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第二天,林蓼蓝去电台上班,她依然喜欢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那里有清寒的风,她闭上眼睛仰起头感受那些风穿透皮肤和身体的瞬间,窒息而激烈。

    沈默还是会在电台门外等她,她们逛街,一间一间的店铺看过去,并不买什么东西,甚至没有多少对白,很享受这样一种安静的相伴。这样的时候,林蓼蓝经常觉得有些恍惚,脑海里企图拼凑一些完美的意象:荒草凄凄,露天候车站,屋顶是灰白色的,很广很阔,沈默穿格子衬衫,白色或者蓝色都好,车站里有很长很长的椅子。她在等她,等她出现,把手放到她的口袋里,一起并肩地走。没有来处,不需要归途,一直走。一直一直一直走。走到地老天荒。

    林蓼蓝对沈默讲起家乡康定:“我们那儿啊,有雪山,有草地,塔公草原……你知道塔公的意思吗?”

    沈默摇头。

    “在藏语里,塔公就是佛喜欢的地方。塔公寺很美,有通透的鼓声响彻天际,草原铺展到很远,一望无涯。我们可以喝马奶茶,坐在草地上聊天。你愿意跟我去吗?”

    沈默很认真地说:“蓝,我愿意跟你走。”

    林蓼蓝很高兴,和她干杯,两人反手拖酒瓶,狂妄而洒脱。她们说好了,毕业后就回到那个世外桃源的地方,修一只小木屋,穿布鞋,粗布褂子,屋后辟菜园,左边打井右边种向日葵,屋前栽上成排的石榴树,红彤彤的,等成熟了就摘下来分给邻居们,一个可以吃上一天,满手汁水。

    那是她们的理想之国。这样纯净的念头在如今的社会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只适合暂时歇息的小住而已。但两人都是沉静的人,禀性里有太多与世无争的成分,正是与康定小城相宜的。

    一千七百多年前,有个叫张翰的人看到洛阳秋风渐起,忽然想念家乡的莼菜和鲈鱼,于是就回家了,他不要做官了,他只要回家去,家里有他爱吃的菜肴。林蓼蓝很神往这个人悠然地说:“我是学建筑的嘛,又看过《易经》,懂风水。我打算选一处前海后山的地,也就是左青龙,右白虎,风水里最好的地方。盖个房子,拿锄头耕地,上山砍柴,好不好?”

    沈默说:“好。”又补充道,“担着满满两桶水,在山路上健步如飞。”

    说着说着,恨不得有支神笔马良的笔,唰唰两下就完成,房子好了,菜园绿了,石榴开花了,草长莺飞,树木苍绿,地里的西瓜藤长势喜人,窗户上的雕花很好看。

    随后两人去买日用品、厨具和饰物装饰电台分给林蓼蓝的房子。买小脸盆时,沈默和老板讨价还价:“八块三个盆,好不?”

    “十块你拿去。”

    “九块九卖吗?”

    “不卖。”

    沈默掉头就走。买方卖方都拽成这样,多可爱。

    回到林蓼蓝的小房间。那是一个逼仄的亭子间,要爬过枝桠枝桠的扶梯来能到达。一路听见小孩子的吵闹和油烟的喧哗。腐朽的木板罅隙提醒着房子的陈旧。不时有蟑螂蹦出。沈默抓一只在手里玩,哈哈大笑着说:“蓝,我们之间,像蟑螂,古时就有,未来也不会消失,对吧?”

    又买了些涂料在墙壁上喷画,写着漂亮的卡通字:林蓼蓝,沈默,字和字连笔写着,亲密拥抱的姿势。沈默一玩起来就像个孩子,她戴着报纸叠成的帽子快乐地画吐泡泡的鱼、海马、森林、大海。一边画一边唱歌: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你看我的小鼻子,变啊变了样。

    还腾出一小块地方做饭。调料盒五颜六色,风铃是用蒜结成的,很有家的气息。唔,蓝,我们的小房子,我们把整个房间渲染得多姿多彩,睡在里面,很安详。衣服晾在窗边,相亲相爱的招摇,没有人能打扰。

    就这么在一起了,沈默把这里称为家,不上课就过来,听汹涌的音乐,做饭。她喜欢暴雨天坐在窗子边,最好还有轰隆隆的雷声。她还迷恋电影,下个月发工资时,林蓼蓝就买了一台小电视和碟机回来。沈默喜欢拍风景,两人又攒钱买了个相机,不大贵,质量倒不错,拍出来的效果很好。她常常拍树,拍天空,脸上有着喜悦的笑容。

    相处得久了,有些事的发生已是必然。那天夜里,林蓼蓝下了节目,沈默照例在等她。两人回家。

    房里很简陋,除了日常的洗漱用具,就是一张床。单人床,洁净的蓝白格子床单,床头柜上摆了一盆芦荟。沈默坐在床上,晃荡着腿,唱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林蓼蓝听过好几个版本。喜欢的是张国荣唱的。那是一个新年,哥哥唱了这首歌,唱给哥哥的哥哥听。开始时他笑着问:“妈咪,你怎么可以把我生得这么靓?”然后他说:“我要把这首歌献给我生命中的挚爱。”这个场景林蓼蓝总记得。

    她倒了一杯水给沈默,放在床头柜上,自己手上也端了一杯。发现鞋带松了,蹲下去系。站起来的时候猝不及防地被她推在墙边。狠狠地吻下去,杯子里的水,顺着小腿流到地上。

    她们在床上翻滚,肩胛骨时不时地碰到床头落了漆的五斗橱,隔壁房间里,有人在看电视,应该是三拍子的圆舞曲,和她们的节奏格格不入。

    激情后有片刻叫人窒息和尴尬的静默,沈默坐起来,靠在床上抽烟,又递一支给林蓼蓝,她摆摆手,没有接过它,侧过身子,悄悄地摸她的锁骨,当它是弦琴似地,懒懒地弹着。沈默也不动,任由她的动作,把头抬起来,望着天花板,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

    沈默抽的是茶花。自初识之日起,她就抽这个,林蓼蓝记住了,也抽这个,从此不再更换。

    古时,划一根火柴,洞房花烛夜,大红烛就燃了起来。那些火柴都是死于浪漫的吧,沈默只会让它死于烟,焦油和尼古丁让她满足。她喜欢用火柴点烟,认为那是一小段森林,倔倔的,划着的时候气味像在过年。火柴上的图案也很好看呢,据说有人收集这个。

    外面是电车的声音,叫卖声,扫地的声音,时间就在这些声音里穿行。四周仿佛都是风,风呼啸着,是两个人的天地。有泪吧,在心底掉下。或许如此。

    有时候她们j□j到天明,林蓼蓝喜欢用力地吮吸沈默的舌尖,闻她颈上的清香,缠绵睡去。有时候她们不停说话,她说起康定,她讲起从前。有时候面对面地坐着,想彼此不同的心事,相对静默。

    周末整天腻在一起。亭子间很狭小,终年没有什么阳光,相对大吃预先在超市买回来的大量廉价食物,偶尔去楼下附近的一间咖啡店坐坐,很快回来。

    林蓼蓝总觉得这景象像是《春光乍泄》里梁朝伟的那间屋子,不大,有些零乱,充满爱欲和暧昧,只有两个相同性别的人,抵死纠缠。她习惯了每天都看到沈默,习惯她穿着睡衣坐在地板上看电影,脖子里胡乱围条裤子或毛巾取暖,习惯了她帮她擦鞋钉纽扣,自言自语。

    她认识那么多人,但是全世界好象只有沈默这一个人能让她理直气壮地呼三喝四:“别忘了,方便面!”沈默就到超市去买上一箱,呼哧呼哧地扛回来。她是个善良的孩子,每次给钱让她去买东西,总会有些对不上数,一问,她就咧嘴笑:“碰到一个老婆婆,在那里讨饭,好可怜。”

    有次沈默在路上捡了一只脏兮兮的残疾猫回来了。当时它缩在一角,抬起头看她,眼睛漂亮地没话说,小小的脸,一脸聪明相。她过去逗它,才发现它的一条腿残疾了,明显是被人遗弃的,但一点儿都不脏,就把它抱回来了,耐心地喂它牛奶和米饭,给它洗澡。

    可那只猫还是死了。沈默为此难过了好几天,林蓼蓝喊她,她也不吭声。林蓼蓝就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对于这个世界,沈默太善良了,不知进退自如。林蓼蓝常常看着她,就发起呆来,忍不住要哭。

    林蓼蓝在节目里开导别人,头头是道,可她从来不告诫沈默应该如何如何,她觉得,她是个孩子,就让她是个孩子好了。她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生会有这么一个女孩子,让她不知该怎么疼她才好。她那样天真,简单,任性,不懂人情世故,显得傻气。在她眼里,世界是一片鸟语花香,一切都可以无条件地相信。

    沈默在报纸上看到有记者采访学生,过年如何打算,学生说,没有路费回家,只能呆在学校了。他家在贵州山区,很偏远,村里至今还没通电话,写封信要半个月才能收到。她从自己的生活费里扣下500块,给那学生汇去,附言上写了两个字:回家!她和苔藓一样,心软,见不得别人受苦,虽然自己也是穷人。她说:“争取日行一善,使自己安心。”

    沈默晚上睡觉,醒来了坐在那里傻笑。林蓼蓝惊醒了,问她怎么了。沈默一把抱住她说:“啊生活真好。”原来她做了个噩梦,醒来才知道是梦,并且林蓼蓝还在身边,就觉得很幸福了。她梦见自己死了,朝着一个方向走啊走,来到天堂,才发现这里竟然连个厕所都没有。她说,“蓝,我自己知道我死了,我还摸了一下我自己的尸体。热乎乎的,应该是刚死不久。多好玩啊。”乐得手舞足蹈的。

    有天,林蓼蓝带她去吃电台的食堂,她蹦来蹦去地打饭,打饭的师傅问她要吃什么。她说黄瓜。师傅就给她舀,她大叫:“不是那个啊,是那个黄色的呀。”

    站在她后面的男人说:“小兄弟,你不能把黄色的瓜都叫黄瓜,绿色的才是黄瓜,黄色的那个叫南瓜。”沈默长得特别像个小男生,烟抽得多,嗓子也很沙哑,很多人不仅看错,也听错了,以为她是个男孩。

    林蓼蓝在那儿哭死了,拿饭盒遮她的脸,沈默笑得很无辜:“为什么黄色的反而要叫南瓜。绿色的却叫黄瓜?这个世界总有很多很多我解决不了的问题。”看到林蓼蓝笑了,她拍着手说,“呀,你笑了。蓝,我逗你的呢,我想让你多笑笑。”

    有人说,上山已成往事,落草早付笑谈,再无梁山水泊可以投奔。但好在还有家可回不是吗,在那康定溜溜的城。但愿就此一生,不再有任何变更。枕边人,心上人,梦中人,是同一个。