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要走了,到处都有人忙着收拾宿舍,还窗帘、笤帚、拖布。林蓼蓝在给沈默的信里写:“今天看到同校的毕业生带着卖了书的20块钱,出去喝酒,没菜,只是一杯接着一杯的1块5一杯的劣质扎啤。女生哭了,3个男生低头喝酒。没人劝,大家就是干杯。心里酸酸的。”

    她刚把信寄出去,就临时接到通知,要求除了当晚的节目照常得上之外,还得在中午加一档节目,是毕业生专题。此时校园里一派忙碌,大四的学生都忙着办离校手续,忙着大包小包搬运行李,忙着写漂亮的留言册,忙着赶一顿又一顿毕业聚餐,忙着在KTV里唱骊歌,热热闹闹的景象,似乎不太顾及离别这回事儿。

    生离别还是来临了。一切的情绪,都变成了静默。远去了,在公共课上偷偷斗地主的日子,带着热水瓶到阶梯教室里通宵复习的日子,看到他微笑的日子,她白衣飘飘的日子。都远去了。当天的节目并没有多少准备,仍做得煽情不已。林蓼蓝将话筒关掉,推上CD键,是那支英文老歌:“早些时候,我们说好要去寻找一条河流……”暗哑的男声衬着干净的萨克斯风,飘来飘去,“早些时候……”

    节目完毕,导播递给林蓼蓝一叠信。她拿过来翻,有沈默的。拆开看,一张粉色的纸滑落出来,上面是熟悉的字,只有一句话,星期六,我在电台外面等你上班,一直一直等你出现。我想我能认出你来。署名是深墨。她喜欢这么称呼自己。

    林蓼蓝奔出大楼。扑面而来的,除了阳光,还有人潮万千。大楼门口,并没有人等候。她无意识地朝对面人群望去。隔了那么远远,仍能一眼看到她。她想一定是她。她的深墨。

    她站在街道对面静静地看着林蓼蓝,像一个准备带着情人远走天涯的少年。她穿着格子衬衣,短裤,头发短短,俨然清秀的小男生。

    她的面色和阳光一起,撞入林蓼蓝的眼睛,像把整个世界都放在了一旁。林蓼蓝的心哗地抖动了一下。要在这么嘈杂的朗朗乾坤下,才能遇见注定要遇见的那个人。可是为什么她的周围会有那么多人呢。上苍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你站在万人中央。芸芸物件和灰蒙蒙人群里,只有那一个人跳进眼里,心里是满满的欢喜。

    走得近了,她的脸也更清晰,在热黄的阳光下,更显得明亮动人,那是一张温和洁净的面孔,异常清冽,眼睛清澈,略带忧郁,左眼下有一颗小小的褐色的泪痣,皮肤很细腻,笑起来很顽皮,像个孩子。

    可林蓼蓝知道,她不快乐。这样一个拥有天真外表的孩子,心地荒凉。她看起来真小呢,像个十三岁的男孩。如果不是事先就知道她是女生,林蓼蓝肯定会认错的。真像。她真像个男孩子,那种罕见的,让人致幻的,迷乱的中性气质。

    林蓼蓝一眼就确定了沈默,和她一样,一个不擅长待人接物却有着美丽而敏感内心的孩子。沈默确实还是孩子,眼波清澈如泉,林蓼蓝没来由地心疼了一下,这样的清流,以后还要经受多少俗世的玷污。

    她轻轻地抱一抱沈默,就在马路中央。轻轻地,轻轻地。站在夏日阳光下朝她微笑,说:“亲爱,你来了。”

    沈默笑。她的笑是不出声的,含蓄的情绪,些微儿羞涩。

    又看看她的身高,和林蓼蓝仿佛高呢。她相信两人的背影有种并肩的美感。这么一对女生,是闹市里成双身影里的逆插玫瑰。

    林蓼蓝喜欢所有跟自己一样有着冷漠表情的孩子,例如沈默。她得承认,第一次见到,她就喜欢了沈默。或者更早,无数个夜晚,收到她手写的信时,那些粉色的信纸,浅蓝的字体,就令她对这样一个孩子神往不已。

    那天她们去了一间咖啡厅,寻了靠窗的位置,对面坐着,靠在软软的沙发里聊着天。

    两人之间有一种友爱的忸怩。沈默说:“蓝,你比我想象中年轻,仍然带着希望的样子,我以为你会非常颓废。”她的眼睛非常清澈。

    这种眼神给了林蓼蓝很深的印象。很久很久以后,无论她怎么对待沈默,她始终用清澈的目光对她,没有变过,从来没有。

    在那样的绝望里,她还用这种纯真的目光看着林蓼蓝。当然,那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她们在酒吧里抽烟。沈默递给她。牌子是茶花,烟盒上印了一行小小的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她说:“茫茫目视一切,却不知我在想什么,只知想念,就是想念。蓝,你知道吗,没有人会知道,我听电台节目时,找到了一个人,也许会改变我的一生。”她讲的话非常地暧昧,语焉不详,却有种同道的魔力,使林蓼蓝顿悟,从而心领神会。虽然很难说,她和她之间,到底是谁诱惑了谁。命运给这两个女生的,便是这么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沈默的顾盼间神情忧郁,偶然笑起来,在林蓼蓝看来,天开一样。她是很美好的小孩,有点羞涩、恍惚,可爱和忧伤交混的气质,她太像个孩子了,让林蓼蓝看着看着,一颗心都软掉,对她充满怜惜,想要把全身的力量都给她。

    就像许多动物凭借着本能识别同类,人类也是,隔着茫茫人海的一次遥望,眼神在彼此脸上完成一个仓促的旅行,她们识别出了对方,于是目光清透,笑容绽放。

    还得准备晚间的一档节目,两人很快告别。离开酒吧的时候,沈默走路怔忪不定,茫然不知所措,一头撞在玻璃门上。坚硬冰冷的玻璃毫无反应,她站在那儿揉脑袋,对着镜中人嗤牙咧嘴地做鬼脸。

    林蓼蓝看着她,这个走路从来不会看着正前方的孩子,她对自己说:“这是我一直在找的人,是需要我照顾和爱护的人。”沈默小她一岁,十八了呢,可她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小小乖乖,林蓼蓝看着她,不知该怎么疼她才好。她觉得沈默像是她哪一辈子遗失的妹妹,不,孩子。

    失散了那么多年,再重逢,恨不得把满世界都捧给她来弥补。那种宠溺。

    拼了命一样。

    如果满世界真的都是自己的话,那也是肯给的,都舍得的。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这么干净地把一个人放在心底。

    她在阳光下大力朝沈默挥手,再联系啊,再联系啊。

    再联系,也就这么联系起来。以后再收到沈默的信,林蓼蓝会觉得字字句句,都是属于她的。在节目中,越发放肆起来,念一些文字,或者随手写就的心语,都有所指,林蓼蓝想沈默都明白。配的歌,也是她所喜欢的。

    不上课的午间时分,顶着刚洗过头发后的湿润和芳香,坐在门边和沈默讲电话,有轻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室友们或者打牌或者看书。

    沈默对她说话。说自己生命里最爱的女孩子浅紫,她们并肩看过一场烟火,紧紧拥抱过,然后有冰雪扑落。后来浅紫和别人走了,以如此深刻的手势插入她的心脏。

    每次听沈默在电话那头讲起这些时,林蓼蓝总想抱她入怀,心脏的位置,掩住她的面孔,任她哭泣。她几乎能想象沈默哭泣的样子,睁大眼睛,眼泪就那么一滴一滴地落下来,也不去擦拭,就那么一路淌过来。这个孩子,就连流泪都那么纯洁无辜。

    她有那么清澈的面容,何以内心如此阴郁。常常在热闹的人群里,突然沉寂下来,亦常常在冷清的街道上,忽地展颜一笑。除了拥抱她,林蓼蓝从不去想之外任何。

    沈默是这样思念初恋女孩浅紫。她在KTV唱绝对一流的歌。那把思念的刀,刺到心里。在回校的坚实的石板路上,落下三三两两的苦,睡里梦里,是浅紫的微笑或者哭泣,纤细的身子。

    她的目光很冷,没有温度感,像一杯未命名的透明的水。林蓼蓝想沈默一定是有很多话要告诉浅紫的,关于万年来烂漫的爱情,那些叫做唯一的片段。她想也许浅紫是知道的,可是没办法给个回应,只好装作漠然,彼此离弃。

    心理的顽疾,它总在。如同伤疤。可她不能让沈默停止,让她不要再回忆。她知道那是一件很徒劳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力量连根拔去某些东西,就像渐渐萎谢的刘莲。她只能静静地听。静静地听取属于沈默生命里最好的一段时光,那么飞扬,那么快乐,那么愉悦。而她只是一个视角。

    命运就是命运,没有任何办法。并且不能期待有什么天降神兵,有个什么贵人相助。

    沈默说:“蓝,我想念浅紫,想念她,很。想要知道她变成什么样子,想要听见她的声音,她的优雅懂事,她的可爱聪明,可最后总想到见到已枉然,于是不了了之,无人诉说,除了你。你是我幻想远处的一个牵头,你拉一拉那根线,我就感觉疼痛,真的是一场幻觉吗?那些痛,都没有留下任何伤痕。”

    说着说着,她会唤她一声:“蓝。”

    林蓼蓝答:“我在。”

    嗯,沈默,我在。让我抱抱你,让我这么抱抱你。在那些纷繁的摊位前,在如流的人群里,让我拥紧你。用一种自闭而残忍的方式,和你死死相爱。

    管它窗外的风,吹得怎样。

    林蓼蓝想,沈默也许是喜欢北方的孩子,干燥和寒冷大约可以抑制她心里的苍凉。是的,为了她,她可以放弃所有的前尘后世,不在乎任何鄙夷的目光。她要的,只是她。她要的一直不多呢。

    或者将来去欧洲某个小镇。沈默喜欢布拉格。如果有钱,还可以去看拉萨的天,大连的海,丽江的夜。喝酒。坐在山顶上抽烟,听她唱歌。身后有幽蓝的水,长长的桥,后面是柔软厚厚长长的草。像一场梦境。一个人在年老的时候回望青春时的那种感伤。

    最后,肯定是要回到康定的。端端溜溜的云下溜溜的城。

    她想带一个人回康定。这个人,终于出现了。十九岁的夏天。林蓼蓝想,我要带她走,带她回家,回家。我们盖一幢木楼,有个大大的院子,有空空的天井,可以坐在那儿看着旁边的树吃饭,说话。还会有樱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