,适应了一下。看见林奶奶一个人坐在炉子边择菜。连忙上前:“林奶奶好。林……”程希想叫林爷爷,突然发现不对,连忙改口:“林爸爸在家吗?”林叔叔那是林强,程希只好叫了一个四不象的称呼,希望林奶奶能够理解。 “哦,希希来了。过来坐,门边冷。”林奶奶说着,搬出个小凳子:“大诚怎么没跟你一起来啊?” 程希依言坐好,既然被看见了,只好把那一小块腊肉递出去:“舅舅出门了,让我把这个给您和林爸爸,我想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 “大诚这孩子总是这么多礼,”林奶奶也没客气,收了下来,还欢欢喜喜地多看了眼肥肉的部分,挂好,才转回来坐下来。一边择菜,一边用一种絮叨的口气说:“立新不在家。强子跟他一起去书店了,据说有卖总理遗像的。立新一向最崇拜总理,这一回真的伤心了。就想请张遗像回来。我一寻思,他呀,就是心实诚……” 程希自动自觉地躬下腰帮林奶奶择菜,见林奶奶渐渐有跑题的趋向,连忙找机会打断她的絮叨:“林奶奶,你说我请林爸爸教我吹笛子,他会愿意教我吗?” 林奶奶看了眼程希:“学那玩艺有啥用?要是从前还成。以前立新在文工团的时候,活又轻闲,挣得也不少,还挺受尊敬。结果呢?运动一来,全完蛋。要不是他爸想了办法给他办了个工人,这些年恐怕连饭都吃不上呢,还会挨批斗。希希,你还小不懂这些……” 程希心中一惊,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想学个笛子,竟然遇到一位专业人士,难怪解信诚让自己提肉过来,做得这么正式。不过……程希想了想林强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到一位专业笛子演奏家的儿子竟然如此粗犷,完全搭不上边啊。而且林立新的样子……程希一边择菜一边回想,发现有点想不起来,光记得一身工人装,还有一顶雷锋帽。要不就是那张激动的哭红了的脸,对这位林爸爸,程希对他平常的长相完全想不起来。林强长得倒是不错,不过,没有半分艺术家的气质。 “林奶奶,我喜欢林爸爸吹的音乐,很好听。听得我都忘了睡觉了。”程希由衷地夸了一句。 林奶奶哪怕觉得这是个没用的玩艺,听了这样的夸奖,还是觉得心里一阵舒坦,点点头:“确实好听。以前我最喜欢听那首什么什么娜的协奏曲,经常让立新吹给我听。现在不行了。乐器也被丢了,现在只能用个竹笛,而且除了浏阳河,根本没什么曲子可听。实在……” 林奶奶可能觉得程希是小孩子,在她面前发发牢骚没关系,根本没做什么掩饰就说了起来。 什么什么娜协奏曲?程希择着菜心里打着鼓,不会是沙米娜德小协奏曲吧?以前自己小区里有个吹长笛的,不知是特别喜爱这首曲子,还是要拿它考级,有近半年的时间,每天一清早就开始吹,到了后来,连程希都会哼几嘴了。到了办公室偶尔哼出来,被某长笛爱好者认出来,还欢喜地过来认亲,程希这才知道了这首曲子的名字。 可是,那不是长笛吗?那天自己听到的浏阳河明明就是中国笛。程希眨眨眼,刚才林奶奶说乐器被丢了,现在用的竹笛。这岂不是说,林立新以前是演奏长笛的?现在没有条件,偶尔在家才吹吹中国笛?可长笛八个也,竹笛六个孔,难道这演奏是一通百通? 程希对音乐不了解,不敢下什么结论。做小孩子状:“林爸爸以前跟谁学的长笛啊?” “学校老师呗。”林奶奶一付很了解,其实不了解的样子:“刚解放没多久,立新才十几岁,比现在强子还小几岁呢,音乐学校招人。那时候能上音乐学校可比普通学校口粮多,能去上是多大的荣耀。反正大家都不会,就都去报了名。结果我们家立新说是中气足,手指灵活,嘴唇薄,也有乐感,很有潜力,就上了。这么大片就我家立新一个,当时别得多高兴了。结果一学就学到工作,到了工作还干这个,天天见就是吹呀吹呀的,立新倒是争气,当时还得了不少奖呢。光奖状就贴了半面墙。我还以为着就这么一辈子了呢。谁料想……” 随着林奶奶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气,程希大致了解了林立新一生的过程。一个音乐工作者突然在最灿烂的时间打断一切,十年间必须做与音乐无关的劳动,甚至不能听见不能吹奏自己想听的曲子。想也知道,他这一辈子的音乐生命就算完了。就算以后有机会再回到舞台,他也达不到他应有的水平了。也许当一个音乐教育者倒是可以胜任的,但这对一个音乐演奏者来说,却完全是一个悲剧。 想着这些,程希忍不住也跟着林奶奶叹了口气。 程希这一叹气,倒把林奶奶叹笑了,一拍程希的脑袋:“你这小丫头片子,还学奶奶叹气呢?什么好的不学,学这个,小心回去被你舅舅骂。” 程希也跟着林奶奶嘿嘿一笑:“那我就把林爸爸当老师,林奶奶,一会儿林爸爸回来,你一定要帮我说话,让林爸爸收下我这个弟子吧。我的中气可足了,手指也……”程希看着自己的手,突然说不出话来,这小胖手,一动一动地速度倒是快,但真的灵活……自己还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在程希印象里,手指灵活那都是能翻出各种佛印的手,可自己手好象转笔都会掉的吧…… 程希正沮丧间,门哗啦一声响,两个男人带着一股走了进来。一进来,林强一边脱帽子一边叫唤:“哇,太冷了,太冷了。排了半天队。” 林立新没理林强的咋呼,自顾自脱外套,找了胶水,小心翼翼地把总理像贴在了一进门的正墙上。 “咦,希希,你怎么来了?大诚那家伙呢?”林强过来就趁程希不备吧唧就想亲她一口,结果,今天经过郑航洗礼的程希动作非常灵敏,人往前一倾,林强就亲到了头发,还是被林奶奶刚才择菜的手摸过的头发,一股子青菜味。把林强郁闷地,对着程希哼了一声。上前抱住程希就要强行亲,程希一个劲儿地挣扎,这一大一小象两只小虎似地扭在一起,看着明明是互相别气,可偏偏让人觉得他俩特别亲。 林奶奶打了下林强的手:“强子别闹希希了。希希今天来可不是来找你,是来找你爸的。还送了块腊肉来呢。” “找我的?”林立新看了会总理像,突然听见自己名字,一愣。反应过来是这个小丫头找自己,就更加奇怪了。蹲下来,与程希同高:“你找我?”这话说的没一点跟孩子说话时的娇宠气,一看就是不会和小孩子打交道的人,不过,程希喜欢。她真是怕了别人把她当成小孩子了。 “林爸爸,我想跟您学吹笛子。您收下我吧。”程希此时才看清林立新长得什么样。确实不象艺术家,很瘦,还有点秃头。最近这几日的伤痛让他看起来有些抑郁,更显苍老。 “跟我学吹笛?”林立新听见这几个字,眼睛亮了亮,又迅速暗了下去:“你怎么知道我会吹笛的?大诚让你来的?” “不是的。林爸爸。前天我听见你在家吹浏阳河,可好听了。我想学,跟舅舅说了,舅舅就让我带了块腊肉来,说是什么束脩。腊肉我给林奶奶了,林爸爸你可以教我吗?”程希故意用小孩子的逻辑,免得他用大人的话来拒绝,让自己无法反驳。 “浏阳河好听吗?”林立新的笑容有点苦。 程希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时代的音乐全都是上纲上线的,除了浏阳河这种湖南小调填了革命词外,几乎没什么正常的发自内心的音乐,假大空充斥着耳朵。也难怪寄托哀思,林立新会选择浏阳河。因为别无他选。 程希终于还是点点头:“比别的好听多了。听得我晚上都睡不着呢。林爸爸,可以教我吗?” “会唱歌吗?希希。”林立新坐了起来,与程希面对面。 听了这个问话,程希有些苦恼。这个时代的歌,程希大部分都不会唱,就算是浏阳河也不过是会哼前面两句,还不知道准不准确,因为从未唱过,要唱完全曲是不可能的。可自己又不能唱出太让林立新惊讶的曲调来,程希想了想,做羞赧状点了点头:“可我只会唱一首歌,以前在村里的一个知青姐姐教我的。” “没关系,唱来听听吧。”林立新倒是意外地亲切。 程希顿了顿,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个拍子,开口:“啦拉拉——” 是的,没有歌词,程希唱出了《绿袖子》的调子。童音清亮婉转,林立新眼睛一亮,随着曲调前行,昏暗中林立新眨了眨眼,突然别开了头,转向了黑暗的方向,不让人看见自己的眼睛。 倒是林强听得认真,嘴里轻轻和着,用手打起了拍子。这首不到四分钟的曲子让林强又想起了小时候。是的,他听过很多遍这首曲子。长笛独奏。他到现在也会唱。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同学们,十点来看第二更。 26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